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银行服务贸易
15 银行服务贸易
15.1 银行服务贸易概述
15.1.1 银行服务贸易概念在 GATS金融服务附件中,对金融服务贸易所下的定义为:金融服务贸易是由一参加方(指参加贸易谈判的国家和地区)的服务供应者向另一方提供的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银行服务贸易主要指一参加方银行向另一方参加方提供的服务。
15.1.2 银行服务发展的背景银行跨国服务发展的原因:
1.生产国际化要求银行服务国际化。主要基于三方面原因:
1)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
2)世界新技术革命推动银行服务国际化;
3)经济环境不断变化。
15 银行服务贸易
2.国际贸易发展要求银行服务多样化。
3.各国经济发展需要银行合理组织运用国际资金。
4.离岸金融中心的出现是国际银行服务业发展的催化剂。
5.银行国际业务的发展满足了外汇风险防范的要求。
6.金融政策法规的宽严变化给银行拓展服务领域创造了机会。
15 银行服务贸易
15.2 银行服务贸易网络
15.2.1 有关国家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状况
1.代表处主要与所在地的社会各界密切接触,为向驻在地政府机构、贸易商和其他人员介绍情况,为总行客户提供其驻地企业和国家的信用分析及经济和政治信息。一般把它作为直接设置分支行以前的一个临时措施。代表处不能吸储、贷款或代总行承诺信贷;开具 L/C,汇票以及旅行支票等,
其职能和作用非常有限,而且需要一定的开支。
15 银行服务贸易
2.代理行是指某银行总行有选择地与外国银行互订契约,
按契约规定互相或单方面在对方开立帐户,用于办理互相间资金来往帐户的银行。
3.分支行处国外的分支行处是其总行所拥有的一个机构,一般来说,它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即分支行处的资产和负债,营业许可,组织章程和业务经营方针为总行所有或由总行制订。
分支行处一般分为三个等级:分行、支行和经理处,其地位均高于代表处和代理行。
15 银行服务贸易
4.附属银行或联营银行银行为了扩大它们在国外的业务网络,可以参股当地银行,收购外国银行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来设置各种国外的附属机构。
5.国际银团组织国际银团组织是指一群银行(不一定是同一国籍的)在国外联合设置一个独立的合资经营的银行或金融机构。
15 银行服务贸易
15.2.1 银行网络的传递渠道
1,邮件
2,电报和电传
3,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
4,票据清算制度
5,银行内部电脑通讯网络
15 银行服务贸易
15.3 银行服务贸易的竞争、
壁垒与自由化
15.3.1 银行服务贸易竞争的要素国际银行服务贸易的提供,依赖于国际银行服务市场。银行服务市场主要由三个要素构成:顾客、服务地点和产品。
1.顾客 主要由五个群体构成:政府、法人、
同业机构、高收入的个体、零售服务对象 —
—普通顾客。
2.场所 国际银行服务贸易场所,主要有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
15 银行服务贸易
3.“产品”
1)信贷产品
2)金融工程产品
3)风险管理产品
4)市场准入产品
5)套汇及套利业务
15.3.2 银行服务贸易的壁垒
1.国际银行服务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1)国际银行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壁垒;
对境外银行服务商设立分支机构(商业存在)
的市场准入限制主要有:
15 银行服务贸易
a,以法律形式禁止其他国家的任何形式银行机构的介入;
b,通过政策和许可证方式禁止境外金融机构的介入;
c,除设立代表处外,通过法律形式,禁止外交银行机构的介入;
d,除设立代表处外,通过进行各种行政管理措施来限制外国银行机构的介入;
e,以法律形式禁止任何外国银行通过分支机构介入本地市场;
f,禁止外国银行购买本地银行的股权;
g,对外国银行获得本地银行的股权有一定数量限制。
15 银行服务贸易本地进行借贷活动的基本限制,过高的储备及营运资本要求,往往也构成市场准入的障碍。
2)国际银行服务的经营性限制
a.市场服务范围的限制,通过允许或不允许提供服务,
或应如何提供服务的规定,直接控制市场准入;
b.资产增长与规模的限制主要指限制外资银行在本地市场上的业务绝对量或市场份额,通常规定一个上限。
c.融资限制。东道国政府除了在资产的规模及其增长附加限制外,它们还对外交银行机构的负债经营方面施加各种限制。
d.损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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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计算银行资产负债比率口径不同,从而限制外国银行的信贷能力。
15.3.3 银行服务贸易所自由化
1.银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基本问题
1)自由建立分支机构及代表处。
2)平等的竞争规则。
3)关键性资源的进口自由。
4)有关汇率控制应用方面政策的平等地。
5)准入本地顾客市场的平等性。
15 银行服务贸易
2,贸易规则与国际银行服务贸易
1) 无条件最惠国待遇。
2) 国民待遇。
3) 互惠。
4) 透明度。
5) 放弃与争端解决。
6) 发展中国家差别待遇。
7) 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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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银行服务贸易监管
15.4.1 国际银行服务的管理
1.银行服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1)资产管理。
20世纪 60年代初伦敦市场和存款市场特点:
国际银行的资产来源主要是存款,放款的比重不在,因此资金比较充裕。
资产管理是按金融资产的速度次序排列,在保证存款提取适当比例的前提下,计算出可借贷或投资的数额,并进行营运,从而获得收益的资产。掌握顺序是:第一,现金、同业存款、法定准备金;第二,国库券、短期有价证券,作为保证流通性需要的第二储备资产;第三,已经和准备贷放的资金;第四,剩余资金,作为信贷发放和证券投资资金,以增加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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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债管理。在银行管理业务经营上,
从调整资产结构转变为调整负债结构。银行通过调整负债结构,使在信用紧缩的情况下,也能从市场获得资金来源,满足客户的资金需求,从而增强竞争力和增加收益。
3)风险管理。目的是把潜在的不利因素或不稳定因素,
限制到有限的,可接受的范围或程度内,以便使国际银行业务能继续进行。
15.4.2 全球性银行服务的监管活动
15.4.3,巴塞尔建议”的主要内容
15 银行服务贸易
15.1 银行服务贸易概述
15.1.1 银行服务贸易概念在 GATS金融服务附件中,对金融服务贸易所下的定义为:金融服务贸易是由一参加方(指参加贸易谈判的国家和地区)的服务供应者向另一方提供的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银行服务贸易主要指一参加方银行向另一方参加方提供的服务。
15.1.2 银行服务发展的背景银行跨国服务发展的原因:
1.生产国际化要求银行服务国际化。主要基于三方面原因:
1)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
2)世界新技术革命推动银行服务国际化;
3)经济环境不断变化。
15 银行服务贸易
2.国际贸易发展要求银行服务多样化。
3.各国经济发展需要银行合理组织运用国际资金。
4.离岸金融中心的出现是国际银行服务业发展的催化剂。
5.银行国际业务的发展满足了外汇风险防范的要求。
6.金融政策法规的宽严变化给银行拓展服务领域创造了机会。
15 银行服务贸易
15.2 银行服务贸易网络
15.2.1 有关国家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状况
1.代表处主要与所在地的社会各界密切接触,为向驻在地政府机构、贸易商和其他人员介绍情况,为总行客户提供其驻地企业和国家的信用分析及经济和政治信息。一般把它作为直接设置分支行以前的一个临时措施。代表处不能吸储、贷款或代总行承诺信贷;开具 L/C,汇票以及旅行支票等,
其职能和作用非常有限,而且需要一定的开支。
15 银行服务贸易
2.代理行是指某银行总行有选择地与外国银行互订契约,
按契约规定互相或单方面在对方开立帐户,用于办理互相间资金来往帐户的银行。
3.分支行处国外的分支行处是其总行所拥有的一个机构,一般来说,它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即分支行处的资产和负债,营业许可,组织章程和业务经营方针为总行所有或由总行制订。
分支行处一般分为三个等级:分行、支行和经理处,其地位均高于代表处和代理行。
15 银行服务贸易
4.附属银行或联营银行银行为了扩大它们在国外的业务网络,可以参股当地银行,收购外国银行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来设置各种国外的附属机构。
5.国际银团组织国际银团组织是指一群银行(不一定是同一国籍的)在国外联合设置一个独立的合资经营的银行或金融机构。
15 银行服务贸易
15.2.1 银行网络的传递渠道
1,邮件
2,电报和电传
3,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
4,票据清算制度
5,银行内部电脑通讯网络
15 银行服务贸易
15.3 银行服务贸易的竞争、
壁垒与自由化
15.3.1 银行服务贸易竞争的要素国际银行服务贸易的提供,依赖于国际银行服务市场。银行服务市场主要由三个要素构成:顾客、服务地点和产品。
1.顾客 主要由五个群体构成:政府、法人、
同业机构、高收入的个体、零售服务对象 —
—普通顾客。
2.场所 国际银行服务贸易场所,主要有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
15 银行服务贸易
3.“产品”
1)信贷产品
2)金融工程产品
3)风险管理产品
4)市场准入产品
5)套汇及套利业务
15.3.2 银行服务贸易的壁垒
1.国际银行服务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1)国际银行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壁垒;
对境外银行服务商设立分支机构(商业存在)
的市场准入限制主要有:
15 银行服务贸易
a,以法律形式禁止其他国家的任何形式银行机构的介入;
b,通过政策和许可证方式禁止境外金融机构的介入;
c,除设立代表处外,通过法律形式,禁止外交银行机构的介入;
d,除设立代表处外,通过进行各种行政管理措施来限制外国银行机构的介入;
e,以法律形式禁止任何外国银行通过分支机构介入本地市场;
f,禁止外国银行购买本地银行的股权;
g,对外国银行获得本地银行的股权有一定数量限制。
15 银行服务贸易本地进行借贷活动的基本限制,过高的储备及营运资本要求,往往也构成市场准入的障碍。
2)国际银行服务的经营性限制
a.市场服务范围的限制,通过允许或不允许提供服务,
或应如何提供服务的规定,直接控制市场准入;
b.资产增长与规模的限制主要指限制外资银行在本地市场上的业务绝对量或市场份额,通常规定一个上限。
c.融资限制。东道国政府除了在资产的规模及其增长附加限制外,它们还对外交银行机构的负债经营方面施加各种限制。
d.损害措施。
15 银行服务贸易
3)由于计算银行资产负债比率口径不同,从而限制外国银行的信贷能力。
15.3.3 银行服务贸易所自由化
1.银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基本问题
1)自由建立分支机构及代表处。
2)平等的竞争规则。
3)关键性资源的进口自由。
4)有关汇率控制应用方面政策的平等地。
5)准入本地顾客市场的平等性。
15 银行服务贸易
2,贸易规则与国际银行服务贸易
1) 无条件最惠国待遇。
2) 国民待遇。
3) 互惠。
4) 透明度。
5) 放弃与争端解决。
6) 发展中国家差别待遇。
7) 例外。
15 银行服务贸易
15.4 银行服务贸易监管
15.4.1 国际银行服务的管理
1.银行服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1)资产管理。
20世纪 60年代初伦敦市场和存款市场特点:
国际银行的资产来源主要是存款,放款的比重不在,因此资金比较充裕。
资产管理是按金融资产的速度次序排列,在保证存款提取适当比例的前提下,计算出可借贷或投资的数额,并进行营运,从而获得收益的资产。掌握顺序是:第一,现金、同业存款、法定准备金;第二,国库券、短期有价证券,作为保证流通性需要的第二储备资产;第三,已经和准备贷放的资金;第四,剩余资金,作为信贷发放和证券投资资金,以增加收益。
15 银行服务贸易
2)负债管理。在银行管理业务经营上,
从调整资产结构转变为调整负债结构。银行通过调整负债结构,使在信用紧缩的情况下,也能从市场获得资金来源,满足客户的资金需求,从而增强竞争力和增加收益。
3)风险管理。目的是把潜在的不利因素或不稳定因素,
限制到有限的,可接受的范围或程度内,以便使国际银行业务能继续进行。
15.4.2 全球性银行服务的监管活动
15.4.3,巴塞尔建议”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