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失灵与政府规制
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政府在经济领域中都具有很大的影响。
从税收、补贴、限价、限额、发放经营许可证、制定市场管理条例、制定反垄断和控制污染的法律,到银根紧缩、利率调控、外汇干预、制定经济发展的长期计划或某些产业发展的特殊规划,可以说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是无所不在的。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有时是直接的,有时则是间接的;有时作用较强,有时作用较弱。经济社会是丰富多彩的,也是非常复杂的。尽管理论分析告诉我们,完全竞争市场将达成最优的资源配置,但完全竞争市场的假设条件极其严格,而这些假设条件在现实中通常很难得到满足。事实上,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垄断、不公平竞争、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等问题,并由此产生所谓“市场失灵”的现象,此时市场机制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使得社会资源的配置产生扭曲。因此,政府必须采取某些措施,对可能出现的市场扭曲加以矫正,尽可能使市场能够公平、有效地运行。
垄断
一、垄断企业的弊端
垄断企业造成无谓的损失,如图三角形BCG的面积
二、政府的反垄断政策
由于垄断企业存在弊端,世界各国政府大多要采取立法措施来反对垄断、保护竞争。
美国的反垄断政策:美国制定和执行反托拉斯法已经有lOO多年的历史。早在 1890年美国国会就通过《谢尔曼法》,规定“限制州际贸易”、“实行任何类型的垄断”或“企图实行垄断”都是非法的。但这个法对什么是“限制贸易”、什么是“垄断”缺乏明确的定义,全靠法院来解释。为了弥补这一缺陷,1914年又制定了《克莱顿法》。此时,政府进一步认识到,垄断问题不仅是个规模问题,非法经营也会导致竞争的削弱,所以,在《克莱顿法》中,还规定下列做法属于非法,如搭配售货、连锁董事会、相互持股等。‘同年,政府还通过了《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这个法进一步规定了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同时规定设立联邦贸易委员会为执行《克莱顿法》’的权威机构,193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罗宾逊—帕特曼法》,1950年通过《塞勒—凯弗维尔反兼并法》,这两个法律又对《克莱顿法》作了进一步的补充。
美国反对垄断的具体措施:
1.分解垄断企业。
政府根据谢尔曼法可以对已经形成垄断或接近垄断的公司提出诉讼,要求它分解成若干个较小的公司。例如,1982年,美国电报电话公司,在政府提出诉讼之后,分出去23个独立的地方性的电话公司,这些公司后来又变成7个区域性的公司。
2.防止垄断的产生。
政府反对有实力的公司采取旨在消除竞争的任何经营行为。例如,一家大公司可能把价格定得低于成本,以便把小公司挤出市场。等到小公司被挤走之后,它又把价格抬高。这种做法称为掠夺性定价法。政府就反对这种做法。
3.阻止能削弱竞争的兼并。
政府反对这样的兼并,如果这种兼并最终会导致垄断或近似垄断的话。例如,1962年,政府通过起诉,成功地阻止了勃朗鞋
有的企业即使自己不是垄断企业,仍可以通过私下串通,以提高价格和限制产量的办法,来谋求最大的垄断利润。这种做法给社会福利带来的损害与垄断是一样的,因而也是政府所反对的。
三、政府对自然垄断企业的管制
1,自然垄断企业的特征:规模经济性十分显著,表现为它的平均成本曲线在相关产量范围内,都是向右下方倾斜的(参见图),即这种企业的产量规模越大,其成本越低。许多公用事业,如自来水、电力、煤气等企业就属于这一类。
分析:
由于有这个特点,在一个市场中,几家这种企业同时并存的局面很难长久维持。因为他们通过竞争,很快会出现大企业,这家企业因产量大、成本低而把其他企业挤走,从而自然地成为一家垄断企业。这也就是这类企业被称为自然垄断企业的缘故。
2、政府的管制。 (1)价格管制:(2)限制新企业的进入。
(1)价格管制没有管制:就会按完全垄断企业方式行事,即把价格和产量定在MR=MC之处,即Pd和Q。。这时消费者所消费的最后一个单位产品的边际效益MB等于垄断价格Pd,它大于生产这最后一个单位产品边际成本MC,所以,从社会资源配置的角度看,产量Qd不是最优,因为如再增加产量,还能再扩大社会福利效益。
理论定价:为了克服垄断带来的弊病,应该让企业把价格和产量定在P=MC之处,即定为P和Q,因为在这里,边际效益等于边际成本,社会总福利效益最大。但由于自然垄断企业的平均成本曲线向右下方倾斜,它的边际成本一定低于平均成本,结果就会使P<AC,企业就必然要亏损。如果企业要亏损,就不会有人投资。可见,按边际成本定价,虽然理论上正确,但实践上不可行。
实践定价:按企业的平均成本定价,即在P=AC之处定价。在这里,平均成本中包含按“公正”的投资收益率计算的利润(正常利润)。它使产量增加到Qb,从而使社会福利有了增加,但仍小于Qc,说明没有能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
平均成本定价法比较常用,但也存在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它会削弱企业改进经营管理、降低成本的积极性。因为企业不论经营好坏,都可以在成本基础上获得一笔按标准收益率计算的利润。为了弥补这一缺陷,经济学家又对这种定价方法作了种种修正。例如有人主张按上一年的成本定价,如果下一年企业的成本降低了,就可以节约归己。
(2)限制新企业进入。
由于自然垄断的性质,多家企业互相竞争的局面很难维持太久,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靠政府来限制新企业的进入,是因为自然垄断企业一般属于公用事业性质,要求“为人人服务”,即要求让社会为所有的人都能平等地按同一价格得到服务。但公用事业在不同地区的成本可能是不一样的(如空运和邮电业务在人口稀少地区成本高、在人口稠密地区成本低),因此,为了按同一价格服务,就要用一些地区较高的利润来弥补一些地区的亏损。这时,有些新企业就可能乘机进入利润较高的地区为自己攫取高额利润,而把有亏损的地区留给以“为人人服务”为宗旨的公司去经营。因此,为了保护后者的利益,政府需要限制新企业的进入,办法主要是控制经营许可证或特许权的发放。
3、争论近年来,也有不少人对政府管制企业的做法提出异议。例如,有人认为,不管政府是有意还是无意,管制会削弱企业对改进经营管理的关心。所以,近些年来,在美国的有些行业中,主要是政府停止干预,仍能维持竞争的几个行业中又实行了非管制化,收到了一定效果。
第二节 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与市场失灵
(一)信息不对称
1、信息不对称
完全竞争的市场有一个重要的假定,即信息是完全的,不仅生产者对市场有关信息有着完全的了解,而且消费者对市场的各种信息也是完全了解的。这一假定是不符合现实的。在实践中,生产者也好,消费者也好,他们对市场有关信息的了解通常都是不完全的。因为信息的收集是需要成本的,在很多情况下,过高的信息成本使得生产者或消费者无法获取充分的信息,就只能在有限信息的条件下作出决策。
如果买者和卖者双方对信息了解的不充分是对称的,那么这个假定的不现实性还不致于对市场均衡造成重大影响。但问题是,在现实中还大量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通常是,卖者对其产品的了解程度要远远高于买者的了解程度,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市场的失灵,即使得市场机制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使得社会资源的配置产生扭曲。
例1
当一个消费者到商店里购买化妆品的时候,他(更多的是她)根据什么来判断化妆品的质量呢?是根据其外包装,还是根据那看起来细腻洁白的膏体?那些粉面霜、防皱霜真的如广告所说的那么有效吗?那些减肥药、减肥茶、减肥皂、减肥带等等真的可以在若干天或若干个月之内让你的体态变得那么婀娜多姿吗?显然,这里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生产者完全明了其产品究竟有多高的有效率,但消费者却往往只能根据广告词来了解产品的性能。
例2
在保险市场上,当投保者投保人寿保险或医疗保险的时候,他们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程度比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要高得多;在信贷市场上,企业向银行贷款,企业对该贷款项目的盈利性和风险性较为了解,但银行在这方面的信息则主要来自企业,其信息的充分性也是大打折扣的;在人才市场上,招聘人才的企业对应聘者有多少了解呢?除了学历和经历,企业如何知道某个应聘者真正的工作能力、人际关系、道德水准等其他方面的素质呢?在所有这些市场上,信息的不对称也是显而易见的。
[案例] 中国保健品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称
上海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集中监督检查本报讯快过年了,保健食品进入了销售旺季,然而市场上却有些“打肿脸充佳品”的保健品鱼目混珠。最近,在市打假办的统一部署下,市卫生局会同工商、药监、公安等行政部门出动279人次,在全市各大保健品市场、超市、宾馆商场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市卫生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千万不要被外包装和说明书所宣传的内容蒙蔽。
监督检查行动发现,170家经营单位的861个保健品种中有23家单位存在“打肿脸充佳品”的违法行为,涉及到63种次保健食品。如贵州安富制药厂和云南宜良江元养目茶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宣传自己的产品具有“调节内分泌、瘦身美体、清热解毒”、“降血糖、降血压、止痒”等保健功效;有的公司乱夸海口,如商丘福源集团保健食品厂生产的三鞭宝胶囊,其批准的功能是“调节体液免疫”,而在其宣传资料中宣传性功能;有些保健食品则玩起了“无中生有”的“游戏”,那些标有“食”字批号的宣传性功能的产品均系假冒批号,有的产品还加入了药物成分;还有些未经批准进口且无中文标识的境外品出现在上海工业品跳蚤市场和凯旋门保健品市场。
(二)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市场失灵。
在化妆品和减肥商品市场上,大量的消费者被欺骗,严重的甚至造成对身体的无可补偿的损害,这种后果已经不仅仅是生产过多和价格过高的问题。更一般地,经济分析告诉我们,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中还会出现所谓“劣品驱逐良品”的现象,从而将市场变成一个“柠檬”(Lemon,美俚“不中用的东西”)市场,即充斥着低质量商品的市场。
旧车案例:
如果你有一辆旧车,这是一辆质量相当不错的旧车,你可能只用了一年,总共才行驶了 5000千米。当然,你期望卖一个好价钱,但你的愿望能够实现吗?最终结果常常令人失望。这种现象为何会出现呢?
假定在旧车市场上,所有的旧车可分成优质的和劣质的两大类。再假定优质旧车的价值为5万元,劣质旧车的价值仅为2万元。但问题是,尽管卖者知道他们出售的旧车分别具有怎样的质量,但购买的人却对旧车质量不具有充分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理性的买者只能根据市场上旧车的平均质量来决定他愿意出价多少来购买旧车。我们再假定在开始的时候,旧车市场上的优质车和劣质车各占一半,而买者对此有大概的了解,那么,买者愿意出的最高价格只能是平均价格,即3.5万元。
面对3.5万元的价格,劣质旧车的所有者喜出望外,他会迫不及待地卖掉他的旧车,并因此获得“超额利润”1.5万元。但优质旧车的所有者却非常失望,他无奈地卖出他的旧车,但因此“亏损” 1.5万元。短期或许如此,但长期调整的结果是,市场上的优质旧车越来越少,因为没有几个人愿意亏损;而市场上的劣质旧车越来越多,它们是不会退出市场的。于是,旧车的平均质量下降。当旧车市场上优质车只占25%,而劣质车占到75%的时候,买者会发现这种变化,并降低他们的出价,此时买者愿意出的最高价格将为 0.25X5+0.75X2=2.75万元。
面对更低的价格,将有更多的优质旧车退出市场,于是市场上旧车的平均质量进一步下降。这一过程继续下去,最终的结果不言而喻,所有的优质旧车都退出市场,留在市场上的就只有劣质旧车了。
医疗保险案例,在医疗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是如何制定保险价格的呢?唯一可靠的依据是投保者的平均健康状况。一般而言,往往是健康状况较差的人对医疗保险有更大的热情,而身体健康的人则不怎么愿意投保。因此,不健康的人在投保人中的比例会比较高,从而迫使医疗保险的价格定得较高。但较高的医疗保险价格所产生的结果是,健康的人更不愿意投保,而不健康的人则不会离开这个市场,这就使得不健康人的比例进一步提高。这一过程的延续所带来的最终结果也是“劣品驱逐良品”,留在这个市场中的都是不健康的人。
在信贷市场上也会出现类似的现象。
当市场中交易的一方掌握着商品的某些特性,而交易的另一方则不掌握这些特性,对这些特性的观察或验证又十分困难的时候,就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经济学把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结构叫作“隐藏信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掌握私有信息的一方就完全可能利用其有利地位来为自己谋求利益,造成劣质产品冒充优质产品的现象。经济学把这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叫作“逆反选择”。关键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上,由于逆反选择的存在,价格机制就无法正常发挥作用。我们知道,在没有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市场上,当需求超过供给即供不应求的时候,价格提高将抑制需求,刺激供给,最终实现供需的平衡。但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上,价格上升带来的结果是良品退出市场,留下劣品,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造成市场消失。市场机制不再能够调节市场的供求,也就是市场失灵。
二、信号显示
信号显示是指一种发信号的行为,即卖方通过发出某种信号向买方显示其商品的质量。它对市场失灵的矫正有着重要的作用显然,不管是优质产品的生产者,还是劣质产品的推销者,都可以发出信号,这就是所谓的“王婆卖瓜,自卖自夸”。那么,问题是,如果每个人都能自夸,发信号的机制怎么能够对市场失灵进行矫正呢?事实上,信号显示的机制要能够起作用,有着相关的必要条件,这一条件被称为自我选择条件。
直观地说,自我选择条件就是使得劣质产品无法把自己标榜为优质产品,而优质产品也不会模仿劣质产品的条件。当然,对于信息不对称的市场来说,前者更为关键,而且这种标榜也不能仅仅是一种口头上的“自夸”,它必须有实质性的内涵。
[例l假定某种小家电市场上有两家生产企业,企业A生产优质产品,企业B生产的是劣质产品。企业A为了防止劣质品冒充优质品,决定向消费者发出信号。对家电产品来说,发信号的一种有效手段即向消费者提供保修。但问题是,提供多少年保修才能达到信号显示的目的呢?
企业A经过统计分析,发现其产品的免费修理成本为每年每件产品5元。对企业B来说,因为产品质量较差,如果实行免费修理,其成本将为每年每件产品20元。假设企业A的优质产品保修期为x年,企业B的产品保修期为y年。
如果劣质产品要冒充优质产品,企业B的收益和成本都将有所变化。假定优质产品的价格为60元,劣质产品的价格为20元。那么,如果冒充优质产品,企业B的每件产品可得收益60元,但既然冒充优质品,就必须提供x年的保修,因此其保修成本为每件 20Xx元。如果不冒充优质品,企业B每件产品的收益和保修成本将分别为20元和20Xy元。因此,劣质品无法冒充优质品的条件就是:
(劣质品收益) 20--20y≥60—20x(劣质品冒充优质品收益)。类似的分析可以得到优质品不降格为劣质品的条件为:
(优质品收益)60—5x≥20—5y (优质品变为劣质品收益)
以上两个不等式即被称为自我选择条件。
进一步,优质产品愿意通过信号显示来与劣质产品加以区分也是有条件的,这一条件就是,优质产品在被区分后的净收益应大于其被混同于劣质产品的收益。企业A发信号并与劣质产品相区分的净收益是(60—5x)元,如果它被混同于劣质产品,那么每件产品的收益就是40元,也就是优质品与劣质品的平均价格,因此,上述条件就是,
60—5x≥40
如果企业A要能够通过信号显示来达到其目的,那么保修年份x和y就必须满足以上三个不等式。
可以推断,如果优质产品的信号显示能够成功,那么对企业B来说,它就无法假冒优质产品,从而提供保修也就没有什么意义,所以此时一定有y=0,即企业B将不提供任何保修。由此出发,可解出x≥2;x≤4。因此,优质产品如果提供两年的保修,就可以成功地区别于劣质产品。此时,优质产品的净收益为每件产品50元,高于混同状态下的40元。
信号显示并不仅仅发生在家电市场,也不仅仅发生在物质产品市场。实际上,只要存在信息不对称,优质品就有信号显示的需要,当然成功的信号显示必须满足上述各个条件。
人才市场上的信号显示,在人才市场上,信号显示对高素质的人才十分重要,成功的信号显示将有利于他们找到更好的职位。一些经济学家用信号理论来解释人们对教育程度的选择,因为学历就是这个市场中最为有效的信号。从理论上来说;如果把所有应聘者划分为高素质和低素质两类,可以假定这两类人获得高学历的成本是不同的。一般来说,素质较低的人要获得较高的学历就需要花费更大的成本。于是,对任何人来说,对教育程度的选择就是一种自我选择。
实际上,对教育程度的选择建立在对收益和成本进行比较的基础之上。一般而言,可以假定高学历的人将获得较高的薪水,学历较低则薪水也较低,那么,教育的收益就可以在薪水的差异上反映出来,选择较高的教育程度就是一种个人的投资行为。对素质较高的人来说,因为其获得高学历的成本较低,因此教育的收益将远远超过其获得高学历的成本,他们将选择较高的教育程度;而对素质较低的人来说,获得高学历的成本过于高昂,以致于教育的收益不能补偿其付出的成本,他们就将选择较低的教育程度。
当然,实践中教育程度并不仅仅是一种信号,教育更是传授知识的基本途径。比如,MBA的价值绝不仅仅在于显示他有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能力,更重要的是,他所学的知识是针对着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经营的各种问题的,是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的。
三、道德风险
1、经济生活中的道德风险:在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的有些行为是无法观察的,或者说,即使能够观察,其成本也会是非常高昂的。例如,一个操作工人、一个销售人员、一个高层经理或部门经理是否在努力工作,在很多情况下是无法观察的;一个医生对病人的疾病诊断是否正确,病人往往是不知情的;一个球员是在认真踢球,还是在踢假球,球迷未必真的了解;等等。那么,当一个投保者投保之后,由于有了保险,他的行为就可能改变,而且这种改变了的行为也是隐藏行为,是无法观察的、这种现象就叫作道德风险。例如,投了火灾险的商店或工厂对防火不再重视;汽车保险的投保者驾驶汽车就不像未投保的人那么小心;这些都是道德风险。
2、保险市场上的道德风险:对保险市场来说,道德风险的存在将严重影响市场的正常运作。如果不存在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对保险赔率的估计建立在投保者的正常行为基础之上,因而会是比较可靠的,由此确定的保险价格也会是比较合理的。但存在道德风险之后,原先的估计将完全无效。由于隐藏行为,我们无法观察投保者的实际“努力程度”,但此时火灾的概率可能大大上升,交通事故会大量出现,那么,如果按照原先的估计来确定保险价格,保险公司就必定亏损。如果保险公司因此而提高保险价格,其后果就会如我们在一开始所说的,劣品驱逐良品,最终使得保险市场无法存在。
,我国传统体制下的公费医疗制度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实际上,这种制度就是一种完全的保险制度,所有职工都不需要为医疗支付任何费用,所有费用都由企业和工作单位支付,就相当于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投保,而国家就是一个最大的保险公司。在这种制度下,道德风险问题十分严重,小病大养,无病小养,有的人甚至为了一个漂亮的瓶子而去开咳嗽药水,回家再把药水倒掉。改革开放之后,尽管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有所改变,但这种现象仍延续至今。 。
3、道德风险的防范:针对道德风险这种现象,保险公司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加以防范。在这里,有效的保险制度的设计是最基本的手段。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在保险合同中制定扣押条款。例如,在意外损失险中,一旦事故发生,投保人自己应先承担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直到某一规定的数量,这就是扣押。超过扣押部分的损失再由保险公司赔偿。又如,在医疗保险中,病人必须自己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这些措施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道德风险问题的出现。
信息不对称及与此相关的道德风险问题对企业制度的改革和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也具有重要意义。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对所有者来说,就有一个实际经营者是否按照其意愿来经营企业的问题。在企业内部,同样存在如何监督与激励企业员工和各层次管理者努力工作的问题。关键是,这里存在如上所述的隐藏行为问题,因而也就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激励机制的设计和完善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节 外部性
一、外部性
外部效应,当某个经济主体的活动产生了额外的成本或额外的收益,而且这种额外的成本或收益并没有得到市场承认的时候,我们说这种经济活动存在。
1、外部不经济
当经济活动使其他经济主体承担额外成本的时候,这种外部效应被称为外部负效应或外部不经济。
例如,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的污水或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地区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如,氟利昂的大量使用、过度的森林砍伐和渔业资源的捕捞会破坏生态环境,带来全球气候的恶化,造成厄尔尼诺现象和拉尼娜现象,从而带来严重的自然灾害;
如,燃油助动车给骑车人带来了方便,但助动车排放的废气对大气造成的污染比小轿车更严重,已经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还有,现代建筑大量使用玻璃幕墙,在美化建筑的同时,也给周围居民或其他企业带来光污染。
2.外部经济
当经济活动使得其他经济主体获得额外收益的时候,这种外部效应就被称为外部正效应或外部经济。
如,养蜂人在农田里放蜂,农民的收成可能因此而增加;
又如,居民在自己家里种花,不仅使自己获得享受,也对美化环境作出了贡献;
再如,如果一家企业出钱修建一条公路,那么公路两边的其他企业和居民都将由此获得明显的或不明显的收益。
二、市场失灵
1、外部效应的存在将造成市场失灵:当经济主体的活动产生了外部经济或外部不经济的时候,由于这种额外的收益或额外成本并不为市场所承认,该经济主体并不为此获得相应的收益或承担相应的成本。那么,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说,该项经济活动的全部收益或全部成本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并由此带来资源配置的扭曲。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将无法达成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2、分析:
经济活动的成本与收益
·社会成本=内部成本+外部成本
社会收益=内部收益+外部收益
企业生产的边际成本曲线MC。假定市场需求曲线为D,则市场均衡点为E,企业的产量将为Qo,相应地该商品的市场均衡价格将为P
但均衡点E是在未考虑外部不经济的情况下达成的。当我们将外部不经济纳入分析范围的时候,以社会角度来衡量的最优产量和最优价格应有所不同。假定企业生产的边际外部成本由曲线MEC表示,那么边际社会成本MSC应该是内部的边际成本与边际外部成本之和,即
MSC=MC+MEC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由于这种商品存在外部负效应,就应该生产得更少一点,其价格也应该把所有成本都计算在内,因而应该更高一点。
外部负效应的存在使得产生这种负效应的商品供给过多,价格过低,而市场机制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外部成本无法通过市场纳入企业的成本计算之中。正因为如此,使得污染的控制和环境保护始终是一个相当艰巨的任务,使得我们正面临着大自然的严厉惩罚和报复。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承担起责任,必须通过有效的措施对存在外部负效应的商品的生产加以规制。
当外部效应为正效应的时候,所谓资源配置的扭曲就表现为相关商品生产得过少,相应的价格则过高,此时同样需要政府对市场进行某种干预。
三、对污染的规制
案例:中国渔夫的末路悲歌 (作者任大伟)
许久以来,在白洋淀这个由水、芦苇和低平的绿洲构成的世界里,饲养鸬鹚的渔民过着与别人不同的生活。
这种受过训练的鱼鹰能从木船上扎入这片由140个湖泊交织而成的水域中,为主人捕鱼。渔民将草绳系在它们的脖子上,以防止它们将捕到的鱼吞到肚子里。每天收工时分,当它们也该进食的时候,渔人便解去草绳。
如今,由于污染、贪婪以及多年来的不合理开发,白洋淀里这些古老的生活方式正在遭到破坏.只有老人依旧用鸬鹚来捕鱼,他们也知道他们的子孙是不会步他们后尘的。
白洋淀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湖系,在北京以南的平原上伸展开来,总面积达135平方英里。这片湖泊已经是连续第5个夏天处于半干涸状态了,芦苇床周围的河堤上满是臭泥,水位比正常水平低6英尺;鱼群逐渐消亡,许多珍贵的野生动物也逃之天天。妇女和儿童们曾经用湖中的芦苇编织出口日本的屏风,但是由于湖水干枯,这些芦苇的株高正在缩减,降低了原有价值。
就连在北京大有销路的白洋淀红黄鸭蛋也失去了独有的色泽,因为当地的鸭子所吃食的小虾也不见踪影了。北京的商人现在卖的是经过染色的伪冒品。当地官员将这些现象归罪于干旱和全球变暖。但是中国科学家和西方的环保主义者认为这是人为造成的。
中国科学院的刘常明(音)教授说:“中国已遭受了长达10年的旱灾,但是白洋淀的问题主要是人为造成的。上游的城市抽取了太多的用水,农村用来灌溉的水也过多。大约70%的城市污水和约 60%的农村废水没有经过处理,最后都流人白洋淀。” ’
整个华北地区都缺水,但是白洋淀地区尤其需要水。这片湖泊曾经养活了成百上千的渔夫,他们经过千回百转的渠道与河流奔向渤海。过去几年中,他们把船全卖掉 了,因为水位下降使他们无法抵达海边。
收入下降,家家负债累累。碰上好年头,饲养鸬鹚的渔民通常可赚900多英镑。而在过去两年中,他们的收入尚不足175英镑。
(资料来源,<英国每日电讯报>>2001年6月15日,作者任大伟)
1、污染要适度:
因为污染是在生产某些商品的同时产生的,而这些商品绝大多数都是有用的商品,都是消费者所需要的。化工产品、医药、钢铁、小轿车、助动车、核电站等等,都是现代生产和生活中十分需要甚至不可缺少的。烟囱造成了空气污染,但在没有更好的技术发明出来之前,如果禁止废气的排放而导致工厂的关闭,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机场周围的居民总是抱怨飞机的噪声对他们造成干扰与危害,但如果禁止飞机的起飞和降落从而实际上禁止了飞机的飞行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将远远超过飞机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外部负效应。因此,尽管产生污染,我们仍要生产这些商品。另一方面,消除污染也不是不需要成本的,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有时成本还会非常高昂。零污染肯定不是最优的结果。
2、最优污染的确定:
横轴表示污染的排放量,纵轴为价值量。污染带来的边际损害由曲线MD表示,显然,随着污染的增加,其边际损害是递增的,因此曲线MD是向上倾斜的。污染的边际收益由曲线MB表示,容易理解,边际收益是递减的,因此MB曲线是向下倾斜的。
3、政府对污染进行规制最优污染排放量的确定是政府对污染进行规制的前提,政府对污染的规制主要可采用排放量控制、收取排污费和发放排污许可证等三种措施。
(1)数量控制 。
政府规制最直接的措施是对污染的排放量进行控制。显然,如果政府能够准确地估计出如图所示的最优污染排放量,那么,政府就可以对每一家企业制定出污染排放的限额,一旦企业的污染排放量超过这一限额,政府就可以对其实施严厉的惩罚,甚至诉诸法律。
实际中的难点:
1)最优排放量的确定:
例如,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核泄漏事故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其直接的损害包括所有遭受核辐射的人员的生命的丧失或健康的损害,包括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包括在生产、生活领域中其他的直接影响。但其间接的损害或许范围更为广泛,不仅包括这些人员的家庭和亲友的精神损害,而且至少还包括因生态环境磕坏所带来的对气候、农业、工业、自然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影晌;以及因这些影响而造成的对人们的健康、企业的生产等方面的损害。显然,外部负效应在许多情况下是具有连环效应的,就像生物链一样一环套一环,我们对其最终的负效应是很难作出准确估计的。
2)工作量过大政府对污染数量的控制只能以企业为单位,也就是说,政府的有关职能机构必须对每一家企业制定出污染的最高限额。这一工作也是具有较高难度的。
3)是行政手段,比较缺乏灵活性对排放污染的企业来说,政府制定的最高排放限额是一种硬约束,企业无法通过成本和效益的比较来进行调整,当环境条件发生变化的时候,政府的反应可能滞后。
2.收取排污费
1)收取排污费用是政府可采取的更为有效的措施。
收取排污费的关键是确定每单位污染的价格,最优价格的制定比最优数量的确定更容易一些。从可操作性来看,政府在制定最优价格的时候可以采用“试错法”,而在数量控制的时候是无法采用“试错法”的。
2)是市场机制。
通过制定排污的价格和收取排污费的方法来控制污染,其运作的基础仍是市场机制而不是行政机制。在这种机制下,排放污染的企业将对污染的价格作出反应,企业将比较每单位污染排放量需要缴纳的费用和每单位污染给其带来的边际收益。当边际收益大于污染价格的时候,企业将增加污染的排放量,由此增加其生产的商品数量;反之,当其边际收益小于污染价格的时候,企业将减少其污染排放的数量,也就减少其生产的商品数量。企业对自己的边际收益的估计一般是较为准确的,因而也就较易达到最优的污染排放量。从政府的运作成本来说,从这种运作机制的效率来说,在一般情况下,收取排污费的方法就比数量控制更为有效。
3.发放排污许可证
1)思路:政府可采用的另一种方法是发放排污许可证,而且这种许可证应是可转让的,即可以通过市场进行交易的。具体地说,政府需要确定社会的总的污染排放数量,并根据这一数量来发放排污许可证,而每一家企业都必须拥有许可证才可以排放污染。每一张许可证都明确规定可排放的污染数量,企业的排放量不得超过其拥有的许可证所规定的数量。在许可证的数量足够多,排放污染的企业家数也足够多的情况下,排污许可证应通过市场进行交易,并由市场交易来决定其价格。
2)优点:
对政府来说,确定最优的总污染排放量是实施这种措施的前提和主要任务。与确定每个企业的最优污染排放量相比,确定总量更为容易和简单,在估计最优数量的时候,也会比较准确,误差会较小。
另一好处是与收取排污费相似的,即在企业这方面,它可以激励企业对其排污的最优数量作出合理安排,企业须比较市场价格和其污染的边际收益,来决定其购买的许可证数量。这一制度的运作是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的,当然也就要求政府着力来制定一些交易规则,以建立起一个比较规范的许可证交易市场。
四、科斯定理与外部性
经济学家科斯的认为:外部效应本质的原因是在有关的经济活动中,产权没有给以明确的界定。
所谓产权就是有关的经济主体对其财产所拥有的权利。在外部性问题中,相关的权利就是造成外部经济或外部不经济的经济主体的权利和承担外部成本或获得外部收益的经济主体的权利。
例如,对于生产化工产品的工厂或钢铁厂来说,它们究竟有没有权利自由地向河流或天空排放废水或废气?如果一个食品厂处于河流的下游,这个食品厂有没有权利禁止上游的化工厂排放污水?一个“发烧友”有没有权利在凌晨三点把音量开得很大来欣赏现代摇滚乐,而周围的居民又有没有禁止这种“夜半歌声”的权利,在很多情况下,相关的权利确实是不明晰的。
科斯的观点被称为科斯定理。科斯认为,不管权利被赋予哪一方,只要产权是明确界定的,那么,即使存在外部效应,交易双方也总能够通过协商来达成资源的有效配置。
[例]假定河流的上游有一个化工厂,它向河中排放污水;河流的下游有一个食品厂,使用河水来加工食品。化工厂因从事化工生产而排放污水,因而获得排放污水的边际收益,如图中的MB曲线所示;食品厂因使用被污染了的河水而遭受损害,它必须对河水进行处理,因而产生污染的边际成本,在图3中,这种边际损害由MD曲线表示。
如果产权明确界定,化工厂和食品厂之间将如何达成交易,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呢?显然,污水的最优排放量应为Q*。
公共物品
一、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是指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两种特性的物品。
通俗地说,就是那种能供许多人同时消费的物品,并且人们消费这种物品的效果,以及生产这种物品的成本,并不因为享有它的人数规模发生了变化而改变。公共物品包含的种类很多,除灯塔之外,像国防、法律、警务、消防、道路、教育、电视广播系统、空间研究、气象服务等,也都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
2、私人物品。
与公共物品相对应,我们平时所购买的一些商品,如食品、衣服等则被称为“私人物品”。
3、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共物品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以电视系统为例,北京居民在晚上8点钟收看中央电视台的文献纪录片《周恩来》,丝毫不影响天津的居民在同一时间收看同一节目。再比如说路灯,你可以用它来照明,我也可以,而且任何人对它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人的消费效果。相比之下,私人物品就不能供许多人同时消费,一套衣服,你穿了我就不能穿,一块蛋糕,我吃了你就不能吃。二是公共物品在消费上具有非排他性,公共物品一旦生产出来,不管你是否支付了费用,都可以自由地消费,而无须经过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批准。因为像路灯这样的公共物品,多一个人从它下面走过,并不会增加任何费用,禁止所有的人通行,也不会使成本有任何的降低,反而会给别人带来不便;一个国家的安全防务系统,则不可能将任何一个居民单独排除在它的保护之外,即使对到本国旅游的外国人来说,也是如此。而私人物品的消费则具有排他性,只有支付了费用,你才能消费。比如你想拥有一台电冰箱,那就得花钱买,否则,就别想得到它。正因为如此,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曾这样描述公共物品的特征:“每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不会造成其他人消费的减少……而公共物品的困难在于,虽然每个人的消费不影响对其他人的供给,但是却无法将任何一个享受者排除出去,或者说排除的成本太高了,以至于我们无法支付。”
非竞争性:如果某种商品在给定了产出水平之后,多向一个消费者提供这种商品的边际成本为零,这种商品就具有非竞争性。
例如,公共电视台为所有消费者服务,电视信号发射之后,其成本就已经产生,有多少消费者接收电视信号对成本没有影响,也就是说,多一个消费者接收电视信号的边际成本为零。无线广播与公共电视是完全类似的。又如,道路建造之后,在并不拥挤的情况下,多一个消费者把他的轿车开上道路并不产生额外的成本。公海或河流上的灯塔为航行者导航,多一艘船使用灯塔的边际成本为零。空气属于整个地球,多一个人呼吸空气没有边际成本。
非排他性:如果一个商品一旦生产出来,就不能把消费者排除在这种商品的消费之外,这种商品就具有非排他性。
每个人都要呼吸,空气是大自然给予的,消费者不能被排除,因此空气是非排他性的。公共电视也是非排他性的,因为电视信号发射之后,电视台就无法限制任何一个消费者接收电视信号。另一个具有非排他性的商品是国防,国防体系一旦建立起来,任何一个国民都必然受到保护,这种“消费”是无法被排除的。与污染相反,环境质量的改善也是非排他性的,因为所有的消费者都将因环境质量的改善而获益。
2、私人物品是指既是竞争的,又是排他的那些物品。显然,大多数商品都是私人物品。一个苹果,你吃了,别人就不能再吃,多向一个消费者提供苹果的边际成本当然是大于零的。一件衣服,你穿在身上,就不能有另一个人同时穿这件衣服,提供衣服的边际成本也不会是零。可以说,在商店里出售的所有商品都是私人物品,它们都是既竞争的,又排他的。
3、注意:有些商品可能是竞争的但却非排他的,有些商品则是排他的而非竞争的。如空气是非排他的,但无污染的新鲜空气却可以是竞争的,因为在空气被污染的情况下,提供新鲜空气的边际成本将不为零。公共渔业资源的使用也是竞争而非排他的,你可以到公海上或在长江里捕鱼,但你捕到的鱼越多,其他人能够捕到的鱼就越少。
有线电视是典型的排他而非竞争的商品,因为在光缆传输网络建立起来之后,多向一个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边际成本几乎等于零,但有线电视台显然可以将不付费的消费者排除在外。公共电视一旦经过加密处理,就成为排他的,但它仍然是非竞争的。高速公路基本上是非竞争的,但高速公路的所有者可以通过设置收费站的方法使它具有排他性。
二、“搭便车”与市场失灵
1、公共物品的市场失灵的表现:
公共商品将没有人提供,或者说这种商品的市场根本就不存在。
2、原因:
公共物品具有的特性 所带来的“搭便车”的现象。
1)“搭便车”:就是不支付任何成本而获得某种收益或享受某种好处。公共物品的特性为“搭便车严提供了可能。
2)分析:
既然无法排除消费者的消费,那么,一旦商品生产出来,消费者就可能“搭便车”,而试图“搭便车”的人也不会为消费这种商品而支付任何成本。事实上,生产这种商品的人是无法向“搭便车”的人收取费用的,后者完全可以否认他消费了这种商品,或者说他根本不需要这种商品。因此,政府不可能以国防税的形式来向每个捎费者收取国防费用。
在有些小范围的市场中,这种现象也会出现。例如,居民住宅的公用路灯是一种公共物品,路灯安装之后,每个居民都可以使用而不可能被排除在外,而且为多向一个居民照亮楼道的边际成本为零。在很多居民楼中,公共路灯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因为没有人愿意花钱来点亮路灯。一旦安装了路灯,你无法排除其他人使用,但又无法向其他人收取费用。这就是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路灯这种商品的供给量为零。
那么,从社会角度来看,或者从效率角度来看,公共物品的产出是否应该为零?答案是否定的。国防是每个国家都必需的,灯塔对于航海者是必不可少的,而居民楼道里的路灯不仅将方便出入楼房,而且还对治安有重要作用。
因为公共物品生产出来之后,多,向一个消费者提供这种物品的边际成本为零,那么,按照完全竞争条件下利润最大化的原则,价格应等于边际成本,也就是说,公共物品的价格应该等于零。由此产生一个悖论,公共物品应该生产,但生产成本是无法收回的,不仅因为存在“搭便车”的现象,也因为有效率的价格应该是零。
既然公共物品的生产是无法获利的,而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动力是利润,因此,企业是不会生产公共物品的。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公共物品的市场供给为零。
三、解决途径:政府就必须为公共物品的生产作出安排
政府的安排可以有各种形式。像国防那样的公共物品,由于其特殊的重要性,必须由政府自己来“生产”。政府通过税收获得资金,国防开支在政府支出中必须占有足够的比例,以此组织起军队,构建起国防体系。税收尽管不是绝对平均的,但却绝对是强制性的,至少就国防开支部分来说可以这样来理解。
对于那些公共道路的建设,政府通常也是直接的投资者。但某些地方道路则不一定由政府投资,有时也采取集资建设的方法。关键是,道路这种公共物品很容易改变其非排他的性质,只要设立一个收费站,就可以收取费用,因此其成本的回收并不是遥遥无期的。特别是,在某些情况下,道路建设甚至已经成为生财之道。这种高价索取“买路钱”的做法,实际上已经演变为垄断定价,从而成为如我们所分析过的因垄断而造成的市场失灵。对于这种垄断定价,政府当然应该加以严格的规制。
对于居民楼的路灯这种公共物品,通常应该由居民委员会或其他管理机构统一进行安装和维护,当然,相关的成本应该由居民分摊。在这里,社会公德是主要的一种约束。政府的作用有时也是十分重要的,如上海市政府在1998年推出的“亮灯工程”,就是一种较有成效的做法。
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政府在经济领域中都具有很大的影响。
从税收、补贴、限价、限额、发放经营许可证、制定市场管理条例、制定反垄断和控制污染的法律,到银根紧缩、利率调控、外汇干预、制定经济发展的长期计划或某些产业发展的特殊规划,可以说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是无所不在的。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有时是直接的,有时则是间接的;有时作用较强,有时作用较弱。经济社会是丰富多彩的,也是非常复杂的。尽管理论分析告诉我们,完全竞争市场将达成最优的资源配置,但完全竞争市场的假设条件极其严格,而这些假设条件在现实中通常很难得到满足。事实上,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垄断、不公平竞争、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等问题,并由此产生所谓“市场失灵”的现象,此时市场机制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使得社会资源的配置产生扭曲。因此,政府必须采取某些措施,对可能出现的市场扭曲加以矫正,尽可能使市场能够公平、有效地运行。
垄断
一、垄断企业的弊端
垄断企业造成无谓的损失,如图三角形BCG的面积
二、政府的反垄断政策
由于垄断企业存在弊端,世界各国政府大多要采取立法措施来反对垄断、保护竞争。
美国的反垄断政策:美国制定和执行反托拉斯法已经有lOO多年的历史。早在 1890年美国国会就通过《谢尔曼法》,规定“限制州际贸易”、“实行任何类型的垄断”或“企图实行垄断”都是非法的。但这个法对什么是“限制贸易”、什么是“垄断”缺乏明确的定义,全靠法院来解释。为了弥补这一缺陷,1914年又制定了《克莱顿法》。此时,政府进一步认识到,垄断问题不仅是个规模问题,非法经营也会导致竞争的削弱,所以,在《克莱顿法》中,还规定下列做法属于非法,如搭配售货、连锁董事会、相互持股等。‘同年,政府还通过了《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这个法进一步规定了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同时规定设立联邦贸易委员会为执行《克莱顿法》’的权威机构,193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罗宾逊—帕特曼法》,1950年通过《塞勒—凯弗维尔反兼并法》,这两个法律又对《克莱顿法》作了进一步的补充。
美国反对垄断的具体措施:
1.分解垄断企业。
政府根据谢尔曼法可以对已经形成垄断或接近垄断的公司提出诉讼,要求它分解成若干个较小的公司。例如,1982年,美国电报电话公司,在政府提出诉讼之后,分出去23个独立的地方性的电话公司,这些公司后来又变成7个区域性的公司。
2.防止垄断的产生。
政府反对有实力的公司采取旨在消除竞争的任何经营行为。例如,一家大公司可能把价格定得低于成本,以便把小公司挤出市场。等到小公司被挤走之后,它又把价格抬高。这种做法称为掠夺性定价法。政府就反对这种做法。
3.阻止能削弱竞争的兼并。
政府反对这样的兼并,如果这种兼并最终会导致垄断或近似垄断的话。例如,1962年,政府通过起诉,成功地阻止了勃朗鞋
有的企业即使自己不是垄断企业,仍可以通过私下串通,以提高价格和限制产量的办法,来谋求最大的垄断利润。这种做法给社会福利带来的损害与垄断是一样的,因而也是政府所反对的。
三、政府对自然垄断企业的管制
1,自然垄断企业的特征:规模经济性十分显著,表现为它的平均成本曲线在相关产量范围内,都是向右下方倾斜的(参见图),即这种企业的产量规模越大,其成本越低。许多公用事业,如自来水、电力、煤气等企业就属于这一类。
分析:
由于有这个特点,在一个市场中,几家这种企业同时并存的局面很难长久维持。因为他们通过竞争,很快会出现大企业,这家企业因产量大、成本低而把其他企业挤走,从而自然地成为一家垄断企业。这也就是这类企业被称为自然垄断企业的缘故。
2、政府的管制。 (1)价格管制:(2)限制新企业的进入。
(1)价格管制没有管制:就会按完全垄断企业方式行事,即把价格和产量定在MR=MC之处,即Pd和Q。。这时消费者所消费的最后一个单位产品的边际效益MB等于垄断价格Pd,它大于生产这最后一个单位产品边际成本MC,所以,从社会资源配置的角度看,产量Qd不是最优,因为如再增加产量,还能再扩大社会福利效益。
理论定价:为了克服垄断带来的弊病,应该让企业把价格和产量定在P=MC之处,即定为P和Q,因为在这里,边际效益等于边际成本,社会总福利效益最大。但由于自然垄断企业的平均成本曲线向右下方倾斜,它的边际成本一定低于平均成本,结果就会使P<AC,企业就必然要亏损。如果企业要亏损,就不会有人投资。可见,按边际成本定价,虽然理论上正确,但实践上不可行。
实践定价:按企业的平均成本定价,即在P=AC之处定价。在这里,平均成本中包含按“公正”的投资收益率计算的利润(正常利润)。它使产量增加到Qb,从而使社会福利有了增加,但仍小于Qc,说明没有能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
平均成本定价法比较常用,但也存在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它会削弱企业改进经营管理、降低成本的积极性。因为企业不论经营好坏,都可以在成本基础上获得一笔按标准收益率计算的利润。为了弥补这一缺陷,经济学家又对这种定价方法作了种种修正。例如有人主张按上一年的成本定价,如果下一年企业的成本降低了,就可以节约归己。
(2)限制新企业进入。
由于自然垄断的性质,多家企业互相竞争的局面很难维持太久,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靠政府来限制新企业的进入,是因为自然垄断企业一般属于公用事业性质,要求“为人人服务”,即要求让社会为所有的人都能平等地按同一价格得到服务。但公用事业在不同地区的成本可能是不一样的(如空运和邮电业务在人口稀少地区成本高、在人口稠密地区成本低),因此,为了按同一价格服务,就要用一些地区较高的利润来弥补一些地区的亏损。这时,有些新企业就可能乘机进入利润较高的地区为自己攫取高额利润,而把有亏损的地区留给以“为人人服务”为宗旨的公司去经营。因此,为了保护后者的利益,政府需要限制新企业的进入,办法主要是控制经营许可证或特许权的发放。
3、争论近年来,也有不少人对政府管制企业的做法提出异议。例如,有人认为,不管政府是有意还是无意,管制会削弱企业对改进经营管理的关心。所以,近些年来,在美国的有些行业中,主要是政府停止干预,仍能维持竞争的几个行业中又实行了非管制化,收到了一定效果。
第二节 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与市场失灵
(一)信息不对称
1、信息不对称
完全竞争的市场有一个重要的假定,即信息是完全的,不仅生产者对市场有关信息有着完全的了解,而且消费者对市场的各种信息也是完全了解的。这一假定是不符合现实的。在实践中,生产者也好,消费者也好,他们对市场有关信息的了解通常都是不完全的。因为信息的收集是需要成本的,在很多情况下,过高的信息成本使得生产者或消费者无法获取充分的信息,就只能在有限信息的条件下作出决策。
如果买者和卖者双方对信息了解的不充分是对称的,那么这个假定的不现实性还不致于对市场均衡造成重大影响。但问题是,在现实中还大量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通常是,卖者对其产品的了解程度要远远高于买者的了解程度,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市场的失灵,即使得市场机制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使得社会资源的配置产生扭曲。
例1
当一个消费者到商店里购买化妆品的时候,他(更多的是她)根据什么来判断化妆品的质量呢?是根据其外包装,还是根据那看起来细腻洁白的膏体?那些粉面霜、防皱霜真的如广告所说的那么有效吗?那些减肥药、减肥茶、减肥皂、减肥带等等真的可以在若干天或若干个月之内让你的体态变得那么婀娜多姿吗?显然,这里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生产者完全明了其产品究竟有多高的有效率,但消费者却往往只能根据广告词来了解产品的性能。
例2
在保险市场上,当投保者投保人寿保险或医疗保险的时候,他们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程度比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要高得多;在信贷市场上,企业向银行贷款,企业对该贷款项目的盈利性和风险性较为了解,但银行在这方面的信息则主要来自企业,其信息的充分性也是大打折扣的;在人才市场上,招聘人才的企业对应聘者有多少了解呢?除了学历和经历,企业如何知道某个应聘者真正的工作能力、人际关系、道德水准等其他方面的素质呢?在所有这些市场上,信息的不对称也是显而易见的。
[案例] 中国保健品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称
上海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集中监督检查本报讯快过年了,保健食品进入了销售旺季,然而市场上却有些“打肿脸充佳品”的保健品鱼目混珠。最近,在市打假办的统一部署下,市卫生局会同工商、药监、公安等行政部门出动279人次,在全市各大保健品市场、超市、宾馆商场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市卫生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千万不要被外包装和说明书所宣传的内容蒙蔽。
监督检查行动发现,170家经营单位的861个保健品种中有23家单位存在“打肿脸充佳品”的违法行为,涉及到63种次保健食品。如贵州安富制药厂和云南宜良江元养目茶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宣传自己的产品具有“调节内分泌、瘦身美体、清热解毒”、“降血糖、降血压、止痒”等保健功效;有的公司乱夸海口,如商丘福源集团保健食品厂生产的三鞭宝胶囊,其批准的功能是“调节体液免疫”,而在其宣传资料中宣传性功能;有些保健食品则玩起了“无中生有”的“游戏”,那些标有“食”字批号的宣传性功能的产品均系假冒批号,有的产品还加入了药物成分;还有些未经批准进口且无中文标识的境外品出现在上海工业品跳蚤市场和凯旋门保健品市场。
(二)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市场失灵。
在化妆品和减肥商品市场上,大量的消费者被欺骗,严重的甚至造成对身体的无可补偿的损害,这种后果已经不仅仅是生产过多和价格过高的问题。更一般地,经济分析告诉我们,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中还会出现所谓“劣品驱逐良品”的现象,从而将市场变成一个“柠檬”(Lemon,美俚“不中用的东西”)市场,即充斥着低质量商品的市场。
旧车案例:
如果你有一辆旧车,这是一辆质量相当不错的旧车,你可能只用了一年,总共才行驶了 5000千米。当然,你期望卖一个好价钱,但你的愿望能够实现吗?最终结果常常令人失望。这种现象为何会出现呢?
假定在旧车市场上,所有的旧车可分成优质的和劣质的两大类。再假定优质旧车的价值为5万元,劣质旧车的价值仅为2万元。但问题是,尽管卖者知道他们出售的旧车分别具有怎样的质量,但购买的人却对旧车质量不具有充分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理性的买者只能根据市场上旧车的平均质量来决定他愿意出价多少来购买旧车。我们再假定在开始的时候,旧车市场上的优质车和劣质车各占一半,而买者对此有大概的了解,那么,买者愿意出的最高价格只能是平均价格,即3.5万元。
面对3.5万元的价格,劣质旧车的所有者喜出望外,他会迫不及待地卖掉他的旧车,并因此获得“超额利润”1.5万元。但优质旧车的所有者却非常失望,他无奈地卖出他的旧车,但因此“亏损” 1.5万元。短期或许如此,但长期调整的结果是,市场上的优质旧车越来越少,因为没有几个人愿意亏损;而市场上的劣质旧车越来越多,它们是不会退出市场的。于是,旧车的平均质量下降。当旧车市场上优质车只占25%,而劣质车占到75%的时候,买者会发现这种变化,并降低他们的出价,此时买者愿意出的最高价格将为 0.25X5+0.75X2=2.75万元。
面对更低的价格,将有更多的优质旧车退出市场,于是市场上旧车的平均质量进一步下降。这一过程继续下去,最终的结果不言而喻,所有的优质旧车都退出市场,留在市场上的就只有劣质旧车了。
医疗保险案例,在医疗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是如何制定保险价格的呢?唯一可靠的依据是投保者的平均健康状况。一般而言,往往是健康状况较差的人对医疗保险有更大的热情,而身体健康的人则不怎么愿意投保。因此,不健康的人在投保人中的比例会比较高,从而迫使医疗保险的价格定得较高。但较高的医疗保险价格所产生的结果是,健康的人更不愿意投保,而不健康的人则不会离开这个市场,这就使得不健康人的比例进一步提高。这一过程的延续所带来的最终结果也是“劣品驱逐良品”,留在这个市场中的都是不健康的人。
在信贷市场上也会出现类似的现象。
当市场中交易的一方掌握着商品的某些特性,而交易的另一方则不掌握这些特性,对这些特性的观察或验证又十分困难的时候,就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经济学把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结构叫作“隐藏信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掌握私有信息的一方就完全可能利用其有利地位来为自己谋求利益,造成劣质产品冒充优质产品的现象。经济学把这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叫作“逆反选择”。关键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上,由于逆反选择的存在,价格机制就无法正常发挥作用。我们知道,在没有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市场上,当需求超过供给即供不应求的时候,价格提高将抑制需求,刺激供给,最终实现供需的平衡。但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上,价格上升带来的结果是良品退出市场,留下劣品,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造成市场消失。市场机制不再能够调节市场的供求,也就是市场失灵。
二、信号显示
信号显示是指一种发信号的行为,即卖方通过发出某种信号向买方显示其商品的质量。它对市场失灵的矫正有着重要的作用显然,不管是优质产品的生产者,还是劣质产品的推销者,都可以发出信号,这就是所谓的“王婆卖瓜,自卖自夸”。那么,问题是,如果每个人都能自夸,发信号的机制怎么能够对市场失灵进行矫正呢?事实上,信号显示的机制要能够起作用,有着相关的必要条件,这一条件被称为自我选择条件。
直观地说,自我选择条件就是使得劣质产品无法把自己标榜为优质产品,而优质产品也不会模仿劣质产品的条件。当然,对于信息不对称的市场来说,前者更为关键,而且这种标榜也不能仅仅是一种口头上的“自夸”,它必须有实质性的内涵。
[例l假定某种小家电市场上有两家生产企业,企业A生产优质产品,企业B生产的是劣质产品。企业A为了防止劣质品冒充优质品,决定向消费者发出信号。对家电产品来说,发信号的一种有效手段即向消费者提供保修。但问题是,提供多少年保修才能达到信号显示的目的呢?
企业A经过统计分析,发现其产品的免费修理成本为每年每件产品5元。对企业B来说,因为产品质量较差,如果实行免费修理,其成本将为每年每件产品20元。假设企业A的优质产品保修期为x年,企业B的产品保修期为y年。
如果劣质产品要冒充优质产品,企业B的收益和成本都将有所变化。假定优质产品的价格为60元,劣质产品的价格为20元。那么,如果冒充优质产品,企业B的每件产品可得收益60元,但既然冒充优质品,就必须提供x年的保修,因此其保修成本为每件 20Xx元。如果不冒充优质品,企业B每件产品的收益和保修成本将分别为20元和20Xy元。因此,劣质品无法冒充优质品的条件就是:
(劣质品收益) 20--20y≥60—20x(劣质品冒充优质品收益)。类似的分析可以得到优质品不降格为劣质品的条件为:
(优质品收益)60—5x≥20—5y (优质品变为劣质品收益)
以上两个不等式即被称为自我选择条件。
进一步,优质产品愿意通过信号显示来与劣质产品加以区分也是有条件的,这一条件就是,优质产品在被区分后的净收益应大于其被混同于劣质产品的收益。企业A发信号并与劣质产品相区分的净收益是(60—5x)元,如果它被混同于劣质产品,那么每件产品的收益就是40元,也就是优质品与劣质品的平均价格,因此,上述条件就是,
60—5x≥40
如果企业A要能够通过信号显示来达到其目的,那么保修年份x和y就必须满足以上三个不等式。
可以推断,如果优质产品的信号显示能够成功,那么对企业B来说,它就无法假冒优质产品,从而提供保修也就没有什么意义,所以此时一定有y=0,即企业B将不提供任何保修。由此出发,可解出x≥2;x≤4。因此,优质产品如果提供两年的保修,就可以成功地区别于劣质产品。此时,优质产品的净收益为每件产品50元,高于混同状态下的40元。
信号显示并不仅仅发生在家电市场,也不仅仅发生在物质产品市场。实际上,只要存在信息不对称,优质品就有信号显示的需要,当然成功的信号显示必须满足上述各个条件。
人才市场上的信号显示,在人才市场上,信号显示对高素质的人才十分重要,成功的信号显示将有利于他们找到更好的职位。一些经济学家用信号理论来解释人们对教育程度的选择,因为学历就是这个市场中最为有效的信号。从理论上来说;如果把所有应聘者划分为高素质和低素质两类,可以假定这两类人获得高学历的成本是不同的。一般来说,素质较低的人要获得较高的学历就需要花费更大的成本。于是,对任何人来说,对教育程度的选择就是一种自我选择。
实际上,对教育程度的选择建立在对收益和成本进行比较的基础之上。一般而言,可以假定高学历的人将获得较高的薪水,学历较低则薪水也较低,那么,教育的收益就可以在薪水的差异上反映出来,选择较高的教育程度就是一种个人的投资行为。对素质较高的人来说,因为其获得高学历的成本较低,因此教育的收益将远远超过其获得高学历的成本,他们将选择较高的教育程度;而对素质较低的人来说,获得高学历的成本过于高昂,以致于教育的收益不能补偿其付出的成本,他们就将选择较低的教育程度。
当然,实践中教育程度并不仅仅是一种信号,教育更是传授知识的基本途径。比如,MBA的价值绝不仅仅在于显示他有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能力,更重要的是,他所学的知识是针对着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经营的各种问题的,是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的。
三、道德风险
1、经济生活中的道德风险:在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的有些行为是无法观察的,或者说,即使能够观察,其成本也会是非常高昂的。例如,一个操作工人、一个销售人员、一个高层经理或部门经理是否在努力工作,在很多情况下是无法观察的;一个医生对病人的疾病诊断是否正确,病人往往是不知情的;一个球员是在认真踢球,还是在踢假球,球迷未必真的了解;等等。那么,当一个投保者投保之后,由于有了保险,他的行为就可能改变,而且这种改变了的行为也是隐藏行为,是无法观察的、这种现象就叫作道德风险。例如,投了火灾险的商店或工厂对防火不再重视;汽车保险的投保者驾驶汽车就不像未投保的人那么小心;这些都是道德风险。
2、保险市场上的道德风险:对保险市场来说,道德风险的存在将严重影响市场的正常运作。如果不存在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对保险赔率的估计建立在投保者的正常行为基础之上,因而会是比较可靠的,由此确定的保险价格也会是比较合理的。但存在道德风险之后,原先的估计将完全无效。由于隐藏行为,我们无法观察投保者的实际“努力程度”,但此时火灾的概率可能大大上升,交通事故会大量出现,那么,如果按照原先的估计来确定保险价格,保险公司就必定亏损。如果保险公司因此而提高保险价格,其后果就会如我们在一开始所说的,劣品驱逐良品,最终使得保险市场无法存在。
,我国传统体制下的公费医疗制度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实际上,这种制度就是一种完全的保险制度,所有职工都不需要为医疗支付任何费用,所有费用都由企业和工作单位支付,就相当于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投保,而国家就是一个最大的保险公司。在这种制度下,道德风险问题十分严重,小病大养,无病小养,有的人甚至为了一个漂亮的瓶子而去开咳嗽药水,回家再把药水倒掉。改革开放之后,尽管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有所改变,但这种现象仍延续至今。 。
3、道德风险的防范:针对道德风险这种现象,保险公司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加以防范。在这里,有效的保险制度的设计是最基本的手段。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在保险合同中制定扣押条款。例如,在意外损失险中,一旦事故发生,投保人自己应先承担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直到某一规定的数量,这就是扣押。超过扣押部分的损失再由保险公司赔偿。又如,在医疗保险中,病人必须自己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这些措施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道德风险问题的出现。
信息不对称及与此相关的道德风险问题对企业制度的改革和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也具有重要意义。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对所有者来说,就有一个实际经营者是否按照其意愿来经营企业的问题。在企业内部,同样存在如何监督与激励企业员工和各层次管理者努力工作的问题。关键是,这里存在如上所述的隐藏行为问题,因而也就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激励机制的设计和完善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节 外部性
一、外部性
外部效应,当某个经济主体的活动产生了额外的成本或额外的收益,而且这种额外的成本或收益并没有得到市场承认的时候,我们说这种经济活动存在。
1、外部不经济
当经济活动使其他经济主体承担额外成本的时候,这种外部效应被称为外部负效应或外部不经济。
例如,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的污水或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地区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如,氟利昂的大量使用、过度的森林砍伐和渔业资源的捕捞会破坏生态环境,带来全球气候的恶化,造成厄尔尼诺现象和拉尼娜现象,从而带来严重的自然灾害;
如,燃油助动车给骑车人带来了方便,但助动车排放的废气对大气造成的污染比小轿车更严重,已经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还有,现代建筑大量使用玻璃幕墙,在美化建筑的同时,也给周围居民或其他企业带来光污染。
2.外部经济
当经济活动使得其他经济主体获得额外收益的时候,这种外部效应就被称为外部正效应或外部经济。
如,养蜂人在农田里放蜂,农民的收成可能因此而增加;
又如,居民在自己家里种花,不仅使自己获得享受,也对美化环境作出了贡献;
再如,如果一家企业出钱修建一条公路,那么公路两边的其他企业和居民都将由此获得明显的或不明显的收益。
二、市场失灵
1、外部效应的存在将造成市场失灵:当经济主体的活动产生了外部经济或外部不经济的时候,由于这种额外的收益或额外成本并不为市场所承认,该经济主体并不为此获得相应的收益或承担相应的成本。那么,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说,该项经济活动的全部收益或全部成本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并由此带来资源配置的扭曲。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将无法达成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2、分析:
经济活动的成本与收益
·社会成本=内部成本+外部成本
社会收益=内部收益+外部收益
企业生产的边际成本曲线MC。假定市场需求曲线为D,则市场均衡点为E,企业的产量将为Qo,相应地该商品的市场均衡价格将为P
但均衡点E是在未考虑外部不经济的情况下达成的。当我们将外部不经济纳入分析范围的时候,以社会角度来衡量的最优产量和最优价格应有所不同。假定企业生产的边际外部成本由曲线MEC表示,那么边际社会成本MSC应该是内部的边际成本与边际外部成本之和,即
MSC=MC+MEC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由于这种商品存在外部负效应,就应该生产得更少一点,其价格也应该把所有成本都计算在内,因而应该更高一点。
外部负效应的存在使得产生这种负效应的商品供给过多,价格过低,而市场机制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外部成本无法通过市场纳入企业的成本计算之中。正因为如此,使得污染的控制和环境保护始终是一个相当艰巨的任务,使得我们正面临着大自然的严厉惩罚和报复。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承担起责任,必须通过有效的措施对存在外部负效应的商品的生产加以规制。
当外部效应为正效应的时候,所谓资源配置的扭曲就表现为相关商品生产得过少,相应的价格则过高,此时同样需要政府对市场进行某种干预。
三、对污染的规制
案例:中国渔夫的末路悲歌 (作者任大伟)
许久以来,在白洋淀这个由水、芦苇和低平的绿洲构成的世界里,饲养鸬鹚的渔民过着与别人不同的生活。
这种受过训练的鱼鹰能从木船上扎入这片由140个湖泊交织而成的水域中,为主人捕鱼。渔民将草绳系在它们的脖子上,以防止它们将捕到的鱼吞到肚子里。每天收工时分,当它们也该进食的时候,渔人便解去草绳。
如今,由于污染、贪婪以及多年来的不合理开发,白洋淀里这些古老的生活方式正在遭到破坏.只有老人依旧用鸬鹚来捕鱼,他们也知道他们的子孙是不会步他们后尘的。
白洋淀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湖系,在北京以南的平原上伸展开来,总面积达135平方英里。这片湖泊已经是连续第5个夏天处于半干涸状态了,芦苇床周围的河堤上满是臭泥,水位比正常水平低6英尺;鱼群逐渐消亡,许多珍贵的野生动物也逃之天天。妇女和儿童们曾经用湖中的芦苇编织出口日本的屏风,但是由于湖水干枯,这些芦苇的株高正在缩减,降低了原有价值。
就连在北京大有销路的白洋淀红黄鸭蛋也失去了独有的色泽,因为当地的鸭子所吃食的小虾也不见踪影了。北京的商人现在卖的是经过染色的伪冒品。当地官员将这些现象归罪于干旱和全球变暖。但是中国科学家和西方的环保主义者认为这是人为造成的。
中国科学院的刘常明(音)教授说:“中国已遭受了长达10年的旱灾,但是白洋淀的问题主要是人为造成的。上游的城市抽取了太多的用水,农村用来灌溉的水也过多。大约70%的城市污水和约 60%的农村废水没有经过处理,最后都流人白洋淀。” ’
整个华北地区都缺水,但是白洋淀地区尤其需要水。这片湖泊曾经养活了成百上千的渔夫,他们经过千回百转的渠道与河流奔向渤海。过去几年中,他们把船全卖掉 了,因为水位下降使他们无法抵达海边。
收入下降,家家负债累累。碰上好年头,饲养鸬鹚的渔民通常可赚900多英镑。而在过去两年中,他们的收入尚不足175英镑。
(资料来源,<英国每日电讯报>>2001年6月15日,作者任大伟)
1、污染要适度:
因为污染是在生产某些商品的同时产生的,而这些商品绝大多数都是有用的商品,都是消费者所需要的。化工产品、医药、钢铁、小轿车、助动车、核电站等等,都是现代生产和生活中十分需要甚至不可缺少的。烟囱造成了空气污染,但在没有更好的技术发明出来之前,如果禁止废气的排放而导致工厂的关闭,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机场周围的居民总是抱怨飞机的噪声对他们造成干扰与危害,但如果禁止飞机的起飞和降落从而实际上禁止了飞机的飞行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将远远超过飞机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外部负效应。因此,尽管产生污染,我们仍要生产这些商品。另一方面,消除污染也不是不需要成本的,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有时成本还会非常高昂。零污染肯定不是最优的结果。
2、最优污染的确定:
横轴表示污染的排放量,纵轴为价值量。污染带来的边际损害由曲线MD表示,显然,随着污染的增加,其边际损害是递增的,因此曲线MD是向上倾斜的。污染的边际收益由曲线MB表示,容易理解,边际收益是递减的,因此MB曲线是向下倾斜的。
3、政府对污染进行规制最优污染排放量的确定是政府对污染进行规制的前提,政府对污染的规制主要可采用排放量控制、收取排污费和发放排污许可证等三种措施。
(1)数量控制 。
政府规制最直接的措施是对污染的排放量进行控制。显然,如果政府能够准确地估计出如图所示的最优污染排放量,那么,政府就可以对每一家企业制定出污染排放的限额,一旦企业的污染排放量超过这一限额,政府就可以对其实施严厉的惩罚,甚至诉诸法律。
实际中的难点:
1)最优排放量的确定:
例如,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核泄漏事故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其直接的损害包括所有遭受核辐射的人员的生命的丧失或健康的损害,包括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包括在生产、生活领域中其他的直接影响。但其间接的损害或许范围更为广泛,不仅包括这些人员的家庭和亲友的精神损害,而且至少还包括因生态环境磕坏所带来的对气候、农业、工业、自然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影晌;以及因这些影响而造成的对人们的健康、企业的生产等方面的损害。显然,外部负效应在许多情况下是具有连环效应的,就像生物链一样一环套一环,我们对其最终的负效应是很难作出准确估计的。
2)工作量过大政府对污染数量的控制只能以企业为单位,也就是说,政府的有关职能机构必须对每一家企业制定出污染的最高限额。这一工作也是具有较高难度的。
3)是行政手段,比较缺乏灵活性对排放污染的企业来说,政府制定的最高排放限额是一种硬约束,企业无法通过成本和效益的比较来进行调整,当环境条件发生变化的时候,政府的反应可能滞后。
2.收取排污费
1)收取排污费用是政府可采取的更为有效的措施。
收取排污费的关键是确定每单位污染的价格,最优价格的制定比最优数量的确定更容易一些。从可操作性来看,政府在制定最优价格的时候可以采用“试错法”,而在数量控制的时候是无法采用“试错法”的。
2)是市场机制。
通过制定排污的价格和收取排污费的方法来控制污染,其运作的基础仍是市场机制而不是行政机制。在这种机制下,排放污染的企业将对污染的价格作出反应,企业将比较每单位污染排放量需要缴纳的费用和每单位污染给其带来的边际收益。当边际收益大于污染价格的时候,企业将增加污染的排放量,由此增加其生产的商品数量;反之,当其边际收益小于污染价格的时候,企业将减少其污染排放的数量,也就减少其生产的商品数量。企业对自己的边际收益的估计一般是较为准确的,因而也就较易达到最优的污染排放量。从政府的运作成本来说,从这种运作机制的效率来说,在一般情况下,收取排污费的方法就比数量控制更为有效。
3.发放排污许可证
1)思路:政府可采用的另一种方法是发放排污许可证,而且这种许可证应是可转让的,即可以通过市场进行交易的。具体地说,政府需要确定社会的总的污染排放数量,并根据这一数量来发放排污许可证,而每一家企业都必须拥有许可证才可以排放污染。每一张许可证都明确规定可排放的污染数量,企业的排放量不得超过其拥有的许可证所规定的数量。在许可证的数量足够多,排放污染的企业家数也足够多的情况下,排污许可证应通过市场进行交易,并由市场交易来决定其价格。
2)优点:
对政府来说,确定最优的总污染排放量是实施这种措施的前提和主要任务。与确定每个企业的最优污染排放量相比,确定总量更为容易和简单,在估计最优数量的时候,也会比较准确,误差会较小。
另一好处是与收取排污费相似的,即在企业这方面,它可以激励企业对其排污的最优数量作出合理安排,企业须比较市场价格和其污染的边际收益,来决定其购买的许可证数量。这一制度的运作是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的,当然也就要求政府着力来制定一些交易规则,以建立起一个比较规范的许可证交易市场。
四、科斯定理与外部性
经济学家科斯的认为:外部效应本质的原因是在有关的经济活动中,产权没有给以明确的界定。
所谓产权就是有关的经济主体对其财产所拥有的权利。在外部性问题中,相关的权利就是造成外部经济或外部不经济的经济主体的权利和承担外部成本或获得外部收益的经济主体的权利。
例如,对于生产化工产品的工厂或钢铁厂来说,它们究竟有没有权利自由地向河流或天空排放废水或废气?如果一个食品厂处于河流的下游,这个食品厂有没有权利禁止上游的化工厂排放污水?一个“发烧友”有没有权利在凌晨三点把音量开得很大来欣赏现代摇滚乐,而周围的居民又有没有禁止这种“夜半歌声”的权利,在很多情况下,相关的权利确实是不明晰的。
科斯的观点被称为科斯定理。科斯认为,不管权利被赋予哪一方,只要产权是明确界定的,那么,即使存在外部效应,交易双方也总能够通过协商来达成资源的有效配置。
[例]假定河流的上游有一个化工厂,它向河中排放污水;河流的下游有一个食品厂,使用河水来加工食品。化工厂因从事化工生产而排放污水,因而获得排放污水的边际收益,如图中的MB曲线所示;食品厂因使用被污染了的河水而遭受损害,它必须对河水进行处理,因而产生污染的边际成本,在图3中,这种边际损害由MD曲线表示。
如果产权明确界定,化工厂和食品厂之间将如何达成交易,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呢?显然,污水的最优排放量应为Q*。
公共物品
一、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是指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两种特性的物品。
通俗地说,就是那种能供许多人同时消费的物品,并且人们消费这种物品的效果,以及生产这种物品的成本,并不因为享有它的人数规模发生了变化而改变。公共物品包含的种类很多,除灯塔之外,像国防、法律、警务、消防、道路、教育、电视广播系统、空间研究、气象服务等,也都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
2、私人物品。
与公共物品相对应,我们平时所购买的一些商品,如食品、衣服等则被称为“私人物品”。
3、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共物品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以电视系统为例,北京居民在晚上8点钟收看中央电视台的文献纪录片《周恩来》,丝毫不影响天津的居民在同一时间收看同一节目。再比如说路灯,你可以用它来照明,我也可以,而且任何人对它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人的消费效果。相比之下,私人物品就不能供许多人同时消费,一套衣服,你穿了我就不能穿,一块蛋糕,我吃了你就不能吃。二是公共物品在消费上具有非排他性,公共物品一旦生产出来,不管你是否支付了费用,都可以自由地消费,而无须经过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批准。因为像路灯这样的公共物品,多一个人从它下面走过,并不会增加任何费用,禁止所有的人通行,也不会使成本有任何的降低,反而会给别人带来不便;一个国家的安全防务系统,则不可能将任何一个居民单独排除在它的保护之外,即使对到本国旅游的外国人来说,也是如此。而私人物品的消费则具有排他性,只有支付了费用,你才能消费。比如你想拥有一台电冰箱,那就得花钱买,否则,就别想得到它。正因为如此,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曾这样描述公共物品的特征:“每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不会造成其他人消费的减少……而公共物品的困难在于,虽然每个人的消费不影响对其他人的供给,但是却无法将任何一个享受者排除出去,或者说排除的成本太高了,以至于我们无法支付。”
非竞争性:如果某种商品在给定了产出水平之后,多向一个消费者提供这种商品的边际成本为零,这种商品就具有非竞争性。
例如,公共电视台为所有消费者服务,电视信号发射之后,其成本就已经产生,有多少消费者接收电视信号对成本没有影响,也就是说,多一个消费者接收电视信号的边际成本为零。无线广播与公共电视是完全类似的。又如,道路建造之后,在并不拥挤的情况下,多一个消费者把他的轿车开上道路并不产生额外的成本。公海或河流上的灯塔为航行者导航,多一艘船使用灯塔的边际成本为零。空气属于整个地球,多一个人呼吸空气没有边际成本。
非排他性:如果一个商品一旦生产出来,就不能把消费者排除在这种商品的消费之外,这种商品就具有非排他性。
每个人都要呼吸,空气是大自然给予的,消费者不能被排除,因此空气是非排他性的。公共电视也是非排他性的,因为电视信号发射之后,电视台就无法限制任何一个消费者接收电视信号。另一个具有非排他性的商品是国防,国防体系一旦建立起来,任何一个国民都必然受到保护,这种“消费”是无法被排除的。与污染相反,环境质量的改善也是非排他性的,因为所有的消费者都将因环境质量的改善而获益。
2、私人物品是指既是竞争的,又是排他的那些物品。显然,大多数商品都是私人物品。一个苹果,你吃了,别人就不能再吃,多向一个消费者提供苹果的边际成本当然是大于零的。一件衣服,你穿在身上,就不能有另一个人同时穿这件衣服,提供衣服的边际成本也不会是零。可以说,在商店里出售的所有商品都是私人物品,它们都是既竞争的,又排他的。
3、注意:有些商品可能是竞争的但却非排他的,有些商品则是排他的而非竞争的。如空气是非排他的,但无污染的新鲜空气却可以是竞争的,因为在空气被污染的情况下,提供新鲜空气的边际成本将不为零。公共渔业资源的使用也是竞争而非排他的,你可以到公海上或在长江里捕鱼,但你捕到的鱼越多,其他人能够捕到的鱼就越少。
有线电视是典型的排他而非竞争的商品,因为在光缆传输网络建立起来之后,多向一个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边际成本几乎等于零,但有线电视台显然可以将不付费的消费者排除在外。公共电视一旦经过加密处理,就成为排他的,但它仍然是非竞争的。高速公路基本上是非竞争的,但高速公路的所有者可以通过设置收费站的方法使它具有排他性。
二、“搭便车”与市场失灵
1、公共物品的市场失灵的表现:
公共商品将没有人提供,或者说这种商品的市场根本就不存在。
2、原因:
公共物品具有的特性 所带来的“搭便车”的现象。
1)“搭便车”:就是不支付任何成本而获得某种收益或享受某种好处。公共物品的特性为“搭便车严提供了可能。
2)分析:
既然无法排除消费者的消费,那么,一旦商品生产出来,消费者就可能“搭便车”,而试图“搭便车”的人也不会为消费这种商品而支付任何成本。事实上,生产这种商品的人是无法向“搭便车”的人收取费用的,后者完全可以否认他消费了这种商品,或者说他根本不需要这种商品。因此,政府不可能以国防税的形式来向每个捎费者收取国防费用。
在有些小范围的市场中,这种现象也会出现。例如,居民住宅的公用路灯是一种公共物品,路灯安装之后,每个居民都可以使用而不可能被排除在外,而且为多向一个居民照亮楼道的边际成本为零。在很多居民楼中,公共路灯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因为没有人愿意花钱来点亮路灯。一旦安装了路灯,你无法排除其他人使用,但又无法向其他人收取费用。这就是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路灯这种商品的供给量为零。
那么,从社会角度来看,或者从效率角度来看,公共物品的产出是否应该为零?答案是否定的。国防是每个国家都必需的,灯塔对于航海者是必不可少的,而居民楼道里的路灯不仅将方便出入楼房,而且还对治安有重要作用。
因为公共物品生产出来之后,多,向一个消费者提供这种物品的边际成本为零,那么,按照完全竞争条件下利润最大化的原则,价格应等于边际成本,也就是说,公共物品的价格应该等于零。由此产生一个悖论,公共物品应该生产,但生产成本是无法收回的,不仅因为存在“搭便车”的现象,也因为有效率的价格应该是零。
既然公共物品的生产是无法获利的,而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动力是利润,因此,企业是不会生产公共物品的。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公共物品的市场供给为零。
三、解决途径:政府就必须为公共物品的生产作出安排
政府的安排可以有各种形式。像国防那样的公共物品,由于其特殊的重要性,必须由政府自己来“生产”。政府通过税收获得资金,国防开支在政府支出中必须占有足够的比例,以此组织起军队,构建起国防体系。税收尽管不是绝对平均的,但却绝对是强制性的,至少就国防开支部分来说可以这样来理解。
对于那些公共道路的建设,政府通常也是直接的投资者。但某些地方道路则不一定由政府投资,有时也采取集资建设的方法。关键是,道路这种公共物品很容易改变其非排他的性质,只要设立一个收费站,就可以收取费用,因此其成本的回收并不是遥遥无期的。特别是,在某些情况下,道路建设甚至已经成为生财之道。这种高价索取“买路钱”的做法,实际上已经演变为垄断定价,从而成为如我们所分析过的因垄断而造成的市场失灵。对于这种垄断定价,政府当然应该加以严格的规制。
对于居民楼的路灯这种公共物品,通常应该由居民委员会或其他管理机构统一进行安装和维护,当然,相关的成本应该由居民分摊。在这里,社会公德是主要的一种约束。政府的作用有时也是十分重要的,如上海市政府在1998年推出的“亮灯工程”,就是一种较有成效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