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一、教学内容 绪 论 二、教学目标 (一)、使学生能够用自己的语言描述林业经济学的定义 (二)、使学生能够用自己的语言阐述林业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三)、使学生能够用自己的语言表达林业的概念 (四)、使学生能够用自己的语言阐释林业与国民经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五)、使学生能够用自己的语言说明林业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三、教学重点 (一)、林业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四、教学难点 林业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五、详细、具体的教学内容 (一)、林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研究的发展历程 普通经济学研究社会经济活动的规律:一般选择规律、贸易活动的规律和整体经济运行规律。 经济学产生的前提条件是研究对象具有稀缺和效用属性,并且产生了生产和再生产的社会需要。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历史文献中已有关于林业经济活动的记载;但作为一门独立的林业经济科学,则是在资本主义林业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林业经济学在欧洲的发展始于(森林经理学和)林政学。 19世纪以前森林资源作为一般的生产、生活资料,具有效用性,但相对当时的资源量,稀缺性不明显,没有产生独立的林业经济学科。工业革命后,森林资源成为了重要的生产要素,相对社会需求,稀缺性明显化。产生了以木材永续利用为核心的林业经济学,主要任务是探寻最优的经营方式,实现木材的最大持久收获。 这一时期还开始运用宏观法律手段对林业生产经营进行管理。如国家森林令的出现,18世纪法国《森林管理法》,1791年公布《森林法》,1827年《森林法》,19世纪后各国先后制定《森林法》。 这一时期的林业经济学研究严格来说,属于经济学中生产理论部分和宏观管理政策内容,称之为林业经营学、经理学、政策学较为准确。依据林学(生物学属性)知识和理论,应用于木材生产,解决永续生产的实际问题以及如何加强国家对森林的管理。对森林资源的经济学属性和直接的经济学问题研究较少,这和当时主流经济学基础薄弱的客观环境有关。以后传入日本,随着林业生产的发展,而突破了林政学研究的范围。 1920年法国于费尔的《林业经济》专著问世,1945年后日本、美国、苏联等国也都出版了林业经济学著作。日本的研究涉及林政、林业经营、林业会计、林业经济史、木材市场、林业计量经济学等。美国的林业经济学除研究木材采运经济、木材市场经济外,还重视对森林永续利用和森林多种效益的研究,建立了森林资源经济学等。 进入20世纪后,人们在以木材生产为核心的同时,开始对森林的社会、生态效益给予更多的关注。运用新古典主义的理论研究林业经济活动。研究外部社会经济因素对林业经济活动的影响。研究森林资源、林业生产活动的特殊经济属性,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林业生产活动和森林资源(如林业生产要素、林业经济活动特殊会计核算、融资、保险)的特殊经济属性,实现林业经济活动各个阶段(营林、采伐、集材、加工造材、林产品贸易)收益的最大化,同时考虑其社会、生态效益,最终实现综合收益的最大化(森林资源的价值构成、林业保护项目的投入产出研究等)。美国林业经济学研究是代表。欧洲经济发达国家的林业经济学研究也是沿袭的这条发展道路。但二战后,随着德国经济的复苏和快速发展,再加上德国一直有重视林业的历史传统和对林业生态、社会需求的增长,德国开始研究国家预算制林业经营管理问题。 20世纪中期以后,随着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在苏联、中国和东欧一些国家的建立,依据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和现代林业科学理论,服务国家林业部门行政和计划管理的需要,形成了另一种林业经济学体系,主要研究林业所有制、林业经济结构和以计划为主国家管理林业的理论和方法。 上述两种研究方向,构成了完善型的林业经济学体系。与此同时,非洲、大洋州和亚太地区一些发展中国家为解决本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与林业有关的经济、社会问题,借鉴其他国家的林业经济学理论和研究成果,解释、解决本国的特殊林业社会、经济问题,形成一些特殊、专门的专题研究成果,构成了这些国家林业经济学研究内容。但没有形成相对稳定的学科内容结构,属于不完善型的林业经济学体系。 国内20世纪早期主要是林业经济学的引进时期,《Forest Finance》, Herman Haupt Chapman, M.F. Yale University,1926和《Forest Economics and Finance》, P.L. BUTTRICK, M.F.,Universtiy of Georgia 这两本著作北平图书馆都有引进。另外逐渐引进日本、前苏联、德国等国的林业经济学思想、著作。 中国本土林业经济学的研究工作始于新中国成立之后,起步较晚。1955年东北林学院首先开办了林业经济研究生班和师资进修班,为国家培养了第一批林业经济理论队伍。此后,在各林业院校逐步有林业经济课的开设。 20世纪中期以后,随着我国林业经济实践的发展,国内学者逐渐出版了一批专著。1980年成立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同时创办《林业经济》等刊物,对林业经济理论研究水平的提高起了促进作用。张建国主编《中国林业经济问题》(1985),东北林业大学主编《林业经济学》(1987),廖士义的《林业经济学导论》(1987)、张建国先生的《中国林业经济学》(1992)、谢家祜的《林业经济管理》(1995)、邱俊齐的《林业经济管理》。雍文涛的《林业分工论》(1992),邱俊齐《林业经济学》(1998),蒋敏元的《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林业经济管理》,高岚关于森林灾害经济的研究等。 九十年以后,是我国林业经济研究的繁荣时期,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了,更加紧密结合林业经济实践要求,为林业生产实践服务。比较有影响的著作是张建国林业“三论”。同时创建了林业经济的专业期刊:《林业经济》、《林业经济问题》、各专业性和综合性大学的学报也刊登了大量关于林业经济学研究的文章。 目前,各国林业经济学研究发展有同一化的趋势。原因:一是经济体制的趋同化,二是林业经济往来日益频繁和密切。表现在理论依据和内容体系的一致性,但根据各个国家的不同国情和林情,具体的研究内容仍然存在差异性。 某一学科不可能凭空出现,是由该学科对应行业、领域的特殊矛盾决定。社会经济门类和经济规模的扩展,使得主流经济学一般理论难以对一些特殊行业的经济现象给予合理的解释,也是林业等部门经济学产生的一个原因。 林业经济活动有哪些特殊性呢? 既然属于经济学的范畴,林业经济学就必须回答经济学研究的三个基本问题,揭示在三个基本问题决策过程中的选择机制和规律。其研究内容可以小结如下: 首先要回答生产什么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确定的,即根据社会需求,生产出足够的林产品(包括直接的物质产品和间接的生态、社会功能服务产品)。因此,需要研究林业供求问题,了解社会对林业的需求规律,一般需求规律能否解释林业产出的实际需求变动,找出影响林业需求的关键因素,林产品的需求曲线,需求弹性,林产品消费问题等。从生产方面看,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林业生产的特点吸引足够的社会资源投入林业行业。在一般生产领域,生产什么是由供求(需)价格机制引导社会资源流向的,林业生产当然也要遵循这一规律,但完全依靠这个机制是不成功的,这被各个国家的林业经济实践所证明了的,完全依靠市场价格机制,林业有效供给不足。找出这当中的原因,就是林业经济学的第一项任务。研究上述问题,都必须考虑林业生产的周期性特点,林业生产要素的经济特性,林业投资的退出限制等条件。这也是欧美经济学研究关注外部社会经济变量对林业生产影响的重要原因。例如林业产业、融资等政策对社会资源向林业行业流向的影响(短期和长期)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生产。怎样用最小的社会资源投入生产出符合社会需求的最多的林产品是林业经济学的第二项任务。需要研究林业生产要素配置问题,各项生产活动的可能性问题、最佳要素投入组合问题、林业生产函数、成本、规模经济变化规律等。必须要对林业生产的各项要素的经济特性进行系统的评价,结合林业经济活动的特殊性,然后才能确定最佳的调整政策、措施以及管理决策解决采用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如对不同地块的经营模式的选择。 第三个问题,生产出来的林产品如何分配?包括林业地租问题、利率问题、林价问题、林业税费问题、林产品贸易问题、林业宏观调控等。 总之,林业经济学研究是为森林资源(森林生态系统中一切生物资源及其所在的非生物环境,尤其是林地)充分利用的目标服务。更深层次应该是对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首先应该评价现有土地资源在林业和其他用途之间综合比较效益,以确定土地的用途,如退耕还林;第二,对有林地应如何经营管理才能实现现有森林资源的充分利用,如在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平衡,社会资源在林业产品(物质和功能型服务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合理配置,满足社会短期和长期对各类林业产品的需求。 在当前的社会对林业的需求背景下,有必要研究林业的功能性服务性产出的生产和再生产问题,才能正确评价土地用于林业的综合产出。是林业经济学面临的新挑战。 林业经济学定义: 第一种定义:邱俊齐、温亚利,定义的三个要点,一是林业经济学的理论依据,二是研究对象的界定,三是林业经济学的方法。林业经济学是应用相关经济学及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并结合林业经济活动的特点,系统地研究林业生产经营一般规律、现阶段林业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林业内部及外部以价值为核心以管理为手段的各种经济关系的应用经济学。 第二种定义:林业经济学是研究林业部门物质财富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规律及其应用的科学。它同时也从经济和技术的相互关系上研究林业部门生产力发展运动的规律,以及生产力诸要素的合理组织与配置等,为满足社会对林产品日益增长的需要,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服务。 第三种定义:张建国,林业经济学就是研究林业部门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及其应用的学科,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属于部门经济学的范畴。 (二)、林业经济学的学科性质和位置 林业经济是一门应用经济科学,属部门经济学科,它与林业技术科学共同构成林业科学体系。 ??? 林业经济学的学科体系是随着林业生产和林业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所包括的分支学科各国不尽一致,一般包括林业经济学概论、森林工业经济学、林业经营经济学、林业经济史、林业法规、林业经营管理学、林业统计学、林业会计学,以及与其他学科相互渗透而产生的边缘学科,如林业技术经济学、森林生态经济学、森林资源经济学、林业经济地理学等。 在中国,林业经济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林业生产单位的组织形式及林业经济管理体制;林业中的劳动力、土地资源及其他森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林业生产部门的结构、林业生产布局与林业区划 ;林业规划和计划;林业投资效果的分析和评价;林业产品贸易与价格,林业财政、信贷及贸金的运用;林业中产品和收入的分配及林业职工的生活消费;森林生态及社会公益经济效益等。 (三)、什么是林业 1、 林业的概念 林业是从事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社会经济部门,具有基础性产业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双重“人格”。 应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去认识林业,可以把林业划分成三个阶段:依靠自然力开发利用森林;依靠工业化开发利用森林;多向利用开发森林。也经历纯粹开发到主动培育和积极保护合理充分利用森林资源的过程。 从行业的产生和发展来看,之所以一个行业能从社会纷繁复杂的经济活动中独立出来,必须有其特定的劳动对象、生产要素、产品,并且从社会分工的角度看,与其它行业形成边界清晰的界限,然后通过产品交换能够提高社会整体效率。因此,对行业的界定,不是一个空间的范畴,而是从社会分工和产品交换的角度。 2 、林业的特点 (1)、生产周期长、层次复杂 (2)、经营风险大 (3)、多重的产业属性 (4)、多种产出的公益性 3、林业的定位 (1)、森林资源的经济学属性决定了林业的部门(行业)属性:基础性产业部门和社会公益性部门。 林业提供了人们生产生活需要的多种基本原材料和最终消费品,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部门。但处于弱势竞争地位,产品生产的周期复杂并较长,直接导致资本占用时间长,投入资本风险较高。经济再生产的间歇性导致资本利用率不高,而林业生产设备的专用性又较强,难以有效通过短期流动提高利用率和周转率。这使得林业在与其他行业竞争有限的又必不可少的土地资源方面处于弱势地位。 林业在提供多种实物产品同时还发挥社会经济系统良性运行比不可缺的许多重要生态服务,对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经济平衡起着重要作用。而绝大部分生态服务都具有正的外部性和公共产品属性,在当前人口增长、资源消耗加剧、生态环境问题严重的背景下,森林生态系统的上述功能显得更加重要。 (2)、我国林业发展的历史阶段定位 现阶段应把林业放在国家建设的全局中来考察,把林业放到动态过程中考察,把林业放在世界林业的格局中来考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林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经营管理粗放,体制转轨缓慢,林区社会发育程度不高,生产关系仍然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多种需求相比,与世界林业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较低层次。(周生贤,1999) 2002年,在前述林业发展层次定位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林业发展从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的战略定位。 4、 林业与国民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进步。 (1)、林业与国民经济建设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产品;国民经济发展对林业的行业(部门)属性、特征有决定性影响,并可以为林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环境和资金支持。比如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期,我国林业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木材和其它林产品,木材曾与刚才、水泥合称三大材。这一阶段的木材生产满足了国家工业、建筑、军事用材的需要,为打破国际经济封锁、恢复和发展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新中国政权的建立与稳固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国内解放战争的胜利,东北工业的恢复和建设,都离不开木材。 森林资源作为一种自然资源,不仅可以当作生活资料,而且是工业生产的原材料;不仅能提供实物形态的产品,而且很快能变成价值形态的货币。 三年国民经济恢复和抗美援朝时期,国有林承担着双重任务,一方面满足经济建设对木材的需要,另一方面支援抗美援朝战争。仅黑龙江省在短短几年内就向国家提供了900万m3木材,做到了满足生产与抗美援朝两不误。 1954年国家大规模开发国有林,重点放在东北、内蒙古和西南林区。四川省首先在森林集中的岷江上游开发,相继开发大渡河林区,20世纪60年代国家为保“三线”建设,对金沙江、雅砻江林区进行全面开发,并将2.3万人迁移西南,形成了以采伐、水运和筑路为主的森林工业体系。 建国初期的1952年森林工业总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高达18.3%,“一五”期间也高达14.8%,为国家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提供了巨额积累资金。总之,追求经济效益,为国家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提供巨额积累资金,为经济建设提供大量实物形态的木材产品。 为了满足粮食生产对耕地的需求,林业生产为农业让路,林地成为扩大耕地面积的重要来源。因此,这一时期的林业主要是一项基础产业,林业部门只是一个产业部门,林业的主要任务是生产木材,以采伐天然林为主。林业部门主要是提供当时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的物资和资金积累,从国民经济中的到的反馈很少。17世纪的欧洲,19世纪的美国,当前的南美和非洲部分国家,情况类似。 林业在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地位上的带动作用不十分明显,但是在经济落后的边远地区的带头作用却十分显著。可以说没有林业,这些地区经济将难以维持下去。 20世纪7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后期,是经济和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各方面发展突飞猛进的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日益强烈。这一时期林业在肩负着木材生产重任的同时,逐步加强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做出了林业“既是重要的基础产业,又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的判断,开始实施以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为代表的生态工程,提出了建立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目标。 在这一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业的要求尚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林业以木材生产为主的特性并没有本质性改变。从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求看,由于这一时期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木材及其产品的需求量与日俱增且居高不下;从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途径看,在不少地方,尤其是经济不发达的山区,木材生产是地方经济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也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由社会经济发展决定的思想观念和认识水平看,人们对生态环境及森林在生态保护中的作用的认识在不断提高,但并不平衡,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还没有成为全体国民的共识。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业的要求已发生变化但尚未根本改变,林业的产业形态和事业特征并未发生根本变化。 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对林业的认识和要求也产生了质的飞跃,在要求保证丰富的林产品供应的同时,改善生态环境日渐成为社会对林业的主导需求。基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客观要求,林业从国民经济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转变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林业也从以木材生产为主转向以生态建设为主。林业的这种转变的另一项客观基础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存量增加,综合国力增强,国家财力有能力对林业为代表的生态环境建设增加投入。 日本战后林业发展战略的转变,美国20世纪60-70年代后大幅增加造林和森林保护的投资,对私有林进行管理引导,鼓励公民从非木材和环境利益来看待森林的价值,都反映了林业与国民经济建设的关系。 (2)、林业与生态环境建设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但改善生态环境不是森林生态系统能够独立完成的,需要多个社会生态经济子系统共同协调,如湿地、海洋、草原、甚至荒漠,同时也要协调农业、工业、城市经济系统。林业目前背负的生态道义过于沉重,似乎生态环境恶化就是林业工作不力造成的,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林业部门的责任,对其他部门和相应生态经济系统的要求很少,事实上林业很多时候也是其他部门造成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不是说,其他部门和经济系统随意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只要加强林业建设就可以平衡和改善生态环境。这种认识对我国当前林业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造成消极影响,进而影响了森林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原则应是在特定社会经济发展和需求水平下,实现其生态、社会和经济综合效益的最大化。在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山区经济对林业仍有较高的依赖性,而国家整体经济水平仍不高的情况,林业产业发展仍有其客观要求,应力求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协调平衡,走向任何一个极端都会损害林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3)、林业与社会进步 林业通过提供木材等物质产品为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推动了社会物质文明的进步;当前更作为生态建设的主体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发挥基础作用,现代化社会进步的标志不仅要求生活富裕,还要求较高的生存环境质量,林业通过绿化美化居住环境,提供旅游休闲场所满足了社会进步的上述要求,成为实现全面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标志。森林生态系统中蕴涵的规律成为以“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道德观、社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明的精神源泉,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 (四)、林业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1、内部逻辑的一致和逻辑推论与经验事实的一致 只有在理论上有所创新的研究才能对学术思潮的发展做出贡献。经济学理论是用来说明社会经济现象的几个主要经济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逻辑体系。理论的创新来自对新现象的分析或对旧现象的新解释。既然经济学的理论是一套逻辑体系,那么新的经济学理论的构建就首先要严格遵守形式逻辑内部一致的要求,否则,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无法说清楚。要避免侧重观点的整理而忽视逻辑分析和推导。写论文时,也不要只讲个人对某个问题的观点、想法、和主观愿望,常以个人的判断或其它经济学家的观点、理论替代逻辑推论,或是把比喻代替推理,难以形成逻辑体系。 首先,在建立经济学的理论时必须对所研究的问题和给定的条件有明确的定义,从前提到结论之间的推论必须合乎严格的形式逻辑的规范,数学模型是最严格的形式逻辑,能将逻辑分析数学模型化最好,这是国际上经济学科发展的一个趋势,如不能,至少在分析问题时,什么是大前提、小前提、什么是假设、什么是推论也应该有明确的表述。 其次,要求是严格检验那些依照这个理论的逻辑推演产生的推论是否与所要解释的经验事实相一致。如果一致,就是不被证伪的,这个理论暂时就可以被接受;如果不一致,这个理论就必须受到修正或摈弃。 再次,一个理论是几个重要社会经济变量之间的逻辑关系体系,因此,当一个现象可以用一个内部逻辑一致的理论来解释的时候,通常也可以通过不同变量的选择组合,而同时形成几个内部逻辑严谨并同样可以解释这一现象的若干个其它理论。所以,当我们看到现有的理论和我们观察到的经验现象一致时,应该进一步想想是否还有其它同样是内部逻辑一致的理论,不管是现成的还是自己提出的,可以用来解释这个现象。 当有好几个理论和所要解释的现象是一致的,这些理论可以是互补的,亦即这些理论所强调的原因可以同时存在,而不相互矛盾。这些理论也可以是相互竞争的,也就是这些理论中接受了一个,就要排斥另外的。那么,在竞争性的理论中该接受哪个理论呢?而在互补性的理论中,也不是每个理论都成立的。通常当有许多理论都和所要解释的现象一致时,我们可以从各个理论中分别得出许多不同的推论,一个理论只有当它所有的推论都不被经验事实所证伪时,才能不被修正或抛弃。 2、理论假设的一致性 在林业经济研究中仍然要坚持理性人的假设,从这个假设为基本点出发深入地探索我们所观察到的林业经济现象,而不能简单把我们所难以了解的现象贴上不理性的标签。而坚持这个假设也给研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我们在研究问题时,发现了某些似乎是不合乎理性的现象时,不能简单地说是由于当事人不理性,而只是我们对当事人在做出决策时所面临的约束条件不了解,对所研究的经验事实还未吃透,所以,要求我们进一步去了解产生这个现象的各种条件。 3、理论模型中的限制条件 首先,在人是理性的前提既定之下,所谓经济理论无非是描述一个理性的人,在给定的条件下,如何做选择,以达到其目标的最大化,而选择的结果正好是理论所要解释的现象。因此,一个经济理论能否解释我们所观察到的现象的关键就在于包括在这个模型中的给定条件是否合适。所以要构建一个理论时,首先要了解限制当事人的选择的给定条件是什么。 其次,理论是一个信息节约的工具,理论模型并不是越复杂越好,而要尽可能地简化,限制条件要尽可能地少。要用很少的给定条件,来解释观察到的现象。但如果采用带有很强的“模型特定性”(Model Specific)和“问题特定性”(Problem Specific)的条件,条件是模型特定的或问题特定的,这种理论能运用的范围就很局限。 再次,由于理论是信息节约的工具,理论模型要尽可能地简单,不仅要求限制条件要尽可能地少,而且,不能苛求限制条件完全吻合于现实。关于经济学方法论的最为经典的论文是弗里德曼撰写的“实证经济学方法论” 。在该文中弗里德曼提出了著名的“假设条件不相关”命题,其含义是,理论的作用在于解释现象和预测现象。对于理论的取舍以理论的推论是否和现象一致,即理论是否能解释和预测现象为依据,而不能以理论的假设是否正确为依据, 当然,保留在理论中的假设条件也不能过于偏离现实。过于偏离现实,理论将失掉对现象的解释力。科斯在其经典论文“企业的性质” 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前提性假设(Assumptions)应该是“易于处理的”(Managable)和“现实的”(Realistic)。而科斯本人也正是通过松动“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才做出在新制度经学上的开创性贡献的。 以下的“一分析,三归纳”方法对在寻找最重要、最一般的限制条件来建构理论模型时,有参考价值: (1)、“本质特性分析法”即在分析一个现象时,首先想清楚谁是这个现象中的主要决策者,他的目标是什么,目标的特性为何,他所处的环境又有哪些特性,等问题。 (2)、“当代横向归纳法”即在研究某一时某一地的一个现象时,同时去了解这个现象到底是此时此地唯一的,还是在其它地方也有类似的现象。 (3)、“历史纵向归纳法”即《大学》上说的“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了解了一个现象的演变发展过程,大概也就知道了它产生的原因。 (4)、“多现象综合归纳法”是将一时一地同时发生的多个现象综合分析,归纳出这些现象背后共同的原因,而不是孤立地分析各个同时发生的现象。 4.实证检验 理论分析只能说明在理论所阐述的逻辑机理中,因(给定的条件)对果(所要解释的现象)的产生是有正的还是负的影响,但无法说明这个影响的量有多大。是否真的有影响,以及影响有多大,只能从经验实证中才能获知。理论既然是用来解释现象,理论就必须不断地接受经验现象的检验。只有不被经验现象证伪的理论才能被暂时接受为可以解释现象的理论。 计量检验是经济学中经验实证的一个主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