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CONTRACT LAW
第一讲、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第二讲、合同订立
第三讲、合同效力
第四讲、合同履行
第五讲、合同保全
第六讲、合同变更、转让
第七讲、合同终止
第八讲、违约责任丘志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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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的特点
三、合同的种类
四、合同关系
五、合同债权与物权的区别
六、合同法概念、特点
七、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视频案例,我的房子谁的家第一讲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1、词源:
Contractus——“共相交易”
Con——“共”
Tractus;——“交易”
2、大陆法:合同是一种合意或协议
,法国民法典,第 1101条:,合同,
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协议的一种,。
3、英美法:
合同是一种允诺,也承认合同是协议
,牛津法律大辞典,,,契约是二人或多人之间为在相互间设定合同义务而达成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协议,。
4、我国:合同是一种合意或协议
,民法通则,第 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第 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特点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双方共同实施的行为
3,合同是双方形成的合意三,合同的种类
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5,主合同与从合同
6,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四,合同关系
(也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一)、合同关系的构成要素
1、合同关系的主体 (即合同当事人,
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2、合同关系的内容 (即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
3、合同关系的客体 (即合同债权与债务指向的对象,主要是债务人的行为)
(二)、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案例 274页)
1、含义: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当事人 之间发生
2、内容:
( 1)合同主体的相对性:主体特定
( 2)合同内容的相对性:权利义务一般由合同当事人享有
3、合同责任的相对性:责任主体特定五,合同债权与物权主要区别
1、合同债权是请求权,而物权是支配
2、合同债权是相对权,而物权是绝对权
3、合同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而物权须由法律设定
4、合同债权有期限的限制,物权在法律上并无期限限制
5、合同债权适用债权人平等原则,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六,合同法的概念与特点
1、概念,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有效和无效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反合同的责任等问题。
2、特点,是任意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是创造财富的法律七,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合同自由原则 ( 案例 )
,合同法,第 4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 案例 )
,合同法,第 6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基本原则
3,合法原则
,合同法,第 7条,,当事人订立,
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基本原则
4,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法的价值理念在于效率,交易安全和公平典型案例 1
A厂是某民族自治区的大型企业,近年来经济效益不好,为扩大生产规模,准备向某银行贷款 100万元,但大型银行不贷款,遂托人找到某民族自治区 C
领导人,请其向某银行施加压力,银行迫于压力,尽管不想贷款给 A厂,但还是与 A厂签订了贷款 100万元的合同,合同约定,贷款期 1年,银行在 2000年 11月 1日将款项打到 A厂帐户,2000年 10月 26日,合同签订后不到 5天,忽传 C领导人由于受贿行为而被“双规”。
银行得知消息后,遂通知 A厂,称借贷合同无效,
银行不履行贷款义务。 A厂认为借贷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是有效合同,要求银行履行贷款义务。银行拒绝,A厂遂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问:遵从上级领导的意愿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分析 )
典型案例 2
1999年 11月,家住北京朝阳区西八间房村的赵某全家人应邀到海淀区清河镇其友家中作客。
不巧恰逢有雨,赵某即招停一辆属某出租车运输公司的夏利牌出租车。该出租车司机王某问明目的地后,认为较为偏远,路面难行,空车返回的可能性很大,而乘坐人多至 4人,遂以自己有急事需要马上回家为由拒载。赵某只得再等,但很长时间却无空车驶过。由于长时间受凉,赵某的小女儿受寒生病发高烧,赵某于是取消出行回家。
后赵某以其记录的车号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该车司机拒载,并要求赔偿其女儿的医疗费。
问:出租车司机是否有“拒载”的自由?( 分析 )
典型案例 3
1999年,贾广恩向人民法院起诉,称自其接通了有线电视以来,被告有线电视台每天都在转播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中插播广告或者流动字幕,十分严重地影响了原告对中央电视台节目的收看。原告多次向被告反映,希望停止插播广告,但被告对此置之不理。经原告向被告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后,
经其主管部门制止,被告才停止了插播广告的行为,
但拒不认错。原告要求被告公开道歉,赔偿实际物质损失 1000元,精神损失 2万元。
问:电视台在转播的节目中随意插播广告,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分析 )
案例简要分析
案例 1:涉及合同自由原则。
见,合同法,第 4条,,民法通则,第
55条,,合同法,第 52条。
案例 2:涉及合同自由原则。
见,合同法,第 4条、第 289条。
案例 3:重点涉及合同诚实信用原则。
见,合同法,第 4条,6条,42条,60条、
9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