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7.1中国社会主义处于初级阶段
7.1.1 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被同化)
过渡时期的含义
从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开始,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本建立为止,这中间要经过一个革命的转变时期。这个时期就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我国的过渡时期不是直接从资本主义社会而是从新民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时期。这个时期从 1949年 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开始,大体上到
1956年,三大改造,基本完成结束。
存在原因
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之所以要经历一个过渡时期,这是由客观经济条件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产生的特殊性决定的。
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自发地产生。因此,在无产阶级政权建立的开始时期,大量的非社会主义经济,包括资本主义经济和其他私有制必然继续存在。要把这些非社会主义经济改造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
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与主要任务
过渡时期在经济结构上的特征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
过渡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
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为了逐步地改造多种非社会主义经济,使社会主义经济占居绝对优势,同时建立起强大的社会主义物质基础,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 1952年底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毛泽东在 1952年下半年首次提出,1953年 6月 1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同年 8月正式写入周恩来在 1953年夏季全国财经工作会议的总结中 。 毛泽东最后确定的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表述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 。 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毛泽东著作选读,第 704页 ) 这条总路线载入了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到 1956年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接着又提前超额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奠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 在实现这条路线过程中,曾存在对农业,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改变过 快等缺点和偏差 。 ( 选自,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9年版 ) ),其 实质就是要把生产资料私有制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
实现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 。
7,1,2 中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我国经过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后,便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处于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 这个特定的初级阶段起始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确立,即 50年代中期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终结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把我国建成一个富强、民主、
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至少需要上百年的时间。( 2050年的报纸)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定含义
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
特指中国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而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阶段。 始于 20世纪 50年代中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的时间。在这个阶段中,一方面,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已占主体地位,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中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 另一方面,
由于中国社会主义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必须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 )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中共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再认识的巨大成果。
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问题,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著作中没有明确的论述。他们只是提出了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两阶段论,即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 — 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 — 共产主义社会。
(背景资料)关于初级阶段的提法
1981年 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处于初级阶段”,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
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对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论述。
1987年 8月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 1987
年党的十三大报告则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述。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再认识的巨大成果。
(实事求是)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
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我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基本的国情和出发点。中国最大的实际就是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中国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就要从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出发。
它要求我们观察和处理一切问题都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原因
我国建设社会主义之所以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这是由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历史条件和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
(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可以超越,但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商品经济充分发展阶段是不可超越的 —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完成的历史任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发展的一个特定历史阶段,在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规定性的同时,存在着既不同于,过渡时期,,又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第一,生产力水平低。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总水平还比较低,发展不平衡,
存在着多层次的生产力。生产社会化程度从整体上看也不够高,科学技术比较落后,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还存在大量的小生产,从而决定了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成熟性。
第二,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加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改革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应当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与过渡时期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是根本不同的。区别在于公有制经济在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中是否占据主体地位。现阶段 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中经济中占主体地位条件下的并存,而过渡时期是以私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条件下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是私有制经济处于被改造条件下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
第三,在分配结构与分配方式上,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同时并存的制度,
使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 (劳动者、资本所有者和土地所有者各按其提供的生产要素参与社会分配,取得工资、利润、利息、地租等收入 )结合起来。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和多种经营方式,按劳分配只是社会主义经济内部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基本原则,而不是唯一的分配原则。除了存在按劳分配以外,还存在着非按劳分配形式,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中共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
我们党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
– 一个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 两个基本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
7,1,3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原则构想不等于现成模式
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从各国国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要求。
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当时西欧各国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条件,设想了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一般原则,但他们并没有对未来社会规定现成的模式,并反复强调,未来社会是一幅什么图景,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这完全应当由各国共产党人根据具体的条件来决定。
中国的探索与失误
我国建国初期,由于缺乏经验,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基本上照搬了苏联模式。
到 50年代中期,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使中共党的领导人开始意识到苏联体制的弊端以及斯大林有关社会主义的理论观念不完全符合中国实际。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集体,开始了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提出以苏联为鉴走自己的路。毛泽东在 50年代提出的,通过技术革命,加速现代化、工业化,,,走出一条中国式工业化道路,等思想,显示出毛泽东当时已察觉不能不顾中国国情而照搬苏联模式。
1956年毛泽东写作,论十大关系,的起因就在于剖析苏联模式,总结苏联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路子。毛泽东强调,
中国工业化必须建立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之上,旨在探索一条不同于西欧和苏联的工业化道路,提出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要走自己的道路的思想。
毛泽东与工人在一起
党的八大正确分析了国内主要矛盾的发展和变化,指出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是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及时提出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轨道上来。 1957年 2月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又全面系统地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明确提出,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任务。所有这些都说明,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后来由于,左,的失误而中断。
改革开放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
1978年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1982年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把马克思的普遍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想。
1987年党的十三大又系统地论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领导中国共产党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在中国这样 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进行了长期的实践和探索。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点
根据邓小平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主要观点包括:
(1)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2)从国情出发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们的基本国情。
(3)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
(4)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5)经济体制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客观需要,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6)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
(7)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技和教育,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8)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9)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要有可靠的政治保证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10)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发展战略,
即第一步,从一九八一年至一九九○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解决人民温饱问题;第二步,
从一九九一年到本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个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7,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基本经济制度
7,2,1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以国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
所有制结构的概念
亦称,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一定社会形态下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构成。除原始公社和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外,各种社会形态一般都同时并存着多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这是由一国范围内各地区、各部门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所决定。多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其中占主体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社会的性质。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包括: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及劳动者个体所有制、中外合营企业等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所有制和私人所有制等形式。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因
我国现阶段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这是因为:
第一,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志。 因此,只有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并使其在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中占居主体地位,才标志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确立;
第二,只有以公有制为主体,才能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和劳动者的积极性,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从而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表现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
第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这种优势,不仅要有量的优势,更应该注重质的提高。
第二,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对经济发展发挥主导作用主要体现控制力上。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迅速,国有经济的比重有所下降,但是国有经济仍然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公有制经济仍然占主体。今后,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有经济的比重还可能会减少一些,但是,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会改变。
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
为了促进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必须积极探寻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大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地利用。 股份制 是一种现代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在股份制企业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目前我国城乡出现的多种多样的 股份合作制 是改革中的新事物,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值得提倡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表现
国有经济掌握着国民经济命脉,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技术设备,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最主要经济基础。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它对整个国民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起着领导作用。 在我国存在着多种经济形式的条件下,它是保证集体所有制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保证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及其他经济形式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的决定性条件。
第二,国有制经济拥有现代化的大工业、
比较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设备。它的巩固和发展,可以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和加快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物质技术基础。
第三,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资金积累的最重要的来源,国家财政收入的 60%
是由国有企业提供的。
第四,它的生产经营性企业为满足劳动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提供绝大部分的消费品,商业企业沟通着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物资交流,调节全国的商品流向,
这对于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起着重要作用。国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导力量,对于保证社会主义方向和整个经济的稳定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我国国有资产总量接近
10
万亿元国有经济主导地位与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体现在控制力上,
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指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
二是指国有成分在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控股,或者国有企业出售部分股权,用同样的资本投入,可以扩大国有经济的影响和作用。
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的途径
为了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必须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与完善所有制结构。
第一,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和控制力主要体现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适当集中国有资产,重点加强那些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质量。
在此前提下,国有经济的比重可以减少一些,
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第二,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长期以来,我国在所有制问题上超越了生产力的发展阶段,搞,一大二公,,使国有经济的范围过宽,比重过大,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具体途径是:
首先,国有经济必须从过于宽泛的一些竞争性行业和一般性行业中退出,国有资产通过资产重组和 结构调整,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益;
其次,国有 企业之间通过兼并、联合以至破产等形式,围绕优势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
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以实现规模生产,获得规模效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再次,对小型国有企业放开搞活。采取改组、
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
出售等形式,使大量的中小企业获得新的生机和发展,以满足社会的多样化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这些措施都会提高国有资产整体素质,使国有资产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从而更好地坚持国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
国企改革步伐加快
7,2,2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整体水平比较低,经济发展不平衡,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高,客观上要求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所必要的。非公有制经济包括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
个体经济的概念与特点
个体经济是以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经济个体经济以手工劳动为主,生产设备落后,规模狭小,力量单薄,是一种小私有经济。
在我国现阶段,个体所有制经济主要存在于城乡的手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和服务业中,是同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使用手工工具进行手工操作和分散经营相适应的一种所有制形式。
个体经济的作用
个体经济在经营方式和布点方面具有机动灵活、
适应性强、经营时间长等特点。它可以在较小的规模里充分利用零星资源,灵活发展生产,
扩大社会服务,促进城乡商品流通,弥补公有制经济的不足,方便群众,较好地满足劳动人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它还可以充分利用各种闲散的、辅助的劳动力,有利于众多的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劳动人民的收入。这些作用都是公有制经济在现阶段无法替代的。
个体经济的性质
个体经济在许多社会形态中都存在,一直是一种依附于特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经济形式的所有制类型。在我国,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绝对优势,个体经济在一定范围内的存在和发展以及它的经营活动,都必然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相联系。而且国家还通过立法、税收、行政管理等手段,指导和监督它的经营方向,使之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私营经济的概念
私人经济即私人经营的商品经济。在我国现阶段特指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主体的条件下,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
私人经济的性质
从本质上说,它是 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 。但它与资本主义社会里的资本主义经济存在着 差别,从外部关系看,它要受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管理,受到强大的公有制经济的制约,居于从属的地位; 从内部关系看,
私人资本主义企业的劳动者,作为全民所有制成员之一,不是完全丧失生产资料的无产阶级,他们主要是为了得到就业机会或较多的收入而受雇于私营企业的。
他们受到社会主义国家的保护,与雇主在政治上是平等的,对雇主的经营活动有监督的权利,可以检举它们的过度剥削和违法行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私营经济必然同优势的公有制经济相联系,并受公有制经济的巨大影响。因此,它的发展对社会主义经济是有益的,国家应保护其合法权益,鼓励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的发展。
私人经济的作用
在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条件下,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一,它可以集中和利用一部分私人掌握的资金,生产社会短缺的产品,组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流通,
满足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第二,与个体经济相比,它拥有较多的资金,较强的技术,规模较大,劳动生产率也比较高,尤其是沿海省份的一些私营企业,利用海外引进的较先进的技术,
开发新型产品。
第三,它能够吸收一部分剩余劳动力就业,使一些退休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继续施展所长,有利于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私人经济的消极影响
私营经济的发展也会带来一些消极作用,如生产和经营具有较大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与社会主义经济存在着矛盾的一面。有的企业采取违法活动牟取暴利,扰乱市场,偷漏税收,损害国家、消费者和雇工的利益等。
对这些消极作用,一方面要通过完善国家的政策、法令对它们加以引导、限制和监督,促进它们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竞争中促其健康的共同发展。
外资经济
通常统称为,三资,企业,即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和 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是我国在实行对外经济开放过程中吸收外资而形成的经济形式。
,三资,企业是根据我国法律,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我国政府批准,在尊重我国主权,接受我国政府监督和管理的前提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在中外合资和合作企业中,我方还掌握了部分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某些社会主义的经营原则。
这些企业在性质上虽有一定的差别,但总的看来,属于国家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因此,
从本质上说,它们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出资举办的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在中国境内与中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和经营的企业。
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亦称,外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单独投资或联合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并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利用外资的意义
在我国现阶段,允许和鼓励外资经济的存在和健康发展,有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一,它有利于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扩大我国的生产建设规模,有助于我国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
第二,可以提供资金,特别是外汇资金,可以弥补我国建设资金的不足。
第三,有利于学习国外的先进经营管理经验,提高我国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第四,有利于我们开拓国外市场,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提高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第五,有利于安排就业,培养一批技术人才和熟练工人。所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7,2,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为什么说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主要依据
第一,根本依据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一定社会的经济制度,即指构成该社会的经济基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摆脱不发达状况,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我国存在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是发展生产力所必不可少的条件。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我国又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因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构成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第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依据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自然是主体部分,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也只是其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同市场经济具有天然的亲合力。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于公有制企业改革成为市场主体,相辅相成、
相互促进,同样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需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把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的基础 区分开来。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指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经济基础,因而 只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制度的基础是指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特定阶段的经济基础,除了公有制主体,还包括非公有制经济部分。
二是要把 社会主义经济 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区分开来。
社会主义经济指 公有制经济,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基础作用的经济,除 公有制经济主体外,非公有制经济即私有制 也是市场配置资源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把 基本方针 和 基本经济制度 区分开来。
方针是人为制定的,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基本经济制度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过去提法是长期坚持的方针,现在确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我们要按照客观规律调整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结构,消除种种不正确的疑虑。
7,3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分配方式
7,3,1按劳分配方式的主体地位
个人收入分配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实现。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的个人收入分配必然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与多种分配形式并存。
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因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公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居主体地位,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支配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因此,与这种主体所有制形式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即按劳分配也就必然成为我国现阶段分配方式的主体 。
按劳分配方式的主体地位的含义
(1)在整个社会收入分配中,按劳分配是主体。
在全社会范围内,虽然存在多种分配形式,但由于在国民经济中公有制的资产占主要部分,在公有制经济中就业的劳动者占多数,因此,按劳分配在所有分配方式中必然居主体地位。
(2)在公有制企业中,按劳分配是基本的收入分配方式。
公有制企业中的个人收入分配不是纯粹的按劳分配,还存在着其他分配方式,如股息和公司债券利息分配、经营分配以及按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但是,在企业劳动者的收入中,体现公有制本质的按劳分配依然占较大比重,从其他非按劳分配形式中获得的收入只是补充。
(3)劳动者的 个人收入主要依靠 按劳分配收入。
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中还有一部分非劳动收入,
如股息、债券利息收入等。但劳动者的本职工作是公有制经济中的各种劳动,而不是各种投资活动。购买股票和债券的资金来源于劳动者劳动收入的储蓄,它所带来的非劳动收入只是全部收入中的一部分。
(4)公有制企业劳动者按劳分配的收入量,
是 其他所有制形式下劳动者以及非生产部门劳动者的收入水平 的 参照标准 。
在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条件下,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这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要求。
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客观要求和必然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标志和实现方配方式。坚持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在分配领域就必然表现为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如果否定或削弱按劳分配原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方式中的主体地位,就必须会损害与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第二,它是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基础 。
社会主义的目标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又必须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实行按劳分配为前提。 如果社会收入分配中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改变了,则会出现两极分化。因此,
为了维护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一方面要随着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生产的发展,逐步提高按劳分配收入的水平;另一方面要控制非劳动收入的增长,防止它冲击乃至取代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7,3,2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
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客观必然性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这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 多种所有制结构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 决定的。
第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除了作为主体的公有制以外,还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形式。
产品的分配方式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
我国现阶段的多种所有制结构,决定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而必然存在多种分配方式。
第二,市场经济有效运行,要求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进入市场,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原则。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生产要素所有权或占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原则,即凭借要素所有权或占有权获取收益。
我国经济学界关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不同理解 (背景资料)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按生产要素分配已经是不争的客观事实。但是,
对于如何从理论上说明这一现象。我国经济学界有不同的认识。有的学者认为,由于劳动、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在价值形成中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所以,社会主义的工资、利息、地租,不过是根据劳动、资本、
土地等生产要素所做的贡献而给予这些要素所有者的报酬。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就是在社会必要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基础上,按各种生产要素在价值形成中所做的贡献进行分配,或简称按贡献分配。(谷书堂主编:,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通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年版,第 141页)
另有学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其“错误在于混同了价值创造和收入分配问题,硬把取决于生产关系的收入分配说成是取决于生产要素在创造价值中的贡献”,“把特定历史阶段上索取权的合法性当作自然的必然性和永恒的合理性”。(吴易风:,价值理论新见解辩论,,,当代理论界的意见分歧,,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0年版,
第 58页)(引自逄锦聚、洪银兴、林岗、刘伟主编,政治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年 1月出版)
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容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然是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生产要素主要归公有制经济单位占有和支配,因而主要是公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例如,政府部门、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等单位的公有资产所有权或占有权,
出租或让渡土地、矿山、企业等所得的地租、租金等收益,向企业投资入股、购买债券、把货币存入银行等所得的股利、债息、利息等收益,凭自己占有的有利的设备、生产资源等生产条件取得的级差收益等。
这些公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必然有利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实力增强和按劳分配及共同富裕的实现。
除了公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外,非公有生产要素同样要参与收入分配。 例如,劳动者个人在银行存款、购买债券、投资入股所得利息、债息、股利,私人企业主所得利润,外资企业中外商所得利润等,都属非公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当然,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资本所有者按生产要素分配,不可避免地获取一定的剥削收入。我国社会主义处于初级阶段,要依法保 护个人财产所有权及其合法收益。 按生产要素分配,有利于充分利用生产要素资源,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意义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并行不悖的,两者相互结合,相互促进。
公有制企业劳动者按劳分配的收入和私人企业中劳动者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的收入,主要是产品价值中的 V。国家、集体、劳动者个人及私人资本所有者等不同投资主体,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收入,主要是产品价值中的 M。
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既可以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又可以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特别是公有生产要素分配所得的收益,最终归公有制经济单位占有和支配,按劳动者的根本利益进行分配。
其中,一部分通过 积累基金形式 扩大再生产和基础建设,为劳动者长远利益服务;另一部分通过 消费基金形式 用于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国防等,供全体劳动者共同享用,有利于提高劳动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背景资料)
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
是政治经济学需要认真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的讲话中提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的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认识。实现人民的富裕和幸福,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的财产也逐渐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样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所做的贡献。(引自逄锦聚、洪银兴、林岗、
刘伟主编,政治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年 1月出版)
7.3.3 收入分配中的公平与效率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 与 效率 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 。
公平 指一定社会中人们之间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合理化 。 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前提和保证,只有给劳动者充分的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公平,才能激发劳动者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的劳动积极性 。 但公平绝对不是平均分配,搞平均主义 。 收入分配上搞绝对平均主义不利于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 。 但过大的收入分配差距,尤其是非劳动因素造成的收入分配悬殊,也同样会挫伤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阻碍经济效率的提高,从而使经济发展严重受挫 。
效率 指在资源有效配置前提下经济效率的较高增长,
也就是投入与产出比率的较快提高 。 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 。 效率低下,就会直接影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长,就不能更好地为实现公平创造物质条件 。 没有效率作前提和基础的公平,只能导致平均主义和普遍贫穷 。 因此,不能把公平与效率割裂开来或者对立起来 。
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要强化市场机制在初次分配中的作用,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更有力地调动生产者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在初次分配上更多地体现效率;
同时,要强化政府对社会再分配的调节作用,
限制社会各类人员之间收入差距的过分悬殊,
在再分配时更多地体现公平,把市场效率与社会公平结合起来。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影响个人收入差距的两个基本因素
一是劳动的差别; 按劳分配以劳动作为个人收入的尺度,
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但是,以劳动这个同一的分配尺度,对待事实上不同的劳动者,必然会出现个人收入的差距。例如,劳动者的个人天赋、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的差别,使他们的劳动质量和数量就不相同,因而个人收入就有差距。
二是生产资料占有的差别 。 在现阶段,社会主义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由于经营状况等方面的差别,在不同所有制经济单位及不同企业之间、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之间职工的平均工资的差别都是十分显著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由于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方式的存在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使个人收入中形成除工资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由于投资主体向企业或社会投入生产要素的差别也会形成个人收入的差别。
正确认识个人收入分配差距
对于我国当前个人收入分配的差距,应当正确看待。
( 1)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和生产要素投资先富起来,是正当的、
应该的,国家是允许的、鼓励的。个人收入分配的差距,只要是对具有不同劳动技能和贡献的人的相应承认和报偿,
就是 公平的、合理的 。
( 2)有的人获得的高收入,与其劳动和资本的贡献极不相称,是不合理的 。有的人通过垄断经营、坑蒙拐骗、不劳而获、暴利偷税、巧取豪夺、贪污受贿、
化公为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 手段成了暴富。应当看到,这些人所获得的不正当的收入,是市场经济的分配体制和分配机制不健全的产物。
( 3) 现阶段的收入分配政策 是,既要有利于那些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 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针,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
( 4) 防止收入差距过大的基本方针 是:保护合法收入,
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对于各种投资和非劳动收入,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允许存在。收入过高,可以通过税收的形式加以调节,适当缩小收入差距。要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对侵吞公有财产和采取偷税逃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坚决依法惩处。整顿不合理收入,对凭借行业垄断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的,应予以纠正。对于违法经营牟取暴利的行为,
如偷税、假冒伪劣经营等,要依法取缔和制裁。
正确认识共同富裕
( 1)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标,它是对一切剥削阶级社会贫富不均、两极分化的剥削制度的否定。
( 2)共同富裕的目标同时不允许任何有劳动能力的人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并不是拉平劳动报酬上的差别,
不是全体社会成员在相同的时间内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因为即使在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下,人们的劳动有差别,劳动者的体力、脑力不同,体质强弱不同,
技能不同,向社会提供的劳动量也不同。根据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按劳分配原则,劳动收入也必然会有差别。
( 3)由于收入差别并不违背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恰恰反映了它的特点。因此,必须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依靠勤奋劳动与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这不仅可以调动先进者的积 极性,而且可以通过他们吸引和鼓励大多数人努力发展生产,勤奋劳动,从而为共同富裕提供物质基础。
( 4)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产生的差别,绝不是那种极少数人变成剥削者,大多数人陷入贫穷的两极分化的差别,而是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差别。
( 5) 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国家也必须采取适应的政策和措施,避免贫富程 度的过分悬殊,防止局部范围内的两极分化的可能性,一方面,要通过税收等手段对由于非劳动原因所导致的不同经济收入进行必要的调节;另一方面,对经济条件很差,致富困难较大的地区和劳动者,加以必要的物质、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
总之,社会主义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只是极少数人富裕和两极分化更不是社会主义,只有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
7,4 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7.4.1 社会主义阶段的长期性、艰巨性、
曲折性
社会主义在全世界的胜利,还需要经过一个长期、艰苦和曲折的发展过程。
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长期性及其原因
长期性是 指社会主义制度从建立到成熟并最终代替资本主义,要经历相当长的时期。
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原因决定的:
– 第一,社会主义所要完成的历史任务的特殊性。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是极大地发展生产力,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全民的文化教育水平,建立高度繁荣、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新社会,消灭阶级差别,
实现真正的社会平等和公正,为共产主义社会准备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这一任务绝不同于其它社会形态所面临的任务,它既崇高宏伟,又艰巨复杂,绝不是短时期里就能完成的,需要多少代人的努力才能完成。
– 第二,社会主义制度赖以建立的经济、文化基础的落后性。从社会主义发展历史来看,
社会主义革命几乎都是在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和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获得成功。这些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这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经济文化并赶上和超过资本主义国家过程的长期性。
社会主义发展的艰巨性
社会主义发展的艰巨性是 指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全新的社会制度,它没有成功的经验和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在其发展中,必须与传统的、旧的观念进行斗争,同时要与外部的敌对势力进行不懈的较量。
社会主义发展的艰巨性表现在:
第一,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消灭剥削关系和私有制基础上建立公有制和实行按劳分配制度的,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要与反映剥削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作斗争,要与旧的传统观念实行决裂。这些任务是艰巨而复杂的,必须付出巨大的努力才能实现。
第二,社会主义是一个崭新的社会制度,是在探索中前进的。它必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经验的积累,随着人们对客观规律的掌握,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断地加以调整 。这种调整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艰巨而又复杂的过程。
第三,社会主义国家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处于经济实力占优势的国际资本势力的包围之中,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既要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最终战胜资本主义;又要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这两个任务的极端艰巨性,决定了社会主义发展的艰巨性 。
社会主义发展的曲折性
社会主义发展的曲折性是 指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波浪式前进的路径。
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社会制度,它自身的成熟和完善,要有一个历史过程。社会主义建设是史无前例的事物,具有探索性。在这种探索中,既有成功又有挫折和失败。特别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由于客观条件差异和对经济发展规律认识不足,建设社会主义的难度更大,在工作中出现各种错误是不可避免的。社会主义制度正是在不断修正错误、
克服困难的过程中向前发展的。但是这种曲折绝不等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的最后失败。社会主义在成长时期的曲折不能改变社会主义最终必将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
7,4,2 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
无产阶级进行革命斗争的历史使命和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人类最美好的、最进步的、最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但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需要经过一个更长的历史过程。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科学地预见到共产主义社会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经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第二阶段或高级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人类社会只能先从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然后通过社会主义建设以及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逐步创造实现共产主义所必备的条件。
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所经历的两个阶段,因而它们并不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同一种社会形态即共产主义社会形态中成熟程度不同的两个发展阶段。
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必然经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部分质变到全部质变的过程,
因而社会主义的发展也必然会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我国是从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文化的落后,我们需要一个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只有经过长期的发展过程,才能进入成熟的、完全的或高级的社会主义阶段,即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设想的那种消灭了一切资本主义因素和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社会主义社会,从而才有可能再进一步向共产主义过渡。
由初级的、不成熟的或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发展为高级的、成熟的或发达的社会主义,再进而发展为共产主义,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奋斗才能实现。因此,明确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有利于根据现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不同状况,明确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和所要解决的主要任务,根据客观经济规律,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促进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生产关系的不断完善,最终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