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
一、论文 ( 这方面的文章特多)
?⒈杨学成、曾启:试论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化,
,中国社会科学, 94.7
?⒉ 綦好东等:农地资产化管理构想,,中国农
村经济, 97.5
?⒊ 綦好东等:我国现行农地产权作物的缺陷及
重构的实证分析,,农业经济问题, 98.1
?⒋ 朱有志等: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历史启示,
,中国农村经济, 97.9
?⒌ 张廷根,股份合作制是农村公有制的首选
实现形式,,中国农村经济, 97.1
?⒍ 郑碧玲:以体制创新改革完善农村土
地制度,,农业经济问题, 99.3
?⒎ 陈银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讨,
,农业经济问题, 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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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资源,,农业经济问题, 2001.7
二、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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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出版社 2001年版
?⒉曲福田著:,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理论探
索,,江苏科技出版社 1991年版
?⒊ [美 ]伊利等著:, 土地经济学原理,,商务
印书馆 1982年版
?⒋钱忠好著,,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和创
新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 1999.12
?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思考题
?⒈试分析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主
要问题
?⒉结合实际谈谈如何改革与完善农村
土地制度
一、农村土地制度的含义与重要性
㈠ 农村土地制度的含义
⒈农村土地制度。 指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农
村土地关系的总和,广义的 包括农村土地所有制度(产
权制度)、土地使用制度(经营制度)、土地流转制度、
土地金融制度、土地税收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狭义的 农
村土地制度,仅指土地所有制度与土地使用制度。
⒉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它是关于土地产权的权能分割、
界定及归属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总和。土地产权具体包括
土地所有权、占有权(承包权)、经营使用权(使用权
或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五权。 农村土地产权制
度 主要解决多项土地权利如何在不同经济利益主体之间
分配的问题。
⒊ 农村土地经营制度。 也称农业经营形式,它是
关于土地经营(使用)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总和。
它主要解决土地由谁经营(使用)和如何经营
(使用)的问题。
⒋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它是关于土地产权的转移、
让渡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总和。它主要解决土地产
权(土地资源)的再配置问题。
⒌农村土地金融制度。 也称土地抵押制度或土地
抵押信贷制度。土地金融就是以土地作为获得信
用的保证,来获取资金的融通。土地金融制度则
是指一个国家或政府有关土地金融机构体系、土
地金融法律条例以及土地金融流通办法规定的总
称。
⒍ 农村土地税收(税赋)制度。 是指国家制定的
土地税收法令和征收土地税办法的总称。
㈡几个相关问题
⒈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产权
? 观点一:两者是一致的。从广义上讲,所
有权不仅是拥有和占有土地的权利,还应包括
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因为这些权利是所
有权衍生的。产权是个比较宽的概念,可分为
若干权利,即, 一束棒,,二者可以是一致的。
观点二:两者是不一致的。也有两种看法:
⑴所有权仅指最终所有权、归宿(归谁所有)问
题,使用、收益、处置等权不是所有权,而产权
是, 一束棒, 包括所有权在内,还包括其他四个
方面的权利,因而不一致。
⑵两者不是谁包容谁的问题,而是不同层次的问
题。其区别是:
第一,所有权问题是属于经济性质问题,由宪
法来规范;产权则是经济运行层次问题,是由民
法和经济法来规范的。
第二,主体的权利关系不同。
第三,财产关系不同。
第四,主体的形式不同。
评价:看二者是否一致,关键是如何定义之。我
认为,狭义上讲是不一致的,广义上看是一致的。
⒉ 占有权与所有权
有的是同义的,归谁所有,也归谁占有,有时
又有区别,占有不一定所有。
⒊占有权与使用权
二者有时是一致的,既占有又使用;有时二者
不一致,占有不一定使用。
⒋经营权与使用权
? 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一般讲土地的经营权
与使用权是一致的。
⒌ 收益权、处置权与其他权力的关系
? 所有权、占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
四者均可得到收益;同时也有相应的
处置权,否则四者也无实际意义。
㈢农村土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二、目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
的主要问题
目前农村土地制度的 特点有二,一是农村土地
实行集体所有制;二是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
中分离出来,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农业双层经
营(或称土地双层经营)体制。 我国目前的农村
土地制度从总体上和本质上讲是可以肯定的。但
不可否认,这种制度安排又的确存在着一些问题,
应进一步改革与完善之 。
㈠农村土地产权有待进一步明晰
⒈集体土地主体不清。 第一,,集体, 是哪一级
,集体, 有矛盾。第二,,集体, 是那个集体不
明晰。
第三,,集体, 是那个时期(时点)的, 集体,
不明晰。第四,由谁来代表集体不明确。第五,
农村土地所有权没有相应的法律形式 -----土地所
有权证书。
⒉农村土地产权残缺。 即 有关法律中对农村土
地产权内容的界定很不完整,农民集体不能充分
行使土地的权利。
⒊土地所有权主体与成员之间的权益关系不清。
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稳定,缺乏保障
⒈土地的频繁调整(即行政性统一调地)。 行政
性同一调地是指乡村组织经过自上而下的部署、
动员,对农村承包地按统一原则、统一办法进行
全面调整和重新划分。
⒉ 农民的经营自主权缺乏保障。 表现为随意解除
土地承包合同、强迫农民种这种那,侵犯农民合
法权益的现象经常发生。其原因有二:⑴制度根
源。⑵缺乏法律保护。
⒊农民缺乏抵押土地使用权以获取银行贷款的权
利。 因为现在农村土地金融制度还未建立起来。
㈢科学高效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远未建立起来
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有二种:一是行政性统一调
整土地或称计划式;二是通过市场来调整土地,
即市场式。当前这两种方式均存在,实践中存在
的问题有三:
⒈农村土地所有权流转不规范。 目前流转较少。
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家向集体征用土地;第二
种是集体与集体之间互换地,或者并村等。实践
中前者存在的主要问题:⑴造成浪费;⑵补偿费
低。后者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土地未作评估,
交换时有时不公平。
⒉土地的行政性统一调整过于频繁,不仅难以有
效地实行土地资源的再配置,而且加剧了农民经
营行为的短期化倾向。
观点一,有必要。 理由, 第一,调整范围大,
方法简单,能较快解决人口变动等带来的土地不
均的矛盾。 第二,有利于实行土地规模经营。
观点二,没有必要。因为在实践中会产生一系
列 后果:第一,往往是为解决局部矛盾而引起全
局的动荡。 第二,过若干年作一次全面统一调整
的办法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使用格局需要经常
调整的客观需要相矛盾 。第三,计划式的统一调
整土地的办法,不利于农户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
和用地养地相结合。 第四,统一调整土地的办法
为一些干部以权谋私提供了可乘之机。
⒊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未建立起来
⑴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未建立起来。即市场发育
不健全、不完善,包括主体、客体及场所都未形
成或者完善起来,特别是中介组织未发育起来。
⑵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单一且不规范。口头协议、
无偿。
⑶ 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
㈣农村土地税收制度不科学、不合理
1.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前的情况
?⑴农民负担重。农业税,,三提五统,,在土
地承包合同以外负担的各种摊派、集资等。
? ⑵费强税弱,大大削弱了国家的宏观调控能
力,影响了国家社会管理职能的发挥。
?⑶由于各种费的收取随意性大,透明度低,其
使用又难以监管,因而滋生了腐败现象,干群
关系紧张。
2.各地农村税费制度改革情况
( 1)基本内容
三取消,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
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集资。
二调整,调整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政策
一改革,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2)取得的成效,
①规范了农村收费行为,减轻了农民负担,增
加了农民可支配收入。
② 简化了农村税费收缴办法。
③ 改善了干群关系,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④ 推动了农村其它方面的改革,如乡镇管理
体制改革、农村教育体制改革等。
( 3)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①税制不科学。 叫法不妥。 按常年产量计征不
正确:
第一,不是对农民从事农业的净所得征收所得
税 -----包括了生产耗费等。
第二,不是按商品流转额征收商品税 ----包括
了农民的口粮和种子。
② 税率仍然过高。 8.4%,实际 19%。
③ 常年产量的确定不规范、不合理
④ 税负不公,城乡不平等。加重了农地税负。
城市个体户的增殖 税,工薪阶层 所得税有起征点,
农业税没有。
⑤ 配套政策未跟上。 基层财力吃紧,运作困难
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建
设的总目标和基本原则
㈠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建设的总目标
总目标 是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的社会主义农村土地制度。
所谓,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主要包
含如下涵义,第一,产权明晰。 第二,能够确立
农业生产者的市场主体地位。 第三,市场机制成
为土地资源配置和再配置的基本手段。
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建设的基本原则
⒈能促进农业生产力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⒉ 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土
地产权结构
对于土地归谁所有的 争议,
观点一,国有化。一般认为国有化的好处:①
有利于管理土地;②有利于明晰产权关系;③有
利于集中经营;④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
观点二,私有化。理由:①有利于明晰土地产
权,调动农民的 积极性。②有利于减轻农民负
担;③符合农民的意愿;④古今中外的实践都证
明实行土地私有制利多弊少。 A、从历史上看,
土地为农户所有是一个自然的经济发展过程; B、
从国外看,目前发达国家很大部分是私有; C、
目前在城市,政府号召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农村的非农领域也号召发展,且已发展到相当规
模。
观点三,集体化。好处主要有:①是坚持社会主
义道路的要求。②有利于土地资源的科学规划、
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③有利于保障农村社会公
平的实现,防止两极分化。
为什么不能国有化呢?第一,它不符合潮流;
第二,没有可能性;第三,不利于管理。
为什么不能私有化?第一,受我国经济制度和
社会意识形态的约束,即不符合社会主义道路的
原则;第二,易产生两极分化。
⒊保障农村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保障农村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就是保障全体农
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力戒社会不公和两
极分化。它大致包括两个含义:一是在农村土
地产权的初始配置上实现, 人人平等, 的原则。
二是在农村土地产权的再配置上实现, 耕者有
其田, 。当然对这一观点也有不同看法。
⒋坚持党和政府农村政策的连续性,维护广大农
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⒌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循序渐进。
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的改革与完善
㈠ 明确土地产权主体及其权利与义务
观点一,实行新型土地股份合作制。 新型土地
股份合作制的运作办法是,①作价折股 。首先成
立土地评价小组或请社会权威部门对集体土地进
行评估作价,使实物的土地货币化;然后把土地
作价额折成若干股份。 ②股权设置 。一般只设
个人股,不设集体股。 ③产权界定 。将土地股权
按现有人口数量界定给个人(农户),发给土地
股权证书;股权分配一步到位,以后不再因人口
变动而调整;不得抽股。农民个人获得以下权利:
一是货币化了的土地所有权。二是转让权。三
是土地股份的继承权和抵押权。四是分红权。合
作经济组织经营土地获得的收入在扣除了管理费
用和留足公积金、公益金后按股分红。 ④组织管
理 。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内实行社员代表大
会制度,按照, 一人一票, 的原则进行决策;成
立董事会、监事会,其成员民主选举产生。由于
村民委员会与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不同,因而必
须将两者分开,村委会依法行使其行政权利,土
地股份合作社行使土地运营与管理权利。 ⑤资产
运营 。由土地股份合作社统一负责对土地所有权
和使用权等产权进行运营。对于土地使用权,不
再按人人有份的原则进行承包,而是按照效率第
一,
兼顾公平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分别不同情况,
采用相应的竞价承包、租赁、拍卖等运作方式,
将其转让给农户或其他单位或个人。
新型土地股份合作制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合
理的 制度创新, 一是 它既承认了农民对土地的个
人所有权,又建立了合作经济组织的法人土地所
有权,真正做到了产权主体明确,边界清晰,从
而 构建了合理的土地产权制度 。 二是 一方面合作
经济组织可把土地当作资产来运营,使实物的土
地流转起来,另一方面农民又可对土地股权进行
转让、抵押、继承等,使土地股权流转起来,从
而 形成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土地产权交易制度 。 三
是 通过引入竞争机制的竞包、租赁、拍卖等运作
方式,使土地得到最有效率的使用,从而 建立了
以效率为基础的土地使用制度 。由此必将产生良
好的社会经济效应:农民获得了土地财产权与经
营权,从而成为土地的真正主人与市场主体;从
根本上抛弃了, 地权的均等和福利原则,,使土
地的商品属性得以体现,规模经营成为可能,土
地资源配置效率得以提高;有利于促进农业劳动
力的转移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
实行新型土地股份合作制后, 农民个人获得
了土地所有权, 这 是不是土地私有化呢? 回答是
否定的 。 第一, 农民虽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 但
这种对土地的拥有只是货币上的, 并不拥有实物,
如果拥有股权的社员不想当股东了, 可以转让并
得到经济补偿, 但不能抽走作为实物的土地, 因
而不会导致土地被实际分割 。 第二, 土地股权的
流转有卖有买, 不会造成合作经济组织的土地财
产价值上的流失 。 第三, 土地的处置权特别是实
物的土地处置权基本上掌握在合作经济组织和国
家手中 。
那么, 会不会产生两极分化呢? 回答也是否
定的 。 实行新型土地股份合作制后, 抛弃了, 地
权的均等和福利原则,, 这主要会对新出生的人
口和贫困户产生一定影响, 但这种影响不会太大 。
况且, 随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贫
困农民的基本生活问题会由社会妥善解决 。
综上分析, 新型土地股份合作制是一种较合理
的制度安排, 可更好地培育起完善的土地市场
主体与客体, 十分有利于农地的合理配置, 因而
可以在全国推行, 但不可强制推行和, 一刀切, 。
必须搞好宣传, 正确引导, 因地制宜, 分类推进 。
对于发达地区来说, 目前推行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可以全面推开;对于一般地区来说, 目前推行的
条件还不十分成熟, 可以先搞试点, 再逐步推开;
对于欠发达地区来说, 可以先稳定一段时间, 待
农业和农村经济有了一定发展, 再经试点后全面
推开 。
观点二,按以下观点改革:
⒈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采取社
区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全体村民为本村土地所有
者;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
机构行使集体土地的处置权 。
目前对于农村土地归谁所有的问题,大部分人
赞同集体所有,但在集体所有中,产权主体却仍
有不同的看法:
观点一,承认现状。
观点二,应为村民小组所有。
观点三,村集体所有。
我们赞成观点三。
⒉村民委员会作为全体村民(土地所有者)的当
然代理人,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行使土地所有者除
处置权之外的其他权力或承担相应的义务。 权利
与义务有:
① 在本社区之内宣传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土地管
理和利用的政策法规;
②作为出租方向农户和其他经济实体出租土地;
③搞好土地利用规划;
④保护村民的土地利用方向,确保农用地不得转
作它用;
⑤监督农户的土地利用方向,确保农用土地不得
转作它用;
⑥组织社区成员进行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改善生
产、生活条件;
⑦为村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⒊农村土地使用权完整归农户和企业
观点一,承包制。
观点二,租赁制。与承包经营相比,租赁制的
好处是:
?①使农户具有更充分的自主权,并同时承担更
大的经营风险;
?②集体与农户之间(出租者与承租者)不是上
下级隶属关系,而是平等的商品交换关系。
⒋土地的收益权应归产权主体
㈡根据一定规则对集体成员的边界予以确认
办法:①以签约时期的人口为准; ②以签约
时期的人口为基础,根据现行的人口和户籍政策,
对集体成员的边界作大致的限定。
㈢ 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限制
国家对集体土地的最终支配权和管理权主要包
括如下方面:
?①国家(政府)有权决定是否将集体土地割让
或出租给外国政府;
?②根据国内建设需要,国家有权征用属于集体
农民的土地;
?③在非常时期,国家有权根据非常法令决定集
体土地的利用方向;
?④为保证国家对集体土地的管理权和最终支配
权得到实现,国家可依法对集体土地征收土地
资源税;
?⑤ 国家有权禁止、监督农用地转作非农用地,
以使农地非农化过程有序进行。
五 农地经营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就是按照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长期稳定与完善双层经
营体制,进一步扩大农户的经营自主权,使其成
为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从总体上形成以农户
经营为主体的多元化的土地经营制度。
㈠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
体制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形式,应长期稳定并
不断完善
⒈为什么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第一,这是
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决
定的。 第二,这是由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的。
第三,家庭成员具有利益目标的认同感,使得家庭
经营 的管理成本最低。 第四, 家庭成员在性
别,年龄, 体质,技能上的差别也可实行分工
和劳动力的充分利用, 第五,稳定家庭经营,有
利于农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第六,古今中外的
实践证明,家庭经营是一种有效的农业经营形式。
⒉为什么要统分结合,双层经营?
为什么要统? A、它使那些分户经营办不了办
不好的事,由集体,统一经营,发挥统一经营的
优越性,促进生产发展。 B、它是壮大集体经济,
保证农民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的需要。
总体上讲,既统又分,既发挥了家庭经营的积极
作用,又保证了宜于统一经营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仍然实行统一经营,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
⒊如何稳定与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⑴采取措施,稳定与完善现行的土地承包关系
?第一,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 <<农村土地承包
法 >>.认真搞好土地延包工作,保证土地使用权
一定 30年不变,发给农民土地经营使用权证书,
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第二,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农业承包合同管理。
?第三,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⑵ 进一步完善农户土地使用权。农户土地使用
权的内容 包括, A、排他性占有权。 B、开发
权。 C、收益权。 D、转让权。 E、租赁权。 F、
继承权。 G、抵押权。
⑶进一步落实农户经营自主权
?A、做好基层干部的教育工作,提高尊重农民
经营自主权的自觉性。
?B、转变乡镇政府和村组织的职能,将以行政
手段为主的直接管理方式,向以经济手段为主
的间接管理方式转变,多为农民服务,搞好基
础设施建设。
⑷搞好统一经营,充分发挥统一经营的作用
一是充实统一经营的内容;二是加强服务组
织的经营管理。
㈡克服家庭经营局限性的途径
⒈建立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⒉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⒊发展新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农协、
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等。
㈢因地制宜地发展农业中的其他经营形式
租赁经营、股份经营、股份合作经营、集体农场、
农业专业队
六、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的改革与完善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就是要改变现
行的计划式统一调地的办法,代之以市场化的土
地流转方式,即 建立起完善高效的土地流转市场。
农地市场不应是单一市场,而应是由农地所有
权市场、使用权市场及金融市场等相互联系的市
场组成的完整配套的市场体系。
㈠农村土地所有权市场
⒈建立合理的流动关系。一是 农村集体与国家之
间的流动关系,即农地的国有化。 二是 集体与
集体之间的流动关系。 三是 实行新型土地股份合
作制的合作经济组织的社员之间及与其他个人之
间的土地股权的交易关系。
⒉规范政府征地行为。一是 进一步完善政府农地征
用申请与审批制度,确保征用的农地真正用于
“公共目的”。 二是 合理确定农地征用时的“转
用价格”(补偿费)。首先是农地本身的价值,
其次是由于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形成的市场价格。
三是 加强监督与管理,防止农地征用后闲置现象
的发生。
㈡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
⒈概念与原则
农地使用权市场包括一级农地使用权市场和二级
农地使用权市场。 一级农地使用权市场是指 农地
所有者(集体)让渡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市场。
二级土地使用权市场即 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转租市
场。它是土地使用者在不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
(租赁)契约的前提下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转租
给第三者的交易关系。
就农村一级土地使用权市场而言,①实行股
份合作制的则是完全竞争市场,其基本原则应是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②其他则是不完全竞
争市场,其基本原则应该是“公平优先,兼顾效
率”。
就农村二级土地使用权市场而言,它是完全
竞争市场,其基本原则应是“效率优先,兼顾公
平”。
⒉ 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建立
第一,因地制宜,形式多样。
第二,建立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
第三,建立契约关系,实行有偿流转。
第四,健全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监督管
理工作。
㈢农地金融市场
农地金融市场是指 土地产权所有者以其拥有的
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作为抵押获取贷款的关系总
和。以土地产权作为抵押获取贷款,既是农民获
得信贷资金的一种手段,也是土地产权流转的一
种实现形式。目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
是资金十分短缺,因而应允许农民以土
地所有权(股权)和土地使用权作抵押
获取贷款。可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组
建全国性土地银行或成立土地抵押合作
社,也可在中国农业银行内设置分支机
构负责土地抵押贷款业务。
七、农村土地税收制度的
建立与完善
㈠ 我国农村土地税收制度基本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从长远来看,必须取消现行的农业税制度,建
立农村土地税体系。
?⒈土地产权税 ⒉土地产品税 ⒊土地荒芜税
?⒋耕地占用税 ⒌土地特别税 ⒍土地增值税
㈡目前农村土地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从长远看,我们要建立合理的土地税收体系
(上述的),将农业税改为土地税。但从目前存
在的问题和社会稳定角度看,还不能建立起上述
这样完整的税收体系,这种改革需要循序渐进。
1.进一步明确税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 上述分
析表明,各种税费制度改革模式的指导思想基本
上是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主,理顺农村分配关系为
辅;而在理顺分配关系中又过多注重了分配关系
的简单、明确,忽视了分配关系的公平、合理,
注重了眼前,忽视了长远。因而,在税费制度改
革的指导思想上必须明确:减轻农民负担与建立
清晰、公平、合理的农村分配关系同等重要。
2.农村 税费制度改革的目标 ----统一城乡 税制
( 1)在 税制上对农民平等对待,有利于消除二
元结构。
( 2)有助于对农业的扶持与保护,增强
竞争力。
( 3) 逐步取消农业税在财政上是可以承
受的 。
3.实现城乡统一 税制 改革目标的对策
( 1) 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 直至取消农
业税 。
( 2) 农业税取消后可以征收所得税
( 3) 制定对农民的税收优惠政策
( 4) 将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纳入各级财
政负担的范围, 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 。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以减轻乡镇财政的
压力, 更好地协调城乡关系, 保持农村稳
定 。
搞好农村基本建设
扶持农村义务教育, 环境保护, 计划生
育, 消除贫困等社会事业
( 5) 全面进行乡镇管理体制和农村教育体
制的深化改革。 撤并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