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渔业管理的趋势周应祺上海水产大学 2000/12/7
FAO实施渔业可持续发展和负责任渔业行为准则的 实践
全球渔业资源状况统计调查;
各类渔船的经济效益;
不同地区的渔业经济结构调整的可行性;
新世纪的全球水产品消费与供应预测;
兼捕和混捕渔获物海上丢弃现象等的调查研究;
制止非法捕鱼、防止误捕海鸟和鲨鱼、减少捕捞能力的国际渔业行动计划;
加强区域性国际渔业组织的管理能力等。
FAO专家 咨询工作会议
La Jolla会议:捕捞能力量化
Roma会议:国际和国家行动计划
第 23届 COFI会议会议
Mexico会议:捕捞能力量化和数据收集
Sydney会议:制止非法捕鱼 IUU
FAO,全球渔业资源的状况”
技术报告
从 1954- 1998年的 13,000个数据、
200多种鱼种资源的数据资料分析结果表明,有 35%的鱼种被过度捕捞,其中 5%可能恢复,5%的资源被破坏。
减少捕捞能力成为各国的共识。
捕捞能力控制方法
限制入渔许可证数量
限制渔具、作业方式、渔船等总量
– 提高许可证费来促使入渔船数减少
– 按一定比例逐步减少许可证数量
– 渔船回购计划与税费、许可证,ITQ等配合使用
个别配额
– 限制捕捞能力和外来捕鱼者
团体(社团)捕鱼权,专属使用权
– 按鱼种或渔具渔法
渔民社团自我管理-群众辅助管理加强渔业管理一些共识和观点
21世纪议程:减少船舶数量
减少渔业补贴
加强渔业登记和信息记录
禁止使用方便旗和双重国旗
严格限制和大幅度减少工业化捕鱼活动
限制和减少拖网渔业控制和减少捕捞能力的总量控制方法
总许可渔获量 TAC
参考点 (reference point)
限制船舶总数
全球总渔获量 TCW (Total Catch of World)
个别配额 IQ (Individual Quote)
可转让配额 ITQ
目标点 (Target point)-追求最高社会效益
1、全球在减少渔船数量德国减少 90%渔船日本渔船 660艘,方便旗 120艘。至 2000年将减少 20%船数。
韩国渔船 200艘台湾渔船 460艘印尼渔船 24艘
2、实施 TAC的考虑
日韩等国都在研究使用 TAC的可行性和可能的效果
理论上 TAC实现捕捞量的总量控制,实际上确切的 TAC常常不能及时获得,由于资源量的波动,给 TAC设定带来困难。
由于监控跟不上,常常是实际总捕捞量超过 TAC
还需对混捕的比例和数量作规定
TAC主要考虑生物资源保护问题,部分考虑到经济效益。
TAC是把公共财产分配转变为个人私人财产。
ITQ在理论上能使生产水平高和经济效益好的渔民获得更多的配额,但技术的发展将使捕捞能力增加。
实施 TAC的基本条件
需要有经常性的渔业资源调查、捕捞数据资料的收集系统和科学研究工作作为基础,及时估算确定 TAC;
需要从法律上立法,认可渔业资源的私人专属使用权的合法性,以及它的特殊财产地位,许可专属使用权的转卖。
应开展有关我国实施 TAC制度或 ITQ制度可能产生的问题和对策方面的研究。
3、不提倡将减少的渔船转移到其他渔业、地区和国家
80年代德国淘汰的大型拖网加工船
–仍然在捕鱼,并未减少全球的捕捞能力
–原设计是捕捞底层鱼类,而现在用来捕中上层鱼类,应用中有技术不合理现象
–一段时间内,捕捞技术水平、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率有所降低
98年日本政府向企业赎买 130艘金枪鱼渔船,
沉入海底作人工渔礁。
4、“补贴”造成捕捞能力过剩
全球渔业补贴达 1500- 2000万美元
渔业补贴与农业补贴的差异:
– 农业补贴是用于提高农民的收入
– 渔业补贴是用于支持渔业生产作业
OECD统计认为中国渔业补贴达 35%。但是统计口径不一样,需要必要的经济手段。
美国、欧共体在入渔费、造船进行补贴。
补贴支持了低效益的渔业企业
渔业补贴包括对各种费用、入渔费、保险、
造船资金、造船厂、渔获、物资等的补贴。
回购计划的负面作用
–渔民可能会用回购资金购置更先进的新船
管理费用是一种补贴,例如鼓励发展远洋渔业船队的优惠政策
对沿海地区发展海洋渔业及就业的支持
为了发展国产造船,减少进口而提供的优惠对“补贴”不能一概而论
我国主张不要采用经济刺激的办法来促使捕捞能力的过度发展。但是应认识到在调整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和加强渔业管理时,需要有经济辅助措施。例如,
在培训渔民开发和利用选择性渔具时,
需要经济补助,然而这些活动有助于渔业管理和资源保护。
5、渔船回购计划
积极作用:减少渔船的重要措施。
负面作用:
–回购的往往是原来计划中本要淘汰的渔船,而渔民会用回购资金购置更先进的新渔船,加强捕捞能力。
– 造成资金积滞。
– 仅适用于高经济价值的鱼种。
因此,应设立强制性报废的条件和回购渔船的条件,以及回购资金的使用条件等。
6、渔业管理中的问题
例如太平洋东部金枪鱼渔业过度捕捞,
鱼体小型化,每条鱼从 35- 40磅降到才 10
磅。年龄低龄化。为此采取禁渔期的措施和将 50%定置陷阱网转移到外海和远洋。
但是,结果是船队为了到远洋,使规模扩大
限制入渔:未考虑经济效益。而要求渔业生产者具有迅速调整反应能力。
科技进步和新技术出现,加强捕捞能力和强度,对渔业管理带来冲击,然而,限制科技的发展和新技术引进到渔业中来是不可能的。
实施许可证制度有许多实际困难,如监控,
会花费人力和财力。
渔业资源的变动造成渔业加工能力的过剩,
经济效益低。
7、加强区域性国际渔业管理组织
公海渔业:沿岸国和捕鱼国共同商议,达成公约,对公海渔业进行区域性管理,如中白令海狭鳕渔业管理。
大洋性高度洄游鱼种、跨界性鱼种和朔河性鱼种,涉及两个以上的国家管理问题,因此有关国家成立地区性国际渔业管理组织,达成协议,制定规则,进行管理,如大西洋金枪鱼管理组织 ICCAT。
国际性渔业管理组织共同点
通过沿岸国与捕鱼国签订协议,实行区域性渔业管理;
具有排他性,即保护现有成员的利益,
不提倡更多的新成员共享该渔业资源;
通过共同商议的制度,进行监督管理。
例如要求遵守 FAO的有关规定,如渔船标识、信息记录报告制度、派遣观察员等。
设立科学家工作组,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和渔业资源评估,讨论和确定配额。
8,其他负责任捕捞行为准则 的实践
悬挂方便旗已成为逃避渔业监督管理的手段,
故 被视为非法捕鱼行为 。 要求 加强对 挂方便旗渔船 的管理,船旗国应履行管理职责 。
FAO将在各会员国支持下,建立数据资料收集系统,特别是公海渔业的数据资料,以便加强对公海渔业的监督管理。
关于联合国粮农组织
,鲨鱼渔业管理、减少延绳钓误捕海鸟,和 减少捕捞能力,
问题磋商会会议情况
1998年 10月 罗马国际渔业社会达成的共识
加强鲨鱼渔业管理,包括直接和间接捕鲨的渔业。提倡对已捕获的鲨鱼进行综合利用。
不提倡仅割取鲨鱼鳍,抛弃胴体的做法。加强有关鲨鱼捕获量的统计工作和资源调查。
制定国际的和各国的鲨鱼行动计划;
在延绳钓作业中,积极采取减少误捕海鸟的技术措施。制定国际的和各国的海鸟行动计划;
防止误捕海鸟的技术
加快有饵料的钓钩下沉速率
–增加沉降力
–排除饵料鱼鱼鳔里的空气
–减少延绳钓干绳张力
水下投放钓钩
用遮挡罩,或喷洒水幕掩盖钓钩下水处
惊鸟绳
在惊鸟绳作用范围内,给钓钩装饵
海鸟惊吓幕
研制海鸟不喜欢的人造饵料
研制不易捕获海鸟的钓钩
播放惊吓声音,包括高频、高强度、或遇险呼叫声,驱赶鸟类
高压水驱鸟
高磁场驱鸟
降低饵料的可见性
降低渔船对海鸟的引诱性
禁止在海鸟多的地区和季节捕鱼第 23届渔委会( COFI)
情况介绍
( 1999年 2月 15-19日,罗马)
捕捞能力管理国际行动计划
( International Plan of Action for
the Management of Fishing Capacity)
国际行动计划的近期目标是在 2003年,
最迟不超过 2005年,所有国家,区域性渔业组织都必须对所面临的捕捞能力过量问题实行有效的,公平的,透明的管理 。
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1) 对国家,地区和全球的能力进行评估,改进监督捕捞能力的手段和能力 。
2) 制定和实施有效的捕捞能力管理国家计划,
对沿海渔业需要采取紧急行动措施 。
3) 加强区域性渔业组织和有关机制,改进区域的和全球的捕捞能力的管理 。
4) 对主要的跨界、溯河性渔业、高度洄游和公海渔业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5) 鼓励在国际上,通过教育、增强意识、技术合作等,建立促进实施国际行动计划的完整机制。
实施国际行动计划的工作框架
参与 。 应由各国直接地,或与其他国家合作,或通过 FAO与其他政府间组织,区域性组织合作进行,鼓励向 FAO提供所采取的行动的信息,FAO也将定期地提供有关实施信息 。
阶段性实施 。 以各国家和区域计划为基础的捕捞能力管理应分三个阶段进行,所有国家,地区性渔业组织必须在 2005年前完成国际行动计划中规定的三个阶段 。
评估和诊断(初步分析将在 2000年底完成);
管理措施的采纳(最初的措施将在 2002年年底被采用);
评估和诊断措施的定期调整。
整体推进。在管理捕捞能力时,必须对国内和国际水域中,所有影响捕捞能力的因素加以考虑。
保护资源。捕捞能力管理必须以渔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为目标,以保护海洋环境为目标,将兼捕混捕的渔获量和海上丢弃渔获量降低到最低程度,积极鼓励采用选择性渔具和不危害环境的渔具渔法,积极保护海洋环境的生物多样性和保护鱼类栖息地。
优先性。对已过度捕捞的渔业应优先实施捕捞能力管理措施。
新技术。捕捞能力管理应考虑到所有捕捞领域中科技进步的影响。
流动性。捕捞能力管理应鼓励对捕捞能力的有效利用,不鼓励会产生持续负面影响的流动,同时还应考虑对其他渔业的社会经济效果的影响。
透明度。根据负责任渔业行为准则的 6.13款,
国际行动计划必须具有透明性。
各国应该支持有关国家的,地区的,全球水平上的捕捞能力的计量和监督工作,以及相关的研究工作 。
各国应支持 FAO举办的有关捕捞能力定义,计量和数据收集等技术咨询工作 。
在 2000年底前,各国应对主要渔业的所有渔船队进行捕捞能力的评估,并定期实行评估,
更新数据 。
国际 紧急行动计划要点
在 2001年底前,对本国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渔业和船队进行系统的鉴别判定,并定期进行分析和调整。
对于跨界、高度洄游和公海渔业,国家应采取积极的合作措施。
建立 各国的 渔船记录体系。各国 还应支持
FAO建立适用的、兼容的渔船记录标准。
各国应建立和保持适用的、兼容的捕鱼船的国家记录以及访问记录的条件。
国家行动计划的准备和实施要点
各国应制定,实施和监督捕捞能力管理的国家行动计划,同时应考虑到捕捞能力涉及的不同的资源管理体制的影响 。
各国应建立系统的,精确的监督捕捞能力的手段,定期地评估可利用的渔业资源和管理目标间的不平衡问题 。
在 2002年前,各国应制订、采用和全面推广捕捞能力管理国家计划来减少捕捞能力,以求达到捕捞能力与可利用资源在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的平衡。这些工作应在资源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特别是对已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在实施国家行动计划时,应考虑社会经济方面的要求,包括其他领域的就业机会,对需减少捕捞能力的渔业社团和家庭的就业问题。
为了不断提高计划实施的有效性,至少每 4年对国家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回顾,对政策和策略的效果进行分析。
其他措施
各国应与区域性渔业组织进行合作,以保证对捕捞能力有效地管理 。
对跨界,高度洄游和公海渔业中,已明显过度捕捞的鱼种应采取紧急行动,各国应单独地,双边和多边地采取适当行动,持续地减少对这种鱼类的捕捞能力 。
对经济价值高而捕捞 过度的渔业资源,
应将船队限制在资源持续和经济存活的平衡点上 。
采取适当措施控制过度的捕捞能力转移到渔业资源已充分开发或已过度开发的渔业中。
各国应建立国家的、区域的、全球的信息项目来增强有关捕捞能力管理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对因调整捕捞能力所花的投入和效果的认识。
科技合作:国家应积极支持世界范围的科技合作,交流科技信息,促进捕捞能力的管理。
对发展中国家,各国应在培训,财政、
技术和其他方面提供帮助。
各国应向 FAO报告捕捞能力管理计划的评估、制订和实施的进展。该报告将是实施负责任渔业行为准则报告的一部分。
FAO捕捞能力计量技术咨询会
TECHNICAL CONSULTATION
ON THE MEASUREMENT OF
FISHING CAPACITY
1999.11.29-12.3墨西哥捕捞能力( Fishing capacity)
在给定鱼类种群的生物量、年龄结构,
及 当前的技术条件下,在某一时间段内
(年,季节),渔船队在充分利用的情况下,所能生产的最大渔获。,捕捞能力,是渔船或渔船船队的捕鱼能力。
),( SEYY cc?
目标捕捞能力
( Target capacity)
为了保证渔业可持续发展,设计了适当的渔业管理目标,在某一时间段内 ( 年,
季节 ),渔船队在充分利用的情况下,
所能生产的最大渔获 。
),( SEYY TT?
相对捕捞能力
( Relative capacity)
是当前捕捞能力与目标捕捞能力的差,
即相对捕捞能力 RC%=PC/TCL
其中 PC是潜在的渔获量;
TCL是目标产量或目标渔获量。
当 PC>TCL时,则捕捞能力过度。
我国渔业主管部门对捕捞能力的统计指标主要有三个,即作业渔船数、渔船的总吨位和主机马力数。
从对捕捞能力的控制指标来看,则主要是渔船数和主机马力。例如,1987年实行了渔船马力控制政策,1997年实行渔船数量与功率双指标控制政策,1999年停止新增近海渔船和马力。
捕捞能力不同于捕捞努力量
捕捞努力量:是以渔船的自然特性(如吨位、
马力)或渔船作业特性(如出海天数、投网次数)来度量。
捕捞能力:是所有影响渔船渔获量的一个综合特征值,是一个动态的概念。
影响渔船捕捞能力的主要因素有作业时间、
捕捞技术的条件和设备、资源量水平以及其它投入,如可变资本的投入:包括燃油、劳动力、
冰和饵料等因素。船长等的技术水平。
捕捞能力统计方法有“以投入为基础”和“以产出为基础”两种。
计量捕捞能力是一项复合指标。例如,以“渔具使用次数”为计算单位时,因船的大小、网具类型和规格的不同,其捕捞性能和效率也就不同,对渔业资源的利用率和所产生的捕捞能力也不同。例如,在对拖渔船中,其“捕捞作业小时数乘以主机马力数”可能是一个较为合适的单位;而对流刺网渔业,其每天流刺网设置网片数可能是较为合适的度量单位;对于光诱鱿钓渔业,钓机的台数和渔民的数量可能是适合的度量单位。
参照系法
选取某一具有代表性的渔具类型或某一船队作为捕捞能力量化的参照标准,其它渔具或渔业都以此参照系为标准,进行比较和量化。
单一作业方式的捕捞能力计算,指某一类渔船的捕鱼能力,其大小受到渔船的类型、吨位、马力、网具的性能和捕捞技术等因素的影响。捕捞能力与单位作业时间的渔获量或单位作业次数的渔获量( CPUE)是成正相关关系的,因此,可以用 CPUE换算为捕捞能力。
换算系数为在相同渔场,相同资源密度,
相同捕捞作业时间的条件下,某一渔船与所选定标准船的 CPUE( 单位网次产量或单位时间产量 ) 的比值 。
假定有 A,B,C等三种类型的捕捞能力不同渔船在同一海区作业,且每一类中所有渔船的捕捞能力都相同 。 设 A类渔船为标准船,各类渔船与 A类渔船的换算系数为 KB和 KC,则投入的该海区总标准捕捞能力为
F总 = FA+ FBKB+ FCKC
复合型渔业的捕捞能力计算
将某一具有代表性作业方式的船队单位数作为标准,并以其捕捞能力作为计算指标,用初略的方法进行推算总的捕捞能力 。 推算公式为:
总捕捞能力=船队 ( A) 的捕捞能力 × 总渔获量 / 船队 ( A) 的渔获量捕捞能力的修正
船、渔具、作业时间和技术水平等对捕捞能力会产生影响。如主机马力和船型,
渔具规格和网尺寸,渔获对象及兼捕,
拖曳时间和作业技术水平。
– 马力船型修正系数( F1)
– 拖曳时间修正系数( F2)
– 网具改进修正系数( F3)
– 总修正系数 F= F1× F2× F3
捕捞能力的修正
0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
140000
1960 1962 1964 1966 1968 1970 1972 1974 1976 1978 1980 1982 1984
- í3
DT?y oó
利用灰色理论建立捕捞能力综合指标原始数据的初值化变换,得到初值化数列 。
计算关联系数 。 设经数据变换的母序列为
{ X0 ( t ) },子序列为 { Xi ( t ) },母序列与子序列之间的灰色关联系数为 L0 i ( k ),
计算公式为:
式中 Δ 0i(k)- 为 k时刻两个序列差值的绝对值,

m a x0 m a xm i n0

kL ii
kXkXk ii 00
Δ max,Δ min- 分别为所有比较序列各个时刻绝对差中的最大值与最小值
λ - 为分别系数,取值范围为( 0,1),本文中
λ = 0.5
( 3) 计算和比较关联度
两序列的关联度为两比较序列在各个时刻的关联系数的平均值,即式中,R0 i- 为子序列 i与母序列 0的关联度 ;
N- 为比较序列的数据个数

N
k
ii kLNR
1
00
1
1981-1985年上海海洋渔业公司
1981-1985年各季度 600马力拖网的投网次数、
作业天数和到港渔获量,分析以投网次数还是以作业天数作为捕捞能力的度量单位较为合理。
R01= 0.5162( 作业天数与渔获量的关联度),
R02=0.5757( 投网次数与渔获量的关联度)。
以投网次数作为捕捞能力的度量单位更为合理。
捕捞能力的量化工作基础
是进行渔业量化管理的基础。
要求数据,0-4级
使用 DEA,PTP等方法进行数据分析处理,
计算捕捞能力。
我国应及时建立统一的、科学的、可操作的数据收集系统。
数据资料的收集水平分级
0级,
– 很少或没有定量数据资料 。
1级,
– 具有总到岸量的估计值,还加上:
– 以船为基础单位的渔业:渔船数量的估计数
– 不以船为基础单位的渔业:参与的人数或使用的渔具数量;例如大拉网的总顶数 。
– 1级数据是估计捕捞能力所需的最低要求 。
– 可以应用 PTP和 DEA方法处理数据 。
2级,
– 在 1级数据基础上,加上:
– 船舶和功率的指数
– 渔具类型
– 捕捞效果趋势的大约指数
–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总捕捞时间和最大潜在时间(每年或每渔汛)的大约估计值
– 捕捞生产活动的特点(例如,季节性、同一渔场中其他渔业的类型和渔船数量,助渔仪器设备的使用,例如水下灯,集鱼设备,探鱼仪,声纳和卫星跟踪系统,技术的改变,
船舶的自主权和转买等)。
3级,
– 在 2级数据基础上,加上:
– 按渔船分类的总渔获量,包括到岸量和海上丢弃量
– 基本生物学信息,例如资源分布,按鱼种、体长组成的渔获量,潜在最大持续产量的大约估计值
– 决定捕捞强度的综合渔船特征(例如,GRT/GT,
吨位,功率,鱼仓容量,船龄,这些因素的重要性随渔业类型而变化)
– 渔具类型和规格的综合信息
– 主要鱼种的价格和利润
– 详细的努力量和 CPUE数据,包括捕捞作业时间
4级,
– 3级数据,加上:
– 详细的鱼类种群生物学信息,例如生物量、捕捞死亡率、年龄和体长组成、种群评估值
– 加上与计量捕捞能力有关的其他渔业的重要特征的综合数据资料,例如,吸引鱼类集聚和探测鱼群的仪器(声纳,助渔设备,卫星跟踪器
),鱼仓体积容量,船长和渔捞员的技术水平
,燃料的消耗,船舶特征参数,加工能力,成本和收入,价格,股票的价值,就业,福利和补贴,经济激励 和与鱼品运销有关的捕捞作业。
对收集的数据水平分析要点
共分 5级,即 0-4级 。 1级数据是进行捕捞能力计量最低标准 。 3级数据是估计捕捞能力的最适当标准,4级数据作为进行长期捕捞能力估计的标准,特别是捕捞量特大和 /或受冲击大的渔业;
对能定性反映潜在的捕捞过度的信息应该收集,如渔民对渔获量变化的看法,
捕获的鱼的规格和渔获量变小,渔业冲突等;
在 1级和 2级数据水平上,可以进行估计捕捞能力工作,但是,1级是最低标准。
而 2级包括了大量的、各种各样的、定量和定性的因素;
从 1级和 2级上升到 3级数据水平,因为包括了大量的各种定量的数据资料,有生物学资料,故它的好处是提高了捕捞能力计量的精确性和准确性;
在达到 4级数据水平时所能获得的好处将取决于特定渔业的特点和复杂性;
在 1级数据水平上计量捕捞能力是可行的,
但将是一种高度 概括 的估计。对捕捞能力监督工作有用。此时,PTP和 DEA法均可应用。 PTP需要按时间排列的数据资料,
DEA需要起码有两个数据点的资料,时间跨度越长,所得的结果越确切可信;
从 1级数据进入 2级数据的好处是:能进行 概括 成度低的,而 更详细的分析。 如果能获得目标渔获量 TCL的资料,则可应用 2级数据,按捕捞技术水平来计算相应
TCL下的最低船舶数量。
在 2级数据水平时,如还 拥 有捕捞时间或捕捞作业的数据资料,则可估计出某一时段的捕捞能力。 同时,还 可与不同长短的渔汛时间、船舶数量相结合,反映出不同季节对捕捞能力的影响。在计算现有的渔船的捕捞能力时,还应考虑到有些渔船并不常年作业或未充分利用,
它们具有潜在的 未发挥的捕捞能力。
2级数据分析可与环境参数,如不同海区的海洋表面水温、盐度、初级生产力或收敛指数,和渔业资源预测配合应用。 2级数据还可以与捕捞生产者的战略行为、一般作业者和专业作业者、近岸渔业和外海渔业、
以及其他区别等结合起来分析,并且还可以一相单独或几个结合在一起分析。
定量数据将会对推导捕捞能力计算公式和对结果的解释非常有用。 还 可能对评估单一或多鱼种的渔业资源的开发水平有用;
非法的、未报告的和未管理的捕鱼问题专家咨询会
Expert Consultation
on Illegal,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IUU) Fishing
2000年 5月 14-19日 悉尼会议文件要点
非法捕鱼活动的内涵包括一切偷渔,违反和破坏渔业资源的活动,挂方便旗的渔船,
未登记,未能完全准确地报告渔船和捕捞活动的数据资料的渔船等 。
为了及早制止非法捕鱼活动,要求在同意国际行动计划的 2年内,所有国家和区域性渔业组织都应制定制止非法捕鱼活动的政策和措施。在 5年内,完成行动计划的主要要求,并使行动计划中长期性的要素发挥作用;
– 全方位地、从船旗国、沿海国、港口国以及市场国等各环节进行对非法捕鱼活动监督和抵制,跟踪查处。
船旗国职责:
对船舶全面管理和监督,进行有效控制。
特别应保持和发展对海外渔船和租赁渔船的控制能力,并对其非法捕鱼活动负责,
包括在远洋渔业作业的渔船和个人的活动,
提交有关活动记录和资料;应与其他国家合作,包括沿海国、市场国和法人所有者和操作者的国家,通过信息交流和其他措施来保证实施;应保证所采取减少捕捞能力措施不会造成非法捕鱼;
港口国和市场国职责
港口国应对进口的渔货、渔船和运输船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记录等,抵制非法捕鱼的渔货进口和转运。
市场国职责:抵制非法渔货的销售。
各国应采取措施使个人和公司服从法律,
防止非法捕鱼活动及相关的活动;
提倡从经济上,包括 WTO和贸易,对非法捕鱼活动进行抵制。
要求加强各国的监督、控制和监视( MCS)
能力和船舶监督系统( VMS)。
要求各国国内法作相应的配套,对非法渔船和个人进行处罚,并提倡严厉处罚。
提倡国际合作,互通情报,共同抵制非法捕鱼活动。强调透明性,互通信息,将非法捕鱼的渔船和公司名单在网络上公布,以求各环节进行抵制。
加强和健全区域性国际渔业组织在渔业管理中的作用,包括其法律地位。
认为捕捞能力过度和经济利益驱动是非法捕鱼活动的主要原因,因此要求各国制定国家行动计划,减少捕捞能力,减少渔船。
要求和鼓励参加区域性渔业组织,要求非成员国或实体参加或遵守有关规定。对于不合作国家,将根据国际法,采取所有可能的步骤,防止和禁止该国船舶的非法捕鱼活动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活动。
建议
对于大陆向台湾进行劳务输出的或合资的渔船和相关的活动要加强管理;
各远洋渔业公司应遵守国际渔业规定,不能在外注册和悬挂方便旗 。 在我国注册的渔船,包括台湾合资渔船,必须悬挂我国国旗,服从我国管理;
制定计划,尽快建立渔业数据资料收集和报告体制,包括建立观测员制度和各种层次的培训工作 。
建议对北太的鱿鱼渔业应主动发起建立
“北太平洋鱿鱼渔业管理组织 NPSFC”,有利于我国取得主动地位。
在制定我国远洋渔业发展规划时,在进口国外旧渔船方面应充分考虑国际上的“不提倡”因素,特别是金枪鱼渔船。
在区域性渔业组织的管辖区内的非法捕鱼活动
1)未参加区域性组织的国家不接受管理,
也不可简单地指控为非法捕鱼。该问题将需在国际法方面建立新的准则。
2)根据联合国海洋法第 64,116-119款,
未参加区域性组织的国家应该接受区域性渔业协议的制约。
3)成员国未执行区域性渔业保护和管理时,
应视为非法捕鱼活动。
抵制 IUU的行动具体措施
1)加强 MCS,加强处罚违规者的力度。
( 1)加强国内执法的法规和力量,例如将联合国的渔业资源协议,FAO的实施协议和原则、措施等结合到国内法中。
( 2)增加区域性渔业组织和渔业资源保护的处罚部门的合作,加强执法、逮捕的力量。
( 3)采用较大的观察员覆盖率。
( 4)同意一个成员国的检查员到另一成员国的渔船上检查。
( 5)要求成员国对到区域性渔业组织管辖水域作业实行许可证制。
( 6)要求外国船员持有他们自己国家签发的许可证。
( 7)对所有持区域性组织签发的许可证渔船都安装 VMS。
( 8)对渔船和渔具强制性实行标记。
( 9)对非成员国的渔船进入成员国的渔港时,
要求实行委托检查,并向区域性渔业组织和所有成员国提供所有检查报告。
( 10)如果非成员国的渔船未遵守区域性组织的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规定,则禁止在成员国的港口卸鱼或转运渔获。
( 11)建立区域性信息网,通过港口监督检查,进口文件等,改进对非成员国的渔获资料报告收集来防止非法捕鱼。信息网将有助于当 IQ配额达到时,及时报告无配额的渔获。信息网可为成员国和国际组织,
如 FAO之间进行有关渔获、渔船登记、适用的法规等方面提供信息交换。
( 12)回顾和评析海事法规,以保证该规定不损害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规定的实施。
( 13)针对在国家关于非法捕鱼的法律与国内法或区域性渔业组织的规定相矛盾时,提供违规处罚和财产没收。
采用影响限制非法捕鱼的市场和利润的措施
( 1)保证在黑名单上的渔船和公司以及相关的公司不能获得公共基金或其他支持,劝说私人企业不购买他们的渔货。
( 2)制订有关黑名单渔船和公司的综合标准。
( 3)对黑名单上的渔船、公司和有关联的公司的其他捕鱼活动进行强制性征税制裁。
( 4)保证渔获和水产品的标记和海关分级都清晰地表示,防止逃避对非法捕鱼的检查和处罚。
( 5)减少过多的渔船,特别是延绳钓金枪鱼渔船,采取防止任何更新或将退役渔船转卖到其他渔业中,在包括渔船报废、回购计划的船。
( 6)针对渔业的市场销售环节,例如对贸易公司、鱼品加工厂和冷库等,设计一种实用表格进行控制。
( 7)执行渔获登记文件和证书制,并谋求非成员国参加。
( 8)对不遵守规定的成员国和非成员国,
禁止渔获进口到所有成员国的领域(这需要掌握不遵守和违规活动的证据,包括渔获文件,是一项艰巨的工作)。
( 9)要求毗邻水域的渔业组织或国家能合作,抵制非法捕捞,拒绝卸鱼和转运。
日本、韩国及台湾的动向日本、韩国和台湾已于 1999年 11月 8日同意对减少自由注册和停止过度捕捞金枪鱼的渔船进行补赏。
1) 日本同意对台湾金枪鱼渔船于 2000年底前销毁的,
进行补赏 3000-4000万元 /艘( 500-700吨级)。
2)日本将花 2000万美圆回购出口到台湾的、自由注册的旧金枪鱼渔船,该船将被销毁。在 2000年 7月决定将销毁 65艘渔船,2000年有 31艘停止作业,并于
2001年 3月底前解体; 2001年底前有 9艘和 2002年底前有 25艘解体。
3) 国际上有 200-240艘挂方便旗,80%是台湾渔船。
4) 日本 1999年 11月 10日宣布新的金枪鱼报告制度:进口和转运公司需报告他们的金枪鱼进口或转运的情况(冷冻蓝鳍、大眼、黄鳍、箭鱼和枪鱼等)。
( 1) 凡打算通过船舶运载进口金枪鱼的,应报告:
捕鱼船船名,注册的国家,船主,渔获的时间和地点,进口后的买主。
( 2) 直接用船进口金枪鱼到日本的,应报告:
捕鱼船船名,进口的日期,按鱼种表示进口产品的特点和质量。
( 3) 用船运输冻金枪鱼的,应报告:运输船船名,进口港和日期,捕鱼船船名,注册国家,
运输船进港的地点和时间。
( 4)违反规定,提供假报告的,将处以 3000美金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