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一、教学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深刻认识祖国统一的重要性,了解,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过程、基本内容,深刻理解“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理论的重大意义;了解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的由来以及“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和澳门的成功实践;认识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解决台湾问题的必要性,学习党和政府对台湾的方针政策。
二、重点、难点
重点:祖国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以“一国两制”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纲领;“一国两制”构想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难点:中国共产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战略构想的一贯性和连续性。新世纪新阶段党和政府对台的方针政策。
三、本章基本概念
一国两制、台湾问题、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南京条约、北京条约、马关条约四、课时安排 4课时
本章教学内容第一节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一、维护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爱国主义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对自己的祖国一种深厚的感情,是一个国家民族意识和民族觉悟的集中反映。中华民族富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力量,是各族人民的共同的精神支柱。
在历史上,出卖国家民族利益、制造分裂的人,历来为人民所唾弃。各族人民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同各种分裂势力及其活动进行坚决的斗争。
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台湾海峡两岸至今仍处于分裂状态。50年来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祖国完全统一大业,顺利实现了香港、澳门的回归。
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之一民族复兴,就是改变民族因某种原因陷入停滞不前、贫穷落后、被动挨打的状况,迫使民族奋发图强,独立解放,实现繁荣昌盛,重整民族雄风,重塑民族形象,重立民族地位,重现民族辉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仁人志士的执着追求。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义无返顾地担当起民族复兴的伟大使命,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推动社会主义的改革事业,开创了民族复兴的新局面。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没有国家的完全统一,就没有完全意义上的民族复兴。只有实现民族统一,才能展现中华民族的团结奋进、朝气蓬勃的英姿,使得中华民族屹立世界民族之林。
三、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强意志
1、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所有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所有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
1986年9月,邓小平在答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关于“台湾有什么必要同大陆统一?”的问题时,邓小平指出:“这首先是个民族问题,民族的感情问题。凡是中华民族子孙,都希望中国能统一,分裂状况是违背民族意志的。”
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高举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把捍卫民族尊严、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作为自己神圣的历史使命,并带领中国人民为之英勇奋斗。
2、党和人民在实现祖国统一的问题上是坚定不移的中国共产党在实现祖国统一的问题上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党领导中国人民同一切阻挠破坏中国统一的势力进行坚决的斗争,不断推动实现祖国统一的进程。毛泽东曾严正地指出,台、澎、金、马整个地收复回来,完成祖国统一,这是中国人民的神圣任务,这是中国内政。邓小平指出,如果到1997年后中国还不能收回香港,人民就没有理由信任我们。江泽民也指出,中国人民将坚定不移地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这是中华儿女不可动摇的共同愿望和决心。胡锦涛强调,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是中国政府和人民不可动摇的意志和决心,符合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无论在祖国统一的道路上遇到多大的艰难险阻,无论国内外敌对势力如何阻挠破坏,都动摇不了党和人民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
第二节 从武力解放台湾到和平解放台湾一、台湾问题的由来和实质
1.台湾问题是国民党发动内战的直接产物中国抗日战争期间,在中国共产党和其它爱国力量的推动下,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抗日战争胜利后,两党本应继续携手,共肩振兴中华大业,可是当时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集团依仗美国的支持,置全国人民的渴望于不顾,撕毁国共两党签订的《双十协定》,发动了全国规模的反人民内战。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被迫进行了三年多的人民解放战争,由于当时的国民党集团倒行逆施,已为全国各族人民所唾弃,中国人民终于推翻了南京的“中华民国”政府。1949年10月1日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国民党集团的一部分军政人员退踞台湾。他们在当时美国政府的支持下,造成了台湾海峡两岸隔绝的状态。
2.台湾问题与美国政府的责任台湾问题的产生及迟迟得不到解决,美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抗日战争胜利后,美国出钱出枪支持蒋介石打内战,直接扮演了台湾问题制造者的角色。新中国诞生后,美国对新中国采取孤立、遏制的政策,从政治、军事、经济上扶植台湾当局,武力干涉中国人民完成统一祖国大业。1950年5月29日和6月14日,美国远东军司令麦克阿瑟首次提出台湾是美国在太平洋上的“不沉的航空母舰”。差不多在同一时间,美国防部长约翰逊建议美国应不惜使用军队拒共产党于台湾之外。同年6月27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借口朝鲜战争,下令美国第七舰队开进台湾海峡,从此开始了美国直接使用武力阻挠中国领土统一。实际上把台湾变成美国保护地的时期。1953年7月朝鲜停战协定签字后,美蒋于1954年12月签订了所谓“共同防御条约”,将台湾置于美国的“保护”之下。1958年8月我炮击金门期间及其以后,美国加紧推行“划峡而治”、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图谋。美国政府还长期以各种借口,极力维持台湾当局的“国际地位”,阻挠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3.台湾问题的实质台湾问题的实质是中国的内政问题。1895年,日本通过侵略战争从中国割占台湾、澎湖列岛。二战期间《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明确规定将台湾、澎湖列岛归还中国,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成为全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和国际上中国唯一合法代表。这是同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下新政权取代旧政权,中国主权和领土疆域并未发生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理所当然是享有和行使台湾主权。
二、武力解放台湾的方针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心愿。50年来,在国内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之中,党的三代领导人提出并逐步完善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指引祖国统一大业沿着正确轨道前进。
从1949年到1978年,30年间,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立场,都准备统一,问题是谁统一谁。我们要解放台湾,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蒋介石父子想“光复大陆”,再度实现国民党的一统天下。为了统一中国,我们准备打,蒋介石也准备打。1954年9月3日人民解放军开始炮击金门。1954年9月30日,美国国务卿杜勒斯要求国共双方放弃使用武力,认为蒋介石反攻大陆是一个“假设成分很大”的幻想,希望台湾当局放弃金门、马祖,坚守台湾、澎湖。杜勒斯的谈话激化了美蒋矛盾。台湾当局立即表示要坚守金、马,决不减少外岛驻军。美蒋闹矛盾于我有利。中央高度重视这一事态发展。提出继续坚持对金、马“打而不登,断而不死”和“打打停停”的策略。根据中共中央的决策,中央军委决定,从l0月6日起,停止大规模炮击。10月13日,中国政府以国防部长的名义发布命令,宣布对金门炮击再停两星期,以利蒋军得到充分补给。这一策略的重点是,把注意力放在利用和扩大美蒋矛盾,反对美国搞“两个中国”的阴谋。
三、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背景:一是1953年7月,朝鲜停战协议达成,国际形势趋于和缓,美国的对华侵略、封锁、遏制政策遭到失败。二是国际社会关注。三是经济建设的需要。
在新的形势下,为维护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开始考虑和平解放台湾的可能性。1955年4月,周恩来总理在万隆会议期间会见缅甸总理吴努时表示,“如果美军撤退,我们可能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5月,周恩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明确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这是我国领导人首次公开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主张。1956年1月,毛泽东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更明确指出,“国共已经合作了两次,我们还准备进行第三次合作”。另一方面,朝鲜战争结束后,美国并未顺应历史潮流,撤走在台湾海峡的武装力量,不顾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与蒋介石集团签定《共同防御条约》,把台湾、澎湖列岛置于美国的“保护伞”下,阻挠中国统一。第一次台海危机之后,美国又逼迫蒋介石撤出金门和马祖,企图造成海峡两岸划峡而治局面,以达到分割中国的目的。为了维护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刊益,1958年毛泽东指挥了闻名中外的“八·二三”炮击金门战役,并提出“联蒋抵美”策略,得到海峡对岸的共鸣,粉碎了外国势力搞两岸“划峡而治”、分裂中国的阴谋。蒋介石也顶住美国压力,坚持“一个中国”不分裂祖国。毛泽东因此曾说,“台湾放在蒋先生的手中我放心,对蒋介石我们可以等待。”1963年,周恩来将中国共产党对台政策归纳为“一纲四目”。“一纲”,即台湾和大陆必须统一。“四目”是:台湾和大陆统一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由蒋介石决定;所有军政及建设经费不足之数,由中央拨付;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协商解决;双方互约不派人进行破坏对方团结之事。毛泽东、周恩来有关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主张,是“一国两制”理论的思想来源和理论准备。
新中国的第一代领导从民族大义出发,提出“和平解放”,为后来制订“和平统一”方针提供了方向,奠定了基础,也为“一国两制”的提出奠定了基础。但限于历史条件,这个时期的“和平解放”思想还是要求在统一以后,台湾的制度要与大陆的相一致,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也就是“一国一制”。
第三节,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形成和确立
1.“一国两制”构想的思想来源和理论准备
“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是从解决台湾问题开始的。
2.“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发展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与这个大目标相一致,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第一代领导集体和平解放台湾的思想,着眼于现代化建设,着眼于祖国统一,着眼于港、澳、台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创造性地制定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顺利解决了香港、澳门回归祖国的问题。
1978年10月,邓小平在一次会见外宾时提出,如果实现祖国统一,我们在台湾的政策将根据台湾的现实来处理,并表示将尊重外国在台湾的投资。这是邓小平首次提出统一后台湾社会制度问题。1979年1月邓小平访问美国,他在向美国参众两院议员解释我国政府对台政策时指出,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归回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和1981年叶剑英委员长发表的《实现和平统一的几条方针政策》等,都是“一国两制”的具体阐述,1984年2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人士时,第一次明确完整地表述了“一国两制”的概念。他说:“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同年5月,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写进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简称“一国两制”。这一构想,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香港、澳门问题的基本方针。
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和重大意义
1.“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香港、澳门、台湾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一个中国。
第二,两制并存。
第三,高度自治。
第四,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第五,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的完全祖国统一,寄希望于台湾人民。
第六,积极促谈,争取通过谈判实现统一。
第七,积极促进两岸“三通”和各项交流,增进两岸同胞相互了解和感情,密切两岸经济、文化关系,为和平统一创造条件。
第八,坚决反对任何“台湾独立”的言行。
第九,坚决反对外国势力插手和干涉台湾问题。
第十,集中力量搞好经济建设是解决国内国际问题的基础。
2.“一国两制”构想的重大意义
“一国两制”构想,是邓小平的杰出贡献,是中国共产党人智慧的结晶。这一构想,有利于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第一,创造性地把和平共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的统一问题。
第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第三,体现了既坚持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坚定性,也体现了照顾历史和现实可能的灵活性,可以避免武力统一会造成的不良后果。
第四,有利于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和平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
第五,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
1.香港的顺利回归香港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遗留下来的问题,属于中国和英国之间的问题。1982年9月,中英开始关于香港前途问题的谈判。会谈中,邓小平充分阐明了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一个是主权问题;再一个是1997年后中国采取什么方式来管理香港,继续保持香港繁荣;第三个是中英两国政府如何使香港在过渡期不出现大的波动。这构成了中英会谈的基础,成为会谈成功的指导思想。1984年12月,中英双方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1990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这个基本法,充分地体现“一国两制”的思想,是“一国两制”思想的法律化。所以邓小平称赞,这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在过渡期内,中方排除了英方制造的种种麻烦,为香港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作了艰巨细致的准备工作。1997年7月1日,饱经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到伟大祖国的怀抱,这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树立了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2.澳门顺利回归澳门问题与香港问题一样,都是由近代历史上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造成的。澳门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在适当时机收回这一地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一贯立场。中国政府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开始解决香港问题不久,即着手解决澳门问题。中葡两国政府于1987年4月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1993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解决澳门问题的方式与解决香港问题的方式基本相同。由于葡萄牙政府表现出友好合作态度,中葡双方未出现严重分歧;同时,香港顺利回归对澳门回归产生了十分有利的影响,这就使澳门问题的解决具有更为有利的条件。1999年12月20日,澳门顺利回归,中华民族又迎来实现祖国统一的道路上的一大盛事。
第四节 新形势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一、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丰富和发展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继承毛泽东、邓小平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为早日实现海峡两岸的统一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并且提出了一系列更现实、更具体的政策主张。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发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这个讲话,根据“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精神,就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若干问题,提出了重要看法和主张。2002年11月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对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体现了中央对台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再新形势下的重大发展。江泽民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丰富和发展,可概括为六点:第一,明确提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坚定地维护一个中国原则。第二,在坚持和平统一、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的基础上,提出“文攻武备”的总方略。第三,首次提出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创造性地发展了关于两岸谈判的主张。第四,将做好台湾人民工作提升到“完成祖国统一的重要基础”的战略高度,努力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第五,指出台湾问题不能无限期地拖延下去。第六,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阐述了解决台湾问题与经济建设的辩证关系,强调解决台湾问题的关键在于增强综合国力。
二、新世纪新阶段的对台方针政策进入新世纪,党的十六大在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八项主张”的基础上,根据台湾局势和两岸关系形势的新变化,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论断和主张,集中表现为2005年3月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的“四点意见”:一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二是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三是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四是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四个决不”是一个整体,其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是一个大前提,在此前提下,尽力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武力统一。“四点意见”也没有再提制度问题,而主要强调以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现阶段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丰富和发展,可概括为五点:第一,明确提出反对和遏制“台独”是新形势下两岸同胞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第二,提出两岸关系现状的定义,丰富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内涵。第三,提出构建和平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第四,强调和平统一工作也要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谋利。第五,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将中央对台方针政策法律化。
思考题:
如何理解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如何形成和发展的?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如何理解新的形势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