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命题选材范围精选必读
申论命题选材范围精选必读(1)
一个最好的读者不一定是一个最好的作者,但是一个最好的作者,一定是一个最好的读者。
我们在读别人文章的时候,不单单是能感觉得出写得好,还要知道到底好在哪里,哪些可以为我所用为我所借鉴,能做到这些,那么我相信离最好的作者就不远了。以下文章为我精心挑选,一字一句都是亲手录入(若有疏漏还请见谅!),篇篇精到,且各具用意和深意,希望各位朋友在阅读时能够有所领会。上冲刺班的朋友尤其要预先读好,以免上课的时候跟不上进度。
精选必读一,食品安全当从源头抓起 2
精选必读二,完善食品安全防范机制 3
精选必读三:透视我国立法与执法“落差”现象 4
精选必读四:构建多元化的农技推广体系 6
精选必读五:让“软实力”硬起来 7
精选必读六:对治污不作为的“首长”要问责 9
精选必读七:太湖水危机过后的反思 9
精选必读八:惠农政策何时不再“打折扣” 11
精选必读九: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12
精选必读十:异化的政绩思维 16
精选必读十一:由“黑砖窑事件”引起的沉思 16
精选必读十二:政府在诚信社会建构中的责任 17
精选必读十三:买“贵”的背后 18
精选必读十四:莫让悲剧一再重演 19
精选必读十五:转变观念是节能减排的第一步 19
精选必读十六:节能减排任重道远 20
精选必读十七:预警机制要真预警 22
精选必读十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 24
精选必读十九:当有科学改革观 25
精选必读二十:一把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门的“金钥匙” 27
精选必读二十一:善待母亲河之举 30
精选必读二十二:政务公开不要“犹抱琵琶” 30
精选必读二十三:诚信友爱是和谐社会的道德土壤 31
精选必读二十四: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 32
精选必读二十五:以制度公正促社会和谐 33
精选必读二十六:和谐≠无原则妥协 34
精选必读二十七:食品安全,治“行”还需治“心” 35
精选必读二十八:利用外资的关键在于提高质量 36
精选必读二十九:新农村建设要注意五个“不” 37
精选必读三十:警惕农民负担反弹现象 37
精选必读三十一: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38
精选必读三十二:医疗乱收费缘何屡禁不止 39
精选必读三十三:人民教育岂能崇权崇富 40
精选必读三十四:狠刹办公楼建设的奢靡之风 41
精选必读三十五:民生的诘问 41
精选必读三十六:“不对口”不应成为借口 43
精选必读一,食品安全当从源头抓起
民以食为天。
人命比天大。食品安全牵动着中央领导的心。2007年4月23日,中央政治局进行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施农业标准化,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对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中央的这一重大决策,不仅是出于对农业现代化的全局考虑,更深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民生关怀。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情况下,食品安全已不仅是一个影响农产品出口、农民增收的经济问题,而且成为关系民心安稳、政府形象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
近年来,向来以会吃、敢吃闻名于世的中国人突然在餐桌前犹豫起来。要美食还是要健康,成为不少百姓每天都要面对的问题。一方面,红心鸭蛋、石蜡粉条、吊白块面粉、砒霜牛肉干、激素西红柿、瘦肉精猪肉、大粪小龙虾、致病福寿螺、有毒多宝鱼……层出不穷的污染事件严重打击着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另一方面,在国际贸易中,茶叶、蜂蜜、饲料、禽肉、大米、蔬菜等中国优势农产品,则被堵住了出口通道。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不断筑高“绿色壁垒”,特别是日本去年实施了严苛的“肯定列表制度”,一下子将农药、添加剂的受限制种类由63种提高到799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这种内忧外患的形势下,中国的食品安全必须从源头抓起,走标准化的道路。实施农业标准化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条件,是源头性工作。
农业标准化就是要运用统一、规范、协调、选优的原理,把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转化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指导和规范农业生产活动,以确保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的质量达到一定的要求,从而在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通俗地讲,实施农业标准化,就是要求农业生产要像工业生产一样精确,要像药品生产一样严格。这对我们“靠天吃饭”、“靠感觉种田”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我国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兴起于上世纪60年代中期,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配套的农业标准体系。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这些进展与人民群众对安全放心食品的强烈渴望,与现代化的紧迫需要之间,仍然有非常大的距离。其中,三大问题尤为突出:
其一,标准不足。专家认为,我国农业标准的技术含量很低,食品安全标准则大大落后于国际水平。目前我国食品工业国家标准只有四成左右等同采用或等效采用了国际标准,食品工业行业标准的采标率不到15%,而且同一个产品甚至有几个互相矛盾的标准。很多地方抱怨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壁垒”过高过严,却往往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我们对于农产品以及制成品的安全标准订得太低太宽。“绿色壁垒”其实给了我们一个提高认识和水平的机会,能否抓住危机中蕴涵的机遇,不仅关系到中国人的餐桌安全,而且关系到中国农业能否脱胎换骨,真正走向现代化。
其二,执行不力。由于政出多门、市场秩序混乱等原因,很多农业生产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难以贯彻落实。事实上,苏丹红、吊白块、工业石蜡等都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于食品生产的,但是这样的工业原料在市场上到处可以买到,加上监管不到位,不法厂家和商贩违规、违法的成本很低,被查获的风险很小。一些部门的日常执法检查还只是凭经验和感官进行,本身的科学性就不足,执法质量可想而知。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已制(修)订的农业标准推广实施率仅为20%;按照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的农产品占全国各类农产品生产总量的份额仅为15%;现有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面积不足全国农作物总面积的5%。
其三,组织不够。总体而言,我国的农业基础推广体系已经网破、人散,难以发挥农业技术推广的作用;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在广大农村的覆盖率还很低;“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由于缺乏稳定的利益关系和约束机制,面临挑战。一些外向型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转而采取“公司+农场(养殖场)”模式,建立自属基地和合同协作基地,将农民变成产业化工人。显然,农业标准化作为一门科学,仅靠宣传是不够的。广大农民并非缺乏科学种田的意识,也不是不知过量农药化肥的危害,他们最缺乏和最需要的是有效的组织。只有利用市场机制将农民组织起来,使他们从标准化生产中获得更高、更稳定的收益,他们才会有动力去学习、贯彻现代农业标准。
当然,农业标准化的制(修)订、实施、推广、管控是个系统工程,要做的工作很多,路也很长。老百姓希望,政府、企业、个人都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使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有实质性的大进展;那些高品质、低残留、绿色环保的农副产品不仅能出口,而且能走入“寻常百姓家”。
精选必读二,完善食品安全防范机制
福寿螺、大闸蟹、“红心鸭蛋”、多宝鱼、桂花鱼……接踵而至的“问题食品”事件,让人们一次次“领略”了不法生产经营者见利忘义的“黑心”,也进一步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诸多“黑洞”。
近年来,我国进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期。劣质奶粉、“苏丹红”辣酱、毛发酱油、石蜡火锅底料、瘦肉精、毒大米、地沟油……“问题食品”之多、涉及范围之广、造成恶果之重,已到了令人谈“食”色变的地步。深究其因,既有无知种养户只顾眼前利益、滥用高毒药物所致,也有“黑心”商贩惟利是图、掺毒造假使然,折射出相当一部分人道德滑坡、诚信失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问题食品”为何屡禁难止?监管食品安全的部门有近10个,这么多“婆婆”怎么就管不好百姓一顿饭呢?人们想知道:还有多少“问题食品”在不知不觉中被食用?本应环环相扣的“监管链”究竟断在哪儿?如何从源头上确保百姓的“餐桌安全”?
让人忧心如焚的是,“人命关天”的事却缺乏有效监督。其实不是没人管,“从田间到餐桌”的每个环节都有“重兵防守”,工商、卫生、质检、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近10个部门都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职责,可是这条监管链的“空隙”却大得惊人。在这些部门后面,有食品标准、产品质量、食品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农药管理、动物防疫等20部以上的专业性法律法规。然而,数量众多的法律规范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则体系。监管链条上的“多龙治水”,导致政出多门,各自为政,有些法规成了“部门法”。由于有关部门利益色彩太重,有费可收,则多头管理,争分“蛋糕”;有责无利或责大于利的,则抢扔“山芋”,推诿扯皮。这不仅增加了食品监管的执法成本,更容易造成执法漏洞,严重削弱监管的有效性。
,问题食品”的频发让社会付出了巨大代价。其一,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健康。“问题食品”之所以为社会所高度关注,是因为其加入了带毒物质,食之者众,影响面广,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其二,相关产业遭受严重打击。以“红心鸭蛋”事件为例,为了安全起见,不管鸭蛋正常与否,许多消费者心存疑虑,并拒绝购买。“一颗老鼠屎,毁了一锅汤”,守法者跟着违法者同时受损,整个蛋类行业都深受牵连。其三,也让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虽然“问题食品”事件发生后,各监管部门都会紧急出动、严肃查处,但社会为此付出的高昂代价已难以挽回。市场监管本是政府的重要职责,然而一些部门却屡屡“失守”,使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
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违法奸商敢于屡屡触犯食品安全的“红线”,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惩治乏力,当事人没有得到足够教训,有的可能还逍遥法外、春风得意。因此,必须加大惩罚力度,使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并在制度层面保持对违法者的有力震慑。
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重大的公共政策和社会问题,亟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欲从源头遏制“问题食品”蔓延的态势,首先,必须努力形成一套系统的事前管理和防范机制。应从推行种植养殖标准化、强化技术服务、建设检验检测体系以及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多方面入手,把工作做在平时、做在前面,变被动的“事后救火”为主动的事前防范。把好食品安全的每一道关口,真正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其次,要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有专家建议,我国现行“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体制应逐渐向“品种管理为主、分段管理为辅”的体制转变,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由一个部门一竿子管到底,避免出现互相推诿和监管漏洞,从而扎紧食品安全的“篱笆”。
再次,应抓紧建立完善法律法规。迄今为止,我国尚没有一部专门的食品安全法。质检部门依据的是产品质量法,卫生部门依据的是食品卫生法,而工商部门依据的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抽检和公布的检测结果有时重复,有时甚至结论相反,令消费者和企业无所适从。因此建立健全以食品安全法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体系势在必行。
当然,从根本上说,破解食品安全难题,还应加强“双重治理”。这就是既要法治,也要德治。所谓德治,就是要在全社会尤其是在生产经营群体中形成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使违法者无机可乘,肇事者人人喊打。惟其如此,老百姓的餐桌才能真正安全。
精选必读三:透视我国立法与执法“落差”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加强法制建设,过去法律不完善、无法可依的状况已发生根本性转变,立法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然而,许多法律,诸如义务教育法、社会保障法、食品卫生法、生产安全法、资源保护法等出台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相当普遍。
地方保护主义蔓延,法律权威受到挑战
据了解,改革开放20多年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各项立法已达到200多件,加上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法规,总数已达2000多件,这还不包括由各省级人大、地方政府及中央各部委等其他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
目前存在的法律“虚位”、执行不到位问题,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法律法规本身制定得很好,但由于受到地方保护等干扰,导致执行不下去或者是执行不好;二是确有个别法律法规由于追求立法规模和速度,脱离当前的国情,因而在实际执行中效果大打折扣。
抚顺挖掘机厂几年前资不抵债实施破产,当时欠债10亿元,资产4亿元。如果按比例清偿,最大的债券人是银行,如果依法执行清债,企业将无钱安置职工。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出面干预,坚决没有让法院和债权人把钱划走,最后巨大的债务只能转化为银行的不良资产。
辽宁省公安司法干部管理学院法学院院长张百杰认为,人治是困扰法律正常实施的主要原因,政府行政权力过度膨胀,行政干预司法,使执法环境变得不容乐观。
同一部法律在中国实施有时结果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许多时候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作怪,对于同样一个法律关系,如果案件在广东和辽宁同时起诉,同时宣判,结果却可能截然相反。
消费者王海几年前曾经在国内两地各买一部冒牌手机,之后在两地分别打官司要求索赔,两地却给出了不同的判决,其中一地以王海知假买假判处其败诉,另一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处其胜诉并获双倍赔偿。
大量类似现象的存在,使得法院的公信力降低。
有法不依,不少法律形同虚设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而学校方面在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方面往往把法规置之脑后,安全措施不力,特大校园安全事故不断。
江西都昌县土塘中学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件,致6人死亡,90余人受伤;哈尔滨双城市一辆非法“送子车”发生坠桥翻车事故,造成8名小学生不幸死亡,39人受伤……类似校园安全事故屡屡发生。
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而现实生活中,工厂企业和个体私营业主使用童工现象并非个别,在许多地方随处可以看到一些小饭馆里跑堂端菜的小姑娘,模样看去至多就是十四五岁。
广大城乡“留守儿童”、“流浪少年”的出现,均反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虚位状态。
近几年我国煤矿发生安全事故频繁,并非缺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及有关部门对煤矿的安全生产早有非常详细而健全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大部分发生矿难的地方,这些法律法规都是形同虚设。
2006年5月18日,山西省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透水事故,56名矿工遇难。在这起矿难发生之前,工人在井下作业时就发现了透水迹象,但黑心矿主却置法律和矿工生命于不顾,仍然逼迫不明真相的矿工下井采煤。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左云矿难充分反映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执法不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仍然没有真正落实到县乡和企业,有法不依仍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痼疾。”
按照安全生产法,瞒报事故属于违法行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7年3月18日,山西省晋城市苗匠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矿主隐瞒不报,破坏现场,主要人员逃匿,导致21名矿工遇难。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目前每天事故死亡人数为300人左右,2006年一年发生安全事故61.8万多起,死亡10万人。
山西省阳泉煤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石盛奎指出,一些企业和业主无视法律,非法违法生产是发生矿难等生产事故的重要原因。
安全事故频发,与有些地方政府单纯追求经济发展有关,这种不正确的政绩观,不惜以践踏法律法规、牺牲工人生命作为发展的代价。
民以食为天。食品卫生安全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尽管为了让老百姓吃得放心,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已下了很大力气,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颁布不少,但因监管、执行不力,近年来有关食品安全的事件及案件在全国接连不断,从安徽劣质婴儿奶粉到河北苏丹红鸭蛋、到山东多宝鱼等“问题食品”事件不断发生,民众至今未能摆脱危险食品的威胁。记者走访山西城乡一些居民,不少人都反映他们曾经有购买假冒伪劣食品的经历。
为何食品安全问题难解?关键还是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1995年我国就出台了食品卫生法,但时至今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仍远未建立起来。
据业内人士反映,食品“从田间到餐桌”有条漫长产业链,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一直到存储、运输,环节众多,加上食品安全涉及农业、质监、卫生、工商、药监、检验检疫等众多监管部门,各部门都在管,却都管不到位。
加之制假、造假、售假的违法成本较低,作为食品传播链终端的消费者,维权成本相对偏高,使得法律这根高压线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法律意识缺失造成执法环境恶劣
中国人长期以来依法办事的意识薄弱,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并没有真正确立。因不懂法、不守法、不信仰法、不尊重法所产生的问题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处处存在。
法学界专家指出,我国正在走向法治,正在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在社会的转型期,法制的健全和完备固然十分重要,但最关键的还是执行要到位。如果法律制定很多、很好,但没有执行力,结果可想而知。只有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精选必读四:构建多元化的农技推广体系
最近召开的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提出,我国将力争到2020年,使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3%,使农业科技整体实力进入世界前列。这一科技兴农新目标的提出,既给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鼓舞,同时也为农业科技工作带来了新任务、新挑战。
科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农业大国来说,面对粮食安全的挑战,面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需要,面对农产品市场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所带来的巨大压力,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进步的贡献率,已经成为我们的不二选择。目前,尽管我国的农业科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也已达到48%左右,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相对于美国高达81%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85%的成果转化率,相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广大农民对科技的迫切需要,我国的农业科技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这其中,尤为突出的是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问题。目前,我国每年登记的农业科技成果有3000余项,但转化率仅为40%左右,真正形成规模的不到30%。目前制约我国粮食生产的旱育稀植、平衡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和节水灌溉四大关键农业技术,实际上是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诞生并开始在全国农村推广,但让人遗憾的是,这些关系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技术推广了20多年居然还迟迟没有到位,结果形成了一种农民求之若渴、新技术却始终无法落地的奇怪现象。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不力,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农技推广体系出现了问题。
这些问题,归纳起来有两类。一是体制性的。一些地方在对原有的农技推广体制进行改革时,使得农技推广体系在一些基层地方“线断、网破、人散”,服务功能被削弱,有的甚至已经名存实亡。体制改革目标不清,使得农技推广的主干力量受损,直接造成了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困难。二是结构性的。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走向多元化,农民对农业科技的需求也趋于多元化,由政府主导的单一农技推广方式已经很难适应这一现状。
因此,构建适应农民需求的新型农民农技推广体系已成为科技兴农的当务之急。
首先,要从完善原有的农技推广网络出发,突出农技推广的公益性职能。
即便在许多经济发达国家,也都有自己的农技推广队伍。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农户以分散经营为主、农民科技素质不高的农业大国来说,建设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更是必不可少。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要加大投入,把已经断的“线”接起来,已经破的“网”修补好。当然,这不是简单的接与补,而是要与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联系在一起,改革原有的体制机制,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能够真正深入农业生产一线,为农民提供实实在在服务的高素质农技推广队伍。
此外,在开展公益性的农技推广服务方面,各级政府还应从实际出发,有更多的作为。如实施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通过培育科技示范户,发挥辐射带动效应,为科技成果进村入户开辟性的通道。
其次,要从改革创新出发,建立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新体系。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对于科技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并从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为满足农民的需求,国家可以通过政策扶持等措施,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农技推广服务营造良好的环境,逐步构建一个以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多元化发展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一是要鼓励更多的科研人员直接参与农技推广。近年来,一些地方创造的“科技特派员”和“农业专家大院”等模式,就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鼓励科技人员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形式,与农民群众尤其是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既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也缩短了科研成果转化的路径。对于这些经验,我们应该好好加以总结推广,从而激励一大批科技人员深入基层,为农民提供技术、管理、营销等综合服务。二是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或与其他农业科研单位联合,提高科技含量,并通过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解决农民的技术问题。三是要大力发展和扶持民间农技推广机构。如在农技推广中充分发挥专业协会和种养大户的作用,开展农技推广活动。
总之,就是要通过多种手段,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农技推广组织,建立起科技人员、农民、企业家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技推广队伍,实现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推广形式,建立起一张适应农村实际的农技推广新网络。也只有这样,农民对现代科技的需求才会得到满足,提高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精选必读五:让“软实力”硬起来
今年的6月10日是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它的设立,标志着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如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还有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
文化遗产是历史的吉光片羽,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作为五千年文明不堕的国家,我国拥有的文化遗产种类之繁多、内容之丰富,令世界艳羡。其中所蕴涵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是我们的文化之魂、民族之根,在当今文化影响力已成为一国“软实力”的形势下,保护文化遗产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
审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可以用力度越来越大、挑战越来越严峻加以形容。
作为一个文化遗产大国,我国历来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国力增强和对文化遗产认识的不断深化,这一工作更是得到了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文化遗产保护所面临的形势是极其严峻的:一些承载着悠久历史的传统建筑不断遭到损毁,一些堪称各民族思想、感情美丽结晶的艺术品种、传统工艺在悄无声息地消逝——能不能将祖先留下的这些珍贵礼物完好保存并传予后人,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考验。
检视文化遗产面临的窘境,我们不难发现,造成目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以对文化遗产的冲击程度、波及范围而论,其中最应该引起人们注意的,是在一些地方城乡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如有的地方为了发展房地产业,对城市中有文物价值的建筑甚至城区大肆拆除;有的地方对古镇、古村落进行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式的开发,使得这些地方人满为患,等等。这些急功近利的行为,无不对文化遗产的生存构成了巨大威胁。值此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我们有必要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梳理,找出解决办法,筑牢文化遗产的防线,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更尖锐的“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首先,要从摸清文化遗产家底入手,为保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情况不明,难免被动。近年来,由于没有被及时发现并加以保护,一些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传统建筑、文化遗址损毁严重,一些靠口传身授加以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迅速消亡。因此,通过调查来摸清文化遗产的家底已刻不容缓。
其次,要从加强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入手,为保护工作提供保障。法律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武器,但鉴于目前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在实际工作中还存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我国对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有待增强。
第三,要从增强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入手,为保护工作提供保障。文化遗产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政府责无旁贷。因此,各级政府应该本着对民族、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增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尤其要强调的是,必须切实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乡发展规划。通过纳入城市规划,实现整体性控制,将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贯彻到城市建设的各个层面,防止出现“建设性破坏”;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通过将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的内容纳入其总体规划,防止在村镇建设过程中出现“追风”现象,使存留在广大农村的、丰富的文化遗产得到保护。
第四,要从厘清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入手,让文化遗产造福社会。对于文化遗产当然要以保护为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对其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我们应该认识到,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绝非仅有旅游一途。实际上,文化遗产的真正价值,在于其所蕴涵的丰富的文化因子,如果我们能从中获得灵感,创作出体现民族独特风格和优秀价值观的文化产品,打造出强大的文化产业,那么文化遗产的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
第五,要从宣传教育入手,调动全社会参与保护的积极性。文化遗产是大众的,最终也必须依靠大众来保护。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以往老百姓接触文化遗产的机会并不是很多。我们应该以“文化遗产日”为契机和开端,通过加大博物馆等场所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力度,以及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让公众尤其是年轻人了解并喜爱传统文化,培养文化自尊和自信,同时也调动他们参与保护的积极性。
走近文化遗产,热爱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让我们行动起来,守住文化之根、民族之魂!
精选必读六:对治污不作为的“首长”要问责
每一次区域性重大污染事件都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从淮河百亿治污资金“打水漂”到滇池污染久治不愈,直至最近引人注目的太湖“蓝藻事件”,区域污染治理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人人喊重视,各个推责任,结果却是轻描淡写、不了了之。环境污染依旧,百姓叫苦不迭。
几乎与此同时,湖南洞庭湖刮起的一场“环保风暴”,让人们看到了区域污染治理的另一种可能。始自2006年底的这场针对洞庭湖造纸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在半年之内成功关停了234家不能达标排放的小造纸企业,洞庭湖水质随之明显改善。
洞庭湖的“起死回生”,让我们看到区域性污染治理的希望。洞庭湖与太湖在许多方面有相似之处:同样是人口稠密的“鱼米之乡”,历史上饱受污染肆虐之苦;同样跨几个行政区域,存在“多龙治水”、互相扯皮等体制弊端。但不同的治污结果却发人深思。
环洞庭湖的234家造纸企业之所以能顺利关停,举措之一就在于实行了严格的“首长问责制”。洞庭湖造纸企业关停伊始,湖南省政府就与沿湖三个地级市市长签订责任状,将行政一把手列为治污行动的第一责任人。
时下,许多污染事件的发生,恰恰在于地方政府盲目追求经济的“增长”。在不少一把手眼中,发展经济才是政府的头等大事,GDP才是“硬指标”;至于污染治理,“那是环保部门管的”。可以想见,离开了一把手的重视,治理污染攥不成拳头,形不成合力。出现明里支持,暗里抵触,对污染企业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变相鼓励的情况也就见怪不怪了。洞庭湖历史上对造纸企业的两次关停就是如此,结果就是“关一次反弹一次,污染愈演愈烈”。
当各级行政首长们真正面对“问责”压力时,情况却完全不同了。洞庭湖区一家造纸厂顶风开工生产偷排污水,省市纪检监察部门迅速介入,以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处分了包括县长在内的6名领导干部。这次“问责”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此后关停工作进展十分顺利。
事实上,与经济发展、税收增长一样,污染整治也是政府的责任。只有从根本上改变一把手们不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污染治理才能见到实效。从这个意义上说,治理区域污染,“首长问责”无疑是对症下药的一个良方。
精选必读七:太湖水危机过后的反思
2007年5月底,太湖蓝藻大规模暴发造成无锡上百万人用水危机,直接威胁周边数千万人的饮水安全。经过各方共同努力,目前这场水危机已得到缓解。面对再次敲响的太湖生态环境警钟,人们在反思:太湖治理路在何方?
从1996年开始,太湖就是国家重点治理湖泊,迄今耗费资金上百亿元,政府组织的治理规划与行动也不少,如1998年底就有“聚焦太湖零点达标行动”,宣布太湖全流域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然而,事实却是太湖污染日益严重。
太湖水危机的发生,无疑让地方政府相当尴尬。最初,有关方面称无锡饮用自来水发臭,是“生态自然灾害”,极力回避“污染”一词。直到6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在新闻发布会上点出太湖蓝藻暴发“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之后,地方政府的态度才发生明显转变。
有中央媒体披露,就在无锡水危机期间,太湖流域的一些企业依然肆无忌惮地向太湖排放工业废水。
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否监管不力?是否存在严重失职?答案应该是清楚的。
无锡市辖下的宜兴市5名政府官员,因在对相关企业违法排污上“工作不到位”或“监管失责”,最近分别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撤职等处分。
太湖周边某乡镇的党委书记私下告诉记者,造纸、炼钢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在他这里照样可以上马,即使无法做到达标排放,但为了发展经济只好这么干。他说,太湖边并不是每个乡镇都很发达,你这个乡镇不同意引进,别的乡镇照样引进,你不引进经济总量就上不去,你的政绩何来?
在中央高度关注和江苏省委的强力推动下,一场治理太湖污染的战役已经打响。据悉,有关方面明确宣布:2008年6月底前,太湖流域所有城镇都必须建设符合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做到不直接向太湖或流域内的河流排污水;在今年年底之前,凡是不能达标排放的化工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顿;在2008年6月底前,达不到新排放标准的企业将一律坚决关闭。
无锡市目前已推出一系列治污新举措:对占全市水污染排放量75%的22家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在线自动化监控;严格控制化工、印染、冶金等污染企业的项目审批;还确定了治理太湖、保护水源的“6699”行动(6大应急对策、6大工作机制、9大清源工程、9大治污措施);计划到2010年,无锡市区、县级市(区)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85%、75%以上……
痛定思痛,亡羊补牢,地方政府的一系列动作,为太湖治污带来新的希望。
太湖水危机,表现是湖水水质被破坏,根子实际在岸上。说明白点,太湖周边的众多污染企业是“祸源”。
改革开放以来,招商引资一度成为各地政府提高GDP的法宝,为了吸引投资,在环保方面也放宽限制,经济增长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无锡市水危机事件不过是一个集中反映。
资料显示,从上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到上世纪90年代外资的大举进入,这些年来,数以千计的污染企业在太湖沿岸聚集。尽管太湖治理一直没有停歇,但治理的速度终究赶不上污染的速度。这次无锡市水危机,正是长期遭受污染的太湖对人类的一次报复。
一些企业安装的环保设施多数是摆设,平时开工不足30%,被戏称为用来应付检查的“开关设备”。这些企业已摸透了执法者的“习惯”——出了问题,无非是罚点钱,企业接着开张经营。有关部门也为了所谓的效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企业“排污”。
有专家尖锐指出,在这些违反环境法规的企业中,既有规模不大但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也有知名企业,它们普遍没有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对这些没有社会责任感、只顾追逐企业自身利益、严重破化环境导致威胁人民生命安全的企业,一定不能姑息迁就。
因此,应该加大对那些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的监管力度,监管不能仅停留在排污收费上,要加大关停力度。不能为了一时的发展,损害后世子孙的利益。加大环保执法权限和执法力度,已刻不容缓!
同时,国家应加大实用技术研发力度和调整环保产业政策。
无锡太湖边建有江苏省第一个环保工业园,太湖周边聚集众多从事水环保技术开发的企业,但是环保产业这些年来并没有做大,太湖污染也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业内人士认为,究其原因,是没有形成一个可以让环保企业做大的机制。
近年来,当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倡导发展环保产业时,大量逐利的社会资本纷纷进入这一领域。但三五年后,发觉搞环保没有达到预期的赢利水平,这些社会资本又纷纷退出。
扶持环保产业首先要明确政府在环保产业中应该发挥的作用,以政府投入为基础,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让环保企业有能力开发新技术,有一定的赢利水平,这样才有可能形成环保产业良性循环,也才能真正开发出适应我国国情的环保核心技术。
精选必读八:惠农政策何时不再“打折扣”
2004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的一系列直接、有力的惠农政策,其力度之大,农民受惠之多,为多年来少有。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以上,成为近几年增长最快的一年。
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随着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普遍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吞噬”了种粮直接补贴、取消农业税等国家优惠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影响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如何不让惠农政策打“折扣”,把“真金白银”交给农民,是新的一年中广大农民的真情期待。
农资涨价“掏走”免税实惠
经历了近7年的市场低迷,粮价自2003年10月起恢复性上涨。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但随之而来的农资价格飞涨,又给农民心中蒙上了一层阴影。
由于农用生产物资价格上涨,青海省海东地区许多农民无力足额购买化肥,在春耕中只得“偷工减料”,而一些地方的农村信用社,不仅不按规定发放支农贷款,解决农民的燃眉之急。还变更贷款名目来套取高额利息,增加农民负担;2004年入春以来,四川德阳、绵阳、宜宾等地的尿素批发价上涨18.1%,农业大县三台县的种子价格上涨10%至15%。
据对全国110个粮棉主产县(市)的检测,2004年11月份,国产尿素(含氮46%)平均零售比10月份上升1.68%,比上年同期上升23.81%;碳酸氢铵价格比10月份上升3.85%,比上年同期上升28.57%。化肥市场出现淡季不淡的情况。
业内人士分析,按照当前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平均上涨幅度粗略计算,农资涨价至少使全国农民增加生产性物质投入390多亿元,粮食平均亩物质费用投入比2003年增加20多元,从某种程度上说,抵消了减少农业税和粮食直补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好处。
多重因素影响农资价格涨落
我国是世界上化肥使用的大国,农民每年在化肥上的投入占农业生产资料投入的一半以上。然而,目前化肥资源的区域布局非常不平衡,流通渠道分散,有的则依赖进口。
仅以尿素为例。每年尿素消费量达6万吨的湖南省衡阳市,在去年4月份前库存尿素不过5000吨左右,比上年同期减少七成多。多种因素夹击使湖南化肥供应极不正常,市场价格不断扬升。基本依赖进口的钾肥,半年多涨幅超过40%。
一家生产碳氨为主的小化肥厂负责人说,虽然国家发改委在2004年4月19日已经下达了降低农资出厂、零售价的通知,要求比照4月20日的价格不准再降价。但此前全国各地的化肥价格都已经涨得很高了。这家企业的碳氨仅隔一年就几乎涨了100元。
尽管化肥等农资价格呈现货紧价高的“牛市”,但大部分化肥生产企业的老板们却并未笑起来,甚至有一肚子“苦水”要倒。在调查中发现,如下因素也“自然”地挤进了农资生产成本。
——煤炭大幅涨价。由于产煤区加大了对煤窑的关停管理,煤源吃紧,生产成本大幅升高,仅用煤一项,每吨化肥的原料成本就增加了50元左右。
——运力紧张、运费大幅攀升。国家对化肥实行优惠运价,2003年吨煤运费为50元,但2004年还是涨到80元—90元/吨。铁路部门希望多运高价货物,一些化肥企业即使是自己装车,有的也要被收取2.5元/吨的装车费,甚至加收百元以上不等的“服务费”,流通环节的加价抬升了农资价格。
——拉闸限电和企业用电轮休,也大大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一位化肥企业老总对记者说:“每停一次电就要重新点燃一次锅炉,而每启动一次,就要数千元的启动成本,这个费用哪里来?不也得加到化肥上?加到用肥农民头上?”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物资局有关人士分析,化肥价格上涨原因主要有三点: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大幅高涨带来的需求推动;国际市场尿素价格大幅上涨,尿素出口和国内需求抢夺有限的资源;铁路运输滞后,化肥运输周期由原来的十几天拉长到一两个月,有时甚至更长。
,化肥流通体制的效率高低、管理优劣将直接影响到终端化肥市场价格,并关系到农民增收和农业增产的大问题。流通体制的各自为战,带来的影响就是经营分散,假冒伪劣化肥坑农害农,再就是行业服务水平偏低,作为终端用户的农民得不到应有的服务保证。”一位熟悉化肥流通市场的业内人士如是说。
高含金量还要有高落实率
为做好2005年春耕化肥供应和价格监管工作,国家发改委前不久会同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五部门下发通知:对化肥铁路运输实行优惠运价;对尿素产品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50%的政策;各地将做好化肥生产用原材料、燃料的供应以及2005年春耕用肥的运输调度。
五部门还要求,对化肥批发零售价格,仍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等形式管理。各地将开展化肥等农资价格市场巡查,对价格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2005年春耕期间将集中对农资生产企业、经营销售企业和个人,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不执行规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的,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农资市场能否货畅其流?农民怎样才能买到货真价实的农资产品?一些业内人士、专家呼吁,要加紧完善农资管理,培育和建立现代化的农资流通体系。1500亿元的农资流通市场不能任由分散、混乱的格局继续下去。有关部门应当加紧完善农资市场物流体系,缩小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理顺农资的流通渠道,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抓紧建立健全农资销售网络,同时派技术人员为农民提供农业服务。
惠农政策“含金量”再高,也不是直接落实到农民的头上。在现有的体制下,“含金量”高有时也会强化部门利益,要防止部门攫取农民利益。要加强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流通、零售各环节的全面检查,查处利用运力紧张之机乱加价、乱收费问题;维护正常的粮食价格秩序,也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农民收入,事关农村的繁荣稳定,事关国民经济全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把政策规定的应该给农民的一分一厘都放给农民,做好“加法”;把应向农民减收的一分一厘如数地放在农民口袋里,做好“减法”,以农民收入的增加,撬动农村市场,进而拉动国民经济发展,中国农村的发展就会迈入新天地。
精选必读九: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这是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具体要求。
一、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是有机的统一
什么是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所谓科学发展观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做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所谓政绩观就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政绩是从政之绩、施政之绩。具体地说,就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中,运用自己的德才条件,通过正当途径,为民造福、为民办实事,所取得的实实在在的并能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工作成绩。领导干部的政绩内容,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发展阶段所包含内容也不尽相同。当前主要有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岗位职责规定的职能业务内容等。正确政绩观就是一种为人民执好政、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价值取向。
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科学发展观能引导着正确政绩观,正确政绩观又能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换句话说,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观;不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也就不可能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其二者相互统一、相互促进。因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首先是统一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基础之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我们要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政绩,最根本的是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于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统一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领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只有把推动发展和创造政绩与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这样的发展才是科学的发展,这样的政绩才是正确的政绩。其次,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是统一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本质之中。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一贯思想。我们所盼的发展、所说的政绩,归根到底就是为了实践党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邓小平曾经说过,共产党员的含义和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准绳。并要求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如果违背客观规律和群众的意愿去追求所谓的发展和政绩,这样的发展越快、政绩越多,给群众的伤害就会越大。因此,现阶段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首先就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二、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缺乏的主要表现及其原因
当前,全党同志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党中央和胡锦涛同志的要求,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政廉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主流是好的,应当充分肯定。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如何看待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方面出现了严重偏差。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是片面追求GDP指标。GDP作为一项经济指标,既是评价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也是我们把握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关节点。以全新的视角看待GDP,以科学的态度把握GDP,对于我们确立政绩考核新坐标,构筑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重要意义。一些地方简单地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理解为以GDP为中心,错误地把“发展是硬道理”理解为“GDP增长是硬道理”。问题的要害是片面理解发展的本质,以机械的数据增长取代了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要义,把人们的认识局限于低层次“量”的增长而非“质”的提高或质与量的协调发展,把实践导向以数字评高低、以速度论英雄的政绩观。其最后的结果是,人们都把目光盯住GDP数字的增长,而疏忽真正意义的“发展”,并给科学发展留下隐患。
二是不计发展和政绩的成本。一个地方的发展,一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都是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看一个地方是否发展了,看一个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的政绩如何,不同角度、不同主体对同样的结果会有不一致的评价或看法。这也不奇怪。不管是从哪个角度去评价衡量,都会有个基本的尺度,那就是看某项发展和政绩的付出值不值得。一般来说,凭发展的实效和政绩用干部,本应无可非议。但是,这个原则在一些地方已被贯彻得走了样,出现了偏差,甚至是严重的偏差。突出表现在对干部的考核中,发展和政绩成本意识严重缺失。考核干部的政绩只看施政成效,不计施政成本。只看GDP增加了多少,引资招商多少,搞了多少活动,架了多少桥,修了多少路,盖了多少楼等等,至于成本却很少过问,甚至从来不问。这样一来,有许多领导主观想为老百姓办好事,但由于耗费太多、成本太高,好事没办好,好事没办实,反而影响了群众的长远利益,加重了群众的负担,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这叫好心办了坏事。
三是不讲发展和政绩的道德。作为一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推动本地发展、创造政绩的过程中,必须具备政德。政德是领导力中的基础要素,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做人无德不足以立身,从政无德不足以建功”。正确的政绩观就是政德。现在有的地方存在着重政绩轻政德的偏向。比如有的搞“做秀”政绩,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搞“蛮干”政绩,决策好大喜功,搞长官意志,盲目拍板搞建设,不顾民力,乱铺摊子,乱上项目,甚至相互攀比建“标志性建筑”,你建全国“最高”,我就建亚洲“最大”。有的搞“急功”政绩,不惜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浪费资源,杀鸡取卵,涸泽而渔;更甚的是不顾地区财力,大规模借贷,或向群众强行集资,乱摊派,热衷于上大项目和超大项目,使得“一届政绩,几届包袱。”这些都属于政德缺失的现象。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一是缺乏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对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长期性认识不清,对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和怎样创造政绩认识不足。二是受长期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搞政绩工程,大都从个人利益出发,最终不是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是满足个人的私欲心。三是干部政绩考核工作和干部选拔体制上的不完善,容易诱发干部在对待政绩上产生不正常心理和做法,直接或间接地带来不好的导向。
三、加快构建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绩考核机制
针对目前干部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使考核结果能够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这些年来,尽管在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地探索,这为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这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进一步确认和完善政绩考核的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
第一,要进一步明确政绩考核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改革、发展与稳定相统一的原则。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二是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和谐一起抓的原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就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大力促进物质文明发展,也大力促进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还要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使“四位一体”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协调。三是坚持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发展的相协调的原则。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发展,始终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各项社会事业,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及时调节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的公正公平。四是坚持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同步的原则。要把保持经济快速增长与合理保护环境、科学利用资源结合起来,把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良好循环的基础之上,努力实现经济协调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生态良性循环的协调统一,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第二,要进一步完善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要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情况,同时要把经济指标放在整个指标体系的重要位置,但不能片面地用经济指标考核干部政绩,而要全面地、突出重点地考核干部政绩。当务之急是先从坚决纠正不科学的考核体系入手,使正确政绩观建立在科学发展观之上。在指标设置上,要既重视反映经济增长的指标,又重视反映社会发展的指标。但决不能从过分追求GDP增长到不要GDP增长,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在现阶段,我们还要注重GDP的增长,需要GDP的增长,物质财富的增长,始终是发展最核心、最基本的内容,没有物质的快速增长,其他各方面协调发展的社会目标就很难实现。所以,追求GDP增长是必然的。因此,我们不仅要注重GDP的增长,还要坚持使用GDP指标。它反映经济活动总规模,是重要的综合经济指标。可是,又不能仅看GDP,还要抓紧构建以社会指标为主的客观评价体系。为此,国家统计局已决定把GDP改革提到重要位置。中科院还推出了原材料、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强度以及环境污染排放强度、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等“五大新政考核指标”。在评价标准上,既要看数字,又不能只看数字,坚决防止“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对数字必须辩证地看待,数字首先必须是没有“水分”的,其次数字也不能代表一切,很多工作并不都能用数字量化的。即使看数字,也要看到政绩成本。创造政绩是需要付出成本的,没有投入只有收益的政绩是不存在的。我们可以从政绩投入、政绩收益以及从投入和收益的比例关系中分析评估政绩活动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如果政绩成本和政绩收益实现了大致平衡,或政绩成本小于政绩收益,或虽然政绩成本大于政绩收益,但不对环境、生态、资源等产生破坏和掠夺,符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这种政绩是可取的;如果政绩成本大于政绩收益,获取政绩时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这种政绩是不可取的。评估政绩成本,有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的政绩效果和执政能力,也有助于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在全国应尽快制定统一的干部政绩考核标准。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政绩考核的方法。总的讲,应当走群众路线,进一步发扬民主,扩大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政绩的知情权、监督权、评价权。人民群众是领导干部政绩的最好检验者和最高裁决者。目前最重要的是将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政绩的评价和认定制度化。而具体承担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部门,应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程序,扩大考核范围,真正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要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和经常性考核相结合,党组织的考核和群众的评价相结合,做到既听取上级领导的意见,又要听取一般干部群众的意见。考核评价干部的政绩,要重在群众认可。同时进一步落实广大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定地依靠群众来选人用人。在全面推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制度的基础上,把人民群众作为政绩评价的主体,组织社会各方面参与对干部政绩的评价,使真正的政绩得到褒扬,使虚假的政绩无藏身之地。
精选必读十:异化的政绩思维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的云南省林业公安局原局长马胜对“政绩”的打造自有一套“理论”。据《检察日报》报道,几年前,丽江地区发生大规模偷剥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树皮案件。当时,云南省林业厅厅长作了查办批示,可作为省林业公安局局长的马胜却置之不理,并私下说,如果过早介入案件,造成的损失不大,不会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结果这种逻辑导致偷剥红豆杉树皮的行为愈演愈烈。看到红豆杉资源遭到了毁灭性破坏,马胜才“不失时机”地开始查办,收拾残局,其“能力”自然得到了有关领导的器重。
马胜可谓刁钻得很,他心里明白,“过早介入案件,造成的损失不大,不会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只有等到事情闹大后再介入,方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他如此想,如此做,且如此收获了“成功”。如果说,这也是一种“政绩”的话,那么,这种“政绩”便是扭曲的,而打造这种“政绩”的“思维”是异化的。
办案的目的就是为了及时制止事态的激化、扩散,是为了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假若办案人只为自己的“政绩”考虑,那么这样的办案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执法人员面对械斗,不及时劝阻、制止,而非等打死人才将凶犯抓住,这将是怎样的一种惨境啊!
异化的“政绩思维”,固然与一些人受狭隘价值观的驱使密不可分,但部分上级领导的好大喜功,也助长了异化“政绩思维”的苗头,以致一些人趋之若骛。马胜不就是其中的受益者吗?
制止以至屏除异化的“政绩思维”,一方面要教育广大执法人员必须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并将这一宗旨,并将这一宗旨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另一方面则依靠制度,通过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令执法办案人员不敢、不能、不屑抱守异化的“政绩思维”。
精选必读十一:由“黑砖窑事件”引起的沉思
媒体所报道的发生在山西黑砖窑里的一切,只能用惨绝人寰来形容,这些只有十几岁的孩子,过着生不如死、命比畜贱的非人日子。
他们饱尝拳打脚踢、时遭棍棒“伺候”,被强迫去背烫热的砖头,被折磨得奄奄一息……这一切引起笔者的深入思考。
公众愤怒的矛头直指当地的执法部门。他们不仅严重失职渎职,纵容人贩子与黑窑主的罪恶勾当,而且执法犯法,涉嫌参与倒卖童工。在400多位绝望至极的父亲在网上联名发出求救信——《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400位父亲泣血呼救》之后,在百位丢失孩子的父母自发组队,遍访山西运城、晋城、临汾等地的数百家窑厂万里寻子之时,他们从当地官员那里得到的不是帮助,而是置之不理和百般阻挠,甚至刁难家长们带走已经解救出来的孩子,冷漠地告诉他们“应该回河南报案”。
解救那些可怜的孩子,偿还他们应得的赔偿,惩治那些黑了心的窑老板,追究他们应负的责任,这些当时眼下最重要的工作。但仅仅如此是不够的。
毋庸讳言,山西黑砖窑案注定会成为中国法制史上耻辱。知耻而后勇。这一残忍至极的血泪事件,能给中国法治进步带来什么?
所有的民工故事都可以证明一点,劳动法对弱者的保护无比脆弱。如果说民工跳楼讨薪终究以“秀”为多,如果说女工被热死终究以“个案”为多,那么当劳动法所保护的对象被买卖,而且在一些地方成为一种“现象”,那么我们就应该考虑劳动法的保护力度是否太弱,对执行劳动法的部门责任是否规定的太少太轻?当一部法律落实中被大打折扣,那么这部法律本身就必然值得反思。
山西黑砖窑案还给我们揭露了一个可怕的执法现象:本地执法部门只保护本地人利益。比如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当地警察,在面对长途赶来的孩子父母时,表现得无比冷漠,甚至奉劝他们“应该回河南报案”,似乎“有事找警察”也实行的是“户籍制”——户籍在哪里就应该找哪里的警察。
山西黑砖窑案暴露的现象令人心痛,让人震惊,希望有关部门以此为契机,严加整治,举一反三,进而推动法治社会的前行。
精选必读十二:政府在诚信社会建构中的责任
,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建立全面的诚信关系。与“诚信”观念紧密相关的是“契约”、“承诺”等概念。诚信是对自己所做承诺的坚守,而承诺总是相互的,是一种人际间的契约关系。同时,承诺和守信还关系到人类对于相对稳定性(但不是无差异的一体化和同一性)的需求。阿伦特认为,承诺是人类安排未来的一种独特方式。人之所以需要承诺,是因为人的行动结果具有不可预测性。做出并坚守承诺,目的是为了在人力可能的限度内减少这种不可预测性,使未来尽可能变得更可预见、可信赖。
正因为这样,人应该守信,应该坚持承诺、实现承诺,但承诺和守信也是有条件的或受限制的。首先,未来的不可预测性不可能彻底消除,也就是说,不可预测的事情总可能发生,所以,只有在没有发生不可预见之突变事件的情况下,才能要求人遵守原先的承诺。比如一对夫妻结婚时相互允诺要白头偕老,这是以两人均能免于灾难、保证生命安全为前提的(尽管可能未曾言明)。如果一方因为某种不可测的灾难而英年早逝,那就不能要求另一方还坚守原先“白头到老”的承诺。这就是阿伦特说的“一般情势的变更”,即订立契约的原初条件发生了不可预料的变化。
其次,也是更加重要的,是承诺和守信的前提是承诺所固有的相互性没有遭到破坏。也就是说,遵守承诺是双方的事情,只有当对方履行诺言的时候,我们才履行诺言,不能要求契约双方单方面履行诺言。在承诺固有的相互性被破坏的情况下,诚信不可能建立。
这里值得特别加以强调的,是政府以及国家其他权力机构(比如警察机关、法律机构等)的诚信和守约的重要性。现代社会的契约既包括社会内部各公民之间的契约,也包括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契约。依据现代主权在民、人民主权的基本理念,人民把权力交托给政府并承诺作一个守法的公民是有条件的,这就是政府和国家其他权力机构必须履行对于人民的承诺。如果政府各级部门和国家权力机构不遵守承诺,那就必然失去公民对于政府以及国家权力机构的信任,此后又会进一步导致公民自己也不遵守自己对于政府及国家的承诺(比如遵纪守法)。如果大规模出现政府官员贪污腐败、失信于民的现象,而且人民对此无可奈何,那么,这样的政府就会陷入严重的信任危机,同时出现公民“学习”“模仿”政府、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现象。阿伦特在谈到破坏承诺的诸多因素时,特别指出了“政府行政部门日益增长的对权力的急切渴求”,这对于中国目前的诚信建设尤其具有警示意义。
同时,国家执法部门和政府机构也是维持公民之间相互诚信的权威机构。承诺、诚信、签订契约的必要性来自于人的多元性和差异性(或者用阿伦特喜欢的属性,“复数性”,plurality),也就是说,一个社会中的个人、群体、阶级和社团,在其生活理想、生活方式、阶级立场、经济利益以及文化趣味等等方面必然是不同的,甚至是严重对立的,这才有了立约并守约的必要性。多元性、差异性是承诺和守信的前提条件。正如阿伦特说的,如果一个社会的成员宁愿完全消融于一个大一统的统一体之中,那么,所有关于公民对于法律的道德关系的讨论,都仅仅变成了无意义的辞藻。契约的订立、法律的制定,目的就是要让每个人有合法追求自己各种利益的权利,有保持自己的独特性的权利。但是同时,正因为这种差异性乃至对抗性的存在,我们不能肯定人们一旦制定了契约就一定能够守约。破坏承诺的违约者总是存在的。问题在于必须有效而及时地制止这种不诚信行为,建设一种有效保证诚信的制度环境,让破坏承诺者不仅得不到好处,反而要付出极大的代价。一个社会大面积流行的欺骗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制度不完善,欺骗者不但没有或很少得到应有惩处,常常还能从中获利,结果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导致全社会的相互不信任,大家都怀疑对方的承诺,自己也不打算坚守自己的承诺,最后是全社会的诚信丧失。
维持公民之间的相互承诺状态,是一个好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精选必读十三:买“贵”的背后
在总价值4000余万元的政府采购中,卫生部和国家发改委最终选中了定价最高的厂家。为此,采购流标公司向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提出了书面质疑,但没有得到答复。北京现代沃尔以“财政部的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将财政部告上了法庭,一审胜诉。法庭要求财政部就政府采购只买“贵”的问题必须给予答复。
据报道,2003年,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采购仪器设备,但两次中标者是同一公司,而该公司的报价是多有供应商中最高的。同样功能、同等质量的仪器,现代沃尔报价5.68万元,而中标公司报价8万元,两次竞标568台仪器,差价高达1300多万元。
同样的仪器设备价格差高达1300多万元,而相关政府部门为何只买“贵”的?其中是否隐藏着一些“秘密”?
有“阳光采购”之誉的政府采购,曾被称为采购领域遏止腐败的“灵丹妙药”。可如今在一些地方,这“灵丹妙药”有点变味、异化,“阳光”少了,暗箱操作多了,尤其是政府采购只买贵的,不买贱的;只买进口货,不买国产货;只买名牌,不买非名牌,广受质疑或诟病,可见政府采购已凸显诸多“软肋”。
,软肋”之一,被少数利益集团“绑架”。有的地方政府采购形成了固定的供应商,公开招标只是做做样子,报价竞争形同虚设,“阳光采购”成了美丽的“外衣”,少数政府采购人员甚至与供应商沆瀣一气,其中是否隐匿着权钱交易、商业贿赂,很值得怀疑。
,软肋”之二,只认名牌、进口货。不久前某省公布2007年政府采购清单,进入采购目录的几百种商品,大到电子电器,小到办公用品,全是清一色的价格昂贵的进口或国产名牌,其中进口货占80%以上。笔者认识一个老板,他说政府买东西最爽快,花钱眼睛不眨一下。何故?因为政府采购费用全部列入财政报销,花再多的钱无需自己掏腰包,何不买贵的、好的?
我国每年政府采购数额巨大,现代沃尔将财政部“告倒”具有破冰意义,极有可能撼动现有的政府采购模式和资金管理机制,连财政部都大呼震惊,认为这一判决会影响到政府每年数以千亿元的采购工作。
现实中存在的奢侈采购是源于政府手中有钱,资金管理过于宽松,这就需要通过法律和制度设计紧一紧政府的“钱袋子”,严格控制资金,培养政府节俭精神,鼓励多采购价廉物美的国产商品。
精选必读十四:莫让悲剧一再重演
农家子弟考上大学,本来应该是一件令亲朋好友皆大欢喜的事情。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却频频发生这样的悲剧:儿女考上大学,贫困父母因发愁无力供儿女读书而自寻短见……近日连续发生在山西的两位闻“喜讯”自尽的考生家长,均是靠土里刨食的农民,高额学费对他们而言,简直如泰山压顶。这类因贫致“悲”的惨剧,看了着实令人揪心。
问题首先来自教育高收费。多年来扶摇直上的教育收费一直是压在普通百姓头顶上的一座大山。为什么我国会有那么多贫困高考生因教致贫?为什么会有不少贫困生因交不起学费而放弃上大学?按照山西一自杀农民的家庭收入计算,他们一家要用七八年的全部收入,才能供儿子上一年大学,32年的收入才能供出一个大学生。这样沉重的负担,又有多少农民能承受得起?我国有7.8亿农民,如果相当部分的农民都因教致贫或无力承受子女教育费用之重时,我们的教育收费制度是否该深刻反思并彻底改革?
问题的另一面来自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尽管国家对于贫困学生有着一系列明确的扶助及优惠政策,但这些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的有多少?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在多少地方和学校被打了折扣?为什么在全国应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1714所普通高校中,还有248所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尚未启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虽已实施多年,何以至今还有178万贫困大学生未能取得助学贷款?此外,那些生活在偏僻、贫困地区的困难群体,他们的知情权、被保障权落实了多少?如果事先知道国家对贫困学生有诸多保障、扶助政策,而这些政策又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那些贫困的考生家长是否还会走上不归路?
悲剧一再地发生,它提醒着、警示着社会:决不能让这样的悲剧一再重演。
而悲剧之所以一再重演,不是由于我们缺乏相关的助学政策,而是现有的政策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落实,惠及不到那些急切渴望得到扶助的贫困学生头上。因此,当务之急,就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在助学政策的推行和落实上狠下工夫,以确保教育部开辟的助学“绿色通道“一路畅通。
精选必读十五:转变观念是节能减排的第一步
人们通常认为,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的主体是工农业生产。事实上,随着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不断增长,空调、电脑、汽车数量急剧增加,生活消费总量迅速上升。实践证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仅有政府的推动引导,企业的落实是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城乡百姓的支持和参与。
稍稍留意我们的周围就会发现,各种浪费现象比比皆是,而这,正意味着节能减排潜力巨大。在一些地方,经常可以看到“长流水、长明灯”;一些人习惯夏天把空调开得很低,却又盖着被子保暖……许多人认为,我有钱怎么消费怎么享受是我的自由,节约反被一些人看成“抠门”。
其实,健康的生活方式实践起来并不难。比如,坚持每月手洗衣服一次以代替机洗,提倡用消毒的公筷代替一次性木筷,用布袋代替塑料袋,用手帕代替纸巾,多考虑购买节能电器和环保产品……
培养公众健康的生活方式首先要了解国情。我国人均水资源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3,多数城市缺水;人均森林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5;消耗的石油一半需要进口……这样一个人口众多、人均资源贫乏的国家,再不从我做起、厉行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我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就难以持续获得足够多的资源,环境也无法支撑。
培养公众健康的生活方式需要普及“绿色”常识。节能洗衣机比普通洗衣机节电50%、节水60%,每台节能洗衣机每年可节能约3.7千克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9.4千克;同样亮度下,半导体灯耗电量仅为白炽灯的1/10,寿命却是白炽灯的100倍。
培养公众健康的生活方式有赖于大张旗鼓和深入持久的宣传。要让更多的人明白:能源、资源的浪费不仅意味着财富的白白流失,也污染了我们的空气、河流和土地,威胁着我们的健康和安全。
精选必读十六:节能减排任重道远
2007年7月12日,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公布了2006年全国及各地区单位GDP能耗的情况,从全年能源消费情况看,我国单位GDP能耗三年来首次由升转降。
但是,全国除北京以外,其他地区都没有完成2006年单位GDP能耗减低率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全国单位能耗需要比2005年下降20%。可以说,我国当前节能减排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4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时,连续用了六个“不”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
这六个“不”,深刻地概括了当前一些地方在执行节能减排任务时存在的顽症。正是由于以上原因,节能减排工作在许多地方仍停留于“小打小闹”,远没有达到国家和人民所期望的“伤筋动骨”的地步。在采访调研中,会诊了当前节能减排行动中具有典型性的五种“怪象”。
怪象一:纸上谈兵,“只见口动不见脚动”
去年节能减排指标下达后,一些地方相应的考核评价体系没有同步出台,有的抱着“边干边看”的心态,节能减排推进乏力。
尽管“黑色数据”表明资源环境达到难以承受的底线,然而,记者随“中华环保世纪行”赴基层调研发现,这些存在问题的地区官员,说起节能减排头头是道,但多停留在“传达、通知”的层面。记者询问上半年节能减排的效果,他们的表述要么是“截至2006年底”,要么是“近几年来”,要么是“未来3年准备……”,全是模糊概念。至于今年上半年到底关停了多少小电厂或小造纸厂,不是没有数字,就是王顾左右而言他。
专家点评: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毛如柏说,节能减排的执行力如何,事关国计民生大局,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但现在一些官员总强调贯彻执行需要一个过程,一些投入还不能确保到位,一些地方和企业认识不统一,一些违规的优惠政策一时难以清理等。节能减排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不能再搞“吹风”,走形式主义。
怪象二:大搞“拖延术”,“限改令”成“护身符”
为了增加税收,一些地方对于必须关停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能拖一天就拖一天,早晚要关的就尽量晚关;限期可长可短,就尽量拉长。上“黑名单”的企业有了“大限”,反而在加足马力生产。
长江荆州段多家造纸企业长期违法等生产废水直排长江,严重威胁下游用水安全。今年3月,湖北荆州市启动了“造纸行业专项治理”,要求这些企业限期内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然而,调查发现,面对“限改令”,起码这一两年企业生产排污没人干扰,最后怎么样,走一步看一步。
专家点评:“中华环保世纪行”执委会主任何嘉平说,一些企业为何敢顶风排污?这是因为环保部门对他们的处罚多是“限期治理”,而非立即关停。就“限期”而言,显然有了弹性空间。除了一小部分经过技术改造的企业可以实现排放达标,多数企业由于设计及投入上的原因,根本不可能按期实现达标排放。
怪象三:土政策导致环保“死角”,遇到石头绕道走
有的地方政府碍于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级别高、效益好、背景深、不敢去啃“硬骨头”,采取遇到石头绕路走甚至纵容的策略,有的甚至出台干扰和限制环保执行的“土政策”,成为环保执法的一个“死角”。
国家环保专项行动督查组前不久在安徽省合肥、蚌埠、阜阳、淮南、亳州5市进行检查时,就发现了23家企业超标排污,其中包括合肥海尔、合肥日立、安徽丰原等一批知名企业。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开发区,共有324个建设项目,但开发区管委会却只能提供15个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验收材料,企业废水通过城市污水管网直排渭河。
专家点评:何嘉平说,一段时期以来,各地引资“让利竞赛”使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外资项目得以进入工业园区,“饥不择食”式的引资增加了节能减排的调控难度。近年来环保部门在执法行动中见到不少大污染企业门口挂的不是由当地政府“重点督办”的牌子,而是“重点保护”的牌子。
怪象四:令不行、禁不止,顶风上马“两高”项目
在很多地方,工业项目被看成是“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只要经济增长快,便能“一俊遮百丑”。当前一些高耗能行业产量和利润迅速增长的背后,是部分地方政府违反中央精神和政策,明里暗里支持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发展。令不行、禁不止,成了节能减排的最大症结。
国家发改委早在2006年9月,就发布了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等8个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的政策,明确了对这些行业中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实行加价的时间和标准,禁止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
半年后,不但仍有15个省份未认真执行这项政策,而且吉林、黑龙江、内蒙古、陕西等14个省(区、市)以实行发电供电联动、协议供电、大用户用电直供、竞价上网等名义自行出台了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
专家点评: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环保指标一天没有真正纳入官员考核制度,就一天不能杜绝一些地方官员为了追求短平快的政绩,和一些追求暴利的企业结合起来,不顾当地的资源环境条件,乱上煤电、华工、钢铁等重化工项目,用人民的健康换取极少数人的特殊利益。
怪象五:耍弄“障眼法”,倒闭企业“充数”淘汰
遇到各级部门的清理检查,就把前几年关停的小水泥厂、小电厂、小钢铁厂拿出来重说一遍,或用早已倒闭多年的企业“充数”,乍一听还以为形势一片大好。
河北省钢铁产能中近45%的炼铁能力、27%的炼钢能力属于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限期淘汰的落后产能。河北省发改委2006年底公布了首批淘汰的26家企业名单,但一些基层政府耍弄“障眼法”。邢台云龙集团沙河钢铁有限公司是沙河市惟一一家列入淘汰名单的企业。当记者来到位于沙河市福仪村的厂区时,只见大门紧锁,厂区空荡荡的,记者暗自“称赞”这家企业如期自动关门的决心。谁知负责看厂区的工人告诉记者,这家企业2004年就因经营不善倒闭关门了,因为设备一时卖不出去,一直由他看守。
专家点评:中央党校研究员曾业松认为,GDP看得见、摸得着,而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等则需要较长时期才会显露出来。为了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也不能随便找一家倒闭企业抵项任务。当地政府拿“死”当“活”的凑数糊弄人的做法,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精选必读十七:预警机制要真预警
近年来,各地政府普遍加强了公共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防范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成为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越来越突出的内容。然而,有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却折射出“预警机制不预警、应急机制不应急”的问题。
随着社会发展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突发性群体事件有明显增多的趋势。有的是地方政府方法简单,工作盲动,在出台措施、政策没有深入研究,对涉及的群众利益问题估计不足,对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心中无数;有的是不愿正视矛盾,害怕承担责任,凡事“捂盖子”,能拖就拖,得过且过,抱着“大事可以拖小,小事可以拖没”的侥幸心理;有的是当官做老爷思想严重,漠视群众疾苦,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麻木不仁,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以种种理由推诿不予处理和解决,加剧了群众的不满情绪。
大多数的群体性事件,都有一个“由小到大”不断恶化的过程,“出事”的苗头未能引起注意,直到矛盾升级爆发,导致在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不得已采取强硬措施平息事态,造成社会震荡,付出沉重的经济和政治代价。而预警机制“失灵”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忽视社会舆情。
一些地方尽管也有了解舆情的信息渠道,但互不沟通,内部形成梗阻,未能有效纳入决策;有的领导对民意抱有成见,对作为体察民意重要渠道的互联网不学习,不了解,把群众的议论和不满片面地看作与领导作对,甚至采取不恰当的手段一味封堵,以至于社会上已经民怨沸腾,当地领导仍蒙在鼓里。
社会管理是政府的职责。随着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化,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显现,各级政府抓社会管理的能力亟须提高,这是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中央对于社会管理要求“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各级领导要提高对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复杂性的认识,增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努力建立和疏通群众利益诉求的渠道,对于一些突发性的事件,要及时疏导,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4.“我国应急体系的核心是‘一案三制’建设。”其中,“一案”就是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三制”是指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
关于“一案”我国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分为六个部分:一是总体应急预案,即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二是专项应急预案,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四类事件,包括防汛抗旱、电网大面积停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等25个应急预案,目前国务院各个部门制订的预案已经增加到82个;四是地方应急预案,主要是指省、地、县级政府制订的应急预案;五是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目前所有中央企业都已编制了应急预案;六是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是指举办大型会议、展览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制订的应急预案。
在体制建设方面,近些年工作的最大成果是,在原有一些应急指挥体系如森林、防汛等得到加强的基础上,在各级政府的层面都建立了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应急工作由部门层面上升到整个政府的层面。
在机制建设方面,协调有序、高效运作的应急机制正在形成,反应速度明显提高,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应急机制。这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级政府、部门应急平台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不少城市整合110、119、120等应急资源,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理,效率显著提高。二是公众沟通、动员机制逐步形成。各地通过手机短信、电台广播等措施,使公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得信息,提前应对灾害。三是社会管理机制为应急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在社区、厂矿、农村等基层单位加强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群防群控,为应急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在法制建设方面,除了国务院颁布的一系列意见、规划、方案之外,最重要的成果是2007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并规范政府应急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这部法律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5.党和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执政能力的直接体现。应急机制建设反映出党的执政能力显著提高,可以从四个方面去理解:
第一,它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能不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能不能有效地管理和处置危机,能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已经成为检验这个政府能否取信于人民的重要标志,成为检验这个政府是否对人民群众负责的试金石。救灾行政实际上是国家行政的最后一道安全线,灾害管理在我国有着很强的政治性。
第二,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应急体制机制建设,从社会事件看,很多方面是为了解决社会中存在的大量不和谐问题,如减少群体性事件、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等,这些都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从2005年起,我国的群体性事件出现明显下降,表明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它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一个突出表现。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各级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在继续搞好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应急机制建设的成就表明,我们在解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腿短”的问题上取得了新的成就和进步。
第四,它已成为全面贯彻我国外交路线的重要方面,并大大提升了中国的国家形象。
6.下一步,我国的应急体系建设,要注意九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打破“部门壁垒”。现代减灾就是综合减灾。现在,各种信息源仍分散在各个部门,仍然采取的是“一个部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的模式,但是,实际工作中协调的难度很大。另外,各个部门的应急预案各不相同,缺乏统一规划。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建立一套简明有效的应对流程、应对方法和支持系统。
二要抓好应急管理进基层工作。突发事件多发生在基层,经验表明,基层第一时间的处置方式对减少伤亡和损失最为关键。但是目前有些基层的预案只是抄袭上级文件,缺乏可操作性,或者预案制订了,但也不进行演练。在应急管理进基层工作中,一定注意抓好应急演练。
三要依靠科学技术防灾减灾。现代减灾不同于传统的人海会战、突击队式的临时应急,而是特别强调科学性、系统性、程序性。目前,我国的应急体系建设迫切需要向专家治理型转变。一些官员缺乏对科学减灾的足够认识,仍比较迷信行政的力量。
四要改进工作机制和程序。目前我们的应急管理,在改进具体工作程序方面注意得不够。现在,许多工作领域缺乏规范的标准,责任不清,程序不明。如果不去下大气力解决这一重大课题,不去努力建立新的工作标准、程序和机制,行政管理质量很难有根本性提高。
五要大力提高全民的灾害自救能力。历史经验表明,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绝大部分幸存者都是依靠自救和互救逃生的。而很多人为灾难,是因为一些人不懂科学和不按照程序操作造成的。一定要开展全面公共安全教育,特别是抓好安全教育进学校,进书本,进课堂。
六要改进和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对于突发事件捂是捂不住的,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对社会舆论加以引导。
七要注意解决,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现在不少部门都提出要购买直升机等大型装备,对此应进行调控,防止形成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
八要关口前移,坚持预防为主。要加强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提高日常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有针对性地消除安全隐患。
九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配套工作。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了一些基本原则,要落实好这些条文,还必须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比如研究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分散灾害风险的保险政策,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征用补偿制度等等。
精选必读十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总结近年来思想道德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观点,表明将把和谐文化建设不断推向新的高度。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重人们价值选择的多样性,只有多样性的才可能是和谐的。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一个致力于民族伟大复兴的国家,必须形成和巩固最基本的、相对稳定的核心价值,并努力使之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价值共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不是单一的,而是一个体系。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个人都起着规范和引导的作用,决定着文化的总体性质、方向和整个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
着眼于我们的历史、现实和未来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贯穿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贯彻公民道德的基本规范,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突出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不仅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也提供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仅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解决各种矛盾、创造价值提供了最为科学的方法。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丝毫不能动摇。离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被釜底抽薪,和谐文化就失去了灵魂和大脑。因此,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和谐文化建设的全局。
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价值说到底是客体满足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价值学说和关于人的理论为基础的,贯穿着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人民群众是发展的价值主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和谐社会一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这就要求我们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高于一切位置,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最根本的价值导向。
必须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理想赋予人们价值追求的目标和动力。理想决定行动,共同的理想决定共同的行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最现实的理想就集中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奋斗目标之中。建设一个经济富强、政治民主、文化文明、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是我们的共同理想。形成共同的理想,我们才能更好地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才能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和谐方能团结,而团结就是力量。同时,每一个社会成员只有把自己的理想与共同理想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必须贯彻公民道德的基本规范。人们的一切价值观念都只有通过自觉不自觉的行为才能发挥实际作用。最基本的道德规范直接体现着一定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中价值规范的底线。在建设和谐文化的过程中,每一个公民都应该贯彻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具体内容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们需要以社会和谐为旨归,重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
必须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这是我们民族赖以存在、发展的情感纽带与精神支柱。爱国主义既是一种崇高的道德情感,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原则和价值规范。在现阶段,爱国主义最基本、最本质、最重要的表现,就在于不遗余力地巩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作出自己的贡献。
必须突出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时代精神总是对处于这个时代的人们起着积极的价值引领作用。新时期以来,我们形成了与以往时代鲜明不同的时代精神,而改革、创新则是这一时代精神的核心。改革是当今时代最重要的主题,改革强调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是当今时代的本质特征,创新强调开拓创造,以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新发明深化改革。改革、创新是当今时代的最强音,成为最鲜明、最突出的时代价值。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才能逐渐形成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美好局面。
精选必读十九:当有科学改革观
一
穿过20多年风雨历程,创下显赫的历史功绩,中国改革正面临新的抉择。
由“郎咸平事件”引发“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中航油”新加坡期市越权违规操作造成巨亏,伊利高管集体涉嫌挪用巨资用于个人营利,专家一再敲响“权贵市场经济”的警钟,国企改制矛盾中时有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接踵而来的问题,促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探求:新一轮改革何去何从?
改革的大势已是不可逆转,改革的方向自当正确把握,改革的操作还需调整规范,改革的理念亟待深化创新。我们亟应树立、落实新的科学改革观。
这科学改革观,是与发展理念的创新相契合,与和谐社会的趋向相协调,与改革运行的阶段相联系,与现实问题的求解相呼应。它的核心内容,它的价值取向,我们认为,就是人本、公正、共享。
二
想当年,中国的改革是小岗村人在饥饿的抗争中逼出来的,是广大民众在求发展、奔小康的征程中闯出来的。自然,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成了中国改革最突出的主题,经济改革成了中国改革现实的也是逻辑的起点。然而,当我们在改革中全副身心地投入于加快经济发展、创造社会财富,甚至有些地方将改革的指标量化为产值的增长、财政的创收的时候,我们不可有所忽略、有所偏离,改革还有其更为本质的意蕴:人本,以人为本。改革应当始终着眼于人民大众的利益需求,着眼于人民大众的主体权利,着眼于人民大众的全面发展。
看一看农村的土地经营,一些地方特别热衷于以行政手段搞“两田制”,“反租倒包”,吸引工商资本前来圈地,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自然,发展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的初衷应当肯定。但是,农民的意愿如何,他们失地之后的生计、前途怎样保障?国企改革,不少地方急着去“减员增效”、“产权置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是,职工的利益在改制后会不会被“悬空”,他们多年的奉献能否得到同样的“善待”?教育产业化的口号响亮一时,扩招、民办、重点校,确实红红火火,但是,在高昂的收费中众多家境贫寒的学子受教育的权利如何实现?医疗市场化业已全面推开,我们也当警惕,医院改革不能以病人生命为代价,不能把改革的风险和成本都推向社会。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在打破原有垄断的同时,如何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
公正,这是改革进程中一条不可逾越的道德的、社会的、也是政治的底线。
公正意味着平等。当官员享有经济特权、大搞权力寻租,当资本获取种种优惠、戴上顶顶“绿帽”,当企业从事垄断经营、享受壁垒保护之时,我们很难在市场竞争中真正坚守起点的平等、机会的平等。最近社会上展开的对公务用车改革、廉政公积金制度的争议,与其说是对改革举措的争议,毋宁说是对改革公正的担忧。
公正意味着民主。广大民众是改革的主体,是改革的创造者和推进者。每项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的出台,他们都理应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拥有利益的表达和实现的机制。以国企改革为例,中央有明文规定,产权变动应让职工充分讨论,这是国有企业改制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必须坚持的原则。但是,在改革实践中,还是有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官员和企业经营管理层随意将广大职工这一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排除在外,暗箱操作,在官员政绩取向和资本逐利取向的互动中,将一场牵动多方利益的改革演变成了国有资产代理人之间的合谋。
公正意味着法治。当初改革的敢闯敢冒,摸着石头过河,无疑有其历史的背景,是其必然的抉择,也由此彰显了改革之始的锐气和生气。如今,当我们步入改革的“深水区”时,规则的制定和遵守,法治的完善和实施,已是不可或缺,这也是我们避免坏的市场经济、走向好的市场经济的关键一步。当下改革中的管理真空、监督缺位、规则失灵现象,不可小视。一些地方的某位领导、某个部门,就可以随意决定将成片土地、企业资产低价转让,就可以轻易制造出“一夜暴富”的财富神话;一些国企的管理层就可以肆无忌惮,瞒天过海,虚假评估,自卖自买,疯狂蚕食国有资产,贪婪攫取职工利益,成为不折不扣的职务犯罪者。在这里,改制的性质、目的和效果难免变味。
四
让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共享改革成果,我想,这应当成为贯穿改革始终的一条重要原则。改革初期人人获益的情景如今已很难复制,利益的多元和分化已是必然。但是,这绝不应成为我们可以坐视社会收入差距扩大、分配不公、贫富悬殊的理由。
改革需要成本。但这一成本谁来支付?为什么我们可以非常廉价地从农民手中获取土地,可以非常迅速地实现国有企业改制?因为失地农民、下岗职工为改革做出了更多的贡献。如何合理地分担改革的成本和风险,使这种贡献、承担得到应有的补偿,如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改革的成果惠及全体民众?当初的政策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今天,我们怎样在先富后富的互动中走向既定的“共同发展”的改革目标?如果利益的多元和分化导致社会的失衡,如果弱势群体的不公平感、被剥夺感销蚀了他们对改革的热望,我想,再积极的改革举措,也都难以持续,也都将失去意义。当我们握有社会发展诸多的“必然”之时,还当考虑如何使绝大多数人的生活能与这些“必然”一道进步;当我们追求广大民众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时候,还当考虑他们当下的利益,他们当下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
实现共享,同样需要改革的深化。生产要素尤其是土地、劳动力的市场化进程亟须加快。如何在土地制度改革中建设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护机制,以使他们分享工业化、城市化的更多利益呢?如何从“民工荒”的警示中,从“劳资矛盾”的凸显中,从跨国公司“企业责任运动”的普及中,加快建设有序、两利的劳动关系?
分配制度的改革也当提速。初次分配的失序,垄断行业的失衡,自应有政策的调节。更重要的是政府二次分配的到位,消除个人税收、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逆调节”现象,完善社会保障机制、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和利益均衡机制,以体现应有的社会公平。
当然,对弱势群体而言最为有效的救助、最为直接的共享,还是扩大就业。在扩大就业数量的同时,改善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质量。
五
我们常常在思索:如何在广大民众中激发蓬勃向前的改革热情,保持源源不绝的改革动力?我们时时在求解:如何提高改革的有效性、到位率,避免改革实践中越来越多的扭曲和异化?无疑,科学改革观的坚守和弘扬,是一个重要的着力点。
改革,不是一个可以随意借用的“幌子”,不是一个可以随意解读的“符号”,也并不具有可以脱离具体实践的天然的神圣的和必然的正当。只是当改革指向于民众的小康、国家的现代化,指向于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指向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先进文化的发展、每一个社会成员全面自由的发展,只是当改革为这些目标去撬动杠杆、创新制度、开辟道路、拓展空间的时候,改革方能焕发出它应有的价值和意义。如此,我们才切实地把握的改革的真谛,才充分地获得了改革的神圣和正当。
无疑,改革业绩辉煌,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改革任重道远,我们还当戳力攻坚。科学改革观的弘扬,人本、公正、共享理念的实践,将是我们在新一轮改革中一个历史的抉择,一个崭新的起点。
精选必读二十:一把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门的“金钥匙”
一
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必须作出的抉择,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以求的重大命题。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给出了响亮、坚定的回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回眸新中国建设史,不难发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艰辛而曲折,曾经如潮如涌,也曾一波三折。面对国际风云变幻和重重阻力,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亿万人民坚持从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不为艰险所惧,不被干扰所惑,勇于变革,勇于创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一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
谁曾想,29年前,刚刚走出“文革”阴霾的人们还在为温饱发愁,如今3亿人民的生活已总体达到小康;谁曾想,29年前,我国经济一度濒临崩溃的边缘,而今已成长为全球第四大经济体;谁曾想,29年前,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曾牢牢地束缚着人们的手脚,封闭半封闭的状态一度窒息了人们的思维,如今改革开放的春风早已深入人心,吹拂着神州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中国社会,从未像今天这样充满蓬勃的朝气和创造的活力。
数据也许是枯燥的,但它最简明、最雄辩,在评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成就时,也最容易找到共识,以改革开放近30年计,我国经济保持了年均9.7%的快速增长,远高于世界经济年均3.3%的增速;2006年GDP迈上20万亿元大关,扣除价格因素,是1978年的13.3倍;1978至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增加到1175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34元增加到3587元,扣除价格因素,年均都增长6.7%;2006年进出口额达17607亿美元,比1978年增加84倍。29年前,我国外汇储备仅有1.67亿美元,2006年突破1万亿美元,位居世界首位。
十六大以来的成就同样可圈可点:经济上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势头,GDP年均增长10%以上,预计今年将达到23万亿元,较2001年的约11万亿元翻了一番多;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经济发展方式经历着阵痛中开始向“又好又快”的目标转轨;伴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惠农政策的不断加强,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社会建设直指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一系列针对城乡居民的保障措施相继出台,社会和谐呈现出勃勃生机;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公民的政治权利越来越受到尊重,基层民主、党内民主建设向深层次推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令世界刮目相看。苏联、东欧剧变后不久,西方曾有人预言,中国这座社会主义大山将在10年内坍塌。然而,15年过去了,社会主义中国以无可争辩的强大生命力宣告这一预言的破产。就在十七大召开期间,西班牙《先锋报》记者写下了这样一段话:“你只要把头探出人民大会堂的窗子,就可以领略北京这座城市,乃至整个中国正在经历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取得了如此巨大的变化。”
二
俄罗斯文学大师车尔尼雪夫斯基曾这样描述:“历史的道路不是涅瓦大街上的人行道。它完全是在田野中行进的,有时穿过尘埃,有时穿过泥泞,有时横渡沼泽,有时行经丛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蓝图正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中逐渐清晰显现的。
那么,究竟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呢?十七大报告作出了科学论断: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建设社会主义,是一项崭新的事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和实践,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实际结合起来,逐步认识、深刻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等重大问题,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上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
一个善于总结经验的政党是大有希望的政党,一个有科学理论指导的民族是大有前途的民族。实践的沃土孕育出理论创新的累累硕果,科学的理论指引着中华民族前进的航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既是实践发展的过程,也是理论探索的过程。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
这个理论体系,由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组成。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也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世道必进,后胜于今”。只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敢于创新,这一科学的理论体系一定会放射出更加灿烂的光芒。
三
改革开放,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后,我国发展呈现出一系列特征,暴露出诸多问题和矛盾:比如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影响市场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改革攻坚面临诸多深层次矛盾;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困难群众还有相当数量;政治体制改革还需要继续深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诸多新课题;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贸易摩擦时有发生,等等。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虽然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但人口多、基础差、经济落后、发展不平衡、现代化水平低等基本国情尚未根本改变。2006年,我国人均GDP仍排在世界百位以后。如果说GDP反映的是国家经济实力和市场规模,那么人均GDP反映的就是国民的富裕程度和生活水平。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仍然是一个相对落后的穷国。正如温家宝总理2003年底在美国哈佛大学讲演时所说:“中国有13亿人口,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那就成为很大很大的问题;不管多么可观的财力、物力,只要除以13亿,那就成为很低很低的人均水平。”
看不到改革开放的主流,就会丧失信心,是错误的;看不到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就会丧失警惕性,是危险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来都敢于直面问题、不回避矛盾。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作出的“两个没有变”的判断就是明证,即“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强调“两个没有变”,不是妄自菲薄、自甘落后,也不是要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而是要坚持把它作为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和主要动力;同时,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刻把握当前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以更加自觉的姿态走科学发展道路。
这就需要坚持“四个必须”,即一、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没有积累的飞跃是一种疯狂”。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从而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三、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个资源相对紧缺的国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很难长期支持经济发展。这就需要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确保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四、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中央和地方、个人和集体、局部和整体,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体。这就需要既能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
四
纵的历史、横的现实,组成了时代的坐标,无数个坐标点连接成时代前进的航线,指向未来。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历经史无前例的变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亘古未有。
在这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关键阶段,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拓进去、奋发有为。
展望未来,我们坚信,在肩负着带领亿万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使命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的前景!
精选必读二十一:善待母亲河之举
2007年母亲节前夕,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吉林省长春市举行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以感性的语言宣布要让东北母亲河松花江“休养生息”,同时公布了六条“刚性”措施,在全国重点流域率先停批所有向松花江水体排放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项目。
国家出台六大“刚性”治污措施,矛头直指污染负荷沉重的松花江流域。国家的“刚性”举措,让关系全流域6200万百姓环境权益的跨境河流松花江得以“减负”,彰显出让松花江流域休养生息的决心。
松花江流域万元GDP化学需氧量的排放,在我国几大江河流域中居首位,污染排放居高不下,水环境功能弱化,疲惫的松花江成了沿岸百姓的切身之痛。放眼松花江全流域,我们看到的是众多大小机械工业、化工、造纸、农产品加工等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母亲河的负担实在太沉重了!母亲河美丽的面容已经憔悴、身体已经亏空。
发生在2005年末的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更是让这条跨境河流的水环境安全引起世界关注。在将松花江污染治理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并投入百亿元治理资金后,国家又一限批、停批、淘汰、关闭等“刚性”措施力保全流域治污成效。
此次对松花江铁腕治污,我们欣喜地看到:国家提出从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控制污染排放与污染增量,到淘汰落后的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再到纠正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土政策”。我们期待着政府“刚性”举措能够落到实处。
事实上,靠大量消耗资源、污染环境来换取经济短期快速增长的恶果,并非仅在松花江流域显现,被污染搞得满目疮痍、失去美丽容颜的何止是一条东北母亲河?据统计,2005年我国COD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居世界第二,全国70%的江河水系受到污染,40%基本丧失使用功能。
大江大河不仅是人类文明的起源,而且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资源。让我们善待身边的水系吧!我们期待国家能像治理松花江流域一样,进一步加大力度治污,让更多的大江大河都能像松花江一样得以休养生息。
精选必读二十二:政务公开不要“犹抱琵琶”
当前,在推进政务公开时,一些地方政府往往缩手缩脚,畏首畏尾,“犹抱琵琶半遮面”,好象政府日常工作是惟恐老百姓知晓的“秘密”。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只要求部门政务公开,政府本身的工作却吞吞吐吐,欲言又止,让关心政府工作的老百姓摸不着头脑。更有个别地方把政务公开当成“花架子”耍,一味搞花样、闹形式,结果是“公开”没搞好,劳民又伤财,还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推行政务公开中出现的这些问题,除了认识上的模糊之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把政务公开当作执政为民的举措,嘴里说着“公开”,心里却打着“小算盘”,不情愿把政府的方针政策踏踏实实地亮给老百姓。
推行政务公开,就是要把政府的施政行为置放于公共监督的“阳光”之下,让老百姓监督政府工作。这有利于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营造廉洁、公正、高效的政府工作机制。把政务工作的各种规范和政策直接交给群众,使施政行为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对于政府工作人员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具有现实意义。
从根本上说,推行政务公开是执政为民的具体要求。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为老百姓谋取利益,因此,政府工作大可不必躲避和惧怕老百姓。即使政府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缺点和问题,也要诚心接受老百姓的监督,而不能采取讳疾忌医的态度。相反,各级政府如果能够尊重民意、集中民智,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就会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信任和尊重。
政府是由部门和个体的人组成的,他们的职业精神、职业操守如何,是不是真正在履行“为民”的职责,这其实也是老百姓所关心的。所以,在推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不能只见事、不见人,不能只讲“政绩”,而无视老百姓对“权力人物”的知情权。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人民政府,必须有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政务公开作为人民群众 监督政府的重要形式,也应当务实高效。
精选必读二十三:诚信友爱是和谐社会的道德土壤
构建和谐社会,仅仅依靠法律和制度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而诚信友爱这一人类文明的普遍价值则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道德土壤。何为诚信友爱?正如胡锦涛同志阐述的那样,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然而现实却是,这一珍贵的道德资源似乎正在日益紧缺。最近,一则关于彩票的故事颇能说明问题。吉林省吉林市彩票销售员王荣华受彩民委托替买彩票,意外中了500万元巨奖,她把彩票交给了彩民。吉林省体彩中心称:“王荣华坚守职业道德的做法,将为中国彩票重新树立诚信的形象。”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众多彩民怀疑她的动机和行为,让她发出了“做一个好人怎么这么难”的感叹。彩票的故事说明,自觉维护诚信这一社会基本道德准则时下是多么艰难。
听听王荣华的心声吧,惟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明白这个事件的道德内涵。“如果让我代买的彩票,只要中奖我都昧下了,那社会不就乱套了吗?”这意味着,她不想生活在那种乱了套的社会中,所以所以她要以实际行动守护社会的道德底线和基本道德秩序。这告诉我们,利己是讲求道德和诚信的出发点,但却是以利他的方式出现的。以诚信的态度来讲求道德,是对自己道德信念的坚守,也是对社会道德秩序的维护。
讲道德、求诚信,是一种防守性行为,也就是坚守一条底线,是洁身自好 。王荣华以防守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道德底线,却被高举,这正反映了目前转型期的中国道德状态混乱的现状,而众多彩民对她诚信行为的消极反应的潜台词则是,这对自己没有什么好处,倒是见好处就拿、把物质财富作为惟一财富标准更受用。
友爱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往往比诚信更积极、更主动。由于诚信的缺失,友爱行为有时不仅不能利己,反而对自己会造成伤害。有的人助人为乐帮助遭遇车祸者,却被人赖为肇事者;有的人勇于救人,自己却落得一身病。当然,与此同时,也有不少人因为乐于助人而被人所称道、所帮助。诚信和友爱是一种能量,一旦成为一种行为,就会激励其他人,就会繁衍不息。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利己行为的正当性正被愈来愈多的人所称颂,所传播。然而,我们往往又忽略了利己行为的另一面,即利他的正当性。因为,经济人不是理性的,而且也应该是讲道德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只有为社会和他人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因此,市场经济越是发展,就越需要提倡诚信友爱。
在一个充满竞争的社会中,注定有成功和失败,有富有和贫穷。先富起来的人应该勇于承担对社会的责任,用自己的财富合理地回报社会。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摩擦、风险和代价,使社会的运行成本大大降低。
诚信友爱不仅可以给社会带来功利化的物质成果,而且也具有极高的精神价值。它不仅有利于增加社会的价值认同感和凝聚力,也会使人们在彼此信任和相互关爱中感受做人的价值和尊严,体验人生的美好和生活的幸福,激发出不竭的创造力。
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友爱,不仅需要内心信念的坚守,更需要民主法治的维护。法律只有体现出法的精义,才能使诚信友爱这一道德规则健康成长。10多年前,联想公司曾制订出业绩奖励计划,可是当时政府颁布的奖金税高达300%,如果要兑现奖金,又要依法纳税,则公司当年利润所剩无几。在这种情况下,当时联想公司的负责人从外地套取了现金发奖金,被发现后几有牢狱之灾。如今,这种过高的奖金税已成为历史,但是一个话题却留了下来:一些不符合企业经济规律的法律法规经常被企业所规避;企业为了能够快速发展,依照对于更合理的法律法规的预期,经常理直气壮地这么做。这使得这些人的道德状态处于一种不明朗的状态。不可小瞧这种情况对于诚信的侵蚀作用。当企业经常这么做的时候,就会给人一种感觉:诚信守法的做法是吃亏的,也是不明智的,倒是经常踩红线者成了“英雄”。一些部门主持制订的法律法规之间互相打架对于社会的诚信伤害更大。可喜的是,这种存在多年的现象,目前正在逐步消除。
精选必读二十四: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
春节将至,忙碌了一年的人们都需要休整放松。然而无论是为了赶任务,加班加点,还是走亲访友、娱乐休闲,我们切莫对安全放松警惕。“魔鬼就在细节中”,思想上的一时疏忽,工作中的丝毫大意,都有可能酿成惊天大祸。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事故多发期。黑龙江七台河矿难教训还在总结,又闻河北唐山刘官屯矿难,再传河南寺沟煤矿透水事故;吉林辽源医院大火刚灭不久,广东中山酒吧火灾接踵而来;震惊全国的松花江水污染仍在处理,广东北江又出现令人惊忧的污染事件。血淋淋的矿难、逝者家属的悲痛、城市大停水的不便、火烧医院的惨烈,屡屡敲击着我们紧绷的神经,同时也在警醒我们,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刻不容缓。
重特大事故在岁末年初频发,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为遏制矿难频发势头,中央出台了许多文件。然而,一方面是国务院红头文件的三令五申、明确指示,另一方面却是企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我们依然记得,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事故现场怒斥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镜头——“你们连小煤窑主都不如!”作为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明星矿”的东风煤矿矿长,竟然不了解中央下发的重要文件,简直匪夷所思。国有大矿尚且如此,小煤窑更让人担忧。
政府部门执法不严格、监管不扎实、责任不到位,也是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矿无证开采,常年超产,有些非法矿山甚至在监管人员“鼻子底下”开采。“知道不知道?知道为什么不管?管,为什么不听?”李毅中对一些执法人员的质问,可谓击中问题的要害。官煤勾结,官员入股,权钱交易使个别监管者放弃了自己的责任与使命。
更令人发指的是,一些矿主利欲熏心,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麻木不仁。有的矿主为了一己之私,明知生产中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却不采取任何措施,反而鼓励工人快干多挖。更有甚者,私自关闭报警系统。这些矿主无疑成了矿难的帮凶。
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我们不难发现,不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是思想不重视,而是制度没落实;不是监管不到位,而是利益驱动释然;不是天灾,而是人祸。这种在生产中只看到利润看不到职工,只看到金钱看不到生命,只见物不见人的观念,与时势不符,与中央精神相逆,必须得到彻底纠正和全面清理。
人民是社会的主任,“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面对安全事故多发势头,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对重特大安全事故,党中央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始终关心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对矿工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后代负责”,温总理在赴陕西陈家山煤矿慰问矿难家属时的讲话,让人记忆犹新。
最近中央又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中央的要求和目的很明确,就是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
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就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和监督。工作中,我们并不缺乏制度,但在不少地方,制度却成了一纸空文。制度写在了墙上,挂在了嘴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制度一旦变成了装饰品,其作用就消失殆尽。制度源于实践,凝结着血的教训。因此,我们在忙于制定制度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严加惩罚,使其付出沉重的代价。
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就必须摆正人与发展的关系。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让人民共享。人民是发展的动力,造福人民更是发展的目的。发展需要速度,但人民更需要安全。企业的利润、领导的政绩等与人的生命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作为官员必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企业绝不能忽视安全,惟利是图,本末倒置。
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就必须鞭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安全生产责任大如山,那种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无所作为的形式主义贻害无穷。政府是人民的“守夜人”,负责守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中央政令,各级主管部门应切实转变作风,抓工作不能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上,一定要敢抓敢管,抓实抓严,通过抓好落实,消除法律政令的“肠梗阻”现象,维护人民的利益、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权威。
国家需要发展,社会需要和谐。搞好安全生产,减少伤亡事故,是当下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群众过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是我们各级政府承担的责任,也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精选必读二十五:以制度公正促社会和谐
今年两会期间,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中国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将实行平等保护,内、外资企业将告别税负不公的时代。高度体现“平等保护”的立法精神,成为这两部法律最显著的特色。
每一部法律都有其鲜明的时代特征,折射出那个时代的精神面貌、价值观念、信仰与追求。而在这两部法律背后,人们感受到的正是盛世春天的气息:社会和谐的春风轻轻吹拂,公平正义的大旗随风飘扬。
在经历了“效率优先”的改革之后,中国社会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地呼唤公平正义。一方面,国民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由于收入分配差距在拉大,不少人利益受损、心理失衡,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如果不及时化解这些矛盾,我们很可能陷入“经济发展了,社会矛盾却加剧了”的境况。因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可以说,公平正义实现的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社会和谐达到的程度。
,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要实现社会公正,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健全制度。这是因为,当前社会公平正义不足的主因在于,社会上仍大量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在实现公平正义的过程中,不仅要发挥好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要确保制度的规范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既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标尺”,也是促进公平正义理念形成的“助推器”,更是社会公正进步成果的“凝结”。以制度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正变得十分紧迫和关键。
中国的老百姓都深切地感受到,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以来,我们国家在制度公正方面的推进力度和进展是前所未有的。取消农业税,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和新型合作医疗,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修改义务教育法,“农村义务教育免费”从西部向全国覆盖;按照“提低、扩中、调高”的改革思路,逐步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等等,这些制度改革,无不体现了公平正义的理念,一个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正在形成中。
当前,紧抓制度公正,力促社会和谐,要着力把握住几个关键环节。
首要的是树立制度的权威。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最缺乏的不是制度,而是对制度的信仰和尊崇。没有制度的无上权威,制度就可能成为强权的附庸或道具。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的行为已经严重削弱了法制的权威,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一些地方盛行的“摆平”现象,其思想根源就在于信奉权力至上、金钱万能和人情第一,丧失了对法律和规则应有的尊崇。
其次是要加强制度创新。要按照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原则的要求,对已有制度进行修正和完善,不断推动制度创新。在我们现存的不少制度中,仍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有违公平正义原则的规定,成为社会不公、难以和谐的制度之源。举例说,某省从2004年开始实行文件审查制度,仅一年多时间,在110件省级红头文件中就有60%的文件因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被修改。因此,必须大力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制度建设中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平正义,从而使这种制度能够保障公平正义。
再次是要把握住制度完善的重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解决当前最突出的问题出发,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出发,提出了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六个方面的制度,包括: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地位;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抓好制度落实。温家宝总理有这样一句名言:“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政府有没有执行力和公信力,最重要的是能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个公正的制度,如果在执行中走样,或者有的人执行,有的人不执行,也会使公平变为不公平,使正义变为不正义,失去用制度来保障公平正义的作用。
精选必读二十六:和谐≠无原则妥协
近来,一位城管执法人员向笔者诉苦:面对无照乱摆摊、黑车到处拉客等违法现象,执法人员左右为难。
管吧,违法者却振振有词:我们是弱势群体,你们要处理,可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而上级主管部门也更多地强调大环境要保持和谐;不管吧,这些违法行为又严重扰乱了城市秩序,给市民的健康或安全带来隐患。
这位执法人员的苦衷道出了许多人对和谐社会建设的误读,那就是和谐=无原则妥协。
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是从国家和社会发展长远战略的高度来认识的,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但它绝不再是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和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该有新的社会治理模式的和谐。
在我国,以违法为代价的妥协不可能走向和谐。今天的中国已经逐步成为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多元市场主体并存是这个社会的典型特征。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带来的是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价值观、道德观的多元化。如果我们把无原则的妥协也作为和谐社会的衡量标准,那么就会纵容违法现象大行其道,就会使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相互抵牾。
法治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法治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确定一个明晰的行为规范。法律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有具体明确的标准,合法与违法、非罪与犯罪,存在相对清晰的界限。在一个利益多元的社会,必须依据法律公平处理案件,判断是非。如果我们对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必然会挑战法律的权威,背离和谐社会的本质,从而使社会陷入是非界限模糊的混乱境地,就从根本上破坏了社会的持久“和谐”。
和谐不是不讲原则的妥协。市场经济是一个竞争经济,人民群众的不和谐感受不是基于对竞争的恐惧,而是担心不公平的竞争,就没有公平分配。有些地方和部门为了体现“和谐”,对一些该管该治理的问题采取无原则的妥协态度,任其蔓延发展,以至酿成大灾大获大隐患,这显然是与和谐的宗旨背道而驰。
和谐不等于虚荣浮华,不等于鸦雀无声,不等于好人主义,不等于文过饰非。和谐和无原则妥协的出发点不同、目的不同。构建和谐不能靠无原则妥协。以无原则妥协的方式求得“和谐”,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和谐,本质上还是一种工作上的形式主义,政策上的机会主义,说到底还是政治上幼稚的表现。
精选必读二十七:食品安全,治“行”还需治“心”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固然有监管上的问题,但从更深层次折射出人性的堕落。在媒体曝光的案例中,不乏这样的例子:生产毒酒的人并非不懂得工业酒精不能入口;给猪喂“瘦肉精”的养殖户,完全明白这种东西对人的健康有害;在形同猪圈一样的环境中加工饮料的人,也知道这样制造的豆奶喝不得……然而,他们却心安理得,甚至声称自己和家人不会吃经自己的手生产或加工的食品。古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们却没有半点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念头,为了挣钱,良心哪里去了?
之所以说这是一种人性的堕落,是因为制造自己也不吃的食品的人实际上已经不把自己当“人”。作为社会成员的每个人,都互相关联,身份互易,一个人既是食品的生产者,同时也是食品的消费者。你今天在自己加工的大米里掺沙子,明天就可能买到用发霉花生榨的植物油。在这一点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口号,而是一种无论对保护市场秩序还是人的生存环境都必须遵循的准则。从这个角度,那种只顾自己牟利,置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会损害他人健康于不顾的伤天害理的行为,又与禽兽何异!
食品生产,无论是种植、养殖、还是加工销售,都“点多线长而面广”。除了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惩治各种惟利是图的“恶行”,还要辅之以治“心”。那些出现食品“造假”、“制毒”窝点的地方,往往缘于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视而不见,纵容放任,导致纷起效尤,社会风气败坏。要维护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在打击各种利欲熏心、为富不仁的非法行为的同时,应加强对生产加工者的教育,培植职业精神,端正社会风气,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成为大家共同恪守的行业准则,使不损人利己成为从业者坚守的道德底线。这种工作虽然不能立见功效,一蹴而就,却须臾不可松懈。
治“行”为标,治“心”为本。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法治与德治同实施,应是从根本上扭转食品安全问题防不胜防被动局面的良策。
精选必读二十八:利用外资的关键在于提高质量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与速度令世人惊羡,利用外资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有数据表明,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吸引外商投资累计约5000多亿美元,连续十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居发展中国家之首。外资的大量注入,对我国经济的增长、就业的扩大、税收的增加、先进管理理念与技术水平的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也必须看到,我们引进、利用外资的总体水平还不高,个别地方的做法甚至与科学发展观相悖。尤其是时下地区与地区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引资大战”令人触目惊心。打开一些地方政府网站,单看标题就会感觉到引资热浪扑面而来:“市委发出引进外资动员令”、“大干6个月,确保利用外资XX亿”,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官员像业务员拉生意一样拉项目,为了完成引资“指标”,无所不用其极。江苏某市曾出台“政法机关免除招商引资任务”的规定,此举一时还成了新闻。
事实上,各地区经济的真实发展水平具有很大的区域差异。资源条件、地理位置、政策特点、市场规模、基础设施等都是外商在投资决策时的重要依据。当招商引资的竞争日趋激烈时,当层层下达高指标时,盲目引资就在所难免。比如,在一些地方兴起的“让利竞赛”,地价越来越优惠,税收减免越来越大胆,各种政策底线不断被突破。由此导致的种种恶果变出现了。
——土地资源被消耗。为了在引资比拼中取胜,一些地方政府不顾中央政府的三令五申,变相执行“零地价”。更有甚者,为了GDP数字,有的地方政府违法、违规征地批地。据国土资源部调查,当前,凡是性质严重的违法占地行为几乎都涉及到地方政府。凡此种种,使得土地违法现象处于失控状态,原本紧缺的土地资源被消耗。
——引进了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在“不分良莠、凡是外资就行”的思想的指导下,外资项目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一些外资企业乘机把“夕阳产业”转到我国,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借机落地开花。于是,我国不少开发区开始遭遇“黑色幽默”:因为工业污染,养殖的鱼虾死了,地里的秧苗蔫儿了,周围的人得了怪病,而污染企业的环保考核竟然达标了。
——国家税款流失。按理,招商引资应“双赢”,让投资者赚到钱,同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国家财政投入。然而,有的地方根本无视国家规定,不顾当地实际,敢拍胸脯,勇于承诺,税收优惠一让再让。有的地方政府以补贴、奖励等名义通过财政支出变相返还企业税款。更有甚者,外资企业当年实现地方税金全部返还。由此形成的虚收虚支直接影响了地方的财政质量。审计长李金华指出,审计署调查的6省(市)开发区,2003年以来共减免税款183.56亿元。由于各地普遍扩大优惠政策范围,直接导致国家税款流失66.47亿元。
盲目恶性竞争,给外资企业实行“超国民待遇”,其结果是进一步挤压了本国企业的生存空间。不少民营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发展举步维艰。觊觎外资的优惠条件,不少国内企业纷纷“变身”外企。于是,大量“假外资”以投资的名义进来,开始了“国内吃草国外挤奶”的畸形旅程。
以外资名义在中国投产的“淘汰工业”,廉价获取了日益紧缺的土地资源,严重污染了空气与水,享受着“两免三减”的种种优惠,留给地方政府的却是微薄的利润,甚至只是一个数字空壳。如此利用外资,无异于“吃祖宗饭砸子孙碗”!
对此,一些地方政府并非不知。但为何仍然乐此不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错误的政绩观在作怪。因为,引进外资,往往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显示出GDP和出口额的快速增长。为了眼前的“政绩”,不惜牺牲国家长远利益,这种狭隘的“招商引资观”不可取,必须予以纠正。
,只注重数量而无视质量”,盲目利用外资的弊端已引起国家高度重视。“十一五”规划强调指出,要着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有识之士指出,引进外资应该以效益为主,过去是招商引资,现在应该是招商选资,要对那些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外资项目果断地说:“不!”
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刻不容缓。怎么办?首先,我们的各级干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发展是第一要务,但发展必须是科学的、可持续的。其次,要对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办法进行调整,不但要看他的经济数字,而且要看他的经济质量。要加强监管,不以数字论英雄,将各地的招商引资步伐纳入科学发展观的轨道。
精选必读二十九:新农村建设要注意五个“不”
当前,建设新农村的热潮正在兴起,各地积极性普遍高涨。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有些地方由于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解不全面,出现某些偏差。有些虽是苗头倾向,仍然值得我们注意。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要注意五个“不”。
一、不能把新农村建设与现行“三农”政策割裂开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强调城乡统筹的指导思想一以贯之,是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具体体现。中央提出推进新农村建设,对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更高的、更明确的要求,对农业和农村来讲,也是一个新的发展机遇。不能把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的现行政策割裂开来,更不能脱离现行这个政策另搞一套。
二、新农村建设不是“收地、拆房”。建设新农村不是普遍建“中心村”、修宽马路和建大广场,也不能简单地把城市住宅小区建设模式照搬到农村,不能搞“大拆大建”。当前,一些地区正在探索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和居住,实现农民居住向中心村和居民小区相对集中,这一定要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不能搞强迫命令。
三、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庄建设。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整治村容村貌是必要的,农村的文明程度、精神文明水平也需要提高,但要始终坚持以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中心。经济不发展,农民收入上不去,新农村建设就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就不可能持久搞下去。
四、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是停下城市建设,也不是让农民留在农村,而是要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前提下,把推进新农村建设与促进城镇化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农村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同步推进。要立足于农村现代化的目标,使城市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保障农民有能力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五、推进新农村建设,政府要投入,但不能大包大揽,不能包办代替。新农村建设需要巨额资金投入,但是全国有60多万个村庄,把农民直接受益的各种公共设施都纳入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是不现实的,政府的投入起引导作用,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的作用,积极动员农民参与公共工程建设。
精选必读三十:警惕农民负担反弹现象
前不久,安徽省发出的一份对全省农民负担检查结果显示,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问题有所抬头,有些地方呈现多发势头,个别地方问题突出。这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高度警惕和狠刹农民负担反弹的歪风,严肃查处“增负”干部!
安徽的抽查显示:部分地方干部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农民负担在一些地方出现反弹。定远县某乡违规扣除农民水稻良种补贴款筹集“以资代劳”款,引发群众不满和上访,但乡里却以“钱已用了”为由,至今没有退还农民补贴。某县临涣镇派出所甚至借给农民办户口之机,以改动户口本名字每字50元,迁移户口每人100元的标准违规乱收费。不少地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规范,去年安徽有20%以上的村操作不规范,不尊重农民意愿,仍按人或田亩摊派。
上述事实再次提醒我们,免征农业税并不意味着农民负担自然就消失了,恰恰相反,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弊端依然存在,造成农民负担重的一些深层次原因还没有根除。因此,如果改革不彻底,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就会卷土重来,农民负担就会出现反弹。
具体而言,造成农民负担反弹的原因有二:一是“体制惯性”,即农民负担反弹的体制性潜在因素。一些地方由于机构臃肿、经费不足,很容易盯上农民的口袋,侵害农民利益。如果相关的综合改革不到位,农民负担反弹压力时刻存在。二是一些地方对减负工作的思想认识有所放松。在农业税取消之后,不少同志甚至包括一些领导同志认为农民负担问题已经解决了,弱化甚至忽视了减负工作,造成了农民负担反弹。
对于增加农民负担的歪风必须高度警惕,严肃查处!各级党委、政府应始终绷紧减轻农民负担这根弦,增强做好减负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防止出现农业税免除了农民负担就没有了的麻痹松懈思想。
要加大预防和监管力度,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即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免除制度;报刊费用限额制度;乱收费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和增加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必须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精选必读三十一: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充满发展活力的社会。
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新世纪新阶段,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认真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得到全面发展的社会。它是建立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充分发挥、社会财富充分涌流、社会公平普遍实现的基础上,是发展中的平衡,是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历史证明,普遍贫穷不是和谐社会,缺乏创造活力也建不成和谐社会。只有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真正把和谐社会这个人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变成现实。
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构建有利于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的体制机制。列宁指出,生气勃勃的社会主义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要靠蕴藏在亿万人民群众中的首创精神和创造活力的充分发挥。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贫穷、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这与通过改革开放激发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密不可分。我们党提出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其着眼点就是要从政策上促进、从制度上保证全社会创造活力的充分发挥。要坚持和弘扬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在深化经济、政治、文化体制改革中,探索和建立能够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的新的体制机制。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环境,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力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造福于全体人民。
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凝聚和发挥全民族的力量。古人讲,乘众人之智,则无不任也;用众人之力,则无不胜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依靠少数人可以成就的,必须调动和依靠全民族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姐姐、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首先充分调动占社会成员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为促进经济和适合发展、尾花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要正确认识新的社会阶层,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政策法规,为他们投资创业、公平竞争开辟更加广阔的天地。
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形成强大的和力与合力。“和”与“合”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粹,也是一种创造力量。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形成强大和力与合力的重要前提。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地区之间、社会群体之间的发展速度和富裕程度必然会有所差别,但这种差别不能无限制地扩大下去。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区域和群体发展。既要继续支持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制度创新等方面走在前列,又要大力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帮助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既要鼓励优势产业多为社会创造财富,又要在资金投入、政策导向、体制创新等方面帮助困难行业和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既要鼓励先富群体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又要关心困难群众,让他们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要在全社会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源头活水。只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一个经济发站、政治清明、社会和睦、人民幸福的美好社会必将逐步展现在世人面前。
精选必读三十二:医疗乱收费缘何屡禁不止
近年来,医疗乱收费一直是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社会问题之一。据国家发改委通报,2005年全国共查出各类医疗价格违法案件1万余件,涉及违法金额8亿元,仅被点名批评的8家医疗机构的涉案金额就达1325.62万元。
一方面是老百姓对于“看病难”、“看病贵”不绝于耳的责难声,一方面是医疗服务机构我行我素、层出不穷、花样翻新的高收费、乱收费项目。除了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检查项目收费等人们熟知的手法外,有的医疗机构甚至用电脑作弊来多收费。
从闹得沸沸扬扬的哈尔滨天价住院费到全国1万余件、金额达8亿元之巨的医疗价格违法案,被社会诟病已久的医疗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看来,有关监管部门的整顿和查处,根本就没有触及问题的要害。及至近日,一些被通报批评的医疗机构面对社会的责难和批评,还是一副敷衍塞责、避重就轻、遮遮掩掩的姿态。
医疗乱收费的顽疾如此难治,究竟症结何在?
首先,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而医疗资源配置严重不均,导致那些聚集着大批先进医疗设备和技术骨干的城市大医院,无论服务质量如何糟糕却依然“门庭若市”,任意开“大处方”、“全方位检查”等“过度服务”在这些医院成了“家常便饭”,消费者即使被多收费、乱收费亦无可奈何。如果医疗资源能合理分配,医疗行业之间能展开公平竞争,那些违规违法的医院自然会被患者的选择所淘汰。
其次,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项目繁多,哪些项目该收费,哪些项目不该收费,收费标准是多少,患者很难分辨清楚,医患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由此给医疗乱收费留下了空间。因此,物价部门应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实行住院病人一日费用清单制等措施。
再次,监管部门对医院的违法行为处罚不力,对于乱收费行为多采取罚款等处罚方式,医院违规成本低。如果对乱收费的医院进行处罚并取消行医资格联系起来,相信再“牛”的医院也不敢继续“顶风作案”,自砸饭碗。
对于像医疗、教育等乱收费严重的行业,要有全民共同监督的机制,尤其要引进公众舆论的监督,让一切不可见人的东西在阳光下曝光,以此形成强大的监督力量。
精选必读三十三:人民教育岂能崇权崇富
河北省雄县二中录取新生竟看“出身”:公职人员家庭的学生可免试入学,其余学生则要依靠电脑随机抽取。好在当地有关领导部门在舆论监督下,及时拿出整改措施,该校校长也因违反了当地小学升初中“就近划片免试”入学规定受到了行政记过处分。
在录取新生中,还有一种看“出身”的现象也值得注意,比如去年有消息称,福建省漳州市出台文件,“纳税大户”子女中考加20分。此事一出,受到普遍质疑。不少人表示:这等于有钱就可以买分一样,很不公平。
从上述新闻不难看出,所谓录取新生先看家长“身份”,说白了就是随意改变招生政策,“招生天平”向权力和财富倾斜。其背后不仅隐含着一种歧视思想,更隐含着一种破坏教育公平的错误思维。这是对部分学生法定的公平受教育权利的蛮横剥夺。这种以父母身份分配教育资源的做法,无论是学校所为,还是地方所为,都违背了义务教育法,应当好好整治。
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要含义就在于,把公平公正理念融入教育政策中。谁也没有权力更改这个原则,谁也没有权力拿优质教育资源当人情送,或用优质教育资源牟取不正当利益。
同时,就社会分层而言,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集体排他,二是个体排他。前者指,由一系列制度安排,将某个社会群体整体地排斥于某种社会资源享有之外,使其难以摆脱原有社会地位而进入较高社会层面。后者指,在“上升”机会面前,人人平等。一个人是否能摆脱原有社会地位进入更高社会层面,主要取决于自身能力和自身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尤需要用个体排他取代集体排他。个体排他越通行,社会就越公平公正,也越有利于和谐。而教育公平,则是基础性的公平,对改善每个人的命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回顾近年来诸多新闻焦点便会发现,公共政策不公已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在教育领域,一些地方不时会冒出某个“土政策”,把享有优质教育资源演变成一种特权。这也启示我们,整治教育崇权崇富病,不能仅仅是对违规者作些处罚就了事,更应从源头上想办法,不让那些“土政策”出台。一个直接途径则是,凡事关公共政策,都应充分吸取公众意见,请公众为公共政策公正公平把关。
精选必读三十四:狠刹办公楼建设的奢靡之风
近些年,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办公楼是越盖越阔气、越盖越豪华。前不久媒体披露的河南郑州某区政府占地500余亩的豪华办公楼,的确令人“大开眼界”:浩淼的人工湖、精致的假山、典雅的亭阁、昂贵的古树、巨大的草坪、宽阔的护城河……统统成为政府办公区的“组成部分”。它们除了点缀、烘托该区政府办公楼的档次与气派,同时也成了这里工作的“公仆”们养眼的风景,怪不得有人称之为“世界豪华第一区政府”。
据说该区年财政收入不过2亿元,却花了3倍于此的巨资建造了这个类似旅游生态公园的办公区。除了山、水、树、石、草等人工景区占地不少外,人均办公面积竟然多达30平方米。面对阔绰奢华的办公楼,人们不禁要问:如此不切实际的建造方案是谁批准的?工程预算经过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了吗?如此大规模占地用地,其用地程序合规合法吗?
现在,不少地方政府比着盖豪华办公楼,一个比一个气派,耗资动辄以亿元计,占地动辄几十亩甚至数百亩。据报道,南方某市的政府办公楼耗资达20多亿元,简直就是用黄金堆起来的。把办公楼盖成宾馆楼堂式的、山水园林式的不在少数。试问:政府办公楼是用来为人民办事的,还是用来休闲享乐的?纳税人的辛苦钱能这样让一些官员无度挥霍吗?
当今,奢靡之风在一些地方已成弥漫之势,某些掌握财政大权的人,从大吃大喝到铺张浪费,从楼堂馆所到办公场地,从面子工程到政绩工程,比着在奢侈上下工夫。他们何曾想到:我们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有大量下岗失业人员,有许多贫困人口,还有众多无钱读书的孩子、无力就医的病人。可我们的一些“公仆”,却无视国情,不恤民情,动辄挥金如土,实在令人痛心!
今天,当我们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之际,那些喜好讲排场、摆阔气、追求奢华浪费的人无疑将受到人们的唾弃和指责。与此同时,我们更需要建章立制,加强监管,从制度层面上对奢靡之风进行约束,使其不致泛滥成灾。
精选必读三十五:民生的诘问
中国的经济形势再一次引发了世人的震惊:在宏观调控和发展转型的双重制约中,增长速度、外贸顺差、财政收入,依然创下了新高。
欣喜之余,我们也禁不住涌出深深的忧虑:时下的经济增长距离科学发展的指标为什么还是渐行渐远?
不少专家乐观解说:从理论看,潜在的增长能量还未完全释放出来;从大势看,工业化、城市化的推动力量正十分强劲;从市场看,高增长下依然还是较低的通胀指数。可是,如果转换一下视角,从民生的尺度去重新审视、去深入思考,我们取得了怎样的进步?我们又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普通百姓还是从“高增长、低通胀”的光环之外,感受到了低就业、低收益、低福利的阴影。
当前强劲拉动经济增长的,是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是举国房地产业的火热。它们大量增加了GDP的数字,后续吸收就业能力却明显偏弱。政府种种政策扶持的优惠,往往更多地倾斜于国有垄断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而这些企业,或由于全面实施“减员增效”的改制,或由于提高资本有机构成的升级,于改善就业状况也有限。按国际通例,社会总就业的65%~80%是由微型和中小企业吸纳的。而当下垄断企业的挤压,政府部门的限制,正大大压缩着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据相关资料,1994年至2004年,全国就有770万家个体户消失。领跑中国的长三角的苏州经济,被人质疑为“只长骨头不长肉”,说的是经济增长与人均收入不对称。类似的岂独苏州?城市职工工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逐年下降,农民工工资状况十多年没有明显改善,早已是不争的事实。社会热议的“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住不起房”,亦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公共问题,成为百姓背负的三座大山。
再从中国最为突出的城乡二元分化中的农民状况来看。
城市化浪潮本当是推进农村发展的一个契机。但是,我们的城市化,更多地显现为土地的城市化,而非人口的城市化。尽管宪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是农民的集体资产,尽管农民已经拥有了长期的土地使用权,但由于政府垄断了土地的征用权,农民也就因之丧失了城市化带来的大好发展机会。地方政府创造了丰厚的“土地财政”,开发商巧取了丰厚的“土地暴利”,而失地农民,常常陷入无地可种、无业可就、无保可享的困境。虽说现在已进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新的阶段,仅每年从农村征走300万亩耕地,每亩平均五六万块钱拿来,几百万卖出去,我们还是从农村拿得多。
更应引起我们警醒的是,这样的高增长,给我们的子孙后代带来了什么?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这是在乡村间随处可见的墙上标语。可是,在东部不少地区“成长的烦恼”中,“地荒”的红灯已频频闪烁。违法占地一路狂奔,基本农田难以守护,子孙后代生活的粮仓坐落何处?发展的空间还有多大?
出于对GDP的政绩追逐,对“高消耗、高污染”的增长依赖,一些地方政府争相“向底线冲击”,恨不得一个早上让地下的矿藏资源全部变成今天的财富,恨不得一个早上都跑步进入重化工业时代。在打破了中国现时经济增长资源能源瓶颈的同时,也给子孙后代埋下了诸多发展的隐患;在滋养了重化工业高额利润的同时,也向当地农民转移了生态环境的成本。在一个个粗放式开采的矿区,土地塌陷,水源渗漏,树木枯死,生态系统被严重破坏,出现了一些不宜人居的死地。如山西,各类矿山采空区已达2万多平方公里,全省超过1/7的地面悬空,地质灾害范围波及1900多个自然村、220万人。陕北的一些村庄,“煤挖走了,水流干了,可怜的几棵树也差不多死光了。原来喜鹊、鸽子很多,现在连麻雀都很少见到。能飞的都飞走了,只剩下大人留在这儿,不知道还能扛多长时间”。在多元利益的分化博弈中,面对那些缺席的、无语的、最为弱势的后代们,我们如何去肩起责任、去代表好他们最根本的利益?
民生重于一切。如果经济增长不能带来全民福利的增进,难以让那些困难的群体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这样的增长和发展又有多少价值和意义?背离科学发展的根本,背离以人为本的宗旨,或主动或被动地将经济总量的推动作为政府任内惟一的要务,如何能有社会的稳定和谐,如何能有经济的永续发展?多从民生的视角看一看,想一想,我们对经济形势的认识,将会有更多的清醒和深刻,我们对科学发展的实践,将会有更多的自觉和紧迫。
我们已经进入一个产业的创新时代、经济的生态时代和发展的平民时代。科学发展观,渐已成为社会的共识。问题是如何使这共识付诸实践。民生的症结在民权,政府的转换在制度,我们的要务在于将这一执政理念、战略导向,融入刚性的政绩体系和先进的政治制度,在于让民众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主体,并且拥有相应的制度化、法治化的权益保障。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世上没有不付代价的发展。应当诘问的是,当下经济增长的代价,是否公平负担,社会能否承受?还要付出多大,如何适时消解?
精选必读三十六:“不对口”不应成为借口
有名刚就业的大学生来找笔者,说他自己学的专业与现在的工作岗位不对口,担心做不好工作,出不了成绩。
在我国,由于体制原因,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取向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对接尚难以协调,有的专业更是供大于求。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找工作难,找对口工作更难。然而,天无绝人之路,不对口不应趁个大学毕业生做不好工作、难出成绩的借口。
专业能对上口,固然很好,一旦对不上口,也不必悲伤,更毋须颓丧。美国教育家威廉?沃德说过:“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你并不是在发现你自己,而是在重新创造你自己。”
专业不对口,表面上看是一种挫折,然而往深处想,或许会提供一次机遇。我国著名围棋教练邱百瑞先生,在大学将要毕业时,突然得了严重的肺结核病。在家养病时,哥哥为帮他排忧解闷,就陪他下围棋玩。这一玩他兴致渐浓,最后成了“邱百段”。专业对口不对口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只要敬业和用心,没有什么事情做不好。
专业不对口,可以照样干得欢,且照样能干出成绩来,其原因在于:每个人都有潜能,只要激发出来,便能塑造全新的自我。所谓的对口与不对口都是相对的。
专业不对口,有时更意味着素质的锻炼和智慧的积累。有个美国小伙子中学毕业后立志做一名商人。后来他考入麻省理工学院,但没有直接去读贸易专业,而是选择了最基础的专业——机械。大学毕业后,他没有马上投身商海,而是考入芝加哥大学,开始攻读为期3年的经济学硕士学位。具备商人素质之后,出人意料的是,他又考上了公务员,去政府部门工作。5年后,他才辞职下海经商。又过了两年,他开办了拉福商贸公司。20年后,这家公司从最初的20万美元发展到2亿美元。他就是美国知名企业家比尔?拉福。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环境的变化,随着自己的努力,从前的不对口可以成为今天的对口,从前的不对口造成的缺陷可以成为今天的优势。任何不幸、失败与损失,都可以成为对我们有利的因素。
精选必读三十七:从“红心鸭蛋”看监管
最近,“红心鸭蛋”事件,使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一些由河北销往北京的“红心鸭蛋”居然是用有毒工业染料“苏丹红四号”喂鸭所致。问题曝光后,有关监管部门迅速出动。北京市食品办紧急下令全市暂停“红心鸭蛋”销售,数以吨计的“红心鸭蛋”被强制下家。在“红心鸭蛋”的生产地,数以千只“问题鸭”被扑杀、焚烧、消毒、掩埋,涉案“红心鸭蛋”也被捣毁掩埋,相关责任人已被刑拘。
近年来,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实践让消费者面对餐桌胆战心惊。从阜阳假奶粉,到上海的瘦肉精案件,从去年让大家闻之色变的“苏丹红”事件,到现在市场上的“红心鸭蛋”,一系列事件似乎都重复着这样一个路径:记者调查曝光,社会舆论跟进,监管部门介入。
,民以食为天”。食品的安全与否,关乎老百姓的生命健康能否得到保障。在现代社会,政府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通过市场监管,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然而上述情况表明,政府监管部门往往落在媒体的后面,事前预防变成了事后惩处。如此“马后炮”式的监管模式,让社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红心鸭蛋”事件让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再一次暴露出来。我国从2002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了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工商、质检、卫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然而,有识之士指出:农业部门管养殖、质量部门管生产、工商部门管流通……多头管理的弊端容易出现出了事互相推诿,不出事疏于管理的问题。如此,“红心鸭蛋”便在众多监管部门的眼皮底下摆上百姓餐桌。
众多“大盖帽”管不住一个鸭蛋,监管工作严重缺位现象提醒我们,必须建立责权分明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对失职者进行严厉问责;同时对违法造假者加大处罚力度,以形成足够的震慑力。
申论命题选材范围精选必读(1)
一个最好的读者不一定是一个最好的作者,但是一个最好的作者,一定是一个最好的读者。
我们在读别人文章的时候,不单单是能感觉得出写得好,还要知道到底好在哪里,哪些可以为我所用为我所借鉴,能做到这些,那么我相信离最好的作者就不远了。以下文章为我精心挑选,一字一句都是亲手录入(若有疏漏还请见谅!),篇篇精到,且各具用意和深意,希望各位朋友在阅读时能够有所领会。上冲刺班的朋友尤其要预先读好,以免上课的时候跟不上进度。
精选必读一,食品安全当从源头抓起 2
精选必读二,完善食品安全防范机制 3
精选必读三:透视我国立法与执法“落差”现象 4
精选必读四:构建多元化的农技推广体系 6
精选必读五:让“软实力”硬起来 7
精选必读六:对治污不作为的“首长”要问责 9
精选必读七:太湖水危机过后的反思 9
精选必读八:惠农政策何时不再“打折扣” 11
精选必读九: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12
精选必读十:异化的政绩思维 16
精选必读十一:由“黑砖窑事件”引起的沉思 16
精选必读十二:政府在诚信社会建构中的责任 17
精选必读十三:买“贵”的背后 18
精选必读十四:莫让悲剧一再重演 19
精选必读十五:转变观念是节能减排的第一步 19
精选必读十六:节能减排任重道远 20
精选必读十七:预警机制要真预警 22
精选必读十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 24
精选必读十九:当有科学改革观 25
精选必读二十:一把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门的“金钥匙” 27
精选必读二十一:善待母亲河之举 30
精选必读二十二:政务公开不要“犹抱琵琶” 30
精选必读二十三:诚信友爱是和谐社会的道德土壤 31
精选必读二十四: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 32
精选必读二十五:以制度公正促社会和谐 33
精选必读二十六:和谐≠无原则妥协 34
精选必读二十七:食品安全,治“行”还需治“心” 35
精选必读二十八:利用外资的关键在于提高质量 36
精选必读二十九:新农村建设要注意五个“不” 37
精选必读三十:警惕农民负担反弹现象 37
精选必读三十一: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38
精选必读三十二:医疗乱收费缘何屡禁不止 39
精选必读三十三:人民教育岂能崇权崇富 40
精选必读三十四:狠刹办公楼建设的奢靡之风 41
精选必读三十五:民生的诘问 41
精选必读三十六:“不对口”不应成为借口 43
精选必读一,食品安全当从源头抓起
民以食为天。
人命比天大。食品安全牵动着中央领导的心。2007年4月23日,中央政治局进行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施农业标准化,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对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中央的这一重大决策,不仅是出于对农业现代化的全局考虑,更深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民生关怀。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情况下,食品安全已不仅是一个影响农产品出口、农民增收的经济问题,而且成为关系民心安稳、政府形象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
近年来,向来以会吃、敢吃闻名于世的中国人突然在餐桌前犹豫起来。要美食还是要健康,成为不少百姓每天都要面对的问题。一方面,红心鸭蛋、石蜡粉条、吊白块面粉、砒霜牛肉干、激素西红柿、瘦肉精猪肉、大粪小龙虾、致病福寿螺、有毒多宝鱼……层出不穷的污染事件严重打击着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另一方面,在国际贸易中,茶叶、蜂蜜、饲料、禽肉、大米、蔬菜等中国优势农产品,则被堵住了出口通道。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不断筑高“绿色壁垒”,特别是日本去年实施了严苛的“肯定列表制度”,一下子将农药、添加剂的受限制种类由63种提高到799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这种内忧外患的形势下,中国的食品安全必须从源头抓起,走标准化的道路。实施农业标准化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条件,是源头性工作。
农业标准化就是要运用统一、规范、协调、选优的原理,把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转化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指导和规范农业生产活动,以确保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的质量达到一定的要求,从而在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通俗地讲,实施农业标准化,就是要求农业生产要像工业生产一样精确,要像药品生产一样严格。这对我们“靠天吃饭”、“靠感觉种田”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我国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兴起于上世纪60年代中期,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配套的农业标准体系。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这些进展与人民群众对安全放心食品的强烈渴望,与现代化的紧迫需要之间,仍然有非常大的距离。其中,三大问题尤为突出:
其一,标准不足。专家认为,我国农业标准的技术含量很低,食品安全标准则大大落后于国际水平。目前我国食品工业国家标准只有四成左右等同采用或等效采用了国际标准,食品工业行业标准的采标率不到15%,而且同一个产品甚至有几个互相矛盾的标准。很多地方抱怨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壁垒”过高过严,却往往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我们对于农产品以及制成品的安全标准订得太低太宽。“绿色壁垒”其实给了我们一个提高认识和水平的机会,能否抓住危机中蕴涵的机遇,不仅关系到中国人的餐桌安全,而且关系到中国农业能否脱胎换骨,真正走向现代化。
其二,执行不力。由于政出多门、市场秩序混乱等原因,很多农业生产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难以贯彻落实。事实上,苏丹红、吊白块、工业石蜡等都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于食品生产的,但是这样的工业原料在市场上到处可以买到,加上监管不到位,不法厂家和商贩违规、违法的成本很低,被查获的风险很小。一些部门的日常执法检查还只是凭经验和感官进行,本身的科学性就不足,执法质量可想而知。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已制(修)订的农业标准推广实施率仅为20%;按照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的农产品占全国各类农产品生产总量的份额仅为15%;现有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面积不足全国农作物总面积的5%。
其三,组织不够。总体而言,我国的农业基础推广体系已经网破、人散,难以发挥农业技术推广的作用;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在广大农村的覆盖率还很低;“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由于缺乏稳定的利益关系和约束机制,面临挑战。一些外向型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转而采取“公司+农场(养殖场)”模式,建立自属基地和合同协作基地,将农民变成产业化工人。显然,农业标准化作为一门科学,仅靠宣传是不够的。广大农民并非缺乏科学种田的意识,也不是不知过量农药化肥的危害,他们最缺乏和最需要的是有效的组织。只有利用市场机制将农民组织起来,使他们从标准化生产中获得更高、更稳定的收益,他们才会有动力去学习、贯彻现代农业标准。
当然,农业标准化的制(修)订、实施、推广、管控是个系统工程,要做的工作很多,路也很长。老百姓希望,政府、企业、个人都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使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有实质性的大进展;那些高品质、低残留、绿色环保的农副产品不仅能出口,而且能走入“寻常百姓家”。
精选必读二,完善食品安全防范机制
福寿螺、大闸蟹、“红心鸭蛋”、多宝鱼、桂花鱼……接踵而至的“问题食品”事件,让人们一次次“领略”了不法生产经营者见利忘义的“黑心”,也进一步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诸多“黑洞”。
近年来,我国进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期。劣质奶粉、“苏丹红”辣酱、毛发酱油、石蜡火锅底料、瘦肉精、毒大米、地沟油……“问题食品”之多、涉及范围之广、造成恶果之重,已到了令人谈“食”色变的地步。深究其因,既有无知种养户只顾眼前利益、滥用高毒药物所致,也有“黑心”商贩惟利是图、掺毒造假使然,折射出相当一部分人道德滑坡、诚信失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问题食品”为何屡禁难止?监管食品安全的部门有近10个,这么多“婆婆”怎么就管不好百姓一顿饭呢?人们想知道:还有多少“问题食品”在不知不觉中被食用?本应环环相扣的“监管链”究竟断在哪儿?如何从源头上确保百姓的“餐桌安全”?
让人忧心如焚的是,“人命关天”的事却缺乏有效监督。其实不是没人管,“从田间到餐桌”的每个环节都有“重兵防守”,工商、卫生、质检、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近10个部门都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职责,可是这条监管链的“空隙”却大得惊人。在这些部门后面,有食品标准、产品质量、食品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农药管理、动物防疫等20部以上的专业性法律法规。然而,数量众多的法律规范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则体系。监管链条上的“多龙治水”,导致政出多门,各自为政,有些法规成了“部门法”。由于有关部门利益色彩太重,有费可收,则多头管理,争分“蛋糕”;有责无利或责大于利的,则抢扔“山芋”,推诿扯皮。这不仅增加了食品监管的执法成本,更容易造成执法漏洞,严重削弱监管的有效性。
,问题食品”的频发让社会付出了巨大代价。其一,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健康。“问题食品”之所以为社会所高度关注,是因为其加入了带毒物质,食之者众,影响面广,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其二,相关产业遭受严重打击。以“红心鸭蛋”事件为例,为了安全起见,不管鸭蛋正常与否,许多消费者心存疑虑,并拒绝购买。“一颗老鼠屎,毁了一锅汤”,守法者跟着违法者同时受损,整个蛋类行业都深受牵连。其三,也让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虽然“问题食品”事件发生后,各监管部门都会紧急出动、严肃查处,但社会为此付出的高昂代价已难以挽回。市场监管本是政府的重要职责,然而一些部门却屡屡“失守”,使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
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违法奸商敢于屡屡触犯食品安全的“红线”,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惩治乏力,当事人没有得到足够教训,有的可能还逍遥法外、春风得意。因此,必须加大惩罚力度,使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并在制度层面保持对违法者的有力震慑。
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重大的公共政策和社会问题,亟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欲从源头遏制“问题食品”蔓延的态势,首先,必须努力形成一套系统的事前管理和防范机制。应从推行种植养殖标准化、强化技术服务、建设检验检测体系以及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多方面入手,把工作做在平时、做在前面,变被动的“事后救火”为主动的事前防范。把好食品安全的每一道关口,真正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其次,要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有专家建议,我国现行“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体制应逐渐向“品种管理为主、分段管理为辅”的体制转变,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由一个部门一竿子管到底,避免出现互相推诿和监管漏洞,从而扎紧食品安全的“篱笆”。
再次,应抓紧建立完善法律法规。迄今为止,我国尚没有一部专门的食品安全法。质检部门依据的是产品质量法,卫生部门依据的是食品卫生法,而工商部门依据的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抽检和公布的检测结果有时重复,有时甚至结论相反,令消费者和企业无所适从。因此建立健全以食品安全法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体系势在必行。
当然,从根本上说,破解食品安全难题,还应加强“双重治理”。这就是既要法治,也要德治。所谓德治,就是要在全社会尤其是在生产经营群体中形成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使违法者无机可乘,肇事者人人喊打。惟其如此,老百姓的餐桌才能真正安全。
精选必读三:透视我国立法与执法“落差”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加强法制建设,过去法律不完善、无法可依的状况已发生根本性转变,立法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然而,许多法律,诸如义务教育法、社会保障法、食品卫生法、生产安全法、资源保护法等出台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相当普遍。
地方保护主义蔓延,法律权威受到挑战
据了解,改革开放20多年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各项立法已达到200多件,加上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法规,总数已达2000多件,这还不包括由各省级人大、地方政府及中央各部委等其他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
目前存在的法律“虚位”、执行不到位问题,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法律法规本身制定得很好,但由于受到地方保护等干扰,导致执行不下去或者是执行不好;二是确有个别法律法规由于追求立法规模和速度,脱离当前的国情,因而在实际执行中效果大打折扣。
抚顺挖掘机厂几年前资不抵债实施破产,当时欠债10亿元,资产4亿元。如果按比例清偿,最大的债券人是银行,如果依法执行清债,企业将无钱安置职工。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出面干预,坚决没有让法院和债权人把钱划走,最后巨大的债务只能转化为银行的不良资产。
辽宁省公安司法干部管理学院法学院院长张百杰认为,人治是困扰法律正常实施的主要原因,政府行政权力过度膨胀,行政干预司法,使执法环境变得不容乐观。
同一部法律在中国实施有时结果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许多时候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作怪,对于同样一个法律关系,如果案件在广东和辽宁同时起诉,同时宣判,结果却可能截然相反。
消费者王海几年前曾经在国内两地各买一部冒牌手机,之后在两地分别打官司要求索赔,两地却给出了不同的判决,其中一地以王海知假买假判处其败诉,另一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处其胜诉并获双倍赔偿。
大量类似现象的存在,使得法院的公信力降低。
有法不依,不少法律形同虚设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而学校方面在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方面往往把法规置之脑后,安全措施不力,特大校园安全事故不断。
江西都昌县土塘中学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件,致6人死亡,90余人受伤;哈尔滨双城市一辆非法“送子车”发生坠桥翻车事故,造成8名小学生不幸死亡,39人受伤……类似校园安全事故屡屡发生。
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而现实生活中,工厂企业和个体私营业主使用童工现象并非个别,在许多地方随处可以看到一些小饭馆里跑堂端菜的小姑娘,模样看去至多就是十四五岁。
广大城乡“留守儿童”、“流浪少年”的出现,均反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虚位状态。
近几年我国煤矿发生安全事故频繁,并非缺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及有关部门对煤矿的安全生产早有非常详细而健全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大部分发生矿难的地方,这些法律法规都是形同虚设。
2006年5月18日,山西省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透水事故,56名矿工遇难。在这起矿难发生之前,工人在井下作业时就发现了透水迹象,但黑心矿主却置法律和矿工生命于不顾,仍然逼迫不明真相的矿工下井采煤。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左云矿难充分反映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执法不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仍然没有真正落实到县乡和企业,有法不依仍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痼疾。”
按照安全生产法,瞒报事故属于违法行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7年3月18日,山西省晋城市苗匠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矿主隐瞒不报,破坏现场,主要人员逃匿,导致21名矿工遇难。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目前每天事故死亡人数为300人左右,2006年一年发生安全事故61.8万多起,死亡10万人。
山西省阳泉煤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石盛奎指出,一些企业和业主无视法律,非法违法生产是发生矿难等生产事故的重要原因。
安全事故频发,与有些地方政府单纯追求经济发展有关,这种不正确的政绩观,不惜以践踏法律法规、牺牲工人生命作为发展的代价。
民以食为天。食品卫生安全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尽管为了让老百姓吃得放心,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已下了很大力气,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颁布不少,但因监管、执行不力,近年来有关食品安全的事件及案件在全国接连不断,从安徽劣质婴儿奶粉到河北苏丹红鸭蛋、到山东多宝鱼等“问题食品”事件不断发生,民众至今未能摆脱危险食品的威胁。记者走访山西城乡一些居民,不少人都反映他们曾经有购买假冒伪劣食品的经历。
为何食品安全问题难解?关键还是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1995年我国就出台了食品卫生法,但时至今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仍远未建立起来。
据业内人士反映,食品“从田间到餐桌”有条漫长产业链,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一直到存储、运输,环节众多,加上食品安全涉及农业、质监、卫生、工商、药监、检验检疫等众多监管部门,各部门都在管,却都管不到位。
加之制假、造假、售假的违法成本较低,作为食品传播链终端的消费者,维权成本相对偏高,使得法律这根高压线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法律意识缺失造成执法环境恶劣
中国人长期以来依法办事的意识薄弱,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并没有真正确立。因不懂法、不守法、不信仰法、不尊重法所产生的问题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处处存在。
法学界专家指出,我国正在走向法治,正在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在社会的转型期,法制的健全和完备固然十分重要,但最关键的还是执行要到位。如果法律制定很多、很好,但没有执行力,结果可想而知。只有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精选必读四:构建多元化的农技推广体系
最近召开的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提出,我国将力争到2020年,使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3%,使农业科技整体实力进入世界前列。这一科技兴农新目标的提出,既给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鼓舞,同时也为农业科技工作带来了新任务、新挑战。
科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农业大国来说,面对粮食安全的挑战,面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需要,面对农产品市场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所带来的巨大压力,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进步的贡献率,已经成为我们的不二选择。目前,尽管我国的农业科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也已达到48%左右,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相对于美国高达81%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85%的成果转化率,相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广大农民对科技的迫切需要,我国的农业科技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这其中,尤为突出的是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问题。目前,我国每年登记的农业科技成果有3000余项,但转化率仅为40%左右,真正形成规模的不到30%。目前制约我国粮食生产的旱育稀植、平衡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和节水灌溉四大关键农业技术,实际上是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诞生并开始在全国农村推广,但让人遗憾的是,这些关系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技术推广了20多年居然还迟迟没有到位,结果形成了一种农民求之若渴、新技术却始终无法落地的奇怪现象。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不力,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农技推广体系出现了问题。
这些问题,归纳起来有两类。一是体制性的。一些地方在对原有的农技推广体制进行改革时,使得农技推广体系在一些基层地方“线断、网破、人散”,服务功能被削弱,有的甚至已经名存实亡。体制改革目标不清,使得农技推广的主干力量受损,直接造成了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困难。二是结构性的。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走向多元化,农民对农业科技的需求也趋于多元化,由政府主导的单一农技推广方式已经很难适应这一现状。
因此,构建适应农民需求的新型农民农技推广体系已成为科技兴农的当务之急。
首先,要从完善原有的农技推广网络出发,突出农技推广的公益性职能。
即便在许多经济发达国家,也都有自己的农技推广队伍。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农户以分散经营为主、农民科技素质不高的农业大国来说,建设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更是必不可少。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要加大投入,把已经断的“线”接起来,已经破的“网”修补好。当然,这不是简单的接与补,而是要与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联系在一起,改革原有的体制机制,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能够真正深入农业生产一线,为农民提供实实在在服务的高素质农技推广队伍。
此外,在开展公益性的农技推广服务方面,各级政府还应从实际出发,有更多的作为。如实施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通过培育科技示范户,发挥辐射带动效应,为科技成果进村入户开辟性的通道。
其次,要从改革创新出发,建立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新体系。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对于科技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并从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为满足农民的需求,国家可以通过政策扶持等措施,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农技推广服务营造良好的环境,逐步构建一个以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多元化发展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一是要鼓励更多的科研人员直接参与农技推广。近年来,一些地方创造的“科技特派员”和“农业专家大院”等模式,就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鼓励科技人员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形式,与农民群众尤其是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既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也缩短了科研成果转化的路径。对于这些经验,我们应该好好加以总结推广,从而激励一大批科技人员深入基层,为农民提供技术、管理、营销等综合服务。二是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或与其他农业科研单位联合,提高科技含量,并通过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解决农民的技术问题。三是要大力发展和扶持民间农技推广机构。如在农技推广中充分发挥专业协会和种养大户的作用,开展农技推广活动。
总之,就是要通过多种手段,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农技推广组织,建立起科技人员、农民、企业家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技推广队伍,实现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推广形式,建立起一张适应农村实际的农技推广新网络。也只有这样,农民对现代科技的需求才会得到满足,提高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精选必读五:让“软实力”硬起来
今年的6月10日是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它的设立,标志着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如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还有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
文化遗产是历史的吉光片羽,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作为五千年文明不堕的国家,我国拥有的文化遗产种类之繁多、内容之丰富,令世界艳羡。其中所蕴涵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是我们的文化之魂、民族之根,在当今文化影响力已成为一国“软实力”的形势下,保护文化遗产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
审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可以用力度越来越大、挑战越来越严峻加以形容。
作为一个文化遗产大国,我国历来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国力增强和对文化遗产认识的不断深化,这一工作更是得到了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文化遗产保护所面临的形势是极其严峻的:一些承载着悠久历史的传统建筑不断遭到损毁,一些堪称各民族思想、感情美丽结晶的艺术品种、传统工艺在悄无声息地消逝——能不能将祖先留下的这些珍贵礼物完好保存并传予后人,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考验。
检视文化遗产面临的窘境,我们不难发现,造成目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以对文化遗产的冲击程度、波及范围而论,其中最应该引起人们注意的,是在一些地方城乡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如有的地方为了发展房地产业,对城市中有文物价值的建筑甚至城区大肆拆除;有的地方对古镇、古村落进行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式的开发,使得这些地方人满为患,等等。这些急功近利的行为,无不对文化遗产的生存构成了巨大威胁。值此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我们有必要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梳理,找出解决办法,筑牢文化遗产的防线,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更尖锐的“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首先,要从摸清文化遗产家底入手,为保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情况不明,难免被动。近年来,由于没有被及时发现并加以保护,一些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传统建筑、文化遗址损毁严重,一些靠口传身授加以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迅速消亡。因此,通过调查来摸清文化遗产的家底已刻不容缓。
其次,要从加强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入手,为保护工作提供保障。法律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武器,但鉴于目前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在实际工作中还存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我国对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有待增强。
第三,要从增强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入手,为保护工作提供保障。文化遗产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政府责无旁贷。因此,各级政府应该本着对民族、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增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尤其要强调的是,必须切实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乡发展规划。通过纳入城市规划,实现整体性控制,将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贯彻到城市建设的各个层面,防止出现“建设性破坏”;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通过将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的内容纳入其总体规划,防止在村镇建设过程中出现“追风”现象,使存留在广大农村的、丰富的文化遗产得到保护。
第四,要从厘清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入手,让文化遗产造福社会。对于文化遗产当然要以保护为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对其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我们应该认识到,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绝非仅有旅游一途。实际上,文化遗产的真正价值,在于其所蕴涵的丰富的文化因子,如果我们能从中获得灵感,创作出体现民族独特风格和优秀价值观的文化产品,打造出强大的文化产业,那么文化遗产的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
第五,要从宣传教育入手,调动全社会参与保护的积极性。文化遗产是大众的,最终也必须依靠大众来保护。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以往老百姓接触文化遗产的机会并不是很多。我们应该以“文化遗产日”为契机和开端,通过加大博物馆等场所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力度,以及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让公众尤其是年轻人了解并喜爱传统文化,培养文化自尊和自信,同时也调动他们参与保护的积极性。
走近文化遗产,热爱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让我们行动起来,守住文化之根、民族之魂!
精选必读六:对治污不作为的“首长”要问责
每一次区域性重大污染事件都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从淮河百亿治污资金“打水漂”到滇池污染久治不愈,直至最近引人注目的太湖“蓝藻事件”,区域污染治理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人人喊重视,各个推责任,结果却是轻描淡写、不了了之。环境污染依旧,百姓叫苦不迭。
几乎与此同时,湖南洞庭湖刮起的一场“环保风暴”,让人们看到了区域污染治理的另一种可能。始自2006年底的这场针对洞庭湖造纸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在半年之内成功关停了234家不能达标排放的小造纸企业,洞庭湖水质随之明显改善。
洞庭湖的“起死回生”,让我们看到区域性污染治理的希望。洞庭湖与太湖在许多方面有相似之处:同样是人口稠密的“鱼米之乡”,历史上饱受污染肆虐之苦;同样跨几个行政区域,存在“多龙治水”、互相扯皮等体制弊端。但不同的治污结果却发人深思。
环洞庭湖的234家造纸企业之所以能顺利关停,举措之一就在于实行了严格的“首长问责制”。洞庭湖造纸企业关停伊始,湖南省政府就与沿湖三个地级市市长签订责任状,将行政一把手列为治污行动的第一责任人。
时下,许多污染事件的发生,恰恰在于地方政府盲目追求经济的“增长”。在不少一把手眼中,发展经济才是政府的头等大事,GDP才是“硬指标”;至于污染治理,“那是环保部门管的”。可以想见,离开了一把手的重视,治理污染攥不成拳头,形不成合力。出现明里支持,暗里抵触,对污染企业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变相鼓励的情况也就见怪不怪了。洞庭湖历史上对造纸企业的两次关停就是如此,结果就是“关一次反弹一次,污染愈演愈烈”。
当各级行政首长们真正面对“问责”压力时,情况却完全不同了。洞庭湖区一家造纸厂顶风开工生产偷排污水,省市纪检监察部门迅速介入,以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处分了包括县长在内的6名领导干部。这次“问责”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此后关停工作进展十分顺利。
事实上,与经济发展、税收增长一样,污染整治也是政府的责任。只有从根本上改变一把手们不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污染治理才能见到实效。从这个意义上说,治理区域污染,“首长问责”无疑是对症下药的一个良方。
精选必读七:太湖水危机过后的反思
2007年5月底,太湖蓝藻大规模暴发造成无锡上百万人用水危机,直接威胁周边数千万人的饮水安全。经过各方共同努力,目前这场水危机已得到缓解。面对再次敲响的太湖生态环境警钟,人们在反思:太湖治理路在何方?
从1996年开始,太湖就是国家重点治理湖泊,迄今耗费资金上百亿元,政府组织的治理规划与行动也不少,如1998年底就有“聚焦太湖零点达标行动”,宣布太湖全流域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然而,事实却是太湖污染日益严重。
太湖水危机的发生,无疑让地方政府相当尴尬。最初,有关方面称无锡饮用自来水发臭,是“生态自然灾害”,极力回避“污染”一词。直到6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在新闻发布会上点出太湖蓝藻暴发“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之后,地方政府的态度才发生明显转变。
有中央媒体披露,就在无锡水危机期间,太湖流域的一些企业依然肆无忌惮地向太湖排放工业废水。
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否监管不力?是否存在严重失职?答案应该是清楚的。
无锡市辖下的宜兴市5名政府官员,因在对相关企业违法排污上“工作不到位”或“监管失责”,最近分别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撤职等处分。
太湖周边某乡镇的党委书记私下告诉记者,造纸、炼钢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在他这里照样可以上马,即使无法做到达标排放,但为了发展经济只好这么干。他说,太湖边并不是每个乡镇都很发达,你这个乡镇不同意引进,别的乡镇照样引进,你不引进经济总量就上不去,你的政绩何来?
在中央高度关注和江苏省委的强力推动下,一场治理太湖污染的战役已经打响。据悉,有关方面明确宣布:2008年6月底前,太湖流域所有城镇都必须建设符合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做到不直接向太湖或流域内的河流排污水;在今年年底之前,凡是不能达标排放的化工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顿;在2008年6月底前,达不到新排放标准的企业将一律坚决关闭。
无锡市目前已推出一系列治污新举措:对占全市水污染排放量75%的22家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在线自动化监控;严格控制化工、印染、冶金等污染企业的项目审批;还确定了治理太湖、保护水源的“6699”行动(6大应急对策、6大工作机制、9大清源工程、9大治污措施);计划到2010年,无锡市区、县级市(区)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85%、75%以上……
痛定思痛,亡羊补牢,地方政府的一系列动作,为太湖治污带来新的希望。
太湖水危机,表现是湖水水质被破坏,根子实际在岸上。说明白点,太湖周边的众多污染企业是“祸源”。
改革开放以来,招商引资一度成为各地政府提高GDP的法宝,为了吸引投资,在环保方面也放宽限制,经济增长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无锡市水危机事件不过是一个集中反映。
资料显示,从上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到上世纪90年代外资的大举进入,这些年来,数以千计的污染企业在太湖沿岸聚集。尽管太湖治理一直没有停歇,但治理的速度终究赶不上污染的速度。这次无锡市水危机,正是长期遭受污染的太湖对人类的一次报复。
一些企业安装的环保设施多数是摆设,平时开工不足30%,被戏称为用来应付检查的“开关设备”。这些企业已摸透了执法者的“习惯”——出了问题,无非是罚点钱,企业接着开张经营。有关部门也为了所谓的效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企业“排污”。
有专家尖锐指出,在这些违反环境法规的企业中,既有规模不大但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也有知名企业,它们普遍没有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对这些没有社会责任感、只顾追逐企业自身利益、严重破化环境导致威胁人民生命安全的企业,一定不能姑息迁就。
因此,应该加大对那些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的监管力度,监管不能仅停留在排污收费上,要加大关停力度。不能为了一时的发展,损害后世子孙的利益。加大环保执法权限和执法力度,已刻不容缓!
同时,国家应加大实用技术研发力度和调整环保产业政策。
无锡太湖边建有江苏省第一个环保工业园,太湖周边聚集众多从事水环保技术开发的企业,但是环保产业这些年来并没有做大,太湖污染也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业内人士认为,究其原因,是没有形成一个可以让环保企业做大的机制。
近年来,当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倡导发展环保产业时,大量逐利的社会资本纷纷进入这一领域。但三五年后,发觉搞环保没有达到预期的赢利水平,这些社会资本又纷纷退出。
扶持环保产业首先要明确政府在环保产业中应该发挥的作用,以政府投入为基础,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让环保企业有能力开发新技术,有一定的赢利水平,这样才有可能形成环保产业良性循环,也才能真正开发出适应我国国情的环保核心技术。
精选必读八:惠农政策何时不再“打折扣”
2004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的一系列直接、有力的惠农政策,其力度之大,农民受惠之多,为多年来少有。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以上,成为近几年增长最快的一年。
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随着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普遍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吞噬”了种粮直接补贴、取消农业税等国家优惠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影响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如何不让惠农政策打“折扣”,把“真金白银”交给农民,是新的一年中广大农民的真情期待。
农资涨价“掏走”免税实惠
经历了近7年的市场低迷,粮价自2003年10月起恢复性上涨。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但随之而来的农资价格飞涨,又给农民心中蒙上了一层阴影。
由于农用生产物资价格上涨,青海省海东地区许多农民无力足额购买化肥,在春耕中只得“偷工减料”,而一些地方的农村信用社,不仅不按规定发放支农贷款,解决农民的燃眉之急。还变更贷款名目来套取高额利息,增加农民负担;2004年入春以来,四川德阳、绵阳、宜宾等地的尿素批发价上涨18.1%,农业大县三台县的种子价格上涨10%至15%。
据对全国110个粮棉主产县(市)的检测,2004年11月份,国产尿素(含氮46%)平均零售比10月份上升1.68%,比上年同期上升23.81%;碳酸氢铵价格比10月份上升3.85%,比上年同期上升28.57%。化肥市场出现淡季不淡的情况。
业内人士分析,按照当前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平均上涨幅度粗略计算,农资涨价至少使全国农民增加生产性物质投入390多亿元,粮食平均亩物质费用投入比2003年增加20多元,从某种程度上说,抵消了减少农业税和粮食直补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好处。
多重因素影响农资价格涨落
我国是世界上化肥使用的大国,农民每年在化肥上的投入占农业生产资料投入的一半以上。然而,目前化肥资源的区域布局非常不平衡,流通渠道分散,有的则依赖进口。
仅以尿素为例。每年尿素消费量达6万吨的湖南省衡阳市,在去年4月份前库存尿素不过5000吨左右,比上年同期减少七成多。多种因素夹击使湖南化肥供应极不正常,市场价格不断扬升。基本依赖进口的钾肥,半年多涨幅超过40%。
一家生产碳氨为主的小化肥厂负责人说,虽然国家发改委在2004年4月19日已经下达了降低农资出厂、零售价的通知,要求比照4月20日的价格不准再降价。但此前全国各地的化肥价格都已经涨得很高了。这家企业的碳氨仅隔一年就几乎涨了100元。
尽管化肥等农资价格呈现货紧价高的“牛市”,但大部分化肥生产企业的老板们却并未笑起来,甚至有一肚子“苦水”要倒。在调查中发现,如下因素也“自然”地挤进了农资生产成本。
——煤炭大幅涨价。由于产煤区加大了对煤窑的关停管理,煤源吃紧,生产成本大幅升高,仅用煤一项,每吨化肥的原料成本就增加了50元左右。
——运力紧张、运费大幅攀升。国家对化肥实行优惠运价,2003年吨煤运费为50元,但2004年还是涨到80元—90元/吨。铁路部门希望多运高价货物,一些化肥企业即使是自己装车,有的也要被收取2.5元/吨的装车费,甚至加收百元以上不等的“服务费”,流通环节的加价抬升了农资价格。
——拉闸限电和企业用电轮休,也大大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一位化肥企业老总对记者说:“每停一次电就要重新点燃一次锅炉,而每启动一次,就要数千元的启动成本,这个费用哪里来?不也得加到化肥上?加到用肥农民头上?”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物资局有关人士分析,化肥价格上涨原因主要有三点: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大幅高涨带来的需求推动;国际市场尿素价格大幅上涨,尿素出口和国内需求抢夺有限的资源;铁路运输滞后,化肥运输周期由原来的十几天拉长到一两个月,有时甚至更长。
,化肥流通体制的效率高低、管理优劣将直接影响到终端化肥市场价格,并关系到农民增收和农业增产的大问题。流通体制的各自为战,带来的影响就是经营分散,假冒伪劣化肥坑农害农,再就是行业服务水平偏低,作为终端用户的农民得不到应有的服务保证。”一位熟悉化肥流通市场的业内人士如是说。
高含金量还要有高落实率
为做好2005年春耕化肥供应和价格监管工作,国家发改委前不久会同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五部门下发通知:对化肥铁路运输实行优惠运价;对尿素产品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50%的政策;各地将做好化肥生产用原材料、燃料的供应以及2005年春耕用肥的运输调度。
五部门还要求,对化肥批发零售价格,仍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等形式管理。各地将开展化肥等农资价格市场巡查,对价格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2005年春耕期间将集中对农资生产企业、经营销售企业和个人,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不执行规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的,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农资市场能否货畅其流?农民怎样才能买到货真价实的农资产品?一些业内人士、专家呼吁,要加紧完善农资管理,培育和建立现代化的农资流通体系。1500亿元的农资流通市场不能任由分散、混乱的格局继续下去。有关部门应当加紧完善农资市场物流体系,缩小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理顺农资的流通渠道,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抓紧建立健全农资销售网络,同时派技术人员为农民提供农业服务。
惠农政策“含金量”再高,也不是直接落实到农民的头上。在现有的体制下,“含金量”高有时也会强化部门利益,要防止部门攫取农民利益。要加强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流通、零售各环节的全面检查,查处利用运力紧张之机乱加价、乱收费问题;维护正常的粮食价格秩序,也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农民收入,事关农村的繁荣稳定,事关国民经济全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把政策规定的应该给农民的一分一厘都放给农民,做好“加法”;把应向农民减收的一分一厘如数地放在农民口袋里,做好“减法”,以农民收入的增加,撬动农村市场,进而拉动国民经济发展,中国农村的发展就会迈入新天地。
精选必读九: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这是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具体要求。
一、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是有机的统一
什么是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所谓科学发展观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做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所谓政绩观就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政绩是从政之绩、施政之绩。具体地说,就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中,运用自己的德才条件,通过正当途径,为民造福、为民办实事,所取得的实实在在的并能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工作成绩。领导干部的政绩内容,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发展阶段所包含内容也不尽相同。当前主要有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岗位职责规定的职能业务内容等。正确政绩观就是一种为人民执好政、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价值取向。
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科学发展观能引导着正确政绩观,正确政绩观又能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换句话说,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观;不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也就不可能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其二者相互统一、相互促进。因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首先是统一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基础之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我们要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政绩,最根本的是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于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统一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领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只有把推动发展和创造政绩与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这样的发展才是科学的发展,这样的政绩才是正确的政绩。其次,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是统一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本质之中。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一贯思想。我们所盼的发展、所说的政绩,归根到底就是为了实践党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邓小平曾经说过,共产党员的含义和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准绳。并要求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如果违背客观规律和群众的意愿去追求所谓的发展和政绩,这样的发展越快、政绩越多,给群众的伤害就会越大。因此,现阶段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首先就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二、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缺乏的主要表现及其原因
当前,全党同志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党中央和胡锦涛同志的要求,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政廉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主流是好的,应当充分肯定。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如何看待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方面出现了严重偏差。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是片面追求GDP指标。GDP作为一项经济指标,既是评价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也是我们把握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关节点。以全新的视角看待GDP,以科学的态度把握GDP,对于我们确立政绩考核新坐标,构筑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重要意义。一些地方简单地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理解为以GDP为中心,错误地把“发展是硬道理”理解为“GDP增长是硬道理”。问题的要害是片面理解发展的本质,以机械的数据增长取代了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要义,把人们的认识局限于低层次“量”的增长而非“质”的提高或质与量的协调发展,把实践导向以数字评高低、以速度论英雄的政绩观。其最后的结果是,人们都把目光盯住GDP数字的增长,而疏忽真正意义的“发展”,并给科学发展留下隐患。
二是不计发展和政绩的成本。一个地方的发展,一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都是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看一个地方是否发展了,看一个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的政绩如何,不同角度、不同主体对同样的结果会有不一致的评价或看法。这也不奇怪。不管是从哪个角度去评价衡量,都会有个基本的尺度,那就是看某项发展和政绩的付出值不值得。一般来说,凭发展的实效和政绩用干部,本应无可非议。但是,这个原则在一些地方已被贯彻得走了样,出现了偏差,甚至是严重的偏差。突出表现在对干部的考核中,发展和政绩成本意识严重缺失。考核干部的政绩只看施政成效,不计施政成本。只看GDP增加了多少,引资招商多少,搞了多少活动,架了多少桥,修了多少路,盖了多少楼等等,至于成本却很少过问,甚至从来不问。这样一来,有许多领导主观想为老百姓办好事,但由于耗费太多、成本太高,好事没办好,好事没办实,反而影响了群众的长远利益,加重了群众的负担,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这叫好心办了坏事。
三是不讲发展和政绩的道德。作为一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推动本地发展、创造政绩的过程中,必须具备政德。政德是领导力中的基础要素,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做人无德不足以立身,从政无德不足以建功”。正确的政绩观就是政德。现在有的地方存在着重政绩轻政德的偏向。比如有的搞“做秀”政绩,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搞“蛮干”政绩,决策好大喜功,搞长官意志,盲目拍板搞建设,不顾民力,乱铺摊子,乱上项目,甚至相互攀比建“标志性建筑”,你建全国“最高”,我就建亚洲“最大”。有的搞“急功”政绩,不惜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浪费资源,杀鸡取卵,涸泽而渔;更甚的是不顾地区财力,大规模借贷,或向群众强行集资,乱摊派,热衷于上大项目和超大项目,使得“一届政绩,几届包袱。”这些都属于政德缺失的现象。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一是缺乏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对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长期性认识不清,对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和怎样创造政绩认识不足。二是受长期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搞政绩工程,大都从个人利益出发,最终不是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是满足个人的私欲心。三是干部政绩考核工作和干部选拔体制上的不完善,容易诱发干部在对待政绩上产生不正常心理和做法,直接或间接地带来不好的导向。
三、加快构建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绩考核机制
针对目前干部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使考核结果能够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这些年来,尽管在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地探索,这为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这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进一步确认和完善政绩考核的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
第一,要进一步明确政绩考核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改革、发展与稳定相统一的原则。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二是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和谐一起抓的原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就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大力促进物质文明发展,也大力促进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还要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使“四位一体”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协调。三是坚持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发展的相协调的原则。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发展,始终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各项社会事业,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及时调节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的公正公平。四是坚持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同步的原则。要把保持经济快速增长与合理保护环境、科学利用资源结合起来,把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良好循环的基础之上,努力实现经济协调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生态良性循环的协调统一,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第二,要进一步完善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要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情况,同时要把经济指标放在整个指标体系的重要位置,但不能片面地用经济指标考核干部政绩,而要全面地、突出重点地考核干部政绩。当务之急是先从坚决纠正不科学的考核体系入手,使正确政绩观建立在科学发展观之上。在指标设置上,要既重视反映经济增长的指标,又重视反映社会发展的指标。但决不能从过分追求GDP增长到不要GDP增长,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在现阶段,我们还要注重GDP的增长,需要GDP的增长,物质财富的增长,始终是发展最核心、最基本的内容,没有物质的快速增长,其他各方面协调发展的社会目标就很难实现。所以,追求GDP增长是必然的。因此,我们不仅要注重GDP的增长,还要坚持使用GDP指标。它反映经济活动总规模,是重要的综合经济指标。可是,又不能仅看GDP,还要抓紧构建以社会指标为主的客观评价体系。为此,国家统计局已决定把GDP改革提到重要位置。中科院还推出了原材料、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强度以及环境污染排放强度、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等“五大新政考核指标”。在评价标准上,既要看数字,又不能只看数字,坚决防止“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对数字必须辩证地看待,数字首先必须是没有“水分”的,其次数字也不能代表一切,很多工作并不都能用数字量化的。即使看数字,也要看到政绩成本。创造政绩是需要付出成本的,没有投入只有收益的政绩是不存在的。我们可以从政绩投入、政绩收益以及从投入和收益的比例关系中分析评估政绩活动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如果政绩成本和政绩收益实现了大致平衡,或政绩成本小于政绩收益,或虽然政绩成本大于政绩收益,但不对环境、生态、资源等产生破坏和掠夺,符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这种政绩是可取的;如果政绩成本大于政绩收益,获取政绩时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这种政绩是不可取的。评估政绩成本,有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的政绩效果和执政能力,也有助于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在全国应尽快制定统一的干部政绩考核标准。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政绩考核的方法。总的讲,应当走群众路线,进一步发扬民主,扩大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政绩的知情权、监督权、评价权。人民群众是领导干部政绩的最好检验者和最高裁决者。目前最重要的是将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政绩的评价和认定制度化。而具体承担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部门,应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程序,扩大考核范围,真正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要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和经常性考核相结合,党组织的考核和群众的评价相结合,做到既听取上级领导的意见,又要听取一般干部群众的意见。考核评价干部的政绩,要重在群众认可。同时进一步落实广大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定地依靠群众来选人用人。在全面推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制度的基础上,把人民群众作为政绩评价的主体,组织社会各方面参与对干部政绩的评价,使真正的政绩得到褒扬,使虚假的政绩无藏身之地。
精选必读十:异化的政绩思维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的云南省林业公安局原局长马胜对“政绩”的打造自有一套“理论”。据《检察日报》报道,几年前,丽江地区发生大规模偷剥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树皮案件。当时,云南省林业厅厅长作了查办批示,可作为省林业公安局局长的马胜却置之不理,并私下说,如果过早介入案件,造成的损失不大,不会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结果这种逻辑导致偷剥红豆杉树皮的行为愈演愈烈。看到红豆杉资源遭到了毁灭性破坏,马胜才“不失时机”地开始查办,收拾残局,其“能力”自然得到了有关领导的器重。
马胜可谓刁钻得很,他心里明白,“过早介入案件,造成的损失不大,不会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只有等到事情闹大后再介入,方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他如此想,如此做,且如此收获了“成功”。如果说,这也是一种“政绩”的话,那么,这种“政绩”便是扭曲的,而打造这种“政绩”的“思维”是异化的。
办案的目的就是为了及时制止事态的激化、扩散,是为了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假若办案人只为自己的“政绩”考虑,那么这样的办案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执法人员面对械斗,不及时劝阻、制止,而非等打死人才将凶犯抓住,这将是怎样的一种惨境啊!
异化的“政绩思维”,固然与一些人受狭隘价值观的驱使密不可分,但部分上级领导的好大喜功,也助长了异化“政绩思维”的苗头,以致一些人趋之若骛。马胜不就是其中的受益者吗?
制止以至屏除异化的“政绩思维”,一方面要教育广大执法人员必须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并将这一宗旨,并将这一宗旨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另一方面则依靠制度,通过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令执法办案人员不敢、不能、不屑抱守异化的“政绩思维”。
精选必读十一:由“黑砖窑事件”引起的沉思
媒体所报道的发生在山西黑砖窑里的一切,只能用惨绝人寰来形容,这些只有十几岁的孩子,过着生不如死、命比畜贱的非人日子。
他们饱尝拳打脚踢、时遭棍棒“伺候”,被强迫去背烫热的砖头,被折磨得奄奄一息……这一切引起笔者的深入思考。
公众愤怒的矛头直指当地的执法部门。他们不仅严重失职渎职,纵容人贩子与黑窑主的罪恶勾当,而且执法犯法,涉嫌参与倒卖童工。在400多位绝望至极的父亲在网上联名发出求救信——《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400位父亲泣血呼救》之后,在百位丢失孩子的父母自发组队,遍访山西运城、晋城、临汾等地的数百家窑厂万里寻子之时,他们从当地官员那里得到的不是帮助,而是置之不理和百般阻挠,甚至刁难家长们带走已经解救出来的孩子,冷漠地告诉他们“应该回河南报案”。
解救那些可怜的孩子,偿还他们应得的赔偿,惩治那些黑了心的窑老板,追究他们应负的责任,这些当时眼下最重要的工作。但仅仅如此是不够的。
毋庸讳言,山西黑砖窑案注定会成为中国法制史上耻辱。知耻而后勇。这一残忍至极的血泪事件,能给中国法治进步带来什么?
所有的民工故事都可以证明一点,劳动法对弱者的保护无比脆弱。如果说民工跳楼讨薪终究以“秀”为多,如果说女工被热死终究以“个案”为多,那么当劳动法所保护的对象被买卖,而且在一些地方成为一种“现象”,那么我们就应该考虑劳动法的保护力度是否太弱,对执行劳动法的部门责任是否规定的太少太轻?当一部法律落实中被大打折扣,那么这部法律本身就必然值得反思。
山西黑砖窑案还给我们揭露了一个可怕的执法现象:本地执法部门只保护本地人利益。比如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当地警察,在面对长途赶来的孩子父母时,表现得无比冷漠,甚至奉劝他们“应该回河南报案”,似乎“有事找警察”也实行的是“户籍制”——户籍在哪里就应该找哪里的警察。
山西黑砖窑案暴露的现象令人心痛,让人震惊,希望有关部门以此为契机,严加整治,举一反三,进而推动法治社会的前行。
精选必读十二:政府在诚信社会建构中的责任
,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建立全面的诚信关系。与“诚信”观念紧密相关的是“契约”、“承诺”等概念。诚信是对自己所做承诺的坚守,而承诺总是相互的,是一种人际间的契约关系。同时,承诺和守信还关系到人类对于相对稳定性(但不是无差异的一体化和同一性)的需求。阿伦特认为,承诺是人类安排未来的一种独特方式。人之所以需要承诺,是因为人的行动结果具有不可预测性。做出并坚守承诺,目的是为了在人力可能的限度内减少这种不可预测性,使未来尽可能变得更可预见、可信赖。
正因为这样,人应该守信,应该坚持承诺、实现承诺,但承诺和守信也是有条件的或受限制的。首先,未来的不可预测性不可能彻底消除,也就是说,不可预测的事情总可能发生,所以,只有在没有发生不可预见之突变事件的情况下,才能要求人遵守原先的承诺。比如一对夫妻结婚时相互允诺要白头偕老,这是以两人均能免于灾难、保证生命安全为前提的(尽管可能未曾言明)。如果一方因为某种不可测的灾难而英年早逝,那就不能要求另一方还坚守原先“白头到老”的承诺。这就是阿伦特说的“一般情势的变更”,即订立契约的原初条件发生了不可预料的变化。
其次,也是更加重要的,是承诺和守信的前提是承诺所固有的相互性没有遭到破坏。也就是说,遵守承诺是双方的事情,只有当对方履行诺言的时候,我们才履行诺言,不能要求契约双方单方面履行诺言。在承诺固有的相互性被破坏的情况下,诚信不可能建立。
这里值得特别加以强调的,是政府以及国家其他权力机构(比如警察机关、法律机构等)的诚信和守约的重要性。现代社会的契约既包括社会内部各公民之间的契约,也包括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契约。依据现代主权在民、人民主权的基本理念,人民把权力交托给政府并承诺作一个守法的公民是有条件的,这就是政府和国家其他权力机构必须履行对于人民的承诺。如果政府各级部门和国家权力机构不遵守承诺,那就必然失去公民对于政府以及国家权力机构的信任,此后又会进一步导致公民自己也不遵守自己对于政府及国家的承诺(比如遵纪守法)。如果大规模出现政府官员贪污腐败、失信于民的现象,而且人民对此无可奈何,那么,这样的政府就会陷入严重的信任危机,同时出现公民“学习”“模仿”政府、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现象。阿伦特在谈到破坏承诺的诸多因素时,特别指出了“政府行政部门日益增长的对权力的急切渴求”,这对于中国目前的诚信建设尤其具有警示意义。
同时,国家执法部门和政府机构也是维持公民之间相互诚信的权威机构。承诺、诚信、签订契约的必要性来自于人的多元性和差异性(或者用阿伦特喜欢的属性,“复数性”,plurality),也就是说,一个社会中的个人、群体、阶级和社团,在其生活理想、生活方式、阶级立场、经济利益以及文化趣味等等方面必然是不同的,甚至是严重对立的,这才有了立约并守约的必要性。多元性、差异性是承诺和守信的前提条件。正如阿伦特说的,如果一个社会的成员宁愿完全消融于一个大一统的统一体之中,那么,所有关于公民对于法律的道德关系的讨论,都仅仅变成了无意义的辞藻。契约的订立、法律的制定,目的就是要让每个人有合法追求自己各种利益的权利,有保持自己的独特性的权利。但是同时,正因为这种差异性乃至对抗性的存在,我们不能肯定人们一旦制定了契约就一定能够守约。破坏承诺的违约者总是存在的。问题在于必须有效而及时地制止这种不诚信行为,建设一种有效保证诚信的制度环境,让破坏承诺者不仅得不到好处,反而要付出极大的代价。一个社会大面积流行的欺骗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制度不完善,欺骗者不但没有或很少得到应有惩处,常常还能从中获利,结果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导致全社会的相互不信任,大家都怀疑对方的承诺,自己也不打算坚守自己的承诺,最后是全社会的诚信丧失。
维持公民之间的相互承诺状态,是一个好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精选必读十三:买“贵”的背后
在总价值4000余万元的政府采购中,卫生部和国家发改委最终选中了定价最高的厂家。为此,采购流标公司向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提出了书面质疑,但没有得到答复。北京现代沃尔以“财政部的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将财政部告上了法庭,一审胜诉。法庭要求财政部就政府采购只买“贵”的问题必须给予答复。
据报道,2003年,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采购仪器设备,但两次中标者是同一公司,而该公司的报价是多有供应商中最高的。同样功能、同等质量的仪器,现代沃尔报价5.68万元,而中标公司报价8万元,两次竞标568台仪器,差价高达1300多万元。
同样的仪器设备价格差高达1300多万元,而相关政府部门为何只买“贵”的?其中是否隐藏着一些“秘密”?
有“阳光采购”之誉的政府采购,曾被称为采购领域遏止腐败的“灵丹妙药”。可如今在一些地方,这“灵丹妙药”有点变味、异化,“阳光”少了,暗箱操作多了,尤其是政府采购只买贵的,不买贱的;只买进口货,不买国产货;只买名牌,不买非名牌,广受质疑或诟病,可见政府采购已凸显诸多“软肋”。
,软肋”之一,被少数利益集团“绑架”。有的地方政府采购形成了固定的供应商,公开招标只是做做样子,报价竞争形同虚设,“阳光采购”成了美丽的“外衣”,少数政府采购人员甚至与供应商沆瀣一气,其中是否隐匿着权钱交易、商业贿赂,很值得怀疑。
,软肋”之二,只认名牌、进口货。不久前某省公布2007年政府采购清单,进入采购目录的几百种商品,大到电子电器,小到办公用品,全是清一色的价格昂贵的进口或国产名牌,其中进口货占80%以上。笔者认识一个老板,他说政府买东西最爽快,花钱眼睛不眨一下。何故?因为政府采购费用全部列入财政报销,花再多的钱无需自己掏腰包,何不买贵的、好的?
我国每年政府采购数额巨大,现代沃尔将财政部“告倒”具有破冰意义,极有可能撼动现有的政府采购模式和资金管理机制,连财政部都大呼震惊,认为这一判决会影响到政府每年数以千亿元的采购工作。
现实中存在的奢侈采购是源于政府手中有钱,资金管理过于宽松,这就需要通过法律和制度设计紧一紧政府的“钱袋子”,严格控制资金,培养政府节俭精神,鼓励多采购价廉物美的国产商品。
精选必读十四:莫让悲剧一再重演
农家子弟考上大学,本来应该是一件令亲朋好友皆大欢喜的事情。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却频频发生这样的悲剧:儿女考上大学,贫困父母因发愁无力供儿女读书而自寻短见……近日连续发生在山西的两位闻“喜讯”自尽的考生家长,均是靠土里刨食的农民,高额学费对他们而言,简直如泰山压顶。这类因贫致“悲”的惨剧,看了着实令人揪心。
问题首先来自教育高收费。多年来扶摇直上的教育收费一直是压在普通百姓头顶上的一座大山。为什么我国会有那么多贫困高考生因教致贫?为什么会有不少贫困生因交不起学费而放弃上大学?按照山西一自杀农民的家庭收入计算,他们一家要用七八年的全部收入,才能供儿子上一年大学,32年的收入才能供出一个大学生。这样沉重的负担,又有多少农民能承受得起?我国有7.8亿农民,如果相当部分的农民都因教致贫或无力承受子女教育费用之重时,我们的教育收费制度是否该深刻反思并彻底改革?
问题的另一面来自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尽管国家对于贫困学生有着一系列明确的扶助及优惠政策,但这些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的有多少?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在多少地方和学校被打了折扣?为什么在全国应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1714所普通高校中,还有248所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尚未启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虽已实施多年,何以至今还有178万贫困大学生未能取得助学贷款?此外,那些生活在偏僻、贫困地区的困难群体,他们的知情权、被保障权落实了多少?如果事先知道国家对贫困学生有诸多保障、扶助政策,而这些政策又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那些贫困的考生家长是否还会走上不归路?
悲剧一再地发生,它提醒着、警示着社会:决不能让这样的悲剧一再重演。
而悲剧之所以一再重演,不是由于我们缺乏相关的助学政策,而是现有的政策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落实,惠及不到那些急切渴望得到扶助的贫困学生头上。因此,当务之急,就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在助学政策的推行和落实上狠下工夫,以确保教育部开辟的助学“绿色通道“一路畅通。
精选必读十五:转变观念是节能减排的第一步
人们通常认为,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的主体是工农业生产。事实上,随着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不断增长,空调、电脑、汽车数量急剧增加,生活消费总量迅速上升。实践证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仅有政府的推动引导,企业的落实是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城乡百姓的支持和参与。
稍稍留意我们的周围就会发现,各种浪费现象比比皆是,而这,正意味着节能减排潜力巨大。在一些地方,经常可以看到“长流水、长明灯”;一些人习惯夏天把空调开得很低,却又盖着被子保暖……许多人认为,我有钱怎么消费怎么享受是我的自由,节约反被一些人看成“抠门”。
其实,健康的生活方式实践起来并不难。比如,坚持每月手洗衣服一次以代替机洗,提倡用消毒的公筷代替一次性木筷,用布袋代替塑料袋,用手帕代替纸巾,多考虑购买节能电器和环保产品……
培养公众健康的生活方式首先要了解国情。我国人均水资源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3,多数城市缺水;人均森林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5;消耗的石油一半需要进口……这样一个人口众多、人均资源贫乏的国家,再不从我做起、厉行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我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就难以持续获得足够多的资源,环境也无法支撑。
培养公众健康的生活方式需要普及“绿色”常识。节能洗衣机比普通洗衣机节电50%、节水60%,每台节能洗衣机每年可节能约3.7千克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9.4千克;同样亮度下,半导体灯耗电量仅为白炽灯的1/10,寿命却是白炽灯的100倍。
培养公众健康的生活方式有赖于大张旗鼓和深入持久的宣传。要让更多的人明白:能源、资源的浪费不仅意味着财富的白白流失,也污染了我们的空气、河流和土地,威胁着我们的健康和安全。
精选必读十六:节能减排任重道远
2007年7月12日,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公布了2006年全国及各地区单位GDP能耗的情况,从全年能源消费情况看,我国单位GDP能耗三年来首次由升转降。
但是,全国除北京以外,其他地区都没有完成2006年单位GDP能耗减低率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全国单位能耗需要比2005年下降20%。可以说,我国当前节能减排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4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时,连续用了六个“不”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
这六个“不”,深刻地概括了当前一些地方在执行节能减排任务时存在的顽症。正是由于以上原因,节能减排工作在许多地方仍停留于“小打小闹”,远没有达到国家和人民所期望的“伤筋动骨”的地步。在采访调研中,会诊了当前节能减排行动中具有典型性的五种“怪象”。
怪象一:纸上谈兵,“只见口动不见脚动”
去年节能减排指标下达后,一些地方相应的考核评价体系没有同步出台,有的抱着“边干边看”的心态,节能减排推进乏力。
尽管“黑色数据”表明资源环境达到难以承受的底线,然而,记者随“中华环保世纪行”赴基层调研发现,这些存在问题的地区官员,说起节能减排头头是道,但多停留在“传达、通知”的层面。记者询问上半年节能减排的效果,他们的表述要么是“截至2006年底”,要么是“近几年来”,要么是“未来3年准备……”,全是模糊概念。至于今年上半年到底关停了多少小电厂或小造纸厂,不是没有数字,就是王顾左右而言他。
专家点评: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毛如柏说,节能减排的执行力如何,事关国计民生大局,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但现在一些官员总强调贯彻执行需要一个过程,一些投入还不能确保到位,一些地方和企业认识不统一,一些违规的优惠政策一时难以清理等。节能减排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不能再搞“吹风”,走形式主义。
怪象二:大搞“拖延术”,“限改令”成“护身符”
为了增加税收,一些地方对于必须关停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能拖一天就拖一天,早晚要关的就尽量晚关;限期可长可短,就尽量拉长。上“黑名单”的企业有了“大限”,反而在加足马力生产。
长江荆州段多家造纸企业长期违法等生产废水直排长江,严重威胁下游用水安全。今年3月,湖北荆州市启动了“造纸行业专项治理”,要求这些企业限期内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然而,调查发现,面对“限改令”,起码这一两年企业生产排污没人干扰,最后怎么样,走一步看一步。
专家点评:“中华环保世纪行”执委会主任何嘉平说,一些企业为何敢顶风排污?这是因为环保部门对他们的处罚多是“限期治理”,而非立即关停。就“限期”而言,显然有了弹性空间。除了一小部分经过技术改造的企业可以实现排放达标,多数企业由于设计及投入上的原因,根本不可能按期实现达标排放。
怪象三:土政策导致环保“死角”,遇到石头绕道走
有的地方政府碍于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级别高、效益好、背景深、不敢去啃“硬骨头”,采取遇到石头绕路走甚至纵容的策略,有的甚至出台干扰和限制环保执行的“土政策”,成为环保执法的一个“死角”。
国家环保专项行动督查组前不久在安徽省合肥、蚌埠、阜阳、淮南、亳州5市进行检查时,就发现了23家企业超标排污,其中包括合肥海尔、合肥日立、安徽丰原等一批知名企业。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开发区,共有324个建设项目,但开发区管委会却只能提供15个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验收材料,企业废水通过城市污水管网直排渭河。
专家点评:何嘉平说,一段时期以来,各地引资“让利竞赛”使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外资项目得以进入工业园区,“饥不择食”式的引资增加了节能减排的调控难度。近年来环保部门在执法行动中见到不少大污染企业门口挂的不是由当地政府“重点督办”的牌子,而是“重点保护”的牌子。
怪象四:令不行、禁不止,顶风上马“两高”项目
在很多地方,工业项目被看成是“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只要经济增长快,便能“一俊遮百丑”。当前一些高耗能行业产量和利润迅速增长的背后,是部分地方政府违反中央精神和政策,明里暗里支持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发展。令不行、禁不止,成了节能减排的最大症结。
国家发改委早在2006年9月,就发布了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等8个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的政策,明确了对这些行业中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实行加价的时间和标准,禁止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
半年后,不但仍有15个省份未认真执行这项政策,而且吉林、黑龙江、内蒙古、陕西等14个省(区、市)以实行发电供电联动、协议供电、大用户用电直供、竞价上网等名义自行出台了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
专家点评: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环保指标一天没有真正纳入官员考核制度,就一天不能杜绝一些地方官员为了追求短平快的政绩,和一些追求暴利的企业结合起来,不顾当地的资源环境条件,乱上煤电、华工、钢铁等重化工项目,用人民的健康换取极少数人的特殊利益。
怪象五:耍弄“障眼法”,倒闭企业“充数”淘汰
遇到各级部门的清理检查,就把前几年关停的小水泥厂、小电厂、小钢铁厂拿出来重说一遍,或用早已倒闭多年的企业“充数”,乍一听还以为形势一片大好。
河北省钢铁产能中近45%的炼铁能力、27%的炼钢能力属于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限期淘汰的落后产能。河北省发改委2006年底公布了首批淘汰的26家企业名单,但一些基层政府耍弄“障眼法”。邢台云龙集团沙河钢铁有限公司是沙河市惟一一家列入淘汰名单的企业。当记者来到位于沙河市福仪村的厂区时,只见大门紧锁,厂区空荡荡的,记者暗自“称赞”这家企业如期自动关门的决心。谁知负责看厂区的工人告诉记者,这家企业2004年就因经营不善倒闭关门了,因为设备一时卖不出去,一直由他看守。
专家点评:中央党校研究员曾业松认为,GDP看得见、摸得着,而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等则需要较长时期才会显露出来。为了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也不能随便找一家倒闭企业抵项任务。当地政府拿“死”当“活”的凑数糊弄人的做法,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精选必读十七:预警机制要真预警
近年来,各地政府普遍加强了公共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防范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成为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越来越突出的内容。然而,有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却折射出“预警机制不预警、应急机制不应急”的问题。
随着社会发展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突发性群体事件有明显增多的趋势。有的是地方政府方法简单,工作盲动,在出台措施、政策没有深入研究,对涉及的群众利益问题估计不足,对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心中无数;有的是不愿正视矛盾,害怕承担责任,凡事“捂盖子”,能拖就拖,得过且过,抱着“大事可以拖小,小事可以拖没”的侥幸心理;有的是当官做老爷思想严重,漠视群众疾苦,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麻木不仁,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以种种理由推诿不予处理和解决,加剧了群众的不满情绪。
大多数的群体性事件,都有一个“由小到大”不断恶化的过程,“出事”的苗头未能引起注意,直到矛盾升级爆发,导致在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不得已采取强硬措施平息事态,造成社会震荡,付出沉重的经济和政治代价。而预警机制“失灵”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忽视社会舆情。
一些地方尽管也有了解舆情的信息渠道,但互不沟通,内部形成梗阻,未能有效纳入决策;有的领导对民意抱有成见,对作为体察民意重要渠道的互联网不学习,不了解,把群众的议论和不满片面地看作与领导作对,甚至采取不恰当的手段一味封堵,以至于社会上已经民怨沸腾,当地领导仍蒙在鼓里。
社会管理是政府的职责。随着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化,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显现,各级政府抓社会管理的能力亟须提高,这是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中央对于社会管理要求“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各级领导要提高对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复杂性的认识,增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努力建立和疏通群众利益诉求的渠道,对于一些突发性的事件,要及时疏导,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4.“我国应急体系的核心是‘一案三制’建设。”其中,“一案”就是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三制”是指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
关于“一案”我国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分为六个部分:一是总体应急预案,即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二是专项应急预案,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四类事件,包括防汛抗旱、电网大面积停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等25个应急预案,目前国务院各个部门制订的预案已经增加到82个;四是地方应急预案,主要是指省、地、县级政府制订的应急预案;五是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目前所有中央企业都已编制了应急预案;六是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是指举办大型会议、展览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制订的应急预案。
在体制建设方面,近些年工作的最大成果是,在原有一些应急指挥体系如森林、防汛等得到加强的基础上,在各级政府的层面都建立了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应急工作由部门层面上升到整个政府的层面。
在机制建设方面,协调有序、高效运作的应急机制正在形成,反应速度明显提高,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应急机制。这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级政府、部门应急平台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不少城市整合110、119、120等应急资源,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理,效率显著提高。二是公众沟通、动员机制逐步形成。各地通过手机短信、电台广播等措施,使公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得信息,提前应对灾害。三是社会管理机制为应急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在社区、厂矿、农村等基层单位加强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群防群控,为应急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在法制建设方面,除了国务院颁布的一系列意见、规划、方案之外,最重要的成果是2007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并规范政府应急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这部法律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5.党和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执政能力的直接体现。应急机制建设反映出党的执政能力显著提高,可以从四个方面去理解:
第一,它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能不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能不能有效地管理和处置危机,能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已经成为检验这个政府能否取信于人民的重要标志,成为检验这个政府是否对人民群众负责的试金石。救灾行政实际上是国家行政的最后一道安全线,灾害管理在我国有着很强的政治性。
第二,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应急体制机制建设,从社会事件看,很多方面是为了解决社会中存在的大量不和谐问题,如减少群体性事件、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等,这些都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从2005年起,我国的群体性事件出现明显下降,表明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它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一个突出表现。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各级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在继续搞好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应急机制建设的成就表明,我们在解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腿短”的问题上取得了新的成就和进步。
第四,它已成为全面贯彻我国外交路线的重要方面,并大大提升了中国的国家形象。
6.下一步,我国的应急体系建设,要注意九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打破“部门壁垒”。现代减灾就是综合减灾。现在,各种信息源仍分散在各个部门,仍然采取的是“一个部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的模式,但是,实际工作中协调的难度很大。另外,各个部门的应急预案各不相同,缺乏统一规划。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建立一套简明有效的应对流程、应对方法和支持系统。
二要抓好应急管理进基层工作。突发事件多发生在基层,经验表明,基层第一时间的处置方式对减少伤亡和损失最为关键。但是目前有些基层的预案只是抄袭上级文件,缺乏可操作性,或者预案制订了,但也不进行演练。在应急管理进基层工作中,一定注意抓好应急演练。
三要依靠科学技术防灾减灾。现代减灾不同于传统的人海会战、突击队式的临时应急,而是特别强调科学性、系统性、程序性。目前,我国的应急体系建设迫切需要向专家治理型转变。一些官员缺乏对科学减灾的足够认识,仍比较迷信行政的力量。
四要改进工作机制和程序。目前我们的应急管理,在改进具体工作程序方面注意得不够。现在,许多工作领域缺乏规范的标准,责任不清,程序不明。如果不去下大气力解决这一重大课题,不去努力建立新的工作标准、程序和机制,行政管理质量很难有根本性提高。
五要大力提高全民的灾害自救能力。历史经验表明,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绝大部分幸存者都是依靠自救和互救逃生的。而很多人为灾难,是因为一些人不懂科学和不按照程序操作造成的。一定要开展全面公共安全教育,特别是抓好安全教育进学校,进书本,进课堂。
六要改进和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对于突发事件捂是捂不住的,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对社会舆论加以引导。
七要注意解决,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现在不少部门都提出要购买直升机等大型装备,对此应进行调控,防止形成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
八要关口前移,坚持预防为主。要加强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提高日常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有针对性地消除安全隐患。
九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配套工作。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了一些基本原则,要落实好这些条文,还必须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比如研究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分散灾害风险的保险政策,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征用补偿制度等等。
精选必读十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总结近年来思想道德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观点,表明将把和谐文化建设不断推向新的高度。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重人们价值选择的多样性,只有多样性的才可能是和谐的。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一个致力于民族伟大复兴的国家,必须形成和巩固最基本的、相对稳定的核心价值,并努力使之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价值共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不是单一的,而是一个体系。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个人都起着规范和引导的作用,决定着文化的总体性质、方向和整个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
着眼于我们的历史、现实和未来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贯穿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贯彻公民道德的基本规范,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突出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不仅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也提供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仅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解决各种矛盾、创造价值提供了最为科学的方法。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丝毫不能动摇。离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被釜底抽薪,和谐文化就失去了灵魂和大脑。因此,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和谐文化建设的全局。
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价值说到底是客体满足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价值学说和关于人的理论为基础的,贯穿着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人民群众是发展的价值主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和谐社会一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这就要求我们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高于一切位置,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最根本的价值导向。
必须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理想赋予人们价值追求的目标和动力。理想决定行动,共同的理想决定共同的行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最现实的理想就集中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奋斗目标之中。建设一个经济富强、政治民主、文化文明、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是我们的共同理想。形成共同的理想,我们才能更好地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才能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和谐方能团结,而团结就是力量。同时,每一个社会成员只有把自己的理想与共同理想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必须贯彻公民道德的基本规范。人们的一切价值观念都只有通过自觉不自觉的行为才能发挥实际作用。最基本的道德规范直接体现着一定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中价值规范的底线。在建设和谐文化的过程中,每一个公民都应该贯彻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具体内容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们需要以社会和谐为旨归,重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
必须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这是我们民族赖以存在、发展的情感纽带与精神支柱。爱国主义既是一种崇高的道德情感,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原则和价值规范。在现阶段,爱国主义最基本、最本质、最重要的表现,就在于不遗余力地巩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作出自己的贡献。
必须突出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时代精神总是对处于这个时代的人们起着积极的价值引领作用。新时期以来,我们形成了与以往时代鲜明不同的时代精神,而改革、创新则是这一时代精神的核心。改革是当今时代最重要的主题,改革强调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是当今时代的本质特征,创新强调开拓创造,以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新发明深化改革。改革、创新是当今时代的最强音,成为最鲜明、最突出的时代价值。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才能逐渐形成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美好局面。
精选必读十九:当有科学改革观
一
穿过20多年风雨历程,创下显赫的历史功绩,中国改革正面临新的抉择。
由“郎咸平事件”引发“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中航油”新加坡期市越权违规操作造成巨亏,伊利高管集体涉嫌挪用巨资用于个人营利,专家一再敲响“权贵市场经济”的警钟,国企改制矛盾中时有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接踵而来的问题,促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探求:新一轮改革何去何从?
改革的大势已是不可逆转,改革的方向自当正确把握,改革的操作还需调整规范,改革的理念亟待深化创新。我们亟应树立、落实新的科学改革观。
这科学改革观,是与发展理念的创新相契合,与和谐社会的趋向相协调,与改革运行的阶段相联系,与现实问题的求解相呼应。它的核心内容,它的价值取向,我们认为,就是人本、公正、共享。
二
想当年,中国的改革是小岗村人在饥饿的抗争中逼出来的,是广大民众在求发展、奔小康的征程中闯出来的。自然,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成了中国改革最突出的主题,经济改革成了中国改革现实的也是逻辑的起点。然而,当我们在改革中全副身心地投入于加快经济发展、创造社会财富,甚至有些地方将改革的指标量化为产值的增长、财政的创收的时候,我们不可有所忽略、有所偏离,改革还有其更为本质的意蕴:人本,以人为本。改革应当始终着眼于人民大众的利益需求,着眼于人民大众的主体权利,着眼于人民大众的全面发展。
看一看农村的土地经营,一些地方特别热衷于以行政手段搞“两田制”,“反租倒包”,吸引工商资本前来圈地,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自然,发展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的初衷应当肯定。但是,农民的意愿如何,他们失地之后的生计、前途怎样保障?国企改革,不少地方急着去“减员增效”、“产权置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是,职工的利益在改制后会不会被“悬空”,他们多年的奉献能否得到同样的“善待”?教育产业化的口号响亮一时,扩招、民办、重点校,确实红红火火,但是,在高昂的收费中众多家境贫寒的学子受教育的权利如何实现?医疗市场化业已全面推开,我们也当警惕,医院改革不能以病人生命为代价,不能把改革的风险和成本都推向社会。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在打破原有垄断的同时,如何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
公正,这是改革进程中一条不可逾越的道德的、社会的、也是政治的底线。
公正意味着平等。当官员享有经济特权、大搞权力寻租,当资本获取种种优惠、戴上顶顶“绿帽”,当企业从事垄断经营、享受壁垒保护之时,我们很难在市场竞争中真正坚守起点的平等、机会的平等。最近社会上展开的对公务用车改革、廉政公积金制度的争议,与其说是对改革举措的争议,毋宁说是对改革公正的担忧。
公正意味着民主。广大民众是改革的主体,是改革的创造者和推进者。每项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的出台,他们都理应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拥有利益的表达和实现的机制。以国企改革为例,中央有明文规定,产权变动应让职工充分讨论,这是国有企业改制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必须坚持的原则。但是,在改革实践中,还是有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官员和企业经营管理层随意将广大职工这一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排除在外,暗箱操作,在官员政绩取向和资本逐利取向的互动中,将一场牵动多方利益的改革演变成了国有资产代理人之间的合谋。
公正意味着法治。当初改革的敢闯敢冒,摸着石头过河,无疑有其历史的背景,是其必然的抉择,也由此彰显了改革之始的锐气和生气。如今,当我们步入改革的“深水区”时,规则的制定和遵守,法治的完善和实施,已是不可或缺,这也是我们避免坏的市场经济、走向好的市场经济的关键一步。当下改革中的管理真空、监督缺位、规则失灵现象,不可小视。一些地方的某位领导、某个部门,就可以随意决定将成片土地、企业资产低价转让,就可以轻易制造出“一夜暴富”的财富神话;一些国企的管理层就可以肆无忌惮,瞒天过海,虚假评估,自卖自买,疯狂蚕食国有资产,贪婪攫取职工利益,成为不折不扣的职务犯罪者。在这里,改制的性质、目的和效果难免变味。
四
让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共享改革成果,我想,这应当成为贯穿改革始终的一条重要原则。改革初期人人获益的情景如今已很难复制,利益的多元和分化已是必然。但是,这绝不应成为我们可以坐视社会收入差距扩大、分配不公、贫富悬殊的理由。
改革需要成本。但这一成本谁来支付?为什么我们可以非常廉价地从农民手中获取土地,可以非常迅速地实现国有企业改制?因为失地农民、下岗职工为改革做出了更多的贡献。如何合理地分担改革的成本和风险,使这种贡献、承担得到应有的补偿,如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改革的成果惠及全体民众?当初的政策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今天,我们怎样在先富后富的互动中走向既定的“共同发展”的改革目标?如果利益的多元和分化导致社会的失衡,如果弱势群体的不公平感、被剥夺感销蚀了他们对改革的热望,我想,再积极的改革举措,也都难以持续,也都将失去意义。当我们握有社会发展诸多的“必然”之时,还当考虑如何使绝大多数人的生活能与这些“必然”一道进步;当我们追求广大民众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时候,还当考虑他们当下的利益,他们当下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
实现共享,同样需要改革的深化。生产要素尤其是土地、劳动力的市场化进程亟须加快。如何在土地制度改革中建设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护机制,以使他们分享工业化、城市化的更多利益呢?如何从“民工荒”的警示中,从“劳资矛盾”的凸显中,从跨国公司“企业责任运动”的普及中,加快建设有序、两利的劳动关系?
分配制度的改革也当提速。初次分配的失序,垄断行业的失衡,自应有政策的调节。更重要的是政府二次分配的到位,消除个人税收、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逆调节”现象,完善社会保障机制、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和利益均衡机制,以体现应有的社会公平。
当然,对弱势群体而言最为有效的救助、最为直接的共享,还是扩大就业。在扩大就业数量的同时,改善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质量。
五
我们常常在思索:如何在广大民众中激发蓬勃向前的改革热情,保持源源不绝的改革动力?我们时时在求解:如何提高改革的有效性、到位率,避免改革实践中越来越多的扭曲和异化?无疑,科学改革观的坚守和弘扬,是一个重要的着力点。
改革,不是一个可以随意借用的“幌子”,不是一个可以随意解读的“符号”,也并不具有可以脱离具体实践的天然的神圣的和必然的正当。只是当改革指向于民众的小康、国家的现代化,指向于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指向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先进文化的发展、每一个社会成员全面自由的发展,只是当改革为这些目标去撬动杠杆、创新制度、开辟道路、拓展空间的时候,改革方能焕发出它应有的价值和意义。如此,我们才切实地把握的改革的真谛,才充分地获得了改革的神圣和正当。
无疑,改革业绩辉煌,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改革任重道远,我们还当戳力攻坚。科学改革观的弘扬,人本、公正、共享理念的实践,将是我们在新一轮改革中一个历史的抉择,一个崭新的起点。
精选必读二十:一把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门的“金钥匙”
一
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必须作出的抉择,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以求的重大命题。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给出了响亮、坚定的回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回眸新中国建设史,不难发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艰辛而曲折,曾经如潮如涌,也曾一波三折。面对国际风云变幻和重重阻力,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亿万人民坚持从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不为艰险所惧,不被干扰所惑,勇于变革,勇于创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一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
谁曾想,29年前,刚刚走出“文革”阴霾的人们还在为温饱发愁,如今3亿人民的生活已总体达到小康;谁曾想,29年前,我国经济一度濒临崩溃的边缘,而今已成长为全球第四大经济体;谁曾想,29年前,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曾牢牢地束缚着人们的手脚,封闭半封闭的状态一度窒息了人们的思维,如今改革开放的春风早已深入人心,吹拂着神州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中国社会,从未像今天这样充满蓬勃的朝气和创造的活力。
数据也许是枯燥的,但它最简明、最雄辩,在评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成就时,也最容易找到共识,以改革开放近30年计,我国经济保持了年均9.7%的快速增长,远高于世界经济年均3.3%的增速;2006年GDP迈上20万亿元大关,扣除价格因素,是1978年的13.3倍;1978至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增加到1175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34元增加到3587元,扣除价格因素,年均都增长6.7%;2006年进出口额达17607亿美元,比1978年增加84倍。29年前,我国外汇储备仅有1.67亿美元,2006年突破1万亿美元,位居世界首位。
十六大以来的成就同样可圈可点:经济上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势头,GDP年均增长10%以上,预计今年将达到23万亿元,较2001年的约11万亿元翻了一番多;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经济发展方式经历着阵痛中开始向“又好又快”的目标转轨;伴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惠农政策的不断加强,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社会建设直指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一系列针对城乡居民的保障措施相继出台,社会和谐呈现出勃勃生机;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公民的政治权利越来越受到尊重,基层民主、党内民主建设向深层次推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令世界刮目相看。苏联、东欧剧变后不久,西方曾有人预言,中国这座社会主义大山将在10年内坍塌。然而,15年过去了,社会主义中国以无可争辩的强大生命力宣告这一预言的破产。就在十七大召开期间,西班牙《先锋报》记者写下了这样一段话:“你只要把头探出人民大会堂的窗子,就可以领略北京这座城市,乃至整个中国正在经历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取得了如此巨大的变化。”
二
俄罗斯文学大师车尔尼雪夫斯基曾这样描述:“历史的道路不是涅瓦大街上的人行道。它完全是在田野中行进的,有时穿过尘埃,有时穿过泥泞,有时横渡沼泽,有时行经丛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蓝图正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中逐渐清晰显现的。
那么,究竟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呢?十七大报告作出了科学论断: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建设社会主义,是一项崭新的事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和实践,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实际结合起来,逐步认识、深刻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等重大问题,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上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
一个善于总结经验的政党是大有希望的政党,一个有科学理论指导的民族是大有前途的民族。实践的沃土孕育出理论创新的累累硕果,科学的理论指引着中华民族前进的航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既是实践发展的过程,也是理论探索的过程。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
这个理论体系,由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组成。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也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世道必进,后胜于今”。只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敢于创新,这一科学的理论体系一定会放射出更加灿烂的光芒。
三
改革开放,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后,我国发展呈现出一系列特征,暴露出诸多问题和矛盾:比如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影响市场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改革攻坚面临诸多深层次矛盾;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困难群众还有相当数量;政治体制改革还需要继续深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诸多新课题;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贸易摩擦时有发生,等等。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虽然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但人口多、基础差、经济落后、发展不平衡、现代化水平低等基本国情尚未根本改变。2006年,我国人均GDP仍排在世界百位以后。如果说GDP反映的是国家经济实力和市场规模,那么人均GDP反映的就是国民的富裕程度和生活水平。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仍然是一个相对落后的穷国。正如温家宝总理2003年底在美国哈佛大学讲演时所说:“中国有13亿人口,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那就成为很大很大的问题;不管多么可观的财力、物力,只要除以13亿,那就成为很低很低的人均水平。”
看不到改革开放的主流,就会丧失信心,是错误的;看不到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就会丧失警惕性,是危险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来都敢于直面问题、不回避矛盾。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作出的“两个没有变”的判断就是明证,即“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强调“两个没有变”,不是妄自菲薄、自甘落后,也不是要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而是要坚持把它作为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和主要动力;同时,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刻把握当前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以更加自觉的姿态走科学发展道路。
这就需要坚持“四个必须”,即一、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没有积累的飞跃是一种疯狂”。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从而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三、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个资源相对紧缺的国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很难长期支持经济发展。这就需要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确保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四、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中央和地方、个人和集体、局部和整体,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体。这就需要既能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
四
纵的历史、横的现实,组成了时代的坐标,无数个坐标点连接成时代前进的航线,指向未来。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历经史无前例的变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亘古未有。
在这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关键阶段,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拓进去、奋发有为。
展望未来,我们坚信,在肩负着带领亿万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使命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的前景!
精选必读二十一:善待母亲河之举
2007年母亲节前夕,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吉林省长春市举行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以感性的语言宣布要让东北母亲河松花江“休养生息”,同时公布了六条“刚性”措施,在全国重点流域率先停批所有向松花江水体排放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项目。
国家出台六大“刚性”治污措施,矛头直指污染负荷沉重的松花江流域。国家的“刚性”举措,让关系全流域6200万百姓环境权益的跨境河流松花江得以“减负”,彰显出让松花江流域休养生息的决心。
松花江流域万元GDP化学需氧量的排放,在我国几大江河流域中居首位,污染排放居高不下,水环境功能弱化,疲惫的松花江成了沿岸百姓的切身之痛。放眼松花江全流域,我们看到的是众多大小机械工业、化工、造纸、农产品加工等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母亲河的负担实在太沉重了!母亲河美丽的面容已经憔悴、身体已经亏空。
发生在2005年末的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更是让这条跨境河流的水环境安全引起世界关注。在将松花江污染治理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并投入百亿元治理资金后,国家又一限批、停批、淘汰、关闭等“刚性”措施力保全流域治污成效。
此次对松花江铁腕治污,我们欣喜地看到:国家提出从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控制污染排放与污染增量,到淘汰落后的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再到纠正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土政策”。我们期待着政府“刚性”举措能够落到实处。
事实上,靠大量消耗资源、污染环境来换取经济短期快速增长的恶果,并非仅在松花江流域显现,被污染搞得满目疮痍、失去美丽容颜的何止是一条东北母亲河?据统计,2005年我国COD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居世界第二,全国70%的江河水系受到污染,40%基本丧失使用功能。
大江大河不仅是人类文明的起源,而且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资源。让我们善待身边的水系吧!我们期待国家能像治理松花江流域一样,进一步加大力度治污,让更多的大江大河都能像松花江一样得以休养生息。
精选必读二十二:政务公开不要“犹抱琵琶”
当前,在推进政务公开时,一些地方政府往往缩手缩脚,畏首畏尾,“犹抱琵琶半遮面”,好象政府日常工作是惟恐老百姓知晓的“秘密”。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只要求部门政务公开,政府本身的工作却吞吞吐吐,欲言又止,让关心政府工作的老百姓摸不着头脑。更有个别地方把政务公开当成“花架子”耍,一味搞花样、闹形式,结果是“公开”没搞好,劳民又伤财,还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推行政务公开中出现的这些问题,除了认识上的模糊之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把政务公开当作执政为民的举措,嘴里说着“公开”,心里却打着“小算盘”,不情愿把政府的方针政策踏踏实实地亮给老百姓。
推行政务公开,就是要把政府的施政行为置放于公共监督的“阳光”之下,让老百姓监督政府工作。这有利于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营造廉洁、公正、高效的政府工作机制。把政务工作的各种规范和政策直接交给群众,使施政行为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对于政府工作人员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具有现实意义。
从根本上说,推行政务公开是执政为民的具体要求。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为老百姓谋取利益,因此,政府工作大可不必躲避和惧怕老百姓。即使政府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缺点和问题,也要诚心接受老百姓的监督,而不能采取讳疾忌医的态度。相反,各级政府如果能够尊重民意、集中民智,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就会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信任和尊重。
政府是由部门和个体的人组成的,他们的职业精神、职业操守如何,是不是真正在履行“为民”的职责,这其实也是老百姓所关心的。所以,在推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不能只见事、不见人,不能只讲“政绩”,而无视老百姓对“权力人物”的知情权。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人民政府,必须有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政务公开作为人民群众 监督政府的重要形式,也应当务实高效。
精选必读二十三:诚信友爱是和谐社会的道德土壤
构建和谐社会,仅仅依靠法律和制度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而诚信友爱这一人类文明的普遍价值则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道德土壤。何为诚信友爱?正如胡锦涛同志阐述的那样,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然而现实却是,这一珍贵的道德资源似乎正在日益紧缺。最近,一则关于彩票的故事颇能说明问题。吉林省吉林市彩票销售员王荣华受彩民委托替买彩票,意外中了500万元巨奖,她把彩票交给了彩民。吉林省体彩中心称:“王荣华坚守职业道德的做法,将为中国彩票重新树立诚信的形象。”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众多彩民怀疑她的动机和行为,让她发出了“做一个好人怎么这么难”的感叹。彩票的故事说明,自觉维护诚信这一社会基本道德准则时下是多么艰难。
听听王荣华的心声吧,惟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明白这个事件的道德内涵。“如果让我代买的彩票,只要中奖我都昧下了,那社会不就乱套了吗?”这意味着,她不想生活在那种乱了套的社会中,所以所以她要以实际行动守护社会的道德底线和基本道德秩序。这告诉我们,利己是讲求道德和诚信的出发点,但却是以利他的方式出现的。以诚信的态度来讲求道德,是对自己道德信念的坚守,也是对社会道德秩序的维护。
讲道德、求诚信,是一种防守性行为,也就是坚守一条底线,是洁身自好 。王荣华以防守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道德底线,却被高举,这正反映了目前转型期的中国道德状态混乱的现状,而众多彩民对她诚信行为的消极反应的潜台词则是,这对自己没有什么好处,倒是见好处就拿、把物质财富作为惟一财富标准更受用。
友爱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往往比诚信更积极、更主动。由于诚信的缺失,友爱行为有时不仅不能利己,反而对自己会造成伤害。有的人助人为乐帮助遭遇车祸者,却被人赖为肇事者;有的人勇于救人,自己却落得一身病。当然,与此同时,也有不少人因为乐于助人而被人所称道、所帮助。诚信和友爱是一种能量,一旦成为一种行为,就会激励其他人,就会繁衍不息。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利己行为的正当性正被愈来愈多的人所称颂,所传播。然而,我们往往又忽略了利己行为的另一面,即利他的正当性。因为,经济人不是理性的,而且也应该是讲道德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只有为社会和他人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因此,市场经济越是发展,就越需要提倡诚信友爱。
在一个充满竞争的社会中,注定有成功和失败,有富有和贫穷。先富起来的人应该勇于承担对社会的责任,用自己的财富合理地回报社会。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摩擦、风险和代价,使社会的运行成本大大降低。
诚信友爱不仅可以给社会带来功利化的物质成果,而且也具有极高的精神价值。它不仅有利于增加社会的价值认同感和凝聚力,也会使人们在彼此信任和相互关爱中感受做人的价值和尊严,体验人生的美好和生活的幸福,激发出不竭的创造力。
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友爱,不仅需要内心信念的坚守,更需要民主法治的维护。法律只有体现出法的精义,才能使诚信友爱这一道德规则健康成长。10多年前,联想公司曾制订出业绩奖励计划,可是当时政府颁布的奖金税高达300%,如果要兑现奖金,又要依法纳税,则公司当年利润所剩无几。在这种情况下,当时联想公司的负责人从外地套取了现金发奖金,被发现后几有牢狱之灾。如今,这种过高的奖金税已成为历史,但是一个话题却留了下来:一些不符合企业经济规律的法律法规经常被企业所规避;企业为了能够快速发展,依照对于更合理的法律法规的预期,经常理直气壮地这么做。这使得这些人的道德状态处于一种不明朗的状态。不可小瞧这种情况对于诚信的侵蚀作用。当企业经常这么做的时候,就会给人一种感觉:诚信守法的做法是吃亏的,也是不明智的,倒是经常踩红线者成了“英雄”。一些部门主持制订的法律法规之间互相打架对于社会的诚信伤害更大。可喜的是,这种存在多年的现象,目前正在逐步消除。
精选必读二十四: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
春节将至,忙碌了一年的人们都需要休整放松。然而无论是为了赶任务,加班加点,还是走亲访友、娱乐休闲,我们切莫对安全放松警惕。“魔鬼就在细节中”,思想上的一时疏忽,工作中的丝毫大意,都有可能酿成惊天大祸。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事故多发期。黑龙江七台河矿难教训还在总结,又闻河北唐山刘官屯矿难,再传河南寺沟煤矿透水事故;吉林辽源医院大火刚灭不久,广东中山酒吧火灾接踵而来;震惊全国的松花江水污染仍在处理,广东北江又出现令人惊忧的污染事件。血淋淋的矿难、逝者家属的悲痛、城市大停水的不便、火烧医院的惨烈,屡屡敲击着我们紧绷的神经,同时也在警醒我们,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刻不容缓。
重特大事故在岁末年初频发,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为遏制矿难频发势头,中央出台了许多文件。然而,一方面是国务院红头文件的三令五申、明确指示,另一方面却是企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我们依然记得,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事故现场怒斥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镜头——“你们连小煤窑主都不如!”作为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明星矿”的东风煤矿矿长,竟然不了解中央下发的重要文件,简直匪夷所思。国有大矿尚且如此,小煤窑更让人担忧。
政府部门执法不严格、监管不扎实、责任不到位,也是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矿无证开采,常年超产,有些非法矿山甚至在监管人员“鼻子底下”开采。“知道不知道?知道为什么不管?管,为什么不听?”李毅中对一些执法人员的质问,可谓击中问题的要害。官煤勾结,官员入股,权钱交易使个别监管者放弃了自己的责任与使命。
更令人发指的是,一些矿主利欲熏心,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麻木不仁。有的矿主为了一己之私,明知生产中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却不采取任何措施,反而鼓励工人快干多挖。更有甚者,私自关闭报警系统。这些矿主无疑成了矿难的帮凶。
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我们不难发现,不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是思想不重视,而是制度没落实;不是监管不到位,而是利益驱动释然;不是天灾,而是人祸。这种在生产中只看到利润看不到职工,只看到金钱看不到生命,只见物不见人的观念,与时势不符,与中央精神相逆,必须得到彻底纠正和全面清理。
人民是社会的主任,“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面对安全事故多发势头,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对重特大安全事故,党中央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始终关心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对矿工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后代负责”,温总理在赴陕西陈家山煤矿慰问矿难家属时的讲话,让人记忆犹新。
最近中央又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中央的要求和目的很明确,就是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
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就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和监督。工作中,我们并不缺乏制度,但在不少地方,制度却成了一纸空文。制度写在了墙上,挂在了嘴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制度一旦变成了装饰品,其作用就消失殆尽。制度源于实践,凝结着血的教训。因此,我们在忙于制定制度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严加惩罚,使其付出沉重的代价。
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就必须摆正人与发展的关系。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让人民共享。人民是发展的动力,造福人民更是发展的目的。发展需要速度,但人民更需要安全。企业的利润、领导的政绩等与人的生命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作为官员必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企业绝不能忽视安全,惟利是图,本末倒置。
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就必须鞭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安全生产责任大如山,那种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无所作为的形式主义贻害无穷。政府是人民的“守夜人”,负责守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中央政令,各级主管部门应切实转变作风,抓工作不能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上,一定要敢抓敢管,抓实抓严,通过抓好落实,消除法律政令的“肠梗阻”现象,维护人民的利益、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权威。
国家需要发展,社会需要和谐。搞好安全生产,减少伤亡事故,是当下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群众过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是我们各级政府承担的责任,也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精选必读二十五:以制度公正促社会和谐
今年两会期间,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中国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将实行平等保护,内、外资企业将告别税负不公的时代。高度体现“平等保护”的立法精神,成为这两部法律最显著的特色。
每一部法律都有其鲜明的时代特征,折射出那个时代的精神面貌、价值观念、信仰与追求。而在这两部法律背后,人们感受到的正是盛世春天的气息:社会和谐的春风轻轻吹拂,公平正义的大旗随风飘扬。
在经历了“效率优先”的改革之后,中国社会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地呼唤公平正义。一方面,国民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由于收入分配差距在拉大,不少人利益受损、心理失衡,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如果不及时化解这些矛盾,我们很可能陷入“经济发展了,社会矛盾却加剧了”的境况。因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可以说,公平正义实现的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社会和谐达到的程度。
,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要实现社会公正,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健全制度。这是因为,当前社会公平正义不足的主因在于,社会上仍大量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在实现公平正义的过程中,不仅要发挥好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要确保制度的规范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既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标尺”,也是促进公平正义理念形成的“助推器”,更是社会公正进步成果的“凝结”。以制度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正变得十分紧迫和关键。
中国的老百姓都深切地感受到,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以来,我们国家在制度公正方面的推进力度和进展是前所未有的。取消农业税,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和新型合作医疗,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修改义务教育法,“农村义务教育免费”从西部向全国覆盖;按照“提低、扩中、调高”的改革思路,逐步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等等,这些制度改革,无不体现了公平正义的理念,一个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正在形成中。
当前,紧抓制度公正,力促社会和谐,要着力把握住几个关键环节。
首要的是树立制度的权威。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最缺乏的不是制度,而是对制度的信仰和尊崇。没有制度的无上权威,制度就可能成为强权的附庸或道具。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的行为已经严重削弱了法制的权威,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一些地方盛行的“摆平”现象,其思想根源就在于信奉权力至上、金钱万能和人情第一,丧失了对法律和规则应有的尊崇。
其次是要加强制度创新。要按照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原则的要求,对已有制度进行修正和完善,不断推动制度创新。在我们现存的不少制度中,仍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有违公平正义原则的规定,成为社会不公、难以和谐的制度之源。举例说,某省从2004年开始实行文件审查制度,仅一年多时间,在110件省级红头文件中就有60%的文件因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被修改。因此,必须大力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制度建设中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平正义,从而使这种制度能够保障公平正义。
再次是要把握住制度完善的重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解决当前最突出的问题出发,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出发,提出了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六个方面的制度,包括: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地位;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抓好制度落实。温家宝总理有这样一句名言:“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政府有没有执行力和公信力,最重要的是能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个公正的制度,如果在执行中走样,或者有的人执行,有的人不执行,也会使公平变为不公平,使正义变为不正义,失去用制度来保障公平正义的作用。
精选必读二十六:和谐≠无原则妥协
近来,一位城管执法人员向笔者诉苦:面对无照乱摆摊、黑车到处拉客等违法现象,执法人员左右为难。
管吧,违法者却振振有词:我们是弱势群体,你们要处理,可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而上级主管部门也更多地强调大环境要保持和谐;不管吧,这些违法行为又严重扰乱了城市秩序,给市民的健康或安全带来隐患。
这位执法人员的苦衷道出了许多人对和谐社会建设的误读,那就是和谐=无原则妥协。
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是从国家和社会发展长远战略的高度来认识的,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但它绝不再是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和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该有新的社会治理模式的和谐。
在我国,以违法为代价的妥协不可能走向和谐。今天的中国已经逐步成为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多元市场主体并存是这个社会的典型特征。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带来的是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价值观、道德观的多元化。如果我们把无原则的妥协也作为和谐社会的衡量标准,那么就会纵容违法现象大行其道,就会使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相互抵牾。
法治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法治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确定一个明晰的行为规范。法律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有具体明确的标准,合法与违法、非罪与犯罪,存在相对清晰的界限。在一个利益多元的社会,必须依据法律公平处理案件,判断是非。如果我们对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必然会挑战法律的权威,背离和谐社会的本质,从而使社会陷入是非界限模糊的混乱境地,就从根本上破坏了社会的持久“和谐”。
和谐不是不讲原则的妥协。市场经济是一个竞争经济,人民群众的不和谐感受不是基于对竞争的恐惧,而是担心不公平的竞争,就没有公平分配。有些地方和部门为了体现“和谐”,对一些该管该治理的问题采取无原则的妥协态度,任其蔓延发展,以至酿成大灾大获大隐患,这显然是与和谐的宗旨背道而驰。
和谐不等于虚荣浮华,不等于鸦雀无声,不等于好人主义,不等于文过饰非。和谐和无原则妥协的出发点不同、目的不同。构建和谐不能靠无原则妥协。以无原则妥协的方式求得“和谐”,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和谐,本质上还是一种工作上的形式主义,政策上的机会主义,说到底还是政治上幼稚的表现。
精选必读二十七:食品安全,治“行”还需治“心”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固然有监管上的问题,但从更深层次折射出人性的堕落。在媒体曝光的案例中,不乏这样的例子:生产毒酒的人并非不懂得工业酒精不能入口;给猪喂“瘦肉精”的养殖户,完全明白这种东西对人的健康有害;在形同猪圈一样的环境中加工饮料的人,也知道这样制造的豆奶喝不得……然而,他们却心安理得,甚至声称自己和家人不会吃经自己的手生产或加工的食品。古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们却没有半点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念头,为了挣钱,良心哪里去了?
之所以说这是一种人性的堕落,是因为制造自己也不吃的食品的人实际上已经不把自己当“人”。作为社会成员的每个人,都互相关联,身份互易,一个人既是食品的生产者,同时也是食品的消费者。你今天在自己加工的大米里掺沙子,明天就可能买到用发霉花生榨的植物油。在这一点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口号,而是一种无论对保护市场秩序还是人的生存环境都必须遵循的准则。从这个角度,那种只顾自己牟利,置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会损害他人健康于不顾的伤天害理的行为,又与禽兽何异!
食品生产,无论是种植、养殖、还是加工销售,都“点多线长而面广”。除了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惩治各种惟利是图的“恶行”,还要辅之以治“心”。那些出现食品“造假”、“制毒”窝点的地方,往往缘于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视而不见,纵容放任,导致纷起效尤,社会风气败坏。要维护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在打击各种利欲熏心、为富不仁的非法行为的同时,应加强对生产加工者的教育,培植职业精神,端正社会风气,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成为大家共同恪守的行业准则,使不损人利己成为从业者坚守的道德底线。这种工作虽然不能立见功效,一蹴而就,却须臾不可松懈。
治“行”为标,治“心”为本。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法治与德治同实施,应是从根本上扭转食品安全问题防不胜防被动局面的良策。
精选必读二十八:利用外资的关键在于提高质量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与速度令世人惊羡,利用外资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有数据表明,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吸引外商投资累计约5000多亿美元,连续十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居发展中国家之首。外资的大量注入,对我国经济的增长、就业的扩大、税收的增加、先进管理理念与技术水平的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也必须看到,我们引进、利用外资的总体水平还不高,个别地方的做法甚至与科学发展观相悖。尤其是时下地区与地区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引资大战”令人触目惊心。打开一些地方政府网站,单看标题就会感觉到引资热浪扑面而来:“市委发出引进外资动员令”、“大干6个月,确保利用外资XX亿”,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官员像业务员拉生意一样拉项目,为了完成引资“指标”,无所不用其极。江苏某市曾出台“政法机关免除招商引资任务”的规定,此举一时还成了新闻。
事实上,各地区经济的真实发展水平具有很大的区域差异。资源条件、地理位置、政策特点、市场规模、基础设施等都是外商在投资决策时的重要依据。当招商引资的竞争日趋激烈时,当层层下达高指标时,盲目引资就在所难免。比如,在一些地方兴起的“让利竞赛”,地价越来越优惠,税收减免越来越大胆,各种政策底线不断被突破。由此导致的种种恶果变出现了。
——土地资源被消耗。为了在引资比拼中取胜,一些地方政府不顾中央政府的三令五申,变相执行“零地价”。更有甚者,为了GDP数字,有的地方政府违法、违规征地批地。据国土资源部调查,当前,凡是性质严重的违法占地行为几乎都涉及到地方政府。凡此种种,使得土地违法现象处于失控状态,原本紧缺的土地资源被消耗。
——引进了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在“不分良莠、凡是外资就行”的思想的指导下,外资项目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一些外资企业乘机把“夕阳产业”转到我国,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借机落地开花。于是,我国不少开发区开始遭遇“黑色幽默”:因为工业污染,养殖的鱼虾死了,地里的秧苗蔫儿了,周围的人得了怪病,而污染企业的环保考核竟然达标了。
——国家税款流失。按理,招商引资应“双赢”,让投资者赚到钱,同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国家财政投入。然而,有的地方根本无视国家规定,不顾当地实际,敢拍胸脯,勇于承诺,税收优惠一让再让。有的地方政府以补贴、奖励等名义通过财政支出变相返还企业税款。更有甚者,外资企业当年实现地方税金全部返还。由此形成的虚收虚支直接影响了地方的财政质量。审计长李金华指出,审计署调查的6省(市)开发区,2003年以来共减免税款183.56亿元。由于各地普遍扩大优惠政策范围,直接导致国家税款流失66.47亿元。
盲目恶性竞争,给外资企业实行“超国民待遇”,其结果是进一步挤压了本国企业的生存空间。不少民营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发展举步维艰。觊觎外资的优惠条件,不少国内企业纷纷“变身”外企。于是,大量“假外资”以投资的名义进来,开始了“国内吃草国外挤奶”的畸形旅程。
以外资名义在中国投产的“淘汰工业”,廉价获取了日益紧缺的土地资源,严重污染了空气与水,享受着“两免三减”的种种优惠,留给地方政府的却是微薄的利润,甚至只是一个数字空壳。如此利用外资,无异于“吃祖宗饭砸子孙碗”!
对此,一些地方政府并非不知。但为何仍然乐此不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错误的政绩观在作怪。因为,引进外资,往往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显示出GDP和出口额的快速增长。为了眼前的“政绩”,不惜牺牲国家长远利益,这种狭隘的“招商引资观”不可取,必须予以纠正。
,只注重数量而无视质量”,盲目利用外资的弊端已引起国家高度重视。“十一五”规划强调指出,要着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有识之士指出,引进外资应该以效益为主,过去是招商引资,现在应该是招商选资,要对那些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外资项目果断地说:“不!”
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刻不容缓。怎么办?首先,我们的各级干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发展是第一要务,但发展必须是科学的、可持续的。其次,要对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办法进行调整,不但要看他的经济数字,而且要看他的经济质量。要加强监管,不以数字论英雄,将各地的招商引资步伐纳入科学发展观的轨道。
精选必读二十九:新农村建设要注意五个“不”
当前,建设新农村的热潮正在兴起,各地积极性普遍高涨。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有些地方由于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解不全面,出现某些偏差。有些虽是苗头倾向,仍然值得我们注意。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要注意五个“不”。
一、不能把新农村建设与现行“三农”政策割裂开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强调城乡统筹的指导思想一以贯之,是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具体体现。中央提出推进新农村建设,对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更高的、更明确的要求,对农业和农村来讲,也是一个新的发展机遇。不能把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的现行政策割裂开来,更不能脱离现行这个政策另搞一套。
二、新农村建设不是“收地、拆房”。建设新农村不是普遍建“中心村”、修宽马路和建大广场,也不能简单地把城市住宅小区建设模式照搬到农村,不能搞“大拆大建”。当前,一些地区正在探索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和居住,实现农民居住向中心村和居民小区相对集中,这一定要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不能搞强迫命令。
三、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庄建设。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整治村容村貌是必要的,农村的文明程度、精神文明水平也需要提高,但要始终坚持以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中心。经济不发展,农民收入上不去,新农村建设就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就不可能持久搞下去。
四、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是停下城市建设,也不是让农民留在农村,而是要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前提下,把推进新农村建设与促进城镇化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农村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同步推进。要立足于农村现代化的目标,使城市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保障农民有能力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五、推进新农村建设,政府要投入,但不能大包大揽,不能包办代替。新农村建设需要巨额资金投入,但是全国有60多万个村庄,把农民直接受益的各种公共设施都纳入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是不现实的,政府的投入起引导作用,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的作用,积极动员农民参与公共工程建设。
精选必读三十:警惕农民负担反弹现象
前不久,安徽省发出的一份对全省农民负担检查结果显示,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问题有所抬头,有些地方呈现多发势头,个别地方问题突出。这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高度警惕和狠刹农民负担反弹的歪风,严肃查处“增负”干部!
安徽的抽查显示:部分地方干部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农民负担在一些地方出现反弹。定远县某乡违规扣除农民水稻良种补贴款筹集“以资代劳”款,引发群众不满和上访,但乡里却以“钱已用了”为由,至今没有退还农民补贴。某县临涣镇派出所甚至借给农民办户口之机,以改动户口本名字每字50元,迁移户口每人100元的标准违规乱收费。不少地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规范,去年安徽有20%以上的村操作不规范,不尊重农民意愿,仍按人或田亩摊派。
上述事实再次提醒我们,免征农业税并不意味着农民负担自然就消失了,恰恰相反,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弊端依然存在,造成农民负担重的一些深层次原因还没有根除。因此,如果改革不彻底,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就会卷土重来,农民负担就会出现反弹。
具体而言,造成农民负担反弹的原因有二:一是“体制惯性”,即农民负担反弹的体制性潜在因素。一些地方由于机构臃肿、经费不足,很容易盯上农民的口袋,侵害农民利益。如果相关的综合改革不到位,农民负担反弹压力时刻存在。二是一些地方对减负工作的思想认识有所放松。在农业税取消之后,不少同志甚至包括一些领导同志认为农民负担问题已经解决了,弱化甚至忽视了减负工作,造成了农民负担反弹。
对于增加农民负担的歪风必须高度警惕,严肃查处!各级党委、政府应始终绷紧减轻农民负担这根弦,增强做好减负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防止出现农业税免除了农民负担就没有了的麻痹松懈思想。
要加大预防和监管力度,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即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免除制度;报刊费用限额制度;乱收费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和增加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必须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精选必读三十一: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充满发展活力的社会。
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新世纪新阶段,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认真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得到全面发展的社会。它是建立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充分发挥、社会财富充分涌流、社会公平普遍实现的基础上,是发展中的平衡,是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历史证明,普遍贫穷不是和谐社会,缺乏创造活力也建不成和谐社会。只有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真正把和谐社会这个人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变成现实。
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构建有利于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的体制机制。列宁指出,生气勃勃的社会主义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要靠蕴藏在亿万人民群众中的首创精神和创造活力的充分发挥。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贫穷、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这与通过改革开放激发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密不可分。我们党提出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其着眼点就是要从政策上促进、从制度上保证全社会创造活力的充分发挥。要坚持和弘扬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在深化经济、政治、文化体制改革中,探索和建立能够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的新的体制机制。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环境,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力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造福于全体人民。
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凝聚和发挥全民族的力量。古人讲,乘众人之智,则无不任也;用众人之力,则无不胜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依靠少数人可以成就的,必须调动和依靠全民族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姐姐、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首先充分调动占社会成员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为促进经济和适合发展、尾花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要正确认识新的社会阶层,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政策法规,为他们投资创业、公平竞争开辟更加广阔的天地。
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形成强大的和力与合力。“和”与“合”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粹,也是一种创造力量。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形成强大和力与合力的重要前提。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地区之间、社会群体之间的发展速度和富裕程度必然会有所差别,但这种差别不能无限制地扩大下去。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区域和群体发展。既要继续支持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制度创新等方面走在前列,又要大力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帮助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既要鼓励优势产业多为社会创造财富,又要在资金投入、政策导向、体制创新等方面帮助困难行业和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既要鼓励先富群体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又要关心困难群众,让他们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要在全社会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源头活水。只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一个经济发站、政治清明、社会和睦、人民幸福的美好社会必将逐步展现在世人面前。
精选必读三十二:医疗乱收费缘何屡禁不止
近年来,医疗乱收费一直是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社会问题之一。据国家发改委通报,2005年全国共查出各类医疗价格违法案件1万余件,涉及违法金额8亿元,仅被点名批评的8家医疗机构的涉案金额就达1325.62万元。
一方面是老百姓对于“看病难”、“看病贵”不绝于耳的责难声,一方面是医疗服务机构我行我素、层出不穷、花样翻新的高收费、乱收费项目。除了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检查项目收费等人们熟知的手法外,有的医疗机构甚至用电脑作弊来多收费。
从闹得沸沸扬扬的哈尔滨天价住院费到全国1万余件、金额达8亿元之巨的医疗价格违法案,被社会诟病已久的医疗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看来,有关监管部门的整顿和查处,根本就没有触及问题的要害。及至近日,一些被通报批评的医疗机构面对社会的责难和批评,还是一副敷衍塞责、避重就轻、遮遮掩掩的姿态。
医疗乱收费的顽疾如此难治,究竟症结何在?
首先,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而医疗资源配置严重不均,导致那些聚集着大批先进医疗设备和技术骨干的城市大医院,无论服务质量如何糟糕却依然“门庭若市”,任意开“大处方”、“全方位检查”等“过度服务”在这些医院成了“家常便饭”,消费者即使被多收费、乱收费亦无可奈何。如果医疗资源能合理分配,医疗行业之间能展开公平竞争,那些违规违法的医院自然会被患者的选择所淘汰。
其次,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项目繁多,哪些项目该收费,哪些项目不该收费,收费标准是多少,患者很难分辨清楚,医患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由此给医疗乱收费留下了空间。因此,物价部门应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实行住院病人一日费用清单制等措施。
再次,监管部门对医院的违法行为处罚不力,对于乱收费行为多采取罚款等处罚方式,医院违规成本低。如果对乱收费的医院进行处罚并取消行医资格联系起来,相信再“牛”的医院也不敢继续“顶风作案”,自砸饭碗。
对于像医疗、教育等乱收费严重的行业,要有全民共同监督的机制,尤其要引进公众舆论的监督,让一切不可见人的东西在阳光下曝光,以此形成强大的监督力量。
精选必读三十三:人民教育岂能崇权崇富
河北省雄县二中录取新生竟看“出身”:公职人员家庭的学生可免试入学,其余学生则要依靠电脑随机抽取。好在当地有关领导部门在舆论监督下,及时拿出整改措施,该校校长也因违反了当地小学升初中“就近划片免试”入学规定受到了行政记过处分。
在录取新生中,还有一种看“出身”的现象也值得注意,比如去年有消息称,福建省漳州市出台文件,“纳税大户”子女中考加20分。此事一出,受到普遍质疑。不少人表示:这等于有钱就可以买分一样,很不公平。
从上述新闻不难看出,所谓录取新生先看家长“身份”,说白了就是随意改变招生政策,“招生天平”向权力和财富倾斜。其背后不仅隐含着一种歧视思想,更隐含着一种破坏教育公平的错误思维。这是对部分学生法定的公平受教育权利的蛮横剥夺。这种以父母身份分配教育资源的做法,无论是学校所为,还是地方所为,都违背了义务教育法,应当好好整治。
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要含义就在于,把公平公正理念融入教育政策中。谁也没有权力更改这个原则,谁也没有权力拿优质教育资源当人情送,或用优质教育资源牟取不正当利益。
同时,就社会分层而言,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集体排他,二是个体排他。前者指,由一系列制度安排,将某个社会群体整体地排斥于某种社会资源享有之外,使其难以摆脱原有社会地位而进入较高社会层面。后者指,在“上升”机会面前,人人平等。一个人是否能摆脱原有社会地位进入更高社会层面,主要取决于自身能力和自身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尤需要用个体排他取代集体排他。个体排他越通行,社会就越公平公正,也越有利于和谐。而教育公平,则是基础性的公平,对改善每个人的命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回顾近年来诸多新闻焦点便会发现,公共政策不公已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在教育领域,一些地方不时会冒出某个“土政策”,把享有优质教育资源演变成一种特权。这也启示我们,整治教育崇权崇富病,不能仅仅是对违规者作些处罚就了事,更应从源头上想办法,不让那些“土政策”出台。一个直接途径则是,凡事关公共政策,都应充分吸取公众意见,请公众为公共政策公正公平把关。
精选必读三十四:狠刹办公楼建设的奢靡之风
近些年,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办公楼是越盖越阔气、越盖越豪华。前不久媒体披露的河南郑州某区政府占地500余亩的豪华办公楼,的确令人“大开眼界”:浩淼的人工湖、精致的假山、典雅的亭阁、昂贵的古树、巨大的草坪、宽阔的护城河……统统成为政府办公区的“组成部分”。它们除了点缀、烘托该区政府办公楼的档次与气派,同时也成了这里工作的“公仆”们养眼的风景,怪不得有人称之为“世界豪华第一区政府”。
据说该区年财政收入不过2亿元,却花了3倍于此的巨资建造了这个类似旅游生态公园的办公区。除了山、水、树、石、草等人工景区占地不少外,人均办公面积竟然多达30平方米。面对阔绰奢华的办公楼,人们不禁要问:如此不切实际的建造方案是谁批准的?工程预算经过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了吗?如此大规模占地用地,其用地程序合规合法吗?
现在,不少地方政府比着盖豪华办公楼,一个比一个气派,耗资动辄以亿元计,占地动辄几十亩甚至数百亩。据报道,南方某市的政府办公楼耗资达20多亿元,简直就是用黄金堆起来的。把办公楼盖成宾馆楼堂式的、山水园林式的不在少数。试问:政府办公楼是用来为人民办事的,还是用来休闲享乐的?纳税人的辛苦钱能这样让一些官员无度挥霍吗?
当今,奢靡之风在一些地方已成弥漫之势,某些掌握财政大权的人,从大吃大喝到铺张浪费,从楼堂馆所到办公场地,从面子工程到政绩工程,比着在奢侈上下工夫。他们何曾想到:我们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有大量下岗失业人员,有许多贫困人口,还有众多无钱读书的孩子、无力就医的病人。可我们的一些“公仆”,却无视国情,不恤民情,动辄挥金如土,实在令人痛心!
今天,当我们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之际,那些喜好讲排场、摆阔气、追求奢华浪费的人无疑将受到人们的唾弃和指责。与此同时,我们更需要建章立制,加强监管,从制度层面上对奢靡之风进行约束,使其不致泛滥成灾。
精选必读三十五:民生的诘问
中国的经济形势再一次引发了世人的震惊:在宏观调控和发展转型的双重制约中,增长速度、外贸顺差、财政收入,依然创下了新高。
欣喜之余,我们也禁不住涌出深深的忧虑:时下的经济增长距离科学发展的指标为什么还是渐行渐远?
不少专家乐观解说:从理论看,潜在的增长能量还未完全释放出来;从大势看,工业化、城市化的推动力量正十分强劲;从市场看,高增长下依然还是较低的通胀指数。可是,如果转换一下视角,从民生的尺度去重新审视、去深入思考,我们取得了怎样的进步?我们又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普通百姓还是从“高增长、低通胀”的光环之外,感受到了低就业、低收益、低福利的阴影。
当前强劲拉动经济增长的,是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是举国房地产业的火热。它们大量增加了GDP的数字,后续吸收就业能力却明显偏弱。政府种种政策扶持的优惠,往往更多地倾斜于国有垄断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而这些企业,或由于全面实施“减员增效”的改制,或由于提高资本有机构成的升级,于改善就业状况也有限。按国际通例,社会总就业的65%~80%是由微型和中小企业吸纳的。而当下垄断企业的挤压,政府部门的限制,正大大压缩着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据相关资料,1994年至2004年,全国就有770万家个体户消失。领跑中国的长三角的苏州经济,被人质疑为“只长骨头不长肉”,说的是经济增长与人均收入不对称。类似的岂独苏州?城市职工工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逐年下降,农民工工资状况十多年没有明显改善,早已是不争的事实。社会热议的“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住不起房”,亦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公共问题,成为百姓背负的三座大山。
再从中国最为突出的城乡二元分化中的农民状况来看。
城市化浪潮本当是推进农村发展的一个契机。但是,我们的城市化,更多地显现为土地的城市化,而非人口的城市化。尽管宪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是农民的集体资产,尽管农民已经拥有了长期的土地使用权,但由于政府垄断了土地的征用权,农民也就因之丧失了城市化带来的大好发展机会。地方政府创造了丰厚的“土地财政”,开发商巧取了丰厚的“土地暴利”,而失地农民,常常陷入无地可种、无业可就、无保可享的困境。虽说现在已进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新的阶段,仅每年从农村征走300万亩耕地,每亩平均五六万块钱拿来,几百万卖出去,我们还是从农村拿得多。
更应引起我们警醒的是,这样的高增长,给我们的子孙后代带来了什么?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这是在乡村间随处可见的墙上标语。可是,在东部不少地区“成长的烦恼”中,“地荒”的红灯已频频闪烁。违法占地一路狂奔,基本农田难以守护,子孙后代生活的粮仓坐落何处?发展的空间还有多大?
出于对GDP的政绩追逐,对“高消耗、高污染”的增长依赖,一些地方政府争相“向底线冲击”,恨不得一个早上让地下的矿藏资源全部变成今天的财富,恨不得一个早上都跑步进入重化工业时代。在打破了中国现时经济增长资源能源瓶颈的同时,也给子孙后代埋下了诸多发展的隐患;在滋养了重化工业高额利润的同时,也向当地农民转移了生态环境的成本。在一个个粗放式开采的矿区,土地塌陷,水源渗漏,树木枯死,生态系统被严重破坏,出现了一些不宜人居的死地。如山西,各类矿山采空区已达2万多平方公里,全省超过1/7的地面悬空,地质灾害范围波及1900多个自然村、220万人。陕北的一些村庄,“煤挖走了,水流干了,可怜的几棵树也差不多死光了。原来喜鹊、鸽子很多,现在连麻雀都很少见到。能飞的都飞走了,只剩下大人留在这儿,不知道还能扛多长时间”。在多元利益的分化博弈中,面对那些缺席的、无语的、最为弱势的后代们,我们如何去肩起责任、去代表好他们最根本的利益?
民生重于一切。如果经济增长不能带来全民福利的增进,难以让那些困难的群体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这样的增长和发展又有多少价值和意义?背离科学发展的根本,背离以人为本的宗旨,或主动或被动地将经济总量的推动作为政府任内惟一的要务,如何能有社会的稳定和谐,如何能有经济的永续发展?多从民生的视角看一看,想一想,我们对经济形势的认识,将会有更多的清醒和深刻,我们对科学发展的实践,将会有更多的自觉和紧迫。
我们已经进入一个产业的创新时代、经济的生态时代和发展的平民时代。科学发展观,渐已成为社会的共识。问题是如何使这共识付诸实践。民生的症结在民权,政府的转换在制度,我们的要务在于将这一执政理念、战略导向,融入刚性的政绩体系和先进的政治制度,在于让民众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主体,并且拥有相应的制度化、法治化的权益保障。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世上没有不付代价的发展。应当诘问的是,当下经济增长的代价,是否公平负担,社会能否承受?还要付出多大,如何适时消解?
精选必读三十六:“不对口”不应成为借口
有名刚就业的大学生来找笔者,说他自己学的专业与现在的工作岗位不对口,担心做不好工作,出不了成绩。
在我国,由于体制原因,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取向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对接尚难以协调,有的专业更是供大于求。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找工作难,找对口工作更难。然而,天无绝人之路,不对口不应趁个大学毕业生做不好工作、难出成绩的借口。
专业能对上口,固然很好,一旦对不上口,也不必悲伤,更毋须颓丧。美国教育家威廉?沃德说过:“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你并不是在发现你自己,而是在重新创造你自己。”
专业不对口,表面上看是一种挫折,然而往深处想,或许会提供一次机遇。我国著名围棋教练邱百瑞先生,在大学将要毕业时,突然得了严重的肺结核病。在家养病时,哥哥为帮他排忧解闷,就陪他下围棋玩。这一玩他兴致渐浓,最后成了“邱百段”。专业对口不对口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只要敬业和用心,没有什么事情做不好。
专业不对口,可以照样干得欢,且照样能干出成绩来,其原因在于:每个人都有潜能,只要激发出来,便能塑造全新的自我。所谓的对口与不对口都是相对的。
专业不对口,有时更意味着素质的锻炼和智慧的积累。有个美国小伙子中学毕业后立志做一名商人。后来他考入麻省理工学院,但没有直接去读贸易专业,而是选择了最基础的专业——机械。大学毕业后,他没有马上投身商海,而是考入芝加哥大学,开始攻读为期3年的经济学硕士学位。具备商人素质之后,出人意料的是,他又考上了公务员,去政府部门工作。5年后,他才辞职下海经商。又过了两年,他开办了拉福商贸公司。20年后,这家公司从最初的20万美元发展到2亿美元。他就是美国知名企业家比尔?拉福。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环境的变化,随着自己的努力,从前的不对口可以成为今天的对口,从前的不对口造成的缺陷可以成为今天的优势。任何不幸、失败与损失,都可以成为对我们有利的因素。
精选必读三十七:从“红心鸭蛋”看监管
最近,“红心鸭蛋”事件,使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一些由河北销往北京的“红心鸭蛋”居然是用有毒工业染料“苏丹红四号”喂鸭所致。问题曝光后,有关监管部门迅速出动。北京市食品办紧急下令全市暂停“红心鸭蛋”销售,数以吨计的“红心鸭蛋”被强制下家。在“红心鸭蛋”的生产地,数以千只“问题鸭”被扑杀、焚烧、消毒、掩埋,涉案“红心鸭蛋”也被捣毁掩埋,相关责任人已被刑拘。
近年来,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实践让消费者面对餐桌胆战心惊。从阜阳假奶粉,到上海的瘦肉精案件,从去年让大家闻之色变的“苏丹红”事件,到现在市场上的“红心鸭蛋”,一系列事件似乎都重复着这样一个路径:记者调查曝光,社会舆论跟进,监管部门介入。
,民以食为天”。食品的安全与否,关乎老百姓的生命健康能否得到保障。在现代社会,政府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通过市场监管,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然而上述情况表明,政府监管部门往往落在媒体的后面,事前预防变成了事后惩处。如此“马后炮”式的监管模式,让社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红心鸭蛋”事件让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再一次暴露出来。我国从2002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了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工商、质检、卫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然而,有识之士指出:农业部门管养殖、质量部门管生产、工商部门管流通……多头管理的弊端容易出现出了事互相推诿,不出事疏于管理的问题。如此,“红心鸭蛋”便在众多监管部门的眼皮底下摆上百姓餐桌。
众多“大盖帽”管不住一个鸭蛋,监管工作严重缺位现象提醒我们,必须建立责权分明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对失职者进行严厉问责;同时对违法造假者加大处罚力度,以形成足够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