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认识和真理
目的要求:通过学习,使学员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关于认识的基本规定,正确认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其他哲学认识论的区别;弄清楚认识的过程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革命的能动的反映过程;认识真理的本质、客观性和价值性、绝对性和相对性及真理与谬误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掌握和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即实事求是。
主要内容:
一、认识的本质和基础二、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三、认识的真理性及其检验标准四、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学重点:认识的本质认识的过程真理实事求是在前几章里,我们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论和唯物辩证法,本章我们学习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辩证唯物主义不仅揭示了世界的本质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揭示了人类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认识论就是研究认识的本质和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理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它以前的认识论的本质区别是:它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论,使认识论成为真正科学的认识论。
本章共分四节即:认识的本质和基础、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认识的真理性及其检验标准和实事求是的认识路线。我们首先学习第一节。
第一节认识的发生和本质本质说的是对象是什么的问题,探寻对象的本质,就是从静态的角度去考察对象是什么,如世界的本质、认识的本质、人的本质、社会的本质等等;规律说的是从动态角度去考察对象在运动、变化、发展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必然联系。研究任何一个对象,都得研究它的本质和规律,诸如世界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社会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一、认识活动的构成要素人的认识活动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即认识主体、认识客体、认识工具。认识的这三个要素与我们在第二章第三节里所学的实践的主体、客体和手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要正确地揭示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必须先弄清楚认识的主体、客体、工具的含义和特点。
1、认识主体及其特点所谓认识的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并从事认识活动的人。 它有三个特点:第一,认识主体必须以实践主体为基础。在人类社会形成的初期,或者在人们的日常活动中,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混为一体,专门的认识活动尚未从实践活动中分化出来,在这种情况下,认识主体直接就是实践主体。在认识活动特别是科学认识活动从实践活动中分化出来以后,认识主体也仍然以整个社会的实践主体为基础。没有实践主体,认识主体就失去了生存基础,认识课题和认识条件,也就不成其为认识主体。 第二,认识结构和精神素质是认识主体的本质规定。只有具备一定的认识能力并从事一定认识活动的主体才是认识主体,如果不从事认识活动严格来说不能称其为主体,如果不具备认识能力也不能称其为认识主体。认识活动中需要一定的认识结构才可能进行认识活动,认识结构包括思维方式、科学知识,价值观念等方面,它是在主体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但它一旦建立起来就成为一种相对稳定的框架或模式。人的认识活动总是表现为在原有的认识模式上去延伸并运用于将要认识的客体,主体的认识结构不同,对客体的理解也就会出现差异 。同时,认识主体的其他精神素质,即情感和意志,以及信念、理想、习惯、本能等各种非理性的心理因素,对认识也有重大作用,处在逆境的人的认识与处在顺境的人的认识会出现不同的认识结果。这些心理素质对人的认识能力的发挥和运用,起着导向、选择、激发和调节等等作用。这就是说,认识主体往往自觉或不完全自觉地按自己的观点、方法和标准,去认识客体、解释客体,使对客体的理解带上认识主体的烙印,从而使得对同一对象的理解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就是由主体的认识结构和精神素质造成的。例如,面对断臂维纳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认为这句诗是对 忠贞爱情的歌颂,有人则认为它表达了 一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英雄的崇高精神。不仅不同的认识主体对同一客体的认识会有差异,就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环境和不同的自身状态下,对同一对象的认识也会有不同。例如,对商品经济,我们现在的认识和过去的认识就不一样,过去往往认为只有资本主义是搞商品经济的,现在认识到社会主义也要发展商品经济。有人也说过:20岁时欣赏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同40岁重听这部作品,会有不同的感受。对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少年时阅读,觉得好笑;中年时阅读,使人深思;老年时再读一遍,潸然泪下。这些都表明,认识结构和精神素质构成了认识主体的本质规定。 第三,信息联系的范围和信息交流的能力,是认识主体社会性的突出体现。因为实践是社会性的,所以认识活动也是社会性的,实践主体的社会性主要表现在社会联系和交往能力上,而认识主体的社会性则集中体现在交流的范围和能力上。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它通过语言、文字、符号等形式进行联系和交流,现代科技的发展,特别是因特网的出现,大大加强了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范围,信息的交流是在瞬间完成的。
2、认识客体及其特点所谓认识的客体,是指主体认识活动所指向的事物。客体按照它自身的性质不同,可区分为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认识的客体也有三个特点:
第一,认识客体以实践客体为基础。实践的水平决定着认识的水平,实践的范围决定着认识的范围,实践发展到了什么程度认识才能发展到什么程度。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说,物质世界中哪些事物能成为认识的客体,什么时候能成为认识的客体,决定于主体的实践活动及其发展水平。
第二,在认识活动中接受主体的观念改造,是认识客体的本质特点。认识客体是人的活动的改造对象,在认识活动中,客体的作为对象性而存在,但要进行认识,必须对客体进行观念的改造,首先形成观念上的认识。因为认识活动的直接目的只在于从观念上再现客体,或者为实践结果设定理想模型,因而对认识客体的改造只是一种观念的改造。从一定意义上说,认识过程就是将客观对象(客体)转化为观念,而这些观念才是认识活动操作的直接对象。当然,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也需要从多方面实际地变革认识客体,但实际变革的直接目的仍然在于观念的改造。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对于认识活动来说,只有“被理解了的世界本身才是现实的世界”,认识客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想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这种方式不同于客观实践的方式,作为认识对象的客体“仍然是在头脑之外保持着它的独立性;只要这个头脑还仅仅是思辨地、理论地活动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9页。)
第三,可知性和不可穷尽性是认识客体历史性的客观依据。 同实践客体一样,认识客体具有历史性。所谓历史性是指不同的历史时代有着不同的认识对象。而且不同的社会实践会有着不同的认识对象。随着实践范围的不断扩大,原先没有发现的认识客体会不断加入到人的认识领域中来。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化生产的发展,更是空前地扩张了认识客体的范围。客观事物之所以能不断地转化为认识的客体,还在于世界本身的可知性和不可穷尽性。世界上只存在着尚未被认识的事物,而不存在不可认识的事物;而无论何种事物,又总是包含着无限多的属性或方面。就可能性来说,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可以成为认识的客体,都能够为人所认识;而就现实性来说,进入人的认识活动的客体又总是历史的、有限的,主体对它的认识也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而是一个无止境的发展过程。
3、认识工具认识工具是指把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联系和沟通起来的中介系统。认识工具也是在实践基础逐渐发展的,原始人只凭着简单的语言,粗糙的工具进行认识,可以说他们没有专门的认识工具,实践的手段同时也是认识工具。随着实践活动的发展和认识活动的独立化,从实践手段中逐渐分化出专门进行认识活动的工具,而在现代则发展成为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认识工具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物质工具。它包括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工具也包括作为感官延伸的感知工具和作为大脑延伸的思维工具,如各种观测和实验仪器、计算器和计算机及其网络等。?二是观念工具。包括以观念形态存在的感知形式和思维框架,如社会通行的时空观念、范畴体系、逻辑规则和思维方式等。 三是语言工具。包括自然语言系统和人工语言系统,前者诸如各个民族的民族语言、生活中的日常语言等,后者诸如各种计算机语言以及为达到特定目的而人为创造的人工语言(如波兰医生 柴门霍夫创制的世界语)等。
总之,认识活动是一个认识主体、认识客体、认识工具三者相互作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认识主体是首要的能动的;认识客体是客观制约性要素;而认识工具则是二者的中介,则是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发展的客观标志,体现着不同时代人们认识活动的不同方式。
二、认识的本质: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在了解了实践的基本含义及其主要形式和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以后,我们就可以进一步了解认识的本质了。什么是认识呢?不同的哲学派别对此问题作出了不同的回答。其中有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也有唯心主义的先验论;有承认主体与客体一致的可知论,也有否认主客体一致性的不可知论。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下面,我们先从认识活动的地位、实质、过程三个方面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对认识本质的一般规定,再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其他认识论即唯心主义的先验论、不可知论和旧唯物主义的直观反映论三种认识论的对比中进一步理解这一规定的科学性。
1、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认识的本质的科学规定首先,就认识活动在人的全部生存活动中的地位来说,它本质上是一种主体与客体间的反映与被反映关系,它以主客体的实践关系为基础,同时渗透着主客体的价值关系和其他关系。主体与客体间的关系一般来说是指人的生存关系,生存关系可以区分为生存与体验、生产与消费、认识与价值等等不同侧面的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实践关系、认识关系和价值关系。实践关系是指主体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而对客体发生的一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它体现了主客体生存关系的本质,是主客体之间一切其他关系的基础。价值关系与认识关系则是生存关系的两极:价值关系是主体需要与满足这种需要的对象之间的关系,即利用与被利用关系,也就是说,主体按照自身需要实际的占有与享用客体,表现为客体趋向主体的运动;而认识关系则是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与被认识、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表现为主体趋向客体的运动。自然界是人类生存的前提,但自然界不会自动地去满足人的需要,要使自然界服务于人类,就必须从事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在主客体之间的实践关系中,主体是能动的改造者,它对客体施加积极主动的影响,使客体发生人所需要的变化,产生出自然界原来所没有的、甚至按自然界的规律永远无法自发生成的东西。而客体在被主体改造的同时,也以自身的属性制约主体的活动范围、方式和性质。主体要成功地改造客体,就必须正确地认识客体,揭示客体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这就产生了主客体之间反映与被反映的认识关系。认识关系是以实践关系为基础,并随实践关系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认识关系依赖于实践关系,又对实践关系有着能动的反作用;在认识关系中,还渗透着价值关系和其他关系。
其次,就认识活动自身的内在层次性说,它是以主客体之间的信息相互作用为基础,以人所特有的精神活动为本质内容的反映过程。世界上任何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都是一个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和变换过程。所谓信息,就是一事物在与他事物的相互作用中所传递的关于自身形态、属性、结构、功能等的表征。认识活动首先是主客体之间的信息相互作用过程。主体是信息的收集和加工者,是信息的获取者,客体是信息的发出者,认识工具则是主体用来源发、收集、加工和操作客体信息的手段。但是,认识活动又不同于一般物质之间的信息交流、变换以至一般动物的信息利用过程,而是要把客体信息改造成对人的生存和实践活动有特定意义的、人所特有的反映形式,即感性认识特别是理性认识,这种反映的内容和意义,只有人才能加以理解和解读。如果说作为一般信息的交流、变换以至利用过程可以由机器或人工智能加以模拟,那么作为认识本质的精神活动过程则是人所特有的。
最后,就认识活动中各个要素相互作用的机制来说,认识是模写、选择、建构和创造的统一。所谓模写,是指主观对客体的反映,是以客观事物为对象、为原型的。在此意义上,认识就是人脑对客观对象的临摹和复写。所谓选择,是指主体对客体信息的接收和加工,不是来者不拒,兼收兼蓄,而是有选择地接受,有区别地对待,有取舍地加工。认识过程中的选择性,取决于主体的目的和认识结构。所谓建构,通常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人的认识结构本身的建立或重构的过程;二是指主体在认识活动中运用认识工具和自身的认识结构,对客体信息进行加工和整理,将其构造为一个观念整体,或调整其整体结构,以观念地再现客体本质的过程。所谓创造,是指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活动,不仅再现客观对象本身的本质、结构和规律,而且要把对客观对象的认识与主体自身的目的需求结合起来,在观念上创造出符合主体需要并作为实践活动目标的理想客体。在认识活动中,模写、选择、建构和创造,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和相辅相成的。模写体现着认识客体的制约性,是认识活动的客观基础;选择体现着认识主体的目的性,是认识活动的主体条件;建构是客体再现的机制,体现着 认识活动的直接任务;创造是理想客体的形成,体现着认识活动的根本目的。模写、选择、建构和创造,构成人的认识过程中既相互区别、又内在统一的各个侧面,认识活动实际上也就是这些活动的有机统一。
综合上述三个方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认识是主体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认识本质的科学规定。这一规定,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特征,表明了它同唯心主义和一切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区别。
2、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其它哲学认识论的区别
(1)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反对了唯心主义先验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不仅在世界观上是根本对立的,而且在认识论上也是根本对立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反映论,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是先验论,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认识路线。那么,什么是反映论,什么又是先验论呢?
所谓反映论就是确认认识的本质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的认识论原则。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特征,就是从物质决定意识的基本前提出发,把人的感觉、观念、意识看作是对客观对象的反映。,没有被反映者,就不能有反映”(列宁语)。反映论是一切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共同原则。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承认在意识之外并不依赖于意识而存在着的客观物质世界是认识内容的唯一来源。离开了客观世界,认识就失去了认识的对象,也就无所谓反映。 第二,承认认识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意识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 第三,承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肯定认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世界。
先验论是同唯物主义的反映论相对立的唯心主义认识论。它认为:人的认识和认识能力是先于感觉经验、先于实践的东西,是先天就有的。认识的本质不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而是对头脑中先天固有的精神性的东西进行认知或者回忆。主观唯心主义者主张认识是人头脑里固有的、主观自生的。例如我国战国时期的哲学家 孟子(轲)主张有“不虑而知”、“不学而能”的“良知”、“良能”。客观唯心主义者则主张认识来自物质世界之外的某种客观精神,来自所谓神的启示,是天上掉下来的。例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宣扬“知识就是回忆”,人在出生前,灵魂早就存在了。那时灵魂在所谓“理念世界”(即一般概念)里,遇到各种各样东西就有了知识,人在出世后,灵魂因为受肉体的玷污,暂时忘掉了那些知识,因此必须通过学习,把忘掉的知识重新回忆起来。所以,学习的过程就是回忆的过程。
实践证明,认识是作为认识主体即人的大脑,对认识客体即客观世界的事物和现象的反映,认识的对象是客观世界的事物和现象,先有客观世界的事物和现象,然后才有反映客观世界事物和现象的认识,没有被反映者,就不会有反映。认识的内容也是客观世界的事物和现象,认识就是客观世界事物和现象的映象、模写和摄影。每个人只要想一想自己的认识,就会发现认识总是以某种客观世界的事物和现象为对象和内容的。有了飞机,人们头脑才会有反映飞机的概念,产生乘飞机去周游世界的想法。古代没有飞机,所以查遍古代文献都没有飞机二字,也没有乘飞机周游世界的记录。这说明,唯物主义反映论关于认识的本质问题的回答是正确的,而唯心主义先验论则是错误的。
(2)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可知论,反对不可知论在认识论上,不仅有认识是否受客观对象制约的问题,而且有世界是否可以认识的问题,即存在着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根本对立。所谓可知论,就是主张世界是可以认识的认识理论;所谓不可知论,就是认为世界是不可认识或不可完全认识的认识理论。
唯物主义认识论坚持反映论,而反映论就是可知论。它认为,认识能够提供关于客观世界事物和现象的正确映象,人有正确认识客观世界事物和现象的能力,世界是可知的。我国战国时的唯心主义哲学家 荀子说:“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德国近代唯物主义哲学家 费尔巴哈也说:“自然界是一本不隐藏自己的大书,只要我们去读它,我们就可以认识它。”这就是说,人有能力认识世界,世界是可知的。
与可知论相对立的是不可知论。传说我国战国时期哲学家 庄子和惠施有一次一起外出散步,走到一座桥上,庄子看见一条条鱼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就说:“鱼从容出游,是鱼之乐也。”惠施则回答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耶?”庄子反问道:“子非吾,安知吾之不知鱼之乐耶?”惠施马上说:“吾非子,固不知子矣;子非鱼,故不知鱼之乐也。”在这里,惠施的观点就表达出一种不可知论倾向。按照这种说法,人不是鱼,便不能知道鱼的快乐;那么,人不是物,也就不能知道物的本质了。由此推论下去,世界上是没有一样东西可以认识了,这种看法就是不可知论。
不可知论否认人有认识世界的能力。例如,近代不可知论的典型代表、德国哲学家 康德就认为,人们只能认识事物的现象,而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本质对于人的认识来说,是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它能够引起人的感觉,而人只能认识这些感觉,而不能认识这些事物本身。这是片面夸大事物的现象与本质的对立,不了解现象是本质的表现,人们透过现象可以认识事物的本质。
在哲学史上,大多数哲学家,包括唯物主义和一些彻底的唯心主义者,都是主张可知论的。当然,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主张可知论时,他们的出发点是不同的。前者从客观事物出发,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而后者则从主观精神出发,坚持“从感觉和思想到物”的认识路线,因而它们又是根本对立的。例如,客观唯心主义者黑格尔认为,“绝对观念”是世界的本原,人的意识不过是绝对观念发展的产物,并认为绝对观念能够通过人的意识来认识绝对观念自身(包括它的派生物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这就好比说,神创造了世界和人,而人在神的启示下又可以认识世界、认识神一样。其实,唯心主义者所肯定的世界可知性中的“世界”,并非就是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物质世界,而是他们心目中的“世界”,在黑格尔那里,世界不过是“绝对观念”的产物和表现。
辩证唯物主义的可知论是彻底的科学的可知论。它不仅同不可知论是根本对立的,而且同唯心主义的可知论根本不同,也同旧唯物主义的可知论有本质的区别。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强调实践对驳斥不可知论的重要作用。恩格斯说,对不可知论“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实践是驳斥不可知论最有力的武器,因为事实胜于雄辩。实践的成功就有力地证明了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正确的,人们是能够认识客观事物的。例如,我国1988年9月7日首次用新技术研制的“长征四号”运载火箭,成功地发射了第一颗气象卫星,按预定计划送入与太阳同步轨道运行,这就说明了人们对发射人造卫星的认识是正确的。公安工作中,按照预定计划把一个案件侦破,这就证明人们预定计划中对案件的认识是正确的。随着实践的发展,曾经被认为不可认识的事物,一一被人认识了,许多“不解之谜”,一一被人解开了。过去人们常说“天有不测风云”,现在有了气象卫星,能及时而准确地进行气象预报,使变化多端的天上风云也可预测了。实践每前进一步,都是对不可知论的有力驳斥。
当然,我们反对不可知论,主张可知论,并不是说我们对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已经认识了。就现实情况说,世界上有许多现象对人们还是一个谜。象生命的起源、人脑的奥秘,等等,人类至今还没有完全弄清。但是,整个人类世世代代延续下去,实践无止境地发展,过去没有认识的,现在有可能认识;现在没有认识的,将来有可能认识。世界上只有尚未被认识之物,而没有不可认识之物。
(3)坚持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反对直观被动的反映论。
我们先来看一段录相。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都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可知论,这是它们的共同点。但在认识如何产生和发展的问题上,它们有原则的区别。两者的根本区别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缺乏实践的观点,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并作为全部认识论的基础。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离开实践考察认识问题。它把主体理解为单纯生物学意义上的、只是反映世界的人,而不懂得主体是积极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把客体仅仅理解为认识的对象,而没有看到客体还是实践的对象;只看到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而看不到二者之间的实践关系,因而看不到主体对客体的能动作用,把认识看成照镜子似的、直观被动的反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则十分强调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把主体理解为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把客体理解为既是认识对象又是实践对象,认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实践关系,主体为了改造客体才去认识客体,而且只有在改造客体的实践中才能认识客体。这样,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就揭示了认识是主体通过实践积极能动地反映客体的过程。
其次,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缺乏辩证法的观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揭示出认识是一个矛盾的辩证发展过程。旧唯物主义认识论不懂得认识过程的辩证法,把认识是一个从客体到主体的单向过程,并且是一次完成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坚持认识过程的辩证法,认为认识过程与实践过程是联系在一起的,不仅有从客体到主体的反映过程,而且有从主体到客体的实践过程。并且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一个发展过程,是一个贯穿着主体与客体、认识与实践、感性与理性、真理与谬误、绝对与相对等等一系列矛盾运动的发展过程。
总之,由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缺乏实践的和辩证法的观点,它是直观被动的反映论;由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强调实践的观点和辩证法的观点,它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马克思主义关于认识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的观点,揭示了认识的本质,实现了认识论的伟大变革。
能动革命的反映论承认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在认识中的作用。因为认识活动总是通过每一个人进行的。人作为认识的主体对客观世界事物和现象的反映,是一个经过人们头脑加工改造过的能动创造过程。这表现为人的认识有选择性。人们是有选择地反映一部分客观世界事物和现象的。例如,正在追捕逃犯的公安人员,是有选择地注意与逃犯有关的现象;正在研究某一课题的科学家,是有选择地注意与课题有关的现象,而对同时存在的一部分现象却往往“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被排斥在认识注意范围之外。选择限定了认识的范围,这种限定性既是优点,使认识集中于某个“焦点”上,又可能是缺点,有时使人忽视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三、认识的实践基础
1、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发生的基础,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实践关系是认识关系的基础;不仅如此,实践是整个人类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这种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人们的认识不是人的头脑里固有的,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从实践中产生的。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客观世界哪些事物能成为人们的认识对象,是由实践的需要和水平决定的。古代游牧民族和农业民族定季节的需要产生了古代天文学;农业提水灌溉、城市建筑、手工业、航海的需要产生了古代力学;测量土地面积,计算时间,制造器械的需要产生了古代数学。认识是在实践中产生的,认识的发生一点也离不开实践。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它是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联结、相互作用中发生的。实践是主体和客体这种相互联结、相互作用的中介、桥梁,人们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接触事物的现象和外部联系,获得感性认识,并通过实践促进事物暴露本质,在这一基础上,才能深入到事物的内部联系,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所以,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你要有知识,你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尝一尝。”这些都说明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一切真知都来源于实践。但这并没有否认从书本或他人那里获得的间接经验的重要性。由于个人的生命和精力是有限的,每个人的实践范围也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都亲自实践。因此,间接经验是我们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认为,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源”和“流”的关系。源即是源泉、源头,流即是从源头出来的支流。由于间接经验离开了实践活动的生动性,因而它在流传过程中有可能离事实越来越远。有个民间故事说,一天,某皇帝外出狩猎,他在车马劳累之中呛了一口风,咳嗽了一阵子,吐了一口痰。恰巧,这口痰就吐在一块烂麻布片上,随从侍卫一看慌了神。哎哟,不好了,皇帝老爷痰里带了一根毛!随猎的大官们回到府邸,郑重地对家人说,皇上今日欠安,吐了一团毛。紧跟着,家人们又向四邻传播这个不幸的消息,说皇上吐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没隔多久,消息就在京城传开了,不过这时,人们传说的又不是“毛茸茸的东西”,而是说皇帝今日吐出一只会跑的白兔。
这个故事未免有些夸张。但它告诉人们,间接经验本身必须以直接经验为基础,离开了直接经验,离开了实践,就容易闹出“皇帝吐白兔”这样的笑话!因此,我们既要重视通过书本或其他途径获得间接经验或知识,更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从实践中获得直接经验或直接知识。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认识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人类的认识从古到今有了巨大发展,特别是现代科学发展更加迅速,新学科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新知识爆发式地增加,说明了人类的认识在迅猛发展。那么,认识发展的动力是什么呢?有人说是“求知欲”、“好奇心”、“科学兴趣”等,这些心理因素对认识的发展无疑是起着作用的,但从根本上说,这些并不是认识发展的推动力。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表明,认识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实践,是实践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才推动认识由浅入深、由片面向全面发展。
实践作为认识发展的动力,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变化发展着的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推动人们去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认识产生了实践的需要,而实践的需要又是不断变化发展着的,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提出新的问题。这种新要求、新问题,推动着人们去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现代社会利用原子能的需要,推动原子核物理学、放射化学、放射生物学的巨大发展;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失调问题的需要,推动环境科学和生态科学的发展;等等。这是实践的需要,推动认识的不断发展。
其次,实践在给人们提出新课题的同时,也不断提供大量有关的经验材料以及新的认识工具,使人们能够不断解决认识课题,使认识不断向前发展。如果没有15、16世纪工业、商业、航海业等实践发展所积累的经验材料,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就不可能产生;如果没有第谷对天体长期观测所积累的大量资料,开普勒就不可能发现行星运行的三大定律。这些都说明,实践积累的经验材料,对认识问题的解决、对认识的发展起着推动作用。
同时,实践的发展还不断给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 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使人类的认识水平不断提高。人靠自身的感觉器官接触外界事物的范围是有限的,人的眼睛看不到遥远的天体,不能分辨小于十分之一毫米的东西,也看不见红外线、紫外线;人的耳朵听不见超声波。但是人们在实践中不断制造出象 射电望远镜、电子显微镜、光谱分析仪、雷达、人造卫星、宇宙探测器等观测手段;提供了用于变革对象和各种超高温、超低温、超高压、超真空的实验条件,以及巨大的回旋加速器、粒子对撞机等实验设施;提供了电脑、人工智能机等等。这样,不仅突破了人的感官的局限,而且延伸了人的大脑,促使认识在新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得到发展。
再次,实践还改造了人的主观世界,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人类智力的开发,是受着实践发展水平制约的。人们改造世界的能力达到什么程度,智力发展也相应地达到什么程度。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不仅积累了丰富的认识成果,同时又发展了人类的思维能力。人的感觉能力是在实践中得到锻炼的,思维能力也是在实践中得到提高的。俗话说:“近水知鱼性,近山识鸟音。”老渔夫伏在船舱里听水声,可以分辨出水下是何种鱼群;生活在深山林海的老猎人,根据鸟的叫声就可判别出是什么鸟。对酒感兴趣的人,能从滴酒当中辨出酒的风格和品味。大家都知道有一种很好吃的瓜子叫做“傻子瓜子”,它之所以好吃,据说是因为“傻子”年广九在炒制瓜子时,不断地品尝瓜子的味道,添加不同的调料。长久以来,年广九也通过对瓜子的不断品尝练就了一根灵敏的舌头。这些都可以说明,人的认识能力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得到锻炼和提高。
(3)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即是说,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体的本质和规律,是否具有真理性,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辨别认识的真假,从而确定并保留真理性的认识,抛弃错误的认识,推动认识向前发展。关于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我们中国有吃螃蟹的故事,西方也有吃西红柿的故事。
西红柿的故乡在南美洲茂密的森林里。它那圆圆的形状,青里透红的色泽,十分喜人。但当地人却一直怀疑它有毒,既不敢碰它,更不敢吃,还给它起了一个吓人的名字叫做“狼桃”。到了16世纪,英国人俄罗达拉里公爵在旅行期间发现了它,并带了几株回到英国,种在皇家花园里。但只是供皇室贵族观赏。直到18世纪,法国有一位画家抱着献身精神,决心要对它尝试一下。据记载,他在吃西红柿之前穿好了入殓的衣服,吃完以后就躺在床上等着上帝的“召见”。结果,这位画家不但没有死去,而且也没有感到任何不适。就这样,人们才发现发现西红柿原来是可以吃的。由此可见,西红柿是毒药还是美味,必须通过实践才能得到检验。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本身不是目的,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这才是认识的最终目的。实践目的制约着整个认识过程,规定着认识的方向。在实践目的的规定约束之下,人们的正确认识最终才有利于实践的发展。认识为实践服务,去指导实践,才能发挥认识的功能。如果有了正确的认识,脱离实践,不为实践服务,那么,这种认识也就失去了实际的意义。
总之,认识的产生、发展、检验和归宿,以及认识过程的每一环节,都依赖实践。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第一的和根本的观点。
2、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决定着认识的产生、发展,是认识的检验标准和最终目的。同时,认识对实践又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集中地表现为它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认识对实践的作用具有两重性,认识按其性质有正确和错误的区别。由于认识的性质不同,它的作用也就不同。正确的认识对实践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它促进人们通过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获得积极的成果。相反,错误的认识对实践则起消极的阻碍作用,它妨碍人们去积极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如若把错误认识变为行动,就会造成实际的危害。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过程,也就是发挥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的过程。科学理论是认识成果的结晶。科学理论透过事物的现象,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反映了事物发展的规律,因而能使人们综观全局,高瞻远瞩,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为确定行动的方向、计划、措施提供依据。人们按照科学理论行动,就可以减少行动的盲目性,少走弯路,少犯错误。科学理论还能成为人们解放思想、破除迷信的思想武器,起教育、动员群众的作用。因此,科学理论是人们在实践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医生要正确的诊断和治疗疾病,必须有医学理论作指导;一个土木工程师要正确的设计房屋和组织施工,必须有建筑学理论作指导;搞工业、农业等各项生产活动,必须有各自领域的科学理论作指导。否则,人们的行动就会没有正确的方向,成为盲目的实践。天文学上海王星的发现,就是理论对实践发挥指导作用的一个生动的例子。
自从1781年天王星被发现后,人们注意到它的位置总是和根据万有引力定律计算出来的不相符合。于是有人怀疑万有引力定律的正确性,但也有人认为这可能是受另一颗尚未发现的行星所吸引的结果。当时虽有不少人相信后一种假设,但都缺乏勇气去寻找这颗未知的行星,因为这是一种非常困难的工作。只有一位年方23岁的英国剑桥大学的学生亚当斯敢于承担这项任务。他利用引力定律和对天王星的观察资料,反过来推算这颗未知行星的轨道。经过两年的努力,他终于在1843年10月21日把计算结果寄给格林威治天文台台长艾利,可惜艾利的保守思想非常严重,他不相信“小人物”的工作,把它扔到一边,置之不理,两年以后,幸亏法国也有一位青年勒维烈从事这项工作,1846年9月18日,他把结果告诉柏林天文台助理员加勒,23日晚,加勒果然在勒维烈预言位置上发现了海王星。海王星的发现,充分证明了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下。
正确的理论不但给实践以指导,而且对实践的进一步发展起着制约作用。没有物理学领域内一系列重大发现,就不会有电子器件、半导体、激光、原子能等一系列新技术的出现和利用。没有信息论、电子学等科学理论的发展,就不会有电子计算机的问世和应用。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特别是现代社会的发展,使人们的实践活动在越来越大的规模和程度上依赖科学理论的指导,逐渐缩小盲目摸索、依靠点滴经验的活动的范围,从而显示科学理论对实践指导作用的重要性。我国当前进行的改革是一场十分广泛,十分深刻的社会大变革,在这个大变革中,科学理论(包括各方面专业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将越来越显得重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决不是忽视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要正确的把握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实践决定认识和认识指导实践是一个统一的过程。主体总是在实践中认识,又在认识指导下实践。离开实践就没有认识,实践又总是包含着认识作为它的构成因素。认识在实践中产生、发展和接受检验的过程,同时就是它指导实践、发挥认识功能的过程。认识和实践统一的基础是实践。正确地认识和把握认识和实践的关系,是我们坚持理论和实践统一的内在根据。
3、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中国传统哲学的知行观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认识和实践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对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有个正确认识。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认识和实践的关系表述为知与行的关系。在二者的关系问题上,上自春秋战国时代的孔丘、荀况,中经宋明时期的朱熹、王守仁,下至清代民国时期的王夫之、孙中山等,许多思想家都进行了不懈的研究和探讨,积累了丰富的思想资料,为后人正确处理认识与实践的关系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中国传统哲学的“知”和“行”范畴,在不同的学派和代表人物中,有若干不同的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具体观点,这些观点,良莠并存,利弊兼具,不可一概肯定,也不可全盘否定。其中有不少值得借鉴的合理观点,如:行先知后,躬行出真知;学以致用,知的目的在于行;知以行为验证标准;行以知为指导;知行统一,不可偏废。当然,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范畴,并不完全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认识和实践范畴。他们所说的“知”,大多是指封建伦理之知;他们所讲的“行”,也大都指个人道德行为。因此,对于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一方面,要进行具体的历史的分析,在分析中鉴别和批判;另一方面,也要批判地继承其中的合理因素,丰富和完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第二节、认识的运动和规律
在第一节里,我们学习了认识的本质,即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观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那么,认识在实践中是怎样产生和发展的呢?这就需要进一步研究认识的具体过程。马克思主义认为,认识过程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的过程。了解认识的发展过程,将进一步明确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把握认识发展的规律。
一、从实践到认识
1、感性认识及其形式我们同一个陌生人第一次打交道,首先得到的是关于他的身材容貌、穿戴打扮、举止神态、说话声调等印象,这些都是感性认识。以后我们同他接触多了,了解他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这种印象也就越积越多,经过头脑思考,就会从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对这个人的思想素质、知识才能、生活作风等产生看法。人们认识事物的发展过程都是这样,由实践到认识,即从实践中产生感性认识,然后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由实践到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
什么是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中通过感觉器官所获得的关于事物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的认识形式,它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感性认识有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
感觉是客观事物作用于人的感官而引起的一种最简单的反映形式。人有眼、耳、鼻、舌、身等感觉器官,这些器官是人与对象之间的桥梁和通道。当外界事物作用于人的这些感觉器官时,产生的刺激信号通过神经系统传到大脑,就产生了各种感觉。人们通过视觉看到颜色、形状、大小等;通过听觉听到事物的声响;通过嗅觉闻到事物的气味;通过味觉辨别事物的滋味;通过触觉感知事物的凉热、软硬等,如面对一个苹果,人们通过眼睛的观察,形成了圆、红、大的认识;通过舌头的品尝,形成了甜的认识;通过手的触摸,形成了硬的认识。这些通过感觉器官直接获知的关于事物个别特征认识形式,就是感觉。
知觉是对事物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综合反映。它是在感觉基础上形成的,每一感觉反映事物某一个方面的表面特性,而知觉是对事物各种感觉的综合,形成对事物的整体的形象。例如,我们把对苹果的个别特征的全部感觉综合起来,就形成了关于这个苹果的整体特征的认识,即“一个又红、又大、又圆、又甜且有一定硬度的苹果”,这就是关于苹果的知觉。
表象是在知觉的基础上形成的感性形象。表象与感觉和知觉不同,感觉和知觉是对当前事物的反映,是由当前的事物引起的;而表象则是对曾经感知过的而此时不在眼前的事物的反映。例如,上面说的那个“又红又大、又圆又甜且有一定硬度的苹果”被人吃了,此时,作为对象的苹果已在现实中消失,但这个苹果的整体形象却存在于我们的记忆之中,而且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我们还可以回忆起这个苹果。这个在记忆中的苹果形象,就是这个苹果的表象。
从感觉、知觉到表象,已经显示了认识的发展。这一发展,是从对事物表面的个别特性的反映到各种特性的综合反映,从对事物的当下反映到事后的回忆再现。在表象中,认识已经表现出了一定的选择性,即表象总是有选择地反映事物,它舍去了过去感觉和知觉事物的一些次要特性,留下对自己比较重要、比较有意义的特性。这说明表象已经开始有概括、抽象的萌芽。但是,表象并没有超出感性认识的范围。
感性认识是事物表面现象的反映。它的特点:一是直接性,就是感性认识与客观对象之间不存在中介,是人们的感觉器官对事物的直接感知;二是具体性,就是感性认识是以感觉、知觉、表象这样具体形象的形式,反映事物的表面现象。不断的实践活动,使人们对事物的感性认识越来越多,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2、理性认识及其形式什么是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是人们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头脑的思维活动得到的关于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一切科学的定义、定理、定律、理论、观点等都属于理性认识。它是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有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
概念是反映事物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人们在实践中,对事物的感性认识多了,经过头脑分析和综合,舍弃事物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抽象概括出同类事物共同的、本质的属性,并用词或词组的语言形式表达出来,这就是概念。例如,我们对苹果、梨、葡萄等的特征进行总结和概括,就可以得出它们的共同特征,即它们都是“水果”,水果就是苹果、梨、葡萄的概念。各门科学都有自己特有的概念,如物理学有力、功、原子、基本粒子等概念,政治经济学有商品、货币、剩余价值等概念,法学中有违法、犯罪、刑罚等概念。
判断是对物有所肯定和有所否定的思维形式。判断是从概念发展而来的,它总是表现为概念之间的一定联系,并以句子的语言形式表达出来。例如,“苹果是水果”,就是一个判断,它肯定了苹果与水果之间的联系,即苹果是水果的一种;又如,“这只粉笔不是白颜色的”也是一个判断,它否定了这只粉笔与“白颜色”之间的联系。
推理是根据事物之间的联系,由已有判断推出新判断的思维形式。判断组成推理,已有判断叫前提,推出的新判断叫结论,推理就是由前提推出结论的思维过程,是人类思维创造性的体现。在推理过程中必须前提真实,逻辑正确,才能得出必然的结论。推理在政法、公安工作中应用很广泛,定罪和量刑都离不开三段论推理。例如,凡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办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是犯了抢劫罪;某人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所以,某人犯了抢劫罪。人们常说“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让我想一想”等等,这个过程就是一个运用判断进行推理的过程。
理性认识这三种形式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人的思维总是沿着从概念到判断再到推理这一过程进行的。 理性认识的特点,一是间接性,即它不是人们在接触事物中直接产生,而是在感性认识基础上,经过头脑思维才产生的对事物的间接反映。二是抽象性,即它不是具体形象地反映事物的表面现象,而是以概念、判断、推理这样抽象的逻辑思维形式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相互关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由实践到认识这一飞跃过程中的两个阶段,两者的形式、内容和特点都各不相同。感性认识反映事物的表面现象,是人们认识的初级阶段。理性认识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人们认识的高级阶段。人们凭感觉器官不能把握到的东西,理性认识能够把握到。理性认识对事物的反映,虽然不如感性认识具体形象,但它更深刻、更完全的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虽然有区别,但两者并不是互相隔绝,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辩证地统一起来的两种认识形式,或者整个认识过程中不同的环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表现在:
第一,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依赖。一方面,理性认识来源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的起点,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前提,离开了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整个认识运动就无法进行。另一方面,感性认识需要深化,有待发展为理性认识。这是因为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有其局限性。它只反映事物的表面现象,不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例如,人们凭感觉只能看到苹果熟了落到地上,水往低处流这种现象,但是这些现象后面的本质是什么?凭感觉是无法把握的,牛顿经过艰苦的探索,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后,才最终揭示出来。可见,感觉到的东西,人们常常并不理解。感性认识只有发展为理性认识,把握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才能理解事物纷繁复杂的现象,指导实践。如果认识只停留在感性阶段,它不仅不能指导实践,而且很可能为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产生错误的认识。有这样一个故事,它生动地说明了感性认识的局限性。
这个故事来源于印度。传说印度舍罕王朝的国王打算重赏象棋的发明人、宰相西萨?班?达依尔。国王问他有何要求,这位聪明的大臣胃口看来并不大,他拿着一张棋盘,跪在国王面前说:“陛下,请您在这张棋盘的第一个小格内,赏给我一粒麦子,在第二个小格内给两粒,第三格内给四粒,照这样下去,每一个小格内都比前一小格加一倍。陛下啊,把这样摆满棋盘上所有64格的麦粒,都赏给您的仆人罢。”国王一听,认为这区区奖赏,微不足道。于是,满口答应道:“爱卿,你所求的并不多啊,你当然会如愿以偿。”说着,他令人把一袋麦子拿到宝座前。
然而结果怎样呢?按照第一格内放一粒,第二格内放二粒,第三格内放四粒,……还没有放到二十格,一袋麦子就已经完了。一袋又一袋的麦子被扛到国王面前来。但是,麦粒数一格接一格地增长得那样迅速,很快就可以看出,如果要放到第六十四格,即使拿来全印度的粮食,国王也兑现不了他对西萨?班?达依尔许下的诺言了,因为按照宰相的要求,需要有18,446,744,073,709,551,615颗麦粒。(即1+2+22十23十24……十263)。每500,000颗为1蒲式尔(1蒲式尔约为35.2升),由此看来,国王得给西萨?班?达依尔四万亿蒲式尔才行。这位宰相所要求的竟是全世界在两千年内所生产的全部小麦!
这么一来,国王竟然欠了宰相好大一笔债。国王为什么会吃这样的亏呢?因为他的感性认识没法告诉他摆满棋盘究竟需要多少麦粒,即使比他经验丰富,知识广博的现代人,也不能一下子直接觉察到这个数量,只有借助于数的概念,通过抽象的数字运算,才能把握到。由此可见,感性认识是有局限的。
第二,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的。人的认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不存在纯粹的感性认识,也不存在纯粹的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渗透的。 例如,“这朵花是红颜色的”。这是一个判断句,判断是理性认识的特有形式;但这个判断揭示的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即“红”,而“红”是花作用于人的视觉而形成的一种感觉,属于感性认识。当牛顿用一连串的公式进行运算,企图找到苹果掉在地上的原因时,他决不仅仅是在与纯粹的运算符号打交道,在他的脑海里,已经有了关于苹果等等具体事物的具体形象。由此可见,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人类认识过程中相互渗透的两种认识形式。
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的条件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是人们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它表明认识发生了质的变化,从对事物表面现象的认识,进到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这个飞跃不是自然而然地实现的,而是一个能动的过程,实现这个飞跃有一定条件。
(1)掌握丰富的、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掌握丰富的、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隐藏在现象后面,理性认识要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只有通过现象才能把握到。因此,必须掌握反映事物现象的十分丰富而不是零碎不全、合乎实际而不是虚假的感性材料。如果感性材料零碎不全,或者虚假不真,就无法通过它获得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正如工厂原料不足,或者原料质量不好,不可能加工出合格产品一样。
在科学研究中,必须通过大量的观察和实验,掌握大量的感性材料,才能取得重要的科学成果。 我国当代著名科学家竺可桢,为了研究生物和环境条件周期性变化之间的联系,数十年如一日,从不间断地观察各种气候现象,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记录气温、气压、风向、湿度等气象要素,每年都要仔细地记录北京北海公园的冰冻和融化、植物开花、燕子归来、布谷鸟初鸣等物候现象的日期,积累了大量感性材料,才形成物候学理论,到晚年写成了《物候学》专著。 马克思写作《资本论》花了40年时间,对资本主义社会做了细致入微的考察; 李时珍花了27年时间遍寻名山大川并亲尝百草,积累了极其丰富的感性材料,才写成了举世闻名的药物学著作《本草纲目》。可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毛泽东的这句名言,形象地说明了积累感性材料在认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2)运用科学方法进行思考运用科学方法进行思考,对感性材料进行改造制作,这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途径。掌握丰富的、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但要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只掌握感性材料是不够的,认识主体还必须发挥自己的能动性,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如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等,进行提炼、升华,上升为理性认识。丹麦天文学家 第谷,用了三十年的时间观察和记录行星的位置,积累了大量的感性材料,可惜由于他缺乏理论思维,始终没有能从这些材料中发现行星运动的规律。而第谷的助手开普勒却借助于他积累起来的丰富材料,经过一系列的推理和计算,最终从这些感性材料中发现了行星运动的三大规律。这说明要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必须经过头脑的思考作用。这种思考作用,就如毛泽东所说:“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功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毛泽东选集》第1卷,291页)。感性材料是多种多样的,往往粗精混杂,真伪并存,彼此相隔,表里莫辨,必须进行比较分析。“去粗取精”,这是选择主要的,反映事物本质的材料,舍去次要的不反映事物本质的材料;“去伪存真”,就是对材料进行鉴别核实,去掉虚假的不足为据的材料,保留真实的可作为根据的材料;“由此及彼”,就是不孤立的、片面的研究事物,而是把各种材料连贯起来进行思考,从事物的相互关系中找出其本质的联系;“由表及里”,就是不要浮光掠影,而要通过事物的表面现象进到事物的内部,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近代英国哲学家 培根在讲到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时,曾用蜘蛛、蚂蚁和蜜蜂做比喻,既反对忽视理性的狭隘经验主义,又反对轻视经验的理性主义。 在他看来,理性主义就像蜘蛛,只会从自己肚子里拉出丝来纺织知识之网,狭隘的经验主义就像蚂蚁,只会碰到东西就把它统统搬到洞穴,习惯于堆积事实材料,而不会加工制作。培根不赞成这两种态度,他认为真正的科学家、哲学家应当象蜜蜂。工蜂从花园里和田野里采集百花,将甜汁带回蜂房里,然后酿蜜的蜂经过近一、二百次的交互吞吐,反复加工,才酿出蜜来。他的比喻对我们很有启发,在认识过程中,要象蜜蜂那样收集感性材料,并用头脑的思维对其改造制作,才能使认识发生飞跃,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二、从认识到实践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工厂企业中,一些善于经营的厂长、经理总是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市场信息,把握反映市场供需关系的材料,然后将这些材料连贯起来进行思索,构成判断,制定出生产计划,这是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但是,认识并不到此为止。生产计划制定后,还要付诸实践,在实践中检验原来的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如果生产计划和实际不相符合,或者不完全符合,就必须按照新的认识修改生产计划。这表明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认识运动并没有结束,还必须使理性认识回到实践之中,实现从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毛泽东说:“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92页)从理性认识到实践,是把人们的思想变成改造世界的实际行动,使主观思想转化为客观现实,因而这是质的变化,是认识过程中的又一次飞跃。
为什么理性认识要回到实践中去呢?
第一,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在前一次飞跃中得到的理性认识,并不都是正确的。在这些认识中,究竟哪些理性认识是正确的,哪些理性认识又是错误的,在经过实践检验之前是不能确定的。因此,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用实践去检验获得的理性认识,正确的被证实,错误的被发现、纠正,不完全的得到充实,才能推动认识进一步发展。
第二,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理论本身不能直接改造世界,只有回到实践中去,通过指导实践,才能发挥改造世界的作用,达到认识世界的目的。例如,飞机设计师设计了一种新型的飞机图样,只有在实践中生产了设计中所要求的各种零部件,才能装配完成整个飞机;飞机试飞成功了,设计师设计图样的目的才达到。如果有了飞机设计图样,并不投入生产,那么图样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
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条件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不是轻而易举一下子可以实现的。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与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一样,需要一定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以下三个。
第一,理论要同具体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化为指导实践的具体观念。理论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一般性的东西,而实践是具体的。因此,理论要从实际出发,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化为直接指导实践的具体观念,即一定的目的、计划、方案,才能发挥自己的指导作用。例如,马克思主义理论,只有化为党的一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观念时,才能直接指导无产阶级革命的实践,付诸实现;经济管理理论,只有具体化为经济政策,对人、财、物管理的规章制度,生产经营计划,才能直接指导经济活动,付诸实施。
第二,理论付诸实践,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如果没有一定的科学技术手段和社会物质力量,理论是不能转化为实际的。例如,有了建筑设计图,有了施工队伍,如果没有建筑场地、机械,就不能施工,造不出房子。 早在16世纪达?芬奇就画出了类似飞机的飞行器草图,但直到20世纪初,真正的飞机才飞上天空。这说明,理论向实践的飞跃,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
第三,理论要为群众所掌握。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群众,一种新的理论开始总是个别人提出,因而要经过宣传教育,使理论为群众所接受,才能变为群众的实践。例如,国家制定了法律,就要通过宣传教育,使人民懂得法律,才会自觉地遵守法律,以法律为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认识过程的循环性和上升性
(1)认识过程的复杂性人们对事物的正确认识,一般来说仅仅经过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一次反复,是不能达到的。这是因为人们的认识受到客观事物的发展及其本质暴露程度的限制,受到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还受到人们的实践范围、立场、观点、方法和知识水平等主观条件的限制。因此,人们往往需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的过程,才能达到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 例如,关于地球的形状,古代有人认为天是圆的,地球是方的(即所谓“天圆地方”说)。16世纪麦哲伦环球航行成功,人们才普遍地认识到地球是圆形的。但是,地球是怎样的圆形,麦哲伦环球航行的实践回答不了这个问题。150年之后,牛顿认为地球是扁椭圆形的,但也有人认为地球是长椭圆形的,好像直立的鸡蛋。到了18世纪,巴黎科学院派出测量队对地球进行了测量,才证实地球是扁椭圆形的。近几十年来,特别是有了人造卫星和电子计算机,对地球测量的精确度大大提高,对地球扁椭圆形形状的认识也越来越精确。 美国大发明家爱迪生,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经历了8000多次的失败,才找到了合适的电灯灯丝。由此可见,一个正确认识的获得并不是简单的,而是非常复杂艰巨的。
2、认识的上升性人们对于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经过实践和认识的多次反复,达到了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的符合,那么对于这个具体事物的认识过程来说,可以说是完成了。但是,对整个世界来说,认识又没有完成。世界上存在无限多样的事物,人们认识了一个事物,还有其它事物需要认识;旧事物消失了,又会产生新的事物,新事物层出不穷,有待人们去认识,认识的广度和深度都是无穷无尽的。因此,对人类来说,永远不会有这样的时刻,即人们已经无所不知,到了知识的“顶峰”和“尽头”,再没有什么需要认识了。
毛泽东指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3页)这就从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上,揭示了人类认识永无止境无限发展的客观规律。这个规律告诉我们,人的认识往往不是一次就能完成的,只有在实践中不断进行认识和再认识,才能对一个复杂的事物或现象形成完整、正确的认识。
所谓再认识,就是主体对已知的认识客体、已有的认识成果的继续认识和重新认识,既包括使认识达到新的深度和广度,又包括修正错误和更新认识;既包括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中获得新认识,又包括从研究老情况、老问题中获得新认识。例如,对光的本质的认识,就经历了不断的再认识过程。17世纪,关于光的本性之争有以 牛顿为代表的“微粒说”和以惠更斯为代表的“波动说”。后来,“微粒说”派利用牛顿的权威并采取以势压人的办法,把“波动说”派压了下去。19世纪初,英国科学家托马斯?杨通过光的干涉实验,又重新提出了光的“波动说”。他的实验重新引起了光的“微粒说”和“波动说”的论战。“微粒说”的拥护者法国人马吕斯用光的偏振实验来证明光不是纵波;光的“波动说”的拥护者用横波的理论代替了纵波的假说,在争论中占了上风。特别是斐索和付科的实验,为“波动说”战胜“微粒说”取得稳固的地位,提供了基本的证据。他们比较精确地测定了光在各种不同媒质中的速度,表明光在水中比空气中走得慢,而且其比值等于水和空气的折射率之比,这个实验结果同“波动说”的预言一致,同“微粒说”的预言矛盾。后来,麦克斯韦又证明光是一种电磁波,更使“波动说”有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至此,“波动说”冲垮了牛顿的权威,似乎获得了全胜。但是,1887年,光电感应的实验使“波动说”遇到了困难,它不能对实验做出圆满的解释。于是新的“粒子说”又抬头了。1905年,爱因斯坦提出了光的“量子说”,指出光具有波动性,光电效应,X光射线实验等,表明光具有粒子性。实践证明,光量子理论以及稍后建立的量子电动力学,把早先对光的两种学说在更高一级的实践和理论基础上统一起来,比较好地揭示了光的本质。从人们对光的本质的认识过程可以看出,任何真理性认识的取得,都必须经过一个不断的认识和再认识过程。
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说明,人类认识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运动过程。正是在这种认识的辩证运动中,人类通过现象认识本质、通过相对认识绝对、通过有限认识无限,发展着自己的认识成果和客观真理体系;同时又不断创造新的认识工具,完善自己的认识结构,更新自己的思维方式,推动着人类的认识系统和实践境界不断迈向新的阶段第三节、认识的真理性和价值性通过前面两节的学习,我们得到了如下的知识,即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作为认识结果的反映不同于认识对象本身,它们之间是主观与客观、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认识的过程就是主观逼近客观的过程。那么,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反映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以及如何判断它们的符合呢?这就涉及到真理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中,真理观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研究真理的内容、特点、发展过程、检验标准以及真理与谬误的关系等问题。弄清这些问题,可以使人们在认识活动中减少盲目性,提高实践活动的效率。
一、真理的客观性和价值性
1、真理的含义及其客观性
⑴真理的含义
“真理”是一个美好的、崇高的词语。古往今来,真理扣动了无数思想家、文学家、诗人、哲人、科学家及一切进步人士的心弦,并引起他们热情的讴歌!但究竟什么是真理呢?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不是客观事物本身,客观事物如长江、长城等,无所谓真理,只有人们对这些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才有真理和谬误之分,其中正确的认识为真理,错误的认识为谬误。
⑵真理的客观性真理的客观性有两层含义:第一是指真理内容的客观性,即真理作为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本身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第二是指真理检验标准的客观性,即真理之所以是真理并不是因为某位天才人物的决断,而是实践检验的结果,而实践本身是一种客观的物质性活动。例如,“地球围绕太阳转”这个判断是一个真理,因为它正确地反映了地球和太阳之间的关系;同时,这个真理性认识并不是由哥白尼的意志决定的,而是长期实践检验的结果,而哥白尼只是发现了它。
真理内容的客观性,决定了在同一时间、地点,条件下,对同一事物的真理性认识只有一个。 面对同一事物,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认识,但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相符合的认识只能有一个,因为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本来状况只有一个。这就是“一元真理论”,它正确地揭示了真理的客观本质。相反,认为在同一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存在着多个真理性认识的“多元真理论”则是错误的。在上述例子中,地球和太阳的关系有两种情况,要么是“太阳围绕地球转”的“地球中心论”,要么是“地球围绕太阳转”的“太阳中心论”,两种认识中只能有一种揭示了地球与太阳的真实关系,不可能同时都是真理。实践证明,“太阳中心论”是真理而“地球中心论”是谬误。
2、真理的价值性真理作为主体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客观性是其本质规定;同时它又具有满足主体需要的特性,即价值性。 真理的价值性是指真理对人类实践活动的功能性,它揭示了客观真理具有能满足主体需要、对主体有用的属性。真理的客观性和价值性是反映两种不同关系的范畴,分别体现着两种不同的思维向度。真理的客观性从真理与客体的一致性上进行考察,揭示真理的客观内容,方向是主体指向客体,体现了真理的客观性尺度(即人类活动必须遵循客观事物的属性、本质和运动规律等所设定的尺度,违背了它,人就要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真理的价值性则从真理对主体的效用上进行考察,揭示真理本身的功能和作用,方向是客体指向主体,体现了认识的主体性尺度(即人类以自身为尺度,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目的去改造自然物,使之适合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3、真理的客观性和价值性的辩证统一真理的客观性和价值性作为真理本身的两种属性,二者之间是密切相联的。 一方面,真理的客观性是真理的价值性的根本和基础,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价值性。人们认为真理具有价值,是因为它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对象的本质及其规律,符合客观实际,因而能有效地指导人们进行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例如,我们充分肯定邓小平理论的社会价值,因为它正确地反映了当代中国的实际和时代特征,能够有效地指导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
另一方面,真理的价值性又构成了真理客观性的主体条件,对真理的客观性具有影响和制约作用。首先,真理的价值性构成了人们对真理的客观性追求的内在动因。真理的客观性是指真理包含着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体现着人的认识与客观对象的符合。但是,人们并不是为了认识真理而认识真理,而是为了成功地改造世界以满足自己的需要,才去认识真理。其次,真理的价值性制约着真理客观性的实现程度。真理体现人的认识与客观对象的符合,但这种符合的实现,又总是具体、历史的。现实的符合程度总是相对的、近似的,这种相似性和近似性其实就是真理客观性的实现程度。人们并不是抽象地追求主客观符合程度或真理客观性实现程度的提高,而是从实践的需要出发,在具体实践和人的历史需要的限度内追求这种符合程度或实现程度的提高。因此,真理客观性的实现程度,是受真理价值性制约的。最后,真理的价值性制约着真理的客观化即真理的实际应用。真理的客观性在于它揭示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但利用哪些规律于实践,则取决于人的需要。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成为推动世界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不仅在于它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在于它集中代表了无产阶级和进步人类的根本利益,适应了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的需要。离开真理的价值性去谈真理的客观性,就会走向旧唯物主义消极直观的真理观。
真理的客观性与价值性统一的基础,仍然是社会历史实践。 列宁指出:“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整的‘定义’中去。”这正是对真理客观性和价值性在实践基础上辩证统一的精辟论述。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绝对性真理是客观的,具有客观性,而就真理的发展过程以及主体对它的认识和掌握的程度来说,真理又有绝对性和相对性。这是真理观上的辩证法。每一个真理,既具有客观性,同时又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具有确定性、无条件性。 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从内容上看。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包含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这是确定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了真理的客观性也就承认了真理的绝对性。第二,从认识的发展趋势和人类的认识能力上看。 就人类认识的本性来说,是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每一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就人类的认识能力来说,世界上只存在尚未认识之物,而不存在不可认识之物。这也是确定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了世界的可知性,也就承认了真理的绝对性。
2、真理的相对性真理的相对性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是近似的、有条件的。它也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从认识的广度看。任何真理性认识都只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某一领域、某一部分、某一方面、某一片断的正确认识,而不是对全部事物的正确反映。这种认识总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认识,它会随着认识对象的发展而发展,因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和有限的。在这种意义上,承认存在着尚未认识之物,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扩展,也就是承认了真理的相对性。第二,从认识的深度上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只是对特定的具体事物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近似正确的反映。 任何真理性认识反映对象的深度总是有限的,并没有穷尽对象的一切方面和特性。在这种意义上,承认真理与对象的符合是近似的,认识有待于深化,也就是承认了真理的相对性。
3、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关系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并不是指两种不同性质的真理,而是指同一真理的两种属性。任何真理都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客观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无限的、绝对的,因而人们对它的正确认识也具有绝对性。但在整个世界中,各个具体事物的发展又具有相对性;事物的本质的暴露需要有一个过程,因而人们对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事物的正确认识也具有相对性。任何真理,从一种意义、一个角度看,它具有绝对性;从另一种意义、另一个角度看,它又具有相对性。从主体对真理的认识和把握的程度和过程来说,人类获得真理的过程就是由真理的相对性走向绝对性的过程。
承认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就必须以辩证的态度对待一切科学真理,既反对绝对主义,又反对相对主义。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都是以割裂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而固执一个片面为特征的,绝对主义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把已有的理论看成千古不变的教条,不承认真理是一个由相对性走向绝对性的无限发展过程。与绝对主义相反,相对主义则夸大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绝对性,不承认真理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主观随意地看待真理。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是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教条主义脱离具体实践,把普遍真理当成万能的公式,随意生搬硬套;经验主义则把局部的经验绝对化,同样堵塞了真理发展的道路。
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真理,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正确地揭示了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是经过实践反复证明了的客观真理,这是它的绝对性,因而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是历史的产物,无论从认识的广度还是从认识的深度上看,它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真理,随着客观历史的变化和社会实践的发展,马克思主义也需要得到发展、深化和完善,这是它的相对性,因此我们又必须发展马克思主义。
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真理的检验标准问题关于真理的检验标准,不同的哲学派别有不同的观点。
“权威”标准。即把权威人物的意见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我国自汉代以后,儒家思想成为正统思想,孔子也就被抬上“大成至圣先师”的宝座,他的言论被当作真理的标准,“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在欧洲中世纪,亚里斯多德和《圣经》被当作真理的标准。据说,中世纪一个神学院的学生对他的老师说,他看见了太阳上有黑斑,这位老师赶紧对他说“我的孩子,赶快回家吧,无论是亚里斯多德还是《圣经》都没有说过太阳上有黑斑啊!”显然,以权威意见为标准,不仅不能区分真理和谬误,而且必然扼杀真理。
“众人意见”标准。与“权威”标准相比,这种标准似乎更“客观”一些,其实,这不过是把检验真理的标准,从个别“权威”的意见扩大为多数人的意见,仍然是以主观意见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因而同样是错误的。任何一个科学真理,开始时往往只有少数人掌握,后来才逐渐为多数人所接受。例如,当达尔文提出进化论时,多数人不承认,有的甚至大喊大叫:“什么!人和猴子是同一祖宗?简直是胡扯。”而错误的理论有时却为人接受和拥护。因此,如果以众人意见为标准,有时就会否定真理,信奉谬论。
“实用”标准。即把有用性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它典型地表现在实用主义真理观中。我国实用主义代表人物 胡适说:“真理原来是人造的,是为了人造的,是人造出来供人用的,是因为它们大有用处,所以才给它们以‘真理’的美名的。”实用主义真理观实质上是把真理的客观性和价值性等同起来,以真理的价值性取代了真理的客观性,它否认了真理的客观本质,因而是错误的。真理是有用的,但有用的并不都能成为真理,例如,谎言对骗子是有用的,但谎言永远成不了真理。
真理的检验标准还有其他种种说法。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
2、为什么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在我国,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请看录相。
为什么只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呢?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就是检验人的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是否符合,因而这种检验的标准,不能在主观认识领域内寻找,思想理论不能成为检验自身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的标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是认识的对象,也不能直接回答认识是否与其符合。这正如两个比赛的球队,球队的队员不能同时又是裁判,裁判必须是第三者一样。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必须是能够把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的“桥梁”。实践且只有实践才能满足这一条件。实践,一方面,是人们以一定思想理论作指导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另一方面,又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会产生客观实际的结果。正是实践的这个特点,使它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对照,从而确定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是否符合。一般地说,人们在实践中获得了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从而提出一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指导实践去改造客观事物,如果达到了预期的结果,那就证明原来的认识是正确的,否则就是不正确,或者是不完全正确的。例如,空间科学认为,运用火箭技术使所运载的飞行器达到第一宇宙速度(每秒7.9公里),就成为绕地球作椭圆轨道运行的人造卫星;达到第二宇宙速度(每秒11.2公里),就成为绕太阳运的人造卫星;达到第三宇宙速度(每秒16.7公里),可脱离太阳系,进入太空世界。 1957年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1958年美国发射人造地球卫星,1970年我国也发生了人造地球卫星。 世界上一些国家先后运用火箭技术分别成功地达到不同宇宙速度,完成人造卫星和宇宙飞船的发射,这就证明空间科学关于宇宙速度的认识是正确的。
3、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具有两重性,即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实践标准的确定性是指,一切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必须拿到实践面前、并通过实践的检验,只有实践能够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此外再无别的标准。实践的不确定性是指,实践是历史的、具体的,任何时候的实践都受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能完全证实或驳倒当时的一切认识。 例如,地球之外有没有象人这样的高级生物存在,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宇宙中存在着比人更高级的“宇宙人”,甚至估计说,仅银河系就有2万颗星球上有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这种认识是否正确呢?目前的实践还不能对这些看法的真理性作出可靠的检验。我国唐朝诗人 白居易有这样两句诗:“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它对认识的检验有时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的原理告诉我们,凡是实践检验是正确的认识,就应当坚持;凡是实践检验是错误的认识,就应当改正。在坚持实践标准时,要防止把实践标准简单化,将实践一时还不能检验的观点简单地肯定或否定,将局部的、一时的实践结果绝对化,片面夸大,以为已经是最终的结论。
四、真理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
1、真理和谬误的辩证关系要做到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还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真理与谬误的关系,把握真理在斗争中发展的规律。谬误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错误反映。人们的认识就总体而言,既有真理,又有谬误。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统一的。谬误作为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反映,它同真理有着原则的区别,二者泾渭分明,互相对立。但 真理与谬误之间又具有统一的一面,表现在:一是真理与谬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没有谬误作比较,就无所谓真理;没有真理作比较,也就无所谓谬误。事实上,在人的认识过程中,不可能只有真理而无谬误。任何人,包括伟人在内,都不可能完全避免错误的发生。“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二是真理与谬误相互转化。一方面,任何真理都是具体的,都有它适用的范围和条件,如果超出这一范围和条件,真理就会变成谬误。 例如,“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这是真理,但如果把它视为一切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它就会转化为谬误。另一方面,谬误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向真理转化。谬误之所以发生,往往是因为它超出了真理存在的条件,因而,只要再回到论题适用的范围,恢复它存在的条件,谬误就会转化为真理。谬误向真理转化的另一种含义是指人们可以从错误认识中引出真理性的认识,错误认识成为正确认识的先导。人们在犯了错误后,只要善于分析犯错误的原因,认真总结教训,就能使错误成为认识发展的重要环节,进而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认识,实现谬误向真理的转化。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就是从前几次错误认识中总结提炼而来的。人们平时讲的“失败是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就包含着这方面的道理。
2、坚持真理,排除谬误真理是在同谬误的斗争中发展的,这是真理发展的一般规律。作为矛盾的两个方面,真理要战胜谬误,谬误也极力排斥真理,正是这一矛盾运动,推动着认识不断发展。因此,真理要获得发展,就必须同谬误进行斗争,这是因为:谬误作为对客观事物的歪曲反映,它妨碍着人们对真理的探索,只有不断排除谬误,才能为真理的发现和发展开辟道路。同时,真理只有在同谬误的斗争中,才能显示其力量,为广大群众所接受。真理是不怕辩驳、不怕斗争的,常言道:“灯不拨不亮,理不辩不明”。通过辩论和斗争,使谬误现出原形,被人们所抛弃;使真理迸发出灿烂的光辉,深入人心,掌握群众。下面这件事情,很可以说明真理与谬误相斗争而发展的道理。
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于1859年发表后,引起了科学与宗教的激烈争论。以赫胥黎为首的进化论的拥护者和以大主教威尔伯福斯为首的宗教势力,在牛津大学进行了一场公开论战:
这是1860年6月的一天,牛津大学的讲演厅里座无虚席,威尔伯福斯气势汹汹地首先质问 赫胥黎:“你是从猿祖父还是从猿祖母那一方面出来的?”
这句刻毒而俏皮的话音刚一落,坐在会场前面呐喊助威的教徒们就嚷嚷起来。那些被主教老婆拖来看热闹的太太、小姐们也如疯似狂地挥动着白手帕呐喊助威。但赫胥黎并没有被这种气势吓倒,他毫不犹豫地站起来,大声反击说:“人类没有理由因为他的祖先是猴子而感到羞耻,与真理背道而驰才是真正的羞耻。只有那些游手好闲,不学无术而又一心要靠祖先牌头的人,才以祖先野蛮而感到羞耻。”
赫胥黎刚说完,会场上响起了一片掌声。这时不少学者纷纷站起来讲话,宣传进化论。当年贝格尔号舰的船长也站起来说:“我们在航行中看到的无数事实可以证明‘上帝造人说’的谬误,我们和达尔文在船上就批判过《创世记》。”由于站在进化论一边的人越来越多,声势越来越大,天主教徒布留斯特夫人当场就昏了过去,还有一个牧师的妻子,听到这个消息后,气急败坏地问牧师:“现在都说人是猴子变来的,是真的吗?”牧师不得不吞吞吐吐地答道:“是这样。”他的妻子一听,十分沮丧他说:“我的上帝呀,但愿这不是在我们国家里,至少不是在我们这个城市里。”由于牛津大辩论,进化论得到广泛的传播,很多阐述进化论的著作陆续出版。可见,真理在斗争中愈辩愈明。
纵观人类的科学史和认识史,从一定意义上讲,它的每一页都是真理和谬误相斗争的生动记录。自然科学的辉煌成就是在同迷信和偏见的斗争中取得的;唯物论、辩证法是在同唯心论、形而上学的斗争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在其生命的途程中每走一步都得经过战斗” (《列宁选集》第2卷第1页)。真理发展的过程就是同谬误作斗争并不断取得胜利的过程。
第四节、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揭示了人类认识的本质和规律,为党的思想路线奠定了基础。所谓 思想路线,是指人们思考、认识、研究和解决问题的根本指导路线,亦即人们认识和解决实际问题所遵循的根本原则和根本方式方法。它是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实际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我党的思想路线的基本内容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在这个思想路线中,实事求是是核心;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前提和基础;理论联系实际是做到实事求是的根本方法;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做到实事求是的根本保证。由于实事求是是核心,因而称我党的思想路线为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又由于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是内在统一的,因而我党的思想路线也称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一、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
1、“实事求是”的含义
“实事求是”一词最早出现在一千九百多年前东汉史学家班固撰写的《汉书》中,班固在这部书中称赞汉景帝的儿子刘德“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唐代颜师古 对“实事求是”一词作了注解:“务得实事,每求真是也。”务得实事,指务必得到事物的客观情况;“每求真事”,指经常不断地追求“真是”,即客观事物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因此,“实事求是”本意是指严谨好学、务求真谛的一种踏实认真的治学态度。
毛泽东同志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对实事求是作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解释。他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01页) 邓小平同志在回顾党的历史时曾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毛泽东同志用中国语言将其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大字。”作为党的思想路线核心的实事求是,就是从客观实际出发,找出事物发展的规律,按规律办事。
2、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实事求是之所以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是因为它融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唯物史观为一体。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实事求是坚持了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是坚持从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出发,如实地正确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这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唯物主义回答,因而,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也就坚持了唯物主义。
第二,实事求是坚持了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实事求是正是要从事物的联系和发展中寻找规律,先求“实”而后求“是”。这说明,实事求是不仅首先承认“实事”,而且承认蕴含在实事中的“是”即规律性。因此,它不仅坚持了唯物主义,而且坚持了辩证法。
第三,实事求是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实事求是不仅既坚持了唯物主义(“实事”),又坚持了辩证法(“是”),它还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求”)。它承认“实事”,又承认“实事”之“是”,并进一步认为,“实事”之“是”是可以“求”得的,即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是可以认识的。这就把唯物主义、辩证法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统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
第四,实事求是体现了自由和必然的统一。坚持实事求是的根本目的,是认识必然性并在改造世界中获得自由。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人们对必然性的认识越多、越深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就越有成效,也就能获得更多的自由,从而更大程度地从必然性和盲目性中得到解放。
二、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
1、解放思想的含义解放思想,是指从落后的传统观念和僵化的教条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邓小平指出:,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79页)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放思想主要是指从对马克思主义某些原则、某些本本的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对社会主义的一些不科学甚至扭曲的认识中解放出来,从那些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正确的思想中解放出来。
解放思想体现着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人们的思想认识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这是唯物主义反映论;客观世界是不断发展的,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人们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的,这是辩证法。要使认识随着客观世界和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就必须解放思想,反对教条主义,从过去传统的僵化的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思想认识符合变化了的客观实际。
2、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辩证关系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解放思想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前提,只有解放思想,才能切实做到实事求是。?邓小平指出:“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首先是解放思想。”只有敢于突破陈旧的思想观念的束缚,才能勇于正视现实,正确揭示事物内部的规律性,做到实事求是。如果思想僵化,拘泥于一些僵死的教条,不可能做到实事求是。邓小平还指出:“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不打破思想僵化,不大大解放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四个现代化就没希望。”(《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1、142-143、279页)
其次,只有实事求是,才是真正的解放思想。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辩证统一,还表现为解放思想必须以实事求是为基础,必须在实事求是的原则指导下进行。解放思想不是随心所欲地主观妄想,不是漫无边际地胡思乱想,不是随意肯定或否定某些思想和原则。克服僵化思想的禁锢、冲破旧思想的束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解放思想的界限就是不能违背客观事实及其规律性,即以实事求是为尺度。在解放思想的过程中,必须对传统观念作实事求是的具体分析,对那些已经陈旧过时的思想观念要勇于突破和抛弃,大胆更新;对那些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科学真理,要继续坚持,发扬光大。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解放思想本身就是坚持实事求是的结果和体现。
在当代中国,解放思想不能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解放思想以实事求是为基础,其中就内在地包含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问题。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亿万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作出的历史选择和共同意志,是当代中国的客观现实;作为中国近百年社会运动客观规律的集中反映,四项基本原则又是我们党总结长期革命斗争经验概括出来的最大的“是”,是不可动摇的立国之本。我们讲解放思想要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最根本的就是要建立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如果解放思想偏离了四项基本原则的轨道,就会危害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也就从根本上背离了解放思想的目的。
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是内在统一的,必须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很好地坚持党的思想路线。任何把二者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坚持实事求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在实际工作中,人们的认识和实践往往要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因此,要做到实事求是,就必须下很大的功夫,从多方面做出坚持不懈的努力。这里,我们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1、要坚持调查研究,反对“唯书”、“唯上”。要做到实事求是,首先要了解和掌握实事。了解和掌握实事,就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毛泽东同志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正确的调查,也没有发言权。” 江泽民同志指出:“坚持做好调查研究这篇文章,是我们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调查和研究是同一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调 查是获取感性材料,研究是加工感性材料并形成理性认识;调查是研究的前提和基础,研究是调查的继续和升华。调查和研究密切相联,不可分离。
调查研究好比是“十月怀胎”,解决问题好比是“一朝分娩”。把调查研究工作做好了,才能够依据对“实事”的科学分析,制定出正确的方针政策,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好工作 。相反,如果离开了调查研究,不了解“实事”,或者对“实事”若明若暗,闭着眼睛捉麻雀,最终只能得到失败的结果,坚持实事求是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进行调查研究,其目的在于弄清具体情况及事实,从实际出发,并把理论原则和上级指示同本单位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为此就必须反对“唯书”、“唯上”等教条主义的错误倾向。在实际工作中,唯书、唯上,还是唯实,反映了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我们所说的“不唯书、不唯上、要唯实”,就是要坚持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客观实际作为我们认识、观察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根本出发点。这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在认识过程中的具体体现,是实事求是的前提条件,是我们取得正确认识和采取正确行动的基础。
2、要认真改造主观世界,提高主体自身素质。 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能否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除了受到客观因素的制约外,同时还受到人的主观世界状况的制约。因此,要想按照实事求是的精神去改造客观世界,就必须同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提高主体自身素质。
改造主观世界的实质是改造主体的认识能力和精神境界,使主观符合客观。改造主观世界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但核心的内容是改造世界观,即观察和处理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因为只有树立先进的科学的世界观,才能自觉地坚持实事求是。
改造世界观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用唯物论去反对唯心论并肃清其影响,用辩证法去反对形而上学并肃清其影响,做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论者。二是确立科学的社会历史观,抵制和批判唯心史观和各种剥削阶级的社会偏见,坚定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地走历史必由之路。三是批判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为特征的剥削阶级人生观、价值观和意识形态,自觉地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人类的彻底解放结合起来。改造主观世界必须积极投身于变革现实的实践,只有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世界观上的问题才能得以暴露,从而推动人们去解决。世界观改造的效果如何,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得到验证。
主观与客观的矛盾是永远存在的,因此,改造主观世界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地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逐步确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3、要有大无畏的革命胆略和勇气,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我们常讲坚持实事求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社会是复杂的,在某些环境中,坚持实事求是往往需要冒一定的风险,付出一定的代价。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能不能坚持实事求是,在许多情况下,主要问题不在于懂不懂这个道理,有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而在于思想和行动上愿不愿意坚持,敢不敢坚持。所以,这里有一个胆略和勇气的问题,有一个考虑问题的出发点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从实质上来讲,也就是坚持真理。真理是在同谬误的斗争中存在和发展的,坚持和捍卫真理就必须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作斗争,不怕打击报复,不怕“丢 面子”,不怕丧失个人利益。这实际上也是一个真理的客观性和真理的价值性相统一的问题 。因此,坚持实事求是,首先就要解决胆略和立场问题,考虑问题要出于公心,要“立党为公”,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个人的得失置之度外。要做到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无私无畏,为人民的利益坚持真理和修正错误,为人民的利益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邪恶势力进行坚决的不妥协的斗争,做一个无所畏惧的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做实事求是的真正实践者。
第四节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认识世界的终结,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基本方法。辩证思维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