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经 济 法 律 关 系教学目的:让学生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及其构成要素,掌握经济法律关系各具体构成要素的基本特征及其表现形态 。
教学重点: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及构成要素。
(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及构成要素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及涵义
1,定义。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调整因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而发生的国家经济协调关系过程中形成的各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
2,涵义
(1) 它发生于国家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过程中。
(2) 它由经济法调整。
(3)它是一种经济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定义及涵义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可简称为经济法主体,
它是受经济法调整的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参加者即当事人,是国家经济协调协调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的承受者 。
1,定义。
(1)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是国家经济协调管理活动的参加者。
(2) 经济法主体必须为经济法所承认。
2,涵义。
(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分类
1,国家经济管理主体。
2,中间层管理主体。
3,市场主体。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一)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定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即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活动过程中所享有的具体权利和承担的具体义务 。
(二)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1,国家经济决策权。
2,组织实施权。
(1) 命令权
(2) 禁止权
(3) 许可权
(4) 核准、确认权
(5)撤销、免除权
(6) 倡导权
(7) 检查监督权
(8) 奖惩权
3,经济诉讼与违法犯罪的调处权
(三)中间层管理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四)市场主体(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定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国家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
(二)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具体范围
1,基本经济行为。
(1) 转移财产支配关系的行为。
(2) 完成具有特定经济性成果工作的行为。
(3) 提供劳务的行为。
(4) 其他经济行为。
2,国家经济管理行为。
作业:试述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及其基本特征。