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一种有现实意义的主体法律制
度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的概念及分类
? 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目的,
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
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
?类型:普通合伙与特殊合伙
二、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
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
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
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边带
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法律特征:
?( 1)须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为
自然人
?( 2)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
享收益,共担风险;
?( 3)必须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
第二节 合伙企业的设立、解散
与清算
?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
? (一)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 (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且均须为承担有限
责任者。
? ( 2)有书面合伙协议
? (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 (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 (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 ( 二 ) 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
? 1,以合伙协议为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
基础
? 2,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
? 3,各合伙人之间利害相关, 休戚与共
二, 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及类
型
? ( 一 ) 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
? ( 1) 合伙企业是否属于与自然人, 法人并列
的一种法律主体
? ( 2) 合伙企业是不是独立于合伙人之外而存
在的一种法律主体 。
? ( 二 ) 合伙企业的法定类型
? 我国立法不允许法人以合伙人的身份兴
办合伙企业 。
? 经营的必要条件 。
? ( 三 ) 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 1,订立合伙协议 。
? 2,依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 3,进行设立登记
? 三, 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 ( 一 ) 合伙企业的财产
? 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及其性质
? ( 1), 合伙企业购置的资产
? ( 2), 合伙企业的营业收入
? ( 3), 合伙企业受赠的财产
? ( 4), 合伙企业获得的赔偿
? ( 5), 以合伙企业名义获得的其他收益
? 2,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 我国, 合伙企业法, 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
管理和使用, 。
四, 合伙企业的清算
? 合伙企业的清算 。
?1,清算人的确定及其职责 。
?2,合伙企业财产的清偿顺序
?3,剩余财产的分配和对原合伙企业债务
的承担 。
?4,清算结束 。
案例分析
? 1999年 12月,红光丝绸公司与某市纺织品进出
口公司签订了一份服装购销合同。规定红光丝
绸服装绸公司供给纺织进出口公司高级丝绸
2500套,单价 520元,总货款 130万元;供货时
间,2001年 4月底以前;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付
定金 40万元,货款于收货后一周内付清,纺织
品进出口公司依约支付了 40万元,但红光丝绸
公司与外商所订凭样服装出口合同不能履行,
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要求红光丝绸公司承但违约
责任,但红光丝绸公司以公司已分立成光明丝
织厂未曾与纺品进出口公司签订服装购销合同,
?拒绝承担责任。纺织品进出口公司遂向
法院起诉,要求红光丝绸公司承担违约
责任,并给予定金制裁。受诉法院查明:
红光丝绸公司以方便经营管理出发,擅
自分立成光明丝织厂和红星丝绸服装厂,
虽原公司领导机构已撤销,财产也已分
割,但对债权债务的清理各方意见不一,
且其变更未经其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准,
也水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五, 法律责任
?六, 违反, 合伙企业法, 的法律责任
?( 一 ) 合伙企业设立中的违法责任 。
?( 二 ) 合伙企业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 。
?( 三 ) 合伙企业在清算中的违法责任 。
?( 四 )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责
任
?( 五 ) 其他规定
------一种有现实意义的主体法律制
度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的概念及分类
? 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目的,
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
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
?类型:普通合伙与特殊合伙
二、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
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
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
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边带
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法律特征:
?( 1)须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为
自然人
?( 2)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
享收益,共担风险;
?( 3)必须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
第二节 合伙企业的设立、解散
与清算
?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
? (一)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 (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且均须为承担有限
责任者。
? ( 2)有书面合伙协议
? (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 (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 (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 ( 二 ) 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
? 1,以合伙协议为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
基础
? 2,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
? 3,各合伙人之间利害相关, 休戚与共
二, 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及类
型
? ( 一 ) 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
? ( 1) 合伙企业是否属于与自然人, 法人并列
的一种法律主体
? ( 2) 合伙企业是不是独立于合伙人之外而存
在的一种法律主体 。
? ( 二 ) 合伙企业的法定类型
? 我国立法不允许法人以合伙人的身份兴
办合伙企业 。
? 经营的必要条件 。
? ( 三 ) 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 1,订立合伙协议 。
? 2,依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 3,进行设立登记
? 三, 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 ( 一 ) 合伙企业的财产
? 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及其性质
? ( 1), 合伙企业购置的资产
? ( 2), 合伙企业的营业收入
? ( 3), 合伙企业受赠的财产
? ( 4), 合伙企业获得的赔偿
? ( 5), 以合伙企业名义获得的其他收益
? 2,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 我国, 合伙企业法, 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
管理和使用, 。
四, 合伙企业的清算
? 合伙企业的清算 。
?1,清算人的确定及其职责 。
?2,合伙企业财产的清偿顺序
?3,剩余财产的分配和对原合伙企业债务
的承担 。
?4,清算结束 。
案例分析
? 1999年 12月,红光丝绸公司与某市纺织品进出
口公司签订了一份服装购销合同。规定红光丝
绸服装绸公司供给纺织进出口公司高级丝绸
2500套,单价 520元,总货款 130万元;供货时
间,2001年 4月底以前;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付
定金 40万元,货款于收货后一周内付清,纺织
品进出口公司依约支付了 40万元,但红光丝绸
公司与外商所订凭样服装出口合同不能履行,
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要求红光丝绸公司承但违约
责任,但红光丝绸公司以公司已分立成光明丝
织厂未曾与纺品进出口公司签订服装购销合同,
?拒绝承担责任。纺织品进出口公司遂向
法院起诉,要求红光丝绸公司承担违约
责任,并给予定金制裁。受诉法院查明:
红光丝绸公司以方便经营管理出发,擅
自分立成光明丝织厂和红星丝绸服装厂,
虽原公司领导机构已撤销,财产也已分
割,但对债权债务的清理各方意见不一,
且其变更未经其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准,
也水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五, 法律责任
?六, 违反, 合伙企业法, 的法律责任
?( 一 ) 合伙企业设立中的违法责任 。
?( 二 ) 合伙企业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 。
?( 三 ) 合伙企业在清算中的违法责任 。
?( 四 )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责
任
?( 五 ) 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