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自然垄断行业规制:
价格结构规制
大多数自然垄断产业不仅可以独立地制定自己产品的价格水平,而且还可以根据消费者需求的差异,就同一产品或服务向不同的消费者索取不同的价格 —— 即确定不同的价格结构 。
这种差别定价行为既有其合理之处,如通过差别定价反应需求的变动对生产成本的影响;也有其危害性,企业通过差别定价过多地攫取了消费者剩余,影响到社会福利 。 所以价格结构规制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企业确定的价格结构加以考察和区分,对那些严重影响社会福利的定价行为加以规制 。
5,1 价格结构规制的目标
价格结构,是与产品用户的需求结构相对应的 。
所谓需求结构就是指按照时间,空间,用途,
消费量,收入和质量等不同的标准对特定产业的总需求进行细分,进而形成不同的需求结构 。
例如自来水,煤气产业中,通常按用途的不同将用户区分为民用和商用型两类;在电力产业中,按使用的时间将用户的需求区分为高峰需求和非高峰需求 。
企业根据需求结构,针对不同的需求索取不同的价格,这些不同的价格水平就构成了企业的价格结构 。
差别定价及对差别定价进行规制的原因
企业根据需求结构确定价格结构,也就是差别定价,是现实经济中普遍存在的企业行为 。 例如企业根据顾客购买数量的多少确定不同的销售折扣,航空公司按照购票时段确定不同的折扣 ( 个人用户可自己安排计划提前订票,而商务用户一般无法提前计划出行日期,所以航空公司就可以通过订票时段来区分用户的类型,
从而实行差别定价 ) 等 。 但之所以不对这些差别定价的行为加以规制,就在于大多数竞争性产业中,企业制定的价格结构与价格水平一样要受到市场竞争的制约 。 但由于在自然垄断产业中不存在竞争,如果没有外部约束机制,垄断企业不仅可以通过制定垄断价格将部分的消费者剩余转化为生产者剩余,而且还可以通过差别定价进一步占有绝大部分的消费者剩余,从而严重扭曲分配效率 。 所以必须对自然垄断企业的价格结构加以规制 。
自然垄断产业价格结构规制的选择性及其原因
对价格结构进行规制是有选择性的,因为:
首先,一般来说垄断产业的差别定价会增加社会总福利水平 ( 生产者和消费者剩余之和 ) 。
但问题是这种福利的提高是以分配的不公平为代价的 。 在第二节我们将看到,第一,二级差别定价会使生产者全部或部分地占有消费者剩余,而在第三级差别定价中,生产者和高需求弹性消费者福利的提高又是以低需求弹性消费者福利受损为代价的 。 这种情况下,政府对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就必须在效率和公平之间进行权衡 。
其次,自然垄断产业的某些差别定价行为也具有合理性 。 例如在自来水产业,无论是生产阶段还是输送阶段都具有规模经济效应,这样对使用量大的商用型用户制定较低的价格水平是适宜的 。 而在电力行业,用电高峰期时发电的边际成本比非高峰期要高出很多,
这时高峰期的电价也应相应提高 。 而且大多数自然垄断产业都具有巨大的固定成本,例如电信业的通信网络,电力产业的电厂和输电线路,煤气和自来水产业的管网的建设和运行成本等 。 这些成本都具有,共同成本,( common costs) 的性质,因为它们可以向不同类型的用户提供产品或服务 。 由于不同类型的用户有不同的需求,需求的差异又会产生成本的差异 。 如果企业的差别定价能反映这些成本的差异,就是合理的 。
第三,垄断企业通过差别定价获得的额外利润也可用于其他的方面以增加社会福利 。 例如增加的这部分利润补偿了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和生产过程的成本,就会鼓励创新 。 同样,增加的这部分利润也会因为补偿了创建品牌的成本,而鼓励产品的多样性 。 而且,由于价格差别而增加的利润,也会因补偿了生产的固定成本和进入成本,而鼓励进入和竞争 。
价格结构规制的目标和任务
价格结构规制的目标和任务就是,充分考虑需求结构对规制价格的影响,制定出与需求结构相适应的规制价格结构,
并据此监督企业如何把共同成本合理地分摊到产品或服务之中,由不同的用户来承担 。
5,2 差别定价的原理
差别定价 ( price discrimination ) 即对购买同一产品或服务的不同的购买者制订不同的价格 。 企业实行差别定价的动机是获取比单一价格更多的利润 。
垄断企业实行差别定价的条件及三种差别定价形式
● 差别定价的条件
企业要使差别定价可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对价格的支配力,也就是具有垄断性的定价权 。
二是在市场中,企业能够分辨市场的需求结构 。 尽管每个购买者对同一产品或服务的需求价格弹性都是不同的,但关键的是企业必须有能力识别这一差异 。 因此差别定价要求企业要么能够识别有不同保留价格的购买者,要么能够区分有不同需求弹性的市场区域 。
三是企业能够将不同的购买者市场隔离,也就是说购买者必须没有机会套利 ( arbitrage),否则低价买进的顾客可以向被收取较高价格的顾客转手该商品以获得利润 。
● 差别定价的具体形式
差别定价通常按价格差异的程度分为三种主要形式:
( 1) 第一级价格差别
若自然垄断企业完全了解每个消费者对任何数量产品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
( 即每个消费者的保留价格 ),就可以对出售的每一单位产品收取不同的价格,
即按照消费者的保留价格定价 。 这样垄断企业将所有的消费者剩余据为己有,
转化为生产者剩余 ( 垄断利润 ) 。
( 2) 第二级价格差别
所谓第二级价格差别是指垄断企业对同一需求曲线上的不同数量区间收取不同的价格 。
第二级价格差别也称为非线性定价差别,
因为它意味着每单位产品的价格不是不变的,而是取决于你购买的数量 。 在现实中,第二级价格差别表现为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各种数量折扣,以鼓励消费者多使用产品或服务 。
同一级价格差别一样,二级价格差别虽然也提高了社会总福利,但同样,生产者攫取了过多的消费者剩余 。
( 3) 第三级价格差别
所谓第三级价格差别是指自然垄断企业区分需求曲线上不同的市场区域,对不同市场区域的消费者制定不同的价格,但卖给既定市场区域却按照相同的价格出售每单位产品 。
较前两类价格差别而言,第三级价格差别导致社会福利的变动是不确定的,必须比较低弹性市场消费者剩余的损失和高弹性市场消费者以及生产者的收益增加 。
5,3 差别定价举例
自然垄断产业在经营过程中往往根据自身的边际成本及市场需求结构,制定具体的定价形式 。 这些定价手段均可在前面介绍的差别定价的共同框架下加以分析 。 本节以自然垄断产业所采用的几种定价形式具体举例说明 。
● 二部定价
二部定价是指消费者为获得某一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权,首先需支付一个较低的费用,然后再为使用的每一单位产品支付价格 。
因为二部定价的简单和实用性,所以其成为自然垄断产业 ( 如电信业等 ) 广为采用的一种差别定价形式 。
也就是说,二部定价所形成的价格结构可表示为,T( p) =A+pq。 其中 T为消费者支付的总价格,T由两部分组成,A是与消费量 q无关的,基本费,,pq是按价格 p的比例根据消费量 q的大小收取的
,从量费,。 这是一种典型的非线性定价形式 。 自然垄断企业做这种安排的原因可以由下图很容易地揭示出来 。
我们知道,公平的,有效率的价格应该正确反映生产的边际成本 。 但由于自然垄断产业的平均成本在很高的产量水平上仍随着产量的增加而递减,也就是边际成本小于平均成本,MC<AC。 这时如果采取边际成本定价法就会产生亏损 。
如上图所示,在无规制的情况下,垄断厂商按 MR=MC确定价格为 P0,产量为
Q0,价格显然高于边际成本 。 但如果按边际成本定价,即 P=MC,厂商的价格下降为 Pm,产量增加为 Qm。 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由于自然垄断产业是在 AC曲线下降的规模经济段生产,所以 MC<AC,
所以按边际成本定价,厂商是亏损的 。
这时就需要设计一种价格规制机制,将边际定价所产生的亏损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
一个简单的解决办法是由所有的用户平均分担固定费用,每一用户的分摊额就是二部定价中的,基本费,。 这样做的合理之处在于固定费用与消费量的大小无关,所以不能按消费量收取固定费用 。 而采取二部定价既可以按照边际成本定价收取变动费用,又可以通过基本费补偿固定费用,从而使企业达到收支平衡 。
从社会福利的角度看,二部定价虽然劣于边际成本定价,但要优于平均成本定价 。
在上图中,平均成本曲线 AC与需求曲线 DD相交于 A点,因此,平均成本价格为 Pc,产量为 Qc,总费用为 PcAQcO,其中,固定费用总额为 PcABPm,变动费用总额为 PmBQcO。 而在边际成本定价中,
价格为 Pm,产量为 Qm,固定费用总额 ( 即亏损额 ) 为 CFEPm,变动费用总额为 PmEQmO。 由于在特定时期内,固定资产是一定的,
那么无论是平均成本定价还是边际成本定价,固定费用总额都是相同的,即 PcABPm=CFEPm。 这样由上图可见,边际成本定价形成的消费者剩余为 DEPm,而平均成本定价形成的消费者剩余为
DAPc,前者比后者大 PcAEPm。 在二部定价的情况下,企业把边际成本定价形成的亏损额 ( 它等于按平均成本定价形成的固定费用总额 ) 作为基本费收取,同时把 PmEQmO作为从量费收取,从而可以得到总额为 PcABEQmO的收入,因而消费者剩余为 DAPc+AEB,
它虽然比边际成本定价时的消费者剩余 DEPm小 PcABPm,但比平均成本定价时的消费者剩余 DAPc大 AEB。 因而从社会分配效率的角度看,二部定价虽然劣于边际成本定价,但优于平均成本定价 。
● 高峰负荷定价
高峰负荷定价是指在一些需求波动巨大的自然垄断产业,对高峰需求制定高价,而对非高峰需求制定低价的一种定价方式 。 垄断厂商针对需求价格弹性随时间变动的特点,按时间将总需求划分不同的区间,
并对不同的区间制定不同的价格,因此高峰负荷定价是三级价格差别的一种具体形式 。
高峰负荷定价在对电力产业的价格规制中使用得最为广泛 。 这是因为对电力的需求波动较大,而需求波动又引致厂商边际成本的变动 。 高峰负荷定价一方面使定价反映了成本的变动,另一方面又起到平抑需求波动的作用 。
以电力工业为例进行说明:一方面,对电力的需求在一年,一季,一月甚至一日之内都有着明显的波动 。 以某一工作日为例,电力需求可能显示出如图 5- 6所示的波动性 。 由图 5- 6可见,电力需求在上午 10时达到高峰 ( 100),
而在凌晨 4时左右达到需求的低谷 ( 约为 60) 。
同样一周内,可能周末的用电需求只有工作日的 60%,一年之内夏季用电也可能较高于冬季用电 。
另一方面,由于电力的不可储存性,因此为了满足社会生产,生活的用电需求,电力生产和输送的最大容量必须满足用电高峰的需求 。 这样,在用电非高峰期间,电力生产,输送设施必然有部分处于闲置状态 。
为了减少资源的浪费,降低成本,可以对整个电力产业的供应系统进行优化配置 。 就电力产业而言,
可以将不同的供电形式加以组合 。 假定某一电力供应系统有水电站,核电站,火电厂和燃气电厂组成 。 其中水电站,核电站的运行成本最低,但固定成本巨大,
因此适宜于连续供电 。 而燃气电厂虽然固定成本低,
但运行成本很高,适宜于间歇性发电 。 火电厂则介于二者之间 。 因此电力供应系统的短期边际成本曲线呈如图 5- 7所示的上升趋势 。
图 5-6 一天的电力需求曲线图 5- 7 电力供应系统的短期边际成本曲线图 5- 7 电力供应系统的短期边际成本曲线
在图 5- 7的短期边际成本曲线中,区间
AB表现为水电站的运行成本,区间 BC为水电站,火电厂的运行成本之和,而 CD
为水电站,火电厂及燃气发电厂的运行成本之和 。 可见,随着电力需求量的变动,电力供应系统的边际成本也在发生变化,若按边际成本定价,就要求电力价格也随着成本的变化而相应地变化 。
这也就是高峰负荷定价的基本原因 。
在高峰负荷定价的应用中,一般用负荷率衡量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和边际成本的变动 。 负荷率是与负荷曲线相联系的两个概念 。 从供给方面看,把提供电力等的设备利用状况加以图示就叫做,负荷曲线,。 在供求基本平衡或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它与从需求方面看的需求曲线基本上是一致的 。 所以,图 5- 6中的需求曲线也可以看作是电力供应企业的负荷曲线 。 把一天的总消费量除以 24小时,其值就是,平均负荷,,图 5- 6中的平均负荷大约为 80,把这个平均负荷的需求量除以最大负荷的需求量,其值就是,负荷率,。 即:
负荷率=
最大负荷平均负荷
╳ 100%
显然负荷率越低,意味着电力等的高峰需求与非高峰需求的差异越大,非高峰期间固定资产的闲置率也越大 。 可见,负荷率可用作衡量产业内固定资产利用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负荷率越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越高,从而供应成本也越低,反之亦然 。 因此在价格规制中,就要设计一种刺激机制,以提高负荷率,而高峰负荷定价就是适应这一要求的一种价格规制制度 。
但在具体实施高峰负荷定价时,一个问题是如何界定高峰需求和非高峰需求 。 一方面,如果把一天中的需求加以区分,并据以向消费者所取不同的价格,需要相当精密的度量技术;另一方面,如果将需求划分得过细,消费者也难以对消费和价格的变动作出足够的反应 。 因此,在价格规制实践中,一般按月或季节区分高峰需求和非高峰需求 。 例如,对电力产业来说,
由于在夏天居民要用空调和冷藏设备,属于用电高峰需求期,可以制定较高的电力价格,促进消费者节约用电,或者多使用替代能源 。 而冬季属于用电低谷期,
可以制定较低的电力价格,以刺激消费 。 通过这种高峰定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熨平消费高峰和低谷的落差,提高负荷率,提高产业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
5,4 经营多种产品企业的价格规制
在现实经济中,大多数自然垄断产业都同时经营多种产品 。 价格结构规制应反映企业生产成本的变动 。 但在多产品经营的企业中,许多成本是多种产品的共同成本,这些成本如何由不同产品的消费者分担,也是价格结构规制必须解决的问题 。
● 拉姆塞定价
● 静态价格规制机制
● 动态价格规制机制
● 企业内部业务间交叉补贴行为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