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二 章国际货币体系第一节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国际货币体系
一、国际货币体系的概念
国际货币体系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是指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和国际支付的需要,各国政府对货币在国际范围内发挥世界货币职能所确定的原则、采取的措施和建立的组织形式。它一般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各国货币比价的确定。
2,各国货币的兑换性以及国际结算的原则。具体包括:一国货币能否自由兑换;在结算国家之间发生债权债务时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对支付是否给予限制等。
3,国际收支的调节方式。当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时,各国政府应采取何种方法弥补这一缺口,各国政府之间的调节措施又如何互相协调。
4,国际储备资产的确定。为平衡国际收支和稳定汇率的需要,一国必须要保存一定数量的、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储备资产。
5,黄金、外汇的流动与转移是否自由。
二、国际货币体系的作用理想的国际货币体系应能够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流动的发展,它主要体现在能够提供足够的国际清偿能力并保持国际储备资产的信心,
以及保证国际收支的失衡能够得到有效而稳定的调节。
三、国际货币体系的划分国际货币体系可以从储备资产的保有形式和汇率制度的形态两个角度进行区分。储备货币或本位货币是国际货币体系的基础。根据国际储备划分,有金本位制度、金汇兑本位制度和信用本位制度。金本位制度,只以黄金作为国际储备资产或国际本位货币;信用本位制度,只以外汇 (如美元或英镑等 )作为国际储备资产而与黄金无任何联系;金汇兑本位制度,同时以黄金和可以直接兑换黄金的货币作为国际储备资产。
汇率制度是国际货币制度的核心,以汇率制度分类,国际货币体系可以有固定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然而,有时也可以同时以国际储备货币和汇率制度作为国际货币制度分类的标准。例如金本位条件下的固定汇率制度、以不兑现的纸币 (如美元 )为本位的固定汇率制度、以黄金和外汇作为储备的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度或管理浮动汇率制度,
以及完全不需要保有国际储备资产的纯粹自由浮动汇率制度等等。
四、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国际货币体系 ——国际金本位货币体系迄今为止,从世界范围来说,先后存在过三个类型的国际货币体系:国际金本位货币体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初期建立并于 20世纪 70年代初崩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和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出现的牙买加货币体系。
国际金本位制度是研究国际货币体系的开端。金本位制 (Gold Standard System)是以一定量黄金为本位货币的一种制度。所谓本位货币 (Standard Money),
是指作为一国货币制度的基础的货币。按照在历史上出现的先后顺序,国际金本位制度可分为两个阶段:金币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一 ) 金币本位制
1,金币本位制的历史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国际货币体系,是典型的国际金本位货币体系。
这个国际货币体系大约形成于 1880年延续至 1913年,其形成基础是英国、美国、德国、荷兰、一些北欧国家和拉丁货币联盟 (由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和瑞士组成 )等实行的国内金币本位制。
最早实行金币本位制的国家是英国,英国政府在 1816年颁布了铸币条例,发行金币,规定 1盎司黄金为 3镑 17先令 10.5便士,银币则处于辅币地位。 1819年又颁布条例,要求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在 1821年能兑换金条,在 1823年能兑换金币,并取消对金币熔化及金条输出的限制。
从此英国实行了真正的金币本位制。到 19世纪后期,金币本位制已经在资本主义各国普遍采用,它已具有国际性。由于当时英国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突出地位,它实际上是一个以英镑为中心,以黄金为基础的国际金本位制度。这种国际金本位制度持续了 30年左右,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宣告解体。在金本位制度的全盛时期,黄金是各国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资产,英镑则是国际间最主要的清算手段,黄金与英镑同时成为各国公认的国际储备。英镑之所以与黄金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是由于当时英国强大的经济力量,伦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英国也是国际经济与金融活动的重心,于是形成一种以黄金和英镑为中心的国际金本位制,也有人称之为英镑汇兑本位制 (Sterling Exchange
Standard System)。
2,金币本位制的内容和特点金币本位制的主要内容是,(1)用黄金来规定货币所代表的价值,每一货币单位都有法定的含金量,各国货币按其所含黄金重量而有一定的比价; (2)金币可以自由铸造,任何人都可按本位币的含金量将金块交给国家造币厂铸成金币; (3)金币是无限法偿的货币,具有无限制的支付手段的权利; (4)各国的货币储备是黄金,国际间的结算也使用黄金,黄金可以自由输出与输入。由此可见,金币本位制具有三个特点:自由铸造、自由兑换和自由输出入。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国际金本位货币体系是一个统一性与松散性相结合的国际货币体系。
(二 ) 金汇兑本位制
1,金汇兑本位制的建立
1922年,在意大利的热那亚召开了经济与金融会议,会上讨论了重建有生命力的国际货币体系问题。会议建议采取金汇兑本位制以节约黄金的使用。其主要内容是,(1)货币单位仍规定含金量; (2)国内不流通金币,以国家发行的银行券当作本位币流通; (3)银行券只能购买外汇,
这些外汇可在国外兑换黄金; (4)本国货币同另一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的比价,并在该国存放大量外汇或黄金作为平准基金,
以便随时干预外汇市场来稳定汇率。这是一种间接使货币与黄金联系的本位制度; (5)主要金融中心仍旧维持其货币同黄金外汇 (即可兑换黄金的货币 )的可兑换性。
热那亚会议之后,除美国仍实行金币本位制,英国和法国实行金块本位制这两种与黄金直接挂钩的货币制度外,其他欧洲国家的货币均通过间接挂钩的形式实行了金汇兑本位制。 1925年,国际金汇兑本位制正式建立起来。
英国和法国实行的金块本位制是一种附有限制条件的金本位制,金币虽仍作为本位货币,但在国内流通的是纸币,而由国家储存金块,作为储备;国家规定纸币的含金量,但纸币只能按规定的用途和数量向本国中央银行兑换金块。
2,金汇兑本位制的解体
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摧毁了西方国家的金块本位制与金汇兑本位制,统一的国际金本位货币体系也随之瓦解。在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纸币流通制度的情况下,
它们的货币信用制度危机加深,矛盾重重,建立不起统一的国际货币体系,而纷纷成立货币集团,如英镑集团、
美元集团、法郎集团、日元集团等等。在货币集团内部以一个主要国家的货币作为中心,并以这个货币作为集团内部的储备货币,进行清算。集团内部外汇支付与资金流动完全自由,但是对集团外的收付与结算则实行严格管制,常常要用黄金作为国际结算手段,发挥黄金的世界货币职能。各货币集团内部的货币比价、货币比价波动界限以及货币兑换与支付均有统一严格的规定;对集团外的国际支付则采取严格管制;集团之间壁垒森严,
限制重重。
第二节 布雷顿森林体系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
(一 ),凯恩斯计划”
“凯恩斯计划”是从英国利益出发的,基于英国当时负有巨额外债、国际收支发生严重危机以及黄金储备陷入枯竭的情况,凯恩斯主张采取透支原则。其要点为:
1,设立一个世界性的中央银行,叫“国际清算同盟”,由该机构发行一种名叫“班科” (Bancor)的国际货币作为清算单位。“班科”与黄金直接挂钩,即规定其含金量,而且各国可用黄金换取“班科”,但“班科”不能兑换黄金。同时,各国货币又直接同“班科”相联系,与“班科”保持可调整的固定汇率。但是,改变汇率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不能进行单方面的竞争性货币贬值。
2,各国在“国际清算同盟”中开设往来账户,通过“班科”存款账户的转账来清算各国官方的债权和债务。当一国国际收支发生顺差时,将其盈余存入账户;发生逆差时,按规定的份额申请透支提存。透支是有限度的,
各国透支总额为 300亿美元。清算后,当一国的借方或贷方余额超过份额一定比例时,无论顺差国还是逆差国都有责任对国际收支进行调节。
3.,国际清算同盟”总部设在伦敦和纽约两地,理事会在英、美两国轮流举行。“凯恩斯计划”实际上主张恢复多边清算,取消双边结算,但不主张干涉英镑区,以维护英国利益。
(二 ),怀特计划”
“怀特计划”是从美国作为世界最大债权国、国际收支具有大量顺差、
拥有巨额黄金储备等有利条件出发而提出来的方案。怀特主张采取存款原则,其要点如下:
1,建议设立国际货币稳定基金,资金总额至少为 50亿美元,由会员国按照规定的份额以黄金、本国货币和政府债券缴纳;份额的多少根据会员国的黄金外汇储备、国际收支以及国民收入等因素决定;并且依据缴纳份额来确定各国的投票权,“基金”的办事机构设在拥有份额最多的国家。
2,基金组织发行一种国际货币,名字为“优尼它” (Unita),作为清算单位,其含金量为格令,相当于 10美元。“优尼它”可以兑换黄金,
也可在会员国之间转移。各国货币则与“优尼它”之间规定固定比价,
未经基金会员国 3/4的投票权通过,会员国货币不得贬值,从而保持汇率稳定。同时取消双边结算、外汇管制和复汇率等歧视性措施。
3,会员国的国际收支发生临时困难,可用本国货币向基金组织申请购买所需要的外币,但数额最多不得超过其向基金组织认缴的份额。可见,美国企图由它来控制“国际稳定基金”,通过“基金”迫使其他会员国的货币钉住美元,剥夺其他国家货币贬值的主动权,解除其他国家的外汇管制,为美国的对外扩张与建立美元霸权扫清道路。
“凯恩斯计划”与“怀特计划”提出后,英、美两国政府代表团在双边谈判中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最后美国以其在政治、经济和金融方面的压倒之势,迫使英国放弃“国际清算同盟计划”而接受美国的方案;同时,美国也对英国做出一些让步,双方于
1944年 4月达成了基本反映“怀特计划”的,关于设立国际货币基金的专家共同声明,。这时,美国认为时机已经成熟,遂于 5月邀请筹建联合国的 44
国政府代表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
“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经过三周的激烈讨论,
于同年 7月通过了以“怀特计划”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协定,,统称为“布雷顿森林协定”,从而确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体系,简称布雷顿森林体系 (Bretton Woods System)。
二、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主要内容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主要内容,是以作为国际协议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的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
(一 ) 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
,协定,规定了以美元作为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美元直接与黄金挂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的会员国政府必须确认 1934年美国政府规定的 l盎司黄金 =35美元的官价,
即 1美元的金平价为 0.888 671克黄金,并且各国政府和中央银行可随时向美国政府按官价兑换黄金。另外,,协定,
还规定:各国货币要规定黄金平价,并以此确定对美元的比价,从而确定了其他货币通过美元与黄金间接挂钩的关系;各国货币均与美元保持固定比价关系,汇率波动界限不得超出货币平价的上下 1%,各国政府有义务通过干预外汇市场来实现汇率的稳定;会员国只有在国际收支出现
“基本失衡”时,经 IMF批准才可以进行汇率调整。由此可见,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汇率制度是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
(二 ) 调节国际收支弥补国际收支逆差,向会员国融通弥补逆差所需资金,是国际货币体系顺利运转的必要条件。为此,,协定,规定,设立普通贷款账户,向国际收支发生暂时困难的会员国提供贷款,以弥补逆差。但贷款数量与会员国缴纳份额是相联系的,会员国借用普通贷款的累计最高限额为其缴纳份额的 125%。此外,,协定,还规定了顺差国也有调节国际收支的责任,这主要体现在,协定,的“稀缺货币条款” (以下简称“稀缺货币” )上:当一国国际收支持续保有顺差,
则逆差国对顺差国货币需求增加,并向基金组织借取该种货币,使该货币在基金组织的库存量下降,当库存量下降到该会员国份额的
75%以下时,基金组织就将该货币宣布为“稀缺货币”。基金组织可按逆差国的需要实行限额分配,而逆差国也有权对“稀缺货币”
采取临时性的兑换限制。由此影响顺差国的出口贸易,迫使其采取调节国际收支的措施。然而,“稀缺货币条款”还规定基金组织可采取以下两种措施解决“稀缺货币”问题,(1)经“稀缺货币”发行国许可,基金组织用发行债券方法,在该国金融市场筹措资金; (2)
商请“稀缺货币”发行国,把该国货币售给基金组织,以换取 IMF
的黄金。显然,后两种措施对顺差国是有利的,顺差国可以通过它们进行资本输出和掠夺黄金,因此“稀缺货币条款”未能真正起到调节国际收支的作用。
(三 ) 废除外汇管制
,协定,第八条规定,会员国不得限制经常项目的支付,不得采取歧视性的货币措施,要在兑换性的基础上实行多边支付,但有三种例外情况,(1)IMF
容许对资本转移实施外汇管制; (2)会员国有权对
“稀缺货币”采取暂时性的兑换限制; (3)会员国在处于战后过渡时期的情况下,可以延迟履行货币可兑换性的义务。
(四 ) 建立一个永久性国际金融机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
美元同黄金挂钩,其他国家货币同美元挂钩,对保障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统一性和稳定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是构成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两大支柱。
三、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特点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由于美元可以兑换黄金,因此有人也把布雷顿森林体系称为以美元为中心的金汇兑本位制。
它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和其后的金本位制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美元发挥了世界货币的职能。
2,形成了钉住美元的固定汇率。
3,兑换黄金的程度不同。
4,国际收支失衡的调节机制不同。
5,从国际货币体系的运转来看,布雷顿森林体系是通过签订正式协定,对国际货币体系的诸方面如货币比价、国际支付与结算、国际收支调节等进行规定,并在统一的国际金融机构 ——IMF的监督下实施,要求会员国遵守,否则将受到制裁,因而它具有统一性、严密性和约束性。
四、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运转
(一 ) 维持布雷顿森林体系运转的基本条件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实行的是“双挂钩”制度,即美元与黄金挂钩和其他国家货币与美元挂钩,因此,
要维持这个体系,保持“双挂钩”原则的实现,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1,美国国际收支保持顺差,美元对外价值稳定
2,美国应具有充足的黄金储备,以维持黄金的官价水平
(二 ) 维持布雷顿森林体系运转所采取的措施
1,稳定黄金价格协定。 1960年 l0月,由于美元危机爆发,伦敦黄金市场金价暴涨。为保持黄金的官价水平,在美国策划下,欧洲主要国家的中央银行达成一项“君子协定”,约定彼此不以高于 35.20美元的价格购买黄金。
2,巴塞尔协定。 1961年 3月上旬西德马克与荷兰盾公开升值,给美元和其他西方货币带来巨大的冲击。为减缓国际游资对外汇市场的冲击,
维持美元汇率的稳定,参加国际清算银行理事会的英国、联邦德国、
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瑞士、瑞典等八国中央银行,在清算银行所在地瑞士巴塞尔达成一个不成文的君子协定,即巴塞尔协定。
协定规定:各国中央银行应在外汇市场上合作,以维持彼此汇率的稳定;若一国的货币发生困难,应与能提供协助的国家进行协商,采取必要的援助措施,以维持汇率的稳定。
3,黄金总库。美元危机爆发所引起的国际金融市场抢购黄金的风潮,
使金价不断上涨。为维持黄金官价,美国联合英国、瑞士、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等八国的中央银行在 1961年 10月建立了“黄金总库”。八国中央银行按约定的比例共拿出 2.7亿美元的黄金,
其中美国占 50%。英格兰银行为黄金总库的代理机构,负责维持伦敦黄金市场金价的稳定。
4.,借款总安排”。由于国际收支恶化,美国需要借用联邦德国马克、法国法郎等货币,以平衡国际收支、稳定美元汇率,但在基金组织的资金中,美国占用份额较多,西欧国家所占份额较少,
因而不能满足美国的货币需求。于是,在美国的倡议下,IMF于
1961年 11月在巴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联邦德国、法国、
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瑞典、日本等十国代表举行会议,并签订了资金达 60亿美元的“借款总安排”协议。当基金组织缺少这些货币时,可由基金组织向“借款总安排”的有关国家借入,转贷给需要的会员国,实际上主要是支持美国。参加“借款总安排”
的十国也叫“十国集团”或“巴黎俱乐部。”
5,货币互换协定,亦称“互换安排”。在美元汇率趋跌的情况下,
美元被大量抛售。为加强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在 1962年 3月,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分别与 14个西方主要国家的中央银行签订了“货币互换协定”,其总额为 117.3亿美元,1973年 7月又扩大为
197.8亿美元。该协定为双边协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两国中央银行应在约定期间内相互交换一定金额的对方货币。在未使用之前,须以定期存款或购买证券的形式存于对方。若为平抑汇率需动用时,只要在两天之前通知对方即可。当约定到期,则应用实行互换时的汇率相互偿还对方货币。
6,阻止外国政府持美元外汇向美国兑换黄金。为减缓黄金储备的流失,美国不仅以“劝说”为名而实际是施加压力来阻止外国政府用持有的美元外汇向美国兑换黄金,
而且还于 1967年与联邦德国政府达成协议,后者承诺不将其持有的美元外汇向美国兑换黄金。
7,美国发行外币债券,筹措西欧国家货币外汇。为扩大干预外汇市场的力量,美国除通过上述“合作”安排来稳定美元汇率外,还曾发行以其他外币标明面值的罗莎债券 (Roosa Bonds)来筹措干预外汇市场的外汇资金。
8,黄金双价制。 20世纪 60年代中期随着美国对越南战争的扩大,美国的国际收支进一步恶化。 1968年 3日爆发了空前严重的第二次美元危机,再度掀起了抢购黄金、
抛售美元的浪潮。在半个月中,美国黄金储备流失 14亿多美元。黄金总库已无力平息抢购黄金的浪潮,因而于
3月 15日解散黄金总库,实行黄金价格的双轨制,即只允许各国中央银行按官价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至于黄金市场的金价则听任供求关系变化而自由涨落。
9,创设特别提款权。由于美元危机的不断发生,法国等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也加紧反对美国的金融霸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l963年年会上,法国对以美元作为主要储备货币的国际金汇兑本位制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因而决定由“十国集团”成立一个委员会,研究国际货币制度改革问题。随后,以英美为一方,提出国际流通手段不足的理论,
主张创立一种新的国际储备货币,作为美元、英镑和黄金的补充,以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以法国为首的西欧六国为一方,认为美元危机问题的关键不是流通手段不足,而是美元泛滥,通货过剩,反对创立新货币。 1967年 4月,比利时提出一个折衷方案,主张增加各国在
IMF的自动提款权,来解决可能出现的国际流通手段不足的问题。
“十国集团”采纳了比利时方案。 1969年 9月在 IMF第 24届年会上通过了创设特别提款权的协议,并决定从 1970年起,分三年共“发行”
特别提款权 95亿单位。
由于特别提款权只能用于政府间的结算,而大量的企业或单位的国际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的结算与支付仍主要使用美元,因而创设特别提款权不会伤害美元的国际地位。另外,创设特别提款权还会有助于缓和美元危机和维持布雷顿森林体系,因为,(1)它的创设与分配,
可增大美国的国际储备资产,从而能增加其应付国际收支逆差的能力;
(2)可减少美国黄金储备的流失,这是因为特别提款权等同于黄金,
当外国政府或中央银行用美元向美国要求兑换黄金时,美国可用特别提款权支付。
五、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
(一 )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
1,美元停止兑换黄金随着美国国际收支的进一步恶化,美国黄金储备陡降,美元危机爆发频率加快、程度加深。仅 1971年 5月和 7月 ~8月连续两次爆发了美元危机。美国为维持美元的中心地位付出了沉重代价:一方面积累了巨额外债,另一方面黄金储备流失严重。至 1971年 8月,美国的黄金储备减少到 102亿美元,
而且对外短期负债却增至 520亿美元,黄金储备仅及对外短期负债的 1/5。美国根本不可能承担美元对外兑换黄金的义务。于是,西方国家纷纷向美国挤兑黄金。 1971年 8月 15日美国不得不宣布实行“新经济政策”,对内冻结工资、物价,
对外停止履行外国政府和中央银行可以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的义务。“新经济政策”的推行,意味着美元与黄金脱钩,
支撑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两大支柱有一根已经倒坍。为了避免国际游资对本国货币的冲击,许多西方国家的货币不再钉住美元而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固定汇率制的维持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支撑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另一支柱正处于摇摇欲坠之中。
2,固定汇率波动幅度扩大在国际金融市场极端混乱、西方国家矛盾重重的情况下,
经过几个主要西方国家的背后磋商,“十国集团”于
1971年 12月在美国华盛顿的史密森学会大厦举行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达成“史密森协议”,正式宣布美元对黄金贬值 7.89%,黄金官价从每盎司 35美元提高到 38美元,各国货币的黄金平价也作了相应的调整。
各国货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幅度由原来不超过平价 ± 1%,
扩大到 ± 2.25%。但是,美元停止兑换黄金和小幅度贬值并未能阻止美元危机与美国国际收支危机的继续发展。
1973年 2月,由于美国国际收支逆差严重,美元看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又一次掀起了抛售美元、抢购西德马克和日元等硬通货及黄金的浪潮,仅 2月 9日一天在法兰克福外汇市场就抛售了近 20亿美元,国际外汇市场不得不暂时关闭。美国政府于 2月 12日被迫再次宣布美元贬值 10
%,黄金官价也相应由每盎司 38美元提高到 42.22美元。
3,固定汇率制垮台美元再度贬值,并没能制止美元危机。 1973年 3月重又掀起了抛售美元、抢购黄金和西德马克的狂潮,伦敦黄金市场的金价一度涨到一盎司 96美元,西欧和日本的外汇市场被迫关闭达 17天之久。随着美元危机的深化,一些币值坚挺的顺差国为维持本币与美元的固定汇率,投放了大量本币,导致了国内的通货膨胀,引起西方国家的强烈不满。西方国家经过磋商和斗争,最后达成协议:
西方国家的货币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其中联邦德国、法国等国家实行联合浮动,英国、意大利等实行单独浮动。
此外其他主要西方国家的货币也都实行了对美元的浮动汇率制。至此,支撑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另一支柱,即各国货币钉住美元,与美元建立固定比价的制度也完全垮台,这标志着布雷顿森林体系彻底崩溃。
(二 )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的原因
1,布雷顿森林体系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这是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的根本原因。在该体系下,美元充当国际支付手段与国际储备手段,而发挥世界货币职能,只有美元币值稳定,才能被其他国家普遍接受。美元币值的稳定,不仅要求美国有足够的黄金储备,还要求美国的国际收支必须保持顺差,而这却意味着美元不能被投入国际流通渠道来发挥作用,造成国际支付手段短缺。这就要求美国的国际收支保持逆差,但随着逆差的扩大,美元就将不断贬值,造成美元泛滥成灾,失去世界货币的地位。这就是所谓的“特里芬难题” (Triffin Dilemma)。
2,主要发达国家之间国际收支的极端不平衡。
3,主要西方国家通货膨胀程度的悬殊。自 20世纪 60年代以来,币值较为坚挺的国家,为维持其货币与美元的固定汇率,
而被迫投放大量本币,已深受通货膨胀之害,它们不愿为此继续做出牺牲。因而,西方各国在 1973年春纷纷实行浮动汇率制。
由于两根支柱均已倒坍,布雷顿森林体系便彻底崩溃。
第三节 牙买加体系一、牙买加体系的由来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国际金融陷于动荡之中,各国为建立一个新的国际货币体系进行了长期的讨论与磋商。
1974年 9月,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上成立了一个临时委员会 (Interim Committee),由 20个国家的部长级代表组成。这个临时委员会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的咨询机构,专门研究国际货币制度问题。在改革原有国际货币体系、谋求建立新的国际货币体系的过程中,各方在不断的讨价还价的基础上,最终就一些基本问题达成共识。 1976
年 1月,临时委员会在牙买加首都金斯顿举行会议,讨论修订,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这次会议集中讨论了三个主要问题:第一,扩大和重新分配份额;第二,处理黄金官价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库存黄金;第三,修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关汇率的规则。经过数次协商,签署了一个协定,称为,牙买加协定,。
,牙买加协定,的主要内容是:
1,修订基金份额。新增加分配的份额不超过总数的 33.5%,增加后的份额分配使石油输出国组织所出的资金增加了一倍,达到全部成员国出资总额的 10%。份额重新修订后,发达国家的投票权相对于发展中国家减少了。
2,浮动汇率合法化。各会员国可以自主决定汇率安排,因而固定汇率制度与浮动汇率制度可以同时并存。各会员国有义务和基金组织合作来
“保证有秩序的汇率安排和促进汇率稳定的制度”。基金组织监督各会员国的汇率政策,缩小汇率波动幅度,使汇率符合各国长期基本情况。
禁止各会员国操纵汇率以阻止对国际收支进行有效的调节或对其他会员国赢得不公平的竞争利益。基金组织还有权要求会员国解释它们的汇率政策并推行适当的国内经济政策,以促进汇率体系的稳定。在将来世界经济形势稳定之后,经过基金组织总投票权的 85%通过,仍然恢复稳定的但可调整的汇率制度。
3,黄金非货币化。废除黄金条款,实行黄金非货币化,也就是使黄金与货币完全脱钩,让黄金成为纯粹的商品,各会员国的中央银行可按市价自由进行黄金的交易。取消会员国之间以及会员国与基金组织之间须用黄金支付的义务。在基金组织持有的黄金总额中,按市场价格出售六分之一 (约 2 500万盎司 ),用于援助发展中国家。另外六分之一按官价归还会员国,剩余部分根据基金组织总投票权的 85%通过的决议再行处理。
4,储备资产安排。在未来的货币体系中,应以特别提款权作为主要的储备资产,把美元本位改为特别提款权本位。
根据规定,参加特别提款权账户的国家可以用特别提款权来偿还其所欠基金组织的债款,使用特别提款权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各参加国也可以用特别提款权进行借贷。基金组织要加强对国际清偿能力的监督。
5,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融资规模。以出售黄金所得收入扩充“信托基金”,用于援助发展中国家。同时,基金组织扩大信用贷款部分的总额度,由占会员国份额的 100%增加到 145%,并将“出口波动补偿贷款”的规模占份额的比例从 50%提高到 75%。
在,牙买加协定,发表以后,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即着手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进行第二次修订,修订的全部协定条款包括了,牙买加协定,的主要内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二次修正案,于 1976年 4月底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经 60%以上的会员国和总投票权的 85%多数票通过,从
1978年 4月 1日起正式生效。从此,国际货币体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由于这个阶段的国际货币体系同,牙买加协定,
密切相关,故被称为牙买加体系。
二、牙买加体系的特点第一,黄金非货币化。黄金不再充当各国货币平价的基础,也不再充当官方之间的国际清算手段。
第二,储备货币多元化。虽然,牙买加协议,中曾规定未来的国际货币体系应以特别提款权为主要储备资产,
但事实上,特别提款权在世界各国国际储备中的比重并没有增加。在各国所持有的外汇储备中,以前美元独霸天下的局面被以美元为首的多种储备货币所取代。
第三,汇率制度多样化。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截至 2004年 12月 31日,187个国家或地区实行了 9种汇率安排,具体情况是,35个国家实行独立浮动汇率安排,
51个国家实行无事先决定的汇率路径的管理浮动汇率安排,1个国家实行爬行带内浮动汇率安排,6个国家实行爬行钉住汇率安排,5个国家实行钉住水平汇率带的汇率安排,33个国家实行钉住单一货币汇率安排,8个国家实行钉住篮子货币汇率安排,7个国家实行货币局制度,71个国家实行无独立法定货币的制度。
三、对牙买加体系的评价
从整体上说,牙买加体系对不平衡的世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在牙买加体系下,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得到迅速发展。
第二,在牙买加体系下,各国具有较强的宏观经济政策的自主性,这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各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第三,牙买加体系拥有较强的抵御各种冲击的适应能力。
牙买加体系作为一种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国际货币制度安排的一种权宜之计,其本身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这些缺陷导致该体系在运行中也出现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牙买加体系下的汇率波动剧烈。
第二,牙买加体系下各国国际收支状况的调节具有导致危机的隐患。牙买加体系对国际收支失衡的调节有两种方式:一是汇率升值或贬值;二是通过资本流动弥补。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在一些国家存在比较严重的经常项目不平衡的情况下,如果只是片面地通过国际资本流动造成的资本项目盈余来为经常项目提供融资,
借以达到国际收支平衡的目标,则一方面可能酿成债务危机,另一方面还可能会因为投资者信心的动摇而引发货币危机。
第三,牙买加体系下各国政府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困难加大了。
在牙买加体系下,一方面政府仍要通过使用支出增减政策对国际收支进行管理,从而面临着与固定汇率制相类似的内外均衡冲突;
另 —方面,在利用汇率进行调整的过程中,汇率的变动会对开放经济各个方面都产生影响,因此这种新的内外均衡冲突又出现了,
再加上国际资本流动的飞速发展,经济内外均衡目标的冲突更加复杂,对经济的影响更为深刻。在牙买加体系下,政府决策陷于两难的境地,常常顾此失彼。
第四节 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一、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各种方案
1,恢复金本位制。法国政府早在 20世纪 60年代就提出了这种主张。法国经济学家吕埃夫更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国家之间的金本位制”。他认为:各国间的国际收支差额应全部以黄金进行结算;外国人持有本国货币要求兑换黄金时应予以兑换,黄金价格可提高。吕埃夫据此认为金本位制的实施将会抑制一些国家对另一些国家大规模积累短期债务的现象,
有利于促使国际收支自动恢复平衡。
然而,恢复金本位制无论从理论还是从现实来看,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其主要原因是,(1)黄金生产量能否增加,不仅取决于黄金价格,而且还取决于矿藏条件。受后者制约,黄金生产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国际经济周转的需要。 (2)金本位制发挥作用的自发机制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干预经济的本质相矛盾。
2,美元本位制。这是由美国的经济学家金德尔伯格、
麦金农和德斯普雷斯等提出的方案。他们建议:各国官方与私人需要的美元数量应由国际市场力量决定;美元不兑换黄金,为保持美元币值稳定,美国须在国内推行稳定货币增长的政策,同时也要注意到国际收支逆差的问题。
建立以美元为基础的国际货币体系,将有如下的问题和矛盾,(1)在以美元为基础的国际货币体系下,
仍将存在类似“特里芬难题”的情况; (2)国际货币关系将不可避免地随着美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动荡而变化; (3)这是美国目前的经济实力所不及的;
(4)国际货币事务将完全处于美国的控制之下,这是其他发达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难以接受和极力反对的。
3,以多种货币为基础的国际货币体系。这是瑞士经济学家拉兹提出的方案。法国政府在 1985年也提出建立“多极”国际货币体系的主张。这种主张实际上是让日元和瑞士法郎等其他货币也同美元一样处于“关键货币”的地位。
建立以多种货币为基础的国际货币体系,同以美元为基础的国际货币体系相比,其国际货币关系的动荡无疑要缓和一些,因为多种货币中的弱币和强币会互相抵消一部分汇率的变化,但它仍不能完全避免国际货币关系的动荡,因为多极化世界当中的任何一极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较大变化,都可能引起国际货币关系的振荡。
4,以特别提款权为基础的国际货币体系。特别提款权的历史表明,它代表的价值量是比较稳定的,因而使用范围也在逐渐扩大。但是,要使它成为国际货币体系的基础,首先必须使它变为货币。目前,
它仅仅是记账单位,还不能在国际间的贸易与非贸易领域流通,因而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其次,
要使它成为国际货币体系的基础,还必须使它具有政治经济实力的后盾。这是一个不容易解决的问题。
再次,要使特别提款权成为国际货币体系的基础,
应首先使它成为主要国际储备资产形式,但这方面的困难还较多。
二、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前景
1,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面临着国际本位货币的选择这是决定建立何种国际货币体系的基础。在目前,美国经济势力日趋削弱,日本、欧盟经济势力日益增强,世界经济发展趋向多极化。因此,随着日元和欧元地位的不断增强,很可能会形成多极化的国际货币体系,呈现美元、日元和欧元三足鼎立的格局。但由于美元、日元和欧元的汇率总是经常波动的,不管汇率是升还是降,都表明其币值的不稳定,而不稳定的货币是难以胜任世界货币职能的,所以从长远看,
还是要发展到统一货币的格局。当然,这种货币既不可能是黄金,也不可能是某一超级大国的货币,而应是某种共同货币。特里芬和凯恩斯都曾提出过共同货币的设想,欧洲货币联盟已进行过尝试和探索,即创设了欧洲统一货币 ——欧元。
共同货币会涉及到一国的货币主权,要全面实现难度还很大,
但它仍不失为一种理想,而且随着地区性货币集团的发展,
最终是可以走向共同货币的。
2,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还涉及到汇率制度的选择这是一个关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最为关键的问题。鉴于目前的浮动汇率制度有诸多弊端,有人希望恢复固定汇率制度。
但由于目前各国的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国际收支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异,并且国际间也存在巨额的资本流动,因此,恢复固定汇率制度是不现实的。然而,可考虑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在这方面,欧洲货币体系的做法可以借鉴。
另外,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的经济学家也曾提出了所谓
“汇率目标区”的设想,其主要内容为:以美元、欧元和日元三种货币为中心,把这三种货币的汇率波动范围控制在规定的“目标范围”以内,如果市场汇率超出了“目标范围”,
各国要进行联合干预,使汇率重新回到“目标范围”。这一设想在实践上是可行的,关键是如何界定目标范围的大小以及如何协调各国的政策,发挥联合干预的效力。
3,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还关系到国际收支的调节机制目前的国际收支调节机制乏力,使顺差或逆差不断积累,而且严重的国际收支失衡往往通过国际货币体系之外的力量 (如国内经济紧缩政策 )来调节。因此,今后的国际货币体系必须设法建立一个机构 (或改革目前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来提供一种调节机制。
这种调节机制一方面要能促使顺差国和逆差国公平地承担调节责任,以改变目前在 IMF的框架下各国在国际收支调节上的不公平、不对称现象;另一方面要能使顺差国的盈余暂时调剂逆差国的赤字,同时,还要能提供充足的资金帮助逆差国。在这方面,
IMF和欧洲货币体系的一些经验和设想可资借鉴。
一、国际货币体系的概念
国际货币体系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是指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和国际支付的需要,各国政府对货币在国际范围内发挥世界货币职能所确定的原则、采取的措施和建立的组织形式。它一般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各国货币比价的确定。
2,各国货币的兑换性以及国际结算的原则。具体包括:一国货币能否自由兑换;在结算国家之间发生债权债务时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对支付是否给予限制等。
3,国际收支的调节方式。当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时,各国政府应采取何种方法弥补这一缺口,各国政府之间的调节措施又如何互相协调。
4,国际储备资产的确定。为平衡国际收支和稳定汇率的需要,一国必须要保存一定数量的、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储备资产。
5,黄金、外汇的流动与转移是否自由。
二、国际货币体系的作用理想的国际货币体系应能够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流动的发展,它主要体现在能够提供足够的国际清偿能力并保持国际储备资产的信心,
以及保证国际收支的失衡能够得到有效而稳定的调节。
三、国际货币体系的划分国际货币体系可以从储备资产的保有形式和汇率制度的形态两个角度进行区分。储备货币或本位货币是国际货币体系的基础。根据国际储备划分,有金本位制度、金汇兑本位制度和信用本位制度。金本位制度,只以黄金作为国际储备资产或国际本位货币;信用本位制度,只以外汇 (如美元或英镑等 )作为国际储备资产而与黄金无任何联系;金汇兑本位制度,同时以黄金和可以直接兑换黄金的货币作为国际储备资产。
汇率制度是国际货币制度的核心,以汇率制度分类,国际货币体系可以有固定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然而,有时也可以同时以国际储备货币和汇率制度作为国际货币制度分类的标准。例如金本位条件下的固定汇率制度、以不兑现的纸币 (如美元 )为本位的固定汇率制度、以黄金和外汇作为储备的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度或管理浮动汇率制度,
以及完全不需要保有国际储备资产的纯粹自由浮动汇率制度等等。
四、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国际货币体系 ——国际金本位货币体系迄今为止,从世界范围来说,先后存在过三个类型的国际货币体系:国际金本位货币体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初期建立并于 20世纪 70年代初崩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和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出现的牙买加货币体系。
国际金本位制度是研究国际货币体系的开端。金本位制 (Gold Standard System)是以一定量黄金为本位货币的一种制度。所谓本位货币 (Standard Money),
是指作为一国货币制度的基础的货币。按照在历史上出现的先后顺序,国际金本位制度可分为两个阶段:金币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一 ) 金币本位制
1,金币本位制的历史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国际货币体系,是典型的国际金本位货币体系。
这个国际货币体系大约形成于 1880年延续至 1913年,其形成基础是英国、美国、德国、荷兰、一些北欧国家和拉丁货币联盟 (由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和瑞士组成 )等实行的国内金币本位制。
最早实行金币本位制的国家是英国,英国政府在 1816年颁布了铸币条例,发行金币,规定 1盎司黄金为 3镑 17先令 10.5便士,银币则处于辅币地位。 1819年又颁布条例,要求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在 1821年能兑换金条,在 1823年能兑换金币,并取消对金币熔化及金条输出的限制。
从此英国实行了真正的金币本位制。到 19世纪后期,金币本位制已经在资本主义各国普遍采用,它已具有国际性。由于当时英国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突出地位,它实际上是一个以英镑为中心,以黄金为基础的国际金本位制度。这种国际金本位制度持续了 30年左右,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宣告解体。在金本位制度的全盛时期,黄金是各国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资产,英镑则是国际间最主要的清算手段,黄金与英镑同时成为各国公认的国际储备。英镑之所以与黄金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是由于当时英国强大的经济力量,伦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英国也是国际经济与金融活动的重心,于是形成一种以黄金和英镑为中心的国际金本位制,也有人称之为英镑汇兑本位制 (Sterling Exchange
Standard System)。
2,金币本位制的内容和特点金币本位制的主要内容是,(1)用黄金来规定货币所代表的价值,每一货币单位都有法定的含金量,各国货币按其所含黄金重量而有一定的比价; (2)金币可以自由铸造,任何人都可按本位币的含金量将金块交给国家造币厂铸成金币; (3)金币是无限法偿的货币,具有无限制的支付手段的权利; (4)各国的货币储备是黄金,国际间的结算也使用黄金,黄金可以自由输出与输入。由此可见,金币本位制具有三个特点:自由铸造、自由兑换和自由输出入。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国际金本位货币体系是一个统一性与松散性相结合的国际货币体系。
(二 ) 金汇兑本位制
1,金汇兑本位制的建立
1922年,在意大利的热那亚召开了经济与金融会议,会上讨论了重建有生命力的国际货币体系问题。会议建议采取金汇兑本位制以节约黄金的使用。其主要内容是,(1)货币单位仍规定含金量; (2)国内不流通金币,以国家发行的银行券当作本位币流通; (3)银行券只能购买外汇,
这些外汇可在国外兑换黄金; (4)本国货币同另一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的比价,并在该国存放大量外汇或黄金作为平准基金,
以便随时干预外汇市场来稳定汇率。这是一种间接使货币与黄金联系的本位制度; (5)主要金融中心仍旧维持其货币同黄金外汇 (即可兑换黄金的货币 )的可兑换性。
热那亚会议之后,除美国仍实行金币本位制,英国和法国实行金块本位制这两种与黄金直接挂钩的货币制度外,其他欧洲国家的货币均通过间接挂钩的形式实行了金汇兑本位制。 1925年,国际金汇兑本位制正式建立起来。
英国和法国实行的金块本位制是一种附有限制条件的金本位制,金币虽仍作为本位货币,但在国内流通的是纸币,而由国家储存金块,作为储备;国家规定纸币的含金量,但纸币只能按规定的用途和数量向本国中央银行兑换金块。
2,金汇兑本位制的解体
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摧毁了西方国家的金块本位制与金汇兑本位制,统一的国际金本位货币体系也随之瓦解。在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纸币流通制度的情况下,
它们的货币信用制度危机加深,矛盾重重,建立不起统一的国际货币体系,而纷纷成立货币集团,如英镑集团、
美元集团、法郎集团、日元集团等等。在货币集团内部以一个主要国家的货币作为中心,并以这个货币作为集团内部的储备货币,进行清算。集团内部外汇支付与资金流动完全自由,但是对集团外的收付与结算则实行严格管制,常常要用黄金作为国际结算手段,发挥黄金的世界货币职能。各货币集团内部的货币比价、货币比价波动界限以及货币兑换与支付均有统一严格的规定;对集团外的国际支付则采取严格管制;集团之间壁垒森严,
限制重重。
第二节 布雷顿森林体系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
(一 ),凯恩斯计划”
“凯恩斯计划”是从英国利益出发的,基于英国当时负有巨额外债、国际收支发生严重危机以及黄金储备陷入枯竭的情况,凯恩斯主张采取透支原则。其要点为:
1,设立一个世界性的中央银行,叫“国际清算同盟”,由该机构发行一种名叫“班科” (Bancor)的国际货币作为清算单位。“班科”与黄金直接挂钩,即规定其含金量,而且各国可用黄金换取“班科”,但“班科”不能兑换黄金。同时,各国货币又直接同“班科”相联系,与“班科”保持可调整的固定汇率。但是,改变汇率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不能进行单方面的竞争性货币贬值。
2,各国在“国际清算同盟”中开设往来账户,通过“班科”存款账户的转账来清算各国官方的债权和债务。当一国国际收支发生顺差时,将其盈余存入账户;发生逆差时,按规定的份额申请透支提存。透支是有限度的,
各国透支总额为 300亿美元。清算后,当一国的借方或贷方余额超过份额一定比例时,无论顺差国还是逆差国都有责任对国际收支进行调节。
3.,国际清算同盟”总部设在伦敦和纽约两地,理事会在英、美两国轮流举行。“凯恩斯计划”实际上主张恢复多边清算,取消双边结算,但不主张干涉英镑区,以维护英国利益。
(二 ),怀特计划”
“怀特计划”是从美国作为世界最大债权国、国际收支具有大量顺差、
拥有巨额黄金储备等有利条件出发而提出来的方案。怀特主张采取存款原则,其要点如下:
1,建议设立国际货币稳定基金,资金总额至少为 50亿美元,由会员国按照规定的份额以黄金、本国货币和政府债券缴纳;份额的多少根据会员国的黄金外汇储备、国际收支以及国民收入等因素决定;并且依据缴纳份额来确定各国的投票权,“基金”的办事机构设在拥有份额最多的国家。
2,基金组织发行一种国际货币,名字为“优尼它” (Unita),作为清算单位,其含金量为格令,相当于 10美元。“优尼它”可以兑换黄金,
也可在会员国之间转移。各国货币则与“优尼它”之间规定固定比价,
未经基金会员国 3/4的投票权通过,会员国货币不得贬值,从而保持汇率稳定。同时取消双边结算、外汇管制和复汇率等歧视性措施。
3,会员国的国际收支发生临时困难,可用本国货币向基金组织申请购买所需要的外币,但数额最多不得超过其向基金组织认缴的份额。可见,美国企图由它来控制“国际稳定基金”,通过“基金”迫使其他会员国的货币钉住美元,剥夺其他国家货币贬值的主动权,解除其他国家的外汇管制,为美国的对外扩张与建立美元霸权扫清道路。
“凯恩斯计划”与“怀特计划”提出后,英、美两国政府代表团在双边谈判中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最后美国以其在政治、经济和金融方面的压倒之势,迫使英国放弃“国际清算同盟计划”而接受美国的方案;同时,美国也对英国做出一些让步,双方于
1944年 4月达成了基本反映“怀特计划”的,关于设立国际货币基金的专家共同声明,。这时,美国认为时机已经成熟,遂于 5月邀请筹建联合国的 44
国政府代表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
“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经过三周的激烈讨论,
于同年 7月通过了以“怀特计划”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协定,,统称为“布雷顿森林协定”,从而确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体系,简称布雷顿森林体系 (Bretton Woods System)。
二、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主要内容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主要内容,是以作为国际协议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的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
(一 ) 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
,协定,规定了以美元作为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美元直接与黄金挂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的会员国政府必须确认 1934年美国政府规定的 l盎司黄金 =35美元的官价,
即 1美元的金平价为 0.888 671克黄金,并且各国政府和中央银行可随时向美国政府按官价兑换黄金。另外,,协定,
还规定:各国货币要规定黄金平价,并以此确定对美元的比价,从而确定了其他货币通过美元与黄金间接挂钩的关系;各国货币均与美元保持固定比价关系,汇率波动界限不得超出货币平价的上下 1%,各国政府有义务通过干预外汇市场来实现汇率的稳定;会员国只有在国际收支出现
“基本失衡”时,经 IMF批准才可以进行汇率调整。由此可见,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汇率制度是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
(二 ) 调节国际收支弥补国际收支逆差,向会员国融通弥补逆差所需资金,是国际货币体系顺利运转的必要条件。为此,,协定,规定,设立普通贷款账户,向国际收支发生暂时困难的会员国提供贷款,以弥补逆差。但贷款数量与会员国缴纳份额是相联系的,会员国借用普通贷款的累计最高限额为其缴纳份额的 125%。此外,,协定,还规定了顺差国也有调节国际收支的责任,这主要体现在,协定,的“稀缺货币条款” (以下简称“稀缺货币” )上:当一国国际收支持续保有顺差,
则逆差国对顺差国货币需求增加,并向基金组织借取该种货币,使该货币在基金组织的库存量下降,当库存量下降到该会员国份额的
75%以下时,基金组织就将该货币宣布为“稀缺货币”。基金组织可按逆差国的需要实行限额分配,而逆差国也有权对“稀缺货币”
采取临时性的兑换限制。由此影响顺差国的出口贸易,迫使其采取调节国际收支的措施。然而,“稀缺货币条款”还规定基金组织可采取以下两种措施解决“稀缺货币”问题,(1)经“稀缺货币”发行国许可,基金组织用发行债券方法,在该国金融市场筹措资金; (2)
商请“稀缺货币”发行国,把该国货币售给基金组织,以换取 IMF
的黄金。显然,后两种措施对顺差国是有利的,顺差国可以通过它们进行资本输出和掠夺黄金,因此“稀缺货币条款”未能真正起到调节国际收支的作用。
(三 ) 废除外汇管制
,协定,第八条规定,会员国不得限制经常项目的支付,不得采取歧视性的货币措施,要在兑换性的基础上实行多边支付,但有三种例外情况,(1)IMF
容许对资本转移实施外汇管制; (2)会员国有权对
“稀缺货币”采取暂时性的兑换限制; (3)会员国在处于战后过渡时期的情况下,可以延迟履行货币可兑换性的义务。
(四 ) 建立一个永久性国际金融机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
美元同黄金挂钩,其他国家货币同美元挂钩,对保障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统一性和稳定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是构成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两大支柱。
三、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特点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由于美元可以兑换黄金,因此有人也把布雷顿森林体系称为以美元为中心的金汇兑本位制。
它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和其后的金本位制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美元发挥了世界货币的职能。
2,形成了钉住美元的固定汇率。
3,兑换黄金的程度不同。
4,国际收支失衡的调节机制不同。
5,从国际货币体系的运转来看,布雷顿森林体系是通过签订正式协定,对国际货币体系的诸方面如货币比价、国际支付与结算、国际收支调节等进行规定,并在统一的国际金融机构 ——IMF的监督下实施,要求会员国遵守,否则将受到制裁,因而它具有统一性、严密性和约束性。
四、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运转
(一 ) 维持布雷顿森林体系运转的基本条件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实行的是“双挂钩”制度,即美元与黄金挂钩和其他国家货币与美元挂钩,因此,
要维持这个体系,保持“双挂钩”原则的实现,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1,美国国际收支保持顺差,美元对外价值稳定
2,美国应具有充足的黄金储备,以维持黄金的官价水平
(二 ) 维持布雷顿森林体系运转所采取的措施
1,稳定黄金价格协定。 1960年 l0月,由于美元危机爆发,伦敦黄金市场金价暴涨。为保持黄金的官价水平,在美国策划下,欧洲主要国家的中央银行达成一项“君子协定”,约定彼此不以高于 35.20美元的价格购买黄金。
2,巴塞尔协定。 1961年 3月上旬西德马克与荷兰盾公开升值,给美元和其他西方货币带来巨大的冲击。为减缓国际游资对外汇市场的冲击,
维持美元汇率的稳定,参加国际清算银行理事会的英国、联邦德国、
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瑞士、瑞典等八国中央银行,在清算银行所在地瑞士巴塞尔达成一个不成文的君子协定,即巴塞尔协定。
协定规定:各国中央银行应在外汇市场上合作,以维持彼此汇率的稳定;若一国的货币发生困难,应与能提供协助的国家进行协商,采取必要的援助措施,以维持汇率的稳定。
3,黄金总库。美元危机爆发所引起的国际金融市场抢购黄金的风潮,
使金价不断上涨。为维持黄金官价,美国联合英国、瑞士、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等八国的中央银行在 1961年 10月建立了“黄金总库”。八国中央银行按约定的比例共拿出 2.7亿美元的黄金,
其中美国占 50%。英格兰银行为黄金总库的代理机构,负责维持伦敦黄金市场金价的稳定。
4.,借款总安排”。由于国际收支恶化,美国需要借用联邦德国马克、法国法郎等货币,以平衡国际收支、稳定美元汇率,但在基金组织的资金中,美国占用份额较多,西欧国家所占份额较少,
因而不能满足美国的货币需求。于是,在美国的倡议下,IMF于
1961年 11月在巴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联邦德国、法国、
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瑞典、日本等十国代表举行会议,并签订了资金达 60亿美元的“借款总安排”协议。当基金组织缺少这些货币时,可由基金组织向“借款总安排”的有关国家借入,转贷给需要的会员国,实际上主要是支持美国。参加“借款总安排”
的十国也叫“十国集团”或“巴黎俱乐部。”
5,货币互换协定,亦称“互换安排”。在美元汇率趋跌的情况下,
美元被大量抛售。为加强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在 1962年 3月,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分别与 14个西方主要国家的中央银行签订了“货币互换协定”,其总额为 117.3亿美元,1973年 7月又扩大为
197.8亿美元。该协定为双边协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两国中央银行应在约定期间内相互交换一定金额的对方货币。在未使用之前,须以定期存款或购买证券的形式存于对方。若为平抑汇率需动用时,只要在两天之前通知对方即可。当约定到期,则应用实行互换时的汇率相互偿还对方货币。
6,阻止外国政府持美元外汇向美国兑换黄金。为减缓黄金储备的流失,美国不仅以“劝说”为名而实际是施加压力来阻止外国政府用持有的美元外汇向美国兑换黄金,
而且还于 1967年与联邦德国政府达成协议,后者承诺不将其持有的美元外汇向美国兑换黄金。
7,美国发行外币债券,筹措西欧国家货币外汇。为扩大干预外汇市场的力量,美国除通过上述“合作”安排来稳定美元汇率外,还曾发行以其他外币标明面值的罗莎债券 (Roosa Bonds)来筹措干预外汇市场的外汇资金。
8,黄金双价制。 20世纪 60年代中期随着美国对越南战争的扩大,美国的国际收支进一步恶化。 1968年 3日爆发了空前严重的第二次美元危机,再度掀起了抢购黄金、
抛售美元的浪潮。在半个月中,美国黄金储备流失 14亿多美元。黄金总库已无力平息抢购黄金的浪潮,因而于
3月 15日解散黄金总库,实行黄金价格的双轨制,即只允许各国中央银行按官价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至于黄金市场的金价则听任供求关系变化而自由涨落。
9,创设特别提款权。由于美元危机的不断发生,法国等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也加紧反对美国的金融霸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l963年年会上,法国对以美元作为主要储备货币的国际金汇兑本位制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因而决定由“十国集团”成立一个委员会,研究国际货币制度改革问题。随后,以英美为一方,提出国际流通手段不足的理论,
主张创立一种新的国际储备货币,作为美元、英镑和黄金的补充,以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以法国为首的西欧六国为一方,认为美元危机问题的关键不是流通手段不足,而是美元泛滥,通货过剩,反对创立新货币。 1967年 4月,比利时提出一个折衷方案,主张增加各国在
IMF的自动提款权,来解决可能出现的国际流通手段不足的问题。
“十国集团”采纳了比利时方案。 1969年 9月在 IMF第 24届年会上通过了创设特别提款权的协议,并决定从 1970年起,分三年共“发行”
特别提款权 95亿单位。
由于特别提款权只能用于政府间的结算,而大量的企业或单位的国际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的结算与支付仍主要使用美元,因而创设特别提款权不会伤害美元的国际地位。另外,创设特别提款权还会有助于缓和美元危机和维持布雷顿森林体系,因为,(1)它的创设与分配,
可增大美国的国际储备资产,从而能增加其应付国际收支逆差的能力;
(2)可减少美国黄金储备的流失,这是因为特别提款权等同于黄金,
当外国政府或中央银行用美元向美国要求兑换黄金时,美国可用特别提款权支付。
五、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
(一 )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
1,美元停止兑换黄金随着美国国际收支的进一步恶化,美国黄金储备陡降,美元危机爆发频率加快、程度加深。仅 1971年 5月和 7月 ~8月连续两次爆发了美元危机。美国为维持美元的中心地位付出了沉重代价:一方面积累了巨额外债,另一方面黄金储备流失严重。至 1971年 8月,美国的黄金储备减少到 102亿美元,
而且对外短期负债却增至 520亿美元,黄金储备仅及对外短期负债的 1/5。美国根本不可能承担美元对外兑换黄金的义务。于是,西方国家纷纷向美国挤兑黄金。 1971年 8月 15日美国不得不宣布实行“新经济政策”,对内冻结工资、物价,
对外停止履行外国政府和中央银行可以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的义务。“新经济政策”的推行,意味着美元与黄金脱钩,
支撑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两大支柱有一根已经倒坍。为了避免国际游资对本国货币的冲击,许多西方国家的货币不再钉住美元而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固定汇率制的维持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支撑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另一支柱正处于摇摇欲坠之中。
2,固定汇率波动幅度扩大在国际金融市场极端混乱、西方国家矛盾重重的情况下,
经过几个主要西方国家的背后磋商,“十国集团”于
1971年 12月在美国华盛顿的史密森学会大厦举行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达成“史密森协议”,正式宣布美元对黄金贬值 7.89%,黄金官价从每盎司 35美元提高到 38美元,各国货币的黄金平价也作了相应的调整。
各国货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幅度由原来不超过平价 ± 1%,
扩大到 ± 2.25%。但是,美元停止兑换黄金和小幅度贬值并未能阻止美元危机与美国国际收支危机的继续发展。
1973年 2月,由于美国国际收支逆差严重,美元看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又一次掀起了抛售美元、抢购西德马克和日元等硬通货及黄金的浪潮,仅 2月 9日一天在法兰克福外汇市场就抛售了近 20亿美元,国际外汇市场不得不暂时关闭。美国政府于 2月 12日被迫再次宣布美元贬值 10
%,黄金官价也相应由每盎司 38美元提高到 42.22美元。
3,固定汇率制垮台美元再度贬值,并没能制止美元危机。 1973年 3月重又掀起了抛售美元、抢购黄金和西德马克的狂潮,伦敦黄金市场的金价一度涨到一盎司 96美元,西欧和日本的外汇市场被迫关闭达 17天之久。随着美元危机的深化,一些币值坚挺的顺差国为维持本币与美元的固定汇率,投放了大量本币,导致了国内的通货膨胀,引起西方国家的强烈不满。西方国家经过磋商和斗争,最后达成协议:
西方国家的货币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其中联邦德国、法国等国家实行联合浮动,英国、意大利等实行单独浮动。
此外其他主要西方国家的货币也都实行了对美元的浮动汇率制。至此,支撑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另一支柱,即各国货币钉住美元,与美元建立固定比价的制度也完全垮台,这标志着布雷顿森林体系彻底崩溃。
(二 )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的原因
1,布雷顿森林体系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这是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的根本原因。在该体系下,美元充当国际支付手段与国际储备手段,而发挥世界货币职能,只有美元币值稳定,才能被其他国家普遍接受。美元币值的稳定,不仅要求美国有足够的黄金储备,还要求美国的国际收支必须保持顺差,而这却意味着美元不能被投入国际流通渠道来发挥作用,造成国际支付手段短缺。这就要求美国的国际收支保持逆差,但随着逆差的扩大,美元就将不断贬值,造成美元泛滥成灾,失去世界货币的地位。这就是所谓的“特里芬难题” (Triffin Dilemma)。
2,主要发达国家之间国际收支的极端不平衡。
3,主要西方国家通货膨胀程度的悬殊。自 20世纪 60年代以来,币值较为坚挺的国家,为维持其货币与美元的固定汇率,
而被迫投放大量本币,已深受通货膨胀之害,它们不愿为此继续做出牺牲。因而,西方各国在 1973年春纷纷实行浮动汇率制。
由于两根支柱均已倒坍,布雷顿森林体系便彻底崩溃。
第三节 牙买加体系一、牙买加体系的由来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国际金融陷于动荡之中,各国为建立一个新的国际货币体系进行了长期的讨论与磋商。
1974年 9月,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上成立了一个临时委员会 (Interim Committee),由 20个国家的部长级代表组成。这个临时委员会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的咨询机构,专门研究国际货币制度问题。在改革原有国际货币体系、谋求建立新的国际货币体系的过程中,各方在不断的讨价还价的基础上,最终就一些基本问题达成共识。 1976
年 1月,临时委员会在牙买加首都金斯顿举行会议,讨论修订,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这次会议集中讨论了三个主要问题:第一,扩大和重新分配份额;第二,处理黄金官价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库存黄金;第三,修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关汇率的规则。经过数次协商,签署了一个协定,称为,牙买加协定,。
,牙买加协定,的主要内容是:
1,修订基金份额。新增加分配的份额不超过总数的 33.5%,增加后的份额分配使石油输出国组织所出的资金增加了一倍,达到全部成员国出资总额的 10%。份额重新修订后,发达国家的投票权相对于发展中国家减少了。
2,浮动汇率合法化。各会员国可以自主决定汇率安排,因而固定汇率制度与浮动汇率制度可以同时并存。各会员国有义务和基金组织合作来
“保证有秩序的汇率安排和促进汇率稳定的制度”。基金组织监督各会员国的汇率政策,缩小汇率波动幅度,使汇率符合各国长期基本情况。
禁止各会员国操纵汇率以阻止对国际收支进行有效的调节或对其他会员国赢得不公平的竞争利益。基金组织还有权要求会员国解释它们的汇率政策并推行适当的国内经济政策,以促进汇率体系的稳定。在将来世界经济形势稳定之后,经过基金组织总投票权的 85%通过,仍然恢复稳定的但可调整的汇率制度。
3,黄金非货币化。废除黄金条款,实行黄金非货币化,也就是使黄金与货币完全脱钩,让黄金成为纯粹的商品,各会员国的中央银行可按市价自由进行黄金的交易。取消会员国之间以及会员国与基金组织之间须用黄金支付的义务。在基金组织持有的黄金总额中,按市场价格出售六分之一 (约 2 500万盎司 ),用于援助发展中国家。另外六分之一按官价归还会员国,剩余部分根据基金组织总投票权的 85%通过的决议再行处理。
4,储备资产安排。在未来的货币体系中,应以特别提款权作为主要的储备资产,把美元本位改为特别提款权本位。
根据规定,参加特别提款权账户的国家可以用特别提款权来偿还其所欠基金组织的债款,使用特别提款权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各参加国也可以用特别提款权进行借贷。基金组织要加强对国际清偿能力的监督。
5,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融资规模。以出售黄金所得收入扩充“信托基金”,用于援助发展中国家。同时,基金组织扩大信用贷款部分的总额度,由占会员国份额的 100%增加到 145%,并将“出口波动补偿贷款”的规模占份额的比例从 50%提高到 75%。
在,牙买加协定,发表以后,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即着手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进行第二次修订,修订的全部协定条款包括了,牙买加协定,的主要内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二次修正案,于 1976年 4月底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经 60%以上的会员国和总投票权的 85%多数票通过,从
1978年 4月 1日起正式生效。从此,国际货币体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由于这个阶段的国际货币体系同,牙买加协定,
密切相关,故被称为牙买加体系。
二、牙买加体系的特点第一,黄金非货币化。黄金不再充当各国货币平价的基础,也不再充当官方之间的国际清算手段。
第二,储备货币多元化。虽然,牙买加协议,中曾规定未来的国际货币体系应以特别提款权为主要储备资产,
但事实上,特别提款权在世界各国国际储备中的比重并没有增加。在各国所持有的外汇储备中,以前美元独霸天下的局面被以美元为首的多种储备货币所取代。
第三,汇率制度多样化。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截至 2004年 12月 31日,187个国家或地区实行了 9种汇率安排,具体情况是,35个国家实行独立浮动汇率安排,
51个国家实行无事先决定的汇率路径的管理浮动汇率安排,1个国家实行爬行带内浮动汇率安排,6个国家实行爬行钉住汇率安排,5个国家实行钉住水平汇率带的汇率安排,33个国家实行钉住单一货币汇率安排,8个国家实行钉住篮子货币汇率安排,7个国家实行货币局制度,71个国家实行无独立法定货币的制度。
三、对牙买加体系的评价
从整体上说,牙买加体系对不平衡的世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在牙买加体系下,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得到迅速发展。
第二,在牙买加体系下,各国具有较强的宏观经济政策的自主性,这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各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第三,牙买加体系拥有较强的抵御各种冲击的适应能力。
牙买加体系作为一种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国际货币制度安排的一种权宜之计,其本身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这些缺陷导致该体系在运行中也出现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牙买加体系下的汇率波动剧烈。
第二,牙买加体系下各国国际收支状况的调节具有导致危机的隐患。牙买加体系对国际收支失衡的调节有两种方式:一是汇率升值或贬值;二是通过资本流动弥补。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在一些国家存在比较严重的经常项目不平衡的情况下,如果只是片面地通过国际资本流动造成的资本项目盈余来为经常项目提供融资,
借以达到国际收支平衡的目标,则一方面可能酿成债务危机,另一方面还可能会因为投资者信心的动摇而引发货币危机。
第三,牙买加体系下各国政府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困难加大了。
在牙买加体系下,一方面政府仍要通过使用支出增减政策对国际收支进行管理,从而面临着与固定汇率制相类似的内外均衡冲突;
另 —方面,在利用汇率进行调整的过程中,汇率的变动会对开放经济各个方面都产生影响,因此这种新的内外均衡冲突又出现了,
再加上国际资本流动的飞速发展,经济内外均衡目标的冲突更加复杂,对经济的影响更为深刻。在牙买加体系下,政府决策陷于两难的境地,常常顾此失彼。
第四节 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一、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各种方案
1,恢复金本位制。法国政府早在 20世纪 60年代就提出了这种主张。法国经济学家吕埃夫更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国家之间的金本位制”。他认为:各国间的国际收支差额应全部以黄金进行结算;外国人持有本国货币要求兑换黄金时应予以兑换,黄金价格可提高。吕埃夫据此认为金本位制的实施将会抑制一些国家对另一些国家大规模积累短期债务的现象,
有利于促使国际收支自动恢复平衡。
然而,恢复金本位制无论从理论还是从现实来看,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其主要原因是,(1)黄金生产量能否增加,不仅取决于黄金价格,而且还取决于矿藏条件。受后者制约,黄金生产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国际经济周转的需要。 (2)金本位制发挥作用的自发机制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干预经济的本质相矛盾。
2,美元本位制。这是由美国的经济学家金德尔伯格、
麦金农和德斯普雷斯等提出的方案。他们建议:各国官方与私人需要的美元数量应由国际市场力量决定;美元不兑换黄金,为保持美元币值稳定,美国须在国内推行稳定货币增长的政策,同时也要注意到国际收支逆差的问题。
建立以美元为基础的国际货币体系,将有如下的问题和矛盾,(1)在以美元为基础的国际货币体系下,
仍将存在类似“特里芬难题”的情况; (2)国际货币关系将不可避免地随着美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动荡而变化; (3)这是美国目前的经济实力所不及的;
(4)国际货币事务将完全处于美国的控制之下,这是其他发达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难以接受和极力反对的。
3,以多种货币为基础的国际货币体系。这是瑞士经济学家拉兹提出的方案。法国政府在 1985年也提出建立“多极”国际货币体系的主张。这种主张实际上是让日元和瑞士法郎等其他货币也同美元一样处于“关键货币”的地位。
建立以多种货币为基础的国际货币体系,同以美元为基础的国际货币体系相比,其国际货币关系的动荡无疑要缓和一些,因为多种货币中的弱币和强币会互相抵消一部分汇率的变化,但它仍不能完全避免国际货币关系的动荡,因为多极化世界当中的任何一极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较大变化,都可能引起国际货币关系的振荡。
4,以特别提款权为基础的国际货币体系。特别提款权的历史表明,它代表的价值量是比较稳定的,因而使用范围也在逐渐扩大。但是,要使它成为国际货币体系的基础,首先必须使它变为货币。目前,
它仅仅是记账单位,还不能在国际间的贸易与非贸易领域流通,因而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其次,
要使它成为国际货币体系的基础,还必须使它具有政治经济实力的后盾。这是一个不容易解决的问题。
再次,要使特别提款权成为国际货币体系的基础,
应首先使它成为主要国际储备资产形式,但这方面的困难还较多。
二、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前景
1,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面临着国际本位货币的选择这是决定建立何种国际货币体系的基础。在目前,美国经济势力日趋削弱,日本、欧盟经济势力日益增强,世界经济发展趋向多极化。因此,随着日元和欧元地位的不断增强,很可能会形成多极化的国际货币体系,呈现美元、日元和欧元三足鼎立的格局。但由于美元、日元和欧元的汇率总是经常波动的,不管汇率是升还是降,都表明其币值的不稳定,而不稳定的货币是难以胜任世界货币职能的,所以从长远看,
还是要发展到统一货币的格局。当然,这种货币既不可能是黄金,也不可能是某一超级大国的货币,而应是某种共同货币。特里芬和凯恩斯都曾提出过共同货币的设想,欧洲货币联盟已进行过尝试和探索,即创设了欧洲统一货币 ——欧元。
共同货币会涉及到一国的货币主权,要全面实现难度还很大,
但它仍不失为一种理想,而且随着地区性货币集团的发展,
最终是可以走向共同货币的。
2,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还涉及到汇率制度的选择这是一个关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最为关键的问题。鉴于目前的浮动汇率制度有诸多弊端,有人希望恢复固定汇率制度。
但由于目前各国的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国际收支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异,并且国际间也存在巨额的资本流动,因此,恢复固定汇率制度是不现实的。然而,可考虑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在这方面,欧洲货币体系的做法可以借鉴。
另外,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的经济学家也曾提出了所谓
“汇率目标区”的设想,其主要内容为:以美元、欧元和日元三种货币为中心,把这三种货币的汇率波动范围控制在规定的“目标范围”以内,如果市场汇率超出了“目标范围”,
各国要进行联合干预,使汇率重新回到“目标范围”。这一设想在实践上是可行的,关键是如何界定目标范围的大小以及如何协调各国的政策,发挥联合干预的效力。
3,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还关系到国际收支的调节机制目前的国际收支调节机制乏力,使顺差或逆差不断积累,而且严重的国际收支失衡往往通过国际货币体系之外的力量 (如国内经济紧缩政策 )来调节。因此,今后的国际货币体系必须设法建立一个机构 (或改革目前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来提供一种调节机制。
这种调节机制一方面要能促使顺差国和逆差国公平地承担调节责任,以改变目前在 IMF的框架下各国在国际收支调节上的不公平、不对称现象;另一方面要能使顺差国的盈余暂时调剂逆差国的赤字,同时,还要能提供充足的资金帮助逆差国。在这方面,
IMF和欧洲货币体系的一些经验和设想可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