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四 章农业中的土 地第四章 农业中的 土 地
第一节 土地概述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第三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第一节 土地概述一、土地的概念与分类土地:在经济学上是指地球上的陆地和水域以及与之相连的土壤、气候、地貌、岩石水文、
植被等一切自然条件。
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在有的情况下,土地仅指地球上的陆地表层,或指地球上的陆地和水面。
第一节 土地概述
由于土地质量的差异性和用途的多样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土地往往是千差万别的,但我们仍可按照其共性和差异性,
根据一定的标准,把千差万别的土地划分为各种类别。
第一节 土地概述
土地分类的标准有多种,不同的分类标准满足不同的分类需要。
按地形可把土地划分为山地、高原、丘陵、盆地、平原;
按土壤质地可划分为黏土、壤土、沙土等;
按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可划分为国有、集体所有或私有;
按土地特征可分为耕地、森林、草地、内陆水域及其他土地等;
按土地用途可分为农用地、非农用地及未利用土地,
第一节 土地概述二、土地的特性土地具有一系列与其他物质相区别的特性。土地的特性包括自然特性和经济特性。
土地的自然特性是土地自然属性的反映,是土地所固有的,与人类对土地的利用与否没有必然的联系;
土地的经济特性是人类对土地利用过程中产生的,
在人类诞生之前尚未对土地进行利用时,这一特性是不存在的。
第一节 土地概述
(一)土地的自然特性
1.土地是自然的产物,面积是有限的。
所有其他生产资料都是人类劳动的产品,通过人的劳动可以创造和增加相同生产资料的数量。惟独土地这种生产资料是自然形成的,既有不可再生性。
人们可以改变现有土地的形状、物理化学性质及用途,把荒山、荒地、河滩、海滩、沼泽等改造成良田,但不能创造出比原有面积更多的土地。
第一节 土地概述
2.土地位置是固定的,不能移动。
土地总是与特定的自然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相联系,不像其他生产资料可根据需要而转移其存在的位置。土地的这一特点是形成农业生产区域化的客观基础和进行农业生产合理布局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决定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此外,由于土地位置不能移动,为改造和利用土地所进行的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一经与土地结合,便不能分离。所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决策绝不能草率,
必须重视长远规划,讲求投资的长期效果。
第一节 土地概述
3.土地能永久利用,土壤肥力可以不断提高
其他生产资料如机器设备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往往会被质优价廉的新产品所取代,或者在生产过程中逐渐磨损、
消耗以至报废。
而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只要合理利用,对农作物起培育作用的土壤肥力不仅不会耗竭,反而会不断提高,成为永续利用的生产资料。
第一节 土地概述
4.土地生产力具有差异性。
所谓土地生产力就是指土地生产农产品的能力,由于土壤中的水分和养分的空间分布有明显的差异性及成土母质中的矿物元素分布不均匀,即使在两块相近的土地上投入同样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其产出也不尝完全相同。
第一节 土地概述
造成土地生产力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不同区位的土地自然肥力各不相同;
另一种是人类活动的影响造成土地生产力存在差异。
生产力的差异性直接影响着土地的经济价值、利用方向和经营方式,在农业生产中不应忽视土地的自然特点是自然赋予的,与人类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没有必然的联系,因而在进行农业生产时必须注意土地的上述特点和意义。
第一节 土地概述
(二)土地的经济特性
1.土地供给的稀缺性
随着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土地供给与需求之间矛盾日益尖锐。
土地供给的稀缺性:
一方面表现为供给总量与需求总量的不平衡;
另一方面也表现为某些地区和某种用途的土地权属地价、地租等经济关系和经济问题。
它迫使人们珍惜土地,节约利用土地和集约经营土地。
第一节 土地概述
2.土地利用的区位性
土地位置的差别造成其用途不同和生产力的差异,人们在利用土地时,必须根据土地自身的自然环境条件和所处的社会经济条件的适宜性进行区位选择,发展最适宜的生产项目,
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一节 土地概述
3.土地利用方向变更的困难性
同一块土地往往有多种用途。一旦开发利用投入某项生产之后,要改变其利用方向则十分困难,还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就农业用地来看,造成其用途改变困难原因在于:
一是农产品生产具有严格的季节性,土地利用方向无法在不适宜的季节中间改变;
二是不同的农作物对土地质量有特殊要求,短期内迅速增加或减少适合某种农产品生产需要的土地是较为困难的。
这就要求在确定土地的用途时,必须慎重考虑,作全面长远的规划,避免人、
财、物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土地利用方向变更的困难也决定了农产品的供给价格弹性较小,农业生产不能迅速地适应市场价格的变动进行调整。
第一节 土地概述
4.土地报酬递减的可能性
在一定的科学技术水平下,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连续追加其他生产要素的投入时,在达到一定阶段之前,产量会随投入的增加而不断增加。
但是当投入增加到一定数量之后,每增加一单位的投入所能新增加的产量会越来越少,
最后会减少为零,甚至成为负值。西方经济学中把这种具有规律性的现象称为土地报酬 (收益 )
递减规律。
第一节 土地概述
5.土地利用后果的社会性
各个生产部门对土地利用的后果,
不只是影响本部门的经济效益,而且会影响到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
土地的自然经济特点,决定了土地利用不单纯是一个技术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社会经济问题。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土地资源,不断提高土地生产力,既要研究由土地占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所引起的一系列生产关系,
又要研究土地这种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及开发利用等生产力合理组织问题,掌握土地利用的客观规律。
第一节 土地概述
三、土地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土地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必须的物质条件和自然基础。马克思指出“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
第一节 土地概述
( 一 ) 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一项根本性措施
在一切能为人类利用的自然资源中,土地资源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赖以生存的不可替代的基本生产资料,它是人类社会最珍贵、最基本的自然资源,也是一个国家最宝贵的物质财富。劳动和土地是物质财富的两个原始形成要素。土地对一切物质财富的生产,
都是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即一切物质财富的生产都离不开土地,而土地在农业生产中却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在农业自然资源中,土地资源是核心,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
第一节 土地概述
农村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问题始终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
中外农业发展实践充分证明,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和农村经济的繁荣,从本质上讲都是在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基础上实现的 。
当前,全国上下广泛关注的,三农,问题,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其重要的诱因在于农村土地问题,尤其是耕地问题 。 选择合理有效的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体制,尽快提高整个农业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应当成为 WTO背景之下我国农村经济改革,
发展的基本内涵和重要政策目标选择 。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种权利,。
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这是党中央针对当前农村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
近些年来,农村土地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切实保护好耕地,不仅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农村社会稳定,
更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和全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 。
第一节 土地概述
( 二 ),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是实现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
当前,全国上下关注的严重危机和影响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五大问题,即人口问题,粮食问题,能源问题,资源问题和环境问题,其核心问题是资源问题,
在资源问题中根本问题又是土地问题,尤其是耕地问题 。
随着人口增长,经济快速发展,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 因此,正确认识土地问题,尤其是耕地问题,合理开发和保护土地资源,保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已成为确保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
只有做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才能保障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
首先,粮食安全目标的实现依赖于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 。 2002年全球所有的可食用干物质约为 24,8亿吨,其中 98%是在陆地上生产的,
海洋和陆地水域产量不到 2%,占世界膳食供给量 8%的动物产品也间接地来自于生长在陆地上的植物 。
中国是一个拥有 12亿人口的大国,粮食的供给只能立足于国内生产,更准确地说只能立足于国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
其次,中国农村要增加收入,消除贫困,最主要还是要依靠土地这个,财富之母,。 统计资料表明:
2002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 2475.63元,其中来自于第一产业的收入为 1167.79元,占全部纯收入的
47.17%,其中粮食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总额的 31.24%;
来自第二,第三产业收入为 586.87元和 572.10元,分别占全部纯收入的 23.71%和 23.11%。
可见农村收入大部分还是来自土地生产 。 况且,
农村第二,三产业大多都离不开土地的产出物作为加工和服务对象 。 特别在目前经济不发达的内陆农村地区,由于乡镇企业及第三产业普遍不发达,农民的收入更主要来自于农业,来自于土地及其持续利用 。
再次,生态环境的良胜循环也离不开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 。 土地本身就是农业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子系统,在一定限度内,土地生态系统能满足人类对资源环境的利用以及对废弃物的处理能力等的需要 。 但土地生态系统有一定的承载范围,如果超出这些范围就会造成环境破坏,降低系统生产能力,从而危害人类 。
黄土高原地区曾经是植被良好的繁荣富庶之地 。
所谓,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就是古时对陕西一带的自然风物的描述,如今的黄土高原严重沙化,荒漠化,成为环境破坏的典型,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土地的长期不合理开发和利用 。
( 三 ) 我国基本国情决定了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的必要性
人多地少,耕地资源不足,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 。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
2000年中国耕地是世界总耕地的 9.1%,人口是世界总人口的 21%。
也就是说,我们要用 9.1%的耕地,养活 21%的人口 。
面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必须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始终把解决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当作一个战略问题,
全国发展的第一问题抓好 。
在现实国情的情况下,我们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问题上,务必立足于全民族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立足于当前和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立足于国家与社会稳定发展,深刻认识和理解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大经济,政治和社会意义 。
( 四 ) 黑龙江农业大省地位要求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土地资源
黑龙江省耕地面积大,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多,均居全国首位,是全国的农业大省和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 。 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发展规划,到 2010年全省年粮食生产能力达到 500亿公斤,届时提供的商品粮要满足全国新增三分之一人口的需要 。
第一节 土地概述
一,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是我国的土地基本国情 。
我国国土辽阔,北自漠河以北的黑龙江江心,
南至南沙群岛的曾母暗沙,东起黑龙江与乌苏里江的汇合处,西至帕米尔高原,总面积约 960
万平方公里,折合 144亿亩 。
其中:
耕地 14.9亿亩,占 10.4%;宜农荒地约 5亿亩,占
3.5%;
林地约 18.3亿亩,占 12.7%;
宜林荒地约 11.7亿亩,占 8.0%;
草地 42.9%亿亩,占 29.6%;
南方草山,草坡约 6.7亿亩,占 4.6%;
内陆水域约 4亿亩,占 2.68%;
沼泽地 1.7亿亩,占 1.1%;
寒漠,永久积雪和冰川,沙质荒漠,戈壁,荒山等合计约为 29.4亿亩,占 20.6%;
城市交通和工矿用地为 10.0亿亩,占 6.8%。
我国土地资源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土地总量大,人均占有少我国的总面积虽居世界第三位,同整个欧洲面积差不多。但是,我国有 12亿人口,人均占有土地面积
12.0亩,只及世界人均数的 1/3,仅相当于加拿大的
1/47,美国的 1/4。
从土地利用的结构来看,耕地、林地、牧草地比重少,人均面积少。世界总土地面积中,农、林、牧用地占 63.3%,而我国只占 47.8%。世界人均耕地为
4.52亩,林地为 13.6亩,牧地为 10.37亩;我国人均耕地为仅 1.8亩。这一特点表明,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人均土地资源十分贫乏。
( 二 ) 山地多于平地,耕地比例小
山地,高原,丘陵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 69%,
平原和盆地仅占 1%。
联合国粮农组织发表的 74个国家的 1996年统计资料表明:
我国人均耕地和永久性农作物用地,只占世界人均拥有量的 30%,在世界各国中居第 67位 。 在全世界
26个人口在 5000万以上的国家中,我国人均耕地数量仅高于日本,孟加拉国,居第 24位 。 我国以占世界
9.1%的耕地,养育着占世界 21.8%的人口 。 这一方面说明我国农业的巨大成就,同时也说明我国耕地的人口承载力正在逼近极限 。
( 三 ) 土地资源地区分布不均衡
我国 90%以上的耕地和内陆水域分布在东南部地区;
一半以上的林地资源中在东北部和西南部地区;
86%以上的草地分布在西北部干旱,半干旱地区 。
这一特点,决定了我国不同地区土地的人口承载力相差很大 。 土地承载力大的我国东南部,是人口稠密的地方,人地矛盾很紧张 。
( 四 ) 后备土地资源有限
我国农垦历史悠久,质量好的土地资源绝大多数已被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小 。
在我国现有的土地后备资源中,宜垦地约为 5亿亩,其中质量较好的宜农土地只有 2亿亩,
近期最多只能开垦出 1亿亩耕地,难以改变我国人均耕地少的现状 。
( 五 ) 水土资源不平衡
我国人均水资源只相当于世界人均的 1/4,列第
88位。长江、珠江、浙、闽、台及西南诸河流域的水量占全国总水量的 82.3%。而这些雨量丰裕的地区,
耕地仅占全国的 36%;黄河、淮河及其他北方诸河流域水量约占全国总水量的 17%,而其流域地区的耕地却占全国耕地的 63.7%。
我国处于季雨地带。由于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衡,使季节性和地区性缺水更趋尖锐。这一特点,决定了我国的土地利用受水土资源不平衡因素的制约。
二,黑龙江省土地资源现状
( 一 ) 黑龙江省土地资源的特点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为 47,297万 Km2,占全国土地面积的生 4.9%,为全国第 5位;
农用地 39,610 Km2,占全省土地面积的 83.7%;
建设用地 1.928万 Km2,占生 4.l%,未利用土地
5.759万 Km2,占 12.2%。
在农用地中,耕地 1183.4万 Km2,占土地总面积的
25%;
林地 2425.3万 Km2,占 51%。
黑龙江省的土地利用及其特点:
1,人均占有数量多,但土地生产力水平较低全省人均耕地 0,32 Km2,林地 0,65 Km2,
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29倍和及 4倍,耕地,林地在全国占有绝对优势 。
但土地整体生产力水平低 。 耕地单产仅相当于全国平均值的 70%,林地,牧草地生产力水平也不高 。
2,农用地分布相对集中,土地开发利用受到一定限制
全省耕地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
林地集中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张广才岭和老爷岭;
牧草地则分布在松嫩平原西部,占全省牧草地 73%,是全国三大优质草场之一 。
松嫩平原耕地面积大,水资源贫乏,干旱严重;三江平原水,热等条件较好,可地势低洼,
洪涝灾害严重 。
3,土地自然肥力较高,但呈逐年下降趋势
松嫩平原是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是农业发展得天独厚的资源基础,土质肥沃,自然肥力较高,但在土地利用中,付出多,投入少,
致使土地质量下降。
第一节 土地概述
( 二 ) 黑龙江省土地资源状况
黑龙江省位于中国东部季风区的北端,地跨寒温带和中温带,其大部分地域属于湿润地区,西南部有自半湿润向半干旱过渡的地带。
全省地表山势和缓,平原广布,冬长夏短,气候冷湿,自然带主要为寒温带湿润地区针叶林带、中温带湿润地区针阔混交林地带、中温带半湿润地区森林草原草甸地带和中温带半干旱草原地带等几个类型。
全省大部分地区年均温都在 -2— 4C0左右,
年均温 00C等温线通过全省的中部。全省平均气温空间分布特征为北低南高,等温线大致沿纬线方向展布。
大部分地区年无霜期在 100— 160天左右,
年内平均气温稳定通过 100C的时间大部分地区都在 120天以上,全省各 ≥ 100C积温都在
18000C以上。
全省年平均降水量在 370mm— 670mm之间,
大部分地区都在 500mm己右,但地区分布差异很大。干湿度变化为东、西、北部湿润,中部松嫩平原偏干。
植被类型以森林、森林草原、草甸和草原为主,且具有冷湿特征,土壤类型比较复杂,
与其生物气候条件相适应,以棕色针叶林土、
暗棕壤、黑土、黑钙土和栗钙土为主,白浆化、
沼泽化、盐化和碱化也非常典型。
黑龙江省土地面积 46.4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的
1/20,平原辽阔,面积约有 1166.7万公顷,居全国之首,环绕于东,西,北部的山地,面积达到 2 500万公顷,山地于平原之间分布有 793.3万公顷的丘陵漫岗,现已开垦耕地 1 000万公顷,尚有 266,67多万公顷的宜农荒地 。
在土地资源中,林地约 1666.67万公顷,疏林,
幼林和宜林荒地 533.33万公顷,草原草山 400万公顷,
江河湖泡面积 200万公顷,全省土地构成大体为五山,
一水,一草,三分田 。 按土地面积和土地质量以及人均占有量,为全国土地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 。
黑龙江省土地资源的差异首先表现为纬向地带性的热量差异,全省地跨寒温带和温带两个热量带 。 寒温带大致在大兴安岭伊呼里山以北,
开库康,十八站,韩家围子,十六站以南,总面积 491.3万公顷,约占全省面积的 10.8%。 寒温带内年平均气温在 -30C以下,1月平均气温在
-280C宪左右,连续多年冻土普遍发育,厚度为
50mm— 80mm左右; 7月平均气温 150C左右,年内无霜期不足 100天,≥ 100C积温在 1700C以上,
为大陆性季风气候 。 这种自然条件只适宜少数早熟喜凉作物种植 。
温带地区包括大兴安岭、小兴安岭、三江平原、
松嫩平原和长白山地,总面积 4055.02万公顷,
占全省总面积的 89.19%。全区为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在 -30C— -40C左右,1月平均气温为 -17.60C— -28.50C,最大冻土深度为
1.8— 2.7m,7月平均气温为 17.60C— 2 3.40,
无霜期 100天以上,最多可达 160天。 ≥ 100C积温绝大部分地区在 20000C以上,南部可达
28000C以上。温带区域内各地温度条件可满足一年一熟的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需要。
受季风和地形影响,黑龙江土地资源的差异还表现为经向的干湿差异,这种差异在温带地区表现尤为明显,使黑龙江省干燥度等值线大致沿经向延伸,自东向西,由湿润,半湿润转为半干旱,其干湿分界线大致在伊呼里山 — 小兴安岭 — 张广才岭一线,此线以东湿润度偏高,地表水充足,此线以西,湿润度编低,
地表水则明显不足 。
由于黑龙江省山地比重较大,土地资源的垂直分异特征也很明显,不论是热量还是水分,受地形影响,
均有明显的垂直变化,表现为在大兴安岭、小兴安岭、
长白山地,热量和干燥度的分异值均以负值出现。
( 四 ) 黑龙江省土地资源分区
根据以上差异,可以把黑龙江省划分为以下几个土地资源类型区:
1,寒温带冷湿宜林区
此区位置范围与省内寒温带一致。森林面积大,并且木材蓄积量大,木材质量好,荒地资源较多,绝大部分位于河谷平原中。地表水、地下水充足,野生生物资源丰富。但由于纬度高,气温低,多年冻土广布,
土壤土层薄,有效肥力低,土地类型单一,质量差。
当前农业生产以林业为主,农、牧、渔业相当落后,加上地处偏远,交通设施薄弱,运输能力低,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较低。
本区今后的发展方向应实行以林业为主的综合发展,
林业生产还应坚持森林的抚育更新,保护与利用相结合,提高林木利用率,发展林木深加工,以减少对森林的采伐量。
同时,应在土层较厚、费力较高、小气候条件较好、交通较便利的地区发展种植业,建设小麦、蔬菜、马铃薯等作物生产基地,以满足当地需要。
2,小兴安岭山地宜林,农,牧业区
此区为黑龙江省小兴安岭山地,总面积 1186.2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 26.1%,地势东南高,西北低 。
区内土地面积大,后备资源足,林地占本区面积的
73.07%,耕地占 7.3%,牧场占 0.4%,荒地占 15%。
林地以针阔混交林为主,野生动植物资源极为丰富 。
耕地多在山间盆地或沿河平原地带,土层深厚,
潜力很大,荒地多在人迹罕至的深山之中,是本区的后备资源 。
3,东部山地宜林,农,牧区
此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有 1037.0万公顷,占全省面积的 22.81%。 全区是由张广才岭,
老爷岭,完达山等一系列平行山脉组成的低山,
丘陵地区,西部,东北部由海拔 1 000米左右的平坦山脉组成,为中,低山地区 。
区内耕地比重大,约有 291.34万公顷,占本区面积的 28.9%,占全省耕地面积的 20.14%。地表水充足,
水田面积广大,南部水热条件好,宜于辟为水田的草甸土、沼泽土广泛分布,且有众多的过境河流,这些自然条件为本区发展水稻生产提供了良好条件。
本区由于水热条件、土壤条件良好,森林生长速度快,林木生长率高,森林后备资源好,生产潜力很大。丰富的森林资源孕育了数量繁多,种类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使本区适于发展多种经营。此外,
本区草场类型多,草质好,宜于发展畜牧业,河网较密,水量丰富,湖泊面积大,利于发展渔业。
4,兴凯 — 三江平原宜农,牧,渔区
此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西接小兴安岭山地,
南邻兴凯湖和东部山地,面积 534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 11.75%。 全区由三江平原和兴凯湖平原构成,
地貌类型主要是以河漫滩地和一级阶地为主,两种地形约占全区总面积的 84%。 本区上地资源丰富,土壤肥力高,地势平坦开阔,土壤肥沃,并且侵蚀程度低,
适于大豆,小麦,水稻,玉米,甜菜等作物生长 。
区内草原面积广大,类型多样,集中连片,草质优良,草场附近水源充足,有利于发展畜牧业 ;与其它地区相比,本区水域辽阔,水质好,水体中珍稀鱼类丰富,是发展渔业的良好条件 。
5,中部平原宜农,牧区
本区包括小兴安岭东部的山前台地地带、
松嫩平原,全区为山前漫岗的高平原和东北平原腹地的低平原,面积 1297,35万公顷。约占全省面积的 28.54%。区内地势平坦,土壤肥沃,
以草原黑钙土、草甸黑土、草甸栗钙土等肥力较高的土壤为主,全区干燥度自东北向西南逐渐变大,至松嫩平原西南隅转为半干旱地区,
沿这个方向,≥ 100C积温由 21000C— 24000C逐渐增加至 30000C左右,为本区热量条件较好的地区。
由于地势低平,土壤优良,耕地面积广大,
为全省耕地最为集中的地区,其耕地面积占全省总耕地面积的一半以上,使本区成为全省最大的大豆、小麦、玉米、甜菜等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生产基地。本区草原面积广大,尤其分布于松嫩平原地区,本区草原质量好,载畜能力高,是本省的重要畜牧业基地。本区河流、
沼泽、湖泡众多,又是发展渔业的良好地区。
但区内植被覆盖率低,水地流失严重,低平原地区土壤盐碱化严重,地表水分布不均,
灌溉条件差,严重影响了区内农业发展。
另外,本区降水少,变率大,旱灾、水灾频仍,由于水利设施不足,经常发生洪涝灾害,
这也是影响本区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一、土地集约经营的概念、类型及重要意义
(一)土地集约经营的概念在农业生产发展史上,对土地的利用有两种方式,即粗放经营和集约经营。
粗放经营,是指在技术水平较低的条件下,
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投入较少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进行粗耕粗作,广种薄收,主要靠扩大农田面积来增加农产品产量及啦人的经营方式。
集约经营,是指在一定土地面积上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应用先进农业技术装备和技术措施,进行精耕细作,主要靠提高土地生产率来增加农产品产量和收入的经营方式。
在实际中,人们常说的农业集约经营主要指土地集约经营,因此本节所指的土地集约经营也就是农业集约经营。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二)土地集约经营的类型根据投入生产要素密集程度不同,土地集约经营可分为以下 三种类型。
1.劳动集约型
指在单位面积土地上投入较多的劳动去获得较多的产量和收入的方式。
它具有劳动直接创造价值、所需货币成本低、效益高、易实行等特点,比较适合像中国这样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较多的国家采用。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2.技术集约型
指通过采用较多的先进技术在单位面积土地上获得较高产出和收入的方式。
技术集约又分为 基础技术集约,应用技术集约 和 管理技术 等。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3.资金集约型
指通过在单位面积土地上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更多的使物化劳动而提高产出和收入的方式。
它通常适合在经济比较发达,农业投资较为宽裕,农业劳动力工资水平较高的条件下采用。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三)土地集约经营的重要意义集约经营是一个历史范畴,它不是自有农业就有的,而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在前资本主义时期直到资本主义初期,粗放经营是农业中惟一的或基本的经营方式。
那时,一方面有大量可供开垦的土地,人均占有农业用地的数量多;
另一方面生产力水平又比较低,剩余产品不多,
资金积累少,而且科学技术落后,限制了在一定面积土地上投资和劳动的增加。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资本积累增加,科学技术发展,使追加投资有了必须的物质技术条件,并有可能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
然而,适宜于开垦的土地,特别是宜于开垦的优中等地日益减少,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又加剧了农产品的供需矛盾。与其花大量投资去开垦条件很差的劣等地,远不如把投资追加于现有的农业用地上能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于是,集约经营逐步取代粗放经营,
成为农业经营的主要方式。
可见,农业生产朝集约化方向发展,是由土地面积有限性和土壤肥力可以不断提高的特点决定的。
中国虽然有一定数量的荒地可供开垦,然而耕地面积的扩大毕竟有限,而且中国大部分尚未开发的土地资源条件较差,
属于不易开发的类型,但提高原有农用土地面积产量的潜力却很大。同时新开发的农业用地也不能采用掠夺土地自然肥力的方法经营,也有一个不断提高集约经营水平的问题。
中国的土地集约水平自建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虽有了较大提高,但与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按平均每亩耕地所摊得的机器、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数量来衡量,还是按播种面积计算的主要农作物单产来衡量,还有很大差距,从而影响了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
因此,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尽快实现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根本转变,是今后中国农业发展的根本任务。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二、提高中国土地集约经营水平的途径中国土地集约经营水平的提高,应当从中国的实际状况出发,有区别,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
现阶段,首先应充分利用中国丰富的农业劳动力资源,实行劳动集约。其次要积极采用现有的技术与资源,进行技术改造,逐步实行资金集约。
根据 中国实际,提高中国土地集约经营水平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1.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主要措施有:
①实行农业机械化、电气化,以及用其他先进农业技术装备武装农业。
②搞好农业基本建设,包括平整土地,修筑梯田,
改良土壤,兴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林场、草地、渔场、农副产品加工厂、仓库、晒场、道路及购置某些农业机器设备等。
这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集约化水平和土地生产率的途径,也是扩大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有效办法。
2.广泛应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进一步提高土地生产率如普遍采用良种,增加每亩使用化肥和有机肥数量,不断提高肥料的质量。
用现代技术防治病虫害和杂草,合理密植,改进耕作方法和耕作制度等。
3.扩大复种面积,提高复种指数在同一块耕地上,一年内种植和收获一次以上的作物叫复种,这样使用的土地面积叫做复种面积。在中国的气候条件下,
大部分地区的耕地都可以做到二年三熟或者更多,但目前利用并不充分。
因此,因地制宜创造条件适当地扩大复种面积,提高复种指数就成为中国开展土地集约的一条重要途径。
4.搞好经营管理,提高农业整体素质
主要措施有:
①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改变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生产结构,为农、林、牧、渔密切结合的农业结构;不断提高需要投入较多的劳动、技术、
资金等生产要素的经济作物、畜牧业、农产品加工等在生产结构中的比重。
②逐步实现农业的区域化种植和专业化生产。
③改革与完善农村经济政策,特别是土地制度,
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
④改善经营管理,讲究经济效果。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三、衡量土地集约经营水平及其经济效果的指标列宁曾经指出“关于肥料费、农具价值和机器价值的材料是说明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最准确的统计数字”。 因此,单位土地面积上所摊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是衡量土地经营集约化水平的最主要最准确的指标。 但由于这个指标不易计算和比较,在实践中,为了分析土地集约经营的各项具体措施运用情况,往往用单位土地面积上所摊得的某些重要生产资料数量作为衡量土地集约经营水平的指标。
如:单位耕地面积所摊得的肥料数量,单位耕地面积所摊得的动力数量,单位耕地面积所摊得的农机具数量,单位耕地面积所摊得的役畜头数,良种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等。
在中国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土地集约经营仍以劳动集约型为主的条件下,还可采用单位土地面积上耗费的工作小时数、工作日数来反映集约化水平。
此外,复种指数、农业用地构成、播种面积构成、
优良作物 (役畜 )品种所占的比重、单位土地面积所得的生产成本等指标,都可以间接地从某一方面和一定程度上反映集约化的水平。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概念与重要意义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指根据农业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社会、经济、技术、自然条件的可能,将土地生产要素适当集中使用,从而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经营方式。
更简单地说,是指在最适宜的土地面积上的经营。
当某一土地面积的经营能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时,这一土地面积即为适度经营规模。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所要求的土地面积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因地、因时、因单位而变化的。
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对中国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更充分合理地利用农业机器设备,采用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和先进经营管理方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产品成本,进而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业经济效益。
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国际比较国家 劳均耕地面积 劳均生产谷物 劳均生产肉类世界平均 1.21(公顷 ) 1703(千克 ) 154(千克 )
中国美国日本法国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印度巴西
0.29
66.18
1.07
14.02
11.87
109.17
117.76
0.76
3.389
1194
100695
3410
46984
41031
132426
46472
884
2764
136
10211
931
4357
5971
6905
6923
9
446
(二 )、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制约因素分析
1.农民传统的恋土心理的束缚世世代代靠土地生存的农民,习惯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方式,
2.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土地规模经营要求经营者有较高的科技素质和较强的经营能力,目前劳动力的状况很难满足这一要求,
3.推进土地流转,缺乏规范化的法规政策,
4.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对滞后,
5.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
(三)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途径与措施根据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和农业的产业特性,
在短期内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不可能的,必须因地制宜,积极慎重,因势利导,创造条件,
循序渐进。
1.要为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①建立起灵活高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应鼓励通过转包、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使土地使用权向种田能手或其他农业经营单位集中,实行土地规模经营。
②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目前中国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大量劳动力滞留在土地上,很难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因此,必须通过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加快城市建设步伐等措施来吸纳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才能为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③政府的支持与帮助对实行土地规模经营的各类组织形式,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予工商、
信贷、法律等有关方面的支持与保护,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等有关方面的服务与支持。
2.组织形式应多种多样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上要因地制宜,
形式多样,不搞“一刀切”。可以发展种田大户,
也可以联合办农场,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办集体农场,城市的工商企业也可到农村办农场或农业车间。
但不论哪种形式都应坚持农民自愿和物质利益原则。
3.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整体规模效益利用资源优势发展优质产业和优质产品,
通过加工企业和销售市场带动种养加贸一体化经营,促进分工、分业和产业、产品结构优化,实现生产经营全程化、效益增值连续性和农业经营质的飞跃。
4.大力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应尽快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提供产前、产中、
产后的各种服务,从而为农户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或办不好的事情,
使分散的农户达到规模经营的效果。
5.将开发性农业纳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运作农业开发活动具有基本建设的特征,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只有按照适度规模的原则进行生产布局和要素配置,才能取得较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效果。
第三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
一、土地制度
(一)、土地制度的含义与特点
1.土地制度的含义
土地制度是指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在土地利用中形成的土地关系的总和。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流转制度、土地金融制度、土地税收制度等内容。狭义的土地制度仅包括土地所有制度与土地使用制度。
2.土地制度的特点土地作为一种财产,与其他财产相比具有明显的特点,
因而土地制度与其他财产制度相比也具有明显的特点。
①地位的基础性。在社会处于农业阶段的时候,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而成为最主要的财富形式。
②构成的复杂性。相对于一般财产来说,土地财产关系要复杂的多。土地作为一种财产,其所有、占有、
使用、收益、处分及管理等构成一系列复杂的财产关系与产权体系。这是由于土地作为一种不动产所具有的特性所决定的。
③各国 (或地区 )的差异性。
(二)、土地所有制与土地使用制
1.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制度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是一定土地关系的基本制度。
它是土地制度的核心,最终要由社会生产力状况来决定。此外,一个国家土地所有制的具体形式还受到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发展特点的影响,因而即使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其具体形式也有所不同。
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共经历了五种土地所有制,原始公社土地所有制、奴隶主土地所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社会主义土地所有制。
此外还存在着几种社会经济制度下共有的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 等。
这些不同类型的所有制基本上属于两大类型,土地公有制与土地私有制。
2.土地使用制土地使用制度是关于土地使用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总和。它主要解决土地由谁使用和如何使用的问题,是土地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整个土地制度中,土地所有制度决定着土地使用制度。每一种社会形态都存在着与土地所有制相适应的土地使用制及其具体形式。土地使用制既是土地所有制的反映与体现,又是实现与巩固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与手段。
按土地所有制与土地使用制相互关系的不同,
土地使用制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类型是“两权”合一型,即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都由一个产权主体行使,如中国土地改革前的自耕农、经营地主、土地改革时的农民及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另一种类型是“两权”分离型,即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别由不同的产权主体行使,如地主与佃农、资本主义土地所有者与租地农业资本家、中国目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承包农户等。
从各国实际情况看,大部分实行的是“两权”
分离条件下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而无论其具体形式如何,实质上都属于土地的租赁关系。
中国目前实行的家庭承包制,也是把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户耕种,虽然习惯上我们称是承包关系,但就土地关系的实质而言,也是一种租赁关系。
在实行土地租赁制度的情况下,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双方要签订土地租赁契约 (或承包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二、土地产权
(一)、产权
1.产权的含义
20世纪 50年代初到 20世纪 60年代末,
科斯运用交易费用对外部性问题进行研究,
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一书,提出了产权界定和产权安排的重要性。 1966年,斯蒂格勒将其核心思想概括为“科斯定理”。
之后围绕科斯定理的讨论,产权范畴逐渐明朗。
《现代民法实用词法》把产权定义为“人身权的对称。
指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和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
《牛津法律大辞典》把产权定义为:“财产权指存在于任何客体之中或之上的完全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出借权、转让权、用尽权、消费权和其他与财产有关的权利。不要把财产权视作单一的权利,而应当把它视作若干权利的集合体。其中的很多权利可以在不丧失所有权的情况下予以让予。”
观点:产权就是财产权利,它是一组权利,包括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
2.产权的特征
①明确性产权主体清晰、资产归属明确是产权的基本性质之一。产权体现的是资产归谁支配、使用这样一组经济、
法律关系。因此,它既要求明确产权主体,即资产归谁所有、归谁占有支配等,又要求明确产权客体,即归某个所有者占有、使用的是哪些资产和哪些权利。
②排他性产权关系既经确立,不同利益主体就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自主地拥有对资产的归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等各种权益,而不受同一财产上的其他利益主体的随意干扰。
③有限性产权有限性是指任何产权都必须有限度。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任何一项权能的行使,都有一个作用空间或作用区域,这个区域必须有界限,而且要明确。这个界限明确的作用区域,对产权主体的行为就是一种约束。
如果它的行为超出了所界定的区域,就是越权或侵权,
它将为此付出代价。
第二,产权是由一组权利构成的,其中任何一项产权的利益都有一个数量限度,无论是在产权分离还是产权合一的情况下,各产权利益的数量必须明确。
④可分解性产权的可分解性是指各项产权可以分属于不同主体的性质。由于产权由权能和利益组成,所以产权的可分解性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即权能的分解和利益的分割。
产权的不同权能由同一主体行使转变为由不同主体分别行使,就是权能的分解,相应的利益分属于不同的权能行使者,就是利益的分割。
产权的现实分解是在产权可分解性的前提之下,适应社会经济技术条件而在不同主体之间分割产权,实际上是对原有产权关系的调整,是产权的重新安排。产权的可分解性意味着,在同一产权结构内并存着多种权利,
每一种权力都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超出这个范围,
就要受到其他权力的约束和限制。
⑤可交易性产权交易是在产权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和让渡。
按时限的差异,它可分为:产权的永久性交易和产权的有限期交易。
所有权交易 必然是永久性交易,所有权以外的产权交易必然是有限期交易。
有限期交易的主要特点是:相应的产权只在契约期内让渡,契约期满,又回归原主体。
⑥行为性产权的行为性就是产权主体在其权力的界区内有权做什么,有权阻止别人做什么等的性质。
由于产权具有权能的内容,它才表现出行为性。
产权的运动是依靠主体的行为来驱动的,如果没有主体的行为,就不可能实现产权的利益,也只有通过产权行为 (即权能行使 )而获得的利益,才是产权利益。
3.产权的功能
①激励功能产权关系是整个利益关系的核心和基础。在经济运行中,各产权当事人的利益如果能够得到产权制度的肯定与维护,那么,产权主体的行为就有了内在动力。
实际上产权制度的激励功能是通过利益机制得以实现的。
②约束功能产权关系既是一种利益关系也是一种责任关系。
由于产权的责任是与获取利益紧密相连的,当生产经营主体获得明确的产权以后,产权主体就会从利益的角度去关心产权运营效果,关心生产经营活动的效益,
从而产生出自我约束的行为机制。
③协调功能产权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各种实际占有关系与权力的制度化。正是由于产权制度的建立,使各种各样的占有主体的权、
责、利规定明确,划分清楚。这就是产权制度通过具体的法规来协调关系,并使经济活动得以有序进行。
产权的协调功能也就是人们按照自己所拥有的产权的多少对所创造的收益进行分配的功能。
④增进资源配置功能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途径,而这又离不开产权界定、产权转让。
这就是通过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为生产要素的有效、有序流动创造条件。
(二)、土地产权
1.土地产权的含义土地产权问题是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
土地产权是指由土地制度界定的关于土地这一财产的一切权力的总和,即土地产权包括一系列各具特色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土地占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处置权、土地收益权等。
与土地制度联系起来考察,可得出这样的结论:人们在相互交往中形成了一定的与土地有关的关系,在一定的土地关系中产生了对土地的产权要求,在条件合适的时候,这种权利要求制度化后就产生了土地制度,土地制度的确定也就相应地界定了人们的土地产权,并借以影响人们的土地行为关系。
2.土地产权的权能构成
①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理其土地的权利。 它其中包括三层含义:
其一,土地所有者可以自由地使用和处理其所有的土地并有权获得收益;
其二,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其三,权利在法律范围内行使。
②土地占有权土地占有权是依法对土地进行实际支配、控制的权利。
土地占有权由土地所有权人行使,也可依据法律或土地所有权人的意志由他人行使。
也就是说,土地所有权与占有权可以结合也可以分离。
占有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只要所有权人为此取得一定的补偿,或对此限定一定的期限,
所有权就不会丧失。
③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依法对土地加以利用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土地使用权是依法对土地的实际使用,
与土地占有权、土地收益权和土地处分权是并列关系;
广义的土地使用权是独立在土地所有权能之外的含有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部分收益权和不完全处分权的集合。
④土地收益权土地收益权是基于拥有或使用土地所应取得经济收益的权力。包括收获土地生长的农作物,
收取地租等。 这是拥有土地产权的最基本目的。
⑤土地处置权土地处置权是指当事人依法处置土地的权利。
包括土地的买卖、出租、抵押、入股、馈赠等,
通常由土地所有权人行使土地处置权,在某些情况下,也可由土地所有权人授权土地使用者行使部分处置权。
三、中国农地制度农地制度是指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农地关系的总和。它包括农地所有制度、农地经营 (使用 )制度、农地流转制度、农地金融制度、农地税收制度等。
土地是人类生存之本,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农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土地的利用,而土地能否合理有效地利用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实行的 土地制度。 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可以发现,历次农村变革无不与农地制度的变革联系在一起。
农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制度的基础与核心。如何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改革与建设好农地制度,
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纵观建国 50年以来中国农地制度的演变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土地改革阶段 (1950— 1952年 )
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按照“耕者有其田”的理念,对旧的土地制度进行了彻底改革,农民无偿获得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等完整产权,实现了农民与土地的直接结合,这不仅大大改善了农民的经济地位,也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社会政治地位,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恢复与发展。
第二阶段:农业合作化阶段 (1953— 1957年 )
这一阶段经历了 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一高级农业合作社 的发展过程。
互助组是由农户自愿组织起来的生产协作组织,一般由几户或十几户组成,组员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仍属于各户私有,组员之间通过劳动、耕畜、农具等的交换使用,解决彼此生产中的困难。它没有实质性地触及土地产权问题,但却发挥了协作的优越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初级农业合作社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规模一般在 30~ 40户。社员的土地人股,
耕畜和大型农机具归社有偿使用,实行统一经营,共同劳动统一分配 (以按劳分配为主,另支付社员的土地分红和其他生产资料的报酬 )。农地虽由合作社统一使用,但农民对土地仍拥有所有权,且可按股分红,因而农民仍有较高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发展较快。
高级农业合作社是在初级农业合作社 (少数为互助组 )
基础上组织起来的集体经济组织,规模相当于初级社的
4~ 5倍。它实行土地无代价归集体所有,耕畜和大型农具作价人社,集中劳动,共同经营,统一分配 (取消了土地的分红制度,一般按劳分配 )。这就使农民的土地利益受到了侵害,影响了农民积极性。
第三阶段:人民公社化阶段 (1958--1978年 )
在“左”的思想支配下,1958年把全国 74万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为 2,6万个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是一个“政社合一”的组织,土地等生产资料的产权完全集中于人民公社集体和国家手中,
实行共同劳动,统一经营,统一分配。
在这种农地制度下,土地难以有效流转,土地等财产是大家的,在大家这口锅里每个人的利益享有份额基本一致,使人民公社没有有效的激励监督,其结果是:农业生产效率低下 — 农民普遍贫困 — 人民公社最终解体。
第四阶段:家庭承包责任制阶段 (1979年至今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土地仍归集体所有,而经营使用权交给了农民分配上是实行“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的政策,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发展,到
1984年农民的温饱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二)、中国农地制度的现状与问题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土地改革、合作化、
人民公社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历史变迁后,目前的农村土地制度呈现以下特点。
1.农地实行集体所有制虽然现行的几个法律对农村土地归属和实际运行有不太相同的表述,
但基本可概括为,农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实践中,农村土地有的归村集体所有,有的归村民小组所有。
2.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用权中分离出来,
并依此为基础形成农业 (或土地 )双层经营体制 (全称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
3.一些地方对农地制度进行了改革与完善,
出现了转包、租赁、拍卖、人股等土地流转形式或产权制度,对农村土地税费制度进行了改革试点等。
中国目前的农地制度从总体上和本质上看是可以肯定的。但不可否认邀种制度安排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农地产权界定不够明晰一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不够清晰。现行的农地所有权的界定形式是清晰的,即人人有份,共同占有。但实际上每个农民的那份土地所有权到底是多少,没有量化,
不够清晰。
二是集体土地主体不够明确。在《宪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民法通则》中虽有说明,但相互之间不一致,在实际运行中造成一定混乱。
三是农地产权残缺,不能充分行使土地的权利,特别是处置权等。
②农地承包关系不够稳定,农民的经营自主权有时受到侵害,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
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地流转制度还未建立起来,难以实行土地规模经营。
④农地金融制度未建立起来,农民缺乏抵押土地使用权以获得银行贷款的权利。
这些问题的存在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如土地利用不合理,农产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碎,
规模不经济,阻碍了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村城市化进程等,因此必须对中国农地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三 )、中国农地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1.进一步明晰农地产权
①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目前对集体土地产权主体应是村集体还是村民小组争议较大。
从实际情况看,土地产权主体是村集体更合适些。
②发给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并在法律上明确界定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
2.稳定与完善现行的农地承包制度现行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当前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符合农村实际的,必须坚决予以稳定并逐步完善。
①大力宣传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制定的
“土地使用权一定 30年不变,提倡增人不增 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
②制定与实施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③切实加强与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认真搞好承包合同的签订、续订、公正、纠纷、调解等工作,及时纠正强行撕毁合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3.建立灵活高效的土地流转机制
4.进一步落实农户经营自主权
5.搞好集体统一经营一要充实统一经营的内容。集体统一经营的重点是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办好乡村企业,还要注意协调各方关系,管好集体资产和合理提取与使用农户上缴的承包费。
二要加强对服务组织的经营管理。
6.切实搞好农村 (土地 )税费制度改革从长远看,必须取消现行的农业税制度,建立包括土地产权税、土地产品税、土地荒芜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及土地特别税等税种在内的土地税体系。
但从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农村社会稳定的角度看,还不能建立这样完整的税收体系,这种改革应循序渐进。
目前的一项重要改革是费改税( 已经取消农业税 ),同时进一步完善农业税制度。
小 结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农业发展的关键是使土地得到充分合理地利用。为此,不仅要认识土地的自然特性,而且更要深刻领会土地的经济特性。
中国是土地资源非常稀缺的国家,因此,土地资源的利用:
一要坚持因地制宜、节约使用、保护资源、有偿利用的原则;
二要实行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三要建立健全合理的土地制度,为合理利用土地创造制度基础;
四要建立起完善的土地市场体系,使土地得到更有效率的配置。
复习思考
1.什么是土地?土地的自然和经济特点有哪些?
2.你认为土地在农业的地位如何?
3.你知道中国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哪些问题吗?你认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坚持哪些原则?
4.什么是土地的粗放经营与集约经营?你认为应如何提高农业的集约经营水平?
5.何谓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你认为在中国应如何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6.何谓土地制度?它有哪些特点?
6.何谓土地制度?它有哪些特点?
7.产权的含义、特征与功能。
8.土地产权与权能构成。
第一节 土地概述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第三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第一节 土地概述一、土地的概念与分类土地:在经济学上是指地球上的陆地和水域以及与之相连的土壤、气候、地貌、岩石水文、
植被等一切自然条件。
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在有的情况下,土地仅指地球上的陆地表层,或指地球上的陆地和水面。
第一节 土地概述
由于土地质量的差异性和用途的多样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土地往往是千差万别的,但我们仍可按照其共性和差异性,
根据一定的标准,把千差万别的土地划分为各种类别。
第一节 土地概述
土地分类的标准有多种,不同的分类标准满足不同的分类需要。
按地形可把土地划分为山地、高原、丘陵、盆地、平原;
按土壤质地可划分为黏土、壤土、沙土等;
按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可划分为国有、集体所有或私有;
按土地特征可分为耕地、森林、草地、内陆水域及其他土地等;
按土地用途可分为农用地、非农用地及未利用土地,
第一节 土地概述二、土地的特性土地具有一系列与其他物质相区别的特性。土地的特性包括自然特性和经济特性。
土地的自然特性是土地自然属性的反映,是土地所固有的,与人类对土地的利用与否没有必然的联系;
土地的经济特性是人类对土地利用过程中产生的,
在人类诞生之前尚未对土地进行利用时,这一特性是不存在的。
第一节 土地概述
(一)土地的自然特性
1.土地是自然的产物,面积是有限的。
所有其他生产资料都是人类劳动的产品,通过人的劳动可以创造和增加相同生产资料的数量。惟独土地这种生产资料是自然形成的,既有不可再生性。
人们可以改变现有土地的形状、物理化学性质及用途,把荒山、荒地、河滩、海滩、沼泽等改造成良田,但不能创造出比原有面积更多的土地。
第一节 土地概述
2.土地位置是固定的,不能移动。
土地总是与特定的自然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相联系,不像其他生产资料可根据需要而转移其存在的位置。土地的这一特点是形成农业生产区域化的客观基础和进行农业生产合理布局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决定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此外,由于土地位置不能移动,为改造和利用土地所进行的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一经与土地结合,便不能分离。所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决策绝不能草率,
必须重视长远规划,讲求投资的长期效果。
第一节 土地概述
3.土地能永久利用,土壤肥力可以不断提高
其他生产资料如机器设备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往往会被质优价廉的新产品所取代,或者在生产过程中逐渐磨损、
消耗以至报废。
而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只要合理利用,对农作物起培育作用的土壤肥力不仅不会耗竭,反而会不断提高,成为永续利用的生产资料。
第一节 土地概述
4.土地生产力具有差异性。
所谓土地生产力就是指土地生产农产品的能力,由于土壤中的水分和养分的空间分布有明显的差异性及成土母质中的矿物元素分布不均匀,即使在两块相近的土地上投入同样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其产出也不尝完全相同。
第一节 土地概述
造成土地生产力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不同区位的土地自然肥力各不相同;
另一种是人类活动的影响造成土地生产力存在差异。
生产力的差异性直接影响着土地的经济价值、利用方向和经营方式,在农业生产中不应忽视土地的自然特点是自然赋予的,与人类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没有必然的联系,因而在进行农业生产时必须注意土地的上述特点和意义。
第一节 土地概述
(二)土地的经济特性
1.土地供给的稀缺性
随着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土地供给与需求之间矛盾日益尖锐。
土地供给的稀缺性:
一方面表现为供给总量与需求总量的不平衡;
另一方面也表现为某些地区和某种用途的土地权属地价、地租等经济关系和经济问题。
它迫使人们珍惜土地,节约利用土地和集约经营土地。
第一节 土地概述
2.土地利用的区位性
土地位置的差别造成其用途不同和生产力的差异,人们在利用土地时,必须根据土地自身的自然环境条件和所处的社会经济条件的适宜性进行区位选择,发展最适宜的生产项目,
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一节 土地概述
3.土地利用方向变更的困难性
同一块土地往往有多种用途。一旦开发利用投入某项生产之后,要改变其利用方向则十分困难,还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就农业用地来看,造成其用途改变困难原因在于:
一是农产品生产具有严格的季节性,土地利用方向无法在不适宜的季节中间改变;
二是不同的农作物对土地质量有特殊要求,短期内迅速增加或减少适合某种农产品生产需要的土地是较为困难的。
这就要求在确定土地的用途时,必须慎重考虑,作全面长远的规划,避免人、
财、物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土地利用方向变更的困难也决定了农产品的供给价格弹性较小,农业生产不能迅速地适应市场价格的变动进行调整。
第一节 土地概述
4.土地报酬递减的可能性
在一定的科学技术水平下,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连续追加其他生产要素的投入时,在达到一定阶段之前,产量会随投入的增加而不断增加。
但是当投入增加到一定数量之后,每增加一单位的投入所能新增加的产量会越来越少,
最后会减少为零,甚至成为负值。西方经济学中把这种具有规律性的现象称为土地报酬 (收益 )
递减规律。
第一节 土地概述
5.土地利用后果的社会性
各个生产部门对土地利用的后果,
不只是影响本部门的经济效益,而且会影响到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
土地的自然经济特点,决定了土地利用不单纯是一个技术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社会经济问题。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土地资源,不断提高土地生产力,既要研究由土地占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所引起的一系列生产关系,
又要研究土地这种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及开发利用等生产力合理组织问题,掌握土地利用的客观规律。
第一节 土地概述
三、土地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土地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必须的物质条件和自然基础。马克思指出“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
第一节 土地概述
( 一 ) 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一项根本性措施
在一切能为人类利用的自然资源中,土地资源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赖以生存的不可替代的基本生产资料,它是人类社会最珍贵、最基本的自然资源,也是一个国家最宝贵的物质财富。劳动和土地是物质财富的两个原始形成要素。土地对一切物质财富的生产,
都是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即一切物质财富的生产都离不开土地,而土地在农业生产中却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在农业自然资源中,土地资源是核心,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
第一节 土地概述
农村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问题始终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
中外农业发展实践充分证明,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和农村经济的繁荣,从本质上讲都是在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基础上实现的 。
当前,全国上下广泛关注的,三农,问题,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其重要的诱因在于农村土地问题,尤其是耕地问题 。 选择合理有效的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体制,尽快提高整个农业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应当成为 WTO背景之下我国农村经济改革,
发展的基本内涵和重要政策目标选择 。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种权利,。
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这是党中央针对当前农村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
近些年来,农村土地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切实保护好耕地,不仅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农村社会稳定,
更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和全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 。
第一节 土地概述
( 二 ),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是实现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
当前,全国上下关注的严重危机和影响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五大问题,即人口问题,粮食问题,能源问题,资源问题和环境问题,其核心问题是资源问题,
在资源问题中根本问题又是土地问题,尤其是耕地问题 。
随着人口增长,经济快速发展,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 因此,正确认识土地问题,尤其是耕地问题,合理开发和保护土地资源,保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已成为确保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
只有做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才能保障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
首先,粮食安全目标的实现依赖于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 。 2002年全球所有的可食用干物质约为 24,8亿吨,其中 98%是在陆地上生产的,
海洋和陆地水域产量不到 2%,占世界膳食供给量 8%的动物产品也间接地来自于生长在陆地上的植物 。
中国是一个拥有 12亿人口的大国,粮食的供给只能立足于国内生产,更准确地说只能立足于国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
其次,中国农村要增加收入,消除贫困,最主要还是要依靠土地这个,财富之母,。 统计资料表明:
2002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 2475.63元,其中来自于第一产业的收入为 1167.79元,占全部纯收入的
47.17%,其中粮食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总额的 31.24%;
来自第二,第三产业收入为 586.87元和 572.10元,分别占全部纯收入的 23.71%和 23.11%。
可见农村收入大部分还是来自土地生产 。 况且,
农村第二,三产业大多都离不开土地的产出物作为加工和服务对象 。 特别在目前经济不发达的内陆农村地区,由于乡镇企业及第三产业普遍不发达,农民的收入更主要来自于农业,来自于土地及其持续利用 。
再次,生态环境的良胜循环也离不开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 。 土地本身就是农业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子系统,在一定限度内,土地生态系统能满足人类对资源环境的利用以及对废弃物的处理能力等的需要 。 但土地生态系统有一定的承载范围,如果超出这些范围就会造成环境破坏,降低系统生产能力,从而危害人类 。
黄土高原地区曾经是植被良好的繁荣富庶之地 。
所谓,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就是古时对陕西一带的自然风物的描述,如今的黄土高原严重沙化,荒漠化,成为环境破坏的典型,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土地的长期不合理开发和利用 。
( 三 ) 我国基本国情决定了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的必要性
人多地少,耕地资源不足,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 。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
2000年中国耕地是世界总耕地的 9.1%,人口是世界总人口的 21%。
也就是说,我们要用 9.1%的耕地,养活 21%的人口 。
面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必须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始终把解决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当作一个战略问题,
全国发展的第一问题抓好 。
在现实国情的情况下,我们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问题上,务必立足于全民族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立足于当前和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立足于国家与社会稳定发展,深刻认识和理解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大经济,政治和社会意义 。
( 四 ) 黑龙江农业大省地位要求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土地资源
黑龙江省耕地面积大,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多,均居全国首位,是全国的农业大省和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 。 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发展规划,到 2010年全省年粮食生产能力达到 500亿公斤,届时提供的商品粮要满足全国新增三分之一人口的需要 。
第一节 土地概述
一,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是我国的土地基本国情 。
我国国土辽阔,北自漠河以北的黑龙江江心,
南至南沙群岛的曾母暗沙,东起黑龙江与乌苏里江的汇合处,西至帕米尔高原,总面积约 960
万平方公里,折合 144亿亩 。
其中:
耕地 14.9亿亩,占 10.4%;宜农荒地约 5亿亩,占
3.5%;
林地约 18.3亿亩,占 12.7%;
宜林荒地约 11.7亿亩,占 8.0%;
草地 42.9%亿亩,占 29.6%;
南方草山,草坡约 6.7亿亩,占 4.6%;
内陆水域约 4亿亩,占 2.68%;
沼泽地 1.7亿亩,占 1.1%;
寒漠,永久积雪和冰川,沙质荒漠,戈壁,荒山等合计约为 29.4亿亩,占 20.6%;
城市交通和工矿用地为 10.0亿亩,占 6.8%。
我国土地资源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土地总量大,人均占有少我国的总面积虽居世界第三位,同整个欧洲面积差不多。但是,我国有 12亿人口,人均占有土地面积
12.0亩,只及世界人均数的 1/3,仅相当于加拿大的
1/47,美国的 1/4。
从土地利用的结构来看,耕地、林地、牧草地比重少,人均面积少。世界总土地面积中,农、林、牧用地占 63.3%,而我国只占 47.8%。世界人均耕地为
4.52亩,林地为 13.6亩,牧地为 10.37亩;我国人均耕地为仅 1.8亩。这一特点表明,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人均土地资源十分贫乏。
( 二 ) 山地多于平地,耕地比例小
山地,高原,丘陵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 69%,
平原和盆地仅占 1%。
联合国粮农组织发表的 74个国家的 1996年统计资料表明:
我国人均耕地和永久性农作物用地,只占世界人均拥有量的 30%,在世界各国中居第 67位 。 在全世界
26个人口在 5000万以上的国家中,我国人均耕地数量仅高于日本,孟加拉国,居第 24位 。 我国以占世界
9.1%的耕地,养育着占世界 21.8%的人口 。 这一方面说明我国农业的巨大成就,同时也说明我国耕地的人口承载力正在逼近极限 。
( 三 ) 土地资源地区分布不均衡
我国 90%以上的耕地和内陆水域分布在东南部地区;
一半以上的林地资源中在东北部和西南部地区;
86%以上的草地分布在西北部干旱,半干旱地区 。
这一特点,决定了我国不同地区土地的人口承载力相差很大 。 土地承载力大的我国东南部,是人口稠密的地方,人地矛盾很紧张 。
( 四 ) 后备土地资源有限
我国农垦历史悠久,质量好的土地资源绝大多数已被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小 。
在我国现有的土地后备资源中,宜垦地约为 5亿亩,其中质量较好的宜农土地只有 2亿亩,
近期最多只能开垦出 1亿亩耕地,难以改变我国人均耕地少的现状 。
( 五 ) 水土资源不平衡
我国人均水资源只相当于世界人均的 1/4,列第
88位。长江、珠江、浙、闽、台及西南诸河流域的水量占全国总水量的 82.3%。而这些雨量丰裕的地区,
耕地仅占全国的 36%;黄河、淮河及其他北方诸河流域水量约占全国总水量的 17%,而其流域地区的耕地却占全国耕地的 63.7%。
我国处于季雨地带。由于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衡,使季节性和地区性缺水更趋尖锐。这一特点,决定了我国的土地利用受水土资源不平衡因素的制约。
二,黑龙江省土地资源现状
( 一 ) 黑龙江省土地资源的特点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为 47,297万 Km2,占全国土地面积的生 4.9%,为全国第 5位;
农用地 39,610 Km2,占全省土地面积的 83.7%;
建设用地 1.928万 Km2,占生 4.l%,未利用土地
5.759万 Km2,占 12.2%。
在农用地中,耕地 1183.4万 Km2,占土地总面积的
25%;
林地 2425.3万 Km2,占 51%。
黑龙江省的土地利用及其特点:
1,人均占有数量多,但土地生产力水平较低全省人均耕地 0,32 Km2,林地 0,65 Km2,
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29倍和及 4倍,耕地,林地在全国占有绝对优势 。
但土地整体生产力水平低 。 耕地单产仅相当于全国平均值的 70%,林地,牧草地生产力水平也不高 。
2,农用地分布相对集中,土地开发利用受到一定限制
全省耕地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
林地集中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张广才岭和老爷岭;
牧草地则分布在松嫩平原西部,占全省牧草地 73%,是全国三大优质草场之一 。
松嫩平原耕地面积大,水资源贫乏,干旱严重;三江平原水,热等条件较好,可地势低洼,
洪涝灾害严重 。
3,土地自然肥力较高,但呈逐年下降趋势
松嫩平原是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是农业发展得天独厚的资源基础,土质肥沃,自然肥力较高,但在土地利用中,付出多,投入少,
致使土地质量下降。
第一节 土地概述
( 二 ) 黑龙江省土地资源状况
黑龙江省位于中国东部季风区的北端,地跨寒温带和中温带,其大部分地域属于湿润地区,西南部有自半湿润向半干旱过渡的地带。
全省地表山势和缓,平原广布,冬长夏短,气候冷湿,自然带主要为寒温带湿润地区针叶林带、中温带湿润地区针阔混交林地带、中温带半湿润地区森林草原草甸地带和中温带半干旱草原地带等几个类型。
全省大部分地区年均温都在 -2— 4C0左右,
年均温 00C等温线通过全省的中部。全省平均气温空间分布特征为北低南高,等温线大致沿纬线方向展布。
大部分地区年无霜期在 100— 160天左右,
年内平均气温稳定通过 100C的时间大部分地区都在 120天以上,全省各 ≥ 100C积温都在
18000C以上。
全省年平均降水量在 370mm— 670mm之间,
大部分地区都在 500mm己右,但地区分布差异很大。干湿度变化为东、西、北部湿润,中部松嫩平原偏干。
植被类型以森林、森林草原、草甸和草原为主,且具有冷湿特征,土壤类型比较复杂,
与其生物气候条件相适应,以棕色针叶林土、
暗棕壤、黑土、黑钙土和栗钙土为主,白浆化、
沼泽化、盐化和碱化也非常典型。
黑龙江省土地面积 46.4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的
1/20,平原辽阔,面积约有 1166.7万公顷,居全国之首,环绕于东,西,北部的山地,面积达到 2 500万公顷,山地于平原之间分布有 793.3万公顷的丘陵漫岗,现已开垦耕地 1 000万公顷,尚有 266,67多万公顷的宜农荒地 。
在土地资源中,林地约 1666.67万公顷,疏林,
幼林和宜林荒地 533.33万公顷,草原草山 400万公顷,
江河湖泡面积 200万公顷,全省土地构成大体为五山,
一水,一草,三分田 。 按土地面积和土地质量以及人均占有量,为全国土地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 。
黑龙江省土地资源的差异首先表现为纬向地带性的热量差异,全省地跨寒温带和温带两个热量带 。 寒温带大致在大兴安岭伊呼里山以北,
开库康,十八站,韩家围子,十六站以南,总面积 491.3万公顷,约占全省面积的 10.8%。 寒温带内年平均气温在 -30C以下,1月平均气温在
-280C宪左右,连续多年冻土普遍发育,厚度为
50mm— 80mm左右; 7月平均气温 150C左右,年内无霜期不足 100天,≥ 100C积温在 1700C以上,
为大陆性季风气候 。 这种自然条件只适宜少数早熟喜凉作物种植 。
温带地区包括大兴安岭、小兴安岭、三江平原、
松嫩平原和长白山地,总面积 4055.02万公顷,
占全省总面积的 89.19%。全区为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在 -30C— -40C左右,1月平均气温为 -17.60C— -28.50C,最大冻土深度为
1.8— 2.7m,7月平均气温为 17.60C— 2 3.40,
无霜期 100天以上,最多可达 160天。 ≥ 100C积温绝大部分地区在 20000C以上,南部可达
28000C以上。温带区域内各地温度条件可满足一年一熟的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需要。
受季风和地形影响,黑龙江土地资源的差异还表现为经向的干湿差异,这种差异在温带地区表现尤为明显,使黑龙江省干燥度等值线大致沿经向延伸,自东向西,由湿润,半湿润转为半干旱,其干湿分界线大致在伊呼里山 — 小兴安岭 — 张广才岭一线,此线以东湿润度偏高,地表水充足,此线以西,湿润度编低,
地表水则明显不足 。
由于黑龙江省山地比重较大,土地资源的垂直分异特征也很明显,不论是热量还是水分,受地形影响,
均有明显的垂直变化,表现为在大兴安岭、小兴安岭、
长白山地,热量和干燥度的分异值均以负值出现。
( 四 ) 黑龙江省土地资源分区
根据以上差异,可以把黑龙江省划分为以下几个土地资源类型区:
1,寒温带冷湿宜林区
此区位置范围与省内寒温带一致。森林面积大,并且木材蓄积量大,木材质量好,荒地资源较多,绝大部分位于河谷平原中。地表水、地下水充足,野生生物资源丰富。但由于纬度高,气温低,多年冻土广布,
土壤土层薄,有效肥力低,土地类型单一,质量差。
当前农业生产以林业为主,农、牧、渔业相当落后,加上地处偏远,交通设施薄弱,运输能力低,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较低。
本区今后的发展方向应实行以林业为主的综合发展,
林业生产还应坚持森林的抚育更新,保护与利用相结合,提高林木利用率,发展林木深加工,以减少对森林的采伐量。
同时,应在土层较厚、费力较高、小气候条件较好、交通较便利的地区发展种植业,建设小麦、蔬菜、马铃薯等作物生产基地,以满足当地需要。
2,小兴安岭山地宜林,农,牧业区
此区为黑龙江省小兴安岭山地,总面积 1186.2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 26.1%,地势东南高,西北低 。
区内土地面积大,后备资源足,林地占本区面积的
73.07%,耕地占 7.3%,牧场占 0.4%,荒地占 15%。
林地以针阔混交林为主,野生动植物资源极为丰富 。
耕地多在山间盆地或沿河平原地带,土层深厚,
潜力很大,荒地多在人迹罕至的深山之中,是本区的后备资源 。
3,东部山地宜林,农,牧区
此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有 1037.0万公顷,占全省面积的 22.81%。 全区是由张广才岭,
老爷岭,完达山等一系列平行山脉组成的低山,
丘陵地区,西部,东北部由海拔 1 000米左右的平坦山脉组成,为中,低山地区 。
区内耕地比重大,约有 291.34万公顷,占本区面积的 28.9%,占全省耕地面积的 20.14%。地表水充足,
水田面积广大,南部水热条件好,宜于辟为水田的草甸土、沼泽土广泛分布,且有众多的过境河流,这些自然条件为本区发展水稻生产提供了良好条件。
本区由于水热条件、土壤条件良好,森林生长速度快,林木生长率高,森林后备资源好,生产潜力很大。丰富的森林资源孕育了数量繁多,种类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使本区适于发展多种经营。此外,
本区草场类型多,草质好,宜于发展畜牧业,河网较密,水量丰富,湖泊面积大,利于发展渔业。
4,兴凯 — 三江平原宜农,牧,渔区
此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西接小兴安岭山地,
南邻兴凯湖和东部山地,面积 534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 11.75%。 全区由三江平原和兴凯湖平原构成,
地貌类型主要是以河漫滩地和一级阶地为主,两种地形约占全区总面积的 84%。 本区上地资源丰富,土壤肥力高,地势平坦开阔,土壤肥沃,并且侵蚀程度低,
适于大豆,小麦,水稻,玉米,甜菜等作物生长 。
区内草原面积广大,类型多样,集中连片,草质优良,草场附近水源充足,有利于发展畜牧业 ;与其它地区相比,本区水域辽阔,水质好,水体中珍稀鱼类丰富,是发展渔业的良好条件 。
5,中部平原宜农,牧区
本区包括小兴安岭东部的山前台地地带、
松嫩平原,全区为山前漫岗的高平原和东北平原腹地的低平原,面积 1297,35万公顷。约占全省面积的 28.54%。区内地势平坦,土壤肥沃,
以草原黑钙土、草甸黑土、草甸栗钙土等肥力较高的土壤为主,全区干燥度自东北向西南逐渐变大,至松嫩平原西南隅转为半干旱地区,
沿这个方向,≥ 100C积温由 21000C— 24000C逐渐增加至 30000C左右,为本区热量条件较好的地区。
由于地势低平,土壤优良,耕地面积广大,
为全省耕地最为集中的地区,其耕地面积占全省总耕地面积的一半以上,使本区成为全省最大的大豆、小麦、玉米、甜菜等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生产基地。本区草原面积广大,尤其分布于松嫩平原地区,本区草原质量好,载畜能力高,是本省的重要畜牧业基地。本区河流、
沼泽、湖泡众多,又是发展渔业的良好地区。
但区内植被覆盖率低,水地流失严重,低平原地区土壤盐碱化严重,地表水分布不均,
灌溉条件差,严重影响了区内农业发展。
另外,本区降水少,变率大,旱灾、水灾频仍,由于水利设施不足,经常发生洪涝灾害,
这也是影响本区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一、土地集约经营的概念、类型及重要意义
(一)土地集约经营的概念在农业生产发展史上,对土地的利用有两种方式,即粗放经营和集约经营。
粗放经营,是指在技术水平较低的条件下,
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投入较少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进行粗耕粗作,广种薄收,主要靠扩大农田面积来增加农产品产量及啦人的经营方式。
集约经营,是指在一定土地面积上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应用先进农业技术装备和技术措施,进行精耕细作,主要靠提高土地生产率来增加农产品产量和收入的经营方式。
在实际中,人们常说的农业集约经营主要指土地集约经营,因此本节所指的土地集约经营也就是农业集约经营。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二)土地集约经营的类型根据投入生产要素密集程度不同,土地集约经营可分为以下 三种类型。
1.劳动集约型
指在单位面积土地上投入较多的劳动去获得较多的产量和收入的方式。
它具有劳动直接创造价值、所需货币成本低、效益高、易实行等特点,比较适合像中国这样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较多的国家采用。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2.技术集约型
指通过采用较多的先进技术在单位面积土地上获得较高产出和收入的方式。
技术集约又分为 基础技术集约,应用技术集约 和 管理技术 等。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3.资金集约型
指通过在单位面积土地上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更多的使物化劳动而提高产出和收入的方式。
它通常适合在经济比较发达,农业投资较为宽裕,农业劳动力工资水平较高的条件下采用。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三)土地集约经营的重要意义集约经营是一个历史范畴,它不是自有农业就有的,而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在前资本主义时期直到资本主义初期,粗放经营是农业中惟一的或基本的经营方式。
那时,一方面有大量可供开垦的土地,人均占有农业用地的数量多;
另一方面生产力水平又比较低,剩余产品不多,
资金积累少,而且科学技术落后,限制了在一定面积土地上投资和劳动的增加。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资本积累增加,科学技术发展,使追加投资有了必须的物质技术条件,并有可能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
然而,适宜于开垦的土地,特别是宜于开垦的优中等地日益减少,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又加剧了农产品的供需矛盾。与其花大量投资去开垦条件很差的劣等地,远不如把投资追加于现有的农业用地上能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于是,集约经营逐步取代粗放经营,
成为农业经营的主要方式。
可见,农业生产朝集约化方向发展,是由土地面积有限性和土壤肥力可以不断提高的特点决定的。
中国虽然有一定数量的荒地可供开垦,然而耕地面积的扩大毕竟有限,而且中国大部分尚未开发的土地资源条件较差,
属于不易开发的类型,但提高原有农用土地面积产量的潜力却很大。同时新开发的农业用地也不能采用掠夺土地自然肥力的方法经营,也有一个不断提高集约经营水平的问题。
中国的土地集约水平自建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虽有了较大提高,但与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按平均每亩耕地所摊得的机器、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数量来衡量,还是按播种面积计算的主要农作物单产来衡量,还有很大差距,从而影响了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
因此,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尽快实现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根本转变,是今后中国农业发展的根本任务。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二、提高中国土地集约经营水平的途径中国土地集约经营水平的提高,应当从中国的实际状况出发,有区别,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
现阶段,首先应充分利用中国丰富的农业劳动力资源,实行劳动集约。其次要积极采用现有的技术与资源,进行技术改造,逐步实行资金集约。
根据 中国实际,提高中国土地集约经营水平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1.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主要措施有:
①实行农业机械化、电气化,以及用其他先进农业技术装备武装农业。
②搞好农业基本建设,包括平整土地,修筑梯田,
改良土壤,兴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林场、草地、渔场、农副产品加工厂、仓库、晒场、道路及购置某些农业机器设备等。
这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集约化水平和土地生产率的途径,也是扩大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有效办法。
2.广泛应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进一步提高土地生产率如普遍采用良种,增加每亩使用化肥和有机肥数量,不断提高肥料的质量。
用现代技术防治病虫害和杂草,合理密植,改进耕作方法和耕作制度等。
3.扩大复种面积,提高复种指数在同一块耕地上,一年内种植和收获一次以上的作物叫复种,这样使用的土地面积叫做复种面积。在中国的气候条件下,
大部分地区的耕地都可以做到二年三熟或者更多,但目前利用并不充分。
因此,因地制宜创造条件适当地扩大复种面积,提高复种指数就成为中国开展土地集约的一条重要途径。
4.搞好经营管理,提高农业整体素质
主要措施有:
①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改变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生产结构,为农、林、牧、渔密切结合的农业结构;不断提高需要投入较多的劳动、技术、
资金等生产要素的经济作物、畜牧业、农产品加工等在生产结构中的比重。
②逐步实现农业的区域化种植和专业化生产。
③改革与完善农村经济政策,特别是土地制度,
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
④改善经营管理,讲究经济效果。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三、衡量土地集约经营水平及其经济效果的指标列宁曾经指出“关于肥料费、农具价值和机器价值的材料是说明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最准确的统计数字”。 因此,单位土地面积上所摊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是衡量土地经营集约化水平的最主要最准确的指标。 但由于这个指标不易计算和比较,在实践中,为了分析土地集约经营的各项具体措施运用情况,往往用单位土地面积上所摊得的某些重要生产资料数量作为衡量土地集约经营水平的指标。
如:单位耕地面积所摊得的肥料数量,单位耕地面积所摊得的动力数量,单位耕地面积所摊得的农机具数量,单位耕地面积所摊得的役畜头数,良种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等。
在中国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土地集约经营仍以劳动集约型为主的条件下,还可采用单位土地面积上耗费的工作小时数、工作日数来反映集约化水平。
此外,复种指数、农业用地构成、播种面积构成、
优良作物 (役畜 )品种所占的比重、单位土地面积所得的生产成本等指标,都可以间接地从某一方面和一定程度上反映集约化的水平。
第二节 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概念与重要意义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指根据农业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社会、经济、技术、自然条件的可能,将土地生产要素适当集中使用,从而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经营方式。
更简单地说,是指在最适宜的土地面积上的经营。
当某一土地面积的经营能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时,这一土地面积即为适度经营规模。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所要求的土地面积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因地、因时、因单位而变化的。
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对中国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更充分合理地利用农业机器设备,采用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和先进经营管理方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产品成本,进而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业经济效益。
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国际比较国家 劳均耕地面积 劳均生产谷物 劳均生产肉类世界平均 1.21(公顷 ) 1703(千克 ) 154(千克 )
中国美国日本法国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印度巴西
0.29
66.18
1.07
14.02
11.87
109.17
117.76
0.76
3.389
1194
100695
3410
46984
41031
132426
46472
884
2764
136
10211
931
4357
5971
6905
6923
9
446
(二 )、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制约因素分析
1.农民传统的恋土心理的束缚世世代代靠土地生存的农民,习惯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方式,
2.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土地规模经营要求经营者有较高的科技素质和较强的经营能力,目前劳动力的状况很难满足这一要求,
3.推进土地流转,缺乏规范化的法规政策,
4.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对滞后,
5.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
(三)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途径与措施根据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和农业的产业特性,
在短期内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不可能的,必须因地制宜,积极慎重,因势利导,创造条件,
循序渐进。
1.要为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①建立起灵活高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应鼓励通过转包、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使土地使用权向种田能手或其他农业经营单位集中,实行土地规模经营。
②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目前中国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大量劳动力滞留在土地上,很难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因此,必须通过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加快城市建设步伐等措施来吸纳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才能为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③政府的支持与帮助对实行土地规模经营的各类组织形式,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予工商、
信贷、法律等有关方面的支持与保护,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等有关方面的服务与支持。
2.组织形式应多种多样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上要因地制宜,
形式多样,不搞“一刀切”。可以发展种田大户,
也可以联合办农场,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办集体农场,城市的工商企业也可到农村办农场或农业车间。
但不论哪种形式都应坚持农民自愿和物质利益原则。
3.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整体规模效益利用资源优势发展优质产业和优质产品,
通过加工企业和销售市场带动种养加贸一体化经营,促进分工、分业和产业、产品结构优化,实现生产经营全程化、效益增值连续性和农业经营质的飞跃。
4.大力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应尽快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提供产前、产中、
产后的各种服务,从而为农户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或办不好的事情,
使分散的农户达到规模经营的效果。
5.将开发性农业纳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运作农业开发活动具有基本建设的特征,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只有按照适度规模的原则进行生产布局和要素配置,才能取得较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效果。
第三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
一、土地制度
(一)、土地制度的含义与特点
1.土地制度的含义
土地制度是指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在土地利用中形成的土地关系的总和。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流转制度、土地金融制度、土地税收制度等内容。狭义的土地制度仅包括土地所有制度与土地使用制度。
2.土地制度的特点土地作为一种财产,与其他财产相比具有明显的特点,
因而土地制度与其他财产制度相比也具有明显的特点。
①地位的基础性。在社会处于农业阶段的时候,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而成为最主要的财富形式。
②构成的复杂性。相对于一般财产来说,土地财产关系要复杂的多。土地作为一种财产,其所有、占有、
使用、收益、处分及管理等构成一系列复杂的财产关系与产权体系。这是由于土地作为一种不动产所具有的特性所决定的。
③各国 (或地区 )的差异性。
(二)、土地所有制与土地使用制
1.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制度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是一定土地关系的基本制度。
它是土地制度的核心,最终要由社会生产力状况来决定。此外,一个国家土地所有制的具体形式还受到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发展特点的影响,因而即使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其具体形式也有所不同。
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共经历了五种土地所有制,原始公社土地所有制、奴隶主土地所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社会主义土地所有制。
此外还存在着几种社会经济制度下共有的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 等。
这些不同类型的所有制基本上属于两大类型,土地公有制与土地私有制。
2.土地使用制土地使用制度是关于土地使用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总和。它主要解决土地由谁使用和如何使用的问题,是土地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整个土地制度中,土地所有制度决定着土地使用制度。每一种社会形态都存在着与土地所有制相适应的土地使用制及其具体形式。土地使用制既是土地所有制的反映与体现,又是实现与巩固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与手段。
按土地所有制与土地使用制相互关系的不同,
土地使用制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类型是“两权”合一型,即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都由一个产权主体行使,如中国土地改革前的自耕农、经营地主、土地改革时的农民及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另一种类型是“两权”分离型,即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别由不同的产权主体行使,如地主与佃农、资本主义土地所有者与租地农业资本家、中国目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承包农户等。
从各国实际情况看,大部分实行的是“两权”
分离条件下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而无论其具体形式如何,实质上都属于土地的租赁关系。
中国目前实行的家庭承包制,也是把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户耕种,虽然习惯上我们称是承包关系,但就土地关系的实质而言,也是一种租赁关系。
在实行土地租赁制度的情况下,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双方要签订土地租赁契约 (或承包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二、土地产权
(一)、产权
1.产权的含义
20世纪 50年代初到 20世纪 60年代末,
科斯运用交易费用对外部性问题进行研究,
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一书,提出了产权界定和产权安排的重要性。 1966年,斯蒂格勒将其核心思想概括为“科斯定理”。
之后围绕科斯定理的讨论,产权范畴逐渐明朗。
《现代民法实用词法》把产权定义为“人身权的对称。
指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和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
《牛津法律大辞典》把产权定义为:“财产权指存在于任何客体之中或之上的完全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出借权、转让权、用尽权、消费权和其他与财产有关的权利。不要把财产权视作单一的权利,而应当把它视作若干权利的集合体。其中的很多权利可以在不丧失所有权的情况下予以让予。”
观点:产权就是财产权利,它是一组权利,包括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
2.产权的特征
①明确性产权主体清晰、资产归属明确是产权的基本性质之一。产权体现的是资产归谁支配、使用这样一组经济、
法律关系。因此,它既要求明确产权主体,即资产归谁所有、归谁占有支配等,又要求明确产权客体,即归某个所有者占有、使用的是哪些资产和哪些权利。
②排他性产权关系既经确立,不同利益主体就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自主地拥有对资产的归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等各种权益,而不受同一财产上的其他利益主体的随意干扰。
③有限性产权有限性是指任何产权都必须有限度。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任何一项权能的行使,都有一个作用空间或作用区域,这个区域必须有界限,而且要明确。这个界限明确的作用区域,对产权主体的行为就是一种约束。
如果它的行为超出了所界定的区域,就是越权或侵权,
它将为此付出代价。
第二,产权是由一组权利构成的,其中任何一项产权的利益都有一个数量限度,无论是在产权分离还是产权合一的情况下,各产权利益的数量必须明确。
④可分解性产权的可分解性是指各项产权可以分属于不同主体的性质。由于产权由权能和利益组成,所以产权的可分解性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即权能的分解和利益的分割。
产权的不同权能由同一主体行使转变为由不同主体分别行使,就是权能的分解,相应的利益分属于不同的权能行使者,就是利益的分割。
产权的现实分解是在产权可分解性的前提之下,适应社会经济技术条件而在不同主体之间分割产权,实际上是对原有产权关系的调整,是产权的重新安排。产权的可分解性意味着,在同一产权结构内并存着多种权利,
每一种权力都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超出这个范围,
就要受到其他权力的约束和限制。
⑤可交易性产权交易是在产权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和让渡。
按时限的差异,它可分为:产权的永久性交易和产权的有限期交易。
所有权交易 必然是永久性交易,所有权以外的产权交易必然是有限期交易。
有限期交易的主要特点是:相应的产权只在契约期内让渡,契约期满,又回归原主体。
⑥行为性产权的行为性就是产权主体在其权力的界区内有权做什么,有权阻止别人做什么等的性质。
由于产权具有权能的内容,它才表现出行为性。
产权的运动是依靠主体的行为来驱动的,如果没有主体的行为,就不可能实现产权的利益,也只有通过产权行为 (即权能行使 )而获得的利益,才是产权利益。
3.产权的功能
①激励功能产权关系是整个利益关系的核心和基础。在经济运行中,各产权当事人的利益如果能够得到产权制度的肯定与维护,那么,产权主体的行为就有了内在动力。
实际上产权制度的激励功能是通过利益机制得以实现的。
②约束功能产权关系既是一种利益关系也是一种责任关系。
由于产权的责任是与获取利益紧密相连的,当生产经营主体获得明确的产权以后,产权主体就会从利益的角度去关心产权运营效果,关心生产经营活动的效益,
从而产生出自我约束的行为机制。
③协调功能产权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各种实际占有关系与权力的制度化。正是由于产权制度的建立,使各种各样的占有主体的权、
责、利规定明确,划分清楚。这就是产权制度通过具体的法规来协调关系,并使经济活动得以有序进行。
产权的协调功能也就是人们按照自己所拥有的产权的多少对所创造的收益进行分配的功能。
④增进资源配置功能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途径,而这又离不开产权界定、产权转让。
这就是通过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为生产要素的有效、有序流动创造条件。
(二)、土地产权
1.土地产权的含义土地产权问题是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
土地产权是指由土地制度界定的关于土地这一财产的一切权力的总和,即土地产权包括一系列各具特色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土地占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处置权、土地收益权等。
与土地制度联系起来考察,可得出这样的结论:人们在相互交往中形成了一定的与土地有关的关系,在一定的土地关系中产生了对土地的产权要求,在条件合适的时候,这种权利要求制度化后就产生了土地制度,土地制度的确定也就相应地界定了人们的土地产权,并借以影响人们的土地行为关系。
2.土地产权的权能构成
①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理其土地的权利。 它其中包括三层含义:
其一,土地所有者可以自由地使用和处理其所有的土地并有权获得收益;
其二,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其三,权利在法律范围内行使。
②土地占有权土地占有权是依法对土地进行实际支配、控制的权利。
土地占有权由土地所有权人行使,也可依据法律或土地所有权人的意志由他人行使。
也就是说,土地所有权与占有权可以结合也可以分离。
占有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只要所有权人为此取得一定的补偿,或对此限定一定的期限,
所有权就不会丧失。
③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依法对土地加以利用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土地使用权是依法对土地的实际使用,
与土地占有权、土地收益权和土地处分权是并列关系;
广义的土地使用权是独立在土地所有权能之外的含有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部分收益权和不完全处分权的集合。
④土地收益权土地收益权是基于拥有或使用土地所应取得经济收益的权力。包括收获土地生长的农作物,
收取地租等。 这是拥有土地产权的最基本目的。
⑤土地处置权土地处置权是指当事人依法处置土地的权利。
包括土地的买卖、出租、抵押、入股、馈赠等,
通常由土地所有权人行使土地处置权,在某些情况下,也可由土地所有权人授权土地使用者行使部分处置权。
三、中国农地制度农地制度是指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农地关系的总和。它包括农地所有制度、农地经营 (使用 )制度、农地流转制度、农地金融制度、农地税收制度等。
土地是人类生存之本,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农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土地的利用,而土地能否合理有效地利用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实行的 土地制度。 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可以发现,历次农村变革无不与农地制度的变革联系在一起。
农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制度的基础与核心。如何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改革与建设好农地制度,
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纵观建国 50年以来中国农地制度的演变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土地改革阶段 (1950— 1952年 )
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按照“耕者有其田”的理念,对旧的土地制度进行了彻底改革,农民无偿获得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等完整产权,实现了农民与土地的直接结合,这不仅大大改善了农民的经济地位,也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社会政治地位,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恢复与发展。
第二阶段:农业合作化阶段 (1953— 1957年 )
这一阶段经历了 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一高级农业合作社 的发展过程。
互助组是由农户自愿组织起来的生产协作组织,一般由几户或十几户组成,组员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仍属于各户私有,组员之间通过劳动、耕畜、农具等的交换使用,解决彼此生产中的困难。它没有实质性地触及土地产权问题,但却发挥了协作的优越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初级农业合作社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规模一般在 30~ 40户。社员的土地人股,
耕畜和大型农机具归社有偿使用,实行统一经营,共同劳动统一分配 (以按劳分配为主,另支付社员的土地分红和其他生产资料的报酬 )。农地虽由合作社统一使用,但农民对土地仍拥有所有权,且可按股分红,因而农民仍有较高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发展较快。
高级农业合作社是在初级农业合作社 (少数为互助组 )
基础上组织起来的集体经济组织,规模相当于初级社的
4~ 5倍。它实行土地无代价归集体所有,耕畜和大型农具作价人社,集中劳动,共同经营,统一分配 (取消了土地的分红制度,一般按劳分配 )。这就使农民的土地利益受到了侵害,影响了农民积极性。
第三阶段:人民公社化阶段 (1958--1978年 )
在“左”的思想支配下,1958年把全国 74万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为 2,6万个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是一个“政社合一”的组织,土地等生产资料的产权完全集中于人民公社集体和国家手中,
实行共同劳动,统一经营,统一分配。
在这种农地制度下,土地难以有效流转,土地等财产是大家的,在大家这口锅里每个人的利益享有份额基本一致,使人民公社没有有效的激励监督,其结果是:农业生产效率低下 — 农民普遍贫困 — 人民公社最终解体。
第四阶段:家庭承包责任制阶段 (1979年至今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土地仍归集体所有,而经营使用权交给了农民分配上是实行“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的政策,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发展,到
1984年农民的温饱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二)、中国农地制度的现状与问题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土地改革、合作化、
人民公社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历史变迁后,目前的农村土地制度呈现以下特点。
1.农地实行集体所有制虽然现行的几个法律对农村土地归属和实际运行有不太相同的表述,
但基本可概括为,农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实践中,农村土地有的归村集体所有,有的归村民小组所有。
2.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用权中分离出来,
并依此为基础形成农业 (或土地 )双层经营体制 (全称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
3.一些地方对农地制度进行了改革与完善,
出现了转包、租赁、拍卖、人股等土地流转形式或产权制度,对农村土地税费制度进行了改革试点等。
中国目前的农地制度从总体上和本质上看是可以肯定的。但不可否认邀种制度安排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农地产权界定不够明晰一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不够清晰。现行的农地所有权的界定形式是清晰的,即人人有份,共同占有。但实际上每个农民的那份土地所有权到底是多少,没有量化,
不够清晰。
二是集体土地主体不够明确。在《宪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民法通则》中虽有说明,但相互之间不一致,在实际运行中造成一定混乱。
三是农地产权残缺,不能充分行使土地的权利,特别是处置权等。
②农地承包关系不够稳定,农民的经营自主权有时受到侵害,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
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地流转制度还未建立起来,难以实行土地规模经营。
④农地金融制度未建立起来,农民缺乏抵押土地使用权以获得银行贷款的权利。
这些问题的存在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如土地利用不合理,农产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碎,
规模不经济,阻碍了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村城市化进程等,因此必须对中国农地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三 )、中国农地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1.进一步明晰农地产权
①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目前对集体土地产权主体应是村集体还是村民小组争议较大。
从实际情况看,土地产权主体是村集体更合适些。
②发给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并在法律上明确界定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
2.稳定与完善现行的农地承包制度现行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当前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符合农村实际的,必须坚决予以稳定并逐步完善。
①大力宣传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制定的
“土地使用权一定 30年不变,提倡增人不增 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
②制定与实施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③切实加强与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认真搞好承包合同的签订、续订、公正、纠纷、调解等工作,及时纠正强行撕毁合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3.建立灵活高效的土地流转机制
4.进一步落实农户经营自主权
5.搞好集体统一经营一要充实统一经营的内容。集体统一经营的重点是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办好乡村企业,还要注意协调各方关系,管好集体资产和合理提取与使用农户上缴的承包费。
二要加强对服务组织的经营管理。
6.切实搞好农村 (土地 )税费制度改革从长远看,必须取消现行的农业税制度,建立包括土地产权税、土地产品税、土地荒芜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及土地特别税等税种在内的土地税体系。
但从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农村社会稳定的角度看,还不能建立这样完整的税收体系,这种改革应循序渐进。
目前的一项重要改革是费改税( 已经取消农业税 ),同时进一步完善农业税制度。
小 结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农业发展的关键是使土地得到充分合理地利用。为此,不仅要认识土地的自然特性,而且更要深刻领会土地的经济特性。
中国是土地资源非常稀缺的国家,因此,土地资源的利用:
一要坚持因地制宜、节约使用、保护资源、有偿利用的原则;
二要实行土地集约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
三要建立健全合理的土地制度,为合理利用土地创造制度基础;
四要建立起完善的土地市场体系,使土地得到更有效率的配置。
复习思考
1.什么是土地?土地的自然和经济特点有哪些?
2.你认为土地在农业的地位如何?
3.你知道中国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哪些问题吗?你认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坚持哪些原则?
4.什么是土地的粗放经营与集约经营?你认为应如何提高农业的集约经营水平?
5.何谓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你认为在中国应如何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6.何谓土地制度?它有哪些特点?
6.何谓土地制度?它有哪些特点?
7.产权的含义、特征与功能。
8.土地产权与权能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