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重点阅读材料
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解读与反思
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让人耳目一新,全文有81个“基”字,共有五个词:基础、基本、基层、基金、基地,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前三个词,基础有33个、基层24个、基本15个。中国有句俗话,“基础不牢,地动山摇”。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强化农业基础”为主题,就是对重视农业基础传统工作重心的回归。
立足“三基”:固根、强本、打长拳
概括起来,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是三个特点:强基础、抓基本和重基层。
强基础。强化基础建设是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和关键。其标题开宗明义地点出文件的核心,“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2008年的“一号文件”共有8大措施,其中第一、三大措施是“强基础”的条款。第一大措施“加快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主要是建构四大机制:投入机制、强农惠农机制、增效增收机制、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第三大措施“突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田水利建设、节水灌溉工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建设六个方面。第一大措施属于制度层面的建构,第三大措施属于物质方面的建设,两者点面结合、软硬兼施,强化基础,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制度支撑和物质保障。
抓基本。抓基本层面也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一大特点。8大措施中体现在第二、四、五、六条款中。“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深化农村改革”等四大方面分别是从目标、动力、服务和制度四个维度,出台具体的“抓基本”的政策。其中,“基本供给”、“基本支撑”、“基本公共服务”、“基本经营制度”、“基本医疗”还是第一次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的表述中。“抓基本”体现了中央政策的三个意图:一是注重政府的基本职能;二是显示了政府抓基本层面的努力方向;三是透露了政府抓基本层面“适可而止”、“量力而行”的方针,同时表明今后会随着财力的增强而逐步完善。
重基层。重视基层的发展、改革和领导也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一大亮点。“重基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制度、基层干部队伍、乡村有效的治理制度四个方面制度的健全和完善。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也是第一次出现在2004年以来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间,意味着政府期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通过组织的力量抵御、化解农民所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二是“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明确了党对“强基础”、“抓基本”、“重基层”的基本任务和领导责任。
政策逻辑:现实背景的策略性反应
2004年至2008年连续五个中央“一号文件”,虽然主题各异、内容侧重点不同,但是可以清晰地看到政策逻辑的脉络,即五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对现实经济社会背景的策略互动反应,体现了中国政策逻辑由表及里、由外及内的特征。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农民增收”。此主题主要是针对1995年至2003年农业生产经营的比较效益下降,农民纷纷弃田抛荒,收入增幅持续下滑的应急性反应。文件出台了不少直接增加农民收入,降低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如减免农业税、改善就业环境、扶持农产品加工等。200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民增具有“疗伤”、“止血”的功效。虽然2004年的“一号文件”策略性、应急性作用明显,但是它也是中国农业政策开始转向的开端,具有标志性的作用。
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收入下滑严重挫伤了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1998年至2003年粮食产量逐年递减,粮食减产的连锁反应是2004、2005年粮食价格的大幅上涨,粮价的上涨带动农产品价格普遍上涨,国民经济面临严峻的通胀压力。确保粮食及相关农产品的供给,稳定农副产品价格成为政策的关注焦点。因此,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是在此背景下出台,侧重解决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问题。虽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关注的是长远的能力目标,但是政策的短期性、应急性、策略性痕迹明显。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新农村建设”。经过连续两年两个中央“一号文件”的调整,农民收入止跌回升,粮食及农产品的价格也逐步回稳,中国迫在眉睫的问题暂时缓解。2005年中央第四代领导集体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也开始铺开,但是对于“什么是新农村建设”、“为什么进行新农村建设”、“怎样进行新农村建设”则缺少共识,缺少规划和指导性的文件。在此背景下,中央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出台了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这个文件的框架性、宏观性、规划性比较明显,具有凝成共识、指导未来的作用,但是操作性不强。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建设现代农业”。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没有明确,对确保目标实现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安排也不具体。针对这一问题,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建设现代农业”为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出台了具体的系列性政策和制度安排。与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相比,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具体、更具有方向性。但是仍然具有较强的框架性、宏观性,操作性、重点并不突出。
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2004年至2007年农民的收入稳步增长,但是农业的隐患没有消除,反而日渐明显,表面上体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农产品质量问题与农业自然灾害问题,但实质是农业基础薄弱,特别是2006年的全国性大旱、2007年的生态危机、2008年元月的雪灾,凸显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欠帐过多,国家应急能力不足、基础性防护制度不足,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难以为继。于是,就有了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修正以前的政策。
反思性制度安排意义深远
显然,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是对2004年至2007年“一号文件”的反思性制度安排,同时也是对建国初期国家重视农业基础工作重心的回归。农业基础建设,从前四个“一号文件”的一个措施变成2008年“一号文件”的重大主题,预示了国家政策安排思路的四个转变:
从注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前四个“一号文件”注重于解决迫在眉睫的棘手问题,注重于短期效应、即期效应,制度安排侧重于立竿见影的政策,制度的策略性、功利性、应急性比较明显。2008年的“一号文件”,虽然也有较强的针对性,但是它更注重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注重于基础性的问题,注重于政策及其效果的可持续性,兼顾了治标与治本。
从片面强调战术性或战略性政策转向两者兼顾。2004、2005年的“一号文件”,主要针对农民增收和粮食价格上涨,侧重于战术性,2006、2007年的“一号文件”,主要是针对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的定位和目标,侧重于战略性。2008年的“一号文件”则以“农业基础建设”为载体,将战术性和战略性措施连接起来,兼顾两者的配套和互补。
从注重经济制度安排转身经济社会政治措施并重。2004年至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的具体政策注重从经济层面出发,从农业、农村本身出发,具有“就事论事”的特点。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则注重从经济、社会、政治层面综合、系统地解决问题,如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就是从社会角度出发的政策,如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就是从政治层面解决问题。
从注重功能问题的解决转向注重基础性结构问题的解决。2004年至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注重乡村功能性的问题解决,即注重农村各个产业、行业、主体、要素的功能作用的刺激和释放。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则更加注重基础性的结构问题理顺、协调和配套,特别是以完善农业基础为载体,协调城乡关系、人地关系、社会和环境问题,等等。
十七大关于农村问题的大政方针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过去5年中,中央出台的一系列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免除农业税,到实行种粮直补;从实行真正的义务教育,到师范生免费;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构建农村低保,中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变化。而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在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时,又强调要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那么,新的历史时期,对农村政策有哪些重大阐述?新农村建设在需要在哪些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一、十七大报告关于农村政策的广度
对照十六大报告的10大部分有5大部分11处阐述农村政策,共使用“农业”、“农村”、“农民”三个名词39次,其中“农业”14次、“农村”17次、“农民”8次;十七大报告12大部分就有9大部分28处阐述了农村政策,共使用“农业”、“农村”、“农民”三个名词45次,其中“农业”12次、“农村”25次、“农民”8次。在国家发展战略上,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在环境保护上,明确了加强水利、林业、草原建设,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促进生态修复,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在基层政权上,明确了发展基层民主,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在文化建设上,明确了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着力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在教育事业上,明确了坚持教育公益性质,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在扩大就业上,明确了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首次);在收入分配上,明确了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在社会保障上,明确了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首次),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医疗卫生上,明确了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首次);在社会管理上,明确了完善社会管理,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在基层党建上,明确了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要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在全国农村普遍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注重解决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和活动场所等问题;等等,从而前所未有地拓展了支农惠农政策的广度和力度。
二、十七大报告关于农村问题的深度
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城乡协调互动发展机制和主体功能布局基本形成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尤其是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把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作为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业日益增长的需求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把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和继续发展乡镇企业,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就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第一步;把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以此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体制保障;把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我国农业走向世界的基本要求;把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作为今后农村工作的重点;把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作为对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三十年不变”的进一步承诺和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政策基础;把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作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管理体系;除此之外,十七大报告还涉及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其它方方面面,如能源节约与生态保护方面、合作医疗问题等等,因此,都从而前所未有地拓展了支农惠农政策的深度。 尤其是集中论述了发展基层民主的重大意义、基本作用、发展领域、基本要求等重大问题,回答了为什么要发展基层民主、发展什么样的基层民主、怎样发展基层民主等重大问题,是当前及今后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指针。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是对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继承;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方面,这是对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发展;把发展基层民主单独作为一部分进行论述,提升了基层民主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局中的地位,并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这在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是没有的。它向国内外昭示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强决心和信心,体现了党中央对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的新期待,必将对今后基层民主的理论研究、制度建设和实践活动产生重大的引领作用。
三、十七大报告关于农村问题的新度
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我国今后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这是新度之一。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就是把目前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纳入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体系之中,也就明确了新农村发展的方向,使新农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前农业现代化指的是机械化,而现在强调的是生态化、强调的是提高农业的品质和效益;不仅重视农业的生产功能,也重视农业的生态功能和生活功能,并且不断扩展农业的多项功能,促进城乡的进一步融合,这些都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体现。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发展机制,是未来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新格局。改变农村经济格局,变小农经济为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农业是我国农业的必由之路。 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这是新度之二。因为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就提出了时代的新要求:培育职业农民。从全球范围看,分工分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历史潮流。所谓农民分工分业,就是把现在的兼业农户分解,进行职业上的分化,实现农民身份的多种转变,即由单一的农民转变为农业生产者、经营者,非农产业的生产者、经营者和城市市民。使农民成为一种职业表述,而非身份界定。在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呈加快趋势的新形势下,建设现代农业必须顺应分工分业的历史潮流,大力培育职业农民,促进土地经营的集中和农业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从而不断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生产的效益。
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是新度之三。这是对新时期我国城乡关系高屋建瓴的把握,是对十六大以来统筹城乡发展思想的深化和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理论创新,是首次对农村和城市的平等发展权、农民和市民的同等国民待遇权的确认。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通盘考虑和配置各种资源,加大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从根本上突破城乡二元结构,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市与农村双向互动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经过几年的努力,“两个反哺”在我国已初见成效,城乡之间的交流互动日益密切,统筹城乡发展进入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新时期。今后不仅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更应当表现在公共服务方面,提供更加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更加注重“全民共享”。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公共服务。十七大报告在“一体化”方面提出的实实在在措施,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第一次作为单独章节出现在党代会的报告中,为9亿农民带来了新的福音。
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是新度之四。报告更好地反映了反映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业人口的呼声与意愿,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一大举措和重大进步。人大代表选举是我国民主政治的一个窗口,因为平等性是选举的基本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选举中的体现。按照这一原则,不仅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而且相同数量的选民应当选举大致相同数量的代表,就是说要一人一票,一票一值。根据这一原则,要以所在行政区域的人口数和人大代表名额数平均进行测算,来分配和选举出人大代表。这些年来,选举平等原则中的一人一票我们早已做到并且做得比较全面、彻底,但一票一值我们没有完全做到。选举法对我国各级人大代表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作了不同的规定,即自治州、县、自治县为4:1,省、自治区为5:1,全国为8:1。就是说,同一行政区域内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在农村与城市是不同的。同样选举出一名本级人大代表,在自治州、县、自治县的农村如果是4千人,在城市则是1千人;在省、自治区的农村如果是5万人,在城市则是1万人;在全国的农村如果是80万人,在城市则是10万人。1995年修改选举法时,对原来的比例作了适当修改,缩小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将省、自治区和全国这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从原来的5:1、8:1,统一修改为4:1。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利益,包括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等的应当与城市居民享有的平等的权利,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这些年来,我们已经通过取消农业税、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义务教育等措施进一步维护了广大农民的经济上、文化上的权益,也通过村民自治等形式扩大了农村的基层政治民主,但还必须改变以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不同比例为特征的城乡居民政治上不平等的局面。我们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不能忽略广大农民的政治权益,不能忽视广大农民的感受。
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这是新度之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对于发展农村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具有重要意义。但农村集体经济如何有效实现,采取何种形式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也一个摸索的过程,需要在这个摸索的过程中也要充分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鼓励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因此,十七大报告传达了如下一个信息:中央政府要从新制度的安排转向挖掘已有制度的潜力,要从增加增量制度转向用好存量制度,统筹社会体系,发挥制度的组合效用。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就是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总之,在这次十七大胡锦涛同志的报告中,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是对我国农村工作总体原则的阐述,体现了中央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在此总体原则的指导下,报告中再次也是在历次党代会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困扰我国农村全面发展的问题,并进一步强调也是在历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了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刻地认识到“三农”问题不仅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且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我国农村问题客观而科学的认识,系统地阐述了我党的农村政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 所以,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农村政策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和新度,都是前所未有。
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问题一、农村义务教育财政困难的原因造成农村义务教育财政困难的原因是多重的。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尤其是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穷国办大教育”是一个基本的现实,这不能不从根本上制约着我国农村教育的投入水平。不过,从现有的条件和能力来看,我们发现,有三个方面的原因最为重要:一是财政上,财政上的中央集中与教育投入过分地方化的矛盾;二是经济上,城乡与地区之间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的表现;三是政治上,国家与农民、城市与乡村、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关系不顺。
首先,从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及其教育投入来看,国家财权与财力中央集中化而农村义务教育投入过分地方化,中央教育投入过少是造成农村义务教育财政困境的结构性原因。尤其是1994年分税制之后,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财政的集中程度越来越高。但是,直到农村税费改革前,虽然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按省、县、乡分级管理”,但实际上,中央及地方政府财政投入极其有限,如“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是对中西部农村教育的主要的投入工程之一,在1995—2000年的六年中,中央财政为之投入39亿元,加上地方各级政府配套资金,2000年实际执行数为116亿元。但是,由22个省(市、区)的852个县共享,平均每县每年仅有324万元左右。从调查来看,农村义务教育主要由乡镇基层政府承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县乡财政与农民负担》课题组2001年发表的调查结果就显示,在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乡镇一级的负担竟高达78%左右,县财政负担约9%,省地负担约11%,中央财政只负担了2%。[24]考虑到县级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仍来自乡镇财政的上缴,实际上,最终由农民负担的义务教育投资约占到农村义务教育总投资的80%-90%.
国家教育发展中心对全国7省267个县的一份抽样调查中看,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负担结构明显呈金字塔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湖北襄阳、河南鄢陵和江西泰和三县调查表明,湖北省襄阳县过去10年教育经费中各级财政预算拨款占40.7%,其中,乡级财政占到了34.4%,县财政占到了6.3%,省级以上财政专款仅占0.1%。江西省泰和县2000年教育经费总额为6966万元,其中各级财政预算拨款占58.9%,县财政占13.3%,乡级财政占到了45.7%。全县教育投入中来自省级以上的财政专款正常年份只有20万元左右元。河南省鄢陵县2000年教育经费总额为7026万元,其中各级财政预算拨款占58%,县财政占9.2%,乡级财政占到了48.3%,来自省级以上的财政专款几乎没有。[25]
税费改革以来,国家大幅度增加了教育投入,但是,迄今为止,相对于国家财力而言,中央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有限,主要由地方承担。税费改革后虽然中央和省市增加了县乡教育的投入,但仍不足以弥补减收所形成的缺口。如湖北省黄冈市2001、2002年财政预算内拨款分别为63567万元和65897万元,2002年比2001年增加了2330万元,增长3.67%.在税费改革中,中央和省第一次下达的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为25915万元,第二次为2415万元,合计为28330万元,即使按照60.45%的比例用于教育开支,2002年可增加教育拨款也只有17151万元。然而,由于税费改革取消了农村教育集资和农村教育费附加,部分县市农村中小学实行“一费制”,学杂费等收入也大幅度减少,2002年多渠道筹资仅为34331万元,比2001年的67519万元减少33188万元,减少比例为49.15%,是上级转移支付的近两倍。显然,中央和省的转移支付远远少地税费改革后教育的实际经费的减幅。由此不可避免造成教育经费的缺口。
从全国来看,虽然近些年来,中央对义务教育的财政性投入有较大幅度增加,但仍没有达到1992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规定。该纲要曾明确提出,“到本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达到4%”。但直到2002年都没有达到这个水平。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这一比例基本上一直是上升趋势,到1986年达到最高点,随后陡然降落;进入90年代,这个比例更是逐年下降:1991年为2.85%,1992年为2.73%,1993年和1994年为2.52%,1995年为2.46%,1996年为2.27%,1997年为2.49%,1998年后才有所改观,这以后的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百分点,2002年,中央财政占到55%以上,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仅为3.41%,仍未达到《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所规定的20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达到4%的目标。按预算内教育经费包含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口径计算,2002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22053亿元(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数)比例为14.76%,比上年14.31%增加了0.45个百分点。但全国仍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26]90年代以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支出的比重还处在下降的状态,国家文教方面的投入增长速度也远远低于国家行政经费的增长速度。
其次,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及各地教育资源占有的差别也是城乡与地区之间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的表现。由于中央投入不足,教育投入的过分的地方化,主要由地方来承担。由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这不可避免导致各地区教育投入的不平衡。一方面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政府间财政收入及筹资能力的差别,进而也造成政府对义务教育的公共财政的投入的差别;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及多元办学体制下,一些经济和社会发达地区,学校拥有更多的机会吸收民间资金,这也造成民间教育资金的筹措能力和占有水平的差距。同时,长期以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是以税收返还为主的,富县经济水平高,得到的返还就多;从而加剧了不同地区教育投入的非均衡性,穷县都是农业县,得到的返还就少;结果“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尤其是中西部地方经济相对落后,义务教育主要靠财政支持,但地方财政困难,难以承担和保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另一方面也由于社会经济落后,制约着民间资本的教育投入。从而造成与发达地区教育投入及教育资源占有的不平衡。[27]虽然有的学者也指出,以全国而论,小学和初中的生均教育事业性经费支出上的不平等更多是由省内差异引起的,而非省际差异。对农村地区的分析也得表明,即我国各个农村县、区在教育事业性经费上的投入的差距也主要是省内差异引起的;小学和初中的预算外事业性经费的地区性差异大于预算内事业性经费的地区性差异。在地方财力相同的情况下,中部“二片”省的县、区对小学教育的投入比西部“三片”省的县、区更依赖于预算外资金。[28]这表明教育投入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但是,从总体来看,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与教育投入不足的相关性依然存在。如对西部12省(区)与东部省(市)的教育经费投入与国民生产总值及农民人均收入的比较来看,西部12省区国民生产总值、农民人均收入分别相当于东部十省(区)的的33.9%和47.9%,1998年西部省区平均教育经费及小学预算内平均经费及相当于东部十省(区)的32.2%和54.8%,换句话说,东部平均教育经费总额是西部的三倍多,而西部小学生平均教育经费只相当于东部的一半。
最后,在此我们不能不看到,义务教育的“财”的问题实质是“政”的问题,即不同主体的政治和权力关系及管理体制问题。从根本上说,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及效益不高等问题是国家与农民、城市与乡村、不同地区之间、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矛盾及政府体制尤其教育投入与管理体制不顺的矛盾的表现。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足尤其是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迟迟没有达到《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所规定的20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达到4%的目标,也反映权力机关及其决策对政府教育财政的投入仍然缺乏有效的监控。中央与地方及各级政府教育投入责任的差别表明中央与地方及各级政府财政与事权关系并没有理顺,国家公共财政体制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城乡之间及地区之间的教育投入的差别及由此则出现的教育机会的不公平不仅反映国家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能力,同时更深刻地反映了城乡之间及地区之间不同群体利益及权力之间的差别和矛盾。
特别是教育发展及教育条件城乡之间的差别远远大于地区之间的差别实际上是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化体制的产物和后果。税费改革以前,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乡镇成为乡村基础教育的办学主体,而农民群众成为乡村教育成本的主要承担者。按照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议》,乡村义务教育实行三级办学、两级管理的体制,即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在经费投入上,实行以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学费和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杂费、发展校办产业、支持集资办学和捐资助学、建立教育基金(简称为“财”、“税”、“费”、“产”、“社”、“基”)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办法。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同时提出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谁办学谁掏钱的原则。随着乡级财政的建立,包括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在内的十几种支出也随之纳入乡(镇)财政。1992年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依法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城市的,纳入预算管理,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农村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付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教师的工资,改善办学条件和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新建、改建、扩建所需资金,在城镇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或者通过其他渠道筹措;在农村由乡、村负责筹措,县级人民政府对有困难的乡、村可酌情予以补助。”《细则》进一步强化了“谁办学谁掏钱”的投资体制。这是一种城乡分离的二元化体制,即城市“以国为主”而农村“以民为主”。城市的义务教育由国家全包,农村的义务教育由乡镇管。由于乡镇财政来源于农民群众,乡村义务教育实际上也是由农民群众承担。从实践来看,在“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时期,为了给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加快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地方各级政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办教育的积极性,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捐资、集资办学活动,而农民们也在“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号召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我国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总量有了迅速的增加,大大改善了办教育的物质条件。据统计,仅在1985年——1991年,全国政府财政预算内拨款之外另筹措资金1000多亿元,用以新建中小学校舍2.75亿平方米,改造破旧校舍1.6亿平方米,消除中小学危房4.23亿平方米,使中小学危房比重由80年代初的16%下降到3%以下。在广大农村城镇,第一次出现了最好的房子是学校的局面。2000年底,我国初步实现了国家规定的基本普及9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但是,“分级办学”的体制也形成“农村教育农民办”的局面,教育成本基本上是由乡镇及农民群众承担,并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重要根源。其结果不仅是农民不堪重负,乡镇也难以承受,学校难以为继,并由此衍生出种种矛盾。从根本上说,这些矛盾也是国家与农民、城市与乡村、不同地区之间、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矛盾。因此,义务教育的“财”的问题实质是“政”的问题,即不同主体的政治和权力关系问题。为了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并促进乡村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最根本的就是对教育背后的利益及权力关系进行重新调整。因此,中央在提出实行税费改革试点之时就提出进行农村义务教育的配套改革。
二、税费改革中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的改革与绩效
从实践来看,税费改革中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1、从“以乡为主”到“以县为主”:增强财政投入的保障能力和调控能力。
税费改革以前,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按省、县、乡分级管理”的体制。但在实践中,农村义务教育的实施不过是“分级管理、乡镇为主”的体制,乡镇成为义务教育资金及组织管理的主体。鉴于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的困境,国家将义务教育的管理权由乡镇提升到“县”。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省、地(市)、乡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相应责任,中央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
按照《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2001年5月29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法[2002]28号)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国家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课程设置、课程标准,审定教科书。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要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教育统筹规划,搞好组织协调,在安排对下级转移支付资金时要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其中包括负责制定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逐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根据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实施办法,提出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并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核批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学校的教职工编制;负责农村中小学校长、教职工的管理;调整本级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教育经费预算,合理安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确保按时足额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安排使用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资金,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指导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开展助学活动;对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教育工作和农村中小学进行督导评估。
改革后虽然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责任,也强调要继续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作用。但是,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要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
在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权责上收的同时,对乡镇基层管理机构也进行了调整和改革。按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不设专门的教育管理机构,乡(镇)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乡(镇)可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内确定一至二名助理或干事协助乡(镇)长管理具体教育事务,并接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
2、从“民办为主”到“国进民退”:强化国家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
税费改革前,农村义务教育主要是以“民办为主”,教育成本主要由农民群众承担。税费改革中,各地在将义务教育的管理从乡镇上收到县市的同时,也力求将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从主要由农民承担转到主要由政府承担,实现“农村教育农民办”到“农村教育政府办”的根本性变革。
截至2003年5月底,我国有98%的县、市、区将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管理上收到县;94%的县、市、区将农村中小学人事管理权限上收到县,初步确立了“以县为主”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格局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明显增加,主要体现在工资性转移支付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002年两项转移支付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总数达243.47亿元,对于保证中西部地区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中央财政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专项支持。据测算,2002年,中央财政的投入占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量的28%以上。[30]199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内拨款为430亿元,占当年义务教育总投入的54.8%,2002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拨款达到了990亿元,占当年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78.2%,5年间,增加了1.3倍。各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快速增长。2002年,各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总数达3114亿元。这一数额,比2001年的2582亿元增加532亿元,增长20.6%;比1997年的1358亿元增加1756亿元,增长129.3%.1997年至2002年,各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平均每年增幅达18.1%.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 )的比例连年提高,不断取得新突破。1997年至2002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分别为:2.5%、2.59%、2.79%、2.87%、3.19%、3.41%.2002年比1997年提高了0.91个百分点,是自1989年对此项指标进行监测以来的最高水平。
从安徽省来看,税费改革以后,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总量与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以前相比,逐年有所增加。2000-2002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分别为46.40亿元、56.22亿元和63.53亿元,增幅20%以上。2001年全省中小学危房面积为748万平方米,其中D 类危房438万平方米。为了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省政府决定,“十五”期间,筹集12亿元,市县配套8亿元,利用3年时间将D 类危房全部改造完。第一期危改工程的12亿元资金已全部下达。2003年虽然遭遇特大洪涝灾害,省政府仍调整支出结构,共向灾区下拨教育救灾专项资金8000万元。同时决定立即启用各市、县危房改造专户所有的危改资金,优先用于水毁校舍的重建工程,确保灾区学校秋季按时开学。2000年至2003年,省政府对16个重点山区县和3个“一费制”试点县分别按小学每生每学期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5元的标准,给予了2078万元的财政专项补助。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中小学贫困生助学金制度,并对3个特别困难县的贫困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由此,大大加强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
3、从“多费制”到“一费制”: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减轻农民负担。
农村义务教育中政府和学校筹资和收费的多头性、多样性及非规范性一直是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加重农民负担的重要原因。在加大国家和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的同时,中央也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治理乱收费、乱集资和乱摊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其重建的措施之一就是在税费改革中推行“一费制”,即对学杂费、书本费由中央有关部门规定一个最高收费限额,除此之外,不再向学生收取任何其它费用。2002年国家规定的“一费制”收费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学年农村小学160元,农村初中26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浮动收费标准,上浮范围不得超过20%。安徽、湖北等省市一些地方还对实行“一费制”的学校,给予专项补助,弥补经费缺口,以保障“一费制”学校的正常运转。“一费制”最初是在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村小学和初中试行,并随着税费改革的范围扩大不断扩大。至2003年,税费改革省市,尤其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小学,已普遍推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中央规定,从2004年开始,我国将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河北省在全省2002年在全省5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试行了“一费制”,2003年在全省范围内铺开。按河北省的规定,小学收费标准在国家规定每生每学年160元的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15%,下浮不限,其中包括教科书费、课堂作业本费、电教教材费、取暖费、原杂费及寄宿制学生住宿费等;初中收费标准在每生每学年260元的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下浮不限,含教科书费、课堂作业本费、电教教材费、取暖费、原杂费等,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另收。湖北省“一费制”试点工作是从2001年秋季开始,2001年秋季在原38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市)农村中小学试行。收费标准为初小50元,其中杂费25元、书抄费25元;高小60元,其中杂费30元,书抄费30元;初中115元,其中杂费55元,书本费60元。2002年,“一费制”扩大到全省2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4个省级贫困县试行。执行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8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50元(个别县市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收费标准比省定标准上浮20%),其中包括杂费、教材费和抄本费。2003年秋季提高了“一费制”收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9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55元,除对部分确需住宿和搭伙的学生可收住宿费和搭伙费,对参加中考的学生收取中考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对于非“一费制”地区杂费的最高标准也进行了规定。大中城市市区、县镇、农村平原丘陵地区、山区,小学每生每学期分别为70元、65元、50元、4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分别为120元、115元、100元、80元。对非“一费制”学校的代收费作了更严格的规定,即代收费只限于中小学课本费和作业本费,而且要求按规定的书目和价格据实收取。对借读费标准实行区间控制,取消了部分学校收取的搭伙费,规定了学校收取计算机上机费的条件。2003年还从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500万元,按生均每年20元的标准,对实行“一费制”的学校给予补贴。与此同时,省政府要求,非“一费制”地区的县市,县财政对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拨款标准,每生年平均不得低于15元。学校的设备购置和校舍维修还应另外安排资金。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并规范学校收费,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并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
4、“精简教师”与“学校撤并”:降低教育成本,提高投入效益。
税费改革前农村小学布局基本上是村村办学,呈现出“小而散、小而全”的特点。这一方面方便了学生就近入学,满足了人口高峰期义务教育的需要,同时也有利于动员农民和村集体参与学校建设及义务教育的投入。然而,近年来,计划生育工作的效应在农村开始体现出来并不断放大,新生人口减少,加之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小学生源在一些地方大幅度减少,原有的分散办学方式显现出明显的规模小、成本高和不经济。尤其是一些地方中小学教师人数多,在财政开支所占份额较大,取消农村教育集资及教育附加以及实施“一费制”的改革不仅减少了地方和基层政府的财政收入,农村中小学的经济收入随之减少,财政压力明显增大。如近年来福建人口出生率逐步降低,小学生源正逐年下降。1997年,福建省年招收小学生新生达74.77万人,以后逐年走低,1998年至2001年,福建省年招收小学生新生人数依次为63.50万人、52.84万人、49.34万人和50.62万人。2001年的招生数为1997年的三分之二。但随着小学生源大幅减少,小学教师并没有随之减少。按照福建制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1996年福建省小学在校学生392万人,小学专任教师17万人,师生比为1:23.然而,2001年师生比为1:19.5.1996年和2001年相比,该省小学生减少了37万人,教师却增加了1.1万人。福建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统计显示,2000年该省财政供养在职人员为87.9万人,其中教育系统43.3万人;在教育系统内,小学教职工近20万人;呈现“两个一半”现象。一些县、市、区,“两个一半”现象更为明显,教育支出在财政开支中所占比重过大。如福建龙岩市财政年拨款在职职工工资总额8.7亿元,教育部门为4.5亿元,占总数的52.3%,教师工资支出占财政工资支出超过一半。在此情形下,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减轻财政压力,各地在税费改革对农村中小学规模布局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并大幅度地精简教师。从1998年开始,龙岩市每年减少2万名小学生。如果按国家规定农村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例为1:23计算,每年将分流近900名教师。武平县从1993年至今,分流小学教师500多人,减少完小、教学点、复式学校280个,仅这一项就减少教师工资、学校经费支出140余万元。河南许昌县规定每1.5万人~2万人办一所初中,每个乡镇办1~3所示范性小学。湖南省郴州市提出,经过3至5年的努力,全市要在“九五”期间撤并学校890所,清退代课教师7000人的基础上,再撤并学校及各种教育机构1000个,精简教师5000人左右。要改变一村多校现象,实行联村办初小,全市以每年递减300所左右学校的速度,减少学校布点。另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甘肃省庆阳地区目前共有各类学校3776所,计划保留2685所,3年内撤并1091所,撤并学校占总数的29%,目前已经撤并800多所。同时,精简乡镇教委工作人员,补充教师缺额,对满编或超编的乡镇,把临时教师全部予以辞退,将非义务教育阶段的乡村幼儿园、学前班从基础教育剥离,交由社会力量去办。从2000年到2002年年底,安徽用三年时间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调减15%左右,使小学从改革时的22800多所调减到19000所左右,每年调减1300所左右;使初中从现在的3200多所调减到2700所左右,每年调减160所左右。
显然,上述改革旨在通过对国家与农民的教育投入、中央与地方及各级政府教育投入的责任的调整,加强国家教育经费的投入,解决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总量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旨在通过国家财政投入,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促进不同地区教育的均衡发展;同时通过教育管理机构的精简、学校合并以及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精简,降低教育成本、减轻财政压力,提高财政投入的使用效益。从实践来看,改革带来了一系列积极效果,改革中确立了依靠国家财政投入的新的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和管理体制,中央及省市县地方政府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较大幅度的增加,保障了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转以及教师基本工资的发放,初步实现了“义务教育农民办”向“义务教育国家办”的转变。税费改革中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从根本上说也是国家与农民、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利益的重大调整。“国进民退”及“以县为主”也表明,义务教育的成本不再主要由农民群众来承担,而由国家承担;不再由乡镇基层政府承担而由县市及上级和中央政府承担。这无疑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的历史性变革。改革规范了义务教育的收费,大幅度地减轻了农民的教育负担。如湖北黄冈市教育系统降低中小学收费标准和取消收费项目之后,减少收入1.3亿元,部分县市实行“一费制”减收0.8亿元。该市6个县实行“一费制”后,平均每个学生一年少交学费400元,一个初中生一年少交学费800元。蕲春县税改后农民负担减少4577万元,农民人均减少56元,减幅为50%.除此之外,中小学降低标准和取消教育统筹费等乱收费项目共减收2368万元,农民人均又减少29元。湖北省全省29个试行“一费制”的县统计,共减轻农民负担达11.6亿元。尤其是我们注意到,在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过程中,义务教育的减负通常占整个减负额的绝大部分,对农民减负的贡献份额最大。如湖北蕲春县义务教育减负3670万元,占税费改革中农民总的减负数的80%,赤壁县教育减负830万,占全部减负额的79%,通城县教育减负2835万,占全部减负额的69%.也正因如此,这些改革也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的赞扬。如果从减轻农民负担的角度看,义务教育改革在相当程度上达到了自身的目标。
在此还必须指出的是,税费改革中教育体制改革的直接动因是教育财政的压力及由此引发的矛盾,税费改革中义务教育改革本身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围绕着解决义务教育的财政困境而展开的。尤其是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税费改革取消了农村教育集资及教育附加并实施“一费制”,从而减少了农村中小学的经费来源,也使地方尤其是乡镇财政更加困难,难以保障义务教育的投入;为了维持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转,一方面只能依靠增大国家和上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另一方面就必须降低教育自身的成本,提高资金效益并减轻政府自身的财政压力。当乡镇财政难以承担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之时,国家也就采取将义务教育的管理从“以乡为主”向“以县为主”的体制,以加强宏观调控及财政支持的能力。由此,在税费改革中农村义务教育也开始走上从农民投入为主向国家投入为主、从基层乡镇投入为主向国家和上级政府管理为主的“国进民退”、“向上收缩”的道路。这也表明,那种认为乡村义务教育的财政困境及其改革完全是由于税费改革本身造成的流行的观点显然是不能成立的,更不能由此而否定税费改革及随后的义务教育体制的改革。实际上,税费改革只不过是将乡村义务教育体制中原有的矛盾和问题迅速地暴露出来,并促使中央和地方下决心进行改革。税费改革在相当程度上不过是乡村义务教育改革的催化剂和加速器,“分级办学”体制在实践中的内在矛盾才是税费改革过程中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层根源。显然,税费改革中农村义务体制改革是必需的和必要的,改革的成效是显著的和值得肯定的,改革也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的赞扬。改革也是旨在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教育投入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及效益不高的问题,其方向是正确的,有利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事实上,这也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的重要尝试。
三、“以县为主”无力走出农村义务教育的困境
虽然税费改革中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的改革致力于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结构失衡及效益不高的问题,并对国家与农民及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作重大的调整,使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从现实来看,现有的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三大矛盾。尤其是从目前来看,“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并不能有效地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更难以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的统筹协调发展及教育的公平。这在我国中西部地区表现得更加明显。
首先,我国农村县市尤其是中西部县市政府财政困难,无力确保对农村教育的财政投入。
从有关材料及我们的调查来看,我国县乡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是“吃饭财政”,财政开支主要是“保干部工资、保机构运转”。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县乡财政的70-80%以上是用于“吃饭”。尤其严重的是,有相当一部分县乡保工资、保运转就有困难。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全国县级财政赤字面一度超过40%,1998年和1999年仍分别高达31.8%和35.5%。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1999年,全国共有2109个县,其中亿元县有593个,一般县480个,而财政补贴县高达1036个,半数以上的县是“吃饭”财政,其中有很大一部分连“吃饭”也保证不了。
从乡村来看,中西部乡村事实上陷入了严重的财政和债务危机之中。一是债务面广。湖北省乡级负债面在95%以上,村级负债面也在90%以上,几乎是乡乡有债、村村欠钱。1999年上半年,湖南在全省范围内对乡镇负债进行了一次“普查”,结果也表明全省2000多个乡镇中,负债面高达88.2%,个别乡镇1999年就“吃”完了2003年的财政预算。[31]2000年四川省委组织部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全省不同地区的100个乡镇负债状况作了专题调查。从调查的100个乡镇看,有各种债务的乡镇占82%,有的县(市、区)乡镇负债达100%.调查的100个乡镇中,负债在100万元以上的46个,占调查总数的46%.其中负债最高的镇达到1210万元,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负债219.5元。[32]而据陆学艺先生的调查,乡镇债务覆盖面最广的是中西部地区,60%以上的乡镇负债。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几乎没有不欠债的。[33]
乡村债务不仅面广,而且量大。全国乡村究竟有多少债务,说法不一。农业部1999年全国清查的结果是乡村两级负债3259亿元。从我们对湖北省一些县市调查来看,地处大别山区的湖北省黄冈市乡镇级债务达31095万元,乡平248万元;村级债务达195953万元,村平46万元。而荆州市所属的沙洋、京山和钟祥三县的调查表明:到2000年底,三县村级债务分别是2.89亿元1.36亿元和3.34亿元,村均分别为74万元、340.1万元和71.9万元。所调查的46个乡镇普遍欠债。三县镇均债务分别为2227.7万、1048.9万和2228.1万元。其中,债务最高的乡镇达7000万元(不含村级债务)。对河南省许昌县的调查也表明,到1999年底,该县31个乡镇都出现了负债现象,全县总额达9062万元,乡镇平均292万多,约相当于两年乡镇财政收入。最高的达1070万元,最少的也有136.6万元。该县有关部门也不无忧虑地指出,“若单从资产负债的角度看,一些乡镇经济已濒临破产状态”。在县乡财政困难甚至难以维持自身机构运转的情形下,对教育的投入也只能是力不从心。
其次,教育系统自身债务沉重,税费改革减少了经费来源,政府和学校收支矛盾恶化,债务偿还困难。
如果说中西部地区县乡财政困境使之难以承担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那么,一个更加令人忧虑的事实是中西部县市及乡村债务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乡村教育负担过重、负债量大。在现存的县市乡村财政供养人员中,教育系统负担的财政供养人员较多,通常占到一半以上,所占县乡财政开支的份额较大。在一些地方,县乡财政困难在相当程度上是乡村教育财政困难。除政府本身的债务之外,不少学校在“普九”及各种教育达标升级活动形成了相当数量的债务。税费改革之前,我国农村教育投入主要来源于乡镇两级,即教育费附加、教育集资、财政拨款(乡级财政)。由于国家投入甚少,乡级财力薄弱,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实际上是农村义务教育主要经费渠道。1994年-1998年,安徽省农村教育费附加平均每年为7.1亿元,农村教育集资平均每年3.83亿元,上述两项合计平均每年约11亿元,对农村学校消除危房,改善办学条件,扩大规模,实现“两基”教育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税费改革以前,无论是县乡政府还是学校均寄希望通过多渠道筹资和收费来偿还所欠债务。但是,税费改革不仅切断了政府向农民集资收费的渠道,也切断了学校收费偿债的资金来源,造成债务清偿的困难。安徽省税费改革取消了11亿元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不可避免造成教育的实际投入的减少。安徽的石台县,税改前农业税251万元,乡统筹、村提留1997年预算数466万元,1998年农业特产税实征476万元,农村教育费附加238.8万元,教育集资150万元,加上其他税收,合计1764.4万元。税改后,农业税303万元,农业税附加60.6万元,农业特产税257万元,农业特产税附加51.4万元,合计672万元。两者相比减收1092.4万元,人均减少121.38元,减负率为62.6%。上级对该县通过转移支付增拨资金744万元。税费改革后,教育投入减少了390万元。2000年全县可用财力2539万元,包括工资在内的刚性支出累计4433万元,资金缺口1894万元,刚性支出中42.7%无资金保障。据统计,到2000年底,仅工资拖欠,全县就达3822万元。
如安徽省肥西县90年代以后,为了“两基”达标,各个学校纷纷举债或集资达标,向私人借款,银行信用社借款,及向职工集资建校、盖房,形成债务。由于相当部分债务是向私人借款,利息高于同期银行利息,沉重的债务越滚越大。如到中小学负债达7000万元,税费改革后,政府是无法通过财政偿还,学校也不能多收费偿还,这7000多元越滚越大,有时债务影响了正常的教学。肥西县洪桥中学负债从80多万,滚到100多万元,债主讨债,向法院起诉,年轻的校长为了学校债务三进法院,两次进看守所。而这个校长还是优秀校长,债务也是前任校长留下的。同样,在实施“两基”过程中,六安市为确保提前两年实现“两基”,许多乡镇与学校采用借贷等形式筹集资金建校,教育负债42692万元,其中学校直接承担债务31471万元,占73.72%;村一级教育负债为2466万元,占5.77%;乡镇一级教育负债为7967万元,占18.66%。这些债务在税费改革前可以通过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计划分年偿还,逐步消化,税费改革取消了教育附加和教育集资这一渠道,仅靠乡镇、村、学校自身已无力消化,教育债务矛盾凸现出来,不少学校因此而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或校门被封堵。湖北团风县也因债务无力偿还,有20所学校先后出现校门被封事件。湖北麻城市白果镇小的调查也表明,1997年以前,学校经费不仅可以维持学校运转,还略有结余,但是,自1997年开始,因各种建设和达标活动开始形成债务。2001年税费改革前学校还可通过筹资偿还部分债务,但从2002年“一费制”实行后,学校再也无力偿还债务了。
由于中央及省市财政投入不足,县乡自身财政困难,税费改革后农村一些地方学校运转困难。不少地方农村教师实际工资下降且难以保障,形成新的拖欠。税费改革以前,教师工资一部分来源于财政预算,一部分通过政府出台的收费政策和学校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解决一部分。改革以后,“一费制”的实行,不合理的收费被取消和禁止,预算内教师工资存在缺口,原学校自筹发放的津补贴又断了路,教师实际工资水平均存在下降的现象,而且有些地方工资拖欠更加严重。从全国来看,2002年,全国共计新欠中小学教职工国家工资22亿元。安徽省的调查也显示,有的乡镇教师国家四项工资不能完全到位,文件规定的教师职务补贴、保留津贴和午餐补贴等难以兑现,税改后教师人均工资下降20%-40%。2002年湖北省罗田县教师四块工资531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财政供给1940万,教育费附加630万元,向学生收取教师工资经筹款930万元。如果该县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60.54%按排1139万元,缺口仍有2231万元。由于工资问题不辞而别外流的教师近100人。为了缓解收支矛盾,维持学校的运转,解决教师的待遇,有的学校重新把手伸向学生和农民,乱收费;有的地方和基层政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暗示或公然支持学校多收费、乱收费,要学校按规定的比例上缴乡镇,把义务教育当作一种产业来做。从而助长了教育的乱收费现象。农民的教育负担在一些地方再次出现反弹。
由此也不难看出,“以县为主”的体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县域教育经费的平衡能力,加大对一些薄弱乡村的财政支持,尤其是缓解一些贫困乡村学校因乡村财力不足而造成的困难和矛盾。但是,由于县市财政本身的能力有限,地方无力投入、中央投入不足,现有经费投入远远不能满足义务教育的需求,“以县为主”的体制也难以承担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重任,也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及效益不高的矛盾。
当前村民自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第一,对于村委会选举是否关心问题,调查显示,村民对村委会选举关心程度不高。合计共有51.4%的村民表示非常关心和比较关心,但还有48.6%的村民对此表示很少关心和无所谓的态度。
第二,对于参加上届村委会选举投票的原因,60.9%的人是因为村里要求和随大流,另外还有6.8%的人是因为担心不参加选举得罪人,只有20.9%的人认为参加选举对自己后好处。可见,大多数村民参加选举是消极被动的。
第三,对于没有参加上次选举的原因,29.5%表示不在家,22.7%认为选不选对选举结果影响不大,14.5%对选举不感兴趣,12.9%对候选人不满意,12.4%对程序不满意,8.0%属于其他原因。由此看来,影响参选率的主要原因还是村民对选举缺乏积极性。
第四,对于选举的真实性问题,绝大多数村民持怀疑态度。认为选举是完全走过场的占11.4%,基本上走过场的占43.5%,说不清的占28.0%,而认为选举不是走过场的只占对象总数的17.1%。
第五,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也缺乏积极性。对于村务公开问题,据调查统计,多数村民认为村里有时公开或很少公开村务,并对村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表示怀疑,有67.0%的村民认为有时公开或很少公开,18.7%认为从不公开,只有14.2%认为所在村庄能够做到一贯按时公开。可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状况也并不理想。
第六,相当一部分村庄很少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只有28.3%的人表示所在村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13.1%说以前开过,而36.2%表示很少召开,另外还有22.3%的人表示不清楚此事。
第七,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满意度不高,认为村委会不能帮助农民解决什么问题,起不了什么作用。只有29.0%的调查对象对目前村委会工作十分满意和比较满意,而52.9%选择了“一般”即谈不上满意,也谈不上不满意,还有18.0%则表示不满意。可以判断村民对村委会工作满意度不高。
第八,对于取消农业税之后的干群关系,76.2%认为比较好和很好,23.8%认为比较紧张和紧张。可以看出,取消农业税之后农村的干群关系已经有了较大改善。
第九,关于目前的农民负担问题,71.4%认为负担基本合理和比较合理,5.9%认为没什么负担,22.7%认为负担仍然很重。看来当前农民负担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第十,对于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效果问题,有52.8%的人认为是表面文章,而认为效果很好和比较明显的有40.1%。结合我们曾去一些村庄进行实地考察情况来看,许多农民认为新农村建设实际上是地方官员搞的形象工程,大多数农民并未从中得到什么真正的实惠。
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对农民工的调查
农民工在城市中受到多方面歧视,社会地位有失公允。
1.社会地位评价低。“农民工”的社会称谓,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分隔的产物,容易把进城务工人员看成城镇职工的“另类”,延续着不合理的劳动用工制度造成的“既成事实”,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不相吻合。据全总2002年第五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无论社会地位、经济状况,还是社会职业评价,进城务工人员都排在25种社会职业群体的最后一位。
2.存在企业劳动岗位歧视。进城务工人员所从事的大多是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差、工资水平低的工种,是城镇职工不愿涉足的“苦脏累险”岗位,他们工作勤奋、生活艰辛,却无法享受正常的劳动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3.难以得到平等的教育权利。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无法享受城镇的市民待遇,他们的劳动技能和就业岗位培训社会责任不落实,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得不到保障。各地政府制定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财政预算,通常是按照城镇常住人口制定和规划的,即使有的地方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因素加以考虑,但在基层也往往无法得到有效的落实。一些公办学校通过不合理的收费,设置较高的门槛,阻挡进城务工人员就近方便入学,形成了对他们教育权利的歧视。
4.短期内难以融入城市现代文明。由于城乡利益分配机制和管理机制的差别,农村基础教育资源的缺乏,导致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社会秩序的观念淡薄,加上城市客观存在的社会歧视,他们对城市社会和市民阶层的归属感和认同程度较低;他们中多数没有经过系统的技能岗位培训,劳动技能与城镇就业需求不匹配,难以有效参与国内外市场人力资源的竞争;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的低下,不利于自身发展潜能和创业能力的培养,难以改变生活的轨迹和窘迫的命运,共享社会文明进步和精神文化发展的积极成果,短期内难以有效融入城市现代文明。
福建省总工会调查研究的结论为,农民工在城市中,人格得不到应有尊重。尽管社会呼吁农民工与城市本地人应当一视同仁,但歧视现象仍然存在。本地人认为他们脏、土气、小气、斤斤计较,埋怨农民工的大量涌入导致了城市交通拥挤和社会治安混乱。本地人的优越感使其不屑于与农民工来往,调查中有农民工代表说本地人宁可上网聊天也不愿意与他们交流。绝大多数进城的农民工的交往范围只局限于同乡或工友范围内,除了工作与无法避免的情况外,他们很难与城市人交往,更无法真正走进城市,成为游离在城市边缘的弱势群体。
政治权益难以实现。由于远离家乡,农民工的政治权利很难实现。
如村委会的选举权是农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但远在外地的农民工自然无法行使。在城市里,农民工由于没有本地户口,当地居民的政治权益同样无法得到享受。在用工单位,农民工所处的单位大多是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民主意识差、民主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农民工根本无法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更谈不上运用民主管理手段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农民工成了在经济上无保障,政治上无手段的特殊的群体。
在城市办事难。(1)由于户籍的限制,农民工办驾照、办出国护照、准生证等手续都要回老家办,十分不方便。(2)虽然政府规定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城市居民一视同仁,但具体办理入学手续需要很多证件证明,农民工由于异地打工,办齐手续费时费力。(3)农民工返乡难,企业管理人员普遍反映,每年春节及“五一”、“十一”黄金周前,农民工为了买票经常请假,无心工作,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很多农民工买不到票,为了回家只好买高价票,加重了农民工的经济负担。
浙江省的情况,由该省总工会调查得出这样的结论:
社会公共服务不足。一是子女入学困难。在教育资源短缺、办学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农民工子女异地入学困难以及收取借读费的现象广泛存在,教学质量难以保证。二是基本生活条件较差,社会救助缺失。农民工不能享受经济适用房和廉价租房待遇,多数非公小企业不提供职工宿舍,农民工只能租住民房,费用高、生活设施差,安全缺乏保障。由于社会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城市、农村都没有把异地打工的农民工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使得他们无法享受当地政府公共财政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司法援助等服务。
精神文化生活枯燥。农民工生活在相对封闭的社会空间里,精神文化生活十分贫乏。由于业余时间少、文化消费水平高,多数农民工只能以打扑克、逛街、看电视、翻杂志、聊天等打发闲暇时间。我省68%的农民工年龄在35岁以下,其中相当数量是18-25岁、离开学校直接进城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对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求处于一种饥渴和期待中,在调查回答“你最期盼的是什么”问题时,很大一部分青年农民工希望得到培训教育和丰富文化生活。而现有公共文化设施不能满足农民工的需求,只有少量规模企业在内部有职工文化娱乐场所,很多农民工处于“工作时间机器人、工作之余木头人”的状况。
政治权利缺失。由于农民工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现阶段主要着眼点还在维护自身经济利益上,大多数农民工还缺乏清醒的政治参与意识和民主权利意识,对行使自身的民主权利还没有太高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一是组织化程度尚待提高。我省农民工入会比例与农民工队伍的迅速增长还有差距。特别是台商投资企业主对建立工会组织持消极态度,使台资企业工会组建效率不高;二是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原来在公有制企业中形成的职工民主参与机制受到冲击,农民工的民主政治权利缺少体制和制度上的保障。大多数非公企业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等职工民主参与的载体,农民工在基层企业缺乏利益诉求和愿望表达的渠道;三是各级人大、政协中鲜有农民工代表,农民工在社会上政治参与的声音与这一群体庞大的数量相比,极不协调,在各项政策和方针的制定过程中,几乎处于“集体失语”状态。
农村文化建设问题当前,新农村文化建设头绪很多、任务繁杂,各方面工作应该看成是一个相互关联、相互衔接、不可分割的系统。要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协调各方,互相促进。
一、新农村文化建设要以发展农业生产为基础,以推进产业化经营方式的改革为依托新农村文化建设离不开且依赖于农村的经济基础和农业生产发展。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物质决定精神。古人曰:“仓廪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党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其中,首要的前提和要求就是“农村生产发展”。这里有两重含义,一是指农业生产发展,解决了农民的温饱,使之达到小康水平,富裕起来,相应的才有更高的文化需求,农民也有闲暇创造和享受文化产品或商品,才能有丰富的文化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基本前提和保障。二是指一定的生产方式决定人们的思想水平的精神境界。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农业社会转变的过程,就是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的过程。现代农民的基本标志就是掌握并能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于新的生产方式中,这种新的生产方式必然是以规模经营、产业化经营为特征的生产方式。建立在这种生产方式基础上的农民,才有可能树立起新的集体主义意识、现代科学意识、现代市场经济观念、团结协作精神等等。
我国的农业、农村发展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土地经济效率低;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当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走出去以后,才有可能在土地上实行规模经营或有效益的经营。目前国家在农业上的投入是建国以来最多的。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农民仅仅靠单干种粮仍然难以从温饱走向富裕。从国内外农村发展经验来看,农村的发展需要农民组织起来。有统一的经济基础才会有统一的思想文化。凡是农村发展较好的地区,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都相当高。组织化程度提高能摆脱当前农村的松散状况;能够将农民的劳动力集聚起来,形成发展的合力;农民协会组织作用的发挥有助于农民的社会地位提高,表达意愿的机会增多,促进政治活动的参与和主体意识的增强,扩大农民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改变其弱势地位,从根本上推动农村发展。另外,规模经营和集聚发展是农业发展的关键。按照农业发展的经验,土地面积在50 亩以上才形成规模,农业的效益才能真正体现出来。因此,当前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同时,应进行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体制创新。这里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加快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以村为单位,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和当前承包责任制性质的基础上,通过租用或农民按土地面积入股的方式,将土地集中到企业手中,实行大规模有效经营。二是农业金融贷款机制的调整——积极推动金融贷款抵押改革,建立土地使用权抵押制度。组建农业企业,根据市场需要,统一规划、安排生产、面向市场自行销售,政府要采取适当的保护性措施;对于剩余劳动力,企业可以有计划地集中培训解决就业。这种方式较之企业+农户+市场的模式,更稳妥可行,风险小,因而具有发展前景。
二、以培育新型农民为主线和根本建设新农村的主体首先是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新农村建设就是要以农民为本,要把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现实需要当作农村发展、农业进步的根本目的。新农村建设的过程,就是我国九亿农民生产增长、生活富裕、地位提高、农民的素质得到全面提高的过程。只有把农民培养成掌握和运用现代科技的新型农民,才能使农业科技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把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形成持续推动建设新农村的力量源泉,才能让农民共享和使用农业科技成果,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才能提高农民务农和转移就业的能力,形成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才能使农民崇尚科学、崇尚文明,形成农村良好的社会风气。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现代农业为基础的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普遍发展的综合概念,是建立在现代农民科技知识和文化知识普遍增长的基础上的。目前我国农村有文化的青壮年男女劳动力严重不足,受过初、高中以上教育的青年劳动力基本上都离开了农村,经过农业专业技能培训教育的人更少,目前留守农村的大多是老、弱、病、残等。只有开展有计划的农业专业技能培训教育,才能留住农村劳动力,才能留住人才。
培养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好统筹、协调、组织和服务的功能,搭建好工作平台;要充分利用教育、科技、文化等各行业、各部门的现有资源,形成农民教育培训合力;要把培训内容农民是否需要、培训方式农民是否接受、培训结果农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农民教育培训效果的标准,大力开展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建立起一支农业产业职工队伍,并把这种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按照“培养新农民、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远程教育培训手段的优势,以培养新型农民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和科技文化水平;以培养适应城镇化、工业化需要的产业工人为重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以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积极参与“百万中专生计划”,培养具有中专学历的实用人才,提高他们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能力。
三、以加强农村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农村先进文化的传播和文化建设需要有载体,无论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话、网络,还是文化馆、图书室、电影院、演出团体等都是传播文化必不可少的物质载体。与它们相关的组织结构、组织形式、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以及投资体制、运行机制、管理体制等构成农村文化体系问题。一个时期以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主要通过三个层面来体现:一是国办文化机构的推广,主要由遍及城乡的文化馆、文化站来承担日常的农村文化建设,如培训、指导、举办活动等;二是各级各部门每年多次的“送文化下乡”服务;三是农民自办文化活动。由于长期的“一手硬、一手软”,“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发展”、“重城市发展,轻农村建设”,实际上形成了经济社会扭曲发展的局面。即使在农村也出现了农民生活发展了,而文化则相对滞后,甚至有所倒退的现象。文化资源日益向城市集中,高质量的文化精品节目很难同步和平价地与广大农民文化消费者见面。而在“国办文化”机构延伸的县乡层面,因文化体制老化、设施不全、经费短缺、编制减少、人才流失、场地被挤占、活动日渐稀疏,使主流文化、公益性文化的覆盖、发送、传输、接收产生严重问题,使渠道不畅、接收平台受损,传播落空,主导作用丧失。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渐萎缩,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精神文化的需求。
加强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有效的主流文化接收平台。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县文化馆要具备综合性功能,图书馆要加强数字化建设,乡镇要组建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村级要建立文化活动基地。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在开展农村文化活动方面的作用,把中小学建成宣传、文化、信息中心。在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给乡镇文化站配备多功能流动文化车,以便开展灵活、多样、方便的文化服务。
四、以发展有农村特色的先进文化为内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引领农村进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保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的精神支撑和动力支持。当前我们要坚持用科学的理论引领新农村建设,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贯穿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要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支持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大对“三农”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动员和激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动员和激励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参与和服务新农村建设。要深化精神文明创建促进新农村建设,引导农民群众移风易俗,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提升农村的文明程度和农民的文明素养。
近年来,湖北省实施“村村通”工程,使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村农户安装上了电视,有的村民还安装了电话,买了手机,应该说硬件方面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农村文化在软件方面,却远远跟不上农民日益发展的需求。绝大多数农村地区没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农民看不到新报纸、新杂志、新电影,文化活动方式单调、内容贫乏甚至低俗。不少家里的VCD 中播放的多是好莱坞的大片、香港的武打片和粗制滥造的低俗的影碟、光碟;有些地方赌博盛行,封建迷信活动猖獗,落后腐朽思想沉渣泛起,宗派势力、地方黑势力横行乡里。
民族民间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增长点。近年来受到西方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冲击,民族民间文化出现断层。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如邻里之间互相帮助、礼尚往来、群体观念、大局意识等优秀文化以及乡村淳朴民风都受到严重破坏,有的地区几乎不复存在,替代为自私自利、金钱至上、损人利己、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和落后的思想观念,造成人人自危、家家不安,失去诚信、友谊和互助。新农村文化建设中,要积极挖掘民间艺术和民族文化传统的精华,加强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表彰传承民族传统、技艺精湛的民间艺人;结合生态农业的建立,保护好比较完整并具有特殊文化价值的村落和特定地区,建立“民俗村”,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逐步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要利用地区的民族传统与现代文明相结合,进行以传统美德为核心的乡村文化建设,教育农民,激发民族感情,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和谐的社会氛围,找回失落的文明,塑造新型民居环境,提升农民的主体意识和现代生活观念。启发、唤醒和发挥农民自身的智慧、合作精神、自主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
科技文化短缺,农民在日益边缘化的社会中失去了话语权。问卷调查显示农民最缺乏的农村实用科技,农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仅为城市居民的1/6,农民享受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公共服务的机会远低于城市居民。虽然我省相关单位年年要组织科技下乡,送科技到田间地头,但由于缺乏适时的培训和辅导,农民的科技素质还是很低,制约了农业的发展。科技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在动力。要加大科技教育投入,要推动我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最重要的就是要使农民掌握能够参与并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大量的农业科学专业技术,培养出一批农业现代化的能人,优化整合农业科技队伍,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五、以开展服务农村的形式多样文化活动为纽带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具有娱乐身心、移风易俗、沟通人际关系、提高人的文明素养的特殊功能,也是人们的基本活动与基本需求的重要方面。我省各地农村曾开展过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如“十星级文明农户”评比活动、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活动,重塑尊老爱幼、知书识理、热爱自然等传统道德文化,使村民正确应对当前改革开放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送文化下乡”活动自90 年代以来,成为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最好支持的典型形式,这项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的文化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繁荣了农村文化市场。然而,这种自上而下的“送文化下乡”只是一种国家政府行为,不属于市场行为,也不可能按照市场运行规则来运作,更不可能对农民消费者作出任何承诺,只是基于道义与政治的愿望和目的。因此要满足广大农民的文化需求,一方面要遵循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规律,另一方面,政府在公益事业的发展中,可以选择采取多样的文化运作形式,将它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质量、增加密度、扩大范围,降低成本。
农民自办文化活动,是近年来出现的新生现象,在一些地方蓬勃开展,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有力补充。农村文化的繁荣发展最终还是靠农民。民间文艺表演团体来自民间,成长于民间,服务于民间,是基层演出市场的主力军,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是农民这一社会的弱势群体,特别是在文化创造和消费方面,由于素质、资金等原因,使农民自办文化活动困难重重,人才短缺、资金短缺、品位不高,急需政府和全社会的指导、引导和支持。政府要鼓励创造、提高品位,引导农民探索创新新的民间文化形式,支持乡村自办文化的健康发展。
六、以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新体制、新机制为动力按照中央要求,基层农村文化建设,在体制和机制上主要任务是:加快公益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都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改革中主要是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不得企业化,也不能变相地企业化,不得以拍卖、租赁,挪作他用。县、乡文化机构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逐步推动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如基层国有艺术团体、电影公司、电影院、新华书店等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可以先搞试点转企改制,稳步推进,财政税收、社会保障和劳动人事等方面上给予优惠。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股份制改造,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积极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馆等,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兴办农民书社、集(个)体放映队,大力扶持民间剧团的发展。重视培育农村文化的内生机制,让农村土生土长的、“不走”的先进文化发展壮大起来。加强对拓宽农村文化市场的政策调节。探索农村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新机制新办法。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加强和充实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决打击传播色情、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确保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七、以加大政府投入和组织领导为保证要繁荣发展先进文化推动新农村建设,需不断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在农村乡镇配套改革的基础上,乡镇财政由县直管的前提下,农村文化教育的投资会得到有效保证,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会得到更好的发展,必将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要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把多姿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送到农村,把欢乐送给农民。各级政府要增强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意识,把促进新农村建设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使命和基本职责。要增进对农民群众的感情,满腔热情地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始终与农民群众心连心。要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本领,多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要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农村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农民意愿,使我们的工作造福亿万农民群众。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是在农村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过程。农村文化建设既然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单打一,不能搞形象工程。要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全面整合农村文化资源,整体考虑,全盘规划,从长远谋划,从眼下最急切的事情着手。必须坚持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硬件与软件相结合,现代与传统相结合,现实和长远相结合,才能扎扎实实地稳步推进。
农村公共物品共给问题随着农村问题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中重要性的凸现,近些年来,我们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念,而要推动农村的持续稳定发展,解决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就显得日益重要和迫切。本文由此探讨了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一、当前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总体水平不足
当前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严重不足,据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调查研究发现,全国仅1/3的乡镇有供水站,83%的村不通自来水,13%的村不通公路,53%的村不通电话,95%的村虽通电,但电价普遍是城镇的2倍以上,93%的村接受的电视信号相当微弱,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的需要,农村公共物品的绝对供给不能满足人民需求。
(二)供给的结构失调
公共物品硬件供应大于软件供应,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优先顺序不符合农村实际。当前我国农村的公共物品供给比较偏重于硬件设施建设,而农民迫切需要的一些市场信息、教育、社会保障等软件提供较少,由于这些公共物品提供的顺序不符合农民需求,因此虽然浪费了很多资源,却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
(三)供给部分公共物品的利用率不高
现有的公共物品和设施利用率相对来说较低。据某项针对南方农村的调查发现,有75.4%的农民在问卷调查中回答不知道乡镇文化站,知道的大多数也反映乡镇文化站基本没有任何活动,没有经费也无法开展活动。
(四)现有公共物品和设施维护不力
我国农村公共物品现在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维护不力。很多地方由于资金不足,对于公共物品和设施往往是重建设而轻维护,部分地方政府由于“政绩观”的影响,盲目扩大设施建设以取得数据上的增长而不顾日后的管理维护,导致很多的公共设施虽然存在但是实际上已经由于过于破败而无法正常使用。而且在农村。由于农村的公共物品产权归属问题也使得村民们没有动力去自觉地进行维护。
二、存在问题的多元角度原因分析
如上所述,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众多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一)国家发展战略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选择了城市优先发展战略,国家过度提取农业剩余转移支付给城市居民,城市公共物品一般由政府解决,而农村公共物品却要由农民自己掏腰包以各种费用的形式解决,从而将本应该由政府承担的部分负担转嫁给了农民,致使农民负担越来越重。2005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共达88773.6亿元,其中城市75095.1亿元,而农村仅有13678.5亿元,投入农村的固定资产投资仅占15.4%。而2005年农村人口共占总人口的57%,因此,我国在财政支出中投入农村的支出虽然逐年增加,但还是不能满足农村的需求。
(二)取消农业税使得当前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缺乏资金保障
农业税的取消虽然减少了农民负担,但由于政府的配套制度建设不完善,取消农业税以后,这块应该由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资金并没有得到落实,造成了农村公共物品的提供资金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乡村道路破损,水利设施年久失修也就成了必然。
(三)政府追求形象工程的后果
这一问题主要是由农村系统外部原因造成的。在中国农村,传统的公共物品供给主要依靠政府,而当前政府的绩效考核制度并不完善,各地官员为了追求自己的政绩,往往忽视公共需求,利用公共资源追求形象工程,造成了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往往偏重于看得见的硬件建设,而脱离农村的实际需求,造成了高层次需求不足情况下的过量供应,由于这些形象工程占用了过多的资源,造成了当前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低层次需求供应不足。
(四)农民文化素质低下,农村精英缺乏
教育水平的低下导致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无法利用农村公共物品和公共设施。特别是在农村公共物品供应与需求脱节的情况下,供给的结构偏差造成了公共物品“华而不实”,没法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
以青海省为例,据该省抽样调查,2005年该省农村劳动力中,文盲或半文盲劳动力占24.1%,小学文化程度占39.67%,初中文化程度占28.47%,高中和中专占7.24%,大专及以上占0.43%。这种情况下,那些对于使用者有较高素质要求的公共设施如科技图书室、电脑室等只能成为摆设。
同时,农村干部的文化素质较低也成为制约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效率的“瓶颈”。以常宁市委的调查为例,该市现有农村干部中大专文化程度的仅占5%: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占45%: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50%。由于农村干部是直接面向农村居民的政府最基层组织,很多公共服务往往需要农村于部的参与,农村干部的文化素质高低将直接决定其提供这些服务的效率。
(五)制度的缺失、伦理道德体系崩溃造成了“搭便车”行为困境
在公共经济学的研究中,政府失灵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搭便车”行为,这一现象指的是在非排他性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中,那些期望别人付费而自己不愿付费的行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刺激了农村居民对个人利益的追逐欲望,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逐渐解体而无力约束村民行为,这就导致了部分村民在公共物品问题上做出了“搭便车”的行为选择。当前,很多乡村由于这一现象的存在导致了提供公共物品积极性的受损,公共物品损伤严重,广大村民虽然对此深感不便,但是无力解决这一问题。
三、系统解决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要让我国的农村居民享受到充足、优质的公共物品。特别是在农村环境下,公共物品存在外溢性经济效果的特性,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直接影响着农村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农民收入的提高,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改善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现状就显得异常重要。
(一)改革发展体制,加大农村的财政投入
当前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由于国家采取了城乡差异化发展的体制,采取了向城市发展倾斜的资金政策。农村财政拨款的绝对不足使得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国家不能改变这一倾斜政策,改革现有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于农村的资金投入,创新国家财政资金对农村公共物品的支持机制,那么,没有充足资金支持的制度和理念都将流于空谈,要彻底解决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也就无法实现。
(二)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加强农民素质培养,重建农村伦理道德体系
只有通过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水平,才能真正将农村现有的公共物品利用率提高。特别是一些高技术要求的设施和服务,如果不能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的文化素质,特别是在缺乏有效培训的前提下,那就只能成为一些昂贵的摆设。
同时,还要重视农村伦理道德体系的重建。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经济因素不断渗入农村,冲击并逐渐瓦解原有的农村伦理道德体系,一些村民的“搭便车”行为,损害了农村居民建设和维护公共设施的积极性,导致了公共物品及设施提供和维护的低效率。这些都要求我们通过教育重建新的农村伦理道德体系,减少农村集体行为中的不一致行为。
而且,山于农村教育较差,农村精英相对较少,在农村精英起极大的示范和促进作用的现实背景下,必然导致农村公共物品资源的对外竞争失利 且使得农村居民缺少利用公共物品的现实示范,必然降低这些公共物品的利用技率。因此,提高农村公共物品利用效率应该在普遍提高农村教育水平的同时,加强农利精英的培养工作。
(三)农村自治体制的建立和政府的外部调控机制并存
建立农村的自治体制,加强农村居民自治的程度,可以提高农村居民建设和维护公共设施的积极性。同时,农村的居民自治有利于完善村民对于自身需要的公共物品的表达机制,有利于村民自主选择需要的公共物品,防止公共资源的浪费。
但是,农村的自治必须与政府的外部调控机制并存。受小农经济思想的影响,农民更愿意投资一些见效快,投资小的项目,而不愿意投资一些投资大、见效慢的工程,山此导致了农村的公共物品结构失调,短期产品供给相对过剩,长期产品不足。因此,必须建立政府的外部调控机制,在农村自治的基础上保证对农民选择的正常调控。
(四)加强政府的体制和伦理建设,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深入了解农民的实际需要
政府作为传统的公共物品提供者,其行为必然对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产生影响。因此,政府必须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防止出现追求“形象工程”的自利短视行为,并及时完善自身的财政体制,及早落实用于农村公共物品和服务提供的资金。同时,政府应该加强自身的伦理道德建设,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深入农村,具体根据农村的现实对症下药,防止原来就不足的农村公共资源的浪费。
(五)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加强农村体制创新建设
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以后,我国农村公共物品往往由于缺乏有效的维护和管理制度造成较大的浪费。因此必须及早完善农村的管理体制,确保农村公共物品的提供和维护管理,通过建立维护管理的责任制度等手段保证农村公共物品的正常管理和维护。
同时,我国农村还必须加快农村体制改革,通过体制改革和创新及早解决农村公共服务中的“搭便车”现象,通过制度安排,如引入市场机制和契约机制等将“搭便车”者排除,从而保护村民的公共物品建设和使用的积极性。
(六)建立全社会重视农村、服务农村的氛围,通过激励机制促使高学历人才服务农村
作为一个人口和地域都占全国大多数的社会部分,农村的建设必须要得到全社会的支持才能更快地取得成果。由于农村问题的严重性和关键性,政府必须培育全社会重视农村、服务农村的氛围以解决农村中存在的问题。近些年,政府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口号,并出台了众多的扶助农村发展的社会政策,这些都大大加快了农村建设的进程。同时,社会必须加大对农村建设的关注力度,通过建立各种激励机制促进高学历人才服务农村,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落后现状。
流动儿童问题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相对应。为了摆脱留守儿童的孤独,享受父母的照顾和关怀,他们随父母漂泊异乡,成为流动儿童,却在异乡遭遇尴尬。上学难,升学更难,居无定所,安全无保障,歧视和心理伤害等一系列的问题向他们抛来。他们享受不到城市儿童的权利和保护,同时又失去了农村儿童享有的权利和保护。他们生活在暗淡的城乡夹缝中,进退两难。
流动儿童生存状况堪忧上学难费用高。教育问题是流动儿童面临的最大问题。入学难、户口不在本市影响升学、教育费用高等每一个环节都令人头疼。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儿童中心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我国流动儿童的受教育状况不及全国儿童的平均水平,在9城市中近20%的流动儿童无法进入当地公立学校学习。3 至6 周岁流动儿童中,入托比例为60.7%,低于城市户籍儿童入托率。流动儿童的失学率较高,达到9.3%,不能适龄入学表现尤为突出,6 周岁流动儿童未入学的比例高达46.9%。超龄现象也比较严重,近20%的9 周岁的孩子还只上一、二年级,13 周岁和14 周岁还在小学就读的人占相应年龄流动儿童的31%和10%。
近年来,国家对流动儿童进城上学逐渐从限制转为支持。公办学校已成为流动儿童的主要选择,这体现了流动儿童教育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两为主”方针。尽管如此,流动儿童教育仍然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无法进入当地公立学校学习的流动儿童,他们只能选择民工子弟学校。这类学校一是校园硬件环境太差。教室简陋,基本教学设施缺乏,宿舍环境不好; 二是师资力量薄弱。许多教师自身文化素质不高,连教师资格证都没有; 三是公共安全无保障。学校的饮食安全、周边交通环境等都存在隐患。
居无定所条件简陋。流动儿童父母大多在城乡结合部租住简易房,多数家庭住房面积狭小,缺乏必要的学习条件,而且经常随父母处在一种不确定的流动状态中。流动儿童家庭中,90%在城市里的住房是租用的,79%的流动人口家庭中儿童没有自己独立的房间,45%的家庭没有厕所,36%的家庭没有厨房。由于住房极为有限,许多进入青春期的流动儿童仍然与父母或兄弟姐妹同居一室,甚至同睡一床,非常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同时,在流动儿童家庭中,有一部分家庭居住的卫生环境、社区环境都不太好,甚至有一些家庭居住的是危旧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另外,由于父母的忽视以及流动儿童本身自律性较差,他们对一些较危险的事情缺乏理性的判断和行动控制,很容易造成一些安全隐患,他们又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从而导致流动儿童身心容易受到伤害。
营养不良卫生差。流动儿童的健康状况比较差,常表现为营养不良或贫血,女孩更明显。相对基本生活条件而言,流动儿童的基本医疗条件同样得不到保障。一方面,国家对所有儿童要进行计划免疫,但多数地区因为没有掌握流动儿童的情况,免疫往往难以覆盖到所有儿童,许多流动儿童不能正常地进行计划免疫。同时,儿童计划免疫一般是按当地儿童总数按计划配备药品及经费,流入地往往以收取费用采取有偿服务来弥补财政不足。另一方面,按照目前的政策,流动儿童无法享受医保。由于近年外来人口增加,使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同时城市教育、卫生资源的有限性,使现有的资源不能满足需要。国家应该加强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的调配,建立流动儿童社会保障体系,让流动儿童与城市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福利。要把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和医疗服务纳入法制轨道。同时,在流动儿童较集中地区设立花钱少、服务好的简易门诊、简易病房、简易产科病床等设施,并实行低收费、限价收费等措施。
心理压抑受歧视。流动儿童是一个被边缘化的弱势群体,他们所受的心理伤害是经常性的。在学校,即使有幸能进入公办学校,从儿童心理发展的角度看,也不一定获得了平等的学习环境。在家里,家庭教育条件差,父母无暇与他们积极互动,即使有沟通也是强制性的指令,他们的愿望和要求无处诉求。在社会交往方面,他们的交往群体绝大部分都是流动儿童,城市儿童很少愿意与他们玩耍和沟通。流动儿童正处于社会化的关键时期,还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价值观,极易产生认识、价值观念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容易出现任性、冷漠、自卑、敏感等不健康的性格。他们在城市里遭遇的种种歧视给流动儿童的心理带来极大的伤害。而这种伤害可能导致两个后果,轻则造成流动儿童的孤独感和自卑感,变得退缩、不敢与人交往、不自信; 重则造成流动儿童心理扭曲,对周围的人甚至社会产生敌意,从而导致问题行为的出现。不管是何种结果,这都将对个人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未来发展无保障。不尽人意的发展环境使流动儿童和他们的父母难以看到希望,回不去,又留不下来,买不起房,又没有社保,就业的压力,将来的工作,这些看起来似乎是个人的困扰、家庭的重压,其实,更严重的问题是它将使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失去应有的保障。
流动儿童身陷夹缝原因何在父母的尴尬境地是困扰流动儿童的直接原因。流动儿童的父母是外出务工人口,外出务工人口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既不是纯粹的农民,也不是纯粹的工人。他们的户口是农民,却又是编外的市民。他们失去了农民的权利,却又不能享受市民的待遇。他们干的是最苦最累的活,拿的是最少的工资。父母在城市的尴尬境地直接影响着流动儿童的生存状况。他们既不同于农村儿童,也不同于城市儿童。虽然他们在户籍上仍属于农村人口,但是他们过的是城市生活。而他们的城市生活又不同于城市儿童。农村儿童和城市儿童的欢乐都不属于他们,他们遭遇最多的是排斥和歧视,在他们心灵深处体会最多的是漂泊的恐慌和父母的艰辛。
制度和政策漏洞是流动儿童权益受损的根本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共服务体系是以户籍为基础、以户籍所在地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儿童出生后即在父母户籍所在地进行户籍登记,卫生、教育、人事、社会保障均以户籍为依据。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城市流动人口日益增多,这些流动人口没有当地户籍,就享受不到当地相应的诸如入学、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原有的儿童权益保护方式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流动儿童权益保护存在制度性漏洞,严重影响了流动儿童的正当权利,这是造成流动儿童困境的根本原因。
走出城乡夹缝,共享阳光雨露从个人层面看,流动儿童要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提高社会化主动性。流动儿童大多处于早期社会化阶段,这一阶段的社会化对一个人的一生都具有极大的影响。儿童的社会化是通过社会教化和个体内化实现的。我们应该充分认识流动儿童自身的巨大潜能,调动流动儿童社会化的主动性,教育他们乐观地面对生活,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活动,不管在怎样的环境中都保持健康的心态,促进身心健康成长。同样的环境会结出不同的果实,在这里,个人的努力和坚持很重要。
从家庭层面看,父母要尽可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家庭、学校和同辈群体是影响儿童成长的主要因素,而家庭承担着抚养教育儿童的基本职责。父母的教育方式、亲子互动和家庭生活都对儿童的行为及心理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切实采取措施,改善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状况,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促进流动儿童社会化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许多流动人口为生活所困,在城市居无定所,流动性大,对孩子生活学习造成不良的影响,也使社会给予的公共救助和服务难以落实。同时,流动儿童父母多数为生存超负荷工作,无暇顾及子女,很少有时间与孩子相处与交流,更多是简单直接地把自己的期望标准强加给孩子,很少顾及孩子的自身意愿和精神需求,亲子之间缺少互动。即使父母有时间陪孩子,也因为流动儿童父母大多为小学初中以下文化水平,难以实施有效家庭教育,家庭得天独厚的育人功能不能发挥正常作用。
要改变流动儿童的成长环境,就要提高流动儿童父母的素质,推助流动儿童家庭教育。例如,在社区举办流动儿童家长学校,对流动儿童家长进行法律法规、家庭教育知识的传授,帮助他们提高教育孩子的知识水平。通过提高父母的知识水平和重视程度,提高流动儿童的保健水平,改善流动儿童健康状况,引导他们保持健康的心态。
从社会层面看,要消除歧视,倡导平等,营造关爱流动儿童的氛围。全社会要提高对流动儿童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由于流动儿童已形成巨大的规模,形成了一个需要特殊关注的社会群体,因此,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支持流动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发动各种社会力量,为流动儿童提供各种帮助。
流动儿童问题涉及到家庭、学校、社会以及政策等多方面的综合问题,那么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强化社会认同,改变流动儿童的弱势地位,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一是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强媒体宣传,引起全社会关注。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社会各方面和各层次人士对流动儿童基本权利的关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关注、共同解决。二是要发挥非营利组织的作用,一些好的做法要非营利组织率先倡导和推行,再逐步转变为制度化的措施。三是要发挥小区和学校的职能,加强对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的关怀和教育,使他们感受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在城市中健康成长。
从制度层面看,要改革户籍制度,完善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由于各地财政体制相对独立,教育、保障、人事和医疗等制度都只针对本地居民,因此,流动儿童未能纳入城市人口登记和管理体系,也不能享受与城市儿童相同的社会服务,相应权利也得不到保障。改革现有的户籍制度,完善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消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障碍,彻底打破刚性的城乡二元结构,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有序流动,是解决流动儿童问题的根本途径。为此,我们应该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采取相应配套措施,研究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的问题,对流动儿童的权利从制度上加以保障。同时,应鼓励和支持流动儿童尽快地融入当地社会,进入主流生活,防止边缘化。目前我国有些地方已经对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做了初步尝试。流动儿童生活状况的改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我们期待着流动儿童能早日走出城乡夹缝,共享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阳光。
新农村建设问题
6月下旬,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安排,我们就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情况,深入到东宝区漳河镇、钟祥市长寿镇、沙洋县后港镇、京山县雁门口镇,分别组织召开了4次村党支部书记座谈会(有24个党支部书记参会),走访了8个村、问卷调查116户。调查了解到,当前新农村建设已深入人心,群众积极性很高,试点工作有序进行,但面临的生产生活困难等问题十分突出,必须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做好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产业培育和发展,着力提高农民素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新农村建设基本现状
(一)调查村基本情况。本次调查共走访了8个村,村平有村民小组9个,有村干部5人。村平人口1650人,外出务工人员比例21.4%。人均耕地面积2.85亩,其中水田1.92亩,旱地0.16亩,林地0.65亩,园地0.1亩,渔业养殖面积0.12亩。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53.6%。负债村占87.5%,负债村村平负债114.5万元,债务来源有三:一是村集体办厂、办学借贷款约占70%,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借贷款约占20%,三是欠个人借款约占10%。
(二)新农村建设基本态势。今年以来,各级基层党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非常重视,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一是乡、村两级成立了新农村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工作规划,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把,三农”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一起抓。二是深入开展了宣传发动工作。通过调查了解,各个村都组织召开了党员会、村民代表会以及群众大会,对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意义进行了宣讲。后港镇黎坪村还将市委组织部、市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合编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学习手册》发放至每个农民手中,并对文化水平低的农民进行讲解。三是各地试点工作纷纷开展,新农村建设有了良好开端。根据市委,一号文件”,全市开展了“十村示范、百村整治”的新村建设试点,重点是加强人居环境治理,解决农民在饮水、行路、用电等方面的困难,搞好村庄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各试点乡镇均选定了2个试点村,村里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了村民小组作为试点。
(三)基层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十分拥护,热情高涨。问卷调查表明,有98%的农民知道和关心新农村建设,认为新农村建设非常重要;79%的农民表示乐意参加改善生产和生活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义务活动;67%的农民表示新农村建设需要自己尽义务和出力时将无条件接受;70%的农民对发展当前家庭经济充满了希望和信心;79%的农民表示支持家人外出经商或打工以增加收入,75%的农民希望品牌超市进农村以改善农村购物环境;80%的农民表示如果新建住宅,愿意搬迁至集中建房的规划区中去;89%的农民表示会积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也有少数基层干部群众,对建设新农村存在一些思想误区:一是认识简单片面。对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的目标要求,狭义理解,一方面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大搞硬件“建设”,集中盖新房,村村通公路;另一方面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从生产生活到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一起抓,齐步走。二是“等靠要”思想。认为中央提出建设新农村,肯定会拨钱下来,因此水渠堵塞了等上面拨钱修,通村公路靠找上面要钱建,农田整修等上面安排,社会事业发展等上面给政策,忽视了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村干部反映,农民目前问的最多的是,上面什么时候拨钱下来,拨多少钱。80%的农户认为:“将来村里统一盖新房,现在自己建了新房要后悔的”,因而“想盖不敢盖”、“等着村里统一盖”,“盼着上面拿钱盖”。三是畏难情绪。认为新农村建设任务繁重,基层干部有“四怕”:怕群众的思想难统一,难以合心合力;怕县市以下地方政府的配套建设资金难以落实,担心重走“普九”的老路,增加村级债务;怕公益事业难组织,直接受益的群众热情高,间接受益的群众不热心,不愿出钱出力;怕农民收入难增加,普遍感到缺乏特色产业支撑,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缺门路和项目。极少数农户有“四怕”思想:怕惠农政策变,农资价格涨,农产品价格跌,抵销党的惠农政策带来的好处;怕公益事业要自己掏腰包,农民负担可能借机反弹;怕盲目铺摊子,搞面子工程,形成新的债务;怕瞎指挥,搞大拆大建,劳民伤财。四是急躁情绪。认为建设新农村只在喊口号,还没有大行动,应该在三五年就见效,最好有个实现的目标、计划。五是消极情绪。认为新农村建设只不过换个新提法、新口号而已,“换汤不换药”,工作仍是按部就班,没什么新思路、新举措。有的人认为,从1949年解放到现在快60年了,农村还是这么落后,晓得何年何月才能建成新农村。
二、当前新农村建设面临的最紧迫、最直接的困难和问题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这也是广大农民所期盼解决的。
(一)用水难。一是饮用水问题。由于村民居住分散,无法集中供水,条件稍好的家庭有自己的专用水井,条件较差的只能依靠水塘堰取水,蓄水量小,水质差,稍遇干旱,农户就要到数公里外拖水度日。同时,部分堰塘水源浑浊变质,原水细菌总数和大肠肝菌严重超标,人畜饮水极不安全。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5%的农户尚未饮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35%的农户对农村状况最不满的地方是饮用水不达标。调查中发现,个别乡镇的集镇生活饮水也存在很大困难。京山县雁门口集镇现有居民2400户、9000多人,每天需生活用水2000吨,而目前水厂日供水量仅800吨,加之原取水点周冲水库无水可取,集镇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目前该镇已自筹资金70万元,正抓紧改建水厂,另辟水源,但尚缺资金80万元。二是灌溉用水问题。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但长期以来,国家、集体对农业水利投入不够,水利设施老化失修,农民维修改造能力有限,每到用水高峰季节,农民之间常常发生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生产。
(二)筹资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需要大量的投入,尤其是资金的投入。问卷调查结果表明,50%的农户认为“党的政策好,就是缺资金”,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需要突出解决的首要问题是资金的保证。一是村级债务重,化解难。2005年底,全市1551个村中负债村达1449个,占93%,累计负债9.07亿元,村平58万元。全市仅有无债村102个。所调查的8个村中有7个负债,村平超过百万元。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有限。据测算,全市村平“一事一议”筹资(按最高限额)仅288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对资金的需要。全市计划“十一五”完成通村四级公路3833公里,按每公里20万元左右概算,需投资76660万元左右,国家政策性补助、地方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投入只能解决一半,资金缺口3亿多元。三是地方资金配套的压力大。由于财力有限,部分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好政策如乡村公路建设等,很有可能因为拿不出配套建设资金而实施缓慢,进而影响整个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四是信用贷款门槛高,手续繁杂。除政策性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外,其他商业银行在农业农村放贷很少。
(三)专业服务组织弱。对农民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程度不高,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系列化服务的产业化经营链条没有形成,农民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差。问卷调查表明,关于城市支持农村的最主要最可行的措施,25%的认为是城市大规模组织送资金、送科技、送文化下乡等活动;关于种、养、加工,60%最担心的是市场价格不稳,23%最担心的是技术不过关,17%最担心的是打不开销路;关于农产品销售途径,75%认为是通过专业协会组织最好。
(四)村容村貌较差。一是村庄建设规划差,“散、小、乱”的问题比较突出。由于村镇建设规划长期滞后,对村庄建设缺乏有效规划指导,大多数村庄布局分散,集镇“长蛇布阵”、村庄“天女散花”、民房“横七竖八”,村庄建设杂乱无章,总体上还处于无序状态,有新房无新貌、有新房无新村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村庄环境差,“脏、乱、差”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存在卫生不洁、河水不清等问题,垃圾随意倾倒、家畜家禽散养、人畜混居较为普遍。问卷调查中,28%的农户对农村状况最不满的是卫生条件差,30%的农户最不满的是村镇规划不合理。
(五)村组干部及农民素质亟待提高。村民小组精简以后,村干部培养缺乏载体。有些村干部从农民直接选为村干部,有的直接当选村“两委”主职,缺乏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缺乏群众工作经验。问卷调查表明,关于加强农村基础组织建设的当务之急,43%的认为是选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19%的认为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另外,农村年纪轻、有文化、有技能的农民大都“孔雀东南飞”,到沿海城市打工或迁到本地城镇,留守在农村的多是老弱病残,文化程度偏低。据沙洋县农办统计,现在的沙洋农村,除儿童、学生外,人口平均年龄为46.1岁,小学文化程度的占72%。由于年龄老化,文化基础差,接受新知识慢,一些新技术的传播与普及比较困难。同时观念陈旧,思想保守,小富即安,认为祖祖辈辈留下的几亩山、几分地能过日子,加之自己年岁已大,混一天算一天,不饿死就够了。另外,农民不良习气依然存在,封建迷信、抹牌赌牌较为盛行。农民致富难导致农民投机心理重,有的企图靠赌博一夜暴富。2005年,沙洋县沙洋镇卷桥居委会(原卷桥村与林咀村合并成立)的一个组,60户居民中有59户参加“六合彩”,共输掉现金30万元。这次问卷调查表明,34%的认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于农民素质的提高。
三、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我市的新农村建设目前尚处在起步探索阶段,任务艰巨,任重道远。新农村建设既是一个长期的发展方向,又是一项现实的紧迫任务,既要有紧迫感,又不能急于求成,急躁冒进,也不能按部就班,搞老一套,必须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
(一)发展为先,坚持把生产发展、农民增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点来抓
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农民增收是关键。这事关新农村建设全局,没有生产发展,就不可能有“生活富裕”、“村容整洁”。离开了生产发展,新农村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生产发展、农民增收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和贯穿始终的主题。村组干部和群众都能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所调查的几个村,凡是生产发展、农民收入较高的村,新农村建设就推进顺利,反之则差些。只有千方百计把生产发展、农民增收抓上去,才能为农村全面繁荣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一是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强化产业支撑。要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与本地资源可能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开发品质优良、特色鲜明、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多,人多我优,人优我转”,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一村一品”发展,开发特色主导产业,形成规模经济效益。二是转移农村劳动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近几年我市农民增收,除了惠农政策外,也主要靠劳务经济支撑。目前,我市发展劳务经济的潜力巨大。一方面,剩余劳动力数量仍多,有30多万劳力有待转移;另一方面,已转移的劳动力素质低,多从事重体力、低收入工作,提高素质的潜力很大。要坚持把小城镇建设、乡镇企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扭在一起抓,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开辟增收门路。三是稳定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坚持稳定农村以家庭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不折不扣地落实“三补”政策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让农民得到实惠。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以民为本,坚持把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最直接、最关键的困难和问题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突破点来抓
新农村建设,必须分清轻重缓急。当务之急是解决好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最直接、最关键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着力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我们所调查的几个村,绝大部分村的通村公路已经建成,通行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但是村组之间、组组之间的道路以及入户的道路仍然很差,农民迫切希望得到改善。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村组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建好路基,一方面各级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制订以奖代补政策,搞好路面硬化。二是着力解决农田灌溉难问题。重点是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既要多方筹措资金,改造老化失修的泵站、涵闸等水利设施,又要搞好末级渠系清淤、硬化,提高用水系数。要整合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血防灭螺等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同时,要完善水利灌溉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两部制”水价,丰水年景保证水管单位正常运行,干旱年景保证农田灌溉用水不受影响,互惠互利,相得益彰。大力发展以村、组为单位的农民用水者协会,或者打破行政区域界线,按照水系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让农民自己组织、自己管理、自己受益。三是着力解决农民饮水难问题。既要解决部分地区水源缺乏问题,又要解决好部分地区水源污染问题。要摸清底数,做好规划,抓紧实施,争取“十一五”时期有大的突破。对于城镇附近的村和居住比较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可延伸城镇自来水管网,让农民吃上干净的自来水;对于山区、丘陵缺水源且居住分散的地方,采取建水窖、打水井、挖塘堰等办法,储备水源;对于水源污染严重的地方,要加大治污力度,水库禁止投肥养殖;对于血吸虫疫区,要在加大灭螺力度同时,寻找清洁水源。四是着力解决农民看病贵问题。加快村级卫生室建设步伐,鼓励城镇医院到农村设立医疗网点,改善医疗条件,方便农民就医。尽早将东宝、掇刀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让合作医疗的阳光普照全市农民。五是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积极推进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把“第一车间”组织好、建设好,与“第二车间”或流通环节实现良性“对接”。同时,要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动作用,特别要健全二者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创新多样化形式,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立足自身优势,积极兴办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合作经济组织。要不断探索更加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多形式、多层次、多环节地使农民得到实惠。要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资本化发展之路,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探索,以资本为纽带进行利益联结,建立带动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三)自力为主,坚持把花钱少、见效快的事情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来抓
各地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从一些花钱少或不花钱就能办,并且见效快的事情入手,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搞好村庄治理,建生态农居。加快以“一建三改”为重点的农村生态家园建设步伐,建沼气池,改厕、改厨、改圈,搞好庭院绿化,改变污水乱泼、柴草乱堆、牲畜乱放的陋习,改善生活环境。二是抓好“平安村”创建,建和谐新村。引导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组成民事纠纷调解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及时排查调处农村的各种矛盾纠纷。加强农村治安管理,依法打击偷盗、赌博等刑事犯罪和流氓地痞黑恶势力,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抓好文明创建,建文明新村。广泛开展“文明村(湾)”、“文明家庭”、“文明农民”创建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引导农民树立科学的思想观念。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四)统筹为要,坚持把农村打基础、管长远的事情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来抓
1、尊重群众意愿,科学制定规划。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涵盖城乡发展、涉及经济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而规划是这项工程的龙头和先导,也是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在新农村建设上,要按照“二十字”的总体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搞好整体规划,扎实稳步推进。在规划的制定中,一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以农民自愿、村民自治为主,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二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推进新农村建设。制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时,既要按照新农村的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切合实际,切实可行,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强行摊派,不搞“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三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谋划,科学规划,到村到户,分类指导。按照客观规律,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在村镇规划上,要根据当地客观条件,与村镇土地用地规划衔接起来,科学编制规划,宜散则散,宜聚则聚;在新农村建设模式上,力求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四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既要突出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环境打造,又要兼顾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及文化卫生建设。切不可只及一点,不及其余;只讲形象,不求内容和实质。新农村规划制定后,只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定能取得实效。
2、提高农民素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干事创业,关键在人。建设新农村,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根本的问题还是提高农民的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一是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要整合农业、教育、劳动等培训资源,捆绑培训资金,广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联合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培育特色劳务品牌,增强农民就业创业技能。二是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重点提高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学生受教育的年限。三是大力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接受高等教育的农村学生,大都不会回到农村,只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学生,才是新农村建设栋梁之材。要制订激励政策,让每个中考、高考落榜学生免试进入中职学校学习,使他们成为今后农村技能型、创业型农民。四是加强农民的思想道德教育。以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广泛开展党的政策、先进文化、致富信息、科普知识、法律法规“五进农家”活动,多形式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3、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村级组织是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和前提,是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一要配强配好村“两委”班子,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同时,切实加强村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激励、保廉监督等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事业心强、能干事、公道正派的农村带头人。加大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力度,解决好村级班青黄不接的问题。二要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坚持以“二公开、四民主”为核心,以村民自治和民主法治示范活动为载体,推行村委会直选的民主选举制度、实施村级“一事一议”的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民主管理制度、深化村务财务公开的民主监督制度,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农村合作组织问题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创立于2000年4月。此合作社是按国际合作社的原则建立的,它是农民自愿互利联合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以购销合作发展到以生产合作为主体,以购销合作和信用合作为两翼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的机制由松散联合走向紧密联合。从2000年开始,课题组负责人姜柏林,课题组成员农民周斌、周河、李连志等人深入农村广泛宣传合作思想,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我组织起来建立合作社,在他们的宣传和指导下,不少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确定合作社的服务和发展方向。胜利乡郭家窝堡村以医疗教育为内容,董家乡张家街村以建筑承包为载体,榆树台镇阎家窝堡村以农机服务为特色,太平镇李家街村和梨树乡夏家堡村以饲养为平台。近日,又有养鸡、养羊等村社正在筹建农民合作社。
从合作社发展情况看,太平镇百信农民合作社比较典型。该社创立于2001年8月,当时由8户农民发起,股金3000元。经过8户农民向农村信用社入股3000元,信用社根据农户的申请,核定7万元周转贷款,解决了农民联合进入市场购买饲料款问题。两年来,由于农民讲信用,信用社改进服务方式和加大贷款力度,累计为合作社社员贷款310万元,农民多补栏生猪6000多头,增加收入50多万元。合作社顺应农民的要求,引导农民走出家庭养殖模式,建立生态牧业园区,使牧业生产达到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经过社员申请,民主决定,按相同出资额共同出资建设,集“种猪孕育、商品猪、沼气、饲料加工厂和有机肥厂”为一体的循环经济生态园区。这种农民合作社和农村信用社之间的国际合作社原则的体现,在中国是独特的创造。通过工商注册太平百信合作社取得法人资格,这在吉林省是首家,在我国也很少见。
该合作社的代表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农村经济组织创新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参加了中国工合组织在北京召开的农民合作社发展会议和荷兰合作组织在安徽霍山举办的符合国际合作社原则实践合作社研讨会,并做了主题发言,赢得了中国社科院、国家农业部和国际合作组织专家的关注。为培育这个典型,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和中加合作社促进与发展项目,几次对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给予指导与培训,并在会刊上给予推介。省政府研究室对太平镇百信农民合作社进行了调查和总结,省委副书记林炎志在专题调研报告上做了“深入研究、注意推广”的批示。今年3月23日、26日《吉林日报》分别以“信农”互动和“农信”双赢为题,进行了深入报道。姜柏林参加了省政府和中加合作组织共同举办的吉林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论坛并做大会发言。梨树百信农民合作社还被确定国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实践调研点,被确定十几所大学联合开展的大学生志愿者联系基地,梨树乡夏家堡村农民合作社获得国家农业部的表彰。
梨树百信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中央电视台曾以《新时代合作社》、《合作社真实惠》为题给予报道;中央电视台东北宣传月吉林宣传周四平宣传日特选了太平镇农村信用社与农民合作社,互动双赢、助农增收的情况给予报道;人民网、《中国质量报》、省市电视台、报刊也都给予报道。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主要做法。
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认真探索理论内涵,不断总结实践经验。
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以下原则:①坚持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的办社原则,引导农民创立合作社。②坚持社员经济参与和合作社之间合作原则,引导农民走向紧密联合,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运行机制。③坚持教育、培训、信息的原则,引导农民进行互助合作思想和道德建设。④坚持关心社区发展和自治与独立的原则,引导农民通过合作社的帮助,建设美好的家园。
在运行机制上,坚持以下原则:①制定合作社章程和有关管理规定,从制度上建立起规范化的运作机制。②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合作社章程和有关规定,推选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理事会和监事会分别选出理事长和监事长,负责领导和监督合作社开展工作。合作社坚持“三会”制度,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方式管理合作社。③对二次返还收入,实行自我积累制度。对合作社产生的联合交易利润,在留足公积金20%和提取公益金10%后,按交易量返还的收入向农村信用社入股,推行股金转化扩张机制,产权归农户个人所有。④对由于项目开发带来的溢价收入,转做公积金,社员退社不得要求权益。⑤对合作社按农户交易量提出的管理费用,实行严格管理。⑥建立起经手人、会计、主任和理事长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报监事会审核,并由理事会向社员公告。⑦社员退社实行产权转让原则,或合作社以公益金支付,社员不得分割合作社的实物资产。
在发展模式上,实践《21世纪中国农民合作主导模式》课题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相结合的内核。针对过去的“农民——信用社”的信贷关系,采取了合作社社员联保的形式,使原来的关系变成“农民——合作社——信用社”的股权信贷关系,把农村信用社和农民的利益连在了一起,互相牵动,互相促进,达到了“信农”互动、“农信”双赢的理想效果。
在运作技巧上,合作社力争与农民共同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认识农业现代化。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达到了温饱,用农民话说,登了一层天。实现温饱以后怎样办,用农民的话来说,就是再登一步天达到小康。为了争得农民的认可,实现农民的主体地位,他们和农民一起探索。为了把宣讲搞好,他们力求语言通俗,举的是本地区或本人的例子,用的是图表、农谚等形象生动的语言,与农村生产实际非常贴近,指导性和针对性很强,农民容易接受。帮助农民算帐,而且算到炕头上,算得农民拍大腿。他们探索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结合,可能不是最好的,但却是唯一的,在两者的交叉点或融合点上画了一个惊叹号,达到了别人达不到的成功。
(二)体会和经验。
一是农民走向新的合作,没有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政策扶持是很难发展起来的。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都得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积极引导和支持,太平镇百信农民合作社发展较快、影响较大,不但得到梨树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而且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市委市政府还以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的典型加以推广,所以农民丁国有说:没有党和各级领导对我们的重视支持,就没有太平镇百信农民合作社的今天。
二是群众的基础和管理干部的素质是办社的两大要素。我国农业生产率低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处于劣势,主要原因是由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和制度安排缺位造成的,农民固有的观念根深蒂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对于合作知识缺少必要的了解,有时要靠利益驱动才能前进,有时要经过几次反复,才能使合作社巩固下来。干部素质对合作社发展至关重要,要有付出和奉献精神,要做事干净,让群众信得过,要有组织和管理才能。
三是国际合作社原则是中国农民改变自己命运的力量源泉。国际合作社原则和精神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对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可以起到培养典型和示范引导的作用。每次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和中加合作社促进与发展项目对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的指导与培训,不但对农民有很大的启发和教育,而且对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的看,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的三个特点值得重视:①理论指导下的实践,减少了农民的盲目性。②农民合作社与农村信用社的结合,找到了驱动农民联合互助的共同点。③建立起市场和资本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使农民合作社健康有序地发展。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必将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所以说,“梨树县农民合作模式”在我国有典型意义。
三、存在的问题一是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有待改善。由于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是个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议论、非议或不正确的看法。但专家学者认为,对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各级领导尤其是有关部门应给予其生存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宽松的舆论氛围,多肯定、少挑刺,多扶持、少议论,多办实事,多办农民高兴的事。
二是给予农民的有关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由于该合作社发展方向和服务类型较多,涉及到应给予的政策也较多。专家学者认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跟踪服务,确保有关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如太平镇百信农民合作社牧业小区内的沼气池建设,有关部门应依据镇的申报而及时上报和取得沼气费用的财政补贴;小区内沼气池猪粪已满,有关部门应协调车辆抽出运走。再如饲料厂的办公室和围墙去年七月已建完,可因资金问题落实不了,致使生产车间不能建设,生产设备不能购进,导致小区社员养猪得多花不少钱从外地进饲料、雇人拌饲料等问题。
三是农民文化素质有待提高。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已经认识到没有先进文化就没有先进生产力,他们很想提高农民素质,可由于没有先进设备,应该与北京、河北等省市联系的事务、基地建设、大学生志愿者联系点,都难以落实到位。他们恳切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培训基地、有关设备或资金问题。
四、几点建议
(1)选拔年轻优秀、有奉献精神的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在我们组织专家学者服务百信农民合作社的过程中,感到一些村债务相对较多,经济发展困难,村级班子较弱,不少村干部有难选、难当、难留的说法。村干部收入低,杂事多,很多人都不愿干这份“苦差使”。面对这种情况,结合百信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有不少专家学者认为,这些村如果没有姜柏林他们的热心宣讲、精细算帐,农民难以走向合作。姜柏林来自农村,又回到农村,按他母亲的说法:我儿子会回报社会的。在机关工作的干部是“庙大和尚多”,而在农村会发挥他们眼界宽、文化高、熟悉政策的优势。一些干部原本生在农村,当了干部后与农村有些隔膜了,对农民有些淡漠了。如果派他们到农村,泥土的气息,细致的工作,会唤起他们久违的感情,他们本来就属于这片土地,本来就是农民的儿子,带着感情为乡亲们做事,心情舒畅,心里踏实,热情会很高,会象姜柏林那样付出和投入,不仅会密切干群之间的关系,拉近农村与城市的距离,还会产生凝聚力,化为生产力。
(2)市委、市政府应制定进一步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意见。近几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审时度势,对农村涌现出来的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大户,积极加以鼓励、引导和扶持,形成了社区型、专业协会型、专业合作社型、股份合作型等不同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去年,市里还召开了农村经济组织创新会议,在会上不但介绍了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经验,而且市领导进一步强调了创新农村经营组织的作用和意义。但专家学者认为,对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引导和扶持的力度与山东省相比还远远不够。在思想观念上,还没有树立起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正在逐步成为农民增收创业的新起点,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点的意识。对“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的提法,缺乏深刻的认识。
为了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从今年起,安排专门资金,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农业部将继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重点扶持以农民领办为主、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各种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建立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并将着手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进一步的扶持政策意见,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的宏观环境。一些专家学者认为,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的合作模式,在中国具有典型意义,它既符合国际合作社原则,又符合中国特点,既有理论指导,又有实践经验,应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点。他们建议市委、市政府应在系统地总结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的做法和经验的同时,研究制定进一步扶持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意见,进而推动我市合作经济组织向前迈进一大步,不但会改变“墙里开花墙外红”的现象,而且会使“梨树之花”开遍全市,飘香全省及全国。
关于制定政策意见的具体运作,有的专家、学者建议:由市委、市政府请“三农”专家2003年中国经济年度人物、《中国改革》、《改革内参》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特聘专家温铁军来平,做题为“农村的当务之急是合作”的报告。在进一步提高合作意识的基础上,临时抽调市农办、市委研究室、市农村信用联社等有关部门的干部和专家、学者组成小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我市进一步扶持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意见。专家学者也建议:有关部门及群众团体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帮助合作经济组织开发资源,总结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经验,向上级推介合作经济组织的好做法、好经验。
(3)总结姜柏林领办农民合作社的实践经验,宣传姜柏林心系农村、服务农民的事迹。自1997年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以来,姜柏林经过长期深入农村了解农民,系统总结了农民的伟大创造,完成了《21世纪中国农村合作经济主导模式》课题。从2000年起,将课题成果与农民的合作实践相结合,深入农村广泛宣传和倡导农民联合与合作,创造出以农民生产合作为主体和以购销合作与信用合作作为两翼的新型农村经营体制模式,推动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农民在联合中得到了实惠,在合作中提高了素质。然而,课题组成员尤其是课题负责人姜柏林,他们每前进一步都是泪,每取得一分成绩都是血。在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过程中,有很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应给予充分的总结和大力宣传。
根据姜柏林为农民服务的动人事迹,专家学者一致建议:市委、市政府在充分收集总结姜柏林的事迹后,应做出决定,号召全市各级干部向心系农村、服务农民的好干部姜柏林学习。求到了“是”,也就见到了“旗”。我们通过组织专家、学者为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服务,不但认证了姜柏林的“从小在农村,永远对土亲”这句话的正确,也看出这个农民合作社的生机和活力,它象旗帜在漂动。难怪省委王云坤书记、林炎志副书记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亲临百信农民合作社调研;也难怪时任副总理的温家宝来我省视察,就想来百信农民合作社看一看,只因工作太忙没来上,可他临走时说:下次来吉林,一定到梨树看看百信合作社的农民朋友,可见领导是奔“旗”而来。识珠、拾珠、穿珠是社科联“联”字的体现,姜柏林的《四平市农民合作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已列入我市十五期间社科研究重点课题,并已被省政府确定重点课题项目。珠子在手,怎样把它变成艺术品,还有待于把社科联的优势转化成胜势,还应在当好领导的参谋、服务农民的朋友上,在落实中央1号和3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二次创业上,牢记机遇是挑战的应对道理,继续组织专家学者为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服务,用非经济因素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
恶人治村的问题近日来,基层党务工作者在搞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过程中,注意到这样一种怪现象:一些家族大、兄弟多、性情暴、心眼“鬼”的农村“恶人”,准备进入村两委领导班子。基层党务工作者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结合各地多年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经验综合分析后认为:这种默许“恶人”治村的做法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反而会使农村基层组织雪上加霜,陷于更加被动、尴尬、混乱无序的境地,必须坚决进行制止。否则,对党的建设极为不利。
据了解,极少数乡镇党委政府默许恶人治村,主要基于两种观点:一是纳降招安。这些恶人平时在村里兴风作浪,搅得鸡犬不宁,乡镇给恶人委以重任,想对他们加以约束,使之弃恶从善,达到化干戈为玉帛、化腐朽为神奇之目的。二是支撑门面。目前农村确实存在着村干部难选的问题,为了不使一个村瘫痪,只得起用恶人来开展工作。
任用恶人治村,虽有短暂苟安,但可危害程度却是不可估量的,无疑于引鸩止渴。一是阻碍了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恶人治村,靠的是家族势力,缺乏政策法律水平和基本的管理能力,群众指责他们是“参加会议街上逛,解决问题凭印象,推动工作靠骂娘”。这些村成了游离于法律之外的“真空”,他们独断专行,颐气指使,违法乱纪行为频频发生,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极大损害。二是助长了宗族派系势力的滋生蔓延。任用恶人治村,等于乡镇党委向农村恶性势力屈服,默认了宗族派系势力的存在。这不仅助长了他们的不良习气,而且会使台下一些家族势力或下台干部聚集起来,形成新的势力,左右和影响着一部分群众,冲击着村级政权的稳定。村级组织中出现的“交替当政、轮流坐庄”的“翻烧饼”现象就是明显的例证。三是削弱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基层班子的自身形象不好,就很难带出一支能征善战、廉洁奉公的好队伍,更不能把干部群众的思想凝聚起来。村班子长期动荡不安,内患丛生,以致出现了“瘫痪——整顿——再瘫痪——再整顿”的怪圈,使基层组织长期混乱无序、被动落后。四是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削弱了党的领导。恶人治村,恶善不分,是非不辩,强奸民意,横征暴敛,伤害了群众的感情,败坏了党风党纪,使一些群众对党和政府产生了怀疑和不满情绪,削弱了党的领导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
根治恶人治村的最佳途径,就是要抱着对党的事业和群众的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在选人用人上狠下功夫,用正义战胜邪恶,使农村基层组织焕发出勃勃生机和活力。一是要拓宽选人视野,不拘一格选人。可采取“选、聘、兼、派”等多种途径选拔村干部。选,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采取民主选举的办法,把那些综合素质较高的回乡大中专高中毕业生、务工经商人员、复退军人、致富能手等选进班子;聘,即聘请离退休干部职工或本村在外地工作且有一定管理水平和帮带能力的人回村任职,以迅速改变落后面貌。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村干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县乡都应当制定切合实际的村级干部管理办法,对村干部的管理任免、管理使用、考核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村级干部管理档案,对连续任职多年、成绩特别突出者,可定额享受特殊津贴,也可以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等。对于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群众怨恨较大的村干部,要果断进行调整。三是要认真加强对村干部的培养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要切实发挥县乡(镇)党校、成人学校的培训阵地作用,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培训相结合,有计划、分层次地对他们进行党的知识、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管理知识、致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增强其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和驾驭农村工作的能力。四要切实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解决村干部断层的问题。
加大财政投入的问题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从总量上看,农业和农村投入呈不断增长的趋势。如江苏兴化市,2002年全市农业和农村财政总投入29787万元,2003年达37639万元,同比增幅为26.4%。2004年达到59397万元,增幅高达57.8%。但在投入总量大幅度增加的同时,因税费改革政策调整,农业和农村自身原有的一些投入特别是生产性投入却大幅度下降,不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以一种“下沉”形式,主要在最基层尤其是在乡、村两级暴露出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一些新的不和谐因素。
1、农田水利投入锐减。税费改革尤其是取消“两工”后,直接影响到用于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工及资金投入,农村水利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江苏扬州市税费改革后每年用于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工减少了1000万个工日,主要用于农村水利建设的乡统筹、村提留减少2000万元,两项合计超过1.2亿元。金坛市税费改革后农田水利投入每年减少1700万元。该市西岗乡税费改革后每年农水投入减少了100万元。目前国家和省级水利投入主要集中于大江、大河的治理,各级财政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建设的投入主要集中在重点水利工程的配套及河道疏浚、灌区改造等专项工程。而现行“一事一议”筹资主要用于还债及农村各项事业,农田水利建设的实际投入急剧减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也极大冲击了农村面广量大的小型农田水利的投入机制,农村的沟渠涵闸及排灌等设施普遍年久失修,老化、退化严重,直接威胁到粮食安全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
2、农村卫生投入面临新困难。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原有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扶持资金失去了基础,而上级财政资助资金只是杯水车薪,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失去了稳定的资金保障。税费改革还导致农村原有防保经费大幅度减少,已给农村卫生网络的网底造成了一定影响,许多防保工作得不到落实,重治不防的现象有很大抬头,部分地区螺情上升,结核和血吸虫病有死灰复燃的危险。此外,免征农业税后将对乡级血防经费投入、村委会的血防义务工、乡镇卫生院及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投入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3、乡村债务继续增加。多年来,因种种原因,农村形成了数额可观的负债。近两年来,因税费改革后乡村收入减少,一方面债务化解更加困难,另一方面各项公益事业投入几乎完全靠举债进行,不少地方新的负债还在大量形成,债务总额继续增加。2002年江苏兴化市陶庄镇累计负债600万元,2004年负债总额却增加到1438万元,两年翻了一番还多,其中新增债务的绝大部分系由这两年通村公路建设、学校布局调整等公益事业建设需地方配套资金而产生的。农村债务的持续攀升,给基层财政带来巨大压力,财政运行风险也逐步加大。
4、乡、村组织正常运转难度加大。税费改革后,大多数乡、村集体可开发利用和盘活的资源、资产不多,创收渠道狭窄,收支难平衡,乡、村组织正常运转十分困难。2004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调整,江苏扬州市村级三项资金减少2232万元。2005年全面免征农业税后,村级三项资金将再减少3001.99万元,村级正常运转的难度越来越大。
5、财权与事权失衡加剧。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财税体制改革以来财权即开始向上集中,可以说“三农”问题的凸显是从那时开始的。近年来中央和省又通过调整财政体制集中了县(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量的大部分,使财权更为集中。从乡村财政来看,免征农业税后,一方面乡村失去了主要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许多刚性支出有增无减。江苏各县(市、区)在实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县级管理后,大多数仅保证教师工资国标部分由县级专户统一发放,而占教师工资总额38%左右的省、市津贴、补贴,由各乡镇自筹。同时,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的经费落实面临困难,因税费改革而进行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经费也没有着落。最基层的村级也承担了相当一部分本应由上级财政承担的征兵、计划生育、培训等费用开支,而村级根本没有这方面的经费开支渠道,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的程度加剧,给乱收费和形成新的农民负担留下了隐患。
6、农村资金外流严重。近年来,不仅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资金绝大部分流向城市,农村信用社实际上也通过存款准备金、转存银行款、购买国债和金融债等形式成为农村资金净流出的渠道。尤其是邮政储蓄资金外流最为严重。到2004年一季度末,江苏全省邮政储蓄存款余额893亿元,留足备付金外,其存放人民银行的转存款为753亿元,其中大部分流出农村。
要解决以上农业和农村投入出现的新问题,仅靠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是不够的,必须针对取消农业税后农业和农村投入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构建后税费时代农业和农村稳定的投入机制。
1、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结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目前现实可行的途径是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并向农村倾斜。计划生育、民兵训练系国家大政方针方面的支出,应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也应逐步过渡到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应由国家、省、县级财政共同承担。同时,根据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的实际情况,加快调整和改革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增加县、乡级留成比例,增加对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规模,缓解县乡财政压力。
2、建立小型农田水利投入机制。在取消农业税以后,要将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畴。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防止重新加重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要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
3、遏制农村新增债务的发生。在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乡村原有债务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新增债务的产生。应根据各级财力的许可情况,量力而行发展农村公益事业。规范上级财政对县乡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减少配套性的专项补助,增加标准化的一般转移支付,杜绝新增债务的发生,维护基层财政的正常运转。
4、建立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如果农村资金净流出的局面不从根本上加以扭转,农村资金“失血”将不断加剧,国家财政支农的政策效应将大打折扣。必须以建立和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目标,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改革。规定国有商业银行县支行投入“三农”资金的一定比例,限制过高的系统内上存资金比例,鼓励商业银行将盈余资金调剂到农村金融机构,鼓励购买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县以下邮政储蓄吸收的存款,应通过人民银行全额用于增加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再贷款。除了重视正规金融外,还要从农村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农村民间金融、合作金融等非正规金融的发展。
5、创新农业和农村投入机制。逐步建立以财政性投资为主导,以民间投资为主体,信贷、外资等各类资金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业和农村投入格局。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及项目运作机制,减少政府直接办项目,改变单一的、直接的、无偿的政府农业投资方式。根据项目性质,采用政府财政补助、财政贴息,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并在税收、土地、信贷等方面对农业投资给予优惠等办法,引导各种经济成份、社会各种资金投资农业,形成农业和农村投入的良性机制。
6、改革乡村治理组织形式。税费改革后,乡村形成的财力缺口完全由上级财政补足是不可能的,也不是改革的初衷。应深化撤乡并镇、村组合并及乡镇机构改革,最大限度地精简乡村财政供养人员,并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和乡村干部工作作风。从长远看,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乡镇作为一级财政应该具备的条件和应该拥有的职能总体而言不复存在,作为一级财政的作用,基本上已名存实亡。因此,顺应农村税费改革后新的形势,让农民自己组织起来,实现乡、村社区自治,建立与农村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低成本的农村治理组织形式,并在这些社区性自治组织之外,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民协会等经济、政治性的农民组织体系,以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是解决农业和农村投入难题,缓解城乡矛盾和增进城乡和谐的治本之策。
我县农村垃圾整治有关情况汇报
在上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县以农村垃圾整治为突破口,把村镇建设与村容村貌整治紧密结合起来,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农村部分共有12个建制镇、5个乡、315个行政村,各镇规划区内共有52个行政村。农村人口约90多万人,其中镇规划区内人口27万人,村庄人口63万人。据统计,全县日均垃圾量约670吨,人均日垃圾量为0.5-1.0kg,主要成份为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药垃圾等,其中主要成份为食品包装袋、厨房残渣、塑料废品、破旧衣被、家庭旧废品等。在收集、清扫、清运上都是采取最原始的手推车运送,在处理方面主要采取焚烧、填埋等方式,根本达不到无害化处理要求。我们在农村垃圾整治过程中发现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有:群众卫生意识淡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经费的不足,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不高以及农村,垃圾转运站建设相对滞后,垃圾收集、转运能力十分有限,严重地影响了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主要做法与进展情况
近段来,我县以农村垃圾整治为切入点,全面开展农村垃坟整治工作,让农民重到了实惠,看到了希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是:自从上级部署工作后,我县立即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基层普查各村垃圾有关状况,收集资料,撰写《**县农村垃圾调研报告》,制定《**县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把农村垃圾整治列入年度计划内容之一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督查、有奖惩、有通报,年终有总评。成立农村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垃圾整治日常事务。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各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分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层层落实领导目标责任制,做到人人有压力,人人挑重担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加强领导增强上下沟通,实行领导挂钩责任制,上下联动共同整治。各乡镇都布署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相继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及动员会等,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明确整治任务,制定政策措施及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制。大部分行政村、社区居委员会都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靠上抓,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部署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制定环境卫生整治的村规民约和卫生管理公约,采取制度形式把农村垃圾整治落实到实处,特别是首期市定75个村都积极推进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在村内不同位置配置果皮箱、固定垃圾桶(箱),垃圾收集点和处理点,同时,加强对公厕、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建设的规划选址、设计工作;配备保洁队伍,聘用1-2名卫生保洁员、签订工作责任状,配置垃圾收集车。各村各住户负责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及绿化,并将垃圾的打包放到指定地点,由保洁员统一收集;保洁员每天负责清扫和垃圾收集工作,特别是对公共地段、村道、街道、广场等进行日常清扫、收集、清运,并运到收集点,保持村容村貌整治美观。垃圾清运由乡镇统一安排,用2-5辆垃圾清运车运往指定的垃圾场。前阶段工作已初步通过市建设局组织的验收。
我县在市定75个村基础上自加压力,一方面增加**镇**路西侧15个村开展农村垃圾整治;另一方面,2006年初以县财政拨出专款,重点开展整治**沿线“绿化、亮化、净化”和沿线四个集镇区“硬化”的工作。
1、绿化:在集镇区范围内,结合人行道硬化,对原有的绿化带、花坛、绿化品种进行调整与完善,绿化带与花坛统一规划尺度和装修,绿化树种统一调配栽植,达到整齐、美观、大方;两条沿线非集镇区,条件受限制地点至少4m,其他地段20米范围内,统一栽植“巨尾桉”,场地由各乡镇负责租用和平整,树种与栽植费用由县政府承担。
2、亮化:全面提高**县整体形象,一是以**沿线亮化入手,规定从2006年元月始,沿线路灯在上半夜前统一开亮,并拨出专款,对原路灯进行重新布线、油漆和修缮。二是延伸县城区形象,即**路的**路至**收费站路段 按照县城布置形式和标准,把绿化带和路灯移到路两侧,显示道路开阔与宏伟形象。
3、硬化:各沿线集镇区原有人行道标高高低不一,原有铺设的面层五花八门,没有铺设垃圾成堆,县委、县政府下决心要彻底改变“杂、乱、脏、差”面貌,提升各集镇区的镇容镇貌,要求统一铺设红色九格砖,与绿化建设结合,统一标高、统一尺寸,施工严格按照市政道路规范执行,并考虑无障碍要求,县政府给予每平方补贴40元。
4、净化:按照人口分布 与垃圾点服务半径的具体情况,合理规划垃圾收集点的布置,在沿线非集镇区,建设垃圾池,垃圾池宜选择在公路边10米范围之外,最好有一排树遮档;在集镇区宜建设清洁屋,由建设局提供施工图纸,要damishu.com求统一漆成绿色,且精小、清洁、美观,受限制地点可建立流动垃圾收集点,即晚上放置垃圾集简、白天清运出去;要求各乡镇建立一支责任心强,服务热情高,保洁员队伍,按照每公里2个人的原则,合理配备保洁员,负责沿线保持工作,清运的车辆由各乡镇具体组织建设,费用、车辆等固定投资由县政府和乡镇共同承担,人员工资费用由县政府承担,由文明办牵头验收合格后于每月10日下拨。
重要加强**镇“三废”综合治理,即对废塑、废铁、废线的收集户进行治理。“三废”严重污染镇区周边村庄,到处污水横流,臭气冲天,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考虑到从业群众就业生活出路问题,县政府决定统一选址2-3个点,把“三废”收集户统一集中、统一管理,减少二次污染。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召开各种动员会议、座谈会,结合开展创建文明、卫生村镇活动,编写宣传材料、刷写固定标语等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采用广播、墙报、电视、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要教育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遵守卫生管理、门前三包、自觉做好房前屋后的环境清洁和绿化美化建设,形成“人人受卫生、爱家园”的良好氛围。鼓励群众对垃圾中可利用的资源进行回收,积极使用农家肥。要大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及时宣传、推广一批好的典型,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曝光批评。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加强领导,实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整洁工作的顺利开展。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垃圾整治工作,按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总收集点)建立垃圾清运保洁制度,负责全镇垃圾中转站(总收集点)的垃圾收集清运及集镇保洁、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村委会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组织村民进行村庄垃圾整治,建立垃圾清运保洁制度,制定实施村庄垃圾整治的村规民约,设置垃圾收集点,负责专业保洁员队伍的建立,负责本村范围内农户、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清运和公共区域保洁。
3、制定收费方法和政策,多方进行扶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在农村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出台前,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或协调村老协会,按照本村垃圾收集运输等实际开支情况,酌情征收卫生费,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1、建制镇建成区可参照*政综[2004]175号文件《**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和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执行。2、村庄每人每月征收1-2元,企事业单位按人数每人每月征收0.5-2元,商店按每店每月征收10-30元,建筑垃圾按每平方米征收1元垃圾处理费标准执行。各级财政要对农村垃圾的处理给予贴补,特别是经济比较困难的镇村要给予重点扶持。市计划对积极开展垃圾整治,经各级验收合格的的村庄平均每年每村给予1-2万元的补助,县也要给予配套拨补。3、垃圾清扫及清运。①清扫:房前屋后由住户负责;村道、沟渠和绿化带的卫生与白色污染由保洁员负责;各住户的生活垃圾由保洁员每天定时收集,要求保洁员对垃圾适当分类,对泥土和树枝、树叶就地处理;②清运:a:首批开展75个村的垃圾:**、**运往莆田大湖垃圾处理场;**\**运往蒲峰填埋场;b:以乡镇为单位: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建立清运队伍,要求各乡镇配备2-5部清运车,当天垃圾当天清运、防止“滴、洒、漏”现象。
4、强化考评督查,确保整治实效
农村垃圾整治必须实行目标责任制,要层层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督促、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整治成效的考评要纳入年终统一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奖励的依据。要求各乡镇每月定时或不定时自查,建立月报季度。县建立抽查及定时检查办法,并建立动态管理制度。考评好的给予表扬奖励,达到“垃圾整治示范村”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并予以表彰。对垃圾整治不力的村镇将予通报批评并不得参加“文明村镇”、“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镇”的评选,并对主要责任者进行效能警告。
5、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农村垃圾整治工作是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合力量,集中扶持。县建设局负责研究制定、收集垃圾处理费征收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协调加快农村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认真落实首期75个村庄垃圾的整治工作,并抓好工作督查;县委宣传部负责对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县环保局负责日常执法监督,严厉打击乱倒乱烧工业边角料行为;县爱卫生负责治理农村卫生脏、乱、差问题,制定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县水利局牵头开展境内水域的综合整治;县委文明办负责“三讲一树”活动和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并组织对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评比等工作。各级各部门把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当作第三批先进性教育中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把农村垃圾整治工作与农村公路工程、水利工程、造福工程、旧村整治、村镇住宅小区建设、创建文明村镇、生态村镇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
农村犯罪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我国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村犯罪也呈增长趋势。我国是一个有9亿多农民的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80%,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农村犯罪涉及的地域广、人口多,治理农村的犯罪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没有农村的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因此,农村犯罪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分析新形势下农村犯罪的特点,寻求治理对策,对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当前农村犯罪特点:
1.1侵犯财产型犯罪多,呈类型多样化发展趋势。盗窃仍然是主要的犯罪形式和手段,约占刑事案件总数50%以上,作案目标主要是畜禽、农用物资、水电设施等等,进城人室偷盗财物及盗窃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也比较普遍。除了大肆盗窃之外,抢劫、绑架勒索、敲诈勒索、拐卖人口、强迫妇女卖淫,伪造贩运国家货币等案件也较过去多见。犯罪方式更加狡猾、隐蔽,手段更加凶狠残暴,暴力因素大大增加。
1.2作案人员低龄化。受农村青少年学生流失、家长长期在外打工,基层组织疏于管理,农村青年半劳力大量过剩,不良文化大量涌进农村等因素影响,犯罪主体低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呈逐年上升趋势。青少年涉世未深,所以他们一旦犯罪几乎很少考虑后果,所犯罪行一般都很严重。
1.3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犯罪现象有增无减。由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因,各族群众文化较为落后,法律知识也较低,群众有官司不会打、有纠纷不敢进法院,一些简单和本可避免的矛盾、积怨,因得不到及时正确的解决形成了种种复杂的纠纷,甚至激化为刑事案件。
1.4团伙犯罪多,存在向黑社会演变的可能性。近年来,农村犯罪团伙化现象十分普遍。农村犯罪团伙种类很多,结构也有一定的复杂性,总体上看,以临时纠合和松散组合相交叉的犯罪团伙为主。但有的团伙具有相对稳定性,内部有简单分工,拥有巨额犯罪资金,甚至能同时动用汽车、船只、摩托车、对讲机等交通工具和通讯手段,进行大规模的犯罪活动。这种犯罪团伙明显地带黑社会性质,危害极大。同时一些群众处理民事或经济纠纷,不去找政法机关,而找“黑道上的人”来“摆平”,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些犯罪团伙的恶性膨胀。
1.5利用封建迷信实施的犯罪日益增长。封建迷信在农村有着广阔的市场,一些犯罪分子利用有些农民封建迷信思想严重,容易上当受骗,以封建迷信为手段实施犯罪行为,如诈骗、强奸、杀人、拐卖妇女儿童等。巫婆神汉趁机骗取群众的钱财,修祖坟、续族谱、盖祠堂、立牌坊等迷信、封建复辟活动在有些地方也愈演愈烈,一些宗教信徒或会道门分子趁机打着宗教信仰的治病祛邪的幌子发展教徒,进行非法活动。
1.6农村干部违法犯罪增加。改革开放,农村干部本该带领广大农民科学种田,多种经营,勤劳致富,却有一些农村干部经不起腐朽思想的侵蚀,忘记了自己肩上的重任,丧失了良知和党性原则,干了一些违法犯罪的勾当,如挪用公款、瓜分集体财产,借摊派和开展计划生育之机,向农民勒索财物,私闯民宅,非法拘禁,甚至强奸、伤害、拆毁房屋,严重败坏了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
在此,还应引起注意的是,当前农村社会中的“为富不仁”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发家致富后的农民,把金钱看成是万能的上帝,因钱多了而喜新厌旧的有之,横行霸道胡作非为的有之,赌博嫖娼的有之,超计划生育的有之,等等。尽管这部分人占致富农民总量的比例不大,但其对农村社会的不良影响却不容忽视。这种扭曲的示范效应对其他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影响大,严重污染了农村社会风气。因此,我们在研究分析农村的社会治安问题时,应对此给予应有的关注。
2.农村犯罪问题的主要原因
从根本上讲.农村犯罪问题突出是由农村所处的特定环境及村民素质决定的。分析农村犯罪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农村劳动力过剩。农村劳动力过剩在八十年代农村改革成功后就暴露了出来。目前,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和一些贫困县,不少劳动力处于闲置状态,急欲寻求新的就业途径。一方面,受经济迅速发展的刺激,农民发财致富的愿望十分强烈,而另一方面,他们文化水平低,又缺乏技术专长,不少人走南闯北,四处碰壁,极易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外出“打工”农民犯罪增多现象便是这种矛盾的反映。此外,在一些地区,劳动力的大量过剩还产生了一部分特殊的无业游民。他们有的原有家庭经济基础较好,有的因处于城郊结合部,受城市开发建设的影响,从土地迁让中得到了实惠,这当中有少数成员好逸恶劳,不思进取,游手好闲,结帮成派,发展成为地方恶势力,无事生非,动辄打架斗殴或者敲诈勒索他人,严重影响农村社会治安。
2.2贫富不均,心理失衡。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另一些地区、另一部分人则因此导致心理失衡。外界犯罪诱因的存在,无疑助长了他们的贪婪欲望、投机和冒险心理。这些不良心理的恶性膨胀,必然导致各类犯罪。犯罪成为一些人致富的法宝,能偷则偷,能抢则抢。
2.3精神文明建设滞后。传统道德沦丧,不良文化泛滥。过去受交通通讯等客观条件限制,新文化、新思潮很难进入农村,传统道德文化统治着农村,农民们普遍循规蹈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物质文明迅猛发展,电话、电视的普及,乡村公路迅速发展,在向农村输送先进的文化、思想的同时,一些低级庸俗的不良的文化也随之渗入。受此影响,在农村,强奸、卖淫、等等犯罪屡屡发生。
2.4
农村基层组织管理职能弱化。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部分农村党支部等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不能有效地组织和发动群众同违法犯罪活动做坚决斗争。有少数干部自身不正,腐化堕落,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群众强烈不满。二是群防群治不巩固。群防群治是当前治理农村犯罪问题的主要手段,但由于落实人员难、落实经费难、落实责任难,又缺乏教育和训练,难以长期坚持和巩固。有的地方群防群治工作一滑坡,违法犯罪活动就抬头。三是农村民调组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一些民调人员责任心不强,或受业务水平的限制,对易激化矛盾缺乏预见性,应变能力差。未能及时阻止一些民事纠纷演变成刑事犯罪。四是少数基层领导对防治农村犯罪缺乏信心。有的乡镇领导没有很好地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为当地经济不发达,集体经济薄弱,凭现有的经济条件难以根除农村犯罪问题,片面地认为先把经济搞上去再说。表现在防治农村犯罪的各项工作上,就是说得多,做得少,消极应付。
2.5打击不力,防控犯罪的机制不健全。尽管基本上实现了“一乡一镇一所”和刑侦大队的驻镇(乡),相应加强了治安防范力度,但农村派出所一般管辖范围较广,大多数派出所、刑侦分队警力很少,根本无力承担繁重的治安管理、查处和其他任务,管理防范工作更是流于形式。特别是农村派出所装备落后,办案经费紧张,民警只能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以弥补警力不足,客观上造成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处理不及时、打击不力、不能有效地震慑犯罪。农村治保调解组织不健全,治调干部的活动经费、福利待遇得不到解决,大都处于名存实亡状态,不能有效地起到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预防调解纠纷的作用。
2.6法制观念淡薄。许多农民受教育层次低,文化素质差,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守法,胆敢以身试法。另外许多农民不善于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遇到问题时采取过激的或犯罪行为来解决问题。
3.针对农村犯罪问题的治理措施
有效地遏制农村犯罪上升势头,搞好农村社会治安,对于保障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如何有效地遏制农村犯罪?关键是要找准农村犯罪的“诱发源”,因势利导,对症下药,切实把住“预防关”。总的思路是,以抓教育、抓基层为重点,从根本上稳定农村社会治安,遏制犯罪上升势头。具体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3.1必须进一步提高县、乡领导认识,抓紧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证明,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等各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是防治农村犯罪,解决农村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各级领导尤其是县、乡两级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到防治农村犯罪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舍得花时间、花精力,加大投入,加强对农村犯罪问题的预防和治理,肩负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在制度上,建议把防治农村犯罪工作像抓经济建设、计划生育那样来管理,列入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硬化考核指标,作为考察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和标准。
3.2要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管理,要强化服务意识,变利益管理为服务型管理,“时刻为农民着想,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剩余劳动力的再就业安排问题;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工业化、城市化,积极发展小城镇,大力兴办乡镇企业,就地消化大量剩余劳动力,减少劳动力
闲置和“盲流”,决不能对剩余劳动力撒手不管任其自由式散慢;同时要加强对青年人的教育,“对重点人,重点地区要采取结对帮教、送法上门等工作方法,达到教育几个,辐射一片的目的;
3.3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脱贫致富,消除农村不安定因素。社会治安稳定、农村犯罪率低的地区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人们安居乐业,注意力集中在发展勤劳致富上。因此,进一步加强防治农村犯罪工作,就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消除影响发展的各种不良因素。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发展粮棉生产和多种经营的积极性。同时要做好扶贫工作,壮大集体经济基础,走共同富裕之路。农村经济的发展,将为社会稳定奠定最可靠的基础,而且也必将为加强防治农村犯罪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
3.4加强“朴素道德”的德育观教育,推行德治。法律是调节人与人关系最有力的武器,但不是唯一有效的方式;而道德的作用则更广泛。在大力推行法治的同时,要不断优化全社会的道德环境,倡导人们诚实、信赖、宽容、尊重人、同情人、关心人、爱护人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理念,把江泽明同志“以德治国”的要求落实到实处。
3.5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
①强化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动员和组织群众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斗争。
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③积极开展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等活动,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好转。
④巩固群防群治组织,采取财政拿一点、集体出一点、群众捐一点的多种途径解决经费困难,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作为防范农村犯罪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使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⑤是加强和健全农村各类调解委员会和治保组织,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提高防范意识。
3.6加大打击力度。对团伙犯罪特别是以“牢友”纠合在一起的团伙犯罪,称霸一方的流氓恶势力,流窜作案等重大团伙犯罪要严惩不贷。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不能一阵风,对负案在逃的犯罪分子要不惜一切代价,采取得力措施抓获归案,不能因某些客观原因使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同时应改革派出所管理体制和勤务制度,充实公安机关基层第一线的实力。派出所是基层政权和治安控制的主要力量,是治安重点整治的主力军,必须使之成为多功能的战斗实体。①充实基层警力,挑选素质高、业务精、年轻有为的同志走上领导岗位,达到业务工作量与警力的协调统一。②继续推进派出所工作的重心调整,处理好公安业务与政府中心工作之间的关系,把基层民警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用于防范。③协调好派出所与刑警责任区中队的关系,对刑警中队运行较好的应完善、巩固、提高。反之,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置、调整、充实,采取适合当地治安特点的模式,但不能撤机构。农村派出所应坚持“划小警务区,落实责任制”的方向,逐步实现派出所工作重心向管理和防范转移。使二者真正达到两轮驱动、双翼齐飞,避免打防脱节,攻防失衡。④加大农村科技投入,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公安经费要向基层公安机关倾斜,下决心改变农村公安机关警务保障落后,公安机关装备科技含量低的状况。首先改变农村公安机关通信落后状况,力争三年内在每个农村派出所、刑警中队装配传真机、350兆无线通信基地点和车载台,建构公安无线通信网络。其次将计算机网络延伸到农村,加强互联网安全防范,尽快实现对人口信息,犯罪信息、指纹档案和立案、破案情况的计算机管理。同时加强车辆等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工作效率。
3.7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推进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着力提高农民群众遵纪宁法的自觉性。有效遏制农村犯罪,光靠打击是不够的,长效性的战略措施应该是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要通过宣传的、行政的等手段,在广大农村中继续开展群众性的学法用法活动,扫除封建的、旧的习惯势力,使法律真正成为农民群众行为的准则,保护自己的武器,从而达到知法、守法和自觉依法办事的目的。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农民尤其是农村青少年的前途、理想和道德教育。通过社会主义的教育,使广大农民正确认识农村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提高农民的觉悟,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通过道德教育,增强农民的是非荣辱观念,使其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总之,要通过灌输、引导等方式,促使农村尽快形成人人自觉维护社会治安,个个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风气。
总之,导致农村犯罪日趋严重的原因错综复杂,为此,必须抓好农村社会的综合治理工作。一方面,要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另一方面,应强化农村基层组织管理,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从而增强对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和控制力度。
农村环境问题为了对农村环境问题能有更好的了解,我们对农村各方面进行了调查和探讨,从总体上看,农村的环境问题是可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水生态系统失衡近年来,农村旱涝灾害频发,断流现象加剧,不少的湖泊在萎缩,天然绿洲在消失,现有的水库蓄水量减少,渔场破坏严重,一些地区由于超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大面积的漏斗区。
同时,也有大量的生活污水和乡镇工业废水排入自然水域,从而造成大面积的水域受到污染。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农家使用农药和化肥,以及日常生活的污水。而农药、化肥、工业废水中含有大量有害的化学物质,因此,使大量水域造成严重的化学性污染,并且这些难以处理的。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每年产生2500万吨生活污水,且大部分都末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可想而知这是多么严重的污染,以至于目前我国农村还有3亿多人口喝不上干净水,有1.9亿农民的饮用水是受到严重污染的。
二、农村固体垃圾污染一直以来,农村的环境措施几乎为零,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以至于人们对生活垃圾随意倒置,而不加处理。再加上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大量的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从而农村固体垃圾污染加重。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每年有1.2亿吨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并且这地固体垃圾大部分是那些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废旧电池之类的有害物质。一节小小的废电池可使1平方米的土地长久板结,肥效大减。可见,农村固体垃圾污染是不容忽视呀!
三、土地退化严重在很多农村地区,出现了“外出”的热潮,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在农村只剩下那些老幼妇孺,以至很多地区出现了“空巢村”,使大量农田被荒废,再加上我国自然灾害频发,长年以此,进则造成严重的土地退化。这方面的表现在我国边远地区特为突出。据统计,目前我国草地退化、沙化、碱化面积达到1.35亿公顷,占总草地面积的1/3,并每年还以200万公顷的速度增加。农村自然灾害加剧,受灾面积由50年代每年1000—2000万公顷发展到现在3000—5000万公顷,并不断地退化。我国本是土地严重缺乏的国家,再加这么严重的土地退化,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土地的供应紧张。
四、农村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近来,很多农村地区提倡开发山区,发展果业,以至无度地砍伐,造成大面积的森林被破坏。再加上,农村经济落后,还有伐木为柴的大量砍树,也造成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我国的森林总面积仅有1.59亿公顷,人均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8,然而农村森林面积却每年以8.7万公顷的速度剧减。并且乱砍滥伐现象屡禁不止。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也使生物多样性锐减,大量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破坏,而大规模地牵移,甚至遭到灭绝。同时,也少不了造成水土流失,蓄水量下降。
五、农村资源的浪费造成的环境破坏目前,我国还处于发展水平低下的阶段,各项现代技术在农村运用相对落后,以至于人们在资源利用方面造成重大的浪费。现在农村普遍是一次性利用资源,大量可循环利用的资源得不到再得用,直接投入到大自然中,这样既浪费了资源,又加重了环境压力。例如,秸杆草,牲畜的粪便等不加以利用直接堆放在外,腐烂产生大量臭味、病菌,既污染空气,又会污染水源,若能加以利用,作为沼气原料,那岂不是一举两得。
原因分析经过多方面调查研究发现,造成农村环境问题这么严重的原因很多,但总体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农村环保基础措施严重不足。
2.农村环保监督能力严重不足。
3.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严重不足。
4.农村环保宣传教育严重不足。
面对这么严重的环境形势,我们又不得不深深地思考,如何解决当前农村环境问题是存在的一大难题。在着手解决时,我们必须以当前我国国情为指导思想,重观全局,抓着重点,逐步解决。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指导思想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综合国力还不强,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必须坚持环境保护的国策。以经济建为中心,紧密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贯彻污染防止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制订切实可行的分段目标,改善生态,治理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抓住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契机,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开展农村环保工作,把控制农村污染面源,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二、具体农村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1.政府应重视环境问题,制定并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和规章制度。
2.以农民为中心,开展环保科普教育宣传,增强农民环保意识,从人出发,杜绝破坏和污染面源。
3.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多建一些污水处理厂和固体垃圾回收和处理站。
4.提倡发展现代新型生态农业,保护农田,缓解环境压力。
5.引进先进技术推广到农村中,减轻环境污染。例如推广沼气技术的运用,既可以减少人和畜粪便散污染,又可以起到资源再利用的效果;沼气供能,既可以减少对森林的砍伐和木柴的燃烧,防止了森林的破坏和大气的污染,又为农民节约开支;沼液和沼渣,是高效有机肥,对农作物具有抗逆性,可减少农家对化肥和农药的用量,进一步起到环保作用。
总之,当前农村环境问题不容乐观,污染区域不断扩大,污染源难以杜绝,政府重视程度低,以至农民生活质量不可确保。农民环境问题若不解决,将是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一大障碍。
留守儿童问题全国妇联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已达2000万人,并呈继续增长的趋势。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已高达18%至22%。
调查显示,由于父母长期没有和子女在一起,部分留守儿童在生存发展中面临着突出问题。
一是留守儿童生活问题。由于没有父母很好的生活照顾,部分留守儿童营养严重不足,身体健康受到很大损害。
二是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父母在外打工,一些留守儿童农活、家务活增多,学习成绩下降,有些还由于厌学等原因逃学辍学。
三是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由于亲情缺失,儿童缺少情感和心理关怀,缺少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与外界不愿意接触或接触太少,一些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
四是留守儿童道德行为问题。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缺乏道德约束,一些留守儿童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出现行为偏差,留守儿童违法违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
五是留守儿童安全问题。据全国妇联对12省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显示,部分留守儿童因父母不在身边,经常受到同学、邻居的欺负。一些地方还出现了强奸留守女童的恶性案件。
湖南1200多万人口的劳务大军中,夫妇共同出外打工的占到1/3;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的儿童约占在校儿童的60%,形成了数百万留守儿童群体。
这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查报告》由共青团湖南省委组织实施,始于2005年8月,锁定湘北、湘中、湘南、湘西8个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县市的16个乡镇。报告真实展示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日益突出的问题,引起社会关注。
,对一些留守儿童来说,父母亲成了一个失去血肉和情感的文字符号”
“缺失父母”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带来巨大困惑,情感孤寂成为留守儿童最大的问题。在接受调查的孩子中,父母亲外出打工年限在两年以上的为62%,有的父母外出时间长达13年!65.3%的孩子没去过父母亲工作的地方,常和父母电话联系的还不到一半。
涟源市某镇中学有个留守儿童,一天收到三四封信,精力主要用于给笔友回信,对学习几乎放弃。《报告》显示,留守儿童要么生活中受到委屈无处倾诉,要么寻求情感生活的替代,其人格更容易为攻击性较强或偏于抑郁。
值得注意的是,有9.3%的孩子“不想”父母亲。课题组组长、团省委书记吴奇修说:“他们出生后就一直是祖辈抚养,有的连父母亲长啥模样都记不清了,对这部分留守儿童来说,父母亲成了一个失去血肉和情感的文字符号。”
问卷调查中有这么一道题:“父母在电话中最关心你的哪些方面”,排在末位是“思想道德”,仅占4.3%。在留守儿童中,缺乏基本的礼貌常识,自制力较弱,自立、自理能力较差,逃学上网玩游戏等现象十分普遍。新化县某村小学一年级的留守女生早早就学会了抽烟,抽烟的比例在留守儿童中虽仅占27.7%,但就他们的年龄与身份而言,这个比例还是太高了。
课题组在8个县(市)的留守初中学生中,随机抽取了666名学生作心理健康分析测试。结果发现,57%的留守中学生存在轻微或轻微以上的心理健康问题,与此同时,留守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状况与父母的打工年限相关。
“社会化资源严重不足,让一些农村留守儿童精神空虚、行为失范”
家庭、学校和社会是少年儿童社会化的三大机制。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出现,暴露了这三大机制的缺失。
岳阳华容县万庾镇月形村有一位老人,曾在一段时间内带过7个留守儿童,大的读高中,小的三四岁。“如此情况,监护从何谈起,监护怎能到位?”课题组成员、湖南师范大学教授陈成文说,“父母外出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化机能单一化,致使留守少年儿童的社会化资源严重不足,一些农村留守儿童精神空虚、行为失范。”
留守儿童尤需通过学校集体生活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的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存在诸多缺陷。
教育管理方式简单化。有些学校在寄宿制学生公寓前面安上铁门铁窗,学生抱怨感觉是在蹲监狱,有的甚至冒着危险,爬窗跳楼去网吧,导致安全隐患。
忽视了对留守学生情感和心理健康的关注。由于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这个重要环节,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整体水平要比非留守儿童差,有的老师把留守儿童看成包袱,视为“心病”。调查人员与老师座谈发现,说起留守儿童时,几乎每个老师都能够罗列他们的缺点和错误。有的留守中小学生无奈地倾诉,“老师就连排座位时都把我们排在最后面的边上”。
值得注意的还有部分农村基层组织社会调控和管理作用的弱化。问及一些乡镇村干部对留守儿童问题有何对策和想法时,回答是:“我们只考虑为农民抓票子,没去考虑为农民带孩子”。
,留守儿童问题,不是农村之事,更不是农民工的家庭‘私事’”
留守儿童问题直接源自农民工问题,而农民工的产生是我国从城乡统筹的角度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吴奇修说,“我们就想通过报告让社会明白,留守儿童问题,不是农村之事,更不是农民工的家庭‘私事’。”
为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课题组建议有针对性地修订《义务教育法》,做出有利于在农村留守或随父母流动的农民工子女享受公平性义务教育利益的规定;完善农村学校学生的非刑事性人身伤害的追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学校责任的范围、教师的责任与义务。
《报告》还建议新设教育管理资源。比方,设立农村少年儿童事务所(中心),由团委、少工委、妇联、计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学校及相关的社会志愿者组成,在村级组织中,由村党支部领导、团支部直接组织和开展村级社区少年儿童事务工作。
吴奇修说,在家庭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强有力的综合性社会支持体系的建立非常必要。建立起一个以基层政府、学校、社区、家庭、邻里为中心的留守儿童的监护体系,特别是加强农村的社区建设,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代偿缺失的亲情。
农村土地问题一、农村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用地管理问题目前,我国实行土地承包30年不变,广大农村现存的农用地管理模式,基本上是按照土地下户时农户、人口的分配土地订立承包合同,明确30年不变的。这一做法给以后的工作留下了许多弊病。一是长期的人口增减,即使是原有农产不变,各户耕地的多寡已明显凸现,二是随着移民并村,新增人口入户易,种地难;三是原有的小自然村,人口迁徙已尽,耕地悉数撂荒;四是离迁居地较近的户,一户种着多户的地,粗放经营,广种薄收;五是大村少数农户由于人减地多,或是耕种不了,或是看重眼前利益,进行私下租种,甚至转让建房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威胁了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这样下去后果将不堪设想。
(2)建设用地管理问题建设用地问题,主要涉及到农民宅基地问题和乡镇村建设用地问题以及部分国家建设用地问题。农民宅基地问题主要表现是:一户两宅甚至一户多宅,村中旧房空占土地有增无减,村外新宅蚕食农田与日俱增;乡镇村建设占地问题,尤以公盖占地和乡村养殖园区建设占地为主,乡镇自恃政府有权,村委认为集体是主,致使乡镇村建设用地想占就占;部分国家用地更是新建设该批批、该占占,旧用地(如撤乡并镇后的原各乡政府、地税、医院、兽医站等单位)想租就租,想卖就卖。这些问题的存在和继续,一是由于少数地方干部尤其是少数乡村干部对土地法规的不学习不理解,二是由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局限,不敢自把嘴巴。由此形成了乡镇、村、户非法赢利多多,国家土地资源流失严重。
上述问题的存在,在地广人稀山区农村干部乃至极少数县、乡镇干部看来没什么大文章可作,可作为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者,却不能熟视无睹,听之任之。
二、对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农用地管理方面
(1)摸清家底,合理利用。以现乡、村为单位,详细核准农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实际数据,依法落实承包合同,层层落实承包责任,解决实际中合同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的弄虚作假问题,对边远荒芜土地或还林还草,或栽种经济作物,如建设果园、药材基地等。
(2)责任到户,保证质量。按农产承包合同,逐户核准承包土地面积,明确土地质量。对少数种地过多、广种薄收粗放经营户给予适当调整,使农户真正明确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关系,解决少数农户合同外耕种土地和空有合同,实际无地的问题。
(3)合理规划,严格管理。要以科学合理的态度,按照土地管理要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重新对乡村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农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经过确定之后,严格按照各级签订的责任状,层层负责,年年检查,严格监督,严厉查处。
(二)建设用地方面
(1)规范建设用地审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之规定做到该批的依法审批,不该批的坚决不批。最好能改现在的村、乡镇和国土资源部门三级审批为用地单位(个人)申请,村、乡出具依法用地证明,国土部门独家批准,使审批权力高度集中。
(2)规范收费标准。集体土地如本集体组织成员农户建房占用非耕地可不交费,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因失去土地造成损失,补偿必不可少,建设用地不交费显失公平。
(3)杜绝搭车收费。在规范本部门收费的基础上,要从根本上杜绝乡镇村搭车收费。
(4)盘活建设用地资源。一是要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农户住新房闲旧屋的问题,盘活空心村闲置土地。二是要处理好国家、集体单位在农村闲置的土地。三是要搞好无人村旧宅基地复垦和荒芜土地复耕、利用。
(5)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严惩越权批地现实非法占地的问题,主要是乡镇村违法行为比重较大,由于我国现行土地法规在具体操作上的局限,基层所对乡镇村干部的违法行为的查处深感力不从心。因为,村有为集体、为群众的事实掩护,乡镇有地方经济发展的权力干扰。为此,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不仅是一线执法者要提高“敢”和“勇”精神更重要的是应该在规范执法程序和提高执法的具体操作依据,提高操作手段上有一个根本的创新。
农村养老问题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0%以上的国家和地区称为“老年化社会”。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湖北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达到10.39%,已进入老年化社会。其中,乡村老年人口占全省老年人口的63.3%,乡村老年人口的比重高出全省0.9个百分点。养老问题,特别是农村养老问题尤为突出。不久前,湖北省农调队,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在全省17个市县就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之后又专门针对农村养老问题在5个县市对150个农户进行了重点调查。调查显示,我省农村老年化比重呈加快上升之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一、农村养老的现状及问题
17个县市170个村的抽样调查显示,家庭养老仍是目前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2002年170个村共有60岁以上的老人34516人,村均203人,由子女供养的22815人,占66.1%。150个农户农村养老问题重点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150个农户中,有60岁以上老人的农户112个,其中子女与老人并承担赡养义务的农户64个,占57.1%。可见,现阶段多数农民仍能够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但调查中反映出的农村养老问题也十分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农村老年人口比重快速上升,农民养老负担日重。计划生育是我国基本国策,数十年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已深入人心,取得了重大成就。与此同时,随着出生率的逐年下降,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预期奉命也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17个市县170村调查显示,2002年被调查村60岁以上老人的比重达到13.3%,比2000年人口普查结果增加了2.01个百分点,农村人口老年化的比重明显加快。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我省平均5.47个乡村劳动力供养一个老人,到2002年平均4.3个乡村劳动力就要供养一个老人,据我们近期对170个村的抽样调查,平均3.7个农村劳动力就要供养一个老人。另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的费用也不断上升,据150个农户重点调查,2002农户用于养老的费用仍然达到每位老人824元,养老费用占农户家庭年纯收入的8.5%。农民养老的负担越来越重。
2、子女承担养老义务的比重下降,老人单独居住,靠自己劳动养老比率大幅上升。虽然目前农村子女供养老人的比重达到了66.1%,但这一比重比20年前下降了17个百分点。由于农村年轻一代不愿承担养老义务之风日浓,老人单独居住,靠自己劳动养老的比重大幅度上升。170个村调查显示,目前农村老人单独居住的比率达到27.6%,比20年前上升了11.4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老人靠自己劳动养老的达到了31.3%,也就是说,还有一部分与子女共同居住的老人并不是由子女供养的。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单独居住的老人普遍居住条件很差,一般多为简陋的老式房屋,有的甚至是茅屋。我省公安县占桥镇何子良老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老俩口都七十多岁了,养育了两男三女五个子女,子女们早就各自成家,且经济条件不错,应该说老人该享子女的福了。由于种种原因两个儿子都不愿意承担赡养的义务,老俩口无奈在并排的两个儿子的三层楼房之间搭了一间茅屋居住,靠自己劳动和救济度日。
3、农村集体经济脆弱,农村社会化养老举步维艰。与城镇一样,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其实是一种福利和救助制度,主要由集体经济承担。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虽然国家在城市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也在农村推行了养老保险,但于集体经济脆弱等多种原因,农村养老保险举步维艰。据170个村的调查,2002年底,村均累计负债近50万元,这就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无力承担农民养老保险费用,农村养老保险的费用完全要农民自己承担。对农民而言,社保养老保险与商业性养老保险无异,由于社保的养老保险没有商业性保险灵活,对农民的吸引力十分低。17个县市,1700个农户调查显示,有近六成的农民认为如果养老保险费用完全要自己负担,他们不愿参加养老保险。以湖北为例,目前,社保养老保险的实际运作情况比意向调查结果还要差,据5个县市150个农户的重点调查,参加养老保险的只有2人(其中1人为乡村承担费用的村干部),只占农户总人数的0.3%,而且参加养老保险的2人都不是60岁以上的老人;另据了解,有80多万农村人口公安县2002年所收的农村养老保险费只有30万元,人均只有3角多钱。
二、成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1、成因。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的原因是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引进西方先进思想和技术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进了一些腐朽的思想意识,部分农村年轻人受到这些思想意识的腐蚀,产生了贪图享受,嫌弃老人,不愿承担赡养老人义务的想法;二是农村自治组织薄弱,道德和法制教育力度不够,社会道德约束力下降。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面临严峻考验,不少地方农村基层处于瘫痪状态,农村集体组织对农民群众的感召力和吸引力明显下降,对村民的法制和道德教育的力度远不如过去,对农民的道德规范的约束力低下;三是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农民收入增长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收入的增长,养老对普通家庭在经济上的压力增大。特别是近五年以来,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而教育改革使农民受教育成本大幅度上升,农民在有限的经济条件下,面临赡养上一代与培育下一代的痛苦选择,水往低处流的传统思想往往使农民在选择中首先考虑孩子的教育问题;四是政府对农民关怀不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严重滞后。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一直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社会保障是通过福利制度的形式实现的,农村社会保障亦是如此。195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1962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对农村社会保障和福利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对于养老没有独立的规定,作为一种福利制度,只是规定:凡农村中没有生活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由公社完全供给。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国家对福利性的社会保障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通过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分担的原则,逐步在城市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广大农村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保障制度的除少数发达省市基本还没有起步。
2、对策建议。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农村的安定关系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农民实现小康的进程关系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大计,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十分必要。但是,在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的情况下,要在广大农村按城市模式建立养老保险制度难度很大,在目前情况下也不现实。我国又是一个有几千年文明史的国家,尊老、爱老、养老是我们的光荣传统,赡养老人也是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义务。因此,我们建议现阶段农村养老政策采取政府社会保障与农民家庭养老相结的机制。
一是建立适应农村实际的养老保险制度。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绝大多数农民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目前农村养老保险之所以难以开展,主要原因是农村集体经济无力承担农民养老保险费用,政府财政支持的力度不够,政府推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实际上完全要农民个人承担。因此,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改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引进激励机制。鉴于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的实际情况,农村养老保险费用应采取政府与农民分摊做法,通过政府出小头农民出大头的办法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养老保险。具体操作上可以采取,以能保证养老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框算出每人每年需要交纳的保险费用,对其实行倒“三七”的办法,政府财政出30%,农民自己承担70%。政府用于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可以通过两个渠道筹集,其一,减免农业税,其二,中央和地方每年拿出部分资金。将这些资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的专项基金,由财政专户管理。
二是加强法制、道德教育,鼓励支持家庭养老。尊老、爱老、家庭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无论从伦理道德还是从法律规定上讲,都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家庭养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因此,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不应排除家庭养老保障,而是要通过社会化养老保障机制来促进家庭养老。一是以政府行为推动农村家庭养老,在全社会形成养老光荣的风气。政府通过农村基层组织每年对农民家庭养老情况进行评定,对尊老、爱老,尽到赡养义务的农户予以挂牌褒奖,并在减免税费上予以扶持;二是把社会化养老制度的建立与农民家庭养老有机地结合起来,鼓励家庭养老。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家庭养老“模范户”的农户参加社保养老保险,政府采取多出5个百分点的养老保险费用予以鼓励。
三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还很不够,农民的收入水平还很低,城乡差别近些年又在进一步扩大,归根到底发展还很不够。经济发展了,农民收入提高了,有了过硬的物质基础,诸如农村养老的众多农村社会问题就有了解决的基础。因此,按党中央的部署,统筹城乡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出路。
农村公共品供给问题自2002年开始,我们一直在湖北荆门五村进行农村公共工程建设的实验,尤其是水利建设实验。取消农业税前,因为乡村组织还可以从农民那里提取一些用于公共品供给的费用,一些维持农村基本生产生活秩序的公共品还能供给。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状况
农村公共服务涉及内容较多,此次调查专门了解了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从调查情况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选择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文化建设(82.7%)、修路(79.5%)、医疗网点(67.7%)、垃圾收集(66.5%)、厕所改造(64.2%)、饮水(62.3%)、污水处理(58.2%)、建沼气(55.6%)和用电(38.6%)。
村庄道路状况参差不齐,饮水困难问题尤为突出
调查地区村庄内道路的平均长度9.97公里,其中硬化道路4.69公里;77%的村饮水安全;41%的村饮水存在困难;55%的村有集中供水管道,这些村中自来水用户比例为68%。东部和中西部有明显差异。例如,江苏和上海每个村硬化道路的长度有8公里多,而广西不足1公里。饮水情况尤为明显,上海、江苏和浙江农村饮水基本全都安全,与之相比,青海、四川和甘肃等地存在饮水困难。
农村公共文化薄弱,文化设施普遍较差
调查地区53%的村庄在近几年中有过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在2005年,每村平均放映了5.36场电影,剧团演出1.68次。调查发现,上海和浙江农村举办公共文化娱乐活动的比例最高,超过90%,贵州、内蒙古和广西比例最低,不到27%。陕西和河南的农村电影放映次数最多,贵州和河北最少;河南的剧团演出最多,而湖南最少。
调查村庄的文化设施普遍较差,有图书室村的比例为25%,有养老福利院的比例为4.1%,有文化活动中心的比例为29.4%,配备电脑村的比例为39.9%。中西部地区的文化和福利设施尤其比较薄弱,图书室拥有比例分别为17.2%和18.2%,文化活动中心拥有比例为22.1%和20.1%。东部地区超过80%村都配备了办公电脑,而中西部村庄配备电脑村的比例都在10%左右(见表8)。
基础设施取消农业税后,乡村组织不再能够向农民收取税费,国家指望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来筹集公共品建设所需资金,至少在荆门农村十分地不切实际。结果,在我们的实验区,因为没有与之匹配的农民内生组织,乡村行政组织又已经退出,以前依靠大中型水利设施进行灌溉的农田,不再能有效使用,农民不得不花巨资打深井来灌溉。深井灌溉的问题有三,一是深井灌溉的成本很高,打一口井的成本要数千上万元,而灌溉能力有限。二是深井灌溉水稻,在风调雨顺的年景,可以解决问题,一旦出现大旱,离开从大江大河调水的大中型水利设施,农业的抗风险能力就大成问题。三是一些经济状况较差的农户打不起深井,又不再能从以前廉价的大中型水利设施获益,农业生产因此变成靠天收,经济状况陷入恶性循环。
结果,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是减轻了,但农民投资水利设施的支出却是大大地增加了。有报道说取消农业税后,农民投资水利的积极性提高了,因为农民用于水利建设的支出增加了。问题是,农民水利建设支出的增加,是被迫还是主动?是使农村水利建设更合理了,还是既有的大中型水利设施被新投资的小型水利设施所切割和破坏了?是农业生产的风险增加了还是农业生产的风险降低了?
更重要的是,乡村组织因为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乡村组织不再有介入农村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农村公共品供给成了个体农户的私事。而个体农户在公共品建设上得出的经验是“怕饿死的会饿死,不怕饿死的不会饿死”,意思是说,只有那些最需要公共品或最担心公共品供给不足的农民,才最愿意出钱出力解决公共品供给之不足,这些农户因此在每次公共品供给中都出资出力最多,而另一些农户却可以搭便车。次数一多,那些每次都出钱出力最多的农户就成为村庄经济上最为贫穷,社会地位上最为弱势,因此说不起话、办不成事的真正弱势群体,他们越怕饿死,就越是要多出钱解决全体农户所需要的公共品,因此就越是首先要被饿死,而那些不怕饿死因此次次搭便车的农户,却因为有便车可搭而生活得很好。但最终,怕饿死的人都饿死了,这些不怕饿死的人,就不再能得到免费公共品,因此迟早也会饿死。
我们面对实验区如此严峻的公共品供给困境,多次与当地政府沟通,当地政府不是不明白从大江大河调水灌溉的大中型水利设施对于季风型气候的当地农业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当地政府却认为这不是政府的事情,而是种田农户自己的事情。当地政府甚至将几乎所有大中型水利设施都拍卖、承包给农户经营,这样可以减少地方政府的支出压力,又可将水利供给失败的责任推给承包人和农户。总之一句话,地方政府越来越倾向认为,农户经营层面的事情,包括基本的公共品供给,是与地方政府无关的事情。恰恰在2003年开始农村税费改革后进行的配套改革,提出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以钱养事”。理论上“以钱养事”好象很通,实践中,地方政府却变成了“我不再向农民收税,农民也别再找地方政府的麻烦”,地方政府越来越与农村社会成了互不相关的两张皮。
而一旦离开地方政府的强制力,农户自发合作的可能几乎没有。这不仅表现了水利灌溉这类生产所需基本公共品的供给上,也表现在其他各种与农民生产生活秩序维持相关的公共品供给上。
这样一来,除自上而下由国家出资,并作具体项目安排的公共品建设可以有些增长以外,农村内生供给公共品的能力越来越弱,状况越来越差。而离开农户对自己生产生活所需公共品偏好的表达能力,自上而下安排的公共品建设资金,将大量被无效地用在地方政府所在乎的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上。
在国家事实上不可能包揽所有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情况下,如何依托包括地方行政力量在内的力量来解决农村公共品供给中合作难的问题,是当前中国农村面临的一个大问题。
农村当前公共品供给不足的另外一类表现则是农村社会的灰色化。所谓“灰色化”,是指农村正式组织逐步退出之后,农村社会带有黑社会性质力量的崛起。其中包括以暴力和暴力威胁为基础的谋利集团,这些集团强占农村公共资源,欺行霸市,从而破坏了农村的基本秩序,也破坏了农民的基本预期。也包括农村以地下六合彩泛滥所代表的无序力量。地下六合彩在全国大部分农村都深有泛滥,且其后果极其严重。地下六合彩在很短的时间便吸干了农民的积蓄。还包括农村邪教的快速传播。2004年以来,我先后在全国约10省市的10多个农村地区调查,几乎每个地区都有地下邪教的快速传播。用我个人的调查感受来说,地下邪教传播速度之快,其后果之严重,用任何词汇来形容都不为过。
能源问题一、在一个时期内,我们忽视了农村能源问题中国长期以来在能源规划、计划、分配和统计中,往往忽视农村能源。在计划经济年代,农村的生活用能,农村牧渔业用能,绝大部分依靠生物质能解决,在能源规划、计划、分配和统计中主要研究商品能源,商品能源主要供应城市居民和城市二、三产业,基本上是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生产、轻生活。改革开放以来,情况已经有了变化,农村商品能源供应量有所增加,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用能情况有较大改变,但是基本思想和基本格局没有变化。搞农村能源规划和计划的专家认为,农村确实需要国家增加商品能源供应,但国家有困难,农村还是要想办法自己来解决。根据目前农村能源短缺的情况,农村能源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重要意义,应当加强农村能源生产和供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能源规划、计划,供应和统计。
二、中国农村能源的政策问题过去对于农村能源有一个十六字方针,即“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这个方针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农村能源靠农村自己来解决,在今后三、四十年内,我国农村的能源供应主要靠常规能源(化石燃料)来解决,在生态环境和经济合理的条件下,积极利用生物质能,新能源,再生能源,要走农村能源商品化、优质化、现代化的道路。
三、中国能源和能源科技下乡问题近年来电力部门提出“为农民、为农业、为农村经济服务”的电力“三为”服务,并要求全国电力部门在2000年前消灭无电县,使全国95%以上的农户用上电,到目前为止全国已经有11个省市自治区实现了村村通电,农村供电的数量和质量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要在全国提倡学习电力工业部的“三为”服务精神,把煤炭、石油、燃气送到农村去,把能源科技送到农村去,把能源科技送到农村去,提高农村的能源利用水平和节能水平。
四、中国新能源和再生能源问题我国目前大部分人认为:新能源和再生能源是农村能源,农村能源主要依靠新能源和再生能源来满足,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和利用的任务要由农村来完成。于是我国最贫穷的地方,要承担起投资大、成本高、技术尖端的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利用任务。也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把农村拥有的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算作新能源和再生能源,而把大中型水电站排斥在新能源和再生能源之外,把目前被城市里已经开发利用的新能源和再生能源都统计在 农村能源门下。显然,这种认识是十分有害的,给农村能源建设出了难题,阻碍了农村能源的正常发展;也影响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利用。
新能源和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一样,是能源大家族中平等的成员,城市和农村都可以利用,一、二、三产业也都可以利用,不能定义为农村能源;农村现阶段不能全靠新能源和再生能源来满足,还要大量使用常规能源;研究、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全世界、全中国人民的任务,要依靠全世界、全民族人民的智慧来研究、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只能循序渐进,首先开发利用技术成熟、经济上有竞争力的品种、如拮秆、薪柴的利用、风力发电和太阳能的利用等等。从根本上说,农村和城市一、二、三产业所利用的能源没有根本区别。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和城市的能源差别将越来越小,当消灭城乡差别的时候,应当是毫无区别的。将来城市和农村都要利用新能源和再生能源,要根据各种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分布,资源密集程度和经济性来确定。
集体经济告急,近1/3已资不抵债
总体上看,村集体经济实力相差悬殊,多数村庄的集体经济收入微薄。有将近一半的村庄集体收入还不到5万元,而低于10万元的占到近60%。另外,收入高于50万元的村占22.6%,高于100万元的村占到16%。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平均值为190.8万元,剔除少量超过1亿元收入的特殊样本后,平均水平为79.2万元。
分地区来看,东、中、西部集体经济实力差距明显。西部、中部各有91.4%、75.9%的村庄收入在10万元以下,而东部有近60%村庄集体收入在10万元以上,其中有33%的村庄超过了100万元,而在西部和中部只有3.9%和1.2%的村庄能达到这一水平。
同样的情况也体现在与收入相对应的支出上。所有被调查村庄中,集体支出在1~5万之间的频率最高,为31.1%。其中,东部有61%的村庄支出在20万以上,而中部和西部村庄分别只有11.7%和5.6%。东部有三成村庄的支出超过50万,而中、西部只有不到1%和3%,差异明显。
大量的村集体支出用在了公共建设和管理费用上。其中,前者占去了42.5%的比重,中西部地区这一支出的比例都超过了50%。管理费用则占20%~30%。
管理费用中又以村组干部工资占比最重,达61.7%。平均每个行政村有村干部5.41人,干群比例为每1∶331。调查村村干部年平均工资为8714元。东部地区村干部年均工资是西部的7.21倍,是中部的6.27倍。最低的陕西省仅为1051.85元,最高的上海市为34431.41元,后者是前者的32.73倍(见图1)。
令人吃惊的是,调查村庄中有32.9%的村庄资不抵债,也即净资产小于零。净资产处于-10~0万元之间村庄比例为21.9%,处于0~10万元、10~50万元、50~100万元、>100万元的村庄比例分别为18%、16.8%、7.2%和25.1%。
从负债资金的使用结构看,1710个村庄回答了村庄负债使用的问题,村庄负债资金最主要的用途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东部地区负债资金用于办企业的比重明显高于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负债资金用于教育支出的比重很高。中部地区村庄负债用于支付干部工资和上缴税费的比重最高,分别达到了16.21%和7.86%(见表1)。
在调查中,东部地区村干部更多的认为要靠招商引资、出租集体资产或集体土地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比例分别占74.5%和81.1%,分别比中部和西部地区村庄高16.5%、37.5%和12.7%、30%,这也反映了东部地区村干部对招商引资并出租集体资产或土地更大的认可度和现实可行性。中部和西部地区村干部更倾向于争取上级下拨或补贴,比例为88.4%和75.4%,比东部分别高出20.4%和7.4%,表明在一定程度上中西部村庄对政府的依赖性。
农村基层工作要求中央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障农产品基本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具体措施:要加快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形成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良性互动机制;稳定和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切实抓好“菜篮子”产品的生产,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和改善农产品市场调控;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狠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抓紧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继续加强生态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积极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村服务组织,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增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繁荣农村公共文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继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深化农村改革,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全面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农村治安问题暑假中,我对怀宁县农村社会治安善作了番调查。总的看来,怀宁农村的社会治安状况是稳定的。犯罪率比较低,农村基本上能安居乐业,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问题之一:少数地方村霸、地霸等流氓地痞沆瀣一气,横行乡里,直接然及农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据司法部门统计,在去年查处的团伙犯罪案中,农村籍占60%-70%,有近1/3的行政村存在着这种恶势力,有的已形一定气候,并逐步向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演变。据对已破获的37个团伙189名成员分析,绝大多数是恶习不改的刑满释放分子和解除劳教人员,还有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员,他们到处称王称霸,为害百姓,横行无忌,结伙作案。他们甚至把坐牢视为“荣耀”,“进宫”的次数越多,越被视为“英雄”。这种违法活动具有很强的威胁性。一个村里只要有一个团伙,这个村的老百姓就会有一种恐惧感,社会秩序随之变乱,社会风气明显转坏。
问题之二:社会矛盾纠纷增多,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急剧增加,行凶报复村干部的案件不断出现。自去年二月起,因邻里纠纷、家庭纠葛而发生的杀人伤害案就有多起,比上一年上升了11%和14.5%。全县发生村组干部遭打击报复的刑事案件有近二十起,其中对治安工作负责、敢于支持原则,秉公办事的人员遭受报复的有十余人。当然,的确也有少数干部对群众的合理要求不闻不问,推诿扯皮,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起多数群众的不满,激化了矛盾。这种教训也不可忽视。
问题之三:参加封建宗教迷信活动的人多、面广,严重影响了基层政权建设和生活秩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非法传教,制造谣言,煽动群众不满情绪,破坏安定团结。极少缺乏科学文化知识的群众,轻信谣言,被骗入教,整日热衷于宗教迷信与宗族活动。这种反动宗教组织及宗族活动,实际上与正常的行政管理相对抗,严地搅乱了人们的思想,影响了社会安定,进而引发其它种种社会治安问题。
问题之四:城郊、地域边缘结合部治安不好,治安问题尤为突出。据调查,去年这些边缘结合部发生刑事案件百余起,占全县刑事发案的士9%。一是盗抢案件突出。在边缘结合部发生的盗窃案件,犯罪分子侵害的主要目标是牲畜、家禽和水利电力设施,其中尤以盗窃耕牛为多。去年仅一个乡就连接发生盗窃耕牛案5起。同地还发生抢劫案23起,犯罪分子胆大妄为,无所顾忌,甚至敢在白天作案,农民怨声载道。另外,边缘结合部也成了犯罪分子窝赃销赃的场所。
这些治安问题,严重阻碍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阻碍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威胁着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全社会的稳定。究竟如何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为农村的两面三刀个文明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司法部门有关人员认为,
第一,必须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行政管理功能。这是稳定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组织保证。农村基层组织承担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职责。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解决社会矛盾中起中举足轻重的作用。调查表明,凡是基层行政及党团组织健全,一班人人团结奋斗,一心带领群众生产致富的乡镇,那里的社会风气就正,治安秩序就好。相反,凡是基层行政及党团组织软弱涣散,失去凝聚力与号召力,许多政策和措施就难以落实,社会治安就不好。因此,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农村村级治安网络,做到调解内部矛盾纠纷的工作有人做,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有人干。
第二,必须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和文化宣传,这是搞好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舆论,基础和思想保证。调查发现,一些地方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薄弱,致使各种封建腐败思想抬头。遇到违法犯罪活动,许多人不敢制止。还有一些青少年信神信鬼,不敢见义勇为。由此人们感到,要在农村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现代科学文化教育,积极引导农民摒封建的、落后的、愚昧的思想,树立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宣传、文化部门要立足农村,面向农村,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把文化科技活动落到实处。
第三,必须努力壮大集体经济,减轻农民负担,要组织农民发展生产,尽快脱胎贫致富。这是广大农村长治久安的物质保证。调查表明,“仓廪实而知礼节”,农村中集体经济发达、农民富裕程度较高的地方,不仅刑事案少,而且社会矛盾纠纷比较少。由于许多地方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宣传教育、治安防范、计划生育、民兵训练、扶优扶贫、水利建设、修路建桥等民办公助事业所需费用,大部分靠提留、摊派来解决,导致农民负担过重。近年来,这种摊派有增无减,不仅影响生产投入,而且使党群,干群关系紧张,进行诱发各种矛盾纠纷,给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邓小平同志指出:“只靠打击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真正解决根本问题的要靠翻两番。”所以,要下决心进一步整治“三乱”,并采取实际措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导广大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第四,必须落实社会性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强化打击和防范职能。这是改善农村社会治安的有力措施。应当肯定,广大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已经有一了个良好的开端,但要巩固、发展尚需努力。道德要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充实和加强农村的执法力量。据调查,一些新建乡镇的派出所条件极差,农村乡镇法庭、司法机关的力量也薄弱。不少地方发了案子不能迅速查处,出了纠纷不能及时调解,抓了罪犯不能及时处理。因此,应把基层派出所、法庭建设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尽快予以解决。其次,要进一步加强群众性自防自治组织建设。目前,农村的治保会、调解会、治安巡逻队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人员及其报酬要落实,保证农村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他人瓣执法水平。此外,还要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发挥作用,把各种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还要切实加强农村剩答卷劳动力的管理和重点人口的帮教工作。集中力量对治安混乱的村镇、交通路段进行重点治理,狠狠打击横行乡里,欺压群众的各种流氓恶霸,严历惩办各种破坏农业生产和生活、通讯、电力设施的严重犯罪分子,力争在短期内使农村治安状况有一个明显的转变。
农村合作医疗问题
目前农村合作医疗问题较多,经过调查,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导致不少农民大病、重病无法治疗,这是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建议政府当前着力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要解决转院和医药费结报手续繁琐问题;二是要解决收费偏高、不透明的问题。三是大病问题(10000以上)
农民增收的制约问题目前农户近半数存在缺粮现象,粮食产不足销的状况日益突出。据125户农户调查,从调查日起距早稻收割还有3个月左右时间,人平库存粮必须达到75公斤才能满足消费,而从调查结果来看,只有69户农户达到此标准,其余56户或多或少都要靠购买粮食来维持生活。这对于纯农户占40%的临武县来说,不仅农业生产受到阻碍,农民生活水平将难以提高。据农调队抽样调查,2003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151元,调查的120户就有79户没有达到平均水平,占调查户的65.8%。主要原因:一是尽管2003年下半年以来,粮食价格开始回升,但仍未走出低谷,难以有效刺激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农村近四成农民在外务工,且都是些青壮劳力,留在家里从事农业生产的基本上是些老弱病残、妇女儿童,难以提升农业生产质量。三是由于建设占用耕地较多,农业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政策,使得耕地面积逐年减少。
(二)农资价格飞涨,农业生产成本过高,农业生产效益低,农民增收难度大。据物价局调查,今年的农资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平均上涨15%,其中尿素上涨23%、钾肥上涨33%、碳铵上涨10%、复合肥上涨5%。据测算,原来农民种1亩稻谷,需要种子2公斤20元,化肥60公斤80元,农药4公斤40元。犁田80元,农业税65元,计成本285元,1亩收稻谷400公斤,按51元/担计算,每亩收入408元,扣除成本得纯收入123元,如果要请人插田、收割另外支付160元的话,农民每种1亩田,还要亏37元左右。而由于农资价格上涨,每亩农田种植成本将增加40-50元,也就是说成本上升到325-335元,即使加上粮农从省里定下的每亩11元的粮食直接补贴、10-15元的良种补贴及降低农业税3个百分点、附加降0.6个百分点,也只是刚好与农资上涨相抵,按当前国家保护价70元/担,1亩田只得纯收入235-225元,扣除请人插秧、收割160元,最后只得75-65元,种粮的效益仍未走出低谷,这样势必会造成农民增产不增收,挫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生活必需品涨价
(三)农资假冒伪劣产品多,虚假欺骗性的信息多,坑农现象时有发生。1、据农民反映,现在种田农药每年要杀三次,每次要几种农药一起套用才管用。而化肥所需份量是以前的2-3倍。2、目前种植市场信息鱼龙混杂,加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完善,产、运、销环节基本脱节,农民很难得到准确的种植信息、技术信息、购销信息、价格信息,最后造成农民亏本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业基础设施严重滞后,自然条件恶化,耕地退化,粮食生产难以长治久安。1、由于这些年来对农业的投入不足,造成农业机械陈旧落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目前全县还存在着许多病险水库,且大部分是六、七十年代修的,渠道年久失修,许多电排荒废,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下降。2、多年来矿山开发在带给人们实惠的同时,也造成部分产矿区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如:甘溪坪、东山河,大面积耕地受到污染而不能耕作。3、耕地由于长期使用化肥,很少施用农家肥,造成耕地退化,土地贫瘠,粮食生产质量难以保证。
(五)当前农民大部分不打算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贷款也是短期的,信贷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减弱。问卷显示,69.6%的农民不打算贷款;打算贷款的只有28%;正在办和已办的占2.4%。打算贷款的金额不高,其中87%的人只需要贷2000元以下的就行了;贷2000-3000元占5.6%;贷3000-4000元的占4%;贷5000元以上的占3.2%。贷款一般要求短期的多,能周转半年以下的占73.6%;一年的占20%;一年半的占3.2%;两年及以下的占0.8%;两年及以上的占2.4%。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信贷网点集中,撤消了所有行政村信贷员,农民想贷款而不知怎样贷。二是目前农村信用社实行贷款终身追偿制,造成呆 账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因此对农村小额贷款的发放非常谨慎,贷款手续繁多,发放贷款一般均要求提供抵押品或担保人,许多农民只有望“贷”止步。三是大多数农民没有产业化经营意识,生产规模不大,所需资金不多,即使缺乏资金,到亲戚朋友那调剂一下就行,根本就没考虑要贷款。
(六)临武县近四成的农户家里有人在外务工,由于大多数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自己找的,就业渠道很窄,使得临武县纯农户所占比重太高(占40%左右),加上还有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农民增收空间相当有限。问卷中有38.4%的农户家里有人外出务工。外出务工的途径大都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和自己去找,分别占务工人员的37.5%和43.8%,通过政府组织的有16.7%,而通过职业介绍所就业的只有2%。外出务工农民中有91.2%的人回答没有拖欠工资的情况,拖欠工资在500元以下的有4.8%,500-1000元的有2.4%,1000-1500元的有1.6%,1500元以上的没有。
(七)当前农民整体文化程度不高,农业技术难以推广,这对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直影响。在调查的125户农户中,53.6%的农户家里没有孩子上学,有23.2%正在上小学,17.6%上初中,0.8%上高中,大中专及以上的只占4.8%。
(八)大多数农民只求温饱,对子女的教育不是很关心,农业生产的后备力量素质堪忧。问卷中只有44%的农户知道孩子学杂费的基本构成。农村教育搭车收费的现象不多,有89.6%的农户回答孩子上学没有其他单位搭车收费,搭车收费在50元以下的有4%,50-100元的有0.8%,说不清具体金额的占5.6%。
保证增收渠道,引进增收项目;掉整产业结构
(二)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一是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物价的监督管理,对农资产品实行限价销售,出现暴利销售行为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二是工商、技术监督、农资、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化肥、农药等农资和种子的出厂和流通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查处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自然环境,提高耕地质量。一是政府积极介入,确保财政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兴修农田水利工程,加强农村水、电、路、桥、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治理环境污染,抓好退耕还林工作,提高耕地质量。二是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加大金融系统对农村的投入力度,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切实解决农民资金困难的问题。三是完善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放宽农村民间投资准入领域,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手段,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等农村投资。
(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一是大力发展产业集群经济,因地制宜发展“一乡一品”、“一县一业”,巩固并发展以舜华鸭业公司为龙头的“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经济,使之真正起到“一品带动”的辐射作用,加强产、运、销环节的联系,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二是合理推进农地流转,积极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推行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造成了临武县粮食生产现在零星的、小规模的自由发展状态,农民也缺乏做大养殖规模产业的观念、资金、技术和有利环境,实行农地流转可较好地解决农地抛荒和粗放经营的问题,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有效实现人和土地的有机结合。
(五)广开农民进城就业的“绿色通道”,使二、三产业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一是拓宽农民就业的途径,让职介所真正成为劳务市场供需双方满意的“中介”。二是减少农民就业准入的限制条件,简化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三是政府要把对进城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及其他服务和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四是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使农民工增收落到实处。
(六)要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从调查结果看来,当前农村基础教育和农业技术发展不快,尤其是流动民工的子女就学问题堪忧。农民普遍素质不高,对子女教育问题或是漠不关心或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难以适应现代生产要求,已在农村造成恶性循环,我们要把提高劳动力素质作为长远的战略任务来抓。一要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普九”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二要加强流动民工子女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今年出台的涉农税费减免政策中关于免收农民进城子女义务教育借读费的规定,让流动民工子女享受到城镇子女同等的教育权利。
政策执行问题
对农村政策执行情况比较满意,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党在农村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的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农村政策执行情况从总体上看是比较满意的。土地承包政策是农村的基本政策之一,农民对土地承包政策的满意率达87.7%。72.2%的农民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表示满意,表明近年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满意率占70.5%,显示出大多数农民对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增加农民收入持认可的态度。退耕还林、还草是近年来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72.2%的农民对此表示满意。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扶贫工作力度越来越大,调查结果显示,71.4%的农民对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感到满意。对现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满意率为60.2%。农村税费改革是当前倍受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当问及您对此是否了解时,24.1%的农民认为了解,42.6%的农民回答了解不多,33.3%的农民回答不了解。表明政策的贯彻实行还需向农民做更多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农民认识和了解。补贴政策。 扶贫政策,产业调整政策仍有部分农民对党在农村的政策落实情况不甚满意或不满意。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负担仍然较重。19.7%的农民认为在落实减轻农民负担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8.2%的农民对减轻农民负担表示不满意,认为仍然存在严重的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现象,超越了农民的负担能力。二是扶贫力度尚需加强。24.2%的农民对农村扶贫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价是一般,回答不满意的占4%。三是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不尽人意。27.8%的农民面对是否满意的选择时回答了一般,12%的农民表示不满意,主要是认为收购部门压等压价、刁难卖粮户以及出售不方便等。四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难度较大。25.8%的农民对结构调整政策的落实不太满意,他们普遍认为,在当前形势下,产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真正落到实处面临政府指导不力、信息不灵、缺乏资金和技术指导跟不上等一系列难题。
农村的价值失落
当前中国农村的问题,显然不只是农民的经济收入问题。因为现代性因素的进入,农民得以安身立命的传统价值开始解体,农村出现了严重的价值失落问题。
在农村调查,最触目惊心的可能就是农村老年人越来越差的处境。我在一个村庄调查老年人非正常死亡的情况,这个村的老年人回答我说,最近几年,村里就没有正常死亡的老年人。说没有正常死亡的老年人虽然有点夸张,却道出了当前一些农村的实际情况。我们估计,当前中国关于老年人非正常死亡率(主要是自杀)的公开数据,可能远低于实际非正常死亡率。农村老年人去逝,往往无论什么原因都被作为正常死亡,而只要调查足够深入,就会发现,“正常死亡”的老年人中,相当部分其实都是“喝农药”或“上吊”而死。
老年人“不得好死”,就给农村中青年人以强烈的暗示和预期,人们不再对未来抱有高的期待,及时行乐就十分合理。正是:生儿育女一大堆,辛苦到头却不得好死,不如“只生一个好”。
也与农村老年人有关的是办丧事的黑色幽默。2006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曾以“丧事上跳脱衣舞”,报道江苏农村办丧事请戏班子表演脱衣舞的事情。我近年在全国农村调查,发现在最近5到10年,农村丧事竞争中,表演欢快歌舞的情况极其普遍,且以很快的速度在传播。举例来说,我在苏北、河南安阳、陕西关中、湖南衡阳和湖北农村的调查中,均发现了丧事上请歌舞班子表演类似脱衣舞的欢快歌舞的现象,其中在河南安阳农村调查的10天,亲眼见到数场这类表演。
丧事上欢快歌舞表演的关键不是丧事大操大办的问题,而是丧事本身的哀伤与神秘,被这些欢快的歌舞搞得不伦不类,从而使人们不再能从丧事仪式上获得意义。在另一些农村,倒是丧事上不表演欢快歌舞,而是将丧事简化到草草了事的地步。因为子女不孝,不仅老年人被薄养,而且去逝后也被薄葬,子女以完成任务的态度对付父母的死亡,这种“唯物主义”态度,使人们不再有对任何神秘力量的敬畏和期待,
一旦慎终追远的丧礼仪式变成搞笑游戏,或草草了事,则农村基本的价值准则也就无法存在,其后果就会十分地严重。
农村价值失落的原因,既与当前农村社会转型有关系,又与国家农村政策失误有关系。比如,计划生育方面,仅仅考虑降低人口,减少生育,而对农民传统的构成安身立命基础的“传宗接代”观念彻底抨击。丧葬上,紧紧为了节约土地,甚至是为了让某些部门从火葬上得到好处,而不顾农民的感受,不分地区地强制推行火葬,且建议农民将骨灰草作处理[2],这样的态度,就进一步加强了农村的价值失落。而如江西万载县曾下文强制将宗祠改建为农村文化活动中心,甚至说宗族组织是未经政府登记的非法组织,要禁止宗族[3],都说明了当前政府在农村价值失落问题上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解读与反思
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让人耳目一新,全文有81个“基”字,共有五个词:基础、基本、基层、基金、基地,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前三个词,基础有33个、基层24个、基本15个。中国有句俗话,“基础不牢,地动山摇”。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强化农业基础”为主题,就是对重视农业基础传统工作重心的回归。
立足“三基”:固根、强本、打长拳
概括起来,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是三个特点:强基础、抓基本和重基层。
强基础。强化基础建设是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和关键。其标题开宗明义地点出文件的核心,“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2008年的“一号文件”共有8大措施,其中第一、三大措施是“强基础”的条款。第一大措施“加快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主要是建构四大机制:投入机制、强农惠农机制、增效增收机制、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第三大措施“突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田水利建设、节水灌溉工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建设六个方面。第一大措施属于制度层面的建构,第三大措施属于物质方面的建设,两者点面结合、软硬兼施,强化基础,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制度支撑和物质保障。
抓基本。抓基本层面也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一大特点。8大措施中体现在第二、四、五、六条款中。“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深化农村改革”等四大方面分别是从目标、动力、服务和制度四个维度,出台具体的“抓基本”的政策。其中,“基本供给”、“基本支撑”、“基本公共服务”、“基本经营制度”、“基本医疗”还是第一次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的表述中。“抓基本”体现了中央政策的三个意图:一是注重政府的基本职能;二是显示了政府抓基本层面的努力方向;三是透露了政府抓基本层面“适可而止”、“量力而行”的方针,同时表明今后会随着财力的增强而逐步完善。
重基层。重视基层的发展、改革和领导也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一大亮点。“重基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制度、基层干部队伍、乡村有效的治理制度四个方面制度的健全和完善。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也是第一次出现在2004年以来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间,意味着政府期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通过组织的力量抵御、化解农民所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二是“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明确了党对“强基础”、“抓基本”、“重基层”的基本任务和领导责任。
政策逻辑:现实背景的策略性反应
2004年至2008年连续五个中央“一号文件”,虽然主题各异、内容侧重点不同,但是可以清晰地看到政策逻辑的脉络,即五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对现实经济社会背景的策略互动反应,体现了中国政策逻辑由表及里、由外及内的特征。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农民增收”。此主题主要是针对1995年至2003年农业生产经营的比较效益下降,农民纷纷弃田抛荒,收入增幅持续下滑的应急性反应。文件出台了不少直接增加农民收入,降低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如减免农业税、改善就业环境、扶持农产品加工等。200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民增具有“疗伤”、“止血”的功效。虽然2004年的“一号文件”策略性、应急性作用明显,但是它也是中国农业政策开始转向的开端,具有标志性的作用。
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收入下滑严重挫伤了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1998年至2003年粮食产量逐年递减,粮食减产的连锁反应是2004、2005年粮食价格的大幅上涨,粮价的上涨带动农产品价格普遍上涨,国民经济面临严峻的通胀压力。确保粮食及相关农产品的供给,稳定农副产品价格成为政策的关注焦点。因此,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是在此背景下出台,侧重解决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问题。虽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关注的是长远的能力目标,但是政策的短期性、应急性、策略性痕迹明显。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新农村建设”。经过连续两年两个中央“一号文件”的调整,农民收入止跌回升,粮食及农产品的价格也逐步回稳,中国迫在眉睫的问题暂时缓解。2005年中央第四代领导集体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也开始铺开,但是对于“什么是新农村建设”、“为什么进行新农村建设”、“怎样进行新农村建设”则缺少共识,缺少规划和指导性的文件。在此背景下,中央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出台了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这个文件的框架性、宏观性、规划性比较明显,具有凝成共识、指导未来的作用,但是操作性不强。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建设现代农业”。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没有明确,对确保目标实现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安排也不具体。针对这一问题,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建设现代农业”为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出台了具体的系列性政策和制度安排。与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相比,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具体、更具有方向性。但是仍然具有较强的框架性、宏观性,操作性、重点并不突出。
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2004年至2007年农民的收入稳步增长,但是农业的隐患没有消除,反而日渐明显,表面上体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农产品质量问题与农业自然灾害问题,但实质是农业基础薄弱,特别是2006年的全国性大旱、2007年的生态危机、2008年元月的雪灾,凸显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欠帐过多,国家应急能力不足、基础性防护制度不足,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难以为继。于是,就有了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修正以前的政策。
反思性制度安排意义深远
显然,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是对2004年至2007年“一号文件”的反思性制度安排,同时也是对建国初期国家重视农业基础工作重心的回归。农业基础建设,从前四个“一号文件”的一个措施变成2008年“一号文件”的重大主题,预示了国家政策安排思路的四个转变:
从注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前四个“一号文件”注重于解决迫在眉睫的棘手问题,注重于短期效应、即期效应,制度安排侧重于立竿见影的政策,制度的策略性、功利性、应急性比较明显。2008年的“一号文件”,虽然也有较强的针对性,但是它更注重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注重于基础性的问题,注重于政策及其效果的可持续性,兼顾了治标与治本。
从片面强调战术性或战略性政策转向两者兼顾。2004、2005年的“一号文件”,主要针对农民增收和粮食价格上涨,侧重于战术性,2006、2007年的“一号文件”,主要是针对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的定位和目标,侧重于战略性。2008年的“一号文件”则以“农业基础建设”为载体,将战术性和战略性措施连接起来,兼顾两者的配套和互补。
从注重经济制度安排转身经济社会政治措施并重。2004年至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的具体政策注重从经济层面出发,从农业、农村本身出发,具有“就事论事”的特点。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则注重从经济、社会、政治层面综合、系统地解决问题,如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就是从社会角度出发的政策,如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就是从政治层面解决问题。
从注重功能问题的解决转向注重基础性结构问题的解决。2004年至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注重乡村功能性的问题解决,即注重农村各个产业、行业、主体、要素的功能作用的刺激和释放。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则更加注重基础性的结构问题理顺、协调和配套,特别是以完善农业基础为载体,协调城乡关系、人地关系、社会和环境问题,等等。
十七大关于农村问题的大政方针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过去5年中,中央出台的一系列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免除农业税,到实行种粮直补;从实行真正的义务教育,到师范生免费;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构建农村低保,中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变化。而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在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时,又强调要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那么,新的历史时期,对农村政策有哪些重大阐述?新农村建设在需要在哪些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一、十七大报告关于农村政策的广度
对照十六大报告的10大部分有5大部分11处阐述农村政策,共使用“农业”、“农村”、“农民”三个名词39次,其中“农业”14次、“农村”17次、“农民”8次;十七大报告12大部分就有9大部分28处阐述了农村政策,共使用“农业”、“农村”、“农民”三个名词45次,其中“农业”12次、“农村”25次、“农民”8次。在国家发展战略上,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在环境保护上,明确了加强水利、林业、草原建设,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促进生态修复,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在基层政权上,明确了发展基层民主,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在文化建设上,明确了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着力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在教育事业上,明确了坚持教育公益性质,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在扩大就业上,明确了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首次);在收入分配上,明确了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在社会保障上,明确了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首次),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医疗卫生上,明确了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首次);在社会管理上,明确了完善社会管理,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在基层党建上,明确了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要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在全国农村普遍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注重解决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和活动场所等问题;等等,从而前所未有地拓展了支农惠农政策的广度和力度。
二、十七大报告关于农村问题的深度
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城乡协调互动发展机制和主体功能布局基本形成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尤其是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把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作为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业日益增长的需求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把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和继续发展乡镇企业,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就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第一步;把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以此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体制保障;把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我国农业走向世界的基本要求;把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作为今后农村工作的重点;把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作为对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三十年不变”的进一步承诺和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政策基础;把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作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管理体系;除此之外,十七大报告还涉及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其它方方面面,如能源节约与生态保护方面、合作医疗问题等等,因此,都从而前所未有地拓展了支农惠农政策的深度。 尤其是集中论述了发展基层民主的重大意义、基本作用、发展领域、基本要求等重大问题,回答了为什么要发展基层民主、发展什么样的基层民主、怎样发展基层民主等重大问题,是当前及今后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指针。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是对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继承;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方面,这是对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发展;把发展基层民主单独作为一部分进行论述,提升了基层民主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局中的地位,并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这在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是没有的。它向国内外昭示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强决心和信心,体现了党中央对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的新期待,必将对今后基层民主的理论研究、制度建设和实践活动产生重大的引领作用。
三、十七大报告关于农村问题的新度
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我国今后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这是新度之一。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就是把目前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纳入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体系之中,也就明确了新农村发展的方向,使新农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前农业现代化指的是机械化,而现在强调的是生态化、强调的是提高农业的品质和效益;不仅重视农业的生产功能,也重视农业的生态功能和生活功能,并且不断扩展农业的多项功能,促进城乡的进一步融合,这些都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体现。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发展机制,是未来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新格局。改变农村经济格局,变小农经济为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农业是我国农业的必由之路。 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这是新度之二。因为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就提出了时代的新要求:培育职业农民。从全球范围看,分工分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历史潮流。所谓农民分工分业,就是把现在的兼业农户分解,进行职业上的分化,实现农民身份的多种转变,即由单一的农民转变为农业生产者、经营者,非农产业的生产者、经营者和城市市民。使农民成为一种职业表述,而非身份界定。在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呈加快趋势的新形势下,建设现代农业必须顺应分工分业的历史潮流,大力培育职业农民,促进土地经营的集中和农业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从而不断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生产的效益。
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是新度之三。这是对新时期我国城乡关系高屋建瓴的把握,是对十六大以来统筹城乡发展思想的深化和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理论创新,是首次对农村和城市的平等发展权、农民和市民的同等国民待遇权的确认。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通盘考虑和配置各种资源,加大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从根本上突破城乡二元结构,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市与农村双向互动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经过几年的努力,“两个反哺”在我国已初见成效,城乡之间的交流互动日益密切,统筹城乡发展进入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新时期。今后不仅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更应当表现在公共服务方面,提供更加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更加注重“全民共享”。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公共服务。十七大报告在“一体化”方面提出的实实在在措施,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第一次作为单独章节出现在党代会的报告中,为9亿农民带来了新的福音。
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是新度之四。报告更好地反映了反映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业人口的呼声与意愿,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一大举措和重大进步。人大代表选举是我国民主政治的一个窗口,因为平等性是选举的基本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选举中的体现。按照这一原则,不仅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而且相同数量的选民应当选举大致相同数量的代表,就是说要一人一票,一票一值。根据这一原则,要以所在行政区域的人口数和人大代表名额数平均进行测算,来分配和选举出人大代表。这些年来,选举平等原则中的一人一票我们早已做到并且做得比较全面、彻底,但一票一值我们没有完全做到。选举法对我国各级人大代表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作了不同的规定,即自治州、县、自治县为4:1,省、自治区为5:1,全国为8:1。就是说,同一行政区域内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在农村与城市是不同的。同样选举出一名本级人大代表,在自治州、县、自治县的农村如果是4千人,在城市则是1千人;在省、自治区的农村如果是5万人,在城市则是1万人;在全国的农村如果是80万人,在城市则是10万人。1995年修改选举法时,对原来的比例作了适当修改,缩小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将省、自治区和全国这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从原来的5:1、8:1,统一修改为4:1。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利益,包括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等的应当与城市居民享有的平等的权利,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这些年来,我们已经通过取消农业税、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义务教育等措施进一步维护了广大农民的经济上、文化上的权益,也通过村民自治等形式扩大了农村的基层政治民主,但还必须改变以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不同比例为特征的城乡居民政治上不平等的局面。我们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不能忽略广大农民的政治权益,不能忽视广大农民的感受。
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这是新度之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对于发展农村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具有重要意义。但农村集体经济如何有效实现,采取何种形式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也一个摸索的过程,需要在这个摸索的过程中也要充分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鼓励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因此,十七大报告传达了如下一个信息:中央政府要从新制度的安排转向挖掘已有制度的潜力,要从增加增量制度转向用好存量制度,统筹社会体系,发挥制度的组合效用。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就是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总之,在这次十七大胡锦涛同志的报告中,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是对我国农村工作总体原则的阐述,体现了中央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在此总体原则的指导下,报告中再次也是在历次党代会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困扰我国农村全面发展的问题,并进一步强调也是在历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了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刻地认识到“三农”问题不仅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且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我国农村问题客观而科学的认识,系统地阐述了我党的农村政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 所以,在这次十七大报告中,农村政策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和新度,都是前所未有。
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问题一、农村义务教育财政困难的原因造成农村义务教育财政困难的原因是多重的。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尤其是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穷国办大教育”是一个基本的现实,这不能不从根本上制约着我国农村教育的投入水平。不过,从现有的条件和能力来看,我们发现,有三个方面的原因最为重要:一是财政上,财政上的中央集中与教育投入过分地方化的矛盾;二是经济上,城乡与地区之间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的表现;三是政治上,国家与农民、城市与乡村、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关系不顺。
首先,从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及其教育投入来看,国家财权与财力中央集中化而农村义务教育投入过分地方化,中央教育投入过少是造成农村义务教育财政困境的结构性原因。尤其是1994年分税制之后,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财政的集中程度越来越高。但是,直到农村税费改革前,虽然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按省、县、乡分级管理”,但实际上,中央及地方政府财政投入极其有限,如“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是对中西部农村教育的主要的投入工程之一,在1995—2000年的六年中,中央财政为之投入39亿元,加上地方各级政府配套资金,2000年实际执行数为116亿元。但是,由22个省(市、区)的852个县共享,平均每县每年仅有324万元左右。从调查来看,农村义务教育主要由乡镇基层政府承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县乡财政与农民负担》课题组2001年发表的调查结果就显示,在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乡镇一级的负担竟高达78%左右,县财政负担约9%,省地负担约11%,中央财政只负担了2%。[24]考虑到县级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仍来自乡镇财政的上缴,实际上,最终由农民负担的义务教育投资约占到农村义务教育总投资的80%-90%.
国家教育发展中心对全国7省267个县的一份抽样调查中看,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负担结构明显呈金字塔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湖北襄阳、河南鄢陵和江西泰和三县调查表明,湖北省襄阳县过去10年教育经费中各级财政预算拨款占40.7%,其中,乡级财政占到了34.4%,县财政占到了6.3%,省级以上财政专款仅占0.1%。江西省泰和县2000年教育经费总额为6966万元,其中各级财政预算拨款占58.9%,县财政占13.3%,乡级财政占到了45.7%。全县教育投入中来自省级以上的财政专款正常年份只有20万元左右元。河南省鄢陵县2000年教育经费总额为7026万元,其中各级财政预算拨款占58%,县财政占9.2%,乡级财政占到了48.3%,来自省级以上的财政专款几乎没有。[25]
税费改革以来,国家大幅度增加了教育投入,但是,迄今为止,相对于国家财力而言,中央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有限,主要由地方承担。税费改革后虽然中央和省市增加了县乡教育的投入,但仍不足以弥补减收所形成的缺口。如湖北省黄冈市2001、2002年财政预算内拨款分别为63567万元和65897万元,2002年比2001年增加了2330万元,增长3.67%.在税费改革中,中央和省第一次下达的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为25915万元,第二次为2415万元,合计为28330万元,即使按照60.45%的比例用于教育开支,2002年可增加教育拨款也只有17151万元。然而,由于税费改革取消了农村教育集资和农村教育费附加,部分县市农村中小学实行“一费制”,学杂费等收入也大幅度减少,2002年多渠道筹资仅为34331万元,比2001年的67519万元减少33188万元,减少比例为49.15%,是上级转移支付的近两倍。显然,中央和省的转移支付远远少地税费改革后教育的实际经费的减幅。由此不可避免造成教育经费的缺口。
从全国来看,虽然近些年来,中央对义务教育的财政性投入有较大幅度增加,但仍没有达到1992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规定。该纲要曾明确提出,“到本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达到4%”。但直到2002年都没有达到这个水平。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这一比例基本上一直是上升趋势,到1986年达到最高点,随后陡然降落;进入90年代,这个比例更是逐年下降:1991年为2.85%,1992年为2.73%,1993年和1994年为2.52%,1995年为2.46%,1996年为2.27%,1997年为2.49%,1998年后才有所改观,这以后的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百分点,2002年,中央财政占到55%以上,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仅为3.41%,仍未达到《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所规定的20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达到4%的目标。按预算内教育经费包含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口径计算,2002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22053亿元(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数)比例为14.76%,比上年14.31%增加了0.45个百分点。但全国仍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26]90年代以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支出的比重还处在下降的状态,国家文教方面的投入增长速度也远远低于国家行政经费的增长速度。
其次,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及各地教育资源占有的差别也是城乡与地区之间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的表现。由于中央投入不足,教育投入的过分的地方化,主要由地方来承担。由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这不可避免导致各地区教育投入的不平衡。一方面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政府间财政收入及筹资能力的差别,进而也造成政府对义务教育的公共财政的投入的差别;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及多元办学体制下,一些经济和社会发达地区,学校拥有更多的机会吸收民间资金,这也造成民间教育资金的筹措能力和占有水平的差距。同时,长期以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是以税收返还为主的,富县经济水平高,得到的返还就多;从而加剧了不同地区教育投入的非均衡性,穷县都是农业县,得到的返还就少;结果“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尤其是中西部地方经济相对落后,义务教育主要靠财政支持,但地方财政困难,难以承担和保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另一方面也由于社会经济落后,制约着民间资本的教育投入。从而造成与发达地区教育投入及教育资源占有的不平衡。[27]虽然有的学者也指出,以全国而论,小学和初中的生均教育事业性经费支出上的不平等更多是由省内差异引起的,而非省际差异。对农村地区的分析也得表明,即我国各个农村县、区在教育事业性经费上的投入的差距也主要是省内差异引起的;小学和初中的预算外事业性经费的地区性差异大于预算内事业性经费的地区性差异。在地方财力相同的情况下,中部“二片”省的县、区对小学教育的投入比西部“三片”省的县、区更依赖于预算外资金。[28]这表明教育投入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但是,从总体来看,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与教育投入不足的相关性依然存在。如对西部12省(区)与东部省(市)的教育经费投入与国民生产总值及农民人均收入的比较来看,西部12省区国民生产总值、农民人均收入分别相当于东部十省(区)的的33.9%和47.9%,1998年西部省区平均教育经费及小学预算内平均经费及相当于东部十省(区)的32.2%和54.8%,换句话说,东部平均教育经费总额是西部的三倍多,而西部小学生平均教育经费只相当于东部的一半。
最后,在此我们不能不看到,义务教育的“财”的问题实质是“政”的问题,即不同主体的政治和权力关系及管理体制问题。从根本上说,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及效益不高等问题是国家与农民、城市与乡村、不同地区之间、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矛盾及政府体制尤其教育投入与管理体制不顺的矛盾的表现。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足尤其是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迟迟没有达到《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所规定的20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达到4%的目标,也反映权力机关及其决策对政府教育财政的投入仍然缺乏有效的监控。中央与地方及各级政府教育投入责任的差别表明中央与地方及各级政府财政与事权关系并没有理顺,国家公共财政体制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城乡之间及地区之间的教育投入的差别及由此则出现的教育机会的不公平不仅反映国家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能力,同时更深刻地反映了城乡之间及地区之间不同群体利益及权力之间的差别和矛盾。
特别是教育发展及教育条件城乡之间的差别远远大于地区之间的差别实际上是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化体制的产物和后果。税费改革以前,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乡镇成为乡村基础教育的办学主体,而农民群众成为乡村教育成本的主要承担者。按照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议》,乡村义务教育实行三级办学、两级管理的体制,即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在经费投入上,实行以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学费和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杂费、发展校办产业、支持集资办学和捐资助学、建立教育基金(简称为“财”、“税”、“费”、“产”、“社”、“基”)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办法。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同时提出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谁办学谁掏钱的原则。随着乡级财政的建立,包括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在内的十几种支出也随之纳入乡(镇)财政。1992年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依法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城市的,纳入预算管理,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农村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付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教师的工资,改善办学条件和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新建、改建、扩建所需资金,在城镇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或者通过其他渠道筹措;在农村由乡、村负责筹措,县级人民政府对有困难的乡、村可酌情予以补助。”《细则》进一步强化了“谁办学谁掏钱”的投资体制。这是一种城乡分离的二元化体制,即城市“以国为主”而农村“以民为主”。城市的义务教育由国家全包,农村的义务教育由乡镇管。由于乡镇财政来源于农民群众,乡村义务教育实际上也是由农民群众承担。从实践来看,在“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时期,为了给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加快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地方各级政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办教育的积极性,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捐资、集资办学活动,而农民们也在“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号召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我国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总量有了迅速的增加,大大改善了办教育的物质条件。据统计,仅在1985年——1991年,全国政府财政预算内拨款之外另筹措资金1000多亿元,用以新建中小学校舍2.75亿平方米,改造破旧校舍1.6亿平方米,消除中小学危房4.23亿平方米,使中小学危房比重由80年代初的16%下降到3%以下。在广大农村城镇,第一次出现了最好的房子是学校的局面。2000年底,我国初步实现了国家规定的基本普及9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但是,“分级办学”的体制也形成“农村教育农民办”的局面,教育成本基本上是由乡镇及农民群众承担,并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重要根源。其结果不仅是农民不堪重负,乡镇也难以承受,学校难以为继,并由此衍生出种种矛盾。从根本上说,这些矛盾也是国家与农民、城市与乡村、不同地区之间、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矛盾。因此,义务教育的“财”的问题实质是“政”的问题,即不同主体的政治和权力关系问题。为了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并促进乡村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最根本的就是对教育背后的利益及权力关系进行重新调整。因此,中央在提出实行税费改革试点之时就提出进行农村义务教育的配套改革。
二、税费改革中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的改革与绩效
从实践来看,税费改革中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1、从“以乡为主”到“以县为主”:增强财政投入的保障能力和调控能力。
税费改革以前,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按省、县、乡分级管理”的体制。但在实践中,农村义务教育的实施不过是“分级管理、乡镇为主”的体制,乡镇成为义务教育资金及组织管理的主体。鉴于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的困境,国家将义务教育的管理权由乡镇提升到“县”。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省、地(市)、乡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相应责任,中央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
按照《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2001年5月29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法[2002]28号)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国家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课程设置、课程标准,审定教科书。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要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教育统筹规划,搞好组织协调,在安排对下级转移支付资金时要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其中包括负责制定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逐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根据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实施办法,提出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并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核批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学校的教职工编制;负责农村中小学校长、教职工的管理;调整本级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教育经费预算,合理安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确保按时足额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安排使用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资金,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指导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开展助学活动;对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教育工作和农村中小学进行督导评估。
改革后虽然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责任,也强调要继续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作用。但是,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要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
在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权责上收的同时,对乡镇基层管理机构也进行了调整和改革。按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不设专门的教育管理机构,乡(镇)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乡(镇)可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内确定一至二名助理或干事协助乡(镇)长管理具体教育事务,并接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
2、从“民办为主”到“国进民退”:强化国家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
税费改革前,农村义务教育主要是以“民办为主”,教育成本主要由农民群众承担。税费改革中,各地在将义务教育的管理从乡镇上收到县市的同时,也力求将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从主要由农民承担转到主要由政府承担,实现“农村教育农民办”到“农村教育政府办”的根本性变革。
截至2003年5月底,我国有98%的县、市、区将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管理上收到县;94%的县、市、区将农村中小学人事管理权限上收到县,初步确立了“以县为主”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格局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明显增加,主要体现在工资性转移支付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002年两项转移支付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总数达243.47亿元,对于保证中西部地区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中央财政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专项支持。据测算,2002年,中央财政的投入占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量的28%以上。[30]199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内拨款为430亿元,占当年义务教育总投入的54.8%,2002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拨款达到了990亿元,占当年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78.2%,5年间,增加了1.3倍。各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快速增长。2002年,各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总数达3114亿元。这一数额,比2001年的2582亿元增加532亿元,增长20.6%;比1997年的1358亿元增加1756亿元,增长129.3%.1997年至2002年,各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平均每年增幅达18.1%.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 )的比例连年提高,不断取得新突破。1997年至2002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分别为:2.5%、2.59%、2.79%、2.87%、3.19%、3.41%.2002年比1997年提高了0.91个百分点,是自1989年对此项指标进行监测以来的最高水平。
从安徽省来看,税费改革以后,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总量与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以前相比,逐年有所增加。2000-2002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分别为46.40亿元、56.22亿元和63.53亿元,增幅20%以上。2001年全省中小学危房面积为748万平方米,其中D 类危房438万平方米。为了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省政府决定,“十五”期间,筹集12亿元,市县配套8亿元,利用3年时间将D 类危房全部改造完。第一期危改工程的12亿元资金已全部下达。2003年虽然遭遇特大洪涝灾害,省政府仍调整支出结构,共向灾区下拨教育救灾专项资金8000万元。同时决定立即启用各市、县危房改造专户所有的危改资金,优先用于水毁校舍的重建工程,确保灾区学校秋季按时开学。2000年至2003年,省政府对16个重点山区县和3个“一费制”试点县分别按小学每生每学期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5元的标准,给予了2078万元的财政专项补助。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中小学贫困生助学金制度,并对3个特别困难县的贫困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由此,大大加强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
3、从“多费制”到“一费制”: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减轻农民负担。
农村义务教育中政府和学校筹资和收费的多头性、多样性及非规范性一直是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加重农民负担的重要原因。在加大国家和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的同时,中央也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治理乱收费、乱集资和乱摊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其重建的措施之一就是在税费改革中推行“一费制”,即对学杂费、书本费由中央有关部门规定一个最高收费限额,除此之外,不再向学生收取任何其它费用。2002年国家规定的“一费制”收费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学年农村小学160元,农村初中26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浮动收费标准,上浮范围不得超过20%。安徽、湖北等省市一些地方还对实行“一费制”的学校,给予专项补助,弥补经费缺口,以保障“一费制”学校的正常运转。“一费制”最初是在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村小学和初中试行,并随着税费改革的范围扩大不断扩大。至2003年,税费改革省市,尤其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小学,已普遍推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中央规定,从2004年开始,我国将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河北省在全省2002年在全省5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试行了“一费制”,2003年在全省范围内铺开。按河北省的规定,小学收费标准在国家规定每生每学年160元的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15%,下浮不限,其中包括教科书费、课堂作业本费、电教教材费、取暖费、原杂费及寄宿制学生住宿费等;初中收费标准在每生每学年260元的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下浮不限,含教科书费、课堂作业本费、电教教材费、取暖费、原杂费等,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另收。湖北省“一费制”试点工作是从2001年秋季开始,2001年秋季在原38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市)农村中小学试行。收费标准为初小50元,其中杂费25元、书抄费25元;高小60元,其中杂费30元,书抄费30元;初中115元,其中杂费55元,书本费60元。2002年,“一费制”扩大到全省2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4个省级贫困县试行。执行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8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50元(个别县市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收费标准比省定标准上浮20%),其中包括杂费、教材费和抄本费。2003年秋季提高了“一费制”收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9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55元,除对部分确需住宿和搭伙的学生可收住宿费和搭伙费,对参加中考的学生收取中考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对于非“一费制”地区杂费的最高标准也进行了规定。大中城市市区、县镇、农村平原丘陵地区、山区,小学每生每学期分别为70元、65元、50元、4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分别为120元、115元、100元、80元。对非“一费制”学校的代收费作了更严格的规定,即代收费只限于中小学课本费和作业本费,而且要求按规定的书目和价格据实收取。对借读费标准实行区间控制,取消了部分学校收取的搭伙费,规定了学校收取计算机上机费的条件。2003年还从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500万元,按生均每年20元的标准,对实行“一费制”的学校给予补贴。与此同时,省政府要求,非“一费制”地区的县市,县财政对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拨款标准,每生年平均不得低于15元。学校的设备购置和校舍维修还应另外安排资金。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并规范学校收费,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并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
4、“精简教师”与“学校撤并”:降低教育成本,提高投入效益。
税费改革前农村小学布局基本上是村村办学,呈现出“小而散、小而全”的特点。这一方面方便了学生就近入学,满足了人口高峰期义务教育的需要,同时也有利于动员农民和村集体参与学校建设及义务教育的投入。然而,近年来,计划生育工作的效应在农村开始体现出来并不断放大,新生人口减少,加之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小学生源在一些地方大幅度减少,原有的分散办学方式显现出明显的规模小、成本高和不经济。尤其是一些地方中小学教师人数多,在财政开支所占份额较大,取消农村教育集资及教育附加以及实施“一费制”的改革不仅减少了地方和基层政府的财政收入,农村中小学的经济收入随之减少,财政压力明显增大。如近年来福建人口出生率逐步降低,小学生源正逐年下降。1997年,福建省年招收小学生新生达74.77万人,以后逐年走低,1998年至2001年,福建省年招收小学生新生人数依次为63.50万人、52.84万人、49.34万人和50.62万人。2001年的招生数为1997年的三分之二。但随着小学生源大幅减少,小学教师并没有随之减少。按照福建制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1996年福建省小学在校学生392万人,小学专任教师17万人,师生比为1:23.然而,2001年师生比为1:19.5.1996年和2001年相比,该省小学生减少了37万人,教师却增加了1.1万人。福建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统计显示,2000年该省财政供养在职人员为87.9万人,其中教育系统43.3万人;在教育系统内,小学教职工近20万人;呈现“两个一半”现象。一些县、市、区,“两个一半”现象更为明显,教育支出在财政开支中所占比重过大。如福建龙岩市财政年拨款在职职工工资总额8.7亿元,教育部门为4.5亿元,占总数的52.3%,教师工资支出占财政工资支出超过一半。在此情形下,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减轻财政压力,各地在税费改革对农村中小学规模布局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并大幅度地精简教师。从1998年开始,龙岩市每年减少2万名小学生。如果按国家规定农村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例为1:23计算,每年将分流近900名教师。武平县从1993年至今,分流小学教师500多人,减少完小、教学点、复式学校280个,仅这一项就减少教师工资、学校经费支出140余万元。河南许昌县规定每1.5万人~2万人办一所初中,每个乡镇办1~3所示范性小学。湖南省郴州市提出,经过3至5年的努力,全市要在“九五”期间撤并学校890所,清退代课教师7000人的基础上,再撤并学校及各种教育机构1000个,精简教师5000人左右。要改变一村多校现象,实行联村办初小,全市以每年递减300所左右学校的速度,减少学校布点。另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甘肃省庆阳地区目前共有各类学校3776所,计划保留2685所,3年内撤并1091所,撤并学校占总数的29%,目前已经撤并800多所。同时,精简乡镇教委工作人员,补充教师缺额,对满编或超编的乡镇,把临时教师全部予以辞退,将非义务教育阶段的乡村幼儿园、学前班从基础教育剥离,交由社会力量去办。从2000年到2002年年底,安徽用三年时间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调减15%左右,使小学从改革时的22800多所调减到19000所左右,每年调减1300所左右;使初中从现在的3200多所调减到2700所左右,每年调减160所左右。
显然,上述改革旨在通过对国家与农民的教育投入、中央与地方及各级政府教育投入的责任的调整,加强国家教育经费的投入,解决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总量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旨在通过国家财政投入,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促进不同地区教育的均衡发展;同时通过教育管理机构的精简、学校合并以及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精简,降低教育成本、减轻财政压力,提高财政投入的使用效益。从实践来看,改革带来了一系列积极效果,改革中确立了依靠国家财政投入的新的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和管理体制,中央及省市县地方政府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较大幅度的增加,保障了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转以及教师基本工资的发放,初步实现了“义务教育农民办”向“义务教育国家办”的转变。税费改革中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从根本上说也是国家与农民、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利益的重大调整。“国进民退”及“以县为主”也表明,义务教育的成本不再主要由农民群众来承担,而由国家承担;不再由乡镇基层政府承担而由县市及上级和中央政府承担。这无疑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的历史性变革。改革规范了义务教育的收费,大幅度地减轻了农民的教育负担。如湖北黄冈市教育系统降低中小学收费标准和取消收费项目之后,减少收入1.3亿元,部分县市实行“一费制”减收0.8亿元。该市6个县实行“一费制”后,平均每个学生一年少交学费400元,一个初中生一年少交学费800元。蕲春县税改后农民负担减少4577万元,农民人均减少56元,减幅为50%.除此之外,中小学降低标准和取消教育统筹费等乱收费项目共减收2368万元,农民人均又减少29元。湖北省全省29个试行“一费制”的县统计,共减轻农民负担达11.6亿元。尤其是我们注意到,在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过程中,义务教育的减负通常占整个减负额的绝大部分,对农民减负的贡献份额最大。如湖北蕲春县义务教育减负3670万元,占税费改革中农民总的减负数的80%,赤壁县教育减负830万,占全部减负额的79%,通城县教育减负2835万,占全部减负额的69%.也正因如此,这些改革也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的赞扬。如果从减轻农民负担的角度看,义务教育改革在相当程度上达到了自身的目标。
在此还必须指出的是,税费改革中教育体制改革的直接动因是教育财政的压力及由此引发的矛盾,税费改革中义务教育改革本身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围绕着解决义务教育的财政困境而展开的。尤其是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税费改革取消了农村教育集资及教育附加并实施“一费制”,从而减少了农村中小学的经费来源,也使地方尤其是乡镇财政更加困难,难以保障义务教育的投入;为了维持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转,一方面只能依靠增大国家和上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另一方面就必须降低教育自身的成本,提高资金效益并减轻政府自身的财政压力。当乡镇财政难以承担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之时,国家也就采取将义务教育的管理从“以乡为主”向“以县为主”的体制,以加强宏观调控及财政支持的能力。由此,在税费改革中农村义务教育也开始走上从农民投入为主向国家投入为主、从基层乡镇投入为主向国家和上级政府管理为主的“国进民退”、“向上收缩”的道路。这也表明,那种认为乡村义务教育的财政困境及其改革完全是由于税费改革本身造成的流行的观点显然是不能成立的,更不能由此而否定税费改革及随后的义务教育体制的改革。实际上,税费改革只不过是将乡村义务教育体制中原有的矛盾和问题迅速地暴露出来,并促使中央和地方下决心进行改革。税费改革在相当程度上不过是乡村义务教育改革的催化剂和加速器,“分级办学”体制在实践中的内在矛盾才是税费改革过程中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层根源。显然,税费改革中农村义务体制改革是必需的和必要的,改革的成效是显著的和值得肯定的,改革也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的赞扬。改革也是旨在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教育投入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及效益不高的问题,其方向是正确的,有利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事实上,这也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的重要尝试。
三、“以县为主”无力走出农村义务教育的困境
虽然税费改革中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的改革致力于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结构失衡及效益不高的问题,并对国家与农民及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作重大的调整,使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从现实来看,现有的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三大矛盾。尤其是从目前来看,“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并不能有效地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更难以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的统筹协调发展及教育的公平。这在我国中西部地区表现得更加明显。
首先,我国农村县市尤其是中西部县市政府财政困难,无力确保对农村教育的财政投入。
从有关材料及我们的调查来看,我国县乡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是“吃饭财政”,财政开支主要是“保干部工资、保机构运转”。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县乡财政的70-80%以上是用于“吃饭”。尤其严重的是,有相当一部分县乡保工资、保运转就有困难。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全国县级财政赤字面一度超过40%,1998年和1999年仍分别高达31.8%和35.5%。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1999年,全国共有2109个县,其中亿元县有593个,一般县480个,而财政补贴县高达1036个,半数以上的县是“吃饭”财政,其中有很大一部分连“吃饭”也保证不了。
从乡村来看,中西部乡村事实上陷入了严重的财政和债务危机之中。一是债务面广。湖北省乡级负债面在95%以上,村级负债面也在90%以上,几乎是乡乡有债、村村欠钱。1999年上半年,湖南在全省范围内对乡镇负债进行了一次“普查”,结果也表明全省2000多个乡镇中,负债面高达88.2%,个别乡镇1999年就“吃”完了2003年的财政预算。[31]2000年四川省委组织部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全省不同地区的100个乡镇负债状况作了专题调查。从调查的100个乡镇看,有各种债务的乡镇占82%,有的县(市、区)乡镇负债达100%.调查的100个乡镇中,负债在100万元以上的46个,占调查总数的46%.其中负债最高的镇达到1210万元,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负债219.5元。[32]而据陆学艺先生的调查,乡镇债务覆盖面最广的是中西部地区,60%以上的乡镇负债。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几乎没有不欠债的。[33]
乡村债务不仅面广,而且量大。全国乡村究竟有多少债务,说法不一。农业部1999年全国清查的结果是乡村两级负债3259亿元。从我们对湖北省一些县市调查来看,地处大别山区的湖北省黄冈市乡镇级债务达31095万元,乡平248万元;村级债务达195953万元,村平46万元。而荆州市所属的沙洋、京山和钟祥三县的调查表明:到2000年底,三县村级债务分别是2.89亿元1.36亿元和3.34亿元,村均分别为74万元、340.1万元和71.9万元。所调查的46个乡镇普遍欠债。三县镇均债务分别为2227.7万、1048.9万和2228.1万元。其中,债务最高的乡镇达7000万元(不含村级债务)。对河南省许昌县的调查也表明,到1999年底,该县31个乡镇都出现了负债现象,全县总额达9062万元,乡镇平均292万多,约相当于两年乡镇财政收入。最高的达1070万元,最少的也有136.6万元。该县有关部门也不无忧虑地指出,“若单从资产负债的角度看,一些乡镇经济已濒临破产状态”。在县乡财政困难甚至难以维持自身机构运转的情形下,对教育的投入也只能是力不从心。
其次,教育系统自身债务沉重,税费改革减少了经费来源,政府和学校收支矛盾恶化,债务偿还困难。
如果说中西部地区县乡财政困境使之难以承担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那么,一个更加令人忧虑的事实是中西部县市及乡村债务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乡村教育负担过重、负债量大。在现存的县市乡村财政供养人员中,教育系统负担的财政供养人员较多,通常占到一半以上,所占县乡财政开支的份额较大。在一些地方,县乡财政困难在相当程度上是乡村教育财政困难。除政府本身的债务之外,不少学校在“普九”及各种教育达标升级活动形成了相当数量的债务。税费改革之前,我国农村教育投入主要来源于乡镇两级,即教育费附加、教育集资、财政拨款(乡级财政)。由于国家投入甚少,乡级财力薄弱,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实际上是农村义务教育主要经费渠道。1994年-1998年,安徽省农村教育费附加平均每年为7.1亿元,农村教育集资平均每年3.83亿元,上述两项合计平均每年约11亿元,对农村学校消除危房,改善办学条件,扩大规模,实现“两基”教育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税费改革以前,无论是县乡政府还是学校均寄希望通过多渠道筹资和收费来偿还所欠债务。但是,税费改革不仅切断了政府向农民集资收费的渠道,也切断了学校收费偿债的资金来源,造成债务清偿的困难。安徽省税费改革取消了11亿元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不可避免造成教育的实际投入的减少。安徽的石台县,税改前农业税251万元,乡统筹、村提留1997年预算数466万元,1998年农业特产税实征476万元,农村教育费附加238.8万元,教育集资150万元,加上其他税收,合计1764.4万元。税改后,农业税303万元,农业税附加60.6万元,农业特产税257万元,农业特产税附加51.4万元,合计672万元。两者相比减收1092.4万元,人均减少121.38元,减负率为62.6%。上级对该县通过转移支付增拨资金744万元。税费改革后,教育投入减少了390万元。2000年全县可用财力2539万元,包括工资在内的刚性支出累计4433万元,资金缺口1894万元,刚性支出中42.7%无资金保障。据统计,到2000年底,仅工资拖欠,全县就达3822万元。
如安徽省肥西县90年代以后,为了“两基”达标,各个学校纷纷举债或集资达标,向私人借款,银行信用社借款,及向职工集资建校、盖房,形成债务。由于相当部分债务是向私人借款,利息高于同期银行利息,沉重的债务越滚越大。如到中小学负债达7000万元,税费改革后,政府是无法通过财政偿还,学校也不能多收费偿还,这7000多元越滚越大,有时债务影响了正常的教学。肥西县洪桥中学负债从80多万,滚到100多万元,债主讨债,向法院起诉,年轻的校长为了学校债务三进法院,两次进看守所。而这个校长还是优秀校长,债务也是前任校长留下的。同样,在实施“两基”过程中,六安市为确保提前两年实现“两基”,许多乡镇与学校采用借贷等形式筹集资金建校,教育负债42692万元,其中学校直接承担债务31471万元,占73.72%;村一级教育负债为2466万元,占5.77%;乡镇一级教育负债为7967万元,占18.66%。这些债务在税费改革前可以通过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计划分年偿还,逐步消化,税费改革取消了教育附加和教育集资这一渠道,仅靠乡镇、村、学校自身已无力消化,教育债务矛盾凸现出来,不少学校因此而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或校门被封堵。湖北团风县也因债务无力偿还,有20所学校先后出现校门被封事件。湖北麻城市白果镇小的调查也表明,1997年以前,学校经费不仅可以维持学校运转,还略有结余,但是,自1997年开始,因各种建设和达标活动开始形成债务。2001年税费改革前学校还可通过筹资偿还部分债务,但从2002年“一费制”实行后,学校再也无力偿还债务了。
由于中央及省市财政投入不足,县乡自身财政困难,税费改革后农村一些地方学校运转困难。不少地方农村教师实际工资下降且难以保障,形成新的拖欠。税费改革以前,教师工资一部分来源于财政预算,一部分通过政府出台的收费政策和学校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解决一部分。改革以后,“一费制”的实行,不合理的收费被取消和禁止,预算内教师工资存在缺口,原学校自筹发放的津补贴又断了路,教师实际工资水平均存在下降的现象,而且有些地方工资拖欠更加严重。从全国来看,2002年,全国共计新欠中小学教职工国家工资22亿元。安徽省的调查也显示,有的乡镇教师国家四项工资不能完全到位,文件规定的教师职务补贴、保留津贴和午餐补贴等难以兑现,税改后教师人均工资下降20%-40%。2002年湖北省罗田县教师四块工资531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财政供给1940万,教育费附加630万元,向学生收取教师工资经筹款930万元。如果该县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60.54%按排1139万元,缺口仍有2231万元。由于工资问题不辞而别外流的教师近100人。为了缓解收支矛盾,维持学校的运转,解决教师的待遇,有的学校重新把手伸向学生和农民,乱收费;有的地方和基层政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暗示或公然支持学校多收费、乱收费,要学校按规定的比例上缴乡镇,把义务教育当作一种产业来做。从而助长了教育的乱收费现象。农民的教育负担在一些地方再次出现反弹。
由此也不难看出,“以县为主”的体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县域教育经费的平衡能力,加大对一些薄弱乡村的财政支持,尤其是缓解一些贫困乡村学校因乡村财力不足而造成的困难和矛盾。但是,由于县市财政本身的能力有限,地方无力投入、中央投入不足,现有经费投入远远不能满足义务教育的需求,“以县为主”的体制也难以承担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重任,也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及效益不高的矛盾。
当前村民自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第一,对于村委会选举是否关心问题,调查显示,村民对村委会选举关心程度不高。合计共有51.4%的村民表示非常关心和比较关心,但还有48.6%的村民对此表示很少关心和无所谓的态度。
第二,对于参加上届村委会选举投票的原因,60.9%的人是因为村里要求和随大流,另外还有6.8%的人是因为担心不参加选举得罪人,只有20.9%的人认为参加选举对自己后好处。可见,大多数村民参加选举是消极被动的。
第三,对于没有参加上次选举的原因,29.5%表示不在家,22.7%认为选不选对选举结果影响不大,14.5%对选举不感兴趣,12.9%对候选人不满意,12.4%对程序不满意,8.0%属于其他原因。由此看来,影响参选率的主要原因还是村民对选举缺乏积极性。
第四,对于选举的真实性问题,绝大多数村民持怀疑态度。认为选举是完全走过场的占11.4%,基本上走过场的占43.5%,说不清的占28.0%,而认为选举不是走过场的只占对象总数的17.1%。
第五,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也缺乏积极性。对于村务公开问题,据调查统计,多数村民认为村里有时公开或很少公开村务,并对村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表示怀疑,有67.0%的村民认为有时公开或很少公开,18.7%认为从不公开,只有14.2%认为所在村庄能够做到一贯按时公开。可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状况也并不理想。
第六,相当一部分村庄很少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只有28.3%的人表示所在村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13.1%说以前开过,而36.2%表示很少召开,另外还有22.3%的人表示不清楚此事。
第七,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满意度不高,认为村委会不能帮助农民解决什么问题,起不了什么作用。只有29.0%的调查对象对目前村委会工作十分满意和比较满意,而52.9%选择了“一般”即谈不上满意,也谈不上不满意,还有18.0%则表示不满意。可以判断村民对村委会工作满意度不高。
第八,对于取消农业税之后的干群关系,76.2%认为比较好和很好,23.8%认为比较紧张和紧张。可以看出,取消农业税之后农村的干群关系已经有了较大改善。
第九,关于目前的农民负担问题,71.4%认为负担基本合理和比较合理,5.9%认为没什么负担,22.7%认为负担仍然很重。看来当前农民负担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第十,对于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效果问题,有52.8%的人认为是表面文章,而认为效果很好和比较明显的有40.1%。结合我们曾去一些村庄进行实地考察情况来看,许多农民认为新农村建设实际上是地方官员搞的形象工程,大多数农民并未从中得到什么真正的实惠。
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对农民工的调查
农民工在城市中受到多方面歧视,社会地位有失公允。
1.社会地位评价低。“农民工”的社会称谓,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分隔的产物,容易把进城务工人员看成城镇职工的“另类”,延续着不合理的劳动用工制度造成的“既成事实”,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不相吻合。据全总2002年第五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无论社会地位、经济状况,还是社会职业评价,进城务工人员都排在25种社会职业群体的最后一位。
2.存在企业劳动岗位歧视。进城务工人员所从事的大多是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差、工资水平低的工种,是城镇职工不愿涉足的“苦脏累险”岗位,他们工作勤奋、生活艰辛,却无法享受正常的劳动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3.难以得到平等的教育权利。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无法享受城镇的市民待遇,他们的劳动技能和就业岗位培训社会责任不落实,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得不到保障。各地政府制定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财政预算,通常是按照城镇常住人口制定和规划的,即使有的地方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因素加以考虑,但在基层也往往无法得到有效的落实。一些公办学校通过不合理的收费,设置较高的门槛,阻挡进城务工人员就近方便入学,形成了对他们教育权利的歧视。
4.短期内难以融入城市现代文明。由于城乡利益分配机制和管理机制的差别,农村基础教育资源的缺乏,导致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社会秩序的观念淡薄,加上城市客观存在的社会歧视,他们对城市社会和市民阶层的归属感和认同程度较低;他们中多数没有经过系统的技能岗位培训,劳动技能与城镇就业需求不匹配,难以有效参与国内外市场人力资源的竞争;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的低下,不利于自身发展潜能和创业能力的培养,难以改变生活的轨迹和窘迫的命运,共享社会文明进步和精神文化发展的积极成果,短期内难以有效融入城市现代文明。
福建省总工会调查研究的结论为,农民工在城市中,人格得不到应有尊重。尽管社会呼吁农民工与城市本地人应当一视同仁,但歧视现象仍然存在。本地人认为他们脏、土气、小气、斤斤计较,埋怨农民工的大量涌入导致了城市交通拥挤和社会治安混乱。本地人的优越感使其不屑于与农民工来往,调查中有农民工代表说本地人宁可上网聊天也不愿意与他们交流。绝大多数进城的农民工的交往范围只局限于同乡或工友范围内,除了工作与无法避免的情况外,他们很难与城市人交往,更无法真正走进城市,成为游离在城市边缘的弱势群体。
政治权益难以实现。由于远离家乡,农民工的政治权利很难实现。
如村委会的选举权是农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但远在外地的农民工自然无法行使。在城市里,农民工由于没有本地户口,当地居民的政治权益同样无法得到享受。在用工单位,农民工所处的单位大多是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民主意识差、民主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农民工根本无法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更谈不上运用民主管理手段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农民工成了在经济上无保障,政治上无手段的特殊的群体。
在城市办事难。(1)由于户籍的限制,农民工办驾照、办出国护照、准生证等手续都要回老家办,十分不方便。(2)虽然政府规定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城市居民一视同仁,但具体办理入学手续需要很多证件证明,农民工由于异地打工,办齐手续费时费力。(3)农民工返乡难,企业管理人员普遍反映,每年春节及“五一”、“十一”黄金周前,农民工为了买票经常请假,无心工作,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很多农民工买不到票,为了回家只好买高价票,加重了农民工的经济负担。
浙江省的情况,由该省总工会调查得出这样的结论:
社会公共服务不足。一是子女入学困难。在教育资源短缺、办学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农民工子女异地入学困难以及收取借读费的现象广泛存在,教学质量难以保证。二是基本生活条件较差,社会救助缺失。农民工不能享受经济适用房和廉价租房待遇,多数非公小企业不提供职工宿舍,农民工只能租住民房,费用高、生活设施差,安全缺乏保障。由于社会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城市、农村都没有把异地打工的农民工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使得他们无法享受当地政府公共财政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司法援助等服务。
精神文化生活枯燥。农民工生活在相对封闭的社会空间里,精神文化生活十分贫乏。由于业余时间少、文化消费水平高,多数农民工只能以打扑克、逛街、看电视、翻杂志、聊天等打发闲暇时间。我省68%的农民工年龄在35岁以下,其中相当数量是18-25岁、离开学校直接进城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对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求处于一种饥渴和期待中,在调查回答“你最期盼的是什么”问题时,很大一部分青年农民工希望得到培训教育和丰富文化生活。而现有公共文化设施不能满足农民工的需求,只有少量规模企业在内部有职工文化娱乐场所,很多农民工处于“工作时间机器人、工作之余木头人”的状况。
政治权利缺失。由于农民工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现阶段主要着眼点还在维护自身经济利益上,大多数农民工还缺乏清醒的政治参与意识和民主权利意识,对行使自身的民主权利还没有太高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一是组织化程度尚待提高。我省农民工入会比例与农民工队伍的迅速增长还有差距。特别是台商投资企业主对建立工会组织持消极态度,使台资企业工会组建效率不高;二是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原来在公有制企业中形成的职工民主参与机制受到冲击,农民工的民主政治权利缺少体制和制度上的保障。大多数非公企业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等职工民主参与的载体,农民工在基层企业缺乏利益诉求和愿望表达的渠道;三是各级人大、政协中鲜有农民工代表,农民工在社会上政治参与的声音与这一群体庞大的数量相比,极不协调,在各项政策和方针的制定过程中,几乎处于“集体失语”状态。
农村文化建设问题当前,新农村文化建设头绪很多、任务繁杂,各方面工作应该看成是一个相互关联、相互衔接、不可分割的系统。要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协调各方,互相促进。
一、新农村文化建设要以发展农业生产为基础,以推进产业化经营方式的改革为依托新农村文化建设离不开且依赖于农村的经济基础和农业生产发展。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物质决定精神。古人曰:“仓廪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党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其中,首要的前提和要求就是“农村生产发展”。这里有两重含义,一是指农业生产发展,解决了农民的温饱,使之达到小康水平,富裕起来,相应的才有更高的文化需求,农民也有闲暇创造和享受文化产品或商品,才能有丰富的文化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基本前提和保障。二是指一定的生产方式决定人们的思想水平的精神境界。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农业社会转变的过程,就是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的过程。现代农民的基本标志就是掌握并能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于新的生产方式中,这种新的生产方式必然是以规模经营、产业化经营为特征的生产方式。建立在这种生产方式基础上的农民,才有可能树立起新的集体主义意识、现代科学意识、现代市场经济观念、团结协作精神等等。
我国的农业、农村发展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土地经济效率低;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当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走出去以后,才有可能在土地上实行规模经营或有效益的经营。目前国家在农业上的投入是建国以来最多的。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农民仅仅靠单干种粮仍然难以从温饱走向富裕。从国内外农村发展经验来看,农村的发展需要农民组织起来。有统一的经济基础才会有统一的思想文化。凡是农村发展较好的地区,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都相当高。组织化程度提高能摆脱当前农村的松散状况;能够将农民的劳动力集聚起来,形成发展的合力;农民协会组织作用的发挥有助于农民的社会地位提高,表达意愿的机会增多,促进政治活动的参与和主体意识的增强,扩大农民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改变其弱势地位,从根本上推动农村发展。另外,规模经营和集聚发展是农业发展的关键。按照农业发展的经验,土地面积在50 亩以上才形成规模,农业的效益才能真正体现出来。因此,当前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同时,应进行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体制创新。这里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加快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以村为单位,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和当前承包责任制性质的基础上,通过租用或农民按土地面积入股的方式,将土地集中到企业手中,实行大规模有效经营。二是农业金融贷款机制的调整——积极推动金融贷款抵押改革,建立土地使用权抵押制度。组建农业企业,根据市场需要,统一规划、安排生产、面向市场自行销售,政府要采取适当的保护性措施;对于剩余劳动力,企业可以有计划地集中培训解决就业。这种方式较之企业+农户+市场的模式,更稳妥可行,风险小,因而具有发展前景。
二、以培育新型农民为主线和根本建设新农村的主体首先是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新农村建设就是要以农民为本,要把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现实需要当作农村发展、农业进步的根本目的。新农村建设的过程,就是我国九亿农民生产增长、生活富裕、地位提高、农民的素质得到全面提高的过程。只有把农民培养成掌握和运用现代科技的新型农民,才能使农业科技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把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形成持续推动建设新农村的力量源泉,才能让农民共享和使用农业科技成果,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才能提高农民务农和转移就业的能力,形成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才能使农民崇尚科学、崇尚文明,形成农村良好的社会风气。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现代农业为基础的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普遍发展的综合概念,是建立在现代农民科技知识和文化知识普遍增长的基础上的。目前我国农村有文化的青壮年男女劳动力严重不足,受过初、高中以上教育的青年劳动力基本上都离开了农村,经过农业专业技能培训教育的人更少,目前留守农村的大多是老、弱、病、残等。只有开展有计划的农业专业技能培训教育,才能留住农村劳动力,才能留住人才。
培养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好统筹、协调、组织和服务的功能,搭建好工作平台;要充分利用教育、科技、文化等各行业、各部门的现有资源,形成农民教育培训合力;要把培训内容农民是否需要、培训方式农民是否接受、培训结果农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农民教育培训效果的标准,大力开展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建立起一支农业产业职工队伍,并把这种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按照“培养新农民、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远程教育培训手段的优势,以培养新型农民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和科技文化水平;以培养适应城镇化、工业化需要的产业工人为重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以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积极参与“百万中专生计划”,培养具有中专学历的实用人才,提高他们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能力。
三、以加强农村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农村先进文化的传播和文化建设需要有载体,无论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话、网络,还是文化馆、图书室、电影院、演出团体等都是传播文化必不可少的物质载体。与它们相关的组织结构、组织形式、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以及投资体制、运行机制、管理体制等构成农村文化体系问题。一个时期以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主要通过三个层面来体现:一是国办文化机构的推广,主要由遍及城乡的文化馆、文化站来承担日常的农村文化建设,如培训、指导、举办活动等;二是各级各部门每年多次的“送文化下乡”服务;三是农民自办文化活动。由于长期的“一手硬、一手软”,“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发展”、“重城市发展,轻农村建设”,实际上形成了经济社会扭曲发展的局面。即使在农村也出现了农民生活发展了,而文化则相对滞后,甚至有所倒退的现象。文化资源日益向城市集中,高质量的文化精品节目很难同步和平价地与广大农民文化消费者见面。而在“国办文化”机构延伸的县乡层面,因文化体制老化、设施不全、经费短缺、编制减少、人才流失、场地被挤占、活动日渐稀疏,使主流文化、公益性文化的覆盖、发送、传输、接收产生严重问题,使渠道不畅、接收平台受损,传播落空,主导作用丧失。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渐萎缩,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精神文化的需求。
加强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有效的主流文化接收平台。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县文化馆要具备综合性功能,图书馆要加强数字化建设,乡镇要组建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村级要建立文化活动基地。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在开展农村文化活动方面的作用,把中小学建成宣传、文化、信息中心。在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给乡镇文化站配备多功能流动文化车,以便开展灵活、多样、方便的文化服务。
四、以发展有农村特色的先进文化为内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引领农村进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保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的精神支撑和动力支持。当前我们要坚持用科学的理论引领新农村建设,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贯穿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要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支持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大对“三农”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动员和激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动员和激励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参与和服务新农村建设。要深化精神文明创建促进新农村建设,引导农民群众移风易俗,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提升农村的文明程度和农民的文明素养。
近年来,湖北省实施“村村通”工程,使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村农户安装上了电视,有的村民还安装了电话,买了手机,应该说硬件方面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农村文化在软件方面,却远远跟不上农民日益发展的需求。绝大多数农村地区没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农民看不到新报纸、新杂志、新电影,文化活动方式单调、内容贫乏甚至低俗。不少家里的VCD 中播放的多是好莱坞的大片、香港的武打片和粗制滥造的低俗的影碟、光碟;有些地方赌博盛行,封建迷信活动猖獗,落后腐朽思想沉渣泛起,宗派势力、地方黑势力横行乡里。
民族民间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增长点。近年来受到西方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冲击,民族民间文化出现断层。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如邻里之间互相帮助、礼尚往来、群体观念、大局意识等优秀文化以及乡村淳朴民风都受到严重破坏,有的地区几乎不复存在,替代为自私自利、金钱至上、损人利己、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和落后的思想观念,造成人人自危、家家不安,失去诚信、友谊和互助。新农村文化建设中,要积极挖掘民间艺术和民族文化传统的精华,加强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表彰传承民族传统、技艺精湛的民间艺人;结合生态农业的建立,保护好比较完整并具有特殊文化价值的村落和特定地区,建立“民俗村”,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逐步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要利用地区的民族传统与现代文明相结合,进行以传统美德为核心的乡村文化建设,教育农民,激发民族感情,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和谐的社会氛围,找回失落的文明,塑造新型民居环境,提升农民的主体意识和现代生活观念。启发、唤醒和发挥农民自身的智慧、合作精神、自主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
科技文化短缺,农民在日益边缘化的社会中失去了话语权。问卷调查显示农民最缺乏的农村实用科技,农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仅为城市居民的1/6,农民享受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公共服务的机会远低于城市居民。虽然我省相关单位年年要组织科技下乡,送科技到田间地头,但由于缺乏适时的培训和辅导,农民的科技素质还是很低,制约了农业的发展。科技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在动力。要加大科技教育投入,要推动我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最重要的就是要使农民掌握能够参与并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大量的农业科学专业技术,培养出一批农业现代化的能人,优化整合农业科技队伍,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五、以开展服务农村的形式多样文化活动为纽带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具有娱乐身心、移风易俗、沟通人际关系、提高人的文明素养的特殊功能,也是人们的基本活动与基本需求的重要方面。我省各地农村曾开展过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如“十星级文明农户”评比活动、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活动,重塑尊老爱幼、知书识理、热爱自然等传统道德文化,使村民正确应对当前改革开放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送文化下乡”活动自90 年代以来,成为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最好支持的典型形式,这项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的文化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繁荣了农村文化市场。然而,这种自上而下的“送文化下乡”只是一种国家政府行为,不属于市场行为,也不可能按照市场运行规则来运作,更不可能对农民消费者作出任何承诺,只是基于道义与政治的愿望和目的。因此要满足广大农民的文化需求,一方面要遵循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规律,另一方面,政府在公益事业的发展中,可以选择采取多样的文化运作形式,将它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质量、增加密度、扩大范围,降低成本。
农民自办文化活动,是近年来出现的新生现象,在一些地方蓬勃开展,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有力补充。农村文化的繁荣发展最终还是靠农民。民间文艺表演团体来自民间,成长于民间,服务于民间,是基层演出市场的主力军,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是农民这一社会的弱势群体,特别是在文化创造和消费方面,由于素质、资金等原因,使农民自办文化活动困难重重,人才短缺、资金短缺、品位不高,急需政府和全社会的指导、引导和支持。政府要鼓励创造、提高品位,引导农民探索创新新的民间文化形式,支持乡村自办文化的健康发展。
六、以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新体制、新机制为动力按照中央要求,基层农村文化建设,在体制和机制上主要任务是:加快公益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都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改革中主要是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不得企业化,也不能变相地企业化,不得以拍卖、租赁,挪作他用。县、乡文化机构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逐步推动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如基层国有艺术团体、电影公司、电影院、新华书店等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可以先搞试点转企改制,稳步推进,财政税收、社会保障和劳动人事等方面上给予优惠。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股份制改造,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积极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馆等,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兴办农民书社、集(个)体放映队,大力扶持民间剧团的发展。重视培育农村文化的内生机制,让农村土生土长的、“不走”的先进文化发展壮大起来。加强对拓宽农村文化市场的政策调节。探索农村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新机制新办法。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加强和充实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决打击传播色情、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确保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七、以加大政府投入和组织领导为保证要繁荣发展先进文化推动新农村建设,需不断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在农村乡镇配套改革的基础上,乡镇财政由县直管的前提下,农村文化教育的投资会得到有效保证,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会得到更好的发展,必将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要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把多姿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送到农村,把欢乐送给农民。各级政府要增强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意识,把促进新农村建设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使命和基本职责。要增进对农民群众的感情,满腔热情地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始终与农民群众心连心。要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本领,多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要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农村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农民意愿,使我们的工作造福亿万农民群众。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是在农村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过程。农村文化建设既然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单打一,不能搞形象工程。要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全面整合农村文化资源,整体考虑,全盘规划,从长远谋划,从眼下最急切的事情着手。必须坚持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硬件与软件相结合,现代与传统相结合,现实和长远相结合,才能扎扎实实地稳步推进。
农村公共物品共给问题随着农村问题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中重要性的凸现,近些年来,我们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念,而要推动农村的持续稳定发展,解决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就显得日益重要和迫切。本文由此探讨了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一、当前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总体水平不足
当前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严重不足,据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调查研究发现,全国仅1/3的乡镇有供水站,83%的村不通自来水,13%的村不通公路,53%的村不通电话,95%的村虽通电,但电价普遍是城镇的2倍以上,93%的村接受的电视信号相当微弱,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的需要,农村公共物品的绝对供给不能满足人民需求。
(二)供给的结构失调
公共物品硬件供应大于软件供应,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优先顺序不符合农村实际。当前我国农村的公共物品供给比较偏重于硬件设施建设,而农民迫切需要的一些市场信息、教育、社会保障等软件提供较少,由于这些公共物品提供的顺序不符合农民需求,因此虽然浪费了很多资源,却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
(三)供给部分公共物品的利用率不高
现有的公共物品和设施利用率相对来说较低。据某项针对南方农村的调查发现,有75.4%的农民在问卷调查中回答不知道乡镇文化站,知道的大多数也反映乡镇文化站基本没有任何活动,没有经费也无法开展活动。
(四)现有公共物品和设施维护不力
我国农村公共物品现在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维护不力。很多地方由于资金不足,对于公共物品和设施往往是重建设而轻维护,部分地方政府由于“政绩观”的影响,盲目扩大设施建设以取得数据上的增长而不顾日后的管理维护,导致很多的公共设施虽然存在但是实际上已经由于过于破败而无法正常使用。而且在农村。由于农村的公共物品产权归属问题也使得村民们没有动力去自觉地进行维护。
二、存在问题的多元角度原因分析
如上所述,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众多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一)国家发展战略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选择了城市优先发展战略,国家过度提取农业剩余转移支付给城市居民,城市公共物品一般由政府解决,而农村公共物品却要由农民自己掏腰包以各种费用的形式解决,从而将本应该由政府承担的部分负担转嫁给了农民,致使农民负担越来越重。2005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共达88773.6亿元,其中城市75095.1亿元,而农村仅有13678.5亿元,投入农村的固定资产投资仅占15.4%。而2005年农村人口共占总人口的57%,因此,我国在财政支出中投入农村的支出虽然逐年增加,但还是不能满足农村的需求。
(二)取消农业税使得当前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缺乏资金保障
农业税的取消虽然减少了农民负担,但由于政府的配套制度建设不完善,取消农业税以后,这块应该由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资金并没有得到落实,造成了农村公共物品的提供资金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乡村道路破损,水利设施年久失修也就成了必然。
(三)政府追求形象工程的后果
这一问题主要是由农村系统外部原因造成的。在中国农村,传统的公共物品供给主要依靠政府,而当前政府的绩效考核制度并不完善,各地官员为了追求自己的政绩,往往忽视公共需求,利用公共资源追求形象工程,造成了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往往偏重于看得见的硬件建设,而脱离农村的实际需求,造成了高层次需求不足情况下的过量供应,由于这些形象工程占用了过多的资源,造成了当前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低层次需求供应不足。
(四)农民文化素质低下,农村精英缺乏
教育水平的低下导致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无法利用农村公共物品和公共设施。特别是在农村公共物品供应与需求脱节的情况下,供给的结构偏差造成了公共物品“华而不实”,没法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
以青海省为例,据该省抽样调查,2005年该省农村劳动力中,文盲或半文盲劳动力占24.1%,小学文化程度占39.67%,初中文化程度占28.47%,高中和中专占7.24%,大专及以上占0.43%。这种情况下,那些对于使用者有较高素质要求的公共设施如科技图书室、电脑室等只能成为摆设。
同时,农村干部的文化素质较低也成为制约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效率的“瓶颈”。以常宁市委的调查为例,该市现有农村干部中大专文化程度的仅占5%: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占45%: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50%。由于农村干部是直接面向农村居民的政府最基层组织,很多公共服务往往需要农村于部的参与,农村干部的文化素质高低将直接决定其提供这些服务的效率。
(五)制度的缺失、伦理道德体系崩溃造成了“搭便车”行为困境
在公共经济学的研究中,政府失灵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搭便车”行为,这一现象指的是在非排他性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中,那些期望别人付费而自己不愿付费的行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刺激了农村居民对个人利益的追逐欲望,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逐渐解体而无力约束村民行为,这就导致了部分村民在公共物品问题上做出了“搭便车”的行为选择。当前,很多乡村由于这一现象的存在导致了提供公共物品积极性的受损,公共物品损伤严重,广大村民虽然对此深感不便,但是无力解决这一问题。
三、系统解决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要让我国的农村居民享受到充足、优质的公共物品。特别是在农村环境下,公共物品存在外溢性经济效果的特性,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直接影响着农村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农民收入的提高,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改善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现状就显得异常重要。
(一)改革发展体制,加大农村的财政投入
当前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由于国家采取了城乡差异化发展的体制,采取了向城市发展倾斜的资金政策。农村财政拨款的绝对不足使得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国家不能改变这一倾斜政策,改革现有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于农村的资金投入,创新国家财政资金对农村公共物品的支持机制,那么,没有充足资金支持的制度和理念都将流于空谈,要彻底解决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也就无法实现。
(二)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加强农民素质培养,重建农村伦理道德体系
只有通过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水平,才能真正将农村现有的公共物品利用率提高。特别是一些高技术要求的设施和服务,如果不能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的文化素质,特别是在缺乏有效培训的前提下,那就只能成为一些昂贵的摆设。
同时,还要重视农村伦理道德体系的重建。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经济因素不断渗入农村,冲击并逐渐瓦解原有的农村伦理道德体系,一些村民的“搭便车”行为,损害了农村居民建设和维护公共设施的积极性,导致了公共物品及设施提供和维护的低效率。这些都要求我们通过教育重建新的农村伦理道德体系,减少农村集体行为中的不一致行为。
而且,山于农村教育较差,农村精英相对较少,在农村精英起极大的示范和促进作用的现实背景下,必然导致农村公共物品资源的对外竞争失利 且使得农村居民缺少利用公共物品的现实示范,必然降低这些公共物品的利用技率。因此,提高农村公共物品利用效率应该在普遍提高农村教育水平的同时,加强农利精英的培养工作。
(三)农村自治体制的建立和政府的外部调控机制并存
建立农村的自治体制,加强农村居民自治的程度,可以提高农村居民建设和维护公共设施的积极性。同时,农村的居民自治有利于完善村民对于自身需要的公共物品的表达机制,有利于村民自主选择需要的公共物品,防止公共资源的浪费。
但是,农村的自治必须与政府的外部调控机制并存。受小农经济思想的影响,农民更愿意投资一些见效快,投资小的项目,而不愿意投资一些投资大、见效慢的工程,山此导致了农村的公共物品结构失调,短期产品供给相对过剩,长期产品不足。因此,必须建立政府的外部调控机制,在农村自治的基础上保证对农民选择的正常调控。
(四)加强政府的体制和伦理建设,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深入了解农民的实际需要
政府作为传统的公共物品提供者,其行为必然对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产生影响。因此,政府必须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防止出现追求“形象工程”的自利短视行为,并及时完善自身的财政体制,及早落实用于农村公共物品和服务提供的资金。同时,政府应该加强自身的伦理道德建设,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深入农村,具体根据农村的现实对症下药,防止原来就不足的农村公共资源的浪费。
(五)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加强农村体制创新建设
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以后,我国农村公共物品往往由于缺乏有效的维护和管理制度造成较大的浪费。因此必须及早完善农村的管理体制,确保农村公共物品的提供和维护管理,通过建立维护管理的责任制度等手段保证农村公共物品的正常管理和维护。
同时,我国农村还必须加快农村体制改革,通过体制改革和创新及早解决农村公共服务中的“搭便车”现象,通过制度安排,如引入市场机制和契约机制等将“搭便车”者排除,从而保护村民的公共物品建设和使用的积极性。
(六)建立全社会重视农村、服务农村的氛围,通过激励机制促使高学历人才服务农村
作为一个人口和地域都占全国大多数的社会部分,农村的建设必须要得到全社会的支持才能更快地取得成果。由于农村问题的严重性和关键性,政府必须培育全社会重视农村、服务农村的氛围以解决农村中存在的问题。近些年,政府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口号,并出台了众多的扶助农村发展的社会政策,这些都大大加快了农村建设的进程。同时,社会必须加大对农村建设的关注力度,通过建立各种激励机制促进高学历人才服务农村,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落后现状。
流动儿童问题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相对应。为了摆脱留守儿童的孤独,享受父母的照顾和关怀,他们随父母漂泊异乡,成为流动儿童,却在异乡遭遇尴尬。上学难,升学更难,居无定所,安全无保障,歧视和心理伤害等一系列的问题向他们抛来。他们享受不到城市儿童的权利和保护,同时又失去了农村儿童享有的权利和保护。他们生活在暗淡的城乡夹缝中,进退两难。
流动儿童生存状况堪忧上学难费用高。教育问题是流动儿童面临的最大问题。入学难、户口不在本市影响升学、教育费用高等每一个环节都令人头疼。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儿童中心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我国流动儿童的受教育状况不及全国儿童的平均水平,在9城市中近20%的流动儿童无法进入当地公立学校学习。3 至6 周岁流动儿童中,入托比例为60.7%,低于城市户籍儿童入托率。流动儿童的失学率较高,达到9.3%,不能适龄入学表现尤为突出,6 周岁流动儿童未入学的比例高达46.9%。超龄现象也比较严重,近20%的9 周岁的孩子还只上一、二年级,13 周岁和14 周岁还在小学就读的人占相应年龄流动儿童的31%和10%。
近年来,国家对流动儿童进城上学逐渐从限制转为支持。公办学校已成为流动儿童的主要选择,这体现了流动儿童教育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两为主”方针。尽管如此,流动儿童教育仍然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无法进入当地公立学校学习的流动儿童,他们只能选择民工子弟学校。这类学校一是校园硬件环境太差。教室简陋,基本教学设施缺乏,宿舍环境不好; 二是师资力量薄弱。许多教师自身文化素质不高,连教师资格证都没有; 三是公共安全无保障。学校的饮食安全、周边交通环境等都存在隐患。
居无定所条件简陋。流动儿童父母大多在城乡结合部租住简易房,多数家庭住房面积狭小,缺乏必要的学习条件,而且经常随父母处在一种不确定的流动状态中。流动儿童家庭中,90%在城市里的住房是租用的,79%的流动人口家庭中儿童没有自己独立的房间,45%的家庭没有厕所,36%的家庭没有厨房。由于住房极为有限,许多进入青春期的流动儿童仍然与父母或兄弟姐妹同居一室,甚至同睡一床,非常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同时,在流动儿童家庭中,有一部分家庭居住的卫生环境、社区环境都不太好,甚至有一些家庭居住的是危旧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另外,由于父母的忽视以及流动儿童本身自律性较差,他们对一些较危险的事情缺乏理性的判断和行动控制,很容易造成一些安全隐患,他们又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从而导致流动儿童身心容易受到伤害。
营养不良卫生差。流动儿童的健康状况比较差,常表现为营养不良或贫血,女孩更明显。相对基本生活条件而言,流动儿童的基本医疗条件同样得不到保障。一方面,国家对所有儿童要进行计划免疫,但多数地区因为没有掌握流动儿童的情况,免疫往往难以覆盖到所有儿童,许多流动儿童不能正常地进行计划免疫。同时,儿童计划免疫一般是按当地儿童总数按计划配备药品及经费,流入地往往以收取费用采取有偿服务来弥补财政不足。另一方面,按照目前的政策,流动儿童无法享受医保。由于近年外来人口增加,使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同时城市教育、卫生资源的有限性,使现有的资源不能满足需要。国家应该加强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的调配,建立流动儿童社会保障体系,让流动儿童与城市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福利。要把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和医疗服务纳入法制轨道。同时,在流动儿童较集中地区设立花钱少、服务好的简易门诊、简易病房、简易产科病床等设施,并实行低收费、限价收费等措施。
心理压抑受歧视。流动儿童是一个被边缘化的弱势群体,他们所受的心理伤害是经常性的。在学校,即使有幸能进入公办学校,从儿童心理发展的角度看,也不一定获得了平等的学习环境。在家里,家庭教育条件差,父母无暇与他们积极互动,即使有沟通也是强制性的指令,他们的愿望和要求无处诉求。在社会交往方面,他们的交往群体绝大部分都是流动儿童,城市儿童很少愿意与他们玩耍和沟通。流动儿童正处于社会化的关键时期,还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价值观,极易产生认识、价值观念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容易出现任性、冷漠、自卑、敏感等不健康的性格。他们在城市里遭遇的种种歧视给流动儿童的心理带来极大的伤害。而这种伤害可能导致两个后果,轻则造成流动儿童的孤独感和自卑感,变得退缩、不敢与人交往、不自信; 重则造成流动儿童心理扭曲,对周围的人甚至社会产生敌意,从而导致问题行为的出现。不管是何种结果,这都将对个人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未来发展无保障。不尽人意的发展环境使流动儿童和他们的父母难以看到希望,回不去,又留不下来,买不起房,又没有社保,就业的压力,将来的工作,这些看起来似乎是个人的困扰、家庭的重压,其实,更严重的问题是它将使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失去应有的保障。
流动儿童身陷夹缝原因何在父母的尴尬境地是困扰流动儿童的直接原因。流动儿童的父母是外出务工人口,外出务工人口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既不是纯粹的农民,也不是纯粹的工人。他们的户口是农民,却又是编外的市民。他们失去了农民的权利,却又不能享受市民的待遇。他们干的是最苦最累的活,拿的是最少的工资。父母在城市的尴尬境地直接影响着流动儿童的生存状况。他们既不同于农村儿童,也不同于城市儿童。虽然他们在户籍上仍属于农村人口,但是他们过的是城市生活。而他们的城市生活又不同于城市儿童。农村儿童和城市儿童的欢乐都不属于他们,他们遭遇最多的是排斥和歧视,在他们心灵深处体会最多的是漂泊的恐慌和父母的艰辛。
制度和政策漏洞是流动儿童权益受损的根本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共服务体系是以户籍为基础、以户籍所在地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儿童出生后即在父母户籍所在地进行户籍登记,卫生、教育、人事、社会保障均以户籍为依据。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城市流动人口日益增多,这些流动人口没有当地户籍,就享受不到当地相应的诸如入学、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原有的儿童权益保护方式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流动儿童权益保护存在制度性漏洞,严重影响了流动儿童的正当权利,这是造成流动儿童困境的根本原因。
走出城乡夹缝,共享阳光雨露从个人层面看,流动儿童要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提高社会化主动性。流动儿童大多处于早期社会化阶段,这一阶段的社会化对一个人的一生都具有极大的影响。儿童的社会化是通过社会教化和个体内化实现的。我们应该充分认识流动儿童自身的巨大潜能,调动流动儿童社会化的主动性,教育他们乐观地面对生活,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活动,不管在怎样的环境中都保持健康的心态,促进身心健康成长。同样的环境会结出不同的果实,在这里,个人的努力和坚持很重要。
从家庭层面看,父母要尽可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家庭、学校和同辈群体是影响儿童成长的主要因素,而家庭承担着抚养教育儿童的基本职责。父母的教育方式、亲子互动和家庭生活都对儿童的行为及心理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切实采取措施,改善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状况,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促进流动儿童社会化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许多流动人口为生活所困,在城市居无定所,流动性大,对孩子生活学习造成不良的影响,也使社会给予的公共救助和服务难以落实。同时,流动儿童父母多数为生存超负荷工作,无暇顾及子女,很少有时间与孩子相处与交流,更多是简单直接地把自己的期望标准强加给孩子,很少顾及孩子的自身意愿和精神需求,亲子之间缺少互动。即使父母有时间陪孩子,也因为流动儿童父母大多为小学初中以下文化水平,难以实施有效家庭教育,家庭得天独厚的育人功能不能发挥正常作用。
要改变流动儿童的成长环境,就要提高流动儿童父母的素质,推助流动儿童家庭教育。例如,在社区举办流动儿童家长学校,对流动儿童家长进行法律法规、家庭教育知识的传授,帮助他们提高教育孩子的知识水平。通过提高父母的知识水平和重视程度,提高流动儿童的保健水平,改善流动儿童健康状况,引导他们保持健康的心态。
从社会层面看,要消除歧视,倡导平等,营造关爱流动儿童的氛围。全社会要提高对流动儿童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由于流动儿童已形成巨大的规模,形成了一个需要特殊关注的社会群体,因此,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支持流动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发动各种社会力量,为流动儿童提供各种帮助。
流动儿童问题涉及到家庭、学校、社会以及政策等多方面的综合问题,那么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强化社会认同,改变流动儿童的弱势地位,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一是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强媒体宣传,引起全社会关注。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社会各方面和各层次人士对流动儿童基本权利的关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关注、共同解决。二是要发挥非营利组织的作用,一些好的做法要非营利组织率先倡导和推行,再逐步转变为制度化的措施。三是要发挥小区和学校的职能,加强对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的关怀和教育,使他们感受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在城市中健康成长。
从制度层面看,要改革户籍制度,完善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由于各地财政体制相对独立,教育、保障、人事和医疗等制度都只针对本地居民,因此,流动儿童未能纳入城市人口登记和管理体系,也不能享受与城市儿童相同的社会服务,相应权利也得不到保障。改革现有的户籍制度,完善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消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障碍,彻底打破刚性的城乡二元结构,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有序流动,是解决流动儿童问题的根本途径。为此,我们应该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采取相应配套措施,研究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的问题,对流动儿童的权利从制度上加以保障。同时,应鼓励和支持流动儿童尽快地融入当地社会,进入主流生活,防止边缘化。目前我国有些地方已经对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做了初步尝试。流动儿童生活状况的改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我们期待着流动儿童能早日走出城乡夹缝,共享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阳光。
新农村建设问题
6月下旬,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安排,我们就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情况,深入到东宝区漳河镇、钟祥市长寿镇、沙洋县后港镇、京山县雁门口镇,分别组织召开了4次村党支部书记座谈会(有24个党支部书记参会),走访了8个村、问卷调查116户。调查了解到,当前新农村建设已深入人心,群众积极性很高,试点工作有序进行,但面临的生产生活困难等问题十分突出,必须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做好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产业培育和发展,着力提高农民素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新农村建设基本现状
(一)调查村基本情况。本次调查共走访了8个村,村平有村民小组9个,有村干部5人。村平人口1650人,外出务工人员比例21.4%。人均耕地面积2.85亩,其中水田1.92亩,旱地0.16亩,林地0.65亩,园地0.1亩,渔业养殖面积0.12亩。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53.6%。负债村占87.5%,负债村村平负债114.5万元,债务来源有三:一是村集体办厂、办学借贷款约占70%,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借贷款约占20%,三是欠个人借款约占10%。
(二)新农村建设基本态势。今年以来,各级基层党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非常重视,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一是乡、村两级成立了新农村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工作规划,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把,三农”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一起抓。二是深入开展了宣传发动工作。通过调查了解,各个村都组织召开了党员会、村民代表会以及群众大会,对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意义进行了宣讲。后港镇黎坪村还将市委组织部、市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合编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学习手册》发放至每个农民手中,并对文化水平低的农民进行讲解。三是各地试点工作纷纷开展,新农村建设有了良好开端。根据市委,一号文件”,全市开展了“十村示范、百村整治”的新村建设试点,重点是加强人居环境治理,解决农民在饮水、行路、用电等方面的困难,搞好村庄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各试点乡镇均选定了2个试点村,村里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了村民小组作为试点。
(三)基层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十分拥护,热情高涨。问卷调查表明,有98%的农民知道和关心新农村建设,认为新农村建设非常重要;79%的农民表示乐意参加改善生产和生活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义务活动;67%的农民表示新农村建设需要自己尽义务和出力时将无条件接受;70%的农民对发展当前家庭经济充满了希望和信心;79%的农民表示支持家人外出经商或打工以增加收入,75%的农民希望品牌超市进农村以改善农村购物环境;80%的农民表示如果新建住宅,愿意搬迁至集中建房的规划区中去;89%的农民表示会积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也有少数基层干部群众,对建设新农村存在一些思想误区:一是认识简单片面。对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的目标要求,狭义理解,一方面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大搞硬件“建设”,集中盖新房,村村通公路;另一方面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从生产生活到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一起抓,齐步走。二是“等靠要”思想。认为中央提出建设新农村,肯定会拨钱下来,因此水渠堵塞了等上面拨钱修,通村公路靠找上面要钱建,农田整修等上面安排,社会事业发展等上面给政策,忽视了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村干部反映,农民目前问的最多的是,上面什么时候拨钱下来,拨多少钱。80%的农户认为:“将来村里统一盖新房,现在自己建了新房要后悔的”,因而“想盖不敢盖”、“等着村里统一盖”,“盼着上面拿钱盖”。三是畏难情绪。认为新农村建设任务繁重,基层干部有“四怕”:怕群众的思想难统一,难以合心合力;怕县市以下地方政府的配套建设资金难以落实,担心重走“普九”的老路,增加村级债务;怕公益事业难组织,直接受益的群众热情高,间接受益的群众不热心,不愿出钱出力;怕农民收入难增加,普遍感到缺乏特色产业支撑,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缺门路和项目。极少数农户有“四怕”思想:怕惠农政策变,农资价格涨,农产品价格跌,抵销党的惠农政策带来的好处;怕公益事业要自己掏腰包,农民负担可能借机反弹;怕盲目铺摊子,搞面子工程,形成新的债务;怕瞎指挥,搞大拆大建,劳民伤财。四是急躁情绪。认为建设新农村只在喊口号,还没有大行动,应该在三五年就见效,最好有个实现的目标、计划。五是消极情绪。认为新农村建设只不过换个新提法、新口号而已,“换汤不换药”,工作仍是按部就班,没什么新思路、新举措。有的人认为,从1949年解放到现在快60年了,农村还是这么落后,晓得何年何月才能建成新农村。
二、当前新农村建设面临的最紧迫、最直接的困难和问题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这也是广大农民所期盼解决的。
(一)用水难。一是饮用水问题。由于村民居住分散,无法集中供水,条件稍好的家庭有自己的专用水井,条件较差的只能依靠水塘堰取水,蓄水量小,水质差,稍遇干旱,农户就要到数公里外拖水度日。同时,部分堰塘水源浑浊变质,原水细菌总数和大肠肝菌严重超标,人畜饮水极不安全。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5%的农户尚未饮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35%的农户对农村状况最不满的地方是饮用水不达标。调查中发现,个别乡镇的集镇生活饮水也存在很大困难。京山县雁门口集镇现有居民2400户、9000多人,每天需生活用水2000吨,而目前水厂日供水量仅800吨,加之原取水点周冲水库无水可取,集镇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目前该镇已自筹资金70万元,正抓紧改建水厂,另辟水源,但尚缺资金80万元。二是灌溉用水问题。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但长期以来,国家、集体对农业水利投入不够,水利设施老化失修,农民维修改造能力有限,每到用水高峰季节,农民之间常常发生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生产。
(二)筹资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需要大量的投入,尤其是资金的投入。问卷调查结果表明,50%的农户认为“党的政策好,就是缺资金”,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需要突出解决的首要问题是资金的保证。一是村级债务重,化解难。2005年底,全市1551个村中负债村达1449个,占93%,累计负债9.07亿元,村平58万元。全市仅有无债村102个。所调查的8个村中有7个负债,村平超过百万元。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有限。据测算,全市村平“一事一议”筹资(按最高限额)仅288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对资金的需要。全市计划“十一五”完成通村四级公路3833公里,按每公里20万元左右概算,需投资76660万元左右,国家政策性补助、地方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投入只能解决一半,资金缺口3亿多元。三是地方资金配套的压力大。由于财力有限,部分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好政策如乡村公路建设等,很有可能因为拿不出配套建设资金而实施缓慢,进而影响整个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四是信用贷款门槛高,手续繁杂。除政策性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外,其他商业银行在农业农村放贷很少。
(三)专业服务组织弱。对农民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程度不高,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系列化服务的产业化经营链条没有形成,农民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差。问卷调查表明,关于城市支持农村的最主要最可行的措施,25%的认为是城市大规模组织送资金、送科技、送文化下乡等活动;关于种、养、加工,60%最担心的是市场价格不稳,23%最担心的是技术不过关,17%最担心的是打不开销路;关于农产品销售途径,75%认为是通过专业协会组织最好。
(四)村容村貌较差。一是村庄建设规划差,“散、小、乱”的问题比较突出。由于村镇建设规划长期滞后,对村庄建设缺乏有效规划指导,大多数村庄布局分散,集镇“长蛇布阵”、村庄“天女散花”、民房“横七竖八”,村庄建设杂乱无章,总体上还处于无序状态,有新房无新貌、有新房无新村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村庄环境差,“脏、乱、差”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存在卫生不洁、河水不清等问题,垃圾随意倾倒、家畜家禽散养、人畜混居较为普遍。问卷调查中,28%的农户对农村状况最不满的是卫生条件差,30%的农户最不满的是村镇规划不合理。
(五)村组干部及农民素质亟待提高。村民小组精简以后,村干部培养缺乏载体。有些村干部从农民直接选为村干部,有的直接当选村“两委”主职,缺乏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缺乏群众工作经验。问卷调查表明,关于加强农村基础组织建设的当务之急,43%的认为是选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19%的认为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另外,农村年纪轻、有文化、有技能的农民大都“孔雀东南飞”,到沿海城市打工或迁到本地城镇,留守在农村的多是老弱病残,文化程度偏低。据沙洋县农办统计,现在的沙洋农村,除儿童、学生外,人口平均年龄为46.1岁,小学文化程度的占72%。由于年龄老化,文化基础差,接受新知识慢,一些新技术的传播与普及比较困难。同时观念陈旧,思想保守,小富即安,认为祖祖辈辈留下的几亩山、几分地能过日子,加之自己年岁已大,混一天算一天,不饿死就够了。另外,农民不良习气依然存在,封建迷信、抹牌赌牌较为盛行。农民致富难导致农民投机心理重,有的企图靠赌博一夜暴富。2005年,沙洋县沙洋镇卷桥居委会(原卷桥村与林咀村合并成立)的一个组,60户居民中有59户参加“六合彩”,共输掉现金30万元。这次问卷调查表明,34%的认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于农民素质的提高。
三、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我市的新农村建设目前尚处在起步探索阶段,任务艰巨,任重道远。新农村建设既是一个长期的发展方向,又是一项现实的紧迫任务,既要有紧迫感,又不能急于求成,急躁冒进,也不能按部就班,搞老一套,必须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
(一)发展为先,坚持把生产发展、农民增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点来抓
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农民增收是关键。这事关新农村建设全局,没有生产发展,就不可能有“生活富裕”、“村容整洁”。离开了生产发展,新农村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生产发展、农民增收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和贯穿始终的主题。村组干部和群众都能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所调查的几个村,凡是生产发展、农民收入较高的村,新农村建设就推进顺利,反之则差些。只有千方百计把生产发展、农民增收抓上去,才能为农村全面繁荣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一是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强化产业支撑。要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与本地资源可能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开发品质优良、特色鲜明、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多,人多我优,人优我转”,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一村一品”发展,开发特色主导产业,形成规模经济效益。二是转移农村劳动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近几年我市农民增收,除了惠农政策外,也主要靠劳务经济支撑。目前,我市发展劳务经济的潜力巨大。一方面,剩余劳动力数量仍多,有30多万劳力有待转移;另一方面,已转移的劳动力素质低,多从事重体力、低收入工作,提高素质的潜力很大。要坚持把小城镇建设、乡镇企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扭在一起抓,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开辟增收门路。三是稳定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坚持稳定农村以家庭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不折不扣地落实“三补”政策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让农民得到实惠。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以民为本,坚持把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最直接、最关键的困难和问题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突破点来抓
新农村建设,必须分清轻重缓急。当务之急是解决好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最直接、最关键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着力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我们所调查的几个村,绝大部分村的通村公路已经建成,通行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但是村组之间、组组之间的道路以及入户的道路仍然很差,农民迫切希望得到改善。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村组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建好路基,一方面各级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制订以奖代补政策,搞好路面硬化。二是着力解决农田灌溉难问题。重点是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既要多方筹措资金,改造老化失修的泵站、涵闸等水利设施,又要搞好末级渠系清淤、硬化,提高用水系数。要整合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血防灭螺等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同时,要完善水利灌溉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两部制”水价,丰水年景保证水管单位正常运行,干旱年景保证农田灌溉用水不受影响,互惠互利,相得益彰。大力发展以村、组为单位的农民用水者协会,或者打破行政区域界线,按照水系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让农民自己组织、自己管理、自己受益。三是着力解决农民饮水难问题。既要解决部分地区水源缺乏问题,又要解决好部分地区水源污染问题。要摸清底数,做好规划,抓紧实施,争取“十一五”时期有大的突破。对于城镇附近的村和居住比较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可延伸城镇自来水管网,让农民吃上干净的自来水;对于山区、丘陵缺水源且居住分散的地方,采取建水窖、打水井、挖塘堰等办法,储备水源;对于水源污染严重的地方,要加大治污力度,水库禁止投肥养殖;对于血吸虫疫区,要在加大灭螺力度同时,寻找清洁水源。四是着力解决农民看病贵问题。加快村级卫生室建设步伐,鼓励城镇医院到农村设立医疗网点,改善医疗条件,方便农民就医。尽早将东宝、掇刀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让合作医疗的阳光普照全市农民。五是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积极推进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把“第一车间”组织好、建设好,与“第二车间”或流通环节实现良性“对接”。同时,要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动作用,特别要健全二者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创新多样化形式,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立足自身优势,积极兴办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合作经济组织。要不断探索更加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多形式、多层次、多环节地使农民得到实惠。要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资本化发展之路,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探索,以资本为纽带进行利益联结,建立带动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三)自力为主,坚持把花钱少、见效快的事情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来抓
各地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从一些花钱少或不花钱就能办,并且见效快的事情入手,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搞好村庄治理,建生态农居。加快以“一建三改”为重点的农村生态家园建设步伐,建沼气池,改厕、改厨、改圈,搞好庭院绿化,改变污水乱泼、柴草乱堆、牲畜乱放的陋习,改善生活环境。二是抓好“平安村”创建,建和谐新村。引导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组成民事纠纷调解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及时排查调处农村的各种矛盾纠纷。加强农村治安管理,依法打击偷盗、赌博等刑事犯罪和流氓地痞黑恶势力,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抓好文明创建,建文明新村。广泛开展“文明村(湾)”、“文明家庭”、“文明农民”创建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引导农民树立科学的思想观念。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四)统筹为要,坚持把农村打基础、管长远的事情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来抓
1、尊重群众意愿,科学制定规划。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涵盖城乡发展、涉及经济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而规划是这项工程的龙头和先导,也是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在新农村建设上,要按照“二十字”的总体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搞好整体规划,扎实稳步推进。在规划的制定中,一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以农民自愿、村民自治为主,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二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推进新农村建设。制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时,既要按照新农村的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切合实际,切实可行,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强行摊派,不搞“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三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谋划,科学规划,到村到户,分类指导。按照客观规律,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在村镇规划上,要根据当地客观条件,与村镇土地用地规划衔接起来,科学编制规划,宜散则散,宜聚则聚;在新农村建设模式上,力求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四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既要突出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环境打造,又要兼顾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及文化卫生建设。切不可只及一点,不及其余;只讲形象,不求内容和实质。新农村规划制定后,只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定能取得实效。
2、提高农民素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干事创业,关键在人。建设新农村,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根本的问题还是提高农民的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一是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要整合农业、教育、劳动等培训资源,捆绑培训资金,广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联合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培育特色劳务品牌,增强农民就业创业技能。二是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重点提高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学生受教育的年限。三是大力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接受高等教育的农村学生,大都不会回到农村,只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学生,才是新农村建设栋梁之材。要制订激励政策,让每个中考、高考落榜学生免试进入中职学校学习,使他们成为今后农村技能型、创业型农民。四是加强农民的思想道德教育。以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广泛开展党的政策、先进文化、致富信息、科普知识、法律法规“五进农家”活动,多形式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3、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村级组织是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和前提,是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一要配强配好村“两委”班子,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同时,切实加强村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激励、保廉监督等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事业心强、能干事、公道正派的农村带头人。加大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力度,解决好村级班青黄不接的问题。二要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坚持以“二公开、四民主”为核心,以村民自治和民主法治示范活动为载体,推行村委会直选的民主选举制度、实施村级“一事一议”的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民主管理制度、深化村务财务公开的民主监督制度,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农村合作组织问题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创立于2000年4月。此合作社是按国际合作社的原则建立的,它是农民自愿互利联合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以购销合作发展到以生产合作为主体,以购销合作和信用合作为两翼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的机制由松散联合走向紧密联合。从2000年开始,课题组负责人姜柏林,课题组成员农民周斌、周河、李连志等人深入农村广泛宣传合作思想,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我组织起来建立合作社,在他们的宣传和指导下,不少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确定合作社的服务和发展方向。胜利乡郭家窝堡村以医疗教育为内容,董家乡张家街村以建筑承包为载体,榆树台镇阎家窝堡村以农机服务为特色,太平镇李家街村和梨树乡夏家堡村以饲养为平台。近日,又有养鸡、养羊等村社正在筹建农民合作社。
从合作社发展情况看,太平镇百信农民合作社比较典型。该社创立于2001年8月,当时由8户农民发起,股金3000元。经过8户农民向农村信用社入股3000元,信用社根据农户的申请,核定7万元周转贷款,解决了农民联合进入市场购买饲料款问题。两年来,由于农民讲信用,信用社改进服务方式和加大贷款力度,累计为合作社社员贷款310万元,农民多补栏生猪6000多头,增加收入50多万元。合作社顺应农民的要求,引导农民走出家庭养殖模式,建立生态牧业园区,使牧业生产达到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经过社员申请,民主决定,按相同出资额共同出资建设,集“种猪孕育、商品猪、沼气、饲料加工厂和有机肥厂”为一体的循环经济生态园区。这种农民合作社和农村信用社之间的国际合作社原则的体现,在中国是独特的创造。通过工商注册太平百信合作社取得法人资格,这在吉林省是首家,在我国也很少见。
该合作社的代表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农村经济组织创新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参加了中国工合组织在北京召开的农民合作社发展会议和荷兰合作组织在安徽霍山举办的符合国际合作社原则实践合作社研讨会,并做了主题发言,赢得了中国社科院、国家农业部和国际合作组织专家的关注。为培育这个典型,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和中加合作社促进与发展项目,几次对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给予指导与培训,并在会刊上给予推介。省政府研究室对太平镇百信农民合作社进行了调查和总结,省委副书记林炎志在专题调研报告上做了“深入研究、注意推广”的批示。今年3月23日、26日《吉林日报》分别以“信农”互动和“农信”双赢为题,进行了深入报道。姜柏林参加了省政府和中加合作组织共同举办的吉林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论坛并做大会发言。梨树百信农民合作社还被确定国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实践调研点,被确定十几所大学联合开展的大学生志愿者联系基地,梨树乡夏家堡村农民合作社获得国家农业部的表彰。
梨树百信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中央电视台曾以《新时代合作社》、《合作社真实惠》为题给予报道;中央电视台东北宣传月吉林宣传周四平宣传日特选了太平镇农村信用社与农民合作社,互动双赢、助农增收的情况给予报道;人民网、《中国质量报》、省市电视台、报刊也都给予报道。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主要做法。
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认真探索理论内涵,不断总结实践经验。
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以下原则:①坚持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的办社原则,引导农民创立合作社。②坚持社员经济参与和合作社之间合作原则,引导农民走向紧密联合,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运行机制。③坚持教育、培训、信息的原则,引导农民进行互助合作思想和道德建设。④坚持关心社区发展和自治与独立的原则,引导农民通过合作社的帮助,建设美好的家园。
在运行机制上,坚持以下原则:①制定合作社章程和有关管理规定,从制度上建立起规范化的运作机制。②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合作社章程和有关规定,推选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理事会和监事会分别选出理事长和监事长,负责领导和监督合作社开展工作。合作社坚持“三会”制度,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方式管理合作社。③对二次返还收入,实行自我积累制度。对合作社产生的联合交易利润,在留足公积金20%和提取公益金10%后,按交易量返还的收入向农村信用社入股,推行股金转化扩张机制,产权归农户个人所有。④对由于项目开发带来的溢价收入,转做公积金,社员退社不得要求权益。⑤对合作社按农户交易量提出的管理费用,实行严格管理。⑥建立起经手人、会计、主任和理事长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报监事会审核,并由理事会向社员公告。⑦社员退社实行产权转让原则,或合作社以公益金支付,社员不得分割合作社的实物资产。
在发展模式上,实践《21世纪中国农民合作主导模式》课题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相结合的内核。针对过去的“农民——信用社”的信贷关系,采取了合作社社员联保的形式,使原来的关系变成“农民——合作社——信用社”的股权信贷关系,把农村信用社和农民的利益连在了一起,互相牵动,互相促进,达到了“信农”互动、“农信”双赢的理想效果。
在运作技巧上,合作社力争与农民共同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认识农业现代化。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达到了温饱,用农民话说,登了一层天。实现温饱以后怎样办,用农民的话来说,就是再登一步天达到小康。为了争得农民的认可,实现农民的主体地位,他们和农民一起探索。为了把宣讲搞好,他们力求语言通俗,举的是本地区或本人的例子,用的是图表、农谚等形象生动的语言,与农村生产实际非常贴近,指导性和针对性很强,农民容易接受。帮助农民算帐,而且算到炕头上,算得农民拍大腿。他们探索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结合,可能不是最好的,但却是唯一的,在两者的交叉点或融合点上画了一个惊叹号,达到了别人达不到的成功。
(二)体会和经验。
一是农民走向新的合作,没有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政策扶持是很难发展起来的。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都得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积极引导和支持,太平镇百信农民合作社发展较快、影响较大,不但得到梨树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而且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市委市政府还以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的典型加以推广,所以农民丁国有说:没有党和各级领导对我们的重视支持,就没有太平镇百信农民合作社的今天。
二是群众的基础和管理干部的素质是办社的两大要素。我国农业生产率低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处于劣势,主要原因是由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和制度安排缺位造成的,农民固有的观念根深蒂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对于合作知识缺少必要的了解,有时要靠利益驱动才能前进,有时要经过几次反复,才能使合作社巩固下来。干部素质对合作社发展至关重要,要有付出和奉献精神,要做事干净,让群众信得过,要有组织和管理才能。
三是国际合作社原则是中国农民改变自己命运的力量源泉。国际合作社原则和精神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对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可以起到培养典型和示范引导的作用。每次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和中加合作社促进与发展项目对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的指导与培训,不但对农民有很大的启发和教育,而且对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的看,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的三个特点值得重视:①理论指导下的实践,减少了农民的盲目性。②农民合作社与农村信用社的结合,找到了驱动农民联合互助的共同点。③建立起市场和资本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使农民合作社健康有序地发展。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必将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所以说,“梨树县农民合作模式”在我国有典型意义。
三、存在的问题一是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有待改善。由于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是个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议论、非议或不正确的看法。但专家学者认为,对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各级领导尤其是有关部门应给予其生存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宽松的舆论氛围,多肯定、少挑刺,多扶持、少议论,多办实事,多办农民高兴的事。
二是给予农民的有关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由于该合作社发展方向和服务类型较多,涉及到应给予的政策也较多。专家学者认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跟踪服务,确保有关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如太平镇百信农民合作社牧业小区内的沼气池建设,有关部门应依据镇的申报而及时上报和取得沼气费用的财政补贴;小区内沼气池猪粪已满,有关部门应协调车辆抽出运走。再如饲料厂的办公室和围墙去年七月已建完,可因资金问题落实不了,致使生产车间不能建设,生产设备不能购进,导致小区社员养猪得多花不少钱从外地进饲料、雇人拌饲料等问题。
三是农民文化素质有待提高。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已经认识到没有先进文化就没有先进生产力,他们很想提高农民素质,可由于没有先进设备,应该与北京、河北等省市联系的事务、基地建设、大学生志愿者联系点,都难以落实到位。他们恳切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培训基地、有关设备或资金问题。
四、几点建议
(1)选拔年轻优秀、有奉献精神的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在我们组织专家学者服务百信农民合作社的过程中,感到一些村债务相对较多,经济发展困难,村级班子较弱,不少村干部有难选、难当、难留的说法。村干部收入低,杂事多,很多人都不愿干这份“苦差使”。面对这种情况,结合百信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有不少专家学者认为,这些村如果没有姜柏林他们的热心宣讲、精细算帐,农民难以走向合作。姜柏林来自农村,又回到农村,按他母亲的说法:我儿子会回报社会的。在机关工作的干部是“庙大和尚多”,而在农村会发挥他们眼界宽、文化高、熟悉政策的优势。一些干部原本生在农村,当了干部后与农村有些隔膜了,对农民有些淡漠了。如果派他们到农村,泥土的气息,细致的工作,会唤起他们久违的感情,他们本来就属于这片土地,本来就是农民的儿子,带着感情为乡亲们做事,心情舒畅,心里踏实,热情会很高,会象姜柏林那样付出和投入,不仅会密切干群之间的关系,拉近农村与城市的距离,还会产生凝聚力,化为生产力。
(2)市委、市政府应制定进一步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意见。近几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审时度势,对农村涌现出来的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大户,积极加以鼓励、引导和扶持,形成了社区型、专业协会型、专业合作社型、股份合作型等不同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去年,市里还召开了农村经济组织创新会议,在会上不但介绍了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经验,而且市领导进一步强调了创新农村经营组织的作用和意义。但专家学者认为,对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引导和扶持的力度与山东省相比还远远不够。在思想观念上,还没有树立起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正在逐步成为农民增收创业的新起点,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点的意识。对“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的提法,缺乏深刻的认识。
为了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从今年起,安排专门资金,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农业部将继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重点扶持以农民领办为主、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各种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建立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并将着手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进一步的扶持政策意见,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的宏观环境。一些专家学者认为,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的合作模式,在中国具有典型意义,它既符合国际合作社原则,又符合中国特点,既有理论指导,又有实践经验,应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点。他们建议市委、市政府应在系统地总结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的做法和经验的同时,研究制定进一步扶持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意见,进而推动我市合作经济组织向前迈进一大步,不但会改变“墙里开花墙外红”的现象,而且会使“梨树之花”开遍全市,飘香全省及全国。
关于制定政策意见的具体运作,有的专家、学者建议:由市委、市政府请“三农”专家2003年中国经济年度人物、《中国改革》、《改革内参》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特聘专家温铁军来平,做题为“农村的当务之急是合作”的报告。在进一步提高合作意识的基础上,临时抽调市农办、市委研究室、市农村信用联社等有关部门的干部和专家、学者组成小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我市进一步扶持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意见。专家学者也建议:有关部门及群众团体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帮助合作经济组织开发资源,总结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经验,向上级推介合作经济组织的好做法、好经验。
(3)总结姜柏林领办农民合作社的实践经验,宣传姜柏林心系农村、服务农民的事迹。自1997年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以来,姜柏林经过长期深入农村了解农民,系统总结了农民的伟大创造,完成了《21世纪中国农村合作经济主导模式》课题。从2000年起,将课题成果与农民的合作实践相结合,深入农村广泛宣传和倡导农民联合与合作,创造出以农民生产合作为主体和以购销合作与信用合作作为两翼的新型农村经营体制模式,推动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农民在联合中得到了实惠,在合作中提高了素质。然而,课题组成员尤其是课题负责人姜柏林,他们每前进一步都是泪,每取得一分成绩都是血。在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过程中,有很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应给予充分的总结和大力宣传。
根据姜柏林为农民服务的动人事迹,专家学者一致建议:市委、市政府在充分收集总结姜柏林的事迹后,应做出决定,号召全市各级干部向心系农村、服务农民的好干部姜柏林学习。求到了“是”,也就见到了“旗”。我们通过组织专家、学者为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服务,不但认证了姜柏林的“从小在农村,永远对土亲”这句话的正确,也看出这个农民合作社的生机和活力,它象旗帜在漂动。难怪省委王云坤书记、林炎志副书记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亲临百信农民合作社调研;也难怪时任副总理的温家宝来我省视察,就想来百信农民合作社看一看,只因工作太忙没来上,可他临走时说:下次来吉林,一定到梨树看看百信合作社的农民朋友,可见领导是奔“旗”而来。识珠、拾珠、穿珠是社科联“联”字的体现,姜柏林的《四平市农民合作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已列入我市十五期间社科研究重点课题,并已被省政府确定重点课题项目。珠子在手,怎样把它变成艺术品,还有待于把社科联的优势转化成胜势,还应在当好领导的参谋、服务农民的朋友上,在落实中央1号和3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二次创业上,牢记机遇是挑战的应对道理,继续组织专家学者为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服务,用非经济因素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
恶人治村的问题近日来,基层党务工作者在搞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过程中,注意到这样一种怪现象:一些家族大、兄弟多、性情暴、心眼“鬼”的农村“恶人”,准备进入村两委领导班子。基层党务工作者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结合各地多年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经验综合分析后认为:这种默许“恶人”治村的做法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反而会使农村基层组织雪上加霜,陷于更加被动、尴尬、混乱无序的境地,必须坚决进行制止。否则,对党的建设极为不利。
据了解,极少数乡镇党委政府默许恶人治村,主要基于两种观点:一是纳降招安。这些恶人平时在村里兴风作浪,搅得鸡犬不宁,乡镇给恶人委以重任,想对他们加以约束,使之弃恶从善,达到化干戈为玉帛、化腐朽为神奇之目的。二是支撑门面。目前农村确实存在着村干部难选的问题,为了不使一个村瘫痪,只得起用恶人来开展工作。
任用恶人治村,虽有短暂苟安,但可危害程度却是不可估量的,无疑于引鸩止渴。一是阻碍了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恶人治村,靠的是家族势力,缺乏政策法律水平和基本的管理能力,群众指责他们是“参加会议街上逛,解决问题凭印象,推动工作靠骂娘”。这些村成了游离于法律之外的“真空”,他们独断专行,颐气指使,违法乱纪行为频频发生,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极大损害。二是助长了宗族派系势力的滋生蔓延。任用恶人治村,等于乡镇党委向农村恶性势力屈服,默认了宗族派系势力的存在。这不仅助长了他们的不良习气,而且会使台下一些家族势力或下台干部聚集起来,形成新的势力,左右和影响着一部分群众,冲击着村级政权的稳定。村级组织中出现的“交替当政、轮流坐庄”的“翻烧饼”现象就是明显的例证。三是削弱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基层班子的自身形象不好,就很难带出一支能征善战、廉洁奉公的好队伍,更不能把干部群众的思想凝聚起来。村班子长期动荡不安,内患丛生,以致出现了“瘫痪——整顿——再瘫痪——再整顿”的怪圈,使基层组织长期混乱无序、被动落后。四是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削弱了党的领导。恶人治村,恶善不分,是非不辩,强奸民意,横征暴敛,伤害了群众的感情,败坏了党风党纪,使一些群众对党和政府产生了怀疑和不满情绪,削弱了党的领导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
根治恶人治村的最佳途径,就是要抱着对党的事业和群众的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在选人用人上狠下功夫,用正义战胜邪恶,使农村基层组织焕发出勃勃生机和活力。一是要拓宽选人视野,不拘一格选人。可采取“选、聘、兼、派”等多种途径选拔村干部。选,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采取民主选举的办法,把那些综合素质较高的回乡大中专高中毕业生、务工经商人员、复退军人、致富能手等选进班子;聘,即聘请离退休干部职工或本村在外地工作且有一定管理水平和帮带能力的人回村任职,以迅速改变落后面貌。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村干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县乡都应当制定切合实际的村级干部管理办法,对村干部的管理任免、管理使用、考核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村级干部管理档案,对连续任职多年、成绩特别突出者,可定额享受特殊津贴,也可以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等。对于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群众怨恨较大的村干部,要果断进行调整。三是要认真加强对村干部的培养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要切实发挥县乡(镇)党校、成人学校的培训阵地作用,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培训相结合,有计划、分层次地对他们进行党的知识、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管理知识、致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增强其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和驾驭农村工作的能力。四要切实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解决村干部断层的问题。
加大财政投入的问题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从总量上看,农业和农村投入呈不断增长的趋势。如江苏兴化市,2002年全市农业和农村财政总投入29787万元,2003年达37639万元,同比增幅为26.4%。2004年达到59397万元,增幅高达57.8%。但在投入总量大幅度增加的同时,因税费改革政策调整,农业和农村自身原有的一些投入特别是生产性投入却大幅度下降,不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以一种“下沉”形式,主要在最基层尤其是在乡、村两级暴露出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一些新的不和谐因素。
1、农田水利投入锐减。税费改革尤其是取消“两工”后,直接影响到用于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工及资金投入,农村水利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江苏扬州市税费改革后每年用于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工减少了1000万个工日,主要用于农村水利建设的乡统筹、村提留减少2000万元,两项合计超过1.2亿元。金坛市税费改革后农田水利投入每年减少1700万元。该市西岗乡税费改革后每年农水投入减少了100万元。目前国家和省级水利投入主要集中于大江、大河的治理,各级财政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建设的投入主要集中在重点水利工程的配套及河道疏浚、灌区改造等专项工程。而现行“一事一议”筹资主要用于还债及农村各项事业,农田水利建设的实际投入急剧减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也极大冲击了农村面广量大的小型农田水利的投入机制,农村的沟渠涵闸及排灌等设施普遍年久失修,老化、退化严重,直接威胁到粮食安全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
2、农村卫生投入面临新困难。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原有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扶持资金失去了基础,而上级财政资助资金只是杯水车薪,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失去了稳定的资金保障。税费改革还导致农村原有防保经费大幅度减少,已给农村卫生网络的网底造成了一定影响,许多防保工作得不到落实,重治不防的现象有很大抬头,部分地区螺情上升,结核和血吸虫病有死灰复燃的危险。此外,免征农业税后将对乡级血防经费投入、村委会的血防义务工、乡镇卫生院及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投入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3、乡村债务继续增加。多年来,因种种原因,农村形成了数额可观的负债。近两年来,因税费改革后乡村收入减少,一方面债务化解更加困难,另一方面各项公益事业投入几乎完全靠举债进行,不少地方新的负债还在大量形成,债务总额继续增加。2002年江苏兴化市陶庄镇累计负债600万元,2004年负债总额却增加到1438万元,两年翻了一番还多,其中新增债务的绝大部分系由这两年通村公路建设、学校布局调整等公益事业建设需地方配套资金而产生的。农村债务的持续攀升,给基层财政带来巨大压力,财政运行风险也逐步加大。
4、乡、村组织正常运转难度加大。税费改革后,大多数乡、村集体可开发利用和盘活的资源、资产不多,创收渠道狭窄,收支难平衡,乡、村组织正常运转十分困难。2004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调整,江苏扬州市村级三项资金减少2232万元。2005年全面免征农业税后,村级三项资金将再减少3001.99万元,村级正常运转的难度越来越大。
5、财权与事权失衡加剧。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财税体制改革以来财权即开始向上集中,可以说“三农”问题的凸显是从那时开始的。近年来中央和省又通过调整财政体制集中了县(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量的大部分,使财权更为集中。从乡村财政来看,免征农业税后,一方面乡村失去了主要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许多刚性支出有增无减。江苏各县(市、区)在实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县级管理后,大多数仅保证教师工资国标部分由县级专户统一发放,而占教师工资总额38%左右的省、市津贴、补贴,由各乡镇自筹。同时,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的经费落实面临困难,因税费改革而进行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经费也没有着落。最基层的村级也承担了相当一部分本应由上级财政承担的征兵、计划生育、培训等费用开支,而村级根本没有这方面的经费开支渠道,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的程度加剧,给乱收费和形成新的农民负担留下了隐患。
6、农村资金外流严重。近年来,不仅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资金绝大部分流向城市,农村信用社实际上也通过存款准备金、转存银行款、购买国债和金融债等形式成为农村资金净流出的渠道。尤其是邮政储蓄资金外流最为严重。到2004年一季度末,江苏全省邮政储蓄存款余额893亿元,留足备付金外,其存放人民银行的转存款为753亿元,其中大部分流出农村。
要解决以上农业和农村投入出现的新问题,仅靠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是不够的,必须针对取消农业税后农业和农村投入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构建后税费时代农业和农村稳定的投入机制。
1、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结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目前现实可行的途径是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并向农村倾斜。计划生育、民兵训练系国家大政方针方面的支出,应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也应逐步过渡到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应由国家、省、县级财政共同承担。同时,根据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的实际情况,加快调整和改革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增加县、乡级留成比例,增加对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规模,缓解县乡财政压力。
2、建立小型农田水利投入机制。在取消农业税以后,要将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畴。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防止重新加重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要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
3、遏制农村新增债务的发生。在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乡村原有债务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新增债务的产生。应根据各级财力的许可情况,量力而行发展农村公益事业。规范上级财政对县乡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减少配套性的专项补助,增加标准化的一般转移支付,杜绝新增债务的发生,维护基层财政的正常运转。
4、建立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如果农村资金净流出的局面不从根本上加以扭转,农村资金“失血”将不断加剧,国家财政支农的政策效应将大打折扣。必须以建立和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目标,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改革。规定国有商业银行县支行投入“三农”资金的一定比例,限制过高的系统内上存资金比例,鼓励商业银行将盈余资金调剂到农村金融机构,鼓励购买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县以下邮政储蓄吸收的存款,应通过人民银行全额用于增加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再贷款。除了重视正规金融外,还要从农村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农村民间金融、合作金融等非正规金融的发展。
5、创新农业和农村投入机制。逐步建立以财政性投资为主导,以民间投资为主体,信贷、外资等各类资金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业和农村投入格局。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及项目运作机制,减少政府直接办项目,改变单一的、直接的、无偿的政府农业投资方式。根据项目性质,采用政府财政补助、财政贴息,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并在税收、土地、信贷等方面对农业投资给予优惠等办法,引导各种经济成份、社会各种资金投资农业,形成农业和农村投入的良性机制。
6、改革乡村治理组织形式。税费改革后,乡村形成的财力缺口完全由上级财政补足是不可能的,也不是改革的初衷。应深化撤乡并镇、村组合并及乡镇机构改革,最大限度地精简乡村财政供养人员,并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和乡村干部工作作风。从长远看,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乡镇作为一级财政应该具备的条件和应该拥有的职能总体而言不复存在,作为一级财政的作用,基本上已名存实亡。因此,顺应农村税费改革后新的形势,让农民自己组织起来,实现乡、村社区自治,建立与农村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低成本的农村治理组织形式,并在这些社区性自治组织之外,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民协会等经济、政治性的农民组织体系,以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是解决农业和农村投入难题,缓解城乡矛盾和增进城乡和谐的治本之策。
我县农村垃圾整治有关情况汇报
在上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县以农村垃圾整治为突破口,把村镇建设与村容村貌整治紧密结合起来,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农村部分共有12个建制镇、5个乡、315个行政村,各镇规划区内共有52个行政村。农村人口约90多万人,其中镇规划区内人口27万人,村庄人口63万人。据统计,全县日均垃圾量约670吨,人均日垃圾量为0.5-1.0kg,主要成份为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药垃圾等,其中主要成份为食品包装袋、厨房残渣、塑料废品、破旧衣被、家庭旧废品等。在收集、清扫、清运上都是采取最原始的手推车运送,在处理方面主要采取焚烧、填埋等方式,根本达不到无害化处理要求。我们在农村垃圾整治过程中发现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有:群众卫生意识淡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经费的不足,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不高以及农村,垃圾转运站建设相对滞后,垃圾收集、转运能力十分有限,严重地影响了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主要做法与进展情况
近段来,我县以农村垃圾整治为切入点,全面开展农村垃坟整治工作,让农民重到了实惠,看到了希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是:自从上级部署工作后,我县立即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基层普查各村垃圾有关状况,收集资料,撰写《**县农村垃圾调研报告》,制定《**县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把农村垃圾整治列入年度计划内容之一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督查、有奖惩、有通报,年终有总评。成立农村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垃圾整治日常事务。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各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分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层层落实领导目标责任制,做到人人有压力,人人挑重担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加强领导增强上下沟通,实行领导挂钩责任制,上下联动共同整治。各乡镇都布署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相继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及动员会等,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明确整治任务,制定政策措施及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制。大部分行政村、社区居委员会都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靠上抓,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部署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制定环境卫生整治的村规民约和卫生管理公约,采取制度形式把农村垃圾整治落实到实处,特别是首期市定75个村都积极推进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在村内不同位置配置果皮箱、固定垃圾桶(箱),垃圾收集点和处理点,同时,加强对公厕、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建设的规划选址、设计工作;配备保洁队伍,聘用1-2名卫生保洁员、签订工作责任状,配置垃圾收集车。各村各住户负责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及绿化,并将垃圾的打包放到指定地点,由保洁员统一收集;保洁员每天负责清扫和垃圾收集工作,特别是对公共地段、村道、街道、广场等进行日常清扫、收集、清运,并运到收集点,保持村容村貌整治美观。垃圾清运由乡镇统一安排,用2-5辆垃圾清运车运往指定的垃圾场。前阶段工作已初步通过市建设局组织的验收。
我县在市定75个村基础上自加压力,一方面增加**镇**路西侧15个村开展农村垃圾整治;另一方面,2006年初以县财政拨出专款,重点开展整治**沿线“绿化、亮化、净化”和沿线四个集镇区“硬化”的工作。
1、绿化:在集镇区范围内,结合人行道硬化,对原有的绿化带、花坛、绿化品种进行调整与完善,绿化带与花坛统一规划尺度和装修,绿化树种统一调配栽植,达到整齐、美观、大方;两条沿线非集镇区,条件受限制地点至少4m,其他地段20米范围内,统一栽植“巨尾桉”,场地由各乡镇负责租用和平整,树种与栽植费用由县政府承担。
2、亮化:全面提高**县整体形象,一是以**沿线亮化入手,规定从2006年元月始,沿线路灯在上半夜前统一开亮,并拨出专款,对原路灯进行重新布线、油漆和修缮。二是延伸县城区形象,即**路的**路至**收费站路段 按照县城布置形式和标准,把绿化带和路灯移到路两侧,显示道路开阔与宏伟形象。
3、硬化:各沿线集镇区原有人行道标高高低不一,原有铺设的面层五花八门,没有铺设垃圾成堆,县委、县政府下决心要彻底改变“杂、乱、脏、差”面貌,提升各集镇区的镇容镇貌,要求统一铺设红色九格砖,与绿化建设结合,统一标高、统一尺寸,施工严格按照市政道路规范执行,并考虑无障碍要求,县政府给予每平方补贴40元。
4、净化:按照人口分布 与垃圾点服务半径的具体情况,合理规划垃圾收集点的布置,在沿线非集镇区,建设垃圾池,垃圾池宜选择在公路边10米范围之外,最好有一排树遮档;在集镇区宜建设清洁屋,由建设局提供施工图纸,要damishu.com求统一漆成绿色,且精小、清洁、美观,受限制地点可建立流动垃圾收集点,即晚上放置垃圾集简、白天清运出去;要求各乡镇建立一支责任心强,服务热情高,保洁员队伍,按照每公里2个人的原则,合理配备保洁员,负责沿线保持工作,清运的车辆由各乡镇具体组织建设,费用、车辆等固定投资由县政府和乡镇共同承担,人员工资费用由县政府承担,由文明办牵头验收合格后于每月10日下拨。
重要加强**镇“三废”综合治理,即对废塑、废铁、废线的收集户进行治理。“三废”严重污染镇区周边村庄,到处污水横流,臭气冲天,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考虑到从业群众就业生活出路问题,县政府决定统一选址2-3个点,把“三废”收集户统一集中、统一管理,减少二次污染。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召开各种动员会议、座谈会,结合开展创建文明、卫生村镇活动,编写宣传材料、刷写固定标语等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采用广播、墙报、电视、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要教育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遵守卫生管理、门前三包、自觉做好房前屋后的环境清洁和绿化美化建设,形成“人人受卫生、爱家园”的良好氛围。鼓励群众对垃圾中可利用的资源进行回收,积极使用农家肥。要大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及时宣传、推广一批好的典型,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曝光批评。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加强领导,实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整洁工作的顺利开展。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垃圾整治工作,按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总收集点)建立垃圾清运保洁制度,负责全镇垃圾中转站(总收集点)的垃圾收集清运及集镇保洁、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村委会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组织村民进行村庄垃圾整治,建立垃圾清运保洁制度,制定实施村庄垃圾整治的村规民约,设置垃圾收集点,负责专业保洁员队伍的建立,负责本村范围内农户、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清运和公共区域保洁。
3、制定收费方法和政策,多方进行扶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在农村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出台前,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或协调村老协会,按照本村垃圾收集运输等实际开支情况,酌情征收卫生费,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1、建制镇建成区可参照*政综[2004]175号文件《**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和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执行。2、村庄每人每月征收1-2元,企事业单位按人数每人每月征收0.5-2元,商店按每店每月征收10-30元,建筑垃圾按每平方米征收1元垃圾处理费标准执行。各级财政要对农村垃圾的处理给予贴补,特别是经济比较困难的镇村要给予重点扶持。市计划对积极开展垃圾整治,经各级验收合格的的村庄平均每年每村给予1-2万元的补助,县也要给予配套拨补。3、垃圾清扫及清运。①清扫:房前屋后由住户负责;村道、沟渠和绿化带的卫生与白色污染由保洁员负责;各住户的生活垃圾由保洁员每天定时收集,要求保洁员对垃圾适当分类,对泥土和树枝、树叶就地处理;②清运:a:首批开展75个村的垃圾:**、**运往莆田大湖垃圾处理场;**\**运往蒲峰填埋场;b:以乡镇为单位: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建立清运队伍,要求各乡镇配备2-5部清运车,当天垃圾当天清运、防止“滴、洒、漏”现象。
4、强化考评督查,确保整治实效
农村垃圾整治必须实行目标责任制,要层层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督促、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整治成效的考评要纳入年终统一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奖励的依据。要求各乡镇每月定时或不定时自查,建立月报季度。县建立抽查及定时检查办法,并建立动态管理制度。考评好的给予表扬奖励,达到“垃圾整治示范村”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并予以表彰。对垃圾整治不力的村镇将予通报批评并不得参加“文明村镇”、“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镇”的评选,并对主要责任者进行效能警告。
5、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农村垃圾整治工作是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合力量,集中扶持。县建设局负责研究制定、收集垃圾处理费征收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协调加快农村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认真落实首期75个村庄垃圾的整治工作,并抓好工作督查;县委宣传部负责对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县环保局负责日常执法监督,严厉打击乱倒乱烧工业边角料行为;县爱卫生负责治理农村卫生脏、乱、差问题,制定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县水利局牵头开展境内水域的综合整治;县委文明办负责“三讲一树”活动和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并组织对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评比等工作。各级各部门把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当作第三批先进性教育中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把农村垃圾整治工作与农村公路工程、水利工程、造福工程、旧村整治、村镇住宅小区建设、创建文明村镇、生态村镇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
农村犯罪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我国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村犯罪也呈增长趋势。我国是一个有9亿多农民的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80%,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农村犯罪涉及的地域广、人口多,治理农村的犯罪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没有农村的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因此,农村犯罪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分析新形势下农村犯罪的特点,寻求治理对策,对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当前农村犯罪特点:
1.1侵犯财产型犯罪多,呈类型多样化发展趋势。盗窃仍然是主要的犯罪形式和手段,约占刑事案件总数50%以上,作案目标主要是畜禽、农用物资、水电设施等等,进城人室偷盗财物及盗窃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也比较普遍。除了大肆盗窃之外,抢劫、绑架勒索、敲诈勒索、拐卖人口、强迫妇女卖淫,伪造贩运国家货币等案件也较过去多见。犯罪方式更加狡猾、隐蔽,手段更加凶狠残暴,暴力因素大大增加。
1.2作案人员低龄化。受农村青少年学生流失、家长长期在外打工,基层组织疏于管理,农村青年半劳力大量过剩,不良文化大量涌进农村等因素影响,犯罪主体低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呈逐年上升趋势。青少年涉世未深,所以他们一旦犯罪几乎很少考虑后果,所犯罪行一般都很严重。
1.3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犯罪现象有增无减。由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因,各族群众文化较为落后,法律知识也较低,群众有官司不会打、有纠纷不敢进法院,一些简单和本可避免的矛盾、积怨,因得不到及时正确的解决形成了种种复杂的纠纷,甚至激化为刑事案件。
1.4团伙犯罪多,存在向黑社会演变的可能性。近年来,农村犯罪团伙化现象十分普遍。农村犯罪团伙种类很多,结构也有一定的复杂性,总体上看,以临时纠合和松散组合相交叉的犯罪团伙为主。但有的团伙具有相对稳定性,内部有简单分工,拥有巨额犯罪资金,甚至能同时动用汽车、船只、摩托车、对讲机等交通工具和通讯手段,进行大规模的犯罪活动。这种犯罪团伙明显地带黑社会性质,危害极大。同时一些群众处理民事或经济纠纷,不去找政法机关,而找“黑道上的人”来“摆平”,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些犯罪团伙的恶性膨胀。
1.5利用封建迷信实施的犯罪日益增长。封建迷信在农村有着广阔的市场,一些犯罪分子利用有些农民封建迷信思想严重,容易上当受骗,以封建迷信为手段实施犯罪行为,如诈骗、强奸、杀人、拐卖妇女儿童等。巫婆神汉趁机骗取群众的钱财,修祖坟、续族谱、盖祠堂、立牌坊等迷信、封建复辟活动在有些地方也愈演愈烈,一些宗教信徒或会道门分子趁机打着宗教信仰的治病祛邪的幌子发展教徒,进行非法活动。
1.6农村干部违法犯罪增加。改革开放,农村干部本该带领广大农民科学种田,多种经营,勤劳致富,却有一些农村干部经不起腐朽思想的侵蚀,忘记了自己肩上的重任,丧失了良知和党性原则,干了一些违法犯罪的勾当,如挪用公款、瓜分集体财产,借摊派和开展计划生育之机,向农民勒索财物,私闯民宅,非法拘禁,甚至强奸、伤害、拆毁房屋,严重败坏了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
在此,还应引起注意的是,当前农村社会中的“为富不仁”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发家致富后的农民,把金钱看成是万能的上帝,因钱多了而喜新厌旧的有之,横行霸道胡作非为的有之,赌博嫖娼的有之,超计划生育的有之,等等。尽管这部分人占致富农民总量的比例不大,但其对农村社会的不良影响却不容忽视。这种扭曲的示范效应对其他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影响大,严重污染了农村社会风气。因此,我们在研究分析农村的社会治安问题时,应对此给予应有的关注。
2.农村犯罪问题的主要原因
从根本上讲.农村犯罪问题突出是由农村所处的特定环境及村民素质决定的。分析农村犯罪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农村劳动力过剩。农村劳动力过剩在八十年代农村改革成功后就暴露了出来。目前,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和一些贫困县,不少劳动力处于闲置状态,急欲寻求新的就业途径。一方面,受经济迅速发展的刺激,农民发财致富的愿望十分强烈,而另一方面,他们文化水平低,又缺乏技术专长,不少人走南闯北,四处碰壁,极易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外出“打工”农民犯罪增多现象便是这种矛盾的反映。此外,在一些地区,劳动力的大量过剩还产生了一部分特殊的无业游民。他们有的原有家庭经济基础较好,有的因处于城郊结合部,受城市开发建设的影响,从土地迁让中得到了实惠,这当中有少数成员好逸恶劳,不思进取,游手好闲,结帮成派,发展成为地方恶势力,无事生非,动辄打架斗殴或者敲诈勒索他人,严重影响农村社会治安。
2.2贫富不均,心理失衡。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另一些地区、另一部分人则因此导致心理失衡。外界犯罪诱因的存在,无疑助长了他们的贪婪欲望、投机和冒险心理。这些不良心理的恶性膨胀,必然导致各类犯罪。犯罪成为一些人致富的法宝,能偷则偷,能抢则抢。
2.3精神文明建设滞后。传统道德沦丧,不良文化泛滥。过去受交通通讯等客观条件限制,新文化、新思潮很难进入农村,传统道德文化统治着农村,农民们普遍循规蹈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物质文明迅猛发展,电话、电视的普及,乡村公路迅速发展,在向农村输送先进的文化、思想的同时,一些低级庸俗的不良的文化也随之渗入。受此影响,在农村,强奸、卖淫、等等犯罪屡屡发生。
2.4
农村基层组织管理职能弱化。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部分农村党支部等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不能有效地组织和发动群众同违法犯罪活动做坚决斗争。有少数干部自身不正,腐化堕落,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群众强烈不满。二是群防群治不巩固。群防群治是当前治理农村犯罪问题的主要手段,但由于落实人员难、落实经费难、落实责任难,又缺乏教育和训练,难以长期坚持和巩固。有的地方群防群治工作一滑坡,违法犯罪活动就抬头。三是农村民调组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一些民调人员责任心不强,或受业务水平的限制,对易激化矛盾缺乏预见性,应变能力差。未能及时阻止一些民事纠纷演变成刑事犯罪。四是少数基层领导对防治农村犯罪缺乏信心。有的乡镇领导没有很好地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为当地经济不发达,集体经济薄弱,凭现有的经济条件难以根除农村犯罪问题,片面地认为先把经济搞上去再说。表现在防治农村犯罪的各项工作上,就是说得多,做得少,消极应付。
2.5打击不力,防控犯罪的机制不健全。尽管基本上实现了“一乡一镇一所”和刑侦大队的驻镇(乡),相应加强了治安防范力度,但农村派出所一般管辖范围较广,大多数派出所、刑侦分队警力很少,根本无力承担繁重的治安管理、查处和其他任务,管理防范工作更是流于形式。特别是农村派出所装备落后,办案经费紧张,民警只能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以弥补警力不足,客观上造成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处理不及时、打击不力、不能有效地震慑犯罪。农村治保调解组织不健全,治调干部的活动经费、福利待遇得不到解决,大都处于名存实亡状态,不能有效地起到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预防调解纠纷的作用。
2.6法制观念淡薄。许多农民受教育层次低,文化素质差,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守法,胆敢以身试法。另外许多农民不善于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遇到问题时采取过激的或犯罪行为来解决问题。
3.针对农村犯罪问题的治理措施
有效地遏制农村犯罪上升势头,搞好农村社会治安,对于保障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如何有效地遏制农村犯罪?关键是要找准农村犯罪的“诱发源”,因势利导,对症下药,切实把住“预防关”。总的思路是,以抓教育、抓基层为重点,从根本上稳定农村社会治安,遏制犯罪上升势头。具体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3.1必须进一步提高县、乡领导认识,抓紧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证明,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等各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是防治农村犯罪,解决农村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各级领导尤其是县、乡两级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到防治农村犯罪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舍得花时间、花精力,加大投入,加强对农村犯罪问题的预防和治理,肩负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在制度上,建议把防治农村犯罪工作像抓经济建设、计划生育那样来管理,列入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硬化考核指标,作为考察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和标准。
3.2要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管理,要强化服务意识,变利益管理为服务型管理,“时刻为农民着想,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剩余劳动力的再就业安排问题;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工业化、城市化,积极发展小城镇,大力兴办乡镇企业,就地消化大量剩余劳动力,减少劳动力
闲置和“盲流”,决不能对剩余劳动力撒手不管任其自由式散慢;同时要加强对青年人的教育,“对重点人,重点地区要采取结对帮教、送法上门等工作方法,达到教育几个,辐射一片的目的;
3.3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脱贫致富,消除农村不安定因素。社会治安稳定、农村犯罪率低的地区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人们安居乐业,注意力集中在发展勤劳致富上。因此,进一步加强防治农村犯罪工作,就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消除影响发展的各种不良因素。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发展粮棉生产和多种经营的积极性。同时要做好扶贫工作,壮大集体经济基础,走共同富裕之路。农村经济的发展,将为社会稳定奠定最可靠的基础,而且也必将为加强防治农村犯罪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
3.4加强“朴素道德”的德育观教育,推行德治。法律是调节人与人关系最有力的武器,但不是唯一有效的方式;而道德的作用则更广泛。在大力推行法治的同时,要不断优化全社会的道德环境,倡导人们诚实、信赖、宽容、尊重人、同情人、关心人、爱护人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理念,把江泽明同志“以德治国”的要求落实到实处。
3.5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
①强化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动员和组织群众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斗争。
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③积极开展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等活动,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好转。
④巩固群防群治组织,采取财政拿一点、集体出一点、群众捐一点的多种途径解决经费困难,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作为防范农村犯罪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使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⑤是加强和健全农村各类调解委员会和治保组织,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提高防范意识。
3.6加大打击力度。对团伙犯罪特别是以“牢友”纠合在一起的团伙犯罪,称霸一方的流氓恶势力,流窜作案等重大团伙犯罪要严惩不贷。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不能一阵风,对负案在逃的犯罪分子要不惜一切代价,采取得力措施抓获归案,不能因某些客观原因使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同时应改革派出所管理体制和勤务制度,充实公安机关基层第一线的实力。派出所是基层政权和治安控制的主要力量,是治安重点整治的主力军,必须使之成为多功能的战斗实体。①充实基层警力,挑选素质高、业务精、年轻有为的同志走上领导岗位,达到业务工作量与警力的协调统一。②继续推进派出所工作的重心调整,处理好公安业务与政府中心工作之间的关系,把基层民警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用于防范。③协调好派出所与刑警责任区中队的关系,对刑警中队运行较好的应完善、巩固、提高。反之,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置、调整、充实,采取适合当地治安特点的模式,但不能撤机构。农村派出所应坚持“划小警务区,落实责任制”的方向,逐步实现派出所工作重心向管理和防范转移。使二者真正达到两轮驱动、双翼齐飞,避免打防脱节,攻防失衡。④加大农村科技投入,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公安经费要向基层公安机关倾斜,下决心改变农村公安机关警务保障落后,公安机关装备科技含量低的状况。首先改变农村公安机关通信落后状况,力争三年内在每个农村派出所、刑警中队装配传真机、350兆无线通信基地点和车载台,建构公安无线通信网络。其次将计算机网络延伸到农村,加强互联网安全防范,尽快实现对人口信息,犯罪信息、指纹档案和立案、破案情况的计算机管理。同时加强车辆等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工作效率。
3.7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推进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着力提高农民群众遵纪宁法的自觉性。有效遏制农村犯罪,光靠打击是不够的,长效性的战略措施应该是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要通过宣传的、行政的等手段,在广大农村中继续开展群众性的学法用法活动,扫除封建的、旧的习惯势力,使法律真正成为农民群众行为的准则,保护自己的武器,从而达到知法、守法和自觉依法办事的目的。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农民尤其是农村青少年的前途、理想和道德教育。通过社会主义的教育,使广大农民正确认识农村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提高农民的觉悟,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通过道德教育,增强农民的是非荣辱观念,使其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总之,要通过灌输、引导等方式,促使农村尽快形成人人自觉维护社会治安,个个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风气。
总之,导致农村犯罪日趋严重的原因错综复杂,为此,必须抓好农村社会的综合治理工作。一方面,要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另一方面,应强化农村基层组织管理,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从而增强对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和控制力度。
农村环境问题为了对农村环境问题能有更好的了解,我们对农村各方面进行了调查和探讨,从总体上看,农村的环境问题是可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水生态系统失衡近年来,农村旱涝灾害频发,断流现象加剧,不少的湖泊在萎缩,天然绿洲在消失,现有的水库蓄水量减少,渔场破坏严重,一些地区由于超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大面积的漏斗区。
同时,也有大量的生活污水和乡镇工业废水排入自然水域,从而造成大面积的水域受到污染。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农家使用农药和化肥,以及日常生活的污水。而农药、化肥、工业废水中含有大量有害的化学物质,因此,使大量水域造成严重的化学性污染,并且这些难以处理的。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每年产生2500万吨生活污水,且大部分都末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可想而知这是多么严重的污染,以至于目前我国农村还有3亿多人口喝不上干净水,有1.9亿农民的饮用水是受到严重污染的。
二、农村固体垃圾污染一直以来,农村的环境措施几乎为零,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以至于人们对生活垃圾随意倒置,而不加处理。再加上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大量的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从而农村固体垃圾污染加重。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每年有1.2亿吨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并且这地固体垃圾大部分是那些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废旧电池之类的有害物质。一节小小的废电池可使1平方米的土地长久板结,肥效大减。可见,农村固体垃圾污染是不容忽视呀!
三、土地退化严重在很多农村地区,出现了“外出”的热潮,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在农村只剩下那些老幼妇孺,以至很多地区出现了“空巢村”,使大量农田被荒废,再加上我国自然灾害频发,长年以此,进则造成严重的土地退化。这方面的表现在我国边远地区特为突出。据统计,目前我国草地退化、沙化、碱化面积达到1.35亿公顷,占总草地面积的1/3,并每年还以200万公顷的速度增加。农村自然灾害加剧,受灾面积由50年代每年1000—2000万公顷发展到现在3000—5000万公顷,并不断地退化。我国本是土地严重缺乏的国家,再加这么严重的土地退化,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土地的供应紧张。
四、农村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近来,很多农村地区提倡开发山区,发展果业,以至无度地砍伐,造成大面积的森林被破坏。再加上,农村经济落后,还有伐木为柴的大量砍树,也造成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我国的森林总面积仅有1.59亿公顷,人均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8,然而农村森林面积却每年以8.7万公顷的速度剧减。并且乱砍滥伐现象屡禁不止。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也使生物多样性锐减,大量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破坏,而大规模地牵移,甚至遭到灭绝。同时,也少不了造成水土流失,蓄水量下降。
五、农村资源的浪费造成的环境破坏目前,我国还处于发展水平低下的阶段,各项现代技术在农村运用相对落后,以至于人们在资源利用方面造成重大的浪费。现在农村普遍是一次性利用资源,大量可循环利用的资源得不到再得用,直接投入到大自然中,这样既浪费了资源,又加重了环境压力。例如,秸杆草,牲畜的粪便等不加以利用直接堆放在外,腐烂产生大量臭味、病菌,既污染空气,又会污染水源,若能加以利用,作为沼气原料,那岂不是一举两得。
原因分析经过多方面调查研究发现,造成农村环境问题这么严重的原因很多,但总体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农村环保基础措施严重不足。
2.农村环保监督能力严重不足。
3.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严重不足。
4.农村环保宣传教育严重不足。
面对这么严重的环境形势,我们又不得不深深地思考,如何解决当前农村环境问题是存在的一大难题。在着手解决时,我们必须以当前我国国情为指导思想,重观全局,抓着重点,逐步解决。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指导思想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综合国力还不强,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必须坚持环境保护的国策。以经济建为中心,紧密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贯彻污染防止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制订切实可行的分段目标,改善生态,治理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抓住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契机,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开展农村环保工作,把控制农村污染面源,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二、具体农村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1.政府应重视环境问题,制定并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和规章制度。
2.以农民为中心,开展环保科普教育宣传,增强农民环保意识,从人出发,杜绝破坏和污染面源。
3.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多建一些污水处理厂和固体垃圾回收和处理站。
4.提倡发展现代新型生态农业,保护农田,缓解环境压力。
5.引进先进技术推广到农村中,减轻环境污染。例如推广沼气技术的运用,既可以减少人和畜粪便散污染,又可以起到资源再利用的效果;沼气供能,既可以减少对森林的砍伐和木柴的燃烧,防止了森林的破坏和大气的污染,又为农民节约开支;沼液和沼渣,是高效有机肥,对农作物具有抗逆性,可减少农家对化肥和农药的用量,进一步起到环保作用。
总之,当前农村环境问题不容乐观,污染区域不断扩大,污染源难以杜绝,政府重视程度低,以至农民生活质量不可确保。农民环境问题若不解决,将是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一大障碍。
留守儿童问题全国妇联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已达2000万人,并呈继续增长的趋势。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已高达18%至22%。
调查显示,由于父母长期没有和子女在一起,部分留守儿童在生存发展中面临着突出问题。
一是留守儿童生活问题。由于没有父母很好的生活照顾,部分留守儿童营养严重不足,身体健康受到很大损害。
二是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父母在外打工,一些留守儿童农活、家务活增多,学习成绩下降,有些还由于厌学等原因逃学辍学。
三是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由于亲情缺失,儿童缺少情感和心理关怀,缺少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与外界不愿意接触或接触太少,一些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
四是留守儿童道德行为问题。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缺乏道德约束,一些留守儿童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出现行为偏差,留守儿童违法违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
五是留守儿童安全问题。据全国妇联对12省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显示,部分留守儿童因父母不在身边,经常受到同学、邻居的欺负。一些地方还出现了强奸留守女童的恶性案件。
湖南1200多万人口的劳务大军中,夫妇共同出外打工的占到1/3;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的儿童约占在校儿童的60%,形成了数百万留守儿童群体。
这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查报告》由共青团湖南省委组织实施,始于2005年8月,锁定湘北、湘中、湘南、湘西8个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县市的16个乡镇。报告真实展示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日益突出的问题,引起社会关注。
,对一些留守儿童来说,父母亲成了一个失去血肉和情感的文字符号”
“缺失父母”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带来巨大困惑,情感孤寂成为留守儿童最大的问题。在接受调查的孩子中,父母亲外出打工年限在两年以上的为62%,有的父母外出时间长达13年!65.3%的孩子没去过父母亲工作的地方,常和父母电话联系的还不到一半。
涟源市某镇中学有个留守儿童,一天收到三四封信,精力主要用于给笔友回信,对学习几乎放弃。《报告》显示,留守儿童要么生活中受到委屈无处倾诉,要么寻求情感生活的替代,其人格更容易为攻击性较强或偏于抑郁。
值得注意的是,有9.3%的孩子“不想”父母亲。课题组组长、团省委书记吴奇修说:“他们出生后就一直是祖辈抚养,有的连父母亲长啥模样都记不清了,对这部分留守儿童来说,父母亲成了一个失去血肉和情感的文字符号。”
问卷调查中有这么一道题:“父母在电话中最关心你的哪些方面”,排在末位是“思想道德”,仅占4.3%。在留守儿童中,缺乏基本的礼貌常识,自制力较弱,自立、自理能力较差,逃学上网玩游戏等现象十分普遍。新化县某村小学一年级的留守女生早早就学会了抽烟,抽烟的比例在留守儿童中虽仅占27.7%,但就他们的年龄与身份而言,这个比例还是太高了。
课题组在8个县(市)的留守初中学生中,随机抽取了666名学生作心理健康分析测试。结果发现,57%的留守中学生存在轻微或轻微以上的心理健康问题,与此同时,留守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状况与父母的打工年限相关。
“社会化资源严重不足,让一些农村留守儿童精神空虚、行为失范”
家庭、学校和社会是少年儿童社会化的三大机制。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出现,暴露了这三大机制的缺失。
岳阳华容县万庾镇月形村有一位老人,曾在一段时间内带过7个留守儿童,大的读高中,小的三四岁。“如此情况,监护从何谈起,监护怎能到位?”课题组成员、湖南师范大学教授陈成文说,“父母外出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化机能单一化,致使留守少年儿童的社会化资源严重不足,一些农村留守儿童精神空虚、行为失范。”
留守儿童尤需通过学校集体生活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的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存在诸多缺陷。
教育管理方式简单化。有些学校在寄宿制学生公寓前面安上铁门铁窗,学生抱怨感觉是在蹲监狱,有的甚至冒着危险,爬窗跳楼去网吧,导致安全隐患。
忽视了对留守学生情感和心理健康的关注。由于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这个重要环节,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整体水平要比非留守儿童差,有的老师把留守儿童看成包袱,视为“心病”。调查人员与老师座谈发现,说起留守儿童时,几乎每个老师都能够罗列他们的缺点和错误。有的留守中小学生无奈地倾诉,“老师就连排座位时都把我们排在最后面的边上”。
值得注意的还有部分农村基层组织社会调控和管理作用的弱化。问及一些乡镇村干部对留守儿童问题有何对策和想法时,回答是:“我们只考虑为农民抓票子,没去考虑为农民带孩子”。
,留守儿童问题,不是农村之事,更不是农民工的家庭‘私事’”
留守儿童问题直接源自农民工问题,而农民工的产生是我国从城乡统筹的角度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吴奇修说,“我们就想通过报告让社会明白,留守儿童问题,不是农村之事,更不是农民工的家庭‘私事’。”
为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课题组建议有针对性地修订《义务教育法》,做出有利于在农村留守或随父母流动的农民工子女享受公平性义务教育利益的规定;完善农村学校学生的非刑事性人身伤害的追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学校责任的范围、教师的责任与义务。
《报告》还建议新设教育管理资源。比方,设立农村少年儿童事务所(中心),由团委、少工委、妇联、计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学校及相关的社会志愿者组成,在村级组织中,由村党支部领导、团支部直接组织和开展村级社区少年儿童事务工作。
吴奇修说,在家庭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强有力的综合性社会支持体系的建立非常必要。建立起一个以基层政府、学校、社区、家庭、邻里为中心的留守儿童的监护体系,特别是加强农村的社区建设,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代偿缺失的亲情。
农村土地问题一、农村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用地管理问题目前,我国实行土地承包30年不变,广大农村现存的农用地管理模式,基本上是按照土地下户时农户、人口的分配土地订立承包合同,明确30年不变的。这一做法给以后的工作留下了许多弊病。一是长期的人口增减,即使是原有农产不变,各户耕地的多寡已明显凸现,二是随着移民并村,新增人口入户易,种地难;三是原有的小自然村,人口迁徙已尽,耕地悉数撂荒;四是离迁居地较近的户,一户种着多户的地,粗放经营,广种薄收;五是大村少数农户由于人减地多,或是耕种不了,或是看重眼前利益,进行私下租种,甚至转让建房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威胁了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这样下去后果将不堪设想。
(2)建设用地管理问题建设用地问题,主要涉及到农民宅基地问题和乡镇村建设用地问题以及部分国家建设用地问题。农民宅基地问题主要表现是:一户两宅甚至一户多宅,村中旧房空占土地有增无减,村外新宅蚕食农田与日俱增;乡镇村建设占地问题,尤以公盖占地和乡村养殖园区建设占地为主,乡镇自恃政府有权,村委认为集体是主,致使乡镇村建设用地想占就占;部分国家用地更是新建设该批批、该占占,旧用地(如撤乡并镇后的原各乡政府、地税、医院、兽医站等单位)想租就租,想卖就卖。这些问题的存在和继续,一是由于少数地方干部尤其是少数乡村干部对土地法规的不学习不理解,二是由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局限,不敢自把嘴巴。由此形成了乡镇、村、户非法赢利多多,国家土地资源流失严重。
上述问题的存在,在地广人稀山区农村干部乃至极少数县、乡镇干部看来没什么大文章可作,可作为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者,却不能熟视无睹,听之任之。
二、对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农用地管理方面
(1)摸清家底,合理利用。以现乡、村为单位,详细核准农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实际数据,依法落实承包合同,层层落实承包责任,解决实际中合同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的弄虚作假问题,对边远荒芜土地或还林还草,或栽种经济作物,如建设果园、药材基地等。
(2)责任到户,保证质量。按农产承包合同,逐户核准承包土地面积,明确土地质量。对少数种地过多、广种薄收粗放经营户给予适当调整,使农户真正明确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关系,解决少数农户合同外耕种土地和空有合同,实际无地的问题。
(3)合理规划,严格管理。要以科学合理的态度,按照土地管理要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重新对乡村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农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经过确定之后,严格按照各级签订的责任状,层层负责,年年检查,严格监督,严厉查处。
(二)建设用地方面
(1)规范建设用地审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之规定做到该批的依法审批,不该批的坚决不批。最好能改现在的村、乡镇和国土资源部门三级审批为用地单位(个人)申请,村、乡出具依法用地证明,国土部门独家批准,使审批权力高度集中。
(2)规范收费标准。集体土地如本集体组织成员农户建房占用非耕地可不交费,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因失去土地造成损失,补偿必不可少,建设用地不交费显失公平。
(3)杜绝搭车收费。在规范本部门收费的基础上,要从根本上杜绝乡镇村搭车收费。
(4)盘活建设用地资源。一是要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农户住新房闲旧屋的问题,盘活空心村闲置土地。二是要处理好国家、集体单位在农村闲置的土地。三是要搞好无人村旧宅基地复垦和荒芜土地复耕、利用。
(5)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严惩越权批地现实非法占地的问题,主要是乡镇村违法行为比重较大,由于我国现行土地法规在具体操作上的局限,基层所对乡镇村干部的违法行为的查处深感力不从心。因为,村有为集体、为群众的事实掩护,乡镇有地方经济发展的权力干扰。为此,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不仅是一线执法者要提高“敢”和“勇”精神更重要的是应该在规范执法程序和提高执法的具体操作依据,提高操作手段上有一个根本的创新。
农村养老问题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0%以上的国家和地区称为“老年化社会”。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湖北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达到10.39%,已进入老年化社会。其中,乡村老年人口占全省老年人口的63.3%,乡村老年人口的比重高出全省0.9个百分点。养老问题,特别是农村养老问题尤为突出。不久前,湖北省农调队,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在全省17个市县就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之后又专门针对农村养老问题在5个县市对150个农户进行了重点调查。调查显示,我省农村老年化比重呈加快上升之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一、农村养老的现状及问题
17个县市170个村的抽样调查显示,家庭养老仍是目前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2002年170个村共有60岁以上的老人34516人,村均203人,由子女供养的22815人,占66.1%。150个农户农村养老问题重点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150个农户中,有60岁以上老人的农户112个,其中子女与老人并承担赡养义务的农户64个,占57.1%。可见,现阶段多数农民仍能够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但调查中反映出的农村养老问题也十分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农村老年人口比重快速上升,农民养老负担日重。计划生育是我国基本国策,数十年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已深入人心,取得了重大成就。与此同时,随着出生率的逐年下降,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预期奉命也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17个市县170村调查显示,2002年被调查村60岁以上老人的比重达到13.3%,比2000年人口普查结果增加了2.01个百分点,农村人口老年化的比重明显加快。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我省平均5.47个乡村劳动力供养一个老人,到2002年平均4.3个乡村劳动力就要供养一个老人,据我们近期对170个村的抽样调查,平均3.7个农村劳动力就要供养一个老人。另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的费用也不断上升,据150个农户重点调查,2002农户用于养老的费用仍然达到每位老人824元,养老费用占农户家庭年纯收入的8.5%。农民养老的负担越来越重。
2、子女承担养老义务的比重下降,老人单独居住,靠自己劳动养老比率大幅上升。虽然目前农村子女供养老人的比重达到了66.1%,但这一比重比20年前下降了17个百分点。由于农村年轻一代不愿承担养老义务之风日浓,老人单独居住,靠自己劳动养老的比重大幅度上升。170个村调查显示,目前农村老人单独居住的比率达到27.6%,比20年前上升了11.4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老人靠自己劳动养老的达到了31.3%,也就是说,还有一部分与子女共同居住的老人并不是由子女供养的。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单独居住的老人普遍居住条件很差,一般多为简陋的老式房屋,有的甚至是茅屋。我省公安县占桥镇何子良老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老俩口都七十多岁了,养育了两男三女五个子女,子女们早就各自成家,且经济条件不错,应该说老人该享子女的福了。由于种种原因两个儿子都不愿意承担赡养的义务,老俩口无奈在并排的两个儿子的三层楼房之间搭了一间茅屋居住,靠自己劳动和救济度日。
3、农村集体经济脆弱,农村社会化养老举步维艰。与城镇一样,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其实是一种福利和救助制度,主要由集体经济承担。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虽然国家在城市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也在农村推行了养老保险,但于集体经济脆弱等多种原因,农村养老保险举步维艰。据170个村的调查,2002年底,村均累计负债近50万元,这就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无力承担农民养老保险费用,农村养老保险的费用完全要农民自己承担。对农民而言,社保养老保险与商业性养老保险无异,由于社保的养老保险没有商业性保险灵活,对农民的吸引力十分低。17个县市,1700个农户调查显示,有近六成的农民认为如果养老保险费用完全要自己负担,他们不愿参加养老保险。以湖北为例,目前,社保养老保险的实际运作情况比意向调查结果还要差,据5个县市150个农户的重点调查,参加养老保险的只有2人(其中1人为乡村承担费用的村干部),只占农户总人数的0.3%,而且参加养老保险的2人都不是60岁以上的老人;另据了解,有80多万农村人口公安县2002年所收的农村养老保险费只有30万元,人均只有3角多钱。
二、成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1、成因。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的原因是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引进西方先进思想和技术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进了一些腐朽的思想意识,部分农村年轻人受到这些思想意识的腐蚀,产生了贪图享受,嫌弃老人,不愿承担赡养老人义务的想法;二是农村自治组织薄弱,道德和法制教育力度不够,社会道德约束力下降。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面临严峻考验,不少地方农村基层处于瘫痪状态,农村集体组织对农民群众的感召力和吸引力明显下降,对村民的法制和道德教育的力度远不如过去,对农民的道德规范的约束力低下;三是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农民收入增长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收入的增长,养老对普通家庭在经济上的压力增大。特别是近五年以来,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而教育改革使农民受教育成本大幅度上升,农民在有限的经济条件下,面临赡养上一代与培育下一代的痛苦选择,水往低处流的传统思想往往使农民在选择中首先考虑孩子的教育问题;四是政府对农民关怀不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严重滞后。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一直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社会保障是通过福利制度的形式实现的,农村社会保障亦是如此。195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1962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对农村社会保障和福利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对于养老没有独立的规定,作为一种福利制度,只是规定:凡农村中没有生活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由公社完全供给。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国家对福利性的社会保障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通过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分担的原则,逐步在城市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广大农村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保障制度的除少数发达省市基本还没有起步。
2、对策建议。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农村的安定关系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农民实现小康的进程关系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大计,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十分必要。但是,在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的情况下,要在广大农村按城市模式建立养老保险制度难度很大,在目前情况下也不现实。我国又是一个有几千年文明史的国家,尊老、爱老、养老是我们的光荣传统,赡养老人也是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义务。因此,我们建议现阶段农村养老政策采取政府社会保障与农民家庭养老相结的机制。
一是建立适应农村实际的养老保险制度。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绝大多数农民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目前农村养老保险之所以难以开展,主要原因是农村集体经济无力承担农民养老保险费用,政府财政支持的力度不够,政府推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实际上完全要农民个人承担。因此,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改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引进激励机制。鉴于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的实际情况,农村养老保险费用应采取政府与农民分摊做法,通过政府出小头农民出大头的办法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养老保险。具体操作上可以采取,以能保证养老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框算出每人每年需要交纳的保险费用,对其实行倒“三七”的办法,政府财政出30%,农民自己承担70%。政府用于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可以通过两个渠道筹集,其一,减免农业税,其二,中央和地方每年拿出部分资金。将这些资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的专项基金,由财政专户管理。
二是加强法制、道德教育,鼓励支持家庭养老。尊老、爱老、家庭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无论从伦理道德还是从法律规定上讲,都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家庭养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因此,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不应排除家庭养老保障,而是要通过社会化养老保障机制来促进家庭养老。一是以政府行为推动农村家庭养老,在全社会形成养老光荣的风气。政府通过农村基层组织每年对农民家庭养老情况进行评定,对尊老、爱老,尽到赡养义务的农户予以挂牌褒奖,并在减免税费上予以扶持;二是把社会化养老制度的建立与农民家庭养老有机地结合起来,鼓励家庭养老。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家庭养老“模范户”的农户参加社保养老保险,政府采取多出5个百分点的养老保险费用予以鼓励。
三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还很不够,农民的收入水平还很低,城乡差别近些年又在进一步扩大,归根到底发展还很不够。经济发展了,农民收入提高了,有了过硬的物质基础,诸如农村养老的众多农村社会问题就有了解决的基础。因此,按党中央的部署,统筹城乡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出路。
农村公共品供给问题自2002年开始,我们一直在湖北荆门五村进行农村公共工程建设的实验,尤其是水利建设实验。取消农业税前,因为乡村组织还可以从农民那里提取一些用于公共品供给的费用,一些维持农村基本生产生活秩序的公共品还能供给。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状况
农村公共服务涉及内容较多,此次调查专门了解了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从调查情况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选择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文化建设(82.7%)、修路(79.5%)、医疗网点(67.7%)、垃圾收集(66.5%)、厕所改造(64.2%)、饮水(62.3%)、污水处理(58.2%)、建沼气(55.6%)和用电(38.6%)。
村庄道路状况参差不齐,饮水困难问题尤为突出
调查地区村庄内道路的平均长度9.97公里,其中硬化道路4.69公里;77%的村饮水安全;41%的村饮水存在困难;55%的村有集中供水管道,这些村中自来水用户比例为68%。东部和中西部有明显差异。例如,江苏和上海每个村硬化道路的长度有8公里多,而广西不足1公里。饮水情况尤为明显,上海、江苏和浙江农村饮水基本全都安全,与之相比,青海、四川和甘肃等地存在饮水困难。
农村公共文化薄弱,文化设施普遍较差
调查地区53%的村庄在近几年中有过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在2005年,每村平均放映了5.36场电影,剧团演出1.68次。调查发现,上海和浙江农村举办公共文化娱乐活动的比例最高,超过90%,贵州、内蒙古和广西比例最低,不到27%。陕西和河南的农村电影放映次数最多,贵州和河北最少;河南的剧团演出最多,而湖南最少。
调查村庄的文化设施普遍较差,有图书室村的比例为25%,有养老福利院的比例为4.1%,有文化活动中心的比例为29.4%,配备电脑村的比例为39.9%。中西部地区的文化和福利设施尤其比较薄弱,图书室拥有比例分别为17.2%和18.2%,文化活动中心拥有比例为22.1%和20.1%。东部地区超过80%村都配备了办公电脑,而中西部村庄配备电脑村的比例都在10%左右(见表8)。
基础设施取消农业税后,乡村组织不再能够向农民收取税费,国家指望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来筹集公共品建设所需资金,至少在荆门农村十分地不切实际。结果,在我们的实验区,因为没有与之匹配的农民内生组织,乡村行政组织又已经退出,以前依靠大中型水利设施进行灌溉的农田,不再能有效使用,农民不得不花巨资打深井来灌溉。深井灌溉的问题有三,一是深井灌溉的成本很高,打一口井的成本要数千上万元,而灌溉能力有限。二是深井灌溉水稻,在风调雨顺的年景,可以解决问题,一旦出现大旱,离开从大江大河调水的大中型水利设施,农业的抗风险能力就大成问题。三是一些经济状况较差的农户打不起深井,又不再能从以前廉价的大中型水利设施获益,农业生产因此变成靠天收,经济状况陷入恶性循环。
结果,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是减轻了,但农民投资水利设施的支出却是大大地增加了。有报道说取消农业税后,农民投资水利的积极性提高了,因为农民用于水利建设的支出增加了。问题是,农民水利建设支出的增加,是被迫还是主动?是使农村水利建设更合理了,还是既有的大中型水利设施被新投资的小型水利设施所切割和破坏了?是农业生产的风险增加了还是农业生产的风险降低了?
更重要的是,乡村组织因为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乡村组织不再有介入农村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农村公共品供给成了个体农户的私事。而个体农户在公共品建设上得出的经验是“怕饿死的会饿死,不怕饿死的不会饿死”,意思是说,只有那些最需要公共品或最担心公共品供给不足的农民,才最愿意出钱出力解决公共品供给之不足,这些农户因此在每次公共品供给中都出资出力最多,而另一些农户却可以搭便车。次数一多,那些每次都出钱出力最多的农户就成为村庄经济上最为贫穷,社会地位上最为弱势,因此说不起话、办不成事的真正弱势群体,他们越怕饿死,就越是要多出钱解决全体农户所需要的公共品,因此就越是首先要被饿死,而那些不怕饿死因此次次搭便车的农户,却因为有便车可搭而生活得很好。但最终,怕饿死的人都饿死了,这些不怕饿死的人,就不再能得到免费公共品,因此迟早也会饿死。
我们面对实验区如此严峻的公共品供给困境,多次与当地政府沟通,当地政府不是不明白从大江大河调水灌溉的大中型水利设施对于季风型气候的当地农业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当地政府却认为这不是政府的事情,而是种田农户自己的事情。当地政府甚至将几乎所有大中型水利设施都拍卖、承包给农户经营,这样可以减少地方政府的支出压力,又可将水利供给失败的责任推给承包人和农户。总之一句话,地方政府越来越倾向认为,农户经营层面的事情,包括基本的公共品供给,是与地方政府无关的事情。恰恰在2003年开始农村税费改革后进行的配套改革,提出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以钱养事”。理论上“以钱养事”好象很通,实践中,地方政府却变成了“我不再向农民收税,农民也别再找地方政府的麻烦”,地方政府越来越与农村社会成了互不相关的两张皮。
而一旦离开地方政府的强制力,农户自发合作的可能几乎没有。这不仅表现了水利灌溉这类生产所需基本公共品的供给上,也表现在其他各种与农民生产生活秩序维持相关的公共品供给上。
这样一来,除自上而下由国家出资,并作具体项目安排的公共品建设可以有些增长以外,农村内生供给公共品的能力越来越弱,状况越来越差。而离开农户对自己生产生活所需公共品偏好的表达能力,自上而下安排的公共品建设资金,将大量被无效地用在地方政府所在乎的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上。
在国家事实上不可能包揽所有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情况下,如何依托包括地方行政力量在内的力量来解决农村公共品供给中合作难的问题,是当前中国农村面临的一个大问题。
农村当前公共品供给不足的另外一类表现则是农村社会的灰色化。所谓“灰色化”,是指农村正式组织逐步退出之后,农村社会带有黑社会性质力量的崛起。其中包括以暴力和暴力威胁为基础的谋利集团,这些集团强占农村公共资源,欺行霸市,从而破坏了农村的基本秩序,也破坏了农民的基本预期。也包括农村以地下六合彩泛滥所代表的无序力量。地下六合彩在全国大部分农村都深有泛滥,且其后果极其严重。地下六合彩在很短的时间便吸干了农民的积蓄。还包括农村邪教的快速传播。2004年以来,我先后在全国约10省市的10多个农村地区调查,几乎每个地区都有地下邪教的快速传播。用我个人的调查感受来说,地下邪教传播速度之快,其后果之严重,用任何词汇来形容都不为过。
能源问题一、在一个时期内,我们忽视了农村能源问题中国长期以来在能源规划、计划、分配和统计中,往往忽视农村能源。在计划经济年代,农村的生活用能,农村牧渔业用能,绝大部分依靠生物质能解决,在能源规划、计划、分配和统计中主要研究商品能源,商品能源主要供应城市居民和城市二、三产业,基本上是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生产、轻生活。改革开放以来,情况已经有了变化,农村商品能源供应量有所增加,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用能情况有较大改变,但是基本思想和基本格局没有变化。搞农村能源规划和计划的专家认为,农村确实需要国家增加商品能源供应,但国家有困难,农村还是要想办法自己来解决。根据目前农村能源短缺的情况,农村能源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重要意义,应当加强农村能源生产和供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能源规划、计划,供应和统计。
二、中国农村能源的政策问题过去对于农村能源有一个十六字方针,即“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这个方针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农村能源靠农村自己来解决,在今后三、四十年内,我国农村的能源供应主要靠常规能源(化石燃料)来解决,在生态环境和经济合理的条件下,积极利用生物质能,新能源,再生能源,要走农村能源商品化、优质化、现代化的道路。
三、中国能源和能源科技下乡问题近年来电力部门提出“为农民、为农业、为农村经济服务”的电力“三为”服务,并要求全国电力部门在2000年前消灭无电县,使全国95%以上的农户用上电,到目前为止全国已经有11个省市自治区实现了村村通电,农村供电的数量和质量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要在全国提倡学习电力工业部的“三为”服务精神,把煤炭、石油、燃气送到农村去,把能源科技送到农村去,把能源科技送到农村去,提高农村的能源利用水平和节能水平。
四、中国新能源和再生能源问题我国目前大部分人认为:新能源和再生能源是农村能源,农村能源主要依靠新能源和再生能源来满足,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和利用的任务要由农村来完成。于是我国最贫穷的地方,要承担起投资大、成本高、技术尖端的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利用任务。也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把农村拥有的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算作新能源和再生能源,而把大中型水电站排斥在新能源和再生能源之外,把目前被城市里已经开发利用的新能源和再生能源都统计在 农村能源门下。显然,这种认识是十分有害的,给农村能源建设出了难题,阻碍了农村能源的正常发展;也影响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利用。
新能源和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一样,是能源大家族中平等的成员,城市和农村都可以利用,一、二、三产业也都可以利用,不能定义为农村能源;农村现阶段不能全靠新能源和再生能源来满足,还要大量使用常规能源;研究、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全世界、全中国人民的任务,要依靠全世界、全民族人民的智慧来研究、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只能循序渐进,首先开发利用技术成熟、经济上有竞争力的品种、如拮秆、薪柴的利用、风力发电和太阳能的利用等等。从根本上说,农村和城市一、二、三产业所利用的能源没有根本区别。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和城市的能源差别将越来越小,当消灭城乡差别的时候,应当是毫无区别的。将来城市和农村都要利用新能源和再生能源,要根据各种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分布,资源密集程度和经济性来确定。
集体经济告急,近1/3已资不抵债
总体上看,村集体经济实力相差悬殊,多数村庄的集体经济收入微薄。有将近一半的村庄集体收入还不到5万元,而低于10万元的占到近60%。另外,收入高于50万元的村占22.6%,高于100万元的村占到16%。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平均值为190.8万元,剔除少量超过1亿元收入的特殊样本后,平均水平为79.2万元。
分地区来看,东、中、西部集体经济实力差距明显。西部、中部各有91.4%、75.9%的村庄收入在10万元以下,而东部有近60%村庄集体收入在10万元以上,其中有33%的村庄超过了100万元,而在西部和中部只有3.9%和1.2%的村庄能达到这一水平。
同样的情况也体现在与收入相对应的支出上。所有被调查村庄中,集体支出在1~5万之间的频率最高,为31.1%。其中,东部有61%的村庄支出在20万以上,而中部和西部村庄分别只有11.7%和5.6%。东部有三成村庄的支出超过50万,而中、西部只有不到1%和3%,差异明显。
大量的村集体支出用在了公共建设和管理费用上。其中,前者占去了42.5%的比重,中西部地区这一支出的比例都超过了50%。管理费用则占20%~30%。
管理费用中又以村组干部工资占比最重,达61.7%。平均每个行政村有村干部5.41人,干群比例为每1∶331。调查村村干部年平均工资为8714元。东部地区村干部年均工资是西部的7.21倍,是中部的6.27倍。最低的陕西省仅为1051.85元,最高的上海市为34431.41元,后者是前者的32.73倍(见图1)。
令人吃惊的是,调查村庄中有32.9%的村庄资不抵债,也即净资产小于零。净资产处于-10~0万元之间村庄比例为21.9%,处于0~10万元、10~50万元、50~100万元、>100万元的村庄比例分别为18%、16.8%、7.2%和25.1%。
从负债资金的使用结构看,1710个村庄回答了村庄负债使用的问题,村庄负债资金最主要的用途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东部地区负债资金用于办企业的比重明显高于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负债资金用于教育支出的比重很高。中部地区村庄负债用于支付干部工资和上缴税费的比重最高,分别达到了16.21%和7.86%(见表1)。
在调查中,东部地区村干部更多的认为要靠招商引资、出租集体资产或集体土地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比例分别占74.5%和81.1%,分别比中部和西部地区村庄高16.5%、37.5%和12.7%、30%,这也反映了东部地区村干部对招商引资并出租集体资产或土地更大的认可度和现实可行性。中部和西部地区村干部更倾向于争取上级下拨或补贴,比例为88.4%和75.4%,比东部分别高出20.4%和7.4%,表明在一定程度上中西部村庄对政府的依赖性。
农村基层工作要求中央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障农产品基本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具体措施:要加快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形成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良性互动机制;稳定和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切实抓好“菜篮子”产品的生产,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和改善农产品市场调控;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狠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抓紧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继续加强生态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积极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村服务组织,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增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繁荣农村公共文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继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深化农村改革,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全面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农村治安问题暑假中,我对怀宁县农村社会治安善作了番调查。总的看来,怀宁农村的社会治安状况是稳定的。犯罪率比较低,农村基本上能安居乐业,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问题之一:少数地方村霸、地霸等流氓地痞沆瀣一气,横行乡里,直接然及农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据司法部门统计,在去年查处的团伙犯罪案中,农村籍占60%-70%,有近1/3的行政村存在着这种恶势力,有的已形一定气候,并逐步向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演变。据对已破获的37个团伙189名成员分析,绝大多数是恶习不改的刑满释放分子和解除劳教人员,还有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员,他们到处称王称霸,为害百姓,横行无忌,结伙作案。他们甚至把坐牢视为“荣耀”,“进宫”的次数越多,越被视为“英雄”。这种违法活动具有很强的威胁性。一个村里只要有一个团伙,这个村的老百姓就会有一种恐惧感,社会秩序随之变乱,社会风气明显转坏。
问题之二:社会矛盾纠纷增多,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急剧增加,行凶报复村干部的案件不断出现。自去年二月起,因邻里纠纷、家庭纠葛而发生的杀人伤害案就有多起,比上一年上升了11%和14.5%。全县发生村组干部遭打击报复的刑事案件有近二十起,其中对治安工作负责、敢于支持原则,秉公办事的人员遭受报复的有十余人。当然,的确也有少数干部对群众的合理要求不闻不问,推诿扯皮,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起多数群众的不满,激化了矛盾。这种教训也不可忽视。
问题之三:参加封建宗教迷信活动的人多、面广,严重影响了基层政权建设和生活秩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非法传教,制造谣言,煽动群众不满情绪,破坏安定团结。极少缺乏科学文化知识的群众,轻信谣言,被骗入教,整日热衷于宗教迷信与宗族活动。这种反动宗教组织及宗族活动,实际上与正常的行政管理相对抗,严地搅乱了人们的思想,影响了社会安定,进而引发其它种种社会治安问题。
问题之四:城郊、地域边缘结合部治安不好,治安问题尤为突出。据调查,去年这些边缘结合部发生刑事案件百余起,占全县刑事发案的士9%。一是盗抢案件突出。在边缘结合部发生的盗窃案件,犯罪分子侵害的主要目标是牲畜、家禽和水利电力设施,其中尤以盗窃耕牛为多。去年仅一个乡就连接发生盗窃耕牛案5起。同地还发生抢劫案23起,犯罪分子胆大妄为,无所顾忌,甚至敢在白天作案,农民怨声载道。另外,边缘结合部也成了犯罪分子窝赃销赃的场所。
这些治安问题,严重阻碍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阻碍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威胁着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全社会的稳定。究竟如何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为农村的两面三刀个文明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司法部门有关人员认为,
第一,必须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行政管理功能。这是稳定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组织保证。农村基层组织承担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职责。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解决社会矛盾中起中举足轻重的作用。调查表明,凡是基层行政及党团组织健全,一班人人团结奋斗,一心带领群众生产致富的乡镇,那里的社会风气就正,治安秩序就好。相反,凡是基层行政及党团组织软弱涣散,失去凝聚力与号召力,许多政策和措施就难以落实,社会治安就不好。因此,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农村村级治安网络,做到调解内部矛盾纠纷的工作有人做,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有人干。
第二,必须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和文化宣传,这是搞好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舆论,基础和思想保证。调查发现,一些地方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薄弱,致使各种封建腐败思想抬头。遇到违法犯罪活动,许多人不敢制止。还有一些青少年信神信鬼,不敢见义勇为。由此人们感到,要在农村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现代科学文化教育,积极引导农民摒封建的、落后的、愚昧的思想,树立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宣传、文化部门要立足农村,面向农村,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把文化科技活动落到实处。
第三,必须努力壮大集体经济,减轻农民负担,要组织农民发展生产,尽快脱胎贫致富。这是广大农村长治久安的物质保证。调查表明,“仓廪实而知礼节”,农村中集体经济发达、农民富裕程度较高的地方,不仅刑事案少,而且社会矛盾纠纷比较少。由于许多地方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宣传教育、治安防范、计划生育、民兵训练、扶优扶贫、水利建设、修路建桥等民办公助事业所需费用,大部分靠提留、摊派来解决,导致农民负担过重。近年来,这种摊派有增无减,不仅影响生产投入,而且使党群,干群关系紧张,进行诱发各种矛盾纠纷,给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邓小平同志指出:“只靠打击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真正解决根本问题的要靠翻两番。”所以,要下决心进一步整治“三乱”,并采取实际措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导广大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第四,必须落实社会性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强化打击和防范职能。这是改善农村社会治安的有力措施。应当肯定,广大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已经有一了个良好的开端,但要巩固、发展尚需努力。道德要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充实和加强农村的执法力量。据调查,一些新建乡镇的派出所条件极差,农村乡镇法庭、司法机关的力量也薄弱。不少地方发了案子不能迅速查处,出了纠纷不能及时调解,抓了罪犯不能及时处理。因此,应把基层派出所、法庭建设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尽快予以解决。其次,要进一步加强群众性自防自治组织建设。目前,农村的治保会、调解会、治安巡逻队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人员及其报酬要落实,保证农村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他人瓣执法水平。此外,还要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发挥作用,把各种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还要切实加强农村剩答卷劳动力的管理和重点人口的帮教工作。集中力量对治安混乱的村镇、交通路段进行重点治理,狠狠打击横行乡里,欺压群众的各种流氓恶霸,严历惩办各种破坏农业生产和生活、通讯、电力设施的严重犯罪分子,力争在短期内使农村治安状况有一个明显的转变。
农村合作医疗问题
目前农村合作医疗问题较多,经过调查,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导致不少农民大病、重病无法治疗,这是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建议政府当前着力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要解决转院和医药费结报手续繁琐问题;二是要解决收费偏高、不透明的问题。三是大病问题(10000以上)
农民增收的制约问题目前农户近半数存在缺粮现象,粮食产不足销的状况日益突出。据125户农户调查,从调查日起距早稻收割还有3个月左右时间,人平库存粮必须达到75公斤才能满足消费,而从调查结果来看,只有69户农户达到此标准,其余56户或多或少都要靠购买粮食来维持生活。这对于纯农户占40%的临武县来说,不仅农业生产受到阻碍,农民生活水平将难以提高。据农调队抽样调查,2003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151元,调查的120户就有79户没有达到平均水平,占调查户的65.8%。主要原因:一是尽管2003年下半年以来,粮食价格开始回升,但仍未走出低谷,难以有效刺激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农村近四成农民在外务工,且都是些青壮劳力,留在家里从事农业生产的基本上是些老弱病残、妇女儿童,难以提升农业生产质量。三是由于建设占用耕地较多,农业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政策,使得耕地面积逐年减少。
(二)农资价格飞涨,农业生产成本过高,农业生产效益低,农民增收难度大。据物价局调查,今年的农资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平均上涨15%,其中尿素上涨23%、钾肥上涨33%、碳铵上涨10%、复合肥上涨5%。据测算,原来农民种1亩稻谷,需要种子2公斤20元,化肥60公斤80元,农药4公斤40元。犁田80元,农业税65元,计成本285元,1亩收稻谷400公斤,按51元/担计算,每亩收入408元,扣除成本得纯收入123元,如果要请人插田、收割另外支付160元的话,农民每种1亩田,还要亏37元左右。而由于农资价格上涨,每亩农田种植成本将增加40-50元,也就是说成本上升到325-335元,即使加上粮农从省里定下的每亩11元的粮食直接补贴、10-15元的良种补贴及降低农业税3个百分点、附加降0.6个百分点,也只是刚好与农资上涨相抵,按当前国家保护价70元/担,1亩田只得纯收入235-225元,扣除请人插秧、收割160元,最后只得75-65元,种粮的效益仍未走出低谷,这样势必会造成农民增产不增收,挫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生活必需品涨价
(三)农资假冒伪劣产品多,虚假欺骗性的信息多,坑农现象时有发生。1、据农民反映,现在种田农药每年要杀三次,每次要几种农药一起套用才管用。而化肥所需份量是以前的2-3倍。2、目前种植市场信息鱼龙混杂,加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完善,产、运、销环节基本脱节,农民很难得到准确的种植信息、技术信息、购销信息、价格信息,最后造成农民亏本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业基础设施严重滞后,自然条件恶化,耕地退化,粮食生产难以长治久安。1、由于这些年来对农业的投入不足,造成农业机械陈旧落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目前全县还存在着许多病险水库,且大部分是六、七十年代修的,渠道年久失修,许多电排荒废,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下降。2、多年来矿山开发在带给人们实惠的同时,也造成部分产矿区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如:甘溪坪、东山河,大面积耕地受到污染而不能耕作。3、耕地由于长期使用化肥,很少施用农家肥,造成耕地退化,土地贫瘠,粮食生产质量难以保证。
(五)当前农民大部分不打算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贷款也是短期的,信贷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减弱。问卷显示,69.6%的农民不打算贷款;打算贷款的只有28%;正在办和已办的占2.4%。打算贷款的金额不高,其中87%的人只需要贷2000元以下的就行了;贷2000-3000元占5.6%;贷3000-4000元的占4%;贷5000元以上的占3.2%。贷款一般要求短期的多,能周转半年以下的占73.6%;一年的占20%;一年半的占3.2%;两年及以下的占0.8%;两年及以上的占2.4%。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信贷网点集中,撤消了所有行政村信贷员,农民想贷款而不知怎样贷。二是目前农村信用社实行贷款终身追偿制,造成呆 账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因此对农村小额贷款的发放非常谨慎,贷款手续繁多,发放贷款一般均要求提供抵押品或担保人,许多农民只有望“贷”止步。三是大多数农民没有产业化经营意识,生产规模不大,所需资金不多,即使缺乏资金,到亲戚朋友那调剂一下就行,根本就没考虑要贷款。
(六)临武县近四成的农户家里有人在外务工,由于大多数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自己找的,就业渠道很窄,使得临武县纯农户所占比重太高(占40%左右),加上还有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农民增收空间相当有限。问卷中有38.4%的农户家里有人外出务工。外出务工的途径大都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和自己去找,分别占务工人员的37.5%和43.8%,通过政府组织的有16.7%,而通过职业介绍所就业的只有2%。外出务工农民中有91.2%的人回答没有拖欠工资的情况,拖欠工资在500元以下的有4.8%,500-1000元的有2.4%,1000-1500元的有1.6%,1500元以上的没有。
(七)当前农民整体文化程度不高,农业技术难以推广,这对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直影响。在调查的125户农户中,53.6%的农户家里没有孩子上学,有23.2%正在上小学,17.6%上初中,0.8%上高中,大中专及以上的只占4.8%。
(八)大多数农民只求温饱,对子女的教育不是很关心,农业生产的后备力量素质堪忧。问卷中只有44%的农户知道孩子学杂费的基本构成。农村教育搭车收费的现象不多,有89.6%的农户回答孩子上学没有其他单位搭车收费,搭车收费在50元以下的有4%,50-100元的有0.8%,说不清具体金额的占5.6%。
保证增收渠道,引进增收项目;掉整产业结构
(二)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一是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物价的监督管理,对农资产品实行限价销售,出现暴利销售行为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二是工商、技术监督、农资、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化肥、农药等农资和种子的出厂和流通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查处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自然环境,提高耕地质量。一是政府积极介入,确保财政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兴修农田水利工程,加强农村水、电、路、桥、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治理环境污染,抓好退耕还林工作,提高耕地质量。二是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加大金融系统对农村的投入力度,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切实解决农民资金困难的问题。三是完善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放宽农村民间投资准入领域,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手段,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等农村投资。
(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一是大力发展产业集群经济,因地制宜发展“一乡一品”、“一县一业”,巩固并发展以舜华鸭业公司为龙头的“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经济,使之真正起到“一品带动”的辐射作用,加强产、运、销环节的联系,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二是合理推进农地流转,积极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推行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造成了临武县粮食生产现在零星的、小规模的自由发展状态,农民也缺乏做大养殖规模产业的观念、资金、技术和有利环境,实行农地流转可较好地解决农地抛荒和粗放经营的问题,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有效实现人和土地的有机结合。
(五)广开农民进城就业的“绿色通道”,使二、三产业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一是拓宽农民就业的途径,让职介所真正成为劳务市场供需双方满意的“中介”。二是减少农民就业准入的限制条件,简化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三是政府要把对进城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及其他服务和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四是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使农民工增收落到实处。
(六)要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从调查结果看来,当前农村基础教育和农业技术发展不快,尤其是流动民工的子女就学问题堪忧。农民普遍素质不高,对子女教育问题或是漠不关心或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难以适应现代生产要求,已在农村造成恶性循环,我们要把提高劳动力素质作为长远的战略任务来抓。一要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普九”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二要加强流动民工子女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今年出台的涉农税费减免政策中关于免收农民进城子女义务教育借读费的规定,让流动民工子女享受到城镇子女同等的教育权利。
政策执行问题
对农村政策执行情况比较满意,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党在农村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的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农村政策执行情况从总体上看是比较满意的。土地承包政策是农村的基本政策之一,农民对土地承包政策的满意率达87.7%。72.2%的农民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表示满意,表明近年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满意率占70.5%,显示出大多数农民对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增加农民收入持认可的态度。退耕还林、还草是近年来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72.2%的农民对此表示满意。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扶贫工作力度越来越大,调查结果显示,71.4%的农民对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感到满意。对现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满意率为60.2%。农村税费改革是当前倍受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当问及您对此是否了解时,24.1%的农民认为了解,42.6%的农民回答了解不多,33.3%的农民回答不了解。表明政策的贯彻实行还需向农民做更多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农民认识和了解。补贴政策。 扶贫政策,产业调整政策仍有部分农民对党在农村的政策落实情况不甚满意或不满意。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负担仍然较重。19.7%的农民认为在落实减轻农民负担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8.2%的农民对减轻农民负担表示不满意,认为仍然存在严重的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现象,超越了农民的负担能力。二是扶贫力度尚需加强。24.2%的农民对农村扶贫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价是一般,回答不满意的占4%。三是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不尽人意。27.8%的农民面对是否满意的选择时回答了一般,12%的农民表示不满意,主要是认为收购部门压等压价、刁难卖粮户以及出售不方便等。四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难度较大。25.8%的农民对结构调整政策的落实不太满意,他们普遍认为,在当前形势下,产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真正落到实处面临政府指导不力、信息不灵、缺乏资金和技术指导跟不上等一系列难题。
农村的价值失落
当前中国农村的问题,显然不只是农民的经济收入问题。因为现代性因素的进入,农民得以安身立命的传统价值开始解体,农村出现了严重的价值失落问题。
在农村调查,最触目惊心的可能就是农村老年人越来越差的处境。我在一个村庄调查老年人非正常死亡的情况,这个村的老年人回答我说,最近几年,村里就没有正常死亡的老年人。说没有正常死亡的老年人虽然有点夸张,却道出了当前一些农村的实际情况。我们估计,当前中国关于老年人非正常死亡率(主要是自杀)的公开数据,可能远低于实际非正常死亡率。农村老年人去逝,往往无论什么原因都被作为正常死亡,而只要调查足够深入,就会发现,“正常死亡”的老年人中,相当部分其实都是“喝农药”或“上吊”而死。
老年人“不得好死”,就给农村中青年人以强烈的暗示和预期,人们不再对未来抱有高的期待,及时行乐就十分合理。正是:生儿育女一大堆,辛苦到头却不得好死,不如“只生一个好”。
也与农村老年人有关的是办丧事的黑色幽默。2006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曾以“丧事上跳脱衣舞”,报道江苏农村办丧事请戏班子表演脱衣舞的事情。我近年在全国农村调查,发现在最近5到10年,农村丧事竞争中,表演欢快歌舞的情况极其普遍,且以很快的速度在传播。举例来说,我在苏北、河南安阳、陕西关中、湖南衡阳和湖北农村的调查中,均发现了丧事上请歌舞班子表演类似脱衣舞的欢快歌舞的现象,其中在河南安阳农村调查的10天,亲眼见到数场这类表演。
丧事上欢快歌舞表演的关键不是丧事大操大办的问题,而是丧事本身的哀伤与神秘,被这些欢快的歌舞搞得不伦不类,从而使人们不再能从丧事仪式上获得意义。在另一些农村,倒是丧事上不表演欢快歌舞,而是将丧事简化到草草了事的地步。因为子女不孝,不仅老年人被薄养,而且去逝后也被薄葬,子女以完成任务的态度对付父母的死亡,这种“唯物主义”态度,使人们不再有对任何神秘力量的敬畏和期待,
一旦慎终追远的丧礼仪式变成搞笑游戏,或草草了事,则农村基本的价值准则也就无法存在,其后果就会十分地严重。
农村价值失落的原因,既与当前农村社会转型有关系,又与国家农村政策失误有关系。比如,计划生育方面,仅仅考虑降低人口,减少生育,而对农民传统的构成安身立命基础的“传宗接代”观念彻底抨击。丧葬上,紧紧为了节约土地,甚至是为了让某些部门从火葬上得到好处,而不顾农民的感受,不分地区地强制推行火葬,且建议农民将骨灰草作处理[2],这样的态度,就进一步加强了农村的价值失落。而如江西万载县曾下文强制将宗祠改建为农村文化活动中心,甚至说宗族组织是未经政府登记的非法组织,要禁止宗族[3],都说明了当前政府在农村价值失落问题上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