实验五 饲料粗灰分的测定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及各种单一饲料中粗灰分测定 二、原理 试样在550℃灼烧后所得残渣,用质量百分率来表示,残渣中主要是氯化物、无机盐类等矿物质也包括混入饲料中的砂石、土等、故称粗灰分。 三、仪器与设备 1、粉碎机 2、分样筛 3、分析天平 4、茂福炉 5、坩锅 6、干燥器 四、测定 将干净坩锅放入高温炉,在550±20℃下灼烧30min取出,在空气中冷却约1min,放入干燥器中冷却30min称重,再重复灼热,冷却、称重,直至两次重量之差小于0.0005g为恒重。 在已恒重的坩锅中称取2g试样,准确至0.0002g,在电炉上小心炭化,在炭化过程中,应将试料在较低温状态加热灼烧至无烟,尔后升温灼烧至样品无炭粒,再放入高温炉于550±20℃一灼烧3h,取出在空气中冷却约1min,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30min,称取质量,再同样灼烧1h,冷却称重直至两次质量之差小于0.001g为恒重。 五、计算 粗灰分= m0:为恒重空坩锅质量 m1:为坩锅加试样的质量 m2:为灰化后坩锅加灰分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