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中级经济法》重点内容导读
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打印
一、本章概述:本章主要介绍了公司的基本类型及相关法律规定,是教材中重点难点较多的一章,在历年考试中各种题型都曾出现。本章需要记忆的内容较多,如一些数字和日期,要注意理解应用,融会贯通。学习本章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分清哪些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特有法律规定,哪些是两类公司,甚至是所有企业均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二是注意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相关问题的比较。2005年辅导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变化是:(1)调整了“公司登记管理”(P55-59);(2)新增了“董事、经理的任职资格”(P66);(3)删掉了“创立大会”的内容;(4)新增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特别决议”(P73);(5)新增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职权”(P74-75);(6)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4 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由原来的10% 改为15%(P81);(7)删掉了“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二、本章大纲:基本要求:(一)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二)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三)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股份转让、股票上市。(四)掌握公司债券的发行、转让。(五)熟悉公司的登记管理。(六)熟悉国有独资公司。(七)熟悉公司利润分配。(八)熟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九)了解公司的概念与分类。(十)了解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种类。(十一)了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三、本章重点与难点:(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2)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规定;(3)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的职权(注意区分);(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5)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的规定;(6)公司债券的发行资格和条件;(7)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以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新增内容)。四、历年考题: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一、单选题:1、根据《公司法》规定,规模较小 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2002年 )A 总经理 B 执行董事C 监事 D 财务负责人【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规定。股东人数少、经营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2002年)A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B 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1名董事长和1 名副董事长C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D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由董事长任命【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1)国有独资公司是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2)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长1 人,是否设副董事长,视需要而定;(3)董事长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4)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由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职工代表参加。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则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的比例为()。(2004年)A 5%以上B 10% 以上C l5%以上D 20% 以上【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一定期间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该期间为( ) 。 (2004年 )A 10日B 15日C 20日D 25日【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
二、多项选择题1、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事项中,根据《公司法》规定,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作出决议的有()(2002年)A 与其他公司合并B 变更公司形式C 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担保D 修改公司章程【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选项c 不属于公司特别决议事项。 2、甲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解散事由的是( ) 。 (2003 )A 甲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B 甲公司被丁公司吸收合并C 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D 甲公司成立后自行停业6 个月以上【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解散事由。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2003 )A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时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C 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D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五种情形:第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第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 时;第三, 持有公司股份10% 以上的股东请求时;第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第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4、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2004年)A 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B 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C 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D 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三、判断题1、王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甲公司主要经营办公家具销售业务。任职期间,王某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办公家具并将其销售给丙公司。甲公司股东会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决定将其从事上述行为所得收入收归本公司所有。甲公司股东会的决定是正确的。()(2003年)【答案】正确【解析】本题考核董事、经理的职责及其责任。根据规定, 董事、经理违反规定自营或为他 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的,应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2、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他公司合并时除外。()(2004年)【答案】正确【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有两种情况例外:(1)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2)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四、简答题甲运输公司与其他6 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并以其部分运输工具作为出资认购了相应的发起人股份,同时依法办理了财产权转移手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甲将已作为出资的运输工具转回本公司使用。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回答甲将运输工具转回本公司使用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的违法行为?甲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2003年)【答案】甲将运输工具转回本公司使用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 以上10% 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综合题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9 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光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中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 以上的董事或1/2 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1996年3 月,光中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 200万元;乙出资1 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1996年5 月,光中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 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1997年5 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 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 家股东赞成增资,7 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 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 3%;有4 家股东不赞成增资,4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 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2001年3 月,光中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海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光中公司是海南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光中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光中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2)光中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3)光中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4)光中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5)光中公司是否应替海南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说明理由。(2002年)【答案】(1)光中公司设立公司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提议权的规定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代表1/4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而在光中公司的章程中却规定临时会议须经1/2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光中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不合法。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光中公司的股东乙出资1 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因此,首次股东会会议应由乙召集和主持。(3)光中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不合法。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而并非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4)光中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不合法。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光中公司讨论表决时,同意的股东的出资额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未达到2/3的比例,因此,增资决议不能通过。(5)光中公司应替海南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管理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
2、天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公司)由5 家国有企业联合设立,注册资本为1 亿元。2002年3 月,公司净资产额8000万元,公司其他有关情况如下:(1)天山公司曾于2001年8 月成功发行3年期公司债券1000万元,1 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2)天山公司现有董事7 名,2003年3 月10日,董事长提议,趁全体董事15日均无外出任务,召开临时董事会。15日全体董事如期到会,董事会上制定并通过了“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和“公司增资方案”,两个方案的主要内容分别为:本年度计划再次发行1年期公司债券2000万元;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 亿元增加到1.5亿元。会后将上述两个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3)4月10日,公司股东会在其召开的定期会议上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增资方案”,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 家股东赞成增资,这3家股东的出资总和为5840万元;2 家股东不赞成增资,这2 家股东的出资总和为4160万元。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4)4 月20日,公司监事会在检查公司财务时发现,公司经理王某擅自将公司5 万元资金借给其亲属开办公司。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天山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过程中存在的议事规则方面的不合法之处是什么?为什么?(2)天山公司的“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3)天山公司股东会做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4)天山公司对王某擅自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应如何处理?(2004年)【答案】(1)天山公司董事会的通知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在本题中,董事长3 月10日提议于3 月I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不符合规定。(2)天山公司的“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在本题中,该公司累计债券总额将达到3000万元(1000+2000),未超过公司净资产8000万元的40%。(3)天山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的,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本题中,天山公司股东会对增资方案进行表决时,3 家赞成增资的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仅为58.4%,未达到2/3的法定要求。(4)对于经理王某擅自将公司资金5 万元借给其亲属开办公司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经理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的,责令退还公司的资金,由公司给予处分,将其所得收人收归公司所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临 时 会 议 的 召 开 条 件
会 议 通 知 时 间
会 议 的 召 开 条 件
普 通 决 议 的 通 过 方 式
特 别 决 议 及 其 通 过 方 式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的 特 别 决 议
【考点十四】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综述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比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