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保险与事故预防
学习要点
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保险防灾的形式
工伤保险现状
工伤保险对事故的预防机制
第一节 风险管理与保险
本节简要对风险管理与保险的有关问题予以概述
一风险和风险管理
1风险的含义
1对风险的不同定义
在安全学著作中对风险的定义是指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的严
重程度乘积
在国外主要有两大派观点一派观点认为所谓风险就是损失的不确
定性另一观点被称为客观风险说这种观点认为风险是存在的事物
是可以用客观尺度衡量的
风险和危险是两个十分相似但又有区别的概念风险和危
险的共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是尚未发生而又可能发生的现象二者发生
后的可能性的后果是可知的确定的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事故一旦发
生危险只有一种后果因而是事先可知的风险则有几种可能的后果
是事先不可知的所以在安全经济学安全学等学科中应对风险危险
加以区分区别使用
2保险学关于风险的定义
保险学中风险的概念一般具有以下几点特性
第一客观性所谓客观性是说风险必须是客观存在着的某种自然
现象生理现象或社会现象而不是人们头脑中主观想象的或主观估计的
抽象概念
第二社会性所谓社会性是指自然的社会的或生理的现象对人
们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伤害或损失的危害而言的
第三客观不确定性所谓客观不确定性是指某种现象及其所造成
的损失在总体上具有必然性是可知的在个体上是偶然的是不可知的
第四可经营性所谓可经营性是指那些可以由保险企业经营的风险
综上所述保险学的风险定义一般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某种自然现象
生理现象和社会现象是否发生及其对人类的社会财富和生命安全是否造
成损失和损失程度的客观不确定性
3风险事故和损失的关系
风险事故和损失是既密切联系又互相区别的三个不同的概念
风险是发生事故的隐患是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事故则是风险的可能性变
为现实的结果
事故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损失则是事故造成的直接后果由事故
到损失这中间也有一系列条件如果事故无损伤作用对象或作用对象处
于事故的作用范围之外就不会产生与之相关的事故损失
从逻辑上说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之间的关系是风险事故损失
的因果关系从现实性上说由风险到事故由事故到损失都需要一定
的外部条件是一定外部条件下的因果关系
2风险的种类
1按风险产生的根源划分
风险可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
自然风险是指由于物理的和实质性的危险源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
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个人行为反常或不可预料的团体行为所导致的风
险
经济风险是指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由于各种有关因素的变动而造成
的生产增减或价格涨落及经营盈亏等风险
政治风险是指由于政治矛盾种族冲突战争等所导致的风险
2按风险标的划分
风险可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誉风险
财产风险是指财产发生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总之凡属于财产
面临之风险均为财产风险
人身风险是指由生老病死的生理规律所引起的风险和由于自然
政治军事和社会等原因所引起的人身的伤残亡等风险
责任风险是指对于他人所受到的身体伤害或财产损毁应付的法律赔偿
责任或依法或履行契约应付的契约责任风险
信誉风险又称保证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信用活动所导致的风险
3按风险的后果划分
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纯粹风险导致的结果只有两种一种为没有损失另一种是损失
投机风险一般是指商品生产或商品经营风险
4按风险管理的标准划分
风险可分为可管理风险和不可管理风险
可管理风险是指可以预测及可以控制的风险反之则为不可管理风
险3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的概念
所谓风险管理是指经济组织包括个人企业和政府通过进行风险
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以减少风险损失负面影响而以最
少的成本取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形式和过程
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安全管
理实际上就是对于事故风险的风险管理
2风险管理的主要形式
对于不同的风险应采取不同的管理形式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种形式
即预防风险自担风险转移风险和回避风险
预防风险是指采取有效的措施尽量消除由风险因素导致风险事故的
隐患防患于未然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从而避免或减少损失
自担风险是指由经济组织自身承担风险发生后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转移风险是指经济组织对自身的风险除自留一部分外部分转移出去
回避风险是指主动避开损失的可能性
3风险管理和保险的关系
人们在同各种风险斗争的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步总结了对待各类风险
的不同处理方法 如表12-1所示
表12-1 各类风险的处理办法
风险类型 发生频率 危害程度 处理方式
1 低 小 自担风险
2 高 小 加强管理
3 低 高 商业保险
4 高 高 避免风险
第一类风险处理通常属于最大可信损失不太严重或损失能较精确的
预测而企业能自我承担损失的风险处理
第二类风险处理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包括防损和减损管理
第三类风险处理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方法它把风险转移给保险人可
保的风险要满足以下条件
1大量同质的风险存在据此保险人能比较精确地预测损失的平
均频率与程度
2损失必须是意外的故意制造的损失得不到赔偿
3保险对象的大多数不能在同时遭受损失
4保险费必须合理被保险人在经济上负担得起
第四类风险处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完全拒绝承担风险另一种是放
弃原先承担的风险
安全经济风险管理和保险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操作中都有
着密切的联系保险学中关于保险性质的学说是风险管理理论基础的重要
组成部分而且风险管理学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对保险研究的深入
风险管理学发展也在不断促进保险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二保险概述
1保险的一般定义
关于保险的一般定义主要有以下见解
1经济补偿制度说
主要代表者是德国的经济学者华格纳A.Wagnar这种见解是从经济
学的角度来认识保险而得出的定义
2经济补偿合同说
主要代表者是英国学者马歇尔S.Marshall 以及德国学者马修斯
E.A.Masius此学说是从法学的角度来认识保险的
3互助共济制度说
主要代表者是日本保险学者园乾治这种认识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和立
场出发对保险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结论
4经济制度和给付合同统一说
有些学者从经济学和法学这两个角度来研究保险的意义从而得出保
险既是经济补偿制度又是补偿合同的定义
5转移风险财务手段说
台湾学者宋明哲是从企业风险管理的角度给保险下的定义
此外还有从数学和计算技术角度来分析保险的从而对保险作出各
自认定的规范
综上可见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
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
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
保险责任的保险行为
2保险的分类
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对保险分类也不一致
1按保险实施方式来分类
按照保险的实施方式来分类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自愿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和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通过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的保险关系
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它是指由政府颁布有关的保险法规凡在
保险法规范围之内的单位或个人不管愿意是否都必须依法参加保险
2按保险的对象来分类
按照保险的对象来分类可以把保险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或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
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另外国际上还有一种分类方法把保险分为寿险和非寿险
两类除各种财产保险之外还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3按保险保障的范围分类
按保险保障的范围分类可以把保险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
保险和人身保险四大类
4按保险关系的层次保险经营的目的分类
按保险关系的层次分类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
按保险经营的目的分类可分为盈利性的商业保险和非盈利性的社会
保险和政策性保险等
3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保险作为一种共济和经济补偿制度有其产生的历史条件
所谓商业性保险是指保险业务具有商业性由保险公司举办采用
合同方式按照商品经济原则商业惯例和市场经济规范进行的保险业务
活动带有赢利性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和最基本的内容它是由国家举办
通过立法形式强制推行的一种社会制度带有普遍性强制性互济性
福利性补偿性储蓄性等特征
社会保险同商业保险具有的相同点互助共济分担风险保障生产
安定生活的功能
两者关系各行其道各司其职并行不悖互为补充
第二节 保险防灾
一保险防灾与社会防灾的关系
1保险防灾的含义
保险防灾是保险防灾防损的简称它是指保险企业对所承保的保险标
的包括承保标的的物和人身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的识别分析和处理
以达到防止灾害事故发生和减少灾害事故的损失的过程保险防灾的含义
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保险防灾的主体是保险企业
第二保险防灾的对象是保险企业所承保的保险标的
第三保险防灾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社会物资财富的损失提高安全经
济效益
第四保险防灾的内容包括对保险标的风险的识别分析和处理
2保险防灾和社会防灾的联系与区别
保险防灾和社会防灾的联系保险防灾和社会防灾都是处理风险的必
要手段都为国家保存已有的财富和保障社会安定保险防灾和社会防灾
都是社会安全保障体系的构成部分
保险防灾与社会防灾的区别
第一防灾的主体不同
第二防灾的对象不同
第三防灾的根据不同
第四防灾的手段不同
二保险防灾和保险经济的关系
1保险防灾与保险经济结构的关系
保险防灾和保险经济之间是局部和整体的关系保险防灾是保险经济
运行的一个环节保险防灾是保险经营的必不可少的手段
2保险防灾与保险经济发展的关系
保险防灾对保险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一保险防灾有利于保障社会财富的安全和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
第二有利于促进投保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第三为降低保险费率创造条件
第四有利于提高保险业务的经营水平
三保险防灾的要求
1保险防灾的指导思想
首先要树立防重于赔的思想防的内容应当是积极检查促
进整改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其次要明确保险企业在防灾中的双重地位从社会防灾的角度来看
保险企业处于从属地位起配合作用从保险防灾来看保险企业处于主
导地位
2保险企业要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
1保险企业与社会防灾单位的关系
全社会范围内的防灾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保险企业是这个防灾体系中
的一个环节在社会防灾方面社会防灾起主导作用保险防灾起配合作
用它们之间的关系式主导与从属关系
2保险企业和投保人包括投保法人单位和投保个人之间的关系
在这种防灾关系中保险企业处于主导地位投保人处于从属地位
3保险企业内部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
保险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应当积极主动的配合防灾部门的工作要在
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积极地给予支持而不能片面地认为保险防灾仅仅
是防灾部门一个部门的事对保险防灾采取消极态度
3要坚持经常及时有效的原则
保险防损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保险企业必须作出计划安排坚
持不懈的开展下去要建立防灾安全责任制和各种防灾检查监督制度以及
防灾防损重点户档案以备查改同时要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防灾防损
工作的实施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要及时开展防灾防损活动把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在灾害事故发生之前
做到早发现隐患早改进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积极开展防灾防损活动有效地避免灾害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保险标的
的损失是保险防灾工作的要求
四保险防灾的手段措施和形式
1保险防灾的手段
保险防灾的手段多种多样其中有以下几种
1法律手段
法律是管理保险经济的基本手段也是保险防灾的重要手段
2行政手段
世界各国普遍采用行政手段强行规定保险公司和保户必须采取有效的
防灾措施
3技术手段
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和设备进行防灾已成为各国防灾的重要手段
4经济手段
采取经济手段加强保险防灾管理在当前世界各国已经成为普遍的现象
2保险防灾的措施
保险防灾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有效地进行保险防灾的措
施主要有
1建立防火基金
前苏联和东欧其他一些国家也都通过提取防灾费的办法来建立防灾
基金而且防灾费的比例普遍较高
防灾费的用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拨给防火防汛防台风及交通管理部门用于购置和改进防
灾设备进行防灾宣传奖励防灾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第二用于赠送消防设备增强企业防灾能力
第三用一部分防灾费购置仪器设备充实了保险公司的防灾检查能
力
2采取发放无息贷款的方法增强保险防灾能力
保险公司通过向企业提供无息贷款为企业提供专项防灾资金对企
业防灾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通过此类的工作一方面使保户的生产及利益
获得安全保障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提高另一方面使保险公司的
赔款支出下降经济效益上升
3建立专门的防灾技术队伍和防灾研究机构
在这方面日本的保险企业作得尤为突出例如日本东京海上保险
公司于1985年成立了安全技术部有23人专门从事防灾技术的研究
这个部门设有三个科即计划科业务科调查科计划科负责全年的防
灾计划业务科专门提供资料调查科专门进行市场调查三个科共同研
究保险防灾技术
3保险防灾的组织形式
保险防灾的组织形式分为保险企业内部的组织形式和外部组织形式两
大体系
1保险企业内部的防灾组织形式
保险企业内部的防灾组织形式是指保险企业自身的防灾组织一般
保险公司都设有防灾部或防灾处
2保险企业外部的防灾组织形式
保险防灾的外部组织形式是指保险防灾与社会防灾部门共同组成防
灾组织承担保险防灾和部分社会防灾任务就中国来说有以下几种主
要形式
1保险公司与社会防灾部门联合成立防灾协会等联合组织
2基层保险公司与有关行政部门成立联合防灾组织
3基层保险公司与医疗单位成立联合防灾防治组织
4保险公司与投保单位建立联合防灾组织
第三节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工伤保险与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预防
是两项紧密相关的工作
一工伤保险的概念和意义
1工伤保险的概念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
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伤害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
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
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意义
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意义在于:
1工伤保险制度是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伤职工基本权益的重要条
件
2工伤保险制度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措
施
3工伤保险制度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快建立工
伤保险制度已经成为当前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任务
4工伤保险制度是促进建立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防范机制的重要
手段
5工伤保险制度有利于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6工伤保险制度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正常生产维护社会安
定
二工伤保险发展概况
经过自1884年德国实行工伤保险制度以来的一百余年发展工伤保险
制度在工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协调机制中展示出了超强的调节能力成为
当今各国不可缺少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
1我国现有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概况
工伤保险制度是一个国家关于工业伤害事故处理的所有法律法规
政策措施的总称归纳起来有以下主要构成内容
1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
1工伤保险的立法
我国的工伤保险立法始于50年代初即1951年颁布实行1953年修
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95年1月开始实施的劳动法
中再次明确规定我国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劳动者都实行统一
的工伤保险制度1996年8月12日劳动部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
办法2002年国务院将工伤保险条例列入立法工作计划并形成工
伤保险条例草案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这是我国政府在改革
开放形势下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2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资格条件主要是指因工负伤残疾和死亡
事故的确认标准法定的职业病名单及鉴定标准以及因工伤残丧失
劳动能力等级的标准等
3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及费率的确定主要包括基金筹集的模式
统筹的地域范围缴费的对象费用的主要来源计提基数费率种类等
4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主要有给付项目给付标准给付期限
计算方法给付途径及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等
5工伤保险的管理与监督主要包括工商管理的行政机关业务机
构及监察仲裁机构的设置各管理与监察机构的权限划分人员的配置
等
2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原则
1采取无过责任原则
2损害补偿原则
3严格区别工伤和非工伤
4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3我国工伤保险的改革和发展
随着我国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原来分别由单位管
理的工伤保险制度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其弊端日益突出
为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
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决定提出了普遍建立企
业工伤制度的要求原劳动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1996年
颁布实施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试行办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保险通行
原则的工伤保险工作进入了新阶段2003年4月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
下简称条例则使21世纪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
体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
2国外工伤保险的发展
1工伤保险的管理形式
工伤保险作为国家立法出现始于19世纪后期的德国欧洲各国纷纷效
仿先后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1923年制定了帝国保险条例1996
年联邦议会通过了新的工人灾害赔偿法由此至今遍及全球
各国工伤保险的管理形式 大致可归纳为雇主责任保险和社会保险两大
类型
雇主责任保险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害的工人或遗属直接向雇主要
求索赔由雇主向他们直接支付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统一筹措基金共担风险并以支
付长期待遇为主
2保险待遇范围
1952年国际劳工局ILO社会保险最低标准公约第102号规
定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
1因工伤身体呈疾病状态者
2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
3由于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工资收入
者
4由于供养者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
3工伤保险制度
在德国工伤保险分为三大部分工商业部门农业部门和公共系统
德国的工伤赔偿包括负伤工资负伤停止工作期间前6周由雇主发工资
伤残待遇临时性补贴伤残后职业培训接受职业指导等年金终
生付给伤残者寡妇年金孤儿年金父母年金幸存者津贴工伤者
后来一般性死亡遗属一次性领取
英国是最早进人工业化的国家现行工伤保险办法于1975年颁布
法国的工伤保险首先于1889年对大工业企业制定了有关办法1919年
通过了职业病法令1972年又对农业系统制定了有关办法
三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
1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的特性
要保证职业伤害社会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必须有一个稳定的基金制度作
保障所以建立职业伤害社会保险基金是实行职业伤害社会保险的核心问
题
1职业伤害保险和康复的给付需要
从职业伤害社会保险需要给付的金额出发逐一考虑职业伤害和康复
的给付需要
1工资劳动者因患职业病和因工负伤需要给付的医药体检诊治
手术住院修养疗养等费用
2因患职业病和因工负伤劳动者必须赴外地接受诊断手术治疗
休息疗养而需要给付的往返旅费
3因患职业病和因工负伤劳动者住院接受治疗住休养所住疗养
院的护理费支出和膳食补助
4因患职业病和因工负伤劳动者在接受治疗期间必须享有的生活
费
5劳动者因患职业病和因工伤残而需享有的一次性赔偿和定期补
助
6劳动者伤残后的康复费用
7职业伤害致死后的善后费用
2基金费用指标
从需要出发工伤保险基金可对下列具体指标进行量的管理
1医疗服务费
2医疗期间赴外地费用
3医疗期间生活费用
4暂时负伤一次性补偿
5永久性残障定期补助和一次性赔偿
6康复费用
7丧葬费
8一次性遗属抚恤金
9遗属定期补助
3确定基金来源的原则
从职业伤害保险可能征集到的资金方面考虑首先在确定资金来源
时必须遵从下面两项原则
第一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第二按风险程度征收原则
4基金使用原则
在动用职业伤害社会保险基金时要遵守两项原则
第一机动原则
第二全面原则
职业伤害保险费缴纳率应当按照生产作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频率来
确定应当实行差别费率制即对保险费缴纳比率制定若干档次
2工伤保险基金筹集的方式
由于目前世界各国的工伤保险存在雇主责任制和社会保险制两大类
型因此在基金筹集模式上的选择也有不同的思路
1雇主责任制下的工伤保险基金筹集方式的三种具体办法
1企业自保办法
政府立法规定企业对职工负责工伤赔偿的责任对工伤保险的待遇的
给付做出原则规定但是对待遇的标准并无统一规定是由用人单位在政
府原则的指导下据自身的经济赔付能力自行确定待遇给付标准
2由企业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办法
由政府立法规定企业必须强制开办工伤事故赔偿保险并由企业负担
全部费用开支工伤保险待遇给付必须符合国家的最低标准
3由政府征收工伤保险准备基金的办法
由政府规定企业必须开办工伤保险费用由企业全部负责并指定商
业保险公司承担再保险业务
2社会保险制度下的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
1社会统筹办法
由政府立法规定企业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管理
机构缴纳工伤保险统筹费用并由工伤保险机构负责进行工伤待遇的给付
2政府规定统一待遇项目与标准由企业行政自行支付的办法
这种方法不同于企业责任制之处在于给付项目和标准由政府统一规
定企业无权更改也不能向商业保险公司再投保
3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
工伤保险基金的提缴绝大数国家都是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
按照规定的比例缴费在费率的确定上主要有三种方式
1统一费率制统一费率制即按照法定统筹范围的预测开支要求与
相同范围内企业的工资总额相比较求出一个总的工伤保险费率所有企
业都按这一比例缴费
2差别费率制差别费率制即对单个企业或某一行业单独确定工伤保
险费的提缴比例
3浮动费率制
浮动费率制是在差别费率制的基础上每年对各行业或企业的安全卫
生和工伤保险费用支出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由主管部门决
定该行业或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上浮或下浮
第四节 工伤保险事故预防机制的建立
由于我国实行企业自保制度工伤保险的预防机制很难实现2003年
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规
定了事故预防作为工伤保险的任务之一从而为工伤保险预防机制的建立
奠定了法律基础
一工伤保险和事故预防的结合
预防事故减少伤亡不仅是社会主义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要求也
是实现工伤保险基金良性循环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保障水平的有效途径
1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关系
1工伤保险促进工伤预防
2工伤预防促进工伤保险的发展
2建立事故预防与工伤保险相结合管理体制的意义
1建立事故预防与工伤保险相结合管理体制是工伤保险自身发展的
需要
2建立事故预防与工伤保险相结合管理体制是劳动安全监察工作发
展的需要
3建立事故预防与工伤保险相结合管理体制是国内外实践的成功经
验工伤保险机构的首要任务是事故预防而不是补偿这是国外许多发
达国家工伤保险经过近百年的实践所得出的结论
二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1国外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结合的模式
很多国家开始了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结合的探索总体可归纳为两大
类型一是工伤保险中强调工伤预防使工伤预防成为工伤保险的首要任
务另一种类型是建立专门的工伤预防基金职业安全保障基金
1工伤预防成为德国工伤保险的首要任务
德国工伤保险的首要任务是预防同业公会每年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
取大约5%的资金用于工伤预防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
德国主要的工伤预防管理措施包括
制定公布印刷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程与规定
劳动保护监察和咨询服务
劳动医疗
安全教育培训
2法美等国设立了专门的工伤预防基金
法国的社会保障机构建立了专门的工伤预防基金和专职的安全监督
员工伤预防基金一部分来源于雇主缴纳工资总额的1.5%一部分来
源于对不遵守职业安全卫生的雇主的罚款基金主要用于为企业提供安全
技术咨询提供安全专家监督实施安全条例和工伤统计分析等工作
在美国俄亥俄州的保险计划委员会实施了许多工伤预防工作这些
工作由安全和健康基金会资助该基金会拿出其财政收入的1%作为工伤预
防基金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建立事故预防数据库教育指导与培训财
务支持及其他
2我国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结合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工伤保险职能尚未能发挥事故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主动作
用另外我国工伤保险在安全监察技能培训社会宣传危险源普查等
有关工伤预防工作方面开展还不够
有关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相结合方面还存在的问
题有
1工伤保险管理机制决定了重待遇轻预防的模式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较难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的预防作用
3工伤保险支出不合理造成了严重的基金结余
4我国工伤保险体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需求
三我国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结合的模式构想
针对我国工伤保险在事故预防作用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和吸取国外的
经验有关专家提出如下模式
一建立事故预防与工伤保险综合管理机构即在各级劳动行政部
门设立事故预防与工伤保险综合管理机构
1综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
综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可以概括为安全监察及事故预防工伤事
故的赔偿和补偿受伤人员的康复及为再就业创造条件
2综合管理机构的主要部门设置
1工伤事故稽查机构
2工伤认定与评残机构
3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
4工伤事故统计分析中心
5劳动安全卫生检验检测机构
6法规宣教与职业康复机构
目前可以中等城市地域分布上的中心城市的劳动行政部门为基
本的工伤事故管理部门管理本辖区内的一切企业的所有从业人员的工伤
事故首先在本辖区内实现所有企业的统筹进而实现地市级统筹和省
级统筹调剂最终实现全国统筹
这种一体化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具有如下优势
第一有助于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上
第二有利于完善各类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提高企业职工伤亡
事故统计的准确性
第三有助于及时准确地进行差别费率浮动费率的调整
第四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护的有关咨询
服务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第五促进企业安全评价作业条件分级事故隐患评估等项安全监
察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工伤保险与安全监察机构密切配合协调工作的运行机制
1规范工伤认定工作制度
企业发生事故后必须按级定向职业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同时向工伤
保险机构申报由职业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工伤性质认定办理工伤认定证
明工伤保险机构根据其工伤性质认定的有关材料办理工伤的理赔工
伤等级鉴定等事宜
2联合确定及调整差别费率浮动费率
根据不同行业的事故风险及职业危害程度的差别对不同的行业企
业征缴不同费率的工伤保险基金即差别费率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劳
动安全监察部门定期对企业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依据企业的安全生产
状况工伤保险及职业伤害费用的支出情况进行联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
对企业的保险费率进行调整
3协同运作事故预防基金促进安全检测检验
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事故预防经费强化职业安全卫生
检验手段可以避免目前在检测检验工作方面同有关部门的矛盾树立劳
动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良好形象
4共同开展宣传教育和奖励惩处
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伤保险和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活动定期进行
有关工伤保险安全预防知识的培训考核
5定期进行联合调研加强工作信息交流
利用劳动部门的整体优势加强各项业务之间的相互联系
四工伤保险条例与安全生产法的结合
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是继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之后国家制定的又一部保障从业人员人身权利的重要
立法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纳入了法制轨道
合同法虽有关于从业人员与生产经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
但没有关于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享受工伤社会保险事项的规定安
全生产法在赋予从业人员享有工伤保险权利的同时规定了生产经营单
位有为从业人员投保的法定义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
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承
担的责任与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相衔接工伤保险条例对参
加工伤保险的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
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这就从立法上实
现了安全生产与工伤保险的有机结合为保障职工或者雇工的人身权利提
供了法律依据
在工伤保险条例与安全生产法的相互衔接及促进安全生产
保障从业人员权利方面有以下四点
第一工伤保险条理与安全生产法的适用主体是一致的
第二工伤保险的权利保护与安全生产的权利保护是一致的
第三工伤保险是一种由保险补偿形式分担用人单位工伤善后费用的
社会保险制度
第四工伤保险不能替代民事赔偿
五损失控制和工伤保险预防机制的研究展望
现代工伤保险的发展趋势是逐渐减少其经济补偿和伤病医治的比重
而使预防危险控制损失成为其主要目的在欧美等一些工业技术先进国
家已开始把控制损失作为主要的口号
目前实现工伤保险的预防机制还有两个基本的主要问题没有解决一
是通过工伤保险达到损失控制目标的运行机制二是工伤保险在预防
功能的具体工作方法
解决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这两项关键性工作对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的预
防功能以便减少风险控制损失有很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