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转让   浙江省中部有一条金华江,金华江边有两个分别以小商品和建筑业闻名全国的城市 ————义乌和东阳。金华江一条主要支流流经义乌叫义乌江,在东阳则叫东阳江。      东阳江上游有个横锦水库,它是东阳百姓生活的主要水源。近来这个不为外人知晓 的水库一下子“火爆”起来,因为2000年11月24日,义乌和东阳签订了有偿转 让横锦水库部分用水权的协议。协议规定,自2003年后,水库总库容2·8亿方水 中近5000万方将被义乌市买走。   有北京的水利专家评述,这个协议打破了中国水资源使用权完全由国家垄断的局面 ,成为中国水权制度改革实践的一个先例。 一切努力都是为了水   “所有的努力归根到底都为了这水。”义乌市水利水电局局长张其明深有体会地向 记者感慨道。   有“中国小商品城”之称的义乌,目前人均水资源只有1130立方米,不到全国 人均水资源量的一半。由于地形、污染等原因,尽管境内小(二)型以上的水库上百座 ,但总蓄水量仅1·5亿立方米,远不够生活生产需要。   拉人力车的付肃静师傅至今还记得,1997年以前,由于自来水的取水源义乌江 污染严重,经过消毒处理的自来水总有一股浓浓的味道,许多人不得不用矿泉水做饭。   义乌市现有常住人口近35万人,而按浙江省城市化发展规划的目标,未来的义乌 将发展到50平方公里、50万人口,“那时义乌市年用水量将达到8800———— 9800万立方米,除了八都水库年可供水量3600万立方米外,缺口约5200— ———6200万立方米。”张其明局长说。而即便是最乐观的测算,逼近水荒的临界 点期限大约就在2003年。   相比之下,东阳则水力丰厚。其境内水资源总量16·08亿立方米,拥有横锦和 南江两座大型水库,人均水资源量2126立方米。“我们每年除了满足东阳市正常用 水外,还要向金华江白白弃水3000多万吨。”东阳市水利水电局局长杜海松如是 说。    有了需求和供给,就有了一个市场。去年年末,义乌和东阳两市在水权交易协议中 第一次建立起了这个市场:东阳市同意以人民币2亿元的价格一次性把东阳横锦水库每 年4999·9万立方米水的永久用水权转让给义乌市。 艰难谈判路   正如水权本身存在许多争议一样,东阳和义乌两市的水权交易谈判,远比人们想象 的复杂和艰难。   掐指算来,最早义乌提出向东阳买水还是1995年的事。而最新的这次,从去年 5月份义乌市水利局向市里提出方案到双方正式签定协议也经历了五轮谈判。   水权转让,价格自然不容回避。据参加谈判的知情人透露,最初东阳要价2 ·2 亿,经过磋商才降为2亿。   真正成为大问题的还是供水年限。据参加谈判的知情人透露,东阳市先提出,由东 阳市出资直接铺水管到义乌,向义乌市提供商品水,但遭到义乌方坚决否决。义乌要的 是对水权的“永久性买断”————“其它都好商量,‘永久’两字不能商量”。   东阳市水利水电局杜局长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坦言:“说实话,我 认为永久性的提法是不符合《合同法》的,土地使用还有个50年70年的时间限制, 何况是两市之间的供水。”   而在义乌市的眼中,“永久性买断”就是为买个放心。早在1995年和1996 年,义乌市曾两次向东阳买水共200多万方以临时救急,干旱缺水这个切肤之痛总是 挥之不去。   于是张其明局长将买断水权和入股企业联系起来:“这笔交易其实就是义乌参与东 阳横锦水库的改制和建设,2个亿相当于买了企业的股权,而股权当然是永久性的,除 非企业破产或自己转让。”    经多轮磋商,东阳市答应了义乌的要求。 交易合法性备受质疑   协议是签了,两市老百姓的争论可没断过。一位在东阳做木雕生意的刘先生向记者 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水当然是商品,而义乌用2亿元就换取了我们5000万方水的 永久使用权,这实在太便宜了”   义乌市一位出租车司机则埋怨:“同一江水本来就应该是大家共用的,现在下游却 要向上游买水,哪有这个道理?”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的吴国平,从区域(包括行政区和流域)间水权转让涉及的 法律问题着眼,对义乌东阳水权转让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吴国平在给水利部长汪恕诚的一封信中指出,“水权”有水的所有权、水的使用 权、水的产权等多重含义。但这几种权利是有层次的,不能把它们放在一个层次上来考 虑。其中最核心的是水的所有权。   从民法意义上来讲,所有权是财产权的一种,它包括4项权能,即占有权、使用 权、收益权、处置权。使用权只是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不管是谈使用权,还是谈产权, 都离不开所有权。   由此,吴国平进一步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我国关于水资源的所有制规定为国家所有 ,这就决定了水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的主体是国家。在国际法中政府是作 为国家的代表,由此可以推及水资源所有权的主体是政府,而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决定 了水资源的所有权的行使者只能是中央政府,而不是地方政府。   汪恕诚部长肯定了吴国平的一些观点,他赞同水的所有权是第一位的,水的使用权 转让必须在水的所有权支配下才能进行,所以水的使用权离不开水的所有权。如果离开 了水的所有权而滥用水的使用权,水资源优化配置很可能走向反面,甚至出现“水霸 ”。 到底转让了什么?   3月12日,水利部副部长敬正书在中日水资源研讨会开幕式上表示,中国将逐步 开放水权交易市场。他强调,中国政府正在积极筹划改变水的使用权由国家垄断所有的 状况,以股份制等形式拥有并买卖用水权将成为可能。”同时他还特别强调:“水资源 的所有权仍将由国家所有。”   这样,首要的问题就是谁有权转让水资源,是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是按行政区 域还是按流域管辖?   义乌市水利水电局张其明局长认为市政府有权进行水权买卖,他说:“市政府当然 是一级政府,应该对本辖区内水资源负责。”   东阳市水利水电局杜局长也同意这一看法,他表示:“水资源的所有权是国家的, 但它的使用权是可以交易的,我们两市的水权交易都是通过公证机构公正过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水资源研究者则分析道:“理论上水资源的所有权在国家,实 际中这是很难划分的。比如东阳将水权转让给义乌,转让的实际是水的使用权和由此带 来的收益权,而他们的协议规定是永久性的,这样实际上和买断这部分水资源的所有权 很接近。”   水权协议期限显然是另一个重要环节。在获得水的使用权以后,可不可以转让,能 不能进行交易,这个处置权课题可能马上就成为焦点。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的沈大军研 究员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认为:“水权在具体的实践中衡定是十分困难的,因为它涉及 到政府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利益分配。协议在执行中的不确定因素很多,比如枯水期 和丰水期怎样处理,又比如南水北调。水权的转让和出售,使水的利用从低效益的经济 领域转向高效益的经济领域,提高了水的利用效率。这对社会的进步显然是有利的。但 如何规范它是理论和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水资源研究资深专家黄河博士认为:“水权交易的市场主体最终应该是企业,这在 国外已经有成功的例子。目前我国对拥有水权主体和交易水权主体还没有明确的界定, 水市场初期政府的介入也是必不可少的。随着实践与法律的完善,水权的转让、终止和 交易主体等都会有明确的规定。”水利部长的四个原则   水利部汪恕诚部长在去年的一次讲话中提出了水市场建立的几个原则:第一,要认 识到水是商品,是有价的;第二,水权是有价的,是为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 利用服务的;第三,水权是可以转让、可以交易的;第四,通过核算,通过协商,最后 由政府来定价。但水市场又不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市场,而是一个“准市场”。资源水 价不可能完全由市场竞争来决定。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不同地 区、不同用户之间的差别很大,难于完全进行公平自由竞争。   据义乌水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义乌除了2亿元向东阳购买水权外,其余的管道建 设、自来水厂建设将依据市场原则,由义乌水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具体运作。政府将 在考虑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制定水价,水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将视情况在未来逐步收 回并取得回报。   总之,在水市场中,市场那只无形的手和政府有形之手的来往之道确是精妙,以后 许多关于水的故事都可能由这一逻辑展开。中外水战刚刚开始   虽然我国水权交易还是刚刚开始,但水资源的使用则早已是中外企业竞争的重要领 域之一,而其重点集中于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以及水厂改制等方面。   2000年国家统计局提供的一项报告显示:外资在中国最有利可图的产业是自来 水厂,其利润和成本的比率为24·48%,是外资投资项目中最高的。外商介入我国 城市供水业已有10年,其中以法国苏伊士里昂和法国通用集团为首,一般采取收购水 厂的形式与中方合作。目前,国内已有沈阳、天津等十多个城市出现了“洋水务”。   国内绝大多数的供水企业与污水处理企业经年累月负债经营,加之现行水市场中水 利部门、城建部门、环保部门都是婆婆,无疑加大了市场的运行成本。引入竞争机制, 转变国有水产品生产者的机制尤为关键。   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外资直接介入水权交易的可能性较小,因为“水不但是经济 的水,也是政治的水”。但外资在中国水权交易逐步开放和规范的进程中,大有工作可 为。比如“水价等的咨询服务、城市的清污管理以及可能的以参股等方式参与水权交易 等都是有广阔前景的市场。”   黄河博士最后这样总结东阳、义乌这起水权交易:“如果政府对水市场的游戏规则 制定的得当,真正的市场主体————企业通过一系列的讨价还价,最后应该可以达成 双赢的结果。你看义乌和东阳的水权交易不就是将弃水变活了,达到双方得利的结果吗 ?”东阳义乌水权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东阳市同意以人民币2亿元的价格一次性把东阳横锦水库每年4999·9万立方 米水的永久用水权转让给义乌市,并保证水质达到国家现行一类饮用水标准;义乌市从 横锦水库一级电站尾水处接水计量,其计量设备、计量室由义乌方投资建设,双方共同 管理。义乌市负责向供水方支付当年实际供水0·1元/立方米的综合管理费(含水资 源费、工程运行维护费、折旧费、大修理费、环保费、税收、利润等所有费用)。综合 管理费中除水资源费应按省有关文件规定中生活用水其他用水的平均价进行调整外,其 余费用一次商定;整个管道工程由义乌市投资建设,并负责统一规划设计;如因东阳市 原因,未能按要求供水,则每少供1万立方米水,东阳市向义乌市负责赔偿1万元;如 东阳市毁约,东阳市应双倍返还义乌市已支付的水权转让费,并双倍赔偿义乌市已投入 的管道等工程费用及利息;如义乌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东阳市将向义乌市按日 征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以上,东阳市有权暂停供水,直至停止供水。 ## 为何一次性医疗器械造假如此严重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是让人放心的地方,在那里,你无可选择地把自己的健康和生 命交给了医生,交给了那些包装得干干净净的医疗器械。在这些器械中,那些用过就被 丢弃的一次性注射器应该是最保险的东西,但是,我们的记者在.“3·15行动”中却 发现,许多一次性注射器竟然被废物回收,在肮脏的作坊里重新包装,再次被贩卖到医 院里。 在江苏武进焦溪村,一位挑筐的妇女从记者身旁走过。你能想象出这位农妇挑的是什么 吗? 不是肥料,不是食品,而是给人打针用的一次性输液器的配件:针头和推管。一位 老太太告诉问路的记者,他们村家家户户都在加工这东西。记者走进一家农户,果然看 见主妇正在饭桌旁忙着组装一次性输液器的针头,屋子里四处堆放着一次性输液器的配 件。在这样的条件下生产出来的一次性输液器,质量到底怎么样呢? 江苏江阴月城镇河岸村的一位造假大户夸下海口,他生产的输液器绝对保证质量.他对 记者说:“这个货你不要担心,全部是一样的,不一样不要钱,你去检测也检测不出 来。我跟你讲,我绝对保证质量,这个你放心。” 记者在江苏南通下原镇看到造假者用纸擦一下就算是给医疗器械消毒了, 而这些医用导管是直接与人体接触的。 在苏南、这样的家庭作坊式生产随处可见,这样的假冒伪劣产品也比比皆是。在江苏扬 州市东部的头桥镇,有六、七家生产一次性麻醉包的企业,市场上五六十元才能买到钓 用于人体麻醉手术的一次性麻醉包,在这里七八块钱就能买到。在经过了一番严格盘查 后,记者参观了一家名为“邗江县康复医疗器械厂”的生产现场。 在阴暗的厂房里连最基本的洗手、消毒设施也没有,一口锈迹斑斑的消毒罐也早该“退 休”了,这样的生产车间显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10万级空气净化标准。随后记者将该厂 生产的一次性麻醉包送到了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是:里 面缺少过滤器,所谓的一次性麻醉针根本不是一次性的,而是用过的。 据了解,国家药监局早在2000年9月,就颁布了一次性麻醉包生产的行业标准,新的行 业标准从2000年12月1日起强制执行,但是目前国内许多企业还是在按照过去的标准进 行生产。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包良指着一个假麻醉包的包装盒说: “只从外观的情况来看、里面配的针就不符合现在的行业标准所规范的要求。它用的是 金属针基座,行标要求的是塑料基座,就是要限制它一次性使用.因为这种麻醉包不同 于注射器,它比注射器对人体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得多。如果没有刚才说到的过滤器, 会有好多微粒进入到人体中枢神经,对人的危害是很大的。” 如果把苏南地区的这些家庭作坊与浙江温岭市的路桥区后钟村相比,那这里的生产环境 已经算得上是相当不错的了。记者来到浙江温岭后钟村,一个远近闻名的医疗垃圾专业 村,半个月前的情形仍然还是这样的:本该被医疗单位当场清理毁形的废旧一次性输液 器针筒、针管堆满了家家户户门前的空地,空气恶臭难闻。装着医疗垃圾的麻袋没剪开 还好一点,剪开更臭。 在村口,记者看到一辆满载医疗垃圾的货车已经装车出发,还有几辆外地货车正在装运 从农户家收购来的一次性输液器针筒、针管。 国家对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有严格的销毁制度,回收处理加工应由专用车送往处理中 心。但是,在这一地区,这种非法买卖却非常普遍。一位村民告诉记者这里家家户户都 加工这种医疗垃圾,他家一天就能做几吨。 在现场一些外地民工打着赤脚坐在浸透血污和药水的针管堆里分捡医疗垃圾,一些村民 甚至将孩子放在垃圾堆上任其玩耍。有村民反映说, 自从周边几个地区此类现象遭到 打击后,这里的生意变得更为红火,一些外地货主闻讯后也纷纷前来购货。谁能知道: 这些废弃的医疗器械有多少又重新回到了医院呢? 为了让这些非法物品更容易流入市场,那些造假者居然还要把针头再磨一磨。但对于需 要救治的患者来说,他们中的许多人根本无法辨认或拒绝那些包装完好、看上去干千净 净的注射器。那么,谁来为我们的生命把这一关呢?在这种造假害命的行为成为一些地 方致富的产业的时候, 当地有关部门真的是一无所知吗? (据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 问题: 1、如何根除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的造假行为? 2、如果你是国家药检局的官员,被国务院委派到江苏省来解决这个问题,你有什么方案?估计会遇到那些阻力和问题?如何解决? ## “白色恐怖”依旧  绿色餐具赔钱   “我们的环保产品从一开始就注定卖不出去,巨额的亏损压负下,我们不得不另找 出路。”望着办公室外3万多个平方的厂房,佛山绿洲纸模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梁 棉森沉重地对记者说。4月23日起,他的职务已经变成了“广东绿洲”副董事长—— ——在事实上,他以整个“佛山绿洲”入股了被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广东 绿洲纸模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据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广东绿洲主营环保型纸模餐具系列产品的生产 和销售,注册资本5500万元,分别由三家公司出资组成:韶能集团以自有资金现金 出资4048万元,占股73·6%;佛山绿洲以现有生产设备等实物资产,连同商 标、生产许可证等作为出资,占股17·31%;南雄市第二造纸厂以现金出资500 万元,占股9·09%。    自1995年国家宣战“白色污染”,以纸质用品取代发泡塑料餐具以来,先后有 100多家企业投入人力和资金转向环保餐具的研究与开发。专业从事一次性纸浆模塑 制品的生产、销售的佛山绿洲成立于1998年,第一期总投资达5000万元,年生 产能力1·28亿只,现日产量为40万只。但几年来,发泡餐具仍然大行其道,而在 白色的“汪洋大海”中,环保餐具的第一批淘金者们不是仆然倒地就是只剩下苦苦挣扎 的份。比较而言,佛山绿洲还是其中支撑较久的。   在生产成本上,环保餐具竞争劣势相当明显。一吨塑料和一吨纸浆板材的价格分别 是1·2万元和1·3万元,但制成产品后,价格却相差5倍左右。其原因在于材料的 利用率上。一个发泡餐具重量是20克到25克,同样大小的纸浆模板餐具重量是 100~125克,后者的成本一下就提高了几倍。在生产工艺上,二者的差距也很大 ,前者有10多年历史,生产技术已经十分成熟,从原料到成品经过两三道工序后,便 可成型打包;而后者则要经过打浆、成型、消毒和包装等6道程序,成本自然居高不 下。   “环保餐具产业是一项微利产业,规模经济将是我们采用的杀手锏。我们的目标是 做成全国规模最大的环保餐具企业。”广东绿洲将在原佛山绿洲的基础上新建生产线, 第一步目标是形成每年3亿标件的生产能力,年销售收入7300万元,其中今年的销 售收入目标是920万元。   我国市场的一次性餐具需求量在每年100亿只以上。韶能集团的另一负责人透露 了他的隐忧,“发泡餐具一日不从生产源头上禁止,环保替代品的生产发展就一日不成 规模。”发泡餐具公司的不解   “我的产品不降解,它也不降解,为什么它能用,我的就不能用?”深圳德丰盛有 限公司投资总额是3500万,日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200万只,去年销售额是 4400万。可是,慑于禁白令的威力,与德丰盛合作了5年的零售商沃尔玛日前转用 了其他产品,仅此一项德丰盛每月将损失几十万元。其总经理姚佩佩女士注意到,替代 其的是CT产品(聚炳烯与滑石粉的复合环保产品),目前这种产品还没有列入我国一 次性可降解餐盒餐具能用技术条件的检验目录中。德丰盛和另外13家发泡餐具生产企 业甚至联名斥资,数次发布大幅广告表达对禁白令的不解。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1月发布了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的 国家标准,目前已有不少企业的产品已达标,可是,市场上尚未找到不含化工材料而性 能、卫生指标又较高的环保餐具;不少产品不过是往聚丙乙烯里混合了改性淀粉等,不 可能完全降解。   此外替代品普遍成本过高,生产数量有限,能否满足市场需求、市场是否接受都是 未知数。姚佩佩女士举植物纤维类餐具为例,500万的投资仅能日产5万只,如果要 达到目前德丰盛日产200万只的水平,投资额肯定过亿。“环保不能凭感觉,要看产 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综合考虑它们的原材料来源、制作过程有没有污染、对环境有没有 污染。”姚说。    “真正的环保是要鼓励少用、重复使用,而不是替代使用。”姚女士举上海为例, 上海的管理原则是:“源头控制、回收利用、逐步禁止、鼓励替代”。工厂每月按照生 产量或者销售量交纳回收处置费购买“回收标识”,这个标识贴在发泡餐具上犹如有了 “准生证”。政府则将收费用于回收、运输、清洗、再利用等善后工作上。目前深圳市 面上一次性发泡胶餐具销售量每天有336万只,以此计算,深圳每天大约需要10万 元回收费用,姚女士认为这个数目用于回收工作应该够了,企业也愿意承担这项费用, 但是却不得其门。 离不开政策也离不开消费者   4月20日,在京城发生的一场激烈争论却将姚女士们的“反弹”升级。是日,一 个发泡餐具污染治理研讨会在京召开。但会议似乎一开始就走了调,整个会议的主题变 成了“发泡餐具究竟有无毒性”的辩论,部分塑料专家和北京市消协各执一词,争得面 红耳赤。     参加研讨会的中国环境科学院副院长夏青一语道破这场有毒无毒之争的玄机。他说 ,恰恰是因为国家经贸委关于2000年底禁止发泡塑料餐具的6号令迟迟没有落实, 才使很多单位和企业认为政策有可能松动,或对某些地区网开一面。他认为,有关部门 应尽快作出战略决策。  4月26日,国家经贸委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有关部门正在制订落实 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餐具的方案,最快将在4月底5月初出台。但该负责人强 调,表面上看,6号令的进一步严格执行对新型环保餐具的发展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但 新型环保餐具由于自身技术支持没跟上,成本高,现在的市场占有率并不是很好。所以 新型环保餐具的生产厂家不能过分依赖政府政策。因为如果这些新型企业不能从质量、 价格等各方面符合消费者的要求,国家也很难有进一步的政策支持。 中国禁用一次性 发泡塑料餐具大事记 ■背景◎1995年,全国部分城市相继发布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的地方法规。◎ 1996年7月1日,铁道部在全国铁路各站禁止使用泡沫塑料餐盒。 ◎1998年 9月,国家环保总局与建设部、交通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关  于加强重点交 通干线、流域及旅游景区塑料包装废物管理的若干意见》。◎1998年11月9日, 国家环保总局主持召开会议,计划从1999年7月1日起, 用一到两年时间淘汰一 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1999年2月2日,国家经贸委发布第六号令,要求在 2001年前淘汰泡沫塑料  餐具。 ◎1999年11月,全国方便食品一次性发 泡塑料包装替代工作会议提出,在一  年内淘汰发泡塑料餐盒,以环保型用具替代。 ◎1999年12月28日,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部和卫生部   宣布《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和《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降解性  能试 验方法》两项国家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