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28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1
第二章:合同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Name,Quality,Quantity and Packing)
本章摘要,掌握买卖合同中订立品质条款的重要性和基本方法,掌握数量条款的订立方法,学习包装条款包含的基本内容,从总体上把握关于商品的一般描述。
第一节:合同的品名第二节:商品的品质第三节:商品的数量第四节:商品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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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合同的品名一、列明合同品名条款的意义二、品名条款的基本内容三、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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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商品的品质一、商品品质的含义及重要性二、对品质的要求
对出口商品质量的要求
交货品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 。
( 1)若交货品质 低于 合同要求显然是违约行为。
( 2)而若交货品质 高于 合同要求也有可能构成违约。
如:品质过高,买方办理进口手续时可能会多交税;
另外品质过高,可能会使货物不能适应买方的使用目的,买方需重新加工后使用,从而会增加买方的额外费用。
2009-7-28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4
三、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一)以实物表示商品质量
1、看货买卖
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
2、凭样品买卖( Sale by sample )
( 1)凭卖方样品成交 (Sale by seller,s Sample)
卖方提供的样品要具有代表性
卖方向买方寄出样品时,要保留,复样,
( Duplicate Sample)或,留样,( Keep S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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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凭买方样品成交(来样成交或来样制作)
卖方要制作,对等样品,( Counter Sample)
或,确认样品,( Confirming Sample)或,回样,
( Return Sample )
对工业产权问题 做出规定
,公约,第 42条规定:若卖方按照买方的提供的技术图纸、规格等进行生产和交货,而第三方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要求任何权利或其他要求时,卖方可不负责任。
( 3)参考样品( Reference Sample)
2009-7-28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6
( 4)凭样品成交需注意的问题:
案例分析,
我与越南某客商凭样品成交达成一笔出口镰刀的交易。合同中规定复验有效期为货物到达目的港 后的 60天。货物到目的港经越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事隔半年,越商来电称:镰刀全部生锈,只能降价出售,越商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格的 40%赔偿其损失。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我方留存的复样,
也发现类似情况。
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
2009-7-28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7
(二)凭说明表示商品质量
1,凭规格买卖( Sale by specification)
凭规格买卖的技巧:卖方只需在合同中列入主要指标,而对商品品质不起重大影响的次要指标不要过多罗列。
例:我国出口大豆的规格:水分 (max)15%,
含油量 (min)17%,杂质 (max)1%,不完善粒
(max)7%
2、凭等级买卖( Sale by grade)
卖方应按规定等级交货,不能以次充好,也不能以好充次
3、凭标准买卖( Sale by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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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引某个标准时,应载明采用的版本年份
FAQ(良好平均品质 )(适用于农副产品),
俗称,大路货,
GMQ(上好可销品质) (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适用于木材、冷冻鱼虾等商品)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 Sale by descriptions and
illustrations)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Sale by trade mark or
brand name)
6、凭产地名称买卖( Sale by name of ori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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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质条款的规定
(一)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
( Quality Latitude)
1,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或类似条款
2、品质公差( Quality Tolerance)
3、品质机动幅度 (适用于初级产品 )
当使用品质机动幅度时,为体现按质论价,对农副产品可订立 品质增减价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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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能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的,一般不要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来表示
案例分析,我某公司出口纺织原料一批,
合同规定水分最高 15%,杂质不超过 3%,
但在成交前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
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后,买方提出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 7%
的检验证明,并要求我方赔偿损失。问:
我方是否该赔?为什么?
(三)品质条件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2009-7-28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11
第三节:商品的数量一、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 (见,公约,第 52条)
选择题,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 50吨小麦,
卖方实际交货时多交了 2吨,买方可做出如下
( )的决定。
A,收取 52吨货物 B、收取多交货物中的 1吨
C,拒收 52吨货物 D、拒收多交的 2吨货物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 一)计量单位 (Measuring Unit)
1、计量单位的确定方法
2009-7-28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12
2、国际贸易中的度量衡制度 (Measuring System)
通常采用的有四种度量衡制度,公制、英制、
美制和国际单位制
(二)计算重量的方法
1、毛重 (Gross Weight)
2、净重 (Net Weight)
对于价值较低的农产品和因包装关系不便分别计算皮、净重的商品,可采取,以毛作净,
(Gross for Net)的做法。
计算皮重( Tare Weight)的方法,实际皮重、
平均皮重、习惯皮重和约定皮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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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量 (Conditioned Weight)
公量的计算公式:
例题,内蒙古某出口公司向韩国出口 10
公吨羊毛,标准回潮率为 11%,经抽样证明 10公斤纯羊毛用科学方法抽干水后净重
8公斤干羊毛,求用公量计算的交货重量为多少?
4、理论重量 (Theoretical Weight)
5、法定重量 (Legal Weight)和实物净重
(Net Net Weight)。
相关链接,,公约》第 56条:如果价格是按货物的重量规定的,如有疑问,应按 净重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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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数量条款的规定
(一)正确掌握成交数量
(二)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
1、若成交数量前使用,大约,,“近似,等字眼,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下简称
UCP500) 的规定,这个约数可解释为交货数量有不超过 10%的增减幅度
案例分析,我某公司出口布匹以信用证结算,买方银行来证规定,数量 大约 为 5000码,
每码 1美元,但金额注明为不超过总额 5000
美元,则我某公司如何掌握装运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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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UCP500,第 39条 B款 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 5%的增减幅度,但以 包装单位或个数记数 时不适用。
案例分析,黑龙江某贸易出口公司与俄罗斯某公司成交一笔黄豆出口交易。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黄豆净重
100公斤,共 1000袋,合计 100吨,但货物运抵俄罗斯后,
经俄罗斯海关检查,每袋黄豆净重只有 96公斤,1000袋共 96吨,当时正遇市场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公司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 5%的要求,否则拒收。请问:俄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采取什么补救措施?另问:若该例黄豆不是用袋装而是散装,则结果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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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数量增减条款或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1、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要适当
2、机动幅度选择权的规定要合理
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可以由 卖方、买方或船方行使 。
3、计价方法要公平合理
合同中若未明确规定按何种价格计算,
按照国际惯例,应按 合同价格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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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一、包装的重要性
除散装货( Cargo in bulk)和裸装货 (Nude Cargo)
外,大多数为包装货物 (Packed goods)。
二、运输包装 (Shipping Package)
(一)对运输包装的要求
(二)运输包装的分类
(三)运输包装的标志 (按照用途分类)
1,运输标志( Shipping Mark)
标准运输标志的内容,四部分内容
2、指示性标志( Indicative Mark)
3、警告性标志( Warning Mark)
2009-7-28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18
三、销售包装 (Sales Package)
(一)对销售包装的要求
(二)销售包装的分类
(三)销售包装的装潢和文字说明
(四)条形码 (Bar code)
国际通用的条形码有两种,UPC码和
EAN码四、中性包装和定牌
(一)中性包装( Neutral Packing)
1、中性包装的含义及分类
2、中性包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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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牌 (Brand Designated by the buyer)
注意定牌中性包装与定牌的区别。定牌中性包装的商品未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而定牌的商品通常需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
五、包装条款的规定
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
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的负担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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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学习了合同中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的规定方法,尤其注意,公约,
和,UCP500,中对上述条款的相关规定。
本章重点:表示品质方法的合理选用、唛头
本章难点:,公约,对数量的相关规定
2009-7-28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21
本章思考题
1、基本概念:
对等样品(或回样、确认样品)、良好平均品质( FAQ)、溢短装条款、中性包装、定牌
2、如何结合商品的特点,合理选择和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3、约定溢短装条款需注意哪些方面?
4、标准运输标志包括哪些内容?
5、国际贸易中为何会出现中性包装?
第二章:合同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Name,Quality,Quantity and Packing)
本章摘要,掌握买卖合同中订立品质条款的重要性和基本方法,掌握数量条款的订立方法,学习包装条款包含的基本内容,从总体上把握关于商品的一般描述。
第一节:合同的品名第二节:商品的品质第三节:商品的数量第四节:商品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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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合同的品名一、列明合同品名条款的意义二、品名条款的基本内容三、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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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商品的品质一、商品品质的含义及重要性二、对品质的要求
对出口商品质量的要求
交货品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 。
( 1)若交货品质 低于 合同要求显然是违约行为。
( 2)而若交货品质 高于 合同要求也有可能构成违约。
如:品质过高,买方办理进口手续时可能会多交税;
另外品质过高,可能会使货物不能适应买方的使用目的,买方需重新加工后使用,从而会增加买方的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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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一)以实物表示商品质量
1、看货买卖
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
2、凭样品买卖( Sale by sample )
( 1)凭卖方样品成交 (Sale by seller,s Sample)
卖方提供的样品要具有代表性
卖方向买方寄出样品时,要保留,复样,
( Duplicate Sample)或,留样,( Keep S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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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凭买方样品成交(来样成交或来样制作)
卖方要制作,对等样品,( Counter Sample)
或,确认样品,( Confirming Sample)或,回样,
( Return Sample )
对工业产权问题 做出规定
,公约,第 42条规定:若卖方按照买方的提供的技术图纸、规格等进行生产和交货,而第三方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要求任何权利或其他要求时,卖方可不负责任。
( 3)参考样品( Reference S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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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凭样品成交需注意的问题:
案例分析,
我与越南某客商凭样品成交达成一笔出口镰刀的交易。合同中规定复验有效期为货物到达目的港 后的 60天。货物到目的港经越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事隔半年,越商来电称:镰刀全部生锈,只能降价出售,越商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格的 40%赔偿其损失。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我方留存的复样,
也发现类似情况。
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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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凭说明表示商品质量
1,凭规格买卖( Sale by specification)
凭规格买卖的技巧:卖方只需在合同中列入主要指标,而对商品品质不起重大影响的次要指标不要过多罗列。
例:我国出口大豆的规格:水分 (max)15%,
含油量 (min)17%,杂质 (max)1%,不完善粒
(max)7%
2、凭等级买卖( Sale by grade)
卖方应按规定等级交货,不能以次充好,也不能以好充次
3、凭标准买卖( Sale by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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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引某个标准时,应载明采用的版本年份
FAQ(良好平均品质 )(适用于农副产品),
俗称,大路货,
GMQ(上好可销品质) (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适用于木材、冷冻鱼虾等商品)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 Sale by descriptions and
illustrations)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Sale by trade mark or
brand name)
6、凭产地名称买卖( Sale by name of ori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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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质条款的规定
(一)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
( Quality Latitude)
1,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或类似条款
2、品质公差( Quality Tolerance)
3、品质机动幅度 (适用于初级产品 )
当使用品质机动幅度时,为体现按质论价,对农副产品可订立 品质增减价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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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能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的,一般不要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来表示
案例分析,我某公司出口纺织原料一批,
合同规定水分最高 15%,杂质不超过 3%,
但在成交前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
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后,买方提出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 7%
的检验证明,并要求我方赔偿损失。问:
我方是否该赔?为什么?
(三)品质条件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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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商品的数量一、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 (见,公约,第 52条)
选择题,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 50吨小麦,
卖方实际交货时多交了 2吨,买方可做出如下
( )的决定。
A,收取 52吨货物 B、收取多交货物中的 1吨
C,拒收 52吨货物 D、拒收多交的 2吨货物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 一)计量单位 (Measuring Unit)
1、计量单位的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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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际贸易中的度量衡制度 (Measuring System)
通常采用的有四种度量衡制度,公制、英制、
美制和国际单位制
(二)计算重量的方法
1、毛重 (Gross Weight)
2、净重 (Net Weight)
对于价值较低的农产品和因包装关系不便分别计算皮、净重的商品,可采取,以毛作净,
(Gross for Net)的做法。
计算皮重( Tare Weight)的方法,实际皮重、
平均皮重、习惯皮重和约定皮重。
2009-7-28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13
3、公量 (Conditioned Weight)
公量的计算公式:
例题,内蒙古某出口公司向韩国出口 10
公吨羊毛,标准回潮率为 11%,经抽样证明 10公斤纯羊毛用科学方法抽干水后净重
8公斤干羊毛,求用公量计算的交货重量为多少?
4、理论重量 (Theoretical Weight)
5、法定重量 (Legal Weight)和实物净重
(Net Net Weight)。
相关链接,,公约》第 56条:如果价格是按货物的重量规定的,如有疑问,应按 净重 确定
2009-7-28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14
三、数量条款的规定
(一)正确掌握成交数量
(二)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
1、若成交数量前使用,大约,,“近似,等字眼,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下简称
UCP500) 的规定,这个约数可解释为交货数量有不超过 10%的增减幅度
案例分析,我某公司出口布匹以信用证结算,买方银行来证规定,数量 大约 为 5000码,
每码 1美元,但金额注明为不超过总额 5000
美元,则我某公司如何掌握装运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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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UCP500,第 39条 B款 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 5%的增减幅度,但以 包装单位或个数记数 时不适用。
案例分析,黑龙江某贸易出口公司与俄罗斯某公司成交一笔黄豆出口交易。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黄豆净重
100公斤,共 1000袋,合计 100吨,但货物运抵俄罗斯后,
经俄罗斯海关检查,每袋黄豆净重只有 96公斤,1000袋共 96吨,当时正遇市场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公司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 5%的要求,否则拒收。请问:俄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采取什么补救措施?另问:若该例黄豆不是用袋装而是散装,则结果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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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数量增减条款或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1、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要适当
2、机动幅度选择权的规定要合理
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可以由 卖方、买方或船方行使 。
3、计价方法要公平合理
合同中若未明确规定按何种价格计算,
按照国际惯例,应按 合同价格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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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一、包装的重要性
除散装货( Cargo in bulk)和裸装货 (Nude Cargo)
外,大多数为包装货物 (Packed goods)。
二、运输包装 (Shipping Package)
(一)对运输包装的要求
(二)运输包装的分类
(三)运输包装的标志 (按照用途分类)
1,运输标志( Shipping Mark)
标准运输标志的内容,四部分内容
2、指示性标志( Indicative Mark)
3、警告性标志( Warning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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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包装 (Sales Package)
(一)对销售包装的要求
(二)销售包装的分类
(三)销售包装的装潢和文字说明
(四)条形码 (Bar code)
国际通用的条形码有两种,UPC码和
EAN码四、中性包装和定牌
(一)中性包装( Neutral Packing)
1、中性包装的含义及分类
2、中性包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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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牌 (Brand Designated by the buyer)
注意定牌中性包装与定牌的区别。定牌中性包装的商品未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而定牌的商品通常需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
五、包装条款的规定
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
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的负担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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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学习了合同中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的规定方法,尤其注意,公约,
和,UCP500,中对上述条款的相关规定。
本章重点:表示品质方法的合理选用、唛头
本章难点:,公约,对数量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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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思考题
1、基本概念:
对等样品(或回样、确认样品)、良好平均品质( FAQ)、溢短装条款、中性包装、定牌
2、如何结合商品的特点,合理选择和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3、约定溢短装条款需注意哪些方面?
4、标准运输标志包括哪些内容?
5、国际贸易中为何会出现中性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