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讲、棉花行政干预绩效分析
问题和行业背景
棉价干预放大供求波动假设
棉花供求的非价格度量
棉花行政定价干预方向和力度测量
价格干预与供求波动关系统计检验
棉花与粮食一样,80年代开始的市场化改革先后两次出现反复,行政定价体制一直延续到1999年新一轮棉改。
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价格干预政策目标发生了两方面变化:第一,转移农业剩余“挤压性”目标弱化,90年代后期出现价格保护局面。第二,供求稳定性目标逐步凸现。基本背景是随着棉花生产决策分散化和棉纺织业竞争格局形成,棉花供求关系变化由于受到市场力量支配发生显著的周期性波动,行政部门则试图利用价格控制手段调节供求以实现稳定性目标。
试图利用行政干预手段来控制供求波动,在我国可以理解,也难以避免。问题在于政策目标、手段、效果之间关系如何?棉花行政定价调价能否有效降低棉花供求波动?需要对价格干预稳定性绩效做实证研究。
我们提出并检验一个分析假设:棉花价格管制不仅难以控制供求波动,反而会放大波动。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市场化改革和经济高速增长,导致棉业经济内部结构发生了两点实质性变化:
一是棉花增长面临需求约束,棉花需求替代性显著增强;
二是棉花价格形成受替代品以及下游产品供求关系制约,本质上难以被行政部门在棉花流通环节有效控制。
行政定价调价干预会通过不同传导机制,引入或加大棉花相对紧缺或过剩压力,从而放大棉花供求关系的历时性波动。
简化意义上,这一问题经验性研究可归结为对棉花供求关系变化和棉花行政定价调价方向和力度这两方面变量进行独立度量,并对度量结果的关系进行分析和解释。
由于政府垄断定价体制下不存在系统的市场价格参数,而市场价格又是供求关系变化的最好显示信号,因而如何获得显示棉花供求关系变化的非价格信号度量将是经验性研究的最大困难。
下面将说明,在我国棉花流通垄断体制下,棉花紧缺度变化会通过垄断收购机构的利益和行为机制作用间接表现为棉花收购品级变化,因而有可能把棉花收购品级这一可观察变量作为供求相对紧缺度变化的非价格度量指标,进而对我们提出的分析假设进行实证性检验。
行业背景:
第一,农村改革和技术进步,使棉花产能增长,棉花供求关系进入过剩与紧缺交替变化状态。
第二,化纤产量由50年代几百吨增长到80-90年代几百万吨;对棉花需求具有竞争替代性产品。
第三,棉花的下游产业纺织服装业成为我国经济转型中市场化程度较高和国际竞争性很强的行业。
得到两点结论:一是制约棉业经济发展的供求两方面因素中,需求因素越来越重要。二是棉花价格形成受替代品(化纤)以及下游产品(国内外纺织品等)供求关系制约。
负责制定国内棉价政策计划官员难以准确了解和控制影响这些供求关系的参数及其相互之间复杂作用,人为流通垄断和价格干预政策,会通过不同传导机制放大棉花供求波动。
图1、棉花—纺织品两阶段模型
假定纺织品完全出口,国外纺织品价格Pt和国内纺织品供给线St决定国内纺织品均衡产量(Qt )。派生要素需求决定国内棉花消费量(QC1),(可以用不同单位度量棉花和纺织品数量,因而理论上可以用纺织品国内产量对应的Qt 点表达任意数量棉花消费量)。国际市场棉花价格为PC,国内棉花供给线为SC,决定了QC2棉花国内产量和QC2QC1进口量。模型描述了一个劳动密集经济的结构特点:进口棉花原料,出口纺织品,其经济逻辑在于纺织加工劳动密集。与我国实际经济发展情况具有类似性。
图2、低价干预放大紧缺效应
低价干预把国内棉价从PC压低到Pdc,效果:(1)国内产量由QC2降低到QC3 。(2)假定进口不变,则国内棉花供求出现相当于QC2QC3的缺口,进口压力上升。(3)价格干预使生产者下降了相当于长方形A代表的收入;这部分转移收入成为租,通常会耗散为棉花流通垄断企业和纺织企业的较大利润。(4)生产者剩余三角形B构成社会福利“死负荷损失”。(5)对A寻租动机会刺激纺织业加工能力扩大,又需要“强行压锭”。
行政定价过高放大过剩
PC提到Pdc,国内产量由QC3上升到QC2。效果:1)假定纺织业棉花需求和进口不变,出现QC3QC2过剩。2)国内棉价成本提升使纺织业供给曲线从St左移到St1,纺织品需求量(由St1与国际纺织品价格交点决定)对应棉花需求量由QC1下降到QC2;仍假定棉花进口不变,出现(QC3QC2)+(QC2QC1)过剩:前者由产量效应实现,后者由纺织品需求替代效应实现。3)国内价格提升,进口棉会替代国产棉,棉花进口量会上升,增加相对过剩程度。
过剩与进口并存的反常现象!
从市场经济一般道理看,过剩通常会刺激出口和抑制进口。然而,上面分析得出过剩与进口并存可能,关键这不是一般市场过剩,而是“政策诱致型相对过剩”,具有特别产生和运行机制。
一方面棉业经济结构变化,政府不能也不愿绝对限制棉花进口,另一方面政府认为有必要并且有能力控制国内棉花收购价格。干预导致国内价格过高并加大过剩压力,纺织企业为保持国际竞争力会用进口棉和化纤替代国产棉,于是出现相对过剩与进口上升并存的现象。这解释1997-99年间供求过剩和进口增加并存这一表面反常现象。
这一分析暗含一个推论:一旦高价干预政策因财政或其它原因急剧改变,市场经济下商品过剩与净出口成正比规律就会发生作用,累积出口压力就会汹涌而出。推测1999年棉价放开后,会出现继80年代中期以后新一轮棉花出口高峰。
如何度量棉花供求关系变化?棉花全面垄断,没有象粮食那样实行双轨制,不存在系统市价数据,无法用市价测度供求变化。
棉麻企业对收购品级调节行为,提供了一个间接而有趣度量。过高或过低价格具有收入转移效应。定价过低时,棉花包含“租”,棉麻不同收购点、个体棉商和纺织企业都有动机占有更多棉花资源(所谓棉花大战!),存在提价或提级争夺棉花冲动。二者都属违规操作,但查证提级比查证提价更困难,因而棉麻单位出于降低风险成本考虑,在棉花定价过低的相对紧缺时期一般通过提级来扩大对棉花占有。同样道理,在行政定价过高导致相对过剩时,收购机构为了减少过量库存和亏损挂帐压力,倾向于压低棉花品级。
给定棉麻单位“品级调节”行为机制,可以通过棉花收购品级变化来观察棉花供求紧缺度变化。好比不能直接测定室外温度,可以通过观察人群着装变化来间接观察。
反应棉花质量标准有品级、长度、水分、杂质、衣分等指标,其中品级是最具有综合性。
品级分为1-7级,3级为标准品,级别越低质量越好,7级以外为级外棉。
长度从23毫米至33毫米分为5等,27毫米为标准品。
原棉质量等级基本标识方式是品级代号在前和长度代号在后。例如,代号327的棉花表示品级为3和长度27毫米棉花,这是棉花标准等级。
对个别棉区来说,由于自然因素变化,不同年份棉花品级可能发生随机性波动;然而对全国来说,不同地区随机变化较大部分会相互抵消,因而波动幅度不应很大,尤其不应当存在棉花品级周期性变化。如果观察到棉花品级变化存在某种难以用随机性因素解释的规则性,则应是某种刺激-行为机制作用的结果。依据上面分析,这一机制作用与供求相对过剩和紧缺状态存在联系。
50年来棉花收购平均品级约为3级,但80年代以后波动幅度显著加大,品级变化标准差和落差与前30年相比都在2.5倍上下。这说明棉业经济外部环境变化背景下,棉花供求波动压力增大,利益趋动的棉麻机构在收购过程中通过“品级调节”对这一压力作出“理性化”反应。
把不同年份实际品级与平均品级差别看作棉花紧缺度的非价格度量:实际品级绝对数值越高(对应质量水平较低),表明相对过剩情况越严重;反之,品级值越低(显示质量水平较高),表明相对紧缺情况越严重。
行政定价调节方向和力度测量
中华供销合作总社所属棉麻公司负责执行棉花收购价格,县级棉麻公司下属棉花加工厂收购棉农交售的籽棉,加工成皮棉后依据国家规定的调拨供应价格出售给纺织企业。依据棉花定价一般规则,在收购价之上加上一定比例的流通费用可以得到棉花供应价格。
棉花名义收购价大部分年份存在上升趋势。由于国产棉面临进口棉替代,可以用国产棉官方价与国际棉价比较的相对水平变化,度量行政定价调节方向和程度。
如果某年国内行政定价相对国际棉价上升,可假设这一价格变化对国内供求关系调节作用是刺激国内生产,抑制国内消费,鼓励净进口,即朝增加供给和抑制需求方向进行调节;反过来说,行政定价相对水平下降则具有抑制供给和刺激需求的调节作用。
国内棉花供应价与国际价格比较
不同时期国内国际棉价关系有不同类型:
1)1981-86年,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比较贴近。
2)1987-1991年进入第一个相对低价时期,国内价格比国际价格平均低42.5%。
3)1992-93年国内国际价格再次趋同。
4)1993-1995年进入第二个相对低价时期,国内价格比国际价格平均低26.7%。
5)1996-1999四年为突出高价时期,国内价格比国际价格平均高出32.6%。
得到两个度量指标数据:1)国内棉价与国际价格价格差,作为棉花行政定价调节方向和力度的测度。左轴表示,越高说明政策刺激供给和抑制需求作用较大。
2)棉花收购等级相对变动,作为棉花实际供求紧缺度变化度量。右轴表示,该指标值越低,表示供求相对紧缺度较高;反之亦然(由棉花品级别表示方法决定)。
三种可能检验结果:
第一,如两组度量之间存在显著统计正相关性,则表明收购品级值较高因而质量被压低的相对过剩时期,行政定价水平反而朝提升方向调节;反之,收购品级值较低因而质量被虚高相对紧缺时期,行政定价水平朝下降方向调节。因而应被解释为行政定价调节放大了供求波动。
第二,如果两组度量之间存在显著的统计负相关性,表示行政定价调节方向应是控制或降低了供求波动,即不支持本文假设。
第三,如果二者之间统计关系不显著,则表明经验分析结果提示棉花行政定价与供求波动之间不存在显著关系,因而不足以对理论性分析假设提出相对确定的经验性判断。
图6显示两个变量可能存在正向关系。为做统计分析,设计一个简单线性计量模型:棉花价差作为被解释变量,相对品级与棉花价差滞后项作为解释变量,用1981-98年度数据分析。依据常规计量程序和标准,发现差分方程对模型给出了较好拟合结果。
估计结果:棉价调节(ΔPt)主要被两方面因素决定,一是本年对上年棉花供求紧缺度变化(ΔGt)以及上年对前年变化(ΔGt-1),二是上年对前年的价格调节变化(ΔPt-1)。
ΔP t = 2.904 + 21.86ΔGt – 12.48ΔGt-1 – 0.65ΔPt-1
(1.41) (4.52) (-3.25) (-3.38)
R2 = 0.674
Pt: 表示t期国内外棉价差(即国内棉价减去国际棉价)
Gt 棉花t期收购平均品级
ΔPt = Pt — Pt-1; ΔP t-1 = Pt-1 — Pt-2;
ΔGt = Gt — Gt-1; ΔGt-1 = Gt-1 — Gt-2;
两期紧缺度变化量(ΔGt 与ΔGt-1)估计系数都很显著,说明行政定价调节与供求紧缺度变化确实存在显著联系。
ΔGt系数为正数的经济含义是:棉花供求当年从紧缺向过剩转变或相对过剩程度增加时,棉花行政定价朝提升相对价格水平反调节;反之,当棉花供求当年从过剩向紧缺转变时,行政定价则朝下降方向反调节。
估计系数值为21.86可解读为:平均意义上用收购品级表示的紧缺度上升(或下降)1个单位,行政定价相对水平上升(或下降)约22美分/磅。
这一结果表明我国棉花行政定价当年调节与经济合理性原则相反,具有放大供求波动作用。t值4.52说明行政定价调节缺乏合理性,并非个别年份偶然现象,而是在整个样本时期具有很高统计显著性的一般形态。
这一统计检验结果支持了棉花行政定价调节放大供求波动的分析假设。
供求紧缺变量滞后项ΔGt-1估计系数符号为负号,说明行政定价变化对于“上年对前年”供求紧缺度滞后量变化具有合理调节作用。
也就是说,政府价格调节部门对棉花紧缺度变化并非完全没有反应,但是合理反应滞后期很长,在平均意义上需要等到通过棉花收购品级变化所显示的紧缺度变化发生一年之后才会作出必要合理的反应。由于无法直接观察的棉花真实紧缺度变化表现为收购品级变化通常也会有一定时期滞后,因而,行政定价对于真实供求紧缺度变化合理反应的滞后期应当显著长过一年。
这一结果具有重要的经济含义,它说明棉花行政定价调价之所以实际放大供求波动,关键原因在于受信息收集传达和决策过程制约,计划部门对实际供求紧缺度变化反应过分滞后。
为进一步认识棉花行政定价部门进行合理调节滞后属性,对国际棉价变化与我国棉花紧缺度变化关系进行统计分析,并通过比较行政定价调节方程与国际棉价调节方程有关估计系数的符号和显著程度,来间接比较分析两种调节方式的稳定性绩效。
用“间接比较”,是因为即便没有行政定价,如果存在边境控制,国内棉花供求也不会完全和直接地受到国际市场价格变化调节,而是会受到国内市场价格变化调节。但是即便对于在外贸方面受到较多管制的农产品,其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波动之间内在联系也比人们一般印象要强。例如对我国粮食市场价格与国际粮价的分析表明,二者之间共时性正向线性联系极为显著。
PIt = 107.6 + 0.56 PDt
(4.90) (4.23)
R2 = 0.53 DW = 1.90
PIt 表示t期国际粮价,PDt表示t期国内市场粮价.
棉花下游产品——纺织服装产品对外依存度更高,有理由相信在市场化体制下棉花国内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协整性会更强。因而,可以把国际棉价调节的稳定性绩效作为假设存在国内市场价格调节可能具有绩效的一个间接推测。
国际棉价变化与我国棉花紧缺度的统计分析结果,紧缺度变量当年与上年变化量的回归系数都是负号,其中价格变化与紧缺度上年变化在1%水平上高度显著,与紧缺度当年变化也在10%水平上显著。这说明如利用市场机制进行价格调节,并采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沟通的体制,价格调节的稳定性效果会显著好于行政定价调节。之所以如此,关键在于行政定价调节与市场价格调节相比更加具有滞后性。
(PIt = -7.887 – 8.839(Gt - 15.842(Gt-1
(-0.274) (-1.971) (-3.368)
R2 = 0.55 DW = 2.12
PIt:表示t期国外棉价;Gt 是棉花收购平均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