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大纲大 纲 说 明
一、外国法制史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升本法律专业的必修课程,是法律史学的一个分支,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门综合基础学科。
二、外国法制史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研究外国各种类型法律制度产生和演变规律。它是通过各种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表现形式,主要特点和阶级实质探讨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三、外国法制史与法学基础理论、外国法律思想史、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学科,各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但又有密切联系和分工。外国法制史是研究法学理论的基础,它与各部门法学是历史与现实,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它可涉及各部门法,并通过各种部门法史及理论,综合研究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整个法律制度,揭示其最本质的特点和规律。
四、外国法制史基本内容主要由四大部分组成,即古代法律制度,中世纪法律制度;近代法律制度;现代法律制度概述。
五、本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是:掌握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来分析、认识法律问题的方法,扩大知识面,为掌握法学打下比较坚实的基础,批判继承外国优秀法律历史遗产,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参考、供鉴的资料;了解当代外国主要的法律制度及其发展趋势。
六、外国法制史学科研究的根本方法是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同时,也须采用分析和比较的方法。
多媒体教材一体化总体设计初步方案
一、学时分配
课内学时90,5学分,录音讲授9学时。课内学时的具体分配见附表。
二、文字教材
采用分立型,分为主教材和辅助教材。主教材为《外国法制史》,是教学和学时的主要内容和依据,是音像教材的基础。辅助教材为《外国法制史学习辅导》,配合主教材,帮助学生消化理解主教材的内容,重点是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法典,及对主要法典的评析。
绪? 言
一、外国法制史学科的对象和范围。
二、外国法制史的时期划分。
三、外国法制史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其意义。
四、外国法制史的学习方法。
第一编 古代法律制度第一章 楔形文字法律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了解以汉穆拉比法典为代表的古代两河流域及其邻近地区法律(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发展和一般规律;认识古代东方奴隶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楔形文字法的本质、作用和主要特征。
第一节 楔形文字法律的一般概况
一、楔形文字法律的概念。
二、楔形文字法律的沿革。
三、楔形文字法律的主要特征。
第二节 汉穆拉比法典的制定、结构及其历史地位
一、法典制定的原因。
二、法典的结构和体系。
三、法典的历史地位和意义。
第三节 汉穆拉比法典的主要内容
一、极力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借神权保护王权;
二、充分保护奴隶主对财产和奴隶的所有权;
三、反映巴比伦社会的阶级对立关系和自由民内部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
四、包含着大量调整手工业和商业的规范,有关财产、契约的规定,几乎占全部条文的一半;
五、保存了若干原始公社制的残余。
第二章 古代印度法律制度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了解古代印度法律的产生、发展和一般规律;认识以摩奴法典为代表的古印度奴隶制法律的本质、作用及其种性特征。
第一节 古代印度法律的形成和发展
古代印度法律。
雅利安人奴隶制国家形成初期。
第二节 古代印度法律的基本特点
一、印度宗教众多,影响印度法律的结构、体系,使它异常复杂;
二、法律与宗教密切联系,宗教教义依靠法律的力量贯彻实施,法律又依赖教义和信仰得以执行;
三、公开宣扬社会的不平等,将一切居民的地位和权利义务用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形成一套完整的种姓制度;
四、汇合法律、伦理、道德和哲学为一体、法典实质上是它们的混合物。
第三节 《摩奴法典》的结构、基本内容的影响
一、《摩奴法典》。
二、法典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古代希腊法律制度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了解古代希腊法律的产生、发展及其基本特征;认识雅典“宪法”的民主性和阶级本质。
第一节 古代希腊法律的特点
古代希腊是欧洲最先进入阶级社会和产生奴隶制国家与法的地区。
古希腊泛指存在于古代希腊各个城邦的所有法律。其主要特点有六。
第二节 雅典宪法
一、通过多次改革,雅典奴隶民主制确立起来。梭伦立法奠定了民主制宪法的基础。
二、宪法的主要内容及其所确认的民主制度。
第四章 古罗马法律制度
自学的目的和要求:了解古代罗马法律的产生、发展及其一般规律;认识罗马法的本质、任务和主要特征;认识罗马法的深远影响和法制史上的地位。
第一节 罗马法的一般情况
一、罗马法的概念。
二、罗马法的渊源。
三、罗马法的分类。
第二节 罗马私法的基本制度
罗马私法的结构和体系以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和私权保护为编制顺序,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部分。
一、人法制度。
1.人包括自然人和团体。
2.婚姻家族制度是人法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3.婚姻概念及其演变。
二、物法制度
物法在私法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后世剥削阶级的民法影响大。物法由物权、继承和债法三部分构成。
1.物和物权。
2.继承制度。
3.债权制度。
三、诉讼制度
1.诉讼的概念,公诉与私诉的划分。
2.罗马私诉主其程序。
第三节 罗马法的影响第二编 中世纪法律制度第五章 日耳曼法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了解日耳曼法的概念、性质及其基本特点;掌握日耳曼法的主要制度;认识日耳曼法对西欧法律的影响。
第一节 日耳曼法的形成、发展及其基本特点
一、日耳曼法的概念。
二、日耳曼法的形成和发展。
三、日耳曼的基本法的特点。
四、日耳曼法对以后西欧法律发展的影响。
第二节 日耳曼法
一、所有权制度
1.日耳曼法中的所有权概念不同于罗马法,是相对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和劝产所有权有很大差别。
2.不动产所有权。
3.动产所有权。所有人对动产拥有绝对所有权,法律严格挂号信这种所有权。
二、债权制度
三、婚姻家族与继承制度。
1.日耳曼婚姻家族制度特点。
2.继承制度。一般实行法定继承,动产和不动产采用不同原则。
四、违法行为
1.违法行为包括犯罪和侵权行为。
2.日耳曼刑法的主要特点。
3.日耳曼法中侵权行为的范围比近代大得多。
五、审判制度
1.普通审判职能由民众大会行使。查理大帝时的司法。
2.诉讼程序实行自诉原则,必须遵守固定形式。
9世纪出现纠问主义诉讼。诉讼证据有宣誓、神明裁判和决斗。
第六章 法兰西王国法律制度
自学的目的和要求:了解中世纪法国法律的形成和发展;掌握中世纪法国法律的基本制度及其在西欧大陆的典型性。
第一节 法兰西王国法律的形成和发展
一、9世纪,法兰克帝国的瓦解与法兰西王国的形成西欧法律走上新的发展阶段,法兰西王国法律是法兰克帝国时期西欧大陆法律的继续和发展。
二、9-13世纪法兰西王国的法律。
三、13-16世纪法兰西王国的法律。
四、16-18世纪法兰西王国的法律。
第二节 法兰西一国法律的基础制度
一、封建等级制。
二、封建土地所有权制度。
三、债权法。
四、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
五、刑法制度。
六、审判制度。
第七章 英吉利王国的法律制度
自学的目的和要求:了解吉利王国法律的形成、发展及其基本制度;认识英国法律的传统形式及其基本特点。
第一节 英吉利五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一、英吉利王国法律制度的形成。
二、英吉利王国法律制度的发展。
第二节 英吉利王国法律的基本制度
在英吉利王国法律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下一些基本制度。
一、财产法
1.财产的概念和分类。
2.巩固土地所有权及其特点。
3.信托制。
二、契约法
三、侵权行为法
四、家庭法与继承法
1.家庭法。
2.继承法。
五、刑法
六、诉讼法第八章 中世纪西欧罗马法、城市法和商法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认识中世纪西欧法律的多样性以及罗马法、城市法和商法在其中的地位;掌握西欧罗马法“复兴”的原因、经过和历史意义;了解中世纪西欧城市法和商法的形成发展及其与近代法律的渊源关系。
第一节 罗马法
一、5-11世纪罗马法在西欧局部保留。
二、西欧“复兴”罗马法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经济关系发展的客观需要。
三、罗马法复兴的经过。
四、罗马法“复兴”的意义
第二节 城市法和商法
一、城市法
1.中世纪西欧自治城市的出现。
2.城市法概况。
二、商法
1.商法的概念
2.西欧商法的形成和发展。
第九章 教会法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了解教会的概念、形成与演变;掌握教会法的基本内容;认识教会的作用与影响。
第一节 教会法的形成和演变
一、教会法的概念。
二、教会法的形成和演变。
1.教会法的形成。
2.教会法的发展。
3.教会法的衰落。
第二节 教会法的基本制度
一、教阶制度。
二、土地制度。
三、契约制度。
四、婚姻家庭继承制度。
五、刑法制度。
六、诉讼制度。
第三节 教会法的作用与影响
一、教会法的作用。
二、教会法的影响。
第十章 中世纪伊斯兰法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了解伊斯兰法的概念及共形成与发展,伊斯兰法系的范围崐和伊斯兰法对近现代穆斯林国家法律的影响;认识伊斯兰法渊源与特点;掌握伊斯崐兰法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伊斯兰法的形成和发展
一、伊斯兰法的概念。
二、伊斯兰法的产生。
三、伊斯兰法的发展与伊斯兰法系的形成。
1.伊斯兰法的发展。
2.伊斯兰法系的形成。
第二节 伊斯兰法的渊源和特点
一、伊斯兰法的渊源
1.《古兰经》。
2.圣训。
3.法学。
4.其他法律渊源。
二、伊斯兰法的斟酌特点。
第三节 伊斯兰法的基本制度
一、穆斯林义务。
二、债法。
三、婚姻家庭与继承法。
四、刑法。
第三编 近代法律制度第十一章 英国的法律制度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了解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及英国法系的形成;掌握英国法律的本及其基本特点。
第一节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对封建法律的继承和发展。
二、产业革命后英国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第二节 英国法律的基本特点与英国法系的形成
一、英国法律的基本特点。
二、英国法系的形成。
第三节 英国法律的基本制度
一、宪法
1.英国宪法的基本特点。
2.英国宪法的基本内容。
二、财产法。
三、契约法。
四、侵权行为法。
五、家庭法和继承法。
六、刑法。
1.犯罪。
2.刑罚种类。
七、诉讼法。
第十二章 美国法律制度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了解美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及其与英国法律的关系;掌握美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以及美国法律的基本特点。
第一节 美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及其与英国法律的关系
一、美国法律的形成和发展。
二、美国法律与英国法律的关系。
第二节 美国宪法
一、《独立宣言》所宣布的宪法原则。
二、美国有联邦宪法和各州宪法。
三、联邦宪法确立了美国国家的结构形式。
第三节 英国法律的基本特点
一、美国具有联邦法律和州法律两套法律体系;
二、美国的成文法比较发达;
三、美国司法权处于优越地位,联邦最高法院享有违宪审查权。
四、“遵循先例”的原则,在美国具有很大的伸缩性;美国的陪审制度和律师制度也具有自己的特点;
五、美国法律有着浓厚的种族主义色彩。
第十三章 法国的法律制度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认识法国资产阶级法律产生和发展的规律;了解近代法国宪法、民法典、刑法典的基本内容和特点,以及诉讼法和行政法概貌;了解大陆法系发展的情况。
第一节 法国革命后法律的发展
一、法国资产阶级法律产生和发展的道路。
二、大陆法系的形成和特征。
第二节 宪法和行政法
一、近代法国宪法的发展。
二、法国行政法概况。
第三节 法国民法典
一、法国民法典的制定和渊源。
二、法国民法典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三、法国民法典的意义。
第四节 法国刑法典
一、法国刑法典的制定。
二、1810年法国刑法典的基本内容。
第五节 诉讼法典
一、1807年民事诉讼法典的制定和基本内容。
二、1808年刑事诉讼法典的制定和基本内容。
第十四章 德国的法律制度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认识德国资产阶级法律的产生和演变;了解1871年帝国宪法、1900年德国民法典和1871年德国刑法典的基本内容、特点和意义。
第一节 德国统一后法律的发展
一、德国统一前的法律概况。
二、德国的统一和发展对法律的影响。
第二节 1871年帝国宪法
一、宪法的制定和意义。
二、宪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1900年德国民法典
一、法典的制定和渊源。
1.全德统一民法典的提出。
2.法学家的分歧。
3.德国民法典的最终完成。
二、法典的特点和意义
(一)基本特点
(二)意义
第四节 1871年德国刑法典
一、刑法的制定和意义。
二、刑法典的基本特点。
第十五章 日本法律制度
第一节 日本近代法律制度的形成
一、明治维新前日本法制的概况。
二、日本近代法律制度的形成。
第二节 日本帝国宪法
一、帝国宪法的制定及其基本特点。
二、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度。
第三节 日本民法典
一、民法典的制定。
二、民法典的基本内容与特点。
第四节 日本刑法典
一、刑法典的制定。
二、刑法典的基本内容与特点。
第五节 日本诉讼法典
一、诉讼法典的制定。
二、诉讼制度的特点。
第四编 现代法律制度概述第十六章 英国法律制度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了解英国在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后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及其原因;认识现代英国法律发展的趋势及其主要特征。
第一节 现代英国法律发展的趋势
一、英国法律在资本主义垄断阶段。
二、1931年威斯敏斯特条例制定后,英国大多数殖民地附属国相继独立。
三、英国法律与大陆法日益互相渗透,大有相互接近的趋势。
第二节 宪法
英国在进入垄断资本主义以后,宪法的基本内容没有多大变化,但为适应现代需要,也作了某些调整和改革。
一、《退位法》;《掇政法》;1931年《威斯特敏斯特条例》。
二、议会和内阁之间实际权力的某些调整,委托立法的增多。
三、选举制度的改革。
四、两常政治的加强。
五、文官地位的提高。
第三节 财产法
为适应垄断资产阶级的需要,1926年,英国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律对财产法进行了改革。
一、废除了人的财产和物的财产划分,代之以动产和不动产的分类;
二、统一了土地和动产的转移规则,废除了长子继承制;
三、扩大动产所有权的范围;
四、在社会法学派的影响下,出现了所谓财产所有“合理使用”的理论。
第四节 契约法和侵权行为法
一、契约法的变化。
二、侵权行为法的变化。
第五节 家庭和继承法
一、婚姻家庭法方面的变化。
二、继承法方面的变化。
第六节 商法、社会立法和经济法
一、英国没有独立商法的概念。
二、工业产权法得到显著发展。
三、英国一般来说没有经济法的概念法的法律。
四、社会劳动立法的发展。
第七节 刑法
一、犯罪方面
1.颁布了大量单行刑事法律。
2.废除了过去关于重罪和经济罪的划分。
二、刑罚方面
1.废除了肉刑、刑事劳役和苦役。
2.宣布了望远废除死刑。
第十七章 美国法律制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了解美国现代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掌握现代美国宪法、民商法、社会经济法和刑法等方面的主要变化和特点。
第一节 现代美国法律制度的一般变化
一、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19世纪末期就已开始的法律统一的趋势不断加强。
二、成文法大量增加,法律系统化明显加强。
三、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加强对经济的干预,经济立法的增多。
第二节 宪法
一、宪法修正案关于公民选举的的规定。
二、总统权力的扩大,委托立法的增多。
三、联邦权力的扩大与州权的减小。
四、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初期对民主权利的限制。
第三节 民商法和经济法
一、美国并无民法概念。
二、美国民法方面各项基本原则和制度原沿袭英国法。
三、而法与民法没有严格界限。
四、美国经济立法。
第四节 刑法
一、现代时期,美国的主要刑法规范和原则已逐渐表现为制定法。
二、现代美国刑法的主要特点。
第十八章 法国法律制度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了解法国宪法的变迁和1946年宪法、1958年宪法的基本特点。了解法国民法、经济法、社会立法和刑法的发展概况。
第一节 宪法的发展
一、两次世界大战间法国的变迁。
二、1946年宪法。
三、1958年宪法。
第二节 民法、经济法和社会立法
一、民法的变化。
二、经济法和社会立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刑法的发展和1958年刑事诉讼法典。
一、刑法的发展。
二、1958年法国刑事诉讼法典。
第十九章 德国法律制度
第一节 魏玛宪法
一、魏玛宪法的制定和意义。
二、魏玛宪法的基本特点。
第二节 法西斯专政的法律制度
一、根本法。
二、民法和经济法。
三、劳动法。
四、刑法和诉讼制度。
第三节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律制度
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
二、民法和经济法的发展。
三、1871年刑法典的修改。
第二十章 日本法律制度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了解第二次世界前后日本法律制度的变化与改革情况;掌握战后日本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的基本内容与特点。
第一节 现代日本法律制度的变化与改革
一、两次大战期间日本法律制度变化的一般概况。
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第二节 宪法
一、两次大战期间宪法的变化。
二、1946年日本新宪法。
第三节 民法的变化和经济法的发展
一、两次大战期间民法的变化。
二、战后日本民法典的修改。
三、日本经济法概况。
第四节 刑法的变化
一、两次大战期间刑法的变化。
二、战后刑法典的修改。
第五节 司法制度
一、两次大战期间司法制度的变化。
第二十一章 第三世界国家的法律制度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了解第三世界国家法律制度的历史渊源、基本特点和它们的主要类型;掌握受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影响的第三世界国家法律制度以及信奉伊斯兰教的第三世界国家法律制度的情况。
第一节 第三世界国家的法律的历史渊源
一、第三世界国家。
二、殖民主义者,入侵前这些国家传统法律的多样性及复杂性。
三、殖民主义者入侵后强制推行宗主国法律。
第二节 第三世界国家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及分类
一、第三世界国家法律的基本特点。
二、第三世界国家的法律可划分。
第三节 信奉伊斯兰教的第三世界国家的法律改革
一、这些国家的独立后仍信奉伊斯兰教。
二、法律改革的概况。
三、在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上的改革。
第二十二章 苏联法律制度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了解苏联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创建与发展变化;掌握苏联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的基本内容与特点。
第一节 苏联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创建与发展
一、十月革命前俄国法律制度的概况。
二、苏联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创建与发展变化。
第二节 苏联宪法
一、战前苏联宪法的制定及其基本特点。
二、1977年苏联新宪法。
第三节 苏联民事立法
一、1922年苏俄民法典。
二、1961年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民事立法纲要与1964年苏俄新民法典。
第四节 苏联刑事立法
一、1922年苏俄刑法典。
二、1958年《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刑事立法纲要》与1960年苏俄新刑法典。
第五节 苏联司法制度
一、法院与检察院组织。
二、诉讼制度。
外国法制史考试大纲
第一篇 古代法律制度
一、楔形文字法律制度
二、古印度法律制度
三、古希腊法律制度
四、古罗马法律制度
第二篇 中世纪法律制度
一、日耳曼和罗马法的并存与融合
二、日耳曼法的法律制度
三、天主教会法的基本制度
四、城市法和商法
五、商法的发展概况
六、罗马法复兴
七、西欧各国法律制度的演变
第三编 民法法系的形成,其主要国家法律历史发展与民法法系的基本特点
一、民法法系的形成
二、民法法系在18、19世纪的发展
三、民法法系在20世纪的发展
四、宪法和行政法的历史系
五、法国宪法的发展
六、魏玛宪法
七、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特点
八、1900年德国民法典的主要特点
九、民法法系主要国家法律的基本制度
十、方法制度与机构
十一、行政体制
十二、政府的职权和责任
十三、民法制度
第四编 普通法法系的历史主要渊源和特点
一、普通法法系与普通法
二、普通法法系形成的原因和特点
三、普通法法系其他成员国法律的发展变化
四、其他英联邦国家法律的变化
五、普通法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
六、遵循先例原则
七、判例汇编
八、衡平法的主要内容
九、衡平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十、制定法的种类
十一、从属性立法
十二、制定法与判例法的关系
十三、宪法制度
十四、英国宪法的主要原则
十五、美国宪法制度
十六、契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