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本章重点:
经济法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经济法的产生
二、经济法的发展
三、我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二节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的概念
(一)经济法概念的由来和争论
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在 1755年出版的
,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提出。
(二)本书对经济法的界定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而对一定经济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的内容
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2、市场调控关系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4、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第三节 经济法特征及基本原则
一、经济法的特征
(一)从法律组成的形式讲,具有综合性 。
(二)从法律内容上讲,具有经济性特点。
(三)从调整对象的特殊性讲,具有效益性。
(四)从经济法的功能与作用讲,具有明显的限制性和促进性两种功能。
(五)从实施上讲,遵循经济司法与经济立法相结合,
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
1.平衡协调原则
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3.责权利相统一原则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即人们相互结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三个要素所构成,即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经济法律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经济法主体,是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根据经济法的规定,经济法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国家机关
2,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3,企业法人的内部机构
4,公民、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它是联系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纽带 。
(一)经济权利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主体依法享有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因经济法主体不同,其所享有的经济权利也不同。
(二)经济义务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依法承担的必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所负的责任。它主要包括:
( 1)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
( 2)履行经济干预和管理职责的义务。
( 3) 服从合法干预和管理义务。
( 4)正确行使经济权利的义务。
( 5) 不得侵犯其他经济法主体合法权益的义务。( 6)
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义务。
( 7)其他经济义务。
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即经济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对象,是指经济法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根据经济法的规定,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以下几种:
1,行为:它是指经济主体在进行经济干预和管理过程中所进行的有意识的活动,如经济职权行为。
2,物: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普遍客体,只有与经济干预和管理有关的物,才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如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物。
3,无形财产:它是指不具有独立的实物形态,
但可为经济法主体所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脑力劳动成果。如商标、专利等。
五、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但是,其发展变化必须以法律事实为依据。所谓法律事实,
是指凡是使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以及因此而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客观情况。法律事实是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原因,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则是由法律事实引起的结果。法律事实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人的活动。自然现象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可把它叫做法律事件;人的活动是指有意志的活动,可把它叫作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