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 h o n g G u o X i a n Fa X u e
中国宪法学
第三编
Z h o n g G u o X i a n Fa X u e



第九章 公民基本权利义务
概述
第十章 我国公民的基本
权利与义务
通过学习正确理解人权、公民权的基
本含义,把握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地
位,明确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以
及权利内容的特征,自觉正确地行使
个人宪法权利,认真履行宪法义务。
人民
公民
国民
第九章公民基本
权利义务概述
立法
特点
居民
国籍
权利
义务
基本
权利
基本
义务
第九章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概述
公民 citizen,具有一定国籍的人。人民 people,
在中国指民主主体。国民 National。市民
Cirtl law。
中国公民、人
民、国民、居
民、臣民具有
不同含义。
日本国民就是公民。
美国人民也是公民。
德国公民称德意志人。
法国公民曾有积极消极之分。
1、性质不同
2、范围不同
3、法律地位不同
4、概念的属性不同
公民
基本权利的
传统分类
( 被动)
派生义务
(消极)
自由权
(能动)
参政权
(积极)
受益
公民一词来源于古希腊、罗马奴隶制国家。
“在希腊人和罗马人那里,人们的不平等比
任何平等受重视得多。如果认为希腊人和野
蛮人、自由民和奴隶、公民和被保护民、罗
马的公民和罗马的臣民(指广义而言),都
可以要求平等的政治地位,那么这在古代人
看来必定是发了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 3卷,第 134页。
公民基本
权利主体
一般主体的权利
公民
特殊主体的权利
妇女、儿童、老人、
华侨、退休者、
军烈属、残疾人
国籍的取得方式
因出生
出生地主义
血统主义
混合主义
因加入
婚姻、领养、收养
等不同形式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
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一个
人取得了某个国家的国籍,他
就被认为是该国的公民,就依
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
并必须履行义务。国籍也是国
家对侨民实行外交保护的法律
依据。
审判日本战犯
17,18世纪以洛克
、卢梭等人为代表的资
产阶级思想家,提出了
“天赋人权”、“主权
在民”的思想,强调国
家属于公民全体,认为
一个国家的人就应该都
是公民,彼此是平等的
。这种思想后来反映在
美国, 独立宣言, 和法
国, 人权宣言,,以及
其他资产阶级国家的宪
法中。并成为二战后,
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使用
的一个概念.
六大分类法
( 1999年人大教材)
五大分类法
( 1996年许崇德)
十大分类(
1983年吴家麟)
四大分类法
( 1994年魏定仁)
公民
基本权利
属性分类
基本义务
一般主体的义务 特殊主体的义务
有劳动能力的人、九年义务教育对象、
有生育能力的夫妻、有未成年子女的父母、
每月收入达到纳税额度的人、
适龄健康右参军男女青年、
负有特定国家职责的人
三代人权的基本内涵
1.倡行人身自由、精神自由和经济自由。
2.倡行社会权利。( 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
3.主张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和民族自决权等各种权利。
即公民权。资产阶级最早提出的一项公民的
基本权利,资产阶级宪法的核心内容。源起
为反对封建专制和宗教特权。 1776年美国
,独立宣言, 最早作出规定。
人权:
资料
关于人权问题的重要文献
1,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
2,1789年法国《人权及公民权宣言》
3.国际人权宪章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
1966年联合国通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1966年联合国通过,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4,1977年联合国通过《关于人权新概念决议案》,人权不仅
包括个人权利,还包括民族和人民的权利和基本自由。
5,1979年联合国通过《决议》强调国家主权、民族自决权、
发展权和基本人权。
概念: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实
现某种愿望或获得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
特点:具有法定性、决定于社会政治经济所
能达到的条件,可以放弃,多数权利实现需
要权利主体的主动行为。
概念,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在一
般情况下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
特点,有作为、不作为两种形式。具有法定
性、是不可以放弃的责任。
公民的义务与基本义务
义务 obligation,依法一定主体必须作出某种作为或不作为的责任。
基本义务 Grundpflichten,主要见之于德国型宪法,起源于 1789
年法国《人与公民的权利义务宣言》。美国宪法没有有关基本义
务的规定,义务内涵只能从权利条款或其他条款中间接推导出来。
第十章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义务
主要包括: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
3.精神文化自由
4.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
5.社会经济权利
6.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
7,其他法定权利
平等权
公民在遵守法律和适用法律
时,具有一律平等的权利。在我
国,平等权还特别意味着民族平
等与男女平等。
点击案例
原则说认为:
平等权是宪法的一个原则;
权利说认为:
平等权是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
通说认为:它既是原则又是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形式平等
实质平等
法律适用平等
法律原则平等
公民
基本的 政治权利
选举权
被选举权
表达自由
监督与救济
其他政治权
如村民自治
平等权




? 公民依法享有当选国家代表机关
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包
括对选举活动内容、程序和相关
事务的了解权、监督权、公平竞
争权、以及对违反选举法行为向
法定机关反映、申诉直至提起诉
讼的权利等。
?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
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
代表机关代表或其他公职
人员的权利。
?中国现行选举法规定,凡
年满 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
族、性别、职业、家庭出
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
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
有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
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
1984年 6月,邓小平同群众一
起投票选举人民代表。
公民的选举权不容侵犯
政治权利
又称“参政权”。
其实质是民主权
利,是人们参与
政治活动的一切
权利和自由的总
称。是权利获得
保障的基础。
真实的事例
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对于政治和社
会方面的主要问题,
有通过语言方式表
达其思想和见解的
自由。
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
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言论
自由的一种形式。与言论
自由相比其区别仅仅在于
它是以出版物的形式来表
达思想和见解。
出版自由
公民的基本权利
结社自由:公民为一定政治的、经
济的、宗教的、文化的或艺术上的
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参加具
有持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
集会自由, 公民
为一定政治的、
经济的、宗教的、
文化的或艺术上
的宗旨,依照法
定程序组织或参
加具有持续性在
一定地点聚会的
自由。
?选民或选举单位将已通过
选举产生的代表撤销其代
表身份的权利。
?该权利是选民选举权的一
部分。
罢免权
公民为了表达其强烈
意愿,有在公共道路
或露天场所列队而行
或集会、静坐等方式
,显示决心和力量,
表示诉求意愿、提出
抗议或声明支持的自
由。
游行示威自由
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 住宅受保护 通信自由通信秘密
公民的 基本权利
人身自由
公民的基本权利
人身自由:公民的人身 (包括
肉体和精神 )不受非法限制、
搜查、拘留和逮捕。
这是公民最基本、最起码的
权利。
人身自由特点: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必须是 法定机关 ;
2.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3.这是公民最基本、最起码的权利。
又称“人格尊严”。公民
作为宪法和法律上的主体,
有与其个人人格价值相联
系的利益不受侵害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
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
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
和诬告陷害”。 西方女议员出演模特引发争议
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广义上的人身
自由,是指任
何机关,团体
或者个人,非
经法律许可,
或依法律程序
不得随意侵入、
搜查或者查封
公民居住、生
活、休息的场
所。
通信自由通信秘密
是指公民的通信 (包
括电报、电话、电子
邮件 ),他人不得阻
碍、拆阅、隐匿或者
侵害、窃听、盗用。
公民合法权益,包括基本
权利受到侵犯和损害时,
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
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以及要求国家给予赔偿或
补偿的权利。该项权利也
是公民的监督权。
申诉权
?公民对其自身、亲属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益问
题,向有关国家机关或部
门申诉理由,要求获得重
新处理的权利。
?根据 1982年中国宪法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
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
出申诉。受理申诉,也是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关行使
监督职权的基本形式之一。
特别信封
控告权
获得权利救济的一种权利。指公民对任
何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
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
并要求解决或处理的权利。
检举权
公民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
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
关揭发控告事实,请求依法处
理的权利。也是获得权利救济
的权利。







我国公民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宪法第 41条有明确规
定。包含申诉、控告、检举、批评、建议
权和取得赔偿权等。
中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是指公
民按个人意愿选择信
仰或不信仰宗教的自
由,以及无论何时信
仰这种宗教或那种宗
教而不受岐视的权利。
信不信自由 信什么教什么派
自由
何时信自由
正常宗教自由
自治活动自由
不得影响
正常秩序 不得损害群众健康 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社会经济权利
公民依宪法享有的从事有
关经济活动并获得相应利益的
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宪法权
利的经济保障。
公民个人通过劳动和其他合
法收入取得、占有、使用、处
分、收益一定财产的权利。个
人财产同公共财产一样不可侵
犯。
合法财产
所有权
继承权
私有财产
不可侵犯 劳动权休息权 物质帮助权退休保障权 受教育权
其他权利
劳动权利和义务
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劳动机会和适当的劳
动条件并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一定报酬
的权利。以及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必须对国家和
社会很好地履行劳动的责任。
又称物质保障权。是指公民因年老、疾病或其他
原因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必
要生活保障,或称物质帮助的的权利。
物质帮助权
休息权
劳动者在享受劳动权的过程中,有
为保护身体健康,提高劳动效率,
根据国家法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
享有休息和休养的权利。该权利与
劳动者的劳动权密切相关,是劳动
权的必要补充和保障。公民依照法律规
定或被继承人生前合
法遗嘱,承受被继承
人遗产的权利。它是
国家对公民个人合法
财产所有权保护的延
续。私有财产同公共
财产一样不可侵犯。
私有财产继承权
受教育的
权利和义务
公民在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类学
校和机构中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
权利,在一定条件下依法接受一
定形式的义务教育的义务。
特定人的权利
妇女
儿童 老人
残疾人
复员军人
军烈属
华侨归侨
侨眷
青少年
事例
基本权利义务
规定中的合理差别
年龄 性别 经济 地域民族
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向课税对象
按一定比例所征收的税款。税收是国家筹措
资金的重要方式,是国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税收
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
言论、出版、和平集会、依法
向政府请愿的自由。宗教信仰
自由。从事教育、著书立说、
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
和参加各项文化活动的权利。
1.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义务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役。
5.依法纳税。
公民基本义务
基本权利立法的特点
1 一致性
2.广泛性
3.平等性
4.现实性
政治避难权
又称“庇护权”。
1、只能给予外国人。
2、只能出于政治的原
因给予。
3、可以给予也可以不
给予。
4、一旦给予,不受引
渡,享有国民待遇。
正当程序原则
程序具有合法性
主体具有平等性
过程具有公开性
结果具有合理性




建构法治
保障人权
制约权力
宪政
功能
公民、国籍、国籍取得原则、
出生地主义、血统主义、基本
权利、基本义务、人权、受教
育权、社会经济权利、私有财
产继承权、言论自由、平等权、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权、通讯
自由与通信秘密、住宅不受侵
犯权、劳动权、申诉权、控告
权、国家赔偿权、庇护权。




公民和人民的区别是什么?
试论我国公民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如何理解法律平等原则?
简述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试论我国公民权利自由的现实性?
想一想?
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哪些权利?
试论我国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用事例说明我国公民权利自由的广泛性?
如何理解宪法对特定人的特别保护?
简述国家对外国公民的庇护原则?
200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