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合同法
1999年 3月 15日通过
1999年 10月 1日起
实施
一、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
概念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当事
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调整
范围
1、平等主体间订立的民
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属于财产关系的民事
法律关系
3、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
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法律地位平等
权利义务对等
意思表示一致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遵守法律和维护道德原则
案 例 一
?消费者吴先生到某中介公司想购买一套挂牌的二
手房。中介公司要求首先与吴先生签订中介公司
自己制定的中介合同,并在中介合同中规定,委
托人必须以中介合同约定的条件(指定的房屋、
价格、付款方式等)在约定的时间内与房屋出售
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委托人不与售房人签
约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售房人签约,则应当对
中介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中介合同中设置
缔约条款合法吗?
?田某大学毕业后在深圳某电脑公司供职, 从事计算
机软件开发 。 根据有关规定, 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 。
合同对双方的权利, 义务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约定田
某的月薪是 3000元人民币, 在电脑公司的劳动期限为
5年;如田某在 5年劳动合同期满之前调离或辞职, 应
向电脑公司支付 20万元的违约金 。 田某工作了一年之
后, 离职到月薪, 福利待遇均比该电脑公司优厚的某
软件公司工作 。 在挽留其继续在电脑公司工作无望的
情况下, 该公司要求田某支付 20万元的违约金, 田某
拒绝支付, 电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
?[问题 ],此案应如何处理?
案 例 二
案 例 三
?2002年 8月,原告甲在成都邮票市场以 100元 /
张的价格,从被告乙处买得 10张邮票。同年 12
月,原告甲在阅读, 成都邮刊, 中载有成都邮
市出现假邮票的报道之后,于 2003年 1月请印制
中心鉴定,结论为, 10张邮票中 8张是假的,2
张是真的, 。原告甲以此为据,同被告乙交涉
要求退款,乙否认邮票为假。双方协商不成,
原告遂向法院起诉。
? [问题 ]:
?被告的行为是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三,合同的订立







法人
自然人
其他
组织
个体经营户、个人独
资企业、合伙企业
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
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委托代理人
书面形式 其它形式
合同书 信 件
数据电文








口头形式
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的方式
要 约 承 诺
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和条件
概念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条件
1、内容要具体确定
2、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
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要约邀请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的生效
发信主义
到达主义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生效




要约送达受要约人的通常地址、住所
(三)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撤回 在要约发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
出的意思表示
撤销
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在受
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要约失去法律效
力的意思表示
要约 承诺
撤回、撤销
撤回
新要约
承诺
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和条件
概念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一旦生
效,合同即成立


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时限内作出
(二)承诺作出的方式
通知 积极的作为行为
(三)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开始生效
承诺无需通知的,在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四)承诺的撤回
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撤回的条件 撤回承诺的统治必须先于承诺通
知到达要约人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实质性变更 该承诺成为一项新要约
案例分析
某市建筑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钢材, 遂向甲, 乙钢材
厂发出函电 。 函电中称:, 我公司急需直径为 15毫米的螺
纹钢 50吨, 如贵厂有货, 请速来函电, 我公司愿派人前往
购买 。, 两家钢材厂在收到函电后, 都先后向该建筑公司
回复了函电, 在函电中告知备有现货, 注明了钢材的价格,
而甲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 派车给该建筑公司送去了 25吨 。
在该批钢材送达之前, 建筑公司得知乙厂所产的钢材质量
较好, 且价格合理, 于是向乙厂发去函电:, 我公司愿购
买贵厂 50吨直径为 15毫米的螺纹钢, 盼速发货, 运费由我
公司负担 。, 在发出函电后的第二天上午, 乙厂发函称已
准备
发货;下午, 甲厂将 25吨钢材送到 。 建筑公司告知甲厂他们已
决定购买乙厂的钢材, 因此不能接收甲厂送来的水泥 。 甲厂认
为建筑公司拒收货物构成违约, 遂向法院起诉 。
问题:
1,建筑公司向甲, 乙厂分别发函的行为, 在合同法上属于什
么行为? 甲, 乙厂回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 建筑公司第二次向
乙厂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 建筑公司与乙厂之间的买卖合同
是否成立? 为什么?
2,甲厂与建筑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建筑公司有无
义务接受甲厂发来的货物? 本案中甲厂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四,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生效
概念 合同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力
应具
备的
条件
1、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
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生效
时间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
等手续生效的,在合同签定后并办理了批
准、登记等手续时才能生效
(二)无效合同
概念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
特征 1、具有违法性2、自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
概念 合同成立后因法定事由,人民法院或者仲
裁机构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变更合同的有关
内容或者将合同予以撤销
应具备的条件
必须具有法定事由
重大误解 —— 对合同性质、当事人、
标的物、标的品质等发生误解
显失公平 —— 签订时不公平
欺诈、胁迫
乘人之危 违背真实意思必须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
必须是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变更或者撤销权
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年内行使撤销权
(四)合同无效与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无效合同的处理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按照责任赔偿损失
?4、收归国家、集体、第三人所有 — 当事人恶意
串通,损 害国家、集体、第三 人利益的。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按照责任赔偿损失
可撤销合同的处理
五、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的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诚实信用履行原则
(二)合同的履行规则
1、合同条款存在缺陷时
协议补缺
规则补缺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
2、合同履行过程中价格发生变动时
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
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
法定情况 价格上涨时 价格下降时
逾期交付标
的物的
按原价格
执行
按新价格
执行
逾期提取标
的物的或逾
期付款的
按新价格
执行
按原价格
执行
3、双务合同的其他履行规则
( 1)同时履行规则 互相负有债务、合同未约定
( 2)顺序履行规则 互相负有债务、存在履行顺序
( 3)债权人发生变化 继续履行;中止履行
( 4)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可以拒绝;不得拒绝
( 5)债务人部分履行 可以拒绝;不得拒绝
( 6)当事人不因某些变动而影响合同履行
4、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概念 一方当事人依法具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
行请求,暂时拒绝履行其合同债务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
顺序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一方行使
不安抗辩权 先履行一方行使
1998年 8月 21日, 甲方与乙方签订一份购销电子设
备的合同, 合同规定:由乙方供给甲方某型号的
电子设备 50台, 每台售价 5万元, 共计 250万元,
交货日期为 1998年 12月底, 甲方应将货款于 1998
年 11月 20日前交给乙方在其本地的开户银行 。 合
同订立后不久, 甲方从当年 11月 4日的一张报纸上
看到一篇报道, 得知乙方已濒临破产 。 考虑到如
果再付款给乙方, 必然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11月 6日, 甲方向乙方发出拒付货款的通知, 要求
乙方提供担保后再履行于 11月 20日前付款的义务 。
案例分析
问题
1,甲方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属于什
么行为?
2,根据法律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哪些情形的, 可
以中止履行?
3,如果乙方未提供担保, 甲方可以如何做?
六、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的变更
概念 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依法对合同内容所作的修改
形式
协议变更
依法变更
当事人双方协商
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
合同变更的内容不明确 推定为合同未作变更
(二)合同的转让
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
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合同权利的转让
合同义务的转让
权利义务的全部转让
三种情况不得转让
经债权人同意
必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七、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终止后的义务
通知、协助、保密;结算和清理
合同的解除
概念
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
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而生的权
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





协议解除
法定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
?( 1)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
的不能实现;
?( 2)履行期满前一方表明
不履行主要义务;
?( 3)一方延迟履行,催告
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4)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
的不能实现;
?( 5)法定的其他情形。




主张解除方应当通知 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 请求法院、仲裁机
构确认解除的效力。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 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
取补救 措施,并可要求赔偿 损失。
原甲公司业务员张某在火车上遇到与甲公司有长期业
务关系的乙公司经理陈某, 闲聊中张某得知乙公司正
准备进行技术改造, 需购置一台精密仪表 。 张某表示
甲公司有这方面的业务关系, 可以代为采购 。 双方达
成协议 。 乙公司按规定时间向甲公司寄去预付款 lO万
元人民币 。 但到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 甲公司却以张
某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时已是下岗人员, 没有该公司
业务代理权为由, 拒绝履行合同;乙公司却认为甲公
司并没有把解除张某业务代理权的情况通知自己, 且
张某仍具有盖有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 自
己没有过错 。 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 经协商, 甲公司
案例分析
同意在 15日内履行合同, 乙公司同意追加 1% 的代理
费 。 但 15日后, 甲公司仍未能购到乙公司需要的仪表 。
乙公司催告甲公司因时间紧迫, 只能给 10日的宽限期,
届时仍不履行合同, 将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 但期限
过后, 甲公司仍未购到乙公司急需精密仪表 。 乙公司
为此损失 15万元人民币 。 于是乙公司提出解除该合同,
要求甲公司退还预付款, 并赔偿损失 。
问题,1、张某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的合同
是否有效?
2、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
3、乙公司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可以请求甲
公司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概念 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应向对方当事人承
担的责任
前提 —— 有效合同
产生原因 —— 存在违约行为
种类
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
单方责任与混合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
—— 不论违约方有无故意或者过失,只要有违
约行为,除了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之外都必须
承担违约责任
(三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支付定金
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违约方在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继续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主要
条件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违约方所采取的旨在消除违约后果的除了继续履
行、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定金等方式以外的其他
措施。(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
报酬等)
构成要件:违约;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赔偿范围: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 可以预期获得
的利益;为防止损失扩大的合理支出;
未采取措施使损失扩大的不赔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
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约定;以补偿违约造成的损失为主;过高或过低
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不影响债务履行
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约定当事
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按合同金额的一
定比例( 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
不履行合同的处理:不能收回;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