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经济诉讼
一、诉讼
? 诉讼, 俗称, 打官司,, 是指在人
民法院主持下, 当事人为解决纠纷,
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 依法
进行的全部活动 。
? 人民法院审理经济诉讼案件也依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进行 。
二、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
? (一 )
? (二 )
? 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 对
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在法律
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由处分,
? (三 )
? (四大 )
三、经济诉讼的证据
? 诉讼证据, 是指能够在诉讼中证明案件
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
? 证据有下列 7种,
? ( 1) 书证 。
? ( 2) 物证 。
? ( 3) 视听资料 。
? ( 4) 证人证言 。
? ( 5) 当事人陈述 。
? ( 6) 鉴定结论 。
? ( 7) 勘验笔录 。
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 举证责任是指在诉讼中由谁来提供证据
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它意味着负有举
证义务的一方如果收集提供不出相应的
证据对案件的事实加以证明时,要承担
败诉的风险。
? 经济诉讼中一般采用,谁主张,谁举证”
? 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
? 应当举证证明的案件事实有,( 1) 案件
实体事实; ( 2) 案件程序事实; ( 3)
证据事实 。
? 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 1) 众所周知的
事实; ( 2) 自然规律及定理; ( 3) 根
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
验法则, 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 4) 已
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
的事实; ( 5) 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
所确认的事实; ( 6) 已为有效公证文书
所证明的事实 。 上述第 ( 1), ( 2),
( 4), ( 5), ( 6) 项, 对方有相反证
据足以推翻的, 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
事人仍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
自认
? 自认也导致免除免除免除对方的举证责
任 。
? 自认, 是指诉讼过程中, 一方当事人对
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
承认的, 或者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
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
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 其仍不
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 。
侵权诉讼案件中的举证责任,
? ( 1)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
专利侵权诉讼, 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
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
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 (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
承担举证责任;
? ( 3)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
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
举证责任;
? ( 4)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
的搁置物, 悬挂物发生倒塌, 脱落, 坠
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所有人或者
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 5)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
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承担举证责任;
? ( 7)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
讼, 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
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
任;
? (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
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
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
责任。
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 ( 1)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
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
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
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
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
责任。
? ( 2)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 由负
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
? ( 3) 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 由主张有代
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
? ( 4)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 因用人单
位作出开除, 除名, 辞退, 解除劳动合
同, 减少劳动报酬, 计算劳动者工作年
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 由用人单
位负举证责任 。
举证期限,
? 当事人举证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完成。
?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
人民法院认可。
?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
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
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
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新的证据,,
? ( 1) 一审中的新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
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
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 经
法院准许, 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
的证据;
? ( 2)二审中的新证据:一审庭审结束后
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
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
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
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经人民法院
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
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
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
视为新的证据。
? 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举
证,致使案件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因提
出新的证据被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
判的,原审裁判不属于错误裁判案件。
? 解决经济纠纷应该向哪一级人民法院,
哪个地区的人民法院去起诉的问题 。
? (一 )级别管辖
? ( 1) 基层法院管辖一般的第一审案件;
( 2) 中级法院管辖重大的涉外案件, 在
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法院
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案件,
海事案件;
? ( 3) 高级法院, 最高法院管辖本辖区内
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案件 。
(二 )
? 1,
? 通常实行, 原告就被告, 的原则 。
? 2,
?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
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 第一,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 当事人双方
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
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二, 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
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 以约定的交货地
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 以被告
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管辖 。 购销合同的实
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
一致的, 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
? 第三, 加工承揽合同, 以加工行为地为
合同履行地, 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
定的除外 。
? 第四, 财产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以
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但合同中
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
? 第五, 补偿贸易合同, 以接受投资一方
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
? 第六, 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 债
务人下落不明的, 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
者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 (2)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由侵权行
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因
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 人身损
害提起的诉讼, 产品制造地, 产品销售
地, 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
院均有权管辖 。
? 3,
? 专属管辖的经济案件有:一是因不动产
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不动产所地在人民
法院管辖;二是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
提起的诉讼, 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辖 。
? 4,
? 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的合同纠纷案
件, 仅限于在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定地, 原告住所地和标的物所在
地的人民法院中选择 。
五、经济诉讼的 当事人
? ( 1) 原告 。 原告是因经济纠纷, 向人民
法院起诉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 2) 被告 。 被告是指与原告发生经济纠
纷, 并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公民, 法
人或其他组织 。
? ( 3)第三人。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
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没有
独立的请求权,但与诉讼结果有法律上
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民
事诉讼中来,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人。
七、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程序
? ( 一 )
? 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
? 普通程序包括以下内容,
? 1,起诉 。 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
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
经济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
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理由; (4)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 2、受理
? 法院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 经过对
起诉的审查, 认为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
应当在 7日内立案, 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 如果认为不符法定起诉条件的, 则应在 7
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并及时通知原告 。
? 原告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 可以在
法定期限内上诉 。
? 3,
?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
后至开庭审理前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
受理起诉后 5日内应当将起诉状副本发送
给被告, 并告知被告可以在收到起诉状
副本之日起 15日提出答辩状;审阅诉讼
材料, 调查收集证据等 。
? 4,
? (1)宣布开庭 。
? (2)法庭调查 。 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中
心环节,
? (3)法院辩论 。 双方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
明的事实, 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 。
? (4)法庭调解 。 当事人可以申请, 法院也
可主动征询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 调解
后双方达成协议的, 法院制作调解书从
而终结诉讼,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
后生效 。 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达
不成协议的, 应当判决 。
? (5)合议庭评议与宣判
? 当庭宣判的, 应当在 10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 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
? 一审判决作出后并不马上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
书之日起 15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 ( 二 )
? 一审中的原被告, 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
和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
的第三人, 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
? 上诉期限, 对判决, 为 15天;对裁定,
为 10天 。
? 上诉必须提交上诉状, 未在法定上诉期
间内递交上诉状的, 视为未提起上诉 。
? 上诉案件的审理, 以开庭审理为原则,
迳行判决为例外 。
? 可以不开庭审理迳行判决的案件有,(1)
一审就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
议作出裁定的案件;
?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
的案件;
? (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 但适用法律
错误的案件;
?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 可能影响案件
正确判决, 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
?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审理, 可作如下
处理,
?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适用法律正确
的, 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决;
?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 依法改判;
?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
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的, 裁定撤销原判
决, 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或者查清
事实后改判 。
?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 可能影响案件
正确判决的, 裁定撤销原判决, 发回原
审人民法院重审 。
? 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和判决具有
法律效力, 是终局的裁判, 不允许当事
人再上诉 。
?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二审判决或裁定的,
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
? 当事人不服二审终局裁判, 可以依法定
理由申请对案件进行再审, 但不影响二
审裁判的效力, 二审裁判仍可强制执行 。
? 八、执行程序
?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
书以及其它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
文书,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
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
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
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采取查询、冻
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
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财
产;拍卖、变卖财产;强制交付指定的
财物或票证;强制迁出房屋或强制推出
土地;强制办理被执行财产权证照转移
手续等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