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251
第十三章 中 央 银 行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特点和职能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返回目录
2009-7-252
2009-7-253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一、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中央银行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银行信用业的发展过程中,从商业银行分离出来,并逐渐演变发展而成的。
典型的中央银行,是 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这是英国历史上第一家按公司制组建的股份制银行。
1920年布鲁塞尔国际金融会议决定,凡是还未建立中央银行的国家,都应尽快成立,以稳定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金融混乱的局面。这一决定,直接推动了各新兴国家中央银行的建立。
2009-7-254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二、中央银行产生的原因
(一 )统一货币发行权的需要
只有建立中央银行,才能集中掌握货币发行权。在中央银行形成之前,没有专门的发行银行,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可以发行银行券(钞票)。由于一般私人银行信誉受限制,影响流通范围的扩大。特别是当出现经济金融危机时,经常出现破产的银行无法保证所发行的银行券的兑现的现象,引起经济、金融的更大混乱。
同时商业银行通过发行钞票作为资金来源,利润大,
为追逐利润,经常导致货币发行的失控。因此,各国政府都逐渐把发行权集中于专管发行的中央银行,发行一种全国统一流通的货币。
2009-7-255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二)集中票据交换和扮演最后贷款者的需要
随着银行业务的扩大,商业银行收授票据的数量迅速增加,银行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日益复杂,不仅异地清算矛盾突出,同城结算也很困难,这在客观上产生了建立统一清算中心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信用关系越来越发达,银行贷款数量不断扩大,贷款期限相应延长。商业银行仅靠自己吸收的存款进行放款,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货币资金的需求,难于避免出现清偿能力不足的现象,发生支付困难,甚至导致挤兑和破产,危及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这从客观上要求建立一个大银行作为银行的最后贷款者,充当银行贷款的后盾。
2009-7-256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三)实现经营者与管理者相分离的需要
只有实现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分离,建立起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才能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成为名符其实的金融企业。
西方各国的中央银行还未建立时,金融业的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概念不清,职能混乱,政府经常把一些行政管理职能和宏观经济目标强加于商业银行身上,
使他们处于两难境地,难于适应社会化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这种情况,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表现得更加突出。
2009-7-257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四)进行金融监管、实现金融安全的需要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生产的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
信用经济进一步发达,金融机构日益多样化,经济日益一体化。这在客观上要求有一个大银行,代表国家对全社会的银行及其货币信用活动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监督。
为了保障商业银行和整个金融业的安全,也需要建立中央银行专门管理银行业。资本主义各国历史上频繁的经济金融危机,使政府认识到有必要建立专门机构,
监督、管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集中保管各家银行的一部分准备金,支持资金周转困难的银行,以保持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扶持金融业的发展。
2009-7-258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特点和职能一、中央银行的特点
(一 )特点
中央银行是特殊的管理机关。它是具有银行特征的特殊的国家机关,而不是企业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不与一般金融机构争利,它是一国金融业的首脑机构,对全国金融负有调节、控制、监督、管理和保护、扶持的责任。
处于超然地位,不经营一般银行具体业务,而是按照有偿信用原则向政府和银行提供资金融通和划拨清算等方面的业务服务。
2009-7-259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特点和职能
依靠国家强制吸收存款,保管一般银行的准备金,
同时还利用所拥有的经济力量对金融活动以及整个经济活动实行监督与控制。
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实现国家政策服务。
(二 )主要任务
发行货币,管理金融机构并保护、扶持金融业的发展,稳定金融与货币并促进济发展等。其宏观经济政策一般都规定为四大目标:稳定物价、充分就业、
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
2009-7-2510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特点和职能二、中央银行的职能
(一)作为发行银行的职能
所谓发行银行是指它拥有货币发行的特权,是全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
中央银行的前身是具有发行银行券特权的商业银行,
中央银行取代发行权之后,发行银行券就成为中央银行独有的职能。目前,在绝大多数国家,中央银行是唯一由国家授权发行纸币的银行。中央银行依靠发行货币来提供信用,供应流通中的流通手段。中央银行凭此特权及运用其他工具,控制货币供应量和信贷量,
从而达到稳定货币、保障充分就业、保持收支平衡以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
2009-7-2511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特点和职能
(二)作为国家银行的职能
所谓国家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代表国家贯彻执行财政金融政策,代理国家财政资金收付,向政府提供融资和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处理国际金融事务。
这方面的具体职责主要有:
1,代理国库
2,向政府提供融资
3,中央银行代表一国政府参与国际金融活动,处理国际金融事务,与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建立业务联系
2009-7-2512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特点和职能
(三)作为银行的银行的职能
所谓银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只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关系,充当“最后贷款者”,
并不直接与工商企业和居民发生业务关系。
这方面的具体职责是:
1,保管各银行的存款准备金
2,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3,主持全国各银行间的票据交换和清算业务
4,在允许自由买卖外汇的国家,中央银行通常还办理各有外汇业务银行的外汇头寸的抛补业务
2009-7-2513
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一、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
(一)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
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又称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是在一个国家单独设立一家统一的中央银行机构,由该机构全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并对金融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制度。
实行这种制度的中央银行往往设立若干家分支机构,一般来说,货币政策的决策权和金融机构的监管权集中于中央机构,即总行,分支行不能独立制定货币政策,只是负责执行总行制定的政策,并监管当地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
我国也实行单一中央银行体制,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设立总行,在各大区设立若干分行。
2009-7-2514
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二)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
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也称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在一国之内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机构。
中央一级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全国的金融政策,管理和协调下一级中央银行履行其职能。地方一级中央银行在涉及本地区的金融政策方面,享有发言权,既不受地方政府的领导和管辖,也不属于中央派出机构,
与总行并非垂直领导关系。
目前,美国、澳大利亚等实行这种中央银行制度。
2009-7-2515
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三)准中央银行制度
准中央银行制度是指某些国家或地区不设立通常意义上的完整的中央银行机构,而是由政府设置类似中央银行的机构或授权商业银行行使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
根据设立的原因不同而分为两类:
发展中国家的准中央银行。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金融体制不健全,金融业规模较小,同时,其在独立前往往是殖民主义货币国,而独立后又与某一发达国家保持较为紧密的贸易关系,并希望本国货币能与该发达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的平价,所以就在原有的基础上,建立新的货币联盟,在本国设立职能不完全的类似中央银行的机构。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
于 1993年 4月 1日成立,由外汇基金管理局与银行业监理处合并而成。金管局的主要职能由,外汇基金条例,和
,银行业条例,规定,并向财政司司长负责。
金管局主要职能为,
维持港元汇价稳定
透过稳健投资策略,管理外汇基金(即香港的官方储备)
促进香港银行体系稳健发展香港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使货币畅顺流通
2009-7-2516
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经济相对发达国家的准中央银行。由于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较为特殊,国土面积一般较小,以及为了节省开支等原因,没有设立单独的中央银行,而是由若干个机构分别代行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来组成其类似中央银行的多元结构。
2009-7-2517
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四)跨国中央银行制度
跨国中央银行制度是指由参加某一货币联盟的所有成员国联合设立机构,在成员国内部统一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
目前,跨国中央银行制度主要有欧洲共同体的中央银行、西非货币联盟的中央银行、中非货币联盟和中非国家银行、东加勒比海货币管理局等。
这些跨国央行发行共同的货币,为成员国制定金融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推进各国经济发展和避免通货膨胀。
2009-7-2518
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五)一体式中央银行制度
一体式中央银行制度也称大一统的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在一个国家内没有设立专门的一家银行来单独地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而是设立一家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国家银行的制度。
国家银行不仅发行货币,制定金融政策,而且往往也办理各种日常的存、贷款业务,与工商企业和居民发生直接的金融业务关系,并负责全国范围内的资金结算、汇兑等业务。
由于国家银行集金融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的职能于一身,往往减低了其金融管理的力度和效率。而层层设置的分支行也大都业务经营僵硬单一,效率低下。
2009-7-2519
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二、中央银行制度的组织结构
(一)产权结构
中央银行的产权结构也称资本结构,主要是指中央银行资本来源是如何构成的,即中央银行的所有制形式如何。
国家所有形式。即中央银行的全部资本属于国家所有的所有制类型。
集体所有形式。即中央银行的全部资本属于本国金融机构集体所有制类型。
2009-7-2520
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混合所有形式。即中央银行的全部资本属于国家和私人共同所有的所有制类型。其中,国家所持有的股份一般占 50%以上,其余的股份则由私人股东持有。
多国所有形式。即实行跨国中央银行制度的成员国共同持有中央银行股份的所有制形式。
无资本形式。即一国中央银行的本身并无资本,
而只是经国家授权执行中央银行职能的所有制类型。
2009-7-2521
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二)权力结构
中央银行的权力结构由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方面组成。根据权力结构的设置不同,可分为:
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于一体的模式。董事会或理事会是对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业务方针、人事任免、规章制度具有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最高权力机构。
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别由不同机构承担的模式。
各个职能机构根据规定分别行使权力,行使部分中央银行职能。
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交叉由不同的机构共同承担的模式。这类中央银行常设有一个主要的决策机构,
而与此同时,其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也享有一定的决策权。
2009-7-2522
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三)内部组织机构设置
中央银行的内部组织机构是指其总行内部职能机构的具体设置情况。
一般情况下,各国中央银行均设有四大部门,
分别承担起行政办公、业务操作、金融监管和经济金融调研四个方面的职能。
2009-7-2523
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四)分支机构设置
中央银行的外部组织结构即分支机构的设置并不同于普通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而是以能有效保证实施其基本职能和货币政策意图来进行设置。
原则上,中央银行根据业务和监督管理的需要,按照经济区划设置其分支机构,而且这些分支机构是中央银行的派出机构,必须按规定执行和完成中央银行总行制定的政策和指定的任务。
2009-7-2524
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一、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
(一)资本业务
中央银行的资本业务即是筹措、维持和补充自有资本的业务。其自有资本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途径:政府出资、地方政府或国有机构出资、私人银行或部门出资。
政府出资是指中央政府拨款形成中央银行自有资本,
通常由政府财政部门代表政府持有这部分资本的所有权或股权。
地方政府或国有机构出资是指由地方政府、国有银行、
公共部门等出资构成中央银行资本。
私人银行和部门出资是指中央银行股份资本由私营机构持有。
2009-7-2525
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二 )货币发行业务
中央银行发行货币的渠道主要有四条:
1,通过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贷款
2,接受金融机构的商业票据的再贴现
3,在公开市场购买有价证券
4,通过收兑金银、外汇等方式,使货币投入市场,从而形成流通中的货币
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过多,会引起货币贬值和物价上涨,并导致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产生;反之,货币发行过少,则会使一部分商品的价值不能顺利实现,发生通货紧缩和经济紧缩。
2009-7-2526
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三 )集中存款准备金业务
集中存款准备金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存款等债务规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强制性要求商业银行按此比率上缴存款准备金;并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比率以增加或减少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促使信用扩张或收缩,从而达到调节货币供应量的一种业务活动。
集中存款准备金的意义在于,控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放款规模,对宏观经济进行调节。同时中央银行还负责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应缴存款准备金的比率,并督促各银行金融机构如数上缴存款准备金。
2009-7-2527
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四 )代理国库业务
通常情况下,政府都赋予中央银行经理国库的职责,
政府财政的收入和支出都由中央银行代理。同时那些依靠国家拨给行政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部队、学校等的财政性存款,也由中央银行办理。
中央银行代理国库的积极意义在于:
(1)可以吸收大量的财政金库存款。
(2)可以沟通财政与金融之间的联系,使国家的财源与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相连接,充分发挥货币资金的作用,
并为政府的资金融通提供一个有力的调剂机制。
(3)可以降低中央银行的筹资成本。
2009-7-2528
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二、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一)贷款业务
中央银行作为银行之银行、政府之银行,必要时可对商业银行和政府发放贷款,以解决其资金周转困难,
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定,也可以对货币供应实施调节。
中央银行的政府贷款是在国家财政由于收支时间差造成不平衡而急需大量紧急支出,或在年终决算时出现收支不平衡时所给予的资金支持。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在于解决它们的短期资金不足。再贷款是在贷款归还后才收取利息的。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也叫最后贷款,中央银行由此而获得最后贷款人的称谓。
2009-7-2529
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放款,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信用贷款。是凭商业银行信用状况而提供的贷款,一般期限短,只有少数信用等级极佳的银行在放松银根时才能得到这种优惠贷款。
(2)担保贷款。是以商业银行客户发出的合格商业票据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手续比较复杂,风险性也比较大。
在多数情况下已为再贴现所取代。
(3)抵押贷款。一般要有较为活跃的二级市场为前提,以属于优质证券的政府债券为抵押,将债券交给中央银行保管,中央银行据此而发放贷款。
(4)贴现贷款,即再贴现。
2009-7-2530
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二 )再贴现业务
再贴现是商业银行为了弥补自有资金的不足,将其贴现所取得的未到期的合法票据,请求中央银行再办理贴现的经济行为,也称重贴现。
对中央银行而言,接受再贴现即买进商业银行已经贴现的商业票据,实质上是中央银行给商业银行的一种贷款,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主要方式之一,同时,也是中央银行调节资金,实现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业务。
2009-7-2531
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三 )有价证券买卖业务
中央银行买卖证券是通过对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再抵押业务或在公开市场购入、出售有价证券进行的。
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结果使金融机构的可用资金和市场货币流通量发生增减变化,从而达到调节和控制宏观金融的目的。
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目的,不在于盈利,而是为了调剂资金供求,影响整个国民经济,是中央银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一种手段。
买卖证券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买卖 (或一次性买卖 ),另一种是附有回购协议的买卖。
2009-7-2532
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四 )黄金外汇储备业务
中央银行作为货币发行的银行,不仅要保持币值的稳定,而且要维持汇率的平稳。为此,中央银行必须掌握和管理一定数量的黄金外汇储备,以平衡国际收支,稳定币值和汇率。
中央银行所拥有的黄金、白银和外汇储备对外作为一般购买手段和支付平段,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对内作为国内货币发行的准备,保持国内货币流通稳定。
2009-7-2533
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三、中央银行的中间业务
中央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是资金清算业务。中央银行一般都执行清算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清算业务是中央银行集中票据交换及办理全国金融机构间资金清算的业务,也是中央银行金融服务职能的具体反映。
中央银行的清算业务,具体有三项:
集中办理票据交换。
结清交换差额。
办理异地资金转移。
第十三章 中 央 银 行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特点和职能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返回目录
2009-7-252
2009-7-253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一、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中央银行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银行信用业的发展过程中,从商业银行分离出来,并逐渐演变发展而成的。
典型的中央银行,是 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这是英国历史上第一家按公司制组建的股份制银行。
1920年布鲁塞尔国际金融会议决定,凡是还未建立中央银行的国家,都应尽快成立,以稳定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金融混乱的局面。这一决定,直接推动了各新兴国家中央银行的建立。
2009-7-254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二、中央银行产生的原因
(一 )统一货币发行权的需要
只有建立中央银行,才能集中掌握货币发行权。在中央银行形成之前,没有专门的发行银行,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可以发行银行券(钞票)。由于一般私人银行信誉受限制,影响流通范围的扩大。特别是当出现经济金融危机时,经常出现破产的银行无法保证所发行的银行券的兑现的现象,引起经济、金融的更大混乱。
同时商业银行通过发行钞票作为资金来源,利润大,
为追逐利润,经常导致货币发行的失控。因此,各国政府都逐渐把发行权集中于专管发行的中央银行,发行一种全国统一流通的货币。
2009-7-255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二)集中票据交换和扮演最后贷款者的需要
随着银行业务的扩大,商业银行收授票据的数量迅速增加,银行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日益复杂,不仅异地清算矛盾突出,同城结算也很困难,这在客观上产生了建立统一清算中心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信用关系越来越发达,银行贷款数量不断扩大,贷款期限相应延长。商业银行仅靠自己吸收的存款进行放款,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货币资金的需求,难于避免出现清偿能力不足的现象,发生支付困难,甚至导致挤兑和破产,危及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这从客观上要求建立一个大银行作为银行的最后贷款者,充当银行贷款的后盾。
2009-7-256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三)实现经营者与管理者相分离的需要
只有实现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分离,建立起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才能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成为名符其实的金融企业。
西方各国的中央银行还未建立时,金融业的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概念不清,职能混乱,政府经常把一些行政管理职能和宏观经济目标强加于商业银行身上,
使他们处于两难境地,难于适应社会化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这种情况,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表现得更加突出。
2009-7-257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四)进行金融监管、实现金融安全的需要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生产的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
信用经济进一步发达,金融机构日益多样化,经济日益一体化。这在客观上要求有一个大银行,代表国家对全社会的银行及其货币信用活动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监督。
为了保障商业银行和整个金融业的安全,也需要建立中央银行专门管理银行业。资本主义各国历史上频繁的经济金融危机,使政府认识到有必要建立专门机构,
监督、管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集中保管各家银行的一部分准备金,支持资金周转困难的银行,以保持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扶持金融业的发展。
2009-7-258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特点和职能一、中央银行的特点
(一 )特点
中央银行是特殊的管理机关。它是具有银行特征的特殊的国家机关,而不是企业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不与一般金融机构争利,它是一国金融业的首脑机构,对全国金融负有调节、控制、监督、管理和保护、扶持的责任。
处于超然地位,不经营一般银行具体业务,而是按照有偿信用原则向政府和银行提供资金融通和划拨清算等方面的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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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特点和职能
依靠国家强制吸收存款,保管一般银行的准备金,
同时还利用所拥有的经济力量对金融活动以及整个经济活动实行监督与控制。
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实现国家政策服务。
(二 )主要任务
发行货币,管理金融机构并保护、扶持金融业的发展,稳定金融与货币并促进济发展等。其宏观经济政策一般都规定为四大目标:稳定物价、充分就业、
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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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特点和职能二、中央银行的职能
(一)作为发行银行的职能
所谓发行银行是指它拥有货币发行的特权,是全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
中央银行的前身是具有发行银行券特权的商业银行,
中央银行取代发行权之后,发行银行券就成为中央银行独有的职能。目前,在绝大多数国家,中央银行是唯一由国家授权发行纸币的银行。中央银行依靠发行货币来提供信用,供应流通中的流通手段。中央银行凭此特权及运用其他工具,控制货币供应量和信贷量,
从而达到稳定货币、保障充分就业、保持收支平衡以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
2009-7-2511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特点和职能
(二)作为国家银行的职能
所谓国家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代表国家贯彻执行财政金融政策,代理国家财政资金收付,向政府提供融资和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处理国际金融事务。
这方面的具体职责主要有:
1,代理国库
2,向政府提供融资
3,中央银行代表一国政府参与国际金融活动,处理国际金融事务,与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建立业务联系
2009-7-2512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特点和职能
(三)作为银行的银行的职能
所谓银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只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关系,充当“最后贷款者”,
并不直接与工商企业和居民发生业务关系。
这方面的具体职责是:
1,保管各银行的存款准备金
2,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3,主持全国各银行间的票据交换和清算业务
4,在允许自由买卖外汇的国家,中央银行通常还办理各有外汇业务银行的外汇头寸的抛补业务
2009-7-2513
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一、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
(一)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
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又称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是在一个国家单独设立一家统一的中央银行机构,由该机构全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并对金融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制度。
实行这种制度的中央银行往往设立若干家分支机构,一般来说,货币政策的决策权和金融机构的监管权集中于中央机构,即总行,分支行不能独立制定货币政策,只是负责执行总行制定的政策,并监管当地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
我国也实行单一中央银行体制,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设立总行,在各大区设立若干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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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二)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
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也称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在一国之内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机构。
中央一级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全国的金融政策,管理和协调下一级中央银行履行其职能。地方一级中央银行在涉及本地区的金融政策方面,享有发言权,既不受地方政府的领导和管辖,也不属于中央派出机构,
与总行并非垂直领导关系。
目前,美国、澳大利亚等实行这种中央银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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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三)准中央银行制度
准中央银行制度是指某些国家或地区不设立通常意义上的完整的中央银行机构,而是由政府设置类似中央银行的机构或授权商业银行行使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
根据设立的原因不同而分为两类:
发展中国家的准中央银行。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金融体制不健全,金融业规模较小,同时,其在独立前往往是殖民主义货币国,而独立后又与某一发达国家保持较为紧密的贸易关系,并希望本国货币能与该发达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的平价,所以就在原有的基础上,建立新的货币联盟,在本国设立职能不完全的类似中央银行的机构。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
于 1993年 4月 1日成立,由外汇基金管理局与银行业监理处合并而成。金管局的主要职能由,外汇基金条例,和
,银行业条例,规定,并向财政司司长负责。
金管局主要职能为,
维持港元汇价稳定
透过稳健投资策略,管理外汇基金(即香港的官方储备)
促进香港银行体系稳健发展香港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使货币畅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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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经济相对发达国家的准中央银行。由于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较为特殊,国土面积一般较小,以及为了节省开支等原因,没有设立单独的中央银行,而是由若干个机构分别代行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来组成其类似中央银行的多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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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四)跨国中央银行制度
跨国中央银行制度是指由参加某一货币联盟的所有成员国联合设立机构,在成员国内部统一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
目前,跨国中央银行制度主要有欧洲共同体的中央银行、西非货币联盟的中央银行、中非货币联盟和中非国家银行、东加勒比海货币管理局等。
这些跨国央行发行共同的货币,为成员国制定金融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推进各国经济发展和避免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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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五)一体式中央银行制度
一体式中央银行制度也称大一统的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在一个国家内没有设立专门的一家银行来单独地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而是设立一家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国家银行的制度。
国家银行不仅发行货币,制定金融政策,而且往往也办理各种日常的存、贷款业务,与工商企业和居民发生直接的金融业务关系,并负责全国范围内的资金结算、汇兑等业务。
由于国家银行集金融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的职能于一身,往往减低了其金融管理的力度和效率。而层层设置的分支行也大都业务经营僵硬单一,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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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二、中央银行制度的组织结构
(一)产权结构
中央银行的产权结构也称资本结构,主要是指中央银行资本来源是如何构成的,即中央银行的所有制形式如何。
国家所有形式。即中央银行的全部资本属于国家所有的所有制类型。
集体所有形式。即中央银行的全部资本属于本国金融机构集体所有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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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混合所有形式。即中央银行的全部资本属于国家和私人共同所有的所有制类型。其中,国家所持有的股份一般占 50%以上,其余的股份则由私人股东持有。
多国所有形式。即实行跨国中央银行制度的成员国共同持有中央银行股份的所有制形式。
无资本形式。即一国中央银行的本身并无资本,
而只是经国家授权执行中央银行职能的所有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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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二)权力结构
中央银行的权力结构由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方面组成。根据权力结构的设置不同,可分为:
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于一体的模式。董事会或理事会是对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业务方针、人事任免、规章制度具有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最高权力机构。
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别由不同机构承担的模式。
各个职能机构根据规定分别行使权力,行使部分中央银行职能。
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交叉由不同的机构共同承担的模式。这类中央银行常设有一个主要的决策机构,
而与此同时,其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也享有一定的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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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三)内部组织机构设置
中央银行的内部组织机构是指其总行内部职能机构的具体设置情况。
一般情况下,各国中央银行均设有四大部门,
分别承担起行政办公、业务操作、金融监管和经济金融调研四个方面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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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四)分支机构设置
中央银行的外部组织结构即分支机构的设置并不同于普通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而是以能有效保证实施其基本职能和货币政策意图来进行设置。
原则上,中央银行根据业务和监督管理的需要,按照经济区划设置其分支机构,而且这些分支机构是中央银行的派出机构,必须按规定执行和完成中央银行总行制定的政策和指定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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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一、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
(一)资本业务
中央银行的资本业务即是筹措、维持和补充自有资本的业务。其自有资本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途径:政府出资、地方政府或国有机构出资、私人银行或部门出资。
政府出资是指中央政府拨款形成中央银行自有资本,
通常由政府财政部门代表政府持有这部分资本的所有权或股权。
地方政府或国有机构出资是指由地方政府、国有银行、
公共部门等出资构成中央银行资本。
私人银行和部门出资是指中央银行股份资本由私营机构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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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二 )货币发行业务
中央银行发行货币的渠道主要有四条:
1,通过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贷款
2,接受金融机构的商业票据的再贴现
3,在公开市场购买有价证券
4,通过收兑金银、外汇等方式,使货币投入市场,从而形成流通中的货币
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过多,会引起货币贬值和物价上涨,并导致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产生;反之,货币发行过少,则会使一部分商品的价值不能顺利实现,发生通货紧缩和经济紧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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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三 )集中存款准备金业务
集中存款准备金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存款等债务规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强制性要求商业银行按此比率上缴存款准备金;并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比率以增加或减少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促使信用扩张或收缩,从而达到调节货币供应量的一种业务活动。
集中存款准备金的意义在于,控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放款规模,对宏观经济进行调节。同时中央银行还负责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应缴存款准备金的比率,并督促各银行金融机构如数上缴存款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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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四 )代理国库业务
通常情况下,政府都赋予中央银行经理国库的职责,
政府财政的收入和支出都由中央银行代理。同时那些依靠国家拨给行政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部队、学校等的财政性存款,也由中央银行办理。
中央银行代理国库的积极意义在于:
(1)可以吸收大量的财政金库存款。
(2)可以沟通财政与金融之间的联系,使国家的财源与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相连接,充分发挥货币资金的作用,
并为政府的资金融通提供一个有力的调剂机制。
(3)可以降低中央银行的筹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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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二、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一)贷款业务
中央银行作为银行之银行、政府之银行,必要时可对商业银行和政府发放贷款,以解决其资金周转困难,
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定,也可以对货币供应实施调节。
中央银行的政府贷款是在国家财政由于收支时间差造成不平衡而急需大量紧急支出,或在年终决算时出现收支不平衡时所给予的资金支持。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在于解决它们的短期资金不足。再贷款是在贷款归还后才收取利息的。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也叫最后贷款,中央银行由此而获得最后贷款人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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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放款,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信用贷款。是凭商业银行信用状况而提供的贷款,一般期限短,只有少数信用等级极佳的银行在放松银根时才能得到这种优惠贷款。
(2)担保贷款。是以商业银行客户发出的合格商业票据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手续比较复杂,风险性也比较大。
在多数情况下已为再贴现所取代。
(3)抵押贷款。一般要有较为活跃的二级市场为前提,以属于优质证券的政府债券为抵押,将债券交给中央银行保管,中央银行据此而发放贷款。
(4)贴现贷款,即再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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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二 )再贴现业务
再贴现是商业银行为了弥补自有资金的不足,将其贴现所取得的未到期的合法票据,请求中央银行再办理贴现的经济行为,也称重贴现。
对中央银行而言,接受再贴现即买进商业银行已经贴现的商业票据,实质上是中央银行给商业银行的一种贷款,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主要方式之一,同时,也是中央银行调节资金,实现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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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三 )有价证券买卖业务
中央银行买卖证券是通过对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再抵押业务或在公开市场购入、出售有价证券进行的。
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结果使金融机构的可用资金和市场货币流通量发生增减变化,从而达到调节和控制宏观金融的目的。
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目的,不在于盈利,而是为了调剂资金供求,影响整个国民经济,是中央银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一种手段。
买卖证券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买卖 (或一次性买卖 ),另一种是附有回购协议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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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四 )黄金外汇储备业务
中央银行作为货币发行的银行,不仅要保持币值的稳定,而且要维持汇率的平稳。为此,中央银行必须掌握和管理一定数量的黄金外汇储备,以平衡国际收支,稳定币值和汇率。
中央银行所拥有的黄金、白银和外汇储备对外作为一般购买手段和支付平段,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对内作为国内货币发行的准备,保持国内货币流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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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三、中央银行的中间业务
中央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是资金清算业务。中央银行一般都执行清算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清算业务是中央银行集中票据交换及办理全国金融机构间资金清算的业务,也是中央银行金融服务职能的具体反映。
中央银行的清算业务,具体有三项:
集中办理票据交换。
结清交换差额。
办理异地资金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