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语法 第1节 语法和语法单位 一、说话要符合规则 我们说话时,虽然往往是不假思索冲口而出,但有时候也会说错。如我们想说“他很不好。”说出来的却是“他很好。”这时候就会纠正自己表达的意思。我们在纠正时,绝对不会在“他很好。”后面再补上一个“不”就完事。因为这样说可能被理解为“他不是很好。”的意思,只能是再说一遍“他很不好。”才符合原来想说的意思。这就是一种说话组合的规则。“他很不好。”和“他不很好。”只有一个词的位置变了,意思却相差很多。 语法规则是大家说话时必须遵守的习惯,而不是由语法学家发明出来让大家用的。语言学家只是把大家说话时的规则总结、归纳出来,并选择适当的方式把它写出来,是人们在使用语言时更加有系统地遵守这些规则。 二、语法规则 语言的一大特点就是线条性,因此,在这个链条中是由一个一个语言的片段线条式地组合起来的。要研究句子的结构,首先必须从一个句子中找出一个一个的片段,再来看它们是怎样组合的。 划分句子内部单位的方法是替换法。也就是句子中的一个个部分能够被替换,并且替换后的句子仍旧能够成立,替换下来的片段也能用同样的意义在其他句子中重复使用,满足上述条件并能够替换的就是语法单位。 语法单位一个接一个组合起来的规则就是语法规则。 语言的组合规则和聚合规则,在语法当中同样是存在的。 三、语法单位 语法单位是指能在语句中组合的某一位置上被替换下来的片段。 语法单位有大有小,最大的是句子,比句子小的依次是词组、词和语素: 1、句子。句子是语言中最大的语法单位,又是交际中最基本的单位。从形式上看,句子最大的标志就是有一个完整的语调。在交际中,任何一个具有完整语调的片段都是句子。句子可以按照语气(语调)分为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和感叹句四大类型,简称句类(也可以称作句型)。它们所起到的作用分别是“客观的叙述一件事情”、“对陈述的事情表示疑问”、“向对方发出请求或命令”、“表达强烈的感情”。 2、词组。词组就是词的组合,它在句子里的作用相当于词但它本身又是由词组合而成的比词大的语法单位。我们这里的词组指的由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组合而成的语法单位,有的语法书中称为短语,而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实词组合而成的语法单位称为词组。 大部分词组是根据表达需要临时组合起来的,人们不需要死记硬背,只要能够掌握词组合的语法规则,马上就可以表达出需要表达的意义。这种词组,我们称为自由词组。自由词组使得词的数量可以大大减少,特别是当新出现的事物还没有适当的词可以表达时,词组就是最好的表达方式。 词组中还有一些必须完整记住的词的固定组合,这类词组我们称为固定词组。固定词组中的成分一般不能更换、增删,次序不能颠倒,它们在语法结构中的作用与词完全一样,因而也被归入词汇系统。如成语、专有名词等。 3、词。词是最重要的一级语法单位。词的定义是造句时能够独立运用的最小单位。 从意义和作用看,词可以分为两大类:实词和虚词。从意义上说,实词有实在的意义,它储存着人们对现实现象的认识成果,语言中的词绝大多数都是实词。从作用上看,实词可以作句子的主要成分,有许多还能够单说或单独回答问题。虚词则是意义比较虚的词,从作用上看,它能够帮助造句,但一般不能单说,不能作句子的主要成分。 4、语素。语素是语言中音义结合的最小单位。有的语言学家认为语素不属于语法单位,另把它归入词法单位,所以也称做词素。这些语法学家把词看作最小的语法单位。 我们把语素在词中的不同作用把它分成词根、词缀和词尾三类。 词根是词的核心部分,从意义上讲,词的意义主要是由词根体现出来的,从作用上讲,词根可以单独构成词,也可以和其他语素组合成词。例如汉语“刀子”中的“刀”,英语“worker”中“work”。 词缀从作用上讲,则是只能粘附在词根上组合构成词,本身并不能单独构成词。粘附在词根前面的称为前缀,如汉语 “老鼠”中的“老”;粘附在词根后面的称为后缀,如汉语“刀子”中的“子”;插入词根中间的就称为中缀,如英语“foot”、“feet”中的“oo”和“ee”。 词尾从作用上讲,最大的特点是加在词的末尾,只改变了一个词的形式而没有构成新的词。例如英语“books”中的“s”。 由于词根和词根组合、词根和词缀组合都构成了新的词,我们把词根和词缀称为构词语素;而增添了词尾则并没有构成新词,因而把词尾称为变词语素。 第2节 组合规则 一、语素组合成词的规则 除了词尾以外,语素的作用就是构成词。按照组合成词的语素数量的多少可以把词分成两大类: 1、单纯词。单纯词就是由一个词根语素构成的词,在有的语言中把带有词尾的单个语素构成的词也称为单纯词。汉语中的单纯词往往是单音节词,如“人”、“吃”;两个和两个以上音节的单纯词不是联绵词就是音译词,如“秋千”、“马达”。 2、合成词。合成词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语素构成的词。合成词又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由词根语素按照一定的规则组合构成的,称为复合词,如汉语的“人类”;另一种是由词根语素和词缀组合构成的,称为派生词,如汉语的“刀子”。 二、词的组合的五种基本类型 词的组合可以是两个词组合,也可以是两个以上词组合;可以是只有单层的组合,也可以是一层叠一层共有好几层的组合。而最常见的组合形式大致有五种: 1、主谓结构。这种结构表达的是陈述对象和陈述内容的关系。它提出一个话题,然后对这个话题作出说明。话题部分称为主语,说明部分称为谓语。包括汉语、英语在内的大多数语言一般是主语在前,谓语在后。例如汉语的“我劳动”、英语的“you study”等。 2、述宾结构。这种结构大致是表达动作和受动作支配的事物的关系。表达动作的部分称为述语,受动作支配的事物部分称为宾语。包括汉语、英语在内的大多数语言一般是述语在前,宾语在后。如汉语的“吃东西”、英语的“love him”等。 3、述补结构。这种结构是为述语加上一些表示属于程度、结果、趋向等的成分(即补语)。汉语的述补结构是述语在前,补语在后,如“吃饱”。 4、偏正结构。这种结构表达修饰和被修饰的关系。被修饰的称为中心语,起修饰作用的称为修饰语。偏正结构可以按结构的作用相当于名词还是动词而分为名词性的和动词性的两种,名词性偏正结构中的修饰语称为定语,动词性偏正结构中的修饰语称为状语。如汉语中的“正义事业”就属于名词性的,“努力学习”则属于动词性的。“事业”和“学习”属于中心语,“正义”属于定语,“努力”属于状语。 5、联合结构。联合结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在语法上平等的成分构成的。如汉语中的“大学生、中学生和小学生”。 三、语法结构的意义和形式 由词组合成结构以后,整个结构的意义总是大于个别词的意义的总和,因为这里增加了语法意义。例如“努力学习”,“努力”是表示程度,“学习”是表示动作。“努力学习”不仅仅是“程度+动作”的意思,而是“学习达到怎样的程度”。 要表达出一定的语法意义,必须通过一定的语法形式,提供语法形式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选词。组成结构的词不仅在意义上必须相配(如可以说“努力学习”而一般不可以说“努力下雨”),而且词在语法上的类也要相配。如主谓结构中的主语,只有一定词类的词才可以充当,有的词类的词就不行。 2、词序。词选定后,必须按照一定的次序来排列。如汉语的主谓结构,一定是主语在前,谓语在后。次序搞错了,结构就有可能改变。“我吃”是主谓结构,倒过来“吃我”就变成述宾结构了,当然意思也就完全不同了。即使是有些词的语法变化比较丰富的语言,词序相对比较自由,可前可后,如俄语等,但如果中间再加入其它词也会改变结构的性质。 3、虚词和词形变化。词和词的组合往往需要粘合剂,这就是虚词和词形变化。虚词的组合作用也是明显的,如汉语中的虚词“的”。“研究问题”是述宾结构,中间插入“的”组成“研究的问题”,就成了偏正结构。词形变化在有些语言中也是很重要的,如英语中的名词性偏正结构“John’s book”,“John”是人名,在这里就必须加上“s”才能直接充当定语(也可以加上虚词“of”组成“book of John”)。 四、组合的层次性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造句时,总是先把两个词组合成一个结构,再把这个结构同其他的词或结构组合成一个更大的新结构。这样一层一层组合起来就成为组合的层次性。反过来,我们见到一个比较长的结构,总要先看它是由哪两个词或结构组合而成的,如果是由两个结构组成的,我们还要再分别刊这两个小结构是由哪两个词或更小的结构组合而成的。 我们把每一层中直接组合起来构成一个更大的语法单位的两个组成成分叫做直接组成成分。 按照层次一层一层往下分析结构,我们称为层次分析法。 运用层次分析法弄清结构的层次,对正确理解语句的意义很重要。特别对层次较多较复杂的结构,往往是最有效的办法。如“咬死了猎人的狗”可以是“咬死了/猎人的狗”(即把猎人的狗咬死了) ,也可以是“咬死了猎人的/狗”(即狗把猎人咬死了)。 五、组合的递归性 在两个以上层次的结构中,有时一个大结构中所含小结构的组合关系与大结构的组合关系是完全相同的,也就是同样的结构可以层层嵌套,我们称为递归性。如“所有中文系学生”这个名词性偏正结构是由“所有”和“中文系学生”这两个直接成分组合而成的,而“中文系学生”同样也是名词性偏正结构,是由“中文系”和“学生”两个直接成分组合而成的。 从组合的角度看,结构中的某个单位(例如词)可以不断地被一个同功能的词组去替换,结果就能够使基本结构里面的项(直接成分)扩展成非常复杂的结构,而作用仍等于原先的那个项(直接成分)。如“所有学生”是名词性偏正结构,我们可以用“中文系学生”来替代“学生”变成“所有中文系学生”,还可以用“新来的中文系学生”再替代“中文系学生”。“新来的中文系学生”的作用仍就是原来“所有学生”中的“学生”的作用,即是名词性偏正词组的中心语。 任何语言的语法规则都有递归性,语言因此才富有组合上的弹性,能根据表达的需要伸缩自如。如果没有递归性,语言就无法成为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 第3节 聚合规则 一、词类 词的分类属于语法的聚合规则。 语法的聚合规则,除了词类外,还包括词形的变化。语法的聚合规则也就是语法单位的分类和变化的规则。 按照聚合关系的定义,在链条的某一环节上能够互相替换的符号具有某种相同的作用,他们自然地聚集成群,形成聚合关系。语法的聚合规则,当然就是在语言片断中具有相同语法形式的语言单位共同体现出的特征。具体到词类的定义,就是指语言里的词按语法作用不同而分的类。 语言可以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虽然我们往往可以把意义作为划分的参考,例如实词有实在的意义,虚词则是意义比较虚的词。但有时也很难分清,如汉语中的时态助词“着”,我们可以认为它跟前面的动词比较意义是虚的,“吃着”中的“吃”是动作,意义实在,“着”的意义就不那么实在。但“着”从另一个角度说也有实在的意义,这就是表示“正在”的意思。所以,给词分类主要还是得看它的语法功能。可以作句子的主要成分,其中许多还能够单说或单独回答问题的,就划为实词;能够帮助造句,但一般不能单说,不能作句子的主要成分的,就划为虚词。 在任何一种语言中,虚词的数量都很少,而且它的语法特征区别起来比较容易,所以给虚词再分类也比较容易。一般需要仔细研究的是实词的再分类。 我们在前面讲到词的组合时,给结构分出了主语、谓语、宾语、状语、补语等成分,它同时也是句子结构里的组合。给词分类,主要就看在结构中所起的作用,也就是能够充当结构中的哪些成分。如英语,一般能充当主语和宾语的大多是名词,能充当谓语的大多是动词,能充当定语、表语的大多是形容词。当然,英语是有词形变化的语言,还要根据词形变化来给词分类。汉语是没有词形变化的语言,因此分类时更多地依赖于语法特征的异同。 有时,一个词可能既有这一类的语法特征,有有另外一类的语法特征,我们就把它看成是兼类词。如英语中的fire,既是名词(表示火的意思,常充当主语和宾语),又是动词(表示点火的意思,常充当谓语)。 在大多数语言里,实词主要可以分为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词等几种类型。但这些类型中,还会有不同的语法特征。如动词,有的动词可以带宾语,有的动词不能带宾语,我们就根据这一不同的语法特征,把动词又分为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两类。而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还可以再根据不同的语法特征往下分,如及物动词所带的宾语是名词性的还是非名词性的,等等。 词类分得越细,就越能看出词在组合时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就越能探索出组词的规律。 二、形态 词与词组合时发生了形式上的变化,一个词在和不同的词组合时会有不同的变化,这些不同的变化形成一个聚合,被称为词形变化,也就是形态。形态并不是在所有的语言中都存在的。汉语是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词的形态变化的。我们可以拿英语来举例。 He speaks English.(他说英语。) 由于主语是第三人称单数形式,所以动词speak在一般现在时要加上s,改变词的形态(但词本来的意义没有改变)。 英语的词形变化相对比较简单,但动词最多一般也有五个形式,如give,gives,gave,given,giving,只有be是例外,共有八个形式:be,am,is,are,was,were,being,being;名词最多有四个形式,如man,man’s,men,men’s;形容词有三个形式,如slow,slower,slowest。词形的变化一般采用变更词尾的形式,如加s、ing、ed、er、est等,也有采用其他方式如时词根内部的元音或辅音发生变化,foot变为feet、go变为went等等,被称为词形的不规则变化。 三、语法范畴 每种词形变化都表示一定的语法意义,如英语的名词后加上s,就表示复数,但词的原来意义并没有改变。 语法范畴就是指语法意义的类,即由词的变化形式所表示的语法意义方面的聚合。要特别注意,这里的语法意义和词原来所表示的意义完全是两回事。 1、性。性是某些语言中给名词分的类。词的性和词所表示的事物的性是两回事,尽管词的性的分类中也有阴和阳。如太阳在法语里是阳性词,似乎和人们对太阳的认识一致,但在德语中却是阴性词,在俄语中又成了中性词。名词分成不同的性,除了使用该种语言的人们对该类事物的认识外,最重要的作用还是体现了名词组合时的规律。 2、数。数一般是指名词或代词的数量,有单数和复数的区别。 但有的语言中形容词也有数的区别,还有的语言中不仅有单数和复数的区别,中间有双数的层次。英语的名词只有单数和复数的区别。 3、格。格表示名词、代词在句中和其他词的关系。英语的名词就有通格和所有格的区别,如人名John,不论充当主语还是宾语,都没有形态的变化,称为通格,但充当定语表示所有时,就要写成John’s,称为所有格。其他语言中常见的格还有主格(名词、代词充当主语)、宾格(名词、代词充当直接宾语)、与格(名词、代词充当间接宾语)、属格(名词、代词充当定语表示领属关系)等。 4、体。体是动词特有的语法范畴,它表示动作进行的方式。体的分类比较复杂,不同的语言的体的语法意义往往不同,体的种类的多少也不同。英语动词的体有三种不同的形式:普通体(动词的简单形式,如I write“我写”),进行体(be+动词的现在分词,如I am writing“我正在写”),完成体(have+动词的过去分词,如I have writed“我已经写”)。汉语动词加“了”、“着”、“过”表示时态,一般认为“了”、“着”、“过”是虚词,但有的语言学家认为也属于体的形式。 5、时。时也是动词的语法范畴,表示行为动作发生的时间。时间往往是以说话的时刻为准,正在说话的时刻称为现在体,说话以前的时刻称为过去体,说话以后的时刻称为未来体(或将来体)。英语语法中所说的“时”实际上包括了时和体两个方面,如“现在进行时”包括了现在体和进行时。 6、人称。动词随着主语人称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英语的动词现在时单数有第三人称的特殊形式,即加s,如He speaks English.(他说英语。) 7、态。态是动词的语法范畴,它表示动作和主体的关系。一般分为主动语态和被动语态两种。主动态表示主体是动作的发出者,被动态表示主体是动作的承受者。如英语中的John is writing a letter.(约翰正写着一封信。)和A letter is being written by John.(一封信正由约翰写着。) 语法范畴在不同的语言中有不同的特点,有些语法范畴可能在许多语言中大同小异,有些语法范畴在不同的语言中就有比较大的差异。此外,语法范畴的表现形式在同一种语言中,也可能会随着历史的变化而变化。如古英语中名词和形容词有性的的区别,而现代英语中就连一点性的影子也没有了。 每一种语法范畴都具有下列的特点: 1、有共同的意义领域。例如,单数和复数不同,但它们同时都表示数的概念。正因为有了共同的语法意义,我们才能把它们归为同一类语法范畴。 2、同一语法范畴中的各个变化形式是互相对立和互相排斥的,不可能相互包容。如名词要么是单数,要么是复数,不可能同时既是单数又是复数。 3、同一语法范畴中各个项所表示的意义不仅取决于本身,而且也取决于它和其他项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如古代俄语的名词分为单数、双数和复数,表示一个的属于单数,表示两个的属于双数,表示两个以上的属于复数;而现代俄语则简化为只分单数和复数,单数仍旧表示一个,复数就变成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这样,古代俄语的复数和现代俄语的复数就具有不同的语法意义。 第4节 变换 一、变换和句类(句型) 跳出一个语法格式的范围,去考察几个格式之间的关系,考察这种关系的途径就是变换。 我们前面按照句子的不同语调(语气)给句子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和感叹句等四大类型,其实每一个句类还可以再往下分。如陈述句可以分为肯定句和否定句,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分为主动句和被动句。 不同的句类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相互之间可以根据一定的条件转换。如汉语中,要把肯定句转换成否定句,一般可以在要否定的词(或词的组合)前面加上“不”或“没”(“没有”)等。如“我去。”这一肯定句要变换成否定句,可以在“去”的前面加“不”,就成了否定句“我不去。”在英语中则一般是在要否定的动词前加上“don’t”(“do not”)的不同形态,动词本身还要变成不定式;如果前面有助动词或动词是“be”,则在助动词或“be”后面加“n’t”(“not”)。如John is writing a letter.变成否定式就是John isn’t writing a letter.了,John will come tomorrow.变成否定式就是John won’t come tomorrow.等等。 主动句和被动句的变换也有一定的规则,如英语中是:调换主语和宾语的位置,在原先的主语前面加“by”,同时也要将动词由主动态变为被动态。如John saw Mary.变为被动句就是Mary was seen by John.汉语则是把宾语移至句首,并在原主语前加一个表示被动意义的介词“叫、让、被、给”,如“猫逮住了老鼠。”变换为被动句就是“老鼠被猫逮住了。” 陈述句变为疑问句,汉语中有好几种形式。一种是只把原来下降的语调改为上升的语调,另一种是改为上升语调后句尾再加疑问语气词“吗”,还有一种是改为上升语调后再把需要提问的词改为疑问代词,等等。 陈述句变换为祈使句,一般只要删去陈述句的相应主语并改变语调即可。 从以上变换的例子就可以看出,变换确实可以超越一个语法格式的范围,揭示有关格式之间的关系,同时也证明,变换必须是语法格式的有规则的变化。 二、变换和句法同义 句法同义是指几种句子格式表示相同或相近的结构意义。如: (1)我打破了杯子。 (2)杯子被我打破了。 (3)杯子我打破了。 (4)我把杯子打破了。 这四个句子的格式都有所不同,但却都表示“施事(我)——动作(打破)——受事(杯子)这样的结构意义。如果我们分别把施事、动作和受事换成其他词语,只要这些词语在词汇意义上可以连起来,同样可以造出类似于上述四句句子的句子。如: (1)张三撕了扇子。 (2)扇子被张三撕了。 (3)扇子张三撕了。 (4)张三把扇子撕了。 这说明同义关系不是具体句子之间的关系,而是句子格式之间的关系。 第一个句子变换成第二个句子的规则是:把宾语提到句首并变为主语,再在原主语前加一个表示被动意义的介词“被”。这种变换使用了两种手法,一是移位(挪动句子成分),二是添加(加介词)。这是汉语主动句变换为被动句的规则之一。 第一个句子变换为第三个句子的规则是:把宾语提到句首并变为主语。这里只使用了移位的手法。 第一个句子变换为第四个句子的规则是:把宾语提到动词的前面,前面再加上介词“把”变为状语。这里也使用了移位和添加两种手法。 表示同一结构意义的各个句式形成一个聚合,它们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互相变换,在变换的时候可以使用移位、添加、删除和替代等手法。这就是变换和句法同义之间的关系。 三、变换和句法多义 一个语法结构可以表示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结构意义,就称为句法多义。如“通知的人还没有来。”既可以是指“去通知的人还没有来”,也可以是指“被通知的人还没有来”,但两种意思同样属于一种语法结构,就是主语“通知的人”+谓语“还没有来”的主谓结构。 变换可以把聚集在一个语法结构里的两种结构意义放到另一些结构里去检验,如果在别的结构里不能聚集在一起,两种结构意义就可以区别开了。 我们先使用添加的方法来变换上述句子: (1)通知的人还没有来。 (2)他通知的人还没有来。 (3)通知他的人还没有来。 第二个句子表示“人”是“通知”的受事,第三个句子表示“人”是“通知”的施事。这说明一个偏正结构“通知的人”可以兼表两种结构意义,因此产生了歧义,我们称为多义的结构。 如果我们用同样添加的方法分析另外一个结构完全相同的句子。 (1)采购的东西还没有来。 (2)他采购的东西还没有来。 (3)*采购他的东西还没有来。 第二个句子表示“东西”是“采购”的受事,第三个句子则不成立。这说明一个偏正结构“采购的东西”只能表示一种结构意义,我们称为单义的结构。 通过变换和比较,我们认识到汉语中“动词+的+名词”这样的结构有两种小类,一种是单义的,另一种是有施事或受事的歧义的。 由于变换不是孤立地在一个结构本身内部进行分析,而是借助于其它结构来说明,这就使变换不但能够辨析歧义的结构,而且还能发现造成歧义的词语的语法小类,最终不论在组合还是聚合上都把语法分析推进了一步。 第5节 语言的结构类型和普遍特征 一、语言的语法结构类型 世界上的语言有数千种,每一种语言都有自己的特点,也都有自己的语法结构。为了便于掌握人类语言的共同语法特征,语言学家按照相同的语法特征把人类的语言分成四类: 1、孤立语。孤立语的主要特点是缺乏词形变化,因而词的次序很严格,不能随便变动。汉语是孤立语的一个重要代表。 2、屈折语。屈折语的主要特点是有丰富的词形变化(词内部的语音形式变化),词与词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靠这种变化来表示的,因而词序没有孤立语那么重要。英语、法语、德语、俄语等都属于屈折语。 3、黏着语。黏着语的主要特点是没有词的内部屈折,每一个变词语素只表示一种语法意义,而每种语法意义也总是由一个变词语素表示的。如土耳其语中,动词词根“sev-”表示“爱”,变词语素“-dir”表示第三人称,“-ler”表示复数,“-mi?-”表示过去时,“-erek”表示将来时,分别组合起来,“sev- mi?- dir-ler”就是“他们从前爱”,“sev- erek-dir-ler”就是“他们将要爱”。 4、复综语。复综语的特点是,一个词往往可以由许多语素粘合而成,有的语素甚至不能构成一个音节,由于在词里面插入了表示多种意思的各种语素,所以一个词往往构成一个句子。如北美洲的契努克语有一个句子表示“我来是为了把这个交给她。”的意思,用拉丁字母记下来就是“i-n-n-á-i-l-u-d-am”这样一个词,其中“-d-”是动词词根(给),第一个“i-”表示过去时,“-n-”表示第一人称单数,第二个“-i-”相当于代词宾语(这个),“-á-”相当于另一个代词宾语(她),“-l-”表示前面的代词宾语“-á-”是间接宾语,“-u-”表示动作离开说话的人(即交给别人),“-am”表示动作(来)是有目的的。 二、语法结构不能分优劣 语言的结构是指结构的基本面貌,一种类型的语言往往含有另一种类型语言的结构成分,无非不占主导地位而已。世界上没有一种语言是纯粹属于某一种类型的。英语属于屈折语,主要结构类型是内部屈折,但有时它的次序也很重要,如主语一般就不能放在谓语的后面。 每一种语言的结构类型都不是纯粹由语法本身所决定的,还要受到语言其他方面的影响。如汉语是孤立语,词序的作用很重要,这和汉语的语素一般是单音节的有很大关系。而英语虽然属于屈折语,但现代英语的屈折形式要比古英语减少了许多。因此,语法不能分高低优劣。 三、语言的普遍特征 经过语言学家的总结归纳,人类语言大致有六大共同特征: 1、一切语言都至少有由名词性词语和动词性词语构成的句子。 2、一切语言都有形容词性词语修饰名词性词语,副词性词语修饰形容词性词语。 3、一切语言都有办法把动词性词语全部或部分转成名词性词语,把动词性词语转成形容词性词语, 4、一切语言都有办法把几个名词性词语连在一起,把几个动词性词语连在一起。 5、一切语言都有否定句和疑问句,都能把某些句子变成祈使句。 6、一切语言的名词性词语和动词性词语都至少有两种发生关系的方式。 还有一些常见的特征,如主语在宾语的前面,有些名词性词语可以转化为动词性词语,用虚设的成分进行替代,施受关系可以转换等等,并不是所有语言中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