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中级经济法》重点内容导读
第十一章 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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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章概述:本章涉及的税种内容较多,共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联系较为密切的8个税种,其中“车辆购置税”是今年考试大纲新增的内容。分析历年考试情况,本章有以下特点:(1)分值相对较大。尽管本章内容较为简单,应纳税额计算也并不复杂,但毕竟涉及到8个税种。就考点的分值分布而言,本章考试分值较大也就不难理解了。(2)重点较为突出。一方面,本章的重点税种较为突出,如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另一方面,每一税种的考点也较为突出,建议考生可以参考历年考试的试题,举一反三,以求掌握重点内容。2005年辅导教材对本章进行了较大调整,主要变化是:(1)调整了对“房产原值”的解释(P382);(2)删掉了“房产税的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3)删掉了“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4)删掉了“契税纳税申报及缴纳”;(5)删掉了“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6)新增了“车辆购置税”(P401—405);(7)删掉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8)删掉了“土地增值税减免税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考生应重点关注新增的“车辆购置税”。针对2005年的考试,考生应注意以下问题:(1)房产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2)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3)印花税的纳税人;(4)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征税数量;(5)契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6)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7)房产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二、考试大纲:(一)掌握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掌握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三)掌握营业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四)熟悉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起征点、出口(退)免税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五)熟悉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规定(六)熟悉营业税的减免、征收管理、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七)熟悉关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八)了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的概念(九)了解关税的征收管理
三、本章重点与难点:一、房产税1.房产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1)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注意: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拥有的房产缴纳的是城市房地产税,所以,他们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人。(2)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和征收范围房产税是对四类地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征税。2.房产税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其计税依据和税率也有所不同。①从价计征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即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的1.2%计征。注意:第一,无论房产新旧,均按房产的原值确定;第二,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试题就此会有明确提示。②从租计征从租计征的房产税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其税率为12%。提示,纳税人出租房屋除征收房产税外,还需按5%征收营业税。(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①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②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二、车船使用税法律制度1.车船使用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1)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注意: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使用的车船缴纳的是车船使用牌照税,所以,他们不是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2)车船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行驶于中国境内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中国境内河流、湖泊或者领海的船舶两大类。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2.车船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车船使用税的计税依据① 乘人汽车、电车、摩托车、自行车、人力车和畜力车,以“辆”为计税依据。② 载货汽车、机动船,以“净吨位”为计税依据。③ 非机动船,以“载重吨位”为计税依据。(2)车船使用税的税率对应税车辆实行有幅度的定额税率(3)车船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相对而言比较简单,考生应重点注意掌握机动车挂车、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和客货两用汽车应纳税额的计算。①机动车挂车应纳税额=挂车净吨位数×(载货汽车净吨位年税额×70%)②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应纳税额=所挂拖车的净吨位数×(载货汽车净吨位年税额×50%)③客货两用汽车应纳税额分两步计算:乘人部分=辆数×(适用乘人汽车年税额×50%)载货部分=净吨位数×适用税额三、印花税法律制度1.印花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1)印花税的纳税人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2)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包括:①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②产权转移书据;③营业账簿;④权利许可证照。⑤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2.印花税税率印花税的税率既有比例税率,又有定额税率。3.印花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印花税的计税依据①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②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为其计税依据。③不记载金额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专利证等权利许可证照,以及企业的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等辅助性账簿,以凭证或账簿的件数作为计税依据。(2)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契税法律制度1.契约纳税人和征税对象(1)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注意这里是承受方纳税,这与其他税种的纳税人有所不同。(2)契税的征税对象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契税的征税对象具体包括: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②土地使用权转让;③房屋买卖;④房屋赠与;⑤房屋交换。2.契税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契税的计税依据①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②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③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④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补交的契税,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2)契税的税率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并实行3%~5%的幅度税率。(3)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五、资源税法律制度1.资源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也属于资源税的纳税人,但是请考生注意一个考点,即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我国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类,具体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七类。2.资源税税目和税额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从量定额征收。3.资源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资源税的计税依据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是课税数量。(2)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提示,在对纳税人征收资源税的同时,还应征收增值税,而销售金属矿采选产品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3%的低税率。六、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及征税范围(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注意;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用地征收土地使用费,所以,他们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3.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七、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新增内容)1.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2.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3.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是车辆的计税价格(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额。(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最低计税价格核定。上述计税价格的规定与增值税计税价格的规定相同。4.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辆购置税的固定比例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八、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重点内容)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2.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重点)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1)增值额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土地价款、土地开发成本、地上建筑物成本及有关费用、销售税金等(简称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增值额的计算公式是: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2)转让房地产取的收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经济利益。(3)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包括: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②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③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4.土地增值税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1)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2)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有两种计算公式,建议考生重点掌握速算扣除法计算公式,即: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历年试题: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
一、单项选择题1.某公司2002年3月以3500万元购得一写字楼作为办公用房使用,该写字楼原值6000万元,累计折旧2000万元。如果适用的契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缴税为( )万元。(2002年考题)A.120B.105C.180D.15〔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契税的计税依据。按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3500×3%=105(万元)2.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凭证中,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是( )。(2002年考题)A.企业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B.企业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C.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D.企业填制的限额领料单〔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印花税征税范围,企业填制的限额领料单为企业内部管理单据,不在征税范围内。3.应纳房产税的一幢房产原值5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25%,则该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元。(2003年考题)A.6000B.4500C.1500D.1250〔答案〕B〔解析〕房产余值=500000×(1—25%)=375000(元),房产税=375000×1.2%=4500(元)4.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是( )。(2003年考题)A.合同的双方当事人B.合同的担保人C.合同的代理人D.合同的鉴定人〔答案〕A〔解析〕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义务。5.某省一体育器材公司于2003年10月向本省某运动员奖励住宅一套,市价格80万元。该运动员随后以70万元的价格将奖励住宅出售,当地契税适用税率为3%,该运动员应缴纳的契税为( )万元。(2004年考题)A.2.4B.2.1C.4.5D.0〔答案〕A〔解析〕契税由权属的承受人缴纳,只有在取得住房时,才缴纳契税:80×3%=2.4(万元)6.某石油开采企业2004年2月开采原油20万吨,其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0.2万吨。如油田的资源税税率为10元/吨。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为( )万元。(2004年考题)A.198B.297C.200D.300〔答案〕A〔解析〕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20—0.2)×10=198(万元)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下列单位中,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有( )(2001年考题)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企业B.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私营企业C.拥有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D.使用土地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答案〕AB〔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范围。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用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资源税法律制度规定应征收资源税的有( )(2002年考题)A.开采井矿盐B.开采地下水C.开采原煤D.开采原油〔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资源税征税范围。我国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类,具体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地下水不在该范围内。3.下列各项中,依契税法律制度规定应征收契税的有( )。(2002年考题)A.某人将其拥有产权的一幢楼抵押B.某人在抽奖活动中获得一套住房C.某人将其拥有产权的房屋出租D.某人购置一套住房〔答案〕BD〔解析〕本题考查契税的征税对象。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按照上述原则,本题A、C项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B、D项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应征收契税。4.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2002年考题)A.某市证券交易所用地B.某建制镇所辖的行政村村委会办公用地C.某大型钢铁企业生产车间用地D.某市一大型超市用地〔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其中建制镇是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但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所辖行政村。据此,本题A、C、D项均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而B项不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5.根据车船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使用的车船中,属于应缴纳车船使用税的有( )。(2003年考题)A.私人拥有的汽车B.外商投资企业拥有的汽车C.国有运输企业拥有的货船D.旅游公司拥有的客船〔答案〕ACD〔解析〕外商投资企业适用《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不是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6.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有( )。(2003年考题)A.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B.煤矿生产的天然气C.开采的天然原油D.生产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海盐原盐〔答案〕ACD〔解析〕资源税征税范围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7.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契税的有( )。(2004年考题)A.接受作价房产入股B.承受抵债房产C.承租房产D.继承房产〔答案〕CD〔解析〕有一些转移房屋权属的形式,如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方式,视同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房屋权属变动还有其他一些不同的形式,如典当、继承、分析(分割)、出租或者抵押等,这些均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8.下列税率形式中,适用于印花税的有( )。(2004年考题)A.定额税率B.超额累进税率C.比例税率D.全额累进税率〔答案〕AC〔解析〕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9.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在计算增值额时准予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中扣除的有( )。(2004年考题)A.拆迁补偿费B.前期工程费C.开发间接费用D.公共配套设施费〔答案〕ABCD〔解析〕根据规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之一是: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三、判断题1.土地使用权出售时,应以其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契税。( )(2001年考题)〔答案〕对〔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契税的计税依据。根据我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契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在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之前,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02年考题)〔答案〕错〔解析〕本题考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规定。凡在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均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3.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出让土地和出售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2003年考题)〔答案〕错〔解析〕契税由权属的承受人缴纳4.某外商在境外取得一项专利权,同年将此项专利用于其在中国的独资企业。该项专利权的专利证书在中国使用时 可以免贴印花税税票。( )(2004年考题)〔答案〕错〔解析〕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仅限于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的凭证,而且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证。四、计算题某房地产公司2003年11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签订一份写字楼销售合同,合同规定以预收货款方式结算。本月收到全部预收款,共计18000万元。该写字楼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的项目为;开发成本5000万元,缴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3000万元;利息支出150万元,相关税金990万元,其他费用800万元,加计扣除额为1600万元。(2)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现房取得价款收入200万元;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房,合同规定的价款为500万元,当月取得预收款100万元。(此两项业务不考虑土地增值税)(3)将空置商品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20万元。已知:1)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2)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要求:①计算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②计算该公司11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2004年)【答案】(1)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5000+3000+150+990+800+1600=11540(万元)土地增值额=18000—11540=6460(万元)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6460/11540=55.98%应纳土地增值税=11540×50%×30%+(6460—11540×50%)×40%=2007(万元)【说明】如果考生分步计算到56%的比率,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数额计算错误,也会适当给分。(2)应纳营业税=(18000+200+100+20)×5%=9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