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作为我国经济法主体的一种类型,
其法律表现形式为三种:中外合资
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外资企业法
第一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一、特征
?1、由中外合营者双方共同投资组成一个
独立的公司实体,依法取得中国法人的
资格
?2、中外合营者认缴合营企业注册资本,
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3、中外合营者共同参加经营管理,建立
企业统一的决策管理机构。
二 法律地位和立法宗旨
?1、法律地位
?具有中国法人的资格,受中国法律的保
护。
?2、立法宗旨
?为了扩大国际合作和技术交流,通过法
律规范合营企业,以利于维护其合法权
益和加强管理,促进对外开放,促进经
济发展。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
? (一)设立的条件
? 1、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方法,能增
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
? 节约能源和材料
? 2、有利于企业技术改造,能做到投资少、见
效快、收益大
? 功率、能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 4、能培训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 (二)设立的程序
1、申请
2、审批
3、登记
三、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与合
营各方的出资方式
?1、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营
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注册的酱总额。
?3、出资方式
?货币、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
地使用权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
机构
?1、董事会:
?最高权力机构
?2、经营管理机构
?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日常的经营管
理工作
?3、工会组织
?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
第二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一、特征
?1、合作企业是一种契约式的合营企业。
?2、合作企业的出资方式较为灵活。
?3、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多样
化。
立法宗旨
?二、该法的立法宗旨
?为了扩大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
流,鼓励和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
组织或个人同我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
织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中外合作经营
三、组织形式与管理形式
?(一)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
?1、法人型合伙企业
?2、非法人型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的管理形式
?1、董事会制
?2、联合管理制
?3、委托管理制
第三节 外资企业法
?一、特征
?1、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
这使它区别于依照外国法律设立的企业。
?2、外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
立的企业,其主要办事机构必须设在中
国境内
?3、外资企业的全部由外车投资者投资,
中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提供任何注
册资本。
二、立法宗旨
? 吸引更多外国投资者到中男投资设立,
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三、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及出
资方式
?1、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
形式。
?2、出资方式
?自由兑换的外币,机器、工业产权、专
有技术等。
外商投资企业法案例
中外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准备签署一项中外合
作经营的合同,合作企业合同的内容中有以下
条款:
(一)中外合作企业设立董事会,中方担任董
事长,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每届任期 4
年,董事长和董事均不得连任。
(二)合作企业投资的注册资本为 50万美元,
中方出资 40万美元,外方出资 10万美元,自营
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一年半内,应将资本全部缴
齐。
(三)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为 12年,合作期满
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
者所有,外国合作者依法可以在合作期限内先
行回收投资。
? 分析提示:( 1)上述第一条的约定违反了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关于合作企业组织机
构的规定:董事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 3年。董
事任期届满,委派方继续委任的,可以连任。
( 2)上述第二条的约定也违反了《中外合作
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外合作经营企
业中,对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外国合作
经营企业中,对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外
国合作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5%。而上述约定中外方出资 10万美元,只占
注册资本总额 50万美元的 20%,显然低于法定
比例。此外,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总期限也不符
合规定,"注册资本在 50万美元以下(含 50万
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