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白马非马”
——试浅析“名家”思想中的逻辑学
引子
“名家”,是流行于春秋战国时期,提倡 “循名责实”学说的流派,他们提
倡的“正名实”,。是要“正彼此之是非,使名实相符”。
在春秋战国礼崩乐坏的纷乱里,提出这样的主张非常普通,象儒家有“必也
正名乎”,法家有“综核名实”,墨家有“以名举实”,都与之类似。
那“名家”又何以为“名家”呢?“名家”与各家不同之处,正是在于“正
名实”的方法。他们主要是以逻辑原理来分析事物,辩论的内容,又多半集中于
与政治实务无关的哲学问题,由是而有“名家”之名出现。
公孙龙和“白马非马”
公孙龙,是名家的代表人物之一。 “白马非马“,正是他最为著名的命题。
据说,他有一次骑马过关,关吏说:“马不准过。”公孙龙回答说:“我骑的
是白马,白马非马”。说着就连马一起过去了。
于是《公孙龙子》中就有一篇《白马论》。其主要命题是“白马非马”。
公孙龙通过三点论证,力求证明这个命题。
第一点论证是:“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
故曰:白马非马。”这句话在逻辑学上指的是 “马”、“白”、“白马”这三者的内
涵不同。他认为“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
内涵是一种动物加一种颜色。三者内涵各不相同,“白”是颜色,“马”是形状,
两者本身就已经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何能综合成“马”这一种动物?
第二点论证是:“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
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
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
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这句话如果用逻辑学解释,
则是说“马”、“白马”的外延不同。“马”的外延包括一切马,不管其颜色的区
别。“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马,有相应的颜色区别。“马”是大类,而“白马”
不过是马中的一小类,我们怎么能以小类的事物去涵括大类的事物呢?
第三点论证是:“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己耳。安取白马?
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这句话
大致是说,“马”这个共性与“白马”这个共性的不同。马的共性,是一切马的
本质属性,它不包涵颜色,仅只是“马作为马”。而“白马”的共性则包涵了颜
色。这样 “马”的共性与“白马”的共性不同,也就是说,“马作为马”与“白
马作为白马”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从这个方面看起来,公孙龙的思考精密、细微,非常符合形式逻辑的理论,
以精密的“认识”去破除一般人概括的“认知”。就思维方式来说,确实有其独
到之处。
结尾
既然我们中国公元前二三百年就有了这样可以与西方哲学思辨相抗衡的逻
辑理论,为什么现在西方学者看东方思想,却普遍以为我们欠缺逻辑思考的训练
与能力呢。大致是由于如下原因:
“名家”有别于各家在政治理论的相互诘难,是从自身的“名实”开始厘清。
而当别人陷入这些逻辑理论辩难之中,一方面并不具有逻辑推理的训练,一方面
又不是自己擅长的主题,因此,往往让名家的辩者辩得自己哑口无言,于是,“诡
辩”的恶名便慢慢的加诸于“名家”。
又由于名家着眼的方向与思考的角度与大多数人“笼统的认知”实在大相径
庭,便招致骂名。如司马谈就在他的《论六家要旨》中说:“名家苛察缴绕,使
人不得反其意。”《吕氏春秋》也说邓析、公孙龙是“言意相离”、“言心相离”之
辈。因此,“诡辩”恶名,自是越来越昭彰。
另外,也因为弟子们并无能出前人的创新主张,这就让名家就此从思想界中
缺席。
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中国没有完整的逻辑学,就说中国人的思考没有逻辑,
我们应该承认,以公孙龙为代表的“名家”与西方的“诡辩家”、“分析家”、“逻
辑家”还是有很多共通之处的,我们应该在研究西方逻辑学的同时,从古代的思
想中汲取精华, 让消失千年的民族精华逻辑思想重新滋养民族乃至世界思想界。
参考数目
冯友兰 《中国哲学简史》
佚名 《失落的逻辑学--浅谈名家》
彭元岐 《祭十二郎文的感性与逻辑》
姓名 姜珂
学号 3013002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