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讲 理解政治:多维视角下的语义阐释 亚里士多德认为,所谓知识,就是关于“善”的学问。“善”可以分成多种:有个人之善,家庭和村落之善,还有集体(城邦或国家)之善。研究个人之善的学问是伦理学;研究家庭或村落之善的是经济学;而研究集体或国家之善的是政治学。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是一种关心创造“公平社会”的道德活动,是一种“最高科学”(master science),因为它研究的是国家之善的问题,即如何组织和安排人类社会生活的问题。然而,直至今天,人们对于政治概念的解释如同德国学者卡尔·施米特曾经在《政治的概念》中阐明:“人们难以找到一种对政治的明晰定义”([德]卡尔·施米特:《政治的概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28页)。 作为人类活动的政治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政治学》中声称“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对政治作出了最早的生物学解释。在这里,亚氏明确了人首先是一个动物,他有动物最基本的需求,有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的基本需要。为了获取食物和维持生活,不惜经常地与生活抗争。同时,人也是一种合群的动物,他们为了获取食物、求得生存必然本能地需要互相帮助。人的本性就是要过社会(群体)生活。那么,这就有一个问题:人类社会生活如何组织和安排才算不失为公平合理,即所谓“正义”?这就是政治学研究的根本问题。 如果我们从人类的本质和人类社会的假设出发,我们就可以从更广泛的角度对政治进行功能定义。首先,我们假设人类具有欲望并存在巨大的自我利益。同时,人类似乎能够相互合作,一起工作去完成某种目标。在这种意义下,人类是一种社会性动物。因此,我们可以合理地假设,人类具有双重本质。神学家可能会说,人类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心理学家则认为,人类的行为既受遗传的影响,又受环境的影响。白板理论则认为,人生下来时是一块白板,人格和态度是可以塑造的;在强调竞争的社会中,人们学会了竞争;而在强调合作的社会中,人们则学会了合作。人类想要的许多东西都是短缺的,这些东西包括财富、地位、权力、知识和自由等。如果这些东西不够供应,合乎逻辑的结果是需要一种途径来决定“谁获得什么”。这是政治的核心,也是政治的功能定义的核心。 人们天生地受生理的支配和心理的影响,把自己融入群体或组织并遵守它的规范。群体或组织是由许多个人组成的。当他们在表面上为了一个共同的组织目的而工作时,他们同时也为其个人目标所驱动。有效的管理是一个将个人的努力与野心和组织的共同目的相协同的过程。一些人确实相信,使用政治手段达到其个人目标同时也会使组织受益。另一些人则掩饰这种信念。可是,这些人却毫无廉耻地追求其个人目标。他们可能使用全部的权力来使其行动合理化,而一切只不过是出于私人的动机。当社会的区域界定并与其它社会人口群接触的时候,政治就有国家独立、主权,及与之相适应的外交方针、政策、各种条约等; 中国先秦诸子也使用过“政治”一词,但在更多的情况下是将“政”与“治”分开使用。“政”主要指国家的权力、制度、秩序和法令;“治”则主要指管理人民和教化人民,也指实现安定的状态等。而将“政”与“治”两个词结合使用,则始于中国近代,代表人物是孙中山。他说:“政就是众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的事便是政治。”政治之所以引起人们关注,之所以变得“敏感”,是由于人们在许多问题上存在着分歧。我们经常在以下问题上展开争论甚至发生冲突:我们应该如何生活?谁应该得到什么?权力和其他资源应当如何分配?社会究竟应当建立在合作的基础上,还是建立在冲突的基础上?所有此类问题应当如何解决?应该由什么人说了算?由一个人说了算吗?那这个人该是谁?他该怎么说?由一部分人说了算吗?这部分人应该由谁组成?他们凭什么说了算?由所有的人说了算吗?那么“所有的人”怎么说?或者说,集体的决定应该如何做出?人们希望改善自己的生活,期望组织一个良好的社会。所以,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人们就一直在为这些问题绞尽脑汁。人们总在讨论宪法和法律,统治和统治者,权力和权威,权利和义务等等问题。但是,直到今天,好像也没能建立起一个所谓的完美社会。 我们生活在政治共同体内,过一种集体生活。能够将我们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除了利益因素之外,还有共同的文化,共同的认识和理念。“人是理性动物”。我们要为世界赋予意义和价值,要对周围的世界做出合理的解释,为自己的生活寻找恰当的理由。世界如何构成?人是什么?人应该是平等的还是有贵贱之分?什么样的生活才是理想生活?等等。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政治理念。不同的人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理念,而不同的理念又可能导致不同的实践。极端的政治理念会导致极端的政治行为,如种族优越主义、法西斯主义、强权主义、极权主义、无政府主义、恐怖主义等等。极端冲突的理念,也会造成“文明的冲突”和巨大的社会决裂,如教派之间的冲突导致的“圣战”和宗教迫害;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分歧导致的争论、“冷战”、“清算”甚至武力讨伐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研究,而研究的目的就是要确立最基本的政治理念,识别各种既有观念的本质,尽可能消除彼此之间的分歧和冲突,使社会成员在社会“正义”观念上达成最广泛的共识。 人要组成社会生活,会有许多不同的组织方式和方法。如何组织才算“公正”?才能让更多的人接受?如何组织才能发挥各个成员的最大效用?所以,“公平”和“效率”可以说是组织和安排社会生活时最为根本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会形成许多不同的方案。而不同的解决方案又反应了不同的“公平”观和“效率”观。政治研究的一项主要任务就是探索合理的政治安排,以便合理地规划政治生活。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我们看到各派政治社会力量登上政治舞台,都带着自己的一套解决方案。有的方案可以实施几百年基本适用,而有的方案却又非常短命;有的方案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可以连续使用,一旦条件发生变化却难以应对,而有的方案却可以容纳变化,在自我调试中不断延续;有的方案从理论上说完美无缺,而一旦付诸实施则漏洞百出。凡此种种,都涉及制度的规划和安排。政治研究的目的是试图寻找一种合理、持久、能够为条件变化而做出调整留有余地、能够在“公平”和“效率”之间实现适度平衡的制度安排。 人也是文明的动物。正由于如此,强权政治,暴力掠夺,黑社会和强盗逻辑,“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原则,不论在国内政治生活中的应用,还是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实施,都受到普遍谴责。冲突是难免的,但野蛮的流血冲突是可以避免的。政治是一场游戏,文明的规则被人们普遍认可接受的时候,进行的是一场文明的比赛:胜者心安理得,败者服服帖帖。只看结果不管过程的“不择手段”的原则盛行的时候,进行的一定是一场生死搏斗:对于胜者来说,“打天下坐天下,谁不服就拔刀相见”;对于败者来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那个时候,胜者势必“斩草除根”,“除恶务尽”;败者势必“卧薪尝胆”,报仇雪恨。政治研究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寻求不同团体和平和有效地实现自己目标的条件。从这一意义上说,政治学不是斗争的学科,而是富于建设和实践的学科。 理性的政治毫无疑问有利于有效的公共治理,主要体现为:(1)确立共同的政治理念,广泛地形成政治共识;(2)探索合理的政治安排,合理地规划政治生活;(3)寻求文明的政治规则,文明地解决政治冲突。因此,“政治在最广义上是人们制定、维系和修正其生活的一般规则的活动”([英]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与此同时,“建立在人类理性假设之上的政治体系更有可能进行公正的和人道主义的治理”([美]罗斯金等:《政治科学(第6版)》,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12页)。 作为符号象征的政治 19世纪晚期,一群思想家成立了一个新的思想流派,用非理性主义解释政治及其行为。受心理学观点的影响,他们认为人基本上是感性的,是受神话和俗套支配的,因此“政治其实就是一种象征符号的操纵”(罗斯金等,第13页)。人群就象野兽一般被具有超凡魅力的领袖煽动着去执行他们的吩咐。他们认为,把人看作是理性的其实也是一个神话,所做的只是给他们灌输神话,这样就控制了一切。 法国当代著名思想家让·鲍德里亚认为,身处后工业社会中的人,已经完全生活在一个根本无法触及“实在”的世界之中,他们根本不知道实在为何物,看到的只是象征符号,或者说幻象。鲍德里亚曾经认真研究过政治经济学,但他不是从社会物质生产的层面去考察劳动产品,不是考察社会生产关系,而是从消费的意义层面上对作为符号的商品进行考察,对当代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消费活动的意义结构进行考察。以往的经济学家注重研究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但是,他们忽略了商品的符号价值,而后者在当今社会里已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当符号失去了它的所指意义和所指物后,它也就不具备任何符号之外的指涉性,它只指涉符号自身。商品也一样,在后工业化时代,人们所看重的已经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符号价值。比如,人们消费“名牌”,也常常并不是因为名牌产品具有某种具体的使用价值,而是因为“名牌” 代表着一种身份,一种地位,一种特权。“名牌”的价值就在于它具有某种特殊的符号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消费本身已不是一种享受,而变成为了生产的目的而采取的行动,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生产本身(曾艳兵:《“符号”的政治经济学批判》,《青年记者》2005年第11期)。 符号是人类社会约定俗成的一种结果。人类自古以来就不断地制造和利用各种可能的符号来代表各种有形或无形的事物,学着用符号去表达和接受各种信息。政治符号可以起到标显政治象征、引发政治知觉、形成政治态度、激发公众情绪、产生政治信仰、铸造政治认同、促进政治沟通、支配政治行为等方面的功能。在生活中,政治符号比比皆是,比如宪法、法律、标语、口号、社论、纪念节日、公共场所、国旗、国歌、国徽、纪念性建筑、雕像、制服图案、集会仪式、政治人物等等。比如,我们惯于用“菊与刀”来形容日本的复杂性格以及耻感文化,而日本领导人参拜靖国神社的这种符号活动往往会招致亚洲各国的强烈反应和抗议。在媒体印象中,黑白方格头巾、肥大的戎装、一把左轮手枪、颤抖的嘴唇、下垂的眼袋,这些符号要素构筑了一个人——阿拉法特。二十世纪留下的符号性政治人物,如今还依然活跃在世界政治舞台的,诸如卡斯特罗、卡扎菲、金正日、李光耀、曼德拉,他们大都凭借巨大的个人魅力或者强权赢得广大民众的拥戴,克里斯玛式的英雄成就了世界历史,有些人说这就是政治。然而,“运用非理性手段的领导者开始相信他们自己的宣传,甚至给他们的国家带来毁灭性的战争、经济崩溃或永久的奴役”(罗斯金,第13页)。 作为权力工具的政治 意大利学者马基雅弗利认为,人类具有自我中心和竞争的本性,因此,权力成为人类关系中最重要的特征。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政治是任何社会中都存在的一种程序;这种程序通过非正规的首领、正规的首领,或者政府机构起作用,并涉及权力的使用;通过权力决定谁从社会中获得利益,谁为社会付出代价。 政治权力概念反映的是各种政治实体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它强调的是这种影响、作用、制约的一定方向和某种特定的实际结果。由于政治过程中的各种实体不是孤立的和静止的,因此其相互关系中必然贯穿着权力现象。从政治权力的角度分析政治现象是辩证思维在政治学研究中的体现。 拉斯韦尔在《政治学:谁在什么时候,如何获得什么》认为,政治就是“谁在什么时候如何获得什么”。这个定义简明地阐述了政治的特征,可以广泛地用到世界范围内。在所有社会,政治都关心报酬的分配。不管这种报酬是什么。谁来分配这些报酬一般是由政治竞争来决定的。这本书为我们打开了理解政治的大门。这本书告诉我们,政治是一种程序,就是说,政治是一种在社会中起着某种功能的人类活动。说到政治是决定谁获得什么的一种程序时,对于人类及他们生存在其中的社会进行了几个假设。首先,人类是有需要,有欲望的;其次,满足人类需求的资源通常是短缺,不是每个人都能获得他想要的财富、能力和名望。第三,我们想要获得的东西,即利益,都是有代价的;对这些利益要付出经济资源、时间,有时甚至是人命作为代价。这些假设的最重要的暗示是,每个社会必须找到一种途径来决定如何对利益和代价进行分配。这种分配程序就是政治。政治是每个社会的基本部分。如果一个社会没有政治程序,这个社会就不能运作。 征服论认为,政治起源于征服行动。在天然的原始状态下,人们相互之间的竞争是非常平等的。不存在决定谁获得什么的命令程序。在这个时候,人们想在什么时候获得什么是由自己决定的。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有些人比其他人更精通这种游戏,他们开始发展出更高的技巧,为自己积累更多的财富、武器和追随者,直到他们能够统治其他人。当这种对别人的控制逐渐集中到一个人,或者少数几个人手上时,就出现了政治。根据征服论,由于权力最大的人能够对其他人施加影响,这时就出现了政治和政府。当政治出现后,人类就已经不再生活在一个天然的状态,或者天然自由的状态。这时,统治者就制定一系列规则来定义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并且使用最高的权力来支持这种规则。显然,政治是伴随着权力行为而出现的,政治是通过持续使用权力来维持的。人类没有选择建立政治制度,人类是被迫接受政治制度的。 现代的政治制度非常复杂,有些现代政治制度的起源很难追溯到某个征服行为。另外,大多数的政府似乎都建立在人民同意的基础上。因此,接受征服论的人必须做出一些假设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他们认为,正如马基雅弗利指出的那样,政治家之间和不同团体之间无休止地争夺权力,国家之间经常爆发战争,其目的都是企图控制其他团体或者其他国家的人和土地。因此,从征服论的观点来看,所有这些都证明,在遥远的过去,每种政治体制都起源于一种征服行为;即使在今天,政治主要是一种获得和使用权力的程序。在每一种情况下,都需要对有冲突的利益进行和解,解决有限的资源如何分配的问题,不管这些资源是金钱、政府职位,或者对别人的生命或者土地的控制。因此,在一个社会中政治是否存在不是一个问题,但是,政治程序所采用的形式,即,决定谁获得什么的方式,则因不同的制度而异。 政治是“生活在人类共同体中的人们在处理公共事务时基于各种不同的价值理念和利益目标而进行的争取权利或影响权力分配的活动”。权力是“行为主体根据一定的利益需要和价值理念,通过必要的途径对行为客体施加影响、进行干预、实行控制甚至予以改造的能力或功能”。政治虽然有其道义属性,但可以说,权力属性才是其本质属性,权力是政治的核心要素。取得权力是从事政治的第一步。在中国古代的政治运作中,不论权力强弱,也不论权力掌握在谁的手里,君权始终居于核心地位,起着统摄作用,而士权及其他政治力量则是对君权的一种制衡与补充(李军:《士权与君权——上古汉魏六朝政治权力分析》,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版)。 作为国家艺术的政治 即使假设人类是自私自利和富有竞争性的,我们也不能得出结论,认为政治单纯是征服和最高权力的结果。我们可以回想起霍布斯的观点:因为人类相互竞争,人类的生活是不安全的,因此,人类最终会同意建立一个主要功能在于维护秩序的政府。契约是由人民和新的统治者之间签署的。政府的形式可能与通过征服行为产生出来的政府相似,但是,这两种政府存在一个基本的差别。根据契约论,政治的开始和持续都是建立在同意的基础上;人民同意被统治。这是契约的意义所在——所有的团体同意受到限制,因为大家都会获得利益。 三百多年前,英国政治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认为,政治制度的存在是为了在高度竞争和自私的人类社会中起着维持秩序的作用。人们不能控制自己,因此他们必须建立一种程序来完成这种功能。这种程序就称为政治。霍布斯从比较有限的视角来讨论政治的功能,而约翰·洛克(John Locke)等学者则极大地扩展了政治制度的责任。他认为,政府有保护人们的天然权利(如财产等)的功能。契约论认为,人民同意被统治,只是因为他们期望这样产生出来的政治制度会使他们生活得更好。 许多杰出的学者发现,众多小国之间的竞争,是民主政治发生的重要的外部条件。地方势力(或小国)之间的竞争,必然涉及财力的较量,为了增加财力,那些具有远见卓识的地方势力必然要在经济组织的效率上做文章,具体说,要在产权变革上做文章。欧洲的社会转型比较成功,就与15、16世纪各个小国之间的竞争有关系。幸运的是,欧洲天然地分成了很多小国;中国是一个大国,那么,中国的政治家就必须在这个大国里掌握分权的技巧。诺斯说,“1500年至1700年之间经济成就的差别主要归因于新兴起的各国为应付持续的财政危机而创建的所有权形式。”实际情况是,并非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建立一套鼓励长期经济增长的所有权,最后获得成功的政策是那些能鼓励交易的政策。但是,好的制度会扩张自己的力量,最终大家都不得不选择好的制度。作为“政府艺术”的政治建立在以往的民族国家观念的基础上,它的不足在于,忽视了正在增长的国际性或全球化因素,如国家间的技术开发和多国合作对现代生活的影响。 作为一种“可能的艺术”,政治被看成解决冲突的特定手段,即通过妥协、调解和谈判而非武力和赤裸裸的权力来达到目的。当某一问题说是“政治”解决时,意味着和平地辩论和裁决,与常讲的“军事”解决相对。伯纳德·克里克在其《为政治辩护》中给政治做了如下定义:“政治是这样一种活动,它根据不同的利益集团对整个共同体福祉和生存的重要性,给予其相应的权力,以此来调解它们在既定统治单位内的关系”(参见海伍德,第11页)。在克里克看来,社会冲突是难以避免的,当社会团体和利益团体占有权力时,一定要相互妥协,而不能任意倾轧、冲突。正因为如此,克里克将政治描绘成“选择调停而非暴力和强制的秩序问题解决之道”。 作为阶级反映的政治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政治是经济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的核心部分。它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具有不同的涵义和内容。一般地说,它是无产阶级政党领导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革命和建立无产阶级统治的斗争;是参与和管理社会主义国家事务的一切活动;是利用国家政权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斗争。 出生于伦敦富裕市民家庭、早年以律师为职业、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作家、空想社会主义的奠基人莫尔描绘了理想的社会制度“乌托邦”,其代表作《乌托邦》以对话形式表现早期无产者对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残酷剥削的强烈抗议,批判了英国现行的政治和社会制度,又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种种弊端,认为私有财产是产生这些弊端的根源。在那里,没有剥削,没有贫富对立,人人参加劳动,产品归社会所有,公民各取所需,实行民主政治。却找不到实现这种理想的阶级力量和现实的途径。 列宁指出, 政治是一门科学, 政治知识是工人单靠自己工厂方面的经验和经济方面的知识永远不能知道的。工人阶级的政治意识和革命积极性的培养必须越出经济斗争的狭小范围, 从经济斗争的外面, 通过政治揭露、政治鼓动和理论灌输等方式才能获得。工人政党的责任就是通过向工人群众说明阶级斗争的一般规律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 并通过“各种计划” 把自发起来进行斗争的工人群众凝聚起来, 使群众的首创精神和毅力得以保持和发挥。 有斗争才有政治,不存在没有阶级斗争的政治!否认阶级是彻头彻尾的机会主义。阶级斗争作为一种政治动力学的面目出现。一个社会稳定的三个支撑点分别是政治、经济和文化。政治作为组织管理方式是社会发展的保障,经济是社会存在的物质基础,文化则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目的。如果套用亚里士多德的四因分析法,对于一个社会系统,个人是组成社会的“质料因”,政治是组成社会的“形式因”,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因”,文化是社会进步的“目的因”。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政治是经济的最集中的表现”,“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政治是一种科学,是一种艺术”。这些论述概括反映了政治的本质、属性、基本内容和特征,是研究政治现象和为政治下定义的指导思想。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治学界对“政治”概念的主要看法有:(1)政治是各阶级为维护和发展本阶级利益而处理本阶级内部以及与其他阶级、民族、国家的关系所采取的直接的策略、手段和组织形式;(2)政治是一定阶级或集团为实现其经济要求而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活动,以及实行的对内对外全部政策和策略;(3)政治是主要由政府推行的、涉及各个生活领域的、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占主要地位的活动;(4)政治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阶级社会的上层建筑,集中表现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权力斗争、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和使用等。 政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社会的上层建筑,出现在产生阶级对立和产生国家的时候,并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同国家相联系。政治同各种权力主体的利益密切相关。各种权力主体为获取和维护自身利益,必然发生各种不同性质和不同程度的冲突,从而决定了政治斗争总是为某种利益而进行的基本属性。经济、社会生活、文化方面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利益,权力的追求以及某些心理满足等,对于各种权力主体来说,都是政治运行的基本动力。政治作为权力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以国家权力为依托的各种支配行为和以对国家的制约性权力为依托的各种反支配行为,如统治行为、管理行为、参与行为、斗争行为、领导行为、反政府行为、权威性影响、权力竞争等。这些行为的共同特点是都以利益为中心,具有不同程度的强制性、支配性和相互斗争性。政治作为权力主体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上述特定行为的相互作用。如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管理与参与的关系、权威与服从的关系、相互斗争的关系等。这些关系又基本上取决于社会经济关系所具有的必然性。 政治随着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进程而发展,社会成员参与政治生活的深度和广度也随之向前发展。历史上,政治一开始就是围绕国家权力展开的,表现为人们攫取、维护、建设、执行、制约国家权力的全部活动。政治现象产生之后,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已高度成熟。在现代,政治是牵动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并支配其行为的巨大社会力量。政治现象还将在人类社会长期存在,只有当人类的政治生活发展到从根本上改变少数人管理多数人的政治模式,实现社会的自我管理时,原来意义上的政治现象才会转化为一般社会现象而最后消亡。在一个社会内部,有权力的取得方式、权力的存在形态、权力的运用、权力的目的;政府的构架;由于权力的取得方式和运用方式不同,而形成集权政治和民主政治,在集权政治下就有阶级、统治、反抗、斗争、起义、革命、……及各种专制形态;在民主政治下就有议会、选举、集会、集社、党派等。 在集权社会主义的建立过程中,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理论框架内,我们把政治概括为四个方面:政治的核心是谁掌握国家政权(权力斗争);政治的实质是阶级对阶级的统治;政治的目的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是领导艺术。 列宁认为:“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政治就是反对世界资产阶级而争取解放的无产阶级的关系。”(《列宁选集》P4-370)--这是(马克思理论)特定条件下对统治与革命的表述。“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广……,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列宁选集》P4-441)--这是针对集权政治经济目的的表述。“政治就是参预国事,指导国家,确立国家活动的方式、任务和内容。”(《列宁选集》俄文版P21-14)--这是就人民主权的一种形式的表述。“政治应该是人民的事,应该是无产阶级的事。”(《列宁选集》P4-370)。这是特定条件(马克思理论)下对政治的本质的一种表述。“政治是一种科学,是一种艺术……”(《列宁选集》P4-42)这是政治作为一种手段的表述。毛泽东说:“政治,不论革命的和反革命的,都是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不是少数个人的行为。”(《毛泽东选集》P3-868),这是就集权政治下统治与革命之间的表述。《辞海》(1978年上海版):“在有阶级的社会里,‘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指阶级斗争,包括阶级内部的关系、阶级间的关系、民族关系和国际关系”。[苏]罗森塔尔·尤金《简明哲学辞典》:“政治就是参预国事、指导国家,确定国家活动的方式、任务和内容”。 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的基本内容:(1)政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2)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3)在阶级社会中,国家政权关系到政治的主要的和根本的问题,实际上是指社会中的公共权力问题;(4)政治是一种有规律的社会现象。上层建筑领域中各种权力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特定行为以及由此结成的特定关系。它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时期产生的一种重要社会现象。 作为公共事务的政治 英语politics源于希腊语,初指城堡或卫城,后同土地、人民及其政治生活结合在一起而被赋予“邦”或“国”的意义。后又衍生出政治、政治制度、政治家等词。因此,“政治”一词一开始就是指城邦中的统治、管理、参与、斗争等各种公共生活的总和。作为公共事务,政治显然区分私人事务。公共事务存在于公共领域和公共空间,私人事务存在于私人领域或者私人空间。政治被限定于国家自身活动和公共机构所能恰当履行的职责范围内。个人能够并确实自我管理的生活领域(经济、社会、家庭、个人、文化和艺术的领域),显然应归于“非政治”范围([英]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页)。 社会学的基本常识表明,一个个体的自然人终会被社会化,“自然人”都会成为“社会人”。也就是说,个体的人无法脱离社会而生存,都必然要求管理社会事务。社会事务有私人事务与公共事务之分,作为“社会人”的存在最可宝贵的是,他不但关怀自己的所有和私人事务,而更为主要的是关心和参与公共事务。 在我们先祖生活的原始社会里,个人因为无力对抗自然界的洪水、野兽等的侵害,于是他们必须团结一致组成部落甚至部落联盟,共同应对经常出现的公共危机。同时,在部落当中,对于劳动果实的分配以及扶老携幼的安排都能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或作出一些合理的“政策配置”。生活于现代社会当中的人们当然更有理由更有能力地进行公共资源的配置和公共事务的管理了,所以公共权力机构——政府的存在也就自然而然。作为公共权力机构的政府在这个方面的作用当然也极为重要,它提供私人不愿意或没有能力提供的公共产品,比如国防、交通等;它也合理地引导私人事务健康地发展,等等。总起来说,政府在公共事务中的作用体现在提供公共产品、配置公共资源、建构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处理公共危机、协调公共关系等。人们也日益充分地认识到,管理一个复杂的社会不单单是政府所能承担的任务,它还需要其他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广泛介入。这正是今天“government”(政府)概念正在被“governance”(治理)所取代的原因。 政治是社会达成公共治理的有效安排,是围绕公共产品的供求而开展的公共事务管理。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公共产品供给或公共资源配置;二是公共事务管理或公共危机处理。 寻找政治:从“政治的终结”到“政治的回归” 一般而言,政治总是与政客的活动分不开。政客通常被视为“追求权力的伪君子”,他们善于在为民服务的口号和意识形态理念下隐藏个人野心。腐败和不诚实的政治案例,使人们认为政治是自私的、两面派的和无原则的活动,从而引发了“反政治”的现象。人们常用贬义词汇如“办公室政治”和“拉选票”来形容政治,从而把政治和“马基雅维利主义”划上了等号。政治的负面形象印证了自由主义的观点,即,人是自私自利的,政治权力是腐化的,因为它鼓励掌权的人利用他们的职权为个人服务。正如一句非常著名的格言所说:“权力倾向于腐化,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化”。然而,正如早期的社会契约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政治尽管“倾向于腐化”,但却是必需的,它保证一个社会不会陷入每个人反对所有人的内战之中;我们也不得不接受政客存在的事实,因为他们是“价值的权威性分配”的机制。也许,正确的做法不是取消政客,不是让政治消亡,而是将政治限定在一个可以监督和约束的框架之内以保证政府权力不被滥用。 政治与经济、文化一样都是人类社会的实质性内容,是社会系统的必然组成部分。我们用大树来做类比,政治是大树各个器官之间的协调和工作秩序,经济是营养系统,文化则是花朵和果实,承担着育种繁殖、延续生物物种信息的责任。也可用计算机系统来比喻,政治、经济、文化三位一体就如同一台计算机:政治是硬件组织(硬性保障),经济是能源供给(运转动力),文化则是整个系统运动和演变的控制程序——软件(系统所以存在的目的)。 因此,“政治不能被局限为一种制度,也不能被设想成仅仅构成了特定的社会领域或社会阶层。它必须被构想为内在于所有人类社会、并决定我们真正的存在论条件的一个维度”([美]查特尔·墨菲:《政治的回归》,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