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个人所得税
本章要点:
1.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及特征
2.税制要素的规定
3.每种不同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4.征管规定和税收优惠政策一、概述
(一)含义
是对居民的境内境外所得和非居民的境内所得设计征收的一种税。
(二)发展状况二、纳税义务人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
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三、课税对象
(一)总述
境内所得 1 境内支付
2 3
境外所得 4 境外支付
(二)具体范围四、税率
(一)超额累进税率:九级超累和五级超累
(二)比例税率:20%
(三)特殊规定
1.稿酬所得:减征30%
2.劳务报酬:加成征收
3.承包承租经营的两种情况
(1)视为工资薪金所得
(2)按承包承租经营纳税
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五、应税所得额的确定基本原理:
应税所得额=收入额-费用减除标准
( 一)、收入额的确定
1.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纳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年纳税
3.其他:按次纳税
(1)劳务报酬:
A.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B.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A.再版视作另一次
B.出版和连载应视为两次
C.连载以连载完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
D.预付稿费或分次支付稿费,合并计算为一次
E.加印与以前出版发表合并为一次。
(3)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其他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二)费用减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800元/月或附加扣除3200元附加减除费用适用范围:
a.在境内的外资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b.应聘在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团体、机关的外籍专家
c.境内有住所在境外任职或受雇的个人
d.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人员
e.华侨港澳台同胞
2.个体工商户: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合伙企业:先分后税)
3.承包承租经营:800元/月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 不超过4000元,减800元;
超过4000元,减20%。
5.财产转让所得:减原值和合理费用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他所得:无费用减除
7.两人合作:先分后税
8.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和贫困、遭受灾害地区的捐赠:
应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扣除。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例一:某纳税人月薪3500元,该纳税人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
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例二:在天津一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美国专家(假设为非居民纳税人),1999年1月取得由该企业发放的工资收入10000元人民币。
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例三:2000年1月1日某个人与某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
据合同协议承包期为一年,该个人全年上缴费用20000元。
年终招待所实现利润总额65000元。计算该个人应纳个人所得税。
例四:歌星刘某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
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例五:某作家取得一书稿酬收入3900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例六:某储户1999年1月1日存入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50000元,年利率
3.78%,存款到期日把存款全部取出。计算其应纳税额。
例七:某人在参加商场有奖销售过程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18000元。
当该人领奖时,商场要其支付个人所得税方可领奖,该人拿出350
元现金通过民政局捐赠敬老院。计算此人在商场代扣税款后实际可得金额。
七、应纳税额计算中的几个特殊问题
(一)对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的计算征税
例八:公民马某月工资700元,年末一次性领取年终奖金2000元。计算这笔收入的应纳税额。
(二)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计税问题
例九:甲、乙两人合著一本书,共得稿费收入1600元。1.甲分得1000元,乙分得600元;2.甲乙平分,即各得800元。计算两种分配方案下甲、乙各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税款。
(三)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