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政策终结与周期
政策终结(policy termination)是政策周期过程的最后一环,但也被认为是承上启下的一环。近10年来,政策终结成为政策科学研究的一个热点;政策周期理论,则把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监控和政策终结的过程视为一个政策周期(policy cycle),而政治(政策)—经济周期理论则力求说明政策周期与经济周期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最后,从政策的长期发展看,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不同的公共部门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政策变化模式,这是政策变化(policy change)理论所要探讨的。
政策终结
决策者在政策评估获得政策结果的信息后,必须对的政策去向做出判断和选择:是继续、调整这项政策,还是终止该政策?如果决定终止,这就意味着该政策生命的结束。及时地终止一项多余的、无效的或已完成使命的政策,有助于提高政策的绩效。
政策终结概述
1.政策终结研究的兴起
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政策终结的研究在政策科学的发源地美国都是很少的。随着美国1994年国会大选使民主党凭借一篇关于精简政府的竞选纲领获得了两院的控制权以及其后美国再造政府运动的推展,需要终结的机构和过时的政策法规的增多,美国的研究者和政府官员都认识到了终结在美国政策研究和实践中的重要地位。政策终结的研究在美国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丹尼尔斯(Mark R,Daniels)在《公共项目的终结》一书中,对美国政策终结的研究的发展进行了回顾,我们不妨作简要的介绍。
1976年,《政策科学》杂志出版了关于政策终结的一期特刊。作为这一特刊的编辑,巴达克(Eugene Bardach)在导言守首次力图对政策终结为什么出现、如何出现以及会遇到何种障碍等问题做出概括。他的“作为一种政治过程的政策终结”一文是这期特刊的主要文章。该文对“终结的形式,由谁支持终结,为什么终结很少被接受,怎样减轻终结的困难”等问题作了分析,他将终结看作政策采纳的一种特殊场合——采纳政策A,就意味着终结政策B。
在这期杂志中,有本恩(Robert Behn)的一篇关于“马赛诸塞公共培训学校的终结”的文章,通过对这一成功政策终结案例的研究,他提出了关于政策和组织终结的12点建议。
对政策终结研究领域最有影响的人物还有考夫曼(Herbert Kaufman)和狄龙(P,Deleon)等人。考夫曼在他的《政府组织是不朽的吗?》和《时间、机遇和组织》两本著作中,考察了组织的活动,通过对大量政府机构的数据分析和整理,他发现组织并不像有机体一样经历“年轻、成熟、变老、最后死亡”的生命过程,组织在现实中生成和壮大,但是很少死亡。而公共组织比私营组织更难以在现实中终结,他认为,这是因为组织在发展中不断壮大,使组织自身抵抗终结的能力不断增强,而这正是组织难以终结的根本原因。只有在组织保持活动的能量和其他必要的资源流失以至于组织不再能适应环境时,组织才会死亡。考夫曼在组织死亡的研究领域里建构起基本的理论框架。
德龙则提出了一个关于政策终结障碍的理论框架(termination obstacles framework),它包括6种障碍:(1)心理上的抵触;(2)机构的持久性;(3)组织和机构对环境的适应性;(4)反终结的联盟;(5)法律程序上的障碍;(6)终结的高成本。
这三位学者的理论成果为政策终结领域的其他学者提供了研究途径或概念框架,被应用到具体的政策终结案例上。这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缪勒(Keith Mueller)等人应用了考夫曼的组织生命周期模型分析联邦卫生计划案例和地方政府重组的案例而诺里斯–蒂雷尔(Norris –Tirrell)则应用了德龙的政策终结障碍的理论框架分析非营利机构的组织终结——儿童伤残服务机构的解体。
新近的政策终结研究成果则体现在《国际公共行政学杂志》1997年的一期论政策终结的专刊上, 这期专刊的名称是“公共政策和组织终结”,收入了5篇论文,它们全部建立在先前论政策终结的文献特别是考夫曼和德龙的著作的基础上。
2.政策终结的概念从字面上看,终结是终止、结束之意。所有事物都有发生、发展到衰亡(终结)的过程。因而终结既是一种普遍的自然现象,也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例如,死亡、退休、破产等都是终结的表现。政策终结是一个专门的政策科学术语。从政策过程的阶段看,政策终结发生在政策评估之后,是人们采取的一种政治行为,是提高政策绩效的一种政策行为。政策终结不仅意味着旧政策的了结,而且标志着新政策的开始。
什么是政策终结?国外学者下了不同的定义。德龙认为,政策终结是“政府当局对某一特殊功能、计划、政策或组织,经过深入评估而加以结束或终止的过程”。丹尼尔斯认为,德龙的定义没有考虑到组织自身终结不合适政策的主动性,也不能应用于政府精简、削减预算的终结行为上来。因此,丹尼尔斯给政策终结下了一个不同的定义:政策终结是对政府项目、政策、组织的终结,也是组织为削减预算对自身的调适和政府服务民营化而产生的削减。关于终结与政策过程的关系,他指出:政策终结位于政策过程的末端,对一项政策的终结意味着一项新的政策的开始,所以政策终结也是一个发展的概念。还有西方学者将政策终结简要地界定为“对政府特定的职能、计划或组织的故意的结束或终止”。
因此,可以一般地将政策终结定义为:政策终结是政策决策者通过对政策或项目进行慎重的评估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中止那些过时的、多余的、不必要的或无效的政策或项目的一种政治(或政策)行为。
政策终结有三个特征:(1)强制性。一项政策的终结总是会损害一些相关的人、团体和机构的利益,遇到强烈的反抗。因此,往往靠强制力来进行;(2)更替性。政策终结意味着新旧政策的更替,是政策连续性特殊表现;(3)灵活性。政策终结是一个复杂而又困难的工作,必须采取审慎而又灵活的态度,处理好各种动因和关系。
政策终结在政策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政策分析学者对政策过程的阶段、功能活动环节做出了不同的划分。尽管他们所划分出的阶段或环节的多少不同,但多数学者将政策终结放在政策过程的末端,即最后的一个环节或阶段,将之视为理性化的政策过程的最后结果,或政策(政治过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然而,终结也往往被当作过程的开端而不只是末尾,即纠正一项错误的政策或一系列项目或修正项目的假定或构成成分的开始。因此,终结不只是对一项政策的了结,而且意味着修正或调整。
3.政策终结的实际意义及时地终结一项错误的或是已完成历史使命的政策意义重大。从政策终结的结果上看,政策终结的基本作用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节省资源。因为政策终结意味着政策活动的结束,某种机构、规划、惯例的终止,以及有关人员的裁减。因此,政策终结可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无效消耗,从而节省有限的政策资源。
(2)提高绩效。当一项政策在实施中失败,无法解决所面临的政策问题时,旧政策的终结就意味着新政策的启动、新规划的诞生以及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更新与发展,这无疑有利于更好地解决问题,促进政策绩效的提高。
(3)避免僵化。所谓政策僵化,指的是一项长期存在,没有及时予以终结的政策,在发展变化了的环境下,继续执行该政策,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成为解决问题的阻力与障碍,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政策终结可以避免政策僵化。
(4)优化政策。政策终结有助于促进政策优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人员的优化;二是政策组织优化。政策组织的优化是公共政策优化的核心内容,优化的政策人员只有在优化的组织机构中才能制定和执行优化的政策。
在当前我国,推进政策终结事业的意义重大。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许多不适宜新体制的旧政策应该予以终结。在机构改革和政企分开的过程中,一些不适应改革需要的机构需要终结;在政治体制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在致力于塑造一个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政府的一些机构、功能、政策需要裁撤或者更新。例如,行政审批的改革和政府一站式办公的推行都需要在政府部门内部对一些机构,规章命令进行必要的终结。如果不能及时地进行终结,将有碍于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终结过时的,失效的政策可以节省我国有限的资源,促进政策的更新。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重视政策终结工作。改革开放之初,各地在不同程度地遇到一些政策和法规上的障碍,原有的许多具体政策已不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不适应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但又没有宣布作废,及时终止,而新的政策措施也没有及时制定出台,许多应该办、能够办且应抓紧办的事情却办不成,贻误了时机,制约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有鉴于此,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及时进行政策清理,废止了大量的“红头文件”,为改革开绿灯。我国加入WTO之后,为了与WTO的法律框架相适应,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清理“红头文件”的工作,废止了一大批过时的或与WTO规定相抵触的政策。这种政策终结工作优化了相关政策,并提高了政策绩效。
但是,我国政策终结工作并不规范,它仍然是我国政策过程的一个薄弱环节。主要的问题是:一是政策终结的程序不合法。终结的程序不合法,政策出台是要符合法定程序的,其终结也是如此,“程序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程序是规范政府行为的经常性的、经过时间验证的现实有效的主要途径。然而在政策实践中,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终结的现象是有发生,特别是在地方政府,如一分红头文件就可以终结一项政策,这违背政策共识的程序,及政策最后要以公报、决定、决议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布。以发布红头文件来终结政策,会使政策终结过程出现随意性,也不利于细腻地理顺因为政策终结而带来的变动的利益关系。二是对终结的重视不够。理论界关于成功政策终结的案例的讨论和研究并不多,而一些政府官员也对政策的终结缺乏足够的重视,以为终结一项政策是靠命令就可以做到的事,而真正在终结的过程中碰到了障碍又没有足够的心理和策略的准备去解决面临的终结的困境。三是政策终结的力度不够,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加快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许多过时的规章、制度、命令、政策需要清理和终结。但是由于种种障碍因素的存在,终结的力度不够,一些过时的政策在今天仍然存在,例如,深圳市的二线关使香港回归以前因为为了防止偷渡现象而设置的,至今仍然存在,每天都有很多人因为过关浪费金钱和时间。
因此,推进我国政策终结的事业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十分迫切,它是加快我国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的重要一环。
二、政策终结的原因、类型与方式
1.政策终结的原因政策终结的一般原因是:(1)财政困难。财政赤字、税收减少等而导致政策或项目的终结;(2)政府的低效率。即政府机构的效率太低、成本太高而导致政策或项目的终结;(3)政治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以及价值观念的改变或冲突导致政策或项目的终结;(4)行为理论的变化。即关于人性、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应如何提供方面理论的变化导致政策或项目的终结;(5)学习。采用“试错法”方式,在政策实践中学习,随时终结那些错误的政策或项目除了节省政策资源,提高政策绩效等原因外,政策终结的原因还在于政策系统本身的自我更新的特性:一是政策系统是一个不断进行新陈代谢的系统,必须随着变化了社会经济发展以几国际形势的变化制定新的政策,而有时只有推陈才能出新,政策终结包括了这种推陈出新的过程;二是政策系统也是一个个不断与周围环境互动、修正自身的过程。无论是可利用的资源、所要解决的问题,还是政策的环境都处于一种不确定性变动的可能中。即使在决策中不存在责任和科学态度的缺失,经过科学论证的政策仍有可能在执行后,由于变化了的主客观环境而失效或产生负效应。政策分析过程只能减少政策失效或者负效应发生的几率,它并不能保证政策的成功。因此政策终结非常有必要。它在某种程度上是政策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对政策错误的一种补救。“由于现在的后现代社会的变化和不确定性,由于政策制定者无法准确预见现在的政策在将来的适应性,因此终结不能起作用的政策是政策制定者从他们的错误中吸取教训的途径之一。”
3.政策终结的类型政策终结有如下四种基本类型,它们所遇到的阻力依次递减,
(1)功能的终结。即终止由政策执行所带来的某种或某些服务;在政策终结的所有内容中,以功能的终结最难。因为一方面,功能的履行或承担,是政府满足人民需要的结果,若予取消,势必引起各方面的反对;另一方面,某项功能往往不是由某项政策单独承担的,而是由许多不同政策和机构共同承担的,要予终止往往需要做大量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机构的终结。伴随着政策终结进行的机构缩减或撤消,就是机构终结。有些机构是专门为某项政策而设立的,随着政策的终止,机构也随之撤消;有些机构,往往同时承担着多项政策和功能,某项政策的终止不足以导致机构的撤消。因此,通常的做法是通过缩小规模,减少经费等办法对机构进行缩减。伴随着政策终结进行的机构缩减或撤消,就是机构终结。机构终结的困难也比较大,因为它关系到有关人员的切身利益,在实施时难免遭到有关人员的强烈抵制,使得机构终结无法顺利进行。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在现实生活中看到许多本该随着某项政策历史使命结束而应裁撤的机构仍然存在的原因。
(3)政策本身的终结。与前两种终结相比,政策本身的终结所遇到的阻力较小。这是因为,就某项具体政策而言,其目标比较单纯,如教育政策、社会福利政策等,容易进行评估并决定取舍。另一方面,政策更改的成本远比功能转变、组织调整要少得多,因而容易得到实际部门的认可。再加上政策的可选择性较大,也使得政策本身的终结在操作上比较容易实现,不象机构终结那样受到多方面的牵制和约束,不容易操作,实行起来步履维艰。
(4)项目的终结。即政策的具体项目以及执行措施的终结。在所有终结内容中,项目的终结是最容易达成的。因为具体项目以及执行措施与实际问题连接,结果好坏或影响怎样有目共睹,容易达成共识。
政策终结包括了对功能、组织、政策和项目的终结,终结的难度却是递减的。功能是最难消失的,即使在组织被撤消以后,政策的功能也有可能由别的组织来执行,而组织又比政策难以终结,这是因为包括组织会牺牲某一项政策寻求自保、政策面对终结时能找到的同盟比组织少的四种原因在内。
4.政策终结的方式丹尼尔斯在《公共项目的终结》一书中认为,政策终结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政策效力减弱的自然老化;二是与强烈抵制政策终结的力量博弈,使其终结,这一过程需要运用终结的策略,也需要强有力的终结执行者,总之,这一过程困难重重。 一般而言,政策终结的主要形式有如下六种:
(1)政策废止。即直截了当宣布一项政策的废止。政府根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不定期地清理、废止了大量不合时宜、过时了的政策。例如,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当即宣布废止了830余项与WTO规则不相符合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政策替代。指的是新政策代替旧政策,但所面对的问题不变,所要满足的要求不变。在这里,新政策是对旧政策的补充、修正,目的是更好地解决旧政策所没有解决好的问题,以充分实现政策的目标。
(3)政策合并。指的是旧政策虽然被终止了,但政策要实现的功能并没有取消,而是将其合并到其他的政策中去。合并政策有两种情况:一是将原有的政策内容合并到现有政策中,作为现有政策的一部分;二是将多个旧政策经过调整,合并成一个新的政策。比如,国务院将原来由各部委分别颁布的一些有关联的单行规章或条例合并成一部完整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来颁布实施,这样就具有了更高的政策权威,也便于各地更好地执行。
(4)政策分解。指的是将旧政策的内容按照一定的原则分解成几个部分,每个部分各自形成一项新政策。当原有的政策过于庞杂,目标众多以致于影响到该政策的有效执行时,常常采用分解的办法,将原政策按主要的目标分解成几个较小的政策。这样有利于执行者明确政策目标,提高执行效率。
(5)政策缩减。指的是采用渐进的方式对政策进行终结,以缓冲终结所带来的巨大冲击,逐步协调好各方关系,减少损失。主要表现形式有:缩小对政策的资源投入,减小实施范围,放松对政策执行的控制等等。政策缩减的另外一种方式是,把政策中过时的不合时宜部分废除,而保留了原来政策中合理的部分。
(6)政策的法律化。一项经过长期实行,确实有效的政策,为了提高其权威性和强制力,经过立法机关或授权立法的行政机关的审议通过,上升为法律或行政法规。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政策终结。
  三、政策终结的障碍 
政策终结并不是向人们想象的那样是自然而然的结束过程,而是一种需要采取行动的过程。由于政策终结涉及一系列的人员、机构和制度等复杂因素,因此,政策终结碰到许多困难或障碍。了解这些问题和障碍的所在,有助于采取合适的终结策略。
1,相关者的心理抵触
“那些与政策相关的人员都愿意看到政策继续存在下去,却很少有人喜欢听到计划失败或计划改变。”这种心理上的抵触往往在政策面临终结时会表现的尤为明显。对政策终结存在抵触心理的主要有三种人:(1)政策受益者;(2)政策制定者;(3)政策执行者。政策制定者不愿意承认他们制定的政策不再有存在的必要,更不愿意承认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所犯的错误;政策执行者不愿意看到政策的被终止;政策受益者不愿意既得利益受到损失。这三类人的心态,往往成为政策终结的首要障碍。这种心理障碍的存在,又使人们在解释政策失败时,常常倾向于从环境因素中去寻找原因,而不愿检讨政策本身的失误。
2,现存机构的持续性政策执行机构有如其他社会政治组织一样,都具有寻求生存和自我扩张的本性,哪怕它已经无事可做,没有再存在的必要,情况也一样。这就给政策终结带来很大的困难。机构的持续性表现在三个方面:(1)机构的惯性。当不同的机构相互配合并开始执行某项政策时,一种惯性就油然而生了。机构的惯性使政策执行一旦开始就很难停止。如果要想修改其方向或让其停下来,必须从外部施加很大的力量才能做到。这是因为机构所固有的惯性,使它本能地反对任何变化的要求。(2)机构的生命力。机构如同人一样,生存的能力很强,“某一机构存在的时间越长,它被终止的可能性就越小,经过一定的时间,会形成对它的继续存在的条件和支持”。当政策终结危及到组织机构的生存时,它会千方百计地减轻所面临的压力,或改变策略,或调整结构,想方设法地延续政策终结的进程,给政策的及时终结带来消极影响。(3)机构的动态适应性。在评估者眼中,机构是相对静态的。但是,机构本身却有一种动态的适应性,可以随环境和需要的变化而产生变动,甚至能针对政策终结的各种措施来调整自己的方向,使终结计划夭折或破产。正如查尔斯·琼斯在《公共政策研究导论》中所指出的:“组织机构是动态而不是静态的,它会调整自己的方向以适应变化了的要求。”这就导致增加终结的困难。
3,行政机关的联盟执行某项政策而获既得利益的行政机关,往往会在政策面临终结时结成联盟,共同反对政策终结。这些反对终结的行政机关,一方面会要求其内部成员齐心协力共同抵制终结;另一方面则互相团结、拉拢和接近政府内外有影响的人士抵制终结。这种执行政策既得利益的行政机关“一旦它们结成一个共同体,就能有效地威胁政策终结行为”,使政策终结无法进行。这是因为行政机关比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更有便利的条件进行政治活动,它们可以利用自身有利的地位影响公共政策。
4,利益集团的阻碍由于公共政策大多涉及利益与价值的分配,因而各利益集团必然千方百计地努力影响公共政策。当政策终结迫在眉睫时,反对政策终结的利益集团为维护既得利益,必然会采取各种合法或非法的途径如游说或行贿等,以阻止政策终结。西方公共选择理论证明,利益集团的力量很大,他们总能左右公共政策,他们和政治家、政府官员互相利用,形成一个“铁三角”。利益集团的存在,使得公共政策终结更为困难。拿深圳的二线关为例,它的无法终结,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利益集团的存在,这就是房地产商,由于长期以来二线关的存在,在深圳几乎形成了这样一种共识:住在关内要比关外高人一等,因此关内要比关外的房价高出一倍,撤关无疑是这些房产商不愿意看到的,也是由过分优越感的关内人士不愿意看到的。
5,法律程序上的复杂性任何政策的确定和组织机构的建立,都是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的,同样,政策的终止和组织机构的撤消,也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办理。政策制定要通过法定程序,政策终结也要通过法定程序。程序上的复杂性往往影响政策终结的及时进行。立法机关在考虑终止某项政策或法律时,往往顾虑重重,举棋不定。因此,许多政策经终结行为因此受阻于法律的滞后性。
6,社会舆论的压力
“公共舆论确定了公共政策的基本范围和方向。”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所形成的社会公共舆论,不能不对政策终结产生影响。在当代随着新闻传播技术的日新月异,公共舆论借助于新闻传播媒介可以渗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和每一个角落,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和巨大的社会冲击力。因此,西方国家称公共舆论为与立法、行政、司法并立的“第四种权力”。如果某一项需要终结的公共政策受到舆论的广泛支持,无疑会受到极强的阻力,“当选的公共官员如果公然无视公共舆论,并且不把其作为他的决定准则中的一种,那么他简直是愚蠢透顶;而且可能会发现自己是民意测验中的不幸人物。”
7,高昂的成本政策终结高昂的成本也是影响政策终结实施的一个关键因素。政策终结的成本有两种:一是终结行为本身要付出的成本。本恩的12条建议中的第9条是接受短期内费用的增加(accept short-term cost increases)。有时,在短期内终结一项政策的花费要比继续这项政策的花费要多,比如终结执行者要为裁减下来的人员安排新的岗位和就业机会,或者对政策的受益者进行利益的补偿。但是就象中国的一句古话:“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为了以后的发展接受暂时的代价是值得的。
二是现有政策的沉淀成本。沉淀成本是指投入决策、某个计划或某个项目的时间、资金或其他资源的无法弥补的花费。它限制了目前投入的选择范围。也就是说已经在政策上投入的资金人力制约了决策者下一步的行动计划。这是错误政策终结的障碍。政策终结者总是进退维谷,进即追加投资,只会造成更大的损失;退即不追加投资,要面对的是已投入的资金由于政策终结无法收回的结果。现行的政策或组织机构已经投入了巨额成本但没有得到回报,政策决策者面对投入的沉淀成本,往往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而政策投入的成本越高,终结者下决心终结的难度就越大。此外,终结有风险,对终结一项政策后的结果不确定。事实上,政策终结后采取的新政策并不能保证一定带来更好的结果。着也使终结者难以下终结的决心。
综上所述,政策终结的障碍可以归结为两类:一类是不可避免的障碍(逻辑上的障碍)。包括人们害怕变革的心理,沉淀成本的存在,政策受益者的心理抵抗,机构的持久性,政策终结自身的成本和法律程序上的障碍。这或者基于人性,或者基于组织的特性,或者基于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另一类则是政治上的障碍(非逻辑上的障碍),包括政府决策者责任的缺失,利益集团的寻租,舆论的被操纵。这种障碍在事实上存在,但是可以通过提高行政者素质和责任感,加强立法和监督的努力来降低其作用力。
四、政策终结的策略作为一项困难的政策行为,政策终结要求政策决策者运用高度的智慧和技巧,采取灵活的策略,加以妥善处理。所谓政策终结的策略是指在政策终止过程中智慧和艺术的运用,实质上它也是一种政治过程。本恩的12条关于政策终结的建议大部分是关于终结策略的,结合我国的政策实践,政策终结可以采取如下策略:
1,重视说理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力量为确保政策终结的顺利进行,政策决策者首先应该重视做好说理工作,消除人们的抵触情绪,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应该通过有效的说理工作,让人们明白:政策终结并不是某些机构或个人前途的丧失,而是改变劣势、寻求发展、迈向成功的新机会。
政策终结支持者的态度和人数的多寡,是决定政策终结成败的关键。政策终结的倡导者必须努力争取各种支持力量,求得政府机构内外的人们的理解,以推动政策终结的实现。特别是一些涉及面较广的政策;扩大宣传,通过说理,消除人们的抵触情绪的策略。一项旧政策的终止,总会影响到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为了减少阻碍,可以通过媒介广为宣传,说明理由,消除人们的疑虑,提高其思想认识,使他们明白该项政策的终结并不是某些团体或个人前途的丧失,而是改变劣境,寻求发展的新机会。
吸引社会公众参加对政策的评估,适时地公开政策评估结果,是积极争取潜在支持者的最好方法。这样可以使人们充分认识到旧政策的弊端,从而转向支持政策的终结。但由于政策评估本身存在的困难和影响评估公正结论的诸多因素的存在,使得人们往往对评估结论产生怀疑。因此,政策终结者在采用这种方法促进政策终结时,必须使评估结论经得起实际的检验。
可以采取争取第三方力量推动的策略。例如,争取上级政府、兄弟单位或中间力量的支持,以尽量减少反对力量。还可以利用个人威信,在一定的团体、机构中会有若干有较高威信的人,这些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如果争取到这些人的支持,可以获取民众较高的信任,较为顺利推行政策的终结。
可以利用群体的规则、规范、压力、归属感和目标等来争取支持力量(这里的群体包括正式的工作团体和非正式的人群组织)。群体对其成员具有强烈的制约作用,运用好群体的一致性,可以有效制约部分成员的抵制作用。
注意利益补偿。对因政策终结利益上受到损失的群体给以一定的补偿和扶助,以减小组织、人员对政策终结的抵制。
做出必要的妥协。在遇到强大阻力时,例如反对力量结成了坚固的联盟,适当作些妥协、折衷,以更好实行政策终结,换取目标的实现。这也是现代社会多元化、民主化的一种体现。但在妥协中要把握的是:做到有原则、有条件的退让,要把握底线。
2,旧政策终结与新政策出台并举人们一般都不愿意看到政策终结,然而人们一般很少会立刻反对一个新的、较佳政策的出台。因此,为了缓和政策终结的压力,可以采用新政策出台与旧政策终结并举的方法,及时地采用新政策替代旧政策,使人们在丧失对旧政策期望的同时得到一个新的希望。这种做法往往可以大大减少关于政策终结的争议和阻力,削弱反对者的力量。
国外学者在研究了大量政策和组织终结案例之后发现,终结更像是一个旅程而不是说就是目的所在,许多被终结的政策只是被继承或者替换了。也就是说,在旧政策终结后,及时出台新政策来替代,以免出现脱节,引起形势失控。一些具有重大影响或者关系到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政策常常就是运用这种方式。例如,1997年我国废止了原来实行几十年的单位福利分房政策,为了尽量减少震荡,国务院又相继出台了商品房贷款政策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3.选择有利的终结时机和焦点考夫曼在《时间、机遇和组织》一书中认为,机遇对成功的政策终结至关重要。的确,选择恰当的时机是政策终结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有时,政策终结成功与否完全依赖于时间和机遇。这种时机有:国家的重大政治事件的发生,战争的爆发,外交上的重要决议或因旧政策的执行所引发出的重大事故等等。在这种时机时,民众往往会高度一致,支持政府的决策。这种策略的另一种形式是“转移公众焦点”的策略,即政府将公众注意力的焦点引到另外的事件,以降低公众对政策终结的关注,进而减少终结阻力。这也是一些外国政治家们常用的伎俩。
将注意力集中在政策的错误和危害上,为人们展示一个终结应该终结的政策后的美好前景。终结的执行者有必要为需要终结的政策列出一份罪状,例如在美国的田纳西州的医疗政策被终结时,负责这一工作的部门(DFA)列出了它的四大问题:膨胀和不受控制,僵化,没有惠及贫穷者,滋长了人们对福利的依赖性,成本的增加大量需要税收的支持以至于不得不削减其他种类的公共服务。然后,指出了三条出路:增加税收,削减服务计划,从根本上加以改变。既然又这么多危害,结果这项医疗政策的终结很快得到了人们的支持。
4.,力场分析”、传播试探性信息与“闪电”策略
“力场分析”策略也叫做知己知彼策略。在政策终结前,必须斟酌政策终结的“政治情境”,即了解赞成或反对终结的团体的力量虚实,所持的立论基础,所获得的支持程度及可使用的资源等。这样就需要加强社会调研,及时获取反馈的信息以了解民众心态,估测所涉及的地方和利益团体的影响、损失程度,从而做到心里有数,沉着应对,削弱反对势力,扩大支持基础,顺利实现政策终结。
所谓传播试探性信息,就是政府在正式宣布终止某项政策之前,在一些非正式场合,流露出进行终结的信息,以测定公共舆论对这一行动所持的态度。这种试探性的政策终结方法,有助于引起公众的广泛讨论,从而认清政策终结的必要性,减轻舆论给终结带来的困难。
保密或“闪电”策略。一些事关重大的政策,从国家、民族整体利益的长远角度出发,贻误了就会造成严重后果或错失良机;而预期该政策的终结因各种因素影响,如放出试探信息采取渐进措施反而可能遭到强大阻力时,政府就事先对有关信息保密,忽然宣布某项政策终结,运用政府强制力予以推行。过后,政府往往向群众强调要服从大局并极力予以安抚。
5,正确处理政策终结与政策稳定、政策发展的相互关系正确处理好政策终结与政策稳定、政策发展的关系,对于促进政策终结有重要意义。因为无论是政策决策者还是政策执行者,大都非常重视政策的稳定性,担心旧政策的终结与新政策的出台,会使人们产生政策多变的错觉,往往难以做出决断;即使是做出了决断,在实施政策终结的过程中也顾虑重重。处理好政策终结与政策稳定、政策发展的关系,具体的要求是:
一是要处理好政策稳定和政策发展的关系。政策具有稳定性的特点,朝令夕改会令公众反感。它是与政治、经济、社会的稳定是息息相关的。同时,政策是一个动态过程,“它不仅仅是一项决议,而且包括目的、计划、规划以及实现它们的程序。”因为政策问题和政策环境是时时在改变的,政策应当适应形势的需要,所以政府的政策要因地、因时制宜。
二是应同时处理好被终结的旧政策与其它相关的政策的调整。一项政策一般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多项政策相关。而新政策的出台,也应做好各种辅助政策的制定。例如,中国政府实行国有企业改革,打破原来的职工铁饭碗制度;同时,为了保持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配套政策,对下岗工人实行各种优惠措施,鼓励再就业,最大限度地消除国企职工的抵触,保持了社会稳定。
三是注意保留原来政策中富有成效的、合理的部分,以尽可能地保持稳定,实现发展。事实上,大多数政策是在原有政策及其后果的基础上产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查尔斯·林德布洛姆认为决策是渐进的,公共政策不过是政府活动的延伸。决策者通常是以现有的合法政策为主,在旧有的基础上把政策稍加修改。因为一种和以往政策越不同的方案,就越难预测其后果;一种和以往政策越不同的方案,就越难获得一般人对这项政策的支持,其政治可行性就越低。
总之,政策终结很少出于经济的评估的考虑,终结行为是高度政治化而又难以实施的;成功的终结需要争取终结的反对者的合作;终结经常大多来源于理念的革新;终结和政策的再生如影相随;终结是否成功难以预料;终结处于一个“有多少人支持,就有多少人反对”的尴尬境地。
第二节 政策周期
政策本身是一个运动、发展的过程,旧的政策渐趋终结,新的政策不断产生,从而形成政策循环往复的周期现象。政策周期的研究有助于防止政策僵化,促进新的、充满活力的政策的产生。在这一节中,我们将讨论政策周期理论以及我国特有的政策周期现象等问题。
一、政策周期的内涵无论是在政策内部,还是在政策外部,政策周期现象都是广泛存在的。那么,什么是政策周期呢?
政策周期是指政策经过制定——执行——评估——监控——终结这几个阶段后形成了一个周期;同时它还表明,新的政策往往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常常是原有政策的延续,是为适应新情况对原政策加以修调整,从而形成政策的一个新周期,实现新老政策的交替循环。
政策周期理论最早由美国政策学家C.O.琼斯提出来的。他在分析政策过程时,提出一种旨在合理系统地考察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的分析框架,这个政策过程分析框架便构成了政策周期理论的雏形。琼斯认为,政策过程架构的基本要素有:感知/定义、界定、汇集或累加、组织、确立议程、方案形成、合法化、预算、执行、评估和终结。他根据系统分析的概念,将政策分析过程分成五个阶段:(1)问题认定,即从问题到政府的阶段;(2)政策发展,包括方案规划以及合法化等功能活动,即政府为解决公共问题而采取行动的阶段;(3)政策执行即政府解决问题的阶段;(4)政策评估,即由政府回到政府的阶段;(5)政策终结,即问题解决或变更阶段。
从结合我国政策实践出发,我们认为,一个完整的政策周期应包括制定——执行——评估——监控——终结这几个阶段。政策制定是核心;政策执行是关键;政策评估是对政策方案合理性的最具权威的检验;政策监控是政策运行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贯穿于政策过程的始终,通过政策监控,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偏差,从而提高政策绩效,实现政策目标;政策终结则意味着一个旧周期的结束。
不同政策周期的时间长度是不一样的。这种决定时间长度的因素很复杂,但主要和政策目标的大小远近、环境变化以及实施的难易相关。一般说来,政策目标越大越长远,环境情况变化越复杂,实施难度越大,政策的周期越长;反之,政策周期越短。政策周期的长短还与具体政策的情况相关,一项错误的政策,人们自然希望它的周期短一些,尽快结束;一项经实践检验是正确的政策,人们可能也希望它的周期短一些,尽快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便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如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
政策终结的研究既是一个政策周期研究的终点,又是一个新周期产生的起点;它既意味着一个旧周期的结束,又意味着一个新周期的开始。由于政策周期还意味着新旧政策的循环,因此,政策周期理论的研究还包括对新旧政策二者之间关系的研究。新的政策往往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常常是原有政策的延续,是为了适应新情况对原政策加以修改或调整,使政策又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从而形成政策的一个新周期,实现新老政策的交替循环。因此,从政策之间的相互关系角度看,政策周期是政策的辨证运动,其核心在于政策自身的扬弃,这种扬弃导致政策不断吸取养分,不断吐出糟粕,从而获得发展的内在力量。
此外,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政策周期是指政策这一社会政治现象所经历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运行周期。政策是政党、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为实现一定目标而规定的行为依据和准则。它本身有一个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极为低下,没有剩余产品,没有剥削,为了协调人们之间的共同劳动,为了使社会生活得以正常进行,在原始氏族内部,已经出现了某种为氏族成员所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这就是原始的风俗习惯,它起着类似政策的功能,是政策的原始形态,被称之为“准政策”。随着氏族社会的解体,阶级的出现,原来用以规范原始人群社会生活基本准则的风俗习惯——“准政策”,无法适应新的社会共同体的需要。这时,伴随国家而来的是一整套官吏体系。它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将统治阶级在特定时期所要达到的目标规范转化为社会全体共同成员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这种规范化了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政策”。政策如其他事物一样,有一个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从时间上看,政策随社会的发展变化经历了其原始社会政策形态、阶级社会政策、社会主义社会政策这样一个发展过程;从政策自身来讲,政策的作用方向、决策形式等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同理,如同阶级和国家一样,政策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将随着历史的进程而灭亡。这是政策这一现象在人类历史上的生命周期。政策二、研究政策周期的意义政策周期的研究具既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就理论意义来说,政策周期研究可以丰富公共政策分析的理论内容,完善政策科学的理论体系。目前,政策科学不仅已成为西方政治学中富有活力的新学科,而且也成为西方经济学的核心,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各个流派,无一不以提出一定的政策主张作为理论研究的根本任务。经过十几年的探索,我国的政策科学研究已经起步,建立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科学学科体系已是大势所趋。但是,在已有的研究中,对政策周期的探讨要么语焉不详,要么没有提及,而对一个完整的政策科学学科体系来说,政策周期理论又是不可或缺的。因此,研究政策周期,将填补我国政策科学研究中的一个理论空白,并为促进政策科学的发展及其应用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政策周期研究的实践意义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这是因为,通过政策周期阶段化的研究,可以优化政策制定系统,促进政策决策的科学化,减少政策制定的失误,确保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它有助于我们通过对已往政策周期的研究,吸取经验教训,克服政策制定上的缺陷,确立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和程序化,促进有中国特色政策制定体系的建立。
第二,巩固和发展现行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是因为:(1)通过对政策周期的研究,政策制定者可以了解政策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标,政策执行是否出现了偏差,以及随着条件的变化,是否需要进行追踪决策;(2)政策制定者可以依据对政策周期进行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做出是否坚持原政策,是否修改原政策,或是终止原政策制定新政策;(3)通过对政策周期的研究,政策制定者可以根据原政策成功或失败的经验教训,使建立在原政策基础上的新政策在新一轮的周期中扬长避短,提高政策的功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是由政策本身的严肃性决定的,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我国政策领域中出现的诸如政策之间缺乏连贯和衔接,“撞车”现象时有发生,政策朝令夕改等问题,通过对政策周期的研究和分析,都是可以避免的。
第三,推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市场体制、政治体制的全面改革之中,改革给我们带来了生机,改革给我们带来了希望,改革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通过对各项政策周期及其互动关系的研究,制定出一整套相互配套的改革政策,以在新体制内部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可以推动改革开放事业。同时,市场发育和完善,离不开科学、合理的政策的推进。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改革的深入,哪些政策要淘汰,哪些政策要完善,哪些政策要制定,这些都离不开政策周期的研究,如果理论研究跟不上,不能及时地回答政策领域中提出的新问题,经济发展就不能顺利进行。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对各项政策周期的研究是不够的。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科技等领域,不论是政策决策者还是政策研究人员对这方面的关注都不够。忽视政策周期的研究造成了相当不利的后果:缺乏从整体上思考问题,不能很好地按照各种体制之间、政策之间以及每一个政策过程的各个阶段之间的互动关系和逻辑顺序,协调配套地进行改革及制定政策,以至于往往单项推进,孤军深入,导致系统结构不合理、政策不配套,出现某些混乱。由此加强对政策周期的研究,可以更好地处理好这些关系,促进政策的协调配套。
  三、政治-经济周期政策过程与经济过程不可分离,它们相互作用,综合影响。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政策作为一国政府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手段,用以纠正市场缺陷时,政策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就更为密切。当政策干预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时,经济就逢勃发展;当政策干预与经济发展相悖时,经济就呈现出波动、萎缩乃至停滞状态。由于政策本身是一个运动的周期过程,周期性的政策变化必然会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使经济发展随着周期性的政策变化呈现出不同的发展周期。
在政策周期与经济发展周期的关系问题上,西方学者提出了著名的“政治-商业周期”或“政治-经济周期”理论。他们认为,在西方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体制条件下,国家日益干预经济和社会生活,政治(政策)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往往以“政治-商业周期”的形式出现。在西方,民选政府在循环反复的大选周期中运作,它们采取的政策类型随选举周期的时间而变化;在选举前采取受选民欢迎的政策,而在选举后采取不受选民欢迎的政策。
我国政策周期变化与经济发展也呈现出来的周期之间的相互关系。建国以来的经济发展历程表明,中国经济波动的根源主要就是来自于政策周期变动形成的外部冲击,其表现为:一是中央政府的政治动员冲击所引起的经济扩张期;二是中央政府的政治命令冲击所引起的经济收缩期。周期性的政策变化使经济发展处于经济扩张期和经济紧缩期的交替变换之中,并呈现出如下的特点,经济扩张期与历次党代会或重要人代会具有一一对应关系;每次经济收缩与历次政府经济紧缩政策相关。经济扩张政策与经济紧缩政策相互交替变动,构成了中国特有的政策周期(我们在下一目对这个问题展开分析)。
四、我国的政策周期及其特点不少学者曾对中国的政策周期作过探讨。艾克斯坦(Alexander Eckstein)很早就发现中国存在“政策周期”现象,他认为中国的政策周期根源于中国的决策结构和价值系统。克拉克(Christopher M,Clarke)认为,中国领导人的政策框架时间是不断变小的。在20世纪80年代初,一个计划还有2—3年的时间,然后作适当的调整和改进;在80年代中期,则缩减到一年时间;到了80年代末,就变成一个季度了。郑竹圆分析了1953——1981年我国的经济策略,发现在这30年的时间里,几乎没有一个经济增长战略能够延续6年以上。老百姓也晓得中国存在政策周期,“党的政策象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这种形象的说法反映了老百姓对政府政策易变性和周期性的普遍看法。从建国以来的经济发展历程来看,我国确实存在政策周期现象,且表现出自身的特点。
从一项具体政策来看,一方面由于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方面体制、制度不完善;另一方面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差异大,发展不平衡。因此,在我国,一项政策并非完全按照制定——执行——评估——监控——终结的程序进行,而是表现为传达期、贯彻期和变通期。这是中国政策周期表现出来的一个显著特点。
所谓传达期,即“传达动员”阶段。传达动员形式有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的有组织的内部传达,这包括传达中央文件,中央领导人讲话,中央领导人指示,中央全会精神;另一种是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动员,这包括公开发表中央全会公报,中央领导人正式报告,两报一刊(指《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社论,或者《人民日报》社论。前者借助共产党的组织系统,后者借助现代通讯工具。在很多场合下,先是内部传达,然后公开动员。通过广泛使用新闻媒介,大张旗鼓地制造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这种政治动员作用十分有效,能够广泛动员全社会各种力量,形成全民族的凝聚力,在极短的时间内集中各种资源。
所谓贯彻期,即“贯彻实施”阶段。在传达中央精神之后,各地方开始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地方政府作为当地人民的“父母官”,受到当地人民迫切改变经济面貌的强大压力,“为政一方”就要“造福一方”。任何一个地方领导人都晓得,中央的发展目标是众所周知的,如果他们提出一个较低经济增长率的目标,即便是符合当地发展条件,也会被当地人民和下属官员视为无能,只能提出一个较高的经济增长率目标。中央提出的发展目标等于规定了地方发展目标的下限,只要中央变动和提高发展目标,就意味着地方必须变动和提高发展目标的下限,党中央把经济增长率指标由6%提高到8~9%,这就逼使省的经济增长率指标至少要提高到10%以上,相应地,地、市、县的经济增长率指标则会抬得更高,层层加码,逐级放大,结果,就出现相互攀比,一哄而上的局面。
所谓变通期,即通常所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阶段。政策执行之后,决策者常常会碰到这样的问题:政策实施效果与决策者的预期目标不是相互矛盾,就是差距甚远,出现“政策走样”、“南辕北辙”。这是因为从根本上说,政策是对利益的分配和调整,地方政府从本地区利益出发,以地方利益为标准,想出各种变通方法,不是我行我素,肢解、曲解、抵制中央政策,就是另订对策,对付中央,阻碍了政策的顺利推行。在这种情况下,决策者被迫实施调整,采取新的政策,又重新进入下一轮的政策传达期、政策贯彻期和政策变通期。
从政策与政策之间的更替来说,我国的政策周期一般较短,政策目标不断调整,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这在经济领域表现突出。这在建国以来的经济发展史上,有不少事例可以证明。比如,在1958年“大跃进”期间,将当年工业总产值增长率指标修改为33.0%,农业总产值增长率指标修改为16.2%;1991年3月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年规划”目标是,在2000年GNP比1980年翻两番,平均每年经济增长率指标为6%左右,明确提出“坚定不移地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而到1992年的十四大和1993年的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要求重新修改“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发展目标又改为提前到1995年实现GNP翻两番,经济增长率指标提高到8~9%,经济发展指导方针改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经济领域的“经济政策周期”现象还表现在经济扩张政策与经济紧缩政策的相互交替变动上。经济扩张政策有以下主要表征:追求经济增长率和高经济指标;重工轻农,刺激工业生产增长;刺激社会总需求膨胀;搞赤字财政,扩大财政开支;实行通货膨胀政策,超额发行现金;扩大市场机制范围。减少指令性计划指标;向地方下放权力,强调地方积极性。与此相反,经济紧缩政策则有以下特征:稳定经济增长率,降低通货膨胀率;重农轻工,扶持农业生产增长;控制社会总需求膨胀,压缩投资,抑制消费;实行财政收支平衡,压缩财政开支;实行稳定通货政策,控制现金投放量;加强计划手段和行政手段,控制价格;强调中央权威,地方服从中央。
在我国,党代会或重要人代会具有很强的政治动员作用,产生新的领导人,提出新的奋斗目标,拟订新的经济计划,发出新的战斗动员口号,实行使经济繁荣的扩张政策。政治动员获得地方政府、厂商和老百姓的积极响应和一致拥护,导致经济高涨。“经济过热”的代价往往是在召开党代会之后的一、二年内显现出来,这包括通货膨胀急剧上涨,基本建设规模愈来愈大,各方面关系绷锝愈来愈紧,等等。这时候,领导层不得不召开紧急会议,统一思想,立即做出决议,被迫实行经济紧缩政策,结果经济严重衰退,中央政府只好再次采取经济扩张政策,进入新一轮的循环。
通过上面的分析也可看出,周期性的经济政策(经济扩张——经济紧缩——再扩张——再紧缩)导致了经济发展不断呈现繁荣——衰退——再繁荣——再衰退的循环变化过程,对形成经济波动,加剧波动幅度起着关键作用。这也在政策周期理论中得到证明:政府交替执行扩张性政策和紧缩性政策的结果,造成了扩张和衰退的交替出现;政府企图保持经济稳定,实际上却在制造不稳定。为了充分就业,政府实行扩张性财政和货币政策。但是,在政治上,财政赤字和通货膨胀会遭到反对。于是,政府又不得不转而实行紧缩性政策,这就人为地制造经济衰退。这是政府干预经济所造成的新型的经济周期。
为什么会出现政策周期性变动的现象?其根源于中国国情的现实性与领导人发展目标的主观性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具体表现为:第一,中国发动工业化时间太晚,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出现经济增长,比发达工业化国家滞后了100—200年时间,中国是现代化的后来者;第二,中国工业化起点太低,中国50年代人均产值仅及发达国家工业化初期水平的1/4~1/10,难以避免出现人均收入绝对差距日益扩大的现象;第三,中国总人口庞大,人均资源占有量和消费量与发达国家的人均水平差距过分悬殊。人口持续增长,耕地面积不断下降,人口与资源矛盾相当尖锐;第四,中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大多数,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大多数。中国农村的工业化、现代化任务还相当繁重,人口不断迁移,劳动力不断转移还需要相当长的发展过程;第五,中国各地区发展极不平衡,不仅存在量广面大的十分落后的农村地区,还存在十分贫穷的欠发达地区以及大量的绝对贫困人口。这是人口众多发展中国家的主要欠发达特征之一。这一现实性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在一个相当短的时间内改变经济落后面貌,赶上发达国家。中国的发展是一个长期和艰巨的过程。
然而,领导人之所以对国家发展抱有主观的、脱离现实的期望,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出于作为落后大国领导人的责任感。科尔内指出,突进通常出现在贫穷落后的国家。他认为,对落后的认识,以及人类的嫉妒感,这些正是突进的重要动机,与此相伴而生的是一种威胁感和危机感。由于中国人口众多,经济落后,领导人迫于国际环境的压力和人们对物质文化日益增长的需求,容易制定出“超前”政策;另一方面是急于要证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正如毛泽东在向党的八大代表解释为什么要赶超美国的缘由时所说的:这是一种责任。你有那么一大块地方,资源那么富有,又听说搞了社会主义,据说是有优越性,结果你搞了五六十年,还不能超过美国,你象个什么样子呢?那就要从地球上开除你的球籍!所以超过美国,不仅有可能,而且完全有必要,完全应该。如果不是这样,那我们中华民族就对不起全世界民族,我们对人类贡献就不大。这就是制定“超前”政策的动力和动力基础。在这种矛盾情况下,一方面是客观规律,一方面是主观愿望。最后主观愿望完全忽视了客观规律,轻视中国国情的限制因素,制定出了“超前”政策,而这些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了明显的不合理性,这又迫使领导人调整政策甚至取消原政策制定新政策,从而形成政策周期现象。
“以史为鉴”,研究我国存在的政策周期现象,无疑有助于现行政策的良性运行。我国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时期,现代化的步伐还要稳定、坚实地迈下去,面对新世纪,必须脚踏实地求发展,避免政策波动,从而保证我国社会经济稳步、快速发展。
第三节 政策变化
政策周期的概念使我们能更好地了解政策过程的各种构成因素,完整地展现了政策从开始制定到最后终结的整个过程,并且很好地表明了政策过程的动态性和连续性。然而,政策周期的概念并不能说明政策如何发展变化问题,不能说明政策发展变化的状态和模式。那么,是否存在着一般的政策变化模式呢?换句话说,是否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不同的公共部门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政策变化模式?这一节将回答政策变化的这些问题。
一、政策变化的两种基本模式政策变化及其模式是新近政策科学文献讨论的一个主题。受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的科学历史主义理论尤其是科学进步模式的启发,有些西方政策分析学者对政策变化模式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讨论。
依据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的观点,科学进步表现为“前科学——常规科学——反常——危机——科学革命——新的常规科学”的发展过程,而其中的“常规科学——反常——危机——科学革命”则是科学革命的结构性模式。常规科学是科学家团体在现有范式指导下的知识积累时期,是范式的拓展以及为新的突破奠定基础的时期;反常表示出现了与范式预期不相符合的现象;科学革命从危机开始,它是知识积累、渐进过程的中断,是范式的转换。简而言之,科学进步表现为范式孕育成长成熟的常规科学时期,也包含着范式转换的革命时期,科学进步就是在渐进与突变、积累与革命的交替中实现的。
在科技哲学领域里,科学革命也就是“范式转换” (Paradigm shift),“是少部分人在广泛接受的科学范式里,发现现有理论解决不了的‘例外’,尝试用竞争性的理论取而代之,进而排挤掉‘不可通约’的原有范式”。科学革命具有如下三个基本特征:第一,范式转换是一个重新概念化的过程,即抛弃掉旧的概念体系,建立新的概念体系,即对经验材料进行新的系统化解释的过程;第二,科学革命带来探索问题的改变和解决问题的合理性标准的改变;第三,科学革命也是一个世界观与方法论的转变,每一次革命都彻底改变了科学的形象,进行科学研究的世界发生根本变化。“革命之前科学家世界的鸭子,在革命之后就成了兔子”。而“常规变化”是相对于“革命变化”或“范式”变化而言的,指“理论或定律可以只修改或加强其中的某一概括,而其余的概括则保持不变”。这为西方政策分析学者探讨政策变化及其模式的问题提供了概念框架。
政策的发展变化总是离不开一定的政治环境、政治生态及政治文化的影响与制约,在相当程度上特定的政治生态及政治文化甚至对政策变化模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民族习惯思维或领袖人物工作作风、思考方式的作用或影响下,有的国家政府与政党在制定和改变政策的过程中,形成了保守的经验型的政策变化模式;有的政府与政党则形成了激进的创新型的政策变化模式。
参考库恩的科学进步模式,政策分析学者提出了政策变化的两种基本模式:(1)常规变化模式,即政策在保持基本方向或目标的前提下发展演化,或新旧政策之间保持较大程度上的连续性。(2)范式转换(Paradigm shift)或中断—平衡模式,即政策连续过程出现中断或飞跃,新政策取代旧政策。既然这些都是模式或式样,那就必须得要有一个可靠稳定的基础,这个基础就是学习,两种不同的政策变化模式分别以两种不同的学习类型为基础——常规变化模式以“吸取经验教训”的学习类型为基础;范式转换模式以“社会学习”(即对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特别是价值观、意识形态变化的感知)作为基础。
二、常规的政策变化和政策风格公共政策往往存在惊人的连续性,大量的公共政策是在某种程度上对以往的政策和实践的延续。例如,扩大教育机会和增加卫生服务通常是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开办新的学校和医院;被称为“新”的产业或环境政策创议往往是给现有的产业增加额外补贴,或加强对污染的控制。这一类政策变化就是“常规的政策变化”。在这种变化模式中,允许在没有改变政策基本方向的情况下对现有的政策做出修改和补充。
为什么政策会保持这种连续性?林德布洛姆(Charles,E,Lindblon,又译林布隆)的渐进主义认为,通常——虽非一直如此——政治上可行的政策只与现行政策有渐进、轻微的差异。差异巨大的政策,是不合时宜的;而且由于决策者以及其他参与者为达成共识,必定要进行讨价还价,相互妥协,就不可能导致全新的、最优的政策。所以只有利用“回馈(feedback)”,通过“连续的步骤过程”,“稳扎稳打的连续进行”,能“发现修订政策和目标的可行性,并视政策制定的各个面向皆是开放的。因此这种形态的政策分析者及政治系统,可能发展出高度的适应力、弹性,以及提高其面对错综复杂的情况时,还能制定出良好政策的韧性”,“这些一连串的小步进展却都可能造成社会的快速转变”。这样利用回馈的政策后果,并对其进行矫正(remediality),保持政策的连续性(seriality),通过突破瓶颈(bottleneck),达到政策效果的渐步递增(incrementalism)。
琼斯等人认为,政策次属系统(政策参与者团体)往往倾向于对相关的政策领域加以垄断;只有当这种垄断被新的参与者团体所打破时,才可能出现明显的政策变化。
这两种解释都表明,政策变化的常规模式(即政策所具有的高度的连续性)的原因,乃是在于同一批政策参与者或团体长期主宰相关领域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相关的政策问题总是被放在相似或相同的脉络和途径中来加以处理。这也就形成了所谓的政策风格(Policy Style)。
“政策风格”这个概念的倡导者们认为,每个国家、政府、地区或公共部门往往因政策的连续性而形成不同的政策风格。例如,上个世纪的英国的政策,和过去一脉相传是十分明显的。“英国政治文化的一个特征是经验主义,当事件发生时对之做出反应。”反应很可能去做一些熟悉的和令人愉快的事情,而不一定做最有效验的事情。这种老一套的做法之所以能被英国政府看重,那是因为它使英国政府在过去时代获得光辉成就。这使得即使是在那些力图改革社会的人当中,看到的是他们“企图将现代化与过去时代的各种价值——平衡、稳定、团结——结合起来”。大多数锐意革新的改革家明确表示他们最喜欢英国的“中庸、宽容、以及妥协和贯彻始终的能力”。这样可以带给英国人民相对安宁的社会、值得信赖的政府、提供舒服生活的政治经济,但是这种生活水平比不上它的欧洲邻国,也比它的政治家们所愿许诺的标准差,使政府也不得不打点精神对政策进行改革,求得生活水平上的突破和社会的前进。这种既保守又要进取的状况,使英国政府具有了自我管制和灵活性的政策风格。而法国则“由于历史上统治的软弱和不稳定性”,使官僚政治在实际上填充了法国政治的真空,这样就使法国的官僚制更符合韦伯的经典官僚制模式,而这种官僚制政治具有“常规化和非个人化”、“职位角色专业化”、“可预期性”、“专家治国”的特性,这就使得法国形成了稳定性、缺乏创造力、程式化的政策风格。
理查森等人认为,政策风格是政府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政府在政策过程与其他行动者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也就是说,政策风格由政府解决问题途径和政府与社会团体关系的模式这两种因素所决定。他们的还就此进一步将政府解决问题的一般途径分为“预期的/积极的和消极的(反应的)”两种。按照他们所作的分析,德国的政策风格是预期的并以共识为基础;英国的政策风格以反应和共识为特征;法国的政策风格的特征是预期和强制;荷兰的政策风格的特征是反应和强制。然而,这种概括因为过于简单而受到了学术界的批评。
政策分析学者还对政策周期的各个环节中构成政策风格的因素进行了详细地分析。综合看来,影响政策风格的变项主要有两个:(1)政策主体的构成,其中包括行动者及其观念、价值观、思维方式。(2)国家所具有的自主性,包括行政管理能力等。
三、政策发展中的“范式”变化
“范式”(paradigm)一词源自语言学,“来自希腊文,原来包含‘共同显示’的意思,由此引出模式、模型、范例等义。”它表示的是语词变化的规则,库恩将它引入到科技哲学,表示,在科学实际活动中被公认的范例——包括定律、理论、应用以及仪器设备统统在内的范例——为某一科学研究传统的出现提供了模型”,表示自然科学(或硬科学)中被科学家团体(共同体)所共有的认识论观点或科学理论体系,“一个科学的范式就是一套关于现实的假设,这套假设比其它的假设能更好地说明当今的世界”。受库恩的启发,产业界的人士会认为,从蒸汽机到计算机的技术创新,可以引起产业结构(范式)的变化;经济学家则运用税收政策来促进公司结构(范式)的合理化;在管理学中还出现了一系列诸如组织范式、开放范式、同步范式、协同范式、参照范式和随机范式等等杂烩新术语;社会学家更是把它奉为至宝,用来描述所谓“社会范式”的变化;布什政府1989年也曾推行过一个不太成功的“新范式运动”,如确保教育、强化市场、赈济穷人和行政分权等;在行政学领域,西方的政府管理也经历了从强调政治与行政两分的“政治范式”到强调以管理为主的“管理范式”再到强调以公共政策研究为主的“政策范式”转换的演变过程。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该词与“意识形态”以及更新近的“话语”有密切的联系。如今,“范式”及范式转变己成为政策科学的一个新的极其有用的概念工具。事实上,范式转变概念作为描述显著的政策变化的一种比喻,准确地抓住了政策活动者(特别是政策制定者)对于政策问题性质及其解决办法的信念、价值和态度的基本的、长期的变化。
政策变化的第二种模式是范式转变或政策风格的改变。在此种政策变化模式中,公共政策这个共同体所持有的“政策范式”,诸如关于社会问题的性质及其解决办法,政策所具有的方向、目标及其所赖以生成的价值观、信念、意识形态等发生转变,而引起这种变化往往是社会学习过程。范式变化表现为政策连续性的中断,或政策渐进过程的中断(因此也被称为中断——平衡模式)。根据政策分析学者的观点,一个政策范式是与政策活动者紧密相关的智力构造,它本质上是相关的政策公共政策活动者所持有的一系列知识、经验、观念。例如,那些经济政策制定者中的凯恩斯主义学说、制度主义学说、货币主义学说等,这些既有的或正在形成中的知识与观念塑造了政策制定者所要追求的广泛的目标,他们所能感知问题的方式,他们所以针对问题进行思维的类型,他们所会考虑采用的解决问题办法的种类等。
“政策范式”概念的倡导者霍尔(Peter A,Hall)分析了政策范式变化过程,他将这一过程划分为如下六个阶段:
(1)范式稳定性。在这一阶段,居于主导地位的正统被制度化,并进行政策调整。
(2)反常的积累。在这一阶段,与现存正统不相适应或相矛盾的现象出现,或现实世界的发展超越了正统所能解释的范围。
(3)实验。在这一阶段,人们努力扩展现有的范式,以说明反常。
(4)权威的破灭。在这一阶段,人们对官员和专家失去信任,新的参与者向现有的范式挑战。
(5)争议。在这一阶段,争论遍及公共领域,并包含了更大的政治过程(包括选举和党派争论)。
(6)新范式的制度化。在这一阶段,新范式的倡导者经过或长或短的时期而使范式获得支配地位,他们改变现有的组织和决策安排以便使新范式制度化。
为了说明这一过程,霍尔等人用二战后凯恩斯主义范式的出现和20世纪80年代货币主义范式取代凯恩斯主义范式这两个经济政策领域的例子来具体说明。
在上个世纪20年代以前,虽然资本主义虽然发展到了垄断阶段,但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范式一直居于正统地位,整个资本主义世界都在应用它(范式稳定阶段)。然而到了20年代末30年代初,世界性的经济大危机、大萧条从美国逐渐蔓延到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反常积累阶段)。伴随着罗斯福竞选美国总统获胜,他力排众议,采用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实施“国有化”(实验阶段)。这使得美国的经济社会迅速全面复苏,并在主要邻国和世界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得到普遍的采用(权威破灭阶段)。而凯恩斯主义理论受到了正统自由资本主义国家和经济学家的反驳与批判,在这段时间里人们思想混乱,政党纷争不断,政府更迭频繁(争议阶段)。但是,现实需要的压力最终使凯恩斯主义占据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统治地位,凯恩斯主义的拥护者得到胜出。西方国家普遍依据凯恩斯的理论制订政策,于是凯恩斯主义盛极一时。通过政府重组和政策变革使新范式(在凯恩斯主义理论指导下制订的政策规章)制度化,从而获得了支配地位(新范式制度化的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英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长期推行凯恩斯主义的扩大有效需求的管理政策,虽然在刺激生产发展、延缓经济危机等方面起了一定作用(范式稳定阶段),但同时却引起了持续的通货膨胀(反常积累阶段)。于是,货币主义者弗里德曼从20世纪50年代起,以制止通货膨胀和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相标榜,向凯恩斯主义的理论和政策主张提出挑战。他在1956年发表了《货币数量论—重新表述》—文,对传统的货币数量说做了新的表述,为货币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实验阶段)。自60年代末开始,美国的通货膨胀日益剧烈,特别是1973~1974年在所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剧烈的物价上涨与高额的失业同时并存的“滞胀”现象,凯恩斯主义理论无法做出解释,更难提出对付这一进退维谷处境的对策(权威破灭)。货币主义者认为,引起国民收入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在于货币当局决定的货币供应量的变化;而凯恩斯主义者萨缪尔森则认为,这种解释既没有经济史上的有力证据,又缺乏理论分析上的合理推断(争议阶段)。货币主义者强烈反对国家干预经济,主张实行一种“单一规则”的货币政策。这就是把货币存量作为唯一的政策工具,由政府公开宣布一个在长期内固定不变的货币增长率,这个增长率应该是在保证物价水平稳定不变的条件下,与预计的实际国民收入在长期内会有的平均增长率相一致。于是,货币主义开始流行起来,并对美英等国的经济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新范式制度化的阶段)。
案 例一项短命的公共政策
——国有股减持政策的终止(
2001年10月23日,这一天必将载入中国证券史的史册。正是在这天,沪深股市在重大利好事件的带动下跳空高开,仅在5分钟之内两市1000多支股票全部封至涨停,为世界资本市场发展史上所罕见。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利好事件呢?事情还要从今年五月讲起——
今年5月,财政部经国务院授权,宣布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筹集和充实社保基金,支持国企改革和发展,国家将对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即非市场流通股)进行减持。该项政策一经出台,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但不论是经济学者还是广大股民,都一致认同减持国有股这一政策取向,因此股市并未发生大的波动。相反,大家纷纷出谋献策,对国有股减持的方式,特别是减持定价问题给予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提出了一套套切实可行、合理合情、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并得到广泛认同的方案。这些政策建议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大家对政府国有股减持方式和定价这一最为重要的关键性问题抱有很大的信心和较高的预期,他们相信政府将会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符合市场规律的政策方案来。可是,后来发生的事实却使人们的美好愿望彻底破灭。
6月12日国务院所授权的财政部发布国有股减持方案,宣布将在今后的首发和增发新股时,按融资额的10%“捆绑式”出售国有股(我们知道,中国的上市公司与西方不同,股份不是全流通的,占绝大部分的国有股是在当初设立股份公司时由国家以每股极低的价格投入的。这本身就已经具有了背离市场定价原则的不合理性,然而就是这部分已经以同股同权的名义本已占了很大便宜的国有股,今天却又要将它拿到流通股市场上,用市场十来年积累起来的市盈率而产生的高价出售,在离开资本市场时还要再占最后一大笔的便宜)。难怪有人疾呼:“这是明目张胆的圈钱,是强盗抢钱的行径。”大家可能会疑虑,财政部按流通股的市价出售国有股,若定价过高,没有人会去买!可是你注意到了这个减持方案吗?财政部是将欲减持的国有股“捆绑”在新股上出售的,而新股是一件人人都争着买以至于必须以抽签的方式产生幸运的认购者的畅销货,因此这种方式具有强卖的性质。这就必然造成流通股市场资金面严重吃紧,甚至造成广大投资者对股市和政府信心的崩溃。
人们还未回过神来的时候,6月13日财政部就单方面向市场宣战,吹响了第一声“战斗的号角”。仅在一周之内,峰火通讯等4家公司就纷纷上市发行新股,无一例外的都“捆绑”着10%比例的国有股,几乎达到了滥发的程度。市场毕竟是市场,它以其自己持有的方式,表明了自己的看法。广大投资者“用脚投票”,造成资金撤离,股市大跌,沪市综指到10月18日已从6月份的2245点跌至1650点。而就在此时,当市场普遍预期管理层会对政策作出调整时,财政部的一位副部长却说:“国有股减持,方向正确,方式定价合理。”此言一出,沪指一下跌1520点,股市几近崩盘。眼看着一场由资本市场引发的金融危机就要发生,券商要倒,基金预亏,资金撤离,上市公司无法融资,新股停发,大家叫苦连天,敢怒而不敢言,只有用10月22日的1520点说明一切。就在这天晚上深夜12点,中国证监会终于宣布:“在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前,停止执行有关国有股减持的规定”。同时,发言人还指出:“中国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度具体的操作办法,稳定推进国有股减持工作。”于是便出现了10月23日全线涨停飘红的蔚为壮观的一幕。但人们不禁要问,用1.7万亿元的市值损失换来的纠偏机制,这一代价是否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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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万亿元市值换来纠错机制众多经济学家肯定证监会暂停国有股减持的决定(
市场以特有的方式,再次表明了自己的看法。正如一位股民所说:“全线涨停说明了一切。”“证监会叫停国有股减持,并非暂停,而是就此停止。”经济学家吴晓求说。在23日下午的对国有股减持的研讨会上,几乎所有与会的专家都对这种知错能改的态度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著名股份制专家刘纪鹏说:“一项政策执行3个月后果断终止,这在中国证监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是监管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尊重市场反映、调整政策的结果,这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它标志着资本市场建立纠错机制的开端。”
与此同时,由于此次下跌发生在沪指狂泻600余点后,此举也被一些人疑为托市”。对此,刘纪鹏强调:“此次市场下跌,不当政策的因素占了相当大的成分。股市是宏观经济的晴雨表,中国股市却在宏观经济向好的形势下出现了持续的阴跌。这与国有股减持方案不当所造成的‘砸市’是不可分的。因而此次是‘纠错反正’,还市场以本来面目,并非托市。”
伴随着大盘的全线飘红,对于国有股减持方案的思考也正步入高潮。“这次推行国有股减持方案其实是花了西瓜价捡了芝麻果,为了不足几十亿的社保基金,市场在3个月中损失了1.7万亿的市值。”刘纪鹏说,“事实上国有股减持引发如此大的震荡是出乎人们想象的。国有股减持主要是在新发环节,国有股减持10%的比例似乎并不大,然而人们忽略了其背后国有股、法人股的全面流通问题。如同小地雷后面拖着一个大地雷,政策制定者看到的只是前者,而后者的潜在威胁,直接导致了市场的恐慌。”
应该说对于减持国有股,人们是持支持态度的。但其减持方案尤其是定价方式则遭到了广泛批评。北京大学的曹凤歧教授撰文指出,定价是对公众股的不公平,通过高溢价发行使国有股的净资产大幅增值,其实是利用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形成不公平价值。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王国刚认为,这是低质资产高价卖,与民争利。而刘纪鹏则强调,国有股减持办法从根本上缺乏法律基础,违背了同股同权的基本法理。他说,曾有人试图用公共产品的公共政策来解释国有股减持的法律依据问题,认为不流动的国有股可以作为公共产品按公共政策流通。这种说法没有考虑到中国的特殊情况。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部门的角色定位是单纯的监管者,而中国的政府部门既是所有者又是监管者,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与这种给予特殊政策的国家队踢球,是没有取胜希望的。而国有股减持方案相当于赋予了国家队“特权”,并由此导致了市场信心的崩盘。
毫无疑问,我们在为减持国有股错误的方案付出代价,痛定思痛,人们在反思,叫停之后我们又当如何?
显然,证监会召集专家进行集体磋商的目的就是为了下一步寻找良策。“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挫折而放慢改革的脚步。”刘纪鹏强调,对国有股、法入股等中国证券市场上遗留的问题,我们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国有股、法人股的存在有其历史原因。正是由于保留了国有股、法人股,从而回避了公有制与私有制的争执,确保了证券市场的建立和迅速发展。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股、法人股不流通的历史使命应该结束,对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必须尽快妥善解决。
“当务之急是尽快推出新的国有股减持方案。”刘纪鹏在此次会上提出了“股转债”的方案。他说,此方案的特点是通过回购的方式减少国有股,从而减少总的股本,相对增加流通股的比例,由此可以绕开在解决存量国有股流通中面临的不流通股变成流通股所造成的瞬间扩容太大,市场根本无法承受的问题,“股转债”方案与其他几个方案一起引起了证监会有关领导的重视。他预计,未来的国有股减持方案很可能是一种综合方案。“无论采取哪种方案,符合法理规定、市场理念、追求多赢,无疑应该是制订国有股减持方案所追求的宗旨,这就是财政部筹到社保资金,证监会规范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股民认为利好”。
由于此次国有股、法入股减持恰逢政府加大监管力度清理违规资金之时,两股力量的交汇使得人们对此轮大盘的阴跌一直持有不同的看法。据媒体报道,有经济学家认为始于6月的股市大跌是一场“革命性变革”。9月份由中金公司许小年博士主笔的一份研究报告中认为,日前的市场调整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健康的。更有专家估计,当指数跌到1000点左右才可能是“较干净”的市场。中国的股市应该推倒重来。但刘纪鹏等专家则对此持激烈的反对态度,他说,目前要警惕的一种现象是全盘否定中国的资本市场。如果说这种说法不是出于对中国股市的不了解,不是出了一种无知的话,就有可能是别有他图。
刘纪鹏说,中国正在迎来一个发展机遇,中国的证券市场又何尝不是如此,珍惜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珍惜今日的局面是人们共同的心声。
[思考题]
1.解释政策终结和政策周期概念。
2.简述政策终结的种类、方式与作用。
3.政策终结的主要障碍有哪些?如何加以克服?
4.试论述政策周期与经济(发展)周期的关系。
5.如何评价政策变化的两种基本模式?
6.分析上述案例,指出国有股减持政策终止中的问题及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