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护士与患者 第一节 角色理论概述 一、角色的概念 (一)角色概念 角色(role),又称社会角色,原为戏剧、电影中的术语,指剧中的人物。其定义为:处于一定社会地位的个体或群体,在实现于这种地位相联系的权利和义务中,所表现出符合社会期望的模式化行为。 (二)角色转变 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里可以同时担任多种角色,而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权力义务和“角色期待”。所以同时担任不同角色或即将担任一种新角色的人就有一个角色转变的问题。角色转变(role transition)指个体承担并发展一种新角色的过程。 二、护士角色 (一)护士角色(nursing role) 指护士应具有的与职业相适应的社会行为模式。其形式源于职业的要求,并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变化。护士最初的形象是“母亲代理人”,这种形象反映了护士当时帮助、照顾患者的温柔、慈爱的社会形象。现代护士作为一个受过正规护理教育,有专业知识的独立实践者,被社会赋予了多元化角色。因此,护士角色的承担者,应根据社会对护士角色的期望而努力塑造自我,逐步完善自身。 (二)护士角色功能 1.健康照顾者(care-giver) 患者由于疾病的缘故,或多或少地会导致一些基本需求的缺陷。 2.健康咨询者(consultant) 护士运用沟通技巧,解答护理对象的问题,提供相关信息,给予情绪支持和健康指导,消除护理对象对疾病和健康问题的疑虑,使其清楚自己目前的健康状况,并以积极有效的方法去应对,提高人群的健康认知水平。 3.健康协调者(coordinater) 在为病人服务的过程中,护士需联系并协调与相关人员及机构间的相互关系,才能使诊断、治疗、护理和其他卫生保健工作顺利进行,才能保证护理对象获得最佳的整体性医护照顾。 4.健康教育者(educator) 护士可以在医院、家庭、社区等场所,针对护理对象的不同特点进行健康教育,使人们有正确的健康态度和行为,以达到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目的。 5.护理管理者(manager) 护士应对日常护理工作进行有计划的组织、管理和整体的协调,以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满足患者的需求,使护理对象得到优质的服务。 6.护理研究者(researcher) 护理专业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研究,为扩展护理理论知识,发展护理新技术,提高护理质量,促进专业进展,护士在临床工作中必须积极的进行科学研究,从而使护理的整体水平从理论和实践上不断提高。 7.患者代言人(advocate) 护士是病人权利的维护者,特别是对那些因各种原因不能表达其意愿的人。他们有责任维护患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患者与患者角色 患者(patient),传统的观念是指那些患有疾病,忍受疾病痛苦的人。现代的观点则认为患者不仅是患有疾病的人,还包括享受保健服务的人。患者角色是形形色色社会角色中的一种,有其特定的行为模式和权力义务。 一、患者角色的内涵 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帕森斯(Parsons T)提出患者角色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患者可免除正常的社会角色所应承担的责任 既不能期望患者做平常应作的工作或履行他们应尽的职责。 2.患者对其陷入疾病状态没有责任 一个人是否患病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患病后也不能完全依靠其本身的力量恢复健康,他们需要受到照顾,有权力接受帮助。 3.患者应主动寻找专业技术的帮助 包括寻求医生、护士的技术及知识上的帮助,也必须寻求家属情感上的支持。 4.患者有恢复健康的责任 患者应积极配合治疗、护理,进行适宜的锻炼,尽早恢复健康,以担当自己在社会中应承担的角色。 二、患者角色适应中的问题 患者角色是一个令人厌恶、惧怕的角色,当人们不得已担当了这个角色时,常会出现许多新问题,即在角色适应上出现许多心理和行为上的改变,病人常见的角色适应问题有: 1.角色行为冲突 病人在患病后不能顺利地进入病人角色,放不下病前各种角色所承担的责任,常表现为烦躁不安、悲伤、茫然等。 2.角色行为缺如 病人没有进入患者角色,不承认自己有病,并且自我感觉良好,认为医生诊断有误或认为症状还未严重到需治疗的程度。 3.角色行为消退 病人已适应患者角色,但由于某些原因又重新承担其本应免除的社会角色的责任,并将其上升到主要位置而放弃患者角色。 4.角色行为强化 病人安于患者角色,对承担原有的社会角色缺乏信心,多发生在病愈初期。 三、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患者的权利 1.免除一定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权利 患者可根据所患疾病的性质,病情的严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其未患病时所担任的社会角色的责任。 2.享受平等医疗待遇的权利 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⑴ 患者最基本的权利就是有权获得良好的医疗护理。享受健康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⑵ 一个人不论他在社会中的地位、职务、经济状况如何,医务人员应给与患者平等、合理、连续的服务,要“一视同仁”。 3.知情同意的权利 在医疗护理过程中,患者有权了解有关自己疾病的所有信息,包括病情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护理措施、预后等内容。 4.隐私保密的权利 患者在医疗护理过程中,对其在治疗、护理中涉及到的个人隐私和生理缺陷等问题有要求医务人员保密的权利。 5.监督医护权益实现的权利 患者有监督医院工作的权利,如患者的正常要求得不到满足,或由于医护人员失职使患者受到不必要的损害,患者有权要求赔偿或依法提出上诉。 6.自由选择的权利 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经济状况等选择医院或医疗护理方案。 (二)患者的义务 1.自我保健和恢复健康的义务。 2.及时寻求医护帮助,积极配合医护活动的义务。 3.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提出改进意见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的义务。 5.有按时足额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6.有协助医院进行随访工作的义务。 7.支持医学护理教学、科研的义务。 患者只有明确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后,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才能积极配合医务人员的治疗、护理,加强自我保健,恢复健康。同时护理人员应尊重患者的权力,以提高护理质量。 第三节 护患关系 一、护患关系的概念 护患关系(nurse-patient relationship)是人际关系的一种,指护理人员与患者为了医疗护理的共同目标而发生的互动现象。在护理工作的诸多关系(如护患关系,护护关系,医护关系)中,护患关系是中心。建立起良好的护患关系,能提高护理质量,保证护理效果,促使病人早日康复。 二、护患关系的性质 (一)护患关系是一种专业性人际关系(也称治疗性人际关系) 护患关系是护士在帮助患者满足其无法满足的基本需要时产生的。护士作为一个专业帮助者,需了解患者目前的健康状况,制定积极有效的护理计划和措施来满足病人的基本需要。 (二)护患关系是多元化的互动关系 护患交往过程中,双方都会将自己的如知识、感觉、态度、情绪、疾病、健康等多方面的个人经验带入到关系中,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双方间的感觉和期望,进一步影响彼此间的沟通,影响护理效果。 三、护患关系良性发展对护士的要求 要使护患关系和谐发展,处于主导地位的护士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情绪 一名合格的护士应有健康的生活方式,能自觉调控自己的情绪,以一种良好的心理状态投身于工作中,使患者受到感染,体验到积极向上的心境,从而有利于康复。 2.应具有真诚的态度和适当的移情 移情指人际交往中人们互相间情绪、情感相互交流的替代性体验。在与患者产生互动关系时,护士应以真诚的态度对待患者,尽量了解患者的经历,体会患者的感受。只有这样,才能增进护患间的了解,促进护患关系的良性发展。 3.不断充实自己,提高护理质量 护理是一门综合了自然、社会及人文科学的应用科学,社会赋予了护士多元化角色。 4.掌握沟通技巧,全面了解患者需要 有效的沟通是护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建立良好护患关系的前提。 5.尊重患者权利,最大限度调动患者积极性 护士应尊重患者的权利,提供合适的环境,调动患者及其家属的积极性,使其参与到护理计划和护理措施中。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其早日康复和提高其对健康水平的认识。 护理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包括对“生命的尊重”及对“人的关切“,护士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患者建立起良好的护患关系,才能为其提供全面的护理帮助,满足患者的身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