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质量标准研究
与稳定性评价
第一节 质量标准研究
一、质量标准的分类
(一 )法定标准
1、国家标准,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 。
国家标准的要求,①具有国内的先进水平;②
真正具有可控性。
2、地方标准,省市自治区药品标准。
新药经批准后,其质量标准为试行标准。批准
为试生产的新药,其标准试行期为 3年,其他新药的
标准试行期为 2年,试行期过后,就能转为部颁标准。
(二 )企业标准
特点,
? ①内控标准,方法不够成熟,能达到某种
质控作用。
? ②高于法定标准要求,项目比国家标准多,
限度比国家标准高。
二、质量标准的特性
? 1、权威性,
? 2、科学性,
? 3、进展性,
? 在新药审批条例中规定临床研究用药品标准,
是为保证临床用药的质量稳定最起码的标准,
临床试验至申请生产过程中均可不断补充完
善,在发给批文号后,质量标准仍有 2-3年
试行期,在转为正式标准之前,仍允许补充
完善。这是指标准专属性可加强,检验方法
考查更加完善,内在质量评价更加严谨,限
度制定更为合理,但处方原料、工艺绝不允
许任何改动。
三、质量标准制定前提
?, 安全、有效, 是药品所以成立的大前提,而
制定标准则有以下三个先决条件,
1、处方固定
在制定质量标准之前,必须要求处方固定,
确实无误,毫无保留,才可以进行质量标准的
研究和实验设计。
2、原料 (药材、饮片 )稳定
药材除药用部位、产地、采收加工和加工
涉及质量优劣外,重要的是药材的真伪与地区
习惯用药品种的鉴别与应用。
3、制备工艺稳定
四、质量标准内容
?(一 )药材质量标准内容
1、名称
名称:汉语拼音、药材拉丁学名。
2、来源
包括原植 (动 )物的科名、植 (动 )物的中
文名、拉丁学名、药用部位、采收季节和产
地加工等。矿物药包括该矿物的类、族、矿
石名或岩石名、主要成分及产地加工。
3、性状,包括药材的形态、大小、色泽、
表面、质地、断面、气味等特征。
4、鉴别
(1)经验鉴别,
(2)显微鉴别,
(3)一般理化鉴别,包括呈色反应、沉淀
反应、荧光反应等。
(4)色谱鉴别,主要包括薄层色谱、气相
色谱、液相色谱等方法。
(5)光谱鉴别,目前使用较多的紫外光谱
法和红外光谱法,少数使用核磁共振法和质谱
法。
5、检查,
? 杂质
? 水份
? 灰分
? 酸不溶性灰分
? 重金属
? 砷盐
? 农药残留量
? 有关的毒性成分
? 浸出物测定,
? 应按药典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
6、含量测定
① 测定指标的选择,
? 药材新药一至五类,均要求进行含量测定项目的
研究。
? 有效成分清楚的可进行针对性定量;
? 大类成分清楚的,可对总成分如总黄酮、总皂甙、
总生物碱进行测定;
? 含挥发油成分的,可测定挥发油的含量;
? 对成分不清楚,而在目前状况难以阐明的,可测
定浸出物的含量,如醚浸出物的含量、醇浸出物
的含量、水浸出物的含量等。
② 测定方法选择,目前常用的有,
? 容量法
? 重量法
? 分光光度法
? 薄层层析-分光光度法
? 薄层扫描法
? 气相色谱法
? 高效液相色谱法
? 高效毛细管电泳
③ 方法学考察,
? 提取、分离、纯化条件的选定,
? 测定条件的选定,检测波长、色谱条件等
? 线性关系,
? 稳定性试验,
? 精密度试验,
? 重现性试验,
? 回收率试验,
? 代表性样品的测定,临床三批、生产 10批
④ 含量限(幅)度的制定,根据传统鉴别
经验,结合十批以上不同产地或来源样
品的测定结果,确定含量的限度。
7、功能主治,包括性味与归经、功能与主
治等项目。
8、用法、用量,一般不注明用法,均为水
煎汤剂的用量,有特殊用法的,应加以说明。如
用法、用量不同,应先写内服的用法、用量,后
写外用的用法、用量,用分号分开。
9、注意事项,包括各种禁忌、孕妇、儿童
及其他疾患和体质的禁忌、饮食的禁忌等。
10、炮制,按, 中药炮制手册, 进行炮制和
阐述。
11、贮藏,
(二 )制剂质量标准内容
1、原料药(药材)的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
? 原料药(药材)在国家标准或省、市、自治区标准有收载
者,应写明其基源、药用部位、主要产地及符合何种标准
等。
? 省级标准还需附该药材的第 2,10,11项资料、标准复印
件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件(复印件)。
? 如在成药中进行含量测定的药味,应在原料药的质量标准
中收载对应的含量测定方法和含量限度。
? 如无前述各级标准的,应提供第 2,4,5,6,10~ 13,15、
16,20项资料,随制剂同时申报。
2、成品的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
(1)名称、汉语拼音、拉丁名 。
(2)处方
①成方制剂应列处方,保密品种不列处方,只列出处方
中主要药味和简单的制法。
②处方中各药名,应以国家标准为准,无国标有地标的,
以地标为准。
③处方各药按君臣佐使顺序写。
④处方中药材未注明炮制要求的,均指干品,但剧毒药,
必须加生字,如生草乌、生半夏等。炮制品在药材名后括号
内加制法。
⑤处方中药量一般固体制剂以 1000片、袋计,液体制剂
按 1000ml计。
(3)制法,按资料四的制备工艺进行简
要描述。
(4)性状,制剂的性状指成品的颜色、
形状、形态、气味等。片剂、丸剂如有包
衣的还应描述除去包衣后片芯的颜色及气
味,硬胶囊剂应写明除去胶囊后内容物的
性状。
(5)鉴别,
①鉴别对象的选择,
成药一般药味多,不可能逐一鉴别,应选择君药或
臣药进行鉴别,对药味多,如 20~ 30味,可分别选出君、
臣、佐、使各类代表之一,设计鉴别试验。 毒剧药 必须
进行鉴别和限量检查。 贵重药,必须进行鉴别。
②鉴别方法,
显微鉴别,以原粉入药的药味可采用显微鉴别。
一般理化鉴别,包括呈色反应、沉淀反应、荧光反
应等。
色谱鉴别,主要包括薄层色谱、气相色谱、液相色
谱等方法,以薄层色谱鉴别使用较多。 注意,要求有阴
性和阳性对照 (标准品或标准药材 )。
光谱法,包括紫外、红外、核磁共振、质谱等光谱
方法。
(6)检查,
①质量参数类型,主要指专定的检
查要求,如大黄中检查土大黄素,川乌、
草乌检查乌头碱的限度等。
②制剂剂型要求的类型,各种制剂
都有要求,应按国家药典规定进行检查。
③控制污染型,重金属、砷盐等。
④浸出物测定,
(7)含量测定
①测定项目的选择,一般要求对君药中有效
成分或指标性成分、某类有效部位进行含量测定;
如因目前的研究基础或技术限制,君药不能进行
含量测定,可选择臣药进行含量测定,但必须有
详细的研究资料,说明理由;剧毒药材要有限量
测定。
②测定方法,根据测定成分的性质,采用容
量法、重量法、分光光度法、薄层扫描法、气相
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等方法。
③方法学考察,
a、提取、纯化方法考察,
b、检测波长的选择,
c、测定条件选定,应考察制剂、药材、阴性对
照的测定结果,药材和制剂所测成分的分离度要达
到药典的要求,阴性应无干扰。
d、标准品纯度考察,应进行进样量或点样量
10μ g以上进行考察,其纯度达到 98%以上,附纯度
考察图谱。
e、标准曲线制作,应考察线性关系、是否通过
原点、线性范围、相关系数等。
f、稳定性试验,一般考察 36小时。
g、精密度试验,取同一样品,连续测定五
次,相对标准偏差 RSD%不得大于 3%。
h、重复性试验,同一批号样品,按样品测
定方法操作,测定五份,相对标准偏差 RSD%不
得大于 3%。
i、加样回收试验,一般回收率要求在 95~
105%,操作复杂的特殊样品要求在 90~ 110%。
j、含量限幅度的制定,申报临床,必须根
据原料来源不同的三批以上样品测定结果,确定
含量范围;申报生产,必须累积十批以上样品的
数据。
k、药材含量与提取率考察,根据不同
产地、不同来源药材的含量测定结果,确
定药材中有效成分或指标性成分的含量范
围;根据药材含量和成品含量,计算提取
率,一般要求提取率在 60%以上,对于提
取、纯化工艺复杂的产品,要求提取率在
50%以上。
(8)申报资料的书写格式,
①原料(药材)的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
②成品的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
成品的质量标准,
【 名称 】
【 处方 】
【 制法 】
【 性状 】
【 鉴别 】
【 检查 】
【 含量测定 】
【 功能与主治 】
【 用法与用量 】
【 注意 】
【 规格 】
【 贮藏 】
起草说明,
第二节 稳定性试验
一, 临床研究用药品的初步稳定性试
验及文献资料
? 药品的稳定性是其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新药在申请
临床试验时需报送初步稳定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 待试样品在临床试验用包装条件下(在包装材料质地和结
构上相当于上市药品的包装)放置,并记录室内温度和湿
度,根据该制剂申报资料临床研究质量标准(草案)所列
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含量测定等项要求进行。但
需注意检测成分是否能说明该制剂的稳定性。如含大黄制
剂,不能单测总蒽醌,应同时检测游离蒽醌或结合蒽醌才
能确实反映其成分的变化。
? 于常温下进行考察,开始考察的时间应在样品制
备后一个月内,以开始考察的结果为 0月结果,以
后每月考察一次,不得少于三个月。如预测药品
远期稳定性,也可在 37~ 40℃ 和相对湿度 75%条
件下保存,以开始考察的结果为 0月结果,以后每
月考察一次,连续三个月,如稳定,相当于样品
保存二年内质量稳定。但稳定性试验结果,仍以
常温下考察为准。
? 考察样品应在三批以上,各批样品应达中试以上
规模,不得将同一批样品分成三份代表三批样品,
每批样品均应留有足够在稳定性试验中各次考核
所需的数量。
? 报送的初步稳定性试验资料应说明各项
检测项目的试验方法。各次试验数据及
原标准规定值均应列表写明,实验报告
应写明实验者或负责人的姓名、单位,
并附上有关的文献资料。
? 制剂初步稳定性试验报告格式见表 7.1。
表 7.1 制剂初步稳定性试验报告
样品名称 批号 生产日期
放置日期
( 实验日期 )
结果
项目
0 月
( )
1 月
( )
2 月
( )
3 月
( )
性 状
鉴
别
检
查
含
量
测
定
卫
生
学
检
查
细菌
霉菌
致病菌
活螨
二, 药品的稳定性试验和该药品使用
期限的有关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 在申请生产时需报稳定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 药品在上市用包装条件下,根据生产用质量标准
所列项目和方法的要求进行考察。同时应观察直
接与药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对药品稳定性的影响。
? 于常温下进行考察,一般可在初步稳定性考察后
继续考察,即在初步稳定性考察三个月后,放置
三个月再考察一次,然后每半年一次。
? 样品考察批数与报送的稳定性试验报告
要求均与初步稳定性试验要求相同。
? 药品的稳定性试验在到达规定的考核时
间后还可在正常室温下继续考核,每半
年一次,不超过 5年,为该药品在审定正
式使用期限提出依据。
? 制剂稳定性考察试验格式见表 7.2。
表 7.2 制剂稳定性试验报告
样品名称 批号 生产日期
放置日期
( 实验日期 )
结果
项目
0 月
( )
3 月
( )
6 月
( )
12 月
( )
18 月
( )
性 状
鉴
别
检
查
含
量
测
定
卫
生
学
检
查
细菌
霉菌
致病菌
活螨
与稳定性评价
第一节 质量标准研究
一、质量标准的分类
(一 )法定标准
1、国家标准,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 。
国家标准的要求,①具有国内的先进水平;②
真正具有可控性。
2、地方标准,省市自治区药品标准。
新药经批准后,其质量标准为试行标准。批准
为试生产的新药,其标准试行期为 3年,其他新药的
标准试行期为 2年,试行期过后,就能转为部颁标准。
(二 )企业标准
特点,
? ①内控标准,方法不够成熟,能达到某种
质控作用。
? ②高于法定标准要求,项目比国家标准多,
限度比国家标准高。
二、质量标准的特性
? 1、权威性,
? 2、科学性,
? 3、进展性,
? 在新药审批条例中规定临床研究用药品标准,
是为保证临床用药的质量稳定最起码的标准,
临床试验至申请生产过程中均可不断补充完
善,在发给批文号后,质量标准仍有 2-3年
试行期,在转为正式标准之前,仍允许补充
完善。这是指标准专属性可加强,检验方法
考查更加完善,内在质量评价更加严谨,限
度制定更为合理,但处方原料、工艺绝不允
许任何改动。
三、质量标准制定前提
?, 安全、有效, 是药品所以成立的大前提,而
制定标准则有以下三个先决条件,
1、处方固定
在制定质量标准之前,必须要求处方固定,
确实无误,毫无保留,才可以进行质量标准的
研究和实验设计。
2、原料 (药材、饮片 )稳定
药材除药用部位、产地、采收加工和加工
涉及质量优劣外,重要的是药材的真伪与地区
习惯用药品种的鉴别与应用。
3、制备工艺稳定
四、质量标准内容
?(一 )药材质量标准内容
1、名称
名称:汉语拼音、药材拉丁学名。
2、来源
包括原植 (动 )物的科名、植 (动 )物的中
文名、拉丁学名、药用部位、采收季节和产
地加工等。矿物药包括该矿物的类、族、矿
石名或岩石名、主要成分及产地加工。
3、性状,包括药材的形态、大小、色泽、
表面、质地、断面、气味等特征。
4、鉴别
(1)经验鉴别,
(2)显微鉴别,
(3)一般理化鉴别,包括呈色反应、沉淀
反应、荧光反应等。
(4)色谱鉴别,主要包括薄层色谱、气相
色谱、液相色谱等方法。
(5)光谱鉴别,目前使用较多的紫外光谱
法和红外光谱法,少数使用核磁共振法和质谱
法。
5、检查,
? 杂质
? 水份
? 灰分
? 酸不溶性灰分
? 重金属
? 砷盐
? 农药残留量
? 有关的毒性成分
? 浸出物测定,
? 应按药典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
6、含量测定
① 测定指标的选择,
? 药材新药一至五类,均要求进行含量测定项目的
研究。
? 有效成分清楚的可进行针对性定量;
? 大类成分清楚的,可对总成分如总黄酮、总皂甙、
总生物碱进行测定;
? 含挥发油成分的,可测定挥发油的含量;
? 对成分不清楚,而在目前状况难以阐明的,可测
定浸出物的含量,如醚浸出物的含量、醇浸出物
的含量、水浸出物的含量等。
② 测定方法选择,目前常用的有,
? 容量法
? 重量法
? 分光光度法
? 薄层层析-分光光度法
? 薄层扫描法
? 气相色谱法
? 高效液相色谱法
? 高效毛细管电泳
③ 方法学考察,
? 提取、分离、纯化条件的选定,
? 测定条件的选定,检测波长、色谱条件等
? 线性关系,
? 稳定性试验,
? 精密度试验,
? 重现性试验,
? 回收率试验,
? 代表性样品的测定,临床三批、生产 10批
④ 含量限(幅)度的制定,根据传统鉴别
经验,结合十批以上不同产地或来源样
品的测定结果,确定含量的限度。
7、功能主治,包括性味与归经、功能与主
治等项目。
8、用法、用量,一般不注明用法,均为水
煎汤剂的用量,有特殊用法的,应加以说明。如
用法、用量不同,应先写内服的用法、用量,后
写外用的用法、用量,用分号分开。
9、注意事项,包括各种禁忌、孕妇、儿童
及其他疾患和体质的禁忌、饮食的禁忌等。
10、炮制,按, 中药炮制手册, 进行炮制和
阐述。
11、贮藏,
(二 )制剂质量标准内容
1、原料药(药材)的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
? 原料药(药材)在国家标准或省、市、自治区标准有收载
者,应写明其基源、药用部位、主要产地及符合何种标准
等。
? 省级标准还需附该药材的第 2,10,11项资料、标准复印
件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件(复印件)。
? 如在成药中进行含量测定的药味,应在原料药的质量标准
中收载对应的含量测定方法和含量限度。
? 如无前述各级标准的,应提供第 2,4,5,6,10~ 13,15、
16,20项资料,随制剂同时申报。
2、成品的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
(1)名称、汉语拼音、拉丁名 。
(2)处方
①成方制剂应列处方,保密品种不列处方,只列出处方
中主要药味和简单的制法。
②处方中各药名,应以国家标准为准,无国标有地标的,
以地标为准。
③处方各药按君臣佐使顺序写。
④处方中药材未注明炮制要求的,均指干品,但剧毒药,
必须加生字,如生草乌、生半夏等。炮制品在药材名后括号
内加制法。
⑤处方中药量一般固体制剂以 1000片、袋计,液体制剂
按 1000ml计。
(3)制法,按资料四的制备工艺进行简
要描述。
(4)性状,制剂的性状指成品的颜色、
形状、形态、气味等。片剂、丸剂如有包
衣的还应描述除去包衣后片芯的颜色及气
味,硬胶囊剂应写明除去胶囊后内容物的
性状。
(5)鉴别,
①鉴别对象的选择,
成药一般药味多,不可能逐一鉴别,应选择君药或
臣药进行鉴别,对药味多,如 20~ 30味,可分别选出君、
臣、佐、使各类代表之一,设计鉴别试验。 毒剧药 必须
进行鉴别和限量检查。 贵重药,必须进行鉴别。
②鉴别方法,
显微鉴别,以原粉入药的药味可采用显微鉴别。
一般理化鉴别,包括呈色反应、沉淀反应、荧光反
应等。
色谱鉴别,主要包括薄层色谱、气相色谱、液相色
谱等方法,以薄层色谱鉴别使用较多。 注意,要求有阴
性和阳性对照 (标准品或标准药材 )。
光谱法,包括紫外、红外、核磁共振、质谱等光谱
方法。
(6)检查,
①质量参数类型,主要指专定的检
查要求,如大黄中检查土大黄素,川乌、
草乌检查乌头碱的限度等。
②制剂剂型要求的类型,各种制剂
都有要求,应按国家药典规定进行检查。
③控制污染型,重金属、砷盐等。
④浸出物测定,
(7)含量测定
①测定项目的选择,一般要求对君药中有效
成分或指标性成分、某类有效部位进行含量测定;
如因目前的研究基础或技术限制,君药不能进行
含量测定,可选择臣药进行含量测定,但必须有
详细的研究资料,说明理由;剧毒药材要有限量
测定。
②测定方法,根据测定成分的性质,采用容
量法、重量法、分光光度法、薄层扫描法、气相
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等方法。
③方法学考察,
a、提取、纯化方法考察,
b、检测波长的选择,
c、测定条件选定,应考察制剂、药材、阴性对
照的测定结果,药材和制剂所测成分的分离度要达
到药典的要求,阴性应无干扰。
d、标准品纯度考察,应进行进样量或点样量
10μ g以上进行考察,其纯度达到 98%以上,附纯度
考察图谱。
e、标准曲线制作,应考察线性关系、是否通过
原点、线性范围、相关系数等。
f、稳定性试验,一般考察 36小时。
g、精密度试验,取同一样品,连续测定五
次,相对标准偏差 RSD%不得大于 3%。
h、重复性试验,同一批号样品,按样品测
定方法操作,测定五份,相对标准偏差 RSD%不
得大于 3%。
i、加样回收试验,一般回收率要求在 95~
105%,操作复杂的特殊样品要求在 90~ 110%。
j、含量限幅度的制定,申报临床,必须根
据原料来源不同的三批以上样品测定结果,确定
含量范围;申报生产,必须累积十批以上样品的
数据。
k、药材含量与提取率考察,根据不同
产地、不同来源药材的含量测定结果,确
定药材中有效成分或指标性成分的含量范
围;根据药材含量和成品含量,计算提取
率,一般要求提取率在 60%以上,对于提
取、纯化工艺复杂的产品,要求提取率在
50%以上。
(8)申报资料的书写格式,
①原料(药材)的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
②成品的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
成品的质量标准,
【 名称 】
【 处方 】
【 制法 】
【 性状 】
【 鉴别 】
【 检查 】
【 含量测定 】
【 功能与主治 】
【 用法与用量 】
【 注意 】
【 规格 】
【 贮藏 】
起草说明,
第二节 稳定性试验
一, 临床研究用药品的初步稳定性试
验及文献资料
? 药品的稳定性是其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新药在申请
临床试验时需报送初步稳定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 待试样品在临床试验用包装条件下(在包装材料质地和结
构上相当于上市药品的包装)放置,并记录室内温度和湿
度,根据该制剂申报资料临床研究质量标准(草案)所列
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含量测定等项要求进行。但
需注意检测成分是否能说明该制剂的稳定性。如含大黄制
剂,不能单测总蒽醌,应同时检测游离蒽醌或结合蒽醌才
能确实反映其成分的变化。
? 于常温下进行考察,开始考察的时间应在样品制
备后一个月内,以开始考察的结果为 0月结果,以
后每月考察一次,不得少于三个月。如预测药品
远期稳定性,也可在 37~ 40℃ 和相对湿度 75%条
件下保存,以开始考察的结果为 0月结果,以后每
月考察一次,连续三个月,如稳定,相当于样品
保存二年内质量稳定。但稳定性试验结果,仍以
常温下考察为准。
? 考察样品应在三批以上,各批样品应达中试以上
规模,不得将同一批样品分成三份代表三批样品,
每批样品均应留有足够在稳定性试验中各次考核
所需的数量。
? 报送的初步稳定性试验资料应说明各项
检测项目的试验方法。各次试验数据及
原标准规定值均应列表写明,实验报告
应写明实验者或负责人的姓名、单位,
并附上有关的文献资料。
? 制剂初步稳定性试验报告格式见表 7.1。
表 7.1 制剂初步稳定性试验报告
样品名称 批号 生产日期
放置日期
( 实验日期 )
结果
项目
0 月
( )
1 月
( )
2 月
( )
3 月
( )
性 状
鉴
别
检
查
含
量
测
定
卫
生
学
检
查
细菌
霉菌
致病菌
活螨
二, 药品的稳定性试验和该药品使用
期限的有关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 在申请生产时需报稳定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 药品在上市用包装条件下,根据生产用质量标准
所列项目和方法的要求进行考察。同时应观察直
接与药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对药品稳定性的影响。
? 于常温下进行考察,一般可在初步稳定性考察后
继续考察,即在初步稳定性考察三个月后,放置
三个月再考察一次,然后每半年一次。
? 样品考察批数与报送的稳定性试验报告
要求均与初步稳定性试验要求相同。
? 药品的稳定性试验在到达规定的考核时
间后还可在正常室温下继续考核,每半
年一次,不超过 5年,为该药品在审定正
式使用期限提出依据。
? 制剂稳定性考察试验格式见表 7.2。
表 7.2 制剂稳定性试验报告
样品名称 批号 生产日期
放置日期
( 实验日期 )
结果
项目
0 月
( )
3 月
( )
6 月
( )
12 月
( )
18 月
( )
性 状
鉴
别
检
查
含
量
测
定
卫
生
学
检
查
细菌
霉菌
致病菌
活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