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章 财产清查
学习目标
8.1 财产清查的意义和种类
8.2 财产清查的方法
8.3 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应明确财产清查的意义和种类,掌握财产清查的方法以及财产清查的账务处理 。
8.1 财产清查的意义和种类
8.1.1财产清查的涵义及意义
1.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核对、查询并确定各项财产物资的实际结存数,并与账存数逐项核对,以保证账实相符的一种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
财产清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可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2)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促使财产物资的完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3)财产清查是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8.1.2 财产清查的种类
1.按照清查对象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2.按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临时清查 )
8.2 财产清查的方法
8.2.1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财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了保证财产清查工作的有条不紊的进行,应遵守一定的程序。包括:成立清算组织,清查前准备工作,实施财产清查,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8.2.2财产清查的一般方法进行财产清查,首先就要清查实存数量和金额,
确定账存数量和金额,然后比较账存数量和金额与其实存数量和金额,便可以查出实存数和其账存数是否相符 。
1.清查财产物资实存数的方法 。 对于各项财产物资实存数的清查一般有如下两种方法:
1) 实地盘点法 。 实地盘点法是指对各项实物通过逐一盘点,或通过计量器具确定其实存数的方法 。 这种方法适用范围较广,大部分财产物资采用这种方法,如存货,现金清查等等 。
2)技术推算法。技术推算法是通过技术推算来确定实存数量的一种方法。对有些价值低、
数量大的财产物资,不便于逐一过数,可以在抽样盘点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推算,从而确定其实存数。
2.清查财产物资金额的方法 。 在确定了清查对象的实存数后,另一个重要的步骤是确定财产物资额的金额 。 当然,对于有些财产物资没有实存数,只有金额时,可直接确定其金额 。
清查的一般方法有账面价值法、评估确认法、
协商议价法和查询核实法等。
1)账面价值法。账面价值法是根据财产物资的账面价值来确定实存金额的方法。即根据各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乘以账面单位价值,
计算出各项财产物资的实存金额。
2) 评估确认法 。 评估确认法是根据资产评估的价值确定财产物资实存金额的方法 。 采用这种方法,应根据资产的特点,由专门的评估机构依据资产评估方法对有关的财产物资进行评估,以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财产物资实存金额 。
3) 协商议价法 。 协商议价法是根据涉及资产利益的有关各方,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参考目前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财产物资的实存金额的方法 。
4)查询核实法。查询核实法是根据账薄纪录,
以一定的查询方式,清查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数量及其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是用于债权债务、出租出借的财产物资以及外埠存款的查询核实。
8.3 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8.3.1财产清查的账户设置对于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又分为业务处理和账务处理 。 业务处理主要包括,① 分析原因,
提出处理意见; ② 处理积压物,清理积欠账;
③ 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制度; ④ 明确经济责任 。 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分为两步:
① 根据已查明属实的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数字编制的,实存账存对比表,,填制记账凭证,据以登记有关账薄,调整账薄纪录,
使各种财产物资的账存数与实存数一致; ②
待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后,再根据审批后的处理决定文件,填制记账凭证,分别记入有关账户 。
为了监督财产清查的账务处理,需要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该账户的借方先用来登记发生的待处理盘亏和毁损的金额,待盘亏、毁损的原因查明,并经审批后,再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有关账户的借方;该账户的贷方先用来登记发生的待处理盘盈的金额,
待查明盘盈的原因后,并经审批后从该账户的借方转入有关账户的贷方。
“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一般下设“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两个明细分类账,分别对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
8.3.2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1.存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存货的账实不符,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通常的处理方法是:①定额内的盘亏应增加费用;②
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
③非常事故,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非常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经批准作为营业外支出等。如果发生盘盈,则一般冲减费用。
2.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对于固定资产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一般的处理方法是自然灾害所导致的固定资产损失净额,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款和残值收入后,经批准应作为营业外支出;由于责任人事故所导致的固定资产毁损,应由责任人赔偿其相关责任;丢失的固定资产,
经批准后应作为营业外支出。
3.货币资金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1)库存现金的清查。库存现金的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金额核对,以便确定盈亏情况。库存现金的盘点应由清查人员会同现金出纳人员共同负责。在盘点前,出纳人员应将现金收、付款凭证全部登记入账,结转余额;盘点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现金应逐一点清。盘点时,除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外,
还要查明有无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如以白条抵现金,现金有无超出银行规定的金额,有无坐支行为。盘点结束后应根据盘点结果,填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清查人员和出纳人员签名盖章。
2)银行存款的清查。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与其开户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首先,企业应检查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后,与其开户行再逐一核对。尽管银行对账单与企业对账单所记录的内容完全相同,但是,银行对账单上的存款金额和该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上的存款金额仍有可能出现差异。除该企业和银行中的一方或双方记账的错误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即未达账项。所谓未达账项,是指在开户行和企业之间,对于同一经济业务由于凭证传递的时间和记账时间不同,发生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未入账的会计事项。
未达账项有如下四种情况,
① 企业已收而银行未收,如企业的销售收入等;
② 企业已付而银行未付,如企业的购买行为;
③ 开户行已收而企业未收,如银行收到一笔款项,
而票据还没有到达企业;
④ 开户行已付而企业未付,如银行代收企业利息,
已经收到,而票据尚未到达企业 。
无论发生上述哪种情况都会出现未达账项,都有可能导致开户行和企业账面金额不同 。 故在核对双方账面账目时,必须注意有无未达账项 。 把双方账目上都有的记录排除掉,挑出有可能是未达账项的纪录,并根据未达账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正确性 。
学习目标
8.1 财产清查的意义和种类
8.2 财产清查的方法
8.3 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应明确财产清查的意义和种类,掌握财产清查的方法以及财产清查的账务处理 。
8.1 财产清查的意义和种类
8.1.1财产清查的涵义及意义
1.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核对、查询并确定各项财产物资的实际结存数,并与账存数逐项核对,以保证账实相符的一种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
财产清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可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2)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促使财产物资的完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3)财产清查是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8.1.2 财产清查的种类
1.按照清查对象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2.按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临时清查 )
8.2 财产清查的方法
8.2.1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财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了保证财产清查工作的有条不紊的进行,应遵守一定的程序。包括:成立清算组织,清查前准备工作,实施财产清查,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8.2.2财产清查的一般方法进行财产清查,首先就要清查实存数量和金额,
确定账存数量和金额,然后比较账存数量和金额与其实存数量和金额,便可以查出实存数和其账存数是否相符 。
1.清查财产物资实存数的方法 。 对于各项财产物资实存数的清查一般有如下两种方法:
1) 实地盘点法 。 实地盘点法是指对各项实物通过逐一盘点,或通过计量器具确定其实存数的方法 。 这种方法适用范围较广,大部分财产物资采用这种方法,如存货,现金清查等等 。
2)技术推算法。技术推算法是通过技术推算来确定实存数量的一种方法。对有些价值低、
数量大的财产物资,不便于逐一过数,可以在抽样盘点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推算,从而确定其实存数。
2.清查财产物资金额的方法 。 在确定了清查对象的实存数后,另一个重要的步骤是确定财产物资额的金额 。 当然,对于有些财产物资没有实存数,只有金额时,可直接确定其金额 。
清查的一般方法有账面价值法、评估确认法、
协商议价法和查询核实法等。
1)账面价值法。账面价值法是根据财产物资的账面价值来确定实存金额的方法。即根据各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乘以账面单位价值,
计算出各项财产物资的实存金额。
2) 评估确认法 。 评估确认法是根据资产评估的价值确定财产物资实存金额的方法 。 采用这种方法,应根据资产的特点,由专门的评估机构依据资产评估方法对有关的财产物资进行评估,以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财产物资实存金额 。
3) 协商议价法 。 协商议价法是根据涉及资产利益的有关各方,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参考目前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财产物资的实存金额的方法 。
4)查询核实法。查询核实法是根据账薄纪录,
以一定的查询方式,清查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数量及其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是用于债权债务、出租出借的财产物资以及外埠存款的查询核实。
8.3 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8.3.1财产清查的账户设置对于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又分为业务处理和账务处理 。 业务处理主要包括,① 分析原因,
提出处理意见; ② 处理积压物,清理积欠账;
③ 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制度; ④ 明确经济责任 。 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分为两步:
① 根据已查明属实的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数字编制的,实存账存对比表,,填制记账凭证,据以登记有关账薄,调整账薄纪录,
使各种财产物资的账存数与实存数一致; ②
待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后,再根据审批后的处理决定文件,填制记账凭证,分别记入有关账户 。
为了监督财产清查的账务处理,需要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该账户的借方先用来登记发生的待处理盘亏和毁损的金额,待盘亏、毁损的原因查明,并经审批后,再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有关账户的借方;该账户的贷方先用来登记发生的待处理盘盈的金额,
待查明盘盈的原因后,并经审批后从该账户的借方转入有关账户的贷方。
“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一般下设“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两个明细分类账,分别对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
8.3.2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1.存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存货的账实不符,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通常的处理方法是:①定额内的盘亏应增加费用;②
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
③非常事故,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非常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经批准作为营业外支出等。如果发生盘盈,则一般冲减费用。
2.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对于固定资产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一般的处理方法是自然灾害所导致的固定资产损失净额,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款和残值收入后,经批准应作为营业外支出;由于责任人事故所导致的固定资产毁损,应由责任人赔偿其相关责任;丢失的固定资产,
经批准后应作为营业外支出。
3.货币资金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1)库存现金的清查。库存现金的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金额核对,以便确定盈亏情况。库存现金的盘点应由清查人员会同现金出纳人员共同负责。在盘点前,出纳人员应将现金收、付款凭证全部登记入账,结转余额;盘点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现金应逐一点清。盘点时,除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外,
还要查明有无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如以白条抵现金,现金有无超出银行规定的金额,有无坐支行为。盘点结束后应根据盘点结果,填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清查人员和出纳人员签名盖章。
2)银行存款的清查。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与其开户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首先,企业应检查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后,与其开户行再逐一核对。尽管银行对账单与企业对账单所记录的内容完全相同,但是,银行对账单上的存款金额和该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上的存款金额仍有可能出现差异。除该企业和银行中的一方或双方记账的错误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即未达账项。所谓未达账项,是指在开户行和企业之间,对于同一经济业务由于凭证传递的时间和记账时间不同,发生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未入账的会计事项。
未达账项有如下四种情况,
① 企业已收而银行未收,如企业的销售收入等;
② 企业已付而银行未付,如企业的购买行为;
③ 开户行已收而企业未收,如银行收到一笔款项,
而票据还没有到达企业;
④ 开户行已付而企业未付,如银行代收企业利息,
已经收到,而票据尚未到达企业 。
无论发生上述哪种情况都会出现未达账项,都有可能导致开户行和企业账面金额不同 。 故在核对双方账面账目时,必须注意有无未达账项 。 把双方账目上都有的记录排除掉,挑出有可能是未达账项的纪录,并根据未达账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正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