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路理论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电路理论(Theory of Circuit)
课程号:
课程类别:类级平台课课程学分:4
课程学时:64
二、教学目的及要求电路理论是电子信息学科的主干课程,是电子信息、电气信息、通信、自动化、计算机及机电类专业必修的重要专业基础课程,也是电子信息工程系系级专业基础平台课。
本课程的目的是:学习线性时不变电路系统的基本规律、基本理论和基本分析计算方法,培养学生对各种无源和有源电路系统的定性分析和定量计算能力,掌握现代电路理论的观点、方法及分析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为学习各专业的后续课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是:
1,牢固的掌握电路系统的三大基本定律(电路结构定律、电路元件定律、信号规律)和电路的基本定理。
2,牢固的掌握电路系统的基本理论和各种基本分析方法。
1)牢固的掌握电路分析的基础方法:结点分析法和网孔分析法,应用电路定理分析法和等效变换分析法。
2)牢固的掌握电路的输入/输出(I/O)时间域分析法,会建立和求解电路的微分方程,牢固的掌握电路分析的基本概念、线线时不变电路的基本性质和求解一阶电路的三要素分析法。
3)熟练掌握电路的相量分析法、正弦稳态功率计算及周期非正弦电路分析方法。
※4)熟悉LTI电路的S域分析方法、掌握网络函数及其零极点的基本概念,熟悉网络函数的求法。
5)熟悉电路的网络参数、网络参数方程及电路的黑箱分析法。
三、教学内容
Ch1,电路模型和电路定律(6学时)
1.1 电路和电路模型
1.2 电流和电压,关联参考方向
1.3 电功率和能量
1.4 电路元件 电阻元件 电压源和电流源
1.5 受控源
1.6 基尔霍夫电流定律(KCL)和基尔霍夫电压定律(KVL)
Ch2,电阻电路的等效变换(4学时)
2.1 电路的等效变换
2.2 电阻的串联和并联;电阻的Y—△等效变换
2.3 电压源、电流源的串联和并联;实际电源的两种模型及其等效变换
2.4 输入电阻
Ch3,电阻电路的一般分析(8学时)
3.1 电路的图。KCL和KVL的图矩阵表示
3.2 支路电流法
3.3 网孔电流法
3.4 回路电流法
3.5 结点电压法
Ch4,电路定理(6学时)
4.1 叠加定理
4.2 替代定理
4.3 戴维宁定理和诺顿定理
4.4 最大功率传输定理
※4.5 对偶定理
Ch5,含有运算放大器的电阻电路分析(3学时)
5.1 运算放大器的电路模型
5.2 比例电路分析
5.3 含有理想运算放大器的电路分析
Ch6,储能元件(3学时)
6.1 电容元件
6.2 电感元件
6.3 电容、电感元件的串联与并联
Ch7,电路的时域分析(8学时)
7.1 动态电路的方程及其初始条件
7.2 一阶电路的零输入响应、零状态响应和全响应
7.3 一阶电路的三要素分析法
※7.4 二阶电路分析
※7.5 阶跃响应和冲击响应
Ch8,相量法(2学时)
8.1 复数
8.2 正弦量
8.3 正弦定律的相量形式
Ch9,正弦稳态电路的分析(8学时)
9.1 阻抗和导纳
9.2 正弦稳态电路的分析
9.3 正弦稳态电路的功率
9.4 最大功率传输
Ch10,含有耦合电感的电路(4学时)
10.1 互感
10.2 含有耦合电感电路的计算
10.3 理想变压器
Ch11,电路的频率响应(2学时)
※11.1 网络函数
11.2 RLC电路的谐振
11.3 RLC电路的频率响应
※Ch12,非正弦周期电流电路和信号的频谱(6学时)
12.1 非正弦周期信号
12.2 非正弦周期函数分解为付里叶级数
12.3 有效值、平均值和平均功率
12.4 非正弦周期电路的计数
※Ch13,线性动态电路的复频域分析(6学时)
13.1 拉普拉斯变换的定义,基本性质及拉氏反变换的求法
13.2 运算电路(电路的S域模型)
13.3 应用拉普拉斯变换法分析线性电路
13.4 网络函数的定义及求解网络函数的方法
13.5 网络函数的零点、极点及其零极点分析法
Ch14,二端口网络(4学时)
14.1 二端口网络的网络参数及网络方程
14.2 二端口网络的等效电路
14.3 二端口网络的连接四、使用教材:
印关源著,罗先觉修订,电路(第5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五、主要参考资料
1,李翰荪著,电路分析基础(第4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王勇,龙建忠等著,电路理论基础,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3,江缉光,刘秀成主编,电路原理(第二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4,周守昌主编,电路原理(上、下册)第二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5,Charles K.Alexander,Matthew N.O Sadiku.Fundamentals of Electric circuits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Mcgraw-Hill 2001
六、成绩评定本课程的实践环节已独立设置实验课,因此成绩评定仅限于理论课程。其评定原则为
1,平时成绩(考勤、作业、中期考试)30%
2,期末成绩 70%
注:※为选讲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