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
念及特征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调整有关环境资
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的社会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污染防治法、
资源(能源)法、自然保护法、土地法、
国土法、区域发展法或城乡规划建设法
等。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 (一)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 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调整人与自然
的关系;既保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
环境、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也保护人
类共享的自然环境,更强调保护人与自
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和秩序。
? (二)综合性
? 环境问题的综合性、环境保护对象的广
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
资源法是 — 个高度综合化的法律部门;
相关法律部门的交叉和相关学科的渗透,
则为这种综合性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 (三)科学技术性
? 它不仅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
律,还反映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 (有
人称为环境规律 )。
? (四)公益性
? 保护环境资源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要求,
保护环境资源的事业已成为公益性事业。
? 同其他法相比,各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在环境资源保护的原则、手段、措施、
标准、制度和程序等方面有更多共同之
处和可以相互借鉴的内容。
第二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的本质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社会法
? 有的学者认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介于公
法与私法之间的法;有的学者认为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是与公法和私法相并列的独立
的第三法域的法。我们认为: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律规范在性质上属于社会法规范,
它是典型的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立法目的的
法律部门。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以社会
利益为本位的法
? 环境问题的产生无一不与私人利益的盲目
追逐和市场机制调节失灵直接相关。在社
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面前,人们终于认
识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并非完全一致。
? 在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时,就必须从
社会利益出发,对不利于社会利益的行为
加以限制。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以公法
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
? 环境问题是在私法秩序下产生的,它表
明私法对于环境保护的无能。
? 在这种情况下,环境问题的解决当然不
能指望私法,必须采取新的法律手段和
措施,即公法手段。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以可持
续发展为价值目标的法
? 社会公共利益有诸多方面, 但主要表现
为人类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这正是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价值之所在 。
第三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的目的和作用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
? (一) 不同的国家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
立法目的有不同的表述。
? (二) 不同级别的环境法规的立法目的也
不尽相同
? (三)我国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立法目的
规定为五个方面:
? 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 2.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 3.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
? 4.保障人体健康
? 5.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作用
? 1.国家进行环境资源管理的法律依据
? 2.合理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防治环境污染,
保护环境质量的法律武器
? 3.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
? 4.促进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普及环境科学知识
的教材
? 5.处理环境国际关系,维护我国环境权益的重
要工具
第四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的适用范围
一、适地范围
? (一)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 (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
以外的区域
? (三)不同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可能
有不同的适地范围
二、适事范围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适用于所有对环境有
影响的活动,包括开发、利用、保护、
治理和管理环境资源的各种活动或事项。
三、适人范围
? 全国性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适用于全
国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地方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规仅适用于所辖区域的一切单位
和个人。
四、适时范围
? 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什么时候有效,
包括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对开始
生效以前的活动和事件有无溯及力的问
题。
第五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律关系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
概念
? 是指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调整的各种
关系,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定或
涉及的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
合称为环境资源社会关系。
案例分析
? 1995年 7月,富运渔业公司所属的渔轮
,远龙, 号在黄海某渔场作业时接到台风
警报,即返港避风。在离港口 3海里处,
,远龙, 号遭到台风袭击沉没。富运渔业
公司闻讯后立即展开了救援工作,,远龙,
号船员全部获救。这次事故造成该船配载
的 30多吨柴油泄漏,污染了邻近的滩涂水
产养殖场。受影响的个体养殖户李某等人
要求
? 富运渔业公司清除污染并赔偿损失,富
运渔业公司以这种损害是不可抗拒的自
然灾害造成的为由加以拒绝。
? 问:富运渔业公司与李某之间的环境法
律关系是否成立?富运渔业公司的拒赔
理由是否成立?
相关法条链接:
?,环境保护法,41条规定:造成环境
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
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
失。
? 完全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并经
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
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 43条规定:遭
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过及时采
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
造成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赔偿责任。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的
构成要素: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的主体
? 是指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享有
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又
称权利义务主体。
? (一)主体的种类
? 国家、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从环境资源管理的角度来划分,还可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分为管理主体和
受控主体两类。
? (二)主体的特征
? 第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
具有广泛性。
? 第二,国家环境资源管理机关是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之。
? 第三,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具有对应性。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的内容
? (一)环境与资源法律关系内容的含义
? 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
利和承担的义务的总和。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是指环境
与资源保护法律赋予主体某种权能、利益和自
由,表现为法律对主体可以作出一定行为或者
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的义务,是指环境
与资源保护法规定主体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
为法律对主体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作出一
定行为的约束。
? (二)环境与资源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
? 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管理主体和受控
主体的权利义务分:
? 1、环境资源管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 ( 1)管理主体的权利:规范制定权、行
政处理权、处罚强制权、环境司法权
? ( 2)管理主体的义务:管理性义务、服
务性义务
? 2、受控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 ( 1)受控主体的权利:参加环境资源管
理权、环境资源使用权、保障权、受益
权、申诉和控诉权
? ( 2)受控主体的义务:遵守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律秩序的义务、服从国家环境资
源管理的义务
?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内容的
特征
? ①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都与开发、利
用、保护、治理环境资源有关
? ②权利义务既是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
关系中的主体双方联结起来的纽带,又
是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的主体
和客体,即人与环境资源联贯起来的纽
带。
? ③各种主体的权利义务既不均衡,也不
对等。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的客体
? (一)概念和种类
? 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又称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
? 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特点的主
要客体是:
? 1、环境资源
? 2、环境资源行为。
?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的
特征
? ( 1)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
的环境资源具有强烈的生态性。
? ( 2)环境资源行为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律关系的最重要、最经常的客体。
案例分析
? 1998年初,王女士租用新建居民楼门市房从
事餐饮业,在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未
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张营业。
随着居民先后入住,油烟、噪声等环境问题
引起的店群矛盾和纠纷日趋突出。从 2000年
初开始,该楼住户多次向县政府、县环保局、
县工商局等单位投诉,强烈要求取缔该饭店
的违法经营活动。接到投诉后,环保局会同
工商等部门数次责令该饭店进行整改,并帮
助直辖市店群纠纷,但成效不明显。在 2000
? 年 9月,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组成了联合执法
组,联合签发了, 环境保护听证告知书, 和
,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通过法院审查,同
年 11月,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又联合签发了
,撤销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
2000年 12月,县环保局以, 未执行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审批和 ‘ 三同时 ’ 制度, 为由,
单独签发了, 环境保护听证告知书, 和, 行政
处罚决定书,,责令该饭店停止生产。
? 问:联合执法机构是否可作为行政执法主体?
相关法条链接:
?, 行政处罚法, 第 15条规定:行政处罚
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
责范围内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