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在车上受到伤害谁来赔偿
案情介绍
去年8月的一个凌晨,在深圳打工的吕慧芳和朋友在老乡家聚会之后,就近打的回家。出租车在深圳市沿河南路行驶了几分钟后,意外发生了。有一个传呼机从窗外飞进来,砸到吕慧芳的眼睛上。因为出租车没停,当时并没有抓到肇事者。在吕慧芳和朋友强烈的要求下,司机将他们送到深圳市流花医院。因为伤情严重,流花医院不具备做手术的条件,司机又将他们送到了人民医院。诊断结果是:左眼挫伤无光感,泪管断裂,晶体脱位,角膜缺失。吕慧芳又在人民医院法医鉴定科作了法医鉴定,结论是吕慧芳左眼挫伤,构成7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50﹪。法医鉴定科的医师说:“肯定属于残废。这是根据深圳市劳动力坚定标准来确定的。”
几个星期之后,吕慧芳因无钱继续治疗,出院返回家乡。当时吕慧芳并没有想到赔偿问题,他考虑的是如何治好眼睛。在家乡,她又进了医院住了1个多月,出院后继续吃药、修养。药费加交通费、杂费,包括请别人护理,吕慧芳共花了3万多块钱。医生还告诉她,要保住右眼,就必须作左眼摘除手术,这需要很大一笔费用。
在朋友的提醒下,吕慧芳返回深圳,找到了那辆出租车所属的公司——深圳中南小汽车公司,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可是深圳市中南小汽车公司却认为这是飞来横祸:“吕慧芳的眼睛又不是司机砸伤的,让公司赔钱,没这个理儿。”
因为眼睛残废,吕慧芳失去了工作。吕慧芳先后向深圳市有关部门投诉,今年2月,她又投诉到深圳市消协,消协投诉部人士说:“当时消费者吕慧芳要求赔偿9万多元,而中南小汽车公司认为,出于人道主义,它可以考虑1万多元以内的补偿数额。显然,双方在赔偿数额上争议较大。”消协主持调解失败。
吕慧芳于是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了深圳市中南小汽车公司。吕慧芳追加了赔偿金额,要求中南小汽车公司赔偿医院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补助费等各种损失计30万元。中南小汽车公司答辩认为,吕慧芳所受伤是“飞来横祸”,她自己没把车窗关上也有责任,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以补偿其1万元。
思考问题:
吕慧芳与司机、出租车公司的关系。
传呼飞进正在行驶中的出租车砸伤吕慧芳是“飞来横祸”吗?是不可抗力吗?
吕慧芳对自己受伤有无责任?
谁来赔偿吕慧芳所受损害?
设吕慧芳已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又将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