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廷卡的模态形而上学
【 内容 提要】通过详尽阐述普兰廷卡的模态形而上学,文章指出,普兰廷卡对“跨世界同一性” 问题 的解答是难以令人满意的;文章还证明了,“跨世界识别”问题乃是“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的认识论基础,必须对其做全面的回答。
【关键词】可能世界事态跨世界同一性跨世界识
模态(modality)是指可能性、必然性等 哲学 范畴,它直接关系到事物本体的存在方式,因而对模态问题的讨论已成为当代形而上学的一个重要课题。但与以往不同,当代模态问题的讨论是在可能世界语义学的 理论 框架下展开的,可能世界语义学重新激发了人们对模态范畴的兴趣。简单地说,可能世界语义学运用可能世界、可达关系等基本概念,来消除模态公式里的可能、必然等模态词项,从而以外延的方式来处理这些模态语句,给内涵语句以外延的解释,进而揭示其内在的逻辑结构。因此,对可能世界概念的认识直接干系到可能性、必然性等哲学范畴。
那么,什么是可能世界呢?实在论者和唯名论者给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以D.?刘易斯(D.?Lewis)为代表的模态柏拉图主义认为,可能世界是具体的存在,是同现实世界一样的实在;以卡尔纳普(R.?Carnal)、亚当斯(R.?M.?Adams)为代表的语言替代论(linguistic?ersatzes)则主张,可能世界没有自身独立的本体论地位,不过就是某种语句或命题的极大一致集。这两种理论各自都存在着严重的困难,于是一部分哲学家寻求以温和实在论的方式回答可能世界的系列问题,普兰廷卡(A.?Planting)就是其中的一个杰出代表。
一、普兰廷卡的可能世界观
普兰廷卡认为可能世界是一种抽象的存在。在普兰廷卡看来,一个可能世界就是一种可能事态。可能事态也可以采用其它的表述方式:“事物的可能存在方式”、“世界的可能存在方式”等。[①]事态是具有独立本体论地位的东西,指的是事物所处的状态,它在 英语 中以动名词结构来表达的。比如,“苏格拉底之为塌鼻子”(“Socrates’?being?snubnosed”)、“大卫之画圆为方”(“David’s?having?squared?the?circle”)都表达了事态。第一个事态已经实现或达成了,也就是说它已成为了事实;凡是在广义的逻辑意义[②]上能够实现的事态,就称作可能事态。因此,第一个事态就是可能事态,而第二个事态则是不可能事态,因为它是不可能实现的。但并非任何可能事态都是可能世界,它还需要满足一个条件——极大性或完全性。所谓可能世界S的极大性或完全性,指的是对任一个可能事态S¢来说,或者S包含S¢,或者S排斥S¢。[③]?于是,可能世界就是极大的或完全的可能事态。现实世界就是已经达成或实现了的完全可能事态,它是一个特殊的具体的可能世界。由于可能事态是一种抽象的存在,它或者已经成为现实了,也可能仅仅是一种可能物,但不论它具有上述两种性质的哪一种,它的存在是勿庸置疑的,它是绝对的存在,而可能世界则是完全的可能事态。
既然可能世界是抽象的存在,个体该怎样跨越世界而在其中存在呢?普兰廷卡的解释是,“说对象x存在于世界W中,就是说,如果W成为现实的话,那么x就会存在;更确切地,x存在于W中,当且仅当,不可能W达成了而x不存在”[④]。实际上,这是对可能世界中个体的实体性存在附加了一个条件,即该可能世界的现实化,这样一来具体的个体和抽象的世界之间的矛盾就化解了,我们也就可以合乎情理地谈论个体的跨世界存在了。按照同样的思路,谈论个体在可能世界中的性质也成为可能了:x在可能世界W中具有性质P,无非是说,若W成为现实则x就具有性质P;换句话说,W包含了可能事态x之有性质P。但既然承认了个体的跨世界同一性,承认了个体在不同可能世界可以具有不同的性质,莱布尼兹的同一者不可分辨原则似乎也就遭到了破坏。但莱布尼兹律是哲学家们普遍接受的一条定律,既然普兰廷卡的可能世界理论否认了莱布尼兹律的有效性,因而该理论自身似乎出现了危机。普兰廷卡并不同意上述的说法,他认为问题出在对莱布尼兹律的运用上,并别出心裁地提出了一类新的性质——世界索引性质(world-indexed?property)。现实世界里的个体都是在一定的时空范围下具有相应的性质,随着时空的变化,个体具有的性质也会发生改变。类似地,普兰廷卡认为,跨世界个体具有的性质也受制于相应的世界,莱布尼兹律并没有要求同一个体在不同的可能世界具有完全相同的性质。这是因为在论及跨世界个体的性质时,我们考虑的是它的世界索引性质。什么是世界索引性质呢?普兰廷卡的定义是,“一个性质P是世界索引性的,当且仅当,或者(1)有一个性质Q和一个世界W,满足对于任一对象x和世界W*,x在W*里有P当且仅当x在W*里存在,并且W包含x之有Q,或者(2)P是一个世界索引性质的补”[⑤]。比如,“在现实世界中是塌鼻子的”就是一个世界索引性的性质。按照普兰廷卡的说法,当运用于跨世界个体时,同一者不可分辨原则要求的是:同一个体无论在哪个可能世界都应具有相同的世界索引性质。拿苏格拉底来说,尽管他在现实世界是塌鼻子的,但莱布尼兹律并不要求他在可能世界w中也一定是塌鼻子的,它只是要求苏格拉底在w中具有事实上(在现实世界中)是塌鼻子的属性,而这一点与苏格拉底在w中不是塌鼻子的是无关的。若依据这一种理解,普兰廷卡的模态实在论就不存在违反莱布尼兹律的痼疾,从而也就扫平了在个体跨世界同一性问题上的障碍,达到了理论的自足。
与个体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紧密相联的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即个体的跨世界识别问题。这个问题的大意如此:若承认同一个个体可以存在于不同的可能世界中,则我们如何在那些另外的世界中识别出该个体呢?人们一般认为,跨世界识别问题是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的认识论基础,如果不能为个体提供跨世界的识别标准,那么谈论某个体在其它可能世界具有这样或那样的性质就会成为不可理解,因为我们甚至不能确定在谈论哪个对象。这种识别标准应当是个体在其存在的所有可能世界都具有的性质,这样我们就可以不假区分地在任一可能世界运用它来挑选个体,从而保证了该标准的普遍性。但上述要求还只是个体跨世界识别标准的必要条件,不能仅依据这一条就确定出个体的跨世界识别标准。比如,苏格拉底在其存在的所有可能世界中都是人,但“是人”这一属性甚至在现实世界都不能挑选出那唯一的苏格拉底,更不用说够格成为苏格拉底的跨世界识别标准。因此,对个体的跨世界识别标准还应有一个充分条件的要求。对某个体a而言,它的跨世界识别标准的充分条件就是,没有哪一个不同于a的个体在某可能世界中具有作为该识别标准的性质。于是,根据任一满足这个要求的性质,我们就可以识别任一可能世界中具有该性质的个体为a。但仅仅满足这一条的性质也不足以构成个体的跨世界识别标准,某些可能世界中不具备该性质的同一个体会成为这一标准的漏网之鱼。例如复合属性“是苏格拉底性的并且是哲学家”,它也满足个体跨世界识别标准的充分条件,在任一可能世界中只能为苏格拉底所具有,但若以它为识别标准,就会在某些可能世界中识别不出是农夫的苏格拉底。因此,只有将上述两个要求结合起来,满足充分必要条件要求的性质才能充当个体跨世界识别的标准。若以E表示某个体a的跨世界识别标准,则E须满足下列充分必要条件:任一可能世界w中的个体x是a,当且仅当,x具有E。实际上,具备上述充分必要条件要求的E就是个体a的个体本质(individual?essence)。
在普兰廷卡看来,能够称为个体本质的只有个体的某些世界索引性质和人为制造的性质。但这两类性质都不能实际用来做个体的跨世界识别,它们都窃取了论题(beg?the?question)。比如,如果我们能以“在现实世界中因腐蚀青年灵魂而被鸩酒毒死的古希腊哲学家”来识别另一可能世界w中的苏格拉底,那么我们就是首先将个体的识别问题转移到现实世界,挑选出现实世界里的那个因腐蚀青年灵魂而被鸩酒毒死的古希腊哲学家(即苏格拉底),并进而能够识别可能世界w中的任一个体是否和现实世界中挑选出来的那个个体同一。也就是说,运用这些世界索引性质做个体跨世界识别的前提乃是我们已经能够跨世界识别同一个个体。对于那些人为制造的个体本质,比如“苏格拉底性”和“是与苏格拉底同一的”,情况则更是如此。因此,作为个体跨世界识别标准的个体本质都是空洞的,它们根本无助于个体跨世界识别问题的解决。这样,既然跨世界识别问题一般被视为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的认识论基础,前者得不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后者 自然 也就受到了动摇。基于此,普兰廷卡开始反思个体跨世界识别问题的合法性,再进一步地审查它与个体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的关系。
由于普兰廷卡所理解的可能世界是抽象的完全可能事态,在这样的一些抽象存在物当中,当然没有办法去挑选和识别具体的个体,因而个体的跨世界识别问题在他看来就是不合法的,“根本就没有‘窥视’另一个可能世界并观察那里正在发生什么这一回事”[⑥]。非但如此,他还割断了跨世界同一性问题和跨世界识别问题的联系,认为我们完全可以讨论同一个个体在不同可能世界的存在和性质,而不必顾及那不合法的个体跨世界识别问题。这是因为,我们谈论同一个个体a在某个可能世界w中具有一个性质F,只不过是表达了有这样一个可能世界w,a在其中存在且具有性质F,除此之外我们对w和a并没有任何更多的了解;既然我们根本就没有涉及到其它对象和性质,从世界w的众多个体中识别出该个体来的问题根本就不会产生,从而也就与对跨世界个体的谈论是没有干系的。如果真要问我们是否知道在谈论的个体是世界w中的哪一个,那么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也是不足道的,那就是a。由此普兰廷卡认为,按照他的可能世界学说,个体的跨世界识别和跨世界同一性之间的关系问题“或者是不足道的,或者是混乱的”[⑦]。
二、对普兰廷卡式方案的挑战
普兰廷卡有着过分夸大事态的抽象存在的倾向,他甚至有时候将现实世界也视为抽象的存在物,称“现实世界α是一个抽象对象”[⑧]。也就是说,在具体存在和抽象存在的关系问题上,他认为前者是从属于后者的,前者不过是达成了的后者。这样一来,就承认了不可能世界的存在,于是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我们该如何区分可能世界和不可能世界呢?根据普兰廷卡对可能事态和不可能事态的区分标准,即事态的可达成性或可实现性,可能世界应该就是可达成的完全事态,不可能世界则是不可达成的世界。但可达成性和可实现性明显地就是模态词项,它们的意思分别是可能达成的性质和可能实现的性质,这些模态词项本身就需要用初始的概念——可能世界去定义、解释,不能再用它们去界定可能世界与不可能世界,否则就会出现循环。因此,普兰廷卡的可能世界在概念上是不清晰的、混乱的。
另外,普兰廷卡对个体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的辩护也是难以令人满意的。同一者不可分辨原则在现实世界内和跨世界间的运用有一个重大的差别,正是因为这一差别,从而出现了下面的反差:虽然现实世界中运用莱布尼兹律来比较的是时空索引性质,但所谓世界索引性质在实践中却无法为同一者不可分辨原则所用;普兰廷卡正是在这里做了论证上的一次思维跳跃。现实世界中个体的 发展 变化都具有时空的连续性,在个体存在的一定时空范围内,我们总可以沿着该个体变化发展的四维时空坐标的轨迹,上溯和下行至某一确定的时空坐标点,从而做性质的比较;既然每一个体都有自己唯一确定的时空运动轨迹,而在这一轨迹的任一坐标点上个体的性质都是确定的,个体a和b若是同一的,则它们的运动轨迹就应是相同的,因而它们在自己轨迹的任一坐标点上的性质都相同,莱布尼兹律成立。正如蒯因所指出的,“由于位移的连续性、变形的连续性、化学变化的连续性,瞬时的对象被断言为同一物体的各个时段。”[⑨]?正因现实世界中个体变化发展的时间延续性产生了一条连续的曲线,我们才能识别它的个体性,据此我们也才能进一步比较这同一个体在不同时空位置的性质。但跨世界的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我们无法在实践中对个体做世界索引性质的比较。我们不能将在现实世界里使用的个体化 方法 用于可能世界,因为跨世界个体的变化发展根本不存在那种连续性,“这些考虑不可能推广至世界之间,因为你可以从容不迫地经由某个相互关联的可能世界系列将任何事物转变为任何事物”[⑩]。蒯因将两者之间的差别概括为:“不论怎么样,我们真实世界的系列瞬时截面图是独一无二地强赋于我们的,而从一个可能世界到另一个可能世界的连续渐变的各类途径都是任由想象的。”[?]由于在各可能世界间并没有这样一条客观的连续曲线,我们便无从沿着一条起个体化作用的运动轨迹曲线,去确定个体在其它可能世界中该具有怎样的性质,因而无法判定该个体是否具有某些世界索引性质,也即无法用世界索引性质去辩护同一者不可分辨原则对于跨世界个体的有效性。最后,普兰廷卡否认个体跨世界识别 问题 的合法性及其与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的密切联系也是缺乏说服力的。本来他是承认个体的跨世界同一性的,所给出的解释是:a在可能世界w中存在,当且仅当,若w达成或实现,则a存在。但在处理个体的跨世界识别问题时,为什么他就不能按照这个解释模式去 分析 论证,偏偏要按照字面意义去在抽象的可能事态中寻找一个个具体的个体呢?我以为,普兰廷卡用两种前后不一致的 研究 方法 来说明跨世界的个体是带有明显的先入之见的,也就是说,在探讨个体的跨世界识别问题之前,普兰廷卡的意识中已经取消了它的合法地位,因而他并没有给这个问题在其可能世界学说中的 理论 地位以良好的论证。与此相关,在讨论个体跨世界同一性问题和跨世界识别问题的联系时,他也停留于对后者做表面化的处理,从而掩盖了问题的真相。不错,普兰廷卡对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的理解是正确的:当我们说某个体a在另一个可能世界w中具有性质F时,我们说的是有这样一个世界w,使得a存在于其中且具有性质F。表面上看来,我们不知道w中是否还有其它事物,也不知道a还具有其它什么性质,我们只是在谈论a在这个可能世界中的情况,我们似乎并没有面临个体a的跨世界识别问题,而且这个问题似乎也没有妨碍a的跨世界存在。但这仅仅是个表像。我们凭什么设定有一个可能世界w1,a在其中具有性质F,却不能设定也有一个可能世界w2,a在其中具有性质G呢?比如,我们凭什么可以设定出一个可能世界w1,亚里士多德在其中是马其顿王国的宫廷御医,而不能设定另一个可能世界w2,亚里士多德在其中是一只猪呢?我们凭借什么使人们相信在涉及可能世界时我们仍然是在谈论、指称那同一个个体——亚里士多德,而不是另外一个个体,即使部分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即使在我们不知道可能世界中是否还有其它个体的情形下,这类问题还是存在着,实际上它们与可能世界中有否其它个体并没有关系。正是依据个体的本质属性,我们才能回答上述问题。个体的跨世界存在问题是不能脱离其认识论基础的,没有无差别的纯粹殊相(bare?particular),任何个体的同一或差异都有着认识论上的根据。因此,个体的本质属性就是其跨世界同一的认识论基础,就是跨世界识别的标准,而以上所表明的那类问题才是个体跨世界识别问题的实质所在。
有人可能会反驳说,决定个体a的跨世界谈论的本质属性还不足以作为跨世界识别的标准,它只相当于a跨世界存在的必要条件。比如,虽然本质属性“是人”决定了我们不能跨世界地谈论亚里士多德是一只猪,但它并不等同于亚里士多德的跨世界识别标准,无法仅凭它就识别出亚里士多德。因而,这些人认为上述类型的问题并非跨世界识别问题的实质。但我会在下面论证,决定个体跨世界谈论的本质属性不但要具备必要条件,而且要具备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它应具备充要条件。
假定E是作为个体a跨世界谈论的认识论基础的任一本质属性,并且它只是a跨世界同一的必要条件,那么对于这样的一个性质F,它是另一个体b跨世界存在的充分条件,也即凡具有性质F的个体都是b,能否根据a的跨世界谈论的“认识论基础”E,确定有一个可能世界,a在其中具有性质F,或者这样的可能世界根本不存在呢?显然,没有这样的可能世界存在,否则a将成为b;也就是说,我们不能谈论有一个可能世界,a在其中具有性质F。但是,作为这种谈论、指称的认识论基础的E能提供依据吗?由于E只是a跨世界同一性的必要条件,它也完全可以是b等其它个体跨世界同一的必要条件。若b即是也具有E作为跨世界同一性必要条件的个体之一,则性质F就蕴涵了性质E。因为由凡具有性质F的个体都是b:
(Ⅰ)x(F(x)?x=b)
和E是b跨世界存在的必要条件:
(Ⅱ)x(x=b?E(x)),
很容易得到上面的结论:
(Ⅲ)x(F(x)?E(x))。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仅根据E尚不能判定是否有一个可能世界,a在其中有性质F。可见,作为个体跨世界谈论的认识论基础的本质属性仅满足个体跨世界同一的必要条件是不够的,它还必须满足充分条件:作为a的跨世界谈论认识论基础的本质属性E,凡具有E的个体都是a。根据E也是个体a跨世界存在的充分条件,我们就能判定能否谈论a在某可能世界中具有性质F。由于a?b,且E、F分别是a和b二者的跨世界同一的充分条件,也即
(Ⅳ)x(E(x)?x=a)
和(Ⅰ),易于得到性质E蕴涵了性质?F,即
(Ⅴ)x(E(x)?F(x))
因而没有一个可能世界,a在其中具有性质F。
综合上述论述,我实际上已经证明了个体跨世界谈论的认识论基础就是个体跨世界同一的充要条件,满足这一要求的本质属性正是该个体的个体本质,而后者则恰是个体跨世界识别的标准。因此,个体跨世界谈论的认识论基础问题乃是个体跨世界识别问题的实质所在,跨世界识别问题作为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的认识论基础是不可回避的;无法像普兰廷卡那样割裂两者之间密切的联系,必须给予其全面的回答。而所谓的回答,即是找到识别的标准——个体本质,因此只有给出一个系统的本质主义方案才是对这个问题的最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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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A.?Plantinga,? The?Nature?of?Necessity,?Oxford?University?Press,?1974,?P.44.
[②]?此处采用普兰廷卡对该词的使用,意指命题逻辑、一阶量词逻辑、集合论、算术、数学以及一般认为是分析的命题,比如“单身汉都是未婚的”、“没有谁比他(她)自己还高”和“没有一个数是人”等。
[③]?所谓可能事态S包含S¢,意指在广义的逻辑意义上不可能S达成而S¢未达成。类似地,可能事态S排斥S¢,指的是在广义的逻辑意义上不可能两者都达成。例如我们可以说,可能事态珠穆朗玛峰之为世界最高山峰,包含了可能事态珠穆朗玛峰之为一座山峰,但排斥了可能事态勃朗峰之为世界最高山峰。
【 内容 提要】通过详尽阐述普兰廷卡的模态形而上学,文章指出,普兰廷卡对“跨世界同一性” 问题 的解答是难以令人满意的;文章还证明了,“跨世界识别”问题乃是“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的认识论基础,必须对其做全面的回答。
【关键词】可能世界事态跨世界同一性跨世界识
模态(modality)是指可能性、必然性等 哲学 范畴,它直接关系到事物本体的存在方式,因而对模态问题的讨论已成为当代形而上学的一个重要课题。但与以往不同,当代模态问题的讨论是在可能世界语义学的 理论 框架下展开的,可能世界语义学重新激发了人们对模态范畴的兴趣。简单地说,可能世界语义学运用可能世界、可达关系等基本概念,来消除模态公式里的可能、必然等模态词项,从而以外延的方式来处理这些模态语句,给内涵语句以外延的解释,进而揭示其内在的逻辑结构。因此,对可能世界概念的认识直接干系到可能性、必然性等哲学范畴。
那么,什么是可能世界呢?实在论者和唯名论者给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以D.?刘易斯(D.?Lewis)为代表的模态柏拉图主义认为,可能世界是具体的存在,是同现实世界一样的实在;以卡尔纳普(R.?Carnal)、亚当斯(R.?M.?Adams)为代表的语言替代论(linguistic?ersatzes)则主张,可能世界没有自身独立的本体论地位,不过就是某种语句或命题的极大一致集。这两种理论各自都存在着严重的困难,于是一部分哲学家寻求以温和实在论的方式回答可能世界的系列问题,普兰廷卡(A.?Planting)就是其中的一个杰出代表。
一、普兰廷卡的可能世界观
普兰廷卡认为可能世界是一种抽象的存在。在普兰廷卡看来,一个可能世界就是一种可能事态。可能事态也可以采用其它的表述方式:“事物的可能存在方式”、“世界的可能存在方式”等。[①]事态是具有独立本体论地位的东西,指的是事物所处的状态,它在 英语 中以动名词结构来表达的。比如,“苏格拉底之为塌鼻子”(“Socrates’?being?snubnosed”)、“大卫之画圆为方”(“David’s?having?squared?the?circle”)都表达了事态。第一个事态已经实现或达成了,也就是说它已成为了事实;凡是在广义的逻辑意义[②]上能够实现的事态,就称作可能事态。因此,第一个事态就是可能事态,而第二个事态则是不可能事态,因为它是不可能实现的。但并非任何可能事态都是可能世界,它还需要满足一个条件——极大性或完全性。所谓可能世界S的极大性或完全性,指的是对任一个可能事态S¢来说,或者S包含S¢,或者S排斥S¢。[③]?于是,可能世界就是极大的或完全的可能事态。现实世界就是已经达成或实现了的完全可能事态,它是一个特殊的具体的可能世界。由于可能事态是一种抽象的存在,它或者已经成为现实了,也可能仅仅是一种可能物,但不论它具有上述两种性质的哪一种,它的存在是勿庸置疑的,它是绝对的存在,而可能世界则是完全的可能事态。
既然可能世界是抽象的存在,个体该怎样跨越世界而在其中存在呢?普兰廷卡的解释是,“说对象x存在于世界W中,就是说,如果W成为现实的话,那么x就会存在;更确切地,x存在于W中,当且仅当,不可能W达成了而x不存在”[④]。实际上,这是对可能世界中个体的实体性存在附加了一个条件,即该可能世界的现实化,这样一来具体的个体和抽象的世界之间的矛盾就化解了,我们也就可以合乎情理地谈论个体的跨世界存在了。按照同样的思路,谈论个体在可能世界中的性质也成为可能了:x在可能世界W中具有性质P,无非是说,若W成为现实则x就具有性质P;换句话说,W包含了可能事态x之有性质P。但既然承认了个体的跨世界同一性,承认了个体在不同可能世界可以具有不同的性质,莱布尼兹的同一者不可分辨原则似乎也就遭到了破坏。但莱布尼兹律是哲学家们普遍接受的一条定律,既然普兰廷卡的可能世界理论否认了莱布尼兹律的有效性,因而该理论自身似乎出现了危机。普兰廷卡并不同意上述的说法,他认为问题出在对莱布尼兹律的运用上,并别出心裁地提出了一类新的性质——世界索引性质(world-indexed?property)。现实世界里的个体都是在一定的时空范围下具有相应的性质,随着时空的变化,个体具有的性质也会发生改变。类似地,普兰廷卡认为,跨世界个体具有的性质也受制于相应的世界,莱布尼兹律并没有要求同一个体在不同的可能世界具有完全相同的性质。这是因为在论及跨世界个体的性质时,我们考虑的是它的世界索引性质。什么是世界索引性质呢?普兰廷卡的定义是,“一个性质P是世界索引性的,当且仅当,或者(1)有一个性质Q和一个世界W,满足对于任一对象x和世界W*,x在W*里有P当且仅当x在W*里存在,并且W包含x之有Q,或者(2)P是一个世界索引性质的补”[⑤]。比如,“在现实世界中是塌鼻子的”就是一个世界索引性的性质。按照普兰廷卡的说法,当运用于跨世界个体时,同一者不可分辨原则要求的是:同一个体无论在哪个可能世界都应具有相同的世界索引性质。拿苏格拉底来说,尽管他在现实世界是塌鼻子的,但莱布尼兹律并不要求他在可能世界w中也一定是塌鼻子的,它只是要求苏格拉底在w中具有事实上(在现实世界中)是塌鼻子的属性,而这一点与苏格拉底在w中不是塌鼻子的是无关的。若依据这一种理解,普兰廷卡的模态实在论就不存在违反莱布尼兹律的痼疾,从而也就扫平了在个体跨世界同一性问题上的障碍,达到了理论的自足。
与个体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紧密相联的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即个体的跨世界识别问题。这个问题的大意如此:若承认同一个个体可以存在于不同的可能世界中,则我们如何在那些另外的世界中识别出该个体呢?人们一般认为,跨世界识别问题是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的认识论基础,如果不能为个体提供跨世界的识别标准,那么谈论某个体在其它可能世界具有这样或那样的性质就会成为不可理解,因为我们甚至不能确定在谈论哪个对象。这种识别标准应当是个体在其存在的所有可能世界都具有的性质,这样我们就可以不假区分地在任一可能世界运用它来挑选个体,从而保证了该标准的普遍性。但上述要求还只是个体跨世界识别标准的必要条件,不能仅依据这一条就确定出个体的跨世界识别标准。比如,苏格拉底在其存在的所有可能世界中都是人,但“是人”这一属性甚至在现实世界都不能挑选出那唯一的苏格拉底,更不用说够格成为苏格拉底的跨世界识别标准。因此,对个体的跨世界识别标准还应有一个充分条件的要求。对某个体a而言,它的跨世界识别标准的充分条件就是,没有哪一个不同于a的个体在某可能世界中具有作为该识别标准的性质。于是,根据任一满足这个要求的性质,我们就可以识别任一可能世界中具有该性质的个体为a。但仅仅满足这一条的性质也不足以构成个体的跨世界识别标准,某些可能世界中不具备该性质的同一个体会成为这一标准的漏网之鱼。例如复合属性“是苏格拉底性的并且是哲学家”,它也满足个体跨世界识别标准的充分条件,在任一可能世界中只能为苏格拉底所具有,但若以它为识别标准,就会在某些可能世界中识别不出是农夫的苏格拉底。因此,只有将上述两个要求结合起来,满足充分必要条件要求的性质才能充当个体跨世界识别的标准。若以E表示某个体a的跨世界识别标准,则E须满足下列充分必要条件:任一可能世界w中的个体x是a,当且仅当,x具有E。实际上,具备上述充分必要条件要求的E就是个体a的个体本质(individual?essence)。
在普兰廷卡看来,能够称为个体本质的只有个体的某些世界索引性质和人为制造的性质。但这两类性质都不能实际用来做个体的跨世界识别,它们都窃取了论题(beg?the?question)。比如,如果我们能以“在现实世界中因腐蚀青年灵魂而被鸩酒毒死的古希腊哲学家”来识别另一可能世界w中的苏格拉底,那么我们就是首先将个体的识别问题转移到现实世界,挑选出现实世界里的那个因腐蚀青年灵魂而被鸩酒毒死的古希腊哲学家(即苏格拉底),并进而能够识别可能世界w中的任一个体是否和现实世界中挑选出来的那个个体同一。也就是说,运用这些世界索引性质做个体跨世界识别的前提乃是我们已经能够跨世界识别同一个个体。对于那些人为制造的个体本质,比如“苏格拉底性”和“是与苏格拉底同一的”,情况则更是如此。因此,作为个体跨世界识别标准的个体本质都是空洞的,它们根本无助于个体跨世界识别问题的解决。这样,既然跨世界识别问题一般被视为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的认识论基础,前者得不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后者 自然 也就受到了动摇。基于此,普兰廷卡开始反思个体跨世界识别问题的合法性,再进一步地审查它与个体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的关系。
由于普兰廷卡所理解的可能世界是抽象的完全可能事态,在这样的一些抽象存在物当中,当然没有办法去挑选和识别具体的个体,因而个体的跨世界识别问题在他看来就是不合法的,“根本就没有‘窥视’另一个可能世界并观察那里正在发生什么这一回事”[⑥]。非但如此,他还割断了跨世界同一性问题和跨世界识别问题的联系,认为我们完全可以讨论同一个个体在不同可能世界的存在和性质,而不必顾及那不合法的个体跨世界识别问题。这是因为,我们谈论同一个个体a在某个可能世界w中具有一个性质F,只不过是表达了有这样一个可能世界w,a在其中存在且具有性质F,除此之外我们对w和a并没有任何更多的了解;既然我们根本就没有涉及到其它对象和性质,从世界w的众多个体中识别出该个体来的问题根本就不会产生,从而也就与对跨世界个体的谈论是没有干系的。如果真要问我们是否知道在谈论的个体是世界w中的哪一个,那么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也是不足道的,那就是a。由此普兰廷卡认为,按照他的可能世界学说,个体的跨世界识别和跨世界同一性之间的关系问题“或者是不足道的,或者是混乱的”[⑦]。
二、对普兰廷卡式方案的挑战
普兰廷卡有着过分夸大事态的抽象存在的倾向,他甚至有时候将现实世界也视为抽象的存在物,称“现实世界α是一个抽象对象”[⑧]。也就是说,在具体存在和抽象存在的关系问题上,他认为前者是从属于后者的,前者不过是达成了的后者。这样一来,就承认了不可能世界的存在,于是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我们该如何区分可能世界和不可能世界呢?根据普兰廷卡对可能事态和不可能事态的区分标准,即事态的可达成性或可实现性,可能世界应该就是可达成的完全事态,不可能世界则是不可达成的世界。但可达成性和可实现性明显地就是模态词项,它们的意思分别是可能达成的性质和可能实现的性质,这些模态词项本身就需要用初始的概念——可能世界去定义、解释,不能再用它们去界定可能世界与不可能世界,否则就会出现循环。因此,普兰廷卡的可能世界在概念上是不清晰的、混乱的。
另外,普兰廷卡对个体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的辩护也是难以令人满意的。同一者不可分辨原则在现实世界内和跨世界间的运用有一个重大的差别,正是因为这一差别,从而出现了下面的反差:虽然现实世界中运用莱布尼兹律来比较的是时空索引性质,但所谓世界索引性质在实践中却无法为同一者不可分辨原则所用;普兰廷卡正是在这里做了论证上的一次思维跳跃。现实世界中个体的 发展 变化都具有时空的连续性,在个体存在的一定时空范围内,我们总可以沿着该个体变化发展的四维时空坐标的轨迹,上溯和下行至某一确定的时空坐标点,从而做性质的比较;既然每一个体都有自己唯一确定的时空运动轨迹,而在这一轨迹的任一坐标点上个体的性质都是确定的,个体a和b若是同一的,则它们的运动轨迹就应是相同的,因而它们在自己轨迹的任一坐标点上的性质都相同,莱布尼兹律成立。正如蒯因所指出的,“由于位移的连续性、变形的连续性、化学变化的连续性,瞬时的对象被断言为同一物体的各个时段。”[⑨]?正因现实世界中个体变化发展的时间延续性产生了一条连续的曲线,我们才能识别它的个体性,据此我们也才能进一步比较这同一个体在不同时空位置的性质。但跨世界的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我们无法在实践中对个体做世界索引性质的比较。我们不能将在现实世界里使用的个体化 方法 用于可能世界,因为跨世界个体的变化发展根本不存在那种连续性,“这些考虑不可能推广至世界之间,因为你可以从容不迫地经由某个相互关联的可能世界系列将任何事物转变为任何事物”[⑩]。蒯因将两者之间的差别概括为:“不论怎么样,我们真实世界的系列瞬时截面图是独一无二地强赋于我们的,而从一个可能世界到另一个可能世界的连续渐变的各类途径都是任由想象的。”[?]由于在各可能世界间并没有这样一条客观的连续曲线,我们便无从沿着一条起个体化作用的运动轨迹曲线,去确定个体在其它可能世界中该具有怎样的性质,因而无法判定该个体是否具有某些世界索引性质,也即无法用世界索引性质去辩护同一者不可分辨原则对于跨世界个体的有效性。最后,普兰廷卡否认个体跨世界识别 问题 的合法性及其与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的密切联系也是缺乏说服力的。本来他是承认个体的跨世界同一性的,所给出的解释是:a在可能世界w中存在,当且仅当,若w达成或实现,则a存在。但在处理个体的跨世界识别问题时,为什么他就不能按照这个解释模式去 分析 论证,偏偏要按照字面意义去在抽象的可能事态中寻找一个个具体的个体呢?我以为,普兰廷卡用两种前后不一致的 研究 方法 来说明跨世界的个体是带有明显的先入之见的,也就是说,在探讨个体的跨世界识别问题之前,普兰廷卡的意识中已经取消了它的合法地位,因而他并没有给这个问题在其可能世界学说中的 理论 地位以良好的论证。与此相关,在讨论个体跨世界同一性问题和跨世界识别问题的联系时,他也停留于对后者做表面化的处理,从而掩盖了问题的真相。不错,普兰廷卡对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的理解是正确的:当我们说某个体a在另一个可能世界w中具有性质F时,我们说的是有这样一个世界w,使得a存在于其中且具有性质F。表面上看来,我们不知道w中是否还有其它事物,也不知道a还具有其它什么性质,我们只是在谈论a在这个可能世界中的情况,我们似乎并没有面临个体a的跨世界识别问题,而且这个问题似乎也没有妨碍a的跨世界存在。但这仅仅是个表像。我们凭什么设定有一个可能世界w1,a在其中具有性质F,却不能设定也有一个可能世界w2,a在其中具有性质G呢?比如,我们凭什么可以设定出一个可能世界w1,亚里士多德在其中是马其顿王国的宫廷御医,而不能设定另一个可能世界w2,亚里士多德在其中是一只猪呢?我们凭借什么使人们相信在涉及可能世界时我们仍然是在谈论、指称那同一个个体——亚里士多德,而不是另外一个个体,即使部分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即使在我们不知道可能世界中是否还有其它个体的情形下,这类问题还是存在着,实际上它们与可能世界中有否其它个体并没有关系。正是依据个体的本质属性,我们才能回答上述问题。个体的跨世界存在问题是不能脱离其认识论基础的,没有无差别的纯粹殊相(bare?particular),任何个体的同一或差异都有着认识论上的根据。因此,个体的本质属性就是其跨世界同一的认识论基础,就是跨世界识别的标准,而以上所表明的那类问题才是个体跨世界识别问题的实质所在。
有人可能会反驳说,决定个体a的跨世界谈论的本质属性还不足以作为跨世界识别的标准,它只相当于a跨世界存在的必要条件。比如,虽然本质属性“是人”决定了我们不能跨世界地谈论亚里士多德是一只猪,但它并不等同于亚里士多德的跨世界识别标准,无法仅凭它就识别出亚里士多德。因而,这些人认为上述类型的问题并非跨世界识别问题的实质。但我会在下面论证,决定个体跨世界谈论的本质属性不但要具备必要条件,而且要具备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它应具备充要条件。
假定E是作为个体a跨世界谈论的认识论基础的任一本质属性,并且它只是a跨世界同一的必要条件,那么对于这样的一个性质F,它是另一个体b跨世界存在的充分条件,也即凡具有性质F的个体都是b,能否根据a的跨世界谈论的“认识论基础”E,确定有一个可能世界,a在其中具有性质F,或者这样的可能世界根本不存在呢?显然,没有这样的可能世界存在,否则a将成为b;也就是说,我们不能谈论有一个可能世界,a在其中具有性质F。但是,作为这种谈论、指称的认识论基础的E能提供依据吗?由于E只是a跨世界同一性的必要条件,它也完全可以是b等其它个体跨世界同一的必要条件。若b即是也具有E作为跨世界同一性必要条件的个体之一,则性质F就蕴涵了性质E。因为由凡具有性质F的个体都是b:
(Ⅰ)x(F(x)?x=b)
和E是b跨世界存在的必要条件:
(Ⅱ)x(x=b?E(x)),
很容易得到上面的结论:
(Ⅲ)x(F(x)?E(x))。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仅根据E尚不能判定是否有一个可能世界,a在其中有性质F。可见,作为个体跨世界谈论的认识论基础的本质属性仅满足个体跨世界同一的必要条件是不够的,它还必须满足充分条件:作为a的跨世界谈论认识论基础的本质属性E,凡具有E的个体都是a。根据E也是个体a跨世界存在的充分条件,我们就能判定能否谈论a在某可能世界中具有性质F。由于a?b,且E、F分别是a和b二者的跨世界同一的充分条件,也即
(Ⅳ)x(E(x)?x=a)
和(Ⅰ),易于得到性质E蕴涵了性质?F,即
(Ⅴ)x(E(x)?F(x))
因而没有一个可能世界,a在其中具有性质F。
综合上述论述,我实际上已经证明了个体跨世界谈论的认识论基础就是个体跨世界同一的充要条件,满足这一要求的本质属性正是该个体的个体本质,而后者则恰是个体跨世界识别的标准。因此,个体跨世界谈论的认识论基础问题乃是个体跨世界识别问题的实质所在,跨世界识别问题作为跨世界同一性问题的认识论基础是不可回避的;无法像普兰廷卡那样割裂两者之间密切的联系,必须给予其全面的回答。而所谓的回答,即是找到识别的标准——个体本质,因此只有给出一个系统的本质主义方案才是对这个问题的最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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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A.?Plantinga,? The?Nature?of?Necessity,?Oxford?University?Press,?1974,?P.44.
[②]?此处采用普兰廷卡对该词的使用,意指命题逻辑、一阶量词逻辑、集合论、算术、数学以及一般认为是分析的命题,比如“单身汉都是未婚的”、“没有谁比他(她)自己还高”和“没有一个数是人”等。
[③]?所谓可能事态S包含S¢,意指在广义的逻辑意义上不可能S达成而S¢未达成。类似地,可能事态S排斥S¢,指的是在广义的逻辑意义上不可能两者都达成。例如我们可以说,可能事态珠穆朗玛峰之为世界最高山峰,包含了可能事态珠穆朗玛峰之为一座山峰,但排斥了可能事态勃朗峰之为世界最高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