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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2002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重点围绕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制定了积极的就业政策,连续3年召开全国性会议,对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部署。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各社会团体积极发挥作用,使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总量有较大增加,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对促进经济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必须看到,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在相当长时期内不会改变。今后几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点仍是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和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同时,也要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和被征地农民等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有步骤地统筹城乡就业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重点做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巩固再就业工作成果,增强就业稳定性;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大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将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加快就业法制建设,逐步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
(三)围绕经济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⒈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在制定涉及全局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考虑,在注重提高竞争力的同时,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及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的影响,积极采取相应对策。
⒉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第三产业和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在推动第三产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中广开就业门路。
⒊注重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容量。对就业容量大且有市场需求的行业,制定相应的鼓励增加就业的扶持政策。
⒋推进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鼓励资源开采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按市场需求发展接续产业,引导劳动力转移就业。
5.鼓励劳动者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加快完善和实施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等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
6.坚持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小城镇建设,引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向城市有序流动。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四)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以下简称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
1.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在规定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5年底前核准减免税费但未到期的人员,在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筹解决好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的经营场地问题。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对利用上述两类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具体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并报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备案。对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25%)。
2.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5年底前核准减免税但未到期的企业,在剩余期限内仍按原方式继续享受减免税政策。
同时,对上述企业中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对2005年底前核准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企业,在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财政贴息、经办银行的手续费补助、呆坏账损失补助等按照已经明确的有关规定执行。
3.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稳定性。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由各地确定,最晚至2007年底)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对象(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中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就业确有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可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
⒈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上述“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相应延长(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对2005年底前核准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按此政策执行。
2.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提供适当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六)各地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做好辖区内中央管理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将这些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纳入当地的再就业工作规划,统筹安排落实。对中央管理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要及时核发《再就业优惠证》,落实再就业政策,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七)切实加强《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和使用的管理。严格《再就业优惠证》审核发放程序,防止发生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等行为。对出租、转让和伪造《再就业优惠证》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信息交换和协查制度,在提供政策扶持后,要及时在《再就业优惠证》上进行标注,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应及时收回《再就业优惠证》。《再就业优惠证》在核发证件的本省(区、市)范围内适用,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八)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将上述政策(不含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城镇其他集体企业下岗职工,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三、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改进就业服务,强化职业培训
(九)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与城镇新成长劳动者的就业工作,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的有关政策,加强相关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完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就业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的试点工作。
(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全面推进“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发展和规范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社会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城乡劳动者提供诚信、有效的就业服务。要完善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建立与服务成效挂钩的机制,对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给予补贴。
(十一)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按照“金保工程”建设总体要求,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进行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围绕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服务对象的需求,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业务的全程信息化。实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联网,定期分析和发布职业供求和工资水平信息,完善网上职业介绍功能,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提高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效率。
(十二)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方面的基础作用。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立再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对象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街道和乡镇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健全工作手段,加强基础管理。继续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落实工作经费。
总结部分地区创建信用社区的经验,结合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探索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
(十三)广泛发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为城乡劳动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并积极推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要通过资质认定,确定一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教育培训机构作为定点机构。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引导各类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市场需求,积极开展定向培训。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培养适应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并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为创业培训结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努力做好后续服务。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升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根据他们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并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充分利用电视远程培训等手段,将技能知识和就业信息送到农户。在吸纳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较多的重点行业和组织劳务输出的贫困地区,组织实施国家培训项目。
有关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和就业服务,由各地统筹考虑,所需资金与征地费用统筹安排。
(十四)加强职业技能实训和技能鉴定服务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操作训练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逐步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开发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提供公共服务。为参加职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生活确有困难的,可申领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四、开展失业调控,加强就业管理
(十五)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制定预案和相应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失业进行调控,缓解失业引发的各种矛盾。对因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就业的行业和企业,以及失业问题突出的困难地区、困难行业,要及时采取专项政策措施,努力减少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十六)继续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充分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改制创办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对于产权明晰并逐步实现产权多元化、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并与其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部门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十七)稳步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严格审核并监督落实职工安置方案,规范企业操作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国有企业实施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凡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落实的企业,不得进入重组改制和破产程序。要指导企业在关闭破产准备阶段通过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政策,使职工了解政策内容和操作程序。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关闭破产过程中职工安置工作的监督指导。关闭破产终结后,要及时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十八)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加强对企业裁员的指导。对于企业成规模裁减人员的,裁员方案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一定数量和比例的,要事前向当地政府报告。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拖欠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
(十九)深化劳动力市场制度改革,打破劳动力市场城乡、地区的分割。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活动,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劳动力市场中的违法乱纪行为,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中介行为。建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制度,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充实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队伍,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格禁止和坚决纠正超时工作、不签订劳动合同、故意压低和拖欠工资、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随意裁员等行为。
(二十)完善就业和失业统计制度。加强失业登记统计工作,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定期开展全国城镇劳动力调查,准确掌握全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
(二十一)加快推进就业工作法制建设。认真总结就业再就业的工作经验,抓紧研究制定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明确和强化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为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就业问题的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
(二十二)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享受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领办法,结合其求职和参加职业培训的情况完善申领条件,健全促进就业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和帮助享受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并妥善处理好其就业后的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险问题。要合理确定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拉开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距离,分清层次,相互衔接,形成合理配套的标准体系,既要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更要有利于调动有劳动能力人员就业的积极性。
(二十三)进一步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础管理。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职能作用,加强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掌握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就业及收入状况,实施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服务。
(二十四)妥善处理并轨遗留问题。从2006年起,企业新裁减人员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没有实现再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各地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并轨人员在再就业、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的遗留问题。
(二十五)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的功能。东部地区在认真分析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状况,统筹考虑地方财政就业再就业资金安排的前提下,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进行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二十六)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继续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后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将更多的劳动者纳入到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要逐步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改进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强化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促进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良性互动。积极创造条件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六、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十七)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巩固和强化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把新增就业人员和控制失业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指标。把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和实现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的联动机制作为主要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并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二十八)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国务院决定将再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对联席会议制度作相应调整,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十九)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就业工作需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将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继续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此外,各级财政还要合理安排用于劳动力市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等经费。要切实加强对就业再就业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协助政府制定政策,团结各方积极参与,以及宣传动员、社会监督,帮助群众创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他们组织各类培训、开展多种形式服务和提高创业就业服务能力给予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局面。
(三十一)各新闻单位要继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把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到群众、企业和基层单位。继续树立和宣传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企业积极吸纳就业、基层单位切实落实政策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帮助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气氛。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依托企业、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单位,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舆论宣传,引导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在国家政策扶持和社会帮助下,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再就业。
(三十二)上述有关扶持政策自2006年起开始执行,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暂定到2008年底。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有关税收政策按新的税收政策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本《通知》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在不涉及税收政策、不影响中央非税收入、不增加中央财政补助的前提下,还可制定有利于本地扩大城乡就业的其他政策。
申论热点:就业是民生之本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获得收入、维持生计和进一步改善物质精神生活的基本途径。解决群众的就业再就业,就是解决民生的根本问题。
这几年人们普遍感到找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了,即使大学毕业、研究生毕业或者海外留学归来,找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也并非易事。究其原因,是我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三碰头”,使本来就存在的就业困难更加突出。加之企业改制减少用工、采用高新技术等原因,对劳动力的需求呈下降趋势,而与此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化,农民进城的门槛不断降低,进城农民工日益增多,从而给城镇就业进一步增加了压力。今后几年,全国城镇每年都要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另外还有1400万下岗人员。到2010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3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5000万人,而劳动力就业需求岗位只能新增4000万,劳动力供过于求在1000万人左右,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正因为有困难,才需要我们来解决;无论如何困难,总能找到解决办法。比如,在贷款和税收政策上,可考虑加大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第三产业包括社区服务业的扶持力度,这些领域的繁荣发展可以提供数量很大的就业机会;可考虑对录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规模和一定使用期限的企业,由政府给予就业补助,以鼓励企业录用下岗失业人员;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农民工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以解决部分劳动力因缺乏技术而无法就业的问题;针对大学生、研究生就业难,教育部门和各院校应重视岗位需求的调查,根据社会需求调整招生规模和专业比例,同时政府可提供青年志愿者岗位,实行鼓励大学毕业生支边支农下基层的政策;在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同时,要注重技术研发和产业升级,为科技人才提供就业岗位。政府还有一个当务之急,就是对“零就业家庭”给予就业援助,尽快做到让目前每一个“零就业家庭”至少能有一个人实现稳定就业。
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给钱给物,不如给一个创业环境、创业条件。这就要求政府把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社会环境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努力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提供就业服务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激发更多的人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从就业者来说,也应当从实际出发,转变就业观念,降低就业期望值。不能眼睛只盯着机关、外企、高收入单位和轻闲的工作,自主创业、弹性就业、到农村和基层工作,都是可以考虑的选择。以后如遇到合适的机会,依然可以进行调动、竞聘和再就业,以取得更理想的工作岗位。
,民以食为天”,而食的获取靠就业。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这个问题上用再大的心思、花再大的心血、下再大的功夫,都是应该的。当然,促进再就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而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共同推进。相信只要各方面群策群力、共同努力,我们就能够把失业数量减少到最低限度,让广大群众各得其所、安居乐业。
申论热点: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央提出加快两个根本性转变以来,我国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了积极进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上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资源消耗高、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淡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环境压力日益增大。“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必须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损失浪费,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创造尽可能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节约意识,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现就做好今明两年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1落实《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提出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研究提出《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主要目标、重点内容、保障措施、实施主体,以及分年度实施计划、国家支持的重点。2005年启动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7项工程。
2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国家重点抓好1000家高耗能企业,提出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加强跟踪和指导。
3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船舶和落后农业机械。加快发展电气化铁路,实现以电代油。研究提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的具体措施。开发和推广清洁燃料汽车、节能农业机械。推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实施,从源头控制高耗油汽车的发展。按照国务院批准实施的试点工作方案,稳步推进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
4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抓紧出台《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贯彻实施《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推动北京、天津等少数大城市率先实施节能65%的标准。深化北方地区供热体制改革,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工程应用技术研发、集成和城市级工程示范,启动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5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推行空调、冰箱等产品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管理,扩大节能产品认证,促进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加快淘汰落后产品。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内温度最低标准,在全社会倡导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室内空调温度提高1—2度。在农村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
6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大型水电、风电基地建设;在西部电网未覆盖地区发展小水电和太阳能发电,在东部沿海地区和有居民的海岛大力推进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在农村地区推广风能、太阳能利用。组织生物质能资源调查及生物质能技术示范和推广;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配额、价格管理等配套规章和实施措施。大力推进能源林基地建设和开发利用。
7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及迎峰度夏工作的部署,加强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完善配套法规,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推广典型经验,指导各地加大推行力度。
8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二)深入开展节约用水。
1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认真研究提出关于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适时召开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会议。继续开展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重点抓好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和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建设。研究提出水资源宏观分配指标和微观取水定额指标,推进国家水权制度建设。
2推进城市节水工作。积极开展节水产品研发,加大节水设备和器具的推广力度,指导各地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推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加快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的改革。
3推进农业节水。继续推进农业节水灌溉,推广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应用,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积极开展农业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试点。在丘陵、山区和干旱地区积极开展雨水积蓄利用,支持农村水窖建设,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扩大节水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开展农村、集镇生态卫生旱厕试点。
4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和海水利用。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沿海缺水城市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
5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超采、滥采地下水。防治水污染,缓解水质性缺水。
(三)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
1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原材料利用率。
2延长材料使用寿命和节约木材。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提高材料强度和使用寿命。加强木材节约代用,抓紧研究提出《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的意见》。
3研究实施节约包装材料的政策措施。重点研究禁止过度包装的政策措施,2005年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月饼等过度包装和搭售问题,从市场价格入手出台规范性意见。落实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措施,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
(四)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1实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修订和完善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完善土地使用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土地复垦。
2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试点。指导村镇按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启动“沃土工程”,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
3研究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措施。重点研究提出城市建设节约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措施,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
4进一步限制毁田烧砖。认真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推动第二批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有关部门要适时联合召开“全国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五)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1推进废物综合利用。要以煤矿瓦斯利用为重点,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以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和冶金、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
2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泥资源化利用。
3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推行农资节约。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以及秸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技术。研究提出农户秸秆综合利用补偿政策,开展秸杆和粪便还田的农田保育示范工程。推广节肥、节药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鼓励并推广农膜回收利用。
二、加快节约资源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
(一)加强规划指导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海水利用专项规划》、《全国节水灌溉规划》、《全国旱作节水农业发展规划》、《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建设规划》。加快出台《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项目,促进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产业项目发展,淘汰技术水平低、消耗大、污染严重的产业。
(二)健全节约资源的法律法规。抓紧制定和修订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法律法规。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研究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建议,重点研究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明确激励政策、规范执法主体、加大惩戒力度等。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研究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起草《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抓紧出台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完善回收体系,建立生产者责任制。加强石油节约、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包装物和废旧轮胎回收等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法律法规建设,做好相关立法工作。
(三)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编制《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计划》。制定风机、水泵、变压器、电动机等工业用能产品和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完善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研究制定《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制定《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修订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和雨水利用标准,完善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加大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力度。制定和实施新的土地使用标准,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和考核标准,完善村镇规划标准。研究提出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行业标准,制定《矿山企业尾矿利用技术规范》。
(四)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建立能够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全国水价改革与节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方式。逐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试点,依法全面整顿农业供水末级渠系的水价秩序,取消水费计收中的搭车收费,制止截留挪用。加大实施峰谷分时、丰枯和季节性电价力度,扩大执行范围。对高耗能行业中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继续实行差别电价。研究制定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改革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其他产品的比价关系。运用价格机制调控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五)完善有利于节约资源的财税政策。研究制定鼓励生产、使用节能节水产品的税收政策,以及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的经济政策。研究制定鼓励低油耗、小排量车辆的财税政策。调整高耗能产品进出口政策。积极研究财税体制改革,适时开征燃油税,完善消费税税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政府节约资源管理和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逐步扩大节能、节水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理顺现有收费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和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机制。
(六)推进节约资源科学技术进步。国家科技计划继续加大对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组织开发和示范有重大推广意义的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雨洪收集和苦咸水综合利用技术、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拆解技术、流程工业能源综合利用技术、重大机电产品节能降耗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以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努力取得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含国债项目资金)中继续支持一批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包括重大技术示范项目、重大资源节约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等。贯彻实施《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修订《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编制重点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先进适用技术目录。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广应用力度。
(七)建立资源节约监督管理制度。建立高耗能、高耗水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完善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最低能效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对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准施工、验收备案、销售和使用;对矿山尾矿中资源品位严重超标的,要采取强制回收措施。在2004年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各地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对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开展节能监督检查。对北方采暖地区、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分别组织一次规模较大的专项检查。针对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和7月1日起施行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组织全国性的国家监督抽查活动。继续开展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浪费资源的做法和行为,要严肃查处。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统计制度。加强和完善能源、水资源以及节能、节水统计工作。
三、加强对资源节约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统计局、林业局、法制办、国管局、电监会、海洋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确定的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做好资源节约工作。为了加强各有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由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牵头建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资源节约的主要工作在地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资源节约工作负责,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相应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在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中,要注重发挥人民团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
(二)政府机构要带头节约。各级政府部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厉行节约,在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要制定《推动政府机构节能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府机构能耗统计体系,明确能耗、水耗定额,重点抓好政府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公务车节能。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推行政府机构节能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和节约办公用品,降低费用支出。各级政府在认真做好机关节约工作的同时,更要抓好全社会的节约工作。为此,要抓紧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机制,将资源节约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
(三)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社会活动。要研究制定《创建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在“十一五”期间创建一批节约型城市、节约型政府机构、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发挥示范作用,并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资源节约的路子。要及时总结和推广节约型社会建设中的经验和典型。在冶金、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造纸、酿造等重点行业,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废旧家电、废旧轮胎、废纸回收利用、绿色再制造等重点领域和产业园区及城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通过试点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确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技术领域和重大项目领域,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出按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规划、建设、改造产业园区和建设节约型城市的思路。
(四)努力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建设节约型社会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2005年要围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这一主题,继续开展“资源节约行”活动。要组织新闻媒体采访,集中宣传节约资源的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和现象。要在工矿企业职工中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珍惜资源、从我做起”活动,在宾馆开展“争创绿色饭店”活动,在社区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在中央国家机关开展“做节约表率”活动,在全国质量月开展“降废减损兴质量”活动。要认真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世界水日、土地日、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公益广告和征文活动。同时,要加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研讨和交流,2005年底在北京举办建设节约型社会展览会,择时组织开展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典型推广现场会及技术交流会。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申论热点:倡俭戒奢的道理应经常讲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节俭历来是一种美德。个人的发展、家庭的幸福、国家的繁荣、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这些千古流传的名言都说明了这一点。那么,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物质财富日益丰富的今天,还要不要提倡节俭?要不要树立节俭意识?回答是肯定的。节俭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种精神理念和工作作风。时代再发展,条件再优越,倡俭戒奢的要求不能变,倡俭戒奢的道理应当经常讲。从这个角度说,胡锦涛同志强调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节俭意识,始终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可谓语重心长、发人深省。
增强节俭意识,坚持艰苦奋斗,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广大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这是成就事业、赢得拥护的重要法宝。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环境如何变化,这种政治本色和精神品格都不能变。在条件趋好、形势顺利的情况下,更应当保持头脑清醒,防止滋长骄傲情绪,自觉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真正把每一分钱都用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惟有如此,才能凝聚人心和力量,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不断夺取事业的新胜利。
增强节俭意识,坚持艰苦奋斗,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实需要所决定的。在不少人看来,提倡勤俭节约和艰苦奋斗,是因为经济不发达、物质不丰富,是不得已而为之。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毫无疑问,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我们已经有了一些“家底”,这是值得自豪的。但是,从客观实际看,我国人口多、生产力不发达、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我们的“家底”还不厚。同时,由于我国资源的人均占有水平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且利用效率不高、浪费严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任务十分艰巨。解决这一矛盾,完成这一任务,一个根本途径就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在全社会树立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和作风。惟有如此,才能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增强节俭意识,坚持艰苦奋斗,必须反对享乐主义,抵制奢侈挥霍、铺张浪费现象。在这个问题上,既要旗帜鲜明,又要警钟长鸣。一方面,坚持不懈地加强宣传教育,多讲常讲倡俭戒奢的道理,引导全党同志、全国人民深刻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目标任务和现实情况,深刻认识增强节俭意识和坚持艰苦奋斗精神的重要性、长期性,从而做到身体力行、坚定不移;另一方面,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入手,建立健全有利于增强节俭意识和坚持艰苦奋斗精神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挥霍奢侈、铺张浪费之风。对那些置党和人民的利益不顾,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挥金如土、暴殄天物的,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申论热点: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通知
当前,社会经济活动中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时有发生,在某些地区和领域还出现蔓延势头。违法犯罪分子通过虚构事实、发布虚假信息和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以及非法行医,误导、欺骗企业、消费者和患者,骗取钱财,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为了严厉打击商业欺诈,国务院决定,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商业欺诈流毒甚广,为害甚烈,侵害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困难群体的权益,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群众反映强烈,如任其发展,将成为社会公害,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通过专项行动,实行打防并举,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对商业欺诈活动的强大威慑力,遏制商业欺诈泛滥的势头。
结合专项行动,完善打击商业欺诈的法律法规和执法体系,实现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倡导诚信兴商、守法经营的社会风尚,提高企业、消费者和患者自主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反商业欺诈长效机制。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要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危害严重的商业欺诈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是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打击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
(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严禁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保健食品、药品广告;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服务广告中,严禁使用任何人包括社会公众人物的形象,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作证明;严禁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疗效和在药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中夸大功能,以及在医疗服务广告中宣传保证治愈;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广告和不实信息。加强对广告行业的管理,健全广告监管制度。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由工商总局牵头。工商总局要负责组织专项检查以及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对发布未经审批广告的媒体,依法停止其广告发布业务;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的媒体,依法停止其广告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广告发布资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广告监管公告制度,建立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要加强对报刊出版单位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登、发布广告行为的管理,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依法做好对保健食品、药品广告的审查;对篡改审批内容或者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主管部门要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并在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要做好对化妆品标签、标识宣传内容的监管,配合工商总局整治医疗机构非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信息产业部要配合工商总局对发布虚假广告的互联网信息和电信服务提供者依法进行处理。
(二)打击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现象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城乡结合部大量存在,严重扰乱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予以严厉打击。重点是:打击无证行医;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打击非法性病诊疗活动;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
打击非法行医由卫生部牵头。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行医资格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打击非法性病诊疗活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负责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卫生部、科技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对医学科研机构从事医疗服务的监管,查处其非法行医行为。
(三)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
重点是:打击企业不规范促销、虚构或者夸大特许经营品牌效应、骗取加盟费的行为;打击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欺诈行为。
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由商务部牵头。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和工商总局要加强对商业和服务业促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查处虚假促销、以次充好等行为。商务部、工商总局要督促美容美发业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对店内产品质量的监管,适时发布质量监测结果,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并查清生产源头和进货渠道。商务部、工商总局要开展特许经营摸底调查,确定重点监控地区和企业,查处特许人披露信息不完整、不规范,没有风险提示,或故意夸大投资回报的行为,加强对特许经营展会活动的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展会骗取加盟费。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外汇局要对外贸经营活动实行联合监管,建立监管记录,加强信息沟通和复核。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部、建设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外汇管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外经济合作活动的监管,查处发布虚假信息,欺骗劳务人员、施工单位和投资者的行为和无资质、超范围经营行为;强化对境外就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查处建筑企业境外承包工程中的欺诈行为和违反外汇、海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探索建立反商业欺诈长效机制
(一)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要研究分析各类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敛财等欺诈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摸清惯用手法、骗术类型和高发领域,制定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堵塞法律和制度漏洞,为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提供依据。
(二)加强综合监管。
加强行业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间的相互配合,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联合监管。对有过商业欺诈行为的企业、个人和医疗机构,要列入“黑名单”。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跟踪欺诈行为的变化动向,做到及早发现、准确定性、依法查处。
(三)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自律活动,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对企业的约束,形成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诚信意识。加强企业和医疗机构信用建设,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行风。开展信用知识培训,引导企业形成诚信守法经营的商业伦理和信用文化。倡导“诚信兴商”和“守合同重信用”,揭露和鞭挞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四)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
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方便群众举报,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做到有回音,有着落;加强舆论监督,揭露骗术骗局,曝光典型案例,使商业欺诈难以为害;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和发挥群众的参与意识,普及防骗常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使人民群众放心,欺诈者寸步难行。
四、加强领导,稳步推进
(一)强化地方政府责任。
商业欺诈不仅侵害群众利益,而且破坏社会稳定,恶化投资环境,影响经济发展。地方人民政府要从维护稳定、规范秩序、促进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商业欺诈的重要意义,下大力气切除这个“毒瘤”。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
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参与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本通知的规定,完成好各自的工作任务。
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案件线索,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要加强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查控,防止其卷款潜逃。要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
监察机关要对各地区和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分步骤实施。
专项行动从2005年4月开始,分三个阶段实施,为期一年。
动员部署阶段(2005年4月—2005年5月),建立工作机制,印发行动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5月—2006年5月),按照行动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步骤组织实施。
总结检查阶段(2006年6月),组织督查组,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2006年6月底以前,将专项行动的情况报送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国务院;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协调和督查。
申论热点:环保执行力要硬如钢铁
在被誉为“甘肃小江南”的天水市,世界知名品牌嘉士伯的一家控股合资企业——奔马啤酒厂,十多年来一直向渭河排放污水,而且它还是当地唯一一家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近日,经媒体曝光后,奔马啤酒厂已被责令停产整顿。
嘉士伯天水污染事件,折射出我国环保执法的尴尬局面:一方面,从中央至地方,各级政府都在喊环保、抓环保;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环境污染还是外甥打灯笼——照舅(旧)。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企业的本性是趋利的。在地方政府种种形式的默许下,在环保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下,自然变成了只求财富不问责任的“赚钱机器”。可以说,是一些地方政府长期以来的不作为,或者即便有作为,却不硬不彻底,才导致了类似嘉士伯天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这也就引出我们要反思的问题:为什么地方政府监管会如此弱化?客观地说,许多地方环境恶化能到今天的地步,起始是缘于经验的缺乏和认识上的不足,以至于把环保长期边缘化。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博弈,而按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的话说,其实是体现了“局部与全局的博弈、政绩与民生的博弈、大资本与政府监管部门的博弈”。
监管弱化,原因很多。其中,体制不完善、法律法规滞后就是一个重要方面。目前,我国环境政策法制还存在四个“软肋”:一是经济、技术政策偏少,实用的政策偏少,政策间缺乏协调;二是现有环境法律法规偏软,可操作性不强,对违法企业的处罚额度过低,环保部门缺乏强制执行权;三是一些地方领导干扰环境执法,存在环保局长“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现象;四是基层环保经费投入难以保障,执法监督工作薄弱,内部监督制约措施不健全,层级监督不完善,社会监督不落实。
高污染换来高增长使得环境压力越来越大,我们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追求“绿色增长”。正像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所说的那样,我们“要使环保政策和执行力像钢铁一样坚硬,而不是像豆腐一样软弱。”
申论热点:银行长队,要靠市场竞争消解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近日就“银行排长队”问题,要求沪上银行限期拿出整改措施。这项“最后通牒”在关注民意热点的同时,也引发了政府干预能否有效纠正银行市场行为的讨论。
近年来,国内各银行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推出了细分服务,开辟了专供高端客户的窗口。在营业高峰时,不少网点经常出现贵宾窗口冷清而普通服务窗口拥挤的现象。在国内银行业市场化改革加快的背景下,此情此景很容易被批评为银行一味“向钱看”。
事实上,作为企业的银行,按照利润目标来配置自身资源,并无不妥。在一些城市“银行多过米铺”的现实下,要求银行通过增加营业网点来解决排长队问题,也未必是明智之举。问题是,我们的银行是不是如表面一样真正“市场化”了?
,银行排长队”现象的形成,有多方面原因,最重要的是国民对金融服务需求的提升,远远超过银行自身改革的步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普通居民与银行之间的交易,从原先单一的钱款存取发展到存贷、缴费和理财各个方面。而银行这边,无论是产品创新,还是技术和服务手段,近年来也都取得长足进步。特别是几大国有银行通过改制上市,正在逐步向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转变。
然而,市场服务意识的树立,远比银行上市或者设几个VIP窗口来得艰难。比起外部环境的改善,银行内部企业精神的建设和业务流程的优化整合难度更高。近日被几家媒体曝光的一些银行窗口服务不良的事例,多少反映了国有银行“朝南坐”的普遍惯性。
对于政府来说,要银行改善服务水平,除了“最后通牒”式的行政督促,似更要在促进需求供给调节上做文章。从媒体报道看,银行资源配置忙闲不均的情况,不仅发生在普通窗口和贵宾窗口之间,也存在于国有银行与非国有银行之间。工资和养老金发放是银行排队最严重的区域。这些利润较低的业务,看起来似乎是国有银行在承担社会义务,事实上却联结着大量被垄断的“对公业务”和“政府项目”。那么,如何设置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让各种类型的银行在充分竞争中扩大供给、提高服务,亦是政府要面对的新课题。
根据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提供的数据,截至去年,共有3300多万个个人账户,客户超过500万人;去年一年完成柜台个人金融交易13.47万笔,自动柜员服务1.3万亿笔,全年电话银行服务达4800多万个,其中370万个为人工接听,平均每个柜员每天要完成350笔交易。平心而论,如此巨大的业务量,对银行来说,既是个不小的压力,也是众多国外同行羡慕的机遇。
希望蜿蜒的长队,能够成为银行深化改革的动力,用心做好市场这篇大文章。
申论热点:信息公开是应急管理重要任务
人们会不会担心,某一天,他们会置身于突如其来的群体危机中?人们会不会担心,有一天,他们对周围的危机毫不知情?1月8日,国务院公布中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就对这样的担忧做出了回答。这项预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都提出了具体措施。
从大背景上看,这份预案的出台,不但是中央政府行政管理能力提高的表现,也是各地方在过去几年中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的反映。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上,地方需求走在了政策指定的前面。江苏、吉林、浙江、四川等省,在2005年就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了相关预案。
综观这份预案,其中的许多内容体现了目前国际上比较先进的危机管理思维。比如规定4小时内上报国务院,对突发性公共事件,按照颜色划分警戒类型,将恐怖袭击这个全球各国都面对的新挑战,纳入危机管理体系等。但是,站在整个社会的层面上看待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第一要务仍然是信息的公开。
信息公开的第一个层面,是对突发公共事件事态的公开,也就是《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强调的:“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在近期北京东三环京广桥的塌陷事故中,交通管理部门就通过手机短信、交通广播等多种媒体手段,向全市公众通报此事,避免更多人因为交通堵塞影响正常生活。这种处理方式,值得在突发公共事件中采纳。
当然,国内外的不少人担忧,信息公开是否会造成公众的集体恐慌,甚至出现大规模的危机蔓延。从中外历史上看,这种情况不是没有。但集体恐慌往往出现在缺乏权威信息、谣言肆虐的时候。这就涉及信息公开的第二个层面,不但要让公众了解突发事件可能对社会和个人利益造成的影响,还要让公众了解政府的态度和目前的措施。政府态度和措施的信息公开,不但能缓解公众心理压力和恐慌,杜绝谣言,还能检验政府治理管理水平。从以往的封闭式操作,到向公众公布处理方法和处理态度,这对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性、果断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新要求。
同时,信息公开更是建立公众与政府间良性互动的重要环节。《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出台,实际上是在规范政府责任。
而信息公开,将这些事件的进程和处理方法公诸于众,不但能引起政府和公众的良好互动,也能让公众自身掌握信息,参与公共事件的防范与控制,还能引入公众监督,势必能更好地快速解决危机。
当然,在信息公开的建设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要思考。从目前来看,我国已经在着手建立逐级新闻发言人制度,但是,如何让新闻发言人真正在第一时间进入信息发布的第一线,仍然值得研究。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往往是特殊性、突然性、广泛性,没有先例可循。尤其是在危机传播中,一把手往往成为信息公开的重要来源。
危机并不可怕,在任何社会发展过程中都存在危机。尤其是今天,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过程中,各种矛盾的出现和解决,以及在发展中与自然较量时,危机都会出现。一个国家总是在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危机较量中前进。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危机处理万变不离其宗,这是现代国家对管理能力提出的新要求。
申论热点:有感青少年犯罪近80%的人通过网络受到诱惑
近日,据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透露:被抓获的青少年犯罪当中,有近80%的人通过网络受到诱惑;这些人因为沉湎于网络,或者受到网络黄色信息的侵蚀,作案甚至作大案,进行诈骗、强奸、抢劫、抢夺的犯罪比例非常高。
按说这并不是一个出人意料的数据,关心网络和青少年问题的人们都不难想见。人的一生中,青少年时期是个关键成长阶段,年龄和心智的局限,加上荷尔蒙的加速分泌,使这个时期的孩子处于噪动不安当中,并且自控能力较差,外界的一丁点儿刺激或诱惑,都有可能会引领一个人走上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当然是有好有坏,其中严重的甚至误入歧途。对青少年的成长而言,必要的约束与引导是不能少的。而在科技影响生活的今天,对青少年的网络生活,也同样需要约束和管理。
网络是把双刃剑。在提供给人们文字、图像等各种形式的海量信息的同时,不免泥沙俱下。对此有人说“有需求才会有供给”“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作为一个国家、社会,大大小小的单位团体,都需要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约束,否则听任其中一些成员随意胡为,危害的还是大家,更何况网络问题相当复杂。
申论热点: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新农村首要任务
今天本报全文发表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是继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第四年制定的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这是党中央全面分析农业农村形势,科学把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与时俱进做出的重大决策,既充分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又与近几年来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战略部署一脉相承,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文件。
近几年,中央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对新农村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更是提高了全党全社会对“三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目前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农业农村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从总体上看,农业基础不牢、农业装备落后、农民增收困难、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拉大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当前我国农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关键时期,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农村工作,加快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手段、生产方式和生产理念的现代化,实现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既体现了持续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又进一步明确了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无论是保障粮食安全,还是促进农民增收,无论是应对国际竞争,还是持续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解决农业的深层次问题,都必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使各地新农村建设更紧密地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这个中心,把大家的注意力引导到发展生产上来。从强化国民经济基础和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要求来看,目前我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来看,我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条件支持建设现代农业。
中央确定的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思路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
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要特别注意强化“五大支撑”:一是增加农业投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设施支撑;二是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科技创新支撑;三是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建设完备产业体系,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支撑;四是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市场体系支撑;五是大力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人力资源支撑。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将贯穿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全过程。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坚决防止脱离实际、好大喜功和急于求成,确保现代农业建设稳步健康推进,努力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网络是个虚拟的大社会,与现实社会有着密切不可分的联系,这个社会同样需要规范,需要打击违法犯罪。据《人民日报》报道,6月底以前,公安机关将在全国重点网站、论坛设立网上“报警岗亭”和“虚拟警察”,接收网上举报、求助,及时发现、制止网上有害信息传播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公开警示网上轻微违法和不良行为等。此前,中央十个部办从4月份开始,已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这些做法都很有必要,有利于维护网络的正常秩序,促进其健康发展,也有益于为青少年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每当遇到此类规范网络秩序的行动时,总有人发一些牢骚。笔者则不以为然,因为现实情况是,党和政府对网上舆论相当重视,很多问题的解决都是由网上提供线索和思路而促成的。当然,对网上舆论和行为也不可能完全放任不管,毕竟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网络犯罪行为,因此,不论网民还是网站,都应该把握好一个底线,那就是健康有益、不得违反各种已经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
将心比心,每一个为人父母者,都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走上邪路。可实际上有那么多的青少年,在吸取网络有益信息的同时,也受到其消极影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让家长忧心忡忡。对待网络,像去年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山西省方山县关闭县城所有网吧的做法,固然饱受争议,可其中也饱含了太多的无奈。因此,在不关闭网吧、不限制上网的前提下,净化网络环境就成为必然选择。
网络是个伟大的发明,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很多奇迹,使世界各国的人们受益匪浅。如何兴利除弊,消弥其副作用,这是个永恒话题,因为网络应用,无论从时空方面还是功能方面,都正日益向更宽广的方向延展。对各级政府来说,既要让人民群众照常上网,享受网络带来的诸多益处,又有责任尽量避免网络对社会生活带来的副作用,可谓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申论热点:从邯郸银行窃案反思博彩文化
随着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轰动一时的邯郸农行5100万特大盗窃案也很快便尘埃落定,真相渐显。据报道,两名案犯盗窃的初始动机,竟然是为了买彩票中奖,“等中了大奖,我们再把钱还进去。”但没想到却是越陷越深,连续购彩4300万元也未能如愿,于是铤而走险,弄出了这起轰动全国的大案。(据《齐鲁晚报》4月20日)
一起惊天大案,其案情和动机却是如此几近荒唐的简单,令人很是意外。发生这样的案件,与银行方面的管理有缺陷有关;与两名案犯的利令智昏有关;但笔者认为,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不可不察,即当前日趋变异的博彩文化。但凡有一点概率知识的人,一般都不会对“购彩致富”抱有多么大的希望,至少不会如此孤注一掷,甚至将身家性命都搭上。然而在当前,不惜代价的疯狂彩民却是越来越多了———盗用4300万元购彩的这两名昏聩之徒虽然是特例中的特例,但诸多新闻显示,类似的不计后果孤注一掷的行为并不鲜见。这般怪异世象的发生,与博彩文化的有意误导有很大关系。
由公立机构所开展的博彩业固然不乏其积极意义,但博彩文化本身却是一种负面影响较大的文化。发展博彩业的同时,必须对此保持足够的警惕。然而,看当前的以发行各类彩票为主的博彩业,在其相关文化的培植方面,却有日益失控之嫌———当前的博彩业,无论游戏规则设置,还是宣传营销策略,都已经悖离了其本应具有的基本伦理。比如,在许多的彩票机构的宣传中,购彩行为中的风险等概率科学内容全被遮蔽了,“买彩票可以致富”成为了许多宣传的核心。在诸多“中奖实例”等泡沫信息的包装下,有许多文化水平不高的彩民,已经愈发坚信购彩不是一种游戏,而是一门可以预测结果、轻易致富的所谓“科学”。若此,使本来不乏公益作用的博彩业,生出了越来越多的恶花恶果。
以“买彩票可以致富”为核心内容的博彩宣传,是对文化水平较低的中低收入群体和未成年人的误导———因为前者有尽快改变生活状况的愿望,后者则心理不成熟。而真正应该购买彩票奉献爱心的富裕阶层,既不会想着去贪“财票中奖”这类意外之财,面对这样的虚假宣传或许还会产生反感。于是,旨在发展慈善事业扶助贫弱的福利彩票,却成了针对穷人和弱者的诱惑乃至欺诈。
健康的博彩文化,应该致力于培养彩民对彩票的正确认知,让彩民懂得购买彩票不是投资,不是致富手段,而只是一种精神的消费,如专家所言,要让彩民明白彩票的本质是一种“自愿税”,是爱心的展示,对中奖与否决不应该过于计较———计较中奖本身也是愚昧的,如据专家测算:目前最火爆的“双色球”彩票,一个人中头等奖的可能性只有1/1800万。因此,买彩票必须是“中固欣然,不中亦可喜”的心理。真正健康的博彩文化,一定是要与“购彩致富”的心理暗示保持距离的。而反观时下盛行的博彩文化,与这一本质要求已经渐行渐远,乃至早已“南辕北辙”了。
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八大热点问题热点一:非法集资问题
社会问题背景分析:近年来,非法集资在我国许多地区重新抬头,并向多领域和职业化发展。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非法集资案件1999起,涉案总价值296亿元。2007年1至3月,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两类案件就立案342起,涉案总价值59.8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101.2%和482.3%。若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治理整顿,势必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为了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关于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2) 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非法集资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多数是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损失惨重,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危害社会稳定。
(3) 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二、关于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
(2)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关于该社会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健全本地区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加强监测预警,要对本地区的非法集资问题保持高度警惕,进行全程监测,主动排查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防患于未然。
(2)要制定风险处置预案,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
(3)有关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反应灵敏、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非法集资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渠道和工作协调机制,认真做好非法集资情况的监测预警工作。
(4)制定和完善本行业防范、监控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规章及行业标准。要加大工作力度,对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集中力量查处典型案件,严惩首恶,教育协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5)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改善金融服务,逐步构建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6)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通过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公众参与,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专门的投资者教育园地,探索建立风险提示和预警的长效机制。(7)要加强对广告的监督管理,依法落实广告审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的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发布非法集资广告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8)制订宣传教育规划,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手段,宣传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新特点,提示风险,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其远离非法集资。
(9)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公开报道力度,以专栏文章、专题节目等方式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震慑犯罪分子,形成对非法集资的强大舆论攻势。要在广大农村、城市街道、社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扩大覆盖面,强化宣传效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热点二:“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效监督问题
一、关于该社会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将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融合为一体。各预算单位应随同部门预算一起统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形成统一的整体,明确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标准、采购时间、资金来源、采购方式。
(2)政府采购预算要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从而可以约束政府采购行为。
(3)增强透明度,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一是公开法规政策。让政府采购当事人及时把握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让政府采购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好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公开采购程序。从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公告发布、评审办法、评分标准、供应商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坚持简捷公开,手续齐备,程序合法,规范运作,杜绝暗箱操作、幕后交易、贪污腐败等行为。
三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接受公众监督,也为供应商维权提供必要依据,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有效。
四是公开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业绩全面考核考核,定期如实公布考核结果。
五是公开曝光不法行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增强法律的震慑力,维护政府采购的权威。
六是公开投诉程序及处理结果。一方面为供应商创造合理投诉渠道,公开投诉信箱和电话,保证正确投诉,另一方面及时处理,给投诉的供应商一个满意的答复,实现投诉处理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公开化,维护好供应商的正当权益。
(4)建立健全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标准,考核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再者,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采购市场需求、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科学的绩效评价,为采购数据信息的利用和信息资源开发、为采购决策和政府决策提供了准确资料,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调节国民经济运行,支持国内企业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
(5)健全法制,强化制约。国家应以《刑法》、《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反对不正当竞争法》为准绳,健全法律法规,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立法上明确界定腐败行为,严惩不怠,根除其滋生的土壤,促使供应商诚信合法经营,从而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法律制约,增强法律的震慑力,让政府采购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以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加强法制宣传,提高震慑力。各级政府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提高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广大供应商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重点宣传商业贿赂行为违法的后果,结合典型案例,实行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做到警钟长鸣,使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加快政府采购网络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成果,大力推行电子采购制度,将政府采购网络建设全部纳入“金财工程”系统建设,以建立政府采购信息网、管理网、电子商务网,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网络化,将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延伸到各预算单位,从而实现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网上交易,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热点三:“虚假新闻”的预防和治理
典型案例:7月8日,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播出了题为《纸做的包子》的虚假新闻。报道无中生有,编造了北京市某区一些黑加工点使用废纸箱为馅制作小笼包出售的假新闻。消息播出后,经多家媒体转载转播,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关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事件发生后,北京市委、市政府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责成北京电视台澄清事实真相、向社会做出深刻道歉,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给予北京电视台台长通报批评,给予北京电视台总编辑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北京电视台主管副总编记过处分,本人引咎辞职。北京电视台也对生活节目中心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和分管《透明度》栏目的副主任,以及栏目制片人等三人给予撤职处分,同时解除了栏目有关编辑与北京电视台的劳务关系。北京市在全市范围对北京电视台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市属各新闻媒体以此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
一、关于该社会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的教育。引导广大新闻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宣传纪律,牢固树立崇高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始终把社会效益作为最高准则,坚决杜绝虚假新闻,自觉维护新闻出版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2)新闻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规范采编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稿件审签制度,确保新闻信息来源真实可靠,确保新闻事实准确无误。新闻采访必须出示新闻记者证,新闻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社会自由来稿及互联网信息使用等管理规定,认真核实,严格审批,不得刊播、转载、转摘未经核实的来稿和信息。
(3)建立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错必改、有责必究。采编、刊播虚假失实报道的媒体和个人要向社会公开更正并道歉。对蓄意炮制和炒作虚假新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形象和群众利益的,要按照党纪政纪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各级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记协和各新闻单位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选派专人负责受理举报电话,并对举报内容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热点四:职业教育
社会问题背景分析:对于职业教育问题,广大考生一定结合“技工短缺”这个社会问题来综合分析。目前我国技工短缺问题已十分突出。近年来,我国各地普遍出现了“技工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的调查和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全国技术工人供不应求的局面普遍存在,尤其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高技能人才数量短缺,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技师和高级技师占全部技术工人的比例不到4%,而企业需求的比例是14%以上,供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各技术等级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都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技师和高级技师严重短缺。企业对技术工人的需求比已经大于对工程技术人员的需求比。三是在制造业发达的地区,技术工人尤其是高级技能人才的短缺状况更加严重。四是我国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呈现出日益强劲的势头。据测算,到“十五”末,我国技能劳动者需求总量将增长20%-25%,其中,高级以上技能劳动者所占比例预计增长15-20个百分点,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的需求将翻一番。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主要是通过大力兴办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来实现的,中等职业学校在人力资源开发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近年来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速度放缓。1997年以来,就业前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徘徊不前,而所占比例则呈明显的下降趋势,从1996年的56.8%下降至2003年的36.9%,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1993年后,我国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基本形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与普通教育相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框架。高等职业教育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但目前发展比较迅速的高等职业教育主要还是2-3年制的专科教育,且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规格、层次与培养模式上均难以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一些大学的专业设置没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规划。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年大专院校增长最快的10个专业,其毕业生的就业率全面下降,其中艺术设计专业下降21.6个百分点,就业率仅为59.7%。尽管目前各类职业学校已达2万多所,但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只有200多所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这些院校存在经费不足、毕业生待遇未得到很好解决等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迅速培养出大批高技能人才。我国目前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难以满足现代化建设对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的需求。
一、关于该社会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
(2)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建立弹性学习制度,逐步推行学分制和选修制。
(3)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
(4)建立和完善遍布城乡、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在社区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同时在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培训制度。
(5)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
(6)推动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要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推动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
(7)建立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合理流动的制度。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将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8)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积极引进优质资源,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中外合作办学,努力开拓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境)外就业市场。
(9)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订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参与制订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标准、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颁发工作;参与制订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参与国家对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
(10)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建立能够反映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资格标准体系。
(11)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对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组织向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要合理确定职业院校的学费标准,确保学费收入全额用于学校发展。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12)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金融机构要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助学贷款,通过助学金、奖学金、贷学金等多种形式,对贫困家庭学生和选学农业及地矿等艰苦行业职业教育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
(13)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实行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和激励办法。定期开展全国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热点五:副食品价格的调控问题
社会问题背景分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的数据资料统计,截至6月8日,36个大中城市猪肉(精瘦肉)平均零售价格上涨到每公斤21.32元,比4月25日的17.14元上涨了4.2元,涨幅24.5%;比上年6月最低点的14.58元上涨了6.76元,涨幅46.3%。目前,猪肉价格已超过1997年一季度的历史最高水平(每公斤20.22元)。鸡蛋、牛羊肉等副食品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6月8日,36个大中城市鸡蛋、牛肉、羊肉平均价格分别为每公斤7.7元、22元和22.72元,比去年同期上涨51.6%、15.8%和16.5%。如果综合考虑全国城乡不同市场平均价格,上述涨幅比36个大中城市要低一些。
一、关于该社会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切实抓好副食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副食品生产,建立并落实“菜篮子”首长负责制,及时解决农副产品生产、供应、价格和市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要做好产销衔接工作,充分挖掘潜力,及时组织货源,增加市场投放,保证副食品供应,有条件的地区要做好副食品的储备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供应能力。
(2)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完善价格应急预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副食品价格的监测,密切监视市场动态,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基础建设,形成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价格应急机制,提高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急处理能力。
(3)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为加强政府对市场价格的经济调控手段,要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研究出台《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规范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平抑物价、保障供给和扶持弱势群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清理副食品收费项目,取消或降低部分收费。要对副食品的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减轻副食品生产的收费负担,防止乱收费。
(5)安排好城镇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要根据副食品价格上涨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情况,采取提高低保补助标准、专项补贴等措施确保城镇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降低。对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可视情况采取适当补贴措施,保持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的基本稳定。
(6)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市场、质量、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要增加市场巡查的时间和频率,严肃查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串通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7)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全面准确报道副食品市场供应和物价情况以及价格上涨的原因,反映政府采取的措施。农业、商务、价格等部门要及时发布市场生产、供求、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
热点六:旅游市场的秩序问题
社会问题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旅游市场犹如一列急驰的快车,发展异常迅猛。但随着“快车”运行速度的加快,车上的“乘客”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日渐提高,对此旅游行业高度重视。2006年全国各地开展的形式多样的市场整治专项行动达4597次,查处涉及“零负团费”,“黑社、黑店、黑车、黑导”,虚假旅游广告及“一日游”违规案件达7342件;查处违规旅游企业817家,处理导游人员1814人次;罚款金额近2000万元。为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2006年全国各级旅游质监所共接到39006人次、11570件旅游投诉,为旅游消费者理赔金额7326万元。此外,2006年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订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组团合同(示范文本)》。有19个省区市制订了旅游合同文本;20个省区市制定了诚信企业(个人)标准;16个省区市制定了企业服务质量标准和个人执业规范。上述合同和标准的制定,促进了旅游诚信体系的建设。
一、关于该社会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健全旅游投诉制度。旅游执法机构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定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完善统一的旅游咨询投诉受理电话和旅游投诉案件的受理、登记、移交、结案等制度。
(2)对旅行社实行宏观调控,建立健全旅行社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旅行社计分考核制,严格旅行社资质等级评定,建立违规旅行社退出制度。
(3)依法规范旅游合同,实行旅游行程表制度。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合同和旅游行程表网上备案系统,实时监管。
(4)健全导游人员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监管。实行旅行社、导游人员一体化管理,接受劳动监察部门监督。实行导游人员计分考核管理办法,对因违规扣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导游人员严格依法处理。
(5)建立导游人员的自律机制。旅游行业协会要制定导游人员行为规则和服务标准,加强对导游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导游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
(6)整顿旅游客运汽车市场,切实加强旅游客运汽车监管。整顿和规范旅游客运市场,严格按照车辆经营期限,实行年度审验,对审验不合格或超过经营期限的车辆,强制其退出市场。
(7)加强旅游价格监管,解决旅游价格管理缺位问题。明确省和市县旅游价格管理职责、权限。对游览参观点门票和特种旅游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旅游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制定旅游政府指导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规范旅游收费行为。
(8)完善和规范旅游市场明码标价,建立健全旅游价格公示制度。旅游经营者要诚信经营,提供旅游服务要明码标价,做到商品、标签、证书、发票四统一。
(9)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低于成本削价竞销、虚假广告促销和突破最高调控价经营、虚高标价欺诈宰客、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合理的经营环境。
(10)加强旅游线路和旅游消费项目的监管,规范旅游线路和旅游消费项目。旅行社需要将行程安排、收费、服务标准等项目报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11)编制和公布旅游产品目录。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编制旅游景区景点目录,颁发相应标识,定期向社会公布。
(12)实行游览和购物相对分离制度。旅游购物应当实行游客自愿原则。
(13)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旅游企业诚信档案及旅游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诚信档案;旅游企业要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旅游行业协会组织要建立旅游服务诚信查询系统,为消费者提供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的资信查询,同时做好网上旅游诚信信息的申报工作。实行诚信公告制,及时公布旅游企业及旅游从业人员的相关诚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14)推行旅游团队“诚信特邀监督员”制度,负责全程监督本团队服务质量和行程安排。诚信监督员应当在旅游行程表上签署意见。
(15)旅游行业协会应当通过开展引导旅游企业自律、创建旅游企业诚信、拓展旅游服务领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规范、发展和管理,充分发挥协会的监督作用。同时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积极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
热点七: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滞后问题
社会问题背景分析:目前我国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口超过总人口数量的10%以上。而全国每年募集到的慈善款物约合50亿元人民币。中国人均GDP与美国比较相差38倍,而我国人均慈善捐款数额与美国比较则相差7300倍!这在相当程度上强化了贫富悬殊对社会心理的负面影响,强化了社会的仇富心态。慈善事业未能得到全社会尤其是富裕群体的认同和支持。美国的慈善捐赠10%来自企业,5%来自大型基金会,85%来自全国民众。2003年,美国个人捐赠达2410亿美元,人均捐款460美元。而我国人均捐赠款一度仅为0.92元。而且,志愿服务参与率在我国仅为全国人口的3%,而美国则为44%。造成以上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慈善立法的不完善。目前我国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公益慈善组织有28.9万多个,但据估计,没有登记注册的高达300万个。由于缺乏规范的法规制度,慈善公益组织的程序不透明、管理制度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可能导致慈善机构鱼目混珠,慈善机构管理混乱,让社会上一些不法人员打着“慈善”的招牌,谋取不正当私利。许多“慈善”闹剧和黑幕的频繁曝光,严重打击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严重摧残着大众内心的慈善与道德信念。
一、关于该社会问题的原因,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观念滞后,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一些人仍对慈善事业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慈善事业理念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
(2)慈善机构的数量太少,慈善捐赠水平较低。
(3)发展慈善事业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和完善。我国尚没有针对性、特定性的专门规范慈善(公益)组织的实体内容的法律与法规条款,即使是已经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亦因缺乏具体的、可供操作的配套政策而难以落实。
(4)慈善组织自身亦存在着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弱点。部分慈善机构的组织建设还不规范,组织的程序不透明、管理制度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慈善募捐的方式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慈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还有待提高,慈善组织的运行还缺乏透明度并接收社会监督,慈善公益系统的自律还有待强化。
(5)许多“慈善”闹剧和黑幕的频繁曝光,严重打击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严重摧残着大众内心的慈善与道德信念。
三、关于该社会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的慈善行为,特别是富人,即使他们的捐赠不无个人目的,或者也有商业上的考虑,但只要不违法,就应从正面予以肯定,而不要从道德上苛求。
(2)对于小额捐赠,应同样予以重视和尊重,在颁证、免税、告知捐赠去向、享受荣誉等方面一视同仁。
(3)改变排队捐赠或当众认捐的传统办法,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和方式,不违背捐赠人意愿,随意泄露捐赠人的情况。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慈善广告或捐赠单散发让群众知晓,还可以通过电话动员征集,上门劝募。
(5)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慈善事业方面的优势作用,使它们成为慈善事业的主体,成为沟通政府与捐赠人、受捐赠人之间的桥梁。开展各项慈善活动,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不能依赖政府。
(6)政府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已经由法律规定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列入政府预算的任务,如义务教育、社会救济、公共福利、低收入保障、失业救助等,政府应该足额拨款,及时发放,而不能代替各级政府用于义务教育的拨款。
(7)进一步完善国家慈善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进一步制订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大家进行捐赠。通过完善法律,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
(8)加强并健全对慈善事业发展监管体制。完善《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
2008年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预测为了给广大考生2008年国家公务员申论复习和应试提供思路和掌握热点,人民网公务员邀请赵同勤研究员对2008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热点范文进行分析。此次活动是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专家根据去年的预测经验搜集了全国各地近期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针对一些热点问题提出方法,以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活动说明:金路公务员会根据热点预测目录安排,每天上传一篇,以供考生在看完后有足够的时间学习、总结以及留言解析,若期间有任何变故,我们将以公告通知为准备。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问题
大力推进全国乡村旅游发展问题
加快发展服务业问题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
加强古籍保护问题
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问题
做好煤矿整顿关闭问题
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问题
2006年纠风工作问题
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问题
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问题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问题
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问题
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
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问题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问题
关于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问题
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问题
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
关于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问题
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问题
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从邯郸银行窃案反思日趋变异的博彩文化
有感青少年犯罪近80%的人通过网络受到诱惑
银行长队,要靠市场竞争消解
就业是民生之本
倡俭戒奢的道理应经常讲
环保执行力要硬如钢铁
用制度提升诚信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中国的必然选择
信息公开是应急管理重要任务
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
增强节俭意识始终艰苦奋斗问题
增强忧患意识 锐意开拓进取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奋斗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
信访评估问题
领导与招标
医疗改革问题
户籍改革
诚信问题
网络建设问题
新闻道德问题
长假制度问题
节能问题
罚款问题
民工问题
政务公开问题
干部自律问题
机关作风问题
渎职犯罪问题
教育乱收费问题
政府监督
立法与民生问题
领导与风气问题
政府与公民知情权
社会治安问题
野生动物保护问题
突发事件与城市管理
网络健康发展问题
黑砖窑问题
城市拆迁问题
生产安全问题
猪肉与政府职能
干部提拔问题
公费考察与管理问题
猪肉价格问题
权力诈骗问题
道德缺失问题
大学生就业问题
公务员赌博问题
饮用水造假问题
九江大桥坍塌事件
环境问题
房价问题
药价问题
农村教育乱收费
垃圾短信问题
从严整治问题
保护农民耕地问题
农村医疗保障问题
后续还有最新热点……
申论指导:08年热点问题集萃热点一 网络道德
一、给定资料
1.据自“大兴网络文明之风”经验交流会上获悉:2006年以来,我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到各类群众举报13万多件次,其中针对淫秽色情的举报占61.08%,网络诈骗占13.5%,赌博占2.2%。中国互联网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在2006年度共发出《删除违法和有害信息通知书》429份,通知删除各类有害信息2745件次。同时,垃圾邮件举报中心自2006年2月成立开始,10个月内共收到举报269283起。——解放日报2007年04月23日
2.一则突然跳出的中奖提示,一份难以抗拒的奖品,一个精心制作的“克隆”网页,利用网络为诈骗工具的骗子们又使出新招,制作与正规官方网站相类似的网页发布虚假中奖信息。“恭喜,您已被温馨系统随机选中,成为了当日的幸运大玩家,请与我们的后台系统联系”,正在打开网络游戏——劲乐团的网络游戏玩家张小姐看见突然弹出了这么一个对话框,心里纳闷,点击进入网页一看,网页系统提示张小姐中奖了,奖品是奖金8808元外加价值13000元的索尼笔记本电脑一部。但经确认后,系统又出现提示,领取奖品前要先汇手续费380元。
在奖品的诱惑下,张小姐在半信半疑中汇出了380元,连等了几天,却没有回音。张小姐着急了,打电话到网络游戏公司去询问,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公司并没有举办过类似的活动。
豪华配置的笔记本电脑,最新款式的彩屏手机,笔者发现骗子提供的奖品,全都是新潮的数码产品。
笔者在一个网络游戏论坛上看到,凡是玩这个网络游戏的玩家,几乎都收到过此类中奖提示,自称上当受骗的玩家就有数十人。
网络公司的刘先生告诉笔者,以前的网络骗子,诈骗的目标是网络虚拟物品,现在就是直接骗钱。使用的技术手段也更新了,从以前的单纯言语欺骗,到现在专门制作“克隆”网页。
据刘先生调查,一般骗子们要对一个网站“下手”,会先在免费的域名转向网站上,申请一个与其官方网站相似的二级域名或域名转向,再按其网站的风格和样式,制作出一个与之相似的新网页,接着在网上散发信息提示,等着网民上当。有一次,他打开其中一个骗子制作的网页,居然“克隆”得和官方网站一模一样,只是多出一条关于中奖活动的“头条新闻”。——2007年02月13日新闻晚报
3.一名网民在网络上发帖称他人为“猪头”,番禺法院近日判令其向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10000元。
这是番禺法院审结的第一宗利用网络侵犯名誉权的案件。
章某是番禺区某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队长。2004年2月,该小区业主举行游行活动,章某进行劝阻,被拍下照片。而后21世纪满堂红地产网出现了题为“凶悍的猪头保安”的帖子,并附有章某的照片。该论坛网民相继跟帖,其中不乏“送屠宰场!大卸八块!我要杀猪”等侮辱性言论。章某为此受到很大压力,他认定发帖人就是该小区住户邹某,一纸诉状将邹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邹某立即停止侵害其名誉权和肖像权的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共20万元。
章某提供了2003年11月11日“gdda”在网上书写的帖子“我就是gdda!今年七月的照片!”及照片,以及gdda在2004年4月21日发给“神雕小侠”的主题为“通讯录”的邮件,邮件内通讯录上记录了gdda就是邹某,并详细列明邹某的身份资料。章某把这两份打印件作为上诉的证据。邹某矢口否认自己是gdda,对章某提交的打印件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于是,邹某是否就是网络中的gdda,成为了本案的关键。
为查明案件事实,番禺法院委托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调取相关证据。由该处提供的证据,法院初步认定邹某就是网络中的发帖人“gdda”。为进一步确认,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通过查询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邮件系统,找到了“gdda”的联系方式,证实“gdda”的电话号码、身份证住址与邹某的一模一样。此外还有多项证据表明邹某就是“gdda”的事实。
番禺法院最终判定:邹某在21世纪房产论坛网站上以个人名义向章某赔礼道歉,同时,支付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南方都市报2007年02月08日
4.近日,互联网上流传着这样一个帖子:高州工商局的人因几元的费用打死了高州二中一个刚考完高考的男生,事情的起因只是这男仔帮他妈辩解……这个考生家里很穷,妈妈每天只有去卖点菜帮补家计,来供这个考生读书……前不久高考成绩出来了,这个考生以优异 的成绩被清华大学录取。现在高州多所高校师生游行示威都无补于事,他们想拿80万元私了。7月5日,记者专赴高州市了解情况。经调查发现,6月21日,高州市城西市场物业管理人员与一摊主母子陈某、蓝某发生冲突,事件中有5人受轻微伤,其中物业方4人轻微伤,传言中的“被打死的”、“刚考上清华的学生”——高州二中的蓝某也受轻微伤。昨天,蓝某在高州市人民医院向记者证实,他今年的高考成绩为524分,并非“高考状元”,也谈不上被清华大学录取。
高州市委官员透露,传言惊动中央和教育部。高州市成立了由市委办、公安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随后,高州市向省委办公厅和茂名市委通报了调查结果:“高州工商人员打死高考学生”纯属谣言。
7月7日晚,警方将居住在高州市区的嫌疑人李某、郑某抓获,二人交代了在互联网上散播谣言的事实。
据李某供述,6月22日,他在听到群众议论市场物业管理人员与蓝某母子的摩擦事件后,就将听来的情况,加上自己编造的内容,在互联网论坛上发表帖子。郑某则是在6月23日听到传言,称高州城西市场有一名残疾年轻人被6名保安打死,随后在该则传言的基础上,编造了“该年轻人送到医院时,医生说内脏被打烂,就连睾丸都被打爆了”的虚假情节,在互联网留言板上发布。
7月8日,高州市公安局依法对李、郑二人作出治安处罚。——中国新闻网
二、申论要求
1.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
2.假如你是政府工作人员,请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写出解决的方案。字数300字以内。
3.网络道德是当今社会面对的热点问题,请你就我国如何规范网民文明上网的话题,写一篇文章,谈谈自己的看法。要求:自拟标题,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1000字左右。
【要点提示】
1.自觉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促进绿色网络建设;提倡先进文化,摒弃消极颓废,促进网络文明健康;提倡自主创新,摒弃盗版剽窃,促进网络应用繁荣;提倡互相尊重,摒弃造谣诽谤,促进网络和谐共处;提倡诚实守信,摒弃弄虚作假,促进网络安全可信;提倡社会关爱,摒弃低俗沉迷,促进少年健康成长;提倡公平竞争,摒弃尔虞我诈,促进网络百花齐放;提倡人人受益,消除数字鸿沟,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2.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是泥沙俱下,人们在享用互联网带来的便利时,也常常为网上大量不道德、不文明行为所困。这些网络不文明行为所反映出的“网德缺失”,影响了网络的正常秩序,放大了网络的负面作用,已成为时下网络上最为人诟病的痼疾。
3.略。
热点二 医疗公平
一、给定资料
1.近日,来自全国各地的600多位医院院长会聚北京,参加第二届中国医院院长大会。著名医学专家吴阶平院士表示,2005年是中国医疗卫生工作改革与发展的关键年。社会各界都在关注着当前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进程和未来政策走向。应建立公平和谐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扭转当前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被动局面,让广大百姓公平分享到经济社会文明进步的医疗资源和共同成果。
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在开幕式上说,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老病死。医疗改革在各国都备受关注,到现在真正能解决得很好的却没有。但现在中国医疗资源80%在城市,广大农村仅占20%。在联合国公布的医疗卫生工作公平性排序中,中国位列倒数第四。要改变这种局面,我们任重道远。医疗机构不能变成追求经济利益的场所,政府承担维护公共卫生和公民健康权益的责任不能变,医院运行机制始终要体现公益性质。
中国医师协会会长殷大奎说,要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改变不方便百姓就医的工作程序,解决群众抱怨的挂号时间长、取药时间长、交费时间长、看病时间短这“三长一短”等问题。
2.2003年1月~8月,南京市发生断指断臂的工伤3000例,由于他们没有医疗保险,有的只能眼看着病情恶化,令人目不忍睹。
负担不起医疗费,患非典的民工选择“逃跑”。2003年5月26日上午,一名发烧385摄氏度的疑似非典患者在北京302路公交车上两次昏倒,被送到医院发烧门诊后却又逃走。为什么?他是被“区区”200元检查费吓跑的。同车的60余名乘客下车后不等医务人员到来检查即纷纷离去。
后来这位疑似患者丘川友先生在隔离期间又欠下安贞医院3000元押金,他的艰难可想而知。
5月17日上午11时30分,西安市临潼区靳家检查站,检查人员发现一辆车号为陕AG1011从运城开往西安的依维柯中巴车里,一名叫阿庆的四川彝族青年体温达39度。检查站马上将其送到西铁工程医院拍片检查,经测量阿庆体温38度,常规化验不正常,拍片结果显示其右肺下叶处有片状阴影。临潼非典办流调队将全车17人带到医院留验观察。但后来阿庆先生翻墙逃走。他也是被医疗费吓跑的!
家住辽阳灯塔市铧子镇矾盛居民委的张键先生,于4月22日住进北京市宣武区回民医院,被确诊为非典型肺炎接受治疗。5月1日他因交不起5000元诊疗费,翌日凌晨从医院逃走,他带着女友乘坐5月2日10点20分的11次列车于当日从北京到沈阳北站,随后打了辆出租车于当晚9点30左右跑回矾盛村。
当时记者分别从报刊上看到两个非典病人的信息介绍。这两个病人都是在广东打工的民工,也都是在4月上旬就在疫情地发病,也都是被当地医院诊断为肺部重症,于是,两个民工都立即辞工返乡,一个死在汽车上;另一个还算好,回家以后被家人送到医院确诊为非典,被积极抢救,该病人家属都所有可能被感染,也都接受医院的隔离观察。——人民网2004年第四期。
3.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0月10日证实,国务院十几个部委正在会商研究医改新方案。此前,国家发改委已于9月底在其网站上公开向群众征求对医改的意见。有关人士指出,现在医改已不是政府有没有钱投入的问题,而是国家积累的财富能否让百姓公平享受医疗保障。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出台;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公布。然而,经过近十年的医改,许多百姓却反映看病越来越贵、医德医风与百姓期望尚存差距。正因如此,国家发改委此次针对医改征求意见,网民表现出极大热情,不断有新贴子上网。
网民王开伦在发改委网站上留下了自己的见解: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而现行的医疗体制、医疗行为基本是按市场规律运行,医疗机构一方面打着事业单位的牌子向政府要投入,而另一方面却大搞企业化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
还有网民认为,过去的医保一定程度上演变为是保障有钱人的医保,而绝大部分农民、下岗职工缺乏医疗保障。真正需要保障的,恰恰是那些低收入人群,他们往往因贫致病、因病致贫。“国家的钱应该公平地用在每一个公民身上,不管他是农民、工人,还是干部,都应该一视同仁。”
来自有关部门的信息,也证实了医疗不公的存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中国享有医疗卫生保障的人只占15%,而85%的人则被拒之门外。国家药监局1年要受理1万多种“新药”申请,其中90%是为了改名提价。一些药品给处方医生个人的回扣高达35%,个别医生光药品回扣一项,月入可达10万元。
一些网民表示,他们最大的希望就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体现社会公平。一位网民在发改委网站上建议:医改必须明确“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是国民的基本权利,通过立法保证这一权利。政府推进的医疗改革要确保公平,关注弱势群体的医疗需求,将有限的医疗资源更多地向贫困人口、失业救助人群倾斜。基本医疗靠政府,而特殊和高档医疗服务要由商业保险和个人负担,并由市场调节。——工人日报。
二、申论要求
1.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
2.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求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请就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写一篇文章,谈谈自己的看法。要求:自拟标题,观点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语言流畅,有说服力。1000字左右。
【要点提示】
1.中国目前尚未建立公平和谐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老百姓普遍反映“看病难、看病贵”,现行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占全民85%的人口没有全面地享受到医保,由于负担不起医疗费用而使病情延误的情况大量存在,让广大百姓公平分享到经济社会文明进步的医疗资源共同成果是医疗改革的重点。
2.改革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增加医保的覆盖面和公平度;健全监管体制,防止医疗系统的腐败;严格控制医药、器材的价格以及新药的审批,建立常用药品的生产流通保障机制;实行医药分离的医院新型管理机制;增加医疗服务人员的待遇,建立奖励、惩罚机制。
3.略。
热点三 教育公平
一、给定资料
1.特长与升学挂钩,一方面刺激了各类竞赛、考级的扩张,另一方面加剧了升学对特长的依赖,不仅彻底瓜分了学生非常可怜的课余时间,还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而且,目前城乡存在着明显的校际差距,那些偏僻乡村的孩子,他们就读于乡村学校,不可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利用双休日去学琴、学画、练打球、练游泳、接受各类学科辅导。如果重点中学要以这样的特长作为招生的前置条件,那就等于一踏进校门,他们就被剥夺了进重点中学的资格。从今天的现实出发,只有让特长与升学脱钩,才有望使特长趋利避害,真正赐福于学生。
今年“两会”期间,北京市考虑今后3年内从小学到高中的入学资格将取消与所有特长生名分的挂钩。日前,记者又从北京市教委获悉,部分特长已不被承认,今后3年内,中小学特长生也将不复存在。
2.今年中考,来自福建漳州市芗城中学的王全考了336分,其中政治科目为“C”,物理为不及格“D”,但他依然有可能跨入漳州市第一中学——当地最好的学校。而按照漳州一中公布的录取分数线,“正取为404分,择校也要达到了377分”。同龄人梁世福的考分和王全属于同一档次,他只能进入一所三流中学。
迥然不同的命运缘自于漳州市教育局招生政策。相关政策规定,自2006年起,凡是经市政府办审核公布的2005年度漳州市民营企业前100名的纳税大户,“其控股企业主的子女中考均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外商子女也参照执行。”
给王全带来好运的是他爸爸——王文,他是福建一家大公司的董事长。2005年,该公司“销售收入为3.4亿元,纳税高达1029万元”,这家民营企业因此荣膺市政府嘉奖的“2005年漳州市民营企业纳税大户”称号。另外,王文还入寻2005年漳州经济建设功臣”。
有了爸爸的“双保险”,16岁的王全中考顺理成章地加了20分。
今年,漳州市共有106家民营及外资企业纳税大户的子女有资格申请加分。“凡是纳税超过300万的民营企业,即可享受加分政策的待遇。”漳州市教育局中教科负责人吴丽娜,向本报记者出示了一份长长的经市政府审核的纳税大户名单。
起初,因为不知道父亲的公司是“纳税大户”,王全差点儿错过这个“意外之喜”。
吴丽娜说,按照录取程序,各学校会在中考前夕,要求学生填写一张“2006年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注意录券考生登记表”。享受加分政策的学生,在登记表中特别注明“民营企业纳税大户”的身份,登记表有效截止日期是6月20日。
7月3日,王全紧急递交一份“申请书”,请求补办“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加分手续。尽管过了截止期限,漳州市教育局还是从“服务经济发展,尊重关心民营企业家”的大局出发,“破例”给王全补办加分手续——红网
3.2006年4月15日,北京邮电大学的高考咨询台前挤满了考生家长,向校方咨询招生政策。当日,在北京化工大学内30余所高校联合举行咨询开放日活动,众多考生家长争相涌入校园替孩子考察高校招生行情。
同样一个孩子,出生在北京、上海、天津这样的大城市,与出生在甘肃、山东这样的偏远省份或人口大省相比,考上重点大学的机会要相差几十倍。
正如人没法选择出身一样,人们也没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地,但就是这种地域之差,在高考这件事上,也许将会造成一个人的命运差别。
由于北京、上海拥有的全国重点大学数量比其他省份多,重点大学录取名额投放大大向所在地倾斜,远远超过其他省份。因此,北京、上海的重点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比大部分省低几十分甚至上百分。例如,2005年北京文科重点大学录取分数线是486分,上海是497分,而河南是565分,四川是570分。去年,清华大学文理科调档分数线在北京分别为591分和615分,而在四川分别为652分和698分,分别相差61分和83分。近年来出现的“高考移民”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各地招生分数差异太大造成的。
如果以总人口为基数来计算,北京有1500多万人口,今年北大(包括医学部)、清华下达给北京的计划共1020人;山东有9200多万人口,北大(包括医学部)、清华下达给山东的招生计划共190人。以此来计算,在北京,1.5万个人中就有1个人能上北大、清华,而在山东,48.4万个人中才有1个人能上北大、清华,机会相差32倍。
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北贫困落后地区,北大、清华等国内一流高校每年投放的招生名额仅二三十人,是北京、上海等地区的几十分之一。地域性的名额分配限制,把很多中西部地区的孩子挡在了名校门外。
甘肃省招生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名校在甘肃招生比例较少是一个多年存在的现象。近几年,虽然考生数量不断增长,但名校追加的计划没有明显变化,这使得甘肃考生在北京、上海等地高校的录取比例非常低,相反录取分数线在各地名列前茅。——经济参考报
4.姬兰是印度理工学院的新生。她来自印度经济较为落后的拉贾斯坦邦。正是由于印度全国几乎免费的高等教育体制,才使她能够离开贫困地区,来到首都新德里实现大学梦。
采取低廉的教育收费制度、让穷人富人都能上得起学是印度政府为促进教育公平而做出的重要决策之一。姬兰告诉记者,新德里大部分大学的学费维持在180卢比(约合人民币40块钱)。上大学对穷人来说,是进城的“门票”和福利。姬兰和妹妹就是靠进大学而在生活费用高的大城市站住脚的。比如,新德里的房租非常高,但她住的校园宿舍一个月交40卢比就行了。
在新德里,像姬兰这样的农村孩子非常常见。他们依靠自己的勤奋走进了大学校园,而教育费用补贴则基本上由政府承担了下来。事实上,也有一些人认为大学收费不能如此低廉,必须提高学费,但是立刻遭到印度选民的强烈反对,最终没能实行。印度教育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政府还将积极动员跨国公司和当地优秀企业在院校里提供奖学金,进而维持最低限度的教育收费体系。
印度在义务教育中的资源分配同样颇费苦心。在首都新德里,学生在接受十年制免费义务教育时全部被要求就近入学,跨区择校的事情几乎很少发生。正是出于这种近乎苛刻的限制,许多富人家的孩子为了不想就近入学就只能被迫去选择私立学校。另一方面,政府的收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鼓励穷人家的孩子上学读书。小学生每年在只交140卢比左右“政府福利基金”的同时,会以政府补贴的形式免费得到一顿午餐、三套校服和全新教材,这种“诱惑”促使许多居住在贫民窟的孩子都愿意去读书。
从2006年起,印度政府又开始为确保低种姓群体获得平等的教育资源而做出努力。由于种种原因,落后地区的学生在参加高校入学考试时无法与其他地区平等竞争,对此教育部宣布将大幅提高“保留配额”比例,以便增加社会低种姓群体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其中在印度理工学院、印度管理学院以及全印医学院3所印度最知名的院校,将来自低种姓家庭的入学名额从原来的22.5%提高到49.5%,其他20所普通大学则提高到27%。
,种姓配额”在印度掀起轩然大波,许多高种姓学生将此视为“逆向歧视”。以全印医学院为首的高种姓学生还进行了半个多月的示威抗议行动,但这一旨在将教育资源向弱势阶层倾斜、保障教育公平的政策依然坚持了下来。——环球时报
二、申论要求
1.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
2.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求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请就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写一篇文章,谈谈自己的看法。要求:自拟标题,观点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语言流畅,有说服力。1000字左右。
【要点提示】
1.教育资源、受教育机会的不公平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城市、农村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各种政策性的限制、信息的不对称、招生比例的分配不均等都加剧了这一问题。反观印度的教育保障体系,就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2.严格执行中小学分区升学制度,禁止择校现象的发生;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师质量,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和教学环境,努力缩小、消除各校资源性差异;努力创造公平的升学机会,严格控制各类不合理的加分、免试情况;合理分配各地的招生名额,适当考虑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地区的照顾问题。增加教育、招生机制的监管力度。
3.略。
热点四 校园安全
一、给定资料
1.2006年10月9日,在美国密苏里州乔普林中学,一名13岁中学生突然掏出手枪指着校长和同学,还朝着天花板开了一枪,幸而手枪卡壳了,未造成人员伤亡。据警方透露,这名肇事学生当天的行为几乎完全是模仿1999年发生在美国哥伦拜恩中学里的枪击事件。
在乔普林中学校园开枪的是一名7年级的学生,他的姓名警方尚未对外界公布。当时离上课还有10分钟,他掏出手枪对准旁边的两名学生,这时校长吉尔布雷思和副督导主任多尔也迎面走来,他们试图说服他放下武器。但是,这名学生拒绝了,并朝着入口处的天花板开了一枪,说道:“别逼我做这个。”当他试图继续开枪时,手枪卡壳了。副督导主任多尔劝他,“你不必这么做,还有其他方式。”
后来,警察在附近一座建筑物后面逮捕了这名学生,并搜走了他的手枪。警方说,那支手枪是Mac-90型,AK-47步枪的复制品。据调查,手枪属这位学生的父母所有,是他从父母那里偷来的。“很多学生都受到了惊吓,”8年级的学生德龙·摩尔说,“当他们说有人持枪行凶时,我吓坏了。”
警官杰夫·琼斯说,虽然这个13岁中学生的行为动因目前尚不清楚,但很明显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警察在他的背包里还发现了一张纸条,暗示他打算引爆这所学校。不过,目前还没有搜查到炸弹。
除了那张暗示要炸毁学校的纸条外,这名学生的背包里还有一些军方小册子,上面详细说明了如何安装并引爆临时爆炸装置,此外,背包里还有一份学校的平面地图。“这确实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名学校官员说,“他肯定准备了很长时间。”
警方说,这名肇事学生当天的行为几乎完全是模仿1999年发生在哥伦拜恩中学里的枪击事件,其穿着也与当时的凶手一模一样。他穿着一件黑色军用防水短上衣,用一件T恤蒙着头,在眼睛部位挖了洞,露出眼睛。1999年,哥伦拜恩高中发生的一起枪击事件导致15人丧生。
最近一段时期,发生在美国校园里的枪击事件越来越多,仅在刚过去的这一周,美国就有3个州相继发生了致命枪击事件。——新华网
2.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2007年4月16日晨发生两起恶性枪击事件,该大学警察局长表示至少有20人死亡,而福克斯电视台则报道称已经至少32人在枪击事件中死亡。
警察局长温德尔·弗林春表示,其中一些受害者是在教室遭枪杀,而行凶的枪手已经死亡。这次枪击事件也是自1999年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校园枪击事件。1999年4月20日,美国科罗拉多州哥伦拜恩中学17岁的迪伦·克莱博尔德和18岁的埃里克·哈里斯持枪在校园内展开一场屠杀,打死12名学生和1名教师,两人最后饮弹自尽。
当地一家医院发言人称,目前有17名弗吉尼亚大学学生因枪伤和其它损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弗林春表示称,16日的首起枪击事件发生在早上7时15分,当时事发的学生公寓中共有895名学生,其中1人被打死,多人受伤。两小时过后,该学校的工程科学与力学大楼的诺里斯大厅再次发生枪击事件,正是再次的枪击导致大规模的人员伤亡。
该大学校报一名记者表示,案发后学生公寓楼状况一片混乱,许多学生到处逃窜,状况十分的混乱疯狂,而警方目前正在试图安抚学生,以控制学校的整个局面。一名名叫克里斯丁·西塞尔的学生表示,在上午9时30分左右,她看见6名携带枪支的警察从窗外跑过。一些学生表示他们都听见了长鸣着的警笛,并且还有许多警察都拿着枪掩藏在树后。
一名目击者表示,开枪的凶手身着背心,是一名亚裔学生。
据称,该大学之前曾收到炸弹恐怖威胁的信件,为此学校在上周五关闭了其中三幢大楼。学校警方表示,枪击事件发生后,校方已经要求学生尽量呆在室内,并远离窗户。该大学还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称:“〖JP3〗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已经取消了所有的课程。已经在学校的人员要求呆在原处不动,锁好门窗,并远离窗户。没在学校的人员则要求不得来校。”——新华网。
3.美国十年来的校园枪击事件回顾
2007年1月3日,华盛顿州塔科马市的福斯高中一名17岁的学生被另一名学生射杀。
2006年10月2日,宾夕法尼亚州兰开斯特县一所社区学校发生校园枪击事件,造成包括劫持者在内的至少4人死亡、7人受伤。
2006年9月29日,威斯康星州一所中学的1名15岁学生携枪回校,连开多枪打死校长。
2006年9月27日,科罗拉多州一所高中发生劫持人质事件,6名女生遭劫持,最后1人被打死,枪手也饮弹自荆
2006年8月24日,佛蒙特州奇滕登县一所小学发生枪击案,一名枪手在学校内开枪导致2人死亡、3人受伤。
2005年3月21日,明尼苏达州一个印第安人保留地内发生两起枪击事件,一名学生打死自己的祖父母后闯进当地一所高中校园,打死6人、打伤15人,然后开枪自杀。
2004年11月22日,费城一所中学校园外发生枪击事件,一名16岁的少年被打死,两名16岁女孩受伤。
2003年4月24日,宾夕法尼亚州一名年仅14岁的少年在学校自助餐厅内开枪打死校长后自杀。
2000年8月28日,阿肯色大学一位研究生在开枪打死一名教授之后开枪自杀。
2000年5月26日,佛罗里达州13岁男生因在学校往同学身上投掷一种用气球制作的水泡而被老师赶出课堂,他随后开枪将老师打死。
2000年2月29日,底特律发生儿童持枪杀人事件,一名年仅7岁的男孩在课堂上将同班的一名6岁女孩打死。
1999年11月19日,新墨西哥州德明市一所学校里,一12岁男孩开枪击中一名13岁女孩的头部,女孩次日死在医院。
1999年5月20日,佐治亚州科尼尔斯的一所高中里,一名15岁中学男生因失恋携带一支步枪和一支手枪进入校园,向准备开始上课的学生开枪射击,打伤6名学生。
1999年4月20日,科罗拉多州首府丹佛郊外哥伦比恩中学发生恶性枪击事件,两名青年男子持枪在图书馆、咖啡馆等处向学生开枪扫射,并投掷炸弹,打死12名学生和1名教师,打伤23人,凶手随后自杀。
1998年5月21日,在俄亥俄州斯普林菲尔德的一所高中,一名17岁男孩用半自动步枪打死打伤24人。
1998年5月19日,田纳西州费耶特维尔中学的一名18岁优等生,在学校开枪打死了正与他前女友约会的一名同班同学。
1998年4月24日,在宾夕法尼亚州埃丁伯勒宴会厅举办的八年级舞会上,一位理科教师在学生面前中弹身亡。一名14岁的学生受审。
1998年3月24日,在阿肯色州琼斯伯勒中学,两名分别年仅11岁和13岁的男孩谎报火警后开枪射击,造成4名女学生和一位教师丧生,10人受伤。
1997年12月1日,在肯塔基州西帕迪尤卡的希思高中,一名14岁的学生因精神错乱开枪行凶,3名学生被枪杀,另有5名学生受伤。
1997年10月1日,密西西比州珀尔的一名16岁少年被指控在杀害了亲生母亲后,到所在高中学校开枪射击,致使9名学生受伤。——新华网
4.彭启荣原是云南昭通市鲁甸县梭山中学一名普通的初三学生。2006年10月11日,这个普通的山区少年却制造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校园爆炸事件。
16岁的花季少女蔡发春是彭启荣的同班同学,在这起爆炸案中,她成了无辜的牺牲者。彭启荣的同班同学及好友表示:班上学习好的同学都是彭启荣要杀害的对象!
10月11日上午10时45分左右,正值第三节课后的休息时间。梭山中学一楼初三86班教室内,学生们聊天的聊天,看书的看书,一切都和往常一样,气氛平静而祥和。
此时,该班学生彭启荣走进了教室。同班女生何某看见彭启荣进来后,就过去拍了一下他的胸口并问道:“刚才的第三节课怎么没来上?”可就在何某拍彭启荣胸口的时候,她感觉到好像有点不对劲,〖JP3〗因为她的手掌碰到了硬邦邦的东西,她接着问他“这是什么东西”,彭启荣没有回答,只是冷笑了几声。谁也不曾想到,这几声冷笑之后,一场杀戮便随即开始了。
据了解,当时彭启荣抽出藏在胸前的菜刀,冲向坐在教室第一排的女生蔡发春身边,举起菜刀便砍。毫无防备的蔡发春立即被砍倒在座位上,后颈鲜血飞溅。女生张某坐在蔡发春的后面,直到看见蔡发春后颈喷出鲜血后,她才反应过来出事了,她赶紧站起来向外跑。彭启荣发现女生张某要跑时,转身抓住她的胳膊,举起菜刀就准备砍。
其实女生张某和彭启荣平时关系不错,一直以兄妹相称,而且彭启荣还曾追求过张某。当彭启荣的菜刀举在女生张某的头顶上时,她下意识地对着彭启荣叫了声“哥”。可能是彭启荣听到这声呼喊后心软了,他松开了张某的胳膊,张某急忙逃向教室门口。放走张某后,彭启荣又提着菜刀转身继续砍向蔡发春。
此时,教室里的大多数学生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女生张某在逃跑时喊叫了起来,这才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看到彭启荣提着菜刀在砍蔡发春,彭的好友徐某大叫了一声:“你干啥子?”
听到徐某的吼声,彭启荣吓了一跳,他后退了几步,手中的菜刀也掉在了课桌上。此时,已经不顾一切的彭启荣点燃了绑在腰间的炸药包引线。看到火花飞溅,学生们乱成一团,纷纷朝教室外逃去,几个动作慢的学生被堵在门口,一时难以挤出去。
随后,86班教室里传来一声巨响,彭启荣腰间的炸药爆炸了。据身处二楼的其他学生事后介绍,当时他们的脚都被震麻了,可见爆炸的威力不小。86班的女生罗某没有及时跑出教室,不知道是被炸伤了还是被吓坏了,她倒在地上不能动弹。
在蔡发春家属事后拍摄的录像资料中,记者看到,爆炸现场一片狼藉,教室里的部分课桌被炸翻,窗户玻璃全被震碎了。在教室的天花板、黑板、墙壁上,到处是碎肉和血迹,日光灯上还挂着被炸飞的死者的衣服碎片。
事发后,经警方调查,证实死者蔡发春被砍24刀,伤口分布在其头部及上半身,其中5刀为致命伤。而彭启荣在引爆炸药后也当场被炸身亡。——云南信息报
二、申论要求:
1.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
2.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求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请就如何抵制校园暴力的问题写一篇文章,谈谈自己的看法。要求:观点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语言流畅,有说服力。1000字左右。
【要点提示】
1.近年来,不管是国外还是国内,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校园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学生们情绪容易激动,自控能力差,受电影电视作品暴力场面的影响较大,社会不良风气逐渐在向校园渗透,学生的心理问题越来越明显。
2.建立完善的校园安全预防机制,加强现代监控技术的应用;制定严格、明确的奖励、惩罚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校园安全;加强平时的教育和培训,适当的增加相关课堂内容;努力塑造学生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建立长效的心理辅导机制,努力了解学生的心理发展历程。
3.略。
08申论热点:节能减排的综合性措施陕西警院教师 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祖华
一、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
当前,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去年以来,全国上下加强了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发布了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了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做出了工作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去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目标,加大了“十一五”后四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难度。更为严峻的是,今年一季度,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近70%的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六大行业增长20.6%,同比加快6.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各方面工作仍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扭转,不仅今年节能减排工作难以取得明显进展,“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也将难以实现。
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温室气体排放引起全球气候变暖,备受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是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节能减排的关系,真正把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要采取果断措施,集中力量,迎难而上,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力争通过今明两年的努力,实现节能减排任务完成进度与“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度保持同步,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狠抓节能减排责任落实和执法监管
第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是强化政府责任的指标,实现这个目标是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确保实现。
一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二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把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市(地)、县和重点企业。
三要强化政策措施的执行力,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定期公布各地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一考核。
四要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宏观调控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坚决压缩城市形象工程和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规模,切实保证节能减排、保障民生等工作所需资金投入。
五要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公开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反国家节能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起到警醒教育作用,形成强大声势。省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国务院报告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节能减排的进展情况,在“十一五”期末报告五年两个指标的总体完成情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也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节能减排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节能减排。对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经常监督,凡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的企业,必须确保完成目标;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行为实行重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加强机关单位、公民等各类社会主体的责任,促使公民自觉履行节能和环保义务,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
三、建立强有力的节能减排领导协调机制
为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中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环保总局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落实意见。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立即部署本地区推进节能减排的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在2007年6月30日前,提出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08申论热点: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北京金路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 赵同勤
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3亿,占总人口的11%;预计2020年将达到2.4亿,占当时总人口的16%左右。养老服务业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老年人最值得尊敬和爱戴,也最需要关心和帮助。中华民族素有敬老、尊老的传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群体在日常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方面呈现出日益增长的需求。妥善处理人口老龄化问题,关心老年人的需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认真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利于保持家庭关系稳定和睦,促进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和谐相处,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利于促进相关行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提高全体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政策措施
发展养老服务业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
(一)进一步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不断加大投入,建立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为城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的老年人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服务,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增加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数量,提高服务质量。
(二)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支持发展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鼓励下岗、失业等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
(三)鼓励发展居家老人服务业务。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援等业务,向居住在社区(村镇)家庭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支持发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业务。支持兴办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对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的机构按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五)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开发。制定鼓励措施,引导企业开发、生产老年人特殊用品,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发展,满足老年人的多方面需求。
(六)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加快培养老年医学、管理学、护理学、营养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社区及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要组织或促进制定建筑设施、卫生条件、质量标准、服务规范等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服务行为监督,促进养老服务业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要鼓励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中介组织,发挥其在行业自律、沟通企业与政府联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08国考申论热点:地球在呻吟——聚焦全球气候变暖地球在呻吟——聚焦全球气候变暖气候变暖毫无争议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2月2日发表的第四份气候变化评估报告梗概中指出,对全球大气平均温度、海洋平均温度、冰川和积雪融化的观测以及对全球海平面的测量等已证实,全球气候正在变暖。
专家们预测说,从现在开始到2100年,全球平均气温的“最可能升高幅度”是1.8℃~4℃,海平面升高幅度是18厘米~59厘米,而造成这一趋势的原因“很可能”即至少有90%的可能是人为活动。
报告梗概说,从1750年开始,全球二氧化碳、甲烷以及氧化亚氮的含量一直以惊人的速度增加,目前已远远超出工业革命前的水平。二氧化碳的增加主要是人类使用化石燃料所致,而甲烷和氧化亚氮的增加主要是由于人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IPCC是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气象组织于1988年创建的,会集了来自世界各地的2500多名专家。至今,IPCC已发表过3份关于全球气候变化的评估报告。第四份评估报告的全文将在今年下半年发表。
欧洲:暖冬
欧洲这个冬天不太冷! 1月初,法国东部的玫瑰开了;荷兰的番红花开了。英国很多人家的花园里都绽放出粉红色的花,看上去颇似4月的风景。瑞典最大的动物园科尔玛登里的棕熊们,在比往年多醒了2个月后,终于勉强进入冬眠,温暖天气搅乱了它们的生物钟。
俄罗斯科学家说,俄罗斯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自2006年11月20日以来,气温创历史新高。
中国:1月平均气温比常年同期偏高
据中国气象局资料,2007年1月,中国平均气温为零下4.5℃,比常年同期偏高1.4℃。东北地区和青藏高原地区,因纬度和海拔原因,2006年入冬以来气温比同期明显偏高,其中东北地区偏高4.1℃,属历史冬季最高气温,青藏高原地区偏高2.7℃,也属历史高位。
消融中的冰雪
随着全球变暖,地球上的冰雪正加速消融。它们的消失将给气候和人类带来更多威胁。
欧洲阿尔卑斯山的冰川面积比19世纪中叶缩小了1/3,可能将在2050年前消失殆尽;非洲最高山乞力马扎罗山的冰川消融速度更为惊人,1912年至今,其山顶的冰冠缩小了80%。冰川的消融使上述地区的永冻土层丧失了“黏合剂”的功能,山崩和泥石流频发。
由于气候变暖,北极的永冻冰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松动融化,北极冰层在过去的50年中已变薄40%。,世界第三极”青藏高原的冰川消减速度近年来呈加速趋势,预计到2050年冰川面积将比现有面积减少28%,到2090年将减少到现有面积的50%。
气候变暖的可能危害
关于全球气候变暖的危害,有关专家指出,它引起的气候变化可能会使极端气候的出现频率和强度不断增加。在一些地区,龙卷风、强雷暴以及狂风和冰雹也会增多,世界许多地区将遭受更频繁、更持久或更严重的干旱。
同时,由于暖冬的气温比常年偏高,这就使各种病菌、病毒活跃,病虫害滋生蔓延,很多有害动物,比如蚊子、跳蚤、老鼠等减少了被冻死的几率,此类传染病载体的数量大增,对人类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据估计,全球变暖会使疟疾和登革热的传播范围增加,威胁40%~50%的世界人口。
国际组织呼吁全球行动对抗气候变暖
1月底,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在巴黎举行会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呼吁全球立即采取联合行动,延缓和阻止气候变暖的进程。各国政府必须刻不容缓地立即作出决策,如稍有迟疑,哪怕再晚10年或20年,人类的生存安全将受到威胁。
世界自然基金会2月1日呼吁全球更多的企业参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计划,为实现《京都议定书》制定的减排目标作出贡献,以实际行动控制气候变暖的趋势,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美国坚持不强制减排温室气体的决定
美国政府2月2日表态,出于保护本国经济的考虑,美国仍不准备采取强制性的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美国能源部长说,即便美国开始强制减排,对气候的积极影响也不会大,因为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只占全球的“一小部分”。实际上,美国目前每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世界的1/4。
2008年国考申论热点范文:节能减排能减排,必须冲破“拦路虎”!
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要大力淘汰电力、钢铁、化工、煤炭、造纸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推进节能减排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恶意排污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节能减排,在“十一五”规划中被确定为约束性指标。其之所以成为当前发展的重中之重,不光是因为全球能源紧张、价格不断上扬,社会生产与生活成本“水涨船高”;更是鉴于某些低端产业的高耗能低产出、暴利诱惑下的矿难事故频发、环境污染不断加剧等等,与当今绿色人文、和谐有序、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格格不入。
当然,打破旧有体系与格局,必然会触及某些人的利益;关停淘汰污染落后产能,一些地方的GDP也将受到影响。坦白地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然成为节能减排面临的第一只“拦路虎”——尽管某些地方官员也常把“绿色经济”、“循环发展”挂在嘴边,可一旦面临投资诱惑、涉及实质性关停整顿,又会搬出“顾全大局”、“让位发展”等大言不惭词令。更令人费解的是,某些地方的“重点保护企业”竟然就是高污染、高耗能的“黑大户”。一些忽隐忽现的“权力之手”与“黑业主”勾搭连环下,纵然“环保高压令”频频,一些污染企业依然有恃无恐,总能够“考核过关”。“灰色挡箭牌”令人愤愤的同时,官员政绩与提拔标准、科学决策与权力监督、宏观调控与局部落实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也愈发引人思索。
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经验。如今节能减排同样需要引入新观念、新技术,某些各自为政、偏见冷眼理应引起警觉。比如,瓦斯是煤矿开采中最大的安全隐患之一,以往从煤矿中抽出的瓦斯多是被排入大气,这既污染了环境,也是在浪费宝贵资源。近年来,随着一些大型煤矿建成瓦斯发电厂,瓦斯的利用价值与经济效益越发凸显。然而,在某些电力部门与传统电力企业眼中,“瓦斯发电”却俨然成了“抢生意”,不是采取“雁过拔毛”,对瓦斯电厂收取高额的发电“许可费”;就是百般刁难,干脆不许“瓦斯电”并网或上网。最近,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电力企业为“瓦斯发电”接入提供便利,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结算电费。可在“变通博弈风”盛行之下,“红头文件”会不会再遭“土政策”的化解呢?再比如废物循环,本来是项利国利民的好产业。可由于政策倾斜不足,无害化研发成本高,推广普及速度慢,技术与资本的投入热情迟迟没有被调动起来。废品回收业仍旧呈现“散兵游勇”状,“破烂王”更是受到轻视与鄙夷。如果循环再生行业不能摆脱“低级形象”,倘若节能降耗避免不了利益掣肘,可持续发展能力必将大打折扣!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律条款是否明晰,问责尺度是否恰当,执法过程是否严谨,对于社会行为的约束至关重要。现在的问题是,受制于地方的领导与管辖,环境监查部门时常“腰杆不硬”,环保工作远未获得一票否决权。另一方面,相对于不法利润的丰厚,环境违法的代价并不高昂。某些企业宁可缴纳罚款,也不安装治污设备;甚至出现了一手交钱、一手排污的“咄咄怪事”!某些企业肆无忌惮地直接排污,给附近水产养殖、农作物种植带来“灭顶之灾”,可相关责任人却很少因此锒铛入狱,环保执法“温吞水”怎能起到震慑与警示效果?!
面对上述种种问题,面对社会各界对绿色环保的迫切呼唤,更鉴于高层对节能减排的坚决态度,健全环保节能法规,细化责任规范,将“减排”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已然刻不容缓。而对于环保监查部门,不仅应赋予应有的职责决断权,还应在人事、经费等方面给予相应的独立性保障。各级政府更当出台政策,切实给予资金支持,本着“扶上马送一程”的态度,鼓励环保节能产业的发展与推广。同时,还须严防“指标注水”,严惩弄虚作假。“勿以善小而不为”,在节能减排的问题上,我们每一个人同样应当“有所为”。少开一天私家车,少用一个塑料袋,少丢弃一节废旧电池……点滴做起,细微努力,和谐美好的生态环境、绿色健康的发展态势才会水到渠成。总之,环保必须持之以恒,节能切忌“一阵风”。
2008国考申论热点范文:房价从广州市长推出七大措施抑制房价说起
近日,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了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和市规划局联合制定的《广州市关于加快住房和土地供应,加强住房管理,稳定住房价格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七大措施抑制广州房价的过快增长。《意见》就努力增加住房供给、增加住宅建设用地储备和供给、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破房改造、加强市场调控和管理、简化审批流程等方面提出了七大具体措施。
审视这些举措,虽不能现在断言能对房地产市场产生较大的作用,但让人相当期待。笔者认为,《意见》抓住了矛盾的关键,这就是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为了缓解供求关系,广州市一方面力求盘活存量土地,简化办事流程,加快保障型住房和其他住房建设,从根本缓解供求矛盾,另一方面强调治理房地产市场,规范秩序,打击恶意炒作、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等不良行为,尽可能地消除需求假象。这样双管齐下,认认真真地抓落实,营造一个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为进一步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打下基础。
,居者有其屋”是古老的梦想,住房属于基本的生活保障,无论采取什么措施,政府有义务、有责任帮助纳税人解决好住房问题,使绝大多数人满意。一个社会,如果公民连住房都成问题,板子多半要打到政府身上。不可否认,在房地产市场中,一些地方政府或其少数工作人员,与房地产商合穿一条裤子,大搞权钱交易。一些官员的亲属,在其庇护下,本身就是呼风唤雨的房地产商,比如前南京市委书记王武龙。也有的官员如前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与房地产商有着行贿与受贿的密切联系。还有某些地方的财政收入,主要依赖卖地和房地产行业的收入,政府及其主要官员要么成为房地产商的代言人,要么官商一体大吹房地产泡沫。有人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一定程度上沦为权钱交易的载体,成为有权有势与财大气粗者合谋牟取暴利的天地。虽有片面之嫌,但不妨听来自省。因此,房地产市场检验着各级政府是否真正执政为民,能否与贪污腐败划清界限,也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到底如何。
当然不是说所有的房地产商都是见利忘义、违法乱纪的不法奸商。应该承认,多年来尤其在部分以至完全终结单位福利分房以来的若干年来,房地产商人为我国住房数量增长和质量提高立下功劳。相应地,市场和消费者也给予了其良好的回报,成就了一个个房地产行业亿万富翁。
有道是:凡是资金密集的地方,凡是暗箱操作的领域,都容易滋生权钱交易和贪污腐败现象。在早期房地产开发和资金运作过程中,由于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缺乏公开、透明和监督。但在广大人民群众强烈呼吁规范房地产开发与市场行为的今天,再也不能这样继续下去了。因此,政府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还是屁股坐到开发商一边,听凭那些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商呼风唤雨,就成为能否治理好房地产市场一块实实在在的试金石。
如今“买不起房”成为新时期三大民生难题,一厢情愿地空喊和消极等待房价的下降是不切实际的。在市场经济那只“看不见的手”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的条件下,行政力量的干预就很有必要也很有效,否则便会助长资源配置不公的现象产生。
百姓期待切实有效的房地产新政出台并发挥应有的作用,而这样的房地产政策的产生,不可能是在匆匆忙忙之中头痛医头脚疼医脚的简单化抉择,而需要进行公开讨论充分听取民意包括广大网民的意见,吸收专家意见进行科学评估论证,否则,无论怎么花样百出,除了让人眼花缭乱之外,除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产生不良的副作用。
08申论热点:大力推进节约型政府机关建设措施申论热点:大力推进节约型政府机关建设措施
陕警院教师 金路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祖华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作为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有着很强的政治性和社会影响,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政府形象,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树立节俭意识,牢记服务宗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政风建设,践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凡事量力而行,凡事精打细算,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为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做出应有贡献。
一、严格控制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为办公楼的建设与主管部门之一,必须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刹住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这股不良风气。
一是全面清理。组织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以及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培训中心类项目的全面清理工作。严格审查在建项目的规划审批、概算预算、资金使用、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等情况,严格审查土地、节能、环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搞豪华装修的项目,要严肃处理。做好中央党政机关培训中心的调查核实工作,研究提出规范管理的意见,积极推进社会化改革。
二是严格审批。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对所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办公楼项目,统一纳入项目库实行分类管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把审查关口,强化前期工作,坚决杜绝“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停止审批中央国家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这类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现有办公楼能利用的要以改扩建为主,拆除办公楼的要有专业部门的评估意见,新建办公楼的必须打破系统界限,进行集中建设,共享附属设施,切实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
三是控制标准。坚持庄重、朴素、实用和节约的建设原则,既要严格执行用地标准,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使用土地;也要严格执行面积标准,严禁超标准设计、超规模建设,禁止在办公区内超标准占地建设庭院广场。既要严格遵守装修标准,杜绝豪华装修,不搞“宾馆化、多功能化”;也要严格执行配置标准,注重节能实用,不一味追求智能化和现代化,不得将办公楼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同时,还要严格执行造价标准,坚持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对总投资超过一定额度的项目进行施工图复核,不得随意突破工程概算和预算。
四是规范管理。除预算内投资安排外,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建设资金不得搞任何形式的赞助、集资摊派、垫资,更不得挪用各类专项资金。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得自筹资金建设办公楼,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使用行政性收费等资金建设办公楼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同时,要理顺办公楼建设项目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完善办公楼建设项目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全过程动态管理。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整合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资源,集中房地产的所有权、调配权和处置权,依法规范使用权和运营权,统一政策标准,健全制度程序,避免苦乐不均和相互攀比。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办公用房租金制。通过置换、租赁等方式,盘活存量房产,挖掘资产效能,促进房地产资源的有效利用,从源头上控制楼堂馆所建设。
二、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管理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按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座谈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管理工作。
一是规范管理体制。针对多机构分散管理接待工作,职能配置不完善,管理关系不明确,监督制约不到位等问题,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资源配置的要求,创新公务接待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公务接待工作职能,整合公务接待工作机构,统一管理公务接待资源,建立集中统一、分类管理、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从源头上解决多机构接待、多机构管理、资源浪费等问题。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公务接待工作,特别是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任务,涉及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卫生保健、经费保障等职能部门,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必须进一步明确接待管理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规范的接待服务工作流程,构建和谐的公务接待工作关系,形成分工协作的公务接待工作机制,以确保公务接待工作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和廉洁高效。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要加强公务接待工作的调查研究,尽快制定适应本地区和本部门要求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餐饮管理、车辆管理以及接待标准、接待流程、监督检查等配套办法。通过完善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接待程序,防止随意接待和超范围接待;掌握接待标准,杜绝超标准接待和超规格接待;规范接待场所,推行定点接待和定点服务;降低接待费用,实施定额预算和定额管理,确保公务接待工作在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
四是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领导责任制,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和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监督查处机制,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群众监督与媒体监督、自我监督与相互监督结合起来,使公务接待工作做到程序规范、过程透明、责任清晰、监督到位、效果明显。
三、大力推进政府机构节能
政府机关作为节能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倡议者,首先应该成为全社会节能工作的先行者,中央国家机关应该成为全国政府节能工作的带头人。
一是抓好建筑节能。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规划,明确建筑节能的目标、内容和重点。建立建筑节能评审制度,对新建建筑实行全过程节能监管。对既有建筑实行节能改造,特别要加强大型办公建筑中央空调系统以及一般办公建筑、住宅小区的采暖节能和照明用电改造。逐步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逐步实施低成本、无成本运营和管理。
二是抓好节能采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是发挥采购规模效益,节约财政资金,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的有效途径。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金额85.5亿元,节约资金19.3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达18.4%,其中,节能产品采购金额达11亿元。今后,中央国家机关要进一步发挥节能采购的作用,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完善节能采购清单制度,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优先采用体现节能的设计方案,优先安排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建立节能采购评估体系,保证节能采购占政府采购比例年增幅不低于10%。
三是抓好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强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工作,建立水、电、气、油等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告制度,定期报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开展用水单耗考核,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措施,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政府机关用地管理体制,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办公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材料和再生材料。推进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实行废弃物分类管理和综合利用。
四是抓好体制机制建设。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从源头抓起、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的政府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员参与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制定建筑节能设计评审标准,制定并实施能耗定额标准制度,完善节能采购制度。加快节能诊断工作,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行能耗统计报告制度。建立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确保各项节能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机关资产和经费管理
加强机关资产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对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清正廉洁政府机关,具有直接影响。必须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管理水平,解决目前机关资产和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配置不科学、标准不完整、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一是建立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以权属管理为核心,继续推进办公用房、土地、车辆等资产的集中管理,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加强协调配合,逐步建立管理、使用和监督等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互相制衡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调动各级预算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保障性、公益性、经营性等不同性质的资产,实行分类管理。
二是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严格控制增量资产,建立健全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完善资产增量机制。加强存量资产管理,强化建卡登账、维修保养和清查盘点工作。严格资产处置制度,加强资产处置收益管理。建立资产调剂机制,促进部门之间资产的合理流动。
三是推进资产管理创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资产购建中,大力推行政府采购、项目代建、竞价租赁等方式;在资产使用中,探索试行内部模拟租金制,推动物业管理社会化;在资产处置中,实行招标、挂牌、拍卖等方式,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建立资产绩效考评机制,完善资产监控指标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清查核实各部门资产,逐步实现资产的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
四是进一步加强机关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减少机关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一要完善经费开支标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状况和政府机关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经费开支标准,规范和控制经费支出。细化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供暖费补贴开支标准和通用类国有资产开支标准,统一各部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配备费用标准。二要规范经费预算和管理。完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经常性政府自身保障收支纳入基本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专项业务经费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基本建设、社会保障、房屋大中修等经费预算。实行机关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将实物费用定额与预算管理定额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纪检、审计、监察等手段,强化预算支出监管,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有效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三要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津贴补贴审计和基建项目审计。把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结合起来,通过专项审计加强和改进财务收支审计。把单位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结合起来,重点抓好预算执行审计、基建项目审计以及内部财务检查等工作,形成内外结合的审计监督机制,确保经费使用公开透明和节约高效。
五、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
要进一步增强节俭意识,强化各项管理,彻底解决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规模大、管理不严、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一是压缩车辆编制。在已压缩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1/3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车辆清查登记工作,核实车辆底数和产权单位,完善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制度,细化编制核定办法,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加大超编超标车辆收缴力度,减少公务用车数量。
二是加强配备管理。修订公务用车配备办法,按照节俭、节能、环保、适用的原则,确定公务用车配备标准,积极推广使用小排量、经济型国产轿车,逐步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规范车辆购置经费渠道,加强统一管理和统一使用。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实现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管理、经费管理以及政府采购管理的有效衔接,防止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三是严格使用管理。完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实行车辆运行维修经费定额管理。推行公务用车统一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对定点单位和定点场所进行严格评审、严格管理。完善车辆更新报废制度,建立健全公务用车调剂使用机制。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动态监控车辆运行状况,清退占用其他单位车辆现象,统一公务用车车牌号段和标识,方便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遏制公车私用现象。
四是推进制度改革。学习借鉴国外和地方政府工作的经验,研究拟定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稳步推进公务用车的制度改革,改变实物供给、封闭式自我服务的管理模式,逐步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实行公务用车的社会化和货币化,以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促进机关廉政建设。
申论热点:改革措施与重大制度建立
08年公考申论热点:改革措施与重大制度建立
陕警院教师 金路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祖华
一、加快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
(一)、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一是行政决策的公开制度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所谓决策事项公开,是指凡是需要行政机关作出选择或者决定的事务,都应当向社会公开。所谓决策依据公开,是指行政决策的规定,包括有关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的规定都要公开;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决策的依据。所谓决策结果要公开,是指行政决策行为的最终选择和决定要公开。比如,政府立法决策的结果--行政法规、规章要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决定要公开。这些内容不仅要公开,而且公众有权查阅。
二是行政决策的专家论证制度 。涉及全国或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性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所谓涉及全国或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一般是指重大宏观政策的调整、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安排等。所谓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一般是指各种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方案的制定等。对其他决策事项,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三是行政决策的听取意见制度 。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所谓涉及面广的决策事项,是指决策事项涉及的人员较多、受影响的面比较宽。所谓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是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或者与人民群众已经享有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对这些决策事项,必须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五)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五)、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
(六)、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一是依法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竞争,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健全金融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依法严格实行市场退出制度。三是强化金融监管手段,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四是增强监管信息透明度并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处理好监管和支持金融创新的关系,鼓励金融企业探索金融经营的有效方式。六是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之间以及同中央银行、财政部门的协调机制,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三、深化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探索公办医疗机构的“管办分离”,开放医疗市场,增加医疗供给,改革公办医院财政供养办法和医护人员薪酬激励体制,提高公办医院服务质量,确保人民基本医疗,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医疗机构,构建分工合理、适应不同需求的医疗网络。强化医疗监管,规范诊疗行为,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一是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国民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努力把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二是推进教育创新,优化教育结构,改革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形成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制。三是巩固和完善以县级政府管理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四是实施全员聘用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五是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六是完善国家和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七是强化教育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切实缓解“入学难,入学贵”的问题。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全面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完善慈善捐助制度,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政府指导监督,社会广泛参与,覆盖全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体制。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目前,全国城市普遍建立了这项制度,并且做到了“应保尽保”,要进一步解决的是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救灾减灾工作。根据民政部门的统计,我国一般年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数千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以上,重灾之年,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更为严重。要把救灾减灾工作作为重大突发事件摆到社会应急建设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
三是不断促进五保供养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国务院重新修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为五保供养实现从集体保障为主转变到财政保障为主奠定了制度基础。
四是不断改进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是否能得到及时和人性化的救助,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也是体现社会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
五是加强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在帮助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还要重视解决他们在就医看病、子女上学、住房、打官司等方面的困难。
(四)、深化行业协会改革
n制定行业协会法人治理建设指导准则,规范行业协会发展;探索将原由政府直接提供的部分行业管理和服务事项,转为行业自律或委托行业协会代为提供,完善培育扶持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服务体系。
(五)、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
n进一步开放文化市场,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事业。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现管理重心下移。继续推进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创新公益性文化活动运作机制,探索社会化运作的新模式。建立健全文化行政决策和文化服务评估机制。
(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一是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二是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为各类企业创新活动提供平等竞争条件。三是必须由国家支持的从事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重要公益研究领域创新活动的研究机构,要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四是面向市场的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要坚持向企业化转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五是积极推动高等教育和科技创新紧密结合。六是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创新机制,实现国防科技和民用科技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七是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促进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协调发展。
(七)、改革人才管理体制
营造促进人才资源社会化、市场化开发使用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完善人才政策,理顺部门职能,整合人才市场,改革政府人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科学管理和绩效评估的机制。创新专家工作机制,建立人才公共服务机制,改革人事档案管理体制,推进人才资源开发使用的社会化、市场化。
(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二是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三是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四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五是健全个人收入监测办法,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六是完善和规范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七是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
(九)、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
一是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二是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三是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改革发展和结构调整都要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四是从扩大就业再就业的要求出发,在产业类型上,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企业规模上,注重扶持中小企业;在经济类型上,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就业方式上,注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六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就业。七是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建立社会保险制度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险制度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窄。二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问题越来越紧迫。三是社会保障资金平衡压力巨大。四是体制转轨遗留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城镇社会保障与农村社会保障结合起来,把发挥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对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系统部署。
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一,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征缴,基金征缴是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的主渠道,要做到应收尽收。第二,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第三,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二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第一,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着力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加强基金管理。第二,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城镇没有就业单位的居民,包括大中小学的在校学生建立这项制度,逐步解决他们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第三,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对生活困难的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救助。第四,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努力实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三是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国务院已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生育保险有劳动保障部门行政规章,这三项保险的配套政策也相继颁布实施,进一步改革的关键是如何扩大覆盖面。
四是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他们的社会保障权益不仅是农民工的迫切要求,也是实现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
(十一)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
1、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点
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等五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成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点。
2、意义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党风建设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大量的矛盾和问题还会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因此,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3、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的对策及措施,
第一、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既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也是在帮助我们改进工作。要树立抓好经济发展是政绩,做好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也是政绩的理念,聚全社会之力,更多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多地办好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更多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惟此,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解决信访问题。
第二、坚决依法按政策办事。这是作好信访工作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国务院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成为信访工作的重要行政性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是信访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要注意把握出台的时机、节奏和力度,注意瞻前顾后、照顾左邻右舍,兼顾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确保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稳定性,注意相关政策之间的关联性。要注意汲取来自基层和群众的智慧,检验各项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大力推动既定政策措施的落实。
第三、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把做好信访工作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倡导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坚持做到热情、依法、负责、奉献,更多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待群众来访,包案解决信访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好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各级信访部门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本领,努力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有思想、特别能作为的信访工作队伍,以更加过硬的素质、更加优良的作风和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
四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所谓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过程中,要对决策权限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进行,决策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进行论证,防止违法决策。
五是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当行政决策作出后,决策活动并没有完结,还必须有一个反馈、评价和调整的过程。这就要求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对行政决策的社会效果进行跟踪、搜集社会对行政决策的评价,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经济社会变动不居,形势变化了,决策依据的前提改变了,决策也需要适时作出调整。
六是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要建立健全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每个决策者在决策中的作用和权限以及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哪个环节发生决策失误,就在哪个环节追究责任。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决策行为,要严肃决策者的党纪责任、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解决行政审批过滥、审批程序繁琐等问题,简化审批环节,遏制利用审批乱收费、滥用审批权力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二是逐步理顺 行政管理关系,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行政权力行使的界限,明确了政府内部的职责与事权。
三是促进管理理念更新,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建立公开透明的审批方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综合执法体制和运行体制。
四是坚持依法实施改革,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对有效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关键是,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逐步得到规范,借审批徇私舞弊、违纪违法的现象大为减少。
五是健全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对审批机关在行使审批权过程中违法违规、审批失误、或只审批不监督的,要追究行政审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效能责任或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惩。推进市场化运作的“阳光工程”。主动接受各方面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
(三)、推进干部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以职责为中心。建立《职位说明书》制度,确定具体岗位所需关键才能作为录用、选拔、使用、考核、培训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三是改革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实行各级级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制度;四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干部任用相结合的制度。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预算编审程序,改进预算编审方法,将部门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加强财政性资金收支统管,真正实行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综合预算。严格界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统一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细化预算内容,加强对项目预算的审核论证,提高预算的科学性。
二是继续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全面彻底地清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及其征收范围和标准,编制统一的收费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票据管理,对收费票据的领购、使用、核销进行严格审核,彻底取消各执收执罚部门开设的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实行预算外收入直达财政专户。进一步清理“小金库”,对查出的小金库一律没收,上缴同级财政,并进行责任追究。在执收执罚部门进一步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理、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办法,真正做到“取之合法,收缴分离,纳入预算,收支脱钩”。
三是加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力度。推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的功能和优势,强化其预算监控、会计监督、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使其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项改革有机协调配合,发挥综合效应。县、乡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会计集中核算改革。
四是加强会计监管,严惩会计造假行为。执法检查,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会计人员上岗执业资格审查。深入开展以诚信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继续教育。进一步做好会计账薄监管工作,重点强化对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监管,规范会计基础管理,严惩会计造假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五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行政府采购中心与财政部门脱钩,在管理职能和执行职能分离的基础上,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实完善政府采购目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目录和预算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将财政投资的公共工程材料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用品、大型会议、公务用车加油等项目纳入集中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对应纳入采购,而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政府采购依法规范健康发展。
(五)改革政府信息化管理体制,推进电子政务和数字化建设
整合现有资源,完善法律法规,优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运作流程,建立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使各级政府之间、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实现即时互通共享,不涉密信息要向社会公众公开。以综合信息平台为核心,加强各方面的应用建设。
(六)、创新行政效能综合评估制度
n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指标体系纳入考核评价内容。在行政审批监察基础上扩大监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探索建立目标管理和行政绩效综合评估体系,形成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责任闭合环路。
二、进一步深化经济领域各项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
n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股东会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并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
(三)、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
对垄断行业要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继续推进和完善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的改革重组。加快推进铁道、邮政和城市公用事业等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对自然垄断业务要进行有效监管。
(四)、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推进制度创新,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和供销社改革,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放开粮食收购市场,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国家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农村。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申论热点: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问题经过连续几年的药品(含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药品市场秩序总体好转。但是,期间发生的大案和药害事件特别是郑筱萸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着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药品监管指导思想和科学监管理念,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政府药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
二、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保障本地区药品安全的责任。要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区药品安全状况,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措施。支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不得要求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经济发展指标和行业发展任务,更不得干扰药品监管部门正常监管执法。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一旦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药品安全事件,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应对,有效处置,消除危害;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群众情绪,防止事态蔓延。
(四)严格实施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地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抓住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
(五)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药品,建立健全药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全面检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执行情况,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快实施药品安全科技行动计划。
(六)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51号)的要求,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扭转药品生产和流通等领域监督和管理不力的局面,最大限度防控和减少药害事件发生。
(七)认真清理药品批准文号,重点清理1999-2002年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品种,坚决淘汰安全性、有效性得不到保证的品种。同时,加快完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科学制订药品标准,规范新药品、仿制药品的申报资料要求,坚决纠正药品注册申报秩序混乱、研制资料弄虚作假等问题。
(八)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药品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抽验工作,凡是在企业成品库待出厂的药品,经抽查检验达不到国家药品标准,并经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同时,采取措施支持诚信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生产经营。
(九)高度重视农村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鼓励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支持零售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提高农民安全用药水平。四、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建设
(十)结合实施《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加强药品检验、药品再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相关标准和认证体系。
(十一)运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地区和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国的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监管资源综合利用,使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十二)增加对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加快药品监管部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加大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五、完善制度保障
(十三)加快完善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在查找监管漏洞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推进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制订、修订工作,重点抓好药品审评审批、药品分类管理、医疗器械监督以及中药品种保护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十四)深化药品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监督审批权力的机制。实行审评主审集体负责制,审评人员公示制和审评审批责任追究制,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行审批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建立健全审评审批权力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十五)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研究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现象发生。六、加强队伍建设
(十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十七)加强对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岗位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实行定期交流,并形成制度;对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培养、使用要实行民主决策,做到公开透明。要强化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七、加强部门协作
(十八)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水平。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卫生部门要严格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有关部门和行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现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新闻宣传部门要做好加强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申论热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2007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当前,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骗偷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现象屡禁不止,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几年,一些部门和地区相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体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面对新的形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协调,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制为基础,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府推动、培育市场,完善法规、严格监管,有序开放、维护安全”的原则,建立全国范围信贷征信机构与社会征信机构并存、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结合我国实际,明确长远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政策,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务资源,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要坚持从市场需求出发,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改善外部环境,促进竞争和创新。要抓紧健全法律法规,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满足市场需要,维护国家信息安全。
三、完善行业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是社会信用关系发展的基础,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相适应。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行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企业和个人自律,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具有重要作用。要依托“金税”、“金关”等管理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个人偷逃骗税记录。要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要依托“金质”管理系统,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价格信用建设。要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和实际工作需要,抓紧研究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行内部信用分类管理,健全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设和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实名制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四、加快信贷征信体系建设,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是社会信用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和使用者。要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统,加强金融部门的协调和合作,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促进金融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稳步推进我国金融业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资源,加强信用建设和管理。信贷征信机构要依法采集企业和个人信息,依法向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务。
五、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稳妥有序对外开放
要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要鼓励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的基础。各部门、各地区在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要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地方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推进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改善地方信用环境,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本着节约高效、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在严格监管、完善制度、维护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循序渐进、稳步适度地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一般例外及安全例外的原则,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信用服务中涉及信息保护要求高的领域不予开放。
六、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组织领导
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体系,是信用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要按照信息共享,公平竞争,有利于公共服务和监管,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要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原则,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要严格区分公共信息和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信息安全的关系,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加快信用服务行业国家标准化建设,形成完整、科学的信用标准体系。
透明高效的监管体制是信用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加强统筹协调,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建立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推进有关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监管的原则,根据具体业务范围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分别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有关部门要依法严格市场准入,监督和管理信用服务机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维护市场秩序,防止非法采集和滥用信用信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08申论热点:科学认识计划生育与老龄化的关系李祖华
最近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对当前我国的人口形势进行了清晰而理性的判断,为统筹解决我国人口问题指明了方向。但是,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迅速,而生育率在较长一段时期又处于低水平的现实,有同志担心,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会导致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剧,加重我国未来的养老负担。对此,我们有必要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待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与人口老龄化的关系。
一、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人口老龄化是老年人口在全部人口中的比重不断提高的过程。人口老龄化作为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一种过程和趋势,受到人口出生、死亡和迁移的影响。我国人口的国际迁移和流动规模较小,对人口年龄结构影响不大,因此出生率和死亡率从高水平向低水平的迅速下降是引发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因素。生育水平的下降,使得新生人口规模缩小,低年龄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相对减少,相应地加大了60岁及以上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老年人死亡率的下降、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又使得老年人的规模及其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不断加大。可以说,死亡率下降、寿命延长是我国人口老龄化产生、发展的前提条件。
从世界范围来看,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只有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人类的食物、居所、安全、医疗卫生等各项生存条件才能得到有效改善,寿命才得以延长;也只有社会经济的进步,婴幼儿存活率的提高,对劳动者素质要求的提高,才会推动人们由追求孩子的数量转变为追求孩子的质量,使人口再生产类型由传统的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向现代的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转变。所以从根本上说,社会经济的发展才是人口老龄化的内在因素。
世界人口的发展历程能够很好地佐证这一人口趋势。人口老龄化率先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出现。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前半叶,法国、英国、德国等欧洲国家在工业化、现代化的过程中迅速发展,人口的生育水平、死亡水平迅速下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陆续达到7%(即联合国认定的老年型人口标准)。随后,北美洲、大洋洲国家和日本等陆续进入老龄社会,而一些拉美国家和亚洲“四小龙”的人口也在经济腾飞的过程中逐渐老龄化,很多发展中国家包括一些最不发达国家到本世纪中叶也会陆续迈入老龄化的门槛。
由此可见,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任何国家都不例外,只是出现时间早晚、进展速度快慢、程度高低有所差异。在我国即使没有生育政策的干预,人口老龄化也终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而出现。
二、控制人口数量与延缓老龄化进程是两难抉择
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长期以来,人口数量庞大、分布不均、素质不高等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因此,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放在解决各种人口问题的首要位置,是符合国情的选择,是一种客观要求。但控制人口必然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比如会提高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对于这种两难抉择,我们只能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审时度势,选择最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案,而不能顾此失彼。
30多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在控制人口的同时密切关注并着力解决包括老龄化在内的各种人口问题。其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初到20世纪末。这一阶段我国人口战略的核心是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当时,建国以后出生的数以亿计人口尚未进入老龄阶段,但中共中央在1980年发出的《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中,对严格控制人口的后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已经有所预见。这一阶段,由于实行了有效的控制生育政策,使得中国成为世界上生育率下降最快的国家之一,总和生育率由1971年实行计划生育初的5.8下降到20世纪90年代初的更替水平(2.1)以下。
第二阶段:2000年,当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生育率下降到更替水平的时候,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时颁布了两个决定:3月,做出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之后,鉴于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趋势和紧迫性,又于同年8月下发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老龄工作的重大意义,提出了老龄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三阶段:2007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将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一道提出来。
这个过程说明,党和政府对于我国人口数量和年龄结构关系的认识是清醒的、及时的,也是高瞻远瞩的,做到了全面安排、统筹解决,决不像有些人所说的“中国计划生育全然不顾及后果”。
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目前国内外大多数专家、学者都认同总和生育率处于1.8上下、略低于更替水平,是我国逐步实现人口规模相对稳定的数量界限。但我国现实的人口情况是:人口数量依然庞大,人口的惯性增长还将持续一段时期,出生率反弹的危险还不能排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指出:“今后十几年,人口惯性增长势头依然强劲,总人口每年仍将净增800万—1000万人。”世界上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发展表明,人口惯性增长的转变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有的国家可能长达半个世纪以上。
当前我国的人口问题已不同于实行计划生育以前的人口问题,除了人口数量依然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外,人口质量、结构、流动迁移等问题比以前更为复杂多样,也需要得到充分关注。如果不能把低生育水平稳定住,解决各种人口问题会更加困难。人口规模的稳定是我们工作的关键所在;生育率达到并在较长时期处于更替水平是人口规模稳定的前提。只有如此,中国人口达到零增长的目标才可望也可及。这就要求我国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必须保持相对稳定。
把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负面影响都归罪于计划生育是不科学、不公平的。我国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进入老年的人口,都是实行计划生育以前就存在的人口,是过去高出生率和人类寿命延长的结果。计划生育的影响只体现在减少了出生人口数量,使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提高。从长远来看,计划生育有助于减少未来老年人口的数量。因为现在新出生的人口少,60年后的老年人口就少。
必须指出,稳定低生育水平并不意味着生育水平越低越好。因为过低的生育水平会进一步加重人口老龄化的程度,造成未来社会中老年抚养比过大,不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综合考虑人口数量和人口年龄结构,既要控制人口规模,又要防止人口过度老龄化。要通过持续监测生育率的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我国适龄人口的生育水平既不过高,也不过低。
三、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过去,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的挑战并不突出,而人口规模过大对我国发展的全面影响却非常突出,必须优先解决。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44亿人,占总人口的11.03%,已进入老龄社会。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挑战是严峻和紧迫的,必须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
中国老龄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如何满足数量庞大而且还在日益增长的老年群体在物质生活、医疗保健、精神关怀等方面的需要。事实上,未富先老与资源不足的双重压力,才是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严峻性所在。与世界上很多国家相比,我国的老年人比重并不算高,但是,我国人口多、底子薄、耕地少、自然资源相对不足,难以满足1.44亿庞大老年人群的需求。而且,与一般人群相比,老年人的需求具有独特性,在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比较强烈,这就对社会、家庭的经济资源、医疗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由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较晚,至今尚不完善,现在大多数的老年人在过去工作时没有进行养老积累或积累很少,在我国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老年人很容易陷入相对贫困状态。特别是我国过去长期存在着城乡二元结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滞后,与城市老年人相比,农村庞大的老年群体在经济收入、医疗保障、生活照料等方面面临更突出的问题。计划生育政策一方面为减轻社会抚养负担、推动经济发展和提高许多家庭成员的素质、生活质量做出了重大贡献;另一方面,由于减少了子女数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我国家庭养老的功能。待独生子女一代进入婚育期后,“四二一”家庭(即四个老人、两个中青年人、一个孩子组成的家庭)或“四二二”家庭(即四个老人、两个中青年人、两个孩子组成的家庭)在养老方面的压力是比较大的。这种压力对于长期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农村地区尤为巨大。因此,必须未雨绸缪,切实为独生子女家庭未来的养老做好准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就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要求,制定和落实老龄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把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农村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政府、集体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机构。城市要逐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城镇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在城市规划中的比重,鼓励社会开办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弘扬子女赡养、家庭养老和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同时,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建立满足特殊需求的老年用品和服务市场。
四、用提高生育率来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下策
稳定目前的低生育水平既有利于应对人口惯性增长,又有助于预防人口过度老龄化。有人提出以放宽生育率来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我们认为,从长远和全局来看这是下策。
首先,根据人口增长规律,放宽生育必然增加新生人口,使人口规模扩大并相应推迟人口实现相对稳定的时间;
其次,通过增加新生人口来缓解现阶段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是“远水不救近火”,于事无补;
再次,新增加的出生人口在成长为劳动力以前,属于被抚养群体,在一定时期内增加了社会负担,形成社会老少负担的“两头沉”;
最后,现在增加出生人口,意味着60年后扩大老年人数量,不仅无助于缓解我国长期的人口老龄化,反而会造成人口恶性循环,不符合中国人口发展战略。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制定一个符合国情的人口发展战略,走一条中国特色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道路。认识到位,才能工作到位。
名词解释:
总和生育率:一定时期(如某一年)各年龄组妇女生育率的合计数,表明每名妇女按照该时期各年龄组生育率度过育龄期,平均可能生育的子女数,是衡量生育水平最常用的指标之一。
08申论热点: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问题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重的状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民负担已得到明显减轻。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也由重点“治重”、“治乱”转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有效防止反弹的新阶段。但是,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干部产生了盲目乐观的思想,放松了对农民负担的监管;有的地方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现象有所抬头;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征地和安置补偿过程中,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为切实做好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不断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总体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及盲目乐观情绪,准确把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总体要求,强化监管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大治本工作力度,逐步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又要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控制农民负担增加。二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发展农村公益事业中,既要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项目出资出劳,把国家投入与农民投工投劳有机结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又要防止超越农民承受能力,违背农民意愿,加重农民负担。三是坚持推进基层民主。通过逐步规范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强化民主监督,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四是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要加强教育,着力构筑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思想和工作防线,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二、进一步明确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重点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继续坚持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适时调整监督管理工作范围。当前,要重点做好五方面的监管工作:一是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二是加强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和村集体收费的监管。对农民反应强烈的农业灌溉水费电费、排涝排渍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实行重点监管。同时,要将与农民负担有关的承包土地、“册外地”、草地等方面的不合理收费纳入监管范围。三是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要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新口子。同时,加强对筹集的资金、劳务和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四是开展对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的监管,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五是做好对农民补贴补偿和对村级财政性补助资金的监管,并将农民反应强烈的征地补偿等涉及农民权益的问题纳入监管范围。
三、认真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和健全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除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统一公示外,涉农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现场进行公示。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对实行免学杂费的地区,除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对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不再收取课本费。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要严格执行“限额制”,坚持自愿订阅原则,严禁摊派发行。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进行通报,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
四、重点治理农民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土地、殡葬、计划生育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的专项治理。农村中小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严禁向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收取土地承包费。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抓好农民普遍反应强烈的农业灌溉水费电费问题的专项治理。继续选择农民负担重的县(市、区)进行综合治理,实行检查、处理、整改全程监督。
五、严格规范村级组织收费
开展对村级组织乱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严禁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税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需要村级组织协助开展工作的,要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严禁将部门或单位经费的缺口转嫁给村级组织。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资金补助力度,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五保户供养、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村级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确定到县、控制到乡、落实到村,防止“跑冒滴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进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必须量力而行,不准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强制要求村级配套。严禁村级组织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严禁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来约束村民、管理村务。
六、健全以“一事一议”为主要形式的村民民主议事机制
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按照群众急需、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范围和标准,逐步建立以政府补助资金为引导、筹补结合的农村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引导农民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在推进“一事一议”中,各地要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新途径。所议事项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需要,解决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议事过程要坚持民主程序,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实施过程和结果要让群众全程参与监督,筹资筹劳的使用情况要透明公开。强化财政投入与农民投入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给予支持,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
七、完善农民负担日常监督管理机制
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项目审核与监测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与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财务和农村审计等管理紧密结合,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强化农民负担信访管理,畅通涉及农民负担的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受理、督办、处理和反馈制度,做到受理及时、督办得力、处理到位。强化农民负担检查,实行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检查与回访、明察与暗访、检查与处理相结合,不断提高检查效果。强化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重点查处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截留平调挪用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款以及其他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
八、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继续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监督管理农民负担。各地要制定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办法,逐步形成制度,重点对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涉农收费监管、农民权益维护、制度建设、案件查处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对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地方或单位,要实行重点监控,限期整改,确保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2008国考热点:防污治污(解析)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1.汉江,人称中国“蓝色的多瑙河”,是长江最大的支流,发源于秦岭南麓,流经陕西汉中、安康,进入湖北,从汉口入长江,全长1 577公里,是我国目前人口稠密地区比较干净的一条河流。2005年7月,全国人大环资委以“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为宣传主题,组织中央新闻记者采访团,深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采访,发现这条比较干净的河流,正在遭遇水污染的威胁!
汉江上游水系共有296个排污口,其中工业排污口135个,生活排污口90个,混合污水排污口71个,每年污水的排放量超过1.16亿吨,90%的污水直排汉丹江干支流;年产生的156万吨垃圾,有的只是简单填埋,有的直接倒进江里,但更多的是堆放在江边,经过日晒和雨水浸淋与冲刷,将有毒有害物质排入水体,污染江水,造成流经城镇河段水质严重超标,河流污染呈逐年上升趋势。
特别是堆放在江边的固体废弃物,汛期洪水上涨,经水浸淋,将固体废气物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溶进水体。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固体废弃物对水质的影响是长期的、潜在的。
目前汉江COD的年排放量已达到45870吨,其中生活污水8680万吨,COD41100吨;工业污水2940万吨,COD4770吨,生活污水排放量及COD排放量超出工业废水2倍多,成为污染水源的主要原因。
按二类水质标准测算,汉江的COD容量为5.2万吨,而目前的排放量已达4.6万吨,排入汉江的污染量与容纳的最大负荷量相比已接近临界状态。
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陕西省拟将建设污水处理厂16座,日处理污水能力55万吨,投资15.2亿元(含管网建设费,每吨水建设投资2500元);垃圾处理厂13座,日处理能力3920吨,投资7.76亿元;医疗垃圾处理厂3座,投资0.75亿元。3项共投资23.71亿元,但实际完成投资仅3.94亿元,占计划投资的16.6%,由于经费欠缺,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建设滞后,目前只建设了2个污水处理厂,2个垃圾厂,另一个尚在建设中,但5座城镇环境治理设施不仅规模小,而且至今没有一家能够稳定运行。
2.目前,我国80%左右的污水处理及配套系统还是事业单位或准事业单位的运营方式,大多是政府收费,给污水处理厂按事业单位拨款,致使投资匮乏、效率低下。抓紧改革我国污水处理投资、建设、监管政府完全“一肩挑”的运行方式,让国家的钱真正“坐上市场经济的快车”是关键。如果利用市场机制,引入符合行业特征、有限且有效的竞争,改变原来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体系,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和运行管理市场化,将会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国家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
专家建议,污水处理厂应实行厂网分开建设,整体运营。管理和成本核算相对比较容易的污水处理厂,可以明确由社会资金来建;具有资源统筹配置特征的管网系统,则由政府根据规划来投资。但是在具体管网系统建设上采取招标方式,让专业公司进行管网建设,政府只需负责资金的拨付和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建设效率。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相对分开,投资者真正为自己的投资负责,不仅能够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浪费,而且还能降低污水处理厂的最终运行成本。
3.南通市通过综合利用增效去污。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推进清洁生产的过程中尝到了甜头,其效益相当一部分是从实施清洁生产项目综合利用中获得的。该公司是国家农药重点生产企业,也是政府环保部门经常“光顾”的重点单位。生产的5个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均产生氯甲烷废气,以前绝大部分排空,污染了环境,周围群众呼声不绝。对此,该公司出于环保压力,下决心将氯甲烷废气回收利用。在2001年期间,分别投资500万元和100万元,2次实施了氯甲烷废气的回收利用改造工程,改造后90%以上的氯甲烷废气得到回收作为生产二氯甲烷、氯仿和四氯化碳等化工产品的原料,还可制作低沸点的溶剂、冷冻剂。仅2004年一年就回收氯甲烷10 612吨,在创造800万元利润的同时,相当于节约化工原料甲醇6 700吨、工业盐11 000吨。此外,还搞了烟气的综合利用,二甲脂尾气的循环利用,蒸汽凝结水的回收循环利用,也获得了可观的效益。
4.专家认为,继“煤烟型”、“光化学烟雾型”污染后,现代人正进入以“室内空气污染”为标志的第三污染时期。
据统计,全球近一半的人处于室内空气污染中,室内环境污染已经引起35.7%的呼吸道疾病,22%的慢性肺病和15%的气管炎、支气管炎和肺癌。目前中国每年由室内空气污染引起的超额死亡数已经达到11.1万人,超额急诊数达430万人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107亿美元。
专家据此推测,室内装修材料中的有害物质可能是小儿白血病的一个重要诱因。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全世界每年有10万人因为室内空气污染而死于哮喘病,而其中35%为儿童。据统计,我国儿童哮喘患病率为2%~5%,其中1岁~5岁儿童患病率高达85%。
5.塑料作为一种新型材料,以质轻,防水,耐用,生产技术成熟,成本低的优点,需求量呈逐年增长趋势。随着塑料使用量的不断增加,废弃塑料制品呈同比例增多。近年来,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杭州市民的生活方式也由“节俭型”向“消费型”转变。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量更大幅增加,600万人口每月仅一次性塑料包装袋的使用量就达800吨。由于最初人们对废旧塑料引起的环境危害缺乏认识,将大量的废旧塑料制品随意抛弃,从而引发了严重的“白色污染”问题。
,白色污染”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可分为“视觉污染”和“潜在性危害”2种,“视觉污染”是指散落在城市、旅游区、水体和道路旁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破坏市容、景观,给人们视觉带来的不良刺激;“潜在性危害”是指废旧塑料制品进入环境后,由于其难以降解,造成长期的,深层次的生态环境问题。
(1)破坏臭氧层。在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发泡剂会严重破坏大气臭氧层。
(2)破坏土壤结构。残留在土壤中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会使土壤板结成块,阻碍农作物吸收营养和水分,导致农产品产量下降。
(3)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包装用的塑料制品,多为聚苯乙烯的二聚体和三聚体,易被食物吸收,转而扰乱人和动物的荷尔蒙分泌,损害生育能力。受热达65℃时,塑料制品会释放出大量毒素,严重损害人体的肝脏、肾脏及中枢神经系统。
6.近年来,虽然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大气环境面临的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现在,全国二氧化硫年排放量高达1857万吨,烟尘1159万吨,工业粉尘1175万吨,大气污染仍然十分严重。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全国47个重点城市中,约70%以上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2级标准;参加环境统计的338个城市中,137个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超过国家3级标准,占统计城市的40%,属于严重污染型城市。酸雨区污染日益突出。酸雨区由80年代的西南局部地区发展到现在的西南、华南、华中和华东4个大面积的酸雨区,酸雨覆盖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30%以上,我国已成为继欧洲、北美之后的世界第3大重酸雨区。常德市酸雨污染也非常严重,1996年酸雨频率达100%,逢雨必酸。通过采取建立城市大气环境保护圈。关闭城郑砖瓦厂、拆除污染严重的小型锅炉等措施,大气中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污染有所减轻,酸雨频率有所下降,但目前仍高达41.6%。
据预算,21世纪初上半叶,我国能源开发、利用和消费将会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增长,而我国能源资源的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将长期存在。因此,控制煤烟型大气污染将长期作为我国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的主要任务。
7.电磁辐射污染又称电子雾污染,高压线、变电站、电台、电视台、雷达站、电磁波发射塔和电子仪器、医疗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和微波炉、收音机、电视机以及手机等家用电器工作时,会产生各种不同频率的电磁波,对人体造成污染;长期暴露在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的辐射剂量下的人体,体内细胞会被大面积杀伤或杀死,导致病变。国内外关于电磁辐射对人体危害的研究已经进行多年,多数学者认为电磁辐射对人体具有潜在危害。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宋主任说,近年来,国内外对电磁辐射危害的相关报道很多,专家们归纳了6个方面:
(1)造成儿童白血病。长期处于高电磁辐射的环境中,会使血液、淋巴液和细胞原生质发生改变。
(2)诱发癌症并加速人体的癌细胞增殖。电磁辐射污染会影响人体的循环系统、免疫、生殖和代谢功能,严重的会诱发癌症,并会加速人体癌细胞增殖。
(3)影响人的生殖系统。男性精子质量降低,孕妇发生自然流产和胎儿畸形。
(4)导致儿童智力残缺。
(5)影响人们的心血管系统。表现为心悸、失眠,部分女性经期紊乱、心动过缓、心搏血量减少、窦性心率不齐、白细胞减少、免疫功能下降。
(6)对人们的视觉系统有不良影响。眼睛属于人体对电磁辐射的敏感器官,过高的电磁辐射会造成视力下降,引起白内障;高剂量的电磁辐射还会影响和破坏人体原有的生物电流和生物磁场,使人体内原有的电磁场发生异常。老人、儿童、孕妇属于对电磁辐射的敏感人群。
8.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森林破坏,也会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例如,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破坏就是由大气污染衍生出的环境效应。这种由环境污染衍生的环境效应具有滞后性,往往在污染发生的当时不易被察觉或预料到,然而一旦发生就表示环境污染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当然,环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人类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例如城市的空气污染造成空气污浊,人们的发病率上升等等;水污染使水环境质量恶化,饮用水源的质量普遍下降,威胁人的身体健康,引起胎儿早产或畸形等等。严重的污染事件不仅带来健康问题,也造成社会问题。随着污染的加剧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由于污染引起的人群纠纷和冲突逐年增加。
9.德国《明镜》周刊对中国环保总局副局长进行了专访,他说这些问题将很快引起全民关注,并将产生成千上万“环境难民”。
每年中国都不断加强自己作为一个经济神话王国的形象。但是,实际并非如此乐观,因为环境跟不上发展的步伐。1/3的中国土地上都遭遇过酸雨的袭击,7大河中一半的水资源是完全没用的,而另有1/4的中国人没有纯净的饮用水。1/3的城市人口不得不呼吸被污染的空气。城市中只有不到20%的垃圾是按照环保的方式处理。最后一点要强调的是,世界上10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国占了5个。
10.由于空气和水已经被污染,中国的GDP为此损失了8%~15%。那还没有包括健康问题的损失。人们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北京有70%~80%的癌症和环境污染有关。肺癌成了头号杀手。
一些人认为:经济增长能解决环境、原材料和人口增长的危机。这个认识是不科学的,事实上,没有足够的钱,而且时间也来不及。发达国家人均GDP是8000美元到1万美元,可以支付起这个代价,但中国还不行。在达到人均4000美元以前,不同的危机正以各种形式冲击着中国。总之,中国经济上还不够强大,解决环境问题绝非一朝一夕之事。
近年来,中国已经叫停30项工程,包括几个能源站——其中有一个在三峡。法律强制关闭一些公司,原因是他们的投资项目对环境有害。不幸的是,其他的工程还在进行。他们只要支付一小笔罚金——和它们的投资相比是九牛一毛。
11.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松花江水环境污染事件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
通报指出,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大量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引发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这一事件给松花江沿岸特别是大中城市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主席、温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应对工作,切实把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经过各方面艰苦努力,这一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初步得到控制,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基本恢复正常。
通报指出,这起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为此,解振华同志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请辞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职务,这一请求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通报强调,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毫不放松地继续抓好松花江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和事故处理工作。要严密监测水环境污染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加大清除水环境污染的工作力度,确保城乡人畜饮水安全;进一步加强同俄罗斯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共同采取治理水环境污染的有效措施。同时,要抓紧查明爆炸事故和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原因,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通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这次爆炸事故和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上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堵塞漏洞,改进工作,着力强化对煤矿、交通、环境、建筑、消防、娱乐场所、食品、药品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目前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真正把加强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2.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今天通报说,全国各类事故造成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数量急剧上升。从2006年1月至今,环保总局接报各类突发环境事件49起,涉及2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据介绍,在49起污染事件中,按污染大小分,重大事件4起,较大的13起,一般的22起;按污染的诱因分,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22起,由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12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11起,第三者责任和气象条件改变引发的环境事件4起;按污染结果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15起,造成水污染的32起,造成水气综合污染的2起。目前绝大部分事件的警报已解除,事态基本得到控制。
这位负责人指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上升,反映出一些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择手段违法排污。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污染严重、无废水处理设施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治,对超标排污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治理,对偷排偷放的企业要进行处罚和通报,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建议政府予以关停。
13.淮河流域企业违法排污现象严重,预防水污染事故发生的形势十分严峻。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针对淮河流域在枯水期污染较为严重的情况,环保总局环监局前不久派出两个检查组,先后赴安徽、河南两省的6市11县,对涡河流域和沙颍河流域的水质情况、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排污企业50家,河流34条,采集河流断面和排污口水样120个。
在检查的50家企业中,36家企业超标排放;在现场督查的15家企业中,6家存在偷排偷放行为,3家企业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擅自违法生产,6家属于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中的小造纸企业。检查发现,随着环保部门执法力度的加大,企业反查能力越来越强,偷排手段越加隐蔽。例如,华皖碳纤维集团有限公司等长期偷排,性质极其恶劣。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环保总局已下发监察通知书,要求安徽、河南2省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核查,依法处理,并彻查流域内的超标排污和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预防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14.2006年5月20日,三明市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出台。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因化学品(含剧毒品,下同)引起的市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市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精神,特制定本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其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规范和强化市直相关部门应对因化学品引起的市区水源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本市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15.2006年4月25日,大庆市出台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提高了大庆市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大庆市将如何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呢?近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徐国忠。
记者:作为石油化工城市,我市存在哪些可能发生突发环境污染的事件?污染事件一旦发生,会有什么样的危害?
徐国忠:作为全国重要的石油石化生产基地,我市主要特点是重大环境风险的生产设备多;有毒有害化工产品种类多;易燃易爆有机原料储量多。目前,我市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有70多家,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有400多个,有机化工原料的储存量有上百万吨。一旦发生污染事件,会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随着空气、河流进入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导致环境污染的发生。
记者:我市是否设有专门的应急机构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以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快速反应,将损失降至最低?
徐国忠:市政府于4月25日出台了《大庆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与此同时,我市也成立了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等20多个部门组成,还组建了公安保卫、应急监测、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程抢险等12个工作组。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范与应急的日常工作。作为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常设机构,一旦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市政府将根据预警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
记者:一旦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工作程序将如何执行呢?
徐国忠:一旦发生事故,首先由现场指挥部听取现场有关人员的汇报,了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伤员救护情况,医疗卫生部门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公安、交通等部门控制事态和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人员、疏导交通。随后环保、安全等部门开展现场勘查和污染源调查,采取一切安全有效的措施,快速封堵或转移污染源;组织专家分析污染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意见;环保监测机构也要对现场污染状况开展应急监测,初步确定污染状况,划定受污染的区域、疏散的范围,并对污染现场实施跟踪监测,对现场污染物进行消洗或清除工作,消除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后续影响;还要立即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现场处置工作的有关情况,并根据事态变化提出相应的应急解决方案。
记者:为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我市还有哪些需要开展的工作?
徐国忠:在预防这块,重点是加强重大污染源单位生产管理,这些单位都已经根据生产特点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了应急预案,并积极开展预案演练。
16.黑牛王矿业有限公司二道河子铅锌采选项目,日处理矿石1000吨。是今年当地的重点项目之一,为确保这项工程能顺利实施,市环保局积极参与该项目的前期工作,联系环评单位,多方为其服务,力求做到工程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问题。
2006年5月23日,黑牛王矿业公司与呼伦贝尔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正式签定协议,呼伦贝尔市环科所将为二道河子铅锌采选工程做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
在该工程今后的建设中,环保局将按照环评要求及三同时制度,高标准、严要求,加强环境监管,争取工程完工后,废物实现综合利用,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
三、申论要求
(一)请你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要求:语言流畅,内容具体,准确贴切。(满分20分) (二)假如你是一名刚被录用的公务员,请你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供主管领导参考。要求:有针对性,条理清楚,准确具体,字数400字左右。(满分30分)
(三)请你根据给定资料所提供的信息,以“加强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为标题,写一篇文章,谈谈你的看法。要求:观点明确,联系实际,条理清楚,语言流畅,字数1 000字左右。(满分50分)
参考答案
1.目前,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还十分严峻。环境污染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重大的影响,导致了许多疾病,严重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妨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虽然,我国污染的防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任务还很艰巨;同时,反映出我国经济发展与污染的防治不协调,我国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机制还不完善,亟待加强。
2.(1)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排污企业和未批先建的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严厉的打击。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3)建立专项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对辖区的污染源,将产品工艺、治污能力、排污口设置等分别建档立卷,责任到人,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有效监控。
(4)严格项目审批,从源头控制污染。对未做环境风险评价或风险评价不完善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律不审批;对工程建设中未落实“三同时”及不能及时申请验收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查处,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5)强化环境保护的宣传。加大宣传的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环保、关心环保、参与环保。
(6)完善在线监测,实施无缝式监管。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形成工业企业—集中处理—环保部门三者互动的环境监督管理网络。
(7)提高信访处理能力。出台行动纲要和实施意见,开通环保投诉热线,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
3.加强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虽然,我国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而且,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由于企业追求高利润、环保意识薄弱;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环境污染管理不够及时和完善,对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处罚力度不够;地方官员为追求政绩,采取地方保护主义;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薄弱等等原因,我国的环境污染依然十分严重,环保任务仍然相当艰巨。防治污染已经成为当前我们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课题。
从整体出发对环境和环境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作出环境质量评价,制订环境标准,拟定环境规划,采取防治结合、人工处理和自然净化结合等措施,以技术、经济和法制等手段,实施防治污染的最佳方案,以达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这是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思想。
这种综合防治思想,是近30年逐渐形成的。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综合利用,1972年,又在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正式提出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中国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明确了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思想。由于许多国家走了以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和生态为代价发展经济的道路,20世纪50年代以来,公害日益严重,人们开始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后果是极其深远的,治理环境的费用是巨大的,而且传统的治理技术同环境污染的严重性是不相适应的。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将环境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按照污染物的产生、变迁和归宿的各个环节,采取法律、行政、经济和工程技术相结合的综合措施,以期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用最经济的方法获取最佳的防治效果。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是与单项治理相对的概念。从对象上说,它综合考虑大气、水体、土壤等各种环境要素,而不是着眼于其中某一个环境要素;从目标上说,它综合考虑资源、经济、生态和人类健康等方面,而不是局限于其中某个单一目标。对于各种不同的环境污染问题应采取各种不同的综合防治措施。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应根据当地具体条件,遵循以下原则:
(1)技术和经济相结合。制定综合防治方案,除考虑技术上的先进性外,还必须考虑经济上的合理性。方案中应包括相应的经济分析。
(2)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在“防”的方面,着重加强环境规划和管理;在“治”的方面,着重考虑各种治理技术措施的综合运用。
(3)人工治理和自然净化相结合。为了节省环境治理费用,应充分利用自然净化能力,如依据地区环境中大气、水体、土壤的自然净化能力,确定经济合理的排污标准和排放方式。
(4)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相结合。生产部门应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加强资源管理,防止资源浪费,并通过改革工艺、综合利用,实行企业内部的环境综合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和处理量。
搞好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必须搞好环境污染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的研究工作。环境污染监测是综合防治的基础,环境质量评价是综合防治的前提。对于新建工厂企业和工程项目,在其兴建之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08国考申论热点:依靠科技创新发展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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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代农业的特点
纵观历史,农业发展大致经历了原始农业、传统农业、近代农业和现代农业四个阶段。现代农业首先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的发达国家。与前三个阶段相比,现代农业呈现出以下七个主要特点:
一是产业结构体系由小农业向大农业转变。现代农业不仅包括第一产业领域(种植业、养殖业等),而且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村工业、社会服务、文化产业等多种产业集群。它不是通常所说的第一产业,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产业链系统。
二是发展目标由追求数量增长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传统农业以满足人的食物需求为主要任务,追求数量增长成为普遍共识。现代农业必须在保障必要数量平衡的基础上,优先质量和效益,以增强农业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是产业功能由单一生产功能向集生产、经营、服务等多功能方向转变。现代农业除了从事初级农产品供给和原料生产外,还具有了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高度组织化、规模化生产。
四是生产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现代农业建立在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上,依靠现代科技,获得较高的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
五是发展驱动力发生了转变。传统农业的发展往往是投入驱动、资源依存型为主,科技贡献率较低。现代农业则是科技创新驱动下的知识化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六是农业政策的制定更加着眼于工农城乡统筹。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跳出农业看农业,跳出农村看农村,大力促进以工补农,以城促乡,实现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这是从制度上、政策上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七是经营队伍由依靠农村劳力向培养新型农民转变。新型农民队伍建设是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所在。要树立“优秀农民就是农村人才、农村人才的主体是新型农民”的新理念。培养数以千万计的一代又一代的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骨干农民和核心农民,让他们在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中施展才华,带领几亿农村劳动大军从事现代化农业,建设现代农村。
二、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几个着力点
现代农业是世界农业发展的大趋势。目前,我国的农业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农业发展目标已从传统的温饱目标向“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目标发展,产业体系正在向建立现代农产品产业供应链转变,农业产业领域不断拓展,逐渐向能源农业、海洋农业、生物药物、精细化工等多个领域渗透,农业经营方式正在向产业化的方向发展,农民合作组织迅速兴起。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了几个大台阶,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农村经济基本实现了全面发展。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正面临着资源和市场的双重制约,以及来自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多重压力。我国的现代农业建设将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依靠政策、依靠科技、依靠投入等综合措施积极推进,归根到底得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指出:要以高新技术带动常规农业技术升级,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延长农业产业链,带动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业综合效益的全面提高;实施综合开发农林生态技术,保障农林生态安全;积极发展工厂化农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从现阶段实际出发,建设现代农业要突出着力于三个方面:
(一)着力于连接和延长农业产业链。这是构建我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突破口。随着农业新技术革命成果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农业生产规模开始向企业化生产模式转化,农产品生产由最初的分散经营逐步演变成企业化经营,由农业产前部门、产中部门和产后部门三部分组成的农工商综合体应运而生。实现农业的企业化经营,延伸农业产业链成为实现农业生产高效益的有效途径。市场需求和农产品转化途径的多样性,决定了我国现代农业产业必然向多功能产业链方向发展。2005年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已突破5.2万亿元,超过了农业总产值。农产品加工业的增加值约占GDP的8%左右。经过近20年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在农产品加工业中所占的比重大约为50%左右,已成为事关我国农业全局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重点,成为引领农业发展,带动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的支柱产业。现代农产品产业链与供应链的形成,必将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二)着力于现代生产要素的集成应用。这是推进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随着农业产业不断升级以及产业链的不断延伸,现代农业的整体效益不仅与自然生产要素相关,而且更主要的是取决于经济要素(包括资金、技术、信息、劳动力等)的投入。现代农业是依靠现代生产技术要素支撑的科学化农业,是需要长期稳定的金融政策支持和保护的农业,是需要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管理的有序可控农业。这就要彻底改变我国传统农业生产要素配置不合理、资本投入不足、生产效能低下的弊端,强化现代信息、现代科技、新型人才、现代管理制度以及社会资本等生产要素与自然要素的高度集成,支撑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着力于加强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这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制度保障。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速度的加快,在市场因素、技术因素等综合作用下,现代农业生产向高度专业化和商品化方向发展,行业分工越来越细,生产要素逐步向优势农户集中,农业生产组织规模不断扩大,专业化程度提高,各具特色的生产带逐渐形成。现代农业专业化的分工和协作,不仅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生产率,而且促进了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了农民收益。因此,迫切需要加快我国农业产业组织制度创新步伐,大力促进农业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和产业化经营。
三、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的战略重点
(一)要进一步明确农业科技的战略地位。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动力在于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工作要全面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不同创新途径的有机结合;坚持加强新农村建设一线的力量,调动农业科技乃至整个科技力量,全面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坚持不断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
一是要正确认识农业科技的公益性。农业作为一个产业,与第二及第三产业相比,劳动生产率与经济效益相对较低,而社会效益显著。因此,为农业服务的农村科技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具有公益性较强的特点,需要各级政府继续加大支持力度。
二是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科技必须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科技资源的分配要引入竞争机制,要加速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三是要深刻认识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是农村科技的根本任务。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农业的问题最终要靠科学技术解决。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大会上明确要求,“要调动科技人员和企业家、农民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推动产学研结合、农科教结合,提高科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二)要明确新时期农业科技发展的战略重点。根据现代农业的基本特点和发展要求,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科技部对农业科技工作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从全局性、战略性高度进行了总体部署,形成了现代农业科技工作的基本思路,其中突出了三个战略重点:
一是.强化农业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技术储备研究。从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重大需求出发,瞄准世界农业科技发展前沿,重点强化优良动植物新品种培育、水资源高效利用、农业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研究,为现代农业持续发展提供长久技术支撑。要继续推进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动植物新品种选育与产业化;加强水土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研究,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农业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研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提高科技发展的支撑能力。
二是重点支持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引领现代农业的关键技术。现代农业是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主导的多功能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循环农业技术发展,显著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和关键技术问题。要加强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推动生物经济发展;加强农业信息技术创新研究,提升现代农业信息化水平;加强食品加工与物流技术研究,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加强动物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研究,着力解决制约养殖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农林生物质综合开发利用,推进循环农业发展。
三是加大成果转化、农民增收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强化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强化基层科技工作,向农民推广适用的科技成果和产品,是实现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农村科技工作的关键环节。要继续加大对成果转化的支持,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成果保障;加强农村科技创新与服务队伍建设,推进科技成果示范与产业化;积极推进科技特派员等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科技进入千家万户;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综合示范,依靠科技富民强县。
四、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工作的主要措施
现代农业发展离不开科技的支撑与引领。现代农业科技工作离不开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各级政府必须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机制创新,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集成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两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政策、资金、舆论导向等各种社会因素投入现代农业,支持和关注农业科技的发展。
(二)加大农业科技投入,调整科技经费的支持结构。要在确保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村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科技投入,逐步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科技投融资体系。积极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与农村科技项目相结合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现代农业科技重大项目的支持,建立长期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重大科技工程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现代农业技术政策引导,引领农业现代化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加快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把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摆在科技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并在政府或部门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中加以充分体现。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能源、环境等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强化政府对农村科技工作的宏观指导。
(四)强化公益性项目与市场的结合,通过市场导向推进公益性项目的发展。加强对涉农企业的政策引导与支持,制定和完善涉农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税收、投融资等政策,促进企业科技进步。进一步强化公益性项目与市场的连接,总结和推广农业公益类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引导企业参与项目研究、产品开发与产业化,提升项目的产业化能力,加快项目成果的推广。对面向产业化和市场的项目,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遴选科研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参与科研和开发,充分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五)加强项目实施中的监督、管理与评估。强化项目实施的目标管理,加大项目执行中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力度,建立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委托专业监理机构对工程性项目进行全程监理,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验收、评估的制度,把项目中期评估、项目执行中监理结果、项目验收结果作为支持相关研究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项目问责制和科技信用制度。(作者:李祖华)
08国考申论热点: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问题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有关规定,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和《纲要》就有关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多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积极探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区和部门负责同志认识不到位,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够健全,程序不够完善,评议考核机制不够科学,责任追究比较难落实,与相关制度不够衔接;组织实施缺乏必要的保障等。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政府的形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
二、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一)梳理执法依据。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首先要梳理清楚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好梳理执法依据的工作,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执行的执法依据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要注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相衔接。下级人民政府梳理所属部门的执法依据时,要注意与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执法依据相衔接,避免遗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执法依据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调整所属各有关部门的执法依据,协调解决梳理执法依据中的问题。梳理完毕的执法依据,除下发相关执法部门外,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分解执法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要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其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扩大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
分解行政执法部门内部不同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要科学合理,既要避免平行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又要有利于促进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同层级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要相互衔接,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要结合其任职岗位的具体职权进行上岗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发放行政执法证件。
(三)确定执法责任。
执法依据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的每一项行政执法职权,既是法定权力,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要根据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其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适当形式明确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执法责任,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采取适当形式明确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
国务院实行垂直管理和中央与地方双重管理的部门也要根据上述规定,做好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的工作。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检验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和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机制,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一)评议考核的基本要求。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议考核中,要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评议考核的主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对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同时要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国务院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由上级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并充分听取地方人民政府的评议意见。实行双重管理的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分工分别由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评议考核。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三)评议考核的内容。
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包括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案卷质量情况等。评议考核主体要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评议考核方案,明确评议考核的具体标准。
(四)评议考核的方法。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可以采取组织考评、个人自我考评、互查互评相结合的方法,做到日常评议考核与年度评议考核的有机衔接。要高度重视通过案卷评查考核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要积极探索新的评议考核方法,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手段,提高评议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要将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对行政执法部门或者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必须认真听取相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外部评议情况要作为最终考核意见的重要根据。外部评议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卡、设立公众意见箱、开通执法评议专线电话、聘请监督评议员、举行民意测验等方式进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原则上采取百分制的形式,考核的分值要在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情况考核中占有适当比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起来,避免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重复评议考核。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是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者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认定违法和变更、撤销等比例较高的,对外部评议中群众满意程度较低或者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可以责令行政执法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
除依照本意见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处理外,对实施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纪应采取组织处理措施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依法依纪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确保不枉不纵。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予以追究;对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由上级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予以追究;对实行双重管理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按有关管理职责规定予以追究。同时,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奖励机制,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予以表彰,调动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推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
四,加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关系各级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实行垂直管理、双重管理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工作。要注意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经验,认真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国务院其他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予以规定。有立法权的地方的人民政府,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适时制定有关地方政府规章;没有立法权的可以根据需要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各层次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56号)的要求,结合本意见的规定,切实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
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措施综述:近期,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出现明显上涨,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已经成为当前宏观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带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是粮食、猪肉等,这与当前国际市场粮油及初级产品价格上涨、生产成本增加等密切相关,但也存在着少数经营者趁机合谋涨价、哄抬价格等现象,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对于当前某些产品出现供求偏紧、价格上涨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些问题正在得到缓解。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着认识不到位,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得力,措施不具体等问题,使中央出台的政策没有及时得到落实,延缓了副食品生产的尽快恢复。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形势的严峻性,增强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各项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为此国务院于2007年8月13日发布了《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对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提出了措施。一、切实抓好秋粮生产
秋粮是全年粮食生产的大头,各地要切实抓好秋粮田间管理,搞好技术服务,力争实现秋粮增产增收。
(一)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支农政策。中央财政要及时拨付尚未下拨的财政支农资金,各地要及时兑现给种粮农民,充分调动农民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落实到农民身上,并发放到农民手中。要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积极稳妥地推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
(二)抓好秋粮作物的田间管理。各地要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和重点品种,继续开展粮食优质高产创建示范区活动,切实加强田间管理,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努力提高粮食生产科技含量,提高单产水平。同时,要抓好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加强市场管理,保障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确保农资价格基本稳定。
(三)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当前,主汛期还未结束,台风活动正是高峰期,部分地区旱情仍在持续,防灾抗灾减灾任务仍然繁重,各地区必须保持高度戒备,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松懈。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抓好遭受水灾、旱灾地区的生产恢复工作;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发布灾情信息,指导农民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做到技术、资金、物资、人员提前到位。同时,要继续加强病虫害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及早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力争秋粮取得好收成。二、认真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
针对当前生猪等副食品生产下滑、供应偏紧和价格上涨的问题,近期,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电〔2007〕9号),国务院还召开了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快落实进度,尽快把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一)抓紧拨付各项补贴资金。为保护能繁母猪生产能力,促进生猪生产恢复,国家对饲养能繁母猪、开展能繁母猪保险、购买良种猪精液给予补贴,并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给予适当奖励。目前,中央财政已下拨全部能繁母猪补贴资金,预拨50%的能繁母猪保费补贴资金,各地要尽快落实地方负担的补贴资金,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发放到能繁母猪饲养者手中,各试点保险公司要办理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财政部要将剩余的保费补贴资金全部下拨。同时,财政部、农业部要抓紧制定购买良种猪精液补助实施方案,向各地拨付补助资金;各地要抓紧做好前期工作,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到位。财政部、农业部,要研究提出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实行奖励的实施方案报国务院,经国务院批准后,作出部署并下达奖励资金;各县级人民政府要抓紧制订资金使用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确保专款专用,将资金落实到项目或生猪饲养者。
(二)抓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国家对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扶持。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要将建设项目的申报条件和实施办法通知地方,各地发展改革和农业部门要将需国家重点支持的项目建议安排计划报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要抓紧审核,种猪场建设项目资金9月15日前下达;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项目资金在今年内安排到位。
(三)加快落实信贷支持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银监会的具体部署,加大生猪产业链各环节信贷资金投放力度,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要重点加大对规模养殖企业的贷款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重点满足农村养殖散户的贷款需求,并改进服务方式,扶持受灾养殖场(户)恢复生产能力。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对担保机构生猪贷款风险给予必要补助的具体方案。
(四)落实生猪防疫措施。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工作经费由省级政府统筹,防疫责任由县级政府负责。对因防疫不到位,造成养殖户损失的,地方政府要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农业部、财政部要制定实施办法并拨付疫苗经费,各地要抓紧落实到基层。对因防疫需要组织扑杀的生猪,各地要参照口蹄疫扑杀补助标准和负担办法给养殖户(场)补助,并立即开始执行。中央财政要及时安排和拨付补助经费,各地要落实地方承担的经费。农业部要组织扩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苗的生产,满足防疫需要,并组织好疫苗的调拨,优先保证疫情较重地区的疫苗供应;同时,要确保疫苗质量和使用安全。
三、切实保障副食品市场供应
(一)做好主要副食品供应工作。各地要对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副食品的生产、购进、销售、库存数量做到心中有数,完善稳定副食品供应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如发生断档、脱销,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商务部要会同各地对今年中秋、国庆“两节”的猪肉供应作出安排。
(二)完善猪肉储备体系。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猪肉储备制度,完善储备的调节功能。猪肉主销区省、直辖市及沿海大中城市要将地方储备充实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三)搞活副食品市场流通。各地要做好副食品的组织调运,交通部会同各地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流通成本。
四、加强副食品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
(一)加强市场监管。各级农业、商务、工商、质检部门近期要重点加强对猪肉等副食品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规范各环节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强化质量监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加快制(修)订副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加强副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产品,要实行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尤其要依法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强化检验检疫,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
(三)严格价格执法。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开展副食品价格专项检查,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定价、合谋涨价的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行为,短缺数量、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各类商品的豪华包装,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减轻消费者负担。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价格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并进行曝光。同时,要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发现异常要及时查明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确保市场稳定。五、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活
(一)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补助。各地要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对城市低保对象的实际补助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15元,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金额。中央财政要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省份拨付补助资金,各地要保证补助资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二)保障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各地要安排好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发放工作和对困难学生的补助,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副食品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在秋季开学时,教育部要会同各地督促学校将政府安排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副食品的生产、供应和价格影响物价总水平,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副食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狠抓各项促进生产稳定市场供应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绝不可掉以轻心和麻痹大意。
(二)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行政领导)负责制。保障“菜篮子”供应,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职责。在新形势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和加强“菜篮子”市长(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实和完善负责制的内涵,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和7月31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作出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尽快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强对副食品生产的扶持,切实保障市场供应。
(三)加强监督检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抓紧制定并下发实施有关政策的配套文件。同时,要加强监督,督促、指导各地不折不扣地把政策落实下去,特别是要督促各地把补贴政策按时兑现到农民手中。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农业、商务、工商、质检、银监、保监等部门和单位,尽快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重点督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各地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出现的偏差,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四)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的情况,要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凡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落实、不执行中央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的,或组织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08国考申论热点: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未根本转变,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同时,存在法规、政策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相关技术开发滞后等问题。本世纪头20年,我国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为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减少废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强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坚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技术进步,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形成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体制与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废物最终处置量明显减少,建成大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典型企业。推进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工业(农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四)主要指标。力争到2010年,我国消耗每吨能源、铁矿石、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等十五种重要资源产出的GDP比2003年提高25%左右;每万元GDP能耗下降18%以上。农业灌溉水平均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120立方米。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再生铜、铝、铅占产量的比重分别达到35%、25%、3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6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和处置量控制在4.5亿吨左右;城市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5%左右。(注:上述有关指标将根据“十一五”规划作相应调整)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
(五)重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节约降耗,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三是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程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注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为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减少废物排放提供技术保障。
(六)重点环节。一是资源开采环节要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大力推进尾矿、废石综合利用,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率。二是资源消耗环节要加强对冶金、有色、电力、煤炭、石化、化工、建材(筑)、轻工、纺织、农业等重点行业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管理,努力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三是废物产生环节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推动不同行业合理延长产业链,加强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推进企业废物“零排放”;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垃圾、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降低废物最终处置量。四是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五是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鼓励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政府机构要实行绿色采购。
三、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
(七)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有关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十一五”规划和各类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对资源消耗、节约、循环利用、废物排放和环境状况作出分析,明确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
(八)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统计局、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逐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建立循环经济的统计核算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的统计核算,加强对循环经济主要指标的分析。
(九)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发展改革(经贸)、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的推进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能源和水资源节约利用、清洁生产,以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推进计划。
(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区域布局。加强宏观调控,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传统产业升级;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大力发展集约化农业。发展改革委要抓紧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和区域特点,用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开发区和重化工业集中地区,要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对进入的企业要提出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废物排放综合控制要求,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提高资源产出效率。
四、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
(十一)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循环经济技术,组织开发共伴生矿产资源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
(十二)抓紧制定循环经济技术政策。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科技、环保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政策、技术导向目录,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节水、环保装备目录。支持引进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核心技术,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三)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清洁生产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作用。
(十四)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要加快制定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涉及循环经济的有关污染控制标准。加强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标准化工作,完善主要用能设备及建筑能效标准、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和主要耗能(水)行业节能(水)设计规范。建立和完善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再利用品标识、节能建筑标识和环境标志制度,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五、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
(十五)加大对循环经济投资的支持力度。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要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持。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政府要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并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各类金融机构应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金融支持。
(十六)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理顺自然资源价格,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性产品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发展改革委要积极调整水、热、电、天然气等价格政策,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大力推进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扩大峰谷电价和丰枯电价执行范围,拉大差价,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实行尖峰电价和季节电价;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严格执行按国家产业政策制定的差别电价政策。加大供热体制和供热价格改革力度,逐步建立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共同构成的热价形成机制,实行差别热价和煤热联动政策。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其他产品的比价关系,建立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并落实各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
(十七)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和收费政策。财政部门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和环保部门要安排排污资金,加大对企业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污染防治项目的投入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建立促进节能、节水产品和节能环保型汽车、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广的鼓励政策。继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加快建立大宗废旧资源回收处理收费制度。适时出台燃油税,完善消费税制。积极研究以资源量为基础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法,进一步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研究完善限制国内紧缺资源及高耗能产品出口的政策。在理顺现有收费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企业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政府采购目录要优先考虑节能、节水和环保认证产品。
六、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十八)加强法规体系建设。要结合我国国情,加快研究建立和健全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当前要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促进资源有效利用以及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建筑废物、包装废物、农业废物等资源化利用的法规和规章。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和使用单位以及消费者对废物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法律义务。
(十九)加大依法监督管理的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企业树立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意识,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将发展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逐步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对企业废物排放和处置的监督管理,降低排放强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十)依法推行清洁生产。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监督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环境友好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
七、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工作,及时解决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确定一位领导同志负责循环经济发展工作,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二十二)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城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通过试点,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技术和项目领域,进一步完善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降低污染排放强度的政策措施,提出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改造工业园区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思路,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
(二十三)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意义的认识,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要将树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的相关内容编入教材,在中小学中开展国情教育、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教育。要组织开展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知识培训,增强意识,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编写消费行为导则和资源节约公约,引导合理消费,规范消费行为,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逐步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地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08国考申论热点: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遗产保护问题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经济和社会的急剧变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面临着严峻形势。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有关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的精神,履行我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义务,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和方针
工作目标: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工作指导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
工作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三,建立名录体系,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要将普查摸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统一部署、有序进行。要在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地区、分类别制订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要通过制定评审标准并经过科学认定,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国务院批准公布。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同级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要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注重科研成果和现代技术的应用。组织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认定,鉴别真伪。经各级政府授权的有关单位可以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并予以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流出境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也要予以保护,对已被确定为文物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
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保护。研究探索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的方式。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区、乡村,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的活动。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
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由文化部牵头,建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行政部门与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家咨询机制和检查监督制度。
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将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文化发展纲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要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目标。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其总体规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循序渐进,逐步实施,为创建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积累经验。
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通过有计划的教育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大力培养专门人才。
要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逐步将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间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有关教材,开展教学活动。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08国考申论热点:整治假报刊?假记者?假新闻综述:最近一个时期,假报刊、假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炮制假报刊、假新闻的假记者、假记者站更是为公众痛恨。为了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社会公众利益,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2007年8月14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8月初至10月15日,在全国开展整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的专项行动。通过社会各方面力量和报刊主管主办部门的共同努力,坚决清除危害国家文化安全、损害公众利益、干扰新闻出版秩序、破坏新闻出版工作者形象的“四害”,为新闻出版业创造健康和谐发展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面清查各地报刊发行市场,坚决收缴各类非法报刊,严肃查处出版、印刷、发行、传播非法报刊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等机构;严厉打击假冒记者身份招摇撞骗、敲诈勒索、聚敛钱财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清理纠正报刊出版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报刊出版单位的长效监管机制。通过专项行动要基本遏制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的蔓延势头,有效杜绝虚假新闻的产生和传播,使报刊市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报刊出版发行秩序得到切实规范。
二、整治假报刊、假记者、假新闻的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将采取打击“四假”行为与规范报刊出版发行秩序相结合的做法,重点开展五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清查报刊发行市场。重点清查书报刊发行市场、报刊出版单位发行机构、发行集团报刊发行部门、邮政系统报刊发行企业等报刊发行机构、依附于正规报刊批发网点周边的非法报刊集散地;
二是坚决查缴各类非法报刊。要重点查缴假冒、伪造国内刊名刊号或无刊号出版的报刊,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报刊,以“一号多刊”形式非法出版的报刊,利用广告印刷品非法出版的报刊,未经批准擅自从境外进口的报刊,以外国驻华人士为主要读者对象的非法外文报刊,以及编造政治谣言的非法时政类报刊,宣扬淫秽色情、败坏社会风气的非法生活类报刊,描写封建迷信、凶杀暴力的非法故事类报刊,泄露国家机密的非法军事类报刊等;
三是要严厉打击非法采编活动。新闻报道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新闻信息来源真实可靠,确保新闻事实准确无误;新闻记者在采访时必须出示新闻记者证,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材料,认真核实情况,听取各方意见,不得凭借猜测想象改变或扭曲新闻事实,杜绝无中生有,胡编乱造。各地要深入追查非法报刊的来源,依法取缔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社、报刊编辑部、报刊记者站及工作站,严厉查处非法报刊采编、出版机构。对违法的非法报刊采编机构,要协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是坚决杜绝虚假新闻的产生传播。各报刊出版单位要建立完善采编人员资格准入、采编工作流程审批、重大失误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持新闻记者证采访制度,严把信息来源和新闻内容审核关,切断虚假新闻的传播途径,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准确。对媒体和个人蓄意炮制和炒作虚假新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形象和群众利益的,要按照规定对媒体和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五是清理纠正报刊出版单位违规出版行为。各报刊出版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买卖刊号、“一号多刊”等违规行为,主动撤销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查摆纠正本单位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08申论热点:生猪生产与市场价格的主要措施陕警院教师? 李祖华
综述:受前几年生猪价格过低、去年以来饲养成本上升和部分地区发生猪蓝耳病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生猪生产出现下滑,造成近几个月猪肉供应偏紧,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生猪生产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猪肉是大多数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抓好生猪生产,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对稳定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
发展生产是稳定市场供应的基础,要立足国内,采取综合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生猪生产尽快恢复,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一)建立能繁母猪补贴制度。为了保护能繁母猪生产能力,国家按每头50元的补贴标准,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二)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为有效降低养殖能繁母猪的风险,鼓励能繁母猪生产,国家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保费由政府负担80%,养殖户(场)负担20%。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差别补助。各地要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能繁母猪保险业务,鼓励养殖户(场)投保,防范疫病等风险。要在总结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生猪保险,并建立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
(三)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各地要增加投入,加快原良种猪场建设,提高良种覆盖率。国家对重点原良种猪场、扩繁场、省级生猪改良繁育中心给予适当支持。在生猪主产区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生猪品种改良。国家对购买良种猪精液给予补助。
(四)建立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的奖励政策。为充分调动地方发展规模化生猪生产的积极性,国家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要专项用于改善生猪生产条件,加强防疫服务和贷款风险、保费的补助等方面。
(五)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实行标准化规模饲养是生猪生产的发展方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鼓励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的建设,引导农民建立养殖小区,降低养殖成本,改善防疫条件,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国家对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支持。
(六)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要鼓励信用担保和保险机构扩大业务范围,采取联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多种方式,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服务,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地方财政要对担保机构的生猪贷款风险给予必要的补助。
二、建立和完善生猪的公共防疫服务体系
(一)强化生猪防疫。要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控制生猪疫情。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对不同地区给予差别补助。对注射疫苗等其他防疫费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对因防疫需要组织扑杀的生猪,各地要参照口蹄疫扑杀补助标准和负担办法给养殖户(场)补助。对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加强疫情监测和疫苗生产供应。要严格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情的发展趋势。要扩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苗的生产,满足防疫需要。要把种猪和母猪作为免疫重点,组织好疫苗的调拨,优先保证疫情较重地区的疫苗供应。要加强对疫苗生产、供应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使用安全。
三、加强市场调节和监管工作
(一)做好主要副食品供应工作。由于生猪生产恢复需要一段时间,做好2007年下半年生猪等副食品供应工作任务相当艰巨。各地要完善稳定猪肉供应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猪肉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同时,要抓好牛羊肉以及生产周期短、替代性强的禽肉和禽蛋等副食品生产,满足市场需要。为保障2007年下半年特别是中秋、国庆“两节”猪肉供应,猪肉主销区省、直辖市及沿海大中城市要将地方储备充实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充实储备工作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负责组织。加强猪肉产销区衔接合作,健全应急调运机制,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运输成本。引导大中城市居民食用冷鲜(冻)猪肉,科学消费,促进猪肉冷链物流的发展。
(二)加强猪肉及其制品的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要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措施,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清理整顿生猪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项收费,取缔非法收费,减轻经营企业(户)的不合理负担。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
各地要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要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肉类供应,采取定点直供、适当补贴等措施,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必要的补助。
五、完善猪肉储备体系
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猪肉储备制度。中央储备主要满足应对突发事件和救灾的需要;地方储备主要用于局部应急和保证节日市场供应。要发挥储备的蓄水池作用,完善储备调节功能,在市场供大于求、猪价过低时,要增加储备数量,缓解农民“卖猪难”的矛盾;在市场供不应求、猪价过高时,要增加投放。
六、改进生猪等畜禽产品生产消费统计工作
国家统计局要组织各地调查总队开展以生猪为主的主要畜禽生产抽样调查,直接上报汇总,分季定产,减少统计误差;在城市、农村住户调查中要增加相应的畜禽品种,提供更全面的住户消费量和消费价格信息。农业部要加强生猪生产信息的分析和预警。商务部要完善生猪屠宰量和猪肉等畜禽产品市场销售量的调查统计。发展改革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生猪等副食品的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统计工作。
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科学、准确、及时地发布有关信息,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准确报道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价格和质量安全情况,正确分析猪肉价格上涨的原因,大力宣传政府扶持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和稳定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加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力度等措施。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报道,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猪肉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要加强正面报道,主动引导舆论,防止不当炒作,努力形成和谐健康的舆论氛围。
八、加强对生猪生产供应工作的领导
发展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主要责任在地方人民政府。各地区要提高对生猪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各项要求,抓紧实施促进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妥善解决生猪生产基地建设、品种改良、母猪猪群保护、疫病防治、保险体系建设、贷款担保、屠宰加工、市场供应、质量价格监管、储备制度、应急机制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尽快促进生猪生产的恢复。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商务、工商、质检、统计、银监、保监等国务院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根据本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抓紧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尽快将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督检查,指导地方切实抓好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08申论热点: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李祖华
综述: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的重大决策,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自1999年开始试点以来,工程进展总体顺利,成效显著,加快了国土绿化进程,增加了林草植被,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强度减轻;退耕还林(含草,下同)对农户的直补政策深得人心,粮食和生活费补助已成为退耕农户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退耕农户生活得到改善。但是,由于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随着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陆续到期,部分退耕农户生计将出现困难。为此,国务院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补助,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国务院二○○七年八月九日发布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提出了有关政策和措施。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一是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加强林木后期管护,搞好补植补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杜绝砍树复耕现象发生。二是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继续推进生态移民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
(三)基本原则。坚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与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相结合;坚持国家支持与退耕农户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中央制定统一的基本政策与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相结合。
二、政策内容
(一)继续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根据验收结果,兑现补助资金。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基础上,再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凡2006年底前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要从2007年起发放补助;2007年以后到期的,从次年起发放补助。
(二)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为集中力量解决影响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突出问题,中央财政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西部地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区和享受西部地区政策的中部地区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以及补植补造,并向特殊困难地区倾斜。
中央财政按照退耕地还林面积核定各省(区、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总量,并从2008年起按8年集中安排,逐年下达,包干到省。专项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与原有国家各项扶持资金统筹使用。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办、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三、配套措施
(一)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建设基本口粮田是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关键。要加大力度,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具备条件的西南地区退耕农户人均不低于0.5亩、西北地区人均不低于2亩高产稳产基本口粮田的目标。对基本口粮田建设,中央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给予补助,西南地区每亩补助600元,西北地区每亩补助400元。退耕还林有关地区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本口粮田建设。
(二)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农村沼气建设为重点、多能互补,加强节柴灶、太阳灶建设,适当发展小水电。采取中央补助、地方配套和农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搞好退耕还林地区的农村能源建设。
(三)继续推进生态移民。对居住地基本不具备生存条件的特困人口,实行易地搬迁。对西部一些经济发展明显落后,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生态位置重要的贫困地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要给予重点支持。
(四)继续扶持退耕还林地区。中央有关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支农惠农财政资金要继续按原计划安排,统筹协调,保证相关资金能够整合使用。鼓励退耕农户和社会力量投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允许退耕农户投资投劳兴建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
(十)调整退耕还林规划。为确保“十一五”期间耕地不少于18亿亩,原定“十一五”期间退耕还林2000万亩的规模,除2006年已安排400万亩外,其余暂不安排。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摸清25度以上坡耕地的实际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制订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
(五)继续安排荒山造林计划。为加快国土绿化进程,推进生态建设,今后仍继续安排荒山造林、封山育林。继续按原渠道安排种苗造林补助资金,并视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在安排荒山造林任务的同时,地方政府要负责安排好补植补造、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和工程管理等工作,并安排相应经费。在不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允许农民间种豆类等矮秆农作物,以耕促抚、以耕促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工作负总责,坚持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原则。市、县、乡要层层落实巩固成果的目标和责任,逐乡、逐村、逐户地狠抓落实。
(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重点包括退耕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规划、农村能源建设规划、生态移民规划、农户接续产业发展规划等,并安排必要的退耕还林工作经费。规划要综合考虑还林的经营管理措施和退耕农户近期生计及长远发展配套项目,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综合整治,并与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等各专项规划相衔接。规划报发展改革委会同西部开发办、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审批。经批准的规划作为安排年度项目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的前提和依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安排方案要随专项规划一并上报。
(三)强化监督,严格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核实退耕还林面积,严格资金支出管理,严禁弄虚作假骗取和截留挪用对农户的补助资金及专项资金。对于不认真执行中央政策的,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四)健全机制,加强协调。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关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
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到亿万农民,把这一项荫及子孙、惠及万民的工程建设好、巩固好、发展好,需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从事关我国生态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08申论热点:关于提高国家减灾能力的措施对策全面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防范能力是应对自然灾害能力的迫切需要,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存在的薄弱环节。
目前,我国的减灾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
一是一些地方的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尚不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减灾的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是缺乏减灾综合性法律法规,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灾害保险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方面补助标准偏低;
三是灾害监测体系还不够健全,预警信息覆盖面和时效性尚待提高,灾情监测、采集和评估体系建设滞后;
四是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一些灾害多发地区的避灾场所建设滞后,大城市和城市群灾害设防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住房防灾抗灾标准普遍较低;
五是基层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尚需进一步健全,抗灾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不够完善,应急通信、指挥和交通装备水平落后;
六是减灾资源普查、灾害风险综合调查评估等方面工作尚未开展,各类灾害风险分布情况掌握不清,隐患监管工作基础薄弱;
七是减灾领域科技支撑、特别是综合减轻灾害风险科技工作还比较薄弱,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处置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应用尚待加强,巨灾发生机理、规律、防范对策等方面的研究还需深入;
八是各级灾害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面向基层乡村社区的减灾科普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入,社会公众减灾意识仍较薄弱。
二、面临的形势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洪涝、干旱、台风、风雹、雷电、高温热浪、沙尘暴、地震、地质灾害、风暴潮、赤潮、森林草原火灾和植物森林病虫害等灾害在我国都有发生。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和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近15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约3亿人(次)受灾,倒塌房屋约300万间,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约80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近2000亿元。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与自然灾害风险加剧的关系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和研究的重点领域。有关研究表明,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国灾害风险分布和发生规律的影响将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强台风将更加活跃,暴雨洪涝灾害增多,发生流域性大洪水的可能性加大;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将会增多;北方地区出现极端低温、特大雪灾的可能性加大;降雨季节性分配将更不均衡,北方持续性干旱程度加重、南方出现高温热浪和重大旱灾的可能性加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几率增加;北方地区沙漠化趋势可能加剧;农林病虫害危害范围可能扩大;风暴潮、赤潮等海洋灾害发生可能性加大。
三、综合减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和减灾工作各个方面,充分利用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减灾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科技、市场等多种手段,建立健全综合减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备灾、应急处置、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减灾工作由减轻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参与;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各负其责,区域和部门协作减灾;减轻灾害风险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规划目标。
1.自然灾害(未发生巨灾)造成的年均死亡人数比“十五”期间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多灾易灾的市(地)、县(市、区)建立减灾综合协调机制。
3.基本建成国家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国家灾情监测、预警、评估和应急救助指挥体系。
4.灾害发生24小时之内,保证灾民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救援、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
5.灾害损毁民房恢复重建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水平;在多灾易灾的城镇和城乡社区普遍建立避难场所。
6.创建100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85%的城乡社区建立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95%以上城乡社区有1名灾害信息员,公众减灾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为提高国家综合减灾能力,“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完成好以下八方面的建设任务:
(一)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和信息管理能力建设。全面调查我国重点区域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查明主要的灾害风险隐患,基本摸清我国减灾能力底数,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对我国重点区域各类自然灾害风险进行评估,编制全国灾害高风险区及重点区域灾害风险图,以此为基础,开展对重大项目的灾害综合风险评价试点工作。完善灾情统计标准,建立我国自然灾害灾情统计体系,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灾情上报系统,健全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建立减灾委协调,相关部门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各有关部门的基础地理信息、经济社会专题信息和灾害信息,建设灾害信息共享及发布平台,加强对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和应用。
(二)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逐步完善各类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网络系统。在完善现有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海洋和环境等监测站网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监测密度;提高遥感数据获取和应用能力,建设卫星遥感灾害监测系统;构建包括地面监测、海洋海底观测和空-天对地观测在内的自然灾害立体监测体系。推进监测预警基础设施的综合运用与集成开发,加强预警预报模型、模式和高新技术运用,完善灾害预警预报决策支持系统。注重加强洪涝、干旱、台风、风雹、沙尘暴、地震、滑坡、泥石流、风暴潮、赤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频发易发灾害,以及高温热浪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方式,准确、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三)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防范防御能力建设。全面落实防灾抗灾减灾救灾各专项规划,抓好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风防潮、防沙治沙、森林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等减灾骨干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对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和滑坡、泥石流多发地区的综合治理,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强台风洪涝地震多发地区防灾避灾设施建设,有效提高大中型工业基地、交通干线、通信枢纽和生命线工程的防灾抗灾能力。制订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以及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要充分考虑减灾因素。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统筹做好农业和农村减灾,工业和城市减灾以及重点地区的防灾避灾专项规划编制与减灾工程建设,全面提高灾害综合防范防御能力。
(四)加强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加强中央和地方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加强减灾救灾装备建设。加强民政减灾救灾工作队伍和军队、武警、公安消防部队等骨干救援队伍及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研究制订减灾志愿服务的指导意见,全面提高减灾志愿者的减灾知识和技能,促进减灾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和壮大。
(五)加强巨灾综合应对能力建设。加强对巨灾发生机理、活动规律及次生灾害相互关系研究,开展重大自然变异模拟和巨灾应急仿真实验。建立健全应对巨灾风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制订“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城市群和其他重点城市,以及灾害高风险区域的巨灾应对方案,开展应对巨灾的演练。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和再保险体系。加强巨灾防御工程建设。探索建立亚洲区域应对巨灾的合作机制,建立亚洲区域巨灾研究中心。
(六)加强城乡社区减灾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减灾工作,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城乡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减灾活动和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基础设施,全面开展城乡民居减灾安居工程建设。强化减灾避难功能,在多灾易灾的城乡社区建设避难场所。建立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准备,建立应急状态下社区弱势群体保护机制。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的能力。
(七)加强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强综合减灾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减灾领域的应用。加强减灾关键技术研发,深入研究各灾种之间、灾害与生态环境、灾害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研究制定国家综合减灾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加快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网络通讯技术的应用,以及减灾高技术成果转化。加大国家对综合减灾的科技资金投入。加强减灾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综合减灾的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综合减灾的技术标准体系,提高综合减灾的标准化水平。鼓励科研工作者和科技团体积极参与减灾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八)加强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减灾责任意识,建立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机制。将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减灾普及教育和专业教育,加强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开展面向减灾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提高减灾队伍的整体素质。支持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开展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利用互联网建设国家减灾科普教育支撑网络平台,开展减灾专业技术交互式远程教育。编制减灾科普读物、挂图或音像制品,推广地方减灾经验、宣传成功减灾案例和减灾知识,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
五、重大项目
(一)全国重点区域综合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工程。充分利用已有各类灾害调查成果,开展全国重点区域综合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建立全国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数据库系统,建设多尺度、多灾种的风险评估模型库,建立国家及重点区域灾害风险管理平台,形成国家及重点区域灾害风险监测评估业务运行系统。编制全国综合灾害风险图(全国1:1000000、省级1:250000和灾害高风险区及重点区域1:50000灾害风险图)。在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7大区域,开展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试点调查,建立灾害风险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开展调查培训工作,推进全国综合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全面开展;揭示灾害隐患和减灾薄弱环节,掌握减灾能力状况,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应对灾害风险提供科学依据。
(二)国家四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建设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建设国家四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与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专业机构已有资源和系统紧密衔接,充分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络资源及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结合各种通信和网络技术,完善应急通信和信息保障能力,为国务院应急平台提供数据支持。依托国家应急通讯平台,建立自然灾害信息平台,包括救灾业务数据库、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数据采集和交换系统;应急决策支持平台,包括应急值守、灾情评估、资源管理、方案制订和执行管理系统;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包括各级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和现场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平台间相互衔接、协同运转,形成功能完备、横向覆盖、纵向贯通、科学高效的国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
(三)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以统筹规划、节约投资和资源整合为原则,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利用国家物资储备库等方式,基本形成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按照救灾实际需求,适当增加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种类,增大物资储量。到2010年,基本建成统一指挥、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体系。
(四)卫星减灾建设工程。依托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2+1”阶段卫星与地面应用系统,紧密结合国家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等工程计划,开展后续卫星需求论证工作。积极促进稳定高效的国家灾害监测能力的形成,充分利用已有各类军、民用遥感卫星数据,综合利用国内外航空航天遥感资源,优势互补,通过建立国家、区域、省级应用网络体系,实现具备灾害监测预警、动态评估、决策支持和产品服务等能力的灾害遥感业务运行系统,实现“天-地-现场”一体化的空间技术减灾服务能力。同时,继续推动导航定位卫星在减灾领域的应用,逐步建立由航天航空遥感、卫星通讯、卫星导航和地面应用与网络系统构成的国家卫星减灾体系。
(五)亚洲区域巨灾研究中心建设工程。加强我国巨灾防御能力,推进亚洲区域减灾合作,按照“小核心、大网络”的基本框架,建立亚洲区域巨灾研究中心。开展巨灾防御和应急响应仿真实验、巨灾风险管理模拟实验、重大自然变异模拟实验,建设巨灾应对仿真实验室;开展亚洲区域巨灾信息交流,收集研究区域巨灾基础数据和案例,建立亚洲区域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和网站;开展亚洲区域巨灾机理研究、减灾政策研究和减灾合作机制研究,制定应对巨灾的战略和政策。
(六)社区减灾能力建设示范工程。在全国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城乡社区减灾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减灾救灾演练,加强社区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社区灾害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100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在台风、风暴潮、洪涝、地震、滑坡、泥石流和沙尘暴等灾害高风险区和大中城市,建设社区避难场所示范工程。制订和完善城乡民房设防标准,加强统筹规划和指导,开展创建减灾安居工程模范市(县)活动,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能力。
(七)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程。开发减灾宣传教育产品,编制系列减灾科普读物、挂图和音像制品,编制减灾宣传案例教材。建设减灾宣传和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在公共场所设置减灾知识宣传栏,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减灾知识宣传栏目,制作减灾公益广告,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宣传灾害预防避险的实用技能。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在全国建立100个减灾宣传教育基地。
(八)减灾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程。推动减灾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使科学技术更直接地服务于减灾救灾。重点创新和推广服务于减灾的科技、装备、设备、救灾物资、医疗和卫生防疫用品;充分利用国家科技项目已有的成果,推进高科技救援设备、通讯设备、节水灌溉和抗旱等技术应用;促进信息采集、获取、传输、分析处理技术在减灾领域的综合利用,提升减灾科技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国家综合减灾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减灾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国家减灾委的综合协调职能,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综合减灾协调机制。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解目标、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建立减灾工作绩效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加强减灾工作的协调联动,建立国家减灾委与成员单位、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减灾的制度和机制。到2010年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参与、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国家综合减灾体系;全面提高国家和全社会的抗风险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将综合减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规划》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的减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按照《规划》要求,优化、整合各类减灾资源,统筹确保《规划》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的落实;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与综合减灾密切结合,立足长远充分考虑防灾减灾因素,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国家投资可能安排办理。
(三)加强减灾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减灾标准体系。全面推进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制定、修订有关减轻自然灾害和灾害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国家减灾标准、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抓紧做好有关减灾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标准的起草、制定和修订工作;各地区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减灾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全面规范减灾工作,提高依法减灾的水平。
(四)加大减灾投入力度。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减灾投入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建立健全减灾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减灾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加大对减灾事业的投入,并按照政府间事权划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中央财政适当加大对中西部减灾工作支持力度;适当提高灾害救助标准,完善救灾补助项目;加强发挥保险业防灾减灾作用的政策研究和试点工作,鼓励公民和企业参加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对灾害损失的经济补偿和转移分担功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减灾资金,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加强社会捐助工作,大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五)加强减灾专业队伍的培育和发展。加强减灾专业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提高教育培训能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减灾科技教育,提高减灾工作者整体素质;加大经费、装备投入,提高各级减灾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立足减灾工作的实际需要,整体规划、统筹协调,整合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现减灾人才队伍和专家队伍的协调发展;构建全民参与减灾的安全文化氛围,培育和发展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团体,积极参与减灾工作;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部队、民兵预备役在减灾救灾中的骨干作用。
(六)推进减灾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减灾领域信息管理、宣传教育、专业培训、科技研发以及国际人道主义援助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泛宣传我国减灾的成果和经验,积极借鉴国外减灾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与联合国组织、国际或区域减灾机构、各国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在减灾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我国在亚洲减灾领域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加强国家和社区的抗灾能力:2005-2015年兵库行动纲领》和《亚洲减少灾害风险北京行动计划》的实施。
08申论热点: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相对缓慢,是整个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把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片面理解为就是发展普通高中,在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等方面忽视乃至削弱中等职业教育,但是在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中,出现了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不协调现象。必须看到,在我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条件下,如果不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必将影响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制约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和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长期发展实践的科学总结和理论升华,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理念的一次飞跃,是推进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坚决贯彻“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使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个方面。职业教育同样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一个大的、好的、快的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职业教育内部的协调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第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大力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中央强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新型工业化在本质上就是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工业化,必须依靠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依靠规模宏大的技能型工人。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一直保持8%至9%的增长速度,目前正在步入新一轮快速增长周期。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对生产、服务一线劳动者的数量和质量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各行各业对技能型人才的紧缺都表现得相当突出。前一阶段,发达地区出现的民工荒,实质上是技工荒。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换代,对技能型工人的需求日益迫切,而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很难满足和适应这种要求,这就对职业教育提出了强烈的社会需求。职业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必须解决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要主动应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出的新的迫切要求,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紧密结合,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互融合,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结构调整和科学技术进步的有机协调,抓住机遇,乘势而上。
第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充分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作用。
当前,“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总的来看,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和攻坚阶段。解决“三农”问题,关键是要努力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科技素质,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推广农业科技和实用技术,同时,要持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加快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进程。胡锦涛同志指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应当说,职业教育在反哺农业、支持农村的进程中大有可为。目前教育要为解决好“三农”问题作出贡献,必须抓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一方面,要继续实施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大力推进科教兴农,把农业技术推广、科技开发和教育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共同促进农村和农业的现代化;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解决“三农”问题、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根本出路。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劳动力就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仅仅掌握初中文化知识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无论是就地向非农产业转移还是向城镇转移就业,农民工都必须再接受一定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这几年,四川的同志们带着感情抓职业教育,真心实意地帮助农民实现劳动力转移,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实情况表明,农民子女急需职业教育,渴望成才就业。一些切身感受到职业教育甜头的农民和农民工说:“要致富,学技术”,“读完初中上职中,打工致富一路通”,真实地道出了农民群众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衷心欢迎。过去讲“读完初中,出外打工”,现在讲“要打工,读职中”,读了职中出去就业就可以脱贫。我国已经有1.3亿农民工,还有1亿多农村劳动力将要转移;同时,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正在由个体型向组织型、分散型向规模型、低技能型向高素质型的转化。这对职业教育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服务和发展空间。只有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才能够适应“三农”工作所提出的新要求,为促进城乡统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服务。
第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促进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要求中等职业教育有一个大的发展。
教育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按照教育发展规律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领域的宏观管理和调控,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在部署今年教育工作的时候,提出了要努力统筹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二是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三是统筹城乡教育和区域教育的协调发展;第四,统筹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这四个方面的统筹,都与职业教育的发展息息相关。无论是加强农村教育,还是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无论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还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受教育需求,职业教育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无论是中等职业教育还是高等职业教育,职业学历教育还是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都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包含了两个大的方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统筹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为820万人,升入中等职业学校为550万人,现在每年还有八、九百万初中毕业生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面临着就业,需要再培训。要明确认识到,普通高中的规模与高等教育的规模应该是大体一致的,而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又是有一定限度的。到2020年,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即使达到40%,仍将有近60%的学生需要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培训。必须看到,在我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条件下,如果不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势必将影响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
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把握好普通高中发展节奏,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质量上来,另一方面必须把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通过几年的努力,使中等职业教育有一个大的发展,实现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今年下决心增加招生100万人,达到650万人,争取到2007年达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宝贵的人力资源,教育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前一阶段我国义务教育的基本普及,使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已经初步显现。下一阶段,要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其中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四川的同志讲得很好,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义重大,既是战略的,又是战术的;既是当前的,又是长远的;既是教育的,又是经济的。
应该看到,现在提出中等职业教育要有一个大的发展,并不是不顾客观需求和现实条件的冒进。因为形势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机遇和条件,具有这样的现实可能。首先,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职业教育具有旺盛的需求,社会需求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最大动力。把职业教育有机融合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就有了职业教育巨大的发展空间,广阔天地,大有可为。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更为良好的外部环境,市场和就业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促使人们对升学和择业的观念更为成熟,将有更多的学生进入到中等职业教育中来学习。第三,我们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建成了一大批骨干职业学校,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也很快,经过几年来的深化改革,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和改革思路日益清晰,特色日趋鲜明,适应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中等职业教育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然,当前职业教育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客观的困难,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我们相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改革,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的大发展是完全有可能做到的。我们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努力开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二、明确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力争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总体上要把握发展节奏、控制发展规模,把工作重心放到提高质量上。
为实现快速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目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城市和农村职业教育的统筹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推进中西部地区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上,努力把每年未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500至600万农村初中毕业生中的相当一部分,吸收到中等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生产服务一线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按照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分解并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扩大招生规模的分年度任务目标。
三、采取切实的政策措施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一) 进一步提高和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培养能力
要稳定现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不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不得并入高等学校或改办成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政策规定。今后几年,每个县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每个市(地)重点办好若干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鼓励和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办出特色、提高质量,创建一批一流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
采取联合、连锁、集团化等办学模式,提高和增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能力。推动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发挥辐射作用,与相关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实现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与有条件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连锁办学,扩大招生规模,降低学习费用,方便农村初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农民就近接受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和培训;有条件的学校和地方可以组建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较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较重、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短缺的地区,要扩建、改建、新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还可以利用普通中学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班;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可继续举办中等职业教育。
积极发展远程中等职业教育。充分利用中央农广校、电视中专等远程教育机构,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远程学历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
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培养能力,扩大办学规模。通过实施,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专项建设计划”,重点扶持建设1000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县级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通过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重点建设400个装备水平较高的实训基地。各地也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和实训基地建设。
(二)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
要把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把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纳入整个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快发展。同时,要依法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
积极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公办转制、股份制和中外合作等多种办学模式。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引入民办教育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和运行机制创新,使职业学校真正成为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自主办学的实体。
(三)积极推进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充分利用东部地区和城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西部地区和农村跨地区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东部地区和城市的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鼓励支持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与西部地区和农村的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合作办学双方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与各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扶贫、促进就业紧密结合。
实施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职业学校要采取灵活的办学模式和机制,实行“2+1”、“1+2”、“1+1+1”等多种模式,推动校企合作、订单培养。西部地区和农村的职业学校要重点安排好文化和专业基础学习,东部地区和城市的职业学校及相关企业要重点安排好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企业实习,为毕业生在当地就业提供帮助。
东部地区和城市中等职业学校到西部地区和农村招生的收费标准,由双方省级财政、价格和教育等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各地特别是东部地区和城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经费扶持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按生均经费标准和招生数拨付经费,对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规模较大、给学生补贴力度大的学校予以适当补助。
(四)充分依靠行业和企业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行业和企业是举办职业教育的重要力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靠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该行业资源、技术、信息优势,积极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要承担该行业专门的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责任。要办好现有中等职业学校,不能将所办中等职业学校剥离、解散或并入高等学校和普通学校。
鼓励支持企业单独举办职业学校,进行所需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对于举办职业学校的企业,各地要在土地使用、教师待遇等方面给予与政府举办的学校相同的政策,并予以税费等方面的优惠,对企业收取的教育费附加要按有关规定返还企业用于职业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将行业企业举办的职业教育纳入地方职业教育事业的招生和管理范围。积极支持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实行产教结合,企业可依托职业学校建立培训中心。要制定和完善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制度。接收学生实习的企事业单位,有责任向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相应的报酬或补贴。
(五)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确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进行办学模式和办学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要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和就业市场需要,调整专业结构,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相关专业,开发新的课程和教材。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三年为主的基本学制,其中一年到企业实践。改革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学分制,建立“学分银行”,允许学生半工半读,分阶段完成学业。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养。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要积极主动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开办夜校,采用多样化的教育教学方式满足进城务工人员的学习需求。
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要坚持正确的质量观,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胜任工作岗位要求,顺利实现就业,作为衡量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一要加快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是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力量,具有贴近市场、机制灵活和经营高效的特点。它的发展不仅有利于促进民营资本为发展教育服务,而且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教育观念、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对职业教育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要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把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要优先审批一批具备条件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并在学校评估、实训基地建设及项目安排等方面与公办职业学校一视同仁。同时,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学校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
二要加快公办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公办教育集中了大部分职业教育资源,蕴藏着巨大的办学潜力,要通过深化体制改革释放出来。学校要真正成为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自主办学的实体;积极推动公办职业学校的集团化、连锁化;大力推进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鼓励公办职业学校与民办职业学校联合,鼓励中外合作办学;大胆引入竞争机制,使资源进一步向具有竞争优势的骨干职业学校集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要学习借鉴民办教育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改革是发展的巨大动力,只有改革才能充分激活机制,调动积极性。前几年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翻了两番,科研经费是过去的五倍,但是投入和教师人数并没有很大的增加,关键就是靠了改革,职业教育的发展要学习高等教育的发展经验。各地应当抓一批公办职业学校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全局。今后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投资,要向那些深化改革、转换机制的职业学校倾斜。不改革,或者说没有大的改革举措,还是老一套,大锅饭、铁饭碗,就不能得到重点投入。同时,要坚决反对那种把公办职业学校一卖了之的做法,防止职业教育资源的流失。
积极推进学校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建立校长、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聘用(任)制度,优化教师队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要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继续教育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要深化职业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学习高校分配制度改革经验,把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挂钩,岗位津贴与个人工作绩效挂钩,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三要动员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办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为行业企业提供强大的、基础性人力资源,职业教育也离不开行业企业的师资、设备、技术、信息的支持以及就业岗位的提供,所以,我们坚持把校企合作和产教结合作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同时,行业企业还需要根据自身的特殊需求,独立举办各种职业学校。前一阶段,由于国有企业改革,行业企业办职业教育受到一定影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民营经济的发展,目前新一轮的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潮流正在形成,经济发达地区更为明显。我们要抓住这一时机,乘势而上,推进行业企业办学,中等职业学校也可以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要落实《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相关规定,明确行业企业办学责任和对办学者的政策支持。在企业办学中要允许适应企业具体需求,采取灵活的教学方式、结合实际的课程和管理办法,教育部门要多支持、服务,放手让行业企业去办。
四要促进东西合作、城乡合作办学。充分利用东部地区、城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西部和农村跨地区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东部地区和城市的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鼓励支持自己的中等职业学校与西部和农村的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合作办学双方所在地教育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与各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扶贫、促进就业紧密结合。东西部合作发展职业教育,不仅是帮助西部,同时也是更好地促进东部的发展。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很快,面临技工不足的问题,需要大量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从西部地区有组织地吸纳受过一定职业教育的转移劳动力到东部进行培训和就业,对东部的发展是大有益处的。教育部将继续推进东西部职业教育的对口支援,进一步扩大东西部和城乡地区合作办学的规模,合作模式可以不断创新,可以是“1+2”,也可以是“2+1”,也可以是“1+1+1”。
(六)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
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是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措施。各地要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和职业介绍机构紧密结合,并利用劳务市场、人才招聘会和互联网等渠道及时向毕业生发送本地和异地的劳动力需求信息,为毕业生就业或创业提供咨询指导和各种便利条件。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小城镇、农村就业或自主创业。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劳动保障、商务等部门的协助,帮助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国(境)外就业。
对于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回乡从事种植、养殖、畜牧等产业规模经营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工商、税务部门减免有关费税,金融机构安排所需贷款,农资供应机构在价格方面给以优惠等的落实工作。职业学校要在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跟踪服务。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转变办学指导思想,要进一步明确职业学校的定位和方向,中等职业教育的定位就是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最近有一个调查,职业学校学生求学目的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为了能够就业。职业学校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绝不能是中职升高职,高职升本科,也不能盲目地转向普通教育。要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面向就业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把用人单位满意不满意、学生满意不满意、学生家庭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职业教育质量的最终标准。
二是转变办学模式,按照“订单培养”的方式推动职业学校办学模式的改革。各地要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变化,推动职业学校瞄准就业岗位需求,主动做好市场调研;要把做好学生的就业服务工作,作为办好职业教育的核心环节之一。职业学校的办学要与职业中介紧密结合,建立稳定、有序、灵活的毕业生就业渠道和网络;要按照就业需求设置专业和配置教学资源,根据地区和学校的优势,在就业市场上打造有影响力的学校和骨干专业品牌。
三是转变办学机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职业教育的开放性和多样化。重点是要实行产教结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继续大力推进双证书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加大实践教学力度,一是要努力实现学生在第三学年到企业实习;二是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学制,如1+2、2+1、1+1+1等,大力提倡“工学结合”、“半工半读”。逐步推行学分制,建立学分银行,便于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在现阶段,要着力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第三学年到企业实习的推动工作。这是实现三个转变的重要抓手,是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的具体体现,要作为一个重要的措施推广。首先,学生到企业实习,直接参加生产实践和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技能的训练,可以使学生熟悉生产情况,掌握生产技能,获得适应生产环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毕业后能尽快找到工作并适应工作需要,有利于学生发展和就业;第二,有助于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减轻学业上的经济负担;第三,可以加强学校与企业的联系,有助于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拓展办学空间,学生第三年到企业以后,学校里只留了两个年级,实际上可以多招三分之一的学生;第四,对现代企业来说,需要有组织地吸纳经过两年专业学习的劳动力充实到一些生产岗位上去,从长远来看,这种模式将会越来越受到企业的欢迎。实际上德国、奥地利的“双元制”也就是这种模式,多年来为其社会经济的长期高速发展培养了大批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技术工人。什么是职业教育的质量?能够帮助学生就业,获得技能,这就是最重要的质量。数理化、外语等文化课需要学,但要把握度。同时,这些学生进入企业实习并不是说就可以放任不管了,学校同样要精心组织,帮助学生半工半读,和企业一道加强对学生在企业期间的生产、学习和生活的管理。
实现三个转变,有利于推动中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结合,增强服务能力;有利于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挖掘潜力,拓展办学空间,扩大办学规模;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对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具有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七)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相应工作机制,统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确定招生专门机构,打破学校归属部门和类别的界限,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一考多分流,给考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机会。对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
(八)多渠道增加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
认真落实《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各项规定。逐步建立政府、受教育者、用人单位和社会共同分担、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新机制。要根据当地实际,调整教育经费投入结构,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在本地区教育经费投入中的比例,保证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性经费、生均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相应增长。
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制度,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多数是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子女,他们是弱势群体,也是扶困对象,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可采用教育券、贷学金、助学金、奖学金等办法,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助学帮助。国家和地方扶贫资金要安排一部分用于资助农村贫困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要采取半工半读、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为家庭贫困学生学习提供方便。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积极探索吸收国(境)外资金和民间资本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途径和机制。
(九)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结合,扩大在职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规模。
积极推进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结合,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实现资源整合,扩大培训规模,是提高职成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职成教改革发展的方向,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学习型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现在,农民工已成为部分行业从业人员的主体,有的行业如建筑行业,农民工已经占从业人员的80%以上,其中受过职业培训的仅占7%;矿山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所占比例更大,他们缺乏生产技能和安全培训,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搞好了,不仅可以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技能素质,增强就业能力,而且对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重要的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从社会和谐发展的全局高度重视已经进城的一亿多农民工的培训问题,动员各类教育资源,特别是职成教学校把开展进城农民工的培训当作重要的任务来抓。开办工人夜校,是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一个优良传统,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的形势下,发扬这个传统具有重要和特殊的意义。要面向广大进城务工人员广泛开办各种形式的工人夜校,使他们在工作之余学者有其校,学后有所得,不仅增强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和融入城市生活的适应能力,而且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不仅教育部门要做好这项工作,也要鼓励企业开办农民工夜校,还要依托社区教育资源,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要根据当地农民工的实际需要,开设相关专业和培训项目,要按照在什么岗位学习什么内容的原则,实行学分制,建立学分银行,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就可以颁发证书,承认相应的学历。可以采用远程教育方式,平时放光盘上课,最后集中一个地方考试。
二是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近年来,许多地方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方面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陕西省的“一网两工程”有效地推动了职业教育服务“三农”,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各地要学习陕西省“一网两工程”的经验,结合各地的实际,以县级职教中心(职业学校)为龙头,以乡村初中、小学和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形成农村职成教培训网络,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去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各地教育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通过一年来的工作,《计划》的实施取得很大成效,据统计,去年全国教育系统共培训3160万人。今年还要继续推进这个计划的实施,同时,还将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努力使多数农户有一个劳动力通过培训掌握1-2项实用技术,收入有所提高。
三是继续推动职工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行业企业的职工培训工作,以创建学习型企业为切入点,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推动社区教育,加强对社区全体成员特别是在职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以及社区内农民工的培训,满足社区人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改善社区成员的文化生活质量,提高社区精神文明水平,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四、加强领导,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要结合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把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与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和奖励结合起来。要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地方、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建立和完善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每年招生结束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年度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和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就业情况及时报告教育部,教育部将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的投放与各地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情况挂钩。
(三)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各地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大力宣传优秀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与突出贡献,大力宣传中等职业教育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在全社会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风尚,努力营造有利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和技能人才培养与使用的良好环境。
08申论热点: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问题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公共交通有了较快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城市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为解决好城市交通问题,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现就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我国土地资源稀缺,城市人口密集,群众收入水平总体还不高,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符合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实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步伐。要通过科学规划和建设,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运营结构,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要进一步放开搞活公共交通行业,完善支持政策,提高运营质量和效率,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要充分发挥公共交通运量大、价格低廉的优势,引导群众选择公共交通作为主要出行方式。
二、充分发挥规划调控作用
(一)科学编制公共交通规划。交通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对交通现状、需求和发展前景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公共交通为核心,通过编制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和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城市交通规划要与城市总体布局和人口产业分布相协调,确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有关技术和经济政策;综合考虑各种交通方式、换乘枢纽配置,以及与对外交通的衔接,重点确定公共交通结构、线网分布、场站布局、用地规模、建设计划等。
(二)保障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人民政府要大力支持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将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编制任务的完成。要保持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保障规划的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划、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的行为,保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需要。
(三)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要从实际出发,借鉴国内外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成功经验,从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加快建立确保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要健全场站建设、车辆配备与更新、设施装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指导作用,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有序发展。
三、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
(一)合理规划设置场站和配套设施。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要求,将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计划;将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场站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对符合公共交通车辆通行条件的居住区,应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及相应的站点。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上,建设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完善站台、候车亭等设施。按照“满足群众需求,不干扰正常通行”的原则,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小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停靠点。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等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
(二)加强城市交通换乘枢纽建设。交通换乘枢纽是一体化交通系统的关键环节。符合条件的地区要建立换乘枢纽中心,引入各种交通方式,实现公共汽(电)车、大容量快速公共汽车、轨道交通之间的方便快捷换乘,以及城市交通与铁路、公路、民航等对外交通之间的有效衔接。换乘枢纽中心要配套建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配备相应的指向标识、线路图、时刻表、换乘指南等服务设施,方便群众使用。
(三)推动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发展。要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公共交通系统,以信息化为基础,促进乘客、车辆、场站设施以及交通环境等要素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建设公共交通线路运行显示系统、多媒体综合查询系统、乘客服务信息系统,使广大乘客能够方便了解公共交通信息,合理安排出行。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电脑营运管理系统和连接各停车场站的智能终端信息网络,加强对运营车辆的指挥调度,提高运营效率。
四、优化公共交通运营结构
(一)大力发展公共汽(电)车。公共汽(电)车承担着城市公共客运的主要任务,要在稳步增加线路、延长营运里程、扩大站点覆盖面的基础上,优化线网结构和运力配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要和多样化交通需求。公共汽(电)车线路和停靠站点要尽量向居住小区、商业区、学校聚集区等城市功能区延伸,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扶持城乡之间的公共交通发展,引导城市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服务,方便农村客运与城市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小公共汽车作为公共汽(电)车的补充,是中小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形式,要充分发挥其优势,合理引导,规范发展。
(二)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要坚持量力而行、有序发展的方针,与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要求,对经济条件较好,交通拥堵问题比较严重的特大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予以优先支持。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组织实施。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成本不能完全通过车票收入来平衡,要积极探索改革建设、运营和投融资体制,增加投入,促进轨道交通健康发展。
(三)适度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是利用现代化大容量专用公共交通车辆,在专用的道路空间快速运行的公共交通方式,具有与轨道交通相近的运量大、快捷、安全等特性,且建设周期短,造价和运营成本相对低廉。具备条件的城市应结合城市道路网络改造,因地制宜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要在做好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处理好与其他公共交通方式的衔接和配合。
五、保障公共交通的道路优先使用权
(一)科学设置优先车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要通过科学论证,合理设置公共交通优先车道、专用车道(路)、路口专用线(道)、专用街道、单向优先专用线(道)等,调整公共交通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运营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率。公共交通优先车道要配套设置清晰、直观的标志标线等标识系统,使公共交通流与其他交通流明确区分,确保公共交通车辆的优先或专用路权。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交通车辆感应信号系统,调整交叉口信号周期、信号相位,设置公共交通车辆专用信号等措施,减少公共交通车辆在道路交叉口的停留时间,保证道路优先通行权。
(二)加强优先车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管理。城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公共交通优先车道监控系统,加强优先车道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管理,对占用公共汽车专用道、干扰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的社会车辆依法查处,保证公共交通车辆对优先车道的使用权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的正常运转,提高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
六、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改革
(一)改革投融资体制。要按照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总体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鼓励和支持公共交通企业采取盘活现有资产、改制上市等方式筹集资金。要把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周边地区用地开发统筹考虑,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
(二)推行特许经营制度。有序开放公共交通市场,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在实施特许经营的过程中,要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盲目拍卖出让公共交通线路和设施经营权,严禁将同一线路经营权重复授予不同经营者。对经营恶化、管理混乱、安全生产隐患严重的企业,要依法收回特许经营权。
(三)加强市场监管。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共交通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为。要逐步推行等级服务评定制度,开展文明线路创建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四)提高服务水平。公共交通企业要科学调度车辆和编制运行图,加大行车密度,及时疏解客流,缩短乘客等候时间。要加快车辆更新步伐,积极选用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车辆,淘汰环境污染严重、技术条件差的车辆。要加强对公共交通场站、车辆、设施装备等的维护保养,为群众创造良好的乘车、候车环境。
七、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提供财政支持。城市人民政府要对轨道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并向公共交通倾斜。
(二)规范补贴制度。对公共交通实行经济补贴、补偿政策。建立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对公共交通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与评价,合理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并给予适当补贴。对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和成人持月票乘车等)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定期进行专项经济补偿。
(三)调整客运价格。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核定公共交通票价。发挥客运价格的导向和杠杆作用,继续保持低票价和低成本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率。各种公共交通方式之间也要建立合理比价关系,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整个公共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
(四)实行用地划拨。优先安排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其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用划拨方式供地。不得随意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土地用途。
(五)加大科研投入。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公共交通行业的科研投入,实现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科技支撑。要对公共交通规划理论与方法、综合交通枢纽设计、公共交通优先的道路网利用和信号系统、综合交通信息平台、车辆智能化和安全性有关标准等组织立项,加大科研力度。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满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技术需要。公共交通企业要加大对企业管理系统的科技投入,提高运营组织水平。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措施,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作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落实。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对取得明显成效的城市给予表彰,引导各地做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促进城市健康发展。
根据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要求,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继续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
08申论热点: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二)进一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监管空白。
二、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三)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制(修)订农业行业标准300项。在14个省、直辖市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启动首批100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建设。力争达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5000个。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监测范围逐步覆盖全国大中城市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等。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开展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检测和液态奶中复原乳相关检测。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专项监测与认证的抽查工作。
(五)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计划,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
三、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
(六)严格对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进行普查,健全企业档案,严格证后监管,严查无证生产。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七)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大力整顿食品小作坊的安全卫生。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查要覆盖60种以上食品,全国重点监督抽查的食品不少于6类。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继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程。推动食品标准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
四、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八)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始终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
(九)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开展重点区域、经营者自律承诺和节日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
(十)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国屠宰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五、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十一)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
(十二)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在2006年8月底前,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十三)开展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在2006年“五一”、“十一”期间分别开展集中执法行动。
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十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启动国家、省、市、县4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建设。继续开展乳品、猪肉、香精香料、甜味剂、化妆品等五个品种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品种和环节,选择重大危害因素开展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
(十五)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相关部门要确定各级事故应急责任人,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对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十六)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品种,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规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规范,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监察力度。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尤其要抓好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
七、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十七)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十八)加快长效机制建设。积极配合推进《食品卫生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修订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立法工作。继续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标准体系,推动各地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在北京、上海、广州开展试点,探索综合监督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销地与产地全链条监管、中心城市与生产基地共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新路子。
(十九)加强宣传报道,正确引导消费。制定食品安全知识普及五年纲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辨别能力。注重宣传各类放心食品,正确引导消费。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5月底前将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等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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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2002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重点围绕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制定了积极的就业政策,连续3年召开全国性会议,对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部署。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各社会团体积极发挥作用,使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总量有较大增加,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对促进经济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必须看到,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在相当长时期内不会改变。今后几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点仍是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和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同时,也要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和被征地农民等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有步骤地统筹城乡就业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重点做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巩固再就业工作成果,增强就业稳定性;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大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将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加快就业法制建设,逐步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
(三)围绕经济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⒈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在制定涉及全局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考虑,在注重提高竞争力的同时,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及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的影响,积极采取相应对策。
⒉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第三产业和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在推动第三产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中广开就业门路。
⒊注重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容量。对就业容量大且有市场需求的行业,制定相应的鼓励增加就业的扶持政策。
⒋推进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鼓励资源开采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按市场需求发展接续产业,引导劳动力转移就业。
5.鼓励劳动者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加快完善和实施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等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
6.坚持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小城镇建设,引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向城市有序流动。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四)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以下简称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
1.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在规定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5年底前核准减免税费但未到期的人员,在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筹解决好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的经营场地问题。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对利用上述两类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具体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并报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备案。对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25%)。
2.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5年底前核准减免税但未到期的企业,在剩余期限内仍按原方式继续享受减免税政策。
同时,对上述企业中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对2005年底前核准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企业,在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财政贴息、经办银行的手续费补助、呆坏账损失补助等按照已经明确的有关规定执行。
3.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稳定性。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由各地确定,最晚至2007年底)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对象(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中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就业确有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可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
⒈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上述“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相应延长(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对2005年底前核准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按此政策执行。
2.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提供适当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六)各地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做好辖区内中央管理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将这些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纳入当地的再就业工作规划,统筹安排落实。对中央管理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要及时核发《再就业优惠证》,落实再就业政策,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七)切实加强《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和使用的管理。严格《再就业优惠证》审核发放程序,防止发生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等行为。对出租、转让和伪造《再就业优惠证》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信息交换和协查制度,在提供政策扶持后,要及时在《再就业优惠证》上进行标注,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应及时收回《再就业优惠证》。《再就业优惠证》在核发证件的本省(区、市)范围内适用,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八)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将上述政策(不含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城镇其他集体企业下岗职工,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三、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改进就业服务,强化职业培训
(九)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与城镇新成长劳动者的就业工作,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的有关政策,加强相关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完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就业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的试点工作。
(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全面推进“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发展和规范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社会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城乡劳动者提供诚信、有效的就业服务。要完善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建立与服务成效挂钩的机制,对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给予补贴。
(十一)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按照“金保工程”建设总体要求,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进行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围绕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服务对象的需求,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业务的全程信息化。实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联网,定期分析和发布职业供求和工资水平信息,完善网上职业介绍功能,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提高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效率。
(十二)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方面的基础作用。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立再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对象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街道和乡镇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健全工作手段,加强基础管理。继续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落实工作经费。
总结部分地区创建信用社区的经验,结合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探索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
(十三)广泛发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为城乡劳动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并积极推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要通过资质认定,确定一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教育培训机构作为定点机构。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引导各类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市场需求,积极开展定向培训。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培养适应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并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为创业培训结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努力做好后续服务。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升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根据他们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并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充分利用电视远程培训等手段,将技能知识和就业信息送到农户。在吸纳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较多的重点行业和组织劳务输出的贫困地区,组织实施国家培训项目。
有关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和就业服务,由各地统筹考虑,所需资金与征地费用统筹安排。
(十四)加强职业技能实训和技能鉴定服务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操作训练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逐步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开发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提供公共服务。为参加职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生活确有困难的,可申领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四、开展失业调控,加强就业管理
(十五)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制定预案和相应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失业进行调控,缓解失业引发的各种矛盾。对因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就业的行业和企业,以及失业问题突出的困难地区、困难行业,要及时采取专项政策措施,努力减少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十六)继续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充分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改制创办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对于产权明晰并逐步实现产权多元化、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并与其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部门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十七)稳步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严格审核并监督落实职工安置方案,规范企业操作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国有企业实施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凡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落实的企业,不得进入重组改制和破产程序。要指导企业在关闭破产准备阶段通过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政策,使职工了解政策内容和操作程序。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关闭破产过程中职工安置工作的监督指导。关闭破产终结后,要及时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十八)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加强对企业裁员的指导。对于企业成规模裁减人员的,裁员方案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一定数量和比例的,要事前向当地政府报告。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拖欠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
(十九)深化劳动力市场制度改革,打破劳动力市场城乡、地区的分割。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活动,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劳动力市场中的违法乱纪行为,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中介行为。建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制度,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充实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队伍,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格禁止和坚决纠正超时工作、不签订劳动合同、故意压低和拖欠工资、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随意裁员等行为。
(二十)完善就业和失业统计制度。加强失业登记统计工作,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定期开展全国城镇劳动力调查,准确掌握全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
(二十一)加快推进就业工作法制建设。认真总结就业再就业的工作经验,抓紧研究制定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明确和强化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为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就业问题的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
(二十二)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享受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领办法,结合其求职和参加职业培训的情况完善申领条件,健全促进就业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和帮助享受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并妥善处理好其就业后的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险问题。要合理确定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拉开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距离,分清层次,相互衔接,形成合理配套的标准体系,既要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更要有利于调动有劳动能力人员就业的积极性。
(二十三)进一步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础管理。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职能作用,加强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掌握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就业及收入状况,实施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服务。
(二十四)妥善处理并轨遗留问题。从2006年起,企业新裁减人员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没有实现再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各地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并轨人员在再就业、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的遗留问题。
(二十五)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的功能。东部地区在认真分析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状况,统筹考虑地方财政就业再就业资金安排的前提下,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进行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二十六)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继续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后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将更多的劳动者纳入到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要逐步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改进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强化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促进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良性互动。积极创造条件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六、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十七)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巩固和强化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把新增就业人员和控制失业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指标。把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和实现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的联动机制作为主要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并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二十八)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国务院决定将再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对联席会议制度作相应调整,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十九)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就业工作需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将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继续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此外,各级财政还要合理安排用于劳动力市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等经费。要切实加强对就业再就业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协助政府制定政策,团结各方积极参与,以及宣传动员、社会监督,帮助群众创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他们组织各类培训、开展多种形式服务和提高创业就业服务能力给予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局面。
(三十一)各新闻单位要继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把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到群众、企业和基层单位。继续树立和宣传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企业积极吸纳就业、基层单位切实落实政策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帮助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气氛。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依托企业、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单位,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舆论宣传,引导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在国家政策扶持和社会帮助下,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再就业。
(三十二)上述有关扶持政策自2006年起开始执行,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暂定到2008年底。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有关税收政策按新的税收政策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本《通知》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在不涉及税收政策、不影响中央非税收入、不增加中央财政补助的前提下,还可制定有利于本地扩大城乡就业的其他政策。
申论热点:就业是民生之本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获得收入、维持生计和进一步改善物质精神生活的基本途径。解决群众的就业再就业,就是解决民生的根本问题。
这几年人们普遍感到找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了,即使大学毕业、研究生毕业或者海外留学归来,找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也并非易事。究其原因,是我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三碰头”,使本来就存在的就业困难更加突出。加之企业改制减少用工、采用高新技术等原因,对劳动力的需求呈下降趋势,而与此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化,农民进城的门槛不断降低,进城农民工日益增多,从而给城镇就业进一步增加了压力。今后几年,全国城镇每年都要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另外还有1400万下岗人员。到2010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3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5000万人,而劳动力就业需求岗位只能新增4000万,劳动力供过于求在1000万人左右,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正因为有困难,才需要我们来解决;无论如何困难,总能找到解决办法。比如,在贷款和税收政策上,可考虑加大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第三产业包括社区服务业的扶持力度,这些领域的繁荣发展可以提供数量很大的就业机会;可考虑对录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规模和一定使用期限的企业,由政府给予就业补助,以鼓励企业录用下岗失业人员;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农民工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以解决部分劳动力因缺乏技术而无法就业的问题;针对大学生、研究生就业难,教育部门和各院校应重视岗位需求的调查,根据社会需求调整招生规模和专业比例,同时政府可提供青年志愿者岗位,实行鼓励大学毕业生支边支农下基层的政策;在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同时,要注重技术研发和产业升级,为科技人才提供就业岗位。政府还有一个当务之急,就是对“零就业家庭”给予就业援助,尽快做到让目前每一个“零就业家庭”至少能有一个人实现稳定就业。
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给钱给物,不如给一个创业环境、创业条件。这就要求政府把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社会环境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努力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提供就业服务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激发更多的人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从就业者来说,也应当从实际出发,转变就业观念,降低就业期望值。不能眼睛只盯着机关、外企、高收入单位和轻闲的工作,自主创业、弹性就业、到农村和基层工作,都是可以考虑的选择。以后如遇到合适的机会,依然可以进行调动、竞聘和再就业,以取得更理想的工作岗位。
,民以食为天”,而食的获取靠就业。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这个问题上用再大的心思、花再大的心血、下再大的功夫,都是应该的。当然,促进再就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而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共同推进。相信只要各方面群策群力、共同努力,我们就能够把失业数量减少到最低限度,让广大群众各得其所、安居乐业。
申论热点: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央提出加快两个根本性转变以来,我国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了积极进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上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资源消耗高、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淡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环境压力日益增大。“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必须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损失浪费,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创造尽可能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节约意识,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现就做好今明两年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1落实《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提出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研究提出《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主要目标、重点内容、保障措施、实施主体,以及分年度实施计划、国家支持的重点。2005年启动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7项工程。
2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国家重点抓好1000家高耗能企业,提出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加强跟踪和指导。
3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船舶和落后农业机械。加快发展电气化铁路,实现以电代油。研究提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的具体措施。开发和推广清洁燃料汽车、节能农业机械。推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实施,从源头控制高耗油汽车的发展。按照国务院批准实施的试点工作方案,稳步推进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
4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抓紧出台《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贯彻实施《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推动北京、天津等少数大城市率先实施节能65%的标准。深化北方地区供热体制改革,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工程应用技术研发、集成和城市级工程示范,启动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5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推行空调、冰箱等产品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管理,扩大节能产品认证,促进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加快淘汰落后产品。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内温度最低标准,在全社会倡导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室内空调温度提高1—2度。在农村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
6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大型水电、风电基地建设;在西部电网未覆盖地区发展小水电和太阳能发电,在东部沿海地区和有居民的海岛大力推进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在农村地区推广风能、太阳能利用。组织生物质能资源调查及生物质能技术示范和推广;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配额、价格管理等配套规章和实施措施。大力推进能源林基地建设和开发利用。
7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及迎峰度夏工作的部署,加强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完善配套法规,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推广典型经验,指导各地加大推行力度。
8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二)深入开展节约用水。
1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认真研究提出关于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适时召开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会议。继续开展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重点抓好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和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建设。研究提出水资源宏观分配指标和微观取水定额指标,推进国家水权制度建设。
2推进城市节水工作。积极开展节水产品研发,加大节水设备和器具的推广力度,指导各地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推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加快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的改革。
3推进农业节水。继续推进农业节水灌溉,推广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应用,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积极开展农业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试点。在丘陵、山区和干旱地区积极开展雨水积蓄利用,支持农村水窖建设,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扩大节水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开展农村、集镇生态卫生旱厕试点。
4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和海水利用。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沿海缺水城市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
5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超采、滥采地下水。防治水污染,缓解水质性缺水。
(三)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
1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原材料利用率。
2延长材料使用寿命和节约木材。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提高材料强度和使用寿命。加强木材节约代用,抓紧研究提出《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的意见》。
3研究实施节约包装材料的政策措施。重点研究禁止过度包装的政策措施,2005年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月饼等过度包装和搭售问题,从市场价格入手出台规范性意见。落实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措施,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
(四)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1实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修订和完善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完善土地使用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土地复垦。
2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试点。指导村镇按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启动“沃土工程”,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
3研究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措施。重点研究提出城市建设节约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措施,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
4进一步限制毁田烧砖。认真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推动第二批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有关部门要适时联合召开“全国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五)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1推进废物综合利用。要以煤矿瓦斯利用为重点,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以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和冶金、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
2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泥资源化利用。
3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推行农资节约。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以及秸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技术。研究提出农户秸秆综合利用补偿政策,开展秸杆和粪便还田的农田保育示范工程。推广节肥、节药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鼓励并推广农膜回收利用。
二、加快节约资源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
(一)加强规划指导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海水利用专项规划》、《全国节水灌溉规划》、《全国旱作节水农业发展规划》、《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建设规划》。加快出台《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项目,促进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产业项目发展,淘汰技术水平低、消耗大、污染严重的产业。
(二)健全节约资源的法律法规。抓紧制定和修订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法律法规。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研究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建议,重点研究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明确激励政策、规范执法主体、加大惩戒力度等。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研究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起草《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抓紧出台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完善回收体系,建立生产者责任制。加强石油节约、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包装物和废旧轮胎回收等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法律法规建设,做好相关立法工作。
(三)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编制《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计划》。制定风机、水泵、变压器、电动机等工业用能产品和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完善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研究制定《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制定《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修订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和雨水利用标准,完善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加大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力度。制定和实施新的土地使用标准,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和考核标准,完善村镇规划标准。研究提出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行业标准,制定《矿山企业尾矿利用技术规范》。
(四)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建立能够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全国水价改革与节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方式。逐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试点,依法全面整顿农业供水末级渠系的水价秩序,取消水费计收中的搭车收费,制止截留挪用。加大实施峰谷分时、丰枯和季节性电价力度,扩大执行范围。对高耗能行业中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继续实行差别电价。研究制定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改革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其他产品的比价关系。运用价格机制调控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五)完善有利于节约资源的财税政策。研究制定鼓励生产、使用节能节水产品的税收政策,以及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的经济政策。研究制定鼓励低油耗、小排量车辆的财税政策。调整高耗能产品进出口政策。积极研究财税体制改革,适时开征燃油税,完善消费税税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政府节约资源管理和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逐步扩大节能、节水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理顺现有收费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和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机制。
(六)推进节约资源科学技术进步。国家科技计划继续加大对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组织开发和示范有重大推广意义的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雨洪收集和苦咸水综合利用技术、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拆解技术、流程工业能源综合利用技术、重大机电产品节能降耗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以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努力取得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含国债项目资金)中继续支持一批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包括重大技术示范项目、重大资源节约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等。贯彻实施《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修订《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编制重点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先进适用技术目录。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广应用力度。
(七)建立资源节约监督管理制度。建立高耗能、高耗水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完善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最低能效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对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准施工、验收备案、销售和使用;对矿山尾矿中资源品位严重超标的,要采取强制回收措施。在2004年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各地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对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开展节能监督检查。对北方采暖地区、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分别组织一次规模较大的专项检查。针对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和7月1日起施行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组织全国性的国家监督抽查活动。继续开展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浪费资源的做法和行为,要严肃查处。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统计制度。加强和完善能源、水资源以及节能、节水统计工作。
三、加强对资源节约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统计局、林业局、法制办、国管局、电监会、海洋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确定的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做好资源节约工作。为了加强各有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由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牵头建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资源节约的主要工作在地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资源节约工作负责,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相应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在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中,要注重发挥人民团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
(二)政府机构要带头节约。各级政府部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厉行节约,在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要制定《推动政府机构节能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府机构能耗统计体系,明确能耗、水耗定额,重点抓好政府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公务车节能。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推行政府机构节能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和节约办公用品,降低费用支出。各级政府在认真做好机关节约工作的同时,更要抓好全社会的节约工作。为此,要抓紧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机制,将资源节约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
(三)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社会活动。要研究制定《创建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在“十一五”期间创建一批节约型城市、节约型政府机构、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发挥示范作用,并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资源节约的路子。要及时总结和推广节约型社会建设中的经验和典型。在冶金、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造纸、酿造等重点行业,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废旧家电、废旧轮胎、废纸回收利用、绿色再制造等重点领域和产业园区及城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通过试点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确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技术领域和重大项目领域,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出按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规划、建设、改造产业园区和建设节约型城市的思路。
(四)努力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建设节约型社会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2005年要围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这一主题,继续开展“资源节约行”活动。要组织新闻媒体采访,集中宣传节约资源的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和现象。要在工矿企业职工中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珍惜资源、从我做起”活动,在宾馆开展“争创绿色饭店”活动,在社区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在中央国家机关开展“做节约表率”活动,在全国质量月开展“降废减损兴质量”活动。要认真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世界水日、土地日、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公益广告和征文活动。同时,要加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研讨和交流,2005年底在北京举办建设节约型社会展览会,择时组织开展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典型推广现场会及技术交流会。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申论热点:倡俭戒奢的道理应经常讲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节俭历来是一种美德。个人的发展、家庭的幸福、国家的繁荣、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这些千古流传的名言都说明了这一点。那么,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物质财富日益丰富的今天,还要不要提倡节俭?要不要树立节俭意识?回答是肯定的。节俭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种精神理念和工作作风。时代再发展,条件再优越,倡俭戒奢的要求不能变,倡俭戒奢的道理应当经常讲。从这个角度说,胡锦涛同志强调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节俭意识,始终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可谓语重心长、发人深省。
增强节俭意识,坚持艰苦奋斗,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广大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这是成就事业、赢得拥护的重要法宝。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环境如何变化,这种政治本色和精神品格都不能变。在条件趋好、形势顺利的情况下,更应当保持头脑清醒,防止滋长骄傲情绪,自觉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真正把每一分钱都用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惟有如此,才能凝聚人心和力量,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不断夺取事业的新胜利。
增强节俭意识,坚持艰苦奋斗,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实需要所决定的。在不少人看来,提倡勤俭节约和艰苦奋斗,是因为经济不发达、物质不丰富,是不得已而为之。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毫无疑问,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我们已经有了一些“家底”,这是值得自豪的。但是,从客观实际看,我国人口多、生产力不发达、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我们的“家底”还不厚。同时,由于我国资源的人均占有水平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且利用效率不高、浪费严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任务十分艰巨。解决这一矛盾,完成这一任务,一个根本途径就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在全社会树立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和作风。惟有如此,才能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增强节俭意识,坚持艰苦奋斗,必须反对享乐主义,抵制奢侈挥霍、铺张浪费现象。在这个问题上,既要旗帜鲜明,又要警钟长鸣。一方面,坚持不懈地加强宣传教育,多讲常讲倡俭戒奢的道理,引导全党同志、全国人民深刻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目标任务和现实情况,深刻认识增强节俭意识和坚持艰苦奋斗精神的重要性、长期性,从而做到身体力行、坚定不移;另一方面,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入手,建立健全有利于增强节俭意识和坚持艰苦奋斗精神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挥霍奢侈、铺张浪费之风。对那些置党和人民的利益不顾,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挥金如土、暴殄天物的,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申论热点: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通知
当前,社会经济活动中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时有发生,在某些地区和领域还出现蔓延势头。违法犯罪分子通过虚构事实、发布虚假信息和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以及非法行医,误导、欺骗企业、消费者和患者,骗取钱财,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为了严厉打击商业欺诈,国务院决定,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商业欺诈流毒甚广,为害甚烈,侵害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困难群体的权益,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群众反映强烈,如任其发展,将成为社会公害,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通过专项行动,实行打防并举,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对商业欺诈活动的强大威慑力,遏制商业欺诈泛滥的势头。
结合专项行动,完善打击商业欺诈的法律法规和执法体系,实现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倡导诚信兴商、守法经营的社会风尚,提高企业、消费者和患者自主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反商业欺诈长效机制。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要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危害严重的商业欺诈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是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打击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
(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严禁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保健食品、药品广告;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服务广告中,严禁使用任何人包括社会公众人物的形象,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作证明;严禁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疗效和在药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中夸大功能,以及在医疗服务广告中宣传保证治愈;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广告和不实信息。加强对广告行业的管理,健全广告监管制度。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由工商总局牵头。工商总局要负责组织专项检查以及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对发布未经审批广告的媒体,依法停止其广告发布业务;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的媒体,依法停止其广告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广告发布资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广告监管公告制度,建立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要加强对报刊出版单位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登、发布广告行为的管理,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依法做好对保健食品、药品广告的审查;对篡改审批内容或者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主管部门要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并在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要做好对化妆品标签、标识宣传内容的监管,配合工商总局整治医疗机构非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信息产业部要配合工商总局对发布虚假广告的互联网信息和电信服务提供者依法进行处理。
(二)打击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现象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城乡结合部大量存在,严重扰乱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予以严厉打击。重点是:打击无证行医;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打击非法性病诊疗活动;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
打击非法行医由卫生部牵头。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行医资格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打击非法性病诊疗活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负责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卫生部、科技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对医学科研机构从事医疗服务的监管,查处其非法行医行为。
(三)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
重点是:打击企业不规范促销、虚构或者夸大特许经营品牌效应、骗取加盟费的行为;打击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欺诈行为。
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由商务部牵头。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和工商总局要加强对商业和服务业促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查处虚假促销、以次充好等行为。商务部、工商总局要督促美容美发业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对店内产品质量的监管,适时发布质量监测结果,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并查清生产源头和进货渠道。商务部、工商总局要开展特许经营摸底调查,确定重点监控地区和企业,查处特许人披露信息不完整、不规范,没有风险提示,或故意夸大投资回报的行为,加强对特许经营展会活动的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展会骗取加盟费。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外汇局要对外贸经营活动实行联合监管,建立监管记录,加强信息沟通和复核。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部、建设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外汇管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外经济合作活动的监管,查处发布虚假信息,欺骗劳务人员、施工单位和投资者的行为和无资质、超范围经营行为;强化对境外就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查处建筑企业境外承包工程中的欺诈行为和违反外汇、海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探索建立反商业欺诈长效机制
(一)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要研究分析各类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敛财等欺诈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摸清惯用手法、骗术类型和高发领域,制定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堵塞法律和制度漏洞,为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提供依据。
(二)加强综合监管。
加强行业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间的相互配合,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联合监管。对有过商业欺诈行为的企业、个人和医疗机构,要列入“黑名单”。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跟踪欺诈行为的变化动向,做到及早发现、准确定性、依法查处。
(三)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自律活动,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对企业的约束,形成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诚信意识。加强企业和医疗机构信用建设,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行风。开展信用知识培训,引导企业形成诚信守法经营的商业伦理和信用文化。倡导“诚信兴商”和“守合同重信用”,揭露和鞭挞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四)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
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方便群众举报,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做到有回音,有着落;加强舆论监督,揭露骗术骗局,曝光典型案例,使商业欺诈难以为害;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和发挥群众的参与意识,普及防骗常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使人民群众放心,欺诈者寸步难行。
四、加强领导,稳步推进
(一)强化地方政府责任。
商业欺诈不仅侵害群众利益,而且破坏社会稳定,恶化投资环境,影响经济发展。地方人民政府要从维护稳定、规范秩序、促进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商业欺诈的重要意义,下大力气切除这个“毒瘤”。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
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参与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本通知的规定,完成好各自的工作任务。
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案件线索,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要加强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查控,防止其卷款潜逃。要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
监察机关要对各地区和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分步骤实施。
专项行动从2005年4月开始,分三个阶段实施,为期一年。
动员部署阶段(2005年4月—2005年5月),建立工作机制,印发行动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5月—2006年5月),按照行动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步骤组织实施。
总结检查阶段(2006年6月),组织督查组,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2006年6月底以前,将专项行动的情况报送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国务院;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协调和督查。
申论热点:环保执行力要硬如钢铁
在被誉为“甘肃小江南”的天水市,世界知名品牌嘉士伯的一家控股合资企业——奔马啤酒厂,十多年来一直向渭河排放污水,而且它还是当地唯一一家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近日,经媒体曝光后,奔马啤酒厂已被责令停产整顿。
嘉士伯天水污染事件,折射出我国环保执法的尴尬局面:一方面,从中央至地方,各级政府都在喊环保、抓环保;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环境污染还是外甥打灯笼——照舅(旧)。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企业的本性是趋利的。在地方政府种种形式的默许下,在环保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下,自然变成了只求财富不问责任的“赚钱机器”。可以说,是一些地方政府长期以来的不作为,或者即便有作为,却不硬不彻底,才导致了类似嘉士伯天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这也就引出我们要反思的问题:为什么地方政府监管会如此弱化?客观地说,许多地方环境恶化能到今天的地步,起始是缘于经验的缺乏和认识上的不足,以至于把环保长期边缘化。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博弈,而按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的话说,其实是体现了“局部与全局的博弈、政绩与民生的博弈、大资本与政府监管部门的博弈”。
监管弱化,原因很多。其中,体制不完善、法律法规滞后就是一个重要方面。目前,我国环境政策法制还存在四个“软肋”:一是经济、技术政策偏少,实用的政策偏少,政策间缺乏协调;二是现有环境法律法规偏软,可操作性不强,对违法企业的处罚额度过低,环保部门缺乏强制执行权;三是一些地方领导干扰环境执法,存在环保局长“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现象;四是基层环保经费投入难以保障,执法监督工作薄弱,内部监督制约措施不健全,层级监督不完善,社会监督不落实。
高污染换来高增长使得环境压力越来越大,我们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追求“绿色增长”。正像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所说的那样,我们“要使环保政策和执行力像钢铁一样坚硬,而不是像豆腐一样软弱。”
申论热点:银行长队,要靠市场竞争消解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近日就“银行排长队”问题,要求沪上银行限期拿出整改措施。这项“最后通牒”在关注民意热点的同时,也引发了政府干预能否有效纠正银行市场行为的讨论。
近年来,国内各银行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推出了细分服务,开辟了专供高端客户的窗口。在营业高峰时,不少网点经常出现贵宾窗口冷清而普通服务窗口拥挤的现象。在国内银行业市场化改革加快的背景下,此情此景很容易被批评为银行一味“向钱看”。
事实上,作为企业的银行,按照利润目标来配置自身资源,并无不妥。在一些城市“银行多过米铺”的现实下,要求银行通过增加营业网点来解决排长队问题,也未必是明智之举。问题是,我们的银行是不是如表面一样真正“市场化”了?
,银行排长队”现象的形成,有多方面原因,最重要的是国民对金融服务需求的提升,远远超过银行自身改革的步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普通居民与银行之间的交易,从原先单一的钱款存取发展到存贷、缴费和理财各个方面。而银行这边,无论是产品创新,还是技术和服务手段,近年来也都取得长足进步。特别是几大国有银行通过改制上市,正在逐步向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转变。
然而,市场服务意识的树立,远比银行上市或者设几个VIP窗口来得艰难。比起外部环境的改善,银行内部企业精神的建设和业务流程的优化整合难度更高。近日被几家媒体曝光的一些银行窗口服务不良的事例,多少反映了国有银行“朝南坐”的普遍惯性。
对于政府来说,要银行改善服务水平,除了“最后通牒”式的行政督促,似更要在促进需求供给调节上做文章。从媒体报道看,银行资源配置忙闲不均的情况,不仅发生在普通窗口和贵宾窗口之间,也存在于国有银行与非国有银行之间。工资和养老金发放是银行排队最严重的区域。这些利润较低的业务,看起来似乎是国有银行在承担社会义务,事实上却联结着大量被垄断的“对公业务”和“政府项目”。那么,如何设置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让各种类型的银行在充分竞争中扩大供给、提高服务,亦是政府要面对的新课题。
根据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提供的数据,截至去年,共有3300多万个个人账户,客户超过500万人;去年一年完成柜台个人金融交易13.47万笔,自动柜员服务1.3万亿笔,全年电话银行服务达4800多万个,其中370万个为人工接听,平均每个柜员每天要完成350笔交易。平心而论,如此巨大的业务量,对银行来说,既是个不小的压力,也是众多国外同行羡慕的机遇。
希望蜿蜒的长队,能够成为银行深化改革的动力,用心做好市场这篇大文章。
申论热点:信息公开是应急管理重要任务
人们会不会担心,某一天,他们会置身于突如其来的群体危机中?人们会不会担心,有一天,他们对周围的危机毫不知情?1月8日,国务院公布中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就对这样的担忧做出了回答。这项预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都提出了具体措施。
从大背景上看,这份预案的出台,不但是中央政府行政管理能力提高的表现,也是各地方在过去几年中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的反映。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上,地方需求走在了政策指定的前面。江苏、吉林、浙江、四川等省,在2005年就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了相关预案。
综观这份预案,其中的许多内容体现了目前国际上比较先进的危机管理思维。比如规定4小时内上报国务院,对突发性公共事件,按照颜色划分警戒类型,将恐怖袭击这个全球各国都面对的新挑战,纳入危机管理体系等。但是,站在整个社会的层面上看待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第一要务仍然是信息的公开。
信息公开的第一个层面,是对突发公共事件事态的公开,也就是《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强调的:“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在近期北京东三环京广桥的塌陷事故中,交通管理部门就通过手机短信、交通广播等多种媒体手段,向全市公众通报此事,避免更多人因为交通堵塞影响正常生活。这种处理方式,值得在突发公共事件中采纳。
当然,国内外的不少人担忧,信息公开是否会造成公众的集体恐慌,甚至出现大规模的危机蔓延。从中外历史上看,这种情况不是没有。但集体恐慌往往出现在缺乏权威信息、谣言肆虐的时候。这就涉及信息公开的第二个层面,不但要让公众了解突发事件可能对社会和个人利益造成的影响,还要让公众了解政府的态度和目前的措施。政府态度和措施的信息公开,不但能缓解公众心理压力和恐慌,杜绝谣言,还能检验政府治理管理水平。从以往的封闭式操作,到向公众公布处理方法和处理态度,这对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性、果断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新要求。
同时,信息公开更是建立公众与政府间良性互动的重要环节。《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出台,实际上是在规范政府责任。
而信息公开,将这些事件的进程和处理方法公诸于众,不但能引起政府和公众的良好互动,也能让公众自身掌握信息,参与公共事件的防范与控制,还能引入公众监督,势必能更好地快速解决危机。
当然,在信息公开的建设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要思考。从目前来看,我国已经在着手建立逐级新闻发言人制度,但是,如何让新闻发言人真正在第一时间进入信息发布的第一线,仍然值得研究。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往往是特殊性、突然性、广泛性,没有先例可循。尤其是在危机传播中,一把手往往成为信息公开的重要来源。
危机并不可怕,在任何社会发展过程中都存在危机。尤其是今天,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过程中,各种矛盾的出现和解决,以及在发展中与自然较量时,危机都会出现。一个国家总是在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危机较量中前进。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危机处理万变不离其宗,这是现代国家对管理能力提出的新要求。
申论热点:有感青少年犯罪近80%的人通过网络受到诱惑
近日,据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透露:被抓获的青少年犯罪当中,有近80%的人通过网络受到诱惑;这些人因为沉湎于网络,或者受到网络黄色信息的侵蚀,作案甚至作大案,进行诈骗、强奸、抢劫、抢夺的犯罪比例非常高。
按说这并不是一个出人意料的数据,关心网络和青少年问题的人们都不难想见。人的一生中,青少年时期是个关键成长阶段,年龄和心智的局限,加上荷尔蒙的加速分泌,使这个时期的孩子处于噪动不安当中,并且自控能力较差,外界的一丁点儿刺激或诱惑,都有可能会引领一个人走上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当然是有好有坏,其中严重的甚至误入歧途。对青少年的成长而言,必要的约束与引导是不能少的。而在科技影响生活的今天,对青少年的网络生活,也同样需要约束和管理。
网络是把双刃剑。在提供给人们文字、图像等各种形式的海量信息的同时,不免泥沙俱下。对此有人说“有需求才会有供给”“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作为一个国家、社会,大大小小的单位团体,都需要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约束,否则听任其中一些成员随意胡为,危害的还是大家,更何况网络问题相当复杂。
申论热点: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新农村首要任务
今天本报全文发表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是继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第四年制定的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这是党中央全面分析农业农村形势,科学把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与时俱进做出的重大决策,既充分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又与近几年来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战略部署一脉相承,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文件。
近几年,中央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对新农村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更是提高了全党全社会对“三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目前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农业农村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从总体上看,农业基础不牢、农业装备落后、农民增收困难、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拉大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当前我国农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关键时期,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农村工作,加快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手段、生产方式和生产理念的现代化,实现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既体现了持续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又进一步明确了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无论是保障粮食安全,还是促进农民增收,无论是应对国际竞争,还是持续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解决农业的深层次问题,都必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使各地新农村建设更紧密地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这个中心,把大家的注意力引导到发展生产上来。从强化国民经济基础和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要求来看,目前我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来看,我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条件支持建设现代农业。
中央确定的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思路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
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要特别注意强化“五大支撑”:一是增加农业投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设施支撑;二是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科技创新支撑;三是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建设完备产业体系,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支撑;四是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市场体系支撑;五是大力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人力资源支撑。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将贯穿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全过程。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坚决防止脱离实际、好大喜功和急于求成,确保现代农业建设稳步健康推进,努力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网络是个虚拟的大社会,与现实社会有着密切不可分的联系,这个社会同样需要规范,需要打击违法犯罪。据《人民日报》报道,6月底以前,公安机关将在全国重点网站、论坛设立网上“报警岗亭”和“虚拟警察”,接收网上举报、求助,及时发现、制止网上有害信息传播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公开警示网上轻微违法和不良行为等。此前,中央十个部办从4月份开始,已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这些做法都很有必要,有利于维护网络的正常秩序,促进其健康发展,也有益于为青少年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每当遇到此类规范网络秩序的行动时,总有人发一些牢骚。笔者则不以为然,因为现实情况是,党和政府对网上舆论相当重视,很多问题的解决都是由网上提供线索和思路而促成的。当然,对网上舆论和行为也不可能完全放任不管,毕竟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网络犯罪行为,因此,不论网民还是网站,都应该把握好一个底线,那就是健康有益、不得违反各种已经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
将心比心,每一个为人父母者,都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走上邪路。可实际上有那么多的青少年,在吸取网络有益信息的同时,也受到其消极影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让家长忧心忡忡。对待网络,像去年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山西省方山县关闭县城所有网吧的做法,固然饱受争议,可其中也饱含了太多的无奈。因此,在不关闭网吧、不限制上网的前提下,净化网络环境就成为必然选择。
网络是个伟大的发明,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很多奇迹,使世界各国的人们受益匪浅。如何兴利除弊,消弥其副作用,这是个永恒话题,因为网络应用,无论从时空方面还是功能方面,都正日益向更宽广的方向延展。对各级政府来说,既要让人民群众照常上网,享受网络带来的诸多益处,又有责任尽量避免网络对社会生活带来的副作用,可谓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申论热点:从邯郸银行窃案反思博彩文化
随着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轰动一时的邯郸农行5100万特大盗窃案也很快便尘埃落定,真相渐显。据报道,两名案犯盗窃的初始动机,竟然是为了买彩票中奖,“等中了大奖,我们再把钱还进去。”但没想到却是越陷越深,连续购彩4300万元也未能如愿,于是铤而走险,弄出了这起轰动全国的大案。(据《齐鲁晚报》4月20日)
一起惊天大案,其案情和动机却是如此几近荒唐的简单,令人很是意外。发生这样的案件,与银行方面的管理有缺陷有关;与两名案犯的利令智昏有关;但笔者认为,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不可不察,即当前日趋变异的博彩文化。但凡有一点概率知识的人,一般都不会对“购彩致富”抱有多么大的希望,至少不会如此孤注一掷,甚至将身家性命都搭上。然而在当前,不惜代价的疯狂彩民却是越来越多了———盗用4300万元购彩的这两名昏聩之徒虽然是特例中的特例,但诸多新闻显示,类似的不计后果孤注一掷的行为并不鲜见。这般怪异世象的发生,与博彩文化的有意误导有很大关系。
由公立机构所开展的博彩业固然不乏其积极意义,但博彩文化本身却是一种负面影响较大的文化。发展博彩业的同时,必须对此保持足够的警惕。然而,看当前的以发行各类彩票为主的博彩业,在其相关文化的培植方面,却有日益失控之嫌———当前的博彩业,无论游戏规则设置,还是宣传营销策略,都已经悖离了其本应具有的基本伦理。比如,在许多的彩票机构的宣传中,购彩行为中的风险等概率科学内容全被遮蔽了,“买彩票可以致富”成为了许多宣传的核心。在诸多“中奖实例”等泡沫信息的包装下,有许多文化水平不高的彩民,已经愈发坚信购彩不是一种游戏,而是一门可以预测结果、轻易致富的所谓“科学”。若此,使本来不乏公益作用的博彩业,生出了越来越多的恶花恶果。
以“买彩票可以致富”为核心内容的博彩宣传,是对文化水平较低的中低收入群体和未成年人的误导———因为前者有尽快改变生活状况的愿望,后者则心理不成熟。而真正应该购买彩票奉献爱心的富裕阶层,既不会想着去贪“财票中奖”这类意外之财,面对这样的虚假宣传或许还会产生反感。于是,旨在发展慈善事业扶助贫弱的福利彩票,却成了针对穷人和弱者的诱惑乃至欺诈。
健康的博彩文化,应该致力于培养彩民对彩票的正确认知,让彩民懂得购买彩票不是投资,不是致富手段,而只是一种精神的消费,如专家所言,要让彩民明白彩票的本质是一种“自愿税”,是爱心的展示,对中奖与否决不应该过于计较———计较中奖本身也是愚昧的,如据专家测算:目前最火爆的“双色球”彩票,一个人中头等奖的可能性只有1/1800万。因此,买彩票必须是“中固欣然,不中亦可喜”的心理。真正健康的博彩文化,一定是要与“购彩致富”的心理暗示保持距离的。而反观时下盛行的博彩文化,与这一本质要求已经渐行渐远,乃至早已“南辕北辙”了。
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八大热点问题热点一:非法集资问题
社会问题背景分析:近年来,非法集资在我国许多地区重新抬头,并向多领域和职业化发展。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非法集资案件1999起,涉案总价值296亿元。2007年1至3月,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两类案件就立案342起,涉案总价值59.8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101.2%和482.3%。若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治理整顿,势必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为了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关于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2) 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非法集资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多数是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损失惨重,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危害社会稳定。
(3) 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二、关于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
(2)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关于该社会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健全本地区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加强监测预警,要对本地区的非法集资问题保持高度警惕,进行全程监测,主动排查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防患于未然。
(2)要制定风险处置预案,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
(3)有关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反应灵敏、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非法集资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渠道和工作协调机制,认真做好非法集资情况的监测预警工作。
(4)制定和完善本行业防范、监控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规章及行业标准。要加大工作力度,对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集中力量查处典型案件,严惩首恶,教育协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5)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改善金融服务,逐步构建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6)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通过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公众参与,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专门的投资者教育园地,探索建立风险提示和预警的长效机制。(7)要加强对广告的监督管理,依法落实广告审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的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发布非法集资广告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8)制订宣传教育规划,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手段,宣传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新特点,提示风险,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其远离非法集资。
(9)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公开报道力度,以专栏文章、专题节目等方式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震慑犯罪分子,形成对非法集资的强大舆论攻势。要在广大农村、城市街道、社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扩大覆盖面,强化宣传效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热点二:“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效监督问题
一、关于该社会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将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融合为一体。各预算单位应随同部门预算一起统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形成统一的整体,明确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标准、采购时间、资金来源、采购方式。
(2)政府采购预算要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从而可以约束政府采购行为。
(3)增强透明度,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一是公开法规政策。让政府采购当事人及时把握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让政府采购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好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公开采购程序。从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公告发布、评审办法、评分标准、供应商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坚持简捷公开,手续齐备,程序合法,规范运作,杜绝暗箱操作、幕后交易、贪污腐败等行为。
三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接受公众监督,也为供应商维权提供必要依据,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有效。
四是公开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业绩全面考核考核,定期如实公布考核结果。
五是公开曝光不法行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增强法律的震慑力,维护政府采购的权威。
六是公开投诉程序及处理结果。一方面为供应商创造合理投诉渠道,公开投诉信箱和电话,保证正确投诉,另一方面及时处理,给投诉的供应商一个满意的答复,实现投诉处理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公开化,维护好供应商的正当权益。
(4)建立健全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标准,考核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再者,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采购市场需求、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科学的绩效评价,为采购数据信息的利用和信息资源开发、为采购决策和政府决策提供了准确资料,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调节国民经济运行,支持国内企业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
(5)健全法制,强化制约。国家应以《刑法》、《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反对不正当竞争法》为准绳,健全法律法规,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立法上明确界定腐败行为,严惩不怠,根除其滋生的土壤,促使供应商诚信合法经营,从而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法律制约,增强法律的震慑力,让政府采购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以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加强法制宣传,提高震慑力。各级政府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提高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广大供应商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重点宣传商业贿赂行为违法的后果,结合典型案例,实行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做到警钟长鸣,使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加快政府采购网络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成果,大力推行电子采购制度,将政府采购网络建设全部纳入“金财工程”系统建设,以建立政府采购信息网、管理网、电子商务网,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网络化,将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延伸到各预算单位,从而实现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网上交易,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热点三:“虚假新闻”的预防和治理
典型案例:7月8日,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播出了题为《纸做的包子》的虚假新闻。报道无中生有,编造了北京市某区一些黑加工点使用废纸箱为馅制作小笼包出售的假新闻。消息播出后,经多家媒体转载转播,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关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事件发生后,北京市委、市政府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责成北京电视台澄清事实真相、向社会做出深刻道歉,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给予北京电视台台长通报批评,给予北京电视台总编辑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北京电视台主管副总编记过处分,本人引咎辞职。北京电视台也对生活节目中心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和分管《透明度》栏目的副主任,以及栏目制片人等三人给予撤职处分,同时解除了栏目有关编辑与北京电视台的劳务关系。北京市在全市范围对北京电视台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市属各新闻媒体以此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
一、关于该社会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的教育。引导广大新闻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宣传纪律,牢固树立崇高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始终把社会效益作为最高准则,坚决杜绝虚假新闻,自觉维护新闻出版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2)新闻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规范采编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稿件审签制度,确保新闻信息来源真实可靠,确保新闻事实准确无误。新闻采访必须出示新闻记者证,新闻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社会自由来稿及互联网信息使用等管理规定,认真核实,严格审批,不得刊播、转载、转摘未经核实的来稿和信息。
(3)建立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错必改、有责必究。采编、刊播虚假失实报道的媒体和个人要向社会公开更正并道歉。对蓄意炮制和炒作虚假新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形象和群众利益的,要按照党纪政纪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各级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记协和各新闻单位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选派专人负责受理举报电话,并对举报内容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热点四:职业教育
社会问题背景分析:对于职业教育问题,广大考生一定结合“技工短缺”这个社会问题来综合分析。目前我国技工短缺问题已十分突出。近年来,我国各地普遍出现了“技工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的调查和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全国技术工人供不应求的局面普遍存在,尤其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高技能人才数量短缺,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技师和高级技师占全部技术工人的比例不到4%,而企业需求的比例是14%以上,供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各技术等级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都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技师和高级技师严重短缺。企业对技术工人的需求比已经大于对工程技术人员的需求比。三是在制造业发达的地区,技术工人尤其是高级技能人才的短缺状况更加严重。四是我国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呈现出日益强劲的势头。据测算,到“十五”末,我国技能劳动者需求总量将增长20%-25%,其中,高级以上技能劳动者所占比例预计增长15-20个百分点,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的需求将翻一番。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主要是通过大力兴办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来实现的,中等职业学校在人力资源开发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近年来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速度放缓。1997年以来,就业前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徘徊不前,而所占比例则呈明显的下降趋势,从1996年的56.8%下降至2003年的36.9%,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1993年后,我国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基本形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与普通教育相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框架。高等职业教育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但目前发展比较迅速的高等职业教育主要还是2-3年制的专科教育,且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规格、层次与培养模式上均难以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一些大学的专业设置没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规划。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年大专院校增长最快的10个专业,其毕业生的就业率全面下降,其中艺术设计专业下降21.6个百分点,就业率仅为59.7%。尽管目前各类职业学校已达2万多所,但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只有200多所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这些院校存在经费不足、毕业生待遇未得到很好解决等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迅速培养出大批高技能人才。我国目前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难以满足现代化建设对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的需求。
一、关于该社会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
(2)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建立弹性学习制度,逐步推行学分制和选修制。
(3)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
(4)建立和完善遍布城乡、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在社区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同时在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培训制度。
(5)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
(6)推动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要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推动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
(7)建立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合理流动的制度。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将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8)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积极引进优质资源,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中外合作办学,努力开拓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境)外就业市场。
(9)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订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参与制订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标准、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颁发工作;参与制订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参与国家对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
(10)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建立能够反映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资格标准体系。
(11)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对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组织向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要合理确定职业院校的学费标准,确保学费收入全额用于学校发展。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12)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金融机构要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助学贷款,通过助学金、奖学金、贷学金等多种形式,对贫困家庭学生和选学农业及地矿等艰苦行业职业教育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
(13)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实行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和激励办法。定期开展全国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热点五:副食品价格的调控问题
社会问题背景分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的数据资料统计,截至6月8日,36个大中城市猪肉(精瘦肉)平均零售价格上涨到每公斤21.32元,比4月25日的17.14元上涨了4.2元,涨幅24.5%;比上年6月最低点的14.58元上涨了6.76元,涨幅46.3%。目前,猪肉价格已超过1997年一季度的历史最高水平(每公斤20.22元)。鸡蛋、牛羊肉等副食品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6月8日,36个大中城市鸡蛋、牛肉、羊肉平均价格分别为每公斤7.7元、22元和22.72元,比去年同期上涨51.6%、15.8%和16.5%。如果综合考虑全国城乡不同市场平均价格,上述涨幅比36个大中城市要低一些。
一、关于该社会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切实抓好副食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副食品生产,建立并落实“菜篮子”首长负责制,及时解决农副产品生产、供应、价格和市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要做好产销衔接工作,充分挖掘潜力,及时组织货源,增加市场投放,保证副食品供应,有条件的地区要做好副食品的储备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供应能力。
(2)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完善价格应急预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副食品价格的监测,密切监视市场动态,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基础建设,形成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价格应急机制,提高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急处理能力。
(3)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为加强政府对市场价格的经济调控手段,要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研究出台《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规范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平抑物价、保障供给和扶持弱势群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清理副食品收费项目,取消或降低部分收费。要对副食品的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减轻副食品生产的收费负担,防止乱收费。
(5)安排好城镇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要根据副食品价格上涨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情况,采取提高低保补助标准、专项补贴等措施确保城镇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降低。对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可视情况采取适当补贴措施,保持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的基本稳定。
(6)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市场、质量、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要增加市场巡查的时间和频率,严肃查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串通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7)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全面准确报道副食品市场供应和物价情况以及价格上涨的原因,反映政府采取的措施。农业、商务、价格等部门要及时发布市场生产、供求、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
热点六:旅游市场的秩序问题
社会问题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旅游市场犹如一列急驰的快车,发展异常迅猛。但随着“快车”运行速度的加快,车上的“乘客”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日渐提高,对此旅游行业高度重视。2006年全国各地开展的形式多样的市场整治专项行动达4597次,查处涉及“零负团费”,“黑社、黑店、黑车、黑导”,虚假旅游广告及“一日游”违规案件达7342件;查处违规旅游企业817家,处理导游人员1814人次;罚款金额近2000万元。为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2006年全国各级旅游质监所共接到39006人次、11570件旅游投诉,为旅游消费者理赔金额7326万元。此外,2006年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订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组团合同(示范文本)》。有19个省区市制订了旅游合同文本;20个省区市制定了诚信企业(个人)标准;16个省区市制定了企业服务质量标准和个人执业规范。上述合同和标准的制定,促进了旅游诚信体系的建设。
一、关于该社会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健全旅游投诉制度。旅游执法机构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定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完善统一的旅游咨询投诉受理电话和旅游投诉案件的受理、登记、移交、结案等制度。
(2)对旅行社实行宏观调控,建立健全旅行社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旅行社计分考核制,严格旅行社资质等级评定,建立违规旅行社退出制度。
(3)依法规范旅游合同,实行旅游行程表制度。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合同和旅游行程表网上备案系统,实时监管。
(4)健全导游人员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监管。实行旅行社、导游人员一体化管理,接受劳动监察部门监督。实行导游人员计分考核管理办法,对因违规扣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导游人员严格依法处理。
(5)建立导游人员的自律机制。旅游行业协会要制定导游人员行为规则和服务标准,加强对导游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导游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
(6)整顿旅游客运汽车市场,切实加强旅游客运汽车监管。整顿和规范旅游客运市场,严格按照车辆经营期限,实行年度审验,对审验不合格或超过经营期限的车辆,强制其退出市场。
(7)加强旅游价格监管,解决旅游价格管理缺位问题。明确省和市县旅游价格管理职责、权限。对游览参观点门票和特种旅游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旅游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制定旅游政府指导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规范旅游收费行为。
(8)完善和规范旅游市场明码标价,建立健全旅游价格公示制度。旅游经营者要诚信经营,提供旅游服务要明码标价,做到商品、标签、证书、发票四统一。
(9)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低于成本削价竞销、虚假广告促销和突破最高调控价经营、虚高标价欺诈宰客、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合理的经营环境。
(10)加强旅游线路和旅游消费项目的监管,规范旅游线路和旅游消费项目。旅行社需要将行程安排、收费、服务标准等项目报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11)编制和公布旅游产品目录。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编制旅游景区景点目录,颁发相应标识,定期向社会公布。
(12)实行游览和购物相对分离制度。旅游购物应当实行游客自愿原则。
(13)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旅游企业诚信档案及旅游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诚信档案;旅游企业要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旅游行业协会组织要建立旅游服务诚信查询系统,为消费者提供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的资信查询,同时做好网上旅游诚信信息的申报工作。实行诚信公告制,及时公布旅游企业及旅游从业人员的相关诚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14)推行旅游团队“诚信特邀监督员”制度,负责全程监督本团队服务质量和行程安排。诚信监督员应当在旅游行程表上签署意见。
(15)旅游行业协会应当通过开展引导旅游企业自律、创建旅游企业诚信、拓展旅游服务领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规范、发展和管理,充分发挥协会的监督作用。同时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积极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
热点七: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滞后问题
社会问题背景分析:目前我国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口超过总人口数量的10%以上。而全国每年募集到的慈善款物约合50亿元人民币。中国人均GDP与美国比较相差38倍,而我国人均慈善捐款数额与美国比较则相差7300倍!这在相当程度上强化了贫富悬殊对社会心理的负面影响,强化了社会的仇富心态。慈善事业未能得到全社会尤其是富裕群体的认同和支持。美国的慈善捐赠10%来自企业,5%来自大型基金会,85%来自全国民众。2003年,美国个人捐赠达2410亿美元,人均捐款460美元。而我国人均捐赠款一度仅为0.92元。而且,志愿服务参与率在我国仅为全国人口的3%,而美国则为44%。造成以上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慈善立法的不完善。目前我国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公益慈善组织有28.9万多个,但据估计,没有登记注册的高达300万个。由于缺乏规范的法规制度,慈善公益组织的程序不透明、管理制度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可能导致慈善机构鱼目混珠,慈善机构管理混乱,让社会上一些不法人员打着“慈善”的招牌,谋取不正当私利。许多“慈善”闹剧和黑幕的频繁曝光,严重打击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严重摧残着大众内心的慈善与道德信念。
一、关于该社会问题的原因,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观念滞后,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一些人仍对慈善事业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慈善事业理念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
(2)慈善机构的数量太少,慈善捐赠水平较低。
(3)发展慈善事业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和完善。我国尚没有针对性、特定性的专门规范慈善(公益)组织的实体内容的法律与法规条款,即使是已经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亦因缺乏具体的、可供操作的配套政策而难以落实。
(4)慈善组织自身亦存在着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弱点。部分慈善机构的组织建设还不规范,组织的程序不透明、管理制度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慈善募捐的方式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慈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还有待提高,慈善组织的运行还缺乏透明度并接收社会监督,慈善公益系统的自律还有待强化。
(5)许多“慈善”闹剧和黑幕的频繁曝光,严重打击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严重摧残着大众内心的慈善与道德信念。
三、关于该社会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的慈善行为,特别是富人,即使他们的捐赠不无个人目的,或者也有商业上的考虑,但只要不违法,就应从正面予以肯定,而不要从道德上苛求。
(2)对于小额捐赠,应同样予以重视和尊重,在颁证、免税、告知捐赠去向、享受荣誉等方面一视同仁。
(3)改变排队捐赠或当众认捐的传统办法,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和方式,不违背捐赠人意愿,随意泄露捐赠人的情况。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慈善广告或捐赠单散发让群众知晓,还可以通过电话动员征集,上门劝募。
(5)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慈善事业方面的优势作用,使它们成为慈善事业的主体,成为沟通政府与捐赠人、受捐赠人之间的桥梁。开展各项慈善活动,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不能依赖政府。
(6)政府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已经由法律规定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列入政府预算的任务,如义务教育、社会救济、公共福利、低收入保障、失业救助等,政府应该足额拨款,及时发放,而不能代替各级政府用于义务教育的拨款。
(7)进一步完善国家慈善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进一步制订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大家进行捐赠。通过完善法律,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
(8)加强并健全对慈善事业发展监管体制。完善《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
2008年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预测为了给广大考生2008年国家公务员申论复习和应试提供思路和掌握热点,人民网公务员邀请赵同勤研究员对2008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热点范文进行分析。此次活动是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专家根据去年的预测经验搜集了全国各地近期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针对一些热点问题提出方法,以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活动说明:金路公务员会根据热点预测目录安排,每天上传一篇,以供考生在看完后有足够的时间学习、总结以及留言解析,若期间有任何变故,我们将以公告通知为准备。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问题
大力推进全国乡村旅游发展问题
加快发展服务业问题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
加强古籍保护问题
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问题
做好煤矿整顿关闭问题
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问题
2006年纠风工作问题
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问题
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问题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问题
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问题
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
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问题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问题
关于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问题
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问题
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
关于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问题
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问题
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从邯郸银行窃案反思日趋变异的博彩文化
有感青少年犯罪近80%的人通过网络受到诱惑
银行长队,要靠市场竞争消解
就业是民生之本
倡俭戒奢的道理应经常讲
环保执行力要硬如钢铁
用制度提升诚信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中国的必然选择
信息公开是应急管理重要任务
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
增强节俭意识始终艰苦奋斗问题
增强忧患意识 锐意开拓进取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奋斗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
信访评估问题
领导与招标
医疗改革问题
户籍改革
诚信问题
网络建设问题
新闻道德问题
长假制度问题
节能问题
罚款问题
民工问题
政务公开问题
干部自律问题
机关作风问题
渎职犯罪问题
教育乱收费问题
政府监督
立法与民生问题
领导与风气问题
政府与公民知情权
社会治安问题
野生动物保护问题
突发事件与城市管理
网络健康发展问题
黑砖窑问题
城市拆迁问题
生产安全问题
猪肉与政府职能
干部提拔问题
公费考察与管理问题
猪肉价格问题
权力诈骗问题
道德缺失问题
大学生就业问题
公务员赌博问题
饮用水造假问题
九江大桥坍塌事件
环境问题
房价问题
药价问题
农村教育乱收费
垃圾短信问题
从严整治问题
保护农民耕地问题
农村医疗保障问题
后续还有最新热点……
申论指导:08年热点问题集萃热点一 网络道德
一、给定资料
1.据自“大兴网络文明之风”经验交流会上获悉:2006年以来,我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到各类群众举报13万多件次,其中针对淫秽色情的举报占61.08%,网络诈骗占13.5%,赌博占2.2%。中国互联网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在2006年度共发出《删除违法和有害信息通知书》429份,通知删除各类有害信息2745件次。同时,垃圾邮件举报中心自2006年2月成立开始,10个月内共收到举报269283起。——解放日报2007年04月23日
2.一则突然跳出的中奖提示,一份难以抗拒的奖品,一个精心制作的“克隆”网页,利用网络为诈骗工具的骗子们又使出新招,制作与正规官方网站相类似的网页发布虚假中奖信息。“恭喜,您已被温馨系统随机选中,成为了当日的幸运大玩家,请与我们的后台系统联系”,正在打开网络游戏——劲乐团的网络游戏玩家张小姐看见突然弹出了这么一个对话框,心里纳闷,点击进入网页一看,网页系统提示张小姐中奖了,奖品是奖金8808元外加价值13000元的索尼笔记本电脑一部。但经确认后,系统又出现提示,领取奖品前要先汇手续费380元。
在奖品的诱惑下,张小姐在半信半疑中汇出了380元,连等了几天,却没有回音。张小姐着急了,打电话到网络游戏公司去询问,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公司并没有举办过类似的活动。
豪华配置的笔记本电脑,最新款式的彩屏手机,笔者发现骗子提供的奖品,全都是新潮的数码产品。
笔者在一个网络游戏论坛上看到,凡是玩这个网络游戏的玩家,几乎都收到过此类中奖提示,自称上当受骗的玩家就有数十人。
网络公司的刘先生告诉笔者,以前的网络骗子,诈骗的目标是网络虚拟物品,现在就是直接骗钱。使用的技术手段也更新了,从以前的单纯言语欺骗,到现在专门制作“克隆”网页。
据刘先生调查,一般骗子们要对一个网站“下手”,会先在免费的域名转向网站上,申请一个与其官方网站相似的二级域名或域名转向,再按其网站的风格和样式,制作出一个与之相似的新网页,接着在网上散发信息提示,等着网民上当。有一次,他打开其中一个骗子制作的网页,居然“克隆”得和官方网站一模一样,只是多出一条关于中奖活动的“头条新闻”。——2007年02月13日新闻晚报
3.一名网民在网络上发帖称他人为“猪头”,番禺法院近日判令其向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10000元。
这是番禺法院审结的第一宗利用网络侵犯名誉权的案件。
章某是番禺区某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队长。2004年2月,该小区业主举行游行活动,章某进行劝阻,被拍下照片。而后21世纪满堂红地产网出现了题为“凶悍的猪头保安”的帖子,并附有章某的照片。该论坛网民相继跟帖,其中不乏“送屠宰场!大卸八块!我要杀猪”等侮辱性言论。章某为此受到很大压力,他认定发帖人就是该小区住户邹某,一纸诉状将邹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邹某立即停止侵害其名誉权和肖像权的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共20万元。
章某提供了2003年11月11日“gdda”在网上书写的帖子“我就是gdda!今年七月的照片!”及照片,以及gdda在2004年4月21日发给“神雕小侠”的主题为“通讯录”的邮件,邮件内通讯录上记录了gdda就是邹某,并详细列明邹某的身份资料。章某把这两份打印件作为上诉的证据。邹某矢口否认自己是gdda,对章某提交的打印件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于是,邹某是否就是网络中的gdda,成为了本案的关键。
为查明案件事实,番禺法院委托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调取相关证据。由该处提供的证据,法院初步认定邹某就是网络中的发帖人“gdda”。为进一步确认,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通过查询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邮件系统,找到了“gdda”的联系方式,证实“gdda”的电话号码、身份证住址与邹某的一模一样。此外还有多项证据表明邹某就是“gdda”的事实。
番禺法院最终判定:邹某在21世纪房产论坛网站上以个人名义向章某赔礼道歉,同时,支付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南方都市报2007年02月08日
4.近日,互联网上流传着这样一个帖子:高州工商局的人因几元的费用打死了高州二中一个刚考完高考的男生,事情的起因只是这男仔帮他妈辩解……这个考生家里很穷,妈妈每天只有去卖点菜帮补家计,来供这个考生读书……前不久高考成绩出来了,这个考生以优异 的成绩被清华大学录取。现在高州多所高校师生游行示威都无补于事,他们想拿80万元私了。7月5日,记者专赴高州市了解情况。经调查发现,6月21日,高州市城西市场物业管理人员与一摊主母子陈某、蓝某发生冲突,事件中有5人受轻微伤,其中物业方4人轻微伤,传言中的“被打死的”、“刚考上清华的学生”——高州二中的蓝某也受轻微伤。昨天,蓝某在高州市人民医院向记者证实,他今年的高考成绩为524分,并非“高考状元”,也谈不上被清华大学录取。
高州市委官员透露,传言惊动中央和教育部。高州市成立了由市委办、公安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随后,高州市向省委办公厅和茂名市委通报了调查结果:“高州工商人员打死高考学生”纯属谣言。
7月7日晚,警方将居住在高州市区的嫌疑人李某、郑某抓获,二人交代了在互联网上散播谣言的事实。
据李某供述,6月22日,他在听到群众议论市场物业管理人员与蓝某母子的摩擦事件后,就将听来的情况,加上自己编造的内容,在互联网论坛上发表帖子。郑某则是在6月23日听到传言,称高州城西市场有一名残疾年轻人被6名保安打死,随后在该则传言的基础上,编造了“该年轻人送到医院时,医生说内脏被打烂,就连睾丸都被打爆了”的虚假情节,在互联网留言板上发布。
7月8日,高州市公安局依法对李、郑二人作出治安处罚。——中国新闻网
二、申论要求
1.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
2.假如你是政府工作人员,请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写出解决的方案。字数300字以内。
3.网络道德是当今社会面对的热点问题,请你就我国如何规范网民文明上网的话题,写一篇文章,谈谈自己的看法。要求:自拟标题,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1000字左右。
【要点提示】
1.自觉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促进绿色网络建设;提倡先进文化,摒弃消极颓废,促进网络文明健康;提倡自主创新,摒弃盗版剽窃,促进网络应用繁荣;提倡互相尊重,摒弃造谣诽谤,促进网络和谐共处;提倡诚实守信,摒弃弄虚作假,促进网络安全可信;提倡社会关爱,摒弃低俗沉迷,促进少年健康成长;提倡公平竞争,摒弃尔虞我诈,促进网络百花齐放;提倡人人受益,消除数字鸿沟,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2.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是泥沙俱下,人们在享用互联网带来的便利时,也常常为网上大量不道德、不文明行为所困。这些网络不文明行为所反映出的“网德缺失”,影响了网络的正常秩序,放大了网络的负面作用,已成为时下网络上最为人诟病的痼疾。
3.略。
热点二 医疗公平
一、给定资料
1.近日,来自全国各地的600多位医院院长会聚北京,参加第二届中国医院院长大会。著名医学专家吴阶平院士表示,2005年是中国医疗卫生工作改革与发展的关键年。社会各界都在关注着当前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进程和未来政策走向。应建立公平和谐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扭转当前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被动局面,让广大百姓公平分享到经济社会文明进步的医疗资源和共同成果。
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在开幕式上说,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老病死。医疗改革在各国都备受关注,到现在真正能解决得很好的却没有。但现在中国医疗资源80%在城市,广大农村仅占20%。在联合国公布的医疗卫生工作公平性排序中,中国位列倒数第四。要改变这种局面,我们任重道远。医疗机构不能变成追求经济利益的场所,政府承担维护公共卫生和公民健康权益的责任不能变,医院运行机制始终要体现公益性质。
中国医师协会会长殷大奎说,要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改变不方便百姓就医的工作程序,解决群众抱怨的挂号时间长、取药时间长、交费时间长、看病时间短这“三长一短”等问题。
2.2003年1月~8月,南京市发生断指断臂的工伤3000例,由于他们没有医疗保险,有的只能眼看着病情恶化,令人目不忍睹。
负担不起医疗费,患非典的民工选择“逃跑”。2003年5月26日上午,一名发烧385摄氏度的疑似非典患者在北京302路公交车上两次昏倒,被送到医院发烧门诊后却又逃走。为什么?他是被“区区”200元检查费吓跑的。同车的60余名乘客下车后不等医务人员到来检查即纷纷离去。
后来这位疑似患者丘川友先生在隔离期间又欠下安贞医院3000元押金,他的艰难可想而知。
5月17日上午11时30分,西安市临潼区靳家检查站,检查人员发现一辆车号为陕AG1011从运城开往西安的依维柯中巴车里,一名叫阿庆的四川彝族青年体温达39度。检查站马上将其送到西铁工程医院拍片检查,经测量阿庆体温38度,常规化验不正常,拍片结果显示其右肺下叶处有片状阴影。临潼非典办流调队将全车17人带到医院留验观察。但后来阿庆先生翻墙逃走。他也是被医疗费吓跑的!
家住辽阳灯塔市铧子镇矾盛居民委的张键先生,于4月22日住进北京市宣武区回民医院,被确诊为非典型肺炎接受治疗。5月1日他因交不起5000元诊疗费,翌日凌晨从医院逃走,他带着女友乘坐5月2日10点20分的11次列车于当日从北京到沈阳北站,随后打了辆出租车于当晚9点30左右跑回矾盛村。
当时记者分别从报刊上看到两个非典病人的信息介绍。这两个病人都是在广东打工的民工,也都是在4月上旬就在疫情地发病,也都是被当地医院诊断为肺部重症,于是,两个民工都立即辞工返乡,一个死在汽车上;另一个还算好,回家以后被家人送到医院确诊为非典,被积极抢救,该病人家属都所有可能被感染,也都接受医院的隔离观察。——人民网2004年第四期。
3.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0月10日证实,国务院十几个部委正在会商研究医改新方案。此前,国家发改委已于9月底在其网站上公开向群众征求对医改的意见。有关人士指出,现在医改已不是政府有没有钱投入的问题,而是国家积累的财富能否让百姓公平享受医疗保障。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出台;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公布。然而,经过近十年的医改,许多百姓却反映看病越来越贵、医德医风与百姓期望尚存差距。正因如此,国家发改委此次针对医改征求意见,网民表现出极大热情,不断有新贴子上网。
网民王开伦在发改委网站上留下了自己的见解: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而现行的医疗体制、医疗行为基本是按市场规律运行,医疗机构一方面打着事业单位的牌子向政府要投入,而另一方面却大搞企业化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
还有网民认为,过去的医保一定程度上演变为是保障有钱人的医保,而绝大部分农民、下岗职工缺乏医疗保障。真正需要保障的,恰恰是那些低收入人群,他们往往因贫致病、因病致贫。“国家的钱应该公平地用在每一个公民身上,不管他是农民、工人,还是干部,都应该一视同仁。”
来自有关部门的信息,也证实了医疗不公的存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中国享有医疗卫生保障的人只占15%,而85%的人则被拒之门外。国家药监局1年要受理1万多种“新药”申请,其中90%是为了改名提价。一些药品给处方医生个人的回扣高达35%,个别医生光药品回扣一项,月入可达10万元。
一些网民表示,他们最大的希望就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体现社会公平。一位网民在发改委网站上建议:医改必须明确“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是国民的基本权利,通过立法保证这一权利。政府推进的医疗改革要确保公平,关注弱势群体的医疗需求,将有限的医疗资源更多地向贫困人口、失业救助人群倾斜。基本医疗靠政府,而特殊和高档医疗服务要由商业保险和个人负担,并由市场调节。——工人日报。
二、申论要求
1.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
2.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求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请就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写一篇文章,谈谈自己的看法。要求:自拟标题,观点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语言流畅,有说服力。1000字左右。
【要点提示】
1.中国目前尚未建立公平和谐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老百姓普遍反映“看病难、看病贵”,现行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占全民85%的人口没有全面地享受到医保,由于负担不起医疗费用而使病情延误的情况大量存在,让广大百姓公平分享到经济社会文明进步的医疗资源共同成果是医疗改革的重点。
2.改革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增加医保的覆盖面和公平度;健全监管体制,防止医疗系统的腐败;严格控制医药、器材的价格以及新药的审批,建立常用药品的生产流通保障机制;实行医药分离的医院新型管理机制;增加医疗服务人员的待遇,建立奖励、惩罚机制。
3.略。
热点三 教育公平
一、给定资料
1.特长与升学挂钩,一方面刺激了各类竞赛、考级的扩张,另一方面加剧了升学对特长的依赖,不仅彻底瓜分了学生非常可怜的课余时间,还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而且,目前城乡存在着明显的校际差距,那些偏僻乡村的孩子,他们就读于乡村学校,不可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利用双休日去学琴、学画、练打球、练游泳、接受各类学科辅导。如果重点中学要以这样的特长作为招生的前置条件,那就等于一踏进校门,他们就被剥夺了进重点中学的资格。从今天的现实出发,只有让特长与升学脱钩,才有望使特长趋利避害,真正赐福于学生。
今年“两会”期间,北京市考虑今后3年内从小学到高中的入学资格将取消与所有特长生名分的挂钩。日前,记者又从北京市教委获悉,部分特长已不被承认,今后3年内,中小学特长生也将不复存在。
2.今年中考,来自福建漳州市芗城中学的王全考了336分,其中政治科目为“C”,物理为不及格“D”,但他依然有可能跨入漳州市第一中学——当地最好的学校。而按照漳州一中公布的录取分数线,“正取为404分,择校也要达到了377分”。同龄人梁世福的考分和王全属于同一档次,他只能进入一所三流中学。
迥然不同的命运缘自于漳州市教育局招生政策。相关政策规定,自2006年起,凡是经市政府办审核公布的2005年度漳州市民营企业前100名的纳税大户,“其控股企业主的子女中考均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外商子女也参照执行。”
给王全带来好运的是他爸爸——王文,他是福建一家大公司的董事长。2005年,该公司“销售收入为3.4亿元,纳税高达1029万元”,这家民营企业因此荣膺市政府嘉奖的“2005年漳州市民营企业纳税大户”称号。另外,王文还入寻2005年漳州经济建设功臣”。
有了爸爸的“双保险”,16岁的王全中考顺理成章地加了20分。
今年,漳州市共有106家民营及外资企业纳税大户的子女有资格申请加分。“凡是纳税超过300万的民营企业,即可享受加分政策的待遇。”漳州市教育局中教科负责人吴丽娜,向本报记者出示了一份长长的经市政府审核的纳税大户名单。
起初,因为不知道父亲的公司是“纳税大户”,王全差点儿错过这个“意外之喜”。
吴丽娜说,按照录取程序,各学校会在中考前夕,要求学生填写一张“2006年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注意录券考生登记表”。享受加分政策的学生,在登记表中特别注明“民营企业纳税大户”的身份,登记表有效截止日期是6月20日。
7月3日,王全紧急递交一份“申请书”,请求补办“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加分手续。尽管过了截止期限,漳州市教育局还是从“服务经济发展,尊重关心民营企业家”的大局出发,“破例”给王全补办加分手续——红网
3.2006年4月15日,北京邮电大学的高考咨询台前挤满了考生家长,向校方咨询招生政策。当日,在北京化工大学内30余所高校联合举行咨询开放日活动,众多考生家长争相涌入校园替孩子考察高校招生行情。
同样一个孩子,出生在北京、上海、天津这样的大城市,与出生在甘肃、山东这样的偏远省份或人口大省相比,考上重点大学的机会要相差几十倍。
正如人没法选择出身一样,人们也没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地,但就是这种地域之差,在高考这件事上,也许将会造成一个人的命运差别。
由于北京、上海拥有的全国重点大学数量比其他省份多,重点大学录取名额投放大大向所在地倾斜,远远超过其他省份。因此,北京、上海的重点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比大部分省低几十分甚至上百分。例如,2005年北京文科重点大学录取分数线是486分,上海是497分,而河南是565分,四川是570分。去年,清华大学文理科调档分数线在北京分别为591分和615分,而在四川分别为652分和698分,分别相差61分和83分。近年来出现的“高考移民”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各地招生分数差异太大造成的。
如果以总人口为基数来计算,北京有1500多万人口,今年北大(包括医学部)、清华下达给北京的计划共1020人;山东有9200多万人口,北大(包括医学部)、清华下达给山东的招生计划共190人。以此来计算,在北京,1.5万个人中就有1个人能上北大、清华,而在山东,48.4万个人中才有1个人能上北大、清华,机会相差32倍。
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北贫困落后地区,北大、清华等国内一流高校每年投放的招生名额仅二三十人,是北京、上海等地区的几十分之一。地域性的名额分配限制,把很多中西部地区的孩子挡在了名校门外。
甘肃省招生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名校在甘肃招生比例较少是一个多年存在的现象。近几年,虽然考生数量不断增长,但名校追加的计划没有明显变化,这使得甘肃考生在北京、上海等地高校的录取比例非常低,相反录取分数线在各地名列前茅。——经济参考报
4.姬兰是印度理工学院的新生。她来自印度经济较为落后的拉贾斯坦邦。正是由于印度全国几乎免费的高等教育体制,才使她能够离开贫困地区,来到首都新德里实现大学梦。
采取低廉的教育收费制度、让穷人富人都能上得起学是印度政府为促进教育公平而做出的重要决策之一。姬兰告诉记者,新德里大部分大学的学费维持在180卢比(约合人民币40块钱)。上大学对穷人来说,是进城的“门票”和福利。姬兰和妹妹就是靠进大学而在生活费用高的大城市站住脚的。比如,新德里的房租非常高,但她住的校园宿舍一个月交40卢比就行了。
在新德里,像姬兰这样的农村孩子非常常见。他们依靠自己的勤奋走进了大学校园,而教育费用补贴则基本上由政府承担了下来。事实上,也有一些人认为大学收费不能如此低廉,必须提高学费,但是立刻遭到印度选民的强烈反对,最终没能实行。印度教育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政府还将积极动员跨国公司和当地优秀企业在院校里提供奖学金,进而维持最低限度的教育收费体系。
印度在义务教育中的资源分配同样颇费苦心。在首都新德里,学生在接受十年制免费义务教育时全部被要求就近入学,跨区择校的事情几乎很少发生。正是出于这种近乎苛刻的限制,许多富人家的孩子为了不想就近入学就只能被迫去选择私立学校。另一方面,政府的收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鼓励穷人家的孩子上学读书。小学生每年在只交140卢比左右“政府福利基金”的同时,会以政府补贴的形式免费得到一顿午餐、三套校服和全新教材,这种“诱惑”促使许多居住在贫民窟的孩子都愿意去读书。
从2006年起,印度政府又开始为确保低种姓群体获得平等的教育资源而做出努力。由于种种原因,落后地区的学生在参加高校入学考试时无法与其他地区平等竞争,对此教育部宣布将大幅提高“保留配额”比例,以便增加社会低种姓群体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其中在印度理工学院、印度管理学院以及全印医学院3所印度最知名的院校,将来自低种姓家庭的入学名额从原来的22.5%提高到49.5%,其他20所普通大学则提高到27%。
,种姓配额”在印度掀起轩然大波,许多高种姓学生将此视为“逆向歧视”。以全印医学院为首的高种姓学生还进行了半个多月的示威抗议行动,但这一旨在将教育资源向弱势阶层倾斜、保障教育公平的政策依然坚持了下来。——环球时报
二、申论要求
1.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
2.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求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请就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写一篇文章,谈谈自己的看法。要求:自拟标题,观点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语言流畅,有说服力。1000字左右。
【要点提示】
1.教育资源、受教育机会的不公平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城市、农村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各种政策性的限制、信息的不对称、招生比例的分配不均等都加剧了这一问题。反观印度的教育保障体系,就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2.严格执行中小学分区升学制度,禁止择校现象的发生;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师质量,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和教学环境,努力缩小、消除各校资源性差异;努力创造公平的升学机会,严格控制各类不合理的加分、免试情况;合理分配各地的招生名额,适当考虑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地区的照顾问题。增加教育、招生机制的监管力度。
3.略。
热点四 校园安全
一、给定资料
1.2006年10月9日,在美国密苏里州乔普林中学,一名13岁中学生突然掏出手枪指着校长和同学,还朝着天花板开了一枪,幸而手枪卡壳了,未造成人员伤亡。据警方透露,这名肇事学生当天的行为几乎完全是模仿1999年发生在美国哥伦拜恩中学里的枪击事件。
在乔普林中学校园开枪的是一名7年级的学生,他的姓名警方尚未对外界公布。当时离上课还有10分钟,他掏出手枪对准旁边的两名学生,这时校长吉尔布雷思和副督导主任多尔也迎面走来,他们试图说服他放下武器。但是,这名学生拒绝了,并朝着入口处的天花板开了一枪,说道:“别逼我做这个。”当他试图继续开枪时,手枪卡壳了。副督导主任多尔劝他,“你不必这么做,还有其他方式。”
后来,警察在附近一座建筑物后面逮捕了这名学生,并搜走了他的手枪。警方说,那支手枪是Mac-90型,AK-47步枪的复制品。据调查,手枪属这位学生的父母所有,是他从父母那里偷来的。“很多学生都受到了惊吓,”8年级的学生德龙·摩尔说,“当他们说有人持枪行凶时,我吓坏了。”
警官杰夫·琼斯说,虽然这个13岁中学生的行为动因目前尚不清楚,但很明显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警察在他的背包里还发现了一张纸条,暗示他打算引爆这所学校。不过,目前还没有搜查到炸弹。
除了那张暗示要炸毁学校的纸条外,这名学生的背包里还有一些军方小册子,上面详细说明了如何安装并引爆临时爆炸装置,此外,背包里还有一份学校的平面地图。“这确实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名学校官员说,“他肯定准备了很长时间。”
警方说,这名肇事学生当天的行为几乎完全是模仿1999年发生在哥伦拜恩中学里的枪击事件,其穿着也与当时的凶手一模一样。他穿着一件黑色军用防水短上衣,用一件T恤蒙着头,在眼睛部位挖了洞,露出眼睛。1999年,哥伦拜恩高中发生的一起枪击事件导致15人丧生。
最近一段时期,发生在美国校园里的枪击事件越来越多,仅在刚过去的这一周,美国就有3个州相继发生了致命枪击事件。——新华网
2.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2007年4月16日晨发生两起恶性枪击事件,该大学警察局长表示至少有20人死亡,而福克斯电视台则报道称已经至少32人在枪击事件中死亡。
警察局长温德尔·弗林春表示,其中一些受害者是在教室遭枪杀,而行凶的枪手已经死亡。这次枪击事件也是自1999年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校园枪击事件。1999年4月20日,美国科罗拉多州哥伦拜恩中学17岁的迪伦·克莱博尔德和18岁的埃里克·哈里斯持枪在校园内展开一场屠杀,打死12名学生和1名教师,两人最后饮弹自尽。
当地一家医院发言人称,目前有17名弗吉尼亚大学学生因枪伤和其它损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弗林春表示称,16日的首起枪击事件发生在早上7时15分,当时事发的学生公寓中共有895名学生,其中1人被打死,多人受伤。两小时过后,该学校的工程科学与力学大楼的诺里斯大厅再次发生枪击事件,正是再次的枪击导致大规模的人员伤亡。
该大学校报一名记者表示,案发后学生公寓楼状况一片混乱,许多学生到处逃窜,状况十分的混乱疯狂,而警方目前正在试图安抚学生,以控制学校的整个局面。一名名叫克里斯丁·西塞尔的学生表示,在上午9时30分左右,她看见6名携带枪支的警察从窗外跑过。一些学生表示他们都听见了长鸣着的警笛,并且还有许多警察都拿着枪掩藏在树后。
一名目击者表示,开枪的凶手身着背心,是一名亚裔学生。
据称,该大学之前曾收到炸弹恐怖威胁的信件,为此学校在上周五关闭了其中三幢大楼。学校警方表示,枪击事件发生后,校方已经要求学生尽量呆在室内,并远离窗户。该大学还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称:“〖JP3〗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已经取消了所有的课程。已经在学校的人员要求呆在原处不动,锁好门窗,并远离窗户。没在学校的人员则要求不得来校。”——新华网。
3.美国十年来的校园枪击事件回顾
2007年1月3日,华盛顿州塔科马市的福斯高中一名17岁的学生被另一名学生射杀。
2006年10月2日,宾夕法尼亚州兰开斯特县一所社区学校发生校园枪击事件,造成包括劫持者在内的至少4人死亡、7人受伤。
2006年9月29日,威斯康星州一所中学的1名15岁学生携枪回校,连开多枪打死校长。
2006年9月27日,科罗拉多州一所高中发生劫持人质事件,6名女生遭劫持,最后1人被打死,枪手也饮弹自荆
2006年8月24日,佛蒙特州奇滕登县一所小学发生枪击案,一名枪手在学校内开枪导致2人死亡、3人受伤。
2005年3月21日,明尼苏达州一个印第安人保留地内发生两起枪击事件,一名学生打死自己的祖父母后闯进当地一所高中校园,打死6人、打伤15人,然后开枪自杀。
2004年11月22日,费城一所中学校园外发生枪击事件,一名16岁的少年被打死,两名16岁女孩受伤。
2003年4月24日,宾夕法尼亚州一名年仅14岁的少年在学校自助餐厅内开枪打死校长后自杀。
2000年8月28日,阿肯色大学一位研究生在开枪打死一名教授之后开枪自杀。
2000年5月26日,佛罗里达州13岁男生因在学校往同学身上投掷一种用气球制作的水泡而被老师赶出课堂,他随后开枪将老师打死。
2000年2月29日,底特律发生儿童持枪杀人事件,一名年仅7岁的男孩在课堂上将同班的一名6岁女孩打死。
1999年11月19日,新墨西哥州德明市一所学校里,一12岁男孩开枪击中一名13岁女孩的头部,女孩次日死在医院。
1999年5月20日,佐治亚州科尼尔斯的一所高中里,一名15岁中学男生因失恋携带一支步枪和一支手枪进入校园,向准备开始上课的学生开枪射击,打伤6名学生。
1999年4月20日,科罗拉多州首府丹佛郊外哥伦比恩中学发生恶性枪击事件,两名青年男子持枪在图书馆、咖啡馆等处向学生开枪扫射,并投掷炸弹,打死12名学生和1名教师,打伤23人,凶手随后自杀。
1998年5月21日,在俄亥俄州斯普林菲尔德的一所高中,一名17岁男孩用半自动步枪打死打伤24人。
1998年5月19日,田纳西州费耶特维尔中学的一名18岁优等生,在学校开枪打死了正与他前女友约会的一名同班同学。
1998年4月24日,在宾夕法尼亚州埃丁伯勒宴会厅举办的八年级舞会上,一位理科教师在学生面前中弹身亡。一名14岁的学生受审。
1998年3月24日,在阿肯色州琼斯伯勒中学,两名分别年仅11岁和13岁的男孩谎报火警后开枪射击,造成4名女学生和一位教师丧生,10人受伤。
1997年12月1日,在肯塔基州西帕迪尤卡的希思高中,一名14岁的学生因精神错乱开枪行凶,3名学生被枪杀,另有5名学生受伤。
1997年10月1日,密西西比州珀尔的一名16岁少年被指控在杀害了亲生母亲后,到所在高中学校开枪射击,致使9名学生受伤。——新华网
4.彭启荣原是云南昭通市鲁甸县梭山中学一名普通的初三学生。2006年10月11日,这个普通的山区少年却制造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校园爆炸事件。
16岁的花季少女蔡发春是彭启荣的同班同学,在这起爆炸案中,她成了无辜的牺牲者。彭启荣的同班同学及好友表示:班上学习好的同学都是彭启荣要杀害的对象!
10月11日上午10时45分左右,正值第三节课后的休息时间。梭山中学一楼初三86班教室内,学生们聊天的聊天,看书的看书,一切都和往常一样,气氛平静而祥和。
此时,该班学生彭启荣走进了教室。同班女生何某看见彭启荣进来后,就过去拍了一下他的胸口并问道:“刚才的第三节课怎么没来上?”可就在何某拍彭启荣胸口的时候,她感觉到好像有点不对劲,〖JP3〗因为她的手掌碰到了硬邦邦的东西,她接着问他“这是什么东西”,彭启荣没有回答,只是冷笑了几声。谁也不曾想到,这几声冷笑之后,一场杀戮便随即开始了。
据了解,当时彭启荣抽出藏在胸前的菜刀,冲向坐在教室第一排的女生蔡发春身边,举起菜刀便砍。毫无防备的蔡发春立即被砍倒在座位上,后颈鲜血飞溅。女生张某坐在蔡发春的后面,直到看见蔡发春后颈喷出鲜血后,她才反应过来出事了,她赶紧站起来向外跑。彭启荣发现女生张某要跑时,转身抓住她的胳膊,举起菜刀就准备砍。
其实女生张某和彭启荣平时关系不错,一直以兄妹相称,而且彭启荣还曾追求过张某。当彭启荣的菜刀举在女生张某的头顶上时,她下意识地对着彭启荣叫了声“哥”。可能是彭启荣听到这声呼喊后心软了,他松开了张某的胳膊,张某急忙逃向教室门口。放走张某后,彭启荣又提着菜刀转身继续砍向蔡发春。
此时,教室里的大多数学生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女生张某在逃跑时喊叫了起来,这才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看到彭启荣提着菜刀在砍蔡发春,彭的好友徐某大叫了一声:“你干啥子?”
听到徐某的吼声,彭启荣吓了一跳,他后退了几步,手中的菜刀也掉在了课桌上。此时,已经不顾一切的彭启荣点燃了绑在腰间的炸药包引线。看到火花飞溅,学生们乱成一团,纷纷朝教室外逃去,几个动作慢的学生被堵在门口,一时难以挤出去。
随后,86班教室里传来一声巨响,彭启荣腰间的炸药爆炸了。据身处二楼的其他学生事后介绍,当时他们的脚都被震麻了,可见爆炸的威力不小。86班的女生罗某没有及时跑出教室,不知道是被炸伤了还是被吓坏了,她倒在地上不能动弹。
在蔡发春家属事后拍摄的录像资料中,记者看到,爆炸现场一片狼藉,教室里的部分课桌被炸翻,窗户玻璃全被震碎了。在教室的天花板、黑板、墙壁上,到处是碎肉和血迹,日光灯上还挂着被炸飞的死者的衣服碎片。
事发后,经警方调查,证实死者蔡发春被砍24刀,伤口分布在其头部及上半身,其中5刀为致命伤。而彭启荣在引爆炸药后也当场被炸身亡。——云南信息报
二、申论要求:
1.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
2.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求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请就如何抵制校园暴力的问题写一篇文章,谈谈自己的看法。要求:观点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语言流畅,有说服力。1000字左右。
【要点提示】
1.近年来,不管是国外还是国内,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校园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学生们情绪容易激动,自控能力差,受电影电视作品暴力场面的影响较大,社会不良风气逐渐在向校园渗透,学生的心理问题越来越明显。
2.建立完善的校园安全预防机制,加强现代监控技术的应用;制定严格、明确的奖励、惩罚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校园安全;加强平时的教育和培训,适当的增加相关课堂内容;努力塑造学生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建立长效的心理辅导机制,努力了解学生的心理发展历程。
3.略。
08申论热点:节能减排的综合性措施陕西警院教师 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祖华
一、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
当前,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去年以来,全国上下加强了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发布了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了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做出了工作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去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目标,加大了“十一五”后四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难度。更为严峻的是,今年一季度,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近70%的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六大行业增长20.6%,同比加快6.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各方面工作仍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扭转,不仅今年节能减排工作难以取得明显进展,“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也将难以实现。
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温室气体排放引起全球气候变暖,备受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是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节能减排的关系,真正把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要采取果断措施,集中力量,迎难而上,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力争通过今明两年的努力,实现节能减排任务完成进度与“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度保持同步,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狠抓节能减排责任落实和执法监管
第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是强化政府责任的指标,实现这个目标是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确保实现。
一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二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把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市(地)、县和重点企业。
三要强化政策措施的执行力,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定期公布各地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一考核。
四要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宏观调控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坚决压缩城市形象工程和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规模,切实保证节能减排、保障民生等工作所需资金投入。
五要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公开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反国家节能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起到警醒教育作用,形成强大声势。省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国务院报告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节能减排的进展情况,在“十一五”期末报告五年两个指标的总体完成情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也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节能减排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节能减排。对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经常监督,凡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的企业,必须确保完成目标;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行为实行重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加强机关单位、公民等各类社会主体的责任,促使公民自觉履行节能和环保义务,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
三、建立强有力的节能减排领导协调机制
为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中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环保总局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落实意见。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立即部署本地区推进节能减排的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在2007年6月30日前,提出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08申论热点: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北京金路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 赵同勤
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3亿,占总人口的11%;预计2020年将达到2.4亿,占当时总人口的16%左右。养老服务业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老年人最值得尊敬和爱戴,也最需要关心和帮助。中华民族素有敬老、尊老的传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群体在日常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方面呈现出日益增长的需求。妥善处理人口老龄化问题,关心老年人的需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认真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利于保持家庭关系稳定和睦,促进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和谐相处,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利于促进相关行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提高全体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政策措施
发展养老服务业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
(一)进一步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不断加大投入,建立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为城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的老年人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服务,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增加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数量,提高服务质量。
(二)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支持发展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鼓励下岗、失业等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
(三)鼓励发展居家老人服务业务。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援等业务,向居住在社区(村镇)家庭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支持发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业务。支持兴办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对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的机构按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五)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开发。制定鼓励措施,引导企业开发、生产老年人特殊用品,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发展,满足老年人的多方面需求。
(六)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加快培养老年医学、管理学、护理学、营养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社区及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要组织或促进制定建筑设施、卫生条件、质量标准、服务规范等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服务行为监督,促进养老服务业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要鼓励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中介组织,发挥其在行业自律、沟通企业与政府联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08国考申论热点:地球在呻吟——聚焦全球气候变暖地球在呻吟——聚焦全球气候变暖气候变暖毫无争议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2月2日发表的第四份气候变化评估报告梗概中指出,对全球大气平均温度、海洋平均温度、冰川和积雪融化的观测以及对全球海平面的测量等已证实,全球气候正在变暖。
专家们预测说,从现在开始到2100年,全球平均气温的“最可能升高幅度”是1.8℃~4℃,海平面升高幅度是18厘米~59厘米,而造成这一趋势的原因“很可能”即至少有90%的可能是人为活动。
报告梗概说,从1750年开始,全球二氧化碳、甲烷以及氧化亚氮的含量一直以惊人的速度增加,目前已远远超出工业革命前的水平。二氧化碳的增加主要是人类使用化石燃料所致,而甲烷和氧化亚氮的增加主要是由于人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IPCC是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气象组织于1988年创建的,会集了来自世界各地的2500多名专家。至今,IPCC已发表过3份关于全球气候变化的评估报告。第四份评估报告的全文将在今年下半年发表。
欧洲:暖冬
欧洲这个冬天不太冷! 1月初,法国东部的玫瑰开了;荷兰的番红花开了。英国很多人家的花园里都绽放出粉红色的花,看上去颇似4月的风景。瑞典最大的动物园科尔玛登里的棕熊们,在比往年多醒了2个月后,终于勉强进入冬眠,温暖天气搅乱了它们的生物钟。
俄罗斯科学家说,俄罗斯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自2006年11月20日以来,气温创历史新高。
中国:1月平均气温比常年同期偏高
据中国气象局资料,2007年1月,中国平均气温为零下4.5℃,比常年同期偏高1.4℃。东北地区和青藏高原地区,因纬度和海拔原因,2006年入冬以来气温比同期明显偏高,其中东北地区偏高4.1℃,属历史冬季最高气温,青藏高原地区偏高2.7℃,也属历史高位。
消融中的冰雪
随着全球变暖,地球上的冰雪正加速消融。它们的消失将给气候和人类带来更多威胁。
欧洲阿尔卑斯山的冰川面积比19世纪中叶缩小了1/3,可能将在2050年前消失殆尽;非洲最高山乞力马扎罗山的冰川消融速度更为惊人,1912年至今,其山顶的冰冠缩小了80%。冰川的消融使上述地区的永冻土层丧失了“黏合剂”的功能,山崩和泥石流频发。
由于气候变暖,北极的永冻冰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松动融化,北极冰层在过去的50年中已变薄40%。,世界第三极”青藏高原的冰川消减速度近年来呈加速趋势,预计到2050年冰川面积将比现有面积减少28%,到2090年将减少到现有面积的50%。
气候变暖的可能危害
关于全球气候变暖的危害,有关专家指出,它引起的气候变化可能会使极端气候的出现频率和强度不断增加。在一些地区,龙卷风、强雷暴以及狂风和冰雹也会增多,世界许多地区将遭受更频繁、更持久或更严重的干旱。
同时,由于暖冬的气温比常年偏高,这就使各种病菌、病毒活跃,病虫害滋生蔓延,很多有害动物,比如蚊子、跳蚤、老鼠等减少了被冻死的几率,此类传染病载体的数量大增,对人类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据估计,全球变暖会使疟疾和登革热的传播范围增加,威胁40%~50%的世界人口。
国际组织呼吁全球行动对抗气候变暖
1月底,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在巴黎举行会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呼吁全球立即采取联合行动,延缓和阻止气候变暖的进程。各国政府必须刻不容缓地立即作出决策,如稍有迟疑,哪怕再晚10年或20年,人类的生存安全将受到威胁。
世界自然基金会2月1日呼吁全球更多的企业参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计划,为实现《京都议定书》制定的减排目标作出贡献,以实际行动控制气候变暖的趋势,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美国坚持不强制减排温室气体的决定
美国政府2月2日表态,出于保护本国经济的考虑,美国仍不准备采取强制性的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美国能源部长说,即便美国开始强制减排,对气候的积极影响也不会大,因为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只占全球的“一小部分”。实际上,美国目前每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世界的1/4。
2008年国考申论热点范文:节能减排能减排,必须冲破“拦路虎”!
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要大力淘汰电力、钢铁、化工、煤炭、造纸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推进节能减排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恶意排污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节能减排,在“十一五”规划中被确定为约束性指标。其之所以成为当前发展的重中之重,不光是因为全球能源紧张、价格不断上扬,社会生产与生活成本“水涨船高”;更是鉴于某些低端产业的高耗能低产出、暴利诱惑下的矿难事故频发、环境污染不断加剧等等,与当今绿色人文、和谐有序、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格格不入。
当然,打破旧有体系与格局,必然会触及某些人的利益;关停淘汰污染落后产能,一些地方的GDP也将受到影响。坦白地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然成为节能减排面临的第一只“拦路虎”——尽管某些地方官员也常把“绿色经济”、“循环发展”挂在嘴边,可一旦面临投资诱惑、涉及实质性关停整顿,又会搬出“顾全大局”、“让位发展”等大言不惭词令。更令人费解的是,某些地方的“重点保护企业”竟然就是高污染、高耗能的“黑大户”。一些忽隐忽现的“权力之手”与“黑业主”勾搭连环下,纵然“环保高压令”频频,一些污染企业依然有恃无恐,总能够“考核过关”。“灰色挡箭牌”令人愤愤的同时,官员政绩与提拔标准、科学决策与权力监督、宏观调控与局部落实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也愈发引人思索。
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经验。如今节能减排同样需要引入新观念、新技术,某些各自为政、偏见冷眼理应引起警觉。比如,瓦斯是煤矿开采中最大的安全隐患之一,以往从煤矿中抽出的瓦斯多是被排入大气,这既污染了环境,也是在浪费宝贵资源。近年来,随着一些大型煤矿建成瓦斯发电厂,瓦斯的利用价值与经济效益越发凸显。然而,在某些电力部门与传统电力企业眼中,“瓦斯发电”却俨然成了“抢生意”,不是采取“雁过拔毛”,对瓦斯电厂收取高额的发电“许可费”;就是百般刁难,干脆不许“瓦斯电”并网或上网。最近,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电力企业为“瓦斯发电”接入提供便利,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结算电费。可在“变通博弈风”盛行之下,“红头文件”会不会再遭“土政策”的化解呢?再比如废物循环,本来是项利国利民的好产业。可由于政策倾斜不足,无害化研发成本高,推广普及速度慢,技术与资本的投入热情迟迟没有被调动起来。废品回收业仍旧呈现“散兵游勇”状,“破烂王”更是受到轻视与鄙夷。如果循环再生行业不能摆脱“低级形象”,倘若节能降耗避免不了利益掣肘,可持续发展能力必将大打折扣!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律条款是否明晰,问责尺度是否恰当,执法过程是否严谨,对于社会行为的约束至关重要。现在的问题是,受制于地方的领导与管辖,环境监查部门时常“腰杆不硬”,环保工作远未获得一票否决权。另一方面,相对于不法利润的丰厚,环境违法的代价并不高昂。某些企业宁可缴纳罚款,也不安装治污设备;甚至出现了一手交钱、一手排污的“咄咄怪事”!某些企业肆无忌惮地直接排污,给附近水产养殖、农作物种植带来“灭顶之灾”,可相关责任人却很少因此锒铛入狱,环保执法“温吞水”怎能起到震慑与警示效果?!
面对上述种种问题,面对社会各界对绿色环保的迫切呼唤,更鉴于高层对节能减排的坚决态度,健全环保节能法规,细化责任规范,将“减排”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已然刻不容缓。而对于环保监查部门,不仅应赋予应有的职责决断权,还应在人事、经费等方面给予相应的独立性保障。各级政府更当出台政策,切实给予资金支持,本着“扶上马送一程”的态度,鼓励环保节能产业的发展与推广。同时,还须严防“指标注水”,严惩弄虚作假。“勿以善小而不为”,在节能减排的问题上,我们每一个人同样应当“有所为”。少开一天私家车,少用一个塑料袋,少丢弃一节废旧电池……点滴做起,细微努力,和谐美好的生态环境、绿色健康的发展态势才会水到渠成。总之,环保必须持之以恒,节能切忌“一阵风”。
2008国考申论热点范文:房价从广州市长推出七大措施抑制房价说起
近日,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了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和市规划局联合制定的《广州市关于加快住房和土地供应,加强住房管理,稳定住房价格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七大措施抑制广州房价的过快增长。《意见》就努力增加住房供给、增加住宅建设用地储备和供给、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破房改造、加强市场调控和管理、简化审批流程等方面提出了七大具体措施。
审视这些举措,虽不能现在断言能对房地产市场产生较大的作用,但让人相当期待。笔者认为,《意见》抓住了矛盾的关键,这就是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为了缓解供求关系,广州市一方面力求盘活存量土地,简化办事流程,加快保障型住房和其他住房建设,从根本缓解供求矛盾,另一方面强调治理房地产市场,规范秩序,打击恶意炒作、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等不良行为,尽可能地消除需求假象。这样双管齐下,认认真真地抓落实,营造一个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为进一步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打下基础。
,居者有其屋”是古老的梦想,住房属于基本的生活保障,无论采取什么措施,政府有义务、有责任帮助纳税人解决好住房问题,使绝大多数人满意。一个社会,如果公民连住房都成问题,板子多半要打到政府身上。不可否认,在房地产市场中,一些地方政府或其少数工作人员,与房地产商合穿一条裤子,大搞权钱交易。一些官员的亲属,在其庇护下,本身就是呼风唤雨的房地产商,比如前南京市委书记王武龙。也有的官员如前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与房地产商有着行贿与受贿的密切联系。还有某些地方的财政收入,主要依赖卖地和房地产行业的收入,政府及其主要官员要么成为房地产商的代言人,要么官商一体大吹房地产泡沫。有人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一定程度上沦为权钱交易的载体,成为有权有势与财大气粗者合谋牟取暴利的天地。虽有片面之嫌,但不妨听来自省。因此,房地产市场检验着各级政府是否真正执政为民,能否与贪污腐败划清界限,也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到底如何。
当然不是说所有的房地产商都是见利忘义、违法乱纪的不法奸商。应该承认,多年来尤其在部分以至完全终结单位福利分房以来的若干年来,房地产商人为我国住房数量增长和质量提高立下功劳。相应地,市场和消费者也给予了其良好的回报,成就了一个个房地产行业亿万富翁。
有道是:凡是资金密集的地方,凡是暗箱操作的领域,都容易滋生权钱交易和贪污腐败现象。在早期房地产开发和资金运作过程中,由于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缺乏公开、透明和监督。但在广大人民群众强烈呼吁规范房地产开发与市场行为的今天,再也不能这样继续下去了。因此,政府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还是屁股坐到开发商一边,听凭那些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商呼风唤雨,就成为能否治理好房地产市场一块实实在在的试金石。
如今“买不起房”成为新时期三大民生难题,一厢情愿地空喊和消极等待房价的下降是不切实际的。在市场经济那只“看不见的手”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的条件下,行政力量的干预就很有必要也很有效,否则便会助长资源配置不公的现象产生。
百姓期待切实有效的房地产新政出台并发挥应有的作用,而这样的房地产政策的产生,不可能是在匆匆忙忙之中头痛医头脚疼医脚的简单化抉择,而需要进行公开讨论充分听取民意包括广大网民的意见,吸收专家意见进行科学评估论证,否则,无论怎么花样百出,除了让人眼花缭乱之外,除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产生不良的副作用。
08申论热点:大力推进节约型政府机关建设措施申论热点:大力推进节约型政府机关建设措施
陕警院教师 金路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祖华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作为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有着很强的政治性和社会影响,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政府形象,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树立节俭意识,牢记服务宗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政风建设,践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凡事量力而行,凡事精打细算,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为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做出应有贡献。
一、严格控制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为办公楼的建设与主管部门之一,必须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刹住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这股不良风气。
一是全面清理。组织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以及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培训中心类项目的全面清理工作。严格审查在建项目的规划审批、概算预算、资金使用、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等情况,严格审查土地、节能、环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搞豪华装修的项目,要严肃处理。做好中央党政机关培训中心的调查核实工作,研究提出规范管理的意见,积极推进社会化改革。
二是严格审批。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对所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办公楼项目,统一纳入项目库实行分类管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把审查关口,强化前期工作,坚决杜绝“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停止审批中央国家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这类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现有办公楼能利用的要以改扩建为主,拆除办公楼的要有专业部门的评估意见,新建办公楼的必须打破系统界限,进行集中建设,共享附属设施,切实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
三是控制标准。坚持庄重、朴素、实用和节约的建设原则,既要严格执行用地标准,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使用土地;也要严格执行面积标准,严禁超标准设计、超规模建设,禁止在办公区内超标准占地建设庭院广场。既要严格遵守装修标准,杜绝豪华装修,不搞“宾馆化、多功能化”;也要严格执行配置标准,注重节能实用,不一味追求智能化和现代化,不得将办公楼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同时,还要严格执行造价标准,坚持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对总投资超过一定额度的项目进行施工图复核,不得随意突破工程概算和预算。
四是规范管理。除预算内投资安排外,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建设资金不得搞任何形式的赞助、集资摊派、垫资,更不得挪用各类专项资金。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得自筹资金建设办公楼,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使用行政性收费等资金建设办公楼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同时,要理顺办公楼建设项目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完善办公楼建设项目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全过程动态管理。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整合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资源,集中房地产的所有权、调配权和处置权,依法规范使用权和运营权,统一政策标准,健全制度程序,避免苦乐不均和相互攀比。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办公用房租金制。通过置换、租赁等方式,盘活存量房产,挖掘资产效能,促进房地产资源的有效利用,从源头上控制楼堂馆所建设。
二、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管理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按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座谈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管理工作。
一是规范管理体制。针对多机构分散管理接待工作,职能配置不完善,管理关系不明确,监督制约不到位等问题,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资源配置的要求,创新公务接待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公务接待工作职能,整合公务接待工作机构,统一管理公务接待资源,建立集中统一、分类管理、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从源头上解决多机构接待、多机构管理、资源浪费等问题。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公务接待工作,特别是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任务,涉及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卫生保健、经费保障等职能部门,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必须进一步明确接待管理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规范的接待服务工作流程,构建和谐的公务接待工作关系,形成分工协作的公务接待工作机制,以确保公务接待工作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和廉洁高效。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要加强公务接待工作的调查研究,尽快制定适应本地区和本部门要求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餐饮管理、车辆管理以及接待标准、接待流程、监督检查等配套办法。通过完善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接待程序,防止随意接待和超范围接待;掌握接待标准,杜绝超标准接待和超规格接待;规范接待场所,推行定点接待和定点服务;降低接待费用,实施定额预算和定额管理,确保公务接待工作在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
四是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领导责任制,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和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监督查处机制,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群众监督与媒体监督、自我监督与相互监督结合起来,使公务接待工作做到程序规范、过程透明、责任清晰、监督到位、效果明显。
三、大力推进政府机构节能
政府机关作为节能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倡议者,首先应该成为全社会节能工作的先行者,中央国家机关应该成为全国政府节能工作的带头人。
一是抓好建筑节能。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规划,明确建筑节能的目标、内容和重点。建立建筑节能评审制度,对新建建筑实行全过程节能监管。对既有建筑实行节能改造,特别要加强大型办公建筑中央空调系统以及一般办公建筑、住宅小区的采暖节能和照明用电改造。逐步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逐步实施低成本、无成本运营和管理。
二是抓好节能采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是发挥采购规模效益,节约财政资金,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的有效途径。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金额85.5亿元,节约资金19.3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达18.4%,其中,节能产品采购金额达11亿元。今后,中央国家机关要进一步发挥节能采购的作用,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完善节能采购清单制度,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优先采用体现节能的设计方案,优先安排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建立节能采购评估体系,保证节能采购占政府采购比例年增幅不低于10%。
三是抓好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强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工作,建立水、电、气、油等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告制度,定期报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开展用水单耗考核,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措施,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政府机关用地管理体制,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办公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材料和再生材料。推进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实行废弃物分类管理和综合利用。
四是抓好体制机制建设。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从源头抓起、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的政府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员参与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制定建筑节能设计评审标准,制定并实施能耗定额标准制度,完善节能采购制度。加快节能诊断工作,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行能耗统计报告制度。建立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确保各项节能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机关资产和经费管理
加强机关资产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对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清正廉洁政府机关,具有直接影响。必须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管理水平,解决目前机关资产和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配置不科学、标准不完整、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一是建立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以权属管理为核心,继续推进办公用房、土地、车辆等资产的集中管理,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加强协调配合,逐步建立管理、使用和监督等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互相制衡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调动各级预算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保障性、公益性、经营性等不同性质的资产,实行分类管理。
二是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严格控制增量资产,建立健全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完善资产增量机制。加强存量资产管理,强化建卡登账、维修保养和清查盘点工作。严格资产处置制度,加强资产处置收益管理。建立资产调剂机制,促进部门之间资产的合理流动。
三是推进资产管理创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资产购建中,大力推行政府采购、项目代建、竞价租赁等方式;在资产使用中,探索试行内部模拟租金制,推动物业管理社会化;在资产处置中,实行招标、挂牌、拍卖等方式,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建立资产绩效考评机制,完善资产监控指标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清查核实各部门资产,逐步实现资产的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
四是进一步加强机关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减少机关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一要完善经费开支标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状况和政府机关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经费开支标准,规范和控制经费支出。细化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供暖费补贴开支标准和通用类国有资产开支标准,统一各部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配备费用标准。二要规范经费预算和管理。完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经常性政府自身保障收支纳入基本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专项业务经费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基本建设、社会保障、房屋大中修等经费预算。实行机关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将实物费用定额与预算管理定额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纪检、审计、监察等手段,强化预算支出监管,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有效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三要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津贴补贴审计和基建项目审计。把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结合起来,通过专项审计加强和改进财务收支审计。把单位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结合起来,重点抓好预算执行审计、基建项目审计以及内部财务检查等工作,形成内外结合的审计监督机制,确保经费使用公开透明和节约高效。
五、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
要进一步增强节俭意识,强化各项管理,彻底解决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规模大、管理不严、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一是压缩车辆编制。在已压缩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1/3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车辆清查登记工作,核实车辆底数和产权单位,完善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制度,细化编制核定办法,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加大超编超标车辆收缴力度,减少公务用车数量。
二是加强配备管理。修订公务用车配备办法,按照节俭、节能、环保、适用的原则,确定公务用车配备标准,积极推广使用小排量、经济型国产轿车,逐步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规范车辆购置经费渠道,加强统一管理和统一使用。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实现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管理、经费管理以及政府采购管理的有效衔接,防止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三是严格使用管理。完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实行车辆运行维修经费定额管理。推行公务用车统一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对定点单位和定点场所进行严格评审、严格管理。完善车辆更新报废制度,建立健全公务用车调剂使用机制。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动态监控车辆运行状况,清退占用其他单位车辆现象,统一公务用车车牌号段和标识,方便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遏制公车私用现象。
四是推进制度改革。学习借鉴国外和地方政府工作的经验,研究拟定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稳步推进公务用车的制度改革,改变实物供给、封闭式自我服务的管理模式,逐步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实行公务用车的社会化和货币化,以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促进机关廉政建设。
申论热点:改革措施与重大制度建立
08年公考申论热点:改革措施与重大制度建立
陕警院教师 金路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祖华
一、加快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
(一)、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一是行政决策的公开制度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所谓决策事项公开,是指凡是需要行政机关作出选择或者决定的事务,都应当向社会公开。所谓决策依据公开,是指行政决策的规定,包括有关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的规定都要公开;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决策的依据。所谓决策结果要公开,是指行政决策行为的最终选择和决定要公开。比如,政府立法决策的结果--行政法规、规章要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决定要公开。这些内容不仅要公开,而且公众有权查阅。
二是行政决策的专家论证制度 。涉及全国或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性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所谓涉及全国或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一般是指重大宏观政策的调整、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安排等。所谓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一般是指各种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方案的制定等。对其他决策事项,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三是行政决策的听取意见制度 。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所谓涉及面广的决策事项,是指决策事项涉及的人员较多、受影响的面比较宽。所谓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是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或者与人民群众已经享有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对这些决策事项,必须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五)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五)、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
(六)、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一是依法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竞争,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健全金融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依法严格实行市场退出制度。三是强化金融监管手段,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四是增强监管信息透明度并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处理好监管和支持金融创新的关系,鼓励金融企业探索金融经营的有效方式。六是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之间以及同中央银行、财政部门的协调机制,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三、深化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探索公办医疗机构的“管办分离”,开放医疗市场,增加医疗供给,改革公办医院财政供养办法和医护人员薪酬激励体制,提高公办医院服务质量,确保人民基本医疗,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医疗机构,构建分工合理、适应不同需求的医疗网络。强化医疗监管,规范诊疗行为,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一是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国民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努力把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二是推进教育创新,优化教育结构,改革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形成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制。三是巩固和完善以县级政府管理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四是实施全员聘用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五是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六是完善国家和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七是强化教育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切实缓解“入学难,入学贵”的问题。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全面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完善慈善捐助制度,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政府指导监督,社会广泛参与,覆盖全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体制。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目前,全国城市普遍建立了这项制度,并且做到了“应保尽保”,要进一步解决的是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救灾减灾工作。根据民政部门的统计,我国一般年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数千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以上,重灾之年,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更为严重。要把救灾减灾工作作为重大突发事件摆到社会应急建设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
三是不断促进五保供养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国务院重新修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为五保供养实现从集体保障为主转变到财政保障为主奠定了制度基础。
四是不断改进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是否能得到及时和人性化的救助,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也是体现社会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
五是加强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在帮助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还要重视解决他们在就医看病、子女上学、住房、打官司等方面的困难。
(四)、深化行业协会改革
n制定行业协会法人治理建设指导准则,规范行业协会发展;探索将原由政府直接提供的部分行业管理和服务事项,转为行业自律或委托行业协会代为提供,完善培育扶持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服务体系。
(五)、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
n进一步开放文化市场,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事业。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现管理重心下移。继续推进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创新公益性文化活动运作机制,探索社会化运作的新模式。建立健全文化行政决策和文化服务评估机制。
(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一是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二是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为各类企业创新活动提供平等竞争条件。三是必须由国家支持的从事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重要公益研究领域创新活动的研究机构,要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四是面向市场的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要坚持向企业化转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五是积极推动高等教育和科技创新紧密结合。六是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创新机制,实现国防科技和民用科技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七是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促进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协调发展。
(七)、改革人才管理体制
营造促进人才资源社会化、市场化开发使用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完善人才政策,理顺部门职能,整合人才市场,改革政府人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科学管理和绩效评估的机制。创新专家工作机制,建立人才公共服务机制,改革人事档案管理体制,推进人才资源开发使用的社会化、市场化。
(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二是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三是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四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五是健全个人收入监测办法,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六是完善和规范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七是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
(九)、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
一是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二是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三是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改革发展和结构调整都要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四是从扩大就业再就业的要求出发,在产业类型上,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企业规模上,注重扶持中小企业;在经济类型上,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就业方式上,注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六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就业。七是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建立社会保险制度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险制度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窄。二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问题越来越紧迫。三是社会保障资金平衡压力巨大。四是体制转轨遗留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城镇社会保障与农村社会保障结合起来,把发挥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对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系统部署。
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一,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征缴,基金征缴是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的主渠道,要做到应收尽收。第二,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第三,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二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第一,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着力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加强基金管理。第二,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城镇没有就业单位的居民,包括大中小学的在校学生建立这项制度,逐步解决他们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第三,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对生活困难的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救助。第四,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努力实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三是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国务院已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生育保险有劳动保障部门行政规章,这三项保险的配套政策也相继颁布实施,进一步改革的关键是如何扩大覆盖面。
四是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他们的社会保障权益不仅是农民工的迫切要求,也是实现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
(十一)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
1、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点
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等五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成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点。
2、意义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党风建设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大量的矛盾和问题还会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因此,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3、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的对策及措施,
第一、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既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也是在帮助我们改进工作。要树立抓好经济发展是政绩,做好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也是政绩的理念,聚全社会之力,更多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多地办好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更多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惟此,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解决信访问题。
第二、坚决依法按政策办事。这是作好信访工作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国务院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成为信访工作的重要行政性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是信访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要注意把握出台的时机、节奏和力度,注意瞻前顾后、照顾左邻右舍,兼顾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确保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稳定性,注意相关政策之间的关联性。要注意汲取来自基层和群众的智慧,检验各项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大力推动既定政策措施的落实。
第三、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把做好信访工作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倡导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坚持做到热情、依法、负责、奉献,更多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待群众来访,包案解决信访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好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各级信访部门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本领,努力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有思想、特别能作为的信访工作队伍,以更加过硬的素质、更加优良的作风和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
四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所谓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过程中,要对决策权限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进行,决策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进行论证,防止违法决策。
五是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当行政决策作出后,决策活动并没有完结,还必须有一个反馈、评价和调整的过程。这就要求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对行政决策的社会效果进行跟踪、搜集社会对行政决策的评价,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经济社会变动不居,形势变化了,决策依据的前提改变了,决策也需要适时作出调整。
六是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要建立健全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每个决策者在决策中的作用和权限以及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哪个环节发生决策失误,就在哪个环节追究责任。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决策行为,要严肃决策者的党纪责任、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解决行政审批过滥、审批程序繁琐等问题,简化审批环节,遏制利用审批乱收费、滥用审批权力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二是逐步理顺 行政管理关系,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行政权力行使的界限,明确了政府内部的职责与事权。
三是促进管理理念更新,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建立公开透明的审批方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综合执法体制和运行体制。
四是坚持依法实施改革,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对有效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关键是,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逐步得到规范,借审批徇私舞弊、违纪违法的现象大为减少。
五是健全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对审批机关在行使审批权过程中违法违规、审批失误、或只审批不监督的,要追究行政审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效能责任或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惩。推进市场化运作的“阳光工程”。主动接受各方面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
(三)、推进干部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以职责为中心。建立《职位说明书》制度,确定具体岗位所需关键才能作为录用、选拔、使用、考核、培训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三是改革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实行各级级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制度;四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干部任用相结合的制度。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预算编审程序,改进预算编审方法,将部门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加强财政性资金收支统管,真正实行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综合预算。严格界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统一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细化预算内容,加强对项目预算的审核论证,提高预算的科学性。
二是继续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全面彻底地清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及其征收范围和标准,编制统一的收费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票据管理,对收费票据的领购、使用、核销进行严格审核,彻底取消各执收执罚部门开设的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实行预算外收入直达财政专户。进一步清理“小金库”,对查出的小金库一律没收,上缴同级财政,并进行责任追究。在执收执罚部门进一步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理、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办法,真正做到“取之合法,收缴分离,纳入预算,收支脱钩”。
三是加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力度。推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的功能和优势,强化其预算监控、会计监督、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使其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项改革有机协调配合,发挥综合效应。县、乡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会计集中核算改革。
四是加强会计监管,严惩会计造假行为。执法检查,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会计人员上岗执业资格审查。深入开展以诚信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继续教育。进一步做好会计账薄监管工作,重点强化对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监管,规范会计基础管理,严惩会计造假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五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行政府采购中心与财政部门脱钩,在管理职能和执行职能分离的基础上,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实完善政府采购目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目录和预算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将财政投资的公共工程材料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用品、大型会议、公务用车加油等项目纳入集中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对应纳入采购,而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政府采购依法规范健康发展。
(五)改革政府信息化管理体制,推进电子政务和数字化建设
整合现有资源,完善法律法规,优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运作流程,建立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使各级政府之间、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实现即时互通共享,不涉密信息要向社会公众公开。以综合信息平台为核心,加强各方面的应用建设。
(六)、创新行政效能综合评估制度
n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指标体系纳入考核评价内容。在行政审批监察基础上扩大监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探索建立目标管理和行政绩效综合评估体系,形成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责任闭合环路。
二、进一步深化经济领域各项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
n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股东会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并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
(三)、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
对垄断行业要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继续推进和完善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的改革重组。加快推进铁道、邮政和城市公用事业等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对自然垄断业务要进行有效监管。
(四)、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推进制度创新,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和供销社改革,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放开粮食收购市场,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国家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农村。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申论热点: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问题经过连续几年的药品(含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药品市场秩序总体好转。但是,期间发生的大案和药害事件特别是郑筱萸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着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药品监管指导思想和科学监管理念,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政府药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
二、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保障本地区药品安全的责任。要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区药品安全状况,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措施。支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不得要求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经济发展指标和行业发展任务,更不得干扰药品监管部门正常监管执法。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一旦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药品安全事件,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应对,有效处置,消除危害;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群众情绪,防止事态蔓延。
(四)严格实施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地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抓住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
(五)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药品,建立健全药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全面检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执行情况,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快实施药品安全科技行动计划。
(六)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51号)的要求,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扭转药品生产和流通等领域监督和管理不力的局面,最大限度防控和减少药害事件发生。
(七)认真清理药品批准文号,重点清理1999-2002年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品种,坚决淘汰安全性、有效性得不到保证的品种。同时,加快完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科学制订药品标准,规范新药品、仿制药品的申报资料要求,坚决纠正药品注册申报秩序混乱、研制资料弄虚作假等问题。
(八)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药品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抽验工作,凡是在企业成品库待出厂的药品,经抽查检验达不到国家药品标准,并经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同时,采取措施支持诚信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生产经营。
(九)高度重视农村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鼓励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支持零售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提高农民安全用药水平。四、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建设
(十)结合实施《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加强药品检验、药品再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相关标准和认证体系。
(十一)运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地区和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国的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监管资源综合利用,使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十二)增加对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加快药品监管部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加大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五、完善制度保障
(十三)加快完善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在查找监管漏洞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推进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制订、修订工作,重点抓好药品审评审批、药品分类管理、医疗器械监督以及中药品种保护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十四)深化药品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监督审批权力的机制。实行审评主审集体负责制,审评人员公示制和审评审批责任追究制,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行审批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建立健全审评审批权力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十五)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研究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现象发生。六、加强队伍建设
(十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十七)加强对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岗位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实行定期交流,并形成制度;对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培养、使用要实行民主决策,做到公开透明。要强化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七、加强部门协作
(十八)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水平。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卫生部门要严格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有关部门和行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现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新闻宣传部门要做好加强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申论热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2007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当前,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骗偷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现象屡禁不止,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几年,一些部门和地区相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体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面对新的形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协调,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制为基础,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府推动、培育市场,完善法规、严格监管,有序开放、维护安全”的原则,建立全国范围信贷征信机构与社会征信机构并存、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结合我国实际,明确长远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政策,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务资源,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要坚持从市场需求出发,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改善外部环境,促进竞争和创新。要抓紧健全法律法规,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满足市场需要,维护国家信息安全。
三、完善行业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是社会信用关系发展的基础,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相适应。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行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企业和个人自律,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具有重要作用。要依托“金税”、“金关”等管理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个人偷逃骗税记录。要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要依托“金质”管理系统,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价格信用建设。要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和实际工作需要,抓紧研究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行内部信用分类管理,健全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设和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实名制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四、加快信贷征信体系建设,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是社会信用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和使用者。要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统,加强金融部门的协调和合作,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促进金融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稳步推进我国金融业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资源,加强信用建设和管理。信贷征信机构要依法采集企业和个人信息,依法向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务。
五、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稳妥有序对外开放
要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要鼓励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的基础。各部门、各地区在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要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地方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推进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改善地方信用环境,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本着节约高效、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在严格监管、完善制度、维护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循序渐进、稳步适度地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一般例外及安全例外的原则,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信用服务中涉及信息保护要求高的领域不予开放。
六、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组织领导
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体系,是信用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要按照信息共享,公平竞争,有利于公共服务和监管,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要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原则,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要严格区分公共信息和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信息安全的关系,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加快信用服务行业国家标准化建设,形成完整、科学的信用标准体系。
透明高效的监管体制是信用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加强统筹协调,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建立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推进有关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监管的原则,根据具体业务范围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分别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有关部门要依法严格市场准入,监督和管理信用服务机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维护市场秩序,防止非法采集和滥用信用信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08申论热点:科学认识计划生育与老龄化的关系李祖华
最近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对当前我国的人口形势进行了清晰而理性的判断,为统筹解决我国人口问题指明了方向。但是,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迅速,而生育率在较长一段时期又处于低水平的现实,有同志担心,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会导致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剧,加重我国未来的养老负担。对此,我们有必要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待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与人口老龄化的关系。
一、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人口老龄化是老年人口在全部人口中的比重不断提高的过程。人口老龄化作为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一种过程和趋势,受到人口出生、死亡和迁移的影响。我国人口的国际迁移和流动规模较小,对人口年龄结构影响不大,因此出生率和死亡率从高水平向低水平的迅速下降是引发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因素。生育水平的下降,使得新生人口规模缩小,低年龄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相对减少,相应地加大了60岁及以上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老年人死亡率的下降、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又使得老年人的规模及其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不断加大。可以说,死亡率下降、寿命延长是我国人口老龄化产生、发展的前提条件。
从世界范围来看,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只有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人类的食物、居所、安全、医疗卫生等各项生存条件才能得到有效改善,寿命才得以延长;也只有社会经济的进步,婴幼儿存活率的提高,对劳动者素质要求的提高,才会推动人们由追求孩子的数量转变为追求孩子的质量,使人口再生产类型由传统的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向现代的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转变。所以从根本上说,社会经济的发展才是人口老龄化的内在因素。
世界人口的发展历程能够很好地佐证这一人口趋势。人口老龄化率先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出现。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前半叶,法国、英国、德国等欧洲国家在工业化、现代化的过程中迅速发展,人口的生育水平、死亡水平迅速下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陆续达到7%(即联合国认定的老年型人口标准)。随后,北美洲、大洋洲国家和日本等陆续进入老龄社会,而一些拉美国家和亚洲“四小龙”的人口也在经济腾飞的过程中逐渐老龄化,很多发展中国家包括一些最不发达国家到本世纪中叶也会陆续迈入老龄化的门槛。
由此可见,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任何国家都不例外,只是出现时间早晚、进展速度快慢、程度高低有所差异。在我国即使没有生育政策的干预,人口老龄化也终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而出现。
二、控制人口数量与延缓老龄化进程是两难抉择
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长期以来,人口数量庞大、分布不均、素质不高等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因此,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放在解决各种人口问题的首要位置,是符合国情的选择,是一种客观要求。但控制人口必然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比如会提高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对于这种两难抉择,我们只能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审时度势,选择最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案,而不能顾此失彼。
30多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在控制人口的同时密切关注并着力解决包括老龄化在内的各种人口问题。其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初到20世纪末。这一阶段我国人口战略的核心是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当时,建国以后出生的数以亿计人口尚未进入老龄阶段,但中共中央在1980年发出的《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中,对严格控制人口的后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已经有所预见。这一阶段,由于实行了有效的控制生育政策,使得中国成为世界上生育率下降最快的国家之一,总和生育率由1971年实行计划生育初的5.8下降到20世纪90年代初的更替水平(2.1)以下。
第二阶段:2000年,当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生育率下降到更替水平的时候,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时颁布了两个决定:3月,做出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之后,鉴于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趋势和紧迫性,又于同年8月下发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老龄工作的重大意义,提出了老龄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三阶段:2007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将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一道提出来。
这个过程说明,党和政府对于我国人口数量和年龄结构关系的认识是清醒的、及时的,也是高瞻远瞩的,做到了全面安排、统筹解决,决不像有些人所说的“中国计划生育全然不顾及后果”。
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目前国内外大多数专家、学者都认同总和生育率处于1.8上下、略低于更替水平,是我国逐步实现人口规模相对稳定的数量界限。但我国现实的人口情况是:人口数量依然庞大,人口的惯性增长还将持续一段时期,出生率反弹的危险还不能排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指出:“今后十几年,人口惯性增长势头依然强劲,总人口每年仍将净增800万—1000万人。”世界上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发展表明,人口惯性增长的转变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有的国家可能长达半个世纪以上。
当前我国的人口问题已不同于实行计划生育以前的人口问题,除了人口数量依然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外,人口质量、结构、流动迁移等问题比以前更为复杂多样,也需要得到充分关注。如果不能把低生育水平稳定住,解决各种人口问题会更加困难。人口规模的稳定是我们工作的关键所在;生育率达到并在较长时期处于更替水平是人口规模稳定的前提。只有如此,中国人口达到零增长的目标才可望也可及。这就要求我国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必须保持相对稳定。
把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负面影响都归罪于计划生育是不科学、不公平的。我国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进入老年的人口,都是实行计划生育以前就存在的人口,是过去高出生率和人类寿命延长的结果。计划生育的影响只体现在减少了出生人口数量,使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提高。从长远来看,计划生育有助于减少未来老年人口的数量。因为现在新出生的人口少,60年后的老年人口就少。
必须指出,稳定低生育水平并不意味着生育水平越低越好。因为过低的生育水平会进一步加重人口老龄化的程度,造成未来社会中老年抚养比过大,不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综合考虑人口数量和人口年龄结构,既要控制人口规模,又要防止人口过度老龄化。要通过持续监测生育率的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我国适龄人口的生育水平既不过高,也不过低。
三、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过去,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的挑战并不突出,而人口规模过大对我国发展的全面影响却非常突出,必须优先解决。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44亿人,占总人口的11.03%,已进入老龄社会。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挑战是严峻和紧迫的,必须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
中国老龄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如何满足数量庞大而且还在日益增长的老年群体在物质生活、医疗保健、精神关怀等方面的需要。事实上,未富先老与资源不足的双重压力,才是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严峻性所在。与世界上很多国家相比,我国的老年人比重并不算高,但是,我国人口多、底子薄、耕地少、自然资源相对不足,难以满足1.44亿庞大老年人群的需求。而且,与一般人群相比,老年人的需求具有独特性,在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比较强烈,这就对社会、家庭的经济资源、医疗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由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较晚,至今尚不完善,现在大多数的老年人在过去工作时没有进行养老积累或积累很少,在我国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老年人很容易陷入相对贫困状态。特别是我国过去长期存在着城乡二元结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滞后,与城市老年人相比,农村庞大的老年群体在经济收入、医疗保障、生活照料等方面面临更突出的问题。计划生育政策一方面为减轻社会抚养负担、推动经济发展和提高许多家庭成员的素质、生活质量做出了重大贡献;另一方面,由于减少了子女数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我国家庭养老的功能。待独生子女一代进入婚育期后,“四二一”家庭(即四个老人、两个中青年人、一个孩子组成的家庭)或“四二二”家庭(即四个老人、两个中青年人、两个孩子组成的家庭)在养老方面的压力是比较大的。这种压力对于长期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农村地区尤为巨大。因此,必须未雨绸缪,切实为独生子女家庭未来的养老做好准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就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要求,制定和落实老龄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把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农村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政府、集体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机构。城市要逐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城镇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在城市规划中的比重,鼓励社会开办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弘扬子女赡养、家庭养老和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同时,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建立满足特殊需求的老年用品和服务市场。
四、用提高生育率来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下策
稳定目前的低生育水平既有利于应对人口惯性增长,又有助于预防人口过度老龄化。有人提出以放宽生育率来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我们认为,从长远和全局来看这是下策。
首先,根据人口增长规律,放宽生育必然增加新生人口,使人口规模扩大并相应推迟人口实现相对稳定的时间;
其次,通过增加新生人口来缓解现阶段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是“远水不救近火”,于事无补;
再次,新增加的出生人口在成长为劳动力以前,属于被抚养群体,在一定时期内增加了社会负担,形成社会老少负担的“两头沉”;
最后,现在增加出生人口,意味着60年后扩大老年人数量,不仅无助于缓解我国长期的人口老龄化,反而会造成人口恶性循环,不符合中国人口发展战略。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制定一个符合国情的人口发展战略,走一条中国特色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道路。认识到位,才能工作到位。
名词解释:
总和生育率:一定时期(如某一年)各年龄组妇女生育率的合计数,表明每名妇女按照该时期各年龄组生育率度过育龄期,平均可能生育的子女数,是衡量生育水平最常用的指标之一。
08申论热点: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问题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重的状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民负担已得到明显减轻。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也由重点“治重”、“治乱”转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有效防止反弹的新阶段。但是,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干部产生了盲目乐观的思想,放松了对农民负担的监管;有的地方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现象有所抬头;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征地和安置补偿过程中,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为切实做好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不断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总体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及盲目乐观情绪,准确把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总体要求,强化监管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大治本工作力度,逐步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又要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控制农民负担增加。二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发展农村公益事业中,既要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项目出资出劳,把国家投入与农民投工投劳有机结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又要防止超越农民承受能力,违背农民意愿,加重农民负担。三是坚持推进基层民主。通过逐步规范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强化民主监督,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四是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要加强教育,着力构筑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思想和工作防线,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二、进一步明确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重点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继续坚持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适时调整监督管理工作范围。当前,要重点做好五方面的监管工作:一是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二是加强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和村集体收费的监管。对农民反应强烈的农业灌溉水费电费、排涝排渍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实行重点监管。同时,要将与农民负担有关的承包土地、“册外地”、草地等方面的不合理收费纳入监管范围。三是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要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新口子。同时,加强对筹集的资金、劳务和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四是开展对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的监管,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五是做好对农民补贴补偿和对村级财政性补助资金的监管,并将农民反应强烈的征地补偿等涉及农民权益的问题纳入监管范围。
三、认真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和健全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除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统一公示外,涉农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现场进行公示。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对实行免学杂费的地区,除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对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不再收取课本费。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要严格执行“限额制”,坚持自愿订阅原则,严禁摊派发行。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进行通报,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
四、重点治理农民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土地、殡葬、计划生育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的专项治理。农村中小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严禁向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收取土地承包费。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抓好农民普遍反应强烈的农业灌溉水费电费问题的专项治理。继续选择农民负担重的县(市、区)进行综合治理,实行检查、处理、整改全程监督。
五、严格规范村级组织收费
开展对村级组织乱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严禁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税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需要村级组织协助开展工作的,要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严禁将部门或单位经费的缺口转嫁给村级组织。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资金补助力度,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五保户供养、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村级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确定到县、控制到乡、落实到村,防止“跑冒滴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进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必须量力而行,不准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强制要求村级配套。严禁村级组织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严禁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来约束村民、管理村务。
六、健全以“一事一议”为主要形式的村民民主议事机制
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按照群众急需、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范围和标准,逐步建立以政府补助资金为引导、筹补结合的农村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引导农民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在推进“一事一议”中,各地要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新途径。所议事项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需要,解决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议事过程要坚持民主程序,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实施过程和结果要让群众全程参与监督,筹资筹劳的使用情况要透明公开。强化财政投入与农民投入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给予支持,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
七、完善农民负担日常监督管理机制
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项目审核与监测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与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财务和农村审计等管理紧密结合,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强化农民负担信访管理,畅通涉及农民负担的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受理、督办、处理和反馈制度,做到受理及时、督办得力、处理到位。强化农民负担检查,实行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检查与回访、明察与暗访、检查与处理相结合,不断提高检查效果。强化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重点查处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截留平调挪用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款以及其他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
八、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继续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监督管理农民负担。各地要制定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办法,逐步形成制度,重点对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涉农收费监管、农民权益维护、制度建设、案件查处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对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地方或单位,要实行重点监控,限期整改,确保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2008国考热点:防污治污(解析)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1.汉江,人称中国“蓝色的多瑙河”,是长江最大的支流,发源于秦岭南麓,流经陕西汉中、安康,进入湖北,从汉口入长江,全长1 577公里,是我国目前人口稠密地区比较干净的一条河流。2005年7月,全国人大环资委以“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为宣传主题,组织中央新闻记者采访团,深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采访,发现这条比较干净的河流,正在遭遇水污染的威胁!
汉江上游水系共有296个排污口,其中工业排污口135个,生活排污口90个,混合污水排污口71个,每年污水的排放量超过1.16亿吨,90%的污水直排汉丹江干支流;年产生的156万吨垃圾,有的只是简单填埋,有的直接倒进江里,但更多的是堆放在江边,经过日晒和雨水浸淋与冲刷,将有毒有害物质排入水体,污染江水,造成流经城镇河段水质严重超标,河流污染呈逐年上升趋势。
特别是堆放在江边的固体废弃物,汛期洪水上涨,经水浸淋,将固体废气物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溶进水体。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固体废弃物对水质的影响是长期的、潜在的。
目前汉江COD的年排放量已达到45870吨,其中生活污水8680万吨,COD41100吨;工业污水2940万吨,COD4770吨,生活污水排放量及COD排放量超出工业废水2倍多,成为污染水源的主要原因。
按二类水质标准测算,汉江的COD容量为5.2万吨,而目前的排放量已达4.6万吨,排入汉江的污染量与容纳的最大负荷量相比已接近临界状态。
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陕西省拟将建设污水处理厂16座,日处理污水能力55万吨,投资15.2亿元(含管网建设费,每吨水建设投资2500元);垃圾处理厂13座,日处理能力3920吨,投资7.76亿元;医疗垃圾处理厂3座,投资0.75亿元。3项共投资23.71亿元,但实际完成投资仅3.94亿元,占计划投资的16.6%,由于经费欠缺,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建设滞后,目前只建设了2个污水处理厂,2个垃圾厂,另一个尚在建设中,但5座城镇环境治理设施不仅规模小,而且至今没有一家能够稳定运行。
2.目前,我国80%左右的污水处理及配套系统还是事业单位或准事业单位的运营方式,大多是政府收费,给污水处理厂按事业单位拨款,致使投资匮乏、效率低下。抓紧改革我国污水处理投资、建设、监管政府完全“一肩挑”的运行方式,让国家的钱真正“坐上市场经济的快车”是关键。如果利用市场机制,引入符合行业特征、有限且有效的竞争,改变原来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体系,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和运行管理市场化,将会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国家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
专家建议,污水处理厂应实行厂网分开建设,整体运营。管理和成本核算相对比较容易的污水处理厂,可以明确由社会资金来建;具有资源统筹配置特征的管网系统,则由政府根据规划来投资。但是在具体管网系统建设上采取招标方式,让专业公司进行管网建设,政府只需负责资金的拨付和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建设效率。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相对分开,投资者真正为自己的投资负责,不仅能够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浪费,而且还能降低污水处理厂的最终运行成本。
3.南通市通过综合利用增效去污。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推进清洁生产的过程中尝到了甜头,其效益相当一部分是从实施清洁生产项目综合利用中获得的。该公司是国家农药重点生产企业,也是政府环保部门经常“光顾”的重点单位。生产的5个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均产生氯甲烷废气,以前绝大部分排空,污染了环境,周围群众呼声不绝。对此,该公司出于环保压力,下决心将氯甲烷废气回收利用。在2001年期间,分别投资500万元和100万元,2次实施了氯甲烷废气的回收利用改造工程,改造后90%以上的氯甲烷废气得到回收作为生产二氯甲烷、氯仿和四氯化碳等化工产品的原料,还可制作低沸点的溶剂、冷冻剂。仅2004年一年就回收氯甲烷10 612吨,在创造800万元利润的同时,相当于节约化工原料甲醇6 700吨、工业盐11 000吨。此外,还搞了烟气的综合利用,二甲脂尾气的循环利用,蒸汽凝结水的回收循环利用,也获得了可观的效益。
4.专家认为,继“煤烟型”、“光化学烟雾型”污染后,现代人正进入以“室内空气污染”为标志的第三污染时期。
据统计,全球近一半的人处于室内空气污染中,室内环境污染已经引起35.7%的呼吸道疾病,22%的慢性肺病和15%的气管炎、支气管炎和肺癌。目前中国每年由室内空气污染引起的超额死亡数已经达到11.1万人,超额急诊数达430万人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107亿美元。
专家据此推测,室内装修材料中的有害物质可能是小儿白血病的一个重要诱因。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全世界每年有10万人因为室内空气污染而死于哮喘病,而其中35%为儿童。据统计,我国儿童哮喘患病率为2%~5%,其中1岁~5岁儿童患病率高达85%。
5.塑料作为一种新型材料,以质轻,防水,耐用,生产技术成熟,成本低的优点,需求量呈逐年增长趋势。随着塑料使用量的不断增加,废弃塑料制品呈同比例增多。近年来,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杭州市民的生活方式也由“节俭型”向“消费型”转变。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量更大幅增加,600万人口每月仅一次性塑料包装袋的使用量就达800吨。由于最初人们对废旧塑料引起的环境危害缺乏认识,将大量的废旧塑料制品随意抛弃,从而引发了严重的“白色污染”问题。
,白色污染”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可分为“视觉污染”和“潜在性危害”2种,“视觉污染”是指散落在城市、旅游区、水体和道路旁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破坏市容、景观,给人们视觉带来的不良刺激;“潜在性危害”是指废旧塑料制品进入环境后,由于其难以降解,造成长期的,深层次的生态环境问题。
(1)破坏臭氧层。在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发泡剂会严重破坏大气臭氧层。
(2)破坏土壤结构。残留在土壤中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会使土壤板结成块,阻碍农作物吸收营养和水分,导致农产品产量下降。
(3)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包装用的塑料制品,多为聚苯乙烯的二聚体和三聚体,易被食物吸收,转而扰乱人和动物的荷尔蒙分泌,损害生育能力。受热达65℃时,塑料制品会释放出大量毒素,严重损害人体的肝脏、肾脏及中枢神经系统。
6.近年来,虽然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大气环境面临的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现在,全国二氧化硫年排放量高达1857万吨,烟尘1159万吨,工业粉尘1175万吨,大气污染仍然十分严重。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全国47个重点城市中,约70%以上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2级标准;参加环境统计的338个城市中,137个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超过国家3级标准,占统计城市的40%,属于严重污染型城市。酸雨区污染日益突出。酸雨区由80年代的西南局部地区发展到现在的西南、华南、华中和华东4个大面积的酸雨区,酸雨覆盖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30%以上,我国已成为继欧洲、北美之后的世界第3大重酸雨区。常德市酸雨污染也非常严重,1996年酸雨频率达100%,逢雨必酸。通过采取建立城市大气环境保护圈。关闭城郑砖瓦厂、拆除污染严重的小型锅炉等措施,大气中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污染有所减轻,酸雨频率有所下降,但目前仍高达41.6%。
据预算,21世纪初上半叶,我国能源开发、利用和消费将会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增长,而我国能源资源的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将长期存在。因此,控制煤烟型大气污染将长期作为我国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的主要任务。
7.电磁辐射污染又称电子雾污染,高压线、变电站、电台、电视台、雷达站、电磁波发射塔和电子仪器、医疗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和微波炉、收音机、电视机以及手机等家用电器工作时,会产生各种不同频率的电磁波,对人体造成污染;长期暴露在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的辐射剂量下的人体,体内细胞会被大面积杀伤或杀死,导致病变。国内外关于电磁辐射对人体危害的研究已经进行多年,多数学者认为电磁辐射对人体具有潜在危害。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宋主任说,近年来,国内外对电磁辐射危害的相关报道很多,专家们归纳了6个方面:
(1)造成儿童白血病。长期处于高电磁辐射的环境中,会使血液、淋巴液和细胞原生质发生改变。
(2)诱发癌症并加速人体的癌细胞增殖。电磁辐射污染会影响人体的循环系统、免疫、生殖和代谢功能,严重的会诱发癌症,并会加速人体癌细胞增殖。
(3)影响人的生殖系统。男性精子质量降低,孕妇发生自然流产和胎儿畸形。
(4)导致儿童智力残缺。
(5)影响人们的心血管系统。表现为心悸、失眠,部分女性经期紊乱、心动过缓、心搏血量减少、窦性心率不齐、白细胞减少、免疫功能下降。
(6)对人们的视觉系统有不良影响。眼睛属于人体对电磁辐射的敏感器官,过高的电磁辐射会造成视力下降,引起白内障;高剂量的电磁辐射还会影响和破坏人体原有的生物电流和生物磁场,使人体内原有的电磁场发生异常。老人、儿童、孕妇属于对电磁辐射的敏感人群。
8.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森林破坏,也会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例如,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破坏就是由大气污染衍生出的环境效应。这种由环境污染衍生的环境效应具有滞后性,往往在污染发生的当时不易被察觉或预料到,然而一旦发生就表示环境污染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当然,环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人类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例如城市的空气污染造成空气污浊,人们的发病率上升等等;水污染使水环境质量恶化,饮用水源的质量普遍下降,威胁人的身体健康,引起胎儿早产或畸形等等。严重的污染事件不仅带来健康问题,也造成社会问题。随着污染的加剧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由于污染引起的人群纠纷和冲突逐年增加。
9.德国《明镜》周刊对中国环保总局副局长进行了专访,他说这些问题将很快引起全民关注,并将产生成千上万“环境难民”。
每年中国都不断加强自己作为一个经济神话王国的形象。但是,实际并非如此乐观,因为环境跟不上发展的步伐。1/3的中国土地上都遭遇过酸雨的袭击,7大河中一半的水资源是完全没用的,而另有1/4的中国人没有纯净的饮用水。1/3的城市人口不得不呼吸被污染的空气。城市中只有不到20%的垃圾是按照环保的方式处理。最后一点要强调的是,世界上10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国占了5个。
10.由于空气和水已经被污染,中国的GDP为此损失了8%~15%。那还没有包括健康问题的损失。人们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北京有70%~80%的癌症和环境污染有关。肺癌成了头号杀手。
一些人认为:经济增长能解决环境、原材料和人口增长的危机。这个认识是不科学的,事实上,没有足够的钱,而且时间也来不及。发达国家人均GDP是8000美元到1万美元,可以支付起这个代价,但中国还不行。在达到人均4000美元以前,不同的危机正以各种形式冲击着中国。总之,中国经济上还不够强大,解决环境问题绝非一朝一夕之事。
近年来,中国已经叫停30项工程,包括几个能源站——其中有一个在三峡。法律强制关闭一些公司,原因是他们的投资项目对环境有害。不幸的是,其他的工程还在进行。他们只要支付一小笔罚金——和它们的投资相比是九牛一毛。
11.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松花江水环境污染事件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
通报指出,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大量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引发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这一事件给松花江沿岸特别是大中城市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主席、温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应对工作,切实把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经过各方面艰苦努力,这一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初步得到控制,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基本恢复正常。
通报指出,这起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为此,解振华同志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请辞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职务,这一请求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通报强调,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毫不放松地继续抓好松花江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和事故处理工作。要严密监测水环境污染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加大清除水环境污染的工作力度,确保城乡人畜饮水安全;进一步加强同俄罗斯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共同采取治理水环境污染的有效措施。同时,要抓紧查明爆炸事故和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原因,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通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这次爆炸事故和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上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堵塞漏洞,改进工作,着力强化对煤矿、交通、环境、建筑、消防、娱乐场所、食品、药品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目前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真正把加强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2.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今天通报说,全国各类事故造成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数量急剧上升。从2006年1月至今,环保总局接报各类突发环境事件49起,涉及2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据介绍,在49起污染事件中,按污染大小分,重大事件4起,较大的13起,一般的22起;按污染的诱因分,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22起,由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12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11起,第三者责任和气象条件改变引发的环境事件4起;按污染结果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15起,造成水污染的32起,造成水气综合污染的2起。目前绝大部分事件的警报已解除,事态基本得到控制。
这位负责人指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上升,反映出一些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择手段违法排污。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污染严重、无废水处理设施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治,对超标排污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治理,对偷排偷放的企业要进行处罚和通报,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建议政府予以关停。
13.淮河流域企业违法排污现象严重,预防水污染事故发生的形势十分严峻。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针对淮河流域在枯水期污染较为严重的情况,环保总局环监局前不久派出两个检查组,先后赴安徽、河南两省的6市11县,对涡河流域和沙颍河流域的水质情况、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排污企业50家,河流34条,采集河流断面和排污口水样120个。
在检查的50家企业中,36家企业超标排放;在现场督查的15家企业中,6家存在偷排偷放行为,3家企业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擅自违法生产,6家属于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中的小造纸企业。检查发现,随着环保部门执法力度的加大,企业反查能力越来越强,偷排手段越加隐蔽。例如,华皖碳纤维集团有限公司等长期偷排,性质极其恶劣。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环保总局已下发监察通知书,要求安徽、河南2省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核查,依法处理,并彻查流域内的超标排污和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预防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14.2006年5月20日,三明市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出台。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因化学品(含剧毒品,下同)引起的市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市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精神,特制定本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其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规范和强化市直相关部门应对因化学品引起的市区水源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本市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15.2006年4月25日,大庆市出台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提高了大庆市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大庆市将如何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呢?近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徐国忠。
记者:作为石油化工城市,我市存在哪些可能发生突发环境污染的事件?污染事件一旦发生,会有什么样的危害?
徐国忠:作为全国重要的石油石化生产基地,我市主要特点是重大环境风险的生产设备多;有毒有害化工产品种类多;易燃易爆有机原料储量多。目前,我市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有70多家,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有400多个,有机化工原料的储存量有上百万吨。一旦发生污染事件,会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随着空气、河流进入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导致环境污染的发生。
记者:我市是否设有专门的应急机构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以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快速反应,将损失降至最低?
徐国忠:市政府于4月25日出台了《大庆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与此同时,我市也成立了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等20多个部门组成,还组建了公安保卫、应急监测、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程抢险等12个工作组。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范与应急的日常工作。作为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常设机构,一旦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市政府将根据预警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
记者:一旦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工作程序将如何执行呢?
徐国忠:一旦发生事故,首先由现场指挥部听取现场有关人员的汇报,了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伤员救护情况,医疗卫生部门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公安、交通等部门控制事态和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人员、疏导交通。随后环保、安全等部门开展现场勘查和污染源调查,采取一切安全有效的措施,快速封堵或转移污染源;组织专家分析污染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意见;环保监测机构也要对现场污染状况开展应急监测,初步确定污染状况,划定受污染的区域、疏散的范围,并对污染现场实施跟踪监测,对现场污染物进行消洗或清除工作,消除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后续影响;还要立即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现场处置工作的有关情况,并根据事态变化提出相应的应急解决方案。
记者:为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我市还有哪些需要开展的工作?
徐国忠:在预防这块,重点是加强重大污染源单位生产管理,这些单位都已经根据生产特点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了应急预案,并积极开展预案演练。
16.黑牛王矿业有限公司二道河子铅锌采选项目,日处理矿石1000吨。是今年当地的重点项目之一,为确保这项工程能顺利实施,市环保局积极参与该项目的前期工作,联系环评单位,多方为其服务,力求做到工程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问题。
2006年5月23日,黑牛王矿业公司与呼伦贝尔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正式签定协议,呼伦贝尔市环科所将为二道河子铅锌采选工程做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
在该工程今后的建设中,环保局将按照环评要求及三同时制度,高标准、严要求,加强环境监管,争取工程完工后,废物实现综合利用,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
三、申论要求
(一)请你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要求:语言流畅,内容具体,准确贴切。(满分20分) (二)假如你是一名刚被录用的公务员,请你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供主管领导参考。要求:有针对性,条理清楚,准确具体,字数400字左右。(满分30分)
(三)请你根据给定资料所提供的信息,以“加强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为标题,写一篇文章,谈谈你的看法。要求:观点明确,联系实际,条理清楚,语言流畅,字数1 000字左右。(满分50分)
参考答案
1.目前,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还十分严峻。环境污染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重大的影响,导致了许多疾病,严重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妨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虽然,我国污染的防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任务还很艰巨;同时,反映出我国经济发展与污染的防治不协调,我国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机制还不完善,亟待加强。
2.(1)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排污企业和未批先建的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严厉的打击。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3)建立专项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对辖区的污染源,将产品工艺、治污能力、排污口设置等分别建档立卷,责任到人,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有效监控。
(4)严格项目审批,从源头控制污染。对未做环境风险评价或风险评价不完善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律不审批;对工程建设中未落实“三同时”及不能及时申请验收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查处,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5)强化环境保护的宣传。加大宣传的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环保、关心环保、参与环保。
(6)完善在线监测,实施无缝式监管。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形成工业企业—集中处理—环保部门三者互动的环境监督管理网络。
(7)提高信访处理能力。出台行动纲要和实施意见,开通环保投诉热线,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
3.加强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虽然,我国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而且,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由于企业追求高利润、环保意识薄弱;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环境污染管理不够及时和完善,对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处罚力度不够;地方官员为追求政绩,采取地方保护主义;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薄弱等等原因,我国的环境污染依然十分严重,环保任务仍然相当艰巨。防治污染已经成为当前我们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课题。
从整体出发对环境和环境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作出环境质量评价,制订环境标准,拟定环境规划,采取防治结合、人工处理和自然净化结合等措施,以技术、经济和法制等手段,实施防治污染的最佳方案,以达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这是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思想。
这种综合防治思想,是近30年逐渐形成的。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综合利用,1972年,又在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正式提出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中国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明确了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思想。由于许多国家走了以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和生态为代价发展经济的道路,20世纪50年代以来,公害日益严重,人们开始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后果是极其深远的,治理环境的费用是巨大的,而且传统的治理技术同环境污染的严重性是不相适应的。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将环境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按照污染物的产生、变迁和归宿的各个环节,采取法律、行政、经济和工程技术相结合的综合措施,以期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用最经济的方法获取最佳的防治效果。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是与单项治理相对的概念。从对象上说,它综合考虑大气、水体、土壤等各种环境要素,而不是着眼于其中某一个环境要素;从目标上说,它综合考虑资源、经济、生态和人类健康等方面,而不是局限于其中某个单一目标。对于各种不同的环境污染问题应采取各种不同的综合防治措施。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应根据当地具体条件,遵循以下原则:
(1)技术和经济相结合。制定综合防治方案,除考虑技术上的先进性外,还必须考虑经济上的合理性。方案中应包括相应的经济分析。
(2)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在“防”的方面,着重加强环境规划和管理;在“治”的方面,着重考虑各种治理技术措施的综合运用。
(3)人工治理和自然净化相结合。为了节省环境治理费用,应充分利用自然净化能力,如依据地区环境中大气、水体、土壤的自然净化能力,确定经济合理的排污标准和排放方式。
(4)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相结合。生产部门应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加强资源管理,防止资源浪费,并通过改革工艺、综合利用,实行企业内部的环境综合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和处理量。
搞好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必须搞好环境污染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的研究工作。环境污染监测是综合防治的基础,环境质量评价是综合防治的前提。对于新建工厂企业和工程项目,在其兴建之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08国考申论热点:依靠科技创新发展现代农业
08国考申论热点:依靠科技创新发展现代农业
一、现代农业的特点
纵观历史,农业发展大致经历了原始农业、传统农业、近代农业和现代农业四个阶段。现代农业首先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的发达国家。与前三个阶段相比,现代农业呈现出以下七个主要特点:
一是产业结构体系由小农业向大农业转变。现代农业不仅包括第一产业领域(种植业、养殖业等),而且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村工业、社会服务、文化产业等多种产业集群。它不是通常所说的第一产业,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产业链系统。
二是发展目标由追求数量增长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传统农业以满足人的食物需求为主要任务,追求数量增长成为普遍共识。现代农业必须在保障必要数量平衡的基础上,优先质量和效益,以增强农业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是产业功能由单一生产功能向集生产、经营、服务等多功能方向转变。现代农业除了从事初级农产品供给和原料生产外,还具有了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高度组织化、规模化生产。
四是生产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现代农业建立在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上,依靠现代科技,获得较高的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
五是发展驱动力发生了转变。传统农业的发展往往是投入驱动、资源依存型为主,科技贡献率较低。现代农业则是科技创新驱动下的知识化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六是农业政策的制定更加着眼于工农城乡统筹。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跳出农业看农业,跳出农村看农村,大力促进以工补农,以城促乡,实现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这是从制度上、政策上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七是经营队伍由依靠农村劳力向培养新型农民转变。新型农民队伍建设是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所在。要树立“优秀农民就是农村人才、农村人才的主体是新型农民”的新理念。培养数以千万计的一代又一代的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骨干农民和核心农民,让他们在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中施展才华,带领几亿农村劳动大军从事现代化农业,建设现代农村。
二、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几个着力点
现代农业是世界农业发展的大趋势。目前,我国的农业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农业发展目标已从传统的温饱目标向“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目标发展,产业体系正在向建立现代农产品产业供应链转变,农业产业领域不断拓展,逐渐向能源农业、海洋农业、生物药物、精细化工等多个领域渗透,农业经营方式正在向产业化的方向发展,农民合作组织迅速兴起。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了几个大台阶,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农村经济基本实现了全面发展。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正面临着资源和市场的双重制约,以及来自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多重压力。我国的现代农业建设将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依靠政策、依靠科技、依靠投入等综合措施积极推进,归根到底得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指出:要以高新技术带动常规农业技术升级,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延长农业产业链,带动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业综合效益的全面提高;实施综合开发农林生态技术,保障农林生态安全;积极发展工厂化农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从现阶段实际出发,建设现代农业要突出着力于三个方面:
(一)着力于连接和延长农业产业链。这是构建我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突破口。随着农业新技术革命成果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农业生产规模开始向企业化生产模式转化,农产品生产由最初的分散经营逐步演变成企业化经营,由农业产前部门、产中部门和产后部门三部分组成的农工商综合体应运而生。实现农业的企业化经营,延伸农业产业链成为实现农业生产高效益的有效途径。市场需求和农产品转化途径的多样性,决定了我国现代农业产业必然向多功能产业链方向发展。2005年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已突破5.2万亿元,超过了农业总产值。农产品加工业的增加值约占GDP的8%左右。经过近20年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在农产品加工业中所占的比重大约为50%左右,已成为事关我国农业全局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重点,成为引领农业发展,带动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的支柱产业。现代农产品产业链与供应链的形成,必将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二)着力于现代生产要素的集成应用。这是推进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随着农业产业不断升级以及产业链的不断延伸,现代农业的整体效益不仅与自然生产要素相关,而且更主要的是取决于经济要素(包括资金、技术、信息、劳动力等)的投入。现代农业是依靠现代生产技术要素支撑的科学化农业,是需要长期稳定的金融政策支持和保护的农业,是需要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管理的有序可控农业。这就要彻底改变我国传统农业生产要素配置不合理、资本投入不足、生产效能低下的弊端,强化现代信息、现代科技、新型人才、现代管理制度以及社会资本等生产要素与自然要素的高度集成,支撑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着力于加强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这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制度保障。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速度的加快,在市场因素、技术因素等综合作用下,现代农业生产向高度专业化和商品化方向发展,行业分工越来越细,生产要素逐步向优势农户集中,农业生产组织规模不断扩大,专业化程度提高,各具特色的生产带逐渐形成。现代农业专业化的分工和协作,不仅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生产率,而且促进了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了农民收益。因此,迫切需要加快我国农业产业组织制度创新步伐,大力促进农业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和产业化经营。
三、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的战略重点
(一)要进一步明确农业科技的战略地位。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动力在于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工作要全面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不同创新途径的有机结合;坚持加强新农村建设一线的力量,调动农业科技乃至整个科技力量,全面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坚持不断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
一是要正确认识农业科技的公益性。农业作为一个产业,与第二及第三产业相比,劳动生产率与经济效益相对较低,而社会效益显著。因此,为农业服务的农村科技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具有公益性较强的特点,需要各级政府继续加大支持力度。
二是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科技必须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科技资源的分配要引入竞争机制,要加速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三是要深刻认识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是农村科技的根本任务。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农业的问题最终要靠科学技术解决。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大会上明确要求,“要调动科技人员和企业家、农民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推动产学研结合、农科教结合,提高科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二)要明确新时期农业科技发展的战略重点。根据现代农业的基本特点和发展要求,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科技部对农业科技工作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从全局性、战略性高度进行了总体部署,形成了现代农业科技工作的基本思路,其中突出了三个战略重点:
一是.强化农业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技术储备研究。从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重大需求出发,瞄准世界农业科技发展前沿,重点强化优良动植物新品种培育、水资源高效利用、农业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研究,为现代农业持续发展提供长久技术支撑。要继续推进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动植物新品种选育与产业化;加强水土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研究,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农业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研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提高科技发展的支撑能力。
二是重点支持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引领现代农业的关键技术。现代农业是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主导的多功能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循环农业技术发展,显著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和关键技术问题。要加强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推动生物经济发展;加强农业信息技术创新研究,提升现代农业信息化水平;加强食品加工与物流技术研究,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加强动物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研究,着力解决制约养殖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农林生物质综合开发利用,推进循环农业发展。
三是加大成果转化、农民增收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强化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强化基层科技工作,向农民推广适用的科技成果和产品,是实现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农村科技工作的关键环节。要继续加大对成果转化的支持,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成果保障;加强农村科技创新与服务队伍建设,推进科技成果示范与产业化;积极推进科技特派员等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科技进入千家万户;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综合示范,依靠科技富民强县。
四、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工作的主要措施
现代农业发展离不开科技的支撑与引领。现代农业科技工作离不开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各级政府必须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机制创新,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集成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两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政策、资金、舆论导向等各种社会因素投入现代农业,支持和关注农业科技的发展。
(二)加大农业科技投入,调整科技经费的支持结构。要在确保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村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科技投入,逐步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科技投融资体系。积极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与农村科技项目相结合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现代农业科技重大项目的支持,建立长期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重大科技工程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现代农业技术政策引导,引领农业现代化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加快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把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摆在科技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并在政府或部门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中加以充分体现。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能源、环境等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强化政府对农村科技工作的宏观指导。
(四)强化公益性项目与市场的结合,通过市场导向推进公益性项目的发展。加强对涉农企业的政策引导与支持,制定和完善涉农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税收、投融资等政策,促进企业科技进步。进一步强化公益性项目与市场的连接,总结和推广农业公益类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引导企业参与项目研究、产品开发与产业化,提升项目的产业化能力,加快项目成果的推广。对面向产业化和市场的项目,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遴选科研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参与科研和开发,充分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五)加强项目实施中的监督、管理与评估。强化项目实施的目标管理,加大项目执行中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力度,建立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委托专业监理机构对工程性项目进行全程监理,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验收、评估的制度,把项目中期评估、项目执行中监理结果、项目验收结果作为支持相关研究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项目问责制和科技信用制度。(作者:李祖华)
08国考申论热点: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问题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有关规定,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和《纲要》就有关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多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积极探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区和部门负责同志认识不到位,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够健全,程序不够完善,评议考核机制不够科学,责任追究比较难落实,与相关制度不够衔接;组织实施缺乏必要的保障等。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政府的形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
二、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一)梳理执法依据。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首先要梳理清楚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好梳理执法依据的工作,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执行的执法依据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要注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相衔接。下级人民政府梳理所属部门的执法依据时,要注意与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执法依据相衔接,避免遗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执法依据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调整所属各有关部门的执法依据,协调解决梳理执法依据中的问题。梳理完毕的执法依据,除下发相关执法部门外,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分解执法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要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其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扩大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
分解行政执法部门内部不同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要科学合理,既要避免平行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又要有利于促进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同层级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要相互衔接,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要结合其任职岗位的具体职权进行上岗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发放行政执法证件。
(三)确定执法责任。
执法依据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的每一项行政执法职权,既是法定权力,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要根据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其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适当形式明确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执法责任,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采取适当形式明确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
国务院实行垂直管理和中央与地方双重管理的部门也要根据上述规定,做好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的工作。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检验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和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机制,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一)评议考核的基本要求。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议考核中,要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评议考核的主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对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同时要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国务院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由上级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并充分听取地方人民政府的评议意见。实行双重管理的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分工分别由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评议考核。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三)评议考核的内容。
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包括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案卷质量情况等。评议考核主体要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评议考核方案,明确评议考核的具体标准。
(四)评议考核的方法。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可以采取组织考评、个人自我考评、互查互评相结合的方法,做到日常评议考核与年度评议考核的有机衔接。要高度重视通过案卷评查考核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要积极探索新的评议考核方法,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手段,提高评议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要将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对行政执法部门或者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必须认真听取相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外部评议情况要作为最终考核意见的重要根据。外部评议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卡、设立公众意见箱、开通执法评议专线电话、聘请监督评议员、举行民意测验等方式进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原则上采取百分制的形式,考核的分值要在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情况考核中占有适当比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起来,避免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重复评议考核。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是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者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认定违法和变更、撤销等比例较高的,对外部评议中群众满意程度较低或者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可以责令行政执法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
除依照本意见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处理外,对实施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纪应采取组织处理措施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依法依纪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确保不枉不纵。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予以追究;对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由上级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予以追究;对实行双重管理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按有关管理职责规定予以追究。同时,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奖励机制,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予以表彰,调动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推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
四,加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关系各级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实行垂直管理、双重管理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工作。要注意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经验,认真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国务院其他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予以规定。有立法权的地方的人民政府,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适时制定有关地方政府规章;没有立法权的可以根据需要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各层次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56号)的要求,结合本意见的规定,切实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
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措施综述:近期,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出现明显上涨,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已经成为当前宏观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带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是粮食、猪肉等,这与当前国际市场粮油及初级产品价格上涨、生产成本增加等密切相关,但也存在着少数经营者趁机合谋涨价、哄抬价格等现象,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对于当前某些产品出现供求偏紧、价格上涨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些问题正在得到缓解。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着认识不到位,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得力,措施不具体等问题,使中央出台的政策没有及时得到落实,延缓了副食品生产的尽快恢复。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形势的严峻性,增强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各项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为此国务院于2007年8月13日发布了《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对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提出了措施。一、切实抓好秋粮生产
秋粮是全年粮食生产的大头,各地要切实抓好秋粮田间管理,搞好技术服务,力争实现秋粮增产增收。
(一)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支农政策。中央财政要及时拨付尚未下拨的财政支农资金,各地要及时兑现给种粮农民,充分调动农民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落实到农民身上,并发放到农民手中。要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积极稳妥地推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
(二)抓好秋粮作物的田间管理。各地要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和重点品种,继续开展粮食优质高产创建示范区活动,切实加强田间管理,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努力提高粮食生产科技含量,提高单产水平。同时,要抓好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加强市场管理,保障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确保农资价格基本稳定。
(三)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当前,主汛期还未结束,台风活动正是高峰期,部分地区旱情仍在持续,防灾抗灾减灾任务仍然繁重,各地区必须保持高度戒备,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松懈。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抓好遭受水灾、旱灾地区的生产恢复工作;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发布灾情信息,指导农民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做到技术、资金、物资、人员提前到位。同时,要继续加强病虫害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及早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力争秋粮取得好收成。二、认真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
针对当前生猪等副食品生产下滑、供应偏紧和价格上涨的问题,近期,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电〔2007〕9号),国务院还召开了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快落实进度,尽快把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一)抓紧拨付各项补贴资金。为保护能繁母猪生产能力,促进生猪生产恢复,国家对饲养能繁母猪、开展能繁母猪保险、购买良种猪精液给予补贴,并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给予适当奖励。目前,中央财政已下拨全部能繁母猪补贴资金,预拨50%的能繁母猪保费补贴资金,各地要尽快落实地方负担的补贴资金,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发放到能繁母猪饲养者手中,各试点保险公司要办理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财政部要将剩余的保费补贴资金全部下拨。同时,财政部、农业部要抓紧制定购买良种猪精液补助实施方案,向各地拨付补助资金;各地要抓紧做好前期工作,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到位。财政部、农业部,要研究提出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实行奖励的实施方案报国务院,经国务院批准后,作出部署并下达奖励资金;各县级人民政府要抓紧制订资金使用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确保专款专用,将资金落实到项目或生猪饲养者。
(二)抓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国家对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扶持。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要将建设项目的申报条件和实施办法通知地方,各地发展改革和农业部门要将需国家重点支持的项目建议安排计划报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要抓紧审核,种猪场建设项目资金9月15日前下达;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项目资金在今年内安排到位。
(三)加快落实信贷支持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银监会的具体部署,加大生猪产业链各环节信贷资金投放力度,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要重点加大对规模养殖企业的贷款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重点满足农村养殖散户的贷款需求,并改进服务方式,扶持受灾养殖场(户)恢复生产能力。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对担保机构生猪贷款风险给予必要补助的具体方案。
(四)落实生猪防疫措施。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工作经费由省级政府统筹,防疫责任由县级政府负责。对因防疫不到位,造成养殖户损失的,地方政府要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农业部、财政部要制定实施办法并拨付疫苗经费,各地要抓紧落实到基层。对因防疫需要组织扑杀的生猪,各地要参照口蹄疫扑杀补助标准和负担办法给养殖户(场)补助,并立即开始执行。中央财政要及时安排和拨付补助经费,各地要落实地方承担的经费。农业部要组织扩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苗的生产,满足防疫需要,并组织好疫苗的调拨,优先保证疫情较重地区的疫苗供应;同时,要确保疫苗质量和使用安全。
三、切实保障副食品市场供应
(一)做好主要副食品供应工作。各地要对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副食品的生产、购进、销售、库存数量做到心中有数,完善稳定副食品供应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如发生断档、脱销,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商务部要会同各地对今年中秋、国庆“两节”的猪肉供应作出安排。
(二)完善猪肉储备体系。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猪肉储备制度,完善储备的调节功能。猪肉主销区省、直辖市及沿海大中城市要将地方储备充实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三)搞活副食品市场流通。各地要做好副食品的组织调运,交通部会同各地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流通成本。
四、加强副食品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
(一)加强市场监管。各级农业、商务、工商、质检部门近期要重点加强对猪肉等副食品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规范各环节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强化质量监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加快制(修)订副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加强副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产品,要实行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尤其要依法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强化检验检疫,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
(三)严格价格执法。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开展副食品价格专项检查,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定价、合谋涨价的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行为,短缺数量、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各类商品的豪华包装,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减轻消费者负担。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价格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并进行曝光。同时,要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发现异常要及时查明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确保市场稳定。五、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活
(一)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补助。各地要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对城市低保对象的实际补助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15元,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金额。中央财政要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省份拨付补助资金,各地要保证补助资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二)保障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各地要安排好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发放工作和对困难学生的补助,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副食品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在秋季开学时,教育部要会同各地督促学校将政府安排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副食品的生产、供应和价格影响物价总水平,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副食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狠抓各项促进生产稳定市场供应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绝不可掉以轻心和麻痹大意。
(二)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行政领导)负责制。保障“菜篮子”供应,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职责。在新形势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和加强“菜篮子”市长(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实和完善负责制的内涵,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和7月31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作出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尽快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强对副食品生产的扶持,切实保障市场供应。
(三)加强监督检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抓紧制定并下发实施有关政策的配套文件。同时,要加强监督,督促、指导各地不折不扣地把政策落实下去,特别是要督促各地把补贴政策按时兑现到农民手中。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农业、商务、工商、质检、银监、保监等部门和单位,尽快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重点督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各地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出现的偏差,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四)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的情况,要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凡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落实、不执行中央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的,或组织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08国考申论热点: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未根本转变,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同时,存在法规、政策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相关技术开发滞后等问题。本世纪头20年,我国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为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减少废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强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坚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技术进步,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形成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体制与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废物最终处置量明显减少,建成大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典型企业。推进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工业(农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四)主要指标。力争到2010年,我国消耗每吨能源、铁矿石、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等十五种重要资源产出的GDP比2003年提高25%左右;每万元GDP能耗下降18%以上。农业灌溉水平均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120立方米。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再生铜、铝、铅占产量的比重分别达到35%、25%、3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6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和处置量控制在4.5亿吨左右;城市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5%左右。(注:上述有关指标将根据“十一五”规划作相应调整)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
(五)重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节约降耗,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三是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程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注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为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减少废物排放提供技术保障。
(六)重点环节。一是资源开采环节要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大力推进尾矿、废石综合利用,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率。二是资源消耗环节要加强对冶金、有色、电力、煤炭、石化、化工、建材(筑)、轻工、纺织、农业等重点行业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管理,努力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三是废物产生环节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推动不同行业合理延长产业链,加强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推进企业废物“零排放”;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垃圾、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降低废物最终处置量。四是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五是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鼓励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政府机构要实行绿色采购。
三、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
(七)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有关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十一五”规划和各类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对资源消耗、节约、循环利用、废物排放和环境状况作出分析,明确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
(八)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统计局、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逐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建立循环经济的统计核算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的统计核算,加强对循环经济主要指标的分析。
(九)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发展改革(经贸)、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的推进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能源和水资源节约利用、清洁生产,以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推进计划。
(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区域布局。加强宏观调控,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传统产业升级;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大力发展集约化农业。发展改革委要抓紧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和区域特点,用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开发区和重化工业集中地区,要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对进入的企业要提出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废物排放综合控制要求,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提高资源产出效率。
四、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
(十一)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循环经济技术,组织开发共伴生矿产资源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
(十二)抓紧制定循环经济技术政策。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科技、环保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政策、技术导向目录,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节水、环保装备目录。支持引进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核心技术,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三)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清洁生产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作用。
(十四)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要加快制定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涉及循环经济的有关污染控制标准。加强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标准化工作,完善主要用能设备及建筑能效标准、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和主要耗能(水)行业节能(水)设计规范。建立和完善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再利用品标识、节能建筑标识和环境标志制度,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五、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
(十五)加大对循环经济投资的支持力度。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要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持。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政府要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并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各类金融机构应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金融支持。
(十六)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理顺自然资源价格,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性产品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发展改革委要积极调整水、热、电、天然气等价格政策,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大力推进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扩大峰谷电价和丰枯电价执行范围,拉大差价,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实行尖峰电价和季节电价;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严格执行按国家产业政策制定的差别电价政策。加大供热体制和供热价格改革力度,逐步建立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共同构成的热价形成机制,实行差别热价和煤热联动政策。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其他产品的比价关系,建立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并落实各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
(十七)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和收费政策。财政部门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和环保部门要安排排污资金,加大对企业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污染防治项目的投入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建立促进节能、节水产品和节能环保型汽车、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广的鼓励政策。继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加快建立大宗废旧资源回收处理收费制度。适时出台燃油税,完善消费税制。积极研究以资源量为基础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法,进一步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研究完善限制国内紧缺资源及高耗能产品出口的政策。在理顺现有收费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企业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政府采购目录要优先考虑节能、节水和环保认证产品。
六、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十八)加强法规体系建设。要结合我国国情,加快研究建立和健全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当前要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促进资源有效利用以及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建筑废物、包装废物、农业废物等资源化利用的法规和规章。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和使用单位以及消费者对废物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法律义务。
(十九)加大依法监督管理的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企业树立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意识,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将发展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逐步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对企业废物排放和处置的监督管理,降低排放强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十)依法推行清洁生产。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监督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环境友好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
七、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工作,及时解决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确定一位领导同志负责循环经济发展工作,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二十二)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城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通过试点,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技术和项目领域,进一步完善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降低污染排放强度的政策措施,提出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改造工业园区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思路,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
(二十三)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意义的认识,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要将树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的相关内容编入教材,在中小学中开展国情教育、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教育。要组织开展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知识培训,增强意识,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编写消费行为导则和资源节约公约,引导合理消费,规范消费行为,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逐步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地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08国考申论热点: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遗产保护问题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经济和社会的急剧变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面临着严峻形势。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有关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的精神,履行我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义务,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和方针
工作目标: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工作指导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
工作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三,建立名录体系,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要将普查摸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统一部署、有序进行。要在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地区、分类别制订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要通过制定评审标准并经过科学认定,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国务院批准公布。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同级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要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注重科研成果和现代技术的应用。组织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认定,鉴别真伪。经各级政府授权的有关单位可以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并予以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流出境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也要予以保护,对已被确定为文物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
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保护。研究探索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的方式。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区、乡村,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的活动。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
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由文化部牵头,建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行政部门与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家咨询机制和检查监督制度。
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将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文化发展纲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要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目标。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其总体规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循序渐进,逐步实施,为创建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积累经验。
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通过有计划的教育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大力培养专门人才。
要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逐步将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间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有关教材,开展教学活动。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08国考申论热点:整治假报刊?假记者?假新闻综述:最近一个时期,假报刊、假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炮制假报刊、假新闻的假记者、假记者站更是为公众痛恨。为了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社会公众利益,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2007年8月14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8月初至10月15日,在全国开展整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的专项行动。通过社会各方面力量和报刊主管主办部门的共同努力,坚决清除危害国家文化安全、损害公众利益、干扰新闻出版秩序、破坏新闻出版工作者形象的“四害”,为新闻出版业创造健康和谐发展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面清查各地报刊发行市场,坚决收缴各类非法报刊,严肃查处出版、印刷、发行、传播非法报刊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等机构;严厉打击假冒记者身份招摇撞骗、敲诈勒索、聚敛钱财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清理纠正报刊出版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报刊出版单位的长效监管机制。通过专项行动要基本遏制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的蔓延势头,有效杜绝虚假新闻的产生和传播,使报刊市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报刊出版发行秩序得到切实规范。
二、整治假报刊、假记者、假新闻的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将采取打击“四假”行为与规范报刊出版发行秩序相结合的做法,重点开展五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清查报刊发行市场。重点清查书报刊发行市场、报刊出版单位发行机构、发行集团报刊发行部门、邮政系统报刊发行企业等报刊发行机构、依附于正规报刊批发网点周边的非法报刊集散地;
二是坚决查缴各类非法报刊。要重点查缴假冒、伪造国内刊名刊号或无刊号出版的报刊,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报刊,以“一号多刊”形式非法出版的报刊,利用广告印刷品非法出版的报刊,未经批准擅自从境外进口的报刊,以外国驻华人士为主要读者对象的非法外文报刊,以及编造政治谣言的非法时政类报刊,宣扬淫秽色情、败坏社会风气的非法生活类报刊,描写封建迷信、凶杀暴力的非法故事类报刊,泄露国家机密的非法军事类报刊等;
三是要严厉打击非法采编活动。新闻报道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新闻信息来源真实可靠,确保新闻事实准确无误;新闻记者在采访时必须出示新闻记者证,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材料,认真核实情况,听取各方意见,不得凭借猜测想象改变或扭曲新闻事实,杜绝无中生有,胡编乱造。各地要深入追查非法报刊的来源,依法取缔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社、报刊编辑部、报刊记者站及工作站,严厉查处非法报刊采编、出版机构。对违法的非法报刊采编机构,要协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是坚决杜绝虚假新闻的产生传播。各报刊出版单位要建立完善采编人员资格准入、采编工作流程审批、重大失误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持新闻记者证采访制度,严把信息来源和新闻内容审核关,切断虚假新闻的传播途径,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准确。对媒体和个人蓄意炮制和炒作虚假新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形象和群众利益的,要按照规定对媒体和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五是清理纠正报刊出版单位违规出版行为。各报刊出版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买卖刊号、“一号多刊”等违规行为,主动撤销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查摆纠正本单位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08申论热点:生猪生产与市场价格的主要措施陕警院教师? 李祖华
综述:受前几年生猪价格过低、去年以来饲养成本上升和部分地区发生猪蓝耳病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生猪生产出现下滑,造成近几个月猪肉供应偏紧,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生猪生产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猪肉是大多数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抓好生猪生产,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对稳定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
发展生产是稳定市场供应的基础,要立足国内,采取综合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生猪生产尽快恢复,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一)建立能繁母猪补贴制度。为了保护能繁母猪生产能力,国家按每头50元的补贴标准,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二)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为有效降低养殖能繁母猪的风险,鼓励能繁母猪生产,国家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保费由政府负担80%,养殖户(场)负担20%。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差别补助。各地要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能繁母猪保险业务,鼓励养殖户(场)投保,防范疫病等风险。要在总结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生猪保险,并建立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
(三)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各地要增加投入,加快原良种猪场建设,提高良种覆盖率。国家对重点原良种猪场、扩繁场、省级生猪改良繁育中心给予适当支持。在生猪主产区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生猪品种改良。国家对购买良种猪精液给予补助。
(四)建立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的奖励政策。为充分调动地方发展规模化生猪生产的积极性,国家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要专项用于改善生猪生产条件,加强防疫服务和贷款风险、保费的补助等方面。
(五)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实行标准化规模饲养是生猪生产的发展方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鼓励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的建设,引导农民建立养殖小区,降低养殖成本,改善防疫条件,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国家对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支持。
(六)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要鼓励信用担保和保险机构扩大业务范围,采取联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多种方式,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服务,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地方财政要对担保机构的生猪贷款风险给予必要的补助。
二、建立和完善生猪的公共防疫服务体系
(一)强化生猪防疫。要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控制生猪疫情。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对不同地区给予差别补助。对注射疫苗等其他防疫费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对因防疫需要组织扑杀的生猪,各地要参照口蹄疫扑杀补助标准和负担办法给养殖户(场)补助。对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加强疫情监测和疫苗生产供应。要严格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情的发展趋势。要扩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苗的生产,满足防疫需要。要把种猪和母猪作为免疫重点,组织好疫苗的调拨,优先保证疫情较重地区的疫苗供应。要加强对疫苗生产、供应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使用安全。
三、加强市场调节和监管工作
(一)做好主要副食品供应工作。由于生猪生产恢复需要一段时间,做好2007年下半年生猪等副食品供应工作任务相当艰巨。各地要完善稳定猪肉供应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猪肉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同时,要抓好牛羊肉以及生产周期短、替代性强的禽肉和禽蛋等副食品生产,满足市场需要。为保障2007年下半年特别是中秋、国庆“两节”猪肉供应,猪肉主销区省、直辖市及沿海大中城市要将地方储备充实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充实储备工作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负责组织。加强猪肉产销区衔接合作,健全应急调运机制,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运输成本。引导大中城市居民食用冷鲜(冻)猪肉,科学消费,促进猪肉冷链物流的发展。
(二)加强猪肉及其制品的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要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措施,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清理整顿生猪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项收费,取缔非法收费,减轻经营企业(户)的不合理负担。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
各地要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要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肉类供应,采取定点直供、适当补贴等措施,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必要的补助。
五、完善猪肉储备体系
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猪肉储备制度。中央储备主要满足应对突发事件和救灾的需要;地方储备主要用于局部应急和保证节日市场供应。要发挥储备的蓄水池作用,完善储备调节功能,在市场供大于求、猪价过低时,要增加储备数量,缓解农民“卖猪难”的矛盾;在市场供不应求、猪价过高时,要增加投放。
六、改进生猪等畜禽产品生产消费统计工作
国家统计局要组织各地调查总队开展以生猪为主的主要畜禽生产抽样调查,直接上报汇总,分季定产,减少统计误差;在城市、农村住户调查中要增加相应的畜禽品种,提供更全面的住户消费量和消费价格信息。农业部要加强生猪生产信息的分析和预警。商务部要完善生猪屠宰量和猪肉等畜禽产品市场销售量的调查统计。发展改革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生猪等副食品的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统计工作。
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科学、准确、及时地发布有关信息,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准确报道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价格和质量安全情况,正确分析猪肉价格上涨的原因,大力宣传政府扶持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和稳定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加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力度等措施。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报道,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猪肉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要加强正面报道,主动引导舆论,防止不当炒作,努力形成和谐健康的舆论氛围。
八、加强对生猪生产供应工作的领导
发展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主要责任在地方人民政府。各地区要提高对生猪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各项要求,抓紧实施促进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妥善解决生猪生产基地建设、品种改良、母猪猪群保护、疫病防治、保险体系建设、贷款担保、屠宰加工、市场供应、质量价格监管、储备制度、应急机制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尽快促进生猪生产的恢复。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商务、工商、质检、统计、银监、保监等国务院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根据本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抓紧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尽快将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督检查,指导地方切实抓好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08申论热点: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李祖华
综述: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的重大决策,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自1999年开始试点以来,工程进展总体顺利,成效显著,加快了国土绿化进程,增加了林草植被,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强度减轻;退耕还林(含草,下同)对农户的直补政策深得人心,粮食和生活费补助已成为退耕农户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退耕农户生活得到改善。但是,由于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随着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陆续到期,部分退耕农户生计将出现困难。为此,国务院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补助,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国务院二○○七年八月九日发布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提出了有关政策和措施。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一是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加强林木后期管护,搞好补植补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杜绝砍树复耕现象发生。二是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继续推进生态移民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
(三)基本原则。坚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与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相结合;坚持国家支持与退耕农户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中央制定统一的基本政策与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相结合。
二、政策内容
(一)继续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根据验收结果,兑现补助资金。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基础上,再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凡2006年底前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要从2007年起发放补助;2007年以后到期的,从次年起发放补助。
(二)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为集中力量解决影响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突出问题,中央财政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西部地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区和享受西部地区政策的中部地区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以及补植补造,并向特殊困难地区倾斜。
中央财政按照退耕地还林面积核定各省(区、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总量,并从2008年起按8年集中安排,逐年下达,包干到省。专项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与原有国家各项扶持资金统筹使用。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办、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三、配套措施
(一)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建设基本口粮田是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关键。要加大力度,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具备条件的西南地区退耕农户人均不低于0.5亩、西北地区人均不低于2亩高产稳产基本口粮田的目标。对基本口粮田建设,中央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给予补助,西南地区每亩补助600元,西北地区每亩补助400元。退耕还林有关地区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本口粮田建设。
(二)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农村沼气建设为重点、多能互补,加强节柴灶、太阳灶建设,适当发展小水电。采取中央补助、地方配套和农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搞好退耕还林地区的农村能源建设。
(三)继续推进生态移民。对居住地基本不具备生存条件的特困人口,实行易地搬迁。对西部一些经济发展明显落后,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生态位置重要的贫困地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要给予重点支持。
(四)继续扶持退耕还林地区。中央有关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支农惠农财政资金要继续按原计划安排,统筹协调,保证相关资金能够整合使用。鼓励退耕农户和社会力量投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允许退耕农户投资投劳兴建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
(十)调整退耕还林规划。为确保“十一五”期间耕地不少于18亿亩,原定“十一五”期间退耕还林2000万亩的规模,除2006年已安排400万亩外,其余暂不安排。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摸清25度以上坡耕地的实际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制订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
(五)继续安排荒山造林计划。为加快国土绿化进程,推进生态建设,今后仍继续安排荒山造林、封山育林。继续按原渠道安排种苗造林补助资金,并视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在安排荒山造林任务的同时,地方政府要负责安排好补植补造、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和工程管理等工作,并安排相应经费。在不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允许农民间种豆类等矮秆农作物,以耕促抚、以耕促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工作负总责,坚持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原则。市、县、乡要层层落实巩固成果的目标和责任,逐乡、逐村、逐户地狠抓落实。
(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重点包括退耕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规划、农村能源建设规划、生态移民规划、农户接续产业发展规划等,并安排必要的退耕还林工作经费。规划要综合考虑还林的经营管理措施和退耕农户近期生计及长远发展配套项目,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综合整治,并与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等各专项规划相衔接。规划报发展改革委会同西部开发办、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审批。经批准的规划作为安排年度项目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的前提和依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安排方案要随专项规划一并上报。
(三)强化监督,严格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核实退耕还林面积,严格资金支出管理,严禁弄虚作假骗取和截留挪用对农户的补助资金及专项资金。对于不认真执行中央政策的,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四)健全机制,加强协调。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关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
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到亿万农民,把这一项荫及子孙、惠及万民的工程建设好、巩固好、发展好,需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从事关我国生态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08申论热点:关于提高国家减灾能力的措施对策全面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防范能力是应对自然灾害能力的迫切需要,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存在的薄弱环节。
目前,我国的减灾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
一是一些地方的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尚不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减灾的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是缺乏减灾综合性法律法规,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灾害保险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方面补助标准偏低;
三是灾害监测体系还不够健全,预警信息覆盖面和时效性尚待提高,灾情监测、采集和评估体系建设滞后;
四是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一些灾害多发地区的避灾场所建设滞后,大城市和城市群灾害设防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住房防灾抗灾标准普遍较低;
五是基层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尚需进一步健全,抗灾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不够完善,应急通信、指挥和交通装备水平落后;
六是减灾资源普查、灾害风险综合调查评估等方面工作尚未开展,各类灾害风险分布情况掌握不清,隐患监管工作基础薄弱;
七是减灾领域科技支撑、特别是综合减轻灾害风险科技工作还比较薄弱,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处置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应用尚待加强,巨灾发生机理、规律、防范对策等方面的研究还需深入;
八是各级灾害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面向基层乡村社区的减灾科普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入,社会公众减灾意识仍较薄弱。
二、面临的形势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洪涝、干旱、台风、风雹、雷电、高温热浪、沙尘暴、地震、地质灾害、风暴潮、赤潮、森林草原火灾和植物森林病虫害等灾害在我国都有发生。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和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近15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约3亿人(次)受灾,倒塌房屋约300万间,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约80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近2000亿元。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与自然灾害风险加剧的关系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和研究的重点领域。有关研究表明,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国灾害风险分布和发生规律的影响将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强台风将更加活跃,暴雨洪涝灾害增多,发生流域性大洪水的可能性加大;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将会增多;北方地区出现极端低温、特大雪灾的可能性加大;降雨季节性分配将更不均衡,北方持续性干旱程度加重、南方出现高温热浪和重大旱灾的可能性加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几率增加;北方地区沙漠化趋势可能加剧;农林病虫害危害范围可能扩大;风暴潮、赤潮等海洋灾害发生可能性加大。
三、综合减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和减灾工作各个方面,充分利用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减灾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科技、市场等多种手段,建立健全综合减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备灾、应急处置、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减灾工作由减轻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参与;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各负其责,区域和部门协作减灾;减轻灾害风险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规划目标。
1.自然灾害(未发生巨灾)造成的年均死亡人数比“十五”期间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多灾易灾的市(地)、县(市、区)建立减灾综合协调机制。
3.基本建成国家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国家灾情监测、预警、评估和应急救助指挥体系。
4.灾害发生24小时之内,保证灾民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救援、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
5.灾害损毁民房恢复重建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水平;在多灾易灾的城镇和城乡社区普遍建立避难场所。
6.创建100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85%的城乡社区建立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95%以上城乡社区有1名灾害信息员,公众减灾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为提高国家综合减灾能力,“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完成好以下八方面的建设任务:
(一)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和信息管理能力建设。全面调查我国重点区域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查明主要的灾害风险隐患,基本摸清我国减灾能力底数,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对我国重点区域各类自然灾害风险进行评估,编制全国灾害高风险区及重点区域灾害风险图,以此为基础,开展对重大项目的灾害综合风险评价试点工作。完善灾情统计标准,建立我国自然灾害灾情统计体系,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灾情上报系统,健全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建立减灾委协调,相关部门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各有关部门的基础地理信息、经济社会专题信息和灾害信息,建设灾害信息共享及发布平台,加强对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和应用。
(二)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逐步完善各类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网络系统。在完善现有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海洋和环境等监测站网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监测密度;提高遥感数据获取和应用能力,建设卫星遥感灾害监测系统;构建包括地面监测、海洋海底观测和空-天对地观测在内的自然灾害立体监测体系。推进监测预警基础设施的综合运用与集成开发,加强预警预报模型、模式和高新技术运用,完善灾害预警预报决策支持系统。注重加强洪涝、干旱、台风、风雹、沙尘暴、地震、滑坡、泥石流、风暴潮、赤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频发易发灾害,以及高温热浪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方式,准确、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三)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防范防御能力建设。全面落实防灾抗灾减灾救灾各专项规划,抓好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风防潮、防沙治沙、森林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等减灾骨干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对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和滑坡、泥石流多发地区的综合治理,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强台风洪涝地震多发地区防灾避灾设施建设,有效提高大中型工业基地、交通干线、通信枢纽和生命线工程的防灾抗灾能力。制订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以及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要充分考虑减灾因素。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统筹做好农业和农村减灾,工业和城市减灾以及重点地区的防灾避灾专项规划编制与减灾工程建设,全面提高灾害综合防范防御能力。
(四)加强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加强中央和地方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加强减灾救灾装备建设。加强民政减灾救灾工作队伍和军队、武警、公安消防部队等骨干救援队伍及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研究制订减灾志愿服务的指导意见,全面提高减灾志愿者的减灾知识和技能,促进减灾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和壮大。
(五)加强巨灾综合应对能力建设。加强对巨灾发生机理、活动规律及次生灾害相互关系研究,开展重大自然变异模拟和巨灾应急仿真实验。建立健全应对巨灾风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制订“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城市群和其他重点城市,以及灾害高风险区域的巨灾应对方案,开展应对巨灾的演练。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和再保险体系。加强巨灾防御工程建设。探索建立亚洲区域应对巨灾的合作机制,建立亚洲区域巨灾研究中心。
(六)加强城乡社区减灾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减灾工作,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城乡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减灾活动和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基础设施,全面开展城乡民居减灾安居工程建设。强化减灾避难功能,在多灾易灾的城乡社区建设避难场所。建立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准备,建立应急状态下社区弱势群体保护机制。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的能力。
(七)加强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强综合减灾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减灾领域的应用。加强减灾关键技术研发,深入研究各灾种之间、灾害与生态环境、灾害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研究制定国家综合减灾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加快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网络通讯技术的应用,以及减灾高技术成果转化。加大国家对综合减灾的科技资金投入。加强减灾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综合减灾的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综合减灾的技术标准体系,提高综合减灾的标准化水平。鼓励科研工作者和科技团体积极参与减灾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八)加强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减灾责任意识,建立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机制。将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减灾普及教育和专业教育,加强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开展面向减灾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提高减灾队伍的整体素质。支持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开展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利用互联网建设国家减灾科普教育支撑网络平台,开展减灾专业技术交互式远程教育。编制减灾科普读物、挂图或音像制品,推广地方减灾经验、宣传成功减灾案例和减灾知识,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
五、重大项目
(一)全国重点区域综合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工程。充分利用已有各类灾害调查成果,开展全国重点区域综合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建立全国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数据库系统,建设多尺度、多灾种的风险评估模型库,建立国家及重点区域灾害风险管理平台,形成国家及重点区域灾害风险监测评估业务运行系统。编制全国综合灾害风险图(全国1:1000000、省级1:250000和灾害高风险区及重点区域1:50000灾害风险图)。在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7大区域,开展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试点调查,建立灾害风险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开展调查培训工作,推进全国综合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全面开展;揭示灾害隐患和减灾薄弱环节,掌握减灾能力状况,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应对灾害风险提供科学依据。
(二)国家四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建设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建设国家四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与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专业机构已有资源和系统紧密衔接,充分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络资源及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结合各种通信和网络技术,完善应急通信和信息保障能力,为国务院应急平台提供数据支持。依托国家应急通讯平台,建立自然灾害信息平台,包括救灾业务数据库、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数据采集和交换系统;应急决策支持平台,包括应急值守、灾情评估、资源管理、方案制订和执行管理系统;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包括各级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和现场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平台间相互衔接、协同运转,形成功能完备、横向覆盖、纵向贯通、科学高效的国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
(三)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以统筹规划、节约投资和资源整合为原则,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利用国家物资储备库等方式,基本形成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按照救灾实际需求,适当增加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种类,增大物资储量。到2010年,基本建成统一指挥、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体系。
(四)卫星减灾建设工程。依托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2+1”阶段卫星与地面应用系统,紧密结合国家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等工程计划,开展后续卫星需求论证工作。积极促进稳定高效的国家灾害监测能力的形成,充分利用已有各类军、民用遥感卫星数据,综合利用国内外航空航天遥感资源,优势互补,通过建立国家、区域、省级应用网络体系,实现具备灾害监测预警、动态评估、决策支持和产品服务等能力的灾害遥感业务运行系统,实现“天-地-现场”一体化的空间技术减灾服务能力。同时,继续推动导航定位卫星在减灾领域的应用,逐步建立由航天航空遥感、卫星通讯、卫星导航和地面应用与网络系统构成的国家卫星减灾体系。
(五)亚洲区域巨灾研究中心建设工程。加强我国巨灾防御能力,推进亚洲区域减灾合作,按照“小核心、大网络”的基本框架,建立亚洲区域巨灾研究中心。开展巨灾防御和应急响应仿真实验、巨灾风险管理模拟实验、重大自然变异模拟实验,建设巨灾应对仿真实验室;开展亚洲区域巨灾信息交流,收集研究区域巨灾基础数据和案例,建立亚洲区域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和网站;开展亚洲区域巨灾机理研究、减灾政策研究和减灾合作机制研究,制定应对巨灾的战略和政策。
(六)社区减灾能力建设示范工程。在全国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城乡社区减灾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减灾救灾演练,加强社区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社区灾害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100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在台风、风暴潮、洪涝、地震、滑坡、泥石流和沙尘暴等灾害高风险区和大中城市,建设社区避难场所示范工程。制订和完善城乡民房设防标准,加强统筹规划和指导,开展创建减灾安居工程模范市(县)活动,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能力。
(七)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程。开发减灾宣传教育产品,编制系列减灾科普读物、挂图和音像制品,编制减灾宣传案例教材。建设减灾宣传和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在公共场所设置减灾知识宣传栏,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减灾知识宣传栏目,制作减灾公益广告,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宣传灾害预防避险的实用技能。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在全国建立100个减灾宣传教育基地。
(八)减灾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程。推动减灾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使科学技术更直接地服务于减灾救灾。重点创新和推广服务于减灾的科技、装备、设备、救灾物资、医疗和卫生防疫用品;充分利用国家科技项目已有的成果,推进高科技救援设备、通讯设备、节水灌溉和抗旱等技术应用;促进信息采集、获取、传输、分析处理技术在减灾领域的综合利用,提升减灾科技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国家综合减灾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减灾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国家减灾委的综合协调职能,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综合减灾协调机制。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解目标、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建立减灾工作绩效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加强减灾工作的协调联动,建立国家减灾委与成员单位、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减灾的制度和机制。到2010年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参与、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国家综合减灾体系;全面提高国家和全社会的抗风险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将综合减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规划》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的减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按照《规划》要求,优化、整合各类减灾资源,统筹确保《规划》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的落实;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与综合减灾密切结合,立足长远充分考虑防灾减灾因素,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国家投资可能安排办理。
(三)加强减灾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减灾标准体系。全面推进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制定、修订有关减轻自然灾害和灾害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国家减灾标准、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抓紧做好有关减灾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标准的起草、制定和修订工作;各地区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减灾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全面规范减灾工作,提高依法减灾的水平。
(四)加大减灾投入力度。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减灾投入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建立健全减灾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减灾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加大对减灾事业的投入,并按照政府间事权划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中央财政适当加大对中西部减灾工作支持力度;适当提高灾害救助标准,完善救灾补助项目;加强发挥保险业防灾减灾作用的政策研究和试点工作,鼓励公民和企业参加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对灾害损失的经济补偿和转移分担功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减灾资金,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加强社会捐助工作,大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五)加强减灾专业队伍的培育和发展。加强减灾专业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提高教育培训能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减灾科技教育,提高减灾工作者整体素质;加大经费、装备投入,提高各级减灾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立足减灾工作的实际需要,整体规划、统筹协调,整合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现减灾人才队伍和专家队伍的协调发展;构建全民参与减灾的安全文化氛围,培育和发展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团体,积极参与减灾工作;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部队、民兵预备役在减灾救灾中的骨干作用。
(六)推进减灾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减灾领域信息管理、宣传教育、专业培训、科技研发以及国际人道主义援助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泛宣传我国减灾的成果和经验,积极借鉴国外减灾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与联合国组织、国际或区域减灾机构、各国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在减灾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我国在亚洲减灾领域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加强国家和社区的抗灾能力:2005-2015年兵库行动纲领》和《亚洲减少灾害风险北京行动计划》的实施。
08申论热点: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相对缓慢,是整个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把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片面理解为就是发展普通高中,在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等方面忽视乃至削弱中等职业教育,但是在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中,出现了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不协调现象。必须看到,在我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条件下,如果不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必将影响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制约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和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长期发展实践的科学总结和理论升华,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理念的一次飞跃,是推进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坚决贯彻“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使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个方面。职业教育同样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一个大的、好的、快的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职业教育内部的协调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第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大力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中央强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新型工业化在本质上就是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工业化,必须依靠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依靠规模宏大的技能型工人。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一直保持8%至9%的增长速度,目前正在步入新一轮快速增长周期。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对生产、服务一线劳动者的数量和质量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各行各业对技能型人才的紧缺都表现得相当突出。前一阶段,发达地区出现的民工荒,实质上是技工荒。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换代,对技能型工人的需求日益迫切,而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很难满足和适应这种要求,这就对职业教育提出了强烈的社会需求。职业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必须解决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要主动应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出的新的迫切要求,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紧密结合,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互融合,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结构调整和科学技术进步的有机协调,抓住机遇,乘势而上。
第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充分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作用。
当前,“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总的来看,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和攻坚阶段。解决“三农”问题,关键是要努力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科技素质,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推广农业科技和实用技术,同时,要持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加快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进程。胡锦涛同志指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应当说,职业教育在反哺农业、支持农村的进程中大有可为。目前教育要为解决好“三农”问题作出贡献,必须抓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一方面,要继续实施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大力推进科教兴农,把农业技术推广、科技开发和教育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共同促进农村和农业的现代化;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解决“三农”问题、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根本出路。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劳动力就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仅仅掌握初中文化知识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无论是就地向非农产业转移还是向城镇转移就业,农民工都必须再接受一定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这几年,四川的同志们带着感情抓职业教育,真心实意地帮助农民实现劳动力转移,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实情况表明,农民子女急需职业教育,渴望成才就业。一些切身感受到职业教育甜头的农民和农民工说:“要致富,学技术”,“读完初中上职中,打工致富一路通”,真实地道出了农民群众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衷心欢迎。过去讲“读完初中,出外打工”,现在讲“要打工,读职中”,读了职中出去就业就可以脱贫。我国已经有1.3亿农民工,还有1亿多农村劳动力将要转移;同时,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正在由个体型向组织型、分散型向规模型、低技能型向高素质型的转化。这对职业教育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服务和发展空间。只有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才能够适应“三农”工作所提出的新要求,为促进城乡统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服务。
第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促进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要求中等职业教育有一个大的发展。
教育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按照教育发展规律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领域的宏观管理和调控,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在部署今年教育工作的时候,提出了要努力统筹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二是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三是统筹城乡教育和区域教育的协调发展;第四,统筹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这四个方面的统筹,都与职业教育的发展息息相关。无论是加强农村教育,还是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无论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还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受教育需求,职业教育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无论是中等职业教育还是高等职业教育,职业学历教育还是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都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包含了两个大的方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统筹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为820万人,升入中等职业学校为550万人,现在每年还有八、九百万初中毕业生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面临着就业,需要再培训。要明确认识到,普通高中的规模与高等教育的规模应该是大体一致的,而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又是有一定限度的。到2020年,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即使达到40%,仍将有近60%的学生需要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培训。必须看到,在我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条件下,如果不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势必将影响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
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把握好普通高中发展节奏,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质量上来,另一方面必须把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通过几年的努力,使中等职业教育有一个大的发展,实现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今年下决心增加招生100万人,达到650万人,争取到2007年达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宝贵的人力资源,教育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前一阶段我国义务教育的基本普及,使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已经初步显现。下一阶段,要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其中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四川的同志讲得很好,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义重大,既是战略的,又是战术的;既是当前的,又是长远的;既是教育的,又是经济的。
应该看到,现在提出中等职业教育要有一个大的发展,并不是不顾客观需求和现实条件的冒进。因为形势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机遇和条件,具有这样的现实可能。首先,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职业教育具有旺盛的需求,社会需求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最大动力。把职业教育有机融合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就有了职业教育巨大的发展空间,广阔天地,大有可为。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更为良好的外部环境,市场和就业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促使人们对升学和择业的观念更为成熟,将有更多的学生进入到中等职业教育中来学习。第三,我们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建成了一大批骨干职业学校,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也很快,经过几年来的深化改革,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和改革思路日益清晰,特色日趋鲜明,适应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中等职业教育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然,当前职业教育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客观的困难,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我们相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改革,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的大发展是完全有可能做到的。我们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努力开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二、明确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力争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总体上要把握发展节奏、控制发展规模,把工作重心放到提高质量上。
为实现快速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目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城市和农村职业教育的统筹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推进中西部地区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上,努力把每年未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500至600万农村初中毕业生中的相当一部分,吸收到中等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生产服务一线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按照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分解并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扩大招生规模的分年度任务目标。
三、采取切实的政策措施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一) 进一步提高和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培养能力
要稳定现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不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不得并入高等学校或改办成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政策规定。今后几年,每个县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每个市(地)重点办好若干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鼓励和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办出特色、提高质量,创建一批一流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
采取联合、连锁、集团化等办学模式,提高和增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能力。推动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发挥辐射作用,与相关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实现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与有条件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连锁办学,扩大招生规模,降低学习费用,方便农村初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农民就近接受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和培训;有条件的学校和地方可以组建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较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较重、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短缺的地区,要扩建、改建、新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还可以利用普通中学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班;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可继续举办中等职业教育。
积极发展远程中等职业教育。充分利用中央农广校、电视中专等远程教育机构,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远程学历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
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培养能力,扩大办学规模。通过实施,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专项建设计划”,重点扶持建设1000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县级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通过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重点建设400个装备水平较高的实训基地。各地也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和实训基地建设。
(二)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
要把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把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纳入整个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快发展。同时,要依法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
积极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公办转制、股份制和中外合作等多种办学模式。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引入民办教育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和运行机制创新,使职业学校真正成为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自主办学的实体。
(三)积极推进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充分利用东部地区和城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西部地区和农村跨地区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东部地区和城市的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鼓励支持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与西部地区和农村的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合作办学双方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与各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扶贫、促进就业紧密结合。
实施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职业学校要采取灵活的办学模式和机制,实行“2+1”、“1+2”、“1+1+1”等多种模式,推动校企合作、订单培养。西部地区和农村的职业学校要重点安排好文化和专业基础学习,东部地区和城市的职业学校及相关企业要重点安排好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企业实习,为毕业生在当地就业提供帮助。
东部地区和城市中等职业学校到西部地区和农村招生的收费标准,由双方省级财政、价格和教育等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各地特别是东部地区和城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经费扶持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按生均经费标准和招生数拨付经费,对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规模较大、给学生补贴力度大的学校予以适当补助。
(四)充分依靠行业和企业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行业和企业是举办职业教育的重要力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靠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该行业资源、技术、信息优势,积极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要承担该行业专门的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责任。要办好现有中等职业学校,不能将所办中等职业学校剥离、解散或并入高等学校和普通学校。
鼓励支持企业单独举办职业学校,进行所需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对于举办职业学校的企业,各地要在土地使用、教师待遇等方面给予与政府举办的学校相同的政策,并予以税费等方面的优惠,对企业收取的教育费附加要按有关规定返还企业用于职业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将行业企业举办的职业教育纳入地方职业教育事业的招生和管理范围。积极支持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实行产教结合,企业可依托职业学校建立培训中心。要制定和完善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制度。接收学生实习的企事业单位,有责任向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相应的报酬或补贴。
(五)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确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进行办学模式和办学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要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和就业市场需要,调整专业结构,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相关专业,开发新的课程和教材。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三年为主的基本学制,其中一年到企业实践。改革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学分制,建立“学分银行”,允许学生半工半读,分阶段完成学业。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养。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要积极主动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开办夜校,采用多样化的教育教学方式满足进城务工人员的学习需求。
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要坚持正确的质量观,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胜任工作岗位要求,顺利实现就业,作为衡量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一要加快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是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力量,具有贴近市场、机制灵活和经营高效的特点。它的发展不仅有利于促进民营资本为发展教育服务,而且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教育观念、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对职业教育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要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把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要优先审批一批具备条件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并在学校评估、实训基地建设及项目安排等方面与公办职业学校一视同仁。同时,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学校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
二要加快公办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公办教育集中了大部分职业教育资源,蕴藏着巨大的办学潜力,要通过深化体制改革释放出来。学校要真正成为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自主办学的实体;积极推动公办职业学校的集团化、连锁化;大力推进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鼓励公办职业学校与民办职业学校联合,鼓励中外合作办学;大胆引入竞争机制,使资源进一步向具有竞争优势的骨干职业学校集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要学习借鉴民办教育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改革是发展的巨大动力,只有改革才能充分激活机制,调动积极性。前几年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翻了两番,科研经费是过去的五倍,但是投入和教师人数并没有很大的增加,关键就是靠了改革,职业教育的发展要学习高等教育的发展经验。各地应当抓一批公办职业学校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全局。今后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投资,要向那些深化改革、转换机制的职业学校倾斜。不改革,或者说没有大的改革举措,还是老一套,大锅饭、铁饭碗,就不能得到重点投入。同时,要坚决反对那种把公办职业学校一卖了之的做法,防止职业教育资源的流失。
积极推进学校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建立校长、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聘用(任)制度,优化教师队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要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继续教育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要深化职业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学习高校分配制度改革经验,把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挂钩,岗位津贴与个人工作绩效挂钩,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三要动员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办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为行业企业提供强大的、基础性人力资源,职业教育也离不开行业企业的师资、设备、技术、信息的支持以及就业岗位的提供,所以,我们坚持把校企合作和产教结合作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同时,行业企业还需要根据自身的特殊需求,独立举办各种职业学校。前一阶段,由于国有企业改革,行业企业办职业教育受到一定影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民营经济的发展,目前新一轮的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潮流正在形成,经济发达地区更为明显。我们要抓住这一时机,乘势而上,推进行业企业办学,中等职业学校也可以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要落实《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相关规定,明确行业企业办学责任和对办学者的政策支持。在企业办学中要允许适应企业具体需求,采取灵活的教学方式、结合实际的课程和管理办法,教育部门要多支持、服务,放手让行业企业去办。
四要促进东西合作、城乡合作办学。充分利用东部地区、城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西部和农村跨地区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东部地区和城市的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鼓励支持自己的中等职业学校与西部和农村的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合作办学双方所在地教育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与各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扶贫、促进就业紧密结合。东西部合作发展职业教育,不仅是帮助西部,同时也是更好地促进东部的发展。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很快,面临技工不足的问题,需要大量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从西部地区有组织地吸纳受过一定职业教育的转移劳动力到东部进行培训和就业,对东部的发展是大有益处的。教育部将继续推进东西部职业教育的对口支援,进一步扩大东西部和城乡地区合作办学的规模,合作模式可以不断创新,可以是“1+2”,也可以是“2+1”,也可以是“1+1+1”。
(六)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
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是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措施。各地要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和职业介绍机构紧密结合,并利用劳务市场、人才招聘会和互联网等渠道及时向毕业生发送本地和异地的劳动力需求信息,为毕业生就业或创业提供咨询指导和各种便利条件。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小城镇、农村就业或自主创业。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劳动保障、商务等部门的协助,帮助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国(境)外就业。
对于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回乡从事种植、养殖、畜牧等产业规模经营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工商、税务部门减免有关费税,金融机构安排所需贷款,农资供应机构在价格方面给以优惠等的落实工作。职业学校要在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跟踪服务。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转变办学指导思想,要进一步明确职业学校的定位和方向,中等职业教育的定位就是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最近有一个调查,职业学校学生求学目的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为了能够就业。职业学校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绝不能是中职升高职,高职升本科,也不能盲目地转向普通教育。要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面向就业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把用人单位满意不满意、学生满意不满意、学生家庭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职业教育质量的最终标准。
二是转变办学模式,按照“订单培养”的方式推动职业学校办学模式的改革。各地要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变化,推动职业学校瞄准就业岗位需求,主动做好市场调研;要把做好学生的就业服务工作,作为办好职业教育的核心环节之一。职业学校的办学要与职业中介紧密结合,建立稳定、有序、灵活的毕业生就业渠道和网络;要按照就业需求设置专业和配置教学资源,根据地区和学校的优势,在就业市场上打造有影响力的学校和骨干专业品牌。
三是转变办学机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职业教育的开放性和多样化。重点是要实行产教结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继续大力推进双证书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加大实践教学力度,一是要努力实现学生在第三学年到企业实习;二是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学制,如1+2、2+1、1+1+1等,大力提倡“工学结合”、“半工半读”。逐步推行学分制,建立学分银行,便于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在现阶段,要着力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第三学年到企业实习的推动工作。这是实现三个转变的重要抓手,是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的具体体现,要作为一个重要的措施推广。首先,学生到企业实习,直接参加生产实践和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技能的训练,可以使学生熟悉生产情况,掌握生产技能,获得适应生产环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毕业后能尽快找到工作并适应工作需要,有利于学生发展和就业;第二,有助于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减轻学业上的经济负担;第三,可以加强学校与企业的联系,有助于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拓展办学空间,学生第三年到企业以后,学校里只留了两个年级,实际上可以多招三分之一的学生;第四,对现代企业来说,需要有组织地吸纳经过两年专业学习的劳动力充实到一些生产岗位上去,从长远来看,这种模式将会越来越受到企业的欢迎。实际上德国、奥地利的“双元制”也就是这种模式,多年来为其社会经济的长期高速发展培养了大批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技术工人。什么是职业教育的质量?能够帮助学生就业,获得技能,这就是最重要的质量。数理化、外语等文化课需要学,但要把握度。同时,这些学生进入企业实习并不是说就可以放任不管了,学校同样要精心组织,帮助学生半工半读,和企业一道加强对学生在企业期间的生产、学习和生活的管理。
实现三个转变,有利于推动中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结合,增强服务能力;有利于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挖掘潜力,拓展办学空间,扩大办学规模;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对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具有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七)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相应工作机制,统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确定招生专门机构,打破学校归属部门和类别的界限,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一考多分流,给考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机会。对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
(八)多渠道增加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
认真落实《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各项规定。逐步建立政府、受教育者、用人单位和社会共同分担、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新机制。要根据当地实际,调整教育经费投入结构,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在本地区教育经费投入中的比例,保证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性经费、生均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相应增长。
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制度,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多数是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子女,他们是弱势群体,也是扶困对象,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可采用教育券、贷学金、助学金、奖学金等办法,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助学帮助。国家和地方扶贫资金要安排一部分用于资助农村贫困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要采取半工半读、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为家庭贫困学生学习提供方便。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积极探索吸收国(境)外资金和民间资本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途径和机制。
(九)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结合,扩大在职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规模。
积极推进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结合,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实现资源整合,扩大培训规模,是提高职成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职成教改革发展的方向,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学习型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现在,农民工已成为部分行业从业人员的主体,有的行业如建筑行业,农民工已经占从业人员的80%以上,其中受过职业培训的仅占7%;矿山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所占比例更大,他们缺乏生产技能和安全培训,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搞好了,不仅可以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技能素质,增强就业能力,而且对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重要的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从社会和谐发展的全局高度重视已经进城的一亿多农民工的培训问题,动员各类教育资源,特别是职成教学校把开展进城农民工的培训当作重要的任务来抓。开办工人夜校,是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一个优良传统,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的形势下,发扬这个传统具有重要和特殊的意义。要面向广大进城务工人员广泛开办各种形式的工人夜校,使他们在工作之余学者有其校,学后有所得,不仅增强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和融入城市生活的适应能力,而且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不仅教育部门要做好这项工作,也要鼓励企业开办农民工夜校,还要依托社区教育资源,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要根据当地农民工的实际需要,开设相关专业和培训项目,要按照在什么岗位学习什么内容的原则,实行学分制,建立学分银行,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就可以颁发证书,承认相应的学历。可以采用远程教育方式,平时放光盘上课,最后集中一个地方考试。
二是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近年来,许多地方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方面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陕西省的“一网两工程”有效地推动了职业教育服务“三农”,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各地要学习陕西省“一网两工程”的经验,结合各地的实际,以县级职教中心(职业学校)为龙头,以乡村初中、小学和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形成农村职成教培训网络,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去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各地教育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通过一年来的工作,《计划》的实施取得很大成效,据统计,去年全国教育系统共培训3160万人。今年还要继续推进这个计划的实施,同时,还将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努力使多数农户有一个劳动力通过培训掌握1-2项实用技术,收入有所提高。
三是继续推动职工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行业企业的职工培训工作,以创建学习型企业为切入点,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推动社区教育,加强对社区全体成员特别是在职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以及社区内农民工的培训,满足社区人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改善社区成员的文化生活质量,提高社区精神文明水平,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四、加强领导,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要结合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把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与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和奖励结合起来。要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地方、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建立和完善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每年招生结束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年度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和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就业情况及时报告教育部,教育部将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的投放与各地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情况挂钩。
(三)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各地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大力宣传优秀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与突出贡献,大力宣传中等职业教育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在全社会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风尚,努力营造有利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和技能人才培养与使用的良好环境。
08申论热点: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问题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公共交通有了较快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城市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为解决好城市交通问题,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现就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我国土地资源稀缺,城市人口密集,群众收入水平总体还不高,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符合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实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步伐。要通过科学规划和建设,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运营结构,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要进一步放开搞活公共交通行业,完善支持政策,提高运营质量和效率,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要充分发挥公共交通运量大、价格低廉的优势,引导群众选择公共交通作为主要出行方式。
二、充分发挥规划调控作用
(一)科学编制公共交通规划。交通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对交通现状、需求和发展前景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公共交通为核心,通过编制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和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城市交通规划要与城市总体布局和人口产业分布相协调,确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有关技术和经济政策;综合考虑各种交通方式、换乘枢纽配置,以及与对外交通的衔接,重点确定公共交通结构、线网分布、场站布局、用地规模、建设计划等。
(二)保障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人民政府要大力支持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将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编制任务的完成。要保持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保障规划的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划、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的行为,保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需要。
(三)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要从实际出发,借鉴国内外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成功经验,从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加快建立确保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要健全场站建设、车辆配备与更新、设施装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指导作用,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有序发展。
三、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
(一)合理规划设置场站和配套设施。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要求,将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计划;将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场站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对符合公共交通车辆通行条件的居住区,应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及相应的站点。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上,建设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完善站台、候车亭等设施。按照“满足群众需求,不干扰正常通行”的原则,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小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停靠点。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等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
(二)加强城市交通换乘枢纽建设。交通换乘枢纽是一体化交通系统的关键环节。符合条件的地区要建立换乘枢纽中心,引入各种交通方式,实现公共汽(电)车、大容量快速公共汽车、轨道交通之间的方便快捷换乘,以及城市交通与铁路、公路、民航等对外交通之间的有效衔接。换乘枢纽中心要配套建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配备相应的指向标识、线路图、时刻表、换乘指南等服务设施,方便群众使用。
(三)推动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发展。要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公共交通系统,以信息化为基础,促进乘客、车辆、场站设施以及交通环境等要素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建设公共交通线路运行显示系统、多媒体综合查询系统、乘客服务信息系统,使广大乘客能够方便了解公共交通信息,合理安排出行。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电脑营运管理系统和连接各停车场站的智能终端信息网络,加强对运营车辆的指挥调度,提高运营效率。
四、优化公共交通运营结构
(一)大力发展公共汽(电)车。公共汽(电)车承担着城市公共客运的主要任务,要在稳步增加线路、延长营运里程、扩大站点覆盖面的基础上,优化线网结构和运力配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要和多样化交通需求。公共汽(电)车线路和停靠站点要尽量向居住小区、商业区、学校聚集区等城市功能区延伸,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扶持城乡之间的公共交通发展,引导城市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服务,方便农村客运与城市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小公共汽车作为公共汽(电)车的补充,是中小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形式,要充分发挥其优势,合理引导,规范发展。
(二)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要坚持量力而行、有序发展的方针,与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要求,对经济条件较好,交通拥堵问题比较严重的特大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予以优先支持。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组织实施。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成本不能完全通过车票收入来平衡,要积极探索改革建设、运营和投融资体制,增加投入,促进轨道交通健康发展。
(三)适度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是利用现代化大容量专用公共交通车辆,在专用的道路空间快速运行的公共交通方式,具有与轨道交通相近的运量大、快捷、安全等特性,且建设周期短,造价和运营成本相对低廉。具备条件的城市应结合城市道路网络改造,因地制宜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要在做好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处理好与其他公共交通方式的衔接和配合。
五、保障公共交通的道路优先使用权
(一)科学设置优先车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要通过科学论证,合理设置公共交通优先车道、专用车道(路)、路口专用线(道)、专用街道、单向优先专用线(道)等,调整公共交通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运营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率。公共交通优先车道要配套设置清晰、直观的标志标线等标识系统,使公共交通流与其他交通流明确区分,确保公共交通车辆的优先或专用路权。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交通车辆感应信号系统,调整交叉口信号周期、信号相位,设置公共交通车辆专用信号等措施,减少公共交通车辆在道路交叉口的停留时间,保证道路优先通行权。
(二)加强优先车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管理。城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公共交通优先车道监控系统,加强优先车道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管理,对占用公共汽车专用道、干扰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的社会车辆依法查处,保证公共交通车辆对优先车道的使用权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的正常运转,提高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
六、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改革
(一)改革投融资体制。要按照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总体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鼓励和支持公共交通企业采取盘活现有资产、改制上市等方式筹集资金。要把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周边地区用地开发统筹考虑,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
(二)推行特许经营制度。有序开放公共交通市场,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在实施特许经营的过程中,要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盲目拍卖出让公共交通线路和设施经营权,严禁将同一线路经营权重复授予不同经营者。对经营恶化、管理混乱、安全生产隐患严重的企业,要依法收回特许经营权。
(三)加强市场监管。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共交通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为。要逐步推行等级服务评定制度,开展文明线路创建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四)提高服务水平。公共交通企业要科学调度车辆和编制运行图,加大行车密度,及时疏解客流,缩短乘客等候时间。要加快车辆更新步伐,积极选用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车辆,淘汰环境污染严重、技术条件差的车辆。要加强对公共交通场站、车辆、设施装备等的维护保养,为群众创造良好的乘车、候车环境。
七、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提供财政支持。城市人民政府要对轨道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并向公共交通倾斜。
(二)规范补贴制度。对公共交通实行经济补贴、补偿政策。建立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对公共交通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与评价,合理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并给予适当补贴。对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和成人持月票乘车等)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定期进行专项经济补偿。
(三)调整客运价格。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核定公共交通票价。发挥客运价格的导向和杠杆作用,继续保持低票价和低成本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率。各种公共交通方式之间也要建立合理比价关系,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整个公共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
(四)实行用地划拨。优先安排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其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用划拨方式供地。不得随意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土地用途。
(五)加大科研投入。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公共交通行业的科研投入,实现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科技支撑。要对公共交通规划理论与方法、综合交通枢纽设计、公共交通优先的道路网利用和信号系统、综合交通信息平台、车辆智能化和安全性有关标准等组织立项,加大科研力度。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满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技术需要。公共交通企业要加大对企业管理系统的科技投入,提高运营组织水平。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措施,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作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落实。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对取得明显成效的城市给予表彰,引导各地做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促进城市健康发展。
根据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要求,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继续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
08申论热点: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二)进一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监管空白。
二、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三)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制(修)订农业行业标准300项。在14个省、直辖市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启动首批100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建设。力争达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5000个。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监测范围逐步覆盖全国大中城市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等。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开展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检测和液态奶中复原乳相关检测。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专项监测与认证的抽查工作。
(五)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计划,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
三、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
(六)严格对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进行普查,健全企业档案,严格证后监管,严查无证生产。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七)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大力整顿食品小作坊的安全卫生。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查要覆盖60种以上食品,全国重点监督抽查的食品不少于6类。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继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程。推动食品标准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
四、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八)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始终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
(九)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开展重点区域、经营者自律承诺和节日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
(十)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国屠宰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五、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十一)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
(十二)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在2006年8月底前,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十三)开展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在2006年“五一”、“十一”期间分别开展集中执法行动。
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十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启动国家、省、市、县4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建设。继续开展乳品、猪肉、香精香料、甜味剂、化妆品等五个品种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品种和环节,选择重大危害因素开展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
(十五)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相关部门要确定各级事故应急责任人,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对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十六)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品种,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规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规范,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监察力度。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尤其要抓好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
七、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十七)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十八)加快长效机制建设。积极配合推进《食品卫生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修订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立法工作。继续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标准体系,推动各地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在北京、上海、广州开展试点,探索综合监督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销地与产地全链条监管、中心城市与生产基地共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新路子。
(十九)加强宣传报道,正确引导消费。制定食品安全知识普及五年纲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辨别能力。注重宣传各类放心食品,正确引导消费。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5月底前将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等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