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本章要点:
1.企业所得税的含义、特点
2.企业所得税的税制要素
3.应税所得额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概述
(一)含义:企业所得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一切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设计征收的一种税。
(二)发展和特征二、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组织。
(独立核算:(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3)独立计算盈亏。(p59)
(承租:
1.未改变名称,未重新办理工商登记的,被承租人为纳税义务人;
2.改变名称,重新办理工商登记的,以重新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单位为纳税义务人。
三、课税范围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符合以下原则:
(1)必须是有合法来源的所得
(2)是扣除成本费用后的纯收益
(3)必须是实物或货币所得
(4)包括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四、税率:33%
(两档照顾性税率:
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暂减按18%税率征收;
年应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五、应税所得额的确定和应纳税款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或:=(利润总额±调整项目金额)
(一)收入总额(p60-61)
1、基本收入项目确定
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 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其他收入。
2、特殊规定的收入项目确定
(1)流转税的减免
(2)押金 (3)销售折扣
(4)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
(二)扣除项目金额(p61)
1、扣除项目应遵循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 (2)配比原则
(3)相关性 (4)确定性 (5)合理性
2、基本扣除项目
(1)成本 (2)费用 (3)税金:
(4)损失:a.应计未计扣除项目,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
b.会计与税法不一致的按税法予以调整。(p61)
▲3、部分扣除项目(p62-68)
(1)利息支出
(2)工资薪金支出
(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4)公益救济性捐赠(p68)
金融保险业的捐赠--1.5%
向红十字会的捐赠--全额扣除
向特定文化艺术事业的捐赠--10%
(5)业务招待费(p64)▲
(6)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p65)
(7)保险费(无赔款优待,计入应税所得)
(8)固定资产租赁费
(9)坏帐准备金(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5‰)和坏帐损失
(10)广告费用▲( p64)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制药、软件开发、集成电路-----8%
(11)国债利息收入(p377)
(12)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
(13)资产盘亏毁损损失
(14)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科研开发费用(全额扣除,当年应税所得不足抵扣的部分不得结转抵扣)
(15)技术改造固定设备投资
对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最长不超过5年。
(1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费
(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及国有、集体企业控股并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含10%),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税所得额,若实际发生额的50%大于当年应税所得额,则超过部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抵扣。
(增长未达到10%的,不得抵扣。
(亏损企业只能据实列支
(三)不得扣除项目金额(p68-69)
(1.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
(2.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可扣
例一:某公司上年度生产经营收入总额为3000万元,发生的销售成本 2400万元,财务费用50万元,管理费用3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5万元),上缴增值税80万元,消费税12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营业外支出”账户中有违法经营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5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赠10万元。试计算该年度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例二:某企业2000年度自行申报 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经注册税务师核定,企业全年已扣除的工资、薪金费用总额300万元,并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列支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52.5万元。经核定企业全年平均在册职工300人,当地政府规定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其他项目不予考虑。计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六、亏损的弥补
(一)基本规定
1、亏损是指应税所得为负
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应是冲抵免税项目所得后的余额;免税项目的所得也应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弥补顺序:先亏先补
3、弥补期限:连续5年例三、某企业最近几年的应税所得状况如下:
计算每年应纳所得税额。
(二)特殊规定
1、联营企业亏损:由联营企业就地依法弥补
2、分立:由分离后的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3、兼并,仍具法人资格用自己以后年度所得弥补; 不具法人资格,由兼并企业弥补
4、重组:由重组企业在剩余年限内弥补
▲5、投资方分回的利润:先补亏后补税,补亏的允许不还原为税前利润,剩余部分按规定补税。(补地区税率差,不补税收优惠差)
例四:某企业本年度亏损100万元,来自于A、B、C三个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分别为50万元(15%),30万元(24%),100万元(33%)则该企业应补缴多少税金?
6、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亏损弥补
(1)成员企业当年发生的亏损,合并汇总时已经冲抵了其他成员企业的所得额或并入了母公司的亏损额,不得用本企业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
(2)在汇总合并年度以前发生的亏损,用本企业以后年度的所得予以弥补,不得并入母(总)公司的亏损额,也不得充抵其他成员企业所得额。
例五:97年开始合并纳税,则每年应纳税额为多少?(t=33%)
七、境外所得应纳税款的处理
国家对来自境外所得依法征收所得税时,允许企业将其已在境外交纳的所得税税额从其应向本国交纳的所得税税额中扣除。
(1)抵扣原则:分国不分项
(2)抵扣期限:不超过5年
(3)抵扣办法
a.计算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计算公式: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b.比较扣除限额和在境外实际交纳的税款,以较小者从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扣除。实纳税款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挂帐,以后年度补扣。
例六、某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在A国分支机构的所得额为50万元,t=30%,在B国分支机构所得额为30万元,t=35%,假设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是一致的,在A、B两国分别缴纳15万元和10.5万元的所得税,则该企业在我国应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八、预缴税款的处理九、税收优惠
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新办的,自投产年度起免征2年。
2.技术转让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超过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等等……
十、征收管理
(一)征纳方法: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年度作业:某企业在某纳税年度内,发生下列事项:1.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2.清理固定资产盘盈收入为50万元;3.转让商标使用权收入150万元;4.国库券利息收入20万元;5.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不包括工资);6.产品销售费用200万元;7.产品销售税金300万元;8.职工1000人,全年发放工资总额为960万元;9.按比例提取职工福利费134.4万元,职工工会经费19.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4.4万元。该企业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人月,计算应纳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