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陷阱 ——由两则故事所想到的 前不久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内容如下: 一个出名吝啬的乡绅请医生替他的妻子看病。 “人家说你十分吝啬,”医生说,“我一定能拿得到诊费吗?” “不管你治好还是治死了她,你都可以不必打官司便拿到钱。”乡绅说。 医生悉心医治,可是乡绅夫人还是死了,医生要乡绅付诊费。 “你把她治好了吗?”乡绅问。 “没有。”医生承认。 “那么你把她治死了吗?” “当然不是。”医生怒气冲冲地回答。 “那么,我就不欠你分文。” 粗略的读完这个故事,不禁对乡绅的诡辩哑然失笑。医生由于与乡绅理解上的不一致 而掉入了乡绅设好的语言陷阱。这类语言陷阱的关键一般在于提问或协议的前提中,所以 在回答问题或订立协议之前一定要对对方问话或对方所拟协议加以认真分析,注意避免任 何对自己不利的因素。这则故事的关键就在于“治死”这个概念。乡绅的意思是在治疗过 程中因为医生的某种失误而导致了病人的死亡;而医生则理解成了没有治好而死亡,也即 是说死亡原因不是医生引起的。显然,这个狡猾的乡绅偷换了“治死”概念的内涵,违反 了思维逻辑规律之一 —— 同一律。 对于这样的问题,有如下的应对方法:第一,否定前提,掌握主动;第二,给定条件, 回避矛盾;第三,语言互补,左右逢源。 马克·吐温是世界知名的美国作家,其作品幽默讽刺,对美国政府的腐败,以及资本 家和政客的无耻,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揭露和无情的抨击。相信大家都记得这样一个故事: 1870年,当马克·吐温的长篇小说《镀金时代》发表以后,他在为此而举行的一次酒会上, 对美国国会中的某些议员的拙劣表演,怒不可竭地骂道:“美国国会中的有些议员是婊子养 的。”随后,记者把这句话公诸报端,华盛顿的一些议员对此大为不满,纷纷要求马克·吐 温道歉或予以澄清,否则,就将依据法律对马克·吐温进行起诉。 过了几天,《纽约时报》上果然刊登了马克·吐温致联邦议员的“道歉启事”,启事的 全文如下: 日前鄙人在酒席上发言,说:“美国国会中的有些议员是狗婊子养的”,事后 有人向我兴师问罪。我考虑再三,觉得此话不恰当,而且也不符合事实。故特此 声明,把我的话修改如下:“美国国会中的有些议员不是狗婊子养的。” 马克·吐温把自己“美国国会中的有些议员是狗婊子养的”这句话,改为“美国国会 中的有些议员不是狗婊子养的”这句话,是不是表明马克·吐温真心改变了自己的态度呢? 不是。在这里,马克·吐温实际上是利用了对当关系的真假性质及其推出关系,巧妙地继 续坚持了自己原有的观点。 对性质命题的对当关系我们已经在课堂上学习过,由同一主谓项构成的A、E、I、O 四个命题之间,通常存在着四种关系:(1)矛盾关系,即A与O、E与I的关系,真假关 系为:不同真,不同假;(2)反对关系,即A与E的关系,真假关系为:可同假,不同真; (3)下反对关系,即I与O的关系,真假关系为:可同真,不同假;(4)差等关系,即A 与I、E与O的关系,真假关系为:可同真,可同假。由此,我们不难理解,马克·吐温 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从“美国国会中的一些议员是狗婊子养的”这个I判断,改为“美 国国会中的一些议员不是狗婊子养的”这个O命题,并不是以为观点的改变,而是通过另 外一种表达方式继续坚持自己的意见。因为从逻辑上说,I与O是下反对关系,两者具有 同真的关系,因而,当O命题为真时,并不能必然地断定I命题就假。在这里,马克·吐 温不过是改变了一下斗争的策略而已。 了解对当关系的真假性质,可以训练思维反应的敏捷性,能够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 掌握命题的对当关系,特别是其中的矛盾关系,还可以在论战或反驳中立于不败之地。 以上两则小故事,充分说明了逻辑在具体语言环境里的重要性。当我们遇到了“语言 陷阱”时,要仔细分析对方的语言或协议是否符合逻辑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避免产生对自己不利的局面。在实际生活中,通过适当改变语言间的逻辑关系,可以使得 谈话或作文更加风趣幽默,取得预想不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