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保险服务贸易
14 保险服务贸易
14.1 保险服务及其与世界经济的关系
14.1.1 现代保险的涵义和特征
1.保险的涵义现代保险的涵义的含义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是分摊灾害事故造成损失的一种经济方法;从法律角度来看,它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的实质是一种社会经济关系。包括三层内容:
1)保险是多数单位和个人的集合;
2)保险是对约定的灾害事故和约定的事件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
3)保险是以公平合理的保险费为基础建立保险基金的。
14 保险服务贸易
2.保险的特性
1)保险和救济都是对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的经济制度,都能减轻人们遭受灾害事故损失的负担。但保险是双方的法律行为,救济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保险基金来自参保的单位和个人,救济资金来自政府财政预算拨款和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捐助。
2)保险与赌博同样取决于偶然事件的发生与否。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为条件的,赌博是个人意愿没有保险利益条件;保险的数理基础是概率论和大数法则,赌博则完全依靠运气;保险的目的在于参保人的互助共济,赌博的目的则在于侥幸获利;
保险的结果可以转移和减少风险,赌博则会制造和增加风险。
14 保险服务贸易
3) 保险尤其是人寿保险与储蓄在作用上都可以用来补救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带来的经济负担但储蓄是自助行为,且可以随时存取,储蓄者可使用金额与本人储蓄总额相等。保险是互助合作行为参保人不能随意支取,保险金可以与保险费不相等。
14 保险服务贸易
14.1.2 国际保险与风险
1.国际保险的定义:是指保险关系中的一方为外国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保险交易活动。国际保险服务贸易有四种形式:一是过境交付、二是境外消费、三是商业存在、四是自然人流动。
2.国际保险与风险。保险人针对一些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实质性损失,采取各种预测预防和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识别
2)风险估价
3)风险处理
4)风险转移
14 保险服务贸易
14.1.3 国际保险与世界经济的关系世界经济的发展决定着国际保险的发展方向,而国际保险的发展又为世界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1.国际保险与国际贸易国际保险就是国际贸易中各种风险的承担者,是在贸易者遭受保险事故损失时,给予经济补偿。
海上保险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一种保险,传统的水险市场由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和运费保险三部分组成。
在国际上,货物海洋运输基本险别分为平安险、
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14 保险服务贸易船舶保险的保障范围基本上可分为物质损失、
有关利益和船东责任三类:主要险种有全损险和一切险两种。全损险指保险船舶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全部损失时,保险人才给予赔偿;一切险指保险船舶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无论是全部或者部分,保险人均有赔偿损失的责任。船舶保险的主要条款有碰撞责任条款和姐妹船条款两种。运费保险指以船舶运送货物所收取的酬金为保险标的,并非具有实体性质,是由运送合同所产生的给付义务。
14 保险服务贸易
2.国际保险与国际投资投资保险具体承担三类风险,即外汇风险、征用风险和战争风险。
3.国际保险与国际信用出口信用保险就是为出口商的出口信贷提供保障,
对因进口商不履行贸易合同而给出口商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出口信用保险承担的风险主要三类:
1)商业信用风险
2)政治风险
3)外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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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国际保险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1,补偿经济损失
2,促进国际贸易
3,分散国际风险
4,保障国际资金融通
5,防灾防损
6,增加非贸易外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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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国际保险市场的基本形态
14.2.1 国际保险市场的涵义国际保险市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国际保险市场是指从事国际保险交易活动的场所,广义的国际保险市场是指国际保险交换关系的总和。
14.2.2 国际保险市场的类型
1.以市场交易的风险层次分类:国际原保险市场和国际再保险市场
2.以市场交易的保险业务性质分类:国际寿险市场和国际非寿险市场
3.以市场交易的区域分类:英国市场、北美市场、东欧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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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国际保险经营与管理
14.3.1 保险经营技术保险经营技术由保险费率厘定、保险展业、
保险理赔和保险防灾防损等组成。
1.费率厘定:保险费率指按保险金额收取保险费的比例,其厘定的原则是根据保险赔偿、给付金额和保险人的业务费用,以及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等情况。保险费率分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
2.保险展业:在国际保险市场上,保险展业主要有保险代理制、经纪制和直接推销制三种方式。
14 保险服务贸易
3.保险理赔:在国际保险市场上,
财产保险赔偿方式主要有比例责任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定值保险赔偿方式、限额赔偿方式等四种。比例责任赔偿方式,指按保险金额与财产价值的比例来计算保险赔偿。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
亦称第一损失赔偿方式,指保险人将保险财产的价值分为两部分,相等于保险金额部分称第一危险责任,
保险人只对第一危险责任部分承担赔偿。定值保险赔偿方式,指保险人对那些无法鉴定的高档艺术品的价值,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作出结论性定价。限额赔偿方式又分限额责任赔偿和负责限额赔偿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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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险防灾防损:保险人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减少赔款,增加盈余,必然要与被保险人共同做好防灾防损工作,这是保险人在业务经营技术上的重要环节。
14.3.2 保险业务结构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业务组成大体可分为财产保险
、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人身保险四个部分。财产保险是以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证保险是由保险人为被保险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的一种保险
,它实际上是一种担保业务;人身保险在国际保险市场上通常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伤害保险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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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国际保险组织和国际保险业发展趋势
14.4.1 国际保险组织
1,国际保险组织:是指两个以上国家的政府、保险机构、保险团体和个人,为了特定的保险目的,以一定协议的形式而建立的国际保险常设机构,是专门从事保险及其相关领域活动的国际性组织。
14.4.2 国际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1,保险领域不断扩大,保险服务日趋全面;
2,保险市场的渗透加强;
3,国际保险技术的创新和标准化;
4,保险与银行的相互融合;
5,风险管理日益增强。保险公司经营分为:保险业经经营、保险投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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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保险服务及其与世界经济的关系
14.1.1 现代保险的涵义和特征
1.保险的涵义现代保险的涵义的含义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是分摊灾害事故造成损失的一种经济方法;从法律角度来看,它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的实质是一种社会经济关系。包括三层内容:
1)保险是多数单位和个人的集合;
2)保险是对约定的灾害事故和约定的事件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
3)保险是以公平合理的保险费为基础建立保险基金的。
14 保险服务贸易
2.保险的特性
1)保险和救济都是对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的经济制度,都能减轻人们遭受灾害事故损失的负担。但保险是双方的法律行为,救济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保险基金来自参保的单位和个人,救济资金来自政府财政预算拨款和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捐助。
2)保险与赌博同样取决于偶然事件的发生与否。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为条件的,赌博是个人意愿没有保险利益条件;保险的数理基础是概率论和大数法则,赌博则完全依靠运气;保险的目的在于参保人的互助共济,赌博的目的则在于侥幸获利;
保险的结果可以转移和减少风险,赌博则会制造和增加风险。
14 保险服务贸易
3) 保险尤其是人寿保险与储蓄在作用上都可以用来补救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带来的经济负担但储蓄是自助行为,且可以随时存取,储蓄者可使用金额与本人储蓄总额相等。保险是互助合作行为参保人不能随意支取,保险金可以与保险费不相等。
14 保险服务贸易
14.1.2 国际保险与风险
1.国际保险的定义:是指保险关系中的一方为外国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保险交易活动。国际保险服务贸易有四种形式:一是过境交付、二是境外消费、三是商业存在、四是自然人流动。
2.国际保险与风险。保险人针对一些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实质性损失,采取各种预测预防和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识别
2)风险估价
3)风险处理
4)风险转移
14 保险服务贸易
14.1.3 国际保险与世界经济的关系世界经济的发展决定着国际保险的发展方向,而国际保险的发展又为世界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1.国际保险与国际贸易国际保险就是国际贸易中各种风险的承担者,是在贸易者遭受保险事故损失时,给予经济补偿。
海上保险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一种保险,传统的水险市场由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和运费保险三部分组成。
在国际上,货物海洋运输基本险别分为平安险、
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14 保险服务贸易船舶保险的保障范围基本上可分为物质损失、
有关利益和船东责任三类:主要险种有全损险和一切险两种。全损险指保险船舶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全部损失时,保险人才给予赔偿;一切险指保险船舶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无论是全部或者部分,保险人均有赔偿损失的责任。船舶保险的主要条款有碰撞责任条款和姐妹船条款两种。运费保险指以船舶运送货物所收取的酬金为保险标的,并非具有实体性质,是由运送合同所产生的给付义务。
14 保险服务贸易
2.国际保险与国际投资投资保险具体承担三类风险,即外汇风险、征用风险和战争风险。
3.国际保险与国际信用出口信用保险就是为出口商的出口信贷提供保障,
对因进口商不履行贸易合同而给出口商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出口信用保险承担的风险主要三类:
1)商业信用风险
2)政治风险
3)外汇风险
14 保险服务贸易
14.1.4 国际保险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1,补偿经济损失
2,促进国际贸易
3,分散国际风险
4,保障国际资金融通
5,防灾防损
6,增加非贸易外汇收入
14 保险服务贸易
14.2 国际保险市场的基本形态
14.2.1 国际保险市场的涵义国际保险市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国际保险市场是指从事国际保险交易活动的场所,广义的国际保险市场是指国际保险交换关系的总和。
14.2.2 国际保险市场的类型
1.以市场交易的风险层次分类:国际原保险市场和国际再保险市场
2.以市场交易的保险业务性质分类:国际寿险市场和国际非寿险市场
3.以市场交易的区域分类:英国市场、北美市场、东欧市场等
14 保险服务贸易
14.3 国际保险经营与管理
14.3.1 保险经营技术保险经营技术由保险费率厘定、保险展业、
保险理赔和保险防灾防损等组成。
1.费率厘定:保险费率指按保险金额收取保险费的比例,其厘定的原则是根据保险赔偿、给付金额和保险人的业务费用,以及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等情况。保险费率分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
2.保险展业:在国际保险市场上,保险展业主要有保险代理制、经纪制和直接推销制三种方式。
14 保险服务贸易
3.保险理赔:在国际保险市场上,
财产保险赔偿方式主要有比例责任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定值保险赔偿方式、限额赔偿方式等四种。比例责任赔偿方式,指按保险金额与财产价值的比例来计算保险赔偿。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
亦称第一损失赔偿方式,指保险人将保险财产的价值分为两部分,相等于保险金额部分称第一危险责任,
保险人只对第一危险责任部分承担赔偿。定值保险赔偿方式,指保险人对那些无法鉴定的高档艺术品的价值,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作出结论性定价。限额赔偿方式又分限额责任赔偿和负责限额赔偿两种。
14 保险服务贸易
4.保险防灾防损:保险人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减少赔款,增加盈余,必然要与被保险人共同做好防灾防损工作,这是保险人在业务经营技术上的重要环节。
14.3.2 保险业务结构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业务组成大体可分为财产保险
、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人身保险四个部分。财产保险是以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证保险是由保险人为被保险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的一种保险
,它实际上是一种担保业务;人身保险在国际保险市场上通常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伤害保险三类。
14 保险服务贸易
14.4 国际保险组织和国际保险业发展趋势
14.4.1 国际保险组织
1,国际保险组织:是指两个以上国家的政府、保险机构、保险团体和个人,为了特定的保险目的,以一定协议的形式而建立的国际保险常设机构,是专门从事保险及其相关领域活动的国际性组织。
14.4.2 国际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1,保险领域不断扩大,保险服务日趋全面;
2,保险市场的渗透加强;
3,国际保险技术的创新和标准化;
4,保险与银行的相互融合;
5,风险管理日益增强。保险公司经营分为:保险业经经营、保险投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