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农产品市场与流通管理农产品市场与流通管理
农产品市场体系及其培育
农产品流通体制及其改革
农产品价格及其管理
农业物流农产品市场体系及其培育
一、农产品市场
二、农产品市场体系
三、农产品市场培育一、农产品市场
(一)农产品市场的概念及其形成
1.农产品市场的概念
农产品市场 是指农产品进行交易活动的场所或农产品商品交换活动的总和。
一、农产品市场
2.农产品市场的特点
( 1)农产品市场是多种商业形式并存的市场
( 2)农村市场是最广阔的农产品市场
( 3)农产品市场是一个独立自主又对外开放的市场一、农产品市场
(二)农产品市场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需要可以把农产品市场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比较常见的分类有:
1.按流通区域划分
( 1)国内市场
国内市场是指一定时期国家内部农产品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或农产品交换场所。国内市场还可分为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
( 2)国际市场
国际市场是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贸易往来和国际分工联系起来的农产品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或农产品交换场所。
一、农产品市场
2.按流通环节划分
( 1)交购市场
农产品生产是分散进行的,所以农副产品先集中在农村产地的采购市场,然后批发、调拨供应集散市场。
( 2)批发市场
批发市场指专门起着中转商品作用的,进行商品转卖的单位或个人向生产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的交易场所。
目前我国发展起来的贸易货栈已成为主要的批发市场。
( 3)零售市场
零售市场指从批发商或生产者购进商品,直接满足人民需要的商品交易场所。
一、农产品市场
3.按市场管理方法划分
( 1)计划市场
①直接计划市场。是指按国家指令性计划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实行有计划的收购、调拨和销售的交易市场。
②间接计划市场。是指国家只下达指导性计划指标,并通过各种经济杠杆加以引导,以保证计划实现的各种农产品商品交易市场。
( 2)自由市场
自由市场指对于一些种类繁多,零星分散,需求多变的农副土特产品,在国家指导下由供求双方自行安排购销活动的市场。
一、农产品市场
4.按农产品的使用价值划分
( 1)生活消费市场
指以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为对象的市场。
( 2)生产消费市场
指以满足生产单位或个人进行再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料为对象的市场。
一、农产品市场
(三)扩大农产品的批发市场
1.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现状
( 1)市场规模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
( 2)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
( 3)市场管理和服务不断强化。
( 4)市场影响和辐射半径逐渐扩大。
( 5)市场投资和运作方式不断创新。
( 6)我国农业信息化服务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农产品市场
2.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形成了遍布全国的批发市场网络,市场的面貌也有了明显变化。但是,由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历史不长,仍处在初级阶段,与新世纪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 1)从布局上看,盲目建设,缺乏统一布局。
( 2)从形式上看,重销地市场,轻产地市场建设。
( 3)从管理上看,市场管理制度不健全,条块分割严重。
( 4)从功能上看,市场交易规模小、交易设施简陋、配套服务滞后。
( 5)从网络建设上看,信息传递滞后,网络利用率低。
一、农产品市场
3.我国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要途径
( 1)着力培育市场内有活力的经营主体,激活农产品批发市场。
( 2)催育农村流通中介组织,提高农民参与流通的组织化程度。
( 3)积极稳妥地推行拍卖制,健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 4)加快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法规体系建设。
( 5)扩大农产品市场规模。首先,通过政府或企业投资,建设一批较大规模的农产品市场,以提升市场的规模水平。其次,对一些小规模的、低档次的农产品市场进行合并、扩建或取缔。
二、农产品市场体系
(一)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
1.开拓农村市场与完善农村市场体系的重要性。与日益成熟的城市市场相比,我国农村市场一直在低水平、小规模、低素质地运行着。市场发育滞后,直接影响农村经济发展,使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差距增大。我国有近 13亿人,农村为 8.68亿人,约占
70%,这么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农村人均消费水平的略微增长,其作用将是无穷的。可以说,农村是我国需求潜力最大的国内市场。
二、农产品市场体系
2.农村市场及其体系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造成了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的显著差距,农村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市场的发展,农村居民的消费对城市市场有着很大的依赖性,以乡镇企业为中心的农村市场功能很不健全,没能发挥其应有作用,使农村居民购物很不方便。
二、农产品市场体系
3.开拓农村市场与完善农村市场体系的对策
第一,农村消费信贷是一个有待于开拓的广阔消费市场,据有关部门预测,到 2002年,当城市耐用消费品各市场需求下跌时,新的消费趋势在农村需求很大,彩电约为 1000万台,洗衣机约为 6000万台,电冰箱约为 4000万台,摩托车约为 7000万辆,农用车约为 5000万辆,
农村住房需要 6亿 m3,农村子女上学 2.4亿,
还有其他农村消费信贷需求。
二、农产品市场体系
第二,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农村商品市场流通体系。
第三,在数量上趋于平稳增长。据统计,自 1997年到 2001年,我国农副产品市场数量分别比上年增长 4.8%,4.3%,2.2%,0.7%和 3.9%;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数量分别比上年增长 9.3%,5%,5%,0.1%和 6.7%。截止
2001年底,全国各类农副产品市场为 27445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 4532
个。
第四,逐步扩大建设规模。据统计,农业部在浙江确定的 15个定点市场,
2001年底总占地面积达到 1906亩,平均每个市场 127亩;资产总额 10.1亿元,平均每个市场 6700万元;年成交额 97.9亿元,平均每个市场 6.5亿元。
义乌、兹溪、长兴等中小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均在 200亩以上。
在全国范围内,农产品市场的规模正在逐步的扩大,市场的地位和作用越 来越明显,目前大中城市鲜活农产品约有 50%— 70%是通过批发市场提供的。
第五,就农产品市场经营主体而言,其发展状况应呈现为多渠道、多元化。
二、农产品市场体系
4.我国农产品市场宏观组织体系
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组织结构要比工业产品市场体系的组织结构更具有反应的灵敏性与行动的灵活性,农产品交易需要更为灵活和灵敏的经济组织,确保市场信息有效传递和获取,降低市场信息的失真程度。
借鉴发达国家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组织结构建设可知,
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组织结构反应的灵敏性与行动的灵活性,即意味着市场体系中各参与组织具有较高的联合性,也意味着需要建立一个相对集中的市场组织结构,形成有效集中的信息载体。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从整体间的相互关系而言。如下图:
三、农产品市场培育
(一)我国农产品市场状况
2003年我国农产品市场面临四个最主要的发展环境和背景。
( 1)加入 WTO,对 2003年农产品市场形势产生进一步影响。
( 2) 2003年粮食供大于求压力大大缓解。
( 3) 2002年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速度明显加快
( 2002年我国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速度明显加快)。
( 4) 2003年国际粮食市场将有新变化。
三、农产品市场培育
(二)深化农业市场化改革
从国际范围看,发达国家的农业一般都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和发展的,
市场机制发挥了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其农业的发展在相当程度上得益于 发达、完善和规范的市场体系。我国 20余年的实践也充分说明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有效性,市场化改革是农民增收的主要动因。近几年,政府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主要思路是进行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然而,在事实上,体制因素比结构因素对农民收入影响更大。农业结构调整需要一系列的体制创新,也可以说结构的深处是体制。
农村市场化改革本身牵涉到诸多方面,但最为关键的是要发育土地市场,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加快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促进土地的流动,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就在于它能够使稀缺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我国农业市场化改革显然不能把最稀缺的土地资源排 斥在市场之外。
三、农产品市场培育
(三)我国农产品市场制度建设
一方面农产品市场制度建设日趋完善,例如:部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鼓励农户自己组织货源上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农民经纪人信息员管理办法,等制度,降低了市场的不确定性,提高了信息传递的准确度;另一方面,市场制度建设仍滞后于市场本身的建设。农产品市场相对于工业品市场而言,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这是由农产品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缺乏相应的制度降低市场的不确定性,从客观上影响了交易者对部分信息的提供和搜寻。
三、农产品市场培育
例如:缺乏相应的客户管理制度,市场中的经销商具有较大的随意流动性。这种较低的门槛,在市场发育初期,对促进流通有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的逐步成熟,经销商的疏于管理,势必影响市场信息的集中和他们对信息的提供,影响市场信息系统对信息的有效采集,引致信息失真程度的增加;此外,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制度建设滞后,如缺乏严格的信息采集制度、信息员考核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均影响了信息采集、处理和发布的准确度与有效性,增加了信息的失真程度。
第二节、农产品流通体制及其改革
一、农产品流通
(一)农产品流通渠道
农产品的流通渠道 是指商品农产品从生产领域到达消费领域所经过的途径、过程与环节。
农产品的多渠道流通,就是要确立一种农产品流通渠道体系。在这一体系中,直接、间接渠道并存,长、短渠道结合,纵横渠道交错,干、支渠道配套,从而形成四通八达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格局,为各种农产品货畅其流奠定基础。
一、农产品流通
改革以来,我国在农产品流通渠道改革方面的总体方向是,把一家独占的少渠道、多环节的模式,改变成为多渠道、少环节、有竞争的模式。具体一些说就是要改革国营商业体制,放手发展合作商业,适当发展个体商业,实现以国营商业为主导,多种经济形式商业并存的结构。同时,还要打破城乡分割、地区封锁的阻碍商品流通的商业管理体制。对于上述各方面的基本要求,可以简述如下:
一、农产品流通
1)改革国营商业体制。在这方面,除了要改革国营商业企业内部,吃大锅饭,的管理办法外,主要就是要减少国营商业经营统购、派购的农副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使国营商业在参加农产品购销市场的竞争中,树立其主导地位。
( 2)放手发展合作商业。就是要放宽政策,
促进农村各种合作商业的发展,其中包括农村合作经济举办的农工商联合公司、贸易货栈、
产品经销部等等。
一、农产品流通
( 3)在发展合作商业的同时,还应注意搞好农村供销合作社的体制改革和扩大农村供销社的经营范围。
农村供销社的体制改革,就是要把供销社由国营商业组织重新改变成为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在组织上恢复它的群众性,在管理上恢复它的民主性,在经营上恢复它的灵活性。具体办法就是要:①放手吸收农民的股金,取消对农民入股的限制,使农民真正在经济利益上关心供销社的经营管理和发展前途。②要把基层供销社的人权、财权、经营管理权真正交给农民,
由农民选举和任免供销社的干部,决定供销社的经济活动大计。③要把供销社内部,吃大锅饭,的劳动管理制度改革成为权、责、利真正结合在一起的承包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一、农产品流通
( 4)、适当发展个体商业。就是要为农民个人或合伙从事商业活动开放,绿灯,。不仅要允许农民亦农亦商,亦工亦商,而且要支持农民专门从事商业活动,成为商业专业户,组织商业联合体。农民从事农产品的贩运,不仅可以在农村之间进行,也应当允许其出县、出省和进入城市,并开设商店。不仅可以手提肩挑,也可以利用机动车辆和国家的交通运输工具。
( 5)、打破城乡分割,地区封锁。就是要允许各种商业组织跨地区进货和销售,允许农村的各种商业经营者进城销售农产品,允许城市的商业组织下乡收购和销售工业品。
一、农产品流通
(二)搞活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主要措施
,没有主渠道不稳,没有多渠道不活,。疏理流通渠道,做到货畅其流,是商品生产发展的需要。国家在调整购销政策、建立储备制度,
开办批发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
促进了农产品商品流通。为了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必须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一、农产品流通
1.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放管结合的购销政策。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应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管理,完善指导性计划管理,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粮食在保证完成国家定购任务前提下,长年放开经营。
中央和地方实行专项储备粮制度,棉花由供销社统一收购、经营;食油、食糖(糖料)、生猪、绵羊毛、
黄红麻等产品购销实行指导性计划,通过规定指导性价格,建立和完善购销合同制,引导生产和流通。
2.打破地区封锁,撤除滥设的关卡,保证货畅其流。
任何部门和地方,不能干预流通部门执行国家计划和合法经营活动;对放开经营的农产品外运,地区和部门不能加以限制。
一、农产品流通
3.继续发挥供销社和国营商业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
4.鼓励集体和个人进入流通,发展多渠道经营,凡是放开经营的农产品,集体商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可经营,可以长途贩运,
也可从事批发业务。但粮、油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的批发经营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积极发展产销一体化经营组织。
6.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7.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8.大力发展和调整农产品加工业。
9.切实安排好农产品收购资金。
10.各级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借助经济手段,配合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像重视商品生产那样重视商品流通。
二、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一)农产品特性及对农产品流通的影响
农业是人类利用生物生活机能和自然环境条件,通过人类劳动去强化或控制其生命过程,以获得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它不同于工业及服务业的基本特征就在于其生产过程对自然力、自然条件及生命个体的依赖。这使农产品具有鲜活性,生产上的区域性、季节性、分散性等特点。同时,农产品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具有消费性小的特点。由农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农产品流通的特性,主要表现为:
二、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1.流通领域具有很强的生产延续性。由于农产品的鲜活易腐性,在流通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才能保证农产品合乎质量要求进入消费。比如,粮食储存在仓库中,为了控制其水分,就必须定期进行通风、
烘干;活猪、活牛、活鸡等如果直接进入流通,就必须喂养、防疫;如果收购后屠宰,还需要冷冻、冷藏处理;有时,为了方便运输和贮存,在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之后,还需要分类、加工、整理等活动。因此,
许多种类农产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需要特定的容器和设备,这使农产品流通比工业品流通更具生产延续性,且有更强的资产专用性。
二、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2.流通半径受到更大限制。由于农产品生产具有区域性,而人们的需求是多样的,因而农产品需要在不同区域间进行贸易。然而农产品的鲜活易腐性,使农产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需要有特定的设备,即便采取了保鲜等措施,仍会有一定比例的损耗,而且这个比例会随时间和距离加大而迅速上升。
这些都会造成流通成本迅速上升,从而限制了流通半径。
3.流通风险更大。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分散性,使市场信息也更加分散,人们难以全面把握市场供求信息及竞争者、合作者的信息;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强,而消费具有常年性,
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大;农产品的鲜活易腐性使其在区域间和季节间的调节更加困难。这些都使农产品流通具有很大的经营风险。
二、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农产品与农产品流通的特性所隐含的市场含义是:( 1)农产品的鲜活性、生产的区域性与季节性等对农产品流通半径的限制,有可能会造成市场分割;生产与消费分散造成的信息不完备与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从而降低市场效率;流通领域的生产延续性导致的对专用性资产投资等都可能会降低市场竞争程度。因此,如何降低交易费用,加大市场半径,提高交易频率,从而提高市场竞争程度,
是农产品市场组织形式选择的关键。( 2)过大的流通风险会降低经营者的未来预期值,会使经营者更多地采取短期的市场行为,不利于形成有序的市场竞争和培育市场主体。因此,
农产品交易必须选择适当的组织制度,以降低或分散风险,
为经营者提供稳定的预期。
二、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二)中国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1.改革思路与目标模式选择。制度变迁到底采用或选择何种方式(即变迁形式、速度、突破口、时间、路径等),主要取决于一个社会的利益集团之间的权力结构、谈判能力、资源可用量以及社会的偏好结构。制度变迁按决定形式大致上可分为需求诱致型与供给主导型两种。制度变迁的需求决定论模式假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单个行为主体总是力图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谋求确立预期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制度安排或权利界定。
一旦行为人发现创立和利用新的制度安排能使净收益增加时,
会产生制度变迁的需求。如果需求者集合的行动受到社会或权力部门(包括法律、规章制度)的认可,即导致制度变迁。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则是由权力中心通过命令、法律或规章等引入实行的,往往以强制性变迁形式进行。
二、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我们认为,可供中国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选择的有效方式是一种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方式。我们主张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方式,不仅因为目前的农产品流通体制的,需求诱致型,变迁面临着供给的极大约束以及变迁绩效的锐减,而且也在于政府作为制度供给主体所具有的比较优势:( 1)
政府主体在政治力量的对比与资源配置权力上,与非政府主体参与制度安排的社会博弈相比,均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它的制度供给能力和意愿是决定制度变迁的方向、深度、广度、形式的主导因素。( 2)政府主体可以借助行政命令、法律规范及经济刺激,来推进和规范制度创新与实施。
( 3)由于制度,物品,具有共享资源特征,因而制度的,供给生产,由政府部门进行最为合适。( 4)政府主体在制度的创新与安排中,具有规模经济的优势。( 5)为避免因制度变迁造成利益主体的冲突,政府拥有政治动员或,思想教育,的优势,同时还可利用垄断租金进行利益格局调整。( 6)政府历史地肩负着谋求经济增长、社会公平的使命,因而有通过制度改革与制度变迁来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总产出最大化的持久动力。
二、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2.操作准则与政策要点。( 1)政府在农产品流通体制进行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完成以,以批发市场为中心,市场企业化的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目标模式构造时,必须遵循下列基本准则:第一,使每个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行为人都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占有和支配尽可能多的稀缺资源。行为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能力与其占有的资源数量(包括权利)、资源利用效率、资源的配置相联系。也就是说,产权的排他性与可转让性应成为最基本的市场规则。第二,在产权明晰化的条件下,行为主体在市场交易中对其进出市场有着完全的选择自由,即任何人均不能强制行为人进行非自愿交易。在自由选择的基础上,行为人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市场上展开公平竞争。第三,竞争结果应受到保护。即行为主体必须对其自由选择的后果承担完全责任,使收益与风险对称。第四,在经营决策极分散化的条件下,市场价格体系能为行为主体的自由选择提供信息和激励,并自发地协调他们的理性选择行为。第五,政府的功能主要是通过立法和司法制度界定和保护产权,并提供制度服务。政府所进行的供给主导型变迁及对目标模式的推动,不是去取代市场,而是提供有利于市场运作的服务。与此同时,政府也有必要通过提供公共产品并实施必要的宏观调控克服,市场失灵,现象。
二、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 2)为了保证目标模式设计的现实性与可操作性,
考虑到体制转轨及其过滤性,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其一,政府在继续完善和实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的前提下,逐步推行,保量放价,的既定改革方案和措施,从而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形成功能。其二,在继续贯彻中央,三项政策、
一项改革,的基础上,适当放松粮食购销企业的进入资格(配合以相应的资格审查与监管制度),允许进入主体跨地区的经营,从而鼓励竞争。
二、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 3)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重点是:第一,加强立法,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育。,布吉模式,中的企业化管理是一次成功的尝试,尽管它使市场管理公司行使了部分行政管理的职能,却可以大大降低市场交易费用与行政组织成本及代理成本。
从现实需要出发,国家应对此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同时,还必须在法律上对批发市场的审批、设立、管理等一系列权力进行界定,以便对批发市场的发展进行法制化、科学化的规划与管理。此外,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区域规划、财政投入、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发布、等级标准制度等方面制定明确的政策,并在逐步完善专业批发市场的前提下向期货市场过渡。第二,支撑市场的软、硬件建设。在软件方面如制定交易规则、管理规则、商品卫生检疫标准等;在硬件方面如支持交通运输条件与仓储设施的改善,推广储藏保鲜技术和加工技术等,提高农产品的分级、包装、
保鲜和贮运水平,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和增强出口产品的创汇能力。第三,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努力培育能够真正代表农民的中介组织,从而以集团力量进入市场,扩大市场规模,降低市场风险与交易费用,提高市场运用效率。与此同时,推行拍卖等集合竞价方式,提高价格形成效率,减少因价格扭曲造成的效率损失。第四,政府从直接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通过在市场用地、信贷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将市场经营交给独立的专业性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在市场企业化管理的过程中,可以采用以下运行程序:首先通过严格甄别和考核的流通组织(对于粮食而言,是指国家认可的粮食采购企业)对交易者运销的农产品进行验收、定级、精选、分级、包装;然后根据批发市场的信息网络提供的价格信息委托有资格认定的批发商销售;批发者接受委托后公开拍卖或批发。
第三节、农产品价格及其管理
一、农产品价格
(一)农产品价格的概念及其作用
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在商品交换中,各种商品可以交换到的货币数量。它是商品交换发展到广泛使用货币为媒介的条件下,影响商品的生产和交换,影响人们的经济利益和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
农产品价格,指农业部门生产的农、林、牧、副、渔各业产品的价格。可细分为粮食价格、经济作物价格、土特产品价格、畜产品价格、水产品价格等。按商品流转环节可划分为农产品收购价格、调拨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等。
一、农产品价格
农产品价格是市场基础价格之一。因为,农产品价格决定着直接投入市场或经过简单加工即进入市场的那一部分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农产品是人们生存的生活资料,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职工工资的收入和支出;农产品价格很大程度上决定工业消费品的价格,特别是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那部分工业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农产品价格还会在很多方面最终影响生产资料工业品价格;它还会在补偿运输生产者的必要劳动消耗支出以及部分物质消耗支出方面,影响各种运输价格水平。因此,农产品价格水平,直接或间接地决定或影响着其他产品的价格和劳务收费标准,从而影响整个市场物价稳定。
合理的农产品价格,对农业扩大再生产具有重要作用。它直接影响农民的收入,从而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速度和生产结构的调整;关系着农产品商品流通的规模和市场的扩大;关系农业自身的积累能力和国家财政收支平衡;关系国内市场繁荣和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所以,农产品价格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工农联盟巩固,城乡物资的顺畅交流都有重要的影响。在少数民族地区,还关系到民族团结的巩固与发展。
一、农产品价格
农产品价格的作用具体表现在:
1.农产品价格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产品价格如果不能补偿农业生产消耗的各项费用支出,农业就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也就无人愿意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价格如果不能给农业生产提供一定的利润,农业就不可能获得扩大再生产所必需的积累。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也就无法保证农业的发展。
2.农产品价格直接影响着农产品在地区之间的流通和农业的合理布局。如果农产品的价格在产地和销地没有差别,农产品的流通费用就无法得到补偿,就没有人肯积极地从事农产品的运销。这样农业在地区之间的合理分工也就成为不可能。
一、农产品价格
3.农产品的价格直接影响到农业内部各种生产项目是否可以按照社会所需要的比例发展。如果社会所短缺的农产品的价格过低,而社会所多余的农产品的价格过高,就会使农业生产的比例关系更加失调。
4.农产品的价格关系到工业生产的成本和工业品的价格。农产品的价格提高,就会使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生产成本提高,并迫使工业品的价格上升。
5.农产品价格水平,直接关系着农民的收入和消费者的利益。农产品价格降低,就意味着农民收入的下降。农产品价格上升,就意味着农产品消费者的支出增加。
综上所述可见,农产品的价格是一个既关系到农业生产又关系到工业生产,
既关系到农民的收入又关系到国家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同时也可以看到,在价格问题上,交织着多方面的矛盾,因而解决好这个问题是很不容易的。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重要的就是要解决好农产品价格的调控方式或体制问题。
一、农产品价格
(二)农产品价格的形成基础
1.农产品价格的构成
农产品的价格应以它的价值为基础。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该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在工业生产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反映的是中等生产条件的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在农业中,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而土地的数量是有限的,为了满足社会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要,不仅要把优等地和中等地投入生产,而且必须把劣等地也投入生产。
而劣等地生产的农产品平均成本较高,为使经营劣等地的农业生产者所耗费的劳动能得到补偿,并使其中多数生产者有利可图,在确定农产品价格时,应当以经营劣等地的农业生产单位生产某种农产品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作为生产该种农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而决定其价值,商品农产品的价格应以此为基础。
一、农产品价格
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商品的价格是由生产成本、流通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价格构成中的生产成本不是企业的个别成本,而是社会成本。从理论上讲,社会成本是指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在一定时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考虑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费用补偿等条件下,社会同类企业生产同种产品的平均成本。
根据上述构成要素计算出来的社会成本,是制定农产品价格的基本依据,
是厂商制定价格时的重要参考。由于这个平均成本是一个地区乃至整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某种产品的社会平均成本,包含国家进行统一生态环境治理而支付的环境成本,个别企业的生产成本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后者一般要低于社会成本。因此,在市场和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有利可图的;按照社会成本作为制定价格的主要依据,
有利于农产品的生产,更有利于农产品的绿色营销。
农产品价格的决定因素:农产品的市场价格的最终决定权在市场、在消费者,即取决于农产品的供求关系、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偏好以及政策因素等。
一、农产品价格
2.农产品的价格形式
目前,我国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国家定价,多数商品价格逐步放开,实行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等方式。
( 1)国家定价。指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制定的商品价格和劳务收费标准。国家订价的商品,主要是一些资源稀缺和垄断性行业的产品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订价包括主要的农产品购销价格、重要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工业品价格及交通运输、邮资邮电等服务业价格。国家定价是指令性的,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和严肃性。对一部分商品实行国家定价,有利于稳定市场物价,安定人民生活,促进国民经济有计划地发展。
一、农产品价格
( 2)国家指导价。指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差率、利润率、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企业制定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目前,
国家指导价有浮动价格、限制价格、平均价格三种形式。实行国家指导价格的主要是一些大宗农副产品,
如木材、生猪、茶叶、黄麻及部分中药材;在消费品工业中,主要是一些品种规格繁多、市场变化快、质量差别较大的商品;对一些供不应求的重要工业生产资料,也都实行过国家指导价,国家指导价兼有计划性和灵活性两种特点。价格形成既受国家指导,又受市场和企业利益诱导。
一、农产品价格
( 3)市场调节价。指生产者和经营者自行确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目前市场调节价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工商企业自行或协商制定的价格;二是城乡农贸市场随行就市形成的价格。主要包括零星、鲜活农副产品及日用小商品。市场调节价由市场供求和竞争力量对比关系决定,是自发形成的价格,它不受国家直接行政干预,但要受国家间接的影响和制约,市场调节价能及时地调节生产、流通和消费,促进供求平衡。
但由于它缺乏计划性,对生产、流通、消费调节难免有盲目性。
二、农产品价格体系
农产品从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一般都要经过流通领域。农产品在流通领域也要经过不同的流通领域,
经过收购、调拨、批发、零售等若干环节。每经历一道环节,都要发生一次交换行为,出现一次买卖关系,
因而就有一种价格。在收购环节有收购价格;在调拨环节有调拨价格;在批发环节有批发价格、供应价格;
在零售环节有零售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是基础价格。
调拨价格和批发价格属中间环节的价格。零售价格则属于农产品商品的实现价格。这些不同环节的价格,
又由购销差价、地区差价、批零差价、季节差价、质量差价等互相联系起来,构成错综复杂的农产品价格体系。
二、农产品价格体系
(一)农产品收购价格
农产品收购价格 指农产品收购者向农产品生产者收购农产品的价格,也称农产品采购价格。在我国主要是指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农产品的价格。它是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第一道价格,是制定农产品其他销售价格的基础。也是国家对农业生产实行计划管理的重要工具。它体现着国家与农民、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的关系。建国以来,随着我国农产品供求及经济体制的变化,农产品收购价格的形式也在相应地变化,前后计有统购价、派购价、超购加价、议价、委托代购价、国家定购价、市场收购价等。
目前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形式主要是:国家定购价、议购价格和市场收购价三种形式。
二、农产品价格体系
制定农产品收购价格,是国家对实行计划收购的农产品进行直接干预的一种经济活动。它是按社会中等成本和合理收益计算的。其公式为:
农产品收购价格 =中等生产成本 +应纳税金
+生产纯收益 +出售农产品销售费用二、农产品价格体系
(二)农产品销售价格
农产品销售价格包括农产品产地批发价格、销地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及调拨价格等。
1.农产品产地销售价格。它是农产品批发企业向零售企业,或按规定可以直接从批发企业进货的单位出售农产品时所采用的价格。一般是在产地收购价格基础上,加购销差价确定的。购销差价内包括产地商业部门合理的经营费用、税金和一定的利润。产地销售价格根据农产品和消费特点以及国家对不同农产品的购销政策,采取购零差价、购批差价及原成差价三种形式 。
二、农产品价格体系
2.农产品销地销售价格。它分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两种形式。
( 1)农产品销地批发价格。它是销地批发企业向零售企业或向生产单位出售农产品、工业原料的价格。大中城市和工矿区所需农产品数量大,多由产地集中,经销地批发环节再分散供应。
因此,销地批发价格常在产地批发价基础上,加销地商业部门的合理费用、税金和利润制定。有些农产品由产地集中经中转环节在销地分散,这时应在中转地批发价基础上,加销地批发企业的合理费用、税金和利润制定。
( 2)农产品销地零售价格。农产品零售价格是流通过程中最后一个环节的价格,也就是与消费者见面价。按国家对农产品价格的管理形式,农产品零售价有国家牌价、订购议销价、集市贸易价等。合理的农产品零售价,直接关系到市场物价稳定和职工货币收入的实现。因此,应十分重视农产品零售价的制定和管理,农产品零售价格,一般是在销地批发价基础上,加批零差价制定。
二、农产品价格体系
3.农产品调拨价格。指国营商业或供销社的采购批发企业计划调拨农产品的内部结算价格。
它不直接同生产者、消费者见面,属中间价格的范畴。它由产地收购价格、商业部门合理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包括产地农产品调拨价格和中转市场的农产品调拨价格两种形式。
二、农产品价格体系
(三)农产品的比价与差价
1.工农产品的比价。工农产品比价就是农民购买工业品所付的水平,同农民出售农产品所得的价格水平的对比,或一定数量的农产品能够交换到工业品的数量。它通常用工业产品的销售价格指数的变动幅度,同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的变动幅度的对比加以反映。工农产品比价的合理与否是关系到工农业生产能否协调发展,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能否逐步缩小的重要的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如果农民所得的价格水平的提高,快于农民所付价格水平的提高,就会更加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反之,就会更加有利于工业的发展和工人收入的增长。因此,为了正确处理工农关系,必须经常研究工农产品比价的变化,并多方采取措施使之合理化。
二、农产品价格体系
2.农产品之间的比价。农产品的比价通常指同一时期、同一地区、各种农产品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这种比例关系直接影响到不同农产品的生产者的收入,也极大地影响到各种农产品的生产和交换,如果掌握不好,就会破坏农业生产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因此,这也是在价格调控中必须经常注意的问题。
3.农产品的质量差价。质量差价就是同一种农产品按其质量的不同,所具有的价格差别。质量差价是促进农业生产者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要的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在价格调控上应注意合理运用。
二、农产品价格体系
4.农产品的季节差价。季节差价就是对同一种农产品,在不同季节、不同时间,所应具有的不同的收购价格。合理的季节差价能促使农业生产者和商业部门增加淡季的供应,减少旺季的供应,使市场供求更好地保持平衡。因此,在对农产品进行价格调控时也不可忽视。
5.农产品的购销差价。购销差价指同一农产品,对农民的收购价格和对消费者的销售价格之间的差别。
它体现着农产品的生产者、商业经营者和消费者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地处理购销差价,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扩大商品的流通。反之,就会导致相反的结果。
三、农产品的价格改革与管理
国家对农产品价格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今后将进一步适当扩大国家指导价格的品种,减少国家定价品种,逐步形成少数重要农产品实行国家定价,多数实行国家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即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实行全国统一定价,地方性农产品由地方政府定价。对国家定价的品种,各地方、各部门、各种经济形式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自行变动。国家指导价格则根据各种农产品特点,采取不同方法分级负责。国家对价格的指导,主要通过规定作价原则和价格水平,给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以比较准确的价格信息,
引导经济行为的调整,使价格既能反映市场情况,又有利于国家宏观控制,
具体价格则由地方主管部门和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国家指导价格,
可根据不同商品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规定一定时期的指导价格水平、浮动价格、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规定购销差率、批零差率等,并根据商品重要程度,在指导程度上有严有宽。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以外的农产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
根据市场情况,自由定价。在价格暴涨暴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及时进行协调指导和必要的行政干预。
三、农产品的价格改革与管理
但是,也应该看到对于农产品价格的调控,片面强调推行市场调控形式,或片面强调推行计划调控形式都是不利的。因为两者都既有其优点又有其弱点。市场调控价格的优点是能够使各种农产品的价格适应农产品供求状况的变化而及时变化,因而有利于保持农产品的供求平衡和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缺点是价格容易经常波动并造成生产的盲目性,不利于农业生产的有计划进行和社会人心的安定。农产品价格国家计划调控的优点是有利于保持农产品价格的稳定,使其生产者和消费者都不必担心价格的变动,而能够有计划的安排生产和安心工作。但是要使价格的计划调控能真正发挥其优越性,必须有很多条件,
诸如计划价格必须规定的切合实际和考虑各方面的要求,并要随着情况的变化而调整。另外,计划价格的执行还必须要求国家有比较雄厚的经济实力来作为保证。否则价格计划调控的优越性不仅不会显示,反而会导致更大的弊害。然而,现阶段这些条件还很难具备。
三、农产品的价格改革与管理
另外,绿色产品定价问题也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随着全球环境日益恶化,环保问题成了世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在 80年代末、
90年代初产生的绿色营销,它顺应了市场发展的潮流和趋势,
成为企业营销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现在,世界上已经有许多企业生产绿色产品,并且近年来国际企业对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意识日益提高,不少发达国家企业的普及数量正以
200%的速度增长,人们对绿色产品的消费需求也越来越大,绿色生产,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任何想在日益增长的绿色产品市场上有所作为的企业必须确定自己的营销战略。其中,绿色产品价格是许多企业在新的市场竞争中获取市场份额和盈利率的最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它的制定是建立在一般产品价格制定基础上,除了与一般产品价格有许多共同之处外,作为环保产品,绿色产品定价又有着不同之处,企业定价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即一是环境成本与定价问题,二是非成本与定价问题。
三、农产品的价格改革与管理
传统营销中产品定价主要考虑产品的生产成本、流通费用、
税金和企业利润等,即价格 =生产成本 +流通费用 +税金 +企业利润,其中,生产成本是产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定价的基础。而绿色营销中产品生产成本与一般产品生产成本不同,企业在定价时相应的还要考虑被传统定价所忽视的环境成本,即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所支付的成本和费用,包括垃圾处理成本、资源本身的价值,并且要把这些成本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
绿色产品定价过程中,除环境成本带来一定影响外,非成本因素,例如,需求的价格弹性、绿色产品的感知价值和社会责任等对定价的影响也与一般产品有着不同。
第四节、农业物流
一、农业物流的定义
农业物流是指以农业生产为中心而发生的一系列物质运动过程中与之有关的技术、组织、管理等活动,涉及到运输、贮存、加工、包装、装卸、搬运、配送和信息管理等,其中包括根据商流关系来稳定物流内容、
物流方式、物流环节、物流手段以及物流规模(流量、
流向、流程)等内容。农业物流是农业流通生产力贯穿于农业经济运行的实物运输形态,也是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运行的配套系统。根据农业物流和管理形式不同,又可分为农业供应物流、农业生产物流和农业销售物流三段物流形式。
二、农业物流的现状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在我国,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在于农业。
与发达国家的农业物流相比,我国的农业物流还处于一个初级阶段,无论在硬件还是在软件方面我们都有相当大的差距。
2003年 1月 8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闭幕。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加强农业流通体系的建设。农业物流变得更加令人瞩目。
农业物流的主要对象是农(副)产品。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
在入世之后的国际市场上,我国农产品中的粮、油、棉、糖等大宗品种将处于比较劣势,生产成本明显高于国际市场价格;
而劳动密集型的农副产品则有相当大的数量和价格比较优势,
这些品种包括果蔬、肉类、禽蛋和水产品等,农业物流贯穿于农产品产业链。
二、农业物流的现状
农产品产业链包括:农业产前环节 → 产中环节 → 产后加工环节 → 流通环节 → 消费环节,共五个环节。
具体讲,农产品产业链包括农产品从种苗培育到大田管理、
农畜产品加工、保鲜直至流通、市场销售等所有环节和整个流程。在农业产业链主线上的各个环节都与其他许多产业相关联,而农业科技、农业信息和标准化等基本要素又影响着农业产业链的始终,最终形成了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线的网状分布。它所追求的是多种形式形成系统内部的有机结合、
相互促进和利益互补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此外,
作为农业产业链的下游或末端的生鲜供应链与农产品产业链所涉及领域基本相同,但生鲜供应链是以农产品产后加工、
流通和消费为主要研究对象的。
二、农业物流的现状
近年来,国家加入了农产品流通三级市场(农产品物流中心)
建设,即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和零售农贸市场。
在国家鼓励和市场调节下,大规模的农产品常温物流或自然物流正在逐步形成,但区域内农产品综合物流配送体系尚未形成,
网络分布不够均衡,农产品大宗物流与连锁超市生鲜区之间不能有效衔接,农产品的冷链物流还没有出现。
目前的农产品物流市场架构与国家的相关流通产业政策有关,
现在我国各级政府鼓励、支持的,菜篮子工程,中承担零售环节流通的主渠道仍然是传统的农贸市场或肉菜市场。例如,平均每 2-3万人规划设置一个 2000— 25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每个农贸市场服务半径约 500米。现有农贸市场虽然购物环境和卫生条件较差,只经营未经加工的生鲜初级产品,但由于商贩享受低成本包税经营,这就在商品价格上具有竞争优势,从而迎合了部分传统消费观念和购物行为。
二、农业物流的现状
从我国农产品市场结构看,大规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立,局部实现了农产品不同地域及不同季节的调剂和互补,但还停留在初始原材料性农产品的集散和销售上,由于常温状态下的初级农产品保鲜困难,损耗量大,反过来又给季节性和区域性调配带来无效物流和诸多不便。
发达国家的生鲜产品或者农产品销售主要靠连锁超市和食品商店。目前美国和德国的农产品的 95%是通过这类终端销售的,日本的店头销售比例也达到 70%。
三,当前农业物流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
自我国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
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体的农业物流体系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市场规模急剧扩大,市场主体多样化,交易模式不断创新,农产品流通的市场体系基本形成。然而,社会转型将加速我国农产品需要结构和需求方式的变化,并要求新型现代流通业与之相适应。我们认为当前农产品物流的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三,当前农业物流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
1.对农产品物流的基本理念认识模糊。例如,农产品交易市场的作用,以及它与农产品生产基地、配送中心、仓储和用户的关系。
2.农产品交易市场本身如何用现代化手段完善自己,与生产基地和大都市连锁超市有机衔接,共同构筑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
3.如何实现现代化的交易方式(如,日本、欧美市场常用的拍卖方式等等),如何构建信息发布、查询、洽谈、签约、结算、
物流配送和交易主体的信誉考评、网上交易平台。
4.大都市连锁超市如何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有机的联系,如何发挥在农产品物流体系中的作用。
5.农产品生产基地如何利用现代化农产品市场交易平台指导农产品生产、控制产品质量,如何在农产品交易市场的促进下,
更好的为大都市供应符合标准的农副产品,增加生产基地的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