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国际贸易交易条件(二)
货款的收付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一、支付工具
? 1.汇票的含义与必备内容
英国票据法对汇票所下的定义是:汇票 是一人签发
给另一人的无条件书面命令,要求受票人见票时或在
将来的某一规定时间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将一定金额
的款项支付给某一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
我国票据法对汇票所下的定义是:汇票 是出票人签发
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
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汇票必须要式齐全。所谓要式齐全,是指应该具备
必备的内容。
? ( 1)载明, 汇票, 字样;
? (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 ( 3)确定的金额;
? ( 4)付款人名称;
? ( 5)收款人名称;
? ( 6)出票日期;
? ( 7)出票人签章。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 2.汇票的分类
? ( 1) 按出票人不同, 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 ( banker‘s
draft) 和商业汇票 ( commercial draft) 。 银行汇票
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 。 银行汇票签发后, 一般
交汇款人, 由汇款人寄交国外收款人向指定的付款银
行取款 。 商业汇票通常由出口人开立, 向国外进口人
或银行收款时使用 。
? ( 2) 按有无随附货运单据, 汇票可分为光票 ( clean
bill) 和跟单汇票 ( documentary bill) 。 光票又称
为净票或白票, 是 指不随附货运单据的汇票 ;跟单汇
票又称为押汇汇票, 是 指随附货运单据的汇票 。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 ( 3)按付款时间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 sight
draft) 和远期汇票( time bill or usance bill)。
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的付款日期可以按照下列形式
之一来规定:
①见票即付;
②在规定的日期付款;
③出票后定期付款;
④见票后定期付款。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 4)按照承兑人的不同,汇票可分为商业承
兑汇票( commercial acceptance draft) 和
银行承兑汇票( banker’s acceptance draft)。
商业承兑汇票 是由工商企业或个人承兑的远期
汇票,它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的 ;银行
承兑汇票 是由银行承兑的远期商业汇票,它是
建立在银行信用的基础上的,便于在金额市场
上进行流通。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 3.汇票的使用
汇票的使用有出票( to draw),提示
( presentation),承兑( acceptance) 和付款
( payment) 等程序。
出票是 指出票人在汇票上填写主要内容并经签字后
交付收款人的行为。 出票时对收款人有三种填写方法:
①限制性抬头
②指示式抬头
③持票人或来人抬头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汇票的提示是 指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
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 承兑是 指远期汇票的
付款人在汇票正面写上, 承兑, ( acceptance)
字样,注明承兑日期并签名后交还持有人,表
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追索权是 指汇票遭到拒付时持票人对其前
手(背书人或出票人)有请求其偿还汇票金额
和费用的权利。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4.本票和支票
本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
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 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
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
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二, 支付方式 —— 汇付
汇付( remittance) 又称汇款,指付款人主动通过
银行或其他途径将款项汇交收款人。 在汇付业务中通
常有汇款人( remitter),收款人( payee),汇出行
( remitting bank) 和汇入行( paying bank) 等四个
关系人。汇付分信汇( mail transfer,M/T),电汇
( telegraphic transfer,T/T) 和票汇( 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D/D) 等三种方式。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三, 支付方式 —— 托收
托收 ( collection) 是 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
银行办理金融单据和 /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
兑或付款, 或者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 。
所谓金融单据是 指汇票, 本票, 支票, 付款收
据或其他类似的用于取得付款的凭证; 所谓商
业单据是 指发票, 运输单据, 所有权凭证或其
他, 非金融, 方面的单据 。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 1,托收的种类
按交单条件的不同, 跟单托收可分为付款交单 (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 和 承 兑 交 单 (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两种 。 付款交单是 指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
据交给银行托收时, 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后才能向进
口人交出货运单据的托收方式; 承兑交单是 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
口人的承兑 ( 远期 ) 汇票为条件, 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便可向银行
取得货运单据, 待汇票到期日才付款 。
即期付款交单是 指进口人见票后即需付款, 付清货款后便可
领取货运单据提货; 远期付款交单是 指出口人开具远期汇票通过
银行向进口人提示, 先由进口人承兑, 于汇票到期日进口人付清
货款后便可领取货运单据提货 。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2,托收的程序
在国际货物买卖的货款结算中,托收方式
通常有四个当事人:
?( 1)委托人( principal)
?( 2)托收银行( remitting bank)
?( 3)代收银行( collecting bank)
?( 4)付款人( payer)





①付款人(进口人) 委托人(出口人)
代收行、提示行 托收行

图 7— 1 承兑交单( D/A) 方式的一般业务程序示意图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图 7— 1说明:
①进口人和出口人在买卖合同中规定采用承兑交单方式结算货款;
②出口人按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后填写托收申请书,声明, 承兑交
单,,开出远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交托收行代收货款;
③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委托书,连同汇票、货运单据寄
交进口地代收行 (提示行 )委托代收;
④代收行 (提示行 )按照托收委托书上的指示,向进口人提示汇票和
单据,进口人在货票上承兑,代收行在收回汇票的同时,将货运
单据交给进口人,进口人取得全套货运单据后提货;
⑤在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作付款提示,进口人付清货款;
⑥代收行将收到的货款转帐给托收行;
⑦托收行将货款交给出口人。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3,托收的性质 —— 商业信用
下面例 1是一个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的例子,
该合同规定以 D/ A方式结算货款 。
例 1:买方对于卖方开具的见票后 XX天付款
的跟单汇票,于第一次提示时即予以承兑,并
应于汇票到期日即付款,承兑汇票后交单。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四, 支付方式 —— 信用证
?1.信用证的含义
信用证( letter of credit,L/ C) 又称信
用状,是 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
示,向第三者开具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
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因而又名跟单信用证。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 2.信用证的当事人与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
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有开证申请人( applicant)、
开证行( opening bank,issuing bank),受益人
( beneficiary ) 等三个。
信用证涉及的主要当事人有六个:
? ( 1)开证申请人,又称开证人( opener)
? ( 2)开证行
? ( 3)通知银行( advising bank, notifying bank)
? ( 4)受益人
? ( 5)议付银行( negotiating bank)
? ( 6)付款银行( paying bank,drawee bank)






①开证申请人(进口商) 委托人(出口人)
开证行、付款行 通知行 议付行

图 7— 2 即期不可撤销跟单议付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示意图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图 7— 2说明:
① 进出口人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使用即期不可撤销跟单议付信用证方
式进行货款结算;
② 进口人向当地银行提出申请, 填写开证申请书, 依照合同填写各
项规定和要求, 并交纳押金 ( 或提供其他保证 ), 请开证行开证;
③ 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 向出口人 ( 受益人 ) 开立信用证, 并寄
交出口人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 ( 统称通知行 ) ;
④ 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 将信用证交与出口人;
⑤ 出口人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 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
各项货运单据, 开出即期汇票, 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当地银行
( 议付行 ) 议付, 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单无误后, 按汇票金额
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出口人;
⑥ 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 ( 或其指定的付款行 ) 索偿;
⑦ 开证行 ( 或其指定的付款行 ) 核对单据无误后, 付款给议付行;
⑧ 开证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赎单 。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 3.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对信用证本身的种类、性质、金额、有效期和到期地点等的规
定以及信用证的关系人名称和地址。
②对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与价格等内容的规定要求。
③对装运期限、运输方式、起运地和目的地、分批装运、转船等
运输方面的要求。
④对单据的要求。单据有三类。第一类是以发票为中心,包括装
箱单、重量单、产地证和商检证书等在内的货物单据;第二类是
提单等运输单据;第三类是保险单据。此外,可能还有寄样证明、
装船通知副本等其他单据。
⑤特殊要求,它一般根据进口国政治经济贸易情况及每一笔交易
的需要情况做出不同的规定。
⑥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4.信用证的特点
?( 1) 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
?( 2) 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 。
?( 3)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纯单据业务 。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5.信用证的种类
?( 1)按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
信用证可分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跟单信
用证( documentary credit) 是开证行凭跟单
汇票或仅凭货运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光票信用
证( clean credit) 是 指开证行凭不附单据的
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 (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信用证可分为不可
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
(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是 指信用证一经
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同意,
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或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
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可撤
销信用证( 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是 指开证
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或其他有关当事人的
同意有权随时修改和撤销的信用证。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 ( 3) 按付款方式的不同, 信用证可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 延期付
款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 。 即期付款信用证 ( sight
payment credit) 是 指规定受益人开立即期汇票或不需要汇票仅
凭单据即可向指定银行提示请求付款的信用证 。 延期付款信用证
( deferred payment credit) 又称迟期付款信用证, 无承兑远期
信用证, 是 指仅凭受益人提交的单据, 经审核单证相符确定银行
承担延期付款责任起, 延长一段时间及至付款到期日付款的信用
证 。 承兑信用证 ( acceptance credit) 是 指付款银行在收到符合
信用证规定的远期汇票和单据时, 先在汇票上履行承兑手续, 于
汇票到期日再付款的信用证 。 议付信用证 ( negotiation credit)
是 指开证行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
用证 。 议付是 指议付行对汇票和/或单据付出对价, 只审核单据
而不支付对价, 不能构成议付 。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 4)根据付款时间不同,信用证可分为即期
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即期信用证( sight
credit) 是 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
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时,立即履行付款
义务的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 usance letter
of credit) 是 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
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在规定的
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 ( 4)按有没有另一家银行加以保证兑付,信用证分为
保兑信用证和非保兑信用证。保兑信用证( 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 是 指开证银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
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的
义务。 不保兑信用证( un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 是 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
加以保兑。
? ( 5)此外,信用证还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
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对背信用证、备
用信用证等。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6.买卖合同中的信用证支付条款
?( 1)开证时间。
?( 2)对开证银行的规定。
?( 3)受益人。
?( 4)信用证的种类。
?( 5)信用证的金额。
?( 6)有效期和到期地点。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五、支付方式 —— 国际保理
图 7— 3说明:①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②出口商将进口商
的有关情况及交易资料提交给出口保理商;③出口保理商将资料整理后
转送进口商所在国的进口保理商;④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的资信进行调
查和评估,确定进口商的信用额度,并将调查结果和可提供信用额度的
建议通知出口保理商;⑤出口保理商将通知转交出口商,如果该进口商
资信可靠,则出口保理商对进出口商之间的交易加以确认;⑥进出口双
方签订以国际保理方式结算的贸易合同;⑦出口商按合同规定备货装运
后,将发票及有关货运单据送交进口商,同时将一份发票副本交给出口
保理商;⑧出口保理商按出口商要求,预付 80--90%的货款或采用买断
票据形式,即按票面金额扣除利息等各项费用后,将货款余额无追索权
地付给出口商;⑨出口保理商随即将发票及单据副本转寄进口保理商,
后者入帐,进行财务管理和负责摧收货款;⑩进口商按票面金额付款给
进口保理商; (11)进口保理商将货款划付给出口保理商; (12)出口保理
商在扣除预付货款、佣金、银行转帐及其他费用后,将货款交给出口商;
如是买断的,则结帐即可,这笔业务就结束。
出口商 进口商
出口保理商 进口保理商
① ② ⑤ ⑦ ⑧ (12) ⑩



( 11)


图 7— 3 国际保理业务的基本程序示意图
第一节 货款的支付
【 小思考题 7— 1】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 国际商会第 500号
出版物 ) 规定, 任何信用证都必须:
A.具有到期日和出票地点;
B,具有到期日和付款地点;
C.具有出票地点和议付交单地点;
D,具有承兑交单地点和议付交单地点
答案,B
第二节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一, 商品检验
? 1.商品检验的涵义
在 国 际 货 物 买 卖 中 商 品 检 验 ( commodity
inspection) 是 指对卖方交付的货物的品质, 数量和
包装进行检验, 以确定合同的标的是否符合买卖合同
的规定;有时还要对装运技术条件, 货物在装运过程
中所发生的残损和短缺进行检验或鉴定, 以明确事故
的原因和责任的归属;此外, 还包括根据一国的法律
或行政法规对某些进出口货物或有关事项进行质量,
数量, 包装, 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的强制性检验或检疫 。
第二节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2.我国的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基本任务
我国的检验检疫机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及其设在全国各地的地方出入境检验
检疫直属机构。
第二节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目前我国实施法定检验的范围包括:
①对列入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
>>的进出境商品实施法定检验检疫;
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的规定,应实施卫生检验
检疫的进出口食品;
③对某些装运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冷冻品的船舱、货仓和集装箱
等运输工具实施适载检验;
④对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和运输工具实施安全技术性能鉴定和使用
鉴定;
⑤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的检验检
疫;
⑥国家其他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或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
出口商品或检验项目,亦属进出口商品检验的范围。
第二节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 补充阅读材料 7— 2
我国为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曾经制
定和颁布了一系列进出口商品检验和检疫的法律法规,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 1989年 8月 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
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1992年 12月 23日发布并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法》( 1987年 5月 1
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 1992年 4月 1日起实施);等等。
第二节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3.买卖合同中商检条款的主要内容
?( 1)检验时间和地点:
①在出口国检验
②在进口国检验
③出口国检验
?( 2)检验机构
第二节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 ( 3)检验证书:进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鉴定后
出具的证明文件,称为检验证书。它的作用包括:
①作为证明卖方所交的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
包装与卫生条件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
②作为进出口货物通关验放的有效证件;
③作为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一种依据;
④作为买方对品质、数量(重量)、包装等条件提
出异议、拒收货物、要求理赔和解决争议的凭证;
⑤作为证明货物在装卸和运输中的实际状况、明确
对外贸易关系人的责任归属的依据。
第二节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 4)检验依据和检验方法。凡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
检验标准的进出口商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的检验标准检验 。
?( 5)复验。它是指买方对到货有复验权。
第二节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二, 索赔
? 1.争议, 索赔与理赔的含义
争议 ( dispute) 是 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对方未能部分
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而引起的纠纷 。
索赔 ( claim) 是 指遭受损害的一方在争议发生后,
向违约方提出赔偿的要求 。
理赔是 指违约方对受害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的受理
与处理 。
? 2.对违约行为的解释
违约 ( breach of contract) 是 指买卖双方中任何
一方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
第二节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 3.买卖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索赔条款有, 异议和索赔条款, 与, 罚金条款, 两
种规定方式,一般使用前种方式。, 异议与索赔条款,
的内容,除规定一方如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索赔外,
还包括索赔的依据与期限、赔偿损失的办法和赔付金
额等内容。索赔依据主要规定索赔必须具备的证据和
出证机构;索赔期限是指索赔方向违约方提赔的有效
时限;处理索赔的办法和索赔金额。
第二节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三,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 ( force majeure) 又称人力不可抗拒, 它
是 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后, 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
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 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
能预见和预防, 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故, 以致
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这时, 遭受意外事故
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
同, 对方不得要求赔偿 。 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范围包
括两类:
? ( 1)自然原因引起的
? ( 2)社会原因引起的
第二节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四, 仲裁
仲裁 ( arbitration) 又称公断, 它是 指买卖双方发
生争议时, 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 双方达成协议自愿
将协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裁决 ( award) 以解决
争议的一种方式 。 同诉讼方式相比, 仲裁有这些特点:
① 受理争议的仲裁机构属于社会性民间团体所设立的
性质, 而不是国家政权机关, 不具有强制管辖权 。
② 当事人双方通过仲裁解决争议时, 必须先签订仲裁
协议, 双方均有在仲裁机构中推选仲裁员的自由;
③ 仲裁机构的裁决一般是终局性的, 对双方当事人均
有约束力;
④ 仲裁比诉讼的程序简单, 处理比较迅速及时, 且费
用较低 。
第二节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1.仲裁地点
?( 1)力争规定在我国仲裁;
?( 2)有时规定在被告所在国仲裁;
?( 3)规定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
第二节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2.仲裁机构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有常设仲裁机构和临时仲
裁机构两种。常设仲裁机构分为三类;
?( 1)国际性或区域性的仲裁组织
?( 2)全国性的仲裁机构
?( 3)附设在特定专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
第二节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 3.仲裁程序法的适用
仲裁程序( arbitration procedure) 是 指双方当事
人将所发生的争议根据仲裁协议的规定提交仲裁时应
办理的各项手续。
? 4.仲裁裁决的效力
在我国,凡由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
裁决都是终局性的。
? 5.仲裁费用
一般规定由败诉方负担。
第二节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 小思考题 7— 2】
?在进出口合同中有关检验时间和地点的最常用
的规定方法是:
A,在出口国检验
B.在出口地检验, 在进口地复验
C,在进口国检验
D.出口地检验重量, 进口地检验品质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