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一,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二, 世界的永恒发展
三,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学说
一,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1,联系的含义
联系是客观世界的普遍特性, 指事
物, 现象, 过程之间以及它们内部诸要
素 ( 成分, 阶段 ) 之间的相互依赖, 相
互制约, 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 。
2,联系的普遍性
( 1) 含义
联系的普遍性包含两方面的涵义一是世界上的
任何一个事物内部的诸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二
是任何一个事物与其他事物也处于相互联系之
中 。
( 2) 唯物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的观点, 是建立
在科学发展的基础上的 。
( 3)联系的普遍性已为人类的全部实践经验
和科学发展所证实。
3,联系的多样性
( 1) 联系多样性的涵义
所谓联系的多样性是指,事物、现象和过程的
联系方式是极其复杂的和多种多样的。
( 2) 联系多样性的具体表现
大体说来, 联系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 内部
联系和外部联系, 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 必然
联系和偶然联系等 。 不同的联系, 不仅因物质主
体的不同而不同, 而且对事物存在和发展所起的
作用也不同 。
4,联系的客观性
( 1) 联系客观性的含义
联系的客观性是指,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客观现
象, 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也不是人们强加给事物
的 。
( 2) 强调联系的客观性的重要意义
联系是客观的, 这就要求我们按照客观事物的本
来面目如实地反映它们之间的联系, 就必须一切从实
际出发, 如实地和客观地研究和把握事物内部的和外
部的真实的, 固有的联系 。
5,联系的条件性
所谓条件是指,同某一事物、现象和
过程相联系的,并对它的存在和发展发生
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
一切以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
—— 斯大林
6,系统
( 1)系统的含义
所谓系统,就是由一定数量的相互联
系的要素所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
整体。
( 2)系统的特点,
整体性
层次性
二, 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
1,事物的运动, 变化和发展
( 1) 事物的相互联系构成运动和
变化
联系和运动是密切不可分的 。 一方
面, 没有联系就构不成运动 。 另一方面,
离开事物的运动, 也不能理解事物的联
系 。
( 2) 发展的含义
发展就是标志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整体趋势和
方向性的哲学范畴,是物质运动中前进的变化和进
化的趋势。
对发展的这种理解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第一,发展不是一般的运动,而是前进性的运
动。
第二,发展不是一般的运动,而是上升性的
运动。
第三,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
物的灭亡。
新生事物的含义,
新生事物是指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和前进方向,
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事物 。 是否符合事物发展规律
和前进方向是区别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志 。
新生事物不可战胜的原因,
首先, 新事物代表了事物发展的方向,符合事
物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 。
其次, 新事物具有旧事物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
再次, 在社会领域中, 新事物还符合和反映人民
群众的利益和要求, 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
(3)事物发展是一个过程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
所谓过程就是物质的过程,精神过程不过是
物质过程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而异。世界上
的一切事物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的,都有其
产生、发展、灭亡的历史,都是由事物内在
矛盾所推动,由一个过程转化为另一个过程。
2、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都遵循一定
的客观规律
( 1) 规律的涵义
规律就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
的、必然的和稳定的联系。
唯物辩证法关于规律的基本观点是,
第一,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
第二,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 。
第三,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
( 2) 规律的客观性
规律的客观性是指,规律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
有的,它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 3) 规律的层次性
客观规律因其起作用的范围和层次不同,因
而其本身又具有层次性。据此可以把规律分为一
般规律和特殊规律。
一般规律就是普遍适用于客观世界的共同规律;
特殊规律就是普遍适用于客观世界某一领域、某一
层次的规律 。
三,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学说
1,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
第一,唯物辩证法用联系、全面的观点看
世界,形而上学用孤立、片面的观点看世界。
第二,唯物辩证法用变化发展的观点看世
界,形而上学用静止不变的观点看世界。
第三,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充满矛盾,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形而上学根本否认客
观事物存在矛盾。
2,唯物辩证法的特征与实质
唯物辩证法是由一些基本范畴和基本规律构
成的理论体系,而对立统一规律是其实质和核心。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
容就是事物之间的联系;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
动力就是事物包含的矛盾;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
就是向对立面转化。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辩证法其他规律
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一,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二, 世界的永恒发展
三,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学说
一,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1,联系的含义
联系是客观世界的普遍特性, 指事
物, 现象, 过程之间以及它们内部诸要
素 ( 成分, 阶段 ) 之间的相互依赖, 相
互制约, 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 。
2,联系的普遍性
( 1) 含义
联系的普遍性包含两方面的涵义一是世界上的
任何一个事物内部的诸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二
是任何一个事物与其他事物也处于相互联系之
中 。
( 2) 唯物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的观点, 是建立
在科学发展的基础上的 。
( 3)联系的普遍性已为人类的全部实践经验
和科学发展所证实。
3,联系的多样性
( 1) 联系多样性的涵义
所谓联系的多样性是指,事物、现象和过程的
联系方式是极其复杂的和多种多样的。
( 2) 联系多样性的具体表现
大体说来, 联系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 内部
联系和外部联系, 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 必然
联系和偶然联系等 。 不同的联系, 不仅因物质主
体的不同而不同, 而且对事物存在和发展所起的
作用也不同 。
4,联系的客观性
( 1) 联系客观性的含义
联系的客观性是指,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客观现
象, 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也不是人们强加给事物
的 。
( 2) 强调联系的客观性的重要意义
联系是客观的, 这就要求我们按照客观事物的本
来面目如实地反映它们之间的联系, 就必须一切从实
际出发, 如实地和客观地研究和把握事物内部的和外
部的真实的, 固有的联系 。
5,联系的条件性
所谓条件是指,同某一事物、现象和
过程相联系的,并对它的存在和发展发生
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
一切以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
—— 斯大林
6,系统
( 1)系统的含义
所谓系统,就是由一定数量的相互联
系的要素所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
整体。
( 2)系统的特点,
整体性
层次性
二, 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
1,事物的运动, 变化和发展
( 1) 事物的相互联系构成运动和
变化
联系和运动是密切不可分的 。 一方
面, 没有联系就构不成运动 。 另一方面,
离开事物的运动, 也不能理解事物的联
系 。
( 2) 发展的含义
发展就是标志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整体趋势和
方向性的哲学范畴,是物质运动中前进的变化和进
化的趋势。
对发展的这种理解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第一,发展不是一般的运动,而是前进性的运
动。
第二,发展不是一般的运动,而是上升性的
运动。
第三,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
物的灭亡。
新生事物的含义,
新生事物是指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和前进方向,
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事物 。 是否符合事物发展规律
和前进方向是区别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志 。
新生事物不可战胜的原因,
首先, 新事物代表了事物发展的方向,符合事
物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 。
其次, 新事物具有旧事物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
再次, 在社会领域中, 新事物还符合和反映人民
群众的利益和要求, 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
(3)事物发展是一个过程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
所谓过程就是物质的过程,精神过程不过是
物质过程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而异。世界上
的一切事物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的,都有其
产生、发展、灭亡的历史,都是由事物内在
矛盾所推动,由一个过程转化为另一个过程。
2、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都遵循一定
的客观规律
( 1) 规律的涵义
规律就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
的、必然的和稳定的联系。
唯物辩证法关于规律的基本观点是,
第一,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
第二,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 。
第三,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
( 2) 规律的客观性
规律的客观性是指,规律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
有的,它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 3) 规律的层次性
客观规律因其起作用的范围和层次不同,因
而其本身又具有层次性。据此可以把规律分为一
般规律和特殊规律。
一般规律就是普遍适用于客观世界的共同规律;
特殊规律就是普遍适用于客观世界某一领域、某一
层次的规律 。
三,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学说
1,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
第一,唯物辩证法用联系、全面的观点看
世界,形而上学用孤立、片面的观点看世界。
第二,唯物辩证法用变化发展的观点看世
界,形而上学用静止不变的观点看世界。
第三,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充满矛盾,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形而上学根本否认客
观事物存在矛盾。
2,唯物辩证法的特征与实质
唯物辩证法是由一些基本范畴和基本规律构
成的理论体系,而对立统一规律是其实质和核心。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
容就是事物之间的联系;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
动力就是事物包含的矛盾;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
就是向对立面转化。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辩证法其他规律
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