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通讯服务贸易
13 通讯服务贸易
13.1 通讯服务贸易概述
13.1.1 通讯服务贸易概念与特点
1.通讯服务贸易概念 。
是指以通讯服务为交易对象的贸易活动,包括邮政服务和电信服务两种方式。邮政服务最早只传递信函,并为之建立网路。电信服务是指以光、
电为载体,将语言、文字、数据、图像等各种非电信息转换成电信号,由电气手段将电信号自甲地传送到乙地,然后再还原成原来的信息符号,
传递到接收人手里。
13 通讯服务贸易
2.通讯服务贸易的特点。
1)通讯服务主要以传输含有信息的物件为主;
2)电信服务能以最快的速度传递信息,并能提供信息的多功能服务;
3)通讯服务已超越了单纯的通讯而直接介入到社会经济、政治和科技等各方面。
13.1.2 通讯服务贸易的作用
1.主要是对信息的传输和交换;
2.有利于节约人力和资金;
3.有利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国际运输等业务的开展,通讯服务的发展大大促进了这些业务的发展。
13 通讯服务贸易
13.2 全球电信服务贸易的争夺
13.2.1 全球电信业的发展现状
1,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于开放电信市场的态度;
2,电信服务贸易的争夺实质上就是电信市场的准入问题。以美国为首的少数发达国家要求开放电信服务市场以便为本国电信产业的发展开拓海外市场;发展中国家在开放电信市场方面处于两难境地:部分开放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而过早过快的开放将不利于民族电信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